《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1节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作者:梅雨季节情 第1章 唐佩兰看了一本《八零小媳妇》给膈应的不行,女主前世因为不愿意去到偏僻荒芜的地方随军,却又因为男主常年不着家而心生不满,于是婚内出轨,为了和情人私奔连怀着五六个月的孩子都打了。 到最后女主虽然与情人修成正果了却并没有过上理想中的生活,轰轰烈烈的爱情在柴米油盐下变成了乏味的饭粒子和蚊子血,并且因为早年打胎伤了身体不能怀孕,丈夫也出轨了。 女主人到中年之后与出轨终于有孩子的丈夫离婚了,然后在落迫中遇到了已经是将军的前夫,心里不由的后悔年轻的时候辜负了对方,想起了前夫对她的好,心里很后悔。 女主后悔自己当初太过年轻不懂爱,以为爱情就是要轰轰烈烈,长相厮守,结果却是为了一个渣男离开了一个爱自己的人。 然后女主就重生了,重生在花样年华的女主想起了据说后来没再婚的男主,第一时间请媒婆去找男主家说亲,然后就开始了他们这一世甜蜜的生活。 唐佩兰被膈应到不行,凭什么呀?凭什么那些作者写文都要写兵哥哥来接盘啊,你写军婚文就写呗,女主即可以是穿越的也可以是重生的,更可以是古代来的,未来来的,星际来的,哪哪来的都行啊,干嘛要写一个抛夫弃子的女人的忏悔文呢,你要回去补偿男主,你有本事把你前世做过的事情都说一遍,你看看男主要不要你的补偿? 唐佩兰气的要死,真是的,哪怕她现在身处末世,道德秩序都没了,人性的底线约等于无,但唐佩兰还是差点被气的七窍生烟。 因为她就是属于军队一方的异能者,末世之前,地震她被军人从废墟里扒拉出来,遇上火灾被消防员救出来,倒霉遇到坏人有警察叔叔帮忙,甚至末世来了,都是很多军人同志们牺牲性命的把老百姓救下来,唐佩兰对军人有天然的好感。 别人总说唐佩兰的人生特别倒霉,但唐佩兰自己却觉得自己是特别幸运的,一场地震让她成为孤儿,但是她幸运的被救了,去到了孤儿院后也能遇到愿意资助她们读书的好心人,遇上特大火灾也能坚持到消防员来救,虽然很多次都遇到不好的事情,但是却也次次都化险为夷了。 末世来了她也好运的觉醒了精神力异能,以及从妈妈的遗物中发现了企鹅空间,所以哪怕在末世唐佩兰也能过的很好。 唐佩兰把企鹅空间伪装成空间系的异能者,在队里负责当人形移动仓库,加上有精神力异能在,过的那叫一个潇洒快活。 就是没想到她在和丧尸王同归于尽之后还能在别的平行世界重生,唐佩兰也不知道她和丧尸王同归于尽之后那边是什么情形,不过庆幸她在战斗之前把空间里的物资先放到了部队的仓库,不怕那些物资随着她的死亡而消失。 唐佩兰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正坐在椅子上缝着什么东西,一看却是一套小孩子的衣服,突如其来的一阵头疼让唐佩兰一下晕了过去,再然后唐佩兰就多了原主一生的记忆。 原主是个温柔又倔强的女孩,偏又从小身娇体弱的,好在家里都是双职工,原主又被全家人捧在手心里宠着,日子倒也过的不差。 但是她却是倔强的脾气,几年前要求城里没有工作的青年下乡当知青,当时唐家只有原主是没有工作的,唐佩兰的姐姐唐佩文舍不得身体不好的妹妹下乡受苦就偷偷报了名,最后把工作让给了原主。 这说起来是姐姐心疼妹妹,但是后来却出现了意外,姐姐唐佩文在乡下遇到了喜欢的人在那边结了婚。 本来这也没什么,但是却在78年的春天发生了意外,77年恢复高考之后唐佩文夫妻俩都考上了大学,却在去大学的路上发生了车祸,夫妻俩当场就没了,只剩下一个才三岁大的孩子。 而原主倔强的地方在于,她认为要不是替她下乡,姐姐唐佩文不会遇上姐夫也就不会遇上这样的事情,更不会年纪轻轻没了性命,她觉得姐姐是替自己挡灾了,无论唐家人怎么劝都没有用,原主钻了牛角尖。 还因为姐夫家里已经没有了其他人而坚持把姐姐唐佩文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照顾,甚至放出话去以后这孩子就是她亲生的,将来嫁人也要带着嫁过去。 于是就导致,原本就因为身体不好在相亲市场上不怎么吃香的原主更没什么市场了,但唐家人又拗不过原主,于是唐佩兰过来的时候幸运的不用面对原主英年早婚的场景。 说起来原主是在一阵心悸之后没了的,唐佩兰拥有原主的全部记忆,所以她知道原主之所以拿外甥女当借口不愿意结婚,一个是真心的想要好好抚养她长大,二个是因为原主有一个喜欢的人。 原主有一个一见钟情的喜欢对象,只可惜,她后来发现她一见钟情的人是同村姑娘的未婚夫,并且马上就要结婚了,原主就只能将这份喜欢埋葬在心里,她的三观不允许她做不道德的事情。 而原主为什么会心悸呢?因为就在今天她得知那个人去世了,那是一名军人,去年年初在自卫反击战的战场上牺牲的,她今天才知道是因为那个人的妻子带着孩子回来了。 原主留下的遗愿是好好抚养姐姐的孩子卢思嘉长大,好好孝敬父母,其他就没了,唐佩兰捂着隐隐作痛的心口,心里想着:“放心,我一定好好完全你的遗愿。”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身体还残留有原主的感情,反正唐佩兰是觉得她说完这句话之后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仿佛身上有什么枷锁被打开了似的。 这时候房门被敲响了,“请进,门没有关。”这具身体的母亲冯又莲推开门走了进来,也不知道她想了什么,轻叹了一口气也不说话,就这么坐在了唐佩兰的身边。 “妈,你是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吗?”唐佩兰一边缝着衣服一边问道。 “宋景义家的人来提亲了。”冯又莲说道。 “我知道了,等我把手上这个裤脚缝完就出去。”唐佩兰说道。 她知道冯又莲口中的宋景义是原主之前的相亲对象,因为彼此都觉得双方很合适,因此就定了下来,只不过因为年初的时候宋景义没有假期所以订婚的事就放到了现在。 “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吗?要嫁给宋景义,还要带着思嘉一起嫁过去?”冯又莲又问。 冯又莲会这么问那是因为今天上门提亲要是签应了,接下来半个月就会走完提亲,订婚,结婚的流程,容不得她反悔。 事实上冯又莲不知道的是,现在已经容不得她反悔了,因为宋景义在询问过原主的意见之后,结婚报告都打上去了。 “我确定,妈你就别担心我了,这件事情我早和宋景义说过了,他也同意了,并且承诺以后会把思嘉当成自己的孩子。”唐佩兰说道。 “你根本不需要把思嘉带过去,留在家里我们还能不照顾好她吗?”冯又莲生气的说道:“难不成我们还能对思嘉不好吗?” “我知道你和大哥都对思嘉很好,但是我觉得我哥的女朋友好像有点意见,我上次听到他们两个吵架了。”唐佩兰这句话点到为止,他们两个因为什么事情吵架,不需要唐佩兰明说,冯又莲都能明白。 “那你把思嘉带过去宋景义爸妈真的没有意见吗?”冯又莲叹气道。 儿女都是债,为儿子着想的话让唐佩兰把孩子带走自然是好的,儿子和他对象就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吵架了,但是私心里来说,冯又莲又希望女儿能过好,毕竟带一个孩子过去婆家人心里肯定多少会有意见的。 唐建国和冯又莲都不是那种为了儿子就不管女儿的人,按她们的想法就是,不管儿子的对象怎么想都想把卢思嘉留在身边照顾,担心因为卢思嘉的事情影响了女儿的婚姻生活,儿子的对象要是不乐意的话大不了分家就是了,反正他们老两口有工资养得起。 冯又莲和唐建国那是劝了又劝,偏偏唐佩兰钻了牛角尖,说什么不让带着卢思嘉嫁人她这辈子就不结婚了,讲的重一点吧,唐佩兰身体不好,性子还急,晕过几次之后他们就不得不同意了。 当然,冯又莲和唐建国所谓的同意也只不过是缓兵之计,打的是慢慢劝的主意,想着唐佩兰的性子太倔犟了,反正她现在还没对象慢慢劝总能劝开,或者等过个一年半载大家都不愿意接受唐佩兰带一个孩子嫁过去的话,兴许她自己就想开了呢,谁知道遇上这么一个宋景义,完全不介意,所以冯又莲也只能拿宋景义的父母说事了。 “他们有意见也没什么用啊,我是嫁给宋景义,又不是嫁给他爸妈,而且结婚了肯定会去随军呀,又不和他爸妈住在一起,有意见也没关系,再说了,只是答应他的提亲而已,万一他要是对思嘉不好的话,这门亲事肯定要掰的。”唐佩兰坚定的表明她的态度。 “说实话,你哥那个对象我不满意,就冲她容不下思嘉这件事人品就不行,我和你爸还没老呢,思嘉又不需要他们养,她凭什么为这件事情闹?”冯又莲想起唐修明的对象就一肚子火。 “那你和大哥说过没有?”这件事情唐佩兰可不好掺和进去。 “我也不是那种爱嚼舌根的人,我就跟你哥说了一下这个情况,不过我估计悬,你哥很喜欢她。”看得出来冯又莲是真的很不喜欢唐修明的对象,连名字都不叫,用她来形容。 “行了,不说这个了,你赶紧收拾一下出来吧。”冯又莲想起外面还有客人在赶紧出去了。 冯又莲离开了,留下唐佩兰坐那想起了唐修明这个人物,略显耳熟,再联想到宋景义这个名字,哦吼,她这不是简单的重生,而是穿书了呢!!! 作者有话说: 推一下我的预收,有看上的麻烦大家动动小手收了我吧 《我有特殊的做梦技巧[八零]》 文案 在对秦开宇一见钟情的这天晚上,唐晓彤做了一个梦,梦中她被同样喜欢秦开宇的女人写入了一本书中当悲惨背景板,书中她姐姐年纪轻轻车祸去世只留下一个女儿,她哥一辈子没结婚,当了女主一辈子的舔狗,他爸妈辛苦操劳了一辈子,临时都没抱上孙子,她一见钟情的秦开宇在书中一开始就是别人的丈夫。而她,在得知秦开宇在战场上牺牲的消息之后一口气没上来嗝屁了。 唐晓彤硬生生的把自己给气醒了,不过因祸得福,她不但得知她与秦开宇幸福恩爱了一辈子,更是得到了一个特殊的做梦技巧。 从此她在梦中认识了各种形形色色的人。 《贵妃娘娘在六零》 穆槿是一个宫女,从小被卖入宫中,却生的娇弱美的惊人,肌肤胜雪,稍微有点磕碰就红肿淤青,标准公主的身子丫鬟命,为了生存她拼命往上爬,好不容易当上贵妃,好不容易就要熬死老皇帝,亲儿子上位当上皇太后了,结果“吧唧”一下来到了1958年 穆槿原以为她当宫女的时候够惨了,结果没到原主更惨,后娘后爹,后娘生的继妹重生回来就致力于挖她墙角,原主原本的幸福人生愣是被她弄了一出白月光替身梗,想她贵妃娘娘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 当下是扒皮打鬼虐极品渣男。 最新评论: 【女主多少有点毛病吧】 【 【討厭這個封面】 【我也很讨厌那种重生悔改对被辜负过的人继续纠缠的文,我都不能理解这类文为什么那么受欢迎,上一世都不爱的人重来就能爱了吗?到底把以前的自己当什么了,只不过是做了一次错误的选择罢了,为何要那样去否定以前的自己。】 【进来发现女主名字和中学同学一模一样 (Д*) 瞬间出戏╭(°a°`)╮……】 【军人yyds!已收藏】 【说实话作者给的点有点多了,反而看着怪怪的,其实简介真的很不错,但是进去后发现末世+空间还是开大的空间就觉得怪怪的。】 【企鹅空间还行】 【加油写哦】 【作者更文辛苦了,来一个地雷提提神吧!】 【撒花撒花】 【人品不行的女朋友,女主哥哥还不听劝非得喜欢,那人品可能也。。。】 【因为封面进来的】 【好古早的感觉】 【我寻思着,这四舍五入又是后妈文。救命,为什么jj女主爱当后妈】 -完- 第2章 为什么唐佩兰到现在才发现她穿书了呢?那是因为唐佩兰这个人物在《八零小媳妇》里面是一个连名字都不存在的背景板,唐佩兰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唐修明这个男配认识男主宋景义,然后再因为他的关系认识了女主,最后成为女主的舔狗,为女主奉献一切。 书中对原主的描写就是一句话带过的,还是在唐修明出场的时候说出来的,“如果佩兰还在你现在就是我妹夫了”简单的说明了一下原主是在与宋景义相亲,即将结婚的时候因病去世的。 那这么说来的话,唐修明和他现在的对象以后肯定是分道扬镳了,看来冯又莲担心的事情是多余的了,容不下卢思嘉的那个女孩子,也不会和唐修明走到最后。 不过男主宋景义的话,唐佩兰还挺好奇的,因为在《八零小媳妇》一书中女主是主事业线的,虽然也有描写两人的地方,但真的着墨不多,更多的是作为女主的后台出现的。 女主利用未来知道的事情赚钱,有男主这个军方背景在,能够震慑那些眼红她的人,为她避免了很多麻烦。 唐佩兰会对宋景义好奇主要是因为书中对宋景义的描写不多,却又将他描绘成了一个十分完美的人,对唐佩兰而言特别完美。 书中的宋景义是个对国家忠诚,对妻子全心信任的人,工作能力特别强,性格坚毅,对工作负责,还一点都不大男子主义的男人,会在女主忙的时候洗衣做饭做家务带孩子把家庭照顾好不需要女主分心。 当然,也是因为这个角色太过完美才会让她这么的意难平。 不过现在女主还没重生,目前宋景义是原主的相亲对象,且双方的印象都很好已经进行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虽然宋家因为唐佩兰想要带着卢思嘉嫁过去有点意见,不过就像唐佩兰之前说的,唐佩兰嫁的是宋景义又不是宋家人,宋景义本人还是一个十分有主见的人,他决定了的事情别人也左右不了。 另外一个就是唐佩兰这个人了,虽然她身体不太好,但除了这一点,和要带一个小姑娘嫁过去就没有其他的缺点了,人长的漂亮,性格又温柔,家里家外一把手,据说厨艺还相当不错,配宋景义那是绰绰有余,最重要的是有一份好的工作。 家世又好,一大家子都是工人,唐建国冯又莲又承诺将来结婚后会负担卢思嘉的一切费用,更重要的是唐佩兰自己本身能力强,别看身体不好,但是顶了唐佩文的班在纺织厂当会计,那可是铁饭碗,哪怕和宋景义结婚以后去随军也能安排一个好工作。 而且唐佩兰是高中毕业,虽然对比现在已经恢复了高考,比不上大学生金贵,但这大学生不还没毕业嘛,原主这样的学历已经很不错了,而且原主的文笔很好,经常会写一些稿子发表在报纸上,能有稿费不说,这说出去就很排面了。 因为这个宋景义的爹娘对唐佩兰还是很满意的,当然,这其中也是因为卢思嘉是女孩子的原因,农村出身,要是换成男孩子的话,本质上还是有点重男轻女的宋茂实和毛大秀肯定是有很大意见的,毕竟男孩子以后还要给他建房子娶媳妇的,和能收彩礼嫁出去的女孩子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唐佩兰出去的时候就看到了宋景义,心说不愧是男主,外貌这上面确实是没得说,对外貌协会相当的友好啊,人品的话,就更满意了,因为唐佩兰是精神力异能者,有她的一套看人的方法,举止大方,眼神清正,唐佩兰能确认对方是个正派的人。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2节 宋茂实毛大秀也还行,和宋景义一样是个正派的人,虽然有各自的小心思,但到底是个善良的人,人有私心那是理所当然的,但不是那种自私自利到人品败坏的人。 宋茂实和毛大秀都是很普通的老百姓,也是一心希望儿女好的父母,虽然对唐佩兰要带着卢思嘉嫁过去有点异议,不过在宋景义的说服下已经接受了。 既然已经被说服了,也就不多做一些让唐佩兰不舒服的事情,也把那一点点的不满放在了心里,因此看到唐佩兰的很热情的招呼:“佩兰来了,快过来坐。” 还有就是卢思嘉,还特意带了头花和奶糖过来,就是为了表示她们对卢思嘉没有意见,用毛大秀的话来说,反正都已经是即定的事实了,反正都要接受,那就更要最大利益化,把卢思嘉的心拢络过来,现在都要实行计划生育了,以宋景义的职位肯定是不能多生了,那就把卢思嘉当成自家的亲孙女,以后和自己的亲孙子孙女也有个帮衬。 “小唐。”宋景义看到唐佩兰的时候眼睛一亮,觉得今天的唐佩兰更加耀眼了,原本只是有好感,觉得很适合的女孩,今天居然意外的让人心动。 唐佩兰这个颜控对宋景义的外表还是很满意的,宋景义笑起来的那一口大白牙居然让她觉得有些憨厚,反正第一印象是相当的好。 两家人打了招呼之后,寒暄之后,接下来媒婆开口说起了提亲的事情,因为两家人都挺满意的,也提前已经说好了,今天就走一个过程,因此亲事很快就定下了,唐佩兰接下了宋景义给的见面礼,又商量好了什么时候定数(订婚)这门亲就成了,接下来要说的却是婚期了。 随后唐佩兰就进了厨房准备午饭,宋景义跟进去帮忙,唐建国冯又莲宋茂实毛大秀四人则是和媒婆在客厅商量彩礼嫁妆的事情。 因为知道宋景义他们今天会上门,家里的菜是提前买好了的,如今不像以前那么多的规矩了,一切从简,因此今天也就唐宋两家人一起吃个饭,当然,就算是这样今天的饭菜也是一个大工程,按这边的规矩今天要十二个茶,因此唐佩兰要早做准备。 回锅肉,红烧猪蹄,啤酒鸭,三杯鸡,小炒鱼,鱼头豆腐汤,米粉肉,苦瓜炒鸡蛋,拍黄瓜,山药炒瘦肉,板栗烧鸡,清炒小白菜。 这些都是唐佩兰看了宋唐建国冯又莲买回来的菜,拟的菜单,按这边的规矩是要鸡鸭鱼肉样样都要有,这在这个年代来心真的是大手笔了,要知道其他人能有三四个纯肉菜已经很大手笔了,唐佩兰这弄的可不得了,七个纯肉菜,三个半荤,只有两个素菜,可以说是出大血了。 这也是因为唐建国冯又莲想表示对宋景义一的重视,毕竟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劝动唐佩兰不要带着卢思嘉一起嫁过去。 将心比心,如果唐修明的对象要是带个孩子嫁过来,他们也会觉得心里不是很舒服。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宋景义跟在唐佩兰的身后问道。 “有。”唐佩兰一点都不客气的指挥宋景义干活:“你力气大,帮我把猪蹄剁开,还有鸭子和鸡也是,都剁了。” “行,交给我。”宋景义说完就洗手干活去了,唐佩兰自己则是把小白菜洗了,黄瓜拍了,豆腐切好备用,苦瓜和山药,葱姜蒜等一切都切好备用。 宋景义剁完了猪蹄鸡鸭肉后也不用唐佩兰开口,很自觉的又拎着鱼到院子里去杀了,唐佩兰对此很有好感,希望这份眼力劲能一直保持下去。 唐佩兰的厨艺只能说还不错的,普通人里是上等的水平,但跟专业的厨师是比不了的,不过她有外挂啊。 最新评论: 【真对不起这收藏】 【有点流水账……】 【我上不管天,下不管地,中间也不管空气,只管用地雷埋了你!】 【地雷在手,偷懒抖三抖,作者大大快去码字!!!(催更版)】 【文笔好有年代感。。。】 【好多错误。。。】 【挺有意思的,脑洞我喜欢】 【这个梗很好,我喜欢】 【 【按爪爪】 【大大加油更新,发现一篇好文啦】 【开文了开文了】 -完- 第3章 要说外挂,唐佩兰的空间可不仅仅是随身空间这么简单,虽然没有灵泉那么逆天的存在,也没有什么外面一天里面一年的时间流速,但是那可是企鹅空间,集农场牧场鱼塘于一体的,农场里种出来的水果蔬菜,牧场里养出来的鸡鸭鱼肉那也是比普通地球上种出来的食材更美味的。 而且非常幸运的是,在末世经营了数十年的空间并没让唐佩兰一朝回到解、放前,甚至不知道什么原因,唐佩兰穿到这里之后空间好像还升级了,只不过她现在也没有时间进空间里去确认一下。 好吧话题远了,经过唐佩兰数十年的经营,企鹅空间里的农作物和牧场里的动物品种那可是相当的丰富,仓库里积攒的物品那叫一个惊人。 早在食材买回来之后唐佩兰就已经找机会调换成了空间里养殖种植的食材了,加上唐佩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厨艺,对比现在人们吃油都舍不得的状况,唐佩兰做饭的时候香味飘出去之后,客厅谈话的几人就坐不住了,不停的吞咽口水。 “小姨,好香啊。”原本还在睡午觉的卢思嘉小朋友眯着眼睛揉着咕咕叫的肚子,顺着香味来到了厨房,那小鼻子还一嗅一嗅的,小模样别提多可爱了。 唐佩兰仔细的看了一下卢思嘉,发现她和自己小的时候长的有点像,不,应该说和他小的时候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唐佩兰心里琢磨着,或许她和原主应该是一样的长相吧? 唐佩兰来这里之后还没照过镜子呢,所以不知道自己现在长的什么模样。 “小思嘉这是饿了,那你坐在这里等一会儿,等菜炒好了就可以吃了。”唐佩兰把卢思嘉抱在一旁的椅子上坐好,自己则是麻利的炒菜去了。 其实不止唐佩兰刚才打量卢思嘉,宋景义也是盯着这个以后会和自己是一家人的小女孩看。 眼前的卢思嘉五岁大,身高一米的小不点,但是长相相当的漂亮,比宋景义见过到军属院最漂亮的小姑娘还要好看,而且秀秀气气的,揉着眼睛没睡醒的模样特别的可爱,让人心里软成一片。 看着看着宋景义就觉得有这样一个长的像唐佩兰的女儿也挺好的,而且越看越觉得他活该就和卢思嘉是一家人。 被宋景义盯着看的卢思嘉不自在的缩了缩,还把手都缩到衣服里面去了,等唐佩兰看过去的时候又换上了一副笑脸脆生生的喊了声“小姨。” 唐佩兰心里一惊,卢思嘉这表现不对啊,她不会是害怕宋景义吧?那怎么行,她答应了原主一定要把卢思嘉抚养长大的,如果卢思嘉会害怕宋景义的话,那她怎么安排卢思嘉呢?还是说和宋景义说拜拜? 当下唐佩兰把锅里的最后一个菜盛了起来,就牵着卢思嘉回了自己的房间,她得弄清楚卢思嘉对宋景义的态度,这关系着她和宋景义的关系。 “思嘉,刚才外面那个叔叔你还记得吗?”唐佩兰轻声的询问。 “记得的,小姨,你上次不是说以后他就是小姨夫了吗?我记得的。”卢思嘉说道。 “那思嘉喜欢他吗?等小姨和他结婚以后你就要和小姨夫一起生活了。” “小姨我记得的,小姨前天不是已经问过我了吗?”卢思嘉小朋友歪着小脑袋似乎相当的疑惑,小姨记性不太好啊,才问过没两天的问题,居然又问一遍。 “那小姨再问一遍好不好?思嘉喜欢他吗?”唐佩兰想想原主还蛮细心的。 “喜欢的,叔叔上次还给买了礼物呢,刚才叔叔还给我吃糖了。”卢思嘉想不想的说道。 那就奇怪了,那刚才卢思嘉怎么会一副害怕他的样子? “那你刚才不是害怕他啊?”唐佩兰直接问道。 “不是呢,叔叔给我糖果我放到口袋里了。”卢思嘉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糖果来。 卢思嘉聪明,看唐佩兰的脸色就知道她这是误会了,所以就把她藏起来的糖果拿出来了,因为唐佩兰不许她吃太多的糖果,一天只允许吃五小颗。 卢思嘉这糖一掏出来唐佩兰也就明白了,原主对于卢思嘉吃糖控制蛮严的,或者应该说他们这一片的人对小孩吃糖控制都挺严的,一天有规定的数量。 因为前几年有家里有钱溺爱小孩的,觉得糖是个好东西,天天给孩子吃,吃的太多了,那牙齿只长出来一点点,长到七八岁了那牙齿都只有米粒长,这一片听说过这件事情的人都怕了,哪怕那孩子换牙之后的牙齿是正常的,大家也不敢让孩子吃太多的糖。 “小姨,我没有多吃糖。”卢思嘉怕唐佩兰误会她把糖藏起来是为了多吃,赶紧解释道。 “既然你没有多吃的话,为什么要藏起来呢?”唐佩兰问道。 “给小虎吃…小姨,小虎和我一样没有妈妈,他后妈还打他,天天都饿肚子吃不饱饭,连糖都没有吃过,小姨,我就给他尝一尝可以吗?”卢思嘉急急忙忙的说道,怕唐佩兰误会自己又怕唐佩兰不同意。 “可以,不过呢,以后有什么事情你直接跟我说就行了,不需要藏起来,可以做到吗?”看来还是个心软的小家伙,不过呢该教的唐佩兰还是要教的,把东西藏起来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可以做到的,谢谢小姨。”卢思嘉开心的小脸都红了。 “那我们就出去吃饭吧,小思嘉是不是肚子饿了。”唐佩兰说完就牵着卢思嘉出去了。 结果一打开门就看到冯又莲正举着手要敲门呢:“你这丫头和思嘉躲里头干嘛呢?客人都在呢,你躲在这里像什么话啊。”冯又莲还。没忍住,念叨了她一通。 “好我知道了。”唐佩兰也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老老实实的认错,原主的经验已经告诉她了,不认错的后果她不会想面对的。 唐佩兰回了厨房一看,宋景义正勤快的把她刚丢下的锅刷干净,看来书中写你不错啊,是个眼里有活你男人:“干的不错,继续保持。” 最新评论: 【在这历史性的时刻,在这伟大的时刻,作者大人你有看到我地雷般诚挚的心么?】 【错字真的好多,影响阅读了】 【早期的鹅空间还有停车,各种豪车】 【大大写了好多年代文我好喜欢,加油】 【她不是把物资都放到军队的仓库里了吗?为什么空间仓库里还有那么多物资呀!】 【按爪】 【 【按爪爪】 【 【 【大大加油】 【打卡】 【撒花撒花】 -完- 第4章 “亲家公亲家母,吃菜吃菜,也没什么好菜招呼你们随便吃,多吃点。”冯又莲热情的招呼准亲家:“佩兰别的不说,这厨房里忙活的事情还是像点样子的。” “岂止是像样哦,佩兰这厨艺绝了,刚才闻到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可把我肚子里的谗虫给勾出来了,还是亲家母会教人啊,佩兰不止人长得俊,这方方面面都说不出错来啊。” “亲家可别夸了,来来来,吃菜吃菜……” ……… 这一天唐宋两家人都特别满意,具体表现在宋茂实毛大秀想把婚期早点定下来,唐建国宋茂实这边呢,因为对宋景义满意,没有多拿乔就同意了在中秋节后结婚。 两家老人当着宋景义唐佩兰的面商量好了婚期,时间就定在中秋节后,刚好在宋景义的假期内,不过具体时间还得找人看过,老人家都姓这个,要选个黄道吉日。 “扣扣”的敲门声响起,门外站了一个打扮的格外时髦的女郎,一头波浪卷发,在大多数穿着偏暗色系的衣裳时,这位女孩穿着一袭火红的无袖连衣裙,连衣裙做了收腰设计,显的对方愈发的纤纤细腰。 只不过对方身上的这一身穿着在场没有人能欣赏,老一辈的人对这种花枝招展的女人喜欢不起来,他们那一代的思想没能转变的那么快,而在场的两个男人都是心有所属的人。 再说了,对方除了这身上的衣服和头发比较新奇外,单论长相还是唐佩兰更出色,所以还真没有人觉得对方惊艳。 “你是?”唐佩兰疑惑的问道。 “你好,请问这里是唐修明家吗?”这姑娘笑盈盈的问道。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3节 不过唐佩兰却发现对方的眼神十分炙热的看向宋景义,哪怕对方自以为是的克制,但是还是让唐佩兰察觉到了。 “这表现,莫非是女主?要不然唐佩兰也想不通还能有谁会有这个反应。 “是的,这里是唐修明家,请问你是?”唐佩兰收拾好自己的情绪问道。 “我叫敖春芳,是来找李淑兰的,我听说她在这里就找过来了,抱歉,我有急事找她。”敖春芳说道。 还真是女主敖春芳找上门来了,不过她怎么会认识李淑兰呢?还用这个借口找上门来?李淑兰是唐佩兰的二哥唐修明的对象。 “淑兰生病了在家里休息,她不是在家吗?”听到来人说是找他对象,唐修明坐不住了。 因为今天是宋景义家上门的日子,作为唐修明谈婚论嫁的对象,之前他们已经说好了李淑兰今天会到场,只不过昨天李淑兰突然生病了,据说是吃错了东西,上吐下泻的整个人都憔悴的快下不来床了才没有来,按理说这会儿李淑兰应该是在家里休息才会啊。 “没错啊,李淑兰的父母说她来这里了,还说是因为你们家今天有好事,很早就出门了。”敖春芳确定的说道:“这个地址还是李淑兰的母亲给我的呢。” “爸妈,我出去一趟,淑兰昨天晚上就生病了,我怕她出什么事了。” “去吧,小心点儿,找到人了回来说一声。”唐建国冯又莲都是通情达理的人,也怕敖春芳会有什么不好所以没有反对。 “我知道了。”唐修明说完又对毛大秀李淑兰宋景义好一顿抱歉,然后才匆匆忙忙的走了。 倒是敖春芳磨磨唧唧的往宋景义的方向看了好几眼才反应过来对在场的人说了一句:“那我也跟着去找找。”然后走了。 敖春芳人是走了,唐佩兰眉头去皱了起来,按书中的剧情这会儿敖春芳应该还没重生吧?怎么提前了? 唐佩兰为什么会这么确定敖春芳重生了呢?那是因为刚才敖春芳看宋景义的眼神透露的,那种愧疚,欣喜,势在必得的眼神让人想不忽略都难。 不过这敖春芳找上门来是干嘛,她不是一重生就急着找她表嫂(宋景义他小姑)打听宋景义的情况,然后等原主病死后,请她当媒人把宋景义介绍给她吗? 还是说敖春芳这会儿找上门来就是来确认自己的身体情况的?来看看自己是不是会和原主一样身体不好最后直接病死? 唐佩兰眉毛都打结了:万一剧情太逆天,那她岂不是没多少时间好活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不好玩了,唐佩兰可不想好不容易死而复生了,没活两天又死翘翘了。 唐佩兰还在想着呢,结果就听到宋景义这么说道:“你在想那个女人的事情?那个女人眼神不清正不是个适合来往的人。” “噗嗤”唐佩兰笑了,果然小说就是小说,和现实不一样,敖春芳那边走错一步,就导致宋景义对她没有了好印象,就是不知道敖春芳知道后会不会气的吐血。 要知道书中男女主第一次见面时女主也是这么费尽心思收拾自己的,提前做好了衣服烫头发,让男主第一眼就惊艳了,觉得她和时下穿着打扮保守的女子大不相同。 怎么讲呢,在唐佩兰穿进书里来的时候,这本《八零小娇妻》就成了一个真实的世界,而真实的世界首先就逻辑自洽了。 这么说吧,就拿刚才敖春芳看宋景义时眼神中的势在必得,这放在两人相亲的场面上能解释为敖春芳对宋景义的印象很好,有发展下去的想法,逻辑通。 但是你在别人谈婚论嫁的时候冒出来,看男的的眼神势在必得,这妥妥的是来挖墙脚的啊,那还能有人对她印象好吗?那指定是不可能的啊,这人品谁敢恭维啊。 所以别说是被挖墙脚的唐佩兰一家人了,就是宋家人都对这个敖春芳喜欢不起来,尤其是以宋景义为最。 作为一个在战场上拼命,靠着自己靠着战功,年纪轻轻就爬到团长位置的人,宋景义平时遇到这种把他当肥肉看的眼神实在是太多了,他打心眼里的厌恶这类人,只能说,敖春芳撞枪口上了。 宋茂实毛大秀想法就比较简单了,一是不喜欢敖春芳这种直白的不会掩饰的人品,另一个就是在她们的老观念里是不喜欢外放的,太过“与众不同”的人。 当然,穿着打扮还在其次,主要是在场的老人哪个不是活了五六十年一肚子阅历的人,觉得这个敖春芳一看就是那种不安于室的人,反正是不喜欢这样的人当自家的儿媳妇。 尤其是在有唐佩兰看对比下,宋茂实和毛大秀对唐佩兰的好感那是蹭蹭蹭的往上在涨啊,巴不得宋景义唐佩兰现在就结婚了好定下心来。 只能说唐佩兰一顿饭把宋茂实毛大秀吃服气了,心里对她的满意度又上升了一个台阶,这儿媳妇真不错,人长的俊,看起来就温柔又大气,行为举止落落大方的,是个动笔杆子的斯文人,而且厨艺这么好,儿子真有口福。 回去的路上毛大秀还跟宋茂实说着唐佩兰的事,觉得这么好的儿媳妇得早点娶进家门。 另一边吧,唐建国冯又莲也说起了宋景义这个人,对于这个准女婿的感官也是非常好,首先是因为他对卢思嘉很和善,看的出来对于唐佩兰坚持要带卢思嘉过去没有一点勉强,每次见到卢思嘉还会给她带一些小礼物,二个就是他眼里有活,肯动手。 或者有人要说,新姑爷上门肯定是要表现一番的,但是眼里有活和眼里没活的表现是完全不一样的,总之唐家人对宋景义还是很满意的。 最新评论: 【病句,错别字特别多】 【唐建国宋茂实这边呢,给作者大大捉个虫~冯又莲】 【老人家都姓这个给作者大大捉个虫~信】 【错别字好多,有点看不下去了】 【想不忽略是忽略的意思吧】 【文文很有爱,地雷包养!】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这名字有点乱啊】 【精简一下语言吧,故事挺好看,但描述的有些啰嗦,就像在分析报告,看起来累】 【唐建国宋茂实这边呢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姓这个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信这个】 【姓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信】 【 【撒花】 【 -完- 第5章 1980年的八月初十,唐佩兰在穿书的第一天就见到了男主宋景义,并且两家人在她的同意下定下了婚事,只等算好了日子,要不了几天她就要结婚了,真是单身二十七未婚,一朝穿书即嫁啊。 下午宋景义他们都走了之后,唐佩兰才有时间去看她的企鹅空间有什么变化。 之前的企鹅空间已经很厉害了,有农场牧场还有鱼城,除了海里游的,唐佩兰是想吃什么都有,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的食物自由还更自由。 但是现在呢,企鹅空间又升级了,唐佩兰一进空间之后就发现空间里多了两个建筑物,走近了才看到一个是加工厂,一个是餐厅,还多了一个林场 唐佩兰首先看的是加工厂,一个大大的半球形的机器占据了加工厂一半的空间,旁边的墙上还贴心的贴上了使用说明。 把羊毛放进去就能加工出羊毛线出来,而且还能选择粗细和花色,甚至再还能选择加工出毛衣,还能选择毛衣的款式和图案,类似的布料,衣服也一样。 还有鞋子,比如说皮鞋,牛皮加橡胶就能加工出牛皮鞋,羊皮鞋,猪皮鞋,包包也是一样,颜色,款式,图案,大小,都能选择。 简直是逆天级别的存在,有点像唐佩兰曾经玩过的扣扣空间,什么东西都能加工出来,但又不完全一样,因为这个企鹅空间和扣扣空间一比,多少还是有点逻辑的,加工什么东西出来,你就得给出他最基本的原材料来,而不是像扣扣空间,几块宝石能合成全世界。 唐佩兰的仓库里有很多东西,虽然她的农场里以前种的都是植物,所以仓库里并没有什么做布用的麻和蚕丝(在末世的时候曾经种过保暖用的棉花,她都悄悄的拿出来了) 但是牧场留下来的东西就比较多了,猪皮,羊皮,牛皮,甚至是兔皮都是有的,橡胶的话,新出现的林场里居然有橡胶树,所以唐佩兰是能加工皮鞋出来的。 而且也不用唐佩兰自己动手,只要她有这个想法,企鹅空间助手、一个ai智能机器人就会帮忙把她需要的东西拿过来。 然后,唐佩兰就开心的玩耍了起来,各种颜色各种材质各种款式,高跟的,低跟的,中跟的,平底的,尖头的,圆头的,带绒的不带绒的,长靴短靴裸靴的,唐佩兰一下子就拥有了皮鞋自由。 唐佩兰一下子弄出了上百双鞋子,都是唐佩兰曾经看到过,或者穿过的,还有一些是她从现有的款式中改良出来的。 怎么说呢,不愧是“系统出品,必属精品”,唐佩兰发现她以前的鞋都白穿了,就没穿过这么好穿的皮鞋。 “小助手,快给我的牧场增加猪牛羊的数量,还有农场种上一茬棉花。” 唐佩兰想法挺简单的,她要趁去随军前去赚一波钱,就卖皮鞋,相信这么好穿的鞋子一定会大卖特卖的,反正她就不相信有谁能够拒绝这么好穿的鞋子。 不过转念一想,好像也行不通,她是准军嫂,是要政审的,万一被查出来什么东西,那她可没地方后悔去。 不过猪牛羊还是可以养,鞋子还是可以做的,大不了就自家人穿,不拿出去卖了,到时候她就做和市面上款式一样的就行了。 再说了,她已经想到办法了,鞋子不能卖,但那不是可以匿名捐赠给部队嘛,她完全可以加工一批给战士们训练穿的鞋子啊,捐钱是捐,捐物资也是捐啊。 说到捐这个字,唐佩兰又看到了另外一张能加工的厂品单,特么的,只要有铁矿石就能加工出钢铁,只要有钢铁钨金等材料,不要说枪了,飞机坦克也能造。 “我cao”唐佩兰没忍住爆出一句粗话,还等什么,赶紧想办法弄材料去啊。 唐佩兰想着要去哪弄点铁来试试的时候,突然门外脚步声响起,唐佩兰赶紧把上午没做完的活儿拿起来开始装模作样,冯又莲敲门进来,手里拿了一些钱票进来说道:“佩兰,你们是说好了明天要去买东西是吧?” “对,说是带我去买衣服鞋子。”这边的规矩是男方要给女方从头到脚买两套,然后女方要回给男方两双鞋子。 “那你把这些钱带着,宋景义好歹是个团长,鞋子买好一点的,不是说现在都流行穿那个什么三节头的皮鞋吗?你给他买那个。”冯又莲交待道。 “三节头”是一种橡胶底的“三节头”皮鞋,它流行于上世纪的80年代前后。该鞋用三截儿皮缝制,故而得名“三节头”。三节头曾是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士官所配发的制式皮鞋。在以前的年代,如果老百姓有一双“三节头”那么相当现在的人穿意大利名牌皮鞋一样荣耀。 “妈,他们军官本来就配发那个鞋子,不用买这种。”这买人家的制式鞋好像不太好,唐佩兰连忙说道。 “那就买那个回力的鞋子,大家都说回力的鞋子好看,质量还好,穿起来舒服还耐穿。”冯又莲又说道。 “呃…回力有皮鞋吗?”怎么她的记忆中好像回力都是卖帆布鞋之类的,有没有皮鞋她也不知道。 “应该有吧?”冯又莲不大确定的说道:“那么大那么出名的牌子只卖布鞋吗?” “我也不知道,要不然明天去看看吧。”好吧,唐佩兰也都好奇了。 “那你好好看看啊,挑贵的买,别让以为咱是那小气的人。”冯又莲不放心的嘱咐道。 “好,我知道了,不过钱就不用给我了,我自己有钱。”唐佩兰拒绝了冯又莲的票子。 “你还能有几个钱啊,以前上班每个月都给你姐寄一半过去,又给家里交钱,有钱你也剩不下几个了。”冯又莲不容拒绝的说道。 “你忘了我之前给报社投稿有稿酬啦,买鞋的钱我有,等我没钱了再找你要。”冯又莲不让她拒绝,唐佩兰也不愿意花他们的钱。 说什么买鞋子,又有什么鞋子的质量比得上企鹅空间里新出现的加工厂里加工出来的皮鞋质量更好呢,那才是真正的结实耐用好看好穿。 有那买鞋子的钱唐佩兰还不如悄悄买点铁制品钢制品回来试试是不是真的能制枪造炮的。 最新评论: 【这个文,厉害】 【这个设定有点开大了,而且拿出这么多明显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有点勇啊有点勇】 【 【这个金手指有点牛哦~但【小声逼逼】如果不是上交国家的建设文就太夸张了,显得不止男主,除了女主所有人都不需要存在……】 【飞机大炮,这……】 【封面挺有意思的啊,棒棒棒棒!!!!】 【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4节 【.......这个金手镯让我觉得降智了,周围人肯定会觉得不对啊】 【捐东西怎么解释东西的来历呢,别说匿名就不知道了,国家是这么好瞒的吗,要不就把自己的金手指上交国家吧,把重生女主一起上交了,然后有国家爸爸做后台还怕生活不滋润】 【这个金手指稍微有点太大了叭,如果日常文感觉金手指比较夸张】 【喜欢这个文,大大能多更新一点不】 【女主把自己上交国家吧!有国家做靠山,还有重生女什么事啊!】 【撒花撒花】 【 -完- 第6章 原本唐佩兰是想偷偷出去买点铁制品回来试试加工厂能不能加工出钢材的,结果ai智能助手小a却告诉唐佩兰,企鹅空的林场里除了有树木,山上还有各种矿石,其中就有唐佩兰想要的铁矿和钨精矿。 应该这么说吧,企鹅空间和一个世界也差不多,也是说外面世界有的东西,企鹅空间也有,而且因为是外挂的原因,只多不少。 也就是说唐佩兰卖什么皮鞋啊,企鹅空间中有着大把的值钱货,金银铜这种人尽皆知的东西就不说了,比黄金贵四倍的铑,比黄金铂金稀有30倍的钯,还有铱,锇,钌,铼,铟全部都有,世界首富都没有她这么富。 唐佩兰立刻让小a把所有矿石都找一些过来,然后按照提示一一放进加工机器当中,然后在唐佩兰的焦灼等待中,度秒如年中,20分钟后,唐佩兰手里拿到了一把名为企鹅一号的□□。 小a给出的数据也是相当的吓人,轻,保险,火力续航能力强,精准度高,射程远,后座力小,好携带,反正是集所有枪支的优点于一身。 唐佩兰看着手中闪着幽幽冷光的枪支,唐佩兰一时懵逼了,她一开始还以为加工厂会加工出这世界上原有的武器,没想到加工厂智能到能自己发明设计,可以说是相当之厉害了。 不过这样更好,就不用担心“抄”到了别人的东西,也能避免很多的麻烦。 唐佩兰拿着企鹅一号,随手就是“砰砰”两枪,特么的,比她在末世用的更好,确实是一支性能非常好□□,至少比她用过的,末世前的□□更厉害。 唐佩兰想了想后说道:“小a,这个企鹅一号多加工一些出来先来一千支吧。” 小a领命而去,然后在两个小时后唐佩兰的仓库就多出了一千支的企鹅一号,小a还贴心的配上了十万发的子弹。 “□□都这么厉害了,那机枪呢?”唐佩兰说着又把材料放进了加工机器中。 ………于是,到了最后唐佩兰的仓库中又多出了一千支轻机枪,一千支重机枪,一千支冲锋枪,一千支狙击□□,以及每种枪的子弹十万发。 唐佩兰浪了一晚上的结果就是早上起不来,冯又莲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叫醒,随后,唐佩兰顶着一双超级显眼的熊猫眼出现了。 宋景义盯着唐佩兰的脸色看了又看最后还是没忍住问道:“你昨天晚上干嘛了?怎么黑眼圈重成这样?” “昨天下午不小心喝了一杯浓茶,一晚上没睡,哈啊…!困死了。”唐佩兰说话的时候整个人都还是一副困顿的表情,打个哈欠困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要不然现在就不去供销社了,你去睡个回笼觉,等睡醒了再去也不迟。”宋景义说道。 “不好吧…”唐佩兰虽然很心动,不过还是有些迟疑:“我妈要是知了得骂死我。” “要不然这样,你就说我突然有急事,临时要离开几个小时。”宋景义看了一眼手表,现在是七点二十分:“等十一点半的时候我来接你去吃饭?” 唐佩兰可耻的心动了,不过理智还是阻止了那:“那你这几个小时怎么办?总不能干呆着吧?” “没事,我正好趁这个时间去一趟我战友家里,有事找他,顺便发个请帖。”宋景义看出了唐佩兰的心思如此说道。 “那还是算了吧。”怎么说今天和宋景义出来是买结婚用品的,而且人都出来了,再回去像个什么话啊。 “要不然咱们今天东西快点买,早点买完早点回来?”宋景义提议道。 “也不用这么急急忙忙的,我妈说今天下午有新电影,还给我两张票,要不然买完东西之后找个电影院,你看电影我睡觉?” 唐佩兰越想越觉得这个好办法,冯又莲让她和宋景义去看电影是因为觉得唐佩兰和宋景义没怎么相处过所以找机会让他们两个单独处一下,相处就相处吧,她还能管得了他们相处过程中要做什么吗? “我是觉得没问题,不过你确定在电影院这种地方你睡得着吗?”宋景义问道。 “好吧不确定。”唐佩兰咬着腮帮子无奈的承认。 “要不然我带你去喝茶,绿茶很提神的。”宋景义提议道。 “行吧,也只能这样了。”唐佩兰也是无奈了。 于是唐佩兰座上宋景义的自行车在街道上左拐右拐,很快来到了一家茶叶店,就是那种前面是店后面住人的那种。 “哟,稀客啊,宋大营长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小地方啊?”茶叶店的老板是一个看起来有30多岁的男人,见到宋景义之后一点也不客气的打趣。 “咳咳咳.....说什么呢?今天有客人在呢。”宋景义眼神威胁:多少给点面子。 “这位是弟妹吧?早就听说你有对象了,你小子一直藏着掖着,没想到今天舍得带出来了。”对方说着把宋景义挥到一边去了:“弟妹快坐,我这儿虽然没有什么好东西招待你,不过这条街上卖什么的都有,你有什么想吃的尽管说,我让宋景义去买。” 唐佩兰被对方耍宝给逗笑了,没想到宋景义这种看起来挺正经的人还有这么有趣的朋友,还真是看不出来呀。 “那我可得好好想想得吃点什么、才能让他出点血。”唐佩兰也跟着说道。 “对对对,好好想想,让这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出大血,对了,我还没跟你做自我介绍呢,我是宋景义的老战友了,叫纪勇军。”纪勇军说道。 “你好,我叫唐佩兰。”唐佩兰也跟着自我介绍一点都不含糊。 “真是没想到宋景义这种愣木头还能找到对象啊。”纪勇军打趣了一句之后就朝后面喊了一句:“媳妇。宋景义带着他对象过来了。” 然后就听见里面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不多时就看见一个看起来二十七八岁的女子走了出来,口中还嚷嚷着说道:“宋景义这种愣木头还能找到对象吗?真是稀奇了。” 怎么说吧,只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两口子说的话居然出奇的一致。 “媳妇,宋景义他对象在呢,多少给他点面子。”纪勇军说这个话就是在拱火的。 因为...下一秒就听见他媳妇火冒三丈的说道:“我给他宋景义面子谁来给我面子啊,他娘的,老娘放下面子给他介绍对象,是谁会给我面子,相亲相到一半直接把人给我撂那了,把人家姑娘脸都气青了,老娘让姑娘家里人指着鼻子骂......”火爆性子的纪勇军他媳妇看的出来了,这个火爆性格和炸药桶有得一拼了。 “噗...”反正唐佩兰是被逗笑了。 最新评论: 【这金手指突破天际啦,不过看着很爽就是了】 【金手指这么大啊】 【所以有枪了是准备要买卖军火吗?多少都点离谱了吧??】 【玫瑰开在九月里,我的心中只有你,好想和你在一起,一颗地雷送给你!】 【金手指确实有点过了,枪什么的,大大可以后面慢慢改,这一下给得太大了。女主是末世来的,思想还是会有不一样的。也会嫌弃身体娇弱。会锻炼身体,后面也可以写和男主一起去随军。毕竟女主是末世来的嘛,还经历了那么多。肯定不会弱的。但也别写太强,一人打万这个还是夸张了。这是我的意见,当然,这是大大的文,大大怎么写是大大的权利。我是被这本书的简介吸引的。期待大大后边的改进。加油】 【这是金手指?这喵喵的是金手掌吧】 【如果是在末世这金手指挺好的,在年代文就有点过了。】 【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 【金手指是挺大的,不过如果是强国,那也蛮不错的。如果能看不能用,那就算了】 【这金手指太大了】 【就离谱】 【这当着人家媳妇的面说这好吗?金手指也太大了吧】 【营长给作者大大捉个虫~前面说是团长】 【金手指好像太大了】 【感觉金手指有点巨了,这是要往强国文上走?】 -完- 第7章 寒暄过后 纪勇军的媳妇葛乐珍热情的招待唐佩兰:“小唐,来尝尝看我家的柚子,这个叫红瓤柚,不是我自夸,我家的红瓤柚在这一片可是出了名的好吃。” “谢谢!”唐佩兰赶紧接了过来。 唐佩兰在葛乐珍的热情招待下吃吃喝喝,纪勇军也问起了宋景义此行的目的:“你这次怎么有空来我这里,难不成还真的是找我喝茶来了?” “对啊,就是找你喝茶来了,我听说说在这里开了一家茶叶店,刚好今天要来买东西,想说来买点茶叶顺便给你送张请帖。”宋景义说道。 实际上就算不是带唐佩兰来这里喝茶,晚一点宋景义也要来纪勇军这里,人要通知,茶叶也是要买的。 “这么说日子是定下来了?什么时候?”纪勇军也是真心为了宋景义高兴,他们俩其实年纪差不多大,宋景义也就比纪勇军小了两岁,但是纪勇军孩子都好几个了,宋景义还单着呢。 “大差不离的了,不是八月十四就是八月十九,这两个日子二选一,我这次假期不长,只有半个月,所以时间比较紧。”宋景义也是没有办法,他刚升上团长不久,部队上一堆事情要忙,这次能抽出时间回来也是因为年纪大了,作为大龄未婚青年被领导赶回来结婚的,但是假期也还是这么一点。 “那感情好,那兄弟我就等着喝你的喜酒了。”纪勇军开心的说道:“不过现在都八月十一了,十四结婚的话来得及吗?” “说是十一,十九选一个日子,但是因为我的假期的关系,这两个日子都很赶,要不然就是赶着时间结婚,要不然就是赶着时间收拾东西回部队,现在具体什么时间还得和岳父岳母商量才知道,好在酒席的东西现在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 宋景义是初七从部队回来,前天晚上才到家,昨天一早就上唐佩兰家了,到今天他的假期已经过去五天了,如果是八月十九结婚的话,结婚的当天下午他们就得赶火车回部队。 因为在回来之前宋景义的结婚报告和随军报告是一起交上去的,两份报告都被批下来了才有宋景义回来结婚一事,因此唐佩兰是会在婚后直接跟着一起去随军的。 加上宋景义的假期只有半个月,八月二十二就得归队,因为第二天就是阳历1980年的10月1日国庆节。 结婚当天赶火车就不说了,重要的是他们到部队的时候是9月29日的晚上,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宋景义第二天就要去上班了,而唐佩兰得一个人面对的入住环境。 按宋景义的心思当然是9月22日(农历八月十四)结婚比较好,可以有更多的相处时间,也有充足的时间回部队安排好唐佩兰和卢思嘉两个,这样宋景义也比较安心。 只不过在旁边听了一耳朵的唐佩兰却不是这样想的,因为对她来说,她昨天才认识宋景义,三天后结婚不就是闪婚吗,对唐佩兰来说有点太快了,所以她的心里是倾向于27结婚,那样的话不用立刻面对婚后的亲密行为,有火车上的三天时间作为缓冲。 从纪勇军的茶叶店离开后,唐佩兰就琢磨起了这件事情,她觉得等下还是和宋景义商量一下好了,看看对方是怎么想的。 “在想什么呢?”宋景义见唐佩兰一副沉思的模样忍不住问道。 “我在想结婚的事情,你的假期太短了,这两个时间都很赶。”唐佩兰说道。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太忙了。”宋景义只是简单的解释了一句,因为有很多的事情是不方便和唐佩兰透露太多的。 “知道是知道,只是真的太忙了。”唐佩兰表示理解。 “那你有什么想法吗?十四还是十九?”宋景义便趁机问起了唐佩兰的想法。 “我的想法嘛…我比较倾向于27号,我们结婚后马上就要跟你去北方随军了,以后想回来估计一年也回不了几次,我想在家里多陪陪父母。”唐佩兰也不扭捏直接开口说道。 “可是这样的话时间就太赶了,27号当天下午我们就必须上火车,顺利的话也要29号晚上才能到部队,而第二天一早我就要归队了,家属院的一切都要你自己去熟悉,很多事情也只能靠你去做。” 家里缺了要买要添的东西都还好,总归是有地方买,主要是唐佩兰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要自己去熟悉,宋景义怕她会不适应,毕竟在28岁的宋景义看来,比他小了5岁的唐佩兰还是个小姑娘,他心里会不太放心。 “算了,这件事情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等听听两家大人怎么说吧。”唐佩兰突然叹了一口气,因为听到宋景义这么说之后她就猜测最后的结果可能不会如她所愿,因为唐建国和冯又莲八成会有和宋景义一样的想法。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突兀的声音突然响起来,声音之大把有些小走神的唐佩兰吓了一跳:“哎,唐佩兰?”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5节 唐佩兰顺着声音望过去原来是刚才和他们错声而过的一个年轻男人喊的,唐佩兰知道这个人,这是原主的同事,也是原主的一个爱慕者苗鹏程。 苗鹏程中等身高的个子,颜值只能算一般偏小帅,不过人长的斯文白净,整洁得体的穿着打扮,以及常年挂着的温润表情为他加分不少,算得上是他们纺织厂女性人缘很好的男同志之一了,苗鹏程也有很多爱慕他的女孩子。 不过原主对苗鹏程的感观并不好,具体怎么她也说不清楚,明明对方对她并没有任何逾矩的地方,追求她的时候也会很注意不造成她的困扰。 苗鹏程会在日常里关心她,别人说她不好的话的时候维护她,说她的好话,会在原主忙的时候给她打饭,会在下雨的时候给她送伞…… 就好像很多小说电影电视剧里默默守护女主的深情男二一样,但是原主在面对苗鹏程的时候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原主每次和他相处时都有一种被毒蛇盯上的那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每次原主都会有一种想要逃的感觉。 所以苗鹏程的这份感情感动了很多了,也包括他自己,但是却感动不了原主。 也因为苗鹏程原因,原主在纺织厂的女性人缘并不好,有很多男性工人觉得原主人长的好,工作能力强,还自带一种柔弱感,但是有更多的女性工人对原主恨的咬牙切齿的,而很多女人讨厌她的理由都是原主玩弄苗鹏程的感情,不喜欢他还要吊着他。 事实上原主冤枉的要死,原主一直都很明确的拒绝了苗鹏程,根本就没有给过苗鹏程任何机会,苗鹏程给她打的饭原主从来都没有吃过,也没有接受过他的任何帮助,所以根本不存在任何吊着他的行为。 当然这也就是原主不理解,现在换了唐佩兰来,她就发现一些原主从来没有注意到事情,一些原主忽略的地方无一不显示着苗鹏程的不对劲之处。 比如苗鹏程看她的眼神从来都不是爱慕,而是有这偏执、疯狂还有嗜血,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爱慕者会有的眼神。 “小唐,你怎么突然请好几天的假啊?”苗鹏程就像是没有发现站在唐佩兰身边和她挨着姿势亲近的宋景义一样,依然以一副爱慕者的温柔表情说道。 “嗯,也不是突然,我要结婚了,这次请的是婚假。”唐佩兰嘴里说着,眼神却暗中观察着苗鹏程的脸色。 唐佩兰是觉得这个人不对劲,所以故意这么说试探对方,果然,听到唐佩兰说她请的是婚假,苗鹏程眼睛猛然眯起,虽然下一秒他就换成了一种黯然神伤的模样,但还是让唐佩兰察觉到那一闪而视的寒光,这个苗鹏程绝对有问题!!! “是…是这样啊…那提前祝你幸福了…”苗鹏程一副黯然伤神的模样说道,然后失魂落魄的走了。 但是唐佩兰却在苗鹏程转身离开的时候突然发现他脖子上戴着的是一个很眼熟的平安扣,唐佩兰能确定这是原主见过的,但不是苗鹏程的东西。 “这个人是你认识的人吗?”宋景义突然很严肃的问道。 唐佩兰正想着那个平安扣的事情闻言随口答道:“对啊,是我们纺织厂的仓库管理员苗鹏程。” “这个人很不对劲,身上有很大的血腥味,你先回家,我跟过去看看。”宋景义没说的是,他敏锐的嗅觉告诉他,这个是人血的血腥味,虽然他身上洗干净了,但是却逃不过宋景义的嗅觉,而且宋景义在他身后仔细的观察后发现对方鞋底上有一块血渍,不过这个宋景义就没打算和唐佩兰说了。。 “血腥味?”唐佩兰突然像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这三个字开启了原主记忆的大门,她想起来为什么会觉得苗鹏程戴着的平安扣熟悉了。 最新评论: 【一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十四吧】 【???】 【不更新???】 【 【按爪爪】 【 -完- 第8章 原主记忆中的这个平安扣给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所以这么一个不起眼的东西才会引起她的注意。 这是一个样式很普通的圆环形平安扣,用一根黑色的绳子穿着,唐佩兰为什么会记得呢,是因为这个平安扣是白底飘绿,并且因为被磕破后修补过。 这个平安扣不到两指宽的大小,有一条蜿蜒的飘花从中间飘过,然后一半是白色透明的,另一半有些许的绿色小飘花,这些绿色小飘花看起来有点你天空中云朵的形状,但是反过来也有点像海面上的波光粼粼,总之呢,有那么点海天一色的感觉。 但是呢,这个平安扣之所以能让她这么有记忆点是因为它被磕破后进行了修补,修补这个平安扣的手艺人技术非常高,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用黄金修补过后,不但看不出一丝痕迹,反面让这海天一色多了一轮金灿灿的太阳,别有一番风景。 唐佩兰在原主的记忆中得知,这个平安扣根本就不是苗鹏程的,而是原主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同时也一样是在纺织厂会计的骆雅安的。 骆雅安家里就她一个女孩子,据说是三代里唯一的一个女孩子,所以从小就很受宠,这个平安扣就是骆雅安从小戴到大的,原主和她关系很好,所以见过好几次。 但是,骆雅安在去年突然出了意外没了,莫名其妙在章江落水而亡,而且原主的记忆中骆雅安和苗鹏程没什么往来,甚至因为唐佩兰的关系很讨厌这个人,那为什么骆雅安的平安扣会在苗鹏程的身上呢? “小唐?小唐?”宋景义的声音把她喊醒了。 “怎么了?”唐佩兰问道。 “刚才那个苗鹏程有点不对劲,他身上有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我要跟上去看看,你先回家去。”宋景义不厌其烦的又说了一遍。 “是不对,我刚才发现这个苗鹏程脖子上戴着骆雅安的平安扣…”唐佩兰又把骆雅安的事情跟宋景义说了一遍。 宋景义好看的眉峰皱起:“这件事情我来,你先回家去。”宋景义说完眼见苗鹏程走远很快在一个转角后消失,宋景义也留下这句话很快追了上去。 唐佩兰想了想,觉得自己有企鹅空间,万一遇到危险还能往空间里躲,所以并没有回家,而是转身去了骆雅安家。 骆雅安家住在城北,一幢带院子的,青砖黑瓦的二层房楼。 唐佩兰上前去敲门,不多时一个五十多岁却头发花白的女人来开的门:“姑娘,你找谁啊?” “于阿姨,或许您还记得我,我叫唐佩兰,是雅安的同学。”唐佩兰说道。 “小唐啊,你来是有什么事吗?”骆雅安的妈妈于珍丽听到唐佩兰说起骆雅安眼睛涌上泪水。 唐佩兰看了眼人来人往的街道,她接下来要说的话不适合在门口说,于是对于珍丽说道:“于阿姨,我们能进里面说吗?” “好,快进来吧。”于珍丽也看出来唐佩兰应该是有什么事情了。 唐佩兰跟着于珍丽进了骆家,结果发现骆家好像全家人都在,骆雅安的爸爸妈妈,三个哥哥,还有两个嫂子都在,而且脸色都很悲伤。 唐佩兰突然想起来,今天好像是骆雅安的生日,她好像来的不是时候。 面对骆家人询问的眼神,于珍丽抹了把脸说道:“这是雅安的同学。” “是小唐啊,过来坐。”唐佩兰以前来骆家玩过,见过的骆父还记得她。 “伯父伯母,我知道今天来的很冒昧,但是有一件事情我一定要弄清楚。”唐佩兰也不是那种拖泥带水的人,直接就开门见山了。 “有什么想问的你说。”骆父说道。 “是这样的,我记得雅安有一个白底飘绿还修补过的平安扣,我能问一下那个平安扣的下落吗?”唐佩兰很郑重的问道。 在场的人听到唐佩兰再一次提起骆雅安的名字都有些恍神,但是其中一个身高最高,身姿挺拔的一个哥哥察觉到了点什么回答道:“那个平安扣丢失了,我们也不知道它的下落,小唐,你问这个是因为发现了什么事情吗?” “是的,今天我和我对象遇到一个纺织厂的同事,意外发现他戴着那个平安扣,并且我对象说那个人身上有很重的血腥味,他现在追着那人去了,我就想着过来问问情况。” 唐佩兰把她知道的都说了:“我之所以怀疑是因为雅安以前并没有和那个同事往来,雅安很讨厌他,所以雅安的平安扣为什么会出现在对方手里很奇怪。” 唐佩兰的话把骆家人惊呆了,一片寂静中骆雅安的二哥问道:“你是说你怀疑雅安的死不是意外?” 骆雅安的二哥也就是那个身最高的男子骆和平的话音刚落,现场就炸了锅了,第一个爆发的就是于珍丽:“是了,我就说雅安那么乖的一个人她怎么可能会抛下家里人自杀呢?” “我的小安最坚强了………” 然后唐佩兰就从骆家人这里听到骆雅安最真实的死亡原因,原来骆雅安不单单是意外落水而亡,在死前还和人发生过亲密行为,然后留下的遗书是因为和对象分手太痛苦自杀了。 当时骆家人也不相信骆雅安会自杀,但是警方调查了很久都没有找到骆雅安被杀的证据,种种迹象都表明骆雅安是自杀身亡,最后还是只能不了了之。 而现在一听到唐佩兰说看到了骆雅安的平安扣在苗鹏程的手里,骆家人都燥动了,这代表着拿着骆雅安平安扣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杀害骆雅安的凶手。 因为骆家人记得很清楚骆雅安的平安扣是不离身的,而且就是骆雅安出事的那天,骆雅安还说起了平安扣的事,说修补后的平安扣像是多了一轮太阳,但是这平安扣到了苗鹏程的手里,那就代表着骆雅安出事肯定和他有关。 退一万步讲,就算不关苗鹏程的事,但又有没有可能他看到过什么知道点什么事情呢? “你们看,这件事情是不是报个警让警察同志去查查那个苗鹏程?”唐佩兰犹豫了一下之后问道。 对于唐佩兰这种很相信国家政!府的人,刚才在路上的时候唐佩兰就想报警了,只不过她只是骆雅安的一个同学,没有骆家人来的合适。 而且在这之前唐佩兰也不知道骆雅安真正的死因,是溺水而亡,因为当时骆雅安的身上除了那些亲密行为留下的痕迹外并没有其他的致命伤痕,当时警方都没找到骆雅安非自杀的证据,唐佩兰又不清楚真相当然不可能就凭一个平安扣就断定苗鹏程是杀人凶手,但是由骆家人报案就说的通了。 说到这个唐佩兰又想起了宋景义,心里对他好感度那是蹭蹭蹭的往上涨,觉得他是一个细心且负责任的人,不是谁都能有那么敏锐的嗅觉,能分辨出人血和其他动物的血有什么不同,也不是随便那个人会在发现有人身上有浓重的血腥味就会因为怀疑而去进行调查。 这人吧,你对一个人有好感的时候眼睛里就只能看到这个人的优点,就比如说现在的唐佩兰,她对宋景义的印象好,看到的就是宋景义细心体贴有责任心,对得起他身份职业。 这要是换了一个她讨厌的人来的话,唐佩兰根本就不会发现这些优点,可能还会觉得这个人太过自大自负,因为让她来就分不出人血和动物的血有什么不同。所以她极有可能会把他当成一个自负的人, 好吧话题扯远了,现在说回到骆雅安家的事,在唐佩兰提议说报警之后,骆家人很快就听从了她的意见,毕竟不说别的原因,就骆雅安的平安扣会出现在苗鹏程的身上就已经很可疑了,从这一方面来说,骆家人用这个因素怀疑骆家安的死和他有关来报警那是相当说的过去。 骆家人报警后,警方很重视,也很快就行动了起来。 而另一边偷偷跟踪苗鹏程的宋景义也有了发现,事情和宋景义唐佩兰之前的猜测一样,骆雅安的死还真的和他有关系。 最新评论: 【地雷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按爪爪】 【原身不会是这人下的手吧?】 【打卡】 -完- 第9章 苗鹏程是一个中等身高长的特么斯文白净的人,气质上看起来就是那种斯文诚恳的老实人。 此时的苗鹏程提着一个盖的一点都不严实的竹篮子,上面装有一些带叶子的时令蔬菜,以及一块不小的猪肉,看着苗鹏程的力气还真是比一般人要大,宋景义就这么看他一路提着回来,手都没换一个。 而且苗鹏程还挺有人缘的,时不时的就有人和他打招呼,大多数人看起来和他都很熟悉,不是那种一面之缘的人,反正论谁看起来都不会觉得这样的苗鹏程会有什么问题。 宋景义一路跟着苗鹏程,发很快就发现了不对之处,苗鹏程这个人很警惕,特别的警觉,会借着一些不明显的动作看有没有人跟着他,还绕了一个大圈子。 这得亏跟着他的人是宋景义,这要是换了个普通人过来,十有八九就要跟丢了,只可惜没有如果,这跟踪他的人是宋景义,自然他甩脱不了。 更重要的是,宋景义发现苗鹏程虽然看起来是很随意的提着篮子走跳,但是你要是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这一路上苗鹏程全程都没让人碰到这个篮子。 宋景义的直觉告诉他,这个苗鹏程一定是有问题的,而他手中的篮子也是有问题的,宋景义的直觉特别的准,在战场上他的直觉救了他好次命,因此宋景义跟的更加小心谨慎了。 宋景义跟着苗鹏来到了一幢老旧的房子,那房子已经很老旧了,但从苗鹏程开门进去时看到旧景象可以确定这个房子的院子被打理的很好,里面种了花,花团锦簇的,看起来这个苗鹏程居然是一个养花高手。 但是不久之后宋景义却没有这么想了。 苗鹏程快速的进了门,不过是几秒的时间就完成了他开门进门又迅速关门的一连串动作,可以说是相当之迅速了,而就算他如此快速的动作,他手里的篮子依旧稳如磐石,也更加的加深了宋景义对他的怀疑。 苗鹏程已经进家门了,宋景义装作过路人从苗鹏程家路过,靠近苗鹏程家的时候他就听到了一种铁链被拖动的声音,还有就是犬类动物喘气吐气的声音,是狗叫的声音,还不止一条。 里面的声音很大,可以听得出来不止一条狗,而且特别的燥动,不停的吠叫着。 “乖乖们饿了?别急,马上就给你们开饭了。”接下来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苗鹏程在喂狗吃东西的声音,很快宋景义就听到了一阵阵的咀嚼的声音,好像啃的还是骨头,听的宋景义一阵牙酸。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6节 宋景义在外头看不到院子里面是什么情况,不过他也不是什么会轻易放弃的人,四外观察了一下,他敲开了隔壁家的大门。 隔壁家和刚才苗鹏程进去的院子是一样的户型,而且也是宋景义运气好,这户人家现在只有一个老人家在家。 “你找谁啊?”一个□□十岁的老人家拄着拐杖来开的门,半眯着眼睛看向宋景义说:“是小虎回来了吗?小虎…”老人家说着还朝前挥了挥手。 “老人家,我从这里路过能在您家讨碗水喝吗?”宋景义走近老人家扶着她。 “哦噢,水在屋里,我带你去。”老人家听到宋景义是个过路人脸上露出失望,但还是很热心的领着宋景义去堂屋喝水。 宋景义把老人家扶坐到屋檐下的长板凳上,而且就那么巧的是,长板凳的旁边居然靠了一架长梯,宋景义正想着以什么借口借长梯靠近隔壁院子的时候,宋景义突然听到了一声尖叫,很小的那声,沙哑的,是那种好像渴的嗓子要冒烟的人艰难发出来的声音,不要问宋景义为什么会知道这种声音,因为他曾经看到过听到过,也,曾经经历过。 听到这个声音宋景义哪还有心思想别的,当下轻手轻脚的拿着屋檐下放着的和长梯往与隔壁相连的围墙一靠迅速的爬了上去。 隔壁的院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花团锦簇,以宋景义有限的认识的花的品种,院子里有月季花,三角梅,茉莉花,菊花,还有一棵香到令人想打喷嚏的桂花树。 然而除了这些开的十分热闹的鲜花,院子里居然什么都没有,没有宋景义刚才听到的拖着铁链吠叫的狗,也没有他刚才听到的沙哑的声音。 宋景义仔细的观察院子里的一切,企图从这里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猛然,宋景义的眼光一凝,那是……一截手指骨?还有类似于人体脚踝关节的骨头? 宋景义敢以他2.0的视力来保证,他看到的绝对是人骨。 这时候宋景义又听到了一声低哑的声音,还有之前听到过的那种咀嚼的声音,这次很明显了,是从靠近宋景义这一边的房间里传出来的。 宋景义有一种让他立马进去的感觉,而他也是这么行动的,只见宋景义手撑着墙头就跳进了苗鹏程家的院子,下一秒狗吠声疯狂的响起。 苗鹏程反应很快,不到五秒就已经出现在了大门口,而这时候的宋景义也已经确认过了,他刚才看到的确实是人类的骨头。 “是你…”苗鹏程显然是对宋景义有印象,见到宋景义一惊,当下就想往门外窜,只可惜苗鹏程的速度又怎么能快过宋景义呢,两人打了一个照面,一个回合都不用,眼看着苗鹏程往门外跑,下一秒他就已经被宋景义反扣住了双手。 宋景义把苗鹏程制服之后直接把他打晕了,然后又找了根绳子把他捆了个严严实实的,多亏了这院子里是有绳子的, 只不过呢这庆幸宋景义下一秒就不这么想了,因为当他进了房子之后看到的场景是宋景义一个战场上下来的老兵老忍受不了的。 一地残破的碎尸,五条正在啃食的狼狗,而在这房间的角落里有破布娃娃一样的看不清面容的长发女子,宋景义这个目击者的眼睛几欲充血。 好在宋景义虽然愣住了,但是很快就又反应过来,第一时间就是把那五条被铁链拴住的狼狗扯离,不再让它们啃食这些尸体,也让自己能顺利到达那名生死不明的长发女子的身边。 宋景义把狗关进了旁边的铁笼子之后,又第一时间看那长发女子还有没有呼吸,只可惜,宋景义还是来迟了,这个女子已经没有了呼吸。 宋景义心情沉重的打开院门,恰好看到有两个年轻的姑娘骑着自行车从门前路过,宋景义连忙上前:“姑娘,能不能请你去最近的派出所报案,这里发生了一起命案。” 宋景义之所以请别卜帮忙报案,一个是怕有人误进来破坏了现场,另一个就是他带着被他打昏过去的苗鹏程去报案不方便,,而把人丢在这里的话,宋景义怕苗鹏程还会有同伙。 “什么?命案。”两位姑娘先被吓了一跳,在这个纯朴的年代,打架打出血的两个年轻的姑娘都少见:“真的假的?” “千真万实,这是我的军官证。”宋景义把他随身携带的军官证打开让对方看了一下之后说道:“请你们以最快的速度去附近的派出所报案。” “喔喔喔…好的,我们马上去。”两姑娘看了一下宋景义的军官证,这下是相信他说的话了,赶紧拼命的踩着自行车去报案了。 另一边呢,唐佩兰带着骆家人也刚好到了,一来就听到有两个小姑娘来报案,说是某某街发生命案,是一个拿着军官证的人请她们帮忙报案的。 很快唐佩兰就和宋景义汇合了,派出所的警察也迅速的控制了现场,而作为报案人的宋景义和后来带着络家人过来的唐佩兰也没有离开,他们跟着派出所的警察回去录了口供,然后两人一起在派出所等结果。 是的,就是结果,苗鹏程醒来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被发现了之后,而且唐佩兰还带了骆家人过,来,居然很快就把他做过的事情交代了,包括但不限于那个院子里的碎尸和长发女子,而在被苗鹏程杀害的人当中果然有骆雅安。 最新评论: 【恐怖啊!!】 【 -完- 第10章 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的心情,就很操蛋啊,苗鹏程杀的人可不止一个,表面看着斯斯文文的一个人,睡能想的到背地里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魔鬼呢。 苗鹏程也不是那种受了刺激之类的,被人欺负了,侮辱了所以去报仇,据苗鹏程自己交代,他就是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不够刺激,他杀人纯粹是为了寻求刺激,就是喜欢看那些受害者在他面前痛哭流涕的哀求,恐惧的模样。 而苗鹏程对唐佩兰也不是什么爱慕之心,他就是觉得像唐佩兰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哭起来一定会很好看,所以他假装追求唐佩兰,其实是想伺机而动对唐佩兰下手,只是没想到唐佩兰一直对他不来电,这么追求都没有用,这才让她逃过一劫。 其实也不能说唐佩兰是逃过一劫,因为苗鹏程已经对唐佩兰没有耐心了,已经有计划的对她下手了,他对唐佩兰下了好几次手,但是都没有成功,反而让宋景义和唐佩兰联手把他给抓了。 唐佩兰知道这件事情之后,简直感到头皮发麻,实际上不是苗鹏程没有对唐佩兰下手,原主其实已经被他害死了。 据苗鹏程的交代,四天前唐佩兰感冒了,因为唐佩兰身体不好,一次小小的感冒要是不及时治疗的话就会变成大感冒,所以当天着凉后原主就去药房拿了药,而这些药被苗鹏程换成了一些乱七八糟他自己都不知道的药。 苗鹏程不知道,但是唐佩兰却是知道的,因为乱吃药会引起心慌心悸,而原主就是一阵心悸之后没了,然后换了她过来的。 要知道原主虽然说身体很弱,经常生病,但是那种很要人命的大病是没有的,都是小病不断把她的身体拖得很弱,所以说原主的死。肯定是和他有关系的。 想通这一点之后唐佩兰脸色一下就白了,这个苗鹏程,唐佩兰绝对不会让他好过的。 唐佩兰知道现在在严打,更何况是苗鹏程这种极度恶劣的变态杀人魔,等待他的少不了一颗花生米,但是在唐佩兰看来这么让他死了也太便宜他了。 唐佩兰手指动了动,她给苗鹏程下了个心理暗示,作为一个精神系异能者,虽然她来到这里之后异能已经下降了五六级,从以前的九级异能都变成了三级,但是不代表她就没有能力对付苗鹏程了,保证接下来的每一天都会让苗鹏程度秒如年。 宋景义见唐佩兰脸色那么差以为她是被苗鹏程杀人的事情吓到了,靠近了她一点说道:“要不然我送你回去休息吧?你的脸色太差了。” “小唐,喝点热水会好一点。”骆和平这时候端了一杯热水过来,显然他也是明白唐佩兰被吓到了,不由分说的把水递到唐佩兰的手上:“不喝也能暖暖手。” “嗯。”唐佩兰接了过来,确实,她的手有点凉。 骆和平把水递给唐佩兰之后才转身和宋景义寒暄:“宋团长,没想到咱们俩还是老乡。” “是啊,我也没想到孙团长的爱将和我的未婚妻认识。”宋景义的声音凉凉的。 “说起来我和小唐认识可比宋团长久多了…!”骆和平说起他和唐佩兰的认识经过就不免想到了妹妹骆雅安,因为唐佩兰和骆雅安是同学,在唐佩兰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就认识了。 骆和平生硬了换了个话题:“小唐,今天的事情多亏了你的细心,要不然我们都不知道是谁害了雅安。” “没什么,这大概是雅安在天有灵让我看到那个平安扣,要不然谁又能知道纺织厂里最斯文大家口中的老好人是这样一个杀人恶魔呢。” 唐佩兰说起来还是后怕,只不过原主的死因为她的到来是不能安在苗鹏程手里了,不过唐佩兰也没放过他就是了。 “今天我爸妈他们情绪不稳定,等过几天我们一定登门道谢。”骆和平感激的对着她就是一鞠躬,由此可见,他对唐佩兰有多么的感激,而于珍丽夫妇呢,其实不是情绪不稳定,而是于珍丽受了刺激昏倒了,现在已经送到医院去了。 “真的不用客气,让伯父伯母好好休息吧,一点小事不足挂齿。”唐佩兰连忙摆手说道。 宋景义见骆和平大有一种要和唐佩兰说到天荒地老的感觉,宋景义觉得心里很烦闷:“那就请十四那天来喝杯喜酒。” “实在是我们正在准备婚礼,之后还要准备随军的事情,实在是没有时间。”宋景义一脸歉意的对骆和平说道。 骆和平脸色一凝,不过很快就恢复正常:“那这种的话到时候我们就厚着脸皮上门了。” 唐佩兰突然觉得有点冷:“那就这么说定了,对不起啊骆大哥,我想起来我们今天还要去买结婚那天穿的衣服呢,先不跟你说了,回头再聊。” 唐佩兰说完就拉着宋景义走了,实在是今天耽误太久了,她们早上出来,而现在都已经马上就要到十二点半了,再不赶紧的,回去肯定要挨骂了。 宋景义任由唐佩兰拉着走,甚至靠的更近了,从身后看的话,反正骆和平是没看到唐佩兰的影子。 “先去吃饭,买东西也不急在这一时。”宋景义直接带着唐佩兰去了国营饭店吃饭。 国营饭店离派出所没有很远,很快就到了,“你有什么不爱吃的菜吗?”宋景义问道。 挑食这一方面唐佩兰就还好,不挑食,但是挑嘴,有些菜她不吃,但如果是那种很厉害的厨师做的很好吃的话,就没有什么不爱吃的,不过唐佩兰自己不挑食,但是原主却挺挑食的。 唐佩兰想了想把原主不爱吃的菜说了出来:“还好,就是不怎么爱吃萝卜,萝卜我怎么炒都不好吃,但我喜欢吃酸萝卜,腌萝卜,萝卜干之类的。” “那要不来个萝卜干炒肉?”宋景义问道。 “那还是算了,这里的菜份量都很大,你要一份萝卜干炒肉我们俩个也吃不完,来个清炒丝瓜,再来个回锅肉吧,我们俩个人也吃不完。”唐佩兰想了想也没有和宋景义拖拖拉拉的,自己就决定了。 末世前唐佩兰不吃肥肉,末世后是想吃没得吃(她的空间牧场是在来这里之前没多久吃升级的,加上因为她说假装的空间异能者,随时被保护在中心,她根本就找不到什么机会独自吃肉,因为肉的味道太大了,异能者的五感又很厉害,所以她在末世可以说是看着肉山而肚饿,要不是与丧尸王同归于尽来到了这里,唐佩兰相信自己根本就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把这个空间上交上去)到了这里么,她以前听老妈他们说过,以前不吃饲料的猪肉有多好吃,如今她也试试看。 这会儿其实已经过了饭点了,所以很快就上菜了,两人都饿了,也就不多交谈吃了起来。 不过呢宋景义会把回锅肉放在唐佩兰的面前,他自己则是夹面前的炒丝瓜吃,用汤拌饭吃的倒也是香的很。 唐佩兰发现宋景义吃饭吃的特别香,明明吃的就是一碗普通的白米饭加丝瓜,唐佩兰愣是有一种饿了几百年的人看吃播的感觉,被他给谗到了。 唐佩兰吞了吞口水,这男人看起来很好养活啊。 宋景义很快吃完了第一碗饭,盛第二碗饭的时候一抬头就看到唐佩兰吞了下口水,还以为她是想吃炒丝瓜。 宋景义下意识的就伸手给唐佩兰夹菜,只不过夹到一半又拐回了自己的碗中,就在他夹菜的这一两秒钟的时间内,宋景义突然想起来不知道听谁说起过,说城里的姑娘很讲究,怕唐佩兰会觉得他吃过的筷子碗口水,宋景义把菜夹回自己的碗里,然后才放下筷子把丝瓜放到了唐佩兰的面前。 “你太瘦了。多吃点。”宋景义边说把两盘菜都放到了唐佩兰的面前,自己就就着丝瓜汤吃饭。 唐佩兰哭笑不得:“我饭量比较小,我就是不吃饭光吃菜也吃不完这么多啊,你多吃点菜把菜吃完才是真的,可别把菜剩下了,浪费粮食啊。”唐佩兰又把菜都挪到宋景义的面前去了。 其实一顿饭吃下来,唐佩兰和宋景义相处的算是十分愉快了,宋景义对唐佩兰是很满意,唐佩兰对宋景义也没有什么不满的地方,总之是皆大欢喜了。 这人吧,对喜欢的人是越看越喜欢,明明唐佩兰也没有做什么,就是把宋景义放到她面前的菜又给他挪过去了,在宋景义看来这就是唐佩兰喜欢他,对他好的证据。 而宋景义这边呢,同样的他也没有做什么,也就是吃饭不吧唧嘴巴,安安静静的干饭,也没有嘬筷子去夹菜,不会扒拉菜,就是看到唐佩兰喜欢吃不肥不瘦的五花肉之后,他夹菜都只夹肥一点的....总之,一顿饭吃下来,两人的关系是肉眼可见的亲近了许多,可真是可喜可贺。 吃完饭后两人又一起去了买衣服,鞋子,然后唐佩兰又发现了宋景义的一个优点,他给唐佩兰买衣服的时候都是挑那种材质好的,穿起来舒服的,不会一来就说要最好最贵的,而是要求质量和舒适度,动手只要是东西好也不会说价钱太贵,反正付钱的时候是没有见他眨一下眼睛。 但是吧,等到唐佩兰给他买两双鞋子的时候就不是这样了,一开始宋景义就说他自己有鞋子,不用买,等唐佩兰说这个是规矩的时候,宋景义就挑便宜的买,借口就是他一年有300多天是在部队里,根本用不上。 好吧,又胖了算是看出来了,这是个对自己小气,对老婆大方的男人。 作者有话说: 之前忘记把空间牧场的事情写出来了 最新评论: 【合理推测原主可能就是死在他手里啦?】 【睡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谁】 【文字略有一丝丝刻意,读着稍微有点小尬】 【又胖了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唐佩兰?】 【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 【大大是不是写完不检查orz】 【睡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谁】 【 【没看明白 萝卜干炒肉两个人吃不完 然后说来个炒瓜 和回锅肉 然后又说吃不完 所以你们俩到底吃啥╭(°a°`)╮】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7节 【她不是有企鹅空间吗?怎么会吃不上肉呢?】 【按爪爪】 -完- 第11章 吃过饭,买好衣服鞋子,宋景义就把唐佩兰送回了家,他自己还得赶回家去,家里还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他做,毕竟结婚的时间太赶了。 虽然宋茂实和毛大秀早在宋景义和唐佩兰相亲成功之后就已经开始准备了,但是还有一堆大事小事要忙活的。 宋景义的爸妈算得上是那种很开明的父母了,因为毛大秀以前和婆婆相处的不是很愉快,早在宋景义三兄弟还没结婚之前就说过了,结了婚就分出去,结一个分一个,现如今三兄弟都已经分出去了,因为在宋景义的弟弟结婚之后,宋茂实毛大秀就把没结婚,户口又已经迁出去了的宋景义也分出去了。 当然,宋家不过是个混在温饱线上的人,分家也没什么东西好分的,钱是没有多少,能分的也就是宋家的房子。 因为宋家分家的时候还没有分田单干,毛大秀好多次都庆幸她分家分的早,要不然现在分家还得分田,这可比分房子还麻烦。 好吧话题又扯远了,说回到结婚的事情,因为宋家分家早,当年分家分房子的时候也不过是把宋家当时有的四间房一人分一间。 毛大秀早在年前两人相亲成功后就开始给他们结婚准备家具,反正到现在宋景义的房间里的家具,床,柜子,衣橱,桌子,椅子,都已经打好了。 宋茂实毛大秀他们要忙的就是,布置家里的环境,准备结婚要用到的物品,食材之类的。 宋景义有钱,毛大秀又不想委屈了他们,早早的就拟好了菜单,这几天就是四处弄食材,今天和养鱼的那家说好了要多少鱼,什么时候要准备好,明天又是找这家买肉,东家买鸡西家买鸭的,反正是忙的飞起。 宋景义回去后先是被毛大秀问了一遍今天的情况,然后也被使唤的飞起,因为结婚的时候有十几张酒席,光是那天炒菜炒饭的柴火就要不少。 毛大秀早在前几年就准备好了柴火就等着宋景义什么时候结婚都有的用,这会儿毛大秀担心过几天柴火不够用,所以宋景义一回来就被指挥去劈柴了。 宋景义的力气大,这柴火在他面前比面条还软,特别的听话,说劈哪就劈哪,还都差不多大小,这也就是唐佩兰现在不在这,要不然她肯定会来一句:“这指定是有点儿强迫症。” 而另一边的唐佩兰呢,她大包小包的回到家以后就想溜回房补觉去了。 “佩兰,你等会,我有话要问你呢。”冯又莲赶在唐佩兰进门前拦住了她。 “妈,什么事啊?我昨天晚上没睡好想回去补个觉。”唐佩兰用力睁了睁眼睛说道。 “行了,不耽误你多长时间,我问你,今天你和小宋相处的怎么样?”冯又莲不放心的问道,她就是担心唐佩兰和宋景义处不来。 不怪冯又莲不放心啊,说实话,冯又莲虽然和现在这个年代的人一样认为养儿防老,但是三姐弟妹从小到大唐佩兰(原主)都是那个被偏心的人。 冯又莲的心思花最多的就是唐佩兰了,因为原主从出生就很瘦弱,身体不好抵抗力就差,抵抗力差可不就是老生病嘛,经常生病可不就是身体不好嘛,然后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 还有就是唐佩兰是出生在1958年,本就身体不好,偏偏1959年到1961年又是三年的灾害,多少人饿死了,,原主本就不好的身体在那三年过后虽然幸运的活下来了,但她的身体就更差了。 也是因为原主的身体原因,冯又莲花心思最多的就是唐佩兰了,老大唐佩文年纪最大,又像来是个成稳的性格,老二唐修明虽然是个唯一的男孩子,但是他的身体是真的好,冯又莲为了让瘦弱的唐佩兰好转起花费了无数的心思,这心思多了,心自然也就偏了。 这小女儿就要结婚了,冯又莲是担心的一晚上就没睡好,脑子里跟放电脑一样,不是担心小闺女生病了,就是怕宋景义这个大高个会打媳妇,唐佩兰这小身子骨可不禁打。 一会儿梦到唐佩兰生了病一个人在数千里之外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一会儿又梦见宋景义是个打媳妇,把唐佩兰欺负的惨了一个人拖着行李走在街上无处可去。 就因为做的这个恶梦,冯又莲今天一天都没做到事,心里惦记着小闺女,做什么错什么的,这会儿看到小闺女那哪还能呆得住。 “今天相处的还行啊,宋景义人挺好的……妈,我真的困了。”唐佩兰打着呵欠跟冯又莲说起了今天的事情然后就想冲回房里去了。 “等等,听说城西那边有一个军人发现了一个杀人犯这件事情你知道吗?我怎么觉得这个军人是宋景义呢?咱们这个小县城都没有几个当兵的。”冯又莲又问道。 “哪里哦,当兵的不是有好多吗,宋景义有个战友叫纪勇军的,就在咱们县城的高中那边,还有我同学的哥哥也是当兵的,我的同学里也有好几个去当兵的,怎么会没有呢。”唐佩兰反驳道。 “哎呀真不行了,我太困了,我要去睡觉了。”唐佩兰是真的困了,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她已经是呵欠连天了,困的她生理泪水都流出来了。 ………………………………分割线……………………………… 唐佩兰这一觉,从下午三点半睡到5点,然后唐佩兰就不敢睡了,怕现在睡饱了等晚上的时候又睡不着了。 说起这个来唐佩兰就心塞,因为这个身体实在是太弱了,身体底子太差了,偏偏她的异能还掉了,从九级高手掉到了三级,她现在就是连用精神力异能淬炼身体都做不到,所以她现在没有熬夜的本钱啊。 不能再睡下去的唐佩兰索性就进了她的空间,她昨天在加工厂玩的不亦乐乎,现在还没去看她的餐厅呢。 唐佩兰的餐厅和她以前玩过的企鹅空间是一样的,而且和加工厂一样,一来就是满级十级,不需要她再从第一级升上来。 这个餐厅和外面的餐厅一样,前面是店铺,后面是厨房,厨房里有一个长长的灶台,上面摆放了5个灶台,各式工具样样齐全,最主要的是,这个厨房不需要唐佩兰自己动手。 因为灶台上的锅是一个个的自动锅,只要把所有的食材都往里面一放,等时间到了就会出来一份色和味具全的美食。 怎么说呢,唐佩兰就一个感觉,不愧是企鹅公司,和隔壁加工厂是一模一样的操作方式,这个功能真的是深得我心啊。 唐佩兰直接用农场里的西红柿和牧场里的鸡蛋做了一个西红柿炒鸡蛋,然后唐佩兰就发现,她以前吃的是啥啊,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觉得西红柿炒鸡蛋这么好吃,真的是绝了。 这下好了,有了加工厂在,以后她做饭简单不要太容易了,对她这个爱吃不爱动手的懒人来说可太心水了。 不过高兴归高兴,唐佩兰还是没在空间里久呆,她是把买的衣服鞋子之类的东西放到加工厂进形了二次加工,然后就出来了。 只不过一打开门就发现宋景义居然又来了。 唐佩兰内心os:????你怎么又来了? 宋景义微笑以待。 只还下一秒宋景义的眼神就盯在了唐佩兰的身上,唐佩兰猛的心头一跳,总觉得宋景义好像发现了什么,不会吧? 最新评论: 【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 【按爪爪】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地雷就是我对你深深的热爱】 -完- 第12章 事情是这样的,宋景义在家把柴火都劈完了之后,和毛大秀母子俩又说起了结婚的日期,毛大秀和宋景义的想法是一样的,想要把日子定在9月22日,但是听宋景义说唐佩兰想定在27日,最终毛大秀的想法就是让宋景义再跑一趟,和唐建国冯又莲唐佩兰再商量一下,彻底定下婚期。 宋景义一来,冯又莲就想说把唐佩兰叫起来,不过被宋景义拦住了,他知道昨天晚上唐佩兰没休息好,想让她多睡一会儿。 宋景义是个很勤快的人,之前也说了,宋景义是个眼里有活的人,来了就没停下,看到唐家的柴火没劈,他劈了,看到水缸里没水了又去挑水,顺带的把院子里的菜也浇了水。 唐佩兰出来的时候宋景义刚好去挑水来浇菜了,所以唐佩兰第一回 出来的时候没看到他。 唐佩兰是抱了一堆衣服出来的,这些衣服都是她从原主衣柜里挑的自己喜欢的衣服,这是打算洗干净了带走的,还有就是今天买的衣服,唐佩兰都打算洗一下。 冯又莲也看到了,不过母女俩的审美不同,有代沟,冯又莲和原主相互都看不上对方选的衣服。 “这衣服是今天买的吗?先别洗,你在店里的时候你试穿了吗?”冯又莲问道。 “试了啊,买成衣怎么可能不试。”唐佩兰虽然挺自信自己的身材的,但老实说唐佩兰在店里的时候确实是试了,不过加工厂加工过的衣服就不用了,那都是最完美最适合她的衣服。 “要不你试穿一下给我看看?毕竟是结婚这么大的事情。”冯又莲说道。 唐佩兰本来不想试,只还过在冯又莲的要求下还是把今天买的红色连衣裙穿出来给她看了。 “哎呀这衣服不错,这颜色够正,款式好看,板形也好,这衣服的款式可真好看,像衣服又像裙子的,天气冷一点的秋天也能穿,不错不错。” 冯又莲围着唐佩兰正满意呢,那边浇完了菜的宋景义回来了。第一眼是被唐佩兰给惊艳到了。 唐佩兰作为一个淡颜系的美人,唐佩兰的五官其实是不够艳丽的,是那种五官立体,但是线条又很柔和的五官,而且五官分布的很均匀,没有集中在一块,是很舒展的五官,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那就是:惊艳又耐看的美人,还是那种美的没有冲击性,清冷又空灵的仙气飘飘的那种。 但是现在的唐佩兰却又穿上了一袭颜色浓烈的红色连衣裙,这一下就叫唐佩兰美的特别的惊艳,宋景义都看呆了,盯着唐佩兰看了好一会儿,一眼不错的。 “怎么了?干嘛这么看着我?”唐佩兰轻咳了一声,语气不太自然的说道。 “咳咳……我发现这件衣服是不是拿错了,我们今天买的衣服里没有这件吧?”宋景义清了一下喉咙,本来是想转移一下话题顺便转移一下尴尬的,结果一看,唐佩兰手里的衣服没见过啊。 唐佩兰低头一看,是有点糟糕的感觉,这件衣服确实不是今天下午买的,这是她之前在加工厂里玩的太开心做出来的成品之一,本来唐佩兰就是想借机把衣服拿出来,新衣服嘛,冯又莲只会当作是今天买的,带去随军的时候宋景义又不知道,还以为是以前就买好的。 可特么的千算万算没算到这时候宋景义撞上来了,一下就露馅了,不过还好,只要不会怀疑到她的加工厂就行了。 不过说起来,如果宋景义能发现的话,那她是不是要把加工厂上交呢?毕竟加工厂还是要在国家爸爸的手里才能利益最大化。 不过好在接下来的事情证明她想多了。 作者有话说: 改名字改的我头秃。 最新评论: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地雷就是我对你深深的热爱】 【 【请用强大的更新向我开炮,投一颗地雷!】 【按爪爪】 【 -完- 第13章 “咳咳……我发现这件衣服是不是拿错了,我们今天买的衣服里没有这件吧?”宋景义清了一下喉咙,本来是想转移一下话题顺便转移一下尴尬的,结果一看,唐佩兰手里的衣服没见过啊。 “是吗?”唐佩兰假装镇定的说道:“有吗?这件衣服就是今天买的啊,我在店里就是比划了一下又没有试穿,你看错了也是正常。” “好像也是,大概是我看错了吧,不过你穿这件衣服很好看。”宋景义直接回道,好吧,看出来了,宋景义根本没有看出来衣服有什么不同,他根本就是没话找话的要借机和唐佩兰说话。 站在一旁的冯又莲听了之后在心里吐槽:可不就很好看么,眼睛都要看直了。 不过对此冯又莲她乐见其成,女婿对自家闺女着迷那是再好不过了,想来没有哪个做丈母娘的会不会是这个想法? “是不是你可别只是说来逗我开心的。”其实都不需要他逗唐佩兰,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又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听好听的话呢,尤其是这种好听的大实话。 “不是逗你开心,这件衣服的颜色真的很衬你,特别的精神。”其实他心里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来就是:特别的惊艳。 “是吧,我也这么觉得,之前我还以为你是那种不喜欢太高调的人呢。” “我是不喜欢高调啊,但要看哪一种高调,这只是一件衣服而已。”其实他很欣赏的是那种高调做事,低调做人的性格,不过他从来不会这么要求别人,只会这么严厉的要求自己。 “对了,你晚上又过来是有什么事情吗?”唐佩兰忍不住好奇的问他。 “我妈让我来和岳父岳母商量一下婚期。”宋景义看起来脸上虽然很正经镇定,但是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他很雀跃,看来他很期待婚礼。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8节 “是要商量一下,之前我说想把婚礼定在27号,你有跟家里人说过吗?他们怎么说呀?”虽然知道大概率两边的家长不太可能把婚礼定在27号,但唐佩兰还是忍不住语带期盼的问道。 “我妈他们倒是没说什么,不过说要征求一下岳父岳母的意见。”婚礼队哪天来办,其实毛大秀他们无所谓,但是初一不希望儿子太累的话,还是希望在22号办,因为这样他们就不用结婚当天去赶火车了,甚至连洞房花烛夜都在火车上度过。 “是只选了22号跟27号两个认日子吗?”冯又莲在旁边问道。 “是的,因为我的假期不多,9月30号的时候我就要上班了,最迟在27号下午必须赶火车,所以最近就这两个日子最好。”宋景义如实的说道。 “那这样的话27号就不行了,结婚当天就赶火车那怎么行呢?婚期就定在9月22号好了。”冯又莲直接就定下了婚期,对于唐佩兰之前说的,想定在27号直接给忽略了。 “妈,可是我想定在27号,22号结婚也太赶了,现在都已经19号了,婚礼之前要准备的东西都来不及。”唐佩兰垂死挣扎。 “这有什么来不及的,到时候我们不在家里办酒,直接到饭店去,什么都不用准备,人去了就行。”冯又莲直接给她一锤定音了。 “那不是你自己说结婚要买的东西很多吗?他说要给我置办嫁妆。”唐佩兰不服气的反驳道。 “这不是特事特办吗,时间定的这么紧,你要是定在27号的话,到时候饭都还没咽下去,你们就得收拾东西赶火车了,定在22号刚好,可以在家里过个中秋节,还能回门,等休息的差不多了,就一起赶火车去,至于你的嫁妆。反正你要去那么远的地方随军,很多东西买了你都不方便带过去,直接给你折成钱你到了那边再去买吧。”反正冯又莲已经决定了,无论唐佩兰怎么说,她都不打算改变自己的想法。 “你怎么这样?是我结婚你都不能顺着我一点。”唐佩兰咬牙。 “那我也是你妈呢,我这辈子就最后一次嫁女儿了,你就不能顺着我一点吗?”冯又莲完全不把她当一回事:“好了,我和女婿还有话要说,你到厨房做饭去吧。” “行吧行吧,你还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啊。”唐佩兰没好气的说的,当然实际上她也只是嘴巴上说说而已,对于冯又莲的决定也是可有可无,毕竟时间也就相差三天而已,她早就有心理准备了,也早就想通了。 唐佩兰也没有再多说什么:“思嘉呢,还在隔壁小花姐家里吗?我去接她回来。” 唐佩兰刚才回家的时候卢思嘉在隔壁家玩,这会儿唐佩兰就想着把他接回来了,只不过冯又莲的下一句话止住了她往外走的脚步:“我刚才已经把她回来了,在那边玩的睡着了,现在在我屋里睡觉呢。” “那我就把她叫醒吧,等下现在睡久了,晚上就睡不着了。”唐佩兰说着就进了饭、冯又莲的房间。 唐佩兰进去的时候就看到卢思嘉睡得小脸红彤彤,唐佩兰把她吵醒了,也没有起床气,迷迷瞪瞪的就坐了起来,要说怎么形容呢?大概就是以前看到的那种“骗生女儿系列”吧,尤其的可爱。 “小姨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啊,我刚才怎么没有看到你啊?”卢思嘉抱着唐佩兰的脖子奶声奶气的说道。 “因为我和你一样刚才在睡午觉呀。”唐佩兰把她放到地上拍拍她的小屁股说道:“好了,现在你去洗个脸,洗洗手,小姨去做饭了。” 结果呢,卢思嘉小朋友一到客厅就不理唐佩兰了,她看到宋景义就咚咚咚的跑过去了:“小姨父。” 卢思嘉像个小炮弹头一样冲过去,好在宋景义及时把她给抱住了,然后就听到卢思嘉奶声奶气的在和宋景义说话,也不知道在说什么,不过看得出来气氛相当和谐。 唐佩兰也就放任不管了,他们能相处的好的话,那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1-11-03 23:58:19~2021-11-04 15:50:0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家有二宝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最新评论: 【差个几天有啥区别,女主稍微有点矫情了,而且男主还是有工作需求,有点无语=_=】 【我这个脑洞喜欢,这个反套路后妈文很有意思】 【初一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我是真的不懂,都在发请帖了,为什么结婚日子还没定下来?之前和别人说不是14就是19,然后现在就变成22或27了。。。。。是以前结婚都这么随便吗?我不理解】 【撒花撒花撒花】 【打卡】 【撒花撒花撒花撒花】 -完- 第14章 厨房里唐佩兰正利索的切菜,晚上家里人还挺多的,5个大人一个小孩,唐佩兰准备做个四菜一汤,不是那种饭店里的大份量,而是刚刚好6个人吃的量。 她刚才吃过的西红柿炒鸡蛋一份,炒一个空心菜,一条三四斤重的草鱼,鱼头拿来做剁椒鱼头,剩下的鱼身留着明天做小炒鱼,再来一个瘦肉冬瓜汤就齐活了,唐佩兰满意的点了点头,结果一转身就看到宋景义进来了。 “怎么过来了?思嘉呢?”唐佩兰看了看宋景义身后,居然没有看到卢思嘉那个小不点。 “我过来看看你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思嘉在外头呢,岳母正在给她扎头发。”宋景义解释道,不过从他的语气中能听出他的自得,对于卢思嘉不反感他反而喜欢他这件事情,他还挺骄傲的。 “还挺骄傲的,宋景义同志,希望你继续保持。”唐佩兰对于这件事情感到很满意,所以也就不吝啬自己的笑容。 “怎么晚上也做这么多菜?”宋景义是进来帮忙烧火的,见唐佩兰做四菜一汤有些惊讶。 “不多,每个菜的量都不是特别多,这么多人能吃完的。”唐佩兰解释了一句。 “也太麻烦了,做两个菜就行了。”宋景义说道,倒不是在说唐佩兰浪费,而是觉得这样的话唐佩兰就太累了。 “还好,我挺喜欢做饭的,别让我喜欢收拾灶台就行。”唐佩兰看了宋景义一眼如此说道。 虽然唐佩兰是没有明说,不过好在宋景义闻弦歌而知雅意,紧接着说道:“那以后家里的碗和灶台归我收拾。” 唐佩兰闻言不吝啬的给他一个大大的笑容:“这可是你说的啊,记得说到做到。” “那肯定的,信守承诺是我的人生准则之一,以后只要我在家家里的家务活我会尽可能的多做,只不过我的工作性质以后就要辛苦你了。”宋景义郑重其事的说道。 “以后我去随军了住在家属区的话你也不能每天回家吗?”唐佩兰好奇的问道。 “平时不用出任务的时候还好,一个星期轮班一天,但是有时候有任务的话可能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宋景义说起这个话题就很沉重,因为军属院里好多军嫂对丈夫不满的地方就是军人工作的不定性,尤其是底层的军官,经常在妻子需要不能陪伴在他们身边。 军队作为武装集团,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保持常备不懈和指挥不间断。所以,值班制度在《内务条令》中是单独的一章,其地位和作用高于日常制度,当然也包括留营住宿制度。 值班制度规定,营和团以上部队、院校建立首长值班制度,由本级首长轮流担任,必须留营住宿,坚守岗位。因事离开时,必须有代理人,同时将自己所去地点和时间,报告上级值班员或值班首长。 值班首长负责领导值班分队,并且组织每日值班员交接班。 这样,在本级干部满编且全部在位的情况下,营长每4天左右值班一次,团长每7天左右值班一次。 宋景义他一个团长尚且一个星期都要值班一次,就更别说底下的营长连长了,其实在他这次请假回来结婚之前,他属下的一个连长陈建业的妻子想要跟他离婚了。 因为按照当时军队随军家属的规定,连职干部妻子每年可来部队探亲一个月,但不能随军,前一个多月这位陈建业还在开心的打探亲报告,说妻子生了个闺女要带孩子来探亲,结果不过一个月就闹离婚了。 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不能随军,一年到头又没有什么假期,陈建业的妻子孤身一人在家,怀孕时不能照顾,生孩子的时候都是一个人走路去医院,而且因为陈建业的父母重男轻女,又因为现在计划生育,陈建业是军官只能生一个,连陈建业妻子做月子里都没有人过来照顾。 这还算了,更惨的是因为孩子早产身体不好,一场高烧没能救回来,孩子没了,陈建业的妻子蒲小琴伤心难过自己没照顾好孩子,偏偏后来发现孩子生病并不是偶然的,是因为陈建业的妈妈故意在蒲小琴外出干活的时候把孩子抱出去吹风而导致的。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蒲小琴能在陈家呆的下去才怪,宋景义回来的时候,陈建业也请假回家了,他们夫妻两个会怎么样尚且不知道,但是一点都妨碍宋景义从中了解到当军嫂的难处。 唐佩兰当然不知道就这么一会的时间宋景义想了这么多,不过她对于宋景义可能要出任务,一个星期会有一天不在家这件事情一点都不在意,事实上唐佩兰她就是个宅女,一个月不出门对她来说都不是难事,所以还真不怎么在意。 比起宋景义不能陪伴在自己身边,唐佩兰其实更关心的是军属区的住宿问题,所以她也就直接问了:“这个我是没什么问题,早在和你相亲时就已经有心理准备了,其实我更关心的是你们部队那边的随军条件,气候和这边是不是相差很大?” “那边的天气确实是和这边相差很大,咱们这里现在的温度是20多快三十多度°,穿个短袖都觉得热,但是部队那边已经是20°左右了,已经要穿薄外套了,那边的天气比咱们这里低了十度左右。”宋景义老实的回答道。 “我们这冬天已经很冷了,那你们部队那里?...嘶...想想就觉得冷了,那过上一个月部队那边岂不是已经要穿上棉袄了?不行,我得提前准备好过冬的衣服才行。”唐佩兰琢磨着要带的东西多了不少啊,最起码这棉袄棉裤的就要带上个三四套才行,那么冷的天气,这衣服就是洗了也干不了啊, 不过她现在还有一个大问题要问宋景义,那就是暖气的问题只不过唐佩兰现在都问题是她没有去过北方,所以就用了一种比较委婉的方式:“听说北方那边有暖气,冬天在家里很暖和根本就不怕冷是真的吗?” “确实是,每年的11月1日开始供暖之后,家里的温度和现在差不多,20度左右。”宋景义特意说的很明白就是怕天气问题把唐佩兰吓到不想去随军了。 “那还是很可以的啊。”唐佩兰低头沉思了几秒,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原计划的找个工作打发时间的想法就要换一换了,唐佩兰本来就怕冷,末世前就特别怕冷,哪怕后来又来异能傍身好了很多也是一样。 但是现在唐佩兰现在都身体可差可差了,加上她的异能现在只剩下三级了,用后世很流行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突如其来的意外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原主不好的身体)更加的雪上加霜。 原本唐佩兰就想着虽然她什么都不缺,但是不工作的话,不要说别人的眼光和说法了,她自己也会觉得无聊,她虽然能一宅就十天半个月的,但是那不代表她能一宅就宅上一年,但是现在这个找个工作打发时间的想法在考虑到天气原因之后,唐佩兰迅速的放弃了,寒冷的冬天还是宅在家里吹暖气比较好(爽) 唐佩兰扒拉着原主留下的记忆,发现原主真的是个好人啊,不但给她留下了在这个年代数目不少的存款,更是给她留下了宝贵的知识财富,靠着原主留下的这些东西,唐佩兰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一辈子也为她找到了一个想法, 最新评论: 【工作呢!是要怎样安排?】 【按爪爪】 【就是我想说能不能不要老是说异能,异能咋样的,一张好几次有点烦,愿不愿意是作者的事,就提个意见哦】 【打卡】 【好看】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按爪爪】 【上交国家吧!】 【宋景义父中了解军嫂的难处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父中??】 -完- 第15章 要说原主留给她的是什么呢,那就是满腹的才华。 之前也说过原主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她文笔好,哪怕是简单的写个风景名胜都能让人看的入迷,随时写个食谱能把人看的流下口水来,总之就是个很有才华,很能赚稿费的才女。 才华这个东西吧,不是财富,留下了就能被继承,事实上唐佩兰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真让唐佩兰像原主一样写文章那绝对是会露的,文笔文风这个东西不是说学就能学的到的,她真要写稿子上去那绝对要露馅的。 但是呢,这原主要是留下来的东西一点没用,那肯定不是的,原主居然在尝试写小说,而且原主还有一个特别好的习惯,那就是做记录,把想到的想法,剧情,桥段都写在本子上,就是怕自己忘记了,现在可不就全方便唐佩兰了吗。 北方那种寒冷的天气让她去外面工作?那还是算了吧,她完全可以宅在家里,虽然写专栏这些肯定会和原主的文风笔风不一样,但是她可以写小说啊,原主虽然有这个打算,不还是没有行动吗,她找的那些资料也就便宜她了。 部队那边寒冷的天气让唐佩兰选择了这样的一份能工作赚钱还不用去外头风吹日晒的工作,唐佩兰觉得这是最好的选择了,在末世苦了那么多年,她现在就想过一些悠闲的生活。 唐佩兰心里有了决定也就这么做了,不过还是打算先问一下宋景义,看他对这件事情有没有什么看法,如果有的话那就趁早说拜拜吧,她可不想嫁一个什么事情都想管,却没有一点容人之量的男人。 唐佩兰哒哒哒的切菜这一点都不影响她脑海风暴,打量了一下,现在正在给她打下手,在摘空心菜的宋景义,看他做事一丝不苟的,好像有些强迫症一样,择好的菜整整齐齐的叠在一起,让她蓦然想起以前看到过那个军人强迫症的视频。 当兵的人铲雪都能把雪堆的有棱有角的,炊事班的战士摆的菜都得整整齐齐的,和现在的宋景义可不就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宋景义该不会是也有很严重的强迫症吧?唐佩兰惊疑。 “宋景义,听说你们当兵的整理内务是要把被子叠成豆腐块是吗?”唐佩兰突然问道。 “是这样的没错,部队纪律严格,通过整理内务的学习和参观,不仅能够培养部队的作风,净化生活环境,锻炼人的意志,养成健康良好的集体生活习惯,还有利于战备.....”听唐佩兰问起这个问题,宋景义以为她是对部队生活好奇,于是很耐心的给她解释了。 关于这一点唐佩兰多少还是了解一点的,不过她问起这个的原因不是来听宋景义再说一遍的,所以她直接就问了:“其实我是想知道,是不是你现在也养成了这种强迫症?” “嗯?为什么这么问?”宋景义有一瞬间的懵。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9节 “ 喏...”唐佩兰指了指被他整整齐齐放在一起的空心菜,叶子和菜杆子分开,放得特别的整齐:“不是我为什么这么问,而是已经做了呀。” “就是一时习惯而已。”宋景义略显尴尬地笑了笑。 唐佩兰想了想她乱糟糟的房间欲有所指的说道:“那你该不会像要求你手下的兵一样来要求我吧?我可没有你这么心灵手巧,我不怎么会收拾,房间都乱糟糟的。” “那肯定不会,我这只是个人生活习惯而已,而且你不收拾房间也没事,我可以来。”唐佩兰什么意思?宋景义算听明白了,赶紧保证道。 “还有一点,其实我想先跟你谈一下的。”唐佩兰想了想还是决定开门见山的聊一下吧,不想搞那种迂回的猜测,试探。 “什么事情,你说。”宋景义放下手里的活,郑重的说道。 见状,唐佩兰也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放下了菜刀:“就是工作的事情,本来我想着过去那边了之后也找个厂子上班打发时间,但是我之前没想到两地温差这么大,我这个人向来怕冷,咱们这边寒冷的冬天,我都已经很受不了了,那边天气比这边还低上十几度,我不觉得,我到了那边还能受得了。” “这也没事,我的工资还挺高的,养活一家人完全不成问题,你只要照顾好自己就行了,要是在家里呆着烦了想打发时间去上班的话,那你可以夏天的时候就找个什么事情做。”宋景义倒也没觉得唐佩兰这样有什么不对,他们那边随军的家属也没有几个会去外面工作的,毕竟随军的地方偏僻荒芜,到了那边就算是想上班想工作都没有什么太大的选择。 “这么说来。你是不反对我待在家里不工作了?”宋景义的回答倒也没有出乎唐佩兰的预料,因为据唐佩兰对宋景义浅显的了解,他好像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然不反对了,你能跟我到那么偏僻的地方去随军,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且家属区里也没有几个人去工作的,战士们都来自五湖四海,基本上到了那边都不是很习惯。”宋景义觉得不工作很理所当然。 “那你们那边管理是不是很严格呀?我要是往外寄信的话能寄出去吗?”唐佩兰又问。 “可以,不过有一些部队里面的事情是不能往外讲的。”宋景义说道。 “我还以为部队里所有的人的信件都要经过检查呢,原来不会呀。” “那肯定不会啊,部队里那么多人,要是每个人的训练都要检查的话,那工作量得多大呀。”宋景义看了唐佩兰一眼,莫名的让她觉得有一种是不是宋景义觉得脑袋有坑的感觉, “那如果我要是往外寄稿件呢?我打算从事写作方面的工作,那边天气寒冷反正我是不想到外面去吹风了,我之前有在报纸上发表一些文章,所以打算尝试一下写作,寄件投稿的话应该没有问题吧?”唐佩兰问。 “这个可以,不过有一些抹黑国家,军人形象的方面的要注意一下,毕竟你是军嫂,有一些东西不能写,而且写作的话可以和军方的出版社合作。”宋景义想了想说道,他也是怕唐佩兰不懂,所以决定到了部队就去查询一下有关这方面的事情。 “这个我知道了,放心吧,我不会乱写的。”唐佩兰斩钉截铁的给他一个保证。 唐佩兰当然不会乱写了,作为一个经历过末世的人,她对现在都时候很满意,可不想再做什么节外生枝的事情,唐佩兰的终极愿望就是:她要在这里活到寿终正寝。可以说是相当高的追求了。 “对了,我想买个电脑,现在国内能买到电脑吗?”唐佩兰问道。 不过还没等宋景义回答呢,唐佩兰又想到现在都电脑就是一个笨重的大家伙,估计功能啊那些跟后世的电脑根本不能比,而且现在可是1980年,国内有电脑的人估计屈数可指吧,再加上现在的输入方式,可能她也不会用。 所以话音才刚刚落下,还没等宋景义回答,唐佩兰又赶紧说道:“还是算了吧,电脑我估计也不会用还是不买了吧。”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唐佩兰一下子又改变了主意,不过这并不影响宋景义知道唐佩兰想要一台电脑:“不会用可以学,不过也确实是,电脑不好买,我都没怎么听过。” “算了吧,懒得学,等以后电脑普及了我再买好了,不过家里的冰箱洗衣机什么的得买,北方那么冷的天气,要是没有洗衣机的话洗衣服太遭罪了。”唐佩兰可没有那种为了省钱让自己遭罪的想法。 最新评论: 【中国九十年代才有电脑啊,八十年代初就想要,想什么呢,那时候应该是大部分人连听都没听过吧】 【大大,你写个原主的姊妹篇吧……感觉原主是目前最丰满最好的人了,就这么死了好可惜呀】 【嗯呢怎么说好呢?哪怕原主是个才女,女主也要不断学习进步,哪能吃不是自己的老底】 【为什么女主一定要在27号】 【那个时候已经有冰箱和洗衣机呀?】 【还有哦大大不要老是原主,原主原主的,你竟然接了人家的身体,你就是人家,你就得要照顾人家的爸爸妈妈,不是说你要把人家的家人照顾多么多么好,但起码你得要有一个良心,不要老是说是原主给我留了什么什么什么原主给我留了什么什么什么的,我感觉看了每一张都有原主原主】 【地雷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加油】 【不好看,原主蛮好的还要搞个末世的人穿过了,还扯着虎皮为男主前生抱不平。】 【好少,加油吧】 【按爪爪】 【 【加油】 -完- 第16章 这天晚上,宋景义和唐佩兰的婚期定下来,和唐佩兰之前猜测的一样,冯又莲根本不同意婚期定在9月27号,不管唐佩兰怎么说有什么理由,冯又莲一锤定音,容不得她拒绝。 唐佩兰虽然有心理准备,但到底心里还是有些不开心,因此有些闷闷不乐的。 好在她的心理自我调节能力还不错,很快就没再想这件事情了,作为一个经历过末世的吃货,再没有什么事情是比干饭更更重要的事情了。 一直暗中关注着唐佩兰情绪的宋景义坚持松了一口气,宋景义很喜欢唐佩兰,自然是不乐于见到唐佩兰不开心了。 虽然宋景义他很想早几天把佳人娶进家门,但如果唐佩兰对于22号结婚有抵触情绪的话,那他就会极力,不对,是一定会说服唐建国冯又莲他们把婚期定在27号。 好在事情没有闹到这个程度,这让宋景义很开心。 “来来来,小宋咱爷俩走一个。”唐建国很喜欢宋景义,对于这个女婿很喜欢,见他拿出他珍藏多年的好酒出来招待宋景义就知道了。 “这可是我珍藏了30多年的好酒,种花家成立那天存下的。” 唐建国从地窖里拿出来一瓶白酒,兴匆匆的就要和宋景义一较高下,而平时不太喜欢唐建国喝酒的冯又莲今日却是破天荒的没有反对。 “来来来,修明,满上满上。”唐建国拿着小酒盅指挥唐修明倒酒,一边说一边用眼神偷看冯又莲的脸色。 “看什么看,你胃不好,我平时不让你喝酒我还有错了不成?”冯又莲见到唐建国这个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 “没错没错,你都是为了我的身体着想,我平时多听话啊,让我喝一盅酒就绝对不多喝半盅。”唐建国舔着嘴唇说道:“这今天不是小宋来了,心里高兴吗?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喝多的。” “行了,知道你什么样子了,今天小宋来了就破例让你喝一回,修明,看着你爸一点,你爸胃不好,可千万别喝多了。”冯又莲没好气的说道。 唐佩兰看了一眼唐建国对坐在她旁边的宋景义说道:“你也喜欢喝酒吗?” 唐佩兰的声音听不出喜怒,脸上的表情也看不出她心里的想法,宋景义内心有些忐忑,他是该喜欢喝酒呢?还是不该喜欢喝酒呢? 宋景义平时确实喜欢喝上两口,其实像他们在北方当兵的大多数人都喜欢喝上两口,尤其是冬天执勤值班或者是外出训练的时候,回来的时候喝上一口酒整个人都暖和了。 以前宋景义觉得那些因为家里媳妇不喜欢就戒酒戒烟的人太在乎对方的想法了,好像结了婚就什么兴趣爱好都不能有了似的,这什么事情都让别人管着也太怂了。 以前他这么说的时候那些已经结婚的战友会用一种痛苦又甜蜜的神情告诉他,以后你就知道了,而现在,宋景义似乎有些懂了。 他这还没结婚呢,唐佩兰只不过是看了他一眼,都不需要言语,宋景义就已经在考虑戒酒戒烟的事情了。 宋景义觉得他不是那种怕老婆的人,他是觉得抽烟喝酒对身体不好,而且他都28岁了,该准备要孩子了,据说长期抽烟喝酒容易导致胎儿不健康,严重者还会引发胎儿畸形,所以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还是戒烟戒酒比较好。 而且不抽烟喝酒的话一年能省不少钱呢,如果生个小姑的话能多买好几条漂亮的小裙子了。 想到漂亮的小裙子,原本还在说服自己戒烟戒酒有多少好处的宋景义猛的瞪大了眼睛,连呼吸都有些急促了起来。 他和唐佩兰的女儿的话,应该是个长的像妈妈的小天使才对,宋景义偷瞄了一眼唐佩兰,觉得如果是一个小号的小小唐佩兰,那女孩子得有多可爱啊,肯定会比家属院那个牛营长家的丫头更漂亮,他一定要买多多的漂亮小裙子给他闺女穿。 宋景义想到这里把刚端起来的酒杯又放了下去,不喝了不喝了,喝酒哪有闺女漂亮的小裙子重要,从今天开始他要戒烟戒酒了,他闺女一定要又最多最漂亮的小裙子。 宋景义心里怎么想着,转头又看到身边的唐佩兰,嗯,自家媳妇也是最漂亮的,比家属院里最漂亮的小河媳妇更漂亮,也要给媳妇买好看的衣服... 宋景义心里想法多的不行,其实时间也就过去了那么几秒钟罢了,在宋景义的心里是他已经经过了剧烈的心里斗争,实际上在唐佩兰的眼中就是宋景义拿着酒杯犹豫不决,想喝不敢喝的样子。 老实说,唐佩兰其实对于男人喝不喝酒抽不抽烟的还真不在乎,毕竟在末世的时候各种压力大,唐佩兰自己偶尔都会喝上两杯酒,所以对于宋景义喝酒的事不反对。 不过有一点是唐佩兰很讨厌的,那就是烂酒,嗜酒,酒品不好,不能喝还非要喝醉,这绝对不能忍。 “要喝就酒吧,但是有一点,你自己要心里有数,你都一个快三十的人了,自己看着办吧。”唐佩兰嘴里是这么说着的,实际上宋景义要是真的天天给她喝一个烂醉如泥,那唐佩兰就不是现在这么好说话了。 唐佩兰话音刚落,原本还在心里想什么闺女的小裙子,媳妇的衣服的宋景义一下子就抓起了酒杯,那啥,戒酒这种事情不是一下就能成功的,得要循序渐进的来,要慢慢来,宋景义迅速的说服了自己,心安理得的拿起了酒杯。 “佩兰,你和我到厨房来一下,给小宋弄点下酒菜。”冯又莲对唐佩兰说道。 “这里这么多菜还要弄吗?”唐佩兰很是不解,这菜已经够多了。 “那你来就来,废话这么多。”冯又莲没好气的说道。 唐佩兰没办法只能听话进了厨房,然后一进门冯又莲就交代道:“看小宋的样子是个会喝酒的,家里不是还有肉吗,你再弄个蒜泥白肉,拍个黄瓜,炸掉花生米给他们下酒。” 唐佩兰那叫一个一脸懵逼:“妈,你不是很讨厌老爸他们喝酒吗?怎么今天这么反常啊?还给他们弄下酒菜。”唐佩兰是真的不解。 “你个小年轻你知道什么呀,这老话说的好:酒品如人品,通过一个人的酒品可以看出这个人的人品怎么样,酒前看表现酒后看状态,喝酒前夸夸其谈,醉酒后丑态尽出,这些都是看得出来的。”冯又莲说道。 “酒品应该看不太准吧?只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每个人呈现的不同的表达方式而已。”唐佩兰觉得冯又莲这么说不太绝对。 “就算不太准确,那还有一句酒后吐真言呢?还有的人一喝醉酒就发酒疯打人呢?这些总看得准吧?”冯又莲对唐佩兰说教道:“总之呢,试一试他的酒品好处总比坏处多,这要啥是没有,那肯定就没事了,但万一真的是个喝醉酒打人,那这门婚事那肯定不行了。” “行了,你还年轻,不懂这些门门道道的,结婚不是简简单单的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各自不同的习惯都是要磨合的。”很多婚姻关系对没结婚的人来说真的很难理解,有些事情必须要自己经历过才能了解,所以呢冯又莲也不打算跟她说太多了,直接把唐佩兰打发去做下酒菜了。 唐佩兰想了想还是照做了,毕竟是冯又莲几十年的人生经验,而且也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不过是喝一点酒而已。 实际上呢,冯又莲说的也没错,最起码的也是看到了宋景义喝醉酒了是什么样的状态。 其实唐建国今天晚上敢把酒光明正大的拿出来,其实就是冯又莲授意的,要不然就他一个耙耳朵,哪里敢挑战冯又莲的权威呀,这天晚上唐建国和唐修明两个想起来灌宋景义的酒,而宋景义呢,哪怕知道他们是故意的,他也没办法,老丈人和大舅子敬的酒不敢不喝呀,因此在喝光了两瓶酒之后三个人都倒下了。 冯又莲对唐建国和唐修明两个喝醉酒了感到不满:“这小宋的酒量也太好了,你爸和你哥他们两个加一起才把他给灌醉。”冯又莲咕喃了几句。 不过好在结果是好的,他们三个人喝醉酒了都挺乖的,既不说胡话也不发酒疯,唐建国和唐修明两个喝醉酒了就睡觉,宋景义也不像他们两个喝醉了就睡着了,他是乖乖的坐在那里也不说话,就那么直愣愣的盯着唐佩兰看。 宋景义这么大一个大高个,乖乖的,像个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坐在凳子上,唐佩兰走到哪他的目光就跟到哪,那乖巧的模样,居然让唐佩兰看出一点乖巧的感觉来。 怎么说吧,宋景义此刻身上的这种反差萌,唐佩兰真的很难不心动啊。 “佩兰,你在家里看着他们一点,我去给亲家打个电话,今天晚上就让小宋留在这里住一晚上。”冯又莲说完就走了。 而宋景义呢,看到冯又莲出门了,他也站了起来踉踉跄跄的走到了唐佩兰的身边,下一秒宋景义身上那带着酒气的呼吸洒在了她的颈脖处,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不过两秒的时间,就已经来到了她的身边。 “你为什么不想早点嫁给我?”宋景义委屈的声音响起。 最新评论: 【感觉婚期被反反复复反反复复反反复复提起 就不能别说了嘛】 【作者写的内心描写太多了】 【男主是现役军人还是个团长,不可能嗜酒的,部队也不可能让个酒鬼当团长,酒精成瘾的人每天都会喝,不吃饭也要喝酒的,军人要训练要出任务,怎么可能每天都喝?】 【说到酒,我爸给我藏了女儿红,他之前和我感叹,可能这辈子拿不出来喝了】 【哦,应该有了】 【不得不说男主观察的真仔细,连家属院里谁家媳妇谁家闺女最漂亮都知道。(**;)】 【加油】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10节 【反差萌太戳人心了】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打卡】 【你写,或者还在写,地雷就在那里,只增不减。】 【按爪爪】 【加油】 -完- 第17章 “你为什么不想早点嫁给我?”宋景义委屈的声音响起。 唐佩兰:...就...很突然啊,刚才还乖乖巧巧的,怎么唯一清醒的冯又莲走了,他就闹酒疯了,老男人还有两副面孔? “你为什么不想早点嫁给我?”宋景义委屈的声音又响起了。 “你喝醉酒了,乖乖给我在凳子上坐着。”唐佩兰不想跟一个酒鬼计较,推搡了他一下,企图让宋景义让开。 “你为什么不想早点嫁给我?”宋景义委屈的声音又又响起了。 “你这是不达目的不罢休呀,你要不要这么流氓啊?”唐佩兰咬牙,不想回答他这个问题,因为她不想撒谎,但是也不想把真实的原因告诉他。 “为什么?”宋景义执着的问道。 唐佩兰无奈了:“因为我嫁给你之后,马上就要跟着你去随军了,一年到头也回不来几次,所以我想多在家里陪陪父母,在家里多待几天,这个理由可以吗?”唐佩兰用的还是她一开始用的接口。 “骗人。”宋景义目光灼灼的盯着唐佩兰看。 唐佩兰用力把宋景义推开,双手扶着他的肩膀,认真的盯着他的眼睛,面无表情的说道:“那你要我告诉你说我不喜欢你,根本就不想要嫁给你,这样你满意了吗?” 宋景义:.....????? 唐佩兰把宋景义往后压了压,让他坐在凳子上,然后没好气的点了点宋景义的额头:“这么大个人了,脑子里这一天天的净想什么事呢,给我老老实实的坐在这里,你要是不老实的话,你看我以后还会不会让你沾酒了。” 也许是唐佩兰说的话起了作用,也许是这会儿酒劲已经上来了,听了她的话之后宋景义就老老实实的坐在凳子上,过了一会儿就趴在桌上睡着了。 唐佩兰吐出一口浊气,叹了一口气,然后无奈的开始收拾桌面上的东西,杯盘狼藉的,这那本来就很讨厌收拾的唐佩兰心情变得极度烦躁。 好在喝醉酒的三个人都老老实实的,要不然唐佩兰都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会来个爆打醉汉了。 唐佩兰打算将唐建国扶到他和冯又莲的房间,把宋景义和唐修明一起送到唐修明的房间,只不过呢想法是美好的,她根本就没这么大的力气。 别人是一朝穿越回到解放前,唐佩兰是一朝穿书,女汉子变成软妹纸了,她的精神力异能只剩下三阶了,她以前九级精神力异能能控制比她低一阶的丧尸和异能者,现在区区三阶异能顶多能在别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给人做个心理暗示。 不过说起来,若是让她选择的话,唐佩兰当然是愿意在这和平年代当个普通人,都不想在末世当九阶异能高手,所以,哪怕她现在是一个身娇体弱的软妹纸,唐佩兰对现在的生活也是很满意的。 好吧话题扯远了,唐佩兰搬不动三个大男人,所以就不管他们了,径自把桌子上的杯杯碗碗收拾了,又在厨房里洗碗。 “小宋怎么样?喝醉酒没闹吧?”冯又莲回来后找到厨房来问道。 “还好,并没有闹,挺乖的,我让他乖乖坐着他就乖乖坐着,还挺听话的。”对于这一点唐佩兰的还是挺满意的,如果宋景义是那种喝醉酒耍酒疯的人,唐佩兰可不确定她的好感度会不会往下掉。 “那你在这收拾,我去把他们扶去休息。”冯又莲说道。 “妈你等等,他们都喝醉了,你一个人扶不动,等我一起去。”唐佩兰赶紧说道。 “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力气没猫大,你妈我从小干活力气大的很,再说了,你当我为什么不让你爸喝酒,还不是因为你爸以前经常喝醉,把胃都喝坏了,也就是你们出生后你爸才喝点少了点,所以你就干你的活去吧,我扶醉鬼都扶出经验来了。”冯又莲丢下这句话走了,就是不知道怎么的,唐佩兰从这段话中听出了一种撒狗粮的味道来了。 冯又莲果然没有说谎,等唐佩兰吧厨房里的活干完了之后,再来到客厅的时候,冯又莲已经把唐建国和唐修明扶进房间去了,也就是宋景义因为身份的关系,作为丈母娘的冯又莲不大方便。 “洗完了?那干好,快过来和我一起把小宋扶到你哥的房间去。”见到唐佩兰出来,冯又莲赶紧招呼道。 ........... 第二天早上,宋景义是在一阵头痛中醒过来的,还没睁开眼睛就想起来昨天自己干的蠢事,像个吃醋的小屁孩一样的追问唐佩兰为什么要选9月27号的时间结婚,宋景义想到这个感觉头更痛了,一种名为尴尬的疼痛。 “小宋醒了吗?”这时候房间门被敲响了,紧接着冯又莲的声音响起:“佩兰煮了醒酒汤,你要是难受的话就喝了醒酒汤再睡一会儿。” “好的,我这就起来了。”宋景义赶紧回答道,手上的动作也不敢慢,就怕冯又莲会觉得自己太懒太不听话了。 醒酒汤呢,也确实是唐佩兰做的,昨天晚上唐佩兰回了房间就进了她的企鹅农场,把农农场里的菜收了,牧场里的蛋捡了,又顺便去林场和鱼塘那边看了看,最后到了餐厅和加工厂。 唐佩兰在加工厂里又加工了一批的鞋子,契合人体工学的鞋子,好穿,耐穿,不伤脚,所以唐佩兰打算多做一些,到时候送到部队去。 做完了鞋子,唐佩兰又去了餐厅,后来想起喝醉就到三人,唐佩兰就找了找醒酒汤的做法,没想到还真的有,而且看简介还是十分快速就能见效,唐佩兰因此来了兴趣,于是今天早上唐佩兰早早的就起来做醒酒汤了。 唐佩兰原本还怕这个醒酒汤的效果能不能像餐厅形容的那么好,正想着要怎么试试看效果的效果,结果唐佩兰不过是转个身的功夫,起的最早唐修明突然出现,把她放在桌子上的醒酒汤一饮而尽,速度快到唐佩兰根本来不及阻止。 唐佩兰眼睛瞪得溜圆,本想说这个醒酒汤她还是第一次做的时候,唐佩兰突然想起了这次醒酒汤的材料,都是很平常的东西,也是唐佩兰认识的东西,再加上她对企鹅空间的信任,“空间出品,必属金品” “唉?这个醒酒汤的味道不错啊,效果好这么好?”唐修明吧唧了一下嘴巴,对于醒酒汤的效果相当的好奇。 “小宋,快来吃早餐,今天的早餐很不错呢。”唐修明朝宋景义挥手,还把醒酒汤给了宋景义一份:“先喝醒酒汤。” 好吧,唐佩兰也懒的阻止了,反正空间出场的东西不可能有问题,唐佩兰也就不多操这个心了。 这天,宋景义在唐家吃完早餐就要赶回去,毕竟结婚没几天了,家里很多东西都要准备好,没时间在这多呆。 而唐佩兰呢,她也忙,毕竟第一次结婚,如果不出意外也是唯一一次,所以她也不想敷衍对待。 别的不说,结婚当天穿的衣服唐佩兰就不想随便对待,昨天因为赶时间都是随便买的,所以还得重新弄。 偏偏宋景义还在这时候问:“结婚那天是穿昨天那套吗?” “不穿,昨天那套衣服就是平常时穿的常服,结婚穿一点都不正式,我等下去买些布料回来自己做。”唐佩兰想也不想的回道。 宋景义还没说话呢,冯又莲就先提出了反对意见:“结婚可不比平常,你会做结婚的那种礼服吗?” “我不做那种礼服,礼服平常又不能穿,我做那种平时能穿,结婚也能穿的那种。”唐佩兰说道。 “你能行吗?平常也没见你做过啊?”不是冯又莲怀疑她的能力,实在是因为原主也只做过自己平常穿的衣服,再多就是卢思嘉穿的童装了。 “没问题,反正只是买回来做嘛,万一做不成就改成衬衫,裙子什么的,再不齐实在没办法不还可以去租那种婚纱嘛,我在市区那边看到过,现在可流行穿婚纱了。”唐佩兰只能这么安慰大家了,她总不能说有加工厂在,她一定会成功的吧。 “那不是胡闹嘛,结婚穿大红色多好看哪,穿白色的不吉利。”冯又莲还没听她说完就反对了,她的思想还没转变过来。 “那不还有红色的婚纱嘛!” “没事的,妈,现在很多人都穿婚纱的。” 唐佩兰和宋景义同时说道。 “这,算了,这是你们小两口的事情,你们自己决定就好。”最终冯又莲还是败下阵来。 这件事情就暂时这么定下来了,唐佩兰又跟宋景义说,到结婚那天让他穿西装,两个人的衣服做成情侣装,宋景义也听她的,穿什么都可以,这件事情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然后时间就在宋景义准备婚礼,唐佩兰准备婚服的时间中过去了。 唐佩兰的时间很紧急,20号早上宋景义从唐家离开,唐佩兰就去了买布料,为了不惹人怀疑是真的买而不是出去外面装模作样逛一圈,然后从空间加工厂弄出布料来当作是买的的那种。 然后20号中午到21号下午这段时间唐佩兰都躲在房间里“做衣服”,表面上看她的时间不充裕,实际上唐佩兰时间多的很,加工厂一下就给她搞定了。 唐佩兰在加工厂弄出了很多和她买回来的很相似的布料,然后设计了很多款式,最后在众多款式中选出最满意的一款,再用买回来的布料进行加工制成。 只能说,成果令人相当的惊艳,且不说唐佩兰自己的婚服了,就是给宋景义和卢思嘉做的都特别的好看,冯又莲更是直言,唐佩兰要是裁缝的话,那订单就要接到手软了。 最新评论: 【从前面看,说实话没有原主讨喜,大大咧咧,爱国理解,想了一大推目前不实际的】 【“洗完了?那干好,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刚好】 【撒花】 【点赞】 【打卡】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 【加油】 【按爪】 【按爪爪】 -完- 第18章 女主出现了 1980年的9月22日,农历八月十四,唐佩兰在穿书后的第五天,唐佩兰要结婚了,说起来是很儿戏一样,但却是事实。 婚礼是决定简单办的,唐宋两家人都不是爱高调的人,再一个也是因为这婚期定的时间太近,太赶了,想大办都办不起来。 时间这么紧还能办的起来,完全是因为唐建国冯又莲早建好了房子,家具在两人相亲成功之后就陆陆续续的开始打了,而且因为结婚后唐佩兰就要跟着宋景义去随军的原因,两人在家里也住不了几天,所以大多数的东西都只置办了一套,剩下的都给钱让唐佩兰到了部队那边再去买。 唐家这边也是一样,唐建国和冯又莲就做了结婚必须要买的东西,棉被这些东西要不是怕那边太偏僻了不好买,冯又莲也能折成钱票让唐佩兰自己看着办。 棉被置办了好几床,冯又莲都没拿回家来,请人弹好了棉被之后直接问宋景义要了他部队那边的地址,直接邮寄过去了,剩下的家具,用品一概没买。 不得不说冯又莲和毛大秀在这一方面上特别的有默契,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宋景义唐佩兰结婚之后就要赶紧回部队,否则没办法赶在宋景义的假期结束前把家里要用的东西都置办齐全,要不然等宋景义要上班了,唐佩兰一个人就麻烦了。 9月22日早上很早宋景义就带着接亲的人来了,一队精神抖擞的壮小伙儿骑着自行车特别拉风的过来了,为首的宋景义穿着唐佩兰帮他做的西装,格外的俊俏精神。 这边没有那么多婚闹的习惯,进院子的时候拦一下,进唐佩兰的房间的时拦一拦,要红包的也不会过份,也没有后世人结婚那么多的花样。 房间里唐佩兰穿着的是她号称自己做的,实际上是加工厂加工出来的婚服,看过的哪个没被惊艳到。 唐佩兰准备的婚服一共有好几套,本来唐佩兰准备了一套偏豆沙粉的连衣裙,垂质的布料,气质,宽松却又极显身材的设计,结婚穿合适,做日常装也没毛病。 但是这套裙子被冯又莲否掉了,冯又莲显这衣服不够红,愣是自己拿了一块酒红色的布料过来,让唐佩兰用这个颜色的布料做婚服。 一开始唐佩兰是拒绝的,但是后她往加工厂里一丢,出来一件非常惊艳的连衣裙,唐佩兰一下子就真香了。 连衣裙的款式是她喜欢的宽松修身宽,长袖,领口是斜扣的v字衬衫领,裙摆长到脚踝,不规则的多层设计穿起来裙摆飘飘的,腰带一系身材立刻就显出来了。 裙子上身效果好,做成长袖,外面穿长外套短外套都好看,如果穿上长风衣那就是妥妥的偶像剧女主了。 除了这件红色和豆沙粉的的长裙,还有另外一套比较正式的,和卢思嘉身上现在穿的是同款的红色两件套婚纱裙子。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11节 这也是小a让加工厂加工出来的,说是正式,其实也很简单的款式,但是却让唐佩兰花出了花样,有多种穿法。 最里面是一件红色的吊带低胸连衣裙,下半身的裙子外面套上一件多层可拆卸的红色纱裙就变了个模样,这连衣裙正式就正式在,上半身加上一件上面点缀了珠子和纱制花朵和绣花的上衣之后,就变成另外一套完全不一样的衣服了。 唐佩兰的想法很简单,这衣服的颜色太鲜艳了,只要一穿出去绝对会有小孩指着她说新娘子,所以她做成了可拆卸款,这样就能和别的衣服灵活搭配变成好几套衣服。 比如说最里面的吊带连衣服她加件素色的上衣穿出去也好看,红色上衣也可以配别的裙子,裤子。 红色的薄纱长裙可以当夏天的长裙穿,也可以秋天的时候穿搭,不喜欢还可以改小了给卢思嘉穿,她那个年纪的小孩子就特别适合穿这种颜色,喜庆。 但就是因为太红太喜庆了,太正式了,和红色婚纱也没什么两样,而被唐建国冯又莲强烈要求结婚这天穿,加上被惊艳到了的宋景义强烈要求穿的,都怪宋景义这个人太狡猾了,知道她的性格之后,就眼巴巴的盯着唐佩兰看,沉默的“撒娇”(唐佩兰脑补)唐佩兰最终还是没抗住从了他。 除了这三件之外,唐佩兰还加工出来好几件各种款式各种风格的连衣裙,长的短的,清纯的,性…感的,各种各样各种花样。 以及睡衣!!!!! 只能说,加工厂这种能让女孩子拥有所有衣服包包的逆天级别金手指应该和能养颜美容的灵泉水一起成为女生最想要的金手指排行榜第一第二名吧? 好吧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说一下唐佩兰的这件衣服穿上后有多惊艳。 七八十年代因为某些原因,人们很少穿红着绿,基本上都是比较素的衣服颜色,到现在虽然是1980年了,但是因为那几年才过去不到四年,有一此胆小怕事的人还有着老旧的思想,因此很大一部分人的穿着还延续着之前的穿着打扮,大街上还是很少人穿大红大紫的衣服,更多的还是和以前一样穿着各种花布做的布拉吉。 唐佩兰这件衣服昨天晚上就这么穿上去之后就已经很好看了,等今天唐佩兰把头发盘了个花苞头后,加上小小的化了个妆,整个人立马就变了,和昨天相比,今天的唐佩兰是艳若桃李的唐佩兰。 唐佩兰这衣服一穿出来的时候就惊艳了众人,也惊艳了不知道是被谁带过来的《八零小媳妇》一书中的女主敖春芳。 要说敖春芳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原本敖春芳并不在意唐佩兰的存在的,因为在敖春芳的眼中,唐佩兰就是个身娇体弱的病秧子,哪怕和宋景义订婚了也很快就会生病死亡,对她根本造不成威胁。 敖春芳的想法很好,反正唐佩兰这里不足为虑,又能拖住宋景义不和别的女人有关系,那她就去做更有意义,更着急的事情。 比如说赚钱,赚多多的钱,这样以后就能带着大笔的嫁妆嫁到宋家去了,以后谁也不敢再嘲笑她的嫁妆少了。 前世的敖春芳穷怕了,又不想在宋景义有未婚妻的情况下贴上去,这样宋景义会对她的印象不好,所以就想趁着这段时间去赚钱,先做出一番事业再来谈婚姻。 可是敖春芳万万没想到,她不过才出去几天,事业的小脚步才刚刚踏出去刚起了个头,回头就听说宋景义和唐佩兰今天结婚了。 敖春芳整个人都傻了,她以前没听说过这回事啊?只知道宋景义以前有个订过婚的未婚妻,只不过因病去世了,怎么现在没有病死反而还和宋景义结婚了呢? 他们结婚了那她怎么办?又想错过宋景义了吗? 敖春芳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反正在她还没想明白要怎么办的时候,行动已经比脑子快一步的来到了唐家。 原本敖春芳是能跟着唐修明的对象李淑兰过来的,但是因为上一次敖春芳过来唐家,当天唐修明和他的对象李淑兰就分手了。 那天敖春芳借口来找李淑兰,但是李淑兰当天对唐修明说生病了来不了,对她父母又说来了唐家,这就导致唐修明把和别的男人约会的李淑兰抓了个正着,因此唐修明和李淑兰分手了。 唐佩兰也看到了敖春芳,对于这人出现在这里感到不可思议,她和宋景义都要结婚了,敖春芳来这里干嘛?看她有没有机会抢婚?唐佩兰被自己的脑补逗笑了。 不过老实讲唐佩兰对敖春芳的出现倒也没有太过生气的感觉,她没穿书前对女主的感觉很不好,觉得她和别的男配有暧昧,对感情不纯粹,对男主不公平,因为当时作者把男主描写的太过完美了。 但是现在她都来了,反正以后宋景义在部队中,一年到头也没什么时间回来,也就没女主什么事了,唐佩兰的那些不好的感觉就消散了很多。 唐佩兰觉得自己现在有一种诡异的,正房原配看到想来撬墙角的小三的感觉,因为知道宋景义对敖春芳没有想法,所以还挺坐得住的。 反正敖春芳来就来了,她不知道怎么的和唐修明认识了,看起来关系还挺好的,唐佩兰也不能把人赶出去。 唐佩兰现在的想法就是不管敖春芳,她穿书,女主重生,只要唐佩兰没发现敖春芳做什么坏事,或者是对她,对唐家人怎么样,唐佩兰也不会对敖春芳怎么样。 怎么说吧,她又不是那种见不得别人得到重生福利的恶毒女配,见不得别人好,还想把所有的好处都占了。 唐佩兰就看到敖春芳呆愣愣的,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脸色千变万化的,像个调色盘一样。 唐佩兰没有再管敖春芳,而是看向了宋景义,这才是她未来要搭伙过日子的人。 最新评论: 【路过大大的文三次,都被封面权退,换个封面吧!】 【。。。有这么多布?】 【我觉得大大的文和我口味,你会写多写一点】 【长到脚踝的宽松修身宽连衣裙 ……噗哈哈哈哈哈哈】 【 【什么是宽松修身宽】 【加油!】 【名字真有意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怕怕哈哈哈】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打卡】 【加油更】 【爪子】 【打卡打卡】 【按爪爪】 【捉虫】 -完- 第19章 入v公告 很多人说女孩子最漂亮的时候就是当新娘子都时候,虽然不知道这句话有没有科学依据,但是说起来却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一样,此时的唐佩兰看起来格外的光彩照人,宋景义差点就看呆了过去。 不知道男人的心理上怎么样的,但是宋景义是看到出来的激动,平时看起来比较沉默寡言的男人,这时候像个孩子一样的好懂,什么表情都摆在了脸上,是个人都看到出来,宋景义是迫不及待的想把唐佩兰娶回家去。 而唐佩兰呢,她其实也是激动的,作为一个经历过末世的人,她其实比很多人都希望组建一个自己的家庭,虽然说她不是那种菟丝花一样的女人,不需要依靠一个男人来过活。 但是从这一天起,她多了一个心灵依靠的港湾,她伤心的时候也许不需要他时时刻刻的陪伴,但是他的肩膀会在她想要依靠的时候在身边,这就是有和没有的区别。 唐佩也是期待的,从此以后,他们会有一个美满的家,而这一天就是幸福的起点,也是每个女人都向往、都期待的时刻。 “新娘子太漂亮,新郎看呆喽!”满堂的笑声让宋景义和唐佩兰都红了脸,羞的。 笑闹了一阵之后,亲戚们就把空间交给了新人们,随着唐佩兰小姨带头,房间里的人陆陆续续的离开了,宋景义却是被他们推到了唐佩兰的身边。 只可惜新郎是不擅言词的宋景义,他看到唐佩兰之后,一肚子想要说的话都忘到了腿肚子上,老半天只憋出来一句:“你今天格外的好看。” “是吗,谢谢,你今天也很帅,没想到你穿西装还挺好看的。”这确实是唐佩兰没有想到的。 因为不管是她看到过的,还是在原主的记忆中,都没有见过宋景义穿西装,此时一看吧,唐佩兰算是了解了,什么叫做行走的衣架子,什么叫做穿衣显瘦,尤其是唐佩兰给宋景义的这套西服还是有别于时下那种特别宽松的西装,而是而是后世那种贴身的,修身的,特别显身材的西装。 之前看宋景义都是穿军装,或者是训练服,就没见过宋景义穿别的衣服,那衣服只能看出宋景义的身高挺高的,腿挺长的,也不会显得人特别单薄,现在穿上唐佩兰为他量身定做的西装,宋景义的身材这下是完全藏不住了。 原来宋景义是那种手长腿长,四肢纤细的身材,穿上西装后的宋景义,完全就是那种模特身材,还是腿超长的模特身材,总之,看惯了穿军装的宋景义后,现在换成西装后,这么冷不丁的一看,别说,还挺惊艳的。 作为一个颜控和吃货,唐佩兰向来不会亏待自己的眼睛和嘴巴,宋景义0既然穿军装好看,那以后说不得就要给他多做几套了:“这样穿好挺好看,以后我给你多做几套。” “呃,还是不要了吧,我穿这个衣服感觉怪怪的,好像被绑住了手脚一样,行动都不方便了。”宋景义穿惯了宽松的训练服,一下子穿这种修身的西装,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可是好看呀。”唐佩兰见宋景义一副很想要反驳她的话,估计也就是今天结婚,要是换了其他时候,猜测他可能随时都会把衣服脱下来,唐佩兰赶紧说道:“这还是我第一次给你做的衣服呢,我喜欢看你这么穿。” 唐佩兰这话落在宋景义的耳中,其他什么话他都听不见了,他的耳朵只听到喜欢你这三个字,“唐佩兰喜欢宋景义”,宋景义瞬间就心神荡漾了,脸上的表情因为缺乏管理,宋景义一下就变成了宋憨憨了。 “傻笑什么呢。”唐佩兰哼了他一声,感觉这男人有点表里不一啊,之前怎么没有看出来他还有这憨憨的一面?不过...她还挺喜欢的就是了。 “没什么,今天你就要嫁给我了,我心里高兴。”宋景义努力板正着脸,企图把自己憨憨的一面藏起来,不过略微有些失败。 唐佩兰心里觉得有些好笑:“既然你喜欢,那我以后多给你做几套西装好了。” 宋景义脸上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僵硬,他不喜欢穿这种太过修身的衣服,感觉太束手束脚了,不过看着唐佩兰脸上的笑容,宋景义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表面上宋景义:算了,我一个大男人就不跟媳妇计较了,衣服只是一件小事。 实际上的宋景义被唐佩兰的笑容晃花了眼睛,看着她的笑脸就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只能这么给自己在心里找补。 只不过呢就算是这样,今天的日子两个人也没什么时间相处,这边宋景义感觉还没和唐佩兰说上几句话呢,那边就有人来了,很多事情宋景义这个新郎官得在现场,除了这个,宋景义还要被唐建国带出去认认人,可以说是忙的不可开交。 唐佩兰这边呢,就比较轻松了,就坐在房间里等着就行了,等时间到了就大家一起去酒店吃饭,因为时间急,就那么几天都时间,加上唐家不像是宋家是在乡下比较方便,所以唐家没有在自己家办酒席,而是在酒店里定的席。 因为1980年9月22日这天的吉时是15:00-16:59,所以唐家的酒席时间定在了中午的11点30分,宋景义唐佩兰要在这段时间内出门且赶回宋家,好在宋家虽然是在乡下农村,但是离县城里并不是特别远,加上是骑自行车,所以时间上是足够了。 接下来的时间,唐佩兰的房间里可以说是人来人往,都在给她收拾嫁妆,虽然唐家给她准备到很多东西因为唐佩兰要去随军都折成了钱票,但是老家要用的东西还是很多的,收拾起来要花的时间可一点都不少。 用冯又莲的话来说,他们又不是去了随军之后就不回来了,所以要准备的东西更多,得预备着他们随时回来随时能用,因此唐佩兰的很多嫁妆都是双份的,常用的东西都已经提前邮寄走了,但是家里要用的,比如说被子被套枕头,水杯,水桶,暖水壶....再加上宋景义给的彩礼里的三转一响,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因此,哪怕很多东西已经提前寄走了,唐佩兰的嫁妆还是很壮观的,至少比时下大多数人的嫁妆要多得多。 东西收拾好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大家又赶紧的去饭店吃饭,到这里还有一个插曲,出门的时候宋景义就想自己骑车带唐佩兰,被唐修明给怼回去了:“你着什么急呢,现在还没到你来的时候。” 唐修明今天脾气还真不怎么好,唐家三姐弟的感情特别好,姐姐唐佩文已经没了,现在就剩他和唐佩兰了,平时唐修明对宋景义都是一副哥俩好的态度,就希望宋景义对唐佩兰好,但是现在和平时不一样啊,今天唐佩兰就要嫁出去了,对于这个娶走自家妹妹的宋景义能好了才怪了。 酒店里吃饭一直吃到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大家又回到了唐家,要回唐家拜别祖宗和父母。 分别来临之际,原本唐佩兰以为她和唐家人是不会有什么难舍难分的感觉到,毕竟他们相处的时间就那么几天,结果万万没想到,当分不来临的时候,看着冯又莲,唐建国和唐修明三人通红的眼睛,唐佩兰居然控制不住的掉下来泪来。 也许这是原主的情绪在作祟?唐佩兰在心里这么想着,只是这样的想法没有让唐佩兰的情绪控制住。 三点吉时到,唐佩兰被唐修明背到客厅,全程脚不落地的踩在大簸箕篮上,在神台前给唐家的祖宗磕头,给父母磕头,在这之后她就要被唐修明背出门出交给宋景义,然后再由宋景义的自行车载回家了。 原本唐家人只是已经通红通红的,到了唐佩兰给他们磕头的时候,冯又莲再也忍不住了,抱着唐佩兰大哭道:“闺女你一定要和女婿好好过日子...宋景义要是欺负你的话你就给家里捎话,有你爹妈和大哥在,就有你一口吃的,你可千万别受了委屈不说啊....” 冯又莲这一开口话就停不下来了,嘱咐和交代的话那是说了又说,不厌其烦的,从做人做事说到婆媳相处,大大小小的...反正是有说不完的话,恨不得这时间永远不会过去,唐佩兰也不会嫁出去... 唐建国和唐修明听着冯又莲的话也是忍不住了,他们都情绪没有冯又莲这么外露,没有办法像她那样嚎啕大哭,但是那不代表他们不难过,唐修明和唐建国两个背过了身默默流泪,不肯将他们都脆弱示人。 唐佩兰也跟着哭个不停,当然,她坚持那是原主的情绪在作祟,不是她自己想哭的。 宋景义和唐家人不一样,他没有想哭的情绪,相反,宋景义有一种恐慌,见唐佩兰和唐家人一样哭的不行,又想起唐佩兰之前其实是想把婚期定在9月27号的,宋景义就突然担心她会不会一个伤心难过就突然不想嫁人了吧? 宋景义看了看手表,已经下午3点20分了,哭了快帮小时了,赶紧示意随行的堂姐,宋景义的堂姐宋慧云见状只能开口破坏气氛了:“那啥,亲家妈妈,吉时要到了,您看....” 哭的通红的四双眼睛朝她看过来,宋慧云心里别的想法还真没有,她也不是头不一回给堂弟接亲,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表示自己的无辜,不过她却还是让唐佩兰给惊艳到了,她还没有见过哪个人哭起来有她这么好看的。 唐佩兰不像别人哭起来毫无形象,眼睛肿的像灯泡,她哭起来反而让她有了一种脆弱感,就是那种楚楚可怜让人想把她拥在怀里安慰的形象,此时此刻她就恨不得化身为,她旁边快要按耐不住的宋景义。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就是...... 明天停更一天,后天入v,当天最少三章,请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多多支持。 最新评论: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12节 【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反正我挺爱看的】 【八零年啊,不是九零年,那时刚开始改革,还穿西装,那时候穿西装基本没有,有就是海归。就像前面还想买电脑,建议作者先解年代的发展情况,要不就直接把故事背景改到九零,如果不查资料就建议作都去看《穿回九零全家下岗前》,这本书的历史背景完全不虚构,就连大背景地名都是写实的】 【土豪土豪,这是你掉的地雷么?】 【而是而是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重复了】 【天,看了两章跳到这,凭啥这么low的小说也能上榜单,好些文笔剧情不错的年代文偏偏上不了,最后数据不好看鸽了,真秀呢,还飞机大炮,强行降智的玛丽苏文】 【女主金手指太大了,还没啥脑子,从她空间出来的东西捐到军队去,也不想想会发生什么后果,一点也不像在末世生存过的人,比现代的傻白甜还更傻白甜。】 【当分不来临的时候给作者大大捉个虫~应该是“分别来临的时候”吧】 【作者小可爱!有个问题哦,错别字和多出来的字有点多呢!有空记得修一下】 【女主这应该是军婚吧? 原女主想当小三上位就是破坏军婚,而且原女主已经把女主老公看做囊中之物并开始付出行动了,希望女主能抓到她把柄把她上交国家,通过重生女前世的记忆就可以在未来的大型灾害面前挽救很多生命……】 【打卡】 【 【加更加更】 【加油】 【打卡】 【洞房花烛夜是不是。】 -完- 第20章 三合一抓虫 当鞭炮声噼里啪啦响起的时候, 唢呐吹起喜乐的时候,宋景义不着痕迹的松了一口气,刚才宋慧云打断了唐家人的哭声时, 宋景义一度觉得唐建国他们马上就要悔婚了, 还好,气氛凝结了一瞬之后,最终还是如了宋景义的意。 要不怎么说宋景义着急呢, 本来应该是唐修明背着唐佩兰出门的, 结果宋景义在唐建国冯又莲唐修明的目光之下, 在媒人说吉时到的时候宋景义突然将唐佩兰公主抱起, 在众人目瞪口呆中直接把唐佩兰抱走了。 “....宋景义你给我把人放下....”唐修明拔腿就追。 接下来的一幕就好笑了,唐修明在后面追, 他心里不爽啊, 总共就一个姐姐一个妹妹, 大姐唐佩文嫁人是在乡下, 天高地远的, 当时也去不了,所以唐佩文出嫁时不是他背的, 本以为今天唐佩兰出嫁他终于要背一回了,结果被宋景义抢背了, 唐修明都要气死了。 而宋景义呢,就更搞笑了他是看到唐修明追过来还以为他想把唐佩兰抢回去呢,所以宋景义也拔腿就跑了, 接下来就愈发不可收拾了。 嫁妆这些已经都装好了, 宋景义这抱着新娘子跑出来, 迅速的放在自行车后座上, 骑上车就跑了, 宋家来接亲的人、也跟着立马骑车跟着跑,场面老壮观了。 唐佩兰也是懵逼中被抱着走了,都差点忘记抱紧宋景义了,而宋景义也是牛逼,他全程左手抓着唐佩兰的手,右手一只手骑车,牛就牛在,把唐佩兰护的牢牢地。 “停下,这不是你的活……”唐修明的话让男方的人跑的更快的,而女方这边需要送嫁女性长辈则是愣了一会儿之后也骑上自行车追上去了。 这事一闹吧,原本忧伤难过舍不得的情绪那是啥都没有了,唐修明是恨的不行,唐建国和冯又莲则是好笑又好气,哪里还有哭的出来哦,只能哭笑不得的看着唐佩兰被宋景义载着一溜烟跑走了。 “行了,咱们也别娇情了。回吧,过两天姑娘就回门来了。”冯又莲抹了把眼泪说道。 唐建国看了她一眼,心里想道,那不还是你哭的惨一点?眼睛都哭肿成金鱼眼了,就你最娇情了,不过心里腹诽再多,嘴里都不敢说出半个不字来。 那一边唐佩兰伤感的情绪也在这搞笑一般的闹剧中消失不见了,不过对于宋景义的这一“抢”人行为还是感到太不可思议了。 回过神来的唐佩兰赶紧双手抱着宋景义的腰,宋景义这样一只手骑车让她有点担心,因为这时候自行车已经骑出好长一段路了,马上就要从水泥路下来进入泥土路了,土路可不比水泥路平整,唐佩兰可不想被甩飞出去。 唐佩兰拍了拍宋景义抓着她手的左手说道:“你放手,好好骑车。” “好。”宋景义其实都不需要唐佩兰说他也要放手了,因为路并不平稳,唐佩兰害怕的抱紧了他,女性娇软的身体靠他太近,唐佩兰身上的香味就盈在他的鼻间,一只手,宋景义都害怕自己心猿意马把他的新娘给摔了。 “你刚才干嘛这样抢了人就跑?都这个时候了难不成你还怕我跑了啊?”唐佩兰好奇的问道。 宋景义这时候其实已经冷静下来了,现在回想一下刚才的行为也感觉到不可思议,也不是很了解自己刚才为什么会觉得不安。 当然,这种话自然是不能让宋景义知道了,所以宋景义只能说:“也不是,我就是看你哭的太厉害了,再哭下去眼睛都哭肿了。” “我眼睛很肿吗?”唐佩兰担心的问道,问完了也不需要宋景义回答,不过是几秒钟她自己又在那说道:“应该是挺肿了吧?刚才哭的太厉害了我眼睛都痛了?” 唐佩兰担心的不行,一生一次的婚礼让她以这样的形象面前,唐佩兰不是很开心。 因为宋景义为了纪念还特别请他家里有照相机的战友过来帮忙拍照了,就刚才,唐佩兰可是看到对方“咔咔咔”的一顿拍,唐佩兰可不想要婚礼留下的照片那么丑。 “你等下让你战友别拍我了,等我眼睛不肿了再拍。”唐佩兰想了想觉得这是个好办法,于是凑近了宋景义说道。 宋景义:……… 宋景义的自行车骑出了一个漂亮的s形路线,原谅他一个单身28岁的老男人,这辈子还是第一次和女性的距离这么,这么近。 “嚯呦~~”唐佩兰被吓了一跳,被吓到声音都会转弯了:“呼…宋景义你干嘛呢?” “对不起对不起,一时手抖。”宋景义立马道歉,其实他自己也后怕。 因为他刚才突然想起来,按照老规矩,唐佩兰这一路在进到宋家门之前是不能路到地上的。 原本的宋景义是不以为意,因为他是无神论者,他们战士信的是自己手中的木仓,以及可以交付后背的战友。 但是现在,宋景义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想到了这一点,宋景义他还是不信鬼神,但是因为唐佩兰的关系却是多了一些害怕,他开始害怕,也不算是害怕吧,就是担心,俗话说的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他就是害怕有这个万一,也就是说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宋景义已经在开始害怕和唐佩兰分开了。 相比起来唐佩兰自然是有神论者的,她都有企鹅空间了,都能穿书重生了,她能来到这1980年本身就是一种不科学的存在。 怎么说吧,今天这个日子,除了之前发生的乌龙之外,以及刚才的小插曲,一切还挺顺利的,也赶在5点之前到了宋家。 宋家这边比起唐家来说热闹了很多,毕竟唐家是在城里,虽然人际不像后世那种同一幢楼里都对面不相识,但到底不像村子里的人那样亲近,所以当宋景义载着唐佩兰回来的时候,唐佩兰有一种动物园里被围观的大熊猫,大家都来看稀奇了。 “新娘子到喽!”小孩子嘻闹的声音传来,跟在宋景义的自行车后面追着跑。 宋景义把自行车停在了宋家的院子门口,也不说话,反而是把唐佩兰挂在脖子上,沉甸甸的红色荷包袋往上提了提:“要不要抓紧时间束口?” 宋景义这么问是因为他们这边的规矩就是这样,新娘子在进夫家门之前束红包口,一束夫妻和睦,夫妻两个不吵架,吵架也吵不赢老婆,二束婆媳,三束妯娌姑嫂。 宋景义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在唐佩兰出门前冯又莲哭的那么凶还不忘记让唐佩兰进门前束口。 唐佩兰也想到了这个,脸色发红的说道:“当然要了,我束紧一点让你以后不敢念叨我。” 话落现场响起调侃的哄笑声:“新娘子不用担心,宋景义现在就不敢叨叨你了哈哈哈…。” “就是就是,没想到啊,宋景义还是个怕老婆的。” “怕老婆难道不是他们老宋家的传统吗,我怎么记得宋景礼和宋景廉也是特别怕老婆啊。” “不不不,你是记错了,宋茂实也怕老婆,老宋家的男人一个个的都听话的很啊。” 唐佩兰在众人善意的哄笑声中被宋景义抱进了宋家的门,拜了祖宗祭礼灶台之后唐佩兰又被宋景义抱回了他们都房间,在这里又是被喂了生水饺,被问生不生等全种花家通用的问题,然后才被安排在铺满了花生、桂圆、红枣等物的新床上,唐佩兰也才有时间打量这个以后就是她家的地方了。 之前也说了,宋家是分了家的,宋景义虽然不在家,宋茂实也是给他建了房子的,就是宋景礼家和宋景廉家离的远一点,因为当时宋茂实和毛大秀的想法是宋景义在外当兵,如果二儿媳妇没有钱随军的话,住的近一点的话也方便他们照顾,所以宋景义的房子就在宋茂实和毛大秀的房子隔壁。 不过并没有因为宋景义的工资比较高的原因,宋景义的房子就建的很好,他们宋家三兄弟的房子是一样的,都是时下很普遍的夯土房,应该说时下大多数人家的子都是这样的夯土房子,房子宋家村这边除了是以前留下来的砖瓦房,近几年基本上是没有新建砖瓦房的人,总归一句话:都是穷给闹的。 宋景义把唐佩兰带回家之后他就让人找出去做事去了,家里是真的一堆事情,宋景义可没有时间在房里陪着唐佩兰,不过他也怕唐佩兰一个人呆着会忐忑,所以特意叫了堂姐宋慧云在房间里陪着她。 只是宋景义大概是没想到,唐佩兰和宋慧云也不过是初次见面,两个人基本上也没有什么话聊,除了宋慧云时不时的问问唐佩兰累不累,渴不渴,要不要喝水,要不要吃东西,剩下的时间两个人就只剩下相顾无言了,气氛一度尴尬的要命。 唐佩兰是一个不算懒,但是不喜欢端正坐着的人,基本上是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的人,但是有外人在的时候她向来会注意一下形象,这就导致唐佩兰现在浑身不自在。 “要不我把这些东西收一收吧?”唐佩兰看着新房地面上摆着的她的嫁妆不确定的问道:“这些东西现在能收了吧?” “可以了,不过只能你自己收拾了,或者等宋景义回来了让他帮你,不是我不想帮忙,实在是我现在有点不确定我有没有怀孕,所以不敢碰。” 他们这有这种规矩,怀孕的女人是不可以碰新娘的嫁妆等物的,唐佩兰也是知道有这个规矩的,只不过到底是什么意思她不知道了。 “没事,姐姐我自己收就好了,你坐着休息会儿,东西也不多我自己来就好了。”唐佩兰说着就起来了,把衣服收进衣柜,其他的东西该收到收起来,该摆的摆起来。 宋慧云就这么坐着看着,越看就越觉得自家堂弟媳妇的身材可真是不得了啊,该凸的凸,该凹的凹,腰肢纤细到宋慧云感觉自己一双手都能握住。 反正宋慧云是很羡慕唐佩兰的身材料。 唐佩兰把衣服收了起来,一些小镜子,小梳子之类的东西摆放在桌面上之后就停下了。 实在是她今天的穿着不太合适干活,尤其是这种需要弯腰的活,因为他穿的是长到脚踝的长纱裙,她一弯腰的话,那裙子要拖到地上去了,好几次她都踩到裙子上了差点摔了一跤。 “小唐,你这婚纱好漂亮啊,我之前只看到别人穿白色的婚纱,没想到还有红色的婚纱,你的这件婚纱一看就好喜庆呀。” 宋慧云说道:“你这婚纱在哪买的呀?我家小姑子结婚非要穿婚纱,我婆婆不同意,说结婚就是要穿红色的,我想着他们要是知道有这种红色的婚纱的话,就不会争吵了。” 宋慧云的小姑子想要办西式的婚礼,但婆婆不同意,两人正在僵持,宋慧云夹在中间也不好过,所以一看到唐佩兰的衣服的时候就眼睛一亮,这会儿可算让她找到问的机会了。 “呃,这衣服是我自己做的,这也不是婚纱,就是一个三件套,里面是一件连衣裙,外面套了可拆卸的长纱裙,最上面这件小外套也是可以脱下来配其他衣服的,你小姑子要是想买的话也不知道有没有,要不然去找人定做一套也行。”唐佩兰说道。 “哇!!那你也太厉害了,居然能够做出这么好看的衣服来,我们厂里的同事从沪市买来的衣服都没这么好看。”宋慧云惊叹道。 “呃,还好了,这衣服做法挺简单的。”唐佩兰有点小心虚,因为这衣服并不是她自己做的,而是加工厂加工出来的,唐佩兰总感觉自己这么说有一种剽窃的罪恶感。 “简单以前也没有人做出来啊,所以说还是弟妹你比较厉害。”然后唐佩兰就又被迫听了一耳朵的彩虹屁,这彩虹屁吹的唐佩兰都脸红了,偏偏宋慧云还说她这是害羞,羞的。 好在这会儿时间已经过却半个多小时了,这会儿时间已经来到了五点二十了。 宋家这边定的开席时间是五点三十分,因为得预备时间给大家吃饭喝酒,还得预备收拾碗筷洗碗的时间,所以定的时间比较早。 外面准备的差不多了的时候,刚才出去了就一直没回来的宋景义终于回来了,他这要带唐佩兰出去敬酒了。 “你先等看一下,看现在身上这衣服要教一下,不太合适去敬酒。”唐佩兰赶紧把拉住她手的宋景义扯停了。 “那我在外等你?”宋景义小声的提议。 “那你快出去吧。”唐佩兰被宋景义炙热的眼神给看害羞了,要知道她以前可是钢材直女,还没被哪个男人弄到脸红呢,可真是稀奇了。 “我看你穿哪一套?”宋景义舍不得出去,于是愣是没话找话。 唐佩兰也没有一定要现在就把人赶出去的想法,怎么说吧,这两个互相有好感的人就想天天粘在一起不分开。 唐佩兰打开衣柜从她的新衣服拿出几套适合现在穿的红衣服,豆沙粉的,粉红的,酒红的,一一摆开让宋景义挑:“你觉得哪个好?” 只不过唐佩兰摆出来的这几件宋景义都没挑中,他看上了唐佩兰衣柜里唯一的一件冯又莲买来打算给她今天穿的,红色上面是小雏菊花朵的连衣裙。 唐佩兰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莫非这是这个时代男人的眼光?这衣服冯又莲刚买来时唐建国和唐修明都说好看,没想到宋景义也是一眼就看中了它。 这件衣服是冯又莲从供销社买回来的,据说是买的最好的一件连衣衣裙,也是时下很流行的圆形衬衫领,裙子的上身部分是开衫的,腰间还有松紧带的标准码,板形不像后来的那么好,现在基本上上半身都是直桶形的,下半裙是扇形的,所以穿起来板形不是特别好看,虽说不很挑身材,胖点瘦点穿起来都能穿。 这裙子唐佩兰穿是能穿,好看也好看,宽宽松松的别有一番滋味,但是这衣服,唐佩兰刚才摆出来的那几件更好看,更显气质,更显身材。 “你喜欢这么花的衣服?”唐佩兰眯着眼睛说道,唐佩兰心道:我才不要为了他的审美改变自己的穿衣风格。 “不好看吗?”宋景义不解其意:“我看好多人都喜欢穿这种有花的衣服啊,我还以为你也喜欢呢。” “嗯,我这也还行,衣柜里有一件两件就行了。”唐佩兰也不是说拒绝碎花,只要好看,碎花也好看,唐佩兰自己觉得是这种很老式的碎花。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13节 “等等,你这表情,你该不会部队的房间里有一大堆这种布料吧?或者是你买了很多这样的衣服?”唐佩兰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宋景义:………自家老婆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天呐…你买了多少?”唐佩兰忍不住的问道。 “也就还好,有一个战友他妻子娘家是沪市那边的,很多战友都托他给媳妇买,我也托她买了几件。”看唐佩兰的脸色,宋景义这时候也知道唐佩兰是不太喜欢这和花裙子了。 唐佩兰停顿了几秒问道:“什么时候?” “啊?”宋景义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什么什么时候? “我是说,你什么时候让人给你带的裙子?”唐佩兰又重复了一遍这个问题。 “三天前,三天前刚好在县城遇到他们夫妻了。”宋景义老实回答道。 唐佩兰松了一口气:“你叫人家捎带了几件?要是一件两件还好,多了我真吃不消。” “就一件,那么多人托她带我哪好意思说要多带啊。”宋景义说的是事实,沪市向来是流行的风向标之一。 “那就到时候看看再说吧,看先申明啊,要是不好看我肯定要修改的。”唐佩兰说是这么说,但其实她都已经决定好了。除非这衣服她穿着真的好看,要不然她肯定是要丢到加工厂里去加工的。 “行了你快出去吧,我要换衣服了。”唐佩兰一把把宋景义推出门外。 然后换了那件由冯又莲买的布料,加工厂加工出来的酒红色的斜扣v字领的长裙,不得不说这件衣服的上身效果真的特别惊艳。 宋景义看的眼睛又直了,只不过下一秒宋景义却是迅速的关上了门,原因就是唐佩兰低头穿鞋的时候让宋景义发现这衣服不安全了,宋景义赶紧把门关住,一点都不想让外人看到自家媳妇的春光,无论男女。 “怎么了?”唐佩兰不解的抬头,然后就发现宋景义又发呆了,低头一看才发现这裙子的领口有点低,好看是好看了。但是容易走光。 “换一件吧,这件衣服不合适,等下要给大家敬酒,倒酒,这件衣服就不太合适了。”宋景义控制住自己蠢蠢欲动想要给唐佩兰把衣服拉起来的冲动说道。 唐佩兰皱眉,她忘了刚才弯腰收拾东西的前车之鉴了:“好吧,是我忽略了。” 唐佩兰看了看,她红色的衣服真的不多,也就五套,今天穿的红色纱裙套装,身上的酒红色长裙,之前提过的豆沙粉,还有刚才宋景义说好看的那件红底小雏菊的碎花裙。 那唐佩兰现在的选择剩下的也就只有豆沙粉和微微一点粉的及膝粉白连衣裙了,最终唐佩兰选的是粉白色的裙子,因为短一点,不会弯腰就拖把,而且领口是圆领加娃娃领的设计也不用担心走光了。 这件衣服是一件很温婉甜美型的荷叶边衣领及膝连衣裙,中和了唐佩兰身上的艳丽感,让唐佩兰格外的甜美,温婉可人,是很适合在长辈们面前穿的衣服款式。 这件衣服是直接套穿的,宋景义一点没有要出去的想法,不过唐佩兰也没再让他出去了,甚至都不用宋景义转移过身去,里面那件衣服也没脱,直接套上去,然后在这件衣服里把里面那件的袖子拉下来,在宋景义目瞪口呆中三两下的就换好了。 “走吧。”衣服换好了,唐佩兰直接开门出去了,宋景义只能愣神之后赶紧跟上去。 接下来似乎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宋景义带着唐佩兰一桌桌的开始敬酒,收了一圈祝福的话,却也喝了一肚子的水,大家敬酒要闹的也是宋景义,没有人为难唐佩兰这个新娘子,所以唐佩兰陪喝了一肚子的白开水,不像宋景义喝的踉踉跄跄的,眼看着就要醉了。 唐佩兰想着,多少年代文女主结婚那天总要发生一些事情,反正不会平来静静的让男女主结婚。 唐佩兰心想那大概因为她不是女主吧,哪怕她现在都取代女主婉给男主了,这一天都顺利的过了,除了宋景义闹的那个乌龙,所以才会啥事都没有发舞。 结果唐佩兰心里这才刚这么想了一下,就见刚才还醉的踉踉跄跄一副随时都要倒下的宋景义眼光一凝,然后大步走向其中一张桌子,连身边的唐佩兰都没顾得上。 “怎么了?”唐佩兰不放心的跟了上去。 只见宋景义去到的那张桌子是纪勇军和葛乐珍他们的坐的那张,而现在那张桌子上多了两个人。 唐佩兰敏锐的发现那两个人一看就不是普通的人,其中一个应该和宋景义一样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另一个唐佩兰就看不出来是什么人了。 这两人的状况都不太好,浑身疲惫,眼窝青陷入满眼的血丝,一看就知道是长期奔波的情况。 “老白怎么来的这么晚?都没赶上开席。”宋景义对其中那名军人说道。 “发生了点事情,把事情解决后已经尽快往这边赶了,没想到到了这边县城的时候还遇上了两伙二流子打架,波及到了我们,不过庆幸的是到的还不算太晚,对吧?”老白说道。 “确实,到了就行,对了,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我媳妇唐佩兰,唐唐这是我以前的战友老白。”宋景义开始给唐佩兰介绍。 老白立刻跟唐佩兰握手称好:“嫂子好。” 另一个人立马跟上和唐佩兰握手:“嫂子好,您叫我小李就行。” “老纪和嫂子帮我招呼一下。”宋景义对纪勇军使了个眼色,纪勇军立马心领神会的回以一个挑眉,宋景义这才和唐佩兰去了新房 和唐佩兰猜测的一样,这两个人应该不是普通人,因为一进大门,宋景义回的不是她们的新房,而是转身去了隔壁,在那里四下检查,收拾了一番。 要不唐佩兰怎么会说那两身份不简单呢,要不然宋景义怎么会连在自己家还要检查一遍。 这两人要么是什么大人物。要么是在执行什么任务,唐佩兰心里这么想着。 也许是为了印证她的猜测,下一秒就听到门外有声音传来,说话的是纪勇军:“哎呀今天真是谢谢你们了,我媳妇不会喝酒,一碗米酒就能醉,偏偏还老喜欢喝,没想到今天一高兴就没顾上她。” 纪勇军在门外高声的喊道。“小宋,你嫂子喝醉了,找个房间让她躺一会儿。” “嫂子喝醉了啊,快进来快进来。”宋景义迅速的跑去开门了,也更让唐佩兰明白了。只怕来帮忙的,让纪勇军感谢的那人中会有刚才说过话的老白和小李了。 果然,等唐佩兰跟出去看的时候就看到纪勇军踉踉跄跄的扶着葛乐珍,旁边的老白和小李一左一右的扶着他们夫妻两个,四个人并排走了过来。 唐佩兰也赶紧过去扶住葛乐珍迅速接口说道:“嫂子这里就交给我了,我看纪大哥喝的也有点多了,宋景义你带纪大哥到隔壁房去休息一下吧,老白和小李麻烦帮我一下,他们两个都喝多了,偏偏家里乱着还没来的及收拾呢。” “好的,嫂子放心吧,肯定把新郎官给您照顾好。”老白哈哈笑着,一听就知道和宋景义唐佩兰都很熟悉的样子。 “这里就交给你了。”宋景义轻声的对唐佩兰说了一句,然后和纪勇军老白小李去了刚才宋景义收拾检查过了的房间。 唐佩兰扶着葛乐珍则是去了另一个空的房间,这里就比较乱了,放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唐佩兰的嫁妆也摆在这里,为了不引人怀疑,唐佩兰稍大声的说了一句:“嫂子,家里有点乱,别介意啊。” 葛乐珍更绝,嚷嚷了一句醉话:“喝酒,再来一杯。” 其实一进房间葛乐珍就睁开了眼睛,眼神清明哪里还有一丝醉酒的状态啊,不过两个人也没闲着,怕有人闯进来发现葛乐珍是在装醉,所以两人就顺势把床给收拾了一下,让葛乐珍在上面躺着以防万一。 “弟妹,你这定力可以呀,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却一点都不带慌的。”葛乐珍小声的夸赞道。 “哪里是定力好啊,不过是相信宋景义的为人罢了,宋景义是一名军人,他这么做肯定有这么做的理由。” 其实要不是了解宋景义的为人,就他们刚才那偷偷摸摸的行为,换了个心理阴暗的人来,还以为是特务接头呢。 “这么想就对了,宋景义是军人,我家老纪也是得过好多军功章的人,都是爱国爱党不会做有害国家利益的人,所以弟妹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 “我肯定放心的…” “我跟你说啊,这种事情我也遇到到过好几次呢,那时候老纪还没有退下来,有一次也是家里突然来了个人,是纪勇军的战友……所以说你千万别害怕……” 葛乐珍和唐佩兰小声的交谈着,也许是以前和唐佩兰同是军嫂的身份,又有这么一次共同的经历,两个人的关系亲近了不少,葛乐珍就挑了一些能说的事情和唐佩兰聊了起来。 唐佩兰这才知道以前纪勇军可是干过不少保密工作的,也就是现在不用再保密了,那些被保护的无名英雄的身份终于可以公开了,葛乐珍也才可以和同是军嫂身份的唐佩兰说起这些事情,原来不止纪勇军是一名军人,原来葛乐珍也是一名党员,暗地里做过不少事情。 不过到底没有聊多久,没一会儿,估计宋景义那边了解情况之后,宋景义敲了敲这边的门,然后唐佩兰跟着他回了新房。 回了房间之后宋景义也没来得及跟她多说什么,而是迅速的换了一套老旧的,黑色的中山装翻窗出去了,只留下一句:“我有点事要去办,你这段时间别让人进来,如果有人问起我就说我上厕所或者是去洗澡了。” 好在唐佩兰是那种心理强大的人,也聪的猜到了一些事情,因此放下了蚊帐,并且用衣服在被子里弄了个人形出来。 这时候却是有人喝醉酒来闹洞房了。 情况和唐佩兰的猜测大差不离,老白名叫白弘扬,是宋景义手下的一名营长,更是一名获得兵王的战士,而宋景义是特种部队的团长,在特种部队能获得兵王称号的白弘扬可见有多厉害。 这次他亲自带队去执行任务,去到边境地区寻找一名失踪的科学家卫雅昶,也就是刚才化名的老李,卫雅昶一名享誉海内外的著名生物化学专家,别看他现在看起来比白弘扬年纪小,但实际上已经四十多岁了,之前自称小李也是为了躲避特务的追杀才这样自称的。 而卫雅昶之所以会有特务对他下手当然是因为他出色的工作能力,卫雅昶早年在漂亮国留学的时候就因为出色的天赋研究被强留在漂亮国好儿年,回国路程千辛万苦,没想到回国后还上了国外某些国家的刺杀黑名单。 这次白弘扬带了一支特种小队边境秘密寻找失踪的卫雅昶,为了掩护白弘扬卫雅昶两个安全,特种小队的人几乎全军覆没,如今就只剩下卫雅昶白弘扬两个人了。 两人绕了大半个种花家地图,好几千公里,从青省绕到了赣省,途中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部队那边也失去了他们踪迹,原本还以为卫雅昶凶多吉少了,万万没想到峰回路转,他们来到了赣省宋景义的老家,还这么巧的赶上了宋景义和唐佩兰的婚礼。 这一路上走的艰难,也怪不得见到两人时,白弘扬和卫雅昶都相当的狼狈。 这些事情自然不是唐佩兰知道的,她只知道这两个可能是很重要的人物,重要到宋景义把他们排到了她的前头,那么,能排在家庭前面的只能是国家了。 唐佩兰想了想还是不大放心,她从企鹅空间里拿出一套她的化妆品,这也是加工厂加工出来的,和时下的化妆品没什么两样,仿的就是八十年代的包装,款式。 想着刚才老白和小李的情况有些狼狈,脸色也不好,要是有心人仔细观察的话可能会看出问题来,所以唐佩兰把化妆包放在新的脸盆上,然后提了一壶热水就过去了。 “扣扣”的敲门声仿佛敲在了隔壁房三人的心门上,心跳都有些控制不住的加快了,停顿了几秒后纪勇军用醉酒人该有的语气问道:“谁啊?” “纪大哥是我,唐佩兰,我给纪大哥送点热水洗个脸。”唐佩兰高声说道。 “弟妹,这种事情哪能让你来,老宋人呢?怎么能让你干这种粗活。” “宋景义也喝醉了,正在屋里躺着呢。”唐佩兰说完了之后小声的说道:“刚才他换了一身衣服翻窗子出去了。” “纪大哥你洗个脸舒服一点。”唐佩兰说着就把脸盆里的东西拿出来,真的倒了热水出来给人洗脸,但对象则是白弘扬卫雅昶。 “两位大哥,我给你们化个妆,你们这形象一看就是疲于奔波,累狠了。”唐佩兰说道。 白弘扬卫雅昶二话没说就把脸洗了,接下来也没时间说话,唐佩兰迅速的给他们遮瑕,提亮,反正很快就把他们化的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白净透亮,光看脸的话和刚才已经没有一点相似之处了。 眼睛就没有办法了,里面都是血丝,哪怕唐佩兰精通化妆术也无能为力。 白弘扬和卫雅昶看着对方陌生的脸,心里感慨,他们要是有这一手堪称易容术的化妆手法,这一路上也不至于走的这么累,至少能轻松很多。 白弘扬卫雅昶心里多少放松了一些,但是下一秒众人的心又提了起来,因为有人找上门来了。 毛大秀端了一些醒酒汤过来了,后面跟着一堆人,男男女女都有,只不过唐佩兰不认识,如果宋景义在这里的话,他就会发现这跟在毛大秀身后的人有几个是他不认识的。 作者有话说: 晚上还有,就看我能写多少了 最新评论: 【加更】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在这历史性的时刻,在这伟大的时刻,作者大人你有看到我地雷般诚挚的心么?】 【我上不管天,下不管地,中间也不管空气,只管用地雷埋了你!】 【恭喜入v】 【请用强大的更新向我开炮,投一颗地雷!】 【打卡】 【打卡】 【撒花撒花】 【撒花花】 【 【按爪爪】 【恭喜入v,撒花花花花花花花】 【在房里配着唐佩兰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陪着】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14节 【加油!】 -完- 第21章 “妈?你怎么来了?”看到毛大秀突然出现, 唐佩兰惊讶的不行,刚才她还以为白弘扬和卫雅昶在这里的事情露馅了呢? “我想着给客人送些醒酒汤过来,对了, 景义怎么让你在这里招呼客人, 他人呢?”毛大秀说道。 “在房间里睡觉呢,他也喝醉了,妈妈, 醒酒汤还有吗?我也给他端一份过去。”唐佩兰稍微往前站了一站, 挡住了毛大秀身后那些人的视线。 唐佩兰本以为她这样不礼貌的行为会让毛大秀不高兴, 结果毛大秀压根没有注意到这件事情上, 她耳朵上选择性的只听她想听的话,比如现在, 毛大秀就只听到唐佩兰说, 她要给宋景义送醒酒汤这句话。 “有是有的, 我就是怕很多人会喝醉做了很多醒酒汤, 这个你给景义的朋友, 我这就去另外端一碗醒酒汤过来。”毛大秀把东西往唐佩兰手里一递高兴到离开了。 只不过毛大秀是离开了,但是其他被有心人撺掇来的人群还在啊, 其中就有一个叫宋达成的男人。 宋达成,在宋景义娶唐佩兰之前宋家村年轻一代唯一个娶的镇上的姑娘, 凭自己的努力(容貌)成功追求到了镇上肥皂厂厂长的女儿,成功抱得美人归的同时,还得到了一份在肥皂厂的铁饭碗工作。 因为这个原因宋达成可以说是宋家村年轻一代出息人物的前几名, 地位仅次于在部队当上了营长的宋景义(宋景义当上团长之后并没有告诉过老家的人, 宋茂实毛大秀两人也帮忙瞒着。) 结果宋景义一回来, 大家眼睛里就看不到他了, 一个个议论纷纷宋景义的事情, 讨论唐佩兰这个城里姑娘,人长的漂亮嫁妆又多,据说还特别的温柔敦厚,不会像有些人,明明只是搬去了镇上就当自己是个城里人,连从小长的地方都看不上了。 这里的有些人特指宋达成,因为他现在完全是把自己当城里人了,不说那些在乡下种田的同村人了,就连自家种田把他养到这么大的父母他都看不上了。 其实村里最讨厌他的还有另外一面,那就是他看不上在田里扒食的父母兄弟,但每次从镇上回村里,走的时候也不耽误他从看不起的父母兄弟手里大包小包提东西走。 这种端起碗吃饭,放下筷子骂人的行为就没有哪个人能看得上,不过是因为他岳父是肥皂厂的工人,宋家村还有好几个在化肥厂那上班呢,所以平时大家哪怕看不惯他的为人,但是也是对他笑脸相迎的。 结果这厮还真以为自己是个啥人物,他现在看到所有人都在议论宋景义三兄弟,好像宋景义的大哥宋景礼和弟弟宋景廉都比他更受欢迎,这厮他心理不平衡了。 事情是这样的,酒席上,几个和宋景义同龄的年轻人被安排在了同一桌,在饭桌上 大家免不了要提起今天的新郎官,他们这些年龄相近人当中,从小是别人家的孩子,现在是别人家的丈夫的对照组的宋景义。 俗话说得好,面对一个差不多的人会心生嫉妒心,但是面对比他们高出一大截社会地位的宋景义,这些基本上没怎么上过学,平均学历还不到小学毕业的人,在宋景义这个部队的首长面前,大家都只能仰望了。 大家一聊起来就不得了了,好酒好菜的就喝高了,一个个的后悔当初为什么自己不去当兵,都在那幻想如果自己去当兵了,也许今天娶城里小媳妇的人就是自己了。 众人对宋景义那叫一个羡慕啊,他们这些同龄人基本上18、9岁就开始说亲,20多岁就结婚了,同龄当中,孩子最大的都读小学三年级了,这个十八岁就结婚了,第二年孩子就出生了,现在孩子都十一岁了,最迟二十四岁结婚的那个,孩子现在也有5岁了。 况且唐佩兰的年纪本来就比他们小个6、7岁,肌肤娇嫩的跟18岁的小姑娘一样,跟这些人30+以上的老婆自然看起来是两代人了。 大部分人倒也没有因此就觉得自家老婆有什么不好,虽然糙了点,但都是同甘共苦一路走来,给他们生儿育女照顾他们生活的女人,城里姑娘娇生惯养的还得供起来,还不如自家老婆会疼人呢,当然,虽然也不妨碍他们口头上羡慕几句宋景义,再吹两句牛皮。 但是宋达成不一样啊,他自认为是已经跳出了农门的人了,但是呢,他的工作是接了他老婆的班来的,他有多少工资,他老婆了如指掌,更何况他老丈人还是厂里的厂长呢,他是连藏私房钱的机会都没有,而且就因为工作是接他老婆的班的原因,他自觉在老婆和她的家人面前矮一截。 结果现在就看到宋景义娶了个比他小5岁,看起来跟高中生一样大小,关键是长的可漂亮了,比电影《小花》的女主角还要漂亮。 喝醉了酒的宋达成心里忌妒的要死,凭什么他宋景义就能娶这么一个家世好又漂亮还温柔体贴的城里姑娘,他却为了工作,为了当城里人就娶了一个镇上丑姑娘,还有没有天理了。 宋达成这酒是一杯又一杯的喝着,嘴里吃着菜,喝着酒,宋达成的心里更不平衡了,因为宋景义自己有钱,宋茂实和毛大秀又不想让自家儿子的婚礼办的简陋,更因为听到和她不对付的同村人在背后说宋景义的坏话,说宋景义都28岁了,只能娶个丑八怪回来……毛大秀更是一气之下要大办,让所有人都看看她家儿媳妇有多好。 因为这个原因,宋家酒席的菜可是相当的丰盛,连米酒都是一桌一大烫壶的,管喝。 因为这个,宋达成又想起了自己,结婚的时候别说是酒了,前几年那么乱那是连个婚礼都没有,就是一人抓两把花生瓜子,在领导相片前读读□□就算完成了。 宋达成酒量并不太好,喝了几碗米酒之后就有些醉意了,去放水的时候就听到外面有人说起了闹洞房的事情。 一道猥琐的声音响起:“听说有些地方闹洞房闹的可狠了,有些人故意趁着闹洞房的机会占新娘子的便宜,据说解放前还有人趁机把新郎官灌醉睡了新娘的。” “这么坏?后来怎么样?那个坏人被枪…毙了吧?”一人惊呼道。 “哪里哦,那可是解放前的事情,不但没有被枪…毙,人是直接把新娘纳进门当小妾了新娘不愿意也没办法,新郎不要她了,不当小妾就要被浸猪笼的。” “那这么说来还是现在好啊,女人最起码当个人了。” “好什么好,女人好了咱们男人不就惨了吗?现在谁都只能娶一个老婆了,强了个女人还要被枪…毙,马了个巴子,老子等下就去闹他娘的洞房,老子倒是想知道宋景义这城里来的媳妇有多细皮嫩肉…斯哈...要是有机会尝尝这小媳妇....嘿嘿....” “大哥你可千万别乱来啊,这宋景义据说是在部队里当领导呢,万一被他知道了你就完蛋了……” “什么完蛋不完蛋,我刚才可是看到了,那个宋景义领了三个男人一个女人进屋了,说不定玩的比我还凶呢,再说了,出了这种事情他也只能咽下去,难不成他还想让人知道他被戴了绿帽子吗?再说了,就是领导的女人才够滋味....” 顺着对方的话想了下去,宋达成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或者应该要用臭味相投来形容?也不准确,反正这番话就是一个诱剂,能吸引这种恶臭的人。 宋达成放完水之后其实有找过去看谁在说话,虽然并没有找到人,但是这话一直充盈在他满是醉意的脑海中。 然后等他回桌的时候又那么刚巧的看到几个同样趁着酒意的男人说要去闹洞房,宋达成立马就跟了上去。 跟上去的人还挺多的,大多数都是去凑热闹的,毕竟闹洞房这事在没大多娱乐的现在是大家都很热衷的事情。 也有的人是带前功利心来的,都知道唐佩兰是城里的姑娘,宋景义又是部队上的军官,都希望在小夫妻俩面前混个脸熟,待会要是大家闹得过火了,他们还可以阻止一下,也能在他们面前露个脸,卖个好,本来就是看热闹,要是能得点好处就更好了。 他们这一伙人,于是就跟送醒酒汤的毛大秀给遇上了,这就是之前唐佩兰看到的情况了。 眼下毛大秀一离开,这来看热闹的也就算了,唐佩兰都在照顾宋景义醉酒的战友,新郎官本人都喝醉了,那些闹洞房的人还能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再闹事就不是开玩笑,热闹热闹了,那是明摆着欺负人家嘛。 “那啥,既然景义都喝醉了,那就让小唐好好照顾景义,咱们就别在这打扰他们了。”有那识趣的人带头说道。 “对对,咱们还是别堵在这了,醉酒本就难受,这么多人挤在一起不太好。”这时候宋景义的大嫂赵月桂挤了过来对大家说道。 “是月桂啊,没事,咱们就看看新娘子呢,不会欺负她的。”有那和赵月桂交好的女人说道。 不过那个把人撺掇过来的人可不会这么简单就放弃了,来人本就是为了确认此时在房间里的白弘扬和卫雅昶的身份,所以,不看到人“她”是不会放弃的。 她字带“”是因为在别人眼中这人是一个女子,但是开了金手指的唐佩兰却是知道,这其实是一个女装大佬,一个男生女相,长的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 对方从一开始出现唐佩兰的精神力就锁定了对方,从一开始唐佩兰猜测老白和小李的身份不简单,又一大堆人跟着毛大秀过来,唐佩兰就猜测这里面肯定有某些“有心人”果然就让唐佩兰发现了他。 这人也是牛,不知道他怎么办到的,直接忽悠了这么多人过来凑热闹。 唐佩兰猜测对方要怎么做的时候,只见对方嘴巴一张一合,居然就有一个醉鬼出头了,就是人太多,离的又远,环境还嘈杂,唐佩兰没有听见对方说的是什么。 唐佩兰只能把视线转向那个被他忽悠的人,这是一个长的还算英俊的男人,浓眉大眼,穿着西装皮鞋,偏长的头发梳着三七分,可惜,是个没脑子的。 只见这人装模作样的嚷嚷着:“宋景义呢?他怎么不出来跟大家喝酒,是不是觉得当上军官了就看不上老家的穷乡亲了?” “宋大成?怎么醉成这样了,他家其他人在吗?”赵月桂说着就想把宋大成带走。 只不赵月桂过没有成功,对方趁着酒意一把把赵月桂推开:“走开,别拉我我现在不叫宋大成了,我改名了,我叫宋达成,还有别挡在我面前,我要去找宋景义喝酒,我还要闹他们洞房,让宋景义出来,我们来闹洞房了。” 有那同样心里不平衡心生忌妒的人也跟着闹:“对对对,闹洞房,结婚怎么能少得了闹洞房这一环节呢,总不能因为他宋景义是个军官就搞特权主义,洞房都不让闹了吧……” …………唐佩兰好看的眉毛皱成一团,这醉鬼好烦人啊,让他们去新房当然是不可能的了。 “这位大哥叫宋达成是吧,不知道你要怎么个闹洞房,老宋人都喝醉睡着了,你要怎么闹,要不然把他扔水里去醒完酒再来陪你们闹?” “闹?”闹?他想怎么闹?宋达成想起刚才他在放水时偷听到的话,满是酒精的脑子已经木的不会再三思了:“闹,怎么能叫闹呢?他宋景义喝醉了不是还有新娘子在吗?让新娘子陪大家喝几杯好了……”宋达成眼珠子乱转,想也知道是想到了什么不好的黄色废料。 唐佩兰很想说“要不要老娘陪你耍一耍呢?”不过到底是忍下了,刚才她都已经崩了原主的温柔人设了,刚才可以说是气急了,但是这话说出去了可就不只是气狠了,唐佩兰还不想当一个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大嫂,这位宋大哥喝醉了,不如请几个亲友送他回去吧,他现在醉成这样一个人回去的话路上也会有危险的。” 唐佩兰温温柔柔的说着,只不过她在说这话的时候精神力异能狠狠的扎在对方身上,只见对方刚来得及开口,却已经来不及发出声音来了,在唐佩兰话音落下的同时人也软倒下去。 唐佩兰还是庆幸她的异能和企鹅空间跟过来了,要不然她现在就得要想其他的办法了,那能像现在这么轻松的就解决了问题,关键是隔的老远不用亲自动手,还不用惹人怀疑,就很适合唐佩兰这种喜欢扮猪吃老虎的人。 宋大成这边一倒,根本就没有人怀疑他不是喝醉的,大家都不以为意,甚至还热心的帮忙把宋大成送回他兄弟家里去了不过见宋大成都醉死过去了,也没有人再提闹洞房的事了。 当然也幸亏他们没再继续闹下去,要不然唐佩兰绝对不会介意让这些人里面多醉死几个过去。 只不过虽然离开了一部分人,男人都走的差不多了,但是那位男扮女妆的人却还是混在一群中老年妇女当中,唐佩兰猜想他不会轻易放弃,但也没想到这人为了确定白弘扬和卫雅昶的身份如此的豁的出去。 只见这人和他身份的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耳语了几句,那老太太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朝唐佩兰挤了过来。 作者有话说: 书名《花钱系统上交后我躺赢了[娱乐圈]》 作者:微笑迷茫 此文是沙雕爽文风 苏轻语没想到有一天她会为花钱头疼,她一年必须花光1000亿,不然她的小命就得丢。 苏轻语准备将系统上交,钱不用她绞尽脑汁想着怎么花,花钱任务照样能够完成,她就负责躺赢,她真是一个小机灵鬼。 系统冷笑:我是巨星系统,钱必须花在娱乐圈,花钱是支线任务,主线是巨星任务,你不完成照样任务失败! 苏轻语:这很难吗? 苏轻语毫不犹豫将系统上交。 一家平平无奇的娱乐公司成立,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娱乐公司它拍的电视剧电影能风靡全世界,而它首推的艺人苏轻语也成了国际巨星,它还开辟出作品为王的时代..... 最新评论: 【加更】 【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 【撒花】 【更新呢?】 【更新吗宝??】 【什么时候更新啊】 【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爱你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 【越看越觉得是强国文,虽然强国挺好的,但是文案里没有提到任何相关内容,我抱着看言情小说的心来看的,就会觉得有点不对劲的感觉。还是希望作者可以在文案里说明一下吧,给人一个心理缓冲 ,而且虽然很多女主都会有金手指,但是qiang就有点过分了吧,又不是抗战时期,qiang好像没有太大用处,而且也没法拿出来吧,要是想强国可以提供技术什么的,但是直接造出来感觉怪怪的(没有指导的意思)】 【撒花】 【爪】 【大大加油】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地雷代表我的心】 【日更日更不是梦,地雷来一发!】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砸下了一颗地雷】 【照自己的思路写,加油吧】 -完- 第22章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15节 “小唐啊, 刚才那两个男同志是不是你家景义的战友啊?”老太太一下就挤到了唐佩兰的面前来了。 “对啊,大娘,有什么事吗?”唐佩兰也知道对方的目标肯定是放在白弘扬和卫雅昶身上, 老实说, 唐佩兰自己也好奇对方又要怎么做,用来什么方法来确认他们二人的身份? “没啥没啥,大娘这不是经常给人做媒吗, 这一看到年轻有出息的小伙子就忍不住想要给他们说媒, 景义的这两个战友结婚了没有?有没有对象啊?”那老太太大老远地就喊道。 “大娘, 他们都喝醉了, 有什么事情能明天再说吗?这说媒的事情还是要跟当事人讲比较合适。”唐佩兰不软不硬地怼了回去。 “小唐啊我这不是着急吗,刚才有个姑娘说是跟他们俩个认识所以让我来问问情况, 要不你让人见见?这挡人姻缘会遭雷劈的。”唐大娘仿佛听不懂唐佩兰的话不管不顾地说道。 唐佩兰朝刚才那位女装大佬的方向看过去, 倒是想到对方脑子这么灵活, 眨眼间就想到了这么一个办法。 因为对自己化的妆容有信心, 唐佩兰自然是不怕对方上前查看, 只不过她不能就这么大大方方的让人去看,因为会让人怀疑, 所以哪怕唐佩兰心里想的是早点结束眼前的这一切,但是她还得静下心来:“大娘这不太合适, 人都喝醉了怎么见面,让人看他们醉酒的狼狈样子吗?” “这有啥的,不就是喝醉酒了吗, 没事, 都说酒后吐真言, 刚好可以让他们看看, 万一真的不成, 也能让她死心。” “我说李大娘,你怎么不依不饶的非得拉人家一个醉酒的人去相亲呢?应该不会那姑娘有什么不好的地方要这样去算计人家吧?”宋家村里和毛大秀交好的一个大娘帮着开口说道。 “二麻子你怎么说话的,会不会说话呀?不会说话就别说,没人把你当哑巴。”李大娘对着这个大娘这就不像对着唐佩兰那么客气了。 “我是不如你李大媒婆会说话,人家年轻人喝醉酒了还非得让人出来相看姑娘,看来你这是收了别人不少好处啊?非得大喜的日子让人家新娘子难做。”二麻子虽然名字不好听,但是人品好啊,而且人还长的漂亮,六七十岁的人了照样是个漂亮的小老太太。 “我做什么关你二麻子什么事情了,不过是好心给小伙子介绍个对象,说的好像我犯了多大罪过一样。”李大娘和二麻子打起了嘴仗。 唐佩兰感觉自己额头的青筋都要暴起了,头疼,其实她很想知道那女装大佬有什么打算,这让一个老太太替他冲在前头叫什么事啊,有什么手段早点使出来,她还想回房去,万一让谁进去了发现宋景义不在那可就不好了。 唐佩兰心里这么想着,房间里的白弘扬和卫雅昶动了,他们其实和唐佩兰一样,都知道弄出这些动静的人如果看不到他们两的长相是绝对不会放弃的。 白弘扬卫雅昶也不想让大家都挤在这里没完没了的,更害怕这边拖的久了让别人进了新房发现宋景义不在,所以在二麻子和李大娘马上就要吵出火气的时候,“呕”的一声响起,众人看到白弘扬两人捂着嘴一副随时能吐别人一身的模样。 众人纷纷避让,就连吵架吵的正欢的二麻子和李大娘都十分迅速的给他们两个让开了道,白弘扬卫雅昶两个人立马冲出门外,在院子外边装吐,想吐吐不出来,只能干呕的那种。 然后唐佩兰就看到女装大佬和另外一个她刚才没注意到的男人跟了出去。 唐佩兰和纪勇军对视一眼,显然对方都能明白自己的意思,唐佩兰是想要让纪勇军跟上去,唐佩兰自己则是要想个法子把那两个男人留下来。 好在白弘扬和卫雅昶也知道他们现在的情况不能冒险,否则之前拼死掩护他们的同志们就白白牺牲了,所以两人在外面装模作样的一顿吐之后很快就回来了,纪勇军则是亦步亦趋的跟着他们两人。 唐佩兰这边也很快就想到了好办法,照旧是要用到她的精神力异能,只能说,招不在老,有用就好。 那女装大佬和那个跟他一起的男人又跟在白弘扬卫雅昶的身后回到了客厅,就在这个时候,唐佩兰的精神力一为针狠狠的扎在女装下佬的身上,另又分出一股精神力把那男人的精神海影响了。 下一刻一声尖锐的尖叫声响起,大家往声音处看过去,就发现一个长相十分漂亮的女孩子被一个男人袭胸了,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公然猥亵妇女。 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该死的流氓,大家把他给抓住别让他跑了”当下男人被揍了个鼻青脸肿的。 “误会误会,真的是误会,我真不是要非礼他。”被打的男人觉的自己实在是太冤了。 “对对对,他没有非礼我,就是一个意外………”女装大佬也跟着解释道,他一个男人,胸口塞的都是两个大馒头,有什么好非礼的,可惜这让他不能说出来。 “你可就别说误会了,大家都有眼睛都会看的,刚才看明明就已经把手抓到人家胸上了,居然还说误会,真当大家瞎呀。”唐佩兰赶紧说道。 “就是就是,大家可都看到了,还想狡辩,大家可别放过她,把他抓起来送到派出所去。” 这时候拿了醒酒汤的毛大秀回来,她十分恼恨在这里,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闹事的人因此一点都不想轻松揭过此事:“对对把他抓起来送到派出所去。” 因为之前宋达成的事,男人差不多都走光了,现在在场的几乎都是女人,因此对于这个胆敢占女人便宜的男人大家都恨的不行,一听毛大秀的话纷纷表示这是一个好主意,于是这胆敢“非礼”女人的男人就被一群妇女们用绳子捆了个严严实实的。 唐佩兰觉得自家这婆婆相当的对她的胃口啊,都没有暗中交流却这么心有灵犀一点通的说出了她想要的话,得到了她想要的结果。 一听说要送去派出所,女装大佬也有点慌了,因为他的身份是不能见光的,这派出所一去,只要一查身份,他立马就要暴露了,结果不用说都知道了。 “大家真的是误会了,他没非礼我,刚才就是一不小心……”女装大佬急急忙忙的解释,生怕解释的晚了真的会被送去派出所,那可是,相当要命的事情。 只是大家都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刚才大家可是亲眼看着男人非礼她,现在人都抓起来了,她却跳出来说一切都是误会?可能吗? 就在大家一脸狐疑的盯着她看的时候,宋景义的大嫂赵月桂突然惊呼一声,结结巴巴的说道:“呀?……这个………她的胸扁了,扁下去了。” 大家的视线一下就转移到了女装大佬身上的胸部,果不其然大家发现她的胸部确实是扁下来了。 就………就离谱!!!!! “她该不会是个男人吧?”突然不知道是谁喊了这么一嗓子,然后大家的眼神就别提多炙了。 唐佩兰简直对这人佩服的五体投地,什么都不知道,仅凭猜测就能一针见血,唐佩兰本来是想自己动个小手脚让对方露出马脚的,结果这下好了,有人帮她的忙了。 时间大概是冻结了有那么三五秒钟,在女装大佬忍不住后退了一步想就此离开的时候,有人说道:“是不是的咱们看看不就行了。” “对对对,在场的可都是女人,怕她干什么……”说话的人说完就朝女装大佬缓缓逼近。 “你们别乱来啊,你们这是犯法,你们没有权利这么做。”女装大佬这下是真的慌了,一旦被发现她不是女人,那还用说嘛,用脚趾头都知道他的下场会有多惨,所以当下连连后退就想跑了。 他当然是跑不了了,如此奇怪的行为让人不怀疑都不行:“别让他跑了,这个人肯定是特务…”有人大喊一声。 也有人听到这话反应十分迅速的把大厅的门给关上了也彻底把他的后退的路给堵上了。 拉下来也不用唐佩兰动手,村里热爱侃八卦的人迅速把女装大佬给围住了,对方就是有三头六臂也没办法,乱拳打死老师傅。 “没想到这真的是个男人啊………” 这时候哪还有什么女装大佬啊,对方上身穿着的衣裳早就妇女们给扒光了。 “这人假装女人是想干嘛?想害了大家的性命还是说有什么目的?” “特务,这肯定是特务,肯定是要冲着景义来的。”毛大秀想到宋景义已经是团长了大小也算是个首长,说特务是冲着宋景义来的也说得过去。 这特务可不是冲着宋景义来的,而是现在在这里的白弘扬和卫雅昶,当然,对外的借口肯定会是宋景义,白弘扬卫雅昶这俩人身份是不能爆光的。 “哎呀~不行,得把他绑起来才行。”有人这么说着,于是大家想也不想的把这位大佬给绑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宋景义开门走了出来,唐佩兰看到宋景义的那一刻心就定了,仿佛是有了主心骨一样。 “这是怎么了?怎么大家都挤在这里。”宋景义揉了揉眼睛,装作一副刚睡醒的样子过来了,只能说演的很不错,不知情的人绝对不会怀疑他是装的。 最新评论: 【加更】 【】 【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 【打卡】 【打卡】 【按爪爪】 【撒花】 【哈哈哈哈哈哈】 【打卡】 【撒花】 【打卡】 【结婚当天搞成这样,看着很扫兴诶!】 【撒花撒花】 【厉害的大妈】 【哈哈哈哈哈哈这特务太惨了,让他感受一下来自大妈的威力】 -完- 第23章 一更抓虫 原本她还想着要怎么解释他们发现了特务呢, 其他的倒也没什么,就是担心打草惊蛇,让对方发现白弘扬和卫雅昶他们在这里, 那样的话他们的躲藏就没有意义了。 然而, “景义,这里有两个特务。”都不用唐佩兰开口,热情地大爷大妈们就把事情都经过给宋景义说了一遍。 “特务?怎么能确定他们是特务, 不会是有什么误会吧?”宋景义故作不解地问道。 “什么误会啊?肯定不会是误会, 你看他, 男扮女装, 肯定是要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要不然他好好一个大男人, 干嘛要穿女装?”二麻子首先开口反驳他。 “就是啊, 你看他还留长头发呢, 你们说哪个男人会像女人一样留长头发呀?就算有长头发的也没有这么长呀。”另一个大妈刚开始还薅那个女装大佬的头发, 薅得可凶了, 他可以确定那男的的长发是货真价实的长头发。 “对呀对呀,他肯定不怀好意, 他刚才还跟我讲,说只要我让他跟屋里两个当兵的相亲, 他就给我50块钱呢,之前我还琢磨着这么好看的女孩子还愁嫁了,结果没想到压根是个骗子。” 李大娘最生气的就是这一点, 这不是明摆着是破坏她的职业吗, 她这媒要是说成了不是砸了她招牌了吗?幸好老天有眼啊, 当然这不妨碍她生气, 50块钱呀, 要这人要真实的女的,她能买多少猪肉回来啊,虽然现在猪肉涨价到一块钱一了,但是50块钱呀,想想50块钱就是50斤的猪肉,所以说这人为什么就不是真正的女人呢?活生生让她的猪肉都跑了。 “我说你刚才怎么不依不挠的呢,原来是看在50 块钱的份上啊,你还真是为了钱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你也不想想,你刚才那个行为有多不妥,在人家的婚礼上硬用别人相亲,还是又一个喝醉酒的人相亲,人家没把你打出去就算好了。” 二麻子知道了原因之后,倒也没有这么像刚才那么生气了,50块呀,给人家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换了她来她说不定也要试一下。 “这不是穷闹的吗?50块钱都能买50斤猪肉,能够给我家小宝补好久的营养了。”李大娘之所以这么积极地说媒,也是因为她家有个小孙女,生来就体弱,也没什么别的办法,只能好好将养着。 说到这里,李大娘有一点还是比大部分的人都更开明,这件事情说起来,就是二麻子这些跟她合不来的人也不能说她这件事情做得不好,时下大多数人都是重男轻女的,以前还好,顶多也就是对女孩没那么好,吃的少一点,穿的差一点,家里没钱的不让读书,像是李大娘家小孙女这样身体不好的能养着就不错了,他爸爸妈妈都嫌弃不想要,还是李大娘亲自把人接回来自己养着,还尽心尽力的想办法给小孙女调养身体,李大娘这种可以说真的是很少见了。 一说起这个又不得不说,两天前也就是9月25日发出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这消息一出来,这两天就有好多孕妇去医院检查,听说好多检查出来是女孩子的都被打掉了,李大娘的儿子儿媳妇之间更是直接让她不要管这个小孙女,其实可以想象未来有多少人会为了生一个男孩打胎或者是超生。 就唐佩兰曾经看到过的新闻,有一些人为了生个男孩不停的怀孕,是女孩就打掉去,后来出台了政策,不允许医生告诉孕妇胎儿的性别,但是根本就没有用,有些人生下来发现是女孩子直接就捂死了,溺死了,活埋了种种残忍的手段层出不穷。 说起来话题就扯远了,因为这件事情唐佩兰她对李大娘的好感度是上升了很多,不过并没有打算让他们再说下去,所以唐佩兰转移话题问道:“那这两个人怎么办?真的是特务吗?” “是不是特务我们也不知道,让派出所的公安同志把他们带走调查一下就知道了。”宋景义目光一转,也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 这件事情啊,很快就放下了,不过抓了两个特务的事情,被李大娘和二麻子她们传的沸沸扬扬的,时不时的就有人来看这两个疑似特务的人,尤其是那位女装大佬,有那好奇的人尤其是小孩子,直接就对他的头发下手了,等派出所的公安同志到的时候,头发都被薅掉一大把了。 宋景义跟公安同志还去了一趟派出所,这件事情不是一个普通的事情,但是呢,这件事情又不能随随便便透露出去,万一要是被那些特务知道了,那接下来他们回去部队的路上,那可就危险重重。 宋景义从来不小看任何人,尤其是特务方面,就白弘扬一个小队的特种兵,现在牺牲到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就知道特务对于卫雅昶这个人有多势在必得,所以为了安全着想,白弘扬和卫雅昶在这里的事情绝对不能透露出去。 这件事情就很麻烦,特务肯定是不能放出去了,而且也不能打草惊蛇,但是呢,却又要想办法撬开他们的嘴巴,所以这件事情呢,宋景义要亲自去一趟。 很多事情呢,宋景义不能说,不能说特务的目标是白弘扬和卫雅昶,更不能说他们俩现在就在他家里,所以到了派出所的时候,宋景义也只能私下和派出所的局长交代,最近国内有很多特务,上面正在严查,而且他怀疑这两个人的目标是在他们部队,所以这件事情要慢慢办,要严查,时间上不用急,最重要的是不要泄密,“慢慢”两个字还加了重音。 公安局长不是个笨的,自然听得懂宋景义的暗示,表示他们会严查这次的特务事件。 接下来事情就比较平淡了,夜幕降临,宾客散场了,属于唐佩兰和宋景义的洞房花烛夜也就来临了,唐佩兰回到房间对着火红的蜡烛,思绪也不知道飘到哪去了。 她还是紧张的,作为一个理论知识丰富,也算是阅片无数的lsp,但实际上她一点实际经验都没有,作为一个有感情洁癖的人,末世前她顾着学习,根本无暇顾及感情的事情,末世之后,挣扎着生活,而且人的黑暗面被放大,尤其是那些有能力的,奉行的都是及时行乐,好多有点能力的男人都有很多女人,所以说末世人性和道德都不要去想了。 话题还是说回来,作为一个感情没什么经验的人,这种事情难免会紧张,尤其是他知道宋景义已经把之前那些事情解决了,他马上就要回来了,她接下来面对的就是生命的大和谐,是晋江不允许的存在。 唐佩兰想了想,没有经验想象不出来也就不想了,感觉浑身不自在的拿了换洗的衣服出来,打算去打水洗澡了。 之前也说了,宋景义家的房子就是这边很普通的泥胚房,还因为他不在家住的原因,家里其实没什么人气,哪怕毛大秀给打扫的很干净,但还是能看得出来空荡荡的,地面也没有铺水泥,直接是泥的地面,因此唐佩兰洗澡必须要去专门的洗澡房里。 家里的厨房,里面的工具都是全新的,锅碗瓢盆,米面鱼肉都不缺,这是毛大秀准备给他们之后几天用的,足够用到他们出发去随军了。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16节 不过唐佩兰猜测,他们估计也用不了这么多,以白弘扬和卫雅昶的情况,他们应该要提前回去了,为了保证他俩的安全,宋景义应该要随行,而且他们两个跟在他们身边的话,也不会惹人怀疑,最起码有唐佩兰在,能大大的提高他们被别人认出来的可能性。 “怎么在厨房是要洗澡吗?我给你打洗澡水。”宋景义回来之后就看到唐佩兰站在厨房里不知道在想什么,还以为她是提不动洗澡水。 当然,因为唐佩兰的外表太具有欺骗性了,她不是那种明艳的长相,娇娇弱弱的,用后世的话就是说偏不食人间烟火那种仙女的长相,气质又温和,加上原主从小到大身体都不是特别的好,导致在宋景义的心里,唐佩兰就应该是一个需要他宠着的女孩,当然宋景义是很乐意宠着她的。 唐佩兰自己呢,其实也还好,这个身体虽然身娇体弱的,但是她并没有想要去改变的想法,这个世界相对安全,不需要强悍的身体去对抗丧尸,所以她只要改变她体弱的毛病就行了,力气小一点就小了一点,也不影响她正常生活,方正平时有精神力异能和企鹅空间在,安全方面她不需要担心。 所以,唐佩兰面对宋景义的询问毫无心理负担的指使宋景义:“那你帮我把水提到洗澡间去。” 不得不说宋景义是真的贴心又细心,之前也说了家里没怎么住过人真的空落落的,很多东西都没有,比如说洗澡房里就空的,什么东西都没有,眼里有活的宋景义,在唐佩兰去到洗澡房的时候,发现什么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 宋景义搬来了两张凳子放在洗澡房里面,一个给她放干净的衣服,一个脏衣服,还有提前买好的拖鞋,以及点好的蚊香,南方的8月份蚊子是真的不少。 唐佩兰整体来说还是很满意的,因此对接下来的事情就没有那么紧张,反而多了一点期待了,这就体现在唐佩兰洗完澡之后,并没有直接出来,反而是悄悄地进了企鹅空间,在加工厂里加工出来了一套身体乳,把自己擦得香喷喷的,然后才穿着她自己做的睡袍出来。 这里又不得不提一下这个身体的好身材了,看起来娇娇弱弱的,瘦瘦的,但是呢她的肉都是隐藏起来的,衣服一脱还挺有肉感的,不是那种干瘦的身材,特别是女性特征,前凸后翘的,这身材有多好,看宋景义看直的眼睛就知道了。 “我洗好了,你不去吗?”唐佩兰一边擦着头发一边问的,结果半天没听见声音,一回头才看到他看向她时炙热的眼神。 “咳咳...洗好了,你快去洗澡吧,这一天下来人都臭了。”唐佩兰说起这个突然想起一个大问题:“你们当兵的该不会是不爱洗澡吧?我跟你讲啊,不洗澡你可别上我的床啊。” 唐佩兰的本意是希望宋景义不是那种不爱干净的人,只不过呢,唐佩兰忘记了现在是什么时候,洞房花烛夜啊,她对宋景义说“不洗澡别上我的床”这句话无异于是在邀请他。 唐佩兰倒是没有察觉出她这句话有什么不对,唯一的反应就是宋景义听到他这句话,眼睛噌的一下就亮了:“洗,我马上去。”然后就看到宋景义以最快的速度拿上衣服,飞一样的冲向洗澡间。 唐佩兰一脸懵逼,宋景义他这是受什么刺激?洗个澡有必要这么激动吗?不过转念一想,今天晚上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他激动好像也没什么不对呀,就是这样一来搞得唐佩兰也有一点紧张了。 唐佩兰的手放在自己跳的有些快速的胸前,感觉手心下是剧烈跳动的心脏,感觉自己这样不行呀,一点都不符合她lsp的形象,在心里给自己打气:放轻松放轻松,想想自己以前看过的无数爱情动作片,这就是一件小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之后,唐佩兰就收拾起床上的红枣、桂圆、花生,反正她是没办法睡在这上面的。 只不过吧,东西都还没收完呢,宋景义就已经回来了,这速度,唐佩兰强烈怀疑他有没有把自己洗干净。 两人面面相觑吧,唐佩兰心跳如雷,而宋景义呢眼神似火,就是地方有一点点的尴尬,两个之前手都没牵过的人,突然要进行生命的大和谐,就...空气有一点点的凝结。 尴尬的气氛当中,唐佩兰突然脑子一热,说出了一句巨尴尬的话:“你洗澡的速度这么快,你洗干净了吗?”唐佩兰说完就想捂嘴巴,这种时候是聊这种话题的时候吗,感觉自己突然脑子空了一样。 不过呢总算是没这么尴尬了,就是吧气氛的走向了暧昧,宋景义带着一身水去向她走来:“洗没洗干净、你过来检查一下不就知道了。” 结果这一检查就是一个夜晚,唐佩兰被迫给宋景义全身上下做检查的,她自己也被检查了个里里外外,就...刺!激!!!! 最新评论: 【大大,咱能不总加“呢”吗。。。。影响阅读啊】 【太刺激了】 【我要细节】 【方正平时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反正平时】 【撒花撒花】 【加更】 【按爪】 【打卡】 【撒花】 【我不信,有多刺激?】 【细节呢快给我康康】 【哒】 【好一个独轮车!】 【打卡】 【我表示我不差这几个晋江币,可以写出来的】 -完- 第24章 二更 唐佩兰很清楚的知道她在做梦,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她就是知道自己是在做梦。 因为她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不, 是唐佩兰, 而不是她自己,也不对,这个和她长的一模一样的女孩也不叫唐佩兰, 她叫唐晓彤。 她看到唐晓彤从一个小小的婴儿成长为一个美丽的少女, 看着她情窦初开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 看着她在一见钟情的那个晚上做了一个梦, 她发现了一本书, 书中她的哥哥唐修明是一个舔狗男配,而她自己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出现过的, 曾经和男主相过一回亲的相亲对象。 唐佩兰原本以为能看到对方会因为知道书中的内容而惶恐不安, 但是没有, 反而是看到对方非常理智, 冷静的分析书中剧情与现实剧的不同之处。 然后, 唐佩兰就看到对方的分析结果是,书中的世界不是现实的世界, 并且还找出了证据,比如说, 唐佩兰所在的世界跟本就没有所谓的女主敖春芳这个人,唐修明的对象也不叫李淑兰。 然后唐佩兰懵逼了。 所以她现在只是穿书了,是一个书中的世界, 与原主唐佩兰根本不存在因果关系? 但是也不对呀, 就算她现在是在书中世界, 那被她代替的原主呢?她可是深深的记得她是来自末世的, 她的精神力异能和企鹅空间可不是假的。 “所以说你是在书中世界啊。”一道熟悉的女声突然响起。 唐佩兰转头望去, 却发现是她刚才看到的唐晓彤,那个与她长的一模一样的唐晓彤。 只能说更懵逼了。 “…没想到咱们还有见面的一天。”唐佩兰愣了一下之后说道。 “是啊,我也没想到。”对方紧接着给她抛下了一个大雷:“我是没想到你还有回来的一天,更没想到你会忘了我。” 唐佩兰:????啥子意思? 唐佩兰:“你是说我们之前认识?然后我又忘了你?我去了哪里?还能回来?” 然后唐佩兰听唐晓彤给她讲了她们之间的故事,一个唐佩兰从来没想过还有这种可能的故事,这个故事曲折离奇,可谓之万分精彩。 在唐晓彤的口中,原来她不是谁,原主也不是原主而是她自己,这个世界其实是一个书中的世界,但是因为她觉醒了,她不甘于做一个书中被人操控他人物,因此她觉醒了,并且在觉醒的过程中她的灵魂意外去到了另外一个位面,她并没有带着这边的记忆过去,她在那里长大,生活,直到后来与丧尸王同归于尽,然后灵魂重新回到了这个世界,只不过回来的时候不知什么原因使她失去了与唐晓彤有关我记忆。 “所以说,我不是死后穿到书中,而是因为我本来就是书中人,也没有原主只为我就是原来的唐佩兰?”唐佩兰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哎呀妈呀,太不可思议了。 “但是你又怎么会知道我的事情呢?”唐佩兰不置可否的挑了挑眉。 “那是因为我一直有和你联系,我有特殊的做梦技巧,我能和梦到的人做交易。”唐晓彤见唐佩兰一点都不客气的问话也没有生气。 “那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说的是真的呢?”唐佩兰还是觉得不敢置信,谁让她丝毫没有关于对方的记忆呢。 “这很简单,我曾经用粮食种子和你交换过很多金银珠宝,不过这些都太普通了,真正能证明我身份的东西应该是这个6阶的丧尸晶核,不知道你还有印没有。”唐晓彤递过来一个火红火红的晶莹剔透的晶核。 唐佩兰虽然对唐晓彤这个名字,对这个人一点印象都没有,但是她认识这个火系六阶的丧尸晶核,因为她当时只是以五阶异能越级强杀这个六阶的火系丧尸,因为这个晶核很漂亮,又有代表意义,因此她用找到的一根项链串了起来,只不过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弄丢了,唐佩兰也是没想到她还能有再见到她的时候。 唐佩兰仔细的观察手中的晶核项链,每个晶核其实长的都不态一样,有大有小,有颜色的深浅,也有形状的不同,更因为这个项链的链子是她从珠宝店收到的戒指项链,估计是某对情侣特殊定制的,戒指的内测还放有yan love qing,所以唐佩兰仔细看了之后就发现果然是她曾经做的那个没错了。 “可是我为什么会把这么有纪念意义的东西给你呢?”唐佩兰深深的怀疑,她也不是那种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人的人啊。 “因为我身体不好从小怕冷,你知道后就把这个晶核项链卖给了我,这个晶核确实很适合怕冷的人冬天配戴。再说我也没让你吃亏,我把市面上能买到的种子都买给你了。” 反正怎么说呢,她们俩都是一手交易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谁也没吃亏就是了。 有这个晶核项链之后也算是彻底证明了唐晓彤没有说假话,虽然她还是没有想起来有关于唐晓彤的事情。 不过对于自己是书中的人物,唐佩兰也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唯一就是有一种原主如此的感觉,因此她之前对唐家人都很熟悉,叫爸爸妈妈哥哥都叫的挺顺口的,原本还以为是因为原主紧记忆作祟,现在想来那应该就是因自己本身与原主就是一个人的原因吧。 “我这边有事得走了,再见。”唐晓彤接过晶核项链后突然说道,说完人就消失了。 “诶?怎么了,我还有话想问你呢?别走啊。”唐佩兰尔康手的说道,只是唐佩兰的话没有任何反应。 唐佩兰以为唐晓彤走了,她的梦应该就结束了,但是没有,唐晓彤离开之后唐佩兰的脑袋一阵钝痛,痛到像是要爆炸了一样,导致她昏迷了过去。 而唐佩兰的这一晕就彻底的解决了她的顾虑,因为她再一次像做梦一样的观察了自己的一生。 唐晓彤说的都是真的,她确实是在心悸一口气没上去之后去到了另一个平行世界,也确实在那边与唐晓彤在梦中做交易,在与丧尸王同归于尽之后又回到了这里,这个因为她的觉醒而衍生出来的平行世界。 “艾玛,她本来以为自己有企鹅空间和精灵力异能这两个金手指已经够逆天了,特么的原来还有一个被遗忘的梦中交易的技能,这已经不是金手指,是金手掌金大腿了吧?老天真的是够偏爱我了,我再也不骂老天爷。” 也就在这时候唐佩兰感觉到有点痒痒,这感觉似曾相识?唐佩兰一下就惊醒了,然后就发现昨天运动了一晚上的宋景义,这会儿居然不知累的又要在她身上开荒了,唐佩兰赶紧伸手把宋景义的脑袋推开。 “怎么了?”唐佩兰气急,宋景义居然给她装无辜!昨天晚上唐佩兰就是被他这模样骗的团团转,被他解锁了好几个姿势,可是今天的唐佩兰已经不是昨天晚上的唐佩兰了,她现在不吃她这一套。 “你给我起开。”唐佩兰喉咙干哑,话都不想跟这个禽兽说。 宋景义显然明白了唐佩兰眼神中的意思,听到唐佩兰的嗓子都哑了赶紧起身去给唐佩兰倒水。 唐佩兰又是被宋景义气到了:“你这人能不能注意一下啊!起码穿条裤衩啊。”显的你有本钱是不是? 宋景义见唐佩兰俏脸红了,也知道她这是害羞不好意思了,不敢在这时候回话,作为一个刚开荤的老男人,对于掌管他“肉食”的唐佩兰宋景义可不逆着她来。 “先喝口水。”宋景义老老实实的扯过床单盖住他家昂首挺胸,一大早就精的不得了的兄弟。 唐佩兰想着昨天晚上这人没皮没脸,与他白天寡言少语坚毅军人完全不同的形象,唐佩兰总觉得她这是上当了。 “我还没刷牙呢,我先起床水放一边等下再喝。”唐佩兰没刷牙可不想喝水。 “那我给你拿衣服。”宋景义殷勤的从衣柜里拿了一件豆沙粉的连衣裙出来,看来宋景义和大多数人一样觉得女生穿粉色的衣服好看。 不过唐佩兰想了想也没拒绝,她才刚结婚穿红色的衣服合适,再说这件衣服她还没穿过呢。 1980年9月23日,中秋节,也是唐佩兰婚后的第二天,唐佩兰起来的还算早,因为他们今天要提前去随军了,不要说婚后三天回门了,她们连在家过中秋节都没办法。 是因为要保护卫雅昶北上的安全,就怕在这边多耽搁一天就多一份危险,因此宋景义昨天晚上去派出所的时候已经托人买了今天的火车票。 并且为了逼真,昨天宋景义给领导通电话的时候已经通过暗号商量好了,就在昨天晚上,宋景义接到了来自部队的电话:“有任务速归队。” 所以她们一行5个人,也就是白弘扬、卫雅昶,宋景义、唐佩兰以及卢思嘉小朋友,他们五个人今天一早就要出发了,这也是为什么明明昨天晚上闹了大半个晚上,唐佩兰睡了没几小时,宋景义却还舍得把她吵醒的原因。 唐佩兰洗脸刷牙回来就发现宋景义的收拾行李的速度很快,而且唐佩兰还发现宋景义可能是会整齐癖,每件衣服都好像被尺子量过一样的标准。 对此唐佩兰没什么意见,宋景义就是把所有的东西都弄成方形都行,只要他不要求她也这样就行。 早上九点,宋景义唐佩兰卫雅昶白弘扬四人就到了唐家,因为已经提前打过电话,唐佩兰他们到的时候,冯又莲已经把卢思嘉的行李准备好了。 十点,一行5人准时踏上了火车。 作者有话说: 大家收藏一下我的预收,是这本的姐妹篇哦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17节 《我有特殊的做梦技巧[八零]》 文案 在对秦开宇一见钟情的这天晚上,唐晓彤做了一个梦,梦中她被同样喜欢秦开宇的女人写入了一本书中当悲惨背景板,书中她姐姐年纪轻轻车祸去世只留下一个女儿,她哥一辈子没结婚,当了女主一辈子的舔狗,他爸妈辛苦操劳了一辈子,临死都没抱上孙子,她一见钟情的秦开宇在书中一开始就是别人的丈夫。而她,在得知秦开宇在战场上牺牲的消息之后一口气没上来嗝屁了。 唐晓彤硬生生的把自己给气醒了,不过因祸得福,她不但得知她与秦开宇幸福恩爱了一辈子,更是得到了一个特殊的做梦技巧。 从此她在梦中认识了各种形形色色的人。 另外这是我好朋友的文,她和我不一样,是一个真正可以为爱发电的人 文名:《我被虐后又杀回来了(快穿)》 作者:我是皇后党 文案:柏漫成为书中的炮灰后被迫走剧情、反复被虐,回到原世界抽到快穿局设置的幸运奖,获得重回炮灰世界的机会。 世界一:《种田之寡妇难为》中,哥哥是个极品妹控,妹妹成为寡妇后带着儿子借住在哥哥家中,姑嫂矛盾不断,身为嫂子的柏漫当然是赶紧和离啊虐极品、开酒楼,顺便找个顺眼的小将军嫁了。 世界二:《贵女皇后》中,身为三皇子妃的丫鬟,不仅要被三皇子骚扰,还要被三皇子妃设计陷害丢掉小命,身为丫鬟的柏漫当然是要报仇雪恨啊,皇子妃最大的愿望不就是成为皇后吗?那就让你丈夫离心、美梦破碎。 世界三:《淑妃攻略》中,皇帝承诺皇后一生一世一双人,但两人成亲多年没有孩子,在朝臣们闹着要广开后宫、皇帝醉酒哭诉对不起列祖列宗、舅妈劝解让妹妹进宫帮她生下儿子稳固地位的多重压力下,妹妹进宫生下皇子被封为淑妃,皇后将皇子抚养长大,等皇子登基之时皇子控诉皇后蛇蝎心肠害他与淑妃母子分离十五年,淑妃拿出皇帝遗诏要让皇后殉葬,身为皇后的柏漫当然是给皇帝热好盒饭,扶别的皇子上位后垂帘听政。 世界四:《黑莲花嫡女重生了》中,黑莲花嫡女重生后抢走庶女的未婚夫、才女美名、把她卖去深山老林,身为庶女的柏漫,带着救了自己的土匪们一起造反,当女皇,统一天下。 世界五:《真千金复仇记》中,养女假千金是盛世白莲,亲女真千金是心机黑莲,儿子是叉烧,侯爷丈夫是渣男,婆婆等着坐收渔翁之利,只有侯夫人被所有人反复利用各种打脸,身为侯夫人的柏漫:拜拜了,你们自己玩吧。 世界六:《权贵娇妻》中,权贵虐妻500章,重生后发现被辜负的原配才是真爱,重生后开启追妻火葬场之路,身为原配的柏漫扬了他的骨灰,让他叫自己爹。 感谢在2021-11-16 15:43:22~2021-11-17 00:38:1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将离 19瓶;梅雨季节情 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最新评论: 【∵】 【撒花】 【打卡】 【omg,熬夜到五点50】 【打卡撒花】 【追平】 【爪】 【今天啥时候更】 【撒花~撒花~】 【打卡 】 【爪】 【留下一个爪印】 【按爪爪】 【按爪】 【按爪】 -完- 第25章 抓虫 中秋节这天中午10点, 宋景义唐佩兰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上了火车。 三天的火车,他们买的却是坐票,宋景义倒是想给唐佩兰卢思嘉买卧票, 只是买的太急, 卧票早就卖完了。 “这几天要辛苦一点了,买的是坐票。”对此宋景义觉得很抱歉,她自己的话别说坐票了, 就是站票都行, 但是谁让卢思嘉是个小孩子, 唐佩兰看起来又是娇娇弱弱的呢, 宋景义总是想要给她们最好的一切。 “这有什么辛苦的,票买的这么急有坐票就已经很不错了, 我之前还想着要是站票的话那思嘉要怎么办呢, 还好是坐票。”唐佩兰也是真的这么想的。 接下来就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了, 就是很普通的坐个火车, 和旁边坐着的人交谈交谈, 值得一提的是唐佩兰发现了宋景义其他的她没注意到的优点。 之前也说了宋景义这个人看着寡言少语的,但实际上细心又体贴, 他贴心的这个优点一路上充分地展示了出来。 其他的就是唐佩兰发现他这个特别的善良,还是只做不说的那种, 细心的他会在周围的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不着痕迹的伸出手,并且会注意到对方的情况,照顾到对方的情绪, 反正不会让他人有不好的感觉。 比如说有一个女孩子孤身一人需要帮忙的话, 宋景义不会自己出面, 而是会请同是女孩的唐佩兰出面。 比如说坐在他们隔壁坐的一个年轻男人大概遇到什么事了, 一天到晚都没见他吃饭, 连水都不喝一口,宋景义就会不着痕迹地跟对方交谈,开导对方,给对方帮助的时候也会顾虑到对方的自尊心,最后了解到对方的情况,在不圣母的情况下拉人一把。 另外就是宋景义对卢思嘉有耐心这一点让唐佩兰尤其满意,五岁的小孩子,问题多到让唐佩兰崩溃,也不知道她的脑袋瓜子里装的是什么,感觉比十万个为什么还多。 “小姨,为什么窗外的树是倒着走的?” “那是因为我们在向前进啊,我们朝前走了超过了他们,所以看起来是树木在倒退,但实际上它们并没有动,是我们在动。” “小姨,火车为什么会发出况且况且的声音呢?” “那是因为火车轨道的接头留有间隙,车轮碾过发出撞击的声音,因为车轮多,间距又相等,所以发出的声音有节奏…” ………卢思嘉问了一堆问题,应有些好回答的也就算了,但有一些问题真的让人尴尬到脚趾抠地,加上昨天晚上没有休息好,到最好她回答的的牛头不对马嘴的。 “思嘉,小姨昨天没休息好,要不然你有什么问题问我让小姨休眠一下好不好?”宋景义耐心十足的和卢思嘉打起了商量。 “好的小姨夫。”卢思嘉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经过宋景义的提醒,她发现唐佩兰是真的累了就不缠着她说话了,之后跟宋景义交谈的时候也是轻声细语的,反正唐佩兰是没有被吵到,就着宋景义和卢思嘉说话的背景音乐,唐佩兰很快就睡着了。 结果等唐佩兰一觉睡醒了,却现宋景义和卢思嘉的对话还在继续,而且唐佩兰发现宋景义对卢思嘉的问题没有一点敷衍之色,是很认真很认真的回答她的问题。 她是看出来了,宋景义是真的对卢思嘉好,对孩子有耐心这一点让唐佩兰想起了在末世之前看到过的那些给孩子辅导作业的父母们,唐佩兰欣慰的想,有耐心就好啊,要是在孩子长大上小学了之后还能继续这么有耐心就更好了。 等等就不一一例举了,反正宋景义在唐佩兰心里的形象是更加地高大上了,唐佩兰都不知道自己看宋景义的眼神在闪闪发光。 这人都是这样,有些事情自己做不到,但是会佩服别人能做到,就像是那种对孩子有耐心的人,唐佩兰也是佩服的,她喜欢小孩,但是对熊孩子却深恶痛绝,反正她的耐心没好到让她面对熊孩子能春风化雨。 还有就是唐佩兰自己不是那种能为别人牺牲自己生命的人,但是她钦佩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比如说各种高危的消防员,缉毒警察等。 唐佩兰现在还没发现的一点就是,她钦佩一个人的时候,并不会在看到对方的时候有星星眼。 唐佩兰心里想着卢思嘉这么多问题,也不知道这个年头能不能买到《十万个为什么?》,不过说起来卢思嘉都5岁了,搁在2000年以后这个年纪是要上幼儿园了,说起来卢思嘉也可以去上幼儿园了。 然后又不避免的想到了现在她们是在火车上。 在年代文中,很多小说中,火车是一个事故多发地,但凡坐上火车,男主角女主角们总要遇上那么点事情,要么遇上大人物发病,男女主挺身而出,救病人于水火之中,要么遇上小人物胡搅蛮缠,让男女主打脸虐渣。 还有就是遇上人贩子了,抓小偷了,抓特务了,总之基本上上了火车总要发生点什么事情,作为一个阅文无数的资深书虫,唐佩兰从一上火车就想着他们会不会也在火车上遇到一些事情,毕竟白弘扬和卫雅昶本就是被特务追杀的目标。 其实不只是唐佩兰在暗中戒备,宋景义,白弘扬,卫雅昶一个个的都担心的不行,也就只有现在才5岁的卢思嘉什么感觉都没有,其实除了他们5个人之外,那就算是有其他人在保护他们的,只不过这些人隐藏在暗处,只有唐佩兰和卢思嘉两个不知道。 结果其实就还好,唐佩兰白白担心了那么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她都不知道自己应该是狠狠地松上一口气,还是应该失望没有见识到这种年代的火车必发事故。 唯一算得上插曲的就是下了火车之后遇上的一个疑似情敌的人,或者不应该这么说,毕竟这么说的话宋景义也太冤枉了,因为宋景义都不知道对方是谁,应该说这是一个企图挖她墙角的女人。 1980年的9月25日,农历八月十七日下午,宋景义一行人才刚下火车,还没等到接她们的人的到来,就听到一个惊喜,娇嗲的声音:“宋大哥?你怎么在这里?是来接我的吗?你怎么知道我今天的火车。” 一开始宋景义并没有反应,他以为这句“宋大哥”叫的是别人,因为这种称呼,还有对方的语气,一听就是十分亲近的人才会这么说话,他宋景义自认没有和哪个女同志有这么亲密说话的时候,所以压根就没有反应。 但是在宋景义旁边的唐佩兰却是看的真真的,那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子,不看就是那种娇生惯养长大的娇小姐,气质长相都属明艳那一挂的。。 “宋大哥,你怎么不理我呀。”白衣女孩蝴蝶一样的飞到宋景义的身边,手一伸就想挽着宋景义的胳膊。 宋景义虽然不认识对方,一开始是不知道对方的目标是他,但是一点也不妨碍他以第一时间的速度,迅速的拉开她们两个之间的距离。 “你是谁?姑娘,男女授受不亲,我可是已经结婚,是有媳妇的人了,麻烦你离我远一点。”宋景义特别严肃认真慎重的对白衣女孩说道。 “结婚?”白衣女孩的声音变的尖锐:“你不是要和和结婚吗?怎么能和别人结婚?” 那女孩终于把目光看向站在宋景义旁边牵着卢思嘉的唐佩兰,那目光简直像要吃人一样。 嗯?唐佩兰挑眉,她也不跟女孩对话,直接转向宋景义:“没想到你还有桃花债呀,你不觉得你需要解释一下吗?” 唐佩兰是相信他们两个没有什么关系,看得出来,宋景义明显不认识对方,只不过相信归相信,该有的态度还是要摆出来的。 宋景义简直一个头两个大,他以前是完全没有女人缘呀,怎么这回倒是蹦出个要和他结婚的姑娘来了?太奇怪了。 “姑娘,我觉得我们两个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根本就不认识,你怎么会觉得我会要和你结婚呢?” 宋景义觉得奇怪,其实唐佩兰也觉得太过巧合了,不管这个女孩和宋景义的感情纠葛是不是真的,首先她出现的这个时间就不对。 宋景义他们在火车上一路戒备,连觉都睡不踏实,本来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和部队那边派过来接应上了,偏偏这个时候被这个女孩缠上了。 国人都有爱看热闹,凑热闹的习惯,宋景义唐佩兰加上白衣女孩一听就是狗血的爱情三角恋,这白衣女孩一番话就把宋景义钉在了脚踏两只船的渣男的位子上了,因此有些人议论纷纷的。 唐佩兰猛的想到了结婚那天的场景,想到了那个女装大佬特务,现在这情况该不会是和那天一样吧? 换位思考,如果唐佩兰是个特务,如果她的目标是白弘扬卫雅昶两个人,她也不会选择在火车上动手,如果确定这两人身份的话,火车上他们一定会十分戒备,并不是最好的下手时间。 但是下了火车,在马上就要回到安全的地方,在知道有人来接应他们的情况下,他们多少会放松一些,这才是最好的动手时机。 利用火车站拥挤的人群,在大庭广众之下动手,那样现场有太多市民百姓,投鼠忌器,对刺杀的人来说很有利,万一失利了还能现场抓个人质啥的。 很显然,不止唐佩兰想到了这一点,宋景义、白弘扬、卫雅昶三人同样想到了这一点,唐佩兰同时往白弘扬卫雅昶的方向靠近。 接下来事件的发展证明了宋景义唐佩兰他们的猜测没有错,因为下一秒就看到那女孩流泪哗哗地流,说出的话就是证实了唐佩兰的猜测。 “我们不是说好了,等我这次回来就办婚礼的吗?为什么现在你却说不认识我?”女孩哭的那叫一个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女孩这话一出,周围围观的群众就开始聚集,对着三角恋当中的唐佩兰宋景义议论纷纷的,有一些人不知道是真的生气还是特务搅混水,在那破口大骂宋景义是渣男。 “我根本就不认识你怎么可能和你结婚。”宋景义冷着脸说道。 哪怕知道这女人有问题是借故想把他们留在这里,随时会有人对卫雅昶动手,但是宋景义还是生气,在新婚妻子面前搞这一出,假得也够膈应人的了。 “姑娘,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们结婚都好几年了,孩子都这么大了,他要是骗你也不会说骗你结婚的,结婚证都打不了。” 不就是演戏嘛对方会演她也会演,唐佩兰比她还多了个演戏道具人卢思嘉呢,她拉着卢思嘉站了出来,也让大家看看清楚,也给大家传递出一种信息,宋景义已经结婚好几年了,不存在和对方有什么感情纠葛。。 而且对于她的外貌唐佩兰还是很有信心的,对面的女孩是很漂亮,但是,唐佩兰臭不要脸的想,论外表她还是占上风的,她就不相信凭她的外表,别人会认为宋景义会为了一个不如她的女人放弃她。 果然唐佩兰的话说出来之后,大多数人议论的已经开始被唐佩兰引导为这白衣女孩认错人的方向了。 只是吧,唐佩兰没想到对方比她想像的更加豁的出去,也更加的不要脸:“你太过份了,是你说这次回去就和家里的黄脸婆离婚,回来就和我结婚的…”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18节 哦豁……现场一片议论声,什么“家花哪有野花香”“大鱼大肉吃多了,就要吃点青菜小粥。”这种论调都出来了。 宋景义额头青筋暴起:“姑娘,我说了我不认识你……” 只是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让那女孩打断了:“你现在又要装不认识我了,我都怀了你的孩子了,是你说要负责让我把孩子生下来的…呜呜呜……” “姑娘,既然你坚定的认为是他欺负了你还不肯负责,那不如这样,他是一个军人,咱们就找他们领导来查,或者是报警让公安同志来查,而且你不是怀孕了吗,只要是他的他绝对跑不了,现在已经有dna亲子鉴定的技术了,只要是他的孩子他想不认都不行,咱们都是女人,更应该站在同一阵线上,只要真的证明他是个人渣都不用别人说,我马上就跟他离婚了。” 你不是说宋景义骗她怀了孩子吗,行,这件事情查一查就行了,报公安不是最适合的解决方案吗?对方的目的是卫雅昶,这种情况唐佩兰就不信对方真的敢让报公安,公安可是他们这边的人,有公安在他们动手成功的机会会大大降低。 而对方要是不敢报公安那唐佩兰就往她心虚方向扯,反正就是拖延时间,拖到接应她们的人过来。 “麻烦在外围的同志帮我们报一下公安,是非黑白让警察同志调查清楚,如果是真的我不会要一个出轨的渣男,如果是假的,那她污蔑的是在战场上浴血奋战保家卫国的军人,到底是何居心。” 唐佩兰的猜测没错,对方不敢报公安,但是对方也知道唐佩兰他们是在拖延时间,一听到唐佩兰喊人报公安对方有一瞬间的慌乱。 “不能报公安,一旦调查宋大哥的前程就毁了,姐姐你别报公安了,我这就离开,我把孩子打了再也不出现了。”那白衣女孩哭的稀里哗啦的,反正就一副为了宋景义的前程什么委屈都能吃的样子。 然而变故就发生在这一瞬间。 作者有话说: 推一下我的预收《贵妃娘娘在六零》 穆槿是一个宫女,从小被卖入宫中,却生的娇弱美的惊人,肌肤胜雪,稍微有点磕碰就红肿淤青,标准公主的身子丫鬟命,为了生存她拼命往上爬,好不容易当上贵妃,好不容易就要熬死老皇帝,亲儿子上位当上皇太后了,结果“吧唧”一下来到了1958年 穆槿原以为她当宫女的时候够惨了,结果没到原主更惨,后娘后爹,后娘生的继妹重生回来就致力于挖她墙角,原主原本的幸福人生愣是被她弄了一出白月光替身梗,想她贵妃娘娘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 当下是扒皮打鬼虐极品渣男。 最新评论: 【按爪】 【加更】 【撒花】 【开枪了?】 【打卡】 【撒花撒花】 【真好看,太短了】 【打卡】 【按爪】 【打卡】 【卡在这里好欠打啊】 【错字有点多】 【和和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和我?】 【卡的心梗】 【不要卡在这里!!!多更新一点】 -完- 第26章 一更 特务哭的伤心, 那眼泪就跟不要钱一样哗哗的流,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对宋景义又多痴情呢,结果就是在她哭着想伸手拉唐佩兰的手的时候, 时刻注意着她的唐佩兰与宋景义都看到了她另一只手中的枪口。 几乎是下意识的, 唐佩兰就想动手反攻过去,只不过她现在这个身体还没有经过系统的学过练过武,她脑子里是这么想的, 但是手脚上的动作却是慢了好几拍。 而这个时候反应十分迅速的宋景义早就已经和那女特务交上手了, 宋景义这一动, 原本安排在暗中保护卫雅昶的人全都出来了, 迅速的将卫雅昶护在五人的最中间。 但其实也晚了一些,因为在女特务对唐佩兰出手的同时, 女特的同伙也同时出手了。 对方的目的很明确, 就是通过女特务对唐佩兰出手把宋景义等人的目光, 注意力转移走, 让另一个特务同时对白弘扬卫雅昶二人开枪。 只不过比起宋景义, 有兵王称号的白弘扬较之宋景义也不惶多让,他们两个早有分工, 白弘扬只负责卫雅昶的安全,无论遇到任何事情。 所以在女特务出现之后, 他与宋景义就有了分工,由宋景义警惕这个女特务,白弘扬警惕别的特务对卫雅昶动手, 因此, 白弘扬的注意力从来都没有放在唐佩兰宋景义的身上。 所以在另一个特务出现的时候, 白弘扬第一时间就发现了, 牢牢的将卫雅昶护在身后。 只是枪声一响, 围观的群众顿时一片混乱,所有人都乱窜奔跑,给保护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别的不说,暗中保护卫雅昶的人虽然反应已经很迅速了,但是因为他们当时一边警戒,一边又要暗中排查人群中的特务,所以都在人群里面,人群涌动的原因,终究还是慢了那么两三秒的时间。 而这几秒钟的时间战机是十分重要的,已经足够快枪上开上十几枪了,也亏得白弘扬不惜自身生命安全挡在了卫雅昶的前头,自己中了一枪。 只是这样一来在特务那里也暴露了卫雅昶的身份,毕竟没有哪个被保护者会反过来保护保镖。 这也不是说保镖的命就没那么值钱,被保护者的命就更珍贵,而是因为他们这一路走来,为了保护卫雅昶已经牺牲了十几个人了,如果在这个时候功亏一篑,那前面十几个人的生命就白白的牺牲了。 也是因为知道这一点的,特务们拼命的向卫雅昶开枪,而他们这一边的拼命的在保护他。 这也侧面的证明了唐佩兰的化妆有多厉害,跟易容术一样的,当时宋景义白弘扬还感慨过如果出一些特殊任务的时候能有唐佩兰这个化妆技术,那可就轻松太多了。 说起来,在上火车前宋景义曾经找来一个和卫雅昶身高身形都非常相似的人,唐佩兰把他画妆成了卫雅昶的模样,所以说没有十成十的像吧,当时也有七八成像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居然被特务识破了。 现场真的太混乱了,不止白弘扬受伤了,现在还有百姓受伤了,当然特务也伤了不少。 是的,不少,因为现场的特务根本就不止两个,看来他们对卫雅昶的命那是势在必得啊,居然派了这么多人出来,粗略估计得有七八个了,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汇集到一起,又是怎么把这些枪支弹药带过来的。 而唐佩兰呢,枪声一响她就迅速的把卢思嘉护在怀里,精神力努力探出去。好几次子弹要打到到宋景义卫雅昶白弘扬三人身上的时候动动手脚。 只不过唐佩兰也不敢做的太过,毕竟谁都不是笨蛋,一个两个,一次两次可以说是巧合,但是他们三个一起那就绝对不只是巧合那么简单了,所以唐佩兰也顶多就是做手脚让他们度过致命的伤害,也努力救下现场被波及的群众。 唐佩兰这么做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至少这一次枪战看起来那么厉害,但是除了特务我方这边居然没有一人出现死亡,顶多也就是重伤。 只是敌我双方十几人的枪战实在是太危险了,子弹不长眼睛,有一次实在是太危险了,唐佩兰为了救卫雅昶自己还受伤了。 不过唐佩兰是个开着外挂来的,因此唐佩兰也是被子弹打中了,不过幸运紧只是擦过了小腿,只是皮外伤。 更幸运的是很快来接应她们的人已经到了,特务不是重伤被俘,就是被活擒,虽然说起来枪战挺激烈的,但是结束的也挺快。 这边一结束收尾工作就不需要宋景义他们来了,一行5个人,除了被保护的严严实实的卢思嘉,其他几个人多多少少身上都有伤口,直接被送去了医院。 怎么说呢,就挺刺激的! 对唐佩兰来说,应该是太太太特么的刺激了。 想她唐佩兰从来到这里,1980年9月18日到今天。也不过是1980年的9月25号,满打满算也就整整7天,这7天过得也太精彩了,绝对比普通的一辈子都来得精彩。 “小姨,你痛不痛?”卢思嘉看到唐佩兰小腿肚子上红红紫紫的,眼睛都红了。 “小姨已经不痛了,别担心了,就是一点小擦伤,医生伯伯给小姨上了药,明天天就好了。”唐佩兰可不只是单单的安慰她,因为确实只是擦伤了红红紫紫的,不过是她皮肤比较白又上了药水,只是看起来有点吓人罢了。 不过话音刚落下,就看到宋景义进来了,他和唐佩兰一样伤的不重,不过唐佩兰是小腿擦伤,宋景义则是手臂上被擦伤了一点点皮,涂个药就行了。 “走吧,咱们回去吧。”宋景义走过来一把抱起卢思嘉,又伸手牵着唐佩兰,其实比起唐佩兰在末世时见惯了大场面,宋景义他刚才其实有点被吓到了,一吓到说唐佩兰受伤了,心脏都发紧。 唐佩兰也是看出来了宋景义的心情,于是转移话题:“部队给分的是什么样的房子呀?”当然这也是她好奇的地方。 然后宋景义就告诉她:“是六层的楼房,三室一厅,面积大概是一百多个平方的样子,还可以去部队开的荒地那里挑一块地种菜,不过先挑先得,我们现在才来估计也选不到什么好地方了。” “分给咱们的是几层啊?”唐佩兰又问道。拉赫 “四层,会不会太高了?只是现在三室一厅的就剩下这一间了,其他的都是二室一厅的。”看上那间房的人很多,也是他运气好,原本主那房子的人调走了,刚空出来就被宋景义顶上了。 “还好,不是七八层楼的就行,就当锻炼身体了。”唐佩兰倒是无所谓了。 车子很快把他们带到了家属院他们家楼下,唐佩兰发现这房子还挺新的,应该是没建多少年,唐佩兰倒是开始期待属于她们家的房子了。 “宋团长回来了。”一路上不停的有人跟宋景义打招呼,大概是上班期间,遇到的都是一些军嫂。 “宋团长回来了这是弟妹吧?回头有空带弟妹来家里坐坐。” 也有人直接跟唐佩兰说话:“这位就是嫂子吧,嫂子好,我是住在201的江水蓉,你有空到家里坐坐,要是有哪里不熟悉的也可以找我陪你逛逛。” “好的,谢谢你,等我家里收拾好了就去打扰你,到时候你可别嫌我烦呀。” “不会的,不会的,那就这么说定了呀,那你们先去忙去,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江水蓉说道。 像江水蓉这样的,知道宋景义是回去结婚的,现在她们去是一家三口过来,也不会多嘴多舌的去问卢思嘉的事情,只是邀请唐佩兰带孩子过去窜门。 有善意的自然也有那怀有恶意的人,有人在不知道任何事情原委的情况下就把卢思嘉定位为唐佩兰的女儿,认为唐佩兰不是二婚就是未婚生女。 关键是有些人心里这么想想也就罢了,但是有一些人呢,就非得出来找存在感。 “哎呦宋团长终于舍得把老婆孩子接来随军了啊,宋团长也真的是,孩子都这么大了才把孩子接过来,也不怕嫂子和侄女怪你。”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这么说道。 这就是那明知故问的,明明知道宋景义这次就是回家结婚的,还故意这么问。 “春兰嫂子说错了吧?宋团长家的嫂子这么年轻,这孩子应该不是她生的吧?”这时候一个原本从这边路过的年轻女孩突然停下来接口说道。 “是吗?我看这孩子跟她长得挺像的呀,应该是亲生的吧。” “宋团长,嫂子看起来20来岁的样子,难不成嫂子十五六岁你们就结婚了?” “这孩子看起来也有五六岁了吧,那嫂子十五六岁就生孩子?” “宋团长你该不会是犯错误了吧?现在不比以前,现在可是规定女方20周岁才可以结婚,十五六岁可是未成年。” 两个人说的好起劲,唐佩兰一看这种人就懒得搭理她们,直接面带微笑的看着对方说道:“嫂子们可真爱开玩笑,那你们接着聊,我们就先回家了,家里一堆东西还没收拾呢。” 这两个人,她们说那么多不就是想惹她生气吗?她不气,她一点都不生气,没有说反话的那种,是真的不生气,跟这种拎不清的傻逼生气,那她才是傻逼呢。 唐佩兰说完都不管她们什么反应,直接拉着宋景义回家了,留下那两女人,面面相觑。 这两人现在还不知道,就在刚才有人听到他们的对话之后起了别样的心思,到了第2天,就有人来教他们谨言慎行这4个字怎么写了? 最新评论: 【設定有點詭異,男主居然沒把女主當普通人】 【加更】 【为什么都要保护他,emmm,不也是团长吗,不能自己避开一点吗】 【球球作者换个封面吧,太太太丑了!哪怕是jj千篇一律的封面也好过这个啊!!!整一股城乡结合部的味道!看了太多天了,实在忍不住了!!!】 【打卡】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19节 【爪】 【多更新呀】 【打卡】 【按爪爪】 【呃】 【按爪】 【。。。。这特务,,咋就这么多】 【撒花】 【啧】 【按爪】 -完- 第27章 唐佩兰对这楼房还挺满意的, 还挺干净的,就是不知道她们家房子内部是什么样子,突然有一种开盲盒的心情。 这一幢房子呢一共有5层楼, 每一层楼有十户, 是那种筒子楼,楼梯在正中间,楼梯的两边一边住有5户人家。 宋景义抱着卢思嘉, 唐佩兰跟在他们身后来到了四楼右边的最尾端410房, 这就是以后他们的家了。 宋景义拿钥匙打开大门, 一进门就是客厅, 直接南北通透的那种,右手边靠近大门的是厨房, 厨房的门是在侧面朝着客厅方向开的 厨房的旁边有一条过道, 过道的左边是两个卧室并排, 里头那个是主卧, 右边前面是卫生间, 后面是一个大概只有八九个平方的小房间。 令人惊喜的是卧室竟然也有一个卫生间,这么看来其实和后世的房子户型好像没什么两样, 总的来说这栋家属楼也就是外表像是筒子楼,里面的户型倒是挺现代化的。 不知道是本来就是这样, 是她自己见识少了,还是有其他的原因,不过也是无所谓了, 房子住着舒服就好, 谁还管他建房子的人哪来的图纸呢。 唐佩兰领着卢思嘉在家里转了一圈, 发现家里大致的家具都有了, 客厅里已经有了餐桌和椅子, 沙发和配套的茶几,柜子,鞋柜什么的也都有。 再看厨房,锅碗瓢盆,油盐酱醋,橱柜,木桶,水缸,里面粮油也都准备好了,甚至还有一个这年代算是大家电的冰箱,冰箱里也塞满了各种蔬菜水果肉类,反正是只要唐佩兰想,随时都能开火做饭。 三个卧室中,带卫生间的主卧室里物品齐全,连床都已经铺好了,床单被罩都是喜庆的大红色牡丹花的喜被,另外还有床头柜,缝纫机,凳子,大木箱,大衣柜,化妆台上还有雪花膏和鸭蛋粉,梳子和扎头发的头绳居然都有。 另外两个卧室只是简单的放了床和一个大衣柜,卫生间里也放有新的毛巾,牙膏牙刷香皂,基本上拎包能入住。 当然,其实真的要在这个家里生活,那肯定是还有很多必须品要买要用的,缺一不可的,比如说喝水的杯子,暖壶,茶壶...卫生用品,卫生纸…不过暂时先住着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唐佩兰真正满意的却不是上述看到的那些,而且家里的墙壁看得出来全部重新粉刷了一遍,白白的一看就特别干净,地面虽然没有贴瓷砖还是水泥地面,不过很干净,看的出来清洗过,地面很干净。 一开始是唐佩兰跟着宋景义,到了后来就变成宋景义跟在唐佩兰的身后了,见到唐佩兰满意的表情宋景义心里松了一口气,也开始有心情跟唐佩兰表功了:“怎么样?还可以吗?我特意找人帮忙弄的。” 不过唐佩兰见宋景义有点要飘的感情就不想太如他的意,所以她双手环胸而抱:“家里布置的不错,看的出来是花了心思的,是不是花了挺多时间?还有,房间里的雪花膏和鸭蛋粉,不会是你给以前的女朋友准备的吧?她喜欢这个香味吗?” 宋景义一听头上的汗就下来了:“不是,小唐你误会了,这房子是我打了结婚报告之后分下来的,在回家之前我找人把房子粉刷清理干净了,后来我们定下婚期我就请人战友帮我找人把家具全都翻新了,家里这些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还有雪花膏鸭蛋粉这些是请政委家的嫂子帮忙买的,电冰箱是请后勤部的同志帮忙买的。” “电冰箱挺贵的吧?花了多少钱?”唐佩兰想着厨房里那个绿色的冰箱好奇的问道。 “好像是1000多吧,具体的得等回头问后勤部的同志。”宋景义赶紧说道。 “嘶……1000多也太贵了。”这个年代万元户就是很富的存在了,可以想见这两千多块钱的电冰箱到底有多贵了。 “呃还好吧,我听说这边结婚的三大件是冰箱电视洗衣机,我现在就只找到冰箱的票,等有票了我再把电视和洗衣机买回来。”宋景义想把最好的都给唐佩兰。 “就是你说的那个电脑不好买,听说京城那边都很难买到,不过小唐你会那个电脑吗?”宋景义好奇的问道。 “我不会啊。”在末世的唐佩兰会,但是在这1980年的她不会,突然唐佩兰想到了一个大问题,她发现在自己闹了个大乌龙。 她一开始是以为自己是穿书的,对于这边没有太多的归属感,结果万万没想到,没什么原主,原主就是她自己。 其实一直到现在她也没有在这边之前的那种记忆,好像也不对,她从末世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有这边的记忆了,只不过这个记忆就像是看电视一样的感觉,虽然什么事情都记得,但是总觉得这上面隔了一层纱,没有真实的感觉。 现在还好,唐佩兰知道原主就是自己本人之后,唐佩兰会在心里很特意的告诉自己,没有别人,只有自己,但因为当时和宋景义说起买电脑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就是原主,所以就因为没有归属感,所以很多时候会忽略掉一些不该忽略的事情。 唐佩兰知道种花家早在1958年就己的拥有了第一台自己国家研究的电脑,也知道1973年就己经有了中文输入法,但是唐佩兰却忽略了时下的电脑并不普及,并且内地并没有很好的中文输入法。 这就导致了唐佩兰现在的尴尬了,她现在要特么解释她为什么要买这种不普及且她也不会用的电脑? “不会我可以学啊,我就是觉得以后电脑可能会成为以后家家户户都用得上的东西,而且听说可以把稿子存在上面,所有我才想着买回来,不会也可以慢慢学,不过现在想想还是算了吧,这种不普及的东西,别说很多人用了,连知道的人都很少,万一出点问题都不知道谁修,我还是等以后再买吧。”知道自己出纰漏了的唐佩兰赶紧给自己找补。 唐佩兰也不知道自己这话宋景义能听进去多少,唐佩兰心想还是转移话题吧:“先不说电脑的问题了,我跟你说啊,电视机就先别买了,别浪费这个钱了。” “没事,我有钱电视机还是买的起的。”宋景义误以为唐佩兰是想为她省钱,心里感动的不行,觉得唐佩兰太为他着想了。 宋景义想了想后就起身从他的行李包里拿出来一本存折,以及一叠的钞票递给唐佩兰:“咱们家的钱都给你管,工资也上交给你。” “这么爽快?没偷偷藏私房钱吧?还是说要给你发零花钱?”唐佩兰嘴里说着不好手上接钱的动作可一点都不慢。 “呃……”宋景义顿时愣住了,他想到了他的战友们好像真的会藏私房钱:“没有私房钱,零花钱就不用了,我基本上没有什么花钱的地方,平时也就喝点酒。” 只能说能说出这种话的都是刚结婚的男人。 唐佩兰打开存折一看,呦嗬,钱还挺多的,里面有六千多块钱,这在这个年代也算是一笔巨款了,这也是唐佩兰没想到的,怪不得宋景义有底气说买电视机买衣机了。 也是没想到宋景义能攒下这么多钱,好像他一个月的工资也就159块钱,一年也就1908元,宋景义当兵十几年,说起来应该挺久了,但是这159元的工资是他当上团长之后才有的,之前可没有这么多。 更何况在这之前她们结婚可是花了不少钱的,还有现在厨房里的冰箱可就花了1000多块,再说了,宋景义每个月也会有自己的花销,部队生活也是有人情往来的,所以说,宋景义能有这么多钱还真的挺出乎她的意料的。 不过就这六千多块钱,说起来多,但是以宋景义刚才那种花大钱丝毫不会不舍得的架势,这6000多块钱估计也花不了多久。 唐佩兰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冰箱的钱你付了吗?” “还没有,冰箱的钱政委先给我垫付了,回头我把钱给他就行了。”宋景义说道。 得了,刚才还说6000块钱不经花呢,这马上就要掏出去六分之一了,唐佩兰满头黑线,想想他之前说的,还买电视机,还买洗衣机呢,剩下的5000多块钱看着是挺多的,也买得起电视机和洗衣机,但是这个家还要生活呢。 米面油盐酱醋茶,单价是不贵,但是架不住那是生活必需品啊,而且唐佩兰有金手指在,企鹅空间里的不知那么多她不可能不用,而且作为一个吃货,一个经历过末世的吃货,唐佩兰是不会在吃这上面省钱的,所以明面上的开支绝对不会小。 所以电视机和洗衣机就不要想了,她是绝对不会买的,倒也不是因为说她舍不得花钱,谁都会缺钱,开着外挂来的,她也绝对不会缺钱。 唐佩兰是想到了现在这个年代大多数人家里是没有电视机,当军官的,工资是比普通工人高,但是电视机的价格是300-500不等,就算是军官家庭也要攒个一年的工资才买的起,唐佩兰才不相信家属区所有人家都舍得买电机。 再想想老家那边,只要家里有电视机的人家,一到晚上家里的人就不会断,无论刮风下雨还是下冰雹。 对唐佩兰这种十分在意家里隐私的宅女,她绝对是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家的。 不过唐佩兰想到家里还有一个卢思嘉呢,所以等熟悉这边环境以后,要是周围大多数人家都有电视机的话,那倒是可以买一台回来让卢思嘉可以看。 “这么晚了,咱们去吃饭吧?”参观完了家里,宋景义一看时间都快十二点了,这个时间点自己做饭要等很久,而且才刚下火车,宋景义就打算带着唐佩兰和卢思嘉到外面的饭店吃饭。 饭店是宋景义以前的战友开的,因为他老婆是这边的,退伍后也没回老家,就在家属区外面不远的集市上开了一家饭店,用战友的话就是说还能经常和以前的战友见面。 因为厨艺好,用料实在,价格还实惠,因此生意还挺好的,算是附近比较有名气的饭店了。 三人去到了宋景义战友开的饭店,却没想到在那里遇见了骆和平,就是那个唐佩兰同学骆雅安的哥哥,怪不得他上次来和喜酒的时候说什么还会在见面的,想来他那时候是认出宋景义了。 作者有话说: 推一下我的预收,有看上的麻烦大家动动小手收了我吧 《我有特殊的做梦技巧[八零]》 文案 在对秦开宇一见钟情的这天晚上,唐晓彤做了一个梦,梦中她被同样喜欢秦开宇的女人写入了一本书中当悲惨背景板,书中她姐姐年纪轻轻车祸去世只留下一个女儿,她哥一辈子没结婚,当了女主一辈子的舔狗,他爸妈辛苦操劳了一辈子,临时都没抱上孙子,她一见钟情的秦开宇在书中一开始就是别人的丈夫。而她,在得知秦开宇在战场上牺牲的消息之后一口气没上来嗝屁了。 唐晓彤硬生生的把自己给气醒了,不过因祸得福,她不但得知她与秦开宇幸福恩爱了一辈子,更是得到了一个特殊的做梦技巧。 从此她在梦中认识了各种形形色色的人。 《贵妃娘娘在六零》 穆槿是一个宫女,从小被卖入宫中,却生的娇弱美的惊人,肌肤胜雪,稍微有点磕碰就红肿淤青,标准公主的身子丫鬟命,为了生存她拼命往上爬,好不容易当上贵妃,好不容易就要熬死老皇帝,亲儿子上位当上皇太后了,结果“吧唧”一下来到了1958年 穆槿原以为她当宫女的时候够惨了,结果没到原主更惨,后娘后爹,后娘生的继妹重生回来就致力于挖她墙角,原主原本的幸福人生愣是被她弄了一出白月光替身梗,想她贵妃娘娘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 当下是扒皮打鬼虐极品渣男。感谢在2021-11-19 15:42:33~2021-11-20 13:34:5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milchstrabe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最新评论: 【撒花】 【按爪】 【按爪爪】 【打卡】 【打卡】 【不是骆雅安骆和平吗?怎么又姓姚了】 -完- 第28章 “小唐?你们什么时候到的?”骆和平看到宋景义唐佩兰两个十分诧异, 因为骆和平自己是在喝了唐佩兰他们的喜酒当天晚上的火车回来的,也是昨天才到,没想到今天宋景义唐佩兰就到了这里, 那就是说他们婚后第二天就出发了? “我们是今天上午到的。”唐佩兰说道。 “这是?”骆和平看到了被唐佩兰牵着的卢思嘉, 发现她和唐佩兰长的很像,但是骆和平却是知道这不可能是唐佩兰的孩子。 “这是我姐的孩子。”唐佩兰对卢思嘉说道:“思嘉,这位是骆叔叔。” 卢思嘉奶声奶气的说道:“骆叔叔好。” “你姐姐?你是说唐佩文?她不是……”骆和平说到一半停了下来, 说不下去了。 “对, 是她, 你认识她吗?”唐佩兰好奇的问道。 “我和你姐姐是初中的校友, 她比我低一个年级。”骆和平简单的解释了一遍。 宋景义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骆和平眼里含笑的和唐佩兰交谈, 唐佩兰回以笑容, 宋景义心里就特别不是滋味, 他突然打断他们的交谈, 几件他们俩中间, 把卢思嘉抱起来说道:“进里面吃饭吧,思嘉饿了。” “对, 先吃饭,别饿到了孩子。”骆和平看出来宋景义应该是吃醋了, 怕宋景义误会了会对唐佩兰有不好的感觉,赶紧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20节 宋团长,小唐, 你们看看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今天我请客, 多谢你们发现苗鹏程的不对劲, 要不然我们还不知道雅安的死别有内情, 上次说要去你们家里拜访,只是家里的事情太多,我又急着回部队,就交给家里人了,但是没想到你们也回来的这么早。骆和平说起这件事情到现在还是对宋景义和唐佩兰充满感激。 “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会这么做的,你不用放在心里。”宋景义严肃的说道。 “就是,雅安不止是你的妹妹,她也是我的同学。”唐佩兰回答。 两人一番推来推去的时候,宋景义突然说道:“兰兰,先点菜,有什么话等下再说,思嘉该饿了。” 唐佩兰打了个寒颤,她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叫过,兰兰什么的太过恶寒了,再看宋景义极度不自然的脸色,通红的耳朵脖子,好吧,这老男人吃起醋来也未免太可爱了吧! “对对,快点菜,小唐,你们点菜。”骆和平也看出来了。 “你喜欢吃什么?”对于宋景义吃醋这一行为,唐佩兰挺开心的,她这一开心吧,就想对他好一点了,具体表现在让他点菜这一行为上。 宋景义当然高兴了,他认为这是唐佩兰故意在骆和平面前表现和他之间的亲密关系:“你点吧,我吃什么都行,我不挑食。” “真的,那你挺好养活的呀,我还是有一些东西不吃的。”准确的来说,唐佩兰是讨厌一切做的不好吃的东西,好吃的话什么都可以。 “那当然,当兵的没多少人挑食的,我们有时出任务的时候没有东西吃,那是找到什么吃什么,要不然就饿肚子。”宋景义还得意上了。 “那今天就犒赏你想吃什么就点吧。”唐佩兰憋笑。 “那就来几个这家店的拿手菜吧,老李手艺可好了。”宋景义说起他的战友老李,脸上的表情都是与有荣焉的,可以看得出来他们感情很好。 “那就听你的。”唐佩兰对美食的要求只要求好吃并没有说一定要吃什么。 宋景义很快就去点菜了,很快也就回来了,而且回来的也不止他一个人,还有另外一个长得很是和蔼慈祥的中年男人。 “老李,这是我媳妇唐佩兰,这位呢是我大姨子的孩子叫作思嘉,以后也是我的孩子了,兰兰,这位就是老李,李泰和。”没有介绍骆和平是因为他们都认识。 “李大哥你好,思嘉,跟伯伯问好。” “伯伯好。” “弟妹好,大侄女好……”又是一阵寒暄之后,李泰和也没时间多留:“那你们就先坐一会儿,这会儿店里正忙着的时候,我就先忙去了,等哪天叫老宋带你上家里来玩。” “好的,李大哥你就忙去吧,我听宋景义说你厨艺很好,那我可就等着尝尝了。” “哈哈,这我可不跟你谦虚,我限就这手厨艺能看来,弟妹你等着,我今天一定好好给你露一手。” “那我就先谢谢李大哥了。” 李泰和走了之后,宋景义和骆和平说起了前几天两尹战争爆发的事,唐佩兰在旁边听着就想起了她知道的这件事情。 因为战争,两尹分明从种花家购买了大量的武器装备,让种花家的军工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但也是因为两尹,毁了种花家坦克的名声,让种花家武器的名声在国际上受到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有很多人说种花家坑了两尹,大发战争财。 因为坦克被人为手段故意损坏,甚至很多完好无损的坦克被士兵扔在那里,因为在这场战争中很多士兵根本就没有抵抗,就直接逃跑了。 因此某些国家就故意宣传。种花家的武器很差,被漂亮国的武器一打就殉爆了,连42天都没有撑到。 唐佩兰想到这个就很生气,说起来还是因为国家的发展不如他国,但是生气归生气,武器还是要卖的。 种花家的外汇储备不够,两个尹都捧前钞票来了,那当然不能因为上面的原因就放弃了种花家的军工发展。 至于上面会遇到的问题,还是先发了洋财再说,办法慢慢再想,反正唐佩兰是不打算破坏这件事情。 种花家现在是弱了一点,不过没关系,很快就会强大起来的,用不了多少年就能让别的国家小瞧。 再说现在她不是回来了吗,加工厂里那么多的东西也是时候出手了。 唐佩兰对种花家的科学家们老有信心了,以前什么都没有,没有数据,没有超级计算机,连蘑菇弹,□□都硬是靠手写算出来,没有武器,能在研究别人淘汰下来的破铜烂铁后,研发属于种花家的武器,而且还能先进于别国。 唐佩兰相信,只要她能提供出更好的东西,种花家的发展一定会比平行世界的种花家发展的更快,更迅速…… 说实在的,唐佩兰常常在想,企鹅空的加工厂如果是出现在科学家的手里,那这个企鹅空的价值就能最大化了,谁让她就是个宅女,喜欢宅又不想要失去自由,总的来说,唐佩兰就还挺自私的,没有那种为国家奉献出生命的想法。 “要是企鹅空间有个辅助功能就好了。”唐佩兰心里想着,自己有几斤几两的唐佩兰还是很清楚的,如果是辅助功能的话,那唐佩兰能利用到企鹅空间的地方就大了。 也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原因,唐佩兰突然觉得自己可能是出现了幼觉。 “叮…鉴于主人有强烈的爱国之心,企鹅空间将进行升级,升级期间主人只能使用农场牧场和渔场。” 怎么回事?这个企鹅空间总不能是也有一个什么企鹅精灵吧? 唐佩兰眨巴眼睛问道:“小企鹅你说清楚一点啊,什么升级?要花多长的时间?” “叮…本次升级时间不定,可能要一两个小时,也有可能要好几天。”然面的不论凭唐佩兰说什么都没有人理她了。 唐佩兰吃着饭吃着饭突然就停下来了,宋景义第一时间发现了她的异常:“兰兰?你怎么了?” 唐佩兰笑了笑:“没事,在想事情。” 好在企鹅空间升级的时间不长,唐佩兰他们吃完饭回家的路上,唐佩兰就听到了:“叮,企鹅空间升级完毕。”的声音。 宋景义把唐佩兰和卢思嘉送回家之后,就一脸歉意的对唐佩兰说:“兰兰,我下午有点事情得回团里一趟,你在家先好好休息,等我回来。” “没事,你有事就赶紧去吧,我这么大个人了,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唐佩兰想也不想的回道。 “那我先走了。”宋景义说完就真的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宋景义一离开,唐佩兰就想着去看看企鹅空间升级是怎么回事了,好在卢思嘉这会儿已经困了,小脑袋一点一点的,正好方便了唐佩兰。 带着卢思嘉去洗脸刷牙之后把人送到床上去,看着卢思嘉很快进入睡眠,唐佩兰自己转身就进了卫生间,确定没问道之后就第一时间进了企鹅空间。 然而唐佩兰一进去就惊呆了。 真要说起来,企鹅空间的变化其实不大,农场,牧场,渔塘还有餐厅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唯一有变化的就是加工厂了。 一进加工厂就被放在加工厂两侧的两块写着标语的牌子给辣到了眼睛,红底加上黄字,绿字,本来就特别显眼的颜色,居然还加了荧光,让所有进入到加工厂的人能在第一时间就被吸引住眼神。 牌子上的字也特别的有年代特色,团结奋进,种花腾飞。同心协力,振兴种花。 “所以爱国之心就弄出来了这个?”唐佩兰心里想着,然后赶紧进到加工厂里面。 加工厂的机器还是那个,但也原本贴在墙上的加工清单出现了变化,一个好的、唐佩兰非常满意的、符合当前年代发展的变化。 原本那些能加工出来的武器有不部分已经不能加工了,现在能加工出来的都是和这个年代科技水平差不多的,而且加工出来的东西都是最简洁,最先进,最……反正是方便种花家研究的。 作者有话说: 《我有特殊的做梦技巧[八零]》 文案 在对秦开宇一见钟情的这天晚上,唐晓彤做了一个梦,梦中她被同样喜欢秦开宇的女人写入了一本书中当悲惨背景板,书中她姐姐年纪轻轻车祸去世只留下一个女儿,她哥一辈子没结婚,当了女主一辈子的舔狗,他爸妈辛苦操劳了一辈子,临时都没抱上孙子,她一见钟情的秦开宇在书中一开始就是别人的丈夫。而她,在得知秦开宇在战场上牺牲的消息之后一口气没上来嗝屁了。 唐晓彤硬生生的把自己给气醒了,不过因祸得福,她不但得知她与秦开宇幸福恩爱了一辈子,更是得到了一个特殊的做梦技巧。 从此她在梦中认识了各种形形色色的人。 最新评论: 【怎么昨天没更新】 【痛苦!!怎么这么短 呜呜呜呜呜呜】 【求更求更】 【加更加更求加更】 【打卡】 【按爪】 【打卡】 【撒花】 【爪】 【按爪】 【加油】 【这章又是骆和平,上一章结尾明明还姓姚】 【撒花】 -完- 第29章 企鹅空间里, 唐佩兰站在加工厂看着面前一堆刚刚加工出来的物品满意的笑了,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当前世界最先进的武器设备。 而且大概是因为唐佩兰之前想要辅助功能,所以这次升级之后, 所有的东西, 都配有使用说明书,虽然没有制作图纸,但是拆开来看也是一样的。 唐佩兰是把这些能加工的全部都加工出来了, 除了那些大的, 航空母舰那种是没有办法的, 其他的只要是能加工出来的, 就全部加工出来了,有了这些东西, 只要种花家的科学家们能够将他们研究了, 吃透了, 那么种花家的强势崛起指日可待。 唐佩兰现在要想的就是怎么把这些东西送到需要他们的人手中。 不过好在企鹅空间这次的升级, 不只是升级速度很快, 也不只是只升级了加工厂一个,更多出了一个停车场和一幢别墅。 而且停车场的车子并不受限于现如今的科技发展, 唐佩兰去到停车场的时候,感觉到了有钱人的快乐。 因为停车场不仅仅是一个停车场, 还包括上面那停满了的车辆,那一排排一列列的,各种款式, 各种颜色, 以唐佩兰有限的对汽车的了解, 这些都是什么车, 她根本就不知道, 顶多也就认识这种是小轿车,这种是大货车,这种是皮卡车,那一种是房车。 他在平行世界生活了三十多年也就认识几个很普罗大众的车标,比如说某迪呀,某马呀,某驰啊,其他的她这种汽车小白是真的不认识了。 而现在这整个停车场的车子,都是同一个车标,飘扬的五星红旗。 最最令人惊喜的是,这里还出现了,来自未来的黑科技汽车,无人车,不需要人来驾驶,只要设定好目的地,它就能自己去了。 这可不就是瞌睡来了有枕头吗,有了这个无人车,唐佩兰就能不用自己出面了。 还有就是这些车子全部都是新能源汽车,唐佩兰简直惊呆了好吗,这些都不是她在平行世界末世来临之前的科技了,最少超出了几十年的科技,都是太阳能发电的,安全节能又环保。 而新出现的别墅,那倒没有像电视剧里的顶级豪门家的豪华大别墅那样,就一个小别墅,但是麻雀虽小,其五脏俱全,豪华的装修,摆设,高科技家电,花园,游泳池一个不少。 唐佩兰尤其对别墅里的高床软枕相当满意,躺在上面能睡的特别好,唐佩兰躺下去后就舍不得起来了。 另外这次升级还有一点是唐佩兰很满意的地方,那就是升级之后,整个企鹅空间已经连在一起了,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版图。 不再像之前,农场,牧场,鱼塘和加工厂,餐厅,每个地方都是单独的一个,但是现在包括这次新出现的停车场,所有的地方已经连接在一起了。 整个是一个圆形的场地,别墅和餐厅可能是为了方便主人,所以别墅和餐厅的位置是在最中间的地方,别墅和餐厅就像是一个内环,外环依次是农场,牧场,鱼塘加工厂和停车场。 所以唐佩兰迫不及待的想试驾一下无人车,唐佩兰选了一辆上面写有加高改装的红色吉普车。 “出发去农场。”随着唐佩兰的话音落下,吉普车立马发动起来,带着唐佩兰很快就来到了农场。 唐佩兰看了看农场里种着的各种各样,各种季节的蔬菜,再回想了一下厨房冰箱里有的食材,唐佩兰下去摘了一些丝瓜和茄子,还摘了几个玉米,还摘了一篮子的红辣椒以及葱姜蒜若干。 然后又坐车到了牧场,在里面捡了一篮子鸡蛋鸭蛋出来,到了鱼塘,想到在厨房的水桶里有一条新鲜的草鱼,又在鱼塘里抓了一条草鱼,到加工厂又加工了一些剁辣椒出来,最后回到别墅。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21节 唐佩兰兴致勃勃的玩了一圈之后才出来,接下来的事情就得找个机会把无人汽车放出去了。 是的,就是放出去,因为唐佩兰把无人汽车都扔到加工厂里去加工了一下,不但给它添加了隐形的能力,还给它加固了一番。 现在无人汽车的牢固程度,那是连导弹都打不穿它,而且除了无人汽车里面的智能ai,别人想要用外力打开车门那是绝对不行的。 就是这么的夸张。 原本唐佩兰是想说悄悄的送出去的,后来一想,哪怕悄悄的,最后知道这件事情的人也不会少。 因为唐佩兰又不知道谁是科学家,谁是研究枪械弹药的,所以打算直接送到领导人那里,怎么使用就是他的事情了,所以唐佩兰就觉得,还不如高调一点呢。 一辆坚固的,导弹都打不穿的无人汽车的出现,外面那些整天惦记着种花家的国家,说不定就把目光转向无人汽车这里,不会再搞那些暗杀种花家科学家的事情了。 唐佩兰仔细的想了想,觉得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因为唐佩兰能确定无人汽车,哪怕就是被国外的势力抬走了,他们也打不开车门,就更别谈进行研究了。 如果这样那救下哪怕一两个科学家的话,那真的算是一本万利的事情了。 唐佩兰在末世那个平行世界的时候,是知道曾经有过间谍特务的,曾经有两个人就为了仅仅40万美金,把导弹核心机密卖给了漂亮国。 如果种花家强势崛起了,有领先其他国家科技几十年的技术在,这些间谍大概没有那么容易成功吧? 唐佩兰心里这么想着,然后她又跑到加工厂去了,她要去看一下能不能把天网监控系统给加工出来。 结果自然是成功了,加工厂出品,必属精品,一整套的监控,不是国外的那种几年前刚出现的,而是和无人汽车一样,由太阳能驱动的。 唐佩兰加工出来好几套,可以让别人方便拆开研究,想了想,要不然无人汽车也多放几台出去?搞个无人汽车队?数目多了才会舍得拆嘛。 唐佩兰想了一下,觉得这样很可行,就搞个六六不顺,或者是八八发好了。 唐佩兰把这些弄完了就出来了,此时外面的时间才过去了十分钟左石,和里面的时间流速是1:10。 从卫生间出来后,唐佩兰就去了厨房,把里面的食材都换成了企鹅农场的食材,不过厨房里还是有很多东西缺少的,唐佩兰打算到家属区外面转转,中午出去吃饭的时候她就看到外面有开小卖部,应该能买到她想要的东西。 要不怎么说家缺很多东西呢,她出也买东西连个提东西的网兜都没有,因为这是个塑料袋还没普及的年代。 唐佩兰进房间去看了看卢思嘉,发现她不过是十来分钟已经睡的很熟了,小脸红扑扑的,一看就睡的很熟,连她故意发出的声音也没把她吵醒。 见状,唐佩检查家里除了厨房有头而刀,把所有可能会伤到她的尖锐物品都收到了厨房并把门关上,把院门锁死,唐佩兰这想放心的出了门,她快去快回应该不成问题。 唐佩兰倒不是担心卢思嘉会乱跑找还不到人,主要是担心卢思嘉醒来发现她不在会害怕。 好在就在家属区外面就发现了小卖部,而且因为就开在家属区外面的原因,小卖部里东西还挺齐全的,唐佩兰很快就买回了她需要的东西。 菜刀,砧板,篮子,肥皂,洗衣粉,茶杯茶壶,洗菜篮,沥水篮……反正就买的还挺多的,一个家里要用的东西实在说太多了。 唐佩兰回来的时候宋景义也回来了,只不过看起来表情不是特别的好。 “怎么了,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唐佩兰一看宋景义的表情就知道他应该是要去出任务还是要去干嘛了,猜出来的,他们这次提前回来,本来就是为了保护卫雅昶才提前回来的,宋景义被作为白弘扬的上级领导,被安排任务是很正常的事情。 果然,唐佩兰的话才刚说完,宋景义就一脸歉意的说道:“我有个紧急任务,等一下就要出发了。” “没事,你工作要紧,赶紧去吧,不过注意安全。”唐佩兰当然能够理解,他在末世的时候也是一接到紧急任务就赶紧出发。 宋景义抱紧唐佩兰低声说道:“谢谢你的理解,我不在家的时候你自己小心一点,有事情就找政委家的嫂子,他也解决不了的,就找部队的领导们。” “好的,我知道了,你自己也注意安全,放心吧,我好好的在这等着你回来。” 到了这个时候,离别的情绪已经上来了,唐佩兰一开始还觉得没什么,毕竟她一个人已经习惯了,只是在看到宋景义的时候,这伤感的情绪就上来了。 就很奇怪,明明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多,但是现在居然出现了舍不得的情绪,这就让唐佩兰很不解了。 当天下午宋景义就离开了,在唐佩兰和卢思嘉来到部队的第一天。 宋景义离开以后,唐佩兰家里就迎来了一波又一波来探望的人群,大多数都是带着礼物过来探望的,不是什么值钱的,但都是唐佩兰她现在用得上的东西。 比如说东家的一把小白菜,西家的一把长豆角,这家送来了香菜,苋菜,卷心菜的种子,另一家就送来了白菜,生菜,油麦菜,秋菠菜的菜秧苗。 还有的直接扛来一个冬瓜,有的又是一个南瓜,家里没什么拿的,和唐佩兰刚刚来随军的,也没有空着手,自家老家的特产,甚至路边摘的野花。 唐佩兰总感觉她这是被全家属区的女人们给关爱了。 作者有话说: 抱歉,这几天腰痛颈椎都发了,所以断了一天,这几天会补上来,以后会尽量固定在一个时间发文,尽量日六 最新评论: 【爪】 【 【按爪爪】 【爪】 【撒花】 【没上交对吧??那么有缘再见啦】 【打卡】 【金手指好大】 【】 -完- 第30章 “小唐, 你好我叫严小萍,我家于承安是你家宋团的搭档政委。”领头的是严小萍长的特别的英气,而且身高也挺高的, 唐佩兰目测得有快一米七了, 而且手长腿长身材凹凸有致,就跟御姐一样。 “嫂子们,快进来坐。”唐佩兰赶紧招呼大家进来, 呼啦啦的一群人就进来了, 瞬间把客厅都占了一半。 “嫂子们快做, 就是家里没有喝水的杯子, 招待不周了。”杯子还没来得及买,唐佩兰就拿了一些煮花生出来给大家吃, 都是唐佩兰来这里之前准备的。 “这是老家带来的花生, 自己煮了晒干的, 大家尝尝看。”唐佩兰热情的招呼大家。 “不用招呼我们了, 我们也是知道你刚来这家还没来得及收拾呢, 这不给你带了几个自家菜园子里长的洋椒,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能让你凑合炒一盘菜。”严小萍把她带来的洋椒放在桌上上。 “多谢嫂子,刚好家里还什么都没有呢, 嫂子们真的是帮了大忙了。”唐佩兰赶紧道谢。 “嫂子我,我叫苏晴美,我男人是宋团手下的营长房志义, 我也没什么好东西, 就家里下的菜秧子给你带来了一些, 可以给你种菜。”苏晴美提来一个大篮子, 里面都是各种各样的菜样子, 现在正放在桌脚处呢。 “多谢多谢,之前我听宋景义说可以自己种菜,我还想着去哪买菜秧子呢,没想到你都送上给我了,太感谢了。” “嫂子我是江水蓉,楼下201房的江水蓉,我男人也是宋团手下的营长,这是我自己种的一些菜,你要是吃的好,我家菜地里还有,我到时候再给你送来。”江水蓉也讲一篮子蔬菜放在了地面上。 “嫂子好,我叫唐诗诗,我家那位叫白弘扬,今天早上和你们一起回来的,听说要不是宋团和家老白可能就回不来了,和家也没什么东西,这是我种的今年的第一个冬瓜,给嫂子尝尝。” 白弘扬的老婆看着很温温柔柔,气质很文雅的一个人,结果说话办事还挺爽利的,扛着一个大冬瓜的动作尤其豪迈,唐佩兰对唐诗诗的第一印象就挺好的。 “哎哟,我们家就两个人哪,吃得了这么多啊?你也太客气了,给我一小块就行了,还给我抗一个过来,可别吃不完坏掉了。”要不怎么用一个扛字来形容呢?唐佩兰看着这一个最少十几二十斤重的大冬瓜,总觉得是大开了眼界了。 “哎呀,不会啦,每天切一块吃,吃不完的话家里喂鸡也可以,再不然可以做成冬瓜酒,冬瓜茶。” 唐诗诗说完又怕唐佩兰嫌弃冬瓜太大:“嫂子,冬瓜挺好吃的,素炒荤炒做汤都行的,还可以做冬瓜盅。” 唐佩兰略显尴尬的呵呵一笑,本来想说真的太大了吃不完,不过看唐诗诗那么热情,好像她如果再说什么拒绝的话,她就要代为操作了,唐佩兰也只能收下了:“那和就收下了,多谢。” 好吧,有的时候人太热情了,真的吃不消。 “不客气,嫂子你要是吃的好了你就说,我家别的没什么,就是冬瓜多。”唐诗诗热情的说道。 唐佩兰。很想说唐诗诗你人设崩了,刚才还一副爽利的模样呢,现在既然走起了憨憨的人设。 “嫂子..这是我老家的特产,我和嫂子一样也是刚来,以后嫂子多带带我呀……” ……… 大家都送了东西过来,唐佩兰心里琢磨着要送什么回礼,她东西是不缺,一个巨大的金手指,谁的物资都没有她丰富了。 “大家别客气啊,这花生是我自己煮的,味道也还行,大家带点回去吃吧,我带了一大包来呢。”唐佩兰招呼大家吃东西。 “嫂子手艺真好……”又收到了一堆彩虹屁。 “也不是我手艺好,只不过是搁了点盐和香料进去煮,你们要是吃的觉得味道好,我把材料告诉你们以后自己煮也可以,也算是给家里的小孩添点零嘴了。” “那我们可就先谢过嫂子了……” 大多数人聊了一会天就走了,剩下的只有严小萍和江水蓉以及唐诗诗,苏睛美留下来了,这四人除了严小萍,剩下三人的老公都是宋景义手下的营长。 “小唐,宋团出任务的事情你就放宽心,他们这个职业就是这样,站的越高责任越大,做的也都是为家为国的事情,所以你千万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宋团他们一定会安全回来的,在这边生活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你可以来找我们,再不齐也可以找零的,总之部队领导们不会让我们这些军属我们受委屈的。”严小萍说这话的时候小心翼翼的一边说一边看唐佩兰的脸色。 这个时候唐佩兰也看出来了,她们选择在今天,她们刚刚来到这里,家里什么都没有,还没有收拾的情况下来拜访。,就是怕他刚来第一天宋景义就出任务去了不在家,她心里会有什么不好的想法。 “是啊,打从嫁给老白之前我就已经知道军嫂难当了,我结婚之前当军嫂的朋友就劝我要想清楚,因为军人的职责就是这样,在国家需要他们的时候,根本就顾不了小家,我朋友当时还不能随军,一个人住在家里,要照顾家里的老人小孩,什么事情都自己扛着,家里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做,孩子生病了也一个人带着,据说他生孩子的时候都是自己一个人走路去医院的,所以他劝我一定要想清楚能受得了这种苦再决定结婚,不过我比她幸运的是我结婚第2年就能随军了。” 唐诗诗说起这个话可就多了:“我朋友劝我的时候,我当时想着这有啥的,我前面20来年也是自己一个人过的呀,我一个孤儿都长这么大了,还怕他一个人孤单呀,只是没想到结婚以后人都变得脆弱了,习惯了两个人的生活,他一下子突然离开,我倒是舍不得了,不过嫁一个军人当丈夫也不是没有好处,就是他时不时的就得出任务,也避免了我们两个人日日相对相互看久了日久生厌了,反正他每次出任务,我就当他是久别胜新婚了。” “小唐,你这想法很好呀,要是所有的军嫂都像你这么想的话,就没有那么多争吵了。”严小萍哈哈笑道。 “哎呀,这么一说的话,有两个小唐呢,我这一句小唐下去能得两个应呢。”严小萍又打趣起了唐佩兰和唐诗诗两个人的名字。 “嫂子,你们叫我佩兰就行了,我年龄小一点还得姐姐们多照顾一下呢。”唐佩兰说着就给她们四人倒了起了茶。 刚才大多数人走了之后,唐佩兰就去厨房拿了五个饭碗出来,全当是茶杯使用了:“嫂子们喝喝看这个菊花茶,我在老家的时候自己上山摘的菊花晒的,清热败火又消暑。” “就冲你佩兰给我倒茶,我也得多照顾照顾你呀,行,这声姐姐我是应下了,以后有事你找我,能帮的我一定帮。”严小萍端起碗搞笑的说道。 “那我可得给你再满上…” “佩兰,这样我们可不服气了,你也得给我们俩满上呢。”唐诗诗也加了进来,几人又是一阵笑笑闹闹的,因为家里的男人都是同一个团的人的关系。几位军嫂们凑在一起,倒也是和谐相处。 四人之中话最少的是苏晴美,她是问起了菜园子的问道:“嫂子,你打算什么时候种菜,现在农历八月十七了,大白菜再不种就要赶不上了。” “啊?这么早吗?我们老家种白菜要得农历9月多吧,得天气冷一点,现在天气太热了,种下去菜里面要长虫的,北方的白菜这些种这么早吗?” 唐佩兰是想起来之前她也问过为什么不种白菜这一类的蔬菜,当时冯又莲就是这么回答的。 “这是在北方,所以种的要早一点,这边冬天天气冷,如果不早种一点还没长大就被霜冻死了。”苏晴美耐心的跟唐佩兰解释,没有,因为她不懂这些常识而不耐烦。 “受教了,说起来我来这边随军最担心的就是这边冬天怎么过,我听说这边冬天零下几十度呢,这边冬天是不是很冷呀?会不会受不了?”唐佩兰担心的问道,她自己本人也挺怕冷的,而且还有卢思嘉在呢,就怕她一个小孩子会受不了这边寒冷的天气。 “没问题的,这边冬天有暖气,到时候家里很暖和的。”唐诗诗安慰道。 “那外面呢,外面没有暖气那些工作的人怎么办?不会冻僵了吗?”零下几十度。,对南方人来说感觉十分不能想象。 “也还好了,习惯就好了吧?以前没有暖气的时候才难过呢,现在有暖气了可暖和了。”唐诗诗就是典型的北方人,所以她不觉得北方的冬天有什么不好的。 “小姨……”卢思嘉醒来没见到人,又是处在陌生的地方,吓得哇哇大哭。 “思嘉?小姨在这呢,别怕啊。”唐佩兰也顾不得其他人在呢赶紧冲进房去了。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22节 “小姨,我以为你不要我了呜呜呜………”卢思嘉。哭得一脸都是泪,那小模样老可怜了。 “乖了别哭别哭,小姨怎么会不要你呢?小姨在这呢。”唐佩兰将卢思嘉抱进怀里轻声安慰:“不怕了啊,再睡一会儿?” “我不睡了。”卢思嘉抱着唐佩兰都不撒手了,可见是被吓到了。 “那我们就起床了好不好?外面有几个阿姨在呢,思嘉去打个招呼好不好?”唐佩兰哄着卢思嘉。 “好。”卢思嘉自己把眼泪擦干了,从唐佩兰的腿上跳下来,然后主动牵着唐佩兰的手往外走。 “思嘉跟阿姨们打招呼,这位是严阿姨,唐阿姨,苏阿姨和江阿姨,嫂子,这是卢思嘉,我的外甥女,今年5岁了。”唐佩兰很认真地跟一个5岁的小孩介绍。 “严阿姨好!唐阿姨好!姜阿姨好!苏阿姨好!”卢思嘉乖乖的站在唐佩兰身边打招呼。 “思嘉可真乖,长的也高,这手长腿长的,比一般5岁的小朋友都就一截了。”苏睛美柔柔的声音响起。 唐佩兰其实觉得卢思嘉的身高一般,就是后世普通5岁小孩的身高,不过在这个年代来说,确实是稍微高那么一点。 “可能是她父母的身高都挺高的原因吧,我爸妈也挺高的。”唐佩兰只能这么说了,也确实,遗传基因也重要。 “这么看来将来你和宋团的孩子身高肯定也高,你家宋团都一米八几了吧?” “这个和也不清楚,不过和才一米六五,我才到他下巴,应该是有一米八几了吧?这脑袋怎么的也得有个十五六公分了吧?”唐佩兰想了想宋景义从后面抱着她时下巴刚好卡在她头顶上的样子,很赞同唐诗诗的说法,宋景义是有一米八几,还可能是接近一米九。 “那指定是有了,我看可能都不止了,我家老白一米八八,我看宋团和老白两个差不多。”唐诗诗在旁边说道。 “算了不说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就先回去吧,我看佩兰家里也没来得及收拾,等过两天再来找她说话。”严小萍看了下时间,都快四点半了,赶紧拉着其他几人告辞。 “那行,家里太乱了,我就不留你们了,等明后过几天请你们来家里坐。”唐佩兰也没强留,她本来也不是那种会交际的人,让她陪着说话可以,但如果让她找话题聊天,那就不行了。 “嫂子,明天要不要一起去买东西?刚好明天十八塘那边赶集,我明天要去买点东西,你要一起去吗?”看得出来苏睛美是想和唐佩兰打好关系。 不过唐佩兰也不反感就是了,主要是苏睛美这个人说话柔柔的,气质都是那种温柔如水的,而且这人说话做事都有分寸,话不多但绝对不会让人难受,唐佩兰还挺愿意和对方往来的。 “好啊,刚好家里缺的东西一大堆呢,我可指望你明天带路呢。” “那可就说好了,明天见。”苏睛美露出一个欢快的笑容。 苏睛美年纪比唐佩兰成十几岁,她男人房志义也比宋景义大,但是却只是一个营长,虽说军人这个职业不是看资厉就行的,但也房志义的事情却又是另一方面了。 要知道宋景义他的团是特战团,房志义能当上特战团的营长,那能力自然是顶尖的,只不过他运气不是很好,好几次能升职的紧要关头,苏晴美这边被人找了麻烦,明明都是很小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被闹的很大,几次之后房志义还是营长,苏晴美的脾气性格都有了极大的变化,原本也是爽利性格的人现在也有了温柔的面具,而且也变的不那么爱说话了。 房志义是半年前宋景义升团长时调到这边来的,那时候宋景义还没结婚的时候就还好,打从听说结婚了,苏睛美就担心的要死,怕唐佩兰不好相处,曾经她遇上的人不是上级领导的老婆都能三番五次的把房志义的升职给搅和没了,苏睛美就担心唐佩兰是个不好相处的,万一又因为她的关系让房志义受苦受累可怎么办。所以才有了今天她在面对唐佩兰时的”“积极” “妈妈,小姨夫呢?”卢思嘉这几天天天和宋景义呆在一起都熟悉了,这会儿没看到人就找了起来。 “小姨夫出门工作去了。” “那小姨夫什么时候回来啊?” “这个小姨也不知道,不过等他工作做完了小姨夫也就回来了。” “噢!”卢思嘉倒是显的有点闷闷不乐的。 唐佩兰见她这个样子便给她找了点事情做:“那思嘉帮小姨的忙好不好,你看这里这么多邻居阿姨们送来的东西,咱们把它们搬到厨房去好吗?” “好的。”几乎是立刻的。卢思嘉立刻精神高昂了起来。 这天晚上的唐佩兰和卢思嘉两个人忙到很晚才睡,唐佩兰是忙着干活,打扫卫生,收拾行李,卢思嘉则是因为下午睡太多了,晚上睡不着,也亏的是楼下的人家出门,昨天晚上没人在家,要不然一准被人抗议了,当然唐佩兰之所以晚上收拾到那么晚也是因为知道楼下晚上没人在家的原因。 晚上十二点多,卢思嘉睡着了,唐佩兰就把她之前准备好的东西全部整理好了因为她打算明天去赶集的时候找个机会把无人汽车放出去。 “嫂子,我来打扰你了。”一大早唐佩兰家的门就让人敲响了,唐佩兰打开门一看,领头的却是江水蓉。 “水蓉姐早上好!”唐佩兰昨天晚上就睡了几个小时,所以现在还有些迷糊,边说话边打了个哈欠。 你怎么看起来这么困?昨天晚上没休息好吗?”江水蓉关心的问道。 “嗯是的,有点认床所以睡的晚了一点。”唐佩兰一边打开门一边说道:“水蓉姐姐快进屋坐一会儿,我还没洗脸刷牙呢,你等我一会儿。” “那你快去吧。”不过说是这么说,江水蓉却并没有真的坐在椅子上等她,而是跟着唐佩兰进了卫生间,唐佩兰在里面说话,她就倚在门框上和她聊天。 “不知道你这算好还是不好,我从来不认床,累了往哪个角落里一猫就能睡着,我家杜光亮老是说,我这么贪睡哪天被人扛走了都没知觉。” 江水蓉也对自己的这一缺点很苦恼:“我这也不知道是什么毛病,困了沾床就睡,有一次我家都着火了,我还睡的跟头猪一样,要不是我家老杜回来的及时,我说不定就被烧死了,因为这个我是连孩子都不敢要,生怕哪天我要是睡着了,孩子掉床底下了我都没感觉。” 也许是因为唐佩兰认床的这件事情打开了她心里的开关,江水蓉一说起这件事情就停不下来了:“我听说有的我睡觉睡的死,把孩子压在身下压死了都不晓得,第二天醒来孩子尸身都凉了,还有掉床下摔死的,吐奶呛死的,被子盖到脸上捂死的,我这几年做梦都怕怀到孩子,反正没治好这病我是不打算生孩子了。” “嫂子这么想是不是太夸张了一点?兴许有了孩子你心里记得这事就警觉了呢?而且孩子不是你一个人的孩子,还有爸爸和爷爷奶奶呢?”唐佩兰吐出嘴里的泡泡说道。 “我家杜光亮是孤儿,他爸爸妈妈都是烈士,至于我自己的爸妈特别的重男轻女,被他们来帮我带孩子是绝对不可能的,就算为了钱来帮忙我也不放心,我大嫂生了个女儿白白胖胖的,结还没出月子就没了,这要不是和她有关打死我都不相信。”江水蓉说起她妈妈的时候脸色特别的难看。 “这…是杀人吧?”唐佩兰惊了,怎么下得了手的? “对她们那种重男轻女的人来说不生出来个儿子传宗接代是不会罢休的,只可惜,法医也没有查出来这件事情与她们有关。” 江水蓉说着说着就气愤了:“你说生儿子有什么好的?我妈把我哥当宝贝一样的宠着,到头来还不是要她七老八十的去工作来养活他,生这样的儿子还不如生块叉烧呢好歹能吃。” 唐佩兰是知道的,她老家那边也是重男轻女很严重,虽他们家从来不会这样,甚至因为她是最小的孩子比她可唐修文更受宠,但她也听冯又莲讲过,在一些偏僻的地方,有很多人都是一看生的女儿就弄死,捂死,活埋,各种残忍的手段不胜枚举。 “那你大嫂知道这件事情吗?”说起这个唐佩兰是很好奇江水蓉她大嫂是什么想法?自己的女儿疑似被害死却不言不语吗? “她当然知道,她们一家人都知道,就只有我不知道,当初我认为事情不对劲要报警的时候她是第一个阻止我的,然后一家人都不许我报警,还说什么孩子没了就没了,再生一个就是了,简直听的我要爆血管。” “那你很勇敢啊,这种情况下居然敢去报警。”唐佩兰对此是感到由衷的佩服。 “哪里啊,我当时没想到是家里人动的手,那时因为家里来过一个和家里有过节的人,那人走了没多久我外甥女就没了,我以为是那个人害了我侄女呢,结果后来才知道不是,只不过警察没查出来。” “那后来呢?”唐佩兰好奇追问后续。 “后来她们就没再管我了,不许我再去上学,天天让我在家里干活,等年龄到了就挑了个彩礼最多的人把我嫁出去了,这个人就是我家杜光亮了,别的不说,我前面二十年的好运气大概都花在嫁给杜光亮这件事情上面了,我现在日子过的很好,很幸福,孩子什么的也不能强求,什时候等我治好也这个嗜睡的毛病什么时候再要孩子吧。”江水蓉说到最后已经平静下来了。 “嫂子这样想就对了,要放宽心态,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好了呢。”唐佩兰也只能这么说了。 对唐佩兰来说,江水蓉其实是有点交浅言深了,才刚认识的人说的太多了。 “水蓉姐又在讲故事了?”这时候与唐佩兰约定了的苏晴美来了,一来就揭穿了江水蓉的把戏。 “故事?水蓉姐你刚才里骗我的?”唐佩兰整个人都惊呆了好不好,开玩笑也得有个度好不好。 老实说,在唐佩兰的世界里她不喜欢开玩笑,尤其是整蛊类的玩笑,她一点都不喜欢。 唐佩兰脸色有些变了,她刚才与么真情实感的为与个小女孩感到难过,现在告诉她这是一个故事? 江水蓉一看误会赶紧说道:“没有没有,我没骗你,刚才的事情都是事实,只不过我现在已经放下了,就把这当成一个故事来讲,而且我嗜睡这件事情是真的,不敢怀孕生孩子也是真的,刚才真的只是有感而发,真的没骗你。” “那就好。”唐佩兰轻呼了一口气,江水蓉要是真的篇一个这样的故事的话那她与她里绝对不可能会成为朋友的,她不会喜欢把她当傻子耍的人,哪怕她是开玩笑的。 “走走,咱们边走边讲,你牵着思嘉,我帮你拿东西。”苏晴美顺手接过唐佩兰手里的几个网兜,这是昨天出去吃饭的时候顺便买来的。 “水蓉姐嗜睡真的蛮严重的,每天到点就睡,超过一秒都不行,哪天让她给你表演一个,老神奇了。”苏晴美之前给唐佩兰的印象是话挺少的,没想到今天却是话挺多的。 “我听我家老杜说我好几次把自己摔的梆梆响的,第二天起来摸着一后脑勺的包都没反应。” “真神奇。” “那是挺惊奇的,你看我这是不是有个酒窝,我告诉你,我原先脸上可没有这个,是小的时候有一次打瞌睡给磕到的,到现在都成为我的标志了。” “那你这磕的得多对称啊,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你们俩的关系可真好。”唐佩兰感概道,不感概不行啊,能把别人的痛点用这个口气说出来当玩笑,江水蓉还一点都不介意,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来了。 “对啊,我们俩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十几年前我去下乡当知青,她在城里,两人天南地北的本以为这辈子是难见面了,结果没想到半年前在这给遇上了。”说起来连她们自己都没想到居然又在千里之外第三个地方给遇上了,谁听了不得说一句缘份呢。 “真好。”唐佩兰看到她们姐俩好的样子不免能想到了骆雅安。如果她没出事的话说不定也能像江水蓉和苏晴美两人这么友好呢,只可惜凡事没有如果,唐佩兰是遇上人了,不过她遇上的是骆和平,还是在路上她偷偷把无人汽车放出来的时候突然遇上的,唐佩兰被吓的心跳都乱了。 好在唐佩兰的存在并没有吸引骆和平的注意力,与一辆“咻”的一声从她们身边窜出去的无人汽车把大家他注意力掌握的牢牢的。 最新评论: 【24号入手25号正常更新26号到现在待在坑底】 【刚掉坑!!】 【爪爪】 【加油哦】 【打卡】 【就是说,更新是个啥频率啊?感觉每次都等好久……】 【怎么不更咯】 【打卡】 【今天的更新呢?我看也没有请假啊。。。。】 【我一章章看着来的,每章都看了,为什么最新章我还看不了?哪里来的订阅比例,都100%了好么……】 【那个啥,老白之前不叫白弘昶吗?怎么又改名叫白弘扬了?还有思嘉刚睡醒那里管女主叫妈妈也是个bug吧】 【按爪爪】 【按爪爪】 【大大你好棒啊,你怎么这么厉害呀,写的好好啊,真的是超级赞的说,大大加油爱你哦啾咪。(摁下我的小爪子 啪~)】 【按爪】 -完- 第31章 “那是什么?”所有人都盯着那辆突然从街角冲出来留下一排尾气呼啸而去的汽车。 惊呼是因为这些车子是在场所有人都没见过的汽车, 速度奇快还特别的灵活,那么快的速度在赶集的市场左拐右拐还不会撞到人。 最最最最让在场人惊奇的是,这些汽车上是没有人的, 也就是说没有人驾驶的汽车在这人来人往的街道如入无人之境? “呀, 刚才过去的那些辆车子上没有人啊?”一位群众说出了在场众人的心声。 “会不会是看错了?” “或者是说开车的人太矮小了所以从外面看不到?” “那也不能所有人都看错了,也不能所有的车子都是小矮子开的吧?” “对啊,那得多矮的人才会坐在车上外面一点都不露头还能看到路还能开车啊?” “所以说刚才过去的那些汽车上都没有人?那谁来开车啊?” “是啊, 没见过汽车不用人开还能走的啊。”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23节 周围刚才看到了的群众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了起来, 唐佩兰她也和周围的所以人一样, 装作是一个好奇的围观群众。 骆和平就不行了, 他甚至都顾不上和唐佩兰打招呼,更顾不上他那辆爱惜不已的自行车了, 骑上自行车使劲的往对街一百多米远的公安局过去, 到了地方车子一扔, 人就跑进去了。 唐佩兰远远看到骆和平出示了他的证件, 相信他应该是向有关部门报告这件事情, 而剩下的也就不是唐佩兰能管得到的事情了。 唐佩兰继续她和苏晴美江水蓉的赶集,把家里缺少的东西都买好了, 然后回家做家务,带孩子, 和时下的家庭主妇没有二样。 而在唐佩兰看不到的地方,八辆无人汽车在公路上疾驰而去,只留下滚滚灰尘。 骆和平上报说有八辆无人驾驶的汽车, 上面自然是有人去查证的, 也确实是发现了这八辆无人的汽车。 对于这种来历不明东西, 种花家的人又怎么会允许它们在种花家的土地上肆无忌惮的横行呢, 自然是在发现它们之后就迅速的派人拦截了, 而且速度还很快。 不过是从集市上离开没十分钟种花家的有关部门就反应了过来,只不过在后面追怕是追不上,所以只能通知人赶到无人汽车的前头,从前面拦截,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在半个小时之后拦在了前路上。 半个小时的时间无人汽车已经走了很远了,足有五十多公里了,上面派出的人设置了层层关卡,也是在第3层关卡的时候才拦住它们,由此可见,他们的速度有多快。 负责这次拦截任务的是西武乡的武警大队长沙学海他接到的命令就是让他们不计一切代价拦住这8辆无人汽车,虽然接到这个任务之后大家都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大家都没有听说过汽车能够不用人开就能行驶。 接到这个任务的第一反应就是很艰巨,大家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在无人汽车的必经跑上设置路障把车子拦截下来,所以沙学海他们一行人带了大量的绳索,还带了很多工具,打算到了地方的时候就地取材,利用一切能利用的条件把无人汽车拦截下来。 只是无人汽车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哪怕沙学海他们已经是油门踩到底了,紧赶慢赶还是没有赶在无人汽车的到来前争取到时间。 他们到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时间设置路障,沙学海为了拦截无人汽车情急之下更是开着警车想把它们逼停,他甚至已经做好了受伤或者牺牲的准备。 只不过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当他们的警车横停在无人汽车的前头的时候,但他们以为接下来即将发生激烈的碰撞的时候,结果是万万没想到的,无人汽车在遇到他们的拦截之后,第一时间停车了。 沙学海:???早知道这样的话,他们刚才紧赶慢赶死赶的是为了什么? 沙学海带队的这一队人马那叫一个面面相觑,因为他们已经看清了,无人汽车真的是无人汽车,不用人开就能自己驾驶,问题就是人家一辆汽车,他们是人,那…要…怎么沟通交流呢? “队长,现在怎么办?”其中一名队员略显结巴的问道。 “…通知局长这边的情况。”沙学海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种事情他也没遇到过,所以还是交给上面的人去烦恼吧。 “队长,我能过去看看吗?”一名队员虽然嘴上询问着沙学海的意见,但是眼睛却紧紧的盯在无人汽车上。 “还不知道那边什么情况呢,先别过去。”沙学海自己也很好奇,但是他克制住了,好奇心是会害死猫的。 只不过这一切唐佩兰都已经安排好了,预设了一切可能会遇到的情况,也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其中当然有有面对现在这种情况该有的应对。 就在沙学海他们好奇的目光中,只见打头的无人汽车动了,只听一阵咔咔声之后,无人汽车车顶的天窗打开了,从里面升起了一个类似于手臂的金属支架,上面顶着的好像是一个盒子。 “这是什么情况?里面不是没有人吗?”沙学海等人一脸儿懵逼的看着。 “这家伙顶起来的不会是给我们看的吧?”有人迟疑的问道。 “看样子应该是啊,早不开晚不开的,等我们把它截停了,他就打开弄出这个来了,肯定是给我们的。” 只不过大家都是看着没有沙学海的吩咐大家也都按兵不动,就等着他的吩咐了。 无人汽车那边也许是见他们没有动作,那金属机械一般的手臂又往旁边伸了伸,那个盒子的位罢摆到了右边的车门旁,高度也就一米多高,只要去个人靠近就能取下来。 “队长,我去把它取下来?”一名队员跃跃欲试的说道。 “不行,这些车子还不知道有没有危险,咱们得先看看情况。”沙学海想也不想的拒绝了队员的提议。 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沙学海的话,他的话音才刚刚落下,那金属手臂就又往他们都方向送了送,这下就是沙学海都说不出那无人汽车不是叫他们把盒子哪走的话了。 “队长,它的意思是叫我们去拿那个盒子吧。”说的是疑问句,用的却是肯定词。 “队长,我去拿过来看看是什么东西。”那个一开始就想去拿盒子的队员再一次开口了。 “我去。”沙学海阻止了对方的动作,自己去了。 沙学海走的小心翼翼,一步一步的像是踩在刀尖上,不过无人汽车好像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善意又把金属手臂往前送了送,这一行为让沙学海和他的队员们松了一口气。 沙学海小心翼翼的来到了无人汽车的旁边,他第一时间看到却不是金属手臂上的盒子,而是借机看向了汽车的内部,里面空无一人的样子让他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竟然真的是无人汽车,真的没有人在驾驶这辆车子。 沙学海想拿下金属手臂上那个不过二十公分的盒子,但是那金属手臂竟然又缩了回去,沙学海愣住了,难道他们之前理解错误了,不是让他来拿的? 不过下一刻沙学海又否定了他的这个猜测,因为缩下去的那个金属手臂又伸到了他的面前,还上下左右的摇了一摇,沙学海更懵了,这什么意思呢?到底是让他拿?还是不让他拿? “队长,他是不是让你拿里面的东西?”一个队员在远处冲他喊道。 沙学海看了看,果然没有在盒子上面看到有锁,沙学海就抱着好奇心直接打开这个盒子,却见里面只有一叠的纸张,沙学海仔细的翻看了一下,发现每一张纸张上面都写了同样的话,都只有寥寥数语,还有一条直线,直线的两端,一端写的是京城,另一端就是无人汽车出现的地方的名字。 “奉命前来给大领导送礼。”沙学海一脸的懵逼,这些字他都认识,但是什么意思,他现在不太了解,如果是他理解的那个意思的话,那到底是奉谁的命呢 “队长上面写什么了?”见沙学海半天不说话,他的队员们忍不住好奇心,都一窝蜂的过来了。 “喏,你们自己看。”沙学海直接将这张纸递给了他们。 所有人都好奇的传阅:“奉命给大领导送礼,这什么意思呀?” “那肯定是字面上的意思呗,我看这些无人汽车好像也没有恶意,我们拦截他就停下来了。”最先开口的那个队员说道。 “看着应该是吧,你看他的目的地是在京城。”也有队员指着那个路线图说道。 “你看着后面好像有箱子哎!他不会是真的来送礼的吧?”有队员好奇的说。 “那这样也太不安全了吧?”有队员吐槽道:“这要是被人拿走了,里面的东西还送什么礼呀?说不定连车都被人家偷走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这句话,直接说这句话的人嘴巴还没闭上呢,就看到那个金属手臂一下子就缩了回去,无人车上的天窗也紧跟着关上了,沙学海试着开了开车门,结果打不开。 “嘶,他好像听得懂我们说话呢?嘶,我鸡皮疙瘩都起起来了。”有人戳着自己的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感觉有点毛骨悚然。 “我觉得应该可能,他都能无人驾驶了,听到我们说话好像也不是不能理解...的吧?”说这话的人连自己都没办法相信。 “我就是来送个礼而已,你们别太大惊小怪了。”一个突然的声音响起,把大家都吓了一跳。 这声音怎么说吧,跟个小孩子的声音似的,娇娇俏俏的,其实说这话的人就是唐佩兰,用的也就是很简单的那个变声器,也就是欺负欺负现在这些没有见识过变声器的人,这要换了一个在2021年来的人,听到这种声音的第一反应,估计就是来一句“人妖”了。 “谁?谁在说话?”沙学海不愧是大队长,第一时间摸出了他的木仓。 “别紧张,我这边是远程遥控而已,我也不是来做坏事的,真的是来送礼的。”唐佩兰心里对他们说了一句抱歉,她真不是故意要吓他们的,但是呢,她如果不出声的话,光靠他她前准备的那些纸张好像不太能说的清楚具体的情况。 也幸亏她之前把天网系统也弄出来了,她能够利用远程遥控说话。 这个时候唐佩兰反而发现远程遥控的话更能引起大家重视,能够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那你说你是来送礼的,你是来送什么礼?”沙学海试探性的问道。 “自然是能够帮助种花家的礼物了,这是其中的一张清单,你可以看一下。”唐佩兰的话音落下之后领头的那辆无人汽车的天窗又打开了,这次没有用盒子装着了,只有一张纸。 沙学海第一时间接了过来,直接上面写的好几种枪械炮弹,都是他没有听说过的名字,但是看图片的话,沙学海眼睛都瞪大了,居然和国外某些国家最新研发的武器有点像,看起来又好像更复杂一点,或者更简单一点,文字介绍就更不得了了,如果真如上面所说,那可比国外那些国家的枪械炮弹性能要强大很多呀。 想到这里沙学海呼吸都忍不住急促了起来,双手忍不住颤抖,如果是真的,如果是真的..... “队长....上面写的什么?”因为沙学海看过之后第一时间把这张纸折了起来,所以他的对眼都看不到上面的内容,现在都很好奇。 沙学海并没有回答他的队员的问题,而是直愣愣的盯着无人汽车问道:“这上面的都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除了清单上面,这8辆无人汽车也是送给领导的礼物之一,而且还有更惊喜的在后头呢,不过这个就不能给你看了,等我见到领导人之后才能拿出来。”唐佩兰轻笑一声。 这下沙学海可坐不住了,想想70年代开始,国外某些发达国家开始进行无人驾驶汽车的研究,目前在可没有听说过有什么突破性的进展。种花家据说也要进行无人驾驶汽车的研究,还不知道有没有开始呢,现在这个无人机车都出现了,还说要给大领导送礼,他送出来的礼物可是包括这个无人汽车的,不管他说的后面的惊喜存不存在,光无人汽车这一样就已经很惊喜了。 只不过就在沙学海惊喜的时候,无人汽车再一次启动,只留下一股的灰尘和一句:“我先走了,让大家不用这么紧张,我们京城见了。” 这一次呢,唐佩兰直接开启了隐形功能,把沙学海等人惊的下巴都快要脱臼了。 作者有话说: 病好了,我可以回来更新了,明天开始日六了感谢在2021-11-25 00:00:05~2021-12-03 21:52:5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26416205 3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最新评论: 【怎么觉得这么尴尬呢,这剧情】 【大大 要好好养身体啊 如果不能更新的话 能不能挂一个请假条啊】 【加油】 【大大你好棒啊,你怎么这么厉害呀,写的好好啊,真的是超级赞的说,大大加油爱你哦啾咪。(摁下我的小爪子 啪~)】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爪】 【好棒,腾飞得祖国】 【打卡】 【按爪爪】 -完- 第32章 唐佩兰留下一句“京城见”后所有的无人汽车都开启了隐形功能, 然后就在沙学海等人的目瞪口呆中,所有的汽车都不见了,只有那一股漫天的灰尘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 “这这这…是隐形了吗?”一人瞠目结舌的说道, 双手忍不住使劲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 “应该是吧…?”沙学海。也是觉得不敢置信,不过他没有表现出来,反而是力持镇定的说道:“所有人迅速返回局里, 向上面报告这件事情。” 沙学海握紧了手中的两张纸张, 幸好这一趟还算有所收获, 也知道了一些信息, 最起码确定了无人汽车的出现是有人控制的,而且对方应该是友方。 沙学海的一声令下, 说能把自己的脱臼的下巴合上, 纷纷开上车回局里报告去了。 这一边即将会引起什么样的腥风血雨?这些其实都不在唐佩兰的关心范围之内了, 事情既然已经做了出来, 就已经料到了会面对什么样的情况, 可以说这些都在唐佩兰的预料之中了。 接下来前往前往京城的路线上,再也没有人看到无人汽车的身影, 只不过声音和汽车经过扬起的灰尘还是能听到看到的,这些是无法避免的。 其实声音的话还是稍微能控制一下的, 虽然做不到完全的静谧无声,但是唐佩兰却可以将声音设置到最小化的,只不过她并没有这么做, 反而还将声音放大化了。 无人汽车经过的路段, 所有人都能听到呼啸而过的汽车引擎声, 也能看到扬起的阵阵灰尘。 灰尘是没有办法避免的, 因为这个年代的种花家, 柏油马路没有多少,大多数都是泥土路。 不过这样也好,也能让所有人知道他们的目的地是在京城,而且确实是在往那边赶,也算是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吧,最起码知道他们的目的地是京城之后,政府方面的人就能够抓紧时间布置,也有时间准备了。 当然这些都不在唐佩兰的关心范围之内了,她和苏晴美江水蓉三人买了东西之后就匆匆忙忙的赶回家了,苏睛美家里有小孩得赶着回家做早餐。 唐佩兰的话她也要回去做早餐,他自己的话随便吃一点无所谓,但是卢思嘉不行,还是个孩子的,唐佩兰尽可能的让她按时按量按餐。 说起来,卢思嘉因为父母突然去世,又因为唐修明之前的对象敖春芳不喜欢她的原因,是很没有安全感的,唐佩兰尽可能的保证自己出现在她的视力范围内,不过这样也不是长久之计,还是得想办法让她对这个家有安全感才行。 至于江水蓉也是一样,虽然他还没有孩子,但是她男人杜光亮没有出任务,她也要回去和杜光亮一起吃早餐。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24节 唐佩兰不是那种会亏待自己的人,作为一个吃货,动手能力还是有的,哪怕厨艺并不是顶级,但这不是她有食材上的优势嘛,又有金手指加持,所以唐佩兰是能吃多好就吃多好。 唐佩兰回到家就问卢思嘉:“思嘉想吃什么早餐?咱们早餐有好几种选择呢,有包子,饺子,馄饨,面条,烧麦,油条豆浆也可以。” “小姨,我想吃馄饨。”卢思嘉小声的说道。 “那行,那咱们今天早上就吃馄饨,再配个油条好不好?”唐佩兰和卢思嘉商量道。 “好。” “那小姨子就做早餐去,你呢?你是在外面玩一会儿还是去厨房帮小姨择菜呢?”唐佩兰觉得要让卢思嘉对这个家产生归属感的话,还是得让她参与进来。 果然听到唐佩兰的话之后,卢思嘉眼睛噌的一下就亮了起来,露出一口小米牙:“我给小姨帮忙。” “那好,走吧。”唐佩兰就领着卢思嘉去了厨房。 对于这个厨房,唐佩兰特别满意,因为居然是用煤气的,要知道她家里还是用柴火呢,没想到这边这么偏僻,居然还用上了煤气灶了。 对于某些吃货来说,可能柴火灶煮的东西还更好吃一点,但是对唐佩兰这种手艺不咋样,又不咋爱动手的人来说,千道万道都没有煤气灶来的方便快捷。 有金手指在身,唐佩兰这个早餐做的可一点都不费事,烧上一锅水,水开了把餐厅出品的半成品馄饨往锅里一放,等着就行了。 炸油条也简单,半成品的油条有了,油也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馄饨煮好后把油锅架上就能开炸了。 这也就是因为卢思嘉在场,要不然的话她连煮馄饨,炸油条的步骤都能省略了,直接从餐厅往外拿就行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都应该有一句“空间出品必属精品”哪怕是半成品的东西拿出来,唐佩兰这个厨艺普通的人也能做出一顿美味的早餐,光从吃的都不抬头的卢思嘉的表现上就可见一二了。 “小姨,馄饨真好吃。”卢思嘉大吃一碗,把小肚子都吃的溜圆了。 “好吃那下次再做给你吃,现在不能吃了,你小肚子都鼓成西瓜了。”唐佩兰揉了一把卢思嘉的小肚子。 “嗯,谢谢小姨。”卢思嘉也不是不懂事的人,不是那种会打滚撒泼的人,反正是格外的让人心疼。 吃完饭之后唐佩兰要忙的事情就多了,昨天只是简单的打了扫一下家里,她们今天要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各归其位。 接下来几天唐佩兰都有的忙了,这房子是别人住过的,虽然已经粉刷过了,不过该有的装修装饰还是要有的,毕竟日后还要在这里住上很长的时间。 老家邮寄过来的行李在路上耽搁了一下,现在还没到呢,不过好在那些都是冬天的衣服被褥,晚就晚一点吧,不影响什么。 昨天她们坐了几天火车才到这里,也只是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睡下了,因此她们今天的事情可多了。 首先就是要给卢思嘉收拾一间房间出来,唐佩兰的秘密太多了,不太适合跟卢思嘉住在一起,在一个她单身20多年,还真的没有带孩子的习惯,更没有和小孩子睡一起的习惯,好在卢思嘉已经5岁了,不怎么需要她费心了。 唐佩兰准备把卢思嘉安排在主卧对面的那个房间,方便她夜晚的时候照看,九个平方,让一个5岁的小孩住也完全够了,不过得好好装修一下。 这个房间真的太空了,一张虽然是新的但是是老式的木架床,就是那种四周都有木架很方便挂蚊帐的那种,就是那五十多公分的高度让唐佩兰看了直皱眉,这个床要么边上得加栅栏要么得换成矮床,这万一从上面摔下来怎么办?唐佩兰可记得自己小时候也是摔下过床的,那滋味可酸爽了。 唐佩兰想着反正宋景义现在也不在家,这几天就让卢思嘉暂时跟着她睡几天,也刚好趁宋景义不在家把家里的一些东西换成加工厂出品的东西。 再一个还是得说到之前说过的,卢思嘉很没有安全感的事,唐佩兰觉得得让她对这个家有归属感,唐佩兰觉得让卢思嘉有归属感的第一步就从一起装修她的房间开始,相信亲手装修出来的房间一定会让卢思嘉产生归属感的。 “思嘉有喜欢的颜色吗?”唐佩兰想了想问道。 “我喜欢绿色。”卢思嘉眨巴着眼睛看着唐佩兰。 唐佩兰想像了一下,整个绿色的房间?救命,好像很奇怪啊:“思嘉想睡在绿色的房间里吗?” “嗯嗯!”卢思嘉兴奋的点头。 唐佩兰:…… 沉默了两秒,算了,自己起的话题,自己挖的坑,怪不了别人。 不过还是打算垂死挣扎一下:“不喜欢粉红色吗?”唐佩兰拿出来一个她加工厂里加工出来的粉色大熊猫。 “小姨这就是你说的大熊猫吗?”卢思嘉惊喜的问道。 “是的,这就是我们的国宝大熊猫,不过真正的大熊猫的颜色是黑白二色的,没有粉色的。”唐佩兰解释道。 “小姨什么时候叫国宝?”卢思嘉好奇的问道。 “国宝就是国家的宝贝,熊猫则是全世界只有咱们国家才有的宝贝,是无价之宝。”唐佩兰想起未来全世界掀起的熊猫热,唐佩兰才不相信这个世界的人能控制的住对憨态可掬的熊猫的喜爱。 “哇!”卢思嘉对着粉色的熊猫玩偶上看下看左看右看,然后一脸自豪的说道:“全世界只有我们国家有,熊猫真厉害!!!” 不过现在熊猫已经是国宝了吗?唐佩兰皱眉想了想,无解,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熊猫成为国宝的,算了,不了解的事情就不管了,略过。 唐佩兰既然觉得亲手布置自己的房间能加强卢思嘉对于这个家的归属感,那自然就不会只是光说不干,她询问了卢思嘉的意见之后,两人就在桌上画起了图纸,一起设计房间的装修。 虽然唐佩兰没有系统的学过画画,但只是简单的画个大概的轮廓的还是能行的,或许应该说这就是天赋吧,寥寥几笔下去却能栩栩如生。 唐佩兰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趁着宋景义不在家的这段时间内把企鹅空间里的一些东西换出来,宋景义会以为她在外面买的,而外人不经常接触也发现不了。 所以,当天唐佩兰和卢思嘉挑选好了床的图纸,然后由唐佩兰找严小萍帮忙牵线找这边会木匠的人家里定制了一套儿童床。 是唐佩兰结合以前看到过的图片画出来,还有就是衣柜,书桌和书架,然后请木匠师傅用木材一步一步做好,唐佩兰到拿回家再拼好。 之所以不是整张做好也是为了方便唐佩兰更换成空间加工出来的产品,因为加工厂出来的木材有安神的效果。 唐佩兰不仅是打算把卢思嘉住的儿童床换成加工厂出来的床,连自己的床她都已经偷偷摸摸换了,原来的这张床就被唐佩兰收到了企鹅空间,等什么时候有时间了,再给她来个废物利用。 唐佩兰两人选定的图纸并没有说很出格,颜色就是很普通的原木色,款式上面也不出格,就很普通的一个木床,只不过把高度放下去了,40多公分的高度,这样就不用担心他摔下床了。 本来一开始唐佩兰还想给卢思嘉弄个那种公主床一样的上床下桌,上面是睡觉的床,下面再给她设计一个写作业看书的地方。 不过她后来想了想就放弃了,9个多平方,其实对一个小孩来说已经够了,安一个书桌,书柜,衣柜,其他的再慢慢的添置吧。 这一天就在画图,做饭,吃饭,收拾行李,做饭,吃饭,睡觉…度过了,倒也没什么不习惯的,她单身一个人已经习惯了。 至于另一边,关于无人汽车的出现,以及有人远程遥控无人汽车给领导送礼的这件事情也通过电话上报到了京城这边的领导人面前。 大家计算了从这边到京城最近的路线,然后沿途安排人密切观察着,然后惊奇的事情发生了。 果然如上报的这样,有一个隐形的车队。沿着公路向着京城的方向前进,就跟惊悚故事一样,看不到汽车的身影,只听得到汽车经过时引擎的声音,以及突然扬起的灰尘。 越靠近京城的方向,路况越来越好,灰尘也越来越小,声音也跟着越来越小,要不是他们密切观察着,谁也不相信,有这么一个隐形的车队经过,真的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无人汽车的出现,让京城护卫领导人安全的相关人员心惊胆战,因为隐形这种事情除了在神话小说里,现实中根本就不敢想象。 他们害怕如果对方真的这么厉害,如果真的能隐形的话,那他们要是来刺杀领导人的话,他们连防备的方向都不知道该往哪。 因为这个原因京城可以说是风声鹤唳,安保工作直接提到最高级别,负责安保工作的人简直是看只蚂蚁都觉得有危险。 而与他们相反的,知道隐形无人汽车科研人员那是肉眼可见的兴奋,上头,隐形汽车呀,如果他们能研究出来是怎么做到的,那把隐形这项功能放到战略武器上面去的话,那这个世界上谁还敢再瞧不起种花家。 只要有了这项隐形功能,哪怕种花家的武器落后于他国,这个世界,其他的国家谁也不敢侵入种花家的领土半步,这绝对是有利于种花家的发展与崛起啊。 也是因为各种的原因,无人汽车的走向被种花家的顶层领导们密切的关注着。 在这所有知情人的密切关注中,一天后,无人汽车在到了京城的时候终于现形了。 最新评论: 【……为什么才这么点……那我养这么长时间有什么意义啊!啊!】 【大大能稳定更新不】 【加油】 【按爪爪】 -完- 第33章 1980年的9月27日早晨,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当无人汽车进入到京城的效区,汽车引擎的声音还没传来的时候, 就已经引起了早就守候在这里的人们的注意。 因为无人汽车已经不再隐形, 所以在暗中隐藏着身形的人们都看到了那无人的驾驶位。 所有人基本上就只有一个想法:原本以为是谣传,没想到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居然是真的!!! 本来按照无人汽车的时速不可能现在才到的,其实昨天晚上就能赶到了, 只不过唐佩兰让车子在无人的地方停留了好几个小时。 是因为唐佩兰要通过远程遥控和京城这边的人进行通话, 所以才选在这个时间点, 唐佩兰昨天带了一天的孩子, 不想加班。 老实说,卢思嘉真的已经够乖了, 但是唐佩兰也是真的觉得够累了, 因为唐佩兰以前真的没有这么长时间的带过孩子, 而且还是一个人, 身边一个帮手都没有。 唐佩兰随时都要关注着卢思嘉, 担心她玩刀,玩水, 爬高,跳远, 总之这么小一个孩子唐佩兰也不敢让她脱离自己的视线之外,身体上还好,总没有末世打丧尸那么累, 但是心累啊。 一天下来唐佩兰安就只想狠狠的睡上一觉, 才不想大晚上的加班。 而且唐佩兰还要远程遥控和京城这边的人说话, 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在军属区搞这个那不是在找死?分分钟被人知道了, 那她之前搞的那些就等于白搞了。 唐佩兰绝对相信这个时候还有大把的人没有入睡, 哪怕这个时候的人没有熬夜的习惯,但这不是还有成年人的运动吗,所以唐佩兰根本就不敢冒险。 但是清晨可就不一样了啊,现在这个时候战士们出早操去了,孩子们起床的起床闹腾的闹腾,女人们也大多数人老忙着做早餐了,动起来了,闹起来了,她这边小心一点的话就不会被别人发现了。 而卢思嘉的话,唐佩兰怕她会突然出声打乱她的计划,她从昨天就开始布置了,昨天中午吃完饭饭后把她安排去睡午觉,还特意给她闻了一些安神助眠的香氛,因此昨天中午睡饱了的卢思嘉很晚才睡,所以,现在睡的正香不会打扰到她们。 说了这么多其实也就是说,唐佩兰在早上七点的时候进了厨房,在锅里烧上了一锅水,为了制造她在厨房做饭的假象,唐佩兰还从企鹅空间拿了好些东西出来。 拿了加工厂出品的卤料包,牧场直接把以前的存货拿了一堆出来,什么鸭脚鸭翅猪蹄猪肚猪脑袋,反正是卤水卤一切能卤的东西都丢下去了,不多时就传出一阵阵的香味,把家属楼的好些人都勾的口水直流。 有些被宠得娇的孩子直接就跟家长闹了起来:“妈妈,好香啊,我要吃肉。” 有一些听话的,比较懂事的孩子就只会在心里偷偷的谗,偷偷的流口水而不会说出来。 当然,也有一些家长被勾的不行,只不过因为唐佩兰昨天才刚来到这里,也就是和昨天上过门的那些人说过几句话,而那些人大多数家里男人是宋景义的下属,这些人怎么可能就为了一口吃的,在唐佩兰这里留下不好的印象呢。 另外那些爱占人便宜的人又怎么可能在昨天就提着东西上唐佩兰家的门呢,因此也就不认识了,所有现在还没有哪个人会厚着脸皮上门讨吃的。 唐佩兰把家里的大都关上了,人也躲到了厨房,打算在厨房和远在京城的人通话。 京城与冀省交界的效区,无人汽车轰鸣而来,一点都没掩藏自己的身影,却又在两地交界处停下了,表示自己没有恶意。 虽然现在这里看起来连一个人都没有,但事实上隐藏在暗处的京城公安局的警察同志可不止有三五十个那么少。 “头儿,这些汽车怎么停下来,不往里走了?” “别说话,听候命令。”说话的是区公安的大队长,但是这次主带队在这里的却是京城的公安总局。 这次事关重大,除了他们公安总局,还有大队的军人随时听候指示,万一这无人汽车上要是有什么爆炸性的武器,进入市区伤到人了怎么办? 只不过所有人都以为无人汽车会长驱直入,却没想到他在京冀交界处停了下来。 京城公安总局长徐营盛思考了一下之后,给他身边的人安排好了,然后带着一个全身武装的警察同志往无人汽车的方向走来。 唐佩兰也没有和这些人打交道的经验,所以她就直接开门见山了,徐营盛才刚刚过来,唐佩兰就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我这次过来没有恶意,真的只是给种花家送个礼,只不过这些礼物有些特别,不太适合让一些外人知道。” 徐营盛:“你说的外人是指?” “就是外国的人,这是一些比较先进的武器,还是新能源汽车,以及一套天网监控系统,这些都是不能外泄的。”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25节 “你说的新能源是指太阳能发电?”徐营盛脸色古怪的说道。 “呃…大概是吧……”唐佩兰想了想后说道:“也包括这些。” 听唐佩兰说完之后徐营盛的脸色更古怪了:“几十年前苏联和丑国发射的人造卫星使用的就是太阳能光伏电池,现在国外的一些国家也已经有了太阳能计算机,太阳能手表,太阳能手表等一些民用电器了……” 唐佩兰算是知道对方为什么时候脸色这么古怪了,跟着徐营盛过来的那位警察同志大概是觉得唐佩兰太过高调太过劳师动众:“同志,你大概是没怎么看新闻吧,不说国外那些国家,种花家自己早在十年前就已经能生产太阳能光伏电池了,如今更是有了一整套的生产设备。” 这位同志话说的可不是一点的不客气了,就他个人来说,这莫名其妙出现的一个人又怎么能比得上种花家自己那么多的科研人员,还这么劳师动众的把种花家几乎所有的领导都惊动了。 唐佩兰是不是好心他首先不管,但是若只是送个跟太阳能源有关的东西,那他就觉得太搞笑了。 事实上唐佩兰还真不太了解种花家的太阳能发展史,不过好在唐佩兰送过来的有关太阳能源的东西可不是就刚刚说的那么简单的。 “我带来的确实是与太阳能有关的东西,只不过却是能直接应用到民用上的,而且造价低廉,只提一点,有了这个太阳能,汽车可以不再使用汽油便能行驶,不受限制,想去哪就去哪。还有天网监控系统。” 天网监控系统唐佩兰就没有多说了,只听一阵“咔咔咔”的声音,她直接把准备好的材料给了徐营盛一份:“你自己看吧。” 徐营盛将信将疑的接了过来,然后很快就看到他脸上的震惊之色,不用说,唐佩兰这份资料足够惊爆了。 “其他的比如说无人汽车,还有各种武器的资料要看吗?”唐佩兰还有闲情问起这个问题。 “不不,不用了,您之前是说要当面把东西交给领导吗?”徐营盛恭敬的对唐佩兰说道,态度要多尊重有多尊重。 “是的,这些东西交给别人我不放心,另外我还准备了一些别的东西还在路上,希望领导们能喜欢。”唐佩兰也客气的说道,并没有因为徐营盛的态度变化而变的盛气凌人。 “不知您怎么称呼?”徐营盛想起来还不知道这位神秘女士的身份,于是恭敬的问道。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我是一个种花家的人,我爱这个国家,希望种花家强盛起来,早日恢复成天朝上国这就够了,如果一定要有一个名字的话你可以称呼我为唐女士,我希望种花家早日恢复大唐盛世那样的地位。” 唐佩兰本来想胡扯一个名字的,不过转念一想,别人都以为她要隐瞒自己的身份,那肯定不会透露自己的真实的姓,那她反其道而行之,别人肯定也想不到她是真的姓唐。 “好的唐女士,不过无人汽车适合现在在大众面前露面吗?”徐营盛这句话问的小心翼翼的,也是害怕会让唐佩兰不快。 让徐营盛来说当然是不太适合现在就曝光了,国外那些发展国家一直对种花家施行各种封锁,经济封锁,科技封锁,万一让他们知道现在种花家有这么厉害的无人汽车,肯定会想方设法的来捣乱或者盗取机密。 “无妨,这些无人汽车上面都有芯片的,只要离开种花家境内就会启动自曝程序,国外那些鬼……人是没办法获取无人汽车的机密的。”对于这一点唐佩兰还是很有信心的。 “不过为了不引起大众关注,你们派几个人,每辆车上的驾驶位坐一个吧。”唐佩兰说完无人汽车的车门就应声而开了。 这是唐佩兰想到的最合适的办法了,虽然这些汽车比较时髦了一点,但别人也只会以为这是新研发出来的汽车,只要驾驶位上有人,普通民众又怎么会想到这是无人汽车呢。 所以最后还是按照唐佩兰的办法办的,毕竟现在也已经是早上的五点多了,这时候早起的人虽然有,但是没有特别多,所以还是得赶快走人,要不然再拖下去,大家可都都起床了。 唐佩兰最后让徐营盛带路,无人汽车一路行驶,但是却并不是去到领导们办公的地方,种花家的领导人又不是傻,怎么会把她领到重要地方呢?万一这一车的。危险物品伤到人了可怎么办。 汽车左拐右拐来到了一片无人的公园,而在那中心地带,唐佩兰看到了种花家的大领导。 最新评论: 【爪】 【就算是架空的也别那么先进啊!】 -完- 第34章 “唐女士我们到了。”无人汽车停下, 所有驾驶位上的人都下来了,徐营盛对着打头一辆空无一人的汽车说道。 “好的,多谢!”一道女声响起。 徐营盛汇报过后, 大领导带着一群唐佩兰不认识的人也过来了, 还不等领导说话,唐佩兰就先开口了:“首长好。” “你好,唐女士。”领导也和徐营盛一样称呼唐佩兰为唐女士。 “领导叫我小唐就好。”虽然并不是真正的站在自己面前, 但是唐佩兰还是紧张的不行, 大佬的气场, 唐佩兰一个小市民真的抗不住。 于是唐佩兰不敢多说别的, 直接开门见山:“领导,我这次是来送一些东西的, 这是清单, 希望你会喜欢。” 唐佩兰操控着无人汽车的机械手臂把物品清单递了出来, 唐佩兰还加了一些东西:“除了单子上的这些东西以外, 以后有什么往种花家送的东西会由一艘名叫“种花号”的货船从津港靠岸, 以后就不会这么大张旗鼓的跑到京城来了。” 唐佩兰说完直接就溜了:“首长再见!” “哎,小唐同志?小唐同志?”之后无论怎么呼唤都再没有声音了。 “首长, 这些怎么办?” “先带回去研究,如果上面的资料是真实的, 那种花家的发展要加快不少啊……” “对了,刚才都录下来了吗?” “已经录下来了。” “让人去查一下,看有没有办法查出这位小唐同志的信息。” “是!” “首长, 你看这位唐女士……” “尽力而为, 找得到就找, 找不到也不要强求, 这位是为种花家好的人, 又不是坏人,非要揪出来不可。” “也是,就这八辆无人汽车就已经够大手笔了。” ……京城这边会怎么对待这些东西尚不可知,唐佩兰也没打算再去管,她是打算把她刚才说的那一船的物资放出去之后就不管那边,只顾自己的生活了。 这些关于一个国家发展的事情就不是她一个小市民可以参与的,就算她可以参与,她也提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 “小姨好香啊!”卢思嘉揉着眼睛寻着香味找到厨房来了。 “香吧,小姨在卤一些食材,今天给思嘉做卤肉面吃好不好?”唐佩兰看了一下,虽然满屋飘香,但实际上锅里的食材还没有卤好,不过不要紧,她可以偷梁换柱,偷偷把餐厅的熟菜和锅里的对换,以卢思嘉小豆丁的身高,唐佩兰也不怕她会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事情。 唐佩兰也就是欺负卢思嘉是个小孩子很多事情不懂,比如说现在,仗着卢思嘉只有一米零几的身高,唐佩兰直接从餐厅里弄了些发好揉好的面团往灶台上放着的大盆里放,假装这些面团是她在卢思嘉起床之前就弄好的。 唐佩兰沾了点面粉到卢思嘉的额头上:“那思嘉小朋友能自己去洗脸刷牙吗?小姨现在把面条做起来好吗?” “我可以的。”卢思嘉很认真的朝唐佩兰点头表示她的决心。 “那思嘉快去吧,早点吃饭,吃完早饭今天去种菜,小思嘉能给小姨帮忙吗?” “能的,小姨,我帮你种菜,种青菜种萝卜。”说到这个卢思嘉她整个人都兴奋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好,那思嘉快去刷牙吧。”唐佩兰说完却是打开大门出去了,她站在走廊的位置往下看。 说起这个走廊来,唐佩兰真的特别的满意,她对410这个房间真的是太满意了,因为是一条直直的走廊,从401~409这条走廊就只是过道而已,但是因为他们410是在尾端,这条走廊就好像变成了他家私人的阳台一样,唐佩兰对这个特别特别的满意。 这个时候唐佩兰走到阳台上往下看,那是因为他刚才听到了江水蓉的声音,她从阳台探头往下看,也确实看到了江水蓉,她正提着一篮子蔬菜回来。 “水蓉姐,早餐别做了上我家来吃。”唐佩兰喊了一嗓子。 “那哪行啊,我自己随便做点就行了。”江水蓉自然不会同意。 “昨天不是说好了今天帮我种菜,我管饭的吗?”唐佩兰说道。 “我们昨天也说了,不用管饭的,你一个人做那么多人的饭多累啊。” “别废话了,赶紧上来吧,你叫上小美姐,叫她也别做饭了,我已经煮了一大锅的卤肉面,你们不来的话面条就坨了,不要浪费了。” 因为昨天就已经说好了,江水蓉和苏睛美他们四个今天来帮她种菜,唐佩兰可做不出来不管饭的事。 “严姐,唐姐你们都来我家吃饭吧,我做了好多面条。”唐佩兰又朝三楼喊了一嗓子,因为严小萍就住在他家楼下的310,唐诗诗则是住在309。 “小唐不用了,我们一家人呢。”严小萍首先第一个回话,因为她家除了于承安还有两个孩子呢,就去帮忙种点菜,就一家人去人家家里吃饭,她可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面条都已经做好了,你们不来就浪费了,浪费粮食可耻呐。” 最后严小萍他们被唐佩兰一句浪费粮食可耻给威胁到了,不多时他们四家人就提个面粉大米什么的上门来了。 总之一句话就都不是,什么爱占人便宜的人,虽然都来吃饭了,当时他们也把自己的口粮带来了。 “阿姨好。”严小萍和唐诗诗苏晴美三人都有孩子,加起来一共七个,严小萍三个,唐诗诗两个,苏晴美也有两个。 这七个孩子看起来都被教育的很好,特别有礼貌,跟唐佩兰打了招呼之后,就主动带着卢思嘉一起玩了。 怎么说呢,这7个孩子当中有6个是男孩,严小萍家只有最大的孩子是女孩,因此7个孩子把卢思嘉当小宝宝一样的哄着。 “小唐,你不说面条已经做好了吗?”来到唐佩兰家,虽然闻到了满室的香味,但是却只看到一盆发好的面团,严小萍带头表示唐佩兰这种骗人的行为很要不得。 “面都已经发好了,卤肉也已经卤好了,四舍五入不就是已经做好了吗?好了,你们别气了,赶紧坐好,看我给你们表演一个拉面。”唐佩兰说着就要把他们引到桌边坐好。 “还是我们来帮你吧,这么多人的面条呢。” “那好吧,我也不跟你们客气了,这些卤肉帮我切一切青菜帮我洗一洗。” 唐佩兰就是这种不爱废话的人,她喜欢和他们相处的话,说话做事也不会客气,怎么说呢,这四个人的脾性还真的挺差不多的,对于唐佩兰的话一点都没有反感,反而觉得更加亲近了。 唐诗诗江水蓉严小萍苏晴美四个人,切肉的切肉,切葱的切葱,剩下两个人,一个端着小白菜到阳台去洗了,剩下一个则是回家抱来了一叠(10个)的大汤碗,直径十五公分,大男人用这个东方一碗就能吃饱的大汤碗。 唐佩兰趁着水还没开的时候开始调味,每个汤碗上放上盐,香油,以及号称它秘制,但实际上是企鹅空间餐厅出产的秘制调料。 一大锅的水烧好之后给每一个汤碗添上适量的开水,之后就等着再放上煮好的面条,再在面条上添上切好的卤肉,一碗美味的卤肉,面条就做好了。 调味已经调好了之后,烫了一把小青菜,唐佩兰就开始拉面了,揪了一团面团准备甩拉面,唐佩兰还是有点东西的,只见她手上动作不停,面团就变成了细细的面条。 面条下锅煮熟之后捞起来放入碗中,旁边帮忙的江水蓉就在面条上放上两片烫好的青菜叶子,铺上已经切好的色泽诱人的卤肉。 两人分工合作,很快就做了13碗面条出来,暂时就先做这么多,因为他们这些人只有5个大人8个小孩,一人一碗就13碗,因为食材都是现成的,不够了再做的话也快。 “来吃面条喽!”唐佩兰一嗓子喊出来,八个小孩立马就来了,都不用唐佩兰再说第二遍。 其实不止是小孩了,唐诗诗她们四个也早就口水泛滥了,然后就看到一人端着一个大汤碗,吃的那叫一个香。 卢思嘉小朋友一大碗面条她把卤肉吃完了,面条也吃了一半,吃的小肚子溜圆,要不是唐佩兰发现的及时,只怕卢思嘉就要吃撑了。 “思嘉,吃饱了就别吃了,放心,以后小姨天天都给你做好吃的。”唐佩兰赶紧将卢思嘉手里的大海碗拿走,看来以后不能让卢思嘉用大海碗吃饭了。 唐诗诗她们三个一看,自家的孩子也是吃的直打饱嗝,都说小孩子不知道撑,原来是真的。 三人中脾气最爆的算是严小萍了,她一看孩子们吃不下了还舍不得把碗放下,一直往嘴里塞,脸色立马就拉下来了。 唐佩兰一看不好赶紧止住她的话,呵呵笑道:“看来大家都挺捧我的场啊,真识货,待会阿姨给你们拿上一罐子秘制辣酱,保证你们随时都能吃上好吃的面条。” “那我们可就不跟你客气了,小唐,你的厨艺是这个!”唐诗诗竖起一个大拇指,因为白弘扬的关系,唐诗诗心理上与唐佩兰更亲近一点,她听白弘扬说过,宋景义和唐佩兰都不是那种假客套的人。 “你们喜欢吃就行,这次从老家带了一些过来,不过也只能一人给你们分上一罐子,之后你们吃了要是觉得好,那就得拿材料过来我帮你们做了。”唐佩兰笑着说道,她倒也不嫌麻烦,因为她不需要自己动手,都是从餐厅加工出来的,不费事的事情唐佩兰自然也就不介意做个顺水人情。 “你的厨艺这么好,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卤肉面,我觉得以后肯定得经常麻烦你了。”江水蓉对唐佩兰的厨艺服气的不行。 “要不然小唐可以开个小厂子,专门卖这种秘制辣酱,生意肯定非常好。”苏晴美非常赞同的说道。 “对啊,要不然我可不好意思叫你白帮忙。”严小萍和唐诗诗也觉得苏睛美说的有道理。 “太费事了,还是算了吧。”唐佩兰不是特别喜欢做这个,她觉得吃进嘴巴里的东西太麻烦了,一不小心,一个环节错了就容易出事。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26节 “对了,你有想过要找什么样的工作啊?你以前是做什么工作的?”唐诗诗好奇的问道。 “我原本是我们县城纺织厂的会计的,不过我现在也不想再做回会计的工作再说这边好像也没什么好的工作机会。” 唐佩兰当然不能说,因为听说这边的冬天都特别冷,她又特别怕冷,不知道能不能适应这边的冷空气,因此打算找个家里蹲的工作。 “也不是没有好工啊,小唐你不是高中毕业的吗,可以去当小学初中的老师,还有托儿所,还有你做饭那么好吃,去小食堂当厨师也行啊。” 严小萍接着说道:“你要是去小食堂当大厨师傅的话我就好了,我以后就让家里三个孩子在食堂吃饭,也省的我大老远的天天跑回来做饭了。” 说起这个严小萍也是一肚子的唠叨,因为她是在城里的市政当文员,工作忙不说主要是离家远,每天中午要赶回来做饭,完了又要赶回去上班,每天都在路上赶来赶去的。 之前不吃食堂是觉得不想让孩子吃大锅饭,她家三个孩子都有点挑食,吃食堂能把自己饿瘦,但要是有唐佩兰这厨艺她还能有什么不放心的呢,她还是头一次见自家挑食的小孩差点把自己撑死。 不过还没等唐佩兰说话就看到白弘扬来了,他还带了一句话,唐建国打来了电话,说是她以前投稿的报社让她打个电话过去。 最新评论: 【爪】 【按爪爪】 -完- 第35章 白弘扬在唐佩兰家门口那叫一个目瞪口呆, 怎么大家都跑到唐佩兰家吃饭,连自家媳妇也在,这是自家厨房里没米了还是怎么的? “嫂子, 收发室有你电话, 伯父打来的,说是让你有空给他回个电话,还有就是你以前投稿的报社让你打个电话过去。”白弘扬对唐佩兰说道。 “好的我知道了。”不过心里却是琢磨开了, 报社?投稿?她的工作是要来了吗? “诗诗你怎么上嫂子家来吃饭了?”白弘扬一脸懵逼的问道。 “老白你先来吃早餐。”唐佩兰在来这边的火车上相处了几天, 两个相对要熟悉一些, 见到白弘扬了就直接招呼他吃饭。 “唐姐她们今天要帮我整菜地种菜呢, 我就让大家别忙活做早餐了,赶紧吃完了好给我干活去。”最后这句明显是开玩笑的。 “那行, 嫂子的厨艺好, 我可等着了。”白弘扬也没打算跟唐佩兰客气, 经过之前几天的相处, 白弘扬也了解唐佩兰不是那种喜欢推来推去的性格, 反正以后总能从其他的地方帮衬回去,实在不行让自家媳妇多帮帮忙。 “行, 你是要吃辣的还是不辣的?”唐佩兰放下碗就进了厨房,煤气打开就烧上了水。 “嫂子我要辣的, 这辣椒从我一进来就开始勾我的口水,给我谗的不行了。”白弘扬吞了吞口水,一点都不客气的点餐了:“嫂子, 面条给我多下点, 我食量有点大。” “行, 你等一会儿, 很快就了。”唐佩兰说完就拉面条去了。 “老白, 你脸皮还挺厚的,嫂子给你做面条还有这么多的事。”唐诗诗拧了白弘扬一把,觉得有点没脸看这个谗的直流口水的老公。 “唐姐,你就别说他了,不过是做个面条吗,东西都是现成的,就把面条拉一下就行了,又不费事。”唐佩兰不在乎的说道。 “嘿,这不是他谗的直吞口水的吗,不知道的还以为平常我饿到他了。” 唐诗诗嘻嘻笑道:“不过嫂子这厨艺是真的绝了,我觉得刚才小美姐的提议就很好,嫂子你不如开个厂子专门做辣酱吧,得造福多少像我这种厨艺不怎么好的人啊。” “就是啊小唐,你厨艺这么好,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辣酱,肯定会生意很好的。”最先有这个提议的苏晴美也跟着说道。 “我觉得这辣酱不止可以放面条,炒菜的时候也可以放,凉拌菜也可以,肯定是家家户户都用的上的。”严小萍对于大家的这个提议也很赞同,于是大家又重新说起了这个话题。 不过唐佩兰就很好奇了:“军属可以经商吗?不是说军人不可以经商吗?” “嫂子从哪听来的这话,部队条例是不提倡部队在编人员搞副业,但只要不影响工作,利用业余不占用军队资源人员的情况下,部队也没法干涉,这属于私事,当然,最好还是不要,虽然暂时没有不良影响但对于长远还是有隐患。最后部队对于随军家属经商是鼓励的也是赞成的,只要不是利用军用设施就没有问题。”白弘扬科普了一下。 “这么说来嫂子是可以开个厂子了,嫂子,要不然你试试看呗,你要是开厂了,我以后做饭肯定能更好吃。”唐诗诗怂恿道。 “还是算了,开工厂太麻烦了,我不喜欢这种麻烦事儿。”唐佩兰想了想还是拒绝了,这种事情说起来是可以,但是是真的麻烦,所以还是算了。 “再说了,开厂不是说开就能开的,要有厂地,设备,工人,最重要的是有一大笔的钱,不是说开就能开的。” “可以先从小店开始啊,嫂子在家里做好了,卖给我们就行,我算是看出来了,就着你做的这个辣酱,我家那几个能吃好几碗饭,你要是不开店的话,那我以后也不好意思经常来请你帮忙做啊,要不然嫂子你以后多少收点钱?”唐诗诗这才说出了她真正的意思。 “看不出来你这么多弯弯绕绕的,有这话直说不好吗?”唐佩兰咬牙,感情她刚才说了那么一大堆,真正的目的是这个啊! “嘿,我这不是跟别人学的讲价规矩嘛,先说一个别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再说一个简单的不就更容易让人接受嘛,嫂子,你看你嫌开厂子麻烦,那要不然你以后帮我们做辣酱的时候收点钱?”唐诗诗嘻嘻笑道。 “行了,怕了你了,赶紧给你家老白把面条端出去吧。”唐佩兰没好气的说了一句。 不过倒也没有因为这个就生唐诗诗的气,就是觉得好笑,没想到餐厅出品的辣酱味道这么好,能让唐诗诗她们这样。 “小唐啊,你看辣酱你都同意了,是不是也能帮我们配点卤料包什么的?”然后严小萍她们又说出了第二个目的,好吧,看来大家都长了一张吃货的嘴,吃货的心。 唐佩兰觉得好笑,不过辣酱都答应了,卤料包也不是不能行,反正也不是她来配,都是餐厅里拿的,加工厂也能加工,利用这个变现也不是不行。 不过因为这件事情反倒让唐佩兰对唐诗诗江水蓉严小萍和苏晴美四个人的好印象直线上升了,都不是那种想方设法占人便宜的人。 唐佩兰也不是小气,不过她这个人吧,有一个很奇怪的点是别人不能碰的,唐佩兰这个人真正说起来还是很大方的,只要她有的,不介意给朋友亲戚。 (当然,是要她自己有富余才行,她也不至于圣母到只有一份的东西自己不用反而给别人。) 但是呢,能是唐佩兰大方主动给别人,不能是别人想要就自己拿,这主动送给别人是一回事,别人动手从自己碗里拿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唐诗诗她们四人惊艳于唐佩兰的厨艺,第一个想法是让唐佩兰开厂开店,她们花钱买产品,而不是直接厚着脸皮让唐佩兰无偿帮忙。 而且今天虽然是接受唐佩兰的邀请到唐佩兰家吃饭,但是每个人都是带了自己的口粮来的,反正都没让唐佩兰吃亏。 “行,你们要什么跟我说就行了。”唐佩兰大方的说道。 “那我们可就先谢谢你了,刚才我就想说了,这么好吃的卤肉只吃一次可怎够啊,那当然要天天吃才行。”江水蓉在旁边搞笑的说道。 “你们喜欢吃我做的饭就好,今天中午我可是准备了很多好吃的,你们可赶紧给我干活去,把菜吃了,早点回来吃饭。”唐佩兰也开玩笑了。 “那还等什么,赶紧走啊。”话落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这天中午,唐佩兰在唐诗诗几人的带领下去了离军区大院两公里多的一块部队专门开出来的菜地,这菜地每家军属都能挑一块,都是划分好的,一家一分地多一点,大概70个平方。 地都是分好的,每个军嫂来随军的时候可以挑一块,可以说是先到先得,但是一但选定之后就不可以换了。 唐佩兰属于来的巧,本来好一点的地方已经被人挑走了,剩下的地要么就是不太好的地点,要么就是荒了很久的,地方是好,但是要整理起来也麻烦,而且也不是立刻就能种上菜的。 但是呢,谁让唐佩兰运气好呢?之前住在410房的那户人家,可不只是空出来一套房子,她家之前种着的菜地也现在也空着呢,唐佩兰直接就选了之前那家人种过的菜地。 之前那户人家才搬走没多久,菜地也空出来没多久,上面还没来得及长满野草,所以她们现在的任务就是把菜地松一松,直接种上菜去就行了。 说是种菜,其实唐佩兰什么都没有,她昨天去赶集买东西的时候本来想买一些菜秧和种子的,不过被江水蓉和苏晴美阻止了,她们两家都种了菜,几乎所有的菜种类都有,所以把唐佩兰的菜秧都包圆了。 唐佩兰昨天只买了两包萝卜种子,一包红萝卜一包白萝卜,然后是香菜种子,菠菜种子,小白菜,还有蒜种。 今天种菜也是简单的很,总共就70个平方左右的菜地,十米长七米宽的菜把被分为了十四垄地,本来是七条长垄的,被唐佩兰一分为二,变成了七长七短的十四垄地。 短一点的这边,昨天买的白萝卜一垄,樱桃萝卜一垄,香菜一垄,菠菜一垄,小白菜一垄,蒜一垄,从唐诗诗家分过来的小香葱和韭菜一垄,这菜地就去了一半。 只是下菜种是很简单的,把菜地翻好整平了,把菜种均匀的洒上去,在上面覆上一层薄薄的土层,再在上面铺上一层稻草,没有稻草的话不铺也可以。 蒜种和香葱韭菜倒是麻烦一点,香葱和韭菜一颗一颗的种下去,蒜的话,要把蒜瓣一瓣一瓣的插在土里,不能插反了。 另外七长垄的地种的菜种类就多了,叶子菜就种了好几种,青菜,大白菜,包菜,花菜,生菜,芥菜,西红柿,黄瓜。 这些菜都是从唐诗诗江水蓉严小萍苏晴美四家的菜地直接移植过来的,足足种了六垄地,还种了一长垄的豌豆。 看起来是挺多的,不过也很简单,因为他们不只有5个大人呀,还有八个小孩子呢,连最小的卢思嘉都跟着一起去插蒜瓣了。 原本唐佩兰预计要一天才能把菜种完呢,结果一上午就完事了,接下来只要唐佩兰每天早晚浇一次水就行了。 “好了,菜种完了就回家做饭去了,大家今天中午有什么想吃的,可以点菜。”唐佩兰一个开心就飘了。 卢思嘉小朋友第一个举手发言:“小姨我想吃板栗烧鸡。” 作者有话说: 本文姐妹篇,另一个平行时空唐佩兰的故事 《我有特殊的做梦技巧[八零]》 文案 在对秦开宇一见钟情的这天晚上,唐晓彤做了一个梦,梦中她被同样喜欢秦开宇的女人写入了一本书中当悲惨背景板,书中她姐姐年纪轻轻车祸去世只留下一个女儿,她哥一辈子没结婚,当了女主一辈子的舔狗,他爸妈辛苦操劳了一辈子,临时都没抱上孙子,她一见钟情的秦开宇在书中一开始就是别人的丈夫。而她,在得知秦开宇在战场上牺牲的消息之后一口气没上来嗝屁了。 唐晓彤硬生生的把自己给气醒了,不过因祸得福,她不但得知她与秦开宇幸福恩爱了一辈子,更是得到了一个特殊的做梦技巧。 从此她在梦中认识了各种形形色色的人。 最新评论: 【加油】 -完- 第36章 这一天的午饭做了孩子们心心念念的板栗烧鸡, 当然,除了这个还有其他的好吃的。 这天的午餐那是相当的丰富,昨天知道今天他们会来帮忙种菜, 唐佩兰已经提前买好了菜, 尤其是这边沿海有很多海鲜,唐佩兰昨天一买就有点停不下手。 什么大黄鱼小黄鱼,多宝鱼金鲳鱼, 各种海鲜, 看得唐佩兰眼花缭乱的, 这一不小心就买多了, 所以今天中午的午餐光海鲜就好几种。 因为海鲜买起来就停不下手,唐佩兰中午就做了一个海鲜大咖, 虾蟹螺贝蛤加起来一大盆, 然后是板栗烧鸡, 红烧猪腿, 清蒸鲈鱼, 孩子们喜欢吃的花蛤蒸蛋,加上前天大家拿来的蔬菜, 冬瓜加排骨炖成了排骨冬瓜汤,小白菜秧子清炒了一盘, 白灼秋葵,整整个菜摆了满满一桌。 本来唐佩兰提前一个人回来准备午餐,唐诗诗她们在帮忙浇水, 她们还特意加快速度, 打算回来帮唐佩兰的, 毕竟在他们看来十几个人的饭菜, 肯定很花时间。 只可惜他们都不知道唐佩兰是开着外挂来的, 他们只不过是落后了半个小时回来的时候,唐佩兰所有的饭菜都已经上桌了。 唐佩兰的速度当然快了,除了海鲜,其他的都被换成了空间出产的食材,然后拿到餐厅去进行加工,真正在家里做的没几样,这要不是家里不炒菜会引人怀疑,唐佩兰能一分钟准备三桌饭。 “小唐,你这做饭的速度也太快了吧?”严小萍。一整个惊呆了好吗! “还好了,很多东西都提前准备好了,好了,大家洗手吃饭吧,今天你们都辛苦了,多吃点。”唐佩兰热情的招呼着大家。 没多久白弘扬也来了,早上没来的杜光亮和于承安也过来了,被唐佩兰强烈要求后去请过来的,至于苏晴美的丈夫房志义则是和宋景义一样不在家,这次的任务是宋景义和房志义一起去的。 这一大桌子的饭菜是把所有人的胃都征服了,在吃了第一口菜之后,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专心干饭,根本就没有人说话。 “弟妹,你的厨艺是这个,没得说!太厉害了!!!”于承安朝唐佩兰竖了个大拇指,不过很快就放下了这种时候不是说话的时候。 因为人多,唐佩兰直接分了两桌,大人一桌,小孩一桌,于承安和杜光亮白弘扬三个大男人都特别能吃,而且口味都偏重口味,海鲜大咖,板栗烧鸡,红烧猪蹄,这三道菜最合他们的胃口,就于承安说话这会功夫,红烧猪蹄已经被夹走了,好几块了,于承安迅速加入战局。 和于承安一样第一次吃唐佩兰做的饭的杜光亮也是对这桌饭菜赞不绝口:“嫂子真厉害,在外面大饭店的师傅厨艺比你可差太多了,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尤其是这道红烧猪蹄,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回味无穷……” 而与杜光亮于承安不同的是,有过经验之谈的白弘扬那是吃的头都不抬,【工/仲/呺:寻甜日记】趁着他们说话的功夫,白弘扬迅速的给自己碗里夹满了菜,还有余力照顾唐诗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夹菜的动作那叫一个快准狠。 “我去,老白你不厚道啊。”杜光亮说完话就看到了白弘扬动作,连忙也加入抢食的行动,于承安也当仁不让的加入进去,总之这饭桌上还挺热闹的,绝对是任何一个厨师愿意看到的场景。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27节 只不过呢,这里是家属区,光是唐佩兰她们住的一栋楼,哪怕还有几户没住人,但也足足住了46户人家,唐佩兰是好,大家都爱吃,这香味是飘的家属区到处都是。 在唐佩兰她们吃的高兴的时候,已经有很多小孩子被谗哭了。 有些会教孩子的人会引导自家孩子不要占别人便宜,顺便竖立一下三观,但是有些爱占便宜的人就不一样了,第一反应就是来唐佩兰家看看能不能占到便宜了。 这不,唐佩兰他们这边正吃着呢,唐佩兰家门口就来了三位不速之客,一老一少一中年,三位把老中青都占着了。 老一点的这位看着应该是有六十多岁了,不过虽然能看出来经历过一些苦难,脸上有岁月的沧桑,但是气质却是十分清雅斯文,一看就是文化人,打扮的也很精致,是一位精致的老太太。 老太太的左手端着一碗吃了一半的饭菜,右手牵着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看起来四五岁的样子,那大眼睛滴溜溜的转着,时不时的看唐佩兰一眼,时不时的抠他手里拿着的一个布娃娃,一看就是个机灵的孩子。 少的那个是个小姑娘,估摸着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此时正半闭着眼睛在唐佩兰家门口一脸陶醉的嗅着空气中的美味,唐佩兰一开门她就转向了唐佩兰,用力的嗅了嗅,居然直接进了客厅,盯着桌上的饭菜直吞口水。 “香,太香了,这味道太绝了。”然后这少女居然自己到厨房拿了个碗吃起来了,吃的那叫一个陶醉,就是速度快到唐佩兰担心她会咔到喉咙。 中年的女性也拿着个碗,不过却是个空碗,这人长了一张和气的脸,就是眼神不太正,她看到少女已经上了桌吃起来,而唐佩兰却没有反对的时候,那眼睛是蹭的一下就亮了起来。 “这位是宋团家的小唐吧,我是住在楼下105的邓美如,我家男人是一个营长不过不是在你家宋团手下。”邓美如笑起来是一团和气,只是给唐佩兰的感觉并不好。 “邓大姐好,我是唐佩兰,你叫我小唐就好。”唐佩兰其实知道对方大概是来干什么的,不过还是得请他们进门,毕竟第一次上门,而且唐佩兰对那位老太太的印象很好。 “你们屋里请坐,这位大娘,您也带着孩子进来坐一会儿吧,您吃过饭了吗?要是不嫌弃的话尝尝我的手艺。”唐佩兰对那位文雅老人说道。 “哎呀,小唐啊,我就不跟你客气了,你的厨艺实在是太好了,我家那个臭小子闻到你家飘下去的香味都吃不下我做的饭了,我这不就厚着脸皮上你家来讨一点了,也给我家孩子尝尝味儿。” 听到唐佩兰请老太太进门吃饭,邓美如可开心了,都没等老太太说话,她就直接插入了进来。 “小唐啊,我看你做的挺多的要不然我装点回去给我家小宝尝尝?回头给你送点看老家的特产尝尝?哎呀就这么说定了,这看小唐你就是个大气的人。” 邓美如说完就自己去了孩们的那桌,迅速的往她手里的那个大海碗装菜,夹的还都是肉菜,鸡肉,猪蹄,鱼肉,龙虾,装了满满的一海碗。 唐佩兰也没阻止,她就看着,反正也就这一次,这样的人,估计唐佩兰以后也不会和这种的人交朋友,她现在就这样看着,权当是给她的小说找素材了。 “小唐啊,我就先回去了,家里孩子还哭着呢。”邓美如说完就端着满满一大海碗的肉菜走了。 “哇……”邓美如还没走出大门呢,就看到八个孩子当中倒数第二小的,唐诗诗的小儿子白文军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哇啊啊啊,邓大娘把我的筷子抢走了,还把我的猪蹄都夹走了,哇啊啊……”白文军哭的那叫一个伤心哦,只不过邓美如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走的更快,连筷子都带走了。 “好了文军别哭了,阿姨多做了好多呢,厨柜里还有一盆呢,阿姨这就端出来,等下吃不完给你带回去,咱们别哭了好不好?”唐佩兰赶紧哄人。 好在白文军和他爸爸妈妈一样是个吃货,有的吃了迅速把眼泪擦干继续干饭去了。 这个插曲过后,大家继续干饭,唐佩兰则是请老太太进门,只不过对方拒绝了。 “你好,我叫明颖初,这个是我的外孙孔建安,他爸叫孔永福,你家宋团应该认识他。”老太太声如其人,连声音都带着一股子温柔似水。 “明伯母,你进屋坐坐,刚好家里也有很多孩子,兴许还能多吃两口饭呢。”唐佩兰热情招呼明颖初和孔建安。 “不用了,这孩子被他家里人宠坏了,养成了一个霸道性子,我得把他这性格掰回来,不能让他再这样下去了。” 明颖初语气温柔,但却是太度强硬,这孔建安也许是被她治过了,虽然现在是一副眼巴巴看着客厅桌上饭菜流口水,不过好在还是撑住了,没有打滚耍泼的哭闹。 “建安,姨奶奶之前怎么跟你说的?”明颖初蹲下…身问孔建安。 那孔建安才四岁五岁多的样子,听到明颖初的话奶声奶气的说道:“要有礼貌,不可以随意拿别人家的东西,不可以抢别人的玩具…不可以………” 孔建安小奶团子掰着自己的手指头,一板一眼的数着,幸好他记得的就只有十条,要不然他的十个手指头就不够用了。 “那你刚才硬拉着姨奶奶过来阿姨家是想要干什么呢?”明颖初很耐心的教着孔永福。 “姨奶奶,我可以跟阿姨换吃的吗?”孔建安小心翼翼的看明颖初的脸色唐佩兰也是惊了,刚才看他一条一条的背了十条不可以,结果现在居然还会看大人的脸色行事了,现在孩子是成精了吗? 唐佩兰惊叹着,正想着说要看一下孔建安会怎么做,结果还没来得及开口问呢,孔建安的父亲孔建安找上门来了。 “爸爸?”脆生生的嗓音响起,所有人都一脸懵逼,所有人都不敢置信,尤其是唐佩兰孔孔永福建安明颖初四人。 最新评论: 【这是???】 【按爪爪】 【 【 【?怎么】 【这声爸爸不会是外甥女叫的吧】 【爪】 【孔建安的父亲孔建安】 -完- 第37章 “爸爸?”唐佩兰惊呆了, 感觉自己好像出现了幻听:“思嘉?你叫谁爸爸?” “他。”卢思嘉指着刚走到家门口的孔永福说道。 唐佩兰吓了一跳心里不由的想起了以前看到过的狗血剧情,各种你爱我我爱他,他爱她, 唐佩兰小心翼翼的问道:“思嘉怎么叫这位伯伯作爸爸?思嘉以前见过伯伯吗?” “不是的, 小姨,他长的好像我爸爸啊,不过还是我爸爸好看一点, 而且爸爸脸上的痣不在眉毛上, 爸色脸上的痣长在这个地方。”卢思嘉指着自的的右眼下方说道。 “呼………”唐佩兰松了一口气, 吓死她了。 不过孔永福长的像卢思嘉的爸爸, 她的姐夫卢明轩?唐佩兰转身看向孔永福,再看向孔建安, 唐佩兰其实没见过姐夫卢明轩, 只见过照片, 不过听了卢思嘉的话之后, 再看孔建安就会发现, 孔建安和卢思嘉居然长的挺像的。 居然能够看到一个长的像卢思嘉爸爸的人也是一种奇妙的缘分了,就好像她以前看到过别人刷个短视频刷到了双胞胎姐妹一样的神奇。 唐佩兰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就听见“啪”的一声脆响, 那是瓷器砸在地上碎裂的声音。 唐佩兰顺着声音望过去却看到明颖初雪白着一张脸,那颤抖的手, 开开合合却说不出话的唇,让在场的人都看到了她的激动之情。 “小姨,别激动, 深呼吸……”孔永福连忙轻抚明颖初的背给她顺气。 等明颖初看着好一点了唐佩兰才问道:“大娘这是…?” “小唐, 刚才这孩子说她的爸爸长的很像永福是真的吗?还说在这个位置有颗痣?”明颖初刚平整一些呼吸就迫不及待的问起了唐佩兰。 “呃, 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 我没见过我姐夫。”唐佩兰想着卢明轩已经去世了, 不过张口却说不出来。 一个是当着卢思嘉的面说这个不过好,另一个她觉得明颖初的激动和卢明轩有关,要知道很多电视剧小说的剧情都有这种儿子被拐或走失的剧情,万一明颖初和卢明轩真的有什么关系的话,就明颖初现在这么激动的样子,唐佩兰怕把人给吓到了。 不过唐佩兰想到她是有卢明轩照片的,感情说道:“不过我有我姐姐姐夫的照片。” “真的?那你能把照片给我看看吗?我就看一下,就一下。”明颖初猛的抓住唐佩兰的手恳求道。 “呃大娘您别激动,你先坐一会儿我这就去拿照片,你等一会儿啊。”唐佩兰看她太激动了赶紧说道。 唐佩兰赶紧去了卢思嘉的房间把卢明轩和唐佩文两人的合照拿出来给明颖初看,拿这个最快,因为就放在卢思嘉的床头柜上。 卢明轩和唐佩文的合照其实只有这一张,是他们去办结婚证的时候去照相馆照的,唐佩兰手里也就只有这一张,唐佩文的照片还好,唐家有,但是卢明轩的照片却是没有几张的,卢明轩本身是孤儿,而男孩本就不爱拍照,他留下的照片除了和唐佩文的合照便就只有他考大学时拍的证件照了,被留在唐家了。 明颖初太激动了,她接过相片的时候手都是抖的,孔永福扶着她,也幸亏孙永福扶着她,因为她看到照片的时候整个人非常的激动,要不是孔永福眼疾手快明颖初就要摔下去了。 “是他,是安安,我的安安……永福,你看他这个痣的位置和安安一模一样,还有你看到没?他的手腕上也有一个烫伤疤,那是你姨父第一次当爸时太激动不小心用烟烫到的,他是我的安安,他就是我的安安,我终于找到他了。”明颖初抓着相框的手紧紧的,眼泪不停的滑落。 “小姨,找到了就好,您先别激动,你身份不好………”孔永福一边安抚一边给她顺背。 唐佩兰看向孔永福,其实她也不认识他,宋景义没来得及和她说过,看明颖初这个样子,卢明轩的身份应该不简单,但是,明颖初只看到一张照片就已经这么激动了,那要是得知卢明轩已经去世,那还得了? 不过现在家里一堆人,加上白文军几个小孩子有点被吓到了,唐佩兰赶紧小声的对唐诗诗他们说道:“嫂子,今天事出突然,要不然你们先带孩子们回去,我看他们有点被吓到了。” 孩子们的反应大家都看在眼里都答应下来:“行,这时候我们也不方便在场,反正我们都在楼上楼下的,万一有什么事情你就叫一声。” “好的,那我先谢谢嫂子们了,对了,这饭吃到一半的,你们把饭菜都端回去吃,别饿到孩子了。”唐佩兰说道。 “不用,我们都吃饱了。”江水蓉说道。 “我刚才可亲眼看着,才装了一碗饭呢,桌上的菜都没动几口,我说嫂子们,我今天请你们帮忙干活我都没客气,现在你们都跟我客气上了,行了,赶紧带孩子们吃饭去,刚才她们就喊饿了,真要跟我客气那就请你们帮忙把碗洗了,行了吧?”唐佩兰说道。 “好的坏的都让你说了,我们还能说啥,不过接下来你家菜园子里的菜能吃之前你家的菜我包了,这你就别跟我客气了。”严小萍性格大气直爽,十分爽利的接过话头。 “行,不跟你们客气,不过呢得等我把你们昨天的菜吃完。”唐佩兰觉得这几人好相处,因此也不跟她们客气了,于是双方都达成了共识。 大家都走了,唐佩兰也就能和明颖初谈话了:“大娘,不知道你说的安安是谁?他长的很像我姐夫吗?”唐佩兰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唐佩兰本就不是那爱拐弯抹角的人。 “是的...不是,安安不是长的像你姐夫,他就是你姐夫。”明颖初说的特别的笃定。 “您怎么就能确认呢?有什么证据吗?”唐佩兰又问:“难道就凭你刚才所说的痣和手腕上的疤痕吗?” “这还不够吗?他要不是我的安安,那怎么会长的和我年轻时那么像,和永福那么像?而且脸上的痣的位置一模一样,手腕上的疤痕也一模一样,这么多的巧合还不够吗?”明颖初泪眼朦胧的说道。 “可是人有相似之处,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大娘,您甚至都没有问过我姐夫的年龄,你怎么就能确定呢?”就这一点已经过草率了。 “不用问,看相片就知道了,他就是我的安安。”明颖初这话说的特别的斩钉截铁,眼神特别的坚定,她直愣愣的盯着唐佩兰,仿佛只要她说一个不字就要咬她了。 在唐佩兰说话之前,孔永福拉了一下她的衣袖说道:“弟妹,我能跟你打听点事情吗?”然后眼神暗示唐佩兰跟他过去。 唐佩兰看了一眼又沉浸在自己思绪里,看着照片一脸怀念样子的明颖初,见她的视线不在自己身上,唐佩兰才跟在孔永福身后,两人走到了一角,不是她神经兮兮,实在是明颖初的情绪不太对。 “不知道你想知道什么?”唐佩兰问道。 “是这样的,我小姨她的情绪不太稳定,我希望现在你能顺着她一点..她..自从我表弟安安丢失之后整个人的精神就不太稳定。” 其实不稳定只是很委婉的说法,说句不好听的话,那就是明颖初的精神已经有些错乱了,所以说受不得刺激。 “你的意思是?”唐佩兰问。 “我希望你能让你姐夫与我小姨见一面,如果是误会解释清楚也能让我小姨死心,如果是真的那亲人团圆也是极好的。”孔永福说道。 “抱歉,可能要让你失望了我姐夫和我姐姐在前年春天的时候出了一场车祸,两个人都没了,而且据我所知我姐夫是个孤儿,他在孤儿院长大。” 唐佩兰叹了一口气,这也是她刚才反驳明颖初的原因,不是她不相信这么多的巧合,如果卢明轩还在的话那她肯定会把人叫过来和明颖初见一面,哪怕没有血缘关系,两个人长的相像也是一种缘分,可是卢明轩去世了,明颖初的样子又是不能受刺激的,万一卢明轩真的是她的孩子,那再知道卢明轩去世的消息还得了啊,唐佩兰根本就不敢想像明颖初知道后这件事情之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什么?那可怎么办才好,我小姨看到你姐夫的相片之后整个人都快魔怔了,万一她知道这件事情之后,那后果不堪设想啊!”孔永福也着急了。 只是孔永福心里一着急嘴上却忘记了控制音量,等他察觉到的时候,只听见“碰”的一声,紧接着是孔建安的哭喊声:“呜呜呜…姨奶奶…姨奶奶…” 卢思嘉也是被这变故吓到了被吓的哇哇大哭:“小姨……” 唐佩兰和孔永福回头一看就看到明颖初昏倒在地,距离她们不过是两三米的样子,想来是明颖初过来的时候听到了唐佩兰和孔永福的谈话,受到刺激,所以晕倒了。 “小姨,小姨,”这边孔永福焦急的唤着明颖初。 “小姨小姨……”那边是被吓到的卢思嘉抱着唐佩兰的大腿哇哇大哭。 这边一通哭闹,楼上楼下,隔壁的邻居们也都出来了,一看明颖初的情况,那是都过来帮忙了,叫人去请医生的,帮忙把明颖初抬到沙发上躺着的,帮忙安抚孩子的……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28节 好在军区大院就设有军区诊所,所以医生来的还算快,医生的医术高明,明颖初也很快就醒来了,只不过明颖初一醒来就在追问卢明轩的情况。 最新评论: 【加油】 【撒花撒花】 【终于等到更新了】 -完- 第38章 1980年的11月1日, 明颖初带着她的丈夫卢文栋,女儿卢明薇,以及孔永福一家三口, 敲开了唐佩兰家的大门。 原来, 卢明轩居然真的是明颖初的儿子,唐佩兰也得知了调查的结果。 原来明颖初和她的丈夫卢文栋都是军人,明颖初是随军护士, 1950年9月抗美援朝的时候卢文栋明颖初把3岁的女儿卢明薇, 8个多月的卢明轩交给孩子爷爷奶奶帮忙抚养, 但是1953年6月, 6岁的卢明薇,3岁的卢明轩被人当街强抢, 抱着卢明薇的爷爷奋力护住了卢明薇, 牵着卢明轩的奶奶年老在争抢中受伤, 之后卢明轩就失去了踪迹。 之后卢明轩被人带到了南方, 后来被警方被救了出来, 但是因为3岁的卢明轩只记得自己的名字,不知了自己家在哪, 最后送到了孤儿院。 这些都是明颖初他们找到卢明轩长大的那个孤儿院调查到的结果,还去了唐家, 从唐家得到了卢明轩的遗物,里面就有卢明轩小时候被强抢时穿着的衣裳。 此时明颖初卢文栋卢明薇都眼睛红肿,看来都哭过了, 孔永福夫妻俩也神情激动。 “那你们的意思是?要带思嘉走吗?”唐佩兰把卢思嘉揽进自己怀中。 其实在这之前唐佩兰已经接到了唐建国和冯又莲的电话, 她们的意思是, 卢思嘉毕竟是卢家的孩子, 如果卢家要带走卢思嘉的话就让他们带走, 毕竟她是卢明轩唯一的孩子。 “这个,可以的话,希望能由我们抚养孩子长大。”明颖初小心翼翼的说道,她怕唐佩兰以为她们是要强抢卢思嘉。 在明颖初看来,唐佩兰和卢思嘉感情很深,毕竟唐佩兰因为唐修明的对象不喜欢卢思嘉,怕她受委屈宁愿带着一个孩子嫁人。 明颖初特别的感激唐佩兰,因为要不是唐佩兰把卢思嘉带到了这里,她怕是一辈子都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了。 “你放心,以后我们就在这边定居了,我已经退休了,以后我就带着思嘉住在这边,你和思嘉随时可以见面的。”明颖初赶紧又接了一句。 唐佩兰自己的话,当然是舍不得卢思嘉的,毕竟从她来了这里之后卢思嘉就一直是她带着的,乖巧懂事的卢思嘉特别的让人心疼。 但是她也得考虑卢思嘉的想法,也许因为她只是卢思嘉的小姨,卢思嘉其实一直没什么安全感,哪怕她已经尽力在做好,哪怕卢思嘉现在已经变的开朗活泼了,也把这里当成家有归属感了。 但唐佩兰也得征求卢思嘉的想法,如果卢思嘉不愿意去的话,她肯定是不会同意明颖初带她走的。 然而当唐佩兰问卢思嘉意见时却得到了唐佩兰意料之外的答案,卢思嘉想要跟卢文栋明颖初他们回去。 唐佩兰有点受打击,难道她之前和卢思嘉的相处都是幻觉? “小姨,我想有一个自己的家。”卢思嘉小声的说道。 “这里难道不是你的家吗?”唐佩兰不解,卢思嘉在这里住的很开心啊。 “可是所有人都是住在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家,没有人是住在小姨家的,王建华说我是拖油瓶,会害的你和小姨夫吵架的。”卢思嘉手指头对啊对,就是不敢抬头看唐佩兰。 “王建华是谁?他为什么这么说你?”唐佩兰怒从心起,想把这人抓来暴打一顿。 “王建华是住在楼下102房的,她说她后妈就不喜欢她一直跟她爸爸吵架,以后你和小姨也会因为和吵架的。”卢思嘉小声的说道。 “你别听她瞎说,小姨夫很喜欢你的,才不会因为你和我吵架。”唐佩兰赶紧安慰她。 不过这个王建华唐佩兰还是知道的,102的那户人家男主人是叫王智明,十几年前大运动的时候妻子和他离婚了,留下的这个女儿就是王建华。 只不过这个王建华都20多岁的人了,为什么要跑到卢思嘉一个5岁小女孩面前说这种话? “是她?那就怪不得了。”说话的是孔永福的妻子萧梦兰,一听卢思嘉的话就咬牙切齿的说道。 “嫂子莫非知道什么内情?”唐佩兰问道。 “对啊,这个王建华不是20多岁的人吗?她是不是有病?怎么到一个5岁的孩子面前说胡话?”明颖初也知道这个人问了起来。 “这个王建华以前托人说媒想嫁给宋景义但是被拒绝了,后来我还发现她偷偷给孔永福送吃的,她这个人一心想着要嫁给那些职位高的人,但是谁家不知道她的事啊,小时候就敢推怀孕的后妈,差点害的许如心一尸两命,这种儿媳妇哪个当婆婆的会想要,我猜她肯定是记恨宋团拒绝她的事,所以故意给你们使坏。” “碰”从来了之后就没怎么说过话,特别沉默寡言的卢文栋猛的捶了一下桌子,可见是气狠了:“王智明是怎么教孩子的,这人简直是蛇蝎心肠。” 唐佩兰怀里的卢思嘉吓的一个哆嗦,唐佩兰赶紧安抚她:“不怕不怕,爷爷不是对你发火,不怕啊。” “对,爷爷不是骂你,他骂那个王建华,太坏了,故事捏造谣言,思嘉别听她的,我们思嘉这么好,大家都喜欢思嘉的。” 明颖初上前握着卢思嘉的手柔声抚慰了一番,完了转头对卢文栋磨牙切齿的说道:“卢文栋你说呢。” 老婆发火了,卢文栋赶紧赔上笑脸:“对对对,爷爷喜欢思嘉还来不及呢,怎么会骂思嘉呢。” “那爷爷家里有我的房间吗?”卢思嘉小声的问道。 “有,不止是房间,整个房子都是思嘉你的,思嘉跟爷爷奶奶住好不好?”卢文栋和卢思嘉打着商量。 卢文栋说的话并不是哄着卢思嘉开心的,在来这里之前,这是他们夫妻两个就和卢明薇商量好的事情。 好在卢明薇是个心思纯正的人,虽然说这几十年来陪在卢文栋明颖初身边的只有她一个人,这要换一个贪财的人,早就把卢家所有的一切当成自己的所有物了,哪怕她已经嫁出去了。 事实上卢明薇她自己是不在乎娘家的这些东西,但是她婆家人还是有一点意见的,只不过卢明薇本人能力,手腕,样样不缺,老公孩子都站在她这边,她婆家人根本就做不了她的主。 找到卢思嘉之后,她主动说家里的东西她不要,都留给卢思嘉,当然,卢文栋明颖初不是重男轻女的人,他们打算他们的东西一分为二,卢明薇要不要是一回事,但他们给不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卢明薇和卢思嘉一人一半。 来见唐佩兰之前就已经决定好了,在这边买一个房子落在卢思嘉的名下,这样能给他安全感,归属感,住在这边离唐佩兰很近的话,她也不会害怕,她也能愿意。 不得不说他们的这个做法极为正确,因为卢思嘉愿意跟着他们夫妻两个生活,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卢思嘉害怕自己成为唐佩兰的负担,跟卢文栋明颖初两个一起住,不会被别人说她是拖油瓶,又能时时的见到唐佩兰。 唐佩兰对卢明薇的印象很好,莫名的,唐佩兰就觉得卢明薇的性格和她很像,大概是眼缘吧,有的人就是这样,第一眼就知道彼此之间气场合不合。 大概是为了让唐佩兰放心,卢明薇特意找唐佩兰说明,说卢家的东西她都不要,都留给卢思嘉你让唐佩兰放心。 卢文栋明颖初夫妻两个正和卢思嘉说话培养感情,唐佩兰就趁机和卢明薇聊了聊,发现两个人还挺聊得来的,三观也契合。 唐佩兰突然就有了一个想法,不过因为两个人才刚刚认识,她也害怕自己会看走眼,所以这件事情得放一放,过一阵子再说。 一个星期之后,卢思嘉跟着卢文栋明颖初两人离开了,但是隔一天卢文栋明颖初就会带着卢思嘉来找唐佩兰,因为卢思嘉刚过去还不习惯。 其实不只是卢思嘉了,唐佩兰也很不习惯呀,卢思嘉从来到唐家之后就一直是唐佩兰带着,几年下来,感情自然深厚,这猛然的一下子离开了,她总觉得身边空落落的。 为了消除这种不习惯,也为了她之后的工作打算,唐佩兰开始琢磨写小说了。 之前她投稿的报社来过电话,问她以后还能不能继续投稿,不过唐佩兰回电话之后就拒绝了,她现在不太想写短篇了毕竟她多了去末世那一世几十年的经历,她怕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太超前,所以还是写小说更稳妥一点。 不过好在报社的人知道她的文笔怎么样,唐佩兰已经和报社那边约定好了,等她这边写出几万字之后就寄过去,如果确定小说没什么大问题的话,可以在报纸上连载。 因此这段时间她一直在琢磨她的小说。拉赫 这个时候其实武侠小说盛行,只不过内地近几年才能买到而已,唐佩兰琢磨着,她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就顺着写前辈者的打开的局面写武侠,另一个自然是反其道而行之。 这两个各有各的好处,也有各有各的坏处,现在就看她自己怎么选择了。 最终唐佩兰觉得自己的文笔不配和那些大家相比,所以还是不要跟风写武侠了,她怕对比太明显被人喷,所以还是写仙侠吧。 仙侠还是有很多东西能写的,像是最开始她可以写曾经一度很流行的废柴流,相信现在这个时候,还是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的。 最新评论: 【按爪爪】 【撒花撒花】 -完- 第39章 二更 唐佩兰下来是想到就会做的性格, 当下就拿起纸笔开始写起了大纲。 男主角江君浩从小生活在一个小山村,幸福快乐的成长,但是在他十岁的时候村子突然被修真之人屠为平地, 除了江君浩一人外出采蘑菇时躲过一劫, 全村一百六十多人无一幸免。 突遭噩耗的江君浩开始想方设法的查找真相,他唯一的凭证是从村子里捡到的半块白色玉牌,上面只有两个模糊不清的字, 宗和峰。 十岁的江君浩凭着想要为父母亲人, 为整个村子报仇雪恨的念头踏上了寻仇之路。 几经周折, 江君浩终于在一位散修那里得知, 这半块玉牌很可能是一些修真门派弟子的身份铭牌。 得知自己的仇人可能是修士,他一个凡人基本上是报仇无望的, 但是男主角不甘就此放弃, 于是以十二岁的“高龄”去参加修真门派的招生。 万幸的是江君浩是个修真天才, 在一众六岁的儿童中, 江君浩测出单一金灵根被修真第一门派的玄一宗宗主收为徒弟, 从此开始他的修真之旅。 为了报仇江君浩拼命修练,加之因为天赋异禀, 很快就在玄一宗大放异彩,不但迎来师长的夸张, 还有众多师弟妹的倾慕。 唐佩兰把花了两天时间把大纲写好,然后就开始写了,就是这个年代吧, 没有电脑, 唐佩兰得手写, 可是她写的时候吧字迹就很潦草, 这就代表了, 她要寄出去的话,还得再抄一遍。 也就是在抄写的时候耽误了比较多的时间,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她还得查找错别字啊这些,因此时间上比较慢,一天下来才能写个5000字。 好在两天之后唐佩兰想到了办法,她真接从加工厂那里弄了台电脑出来,并且因为。直接打印出来的稿子出处解释不了,也没有办法用,因此唐佩兰又花了半个月时间把自己的字体弄出来了就是她把新华字典抄了一遍,然后弄成电脑字体,然后打印成稿。 怎么说吧,磨刀不误砍柴工,这个话还是有道理的,之后就不用她再费别的事了她直接电脑码字,然后再打印寄出去就行了。 不过为了以后自己也能光明正大的使用如此快捷迅速的方法,所以唐佩兰打算找个时间把这个电脑送到京城去,相信有了这个电脑的存在,中文输入法应该能更快的出现吧。 唐佩兰因为在弄这个事情,基本上是不出门的,每天也就早晚的时候去菜园给种下的蔬菜浇水,然后每天做个一日三餐,天天都是宅在家里,唯一能看见他出门的时候,那必定是明颖初带着卢思嘉过来的时候。 偶尔的时候唐佩兰也会和他交好的几位军嫂一起出门去买点菜啊什么的,毕竟虽然他什么都有,但总要顾及别人的看法吧,要是连菜都不用出去买菜,哪能不引起别人的怀疑呢? 但是唐佩兰不知道的是,哪怕就是如此,就因为她年纪轻轻天天躲在家里也不去上班,在这时很多勤奋的妇女心中,唐佩兰这种天天活都不干就在家里的行为是一种懒惰的行为。 说实在的,大多数人虽然觉得唐佩兰很懒惰,但因为大家都不熟悉,而且也是别人家的事情,根本就没有人去管她怎么样。 都是个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唐佩兰人怎么样又不靠别人吃喝,所以别人也管不着。 但这个世界上有好人就有坏人,也总有一些极品,自以为公正的对别人的行为品头论足,比如说唐佩兰在某一些人眼中。就成了需要教育板正的人。 1980年的10月17日,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这一天唐佩兰终于搞定了电脑的事情,写好了前五万字的稿子,也打印出来了,唐佩兰打算趁着今天把稿子寄出去。 这一天唐佩兰还与明颖初约好了带卢思嘉一起去登高,与她们一起去还有唐诗诗江水蓉严小萍和苏睛美这几个与她交好的军嫂。 却不想,她才刚下楼就听到有人在那阴阳怪气的说她的闲话,其实也没有点唐佩兰的名,只不过那指桑骂槐的,和指着唐佩兰其实没什么两样。 “有些人啊,就是命好,心计也深,知道找个比自己年纪大的男人,快三十岁的男人可不就是事业有成,都不用陪着吃苦,就能享现成的了,咱们啊可没这个命,从年轻陪到老,照顾老人,照顾孩子,好不容易现在孩子长大了,还得照顾孙子,哪能像有些人呀,年纪轻轻的小姑娘都不用上班赚钱,天天在家等着吃喝呢。” 唐佩兰转向说话的那人,那是一个穿着打扮都很朴素的女人,年龄大概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黑色的中山装套装配上绿色的解放鞋,要多质朴有多质朴。 而唐佩兰呢,身上穿的可时髦了,和说话这人好像是两个世纪的人一样,云泥之别。 农历九月的天气已经开始变冷了,或者应该说比起南方这边已经很冷很冷了,唐佩兰感觉农历9月的天气能够比得上他们老家十一二月的天气了。 对于怕冷的唐佩兰来说,她是全方位的把自己穿暖了,唐佩兰穿的是自己加工厂加工出来的服装。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29节 加工厂的厉害了之处,当然能够加工出来很多这个年代没有的东西,比如说加绒的布料啊,加绒的鞋子啊,光腿神器呀,但是因为这个年代没有这些东西,所以,唐佩兰也就只能放弃了。 不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为了穿的好看又保暖,唐佩兰就只能在款式上想办法了。 比如说唐佩兰现在穿的就是工装裤,穿起来好看,显得她的腿又长又直,关键是里边偷偷穿了加绒保暖的裤子也不会有人发现。 唐佩兰上身穿了一件毛衣,外套是和裤子配套的工装外套,只不过内衬里加上了棉花,是一个工装棉外套。 唐佩兰脚上穿的鞋子也是这个年代商店能买到的大众款式,唯一不同的就是,这靴子是加工厂加工出来的,更保暖,更好穿。 唐佩兰这一套,颜色虽然也是这个年代常见的黑色,但是因为款式,因为穿衣之人的不同,与说她闲话那人的黑色,却表现出了云泥之别。 就像刚才说的那样,好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也怪不得对方那么讨厌唐佩兰了,毕竟唐佩兰样样都比她出色,就算拿来做比较,也不会把他们两个做对比。 唐佩兰对于这人是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唐佩兰看过去的时候,说话的那人还以为唐佩兰会反驳她呢,挺起胸就想迎接挑战了,结果唐佩兰的眼中根本就没有她。 “小姨!”卢思嘉像小鸟一样飞,扑到唐佩兰的怀中,明颖初跟在后头不停的让她慢点。 “小姨我好想你呀!你想不想我啊?”卢思嘉抱着唐佩兰的脖子,像个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的说着话。 “小姨也想你!看你这么兴奋,昨天睡的好吗?”唐佩兰点点她的小鼻子说道。 “我睡得可好了,不信的话你问奶奶我昨天好早就睡觉了。”卢思嘉嘟着小嘴巴说道。 “昨天是睡得挺早的,想到今天要出去玩了一直催着我们早点睡觉呢。”明颖初给卢思嘉做证,不过也免不了告她的小状:“就是吧,昨天说什么都要抱着这套衣服睡觉,哄了半天都不愿意放下来,今天早上起来衣服都皱了。” “没事,几件衣服而已,等过几天我再去买一些布料,多做几套,让她抱都抱不赢,她就不会爆了。”唐佩兰对此不以为意。 “那还是不用了,家里衣服已经够多了,她爷爷给她买的,姑姑姑父给她买的,然后你又做了一大箱子,她一个小人儿哪穿得了这么多呀。”明颖初笑着说抱怨的话,实际上对大家宠着卢思嘉一事心里很高兴的。 “女孩子嘛就得要娇养着,没这个能力也就不说了,但有这个条件的话,还是要穿的漂漂亮亮的。”唐佩兰对于后世有一句话“女孩子要娇养”觉得这话说的很对。 “也是,女孩子从小就要学会对自己好,要不然长大了会吃亏。”明颖初对此表示赞同。 “说起来还是要谢谢你啊,看咱们三人的穿着就跟一家人一样。”明颖初和卢思嘉身上穿的衣服和唐佩兰身上的是同款,唐佩兰给卢思嘉做的时候顺便给明颖初和卢明薇也做了一套。 这还不止呢,之前她做好了之后大家看前喜欢,像是唐诗诗江水蓉严小萍苏晴美四个人都来找唐佩兰拿了图纸,一个个的都学唐佩兰做起了亲子装。 而且就在这个时候江水蓉她们出来了,就好像是大家一起商量好了的一样穿的都是同样的衣服。 不多时,只见萧梦兰带着孔建安也来了,穿的也是同样的衣服。 接下来的场面就很壮观了,7个大人带着9个小孩,穿的还是一模一样的衣服,尤其是年纪最大的严小萍的女儿于建红把几个孩子按身高列队站好,跟搞军训一样跟在大人的身边。 唐佩兰对此佩服的不得了,有于建红在多省事啊:“嫂子,你家建红可不得了,以后准是个女将军的料。” “可快别提了,我现在可是头疼的不行,这丫头就没个女孩子的样,你别看她长的斯斯文文的样子,你猜这大院里有几个人能打得过她?”严小萍说起这个是又气恼又骄傲的,心思复杂的很。 “你就别头疼了,女孩子能打就能打一点呗,反正放到外面去不吃亏,你也放心不是吗?”唐诗诗安慰道。 “对啊,我之前还琢磨着等思嘉大一点的时候就叫她去学学武,女孩子总要有点自保的手段。”唐佩兰开口说道。 明颖初对此感到赞同:“确实是这样,女孩子有自保能力,当家长的才能放心。” “可不就是放心吗?可太放心了,前几天还被他们老师叫家长呢,这丫头看到一个男孩子欺负女孩子,直接把人男孩子给打了,我在学校愣是被老师和那男孩的家长说教了大半天。”严小萍说起这个就生气。 “这不是见义勇为吗?我觉得建红做的对呀,看到有人被欺负确实应该帮忙。” 就在大家一边赶路,一边七嘴八舌的聊着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然就听见一阵喧哗声,还女孩子的哭喊声。 大家顺着声音看过去,却是发现刚才还被于建红按例搞军训的孩子们和另外几个大孩子打起来了。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1-12-28 12:51:56~2021-12-28 22:17:3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暴躁的玉米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最新评论: 【捉虫,两个模糊不清的字-宗和峰 】 -完- 第40章 一更 唐佩兰她们现在刚走出军区大院没多远, 离了大院不过五百米的一条小河边。 而九个孩子在于建红的统领之下,分工合作,九个小孩把两个大孩子扑倒在地上, 压手的压脚的, 坐在肚子上的,居然还占了上风,打的两个看样子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毫无还手之力。 唐佩兰懵逼了有两三秒时间: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蚁多咬死象? “白文兵白文军,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一声河东狮吼, 把唐佩兰给惊醒了, 再一看发出这一声吼声的, 居然是看起来气质最温柔最文雅的唐诗诗。 随着唐诗诗的一声河东狮吼,打架的9个小孩子就好像被按了暂停键一样的静止了。 然后唐佩兰就看到严小萍的女儿于建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迅速的从压着别人打的姿势转变成一个温柔正直的祖国小花朵。 只见于建红首先把衣服上的灰尘给拍干净了, 从随身携带小挎包里拿出一把梳子把头发梳好了, 再拿出一块小毛巾, 用河水打湿之后, 把自己的脸给抹干净了。 唐佩兰发誓,刚才打的最凶最狠的于建红, 收拾自己的时间全程不超过一分钟,速度之快令人诧舌, 由此可见,这一行为动作她做起来有多熟练。 和于建红一样熟练的是她的两个弟弟于建平于建国,再然后是唐诗诗家的白文兵, 白文军, 苏睛美家的房博文房博远。 剩下的卢思嘉和孔建安两个人傻愣愣的看着大哥哥大姐姐们的一系列操作, 一脸懵逼的样子可谓是十分喜感了。 而懵逼的还有那两个现在刚从地上挣扎着起来的大男孩, 突如其来的被几个小孩子给打了。 “你们无缘无故的打人干嘛?”其中一个很高很瘦的男孩子一脸阴郁的问道。 “打你怎么了, 打的就是你这个人渣。呸。”刚才还在伪装淑女的于建红第一个站出来骂道。 “于建红。”严小萍冷着一张脸问道:“到底怎回事?怎么突然就打起架来了?” 于建红刚想说话,去突然旁边有个女声说道:“对不起,她们是为了帮我。” 大家这才注意到旁边居然有个女孩子也许是刚才她们的注意力都在几个孩子身上,又或者是因为这个女孩子太过于没有存在感,大家包括唐佩兰都没有人注意到她。 “这件事情暂且不提。”严小萍止住了女孩子的话,却对那两个男孩子喝斥道:“祝承望仇志业你们俩给我站住,今天这事不说清楚你们以为自己走得了吗?” “严阿姨,建红她们打我们的事情我们就不计较了,今天这事就算了,您放心我们回去绝对不会跟家长告状的。”俩人其中另一个刚才没说话,长的微胖的男孩子说道。 “你要告状就告状去,我家的孩子什么样我自己清楚,他们不会无缘无故的打人,所以你们现在不能走。”严小萍强硬的说道。 “严阿姨,真的没什么事情,我们就是和朋友开开玩笑,被建红他们误了。”小胖子脸上努力的堆起笑容,只不过这笑容在唐佩兰看来太过勉强,谁都能看出来这小胖子说慌了。 “是不是误会我们会弄清楚,你们要做的就是老老实实的回答我们的问题,当然,你们现在要走也可以,但是我们接下来会直接去找部队的领导,要不要留下你们自己考虑清楚。” 说这话的是唐诗诗,看起来温温柔柔的,但是她的话音落下之后这俩人却是蔫头耷脑的站住了,不得不说,是被打中了七寸了。 “于建红,你自己说,刚才是怎么回事?”严小萍板着脸,一点表情都没有的问道。 “就刚才我们看到仇志业想欺负这个姐姐,还把手搭在姐姐的肩膀上,这个姐姐不愿意还想去抱姐姐,这个祝承望就在旁边站着看着,肯定是一伙,爸爸说女孩子不能随便让人抱的,我打他们肯定没错。” 于建红一开始只是很小声的辩解,但是越说越觉得有道理,她觉得自己是站在正义的一方因此越说越大声,越说越觉得自己底气十足。 “爸爸说爸爸说,妈妈还说了女孩子应该像个女孩子的样,不要动不动的就打架,怎么没见你听过啊。”严小萍突然就生气了,也不知道于建红是哪句话戳到她的痛点了。 于建红看出严小萍真生气了也不敢说话,就低垂着脑袋在那等着严小萍训话。 只不过严小萍却是没有理她,呼出一口浊气,强忍着内心的不爽,转身对那个女孩说道:“刚才她说的是正确的吗?” 结果女孩还没说话,那个瘦高个的男孩仇志业就在那吼道:“沈佳佳你别乱说话,你是我对象我抱一下你怎么了,抱自己的对象又不犯法。” 女孩也就是沈佳佳听到仇志业的话气的眼泪都流出来了:“我才不是你的对象,我没同意,我是不会和你在一起的。” 结果那仇志业得意洋洋的说道:“你不同意也得同意,你还要嫁给我,你妈妈已经同意把你嫁给我了。” 沈佳佳转头就对严小萍说道:“她同意了你就找她去,反正我是不会同意的,严阿姨,我要去找领导告状,刚才仇志业就是想欺负我,我要告他耍流氓。” “糊说,我才没有耍流氓,和自己的对象在一起怎么就耍流氓了,你告到京城去也是这个理。”仇志业却是一点都不心虚,也不心慌。 “那你还真的就错了,别说人女孩子不同意和你处对象了,就算她是你对象,就算是你们结了婚,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你耍流氓都是犯法的,不用告到京城去,随便到一个公安局去告你你都得付出代价。” 唐佩兰还就见不得这种男人,虽然说他现在也就是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说不定还没满十八周岁,但那又怎么样,他也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这个时候唐诗诗却又问起了另外一个人:“祝承望,你刚才在这里干什么?这件事情有没有你的份?” “我…没我的事啊,仇志业说他和沈佳佳有点误会要解释清楚让我帮忙把沈佳佳叫出来的,但是我跟沈佳佳说了是仇志业找她的,我来这里也是沈佳佳让我陪她来的,我没有耍流氓。”祝承望一股脑的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那你刚才看到沈佳佳受欺负难道就干看着?”唐佩兰皱眉,如果是这样,那她对这祝承望就很失望了。 “没有没有我有在帮忙的,可是我打不过他,而且于建红她们的速度太快了,她们连我也打了,嘶……”祝承望觉得自己被打真的太冤枉了。 这个时候有人一路喊着往这边来了:“承望……承望……” “佳佳,志业……” 不一会儿的时间唐佩兰她们面前就来了一堆人,哦豁,还是熟人,就是刚才说唐佩兰闲话的那一伙人。 “志业你没事吧?是谁打了你?”刚才说唐佩兰闲话的那个女人眼神往唐佩兰她们这边一扫,然后视线落在了卢思嘉和孔建安这两个身上满是灰尘的小孩身上。 “这位唐嫂子,你就眼看着你家的小孩打人吗?这么小的孩子脾气就这么差,这也就是志业不和一个小孩子计较,要不然她一个小孩子还能不受伤吗?” “作为一个家长,你都不问问事情的经过吗?”唐佩兰对这个人算是服气了,在这样的家长在,孩子能养成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脾气也不奇怪了。 “这还用问吗?肯定是你家的孩子不懂事乱打人啊,你也不看看她身上的灰尘,你家孩子也是厉害了,才来几天啊,把孔团长家的建安都给带坏了。” “你只看到灰尘,难道就不能用脑子想想,你家的孩子是个十七八岁的大人,能被一个5岁的小孩打成这样吗?”唐佩兰指着仇志业问道,唐佩兰以为仇志业是她的儿子。 唐佩兰心里对自己说:不要生气不要生气,气出病人没人替,不要和傻逼生气…… “戴水芸你出门今天是没把脑子带上吗?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一个5岁的小孩不能把仇志业打成这样,还有,你女儿在这里呢,为了关心一个流氓连女儿都顾不上了是不是?”严小萍这话说的可以说是相当不客气了。 “戴嫂子,刚才这个仇志业想对佳佳耍流氓,所以孩子们才会对他出手的。”刚才一直没说话的苏睛美柔声的把刚才的事情解释了一遍。 祝承望的妈妈就是刚才第一个跑过来的女人,她刚才只顾着看祝承望身上有没有伤了,原本还心疼儿子被打,想着要给儿子讨回一个公道呢。 结果这会儿听了苏睛美的话之后,直接拧住了祝承望脸上被打出淤青的地方:“好你个祝承望,我跟你说过多少回了,不要掺和进去别人的事情,你还有没有脑子啊…啊………” “妈,你的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女儿啊,我跟你说过好几次了,我不喜欢仇志业,不想跟他处对象,更不想跟他结婚,我不喜欢他,你为什么要逼我呢?”沈佳佳突然就爆发了,崩溃着哭喊着。 “你个小孩子家家的你知道什么啊,妈这都是为了你好,等你以后就知道了。”沈佳佳的崩溃戴水芸却一点都不为所动。 “可是我不想要你所谓的为我好,我也不想要知道你到底是为了我哪点好。”沈佳佳喊道。 “你这孩子怎么就这么犟呢,我这个当妈的还能害你吗?”戴水芸骂道。 “可是你现在就是在害我,你为什么要逼我嫁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难道你要我和一个我不爱的人生活一辈子吗?”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30节 “什么爱不爱的有什么关系,女人一定要嫁给一个喜欢她的人,否则这一辈子很难熬的。” “可是我想要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一个家应该是要两个互相喜欢的人组成的,而不是两个不相爱的人互相折磨。” “什么互相折磨,都说了妈妈都是为了你好,以后你就知道了。” “我不需要你的为了我好,你每次都说为了我好,读书的时候我想要考大学,你说中专好逼着我读中专,我想当播音员,是你说当护士好非逼着我去念卫校,我什么都要听你的,到头来还要因为你的一句为我好就要嫁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这样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沈佳佳说完转身就跑,只听见“卟嗵”一声,沈佳佳跳河了。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1-12-28 22:17:30~2021-12-29 01:39:3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嗡嗡嗡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最新评论: 【按爪爪】 -完- 第41章 二更 因为沈佳佳跳河一事, 唐佩兰她们这一趟重阳节的爬山之旅被迫改变了,最后所有人齐聚唐佩兰家,吃了一顿美味的午餐。 所有人都撑着肚子离开了, 唐佩兰却是把准备邮寄出去的稿子拿了出来, 这部仙侠小说只能往后推了,因为她有了更想写的题材。 唐佩兰重新开了新文,唐佩兰干脆就写了一本女性创业的小说, 开篇就是女主的老公出轨, 女主被离婚。 硬气的女主抓住老公出轨的证据夺得了三个孩子抚养权, 因为是三个女儿, 重男轻女的前夫一家根本就不在意。 之后女主带着孩子回到娘家,好在娘家人十分开明, 不觉得被离婚的女主有错, 娘家人接纳了她们, 只不过娘家的条件也不怎么样, 一家十几口, 人挤在30多平方的房子里,想要提供帮助也是有心无力。 女主用身上仅剩的钱租了房子, 开始摆摊卖小吃,一开始女主手上的钱不多, 租了房子安置下来之后都不够钱买材料。 女主穷到连摆摊的东西都置办不起,所以只能卖最简单的面条,包子。 娘家人用尽全力的帮助她们, 娘家嫂子推来了她娘家不用的独轮车, 女主的父亲利用家里废弃的木板结合独轮车做了一个可移动的小摊, 女主的母亲帮她带着三个幼小的女儿, 于是女主才能放开手脚去摆摊。 女主的厨艺好, 光是卖面条就赚来了别的工人两个月的工资,然后慢慢的开起了店,开分店………最后的结果是唐佩兰设定的是全国连锁。 这一次唐佩兰写的很快,几乎每天都能日更3万,不得不说开挂的人生太爽了,有了电脑之后唐佩兰现在时速飞起,一小时能稳定在六千字,有的时候一小时七千,活脱脱是一只八爪鱼。 而且唐佩兰这一本写的不是很长,三十多万字,十天就搞定了,完了之后唐佩兰用打印机打印了两份出来,然后把其中的五万字寄去了以前投稿过的江南报社。 结果这边她才从外面回来,就看到宋景义了,更更惊悚的是,宋景义9月25号离开到今天是10月28日,宋景义一走就是一个多月的情况下,这一个多月唐佩兰浪的飞起,都忘记她现在是一个已婚妇女的身份了。 而且因为她跟明颖初卢思嘉说过,这几天她要疯狂赶稿,连卢思嘉都没来打扰她的情况下,她已经好久没有收拾家里了,就更别提说把一些不该出现的物品收起来了。 所以,唐佩兰现在就看到宋景义那一刻有一瞬间的心慌,不过好在问题应该不是特别严重,顶多就是让他发现家里多出来很多东西,但是一些超越现在这个年代的科技产品是没有的。 “唐唐,我回来了。”唐佩兰还在想宋景义回来多久了,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时候,宋景义已经紧紧的将她揽入环中。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跟我说呀?早知道你今天回来,我刚才就多买一些菜回来给你加餐了。”唐佩兰还是很开心宋景义的回归的。 “不着急,我给你们带了礼物,这是给你的,这是给思嘉的,对了,思嘉人呢?怎么没看到她?”宋景义又问起了卢思嘉。 “思嘉现在在她奶奶家里,你离开没多久……”唐佩兰就把宋景义离开后发生的事情慢慢说给他听:“我想着姐夫已经没有了,卢叔叔和明阿姨两个人身边也没人陪着,加上思嘉自己也愿意,所以就同意了。” “这件事情你做的确实不错,思嘉怎么说也是卢家的孩子,再说她们住的离这里不远,随时都能看到,也没什么不放心的。” 两个人就这么相拥的说着话,就好像热恋的情侣一样,连一刻都舍不得分开,现在他们两个就是这样的情况,宋景义回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饭点,唐佩兰想去厨房给他做点吃的,宋景义都跟在她身后寸步不离的。 “哎呀,你累不累啊,要不你回房去休息一会儿吧。”唐佩兰自己都没发现她现在说话的声音都变了,娇娇嗲嗲的像是在跟宋景义撒娇一样。 作为一个刚结婚就和老婆分开长达一个月零三天的男人,正值血气方刚的男人,娇妻在怀,宋景义又不是柳下惠,还能坐怀不乱。 当下宋景义将唐佩兰抱起进入卧室,唇舌相依之间只留下一句:“唐唐陪我一起。” “唔,门没关。” “我刚才关上了。” “窗帘没拉。” “我拉上了。” “大门……” “好了,专心。” 1980年的10月28号,农历九月二十日下午,外出一个多月的宋景义回来了,而这天晚上的晚餐是宋景义做的。 住在唐佩兰家楼下310房的事严小萍,她闻着空气中飘上的饭菜的香味,露出了一种心知肚明的微笑。 “妈你干嘛呢?怎么笑的这么渗人?让渗得慌。”放学回来后又跑到外面去疯玩的于建红一回来就疯狂吐槽严小萍。 “去去去,你小孩子家家的知道什么呀?赶紧把饭桌收拾好,准备洗手吃饭了。”严小萍被于建红打断了思路没好气的把人赶走。 不一会儿严小萍的两个儿子于建平于建国也回来了,两人凑在一起,也不知道嘀嘀咕咕的在说什么,最后连住在隔壁309房唐诗诗家的白文兵白文军也来了。 “妈,我们上楼上唐阿姨家看看去。”于建红说完就领着弟弟们打算走人,看样子是急的饭都吃不下了。 “诶?回来,你们干嘛去呢?”严小萍一脸懵逼了,这饭菜都上桌了,她家这平时吃起饭来跟饿死鬼投胎似的孩子居然饭都不吃了?搞什么鬼呢? “不干嘛去,唐阿姨今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做饭,我们去看看她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于建红一脸正经的解释道,跟在她身后的4个男孩子还一脸震惊的表示赞同。 “不是,唐阿姨做不做饭关你什么事情呀?难道还不允许人家今天累了不想做饭啊?”严小萍看着这五个孩子,觉得自己跟不上孩子们的思路了。 “不是啊,妈,闻不到唐阿姨家飘下来的饭菜味我这饭都吃不香了。”于建红说出来的话,让严小萍大跌眼镜。 “对啊,每天就指着唐阿姨家的饭菜香下饭呢。”偏偏于建平于建国白文兵白文军都觉得于建红说的特别有道理。 “合着我给你们做了十几年的饭菜,还遭你们嫌弃了呀?”严小萍那是又好笑又好气。 “倒也不是嫌弃你做饭不好吃,比起一般的人您做的饭菜还是很美味的,就是不能跟唐阿姨比。”于建国张口就是一堆大实话。 “行了行了,知道了,不过你们也不用上去找唐阿姨了,她今天晚上没做饭,你们宋叔叔回来了,估计做饭的是你宋叔叔。”严小萍开口就打断了孩子们的幻想。 “啊?宋叔叔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他一回来就抢唐阿姨的活儿啊。”白文兵苦着一张脸,表示他已经不是那么喜欢宋叔叔了。 “行了吧,你们别在这耍宝了,以后啊,你们宋叔叔做饭的时候多着呢。”作为过来人的严小萍还是相当有发言权的。 “为什么啊?宋叔叔太过分了,怎么他一回来就不让唐阿姨做饭呀?”于建国对此感到十分的不理解。 “行了,你们赶紧洗手吃饭去了,可别去打扰你宋叔叔唐阿姨了。”严小萍赶紧把几个孩子叫走,还真怕他们去楼上打扰了唐佩兰和宋景义。 而此时的410房内,唐佩兰浑身酸疼,对于宋景义就很是不满了:“你不是属龙的吗?怎么跟属狗的一样爱啃人呢。” 唐佩兰瞪了宋景义一眼,非常的不满,得亏了,现在是冬天,这要是夏天的话还怎么出门呀? “是是是,我的错,下次绝对不再犯了。”宋景义认错的速度那是相当之迅速,一脸正经的表示自己以后绝对不会再犯。 “我饿了。”唐佩兰又瞪了宋景义一眼,这家伙一回来都打乱她的作息时间了,今天下午睡了几个小时,就怕今天晚上睡不着了。 “那就去吃饭了,饭菜我已经做好了,有你爱吃的糖醋排骨。”宋景义把鞋子提过来,又拿了一件大棉袄给唐佩兰穿上,然后才牵着她去客厅吃饭。 唐佩兰是饿狠了,她今天早上起得晚了,中午出去寄稿子,就在街上随便对付了几口,结果一回来,宋景义又拉着她做运动,唐佩兰吃完了一碗饭,速度才慢下来慢慢的品尝着宋景义做的菜。 宋景义也不急着吃饭,就在旁边看着,时不时的给她夹菜,等唐佩兰吃的差不多了才开始拿筷子把桌上的饭菜给收尾了。 只能说当兵的人饭量都很大,宋景义吃了三碗饭,还把桌上剩的菜给吃光了,看着唐佩兰直呼佩服。 吃过饭之后宋景义勤快的收拾桌子,收拾厨房洗碗去了,唐佩兰就跟在他后面看着也不说话。 宋景义一回头就能看到她:“怎么在这站着呢?你不累呀?”宋景义回头看着唐佩兰说道。 “还好。”唐佩兰就这么倚在门框上看着宋景义在厨房里忙活,突然觉得这是特别有生活气息的事情。 唐佩兰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她现在的心情,之前她一个人在家还没什么感觉,现在宋景义回来了,两人也没什么说话就是觉得空气里都多了一股温情的味道。 最新评论: 【掉马呢??】 【不是说房间里面都有一些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吗?男主的眼睛啊!说好的掉马呢?】 【这个标题对不上】 -完- 第42章 “早上好。” 唐佩兰一大早的就被宋景义给闹醒了, 唐佩兰直接伸手把宋景义凑近的脸给推开了:“还没洗脸刷牙呢,你也不嫌脏。” “不觉得。”宋景义说完直接亲了上来,一大早的就想做运动。 只不过唐佩兰才不会依着他呢, 直接用膝盖顶了顶他的肚子, 在宋景义“怎么了?”这充满不解的语气中说道:“你够了,昨天闹了一晚上了还不够,我要起床了。” 宋景义看唐佩兰是认真的, 倒也没再闹了, 双手撑在床上给唐佩兰腾出空间。 唐佩兰坐了起来, 环视了一下房间的一切, 卧室里面有很多东西其实是不能见人的,只要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道有问题。 比如说卧室里的缝纫机和占地方的大木箱子被唐佩兰搬到空着的客房去了, 原本的地方则是多了一组很现代化的沙发, 很大的那种。 因为天气骤降, 怕冷的唐佩兰就在房间里铺了一张地毯, 毛绒绒的, 踩在上面一点都不冷,也特别的舒服。 唐佩兰平时码字的时候不喜欢正儿八经的坐着, 就喜欢在毛毯上放上一张小矮桌然后窝在这里写。 梳妆台上多了不抄护肤品,都是这个时代没有的, 唐佩兰的加工厂加工出来的,也是唐佩兰不爱化妆,要不然就不止这么一点了。 其实还有唐佩兰的衣柜, 里面有羽绒服, 各种加绒的衣服, 鞋子, 因为唐佩兰怕冷, 但是又爱美,所以只要一打开她的衣柜就能看到很多保暖的衣服。 还有就是卫生间里的卫生用品,洗发水,沐浴露甚至是卫生巾,而这些,在如今的种花家却是不存在的。 这也是唐佩兰后来慢慢意识到的一个大问题,那就是唐佩兰已经习惯了使用后世一些方便的物品,哪怕她有了这个年代的记忆,但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事情,就个人卫生问题,她真的很难再回到用洗衣粉洗头,大姨妈用卫生带的。 也因为这个原因,其实唐佩兰也早就决定好要跟宋景义坦白一些事情,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决定,唐佩兰才会如此的放纵自己在卧室里放这些东西。 只不过按唐佩兰的计划是一步一步慢慢来,结果没想到宋景义一出任务就是一个多月,卢思嘉还回到了卢家,唐佩兰一个人在家浪的飞起的结果就是现在这样了,现在除了她的电脑和打印机,其他不应该出现的物品好像都在外面放着了。 只是宋景义从昨天下午回来之后也没问过,这就搞的唐佩兰有点为难了,她这还等着宋景义发问她好狡辩…不对…是解释。 唐佩兰的小动作自然瞒不过宋景义,不过他也是个促狭的,也不说话就看着唐佩兰眼睛滴溜溜的转就是不出声,甚至脸上还带上了笑容。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31节 唐佩兰看着宋景义的笑容“呲”了一声,她算是看明白了,宋景义早就发现了这些不同寻常的东西,正等着她主动坦白呢。 知道宋景义什么打算之后唐佩兰没好气的一把把他给推开:“让开,我要起床了。”唐佩兰才不会如了他的意,爱等就让他等着去吧。 “生气了?”宋景义见她不说话也跟着起床了,跟在唐佩兰身后,其实宋景义也怕唐佩兰会生气,更怕她什么都不跟自己说。 宋景义昨天回来之后就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他面前说三道四的,说这一个多月唐佩兰基本上除了外出买点菜连门都不带出的,天天宅在家里吃了睡睡了吃的,这么年轻的一个人也不出去外面找工作,实在是太懒惰了,一点都不像个女人。 说这话这人唐佩兰也是见过的,就是那天那个说她闲话的女人,沈佳佳的妈妈戴水芸。 这人本就是个嘴碎子,爱说别人的闲话,结果沈佳佳因为那天遇上的事情很羡慕唐佩兰遇事时的冷静,后来又是唐佩兰跳下河把她给救上来了。 后来唐佩兰看她一时钻了牛角尖怕她想不开就劝慰了几句,还告诉沈佳佳,没有人能逼着她嫁人,哪怕到了结婚登记处也找工作人员帮忙,还跟沈佳佳说,如果她实在是害怕的话,可以去申请住在宿舍。 沈佳佳一个被逼到跳河的人,可见她的决心有多大,因此落水后的第二天就跟她爸爸说明了情况,然后住到医院的宿舍去了。 因为这个原因戴水芸就恨上了唐佩兰,觉得是唐佩兰害得她们母女二人不合,她完全不觉得自己有错。 就因为那个仇志业家里有钱,每日里都在计较着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戴水芸觉得自己完全是为了女儿着想,为了她好,不想让她跟自己一样过着连买个针头线脑都要计较的生活。 也因为记恨唐佩兰,戴水芸看到宋景义回来了之后,就迫不及待的上门说三道四了,在她口中把唐佩兰说的一无是处,好吃懒做,还挑拨的她们母女俩不合。 关于戴水芸的话宋景义一个字没信,对于唐佩兰不出门工作这事宋景义是一点意见都没有,私心里来说宋景义也不希望唐佩兰出去上班。 因为在老家的时候,唐佩兰就是因为身体不好才拖到23岁没结婚才有了他宋景义的事情,对于这一点宋景义早有心理准备,宋景义希望唐佩兰把身体养好,上不上班的无所谓,他一个人的工资足够一家人开销了。 坚定的认为戴水芸口中的人不是唐佩兰,宋景义还说戴水芸这种背后说人是非的行为很不好,直接把戴水芸给气走了。 只不过回到家里之后,宋景义却也是发现了一些不对的地方,比如说卧室里的沙发和地毯,桌子上那些看起来是手写但是打印出来的稿子,以及卫生间里那些没见过的东西。 宋景义很确定这里面有一些东西是他没有见过的,也没有听说过的,宋景义很确定,唐佩兰身上隐藏着秘密。 只不过宋景义也很确定唐佩兰不是一个会对种花家不利的人,所以,宋景义没有主动追问唐佩兰这些事情,他在等唐佩兰主动告诉他。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唐佩兰比他还能忍,这都过去一个晚上的时间了,唐佩兰现在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或者不应该说没有反应,唐佩兰当着他的面在卫生间里洗漱,完了之后又当着他的面在梳妆台前抹了护肤品,然后才去厨房做早餐去了。 唐佩兰一句话不说就当宋景义不存在似的,搞的宋景义反而底气不足,悻悻然的跟在唐佩兰的身后当小尾巴。 其实唐佩兰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气什么,就是觉得很窝火。 家里面这些宋景义能看到的东西都是唐佩兰愿意让他看到的东西,结果现在宋景义一点反应都没有,这让唐佩兰觉得很火大。 当然,如果因为这些东西宋景义要来质问她的话,唐佩兰觉得自己可能会更窝火。 “唉!”唐佩兰叹了一口气,感觉自己现在这行为有点作啊,好像宋景义做什么都不对一样。 其实唐佩兰心里明白,她也不是真的生宋景义的气,她现在就是心情有点忐忑,这种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别人的事情,她怕宋景义会辜负自己的期待,虽然唐佩兰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些什么东西。 只是唐佩兰决定了和宋景义在一起,两个人也都已经结婚成为了一家人,那有些事情,有些秘密根本就瞒不住。 唐佩兰的想法就是:与其日后在生活中慢慢的露出马脚,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互相坦白,最起码还能让宋景义知道自己对他的信任,这样两人的感情也能更加的深厚一些。 宋景义听到唐佩兰叹气,也知道唐佩兰现在的心情可能不好受,都不是笨蛋,尤其是能以28岁就坐到团长位置的宋景义,哪能不明白唐佩兰无言之下的意思呢。 宋景义从背后拥抱着唐佩兰,将头靠在唐佩兰的肩膀上,看着她在那揉面一边说道:“不想说的事情就别说,我也不是一定要知道的清清楚楚。” “你就不怕我是一个间谍啊,万一哪天对你不利可怎么办哦。”唐佩兰没好气的说道:“还有,把你的大脑袋挪开,这么重,妨碍我揉面了。” “我来吧。”宋景义洗干净手接过唐佩兰手里的盆开始揉面。 唐佩兰洗干净手之后就在旁边看着:“我看你观察力可以啊,都发现什么了?” “还行,该看到的都看到了,你不是也没有瞒着我吗。”因为这个,宋景义牙花子都笑出来了。 “我还想着你什么时候憋不住来问我呢,结果你倒是能忍。”唐佩兰说起这个就一肚子的火,忍不住又瞪了宋景义一眼。 结果宋景义直接给唐佩兰来一个“是我的错,下次不敢了。”搞的唐佩兰都不知道说什么了,更窝火了。 不过都说到这里了,唐佩兰也就顺势说起了加工厂的事情,只不过唐佩兰说的也就只有加工厂的事了,其他的,农场,牧场,渔塘,餐厅和停车场都没说。 唐佩兰虽然现在信任宋景义,但是也不是那种不为自己留后路的恋爱脑,结婚了都能离婚,谁也不知道她们俩个是不是就能天长地久的相互信任,所以还是要相互有所保留的好。 再一个就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出问题的是别人,而不是他们俩个人呢?万一被种花家这种国家机器查到她身上了,万一有坏人想要对付她了怎么办?这个时候当然要留下底牌了。 唐佩兰想法就是最简单的,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出了什么事情,加工厂可以丢出去,只要农场,停车场这种保命的手段还在,那她就有一条后路在。 唐佩兰将心里的想法按耐下去,而是慢慢的和宋景义说起了加工厂的事情,她只说她在无意中得到了一个加工厂,可以加工很多东西,所以她把加工出来的东西和无人汽车一起打包送去了京城。 宋景义惊的面都忘了怎么揉了,他是万万没想到唐佩兰的秘密是这样的,宋景义一开始只是以为她可能是和别人开了个场子生产家里出现的这些东西,他是万万没想到事情居然是这么的玄幻。 宋景义知道这件事情后的第一反应却是:“你这么做对你的身体会不会有影响?这件事情没有被别人看到吧?会不会有危险?” “放心,这件事情没有被别人看到,也不会有危险,更不会对我有影响,只不过暗中做这件事情的是无名氏。”唐佩兰说道。 “名利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安全,也幸亏你没有亲自出面,要不然我时时刻刻的都会担心你的安全。”宋景义松了一口气。 “那你不会觉得我没有把加工厂上交上去太浪费了吗?毕竟这个加工厂如果在国家机器的手上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唐佩兰说的当然也是事实。 “不会,你能把东西匿名上交已经是一个很了不得的事情了,这是你个人所有的东西,没有谁能强迫你上交上去,诚然在国家的手里可能会比在你手里发挥的作用更大,但是反过来想,如果你自私一点,现在这些东西都没上交的话,那岂不是什么都没有?你做的已经够多了。”宋景义说道。 唐佩兰对于宋景义的回答很满意,不过却还是故意的说道:“是吧,我也这么觉得,不过我之前还想着把加工厂场匿名送去出,既然你这么说的话,那我还是不送好,就把它留在手里,时不时的加工一些小物件好了。” 宋景义了解她的小心思,这是唐佩兰对于他从昨天到刚才都保持沉默行为不满了,只能赔笑着说道:“都可以,以老婆大人的意愿为主。”狗腿的不行。 “那真不送了?”唐佩兰看着宋景义故意开玩笑的说道。 “那送一送还是可以的,咱们种花家的武器比丑国等科技强国落后不少,有厉害的武器战场上也能少一些牺牲。”宋景义这里说的是指去年初对阿越的战场。 不过唐佩兰也不是跟宋景义开玩笑的,她是真的有这个意思,从上个月送出无人汽车之后她就有这个想法了,只不过当时还不知道上面会不会重视无人汽车,所以只能一步一步来,现在首都那边对于无人汽车的消息捂的很严,哪怕唐佩兰送了几批无人机去打探也没得到结果。 “不跟你开玩笑了,我是真的打算送出去,只不过还不知道往哪送呢,要不然你给我一个参考意见?” 作者有话说: 大家动动手指收藏一下我的预收,拜托了。 《我有特殊的做梦技巧[八零]》 文案 在对秦开宇一见钟情的这天晚上,唐晓彤做了一个梦,梦中她被同样喜欢秦开宇的女人写入了一本书中当悲惨背景板,书中她姐姐年纪轻轻车祸去世只留下一个女儿,她哥一辈子没结婚,当了女主一辈子的舔狗,他爸妈辛苦操劳了一辈子,临时都没抱上孙子,她一见钟情的秦开宇在书中一开始就是别人的丈夫。而她,在得知秦开宇在战场上牺牲的消息之后一口气没上来嗝屁了。 唐晓彤硬生生的把自己给气醒了,不过因祸得福,她不但得知她与秦开宇幸福恩爱了一辈子,更是得到了一个特殊的做梦技巧。 从此她在梦中认识了各种形形色色的人。 最新评论: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撒花撒花】 【能不能不要在“国家”后面加“机器”两个字。太过冰冷无情了。】 -完- 第43章 唐佩兰说把加工厂上交出去, 也不是空口说笑话的,当然她也不是打算把真正的加工厂交出去了。 这就不得不说到企鹅空间加工厂的强大之处,因为加工厂他还能生产出一个加工厂出来。 听起来是不是很拗口?但这个道理就跟母鸡下蛋是一个道理的, 加工厂可以加工出一个小加工厂出来, 只是功能没有现在这个加工厂这么强大而已。 而且唐佩兰打算多弄几个产品单一的加工厂出来,比如说十几年后才研发出来的加绒工艺,唐佩兰觉得这种布料很有必要提前出来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还有就是电脑啊, 如果全种花家都普及了, 那她的那台电脑就能光明正大的提钱拿出来用了。 至于她这么做是不是侵犯了未来很多人的利益, 那她现在哪管得了这么多呀, 本来种花家的崛起就会侵犯到别的国家的利益的,所以她还是不要去想这么多了, 自私一点活得更长寿一点。 唐佩兰把她的想法跟宋景义说了一遍之后, 结果没想到宋景义十分支持唐佩兰这么做。 如果能让种花家更加强大, 让别的国家不敢来犯, 宋景义他们这些军人甚至愿意付出生命, 现在不过是自私一点把未来会发明的东西提前弄出来而已,宋景义完全不会觉得有什么心理负担。 最终的结果就是唐佩兰有被怂恿到, 唐佩兰畅想了一下种花家的百姓能够提前十几二十年穿上保暖的加绒服装,那还是挺好的。 只不过唐佩兰并不知道那些机器是什么样子的, 所以只能把布料加工出来,让种花家的人去研究,在这个植绒机器研究出来之前, 就只能由小加工厂这种一点都不科学的机器加工出来。 因为加工厂唐佩兰也不是没有研究过, 唐佩兰甚至爬进加工厂内部去看过了, 结果什么都发现不了, 应该说里面什么都没有, 空落落的,所以唐佩兰才说这个机器一点都不科学。 也许是宋景义的肯定让唐佩兰更加的随心所欲了,这下唐佩兰可不止是只弄了一个加工厂加绒布料的机器,而且弄了好几台各式功能的加工厂。 能加工武器的来上几台,加工发动机的来上一台,加工电脑的来上一台,能加工手机的来上一台,加工小家电的来一台……反正覆盖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唐佩兰是打算把东西送出去,但是种花家是怎么利用这些东西她却是完全不打算管了,这次她把东西送出去了之后,加工厂在她这里就翻篇了。 之前唐佩兰问宋景义意见也是真心的,这大概也算是唐佩兰对他的一个考验吧,他想知道宋景义是怎么做这件事情的。 宋景义也确实没有让他失望,在知道唐佩兰并不愿意出面的时候,宋景义给出的意见就是,这一次不要再从这边把东西送出去了,因为绝对会被人追踪到这一边,到时候她要是什么时候不小心露馅了就会被发现这件事情与唐佩兰有关了。 “你当时就不应该直接在这边把无人汽车放出去,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大家这边有问题吗?”宋景义也是好奇当时唐佩兰为什么会这么做。 “我当时也就想着别人不会联系到这个地方,毕竟如果一个人真的想要隐藏的话,就不会暴露出这么明显的位置啊。”唐佩兰现在想想也承认她这么做太冲动了。 “你这么做也不是没有道理,当时呢,如果我是调查这件事情的人,哪怕这个事发地只有1/10000的可能性,我肯定也要调查一遍的。”宋景义说道。 “那现在还有什么可以弥补的地方吗?”唐佩兰问道,她当然不愿意出面了,真的要走到幕前来,到时候就算不会有人想把她抓去当小白鼠切片研究,估计也少不了一大堆人跟在她身边进行保护,唐佩兰一点都不想过那种没有自由的生活。 “现在就只能从别的地方发出去了,最好是天南地北离这里特别远的地方,让人以为是故意选的两个天南地北的方向,要不然就还是从这边发出去,就像你之前说的那样,也许大家的视线反而会转移了。”宋景义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了。 “还是从这边的话,是不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让他们彻底锁定这个地方呢?”唐佩兰说道。 “也是有这个可能的,而且可能性还不低,最少有一半的几率。”宋景义觉得这个几率还是有点保守。 “那算了,就还是从这边送过去吧,反正这种事情就算上面要调查,也不可能大张旗鼓的人调查,然后我再说一下让他们不要找我,以后我也不会出现了。” 唐佩兰想了想,突然说道:“那要不然我威胁他们一下,就说再找我我就把东西送到别的国家去?” “呃…这么说不太好吧?”哪怕知道唐佩兰只是开玩笑,宋景义却还是觉得这话不好听。 “那就从别的地方,就说我已经知道他们在找我了,随便他们找?”唐佩兰这话说的有点破罐子破摔了。 “这样也行,反正也没别的办法了,或者是说你可以分别从其他几个出方出现,然后再留言说不要找你?”这已经是宋景义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谁让唐佩兰一开始没想到这一点呢。 “也只能这么办了。”唐佩兰对此没有意见。 商量好了,接下来就是行动了,之前所有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只需要唐佩兰在固定的地点把无人汽车放出去就行了,。 是的,这一次她依旧选择了无人汽车,反正她停车场里无人汽车的款式,型号那么多,多放几辆出来,也算是丰富一下汽车的款式了。 为了方便唐佩兰做事,趁着他们出任务刚回来还有假,第二天宋景义就带着唐佩兰出门了,理由还很合理,因为唐佩兰来随军的当天宋景义就出任务了,宋景义现在回来了就陪她去城里买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32节 “那个……今天顺便去医院看看。”去城里的班车上,唐佩兰突然扭捏的对宋景义说道。 “去医院?”宋景义猛然坐直:“你生病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也没有,就是,肚子有点不舒服。”唐佩兰脸有点红,羞的。 昨天晚上宋景义闹的太过,她也一时沉迷忘了一件事情,就是她大姨妈有一个月没来了。 之前算好了时间还从加工厂特意加工了姨妈巾出来,结果,姨妈巾是有了,但是大姨妈去没有按时来报道,本来唐佩兰也只是心里有些怀疑,但是现在肚子有点疼就不能不重视了。 “疼的厉害吗?要不然我替你揉揉?”宋景义说着便使劲的搓着自己的双手,发现这样手也不热又把手放进自己的衣服里面捂着,宋景义是真的打算把手捂热了好给唐佩兰揉肚子。 “别,不用揉,待会去医院看看就好了。”唐佩兰赶紧阻止他,这大庭广众之下,同车的有几位妇女同志已经在偷看她们了。 “不是肚子疼吗,别忍着。”宋景义还以为唐佩兰是不好意思呢。 唐佩兰只好凑近宋景义耳边说道:“我那个没来。” “那个?哪个?”宋景义一头雾水显然没听明白唐佩兰话中的意思。 “就是那个啊。”唐佩兰感觉自己脸上有火在烧一样,耳朵是滚烫的,虽然她和宋景义结婚一个多月了,但严格算起来,结婚后她们相处的时间满打满算也没超过五天,这说起大姨妈的事还是会觉得很不她意思。 其实宋景义也差不多,他根本就不了解女孩子,就更别说光从唐佩兰的这两个字就能明白她话中的意思了。 但是宋景义看着唐佩兰羞红的脸,闪躲的眼神,宋景义觉得这样的唐佩兰莫名的可爱,他拉过唐佩兰的手握在手心,嘴里说着安慰的话:“别怕,我在这陪着你。” 唐佩兰听着宋景义话心里定了定,虽然她觉得可能根本没明白她的意思,不过热气从对方的手心传来,唐佩兰却觉得很安心,因为只是点了点头,却没有再继续刚才的话题了。 “到城里还要大半个小时,要不要靠着我休息一会儿?”宋景义揽着唐佩兰让她靠在自己怀里。 “好。”宋景义的怀抱很暖和,唐佩兰也不娇情的直接抱着宋景义的一只胳膊,把自己整个人都嵌入宋景义的怀中,然后闭上眼睛假寐。 实际上唐佩兰却是闭着眼睛将心神沉入企鹅空间中,将她提前准备好的无人汽车放了出来,然后让他们去到她之前决定好的地方,等到了地方才解除隐形功能,然后让它们按照她设定好的路线,分别去到首都。 半个小时后班车到了汽车站,宋景义将刚开始假寐现在却真的睡着的唐佩兰公主抱抱下了车。 唐佩兰是被喧哗声吵醒的,也是奇怪,刚才宋景义抱着她走动她却睡的安心,这会了一走到人群中,唐佩兰立马就惊醒了。 “我醒了,你把我放下来吧。”唐佩兰赶紧摇了摇宋景义的手臂说道。 “肚子还疼吗?别下来了,我抱你过去。”宋景义抱着唐佩兰走路一点都不爱影响,唐佩兰要不是确认自己有100斤的话,唐佩兰现在都要怀疑自己的体重是不是和同等级的棉花做的了。 最终宋景义还是听了唐佩兰的话把她放下来了,不过却是换个姿势,把唐佩兰给背到了医院,这让唐佩兰哭笑不得,医院的医生护士还以为来了个什么重病患者呢。 最新评论: 【 【大大有事能不能挂个假条说下回归时间……】 【咋又不更了呢?】 【打卡】 【加油加油加油,好少哦】 【撒花】 【按爪爪】 【加油】 -完- 第44章 “你说什么?我刚才是不是听错了?”当宋景义听到医生说唐佩兰是怀孕了, 但是怀相并不好,需要静养的时候,他是真的怀疑自己听错了。 “高兴傻了吧, 你媳妇怀孕了, 你要当爸爸了。”医生笑着重复了一下她刚才的话。 可不就是高兴傻了吗,他要当爸爸了?宋景义听见这话嘴巴都要咧到耳朵后面去了。 作为一个28岁大“老男人”,一个稍微有点古板的男人, 在他的同龄人孩子都能打酱油的时候, 宋景义也是早就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 也想要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和唐佩兰结婚之后宋景义就想过将来他和唐佩兰的孩子是什么样子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长的像他还是像唐佩兰, 宋景义早就期待过将来唐佩兰生一个长的像她的女孩子。 只是想象是想象, 现在突然一下告诉他说唐佩兰怀孕了, 他马上就要当爸爸了, 宋景义当然是开心的,但是相较于才刚刚怀上的孩子, 他更多的却是对唐佩兰的担心因为刚才唐佩兰还在说肚子疼。 “医生,刚才我媳妇还说肚子疼, 怀这个孩子会不会对她的身体有影响?”宋景义担心的就是这个。 “你们昨天晚上闹太过了,记得怀孕前三个月不要再同床了,要不然就不止是肚子疼了。”医生也是见多了这样的人, 所以说的严重了一些。 “是是是, 我们也是不知道她怀孕了。”宋景义感觉自己老脸一红, 这种把怀孕的妻子折腾到肚子疼的人也是没谁了, 真是没脸见人了的尴尬。 “医生, 那我媳妇她的身体不会有什么事情吧?”宋景义想到刚才医生的话有点被吓到。 “她就是怀相有点不好,还有她身体比较弱,现在要加强营养,最好是静养一段时间,不要太过劳累。”医生也是见多像宋景义这样的新手爸爸,熟练的安抚宋景义以及把注意事项说明白。 唐佩兰对于自己的身体还算了解,在她从末世那边回来前,她的身体一直很差,也就是她从末世回来后一直食用的都是空间出品的食物才将她的身体养好了一点,其实唐佩兰相信,如果是她刚回来的时候来医院检查,医生说的话就不是这么轻描淡写的让她增强营养了。 “那医生,她现在吃什么营养品比较好?奶粉和牛奶这些可以吗?还有什么人参灵芝之类的药材能吃吗?我听说这些东西都很补身体。”宋景义问道。 “都可以,不过呢最好还是食补,你媳妇的身体只是稍微有点弱,不用吃药材那些,药补不如食补,是药三分毒,而且怀孕了也不能乱吃东西,食材上吃的好一点就行了。” “好的,医生,怀孕之后有没有什么禁忌的事情?”宋景义想起他们战友,媳妇一怀孕就当和尚的事情。 医生也是见多了宋景义这样的新手爸爸:“这样,我给你写一个禁忌单子,什么东西能吃什么东西不能吃,还有,最重要的是房事上小两口注意一点,最少要满了三个月才能同房。” “是是,我以后一定注意。”宋景义尴尬的脸都红了,不过因为他皮肤较黑,看不太出来。 从医院出来后宋景义还沉浸在他要当爸爸的喜悦当中,脸上的笑容是压抑不住的,反正是开心到不行,虽然他也my说话,但是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传达这个信息。 唐佩兰当然也是开心的,怎么说呢,她一开始还没有这么大的感触,她是和宋景义结婚了,有孩子也在她的人生计划当中,但是一开始高兴的情绪没有现在这么明显,但是现在呢,她看到宋景义开心,她好像变得更开心了。 “接下来我们再去买一些东西吧,老母鸡补身体,我们买只老母鸡回去炖汤喝。”宋景义兴致勃勃的就想带着唐佩兰去逛菜市场了。 唐佩兰赶紧拒绝了他,他空间里的食材都是最好的,真的没必要去菜市场,而且拒绝的理由都是现成的:“还是不要去了吧,我现在有点不舒服,咱们早点回去吧。” “不舒服吗?那我们赶紧回去吧。”宋景义一听见唐佩兰说身体不舒服哪还顾得上其他的呀。 宋景义一路风风火火的带着唐佩兰回到了家里才想起来他们这次出门的目的,不由的有些懵逼了,他还是第一次连自己的目的都忘记了,这可是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你之前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因为路边有人宋景义只能这么问道。 “已经办好了。” “那就好。”宋景义并没有打探唐佩兰是怎么办到这件事情的想法,问过之后所有的心思都转到唐佩兰的身体上了:“现在身体好点了没有?” “我已经好很多了,你不需要这么紧张我。”宋景义一直紧张兮兮的跟在她身边,颇有一点随时预备着来扶唐佩兰的意思。 “我不紧张,你小心点脚下。”宋景义话是这么说,但行动上一点都没变,依旧小心翼翼的护着她。 唐佩兰也是知道,说了宋景义也做不到,干脆转移了话题:“我们赶紧回去吧,我想躺一会儿。” “是累了吗?要不然我抱你回去吧。”宋景义紧张的说道,因为之前她就肚子疼宋景义担心的很。 “没事,也没几步路了。”他们现在都已经走到楼底下了,唐佩兰怎么可能会同意宋景义抱她回去了。 “那你小心点脚下的台阶。”宋景义想来暂时是办不到不紧张了。 “宋团回来了?小唐这是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脸色怎么这么苍白?”刚要上楼就遇上了下楼的江水蓉。 “嗯,就是坐车有些晕车,胃里有点不舒服。”唐佩兰与江水蓉的关系自然是不会忙着她,不过这里人来人往的,唐佩兰也不想在这个地方说自己的私事。 “晕车是很难受,下次你晕车的话在肚脐的地方贴一块姜就能缓解一些,要不然就提前半个小时吃晕车药。”江水蓉与唐佩兰关系好,忍不住嘱咐了一声。 江水蓉接着又说道:“行了,我不跟你多说了,赶紧回去吧,看你脸色白的赶紧回去休息一会儿。” “那我们就先回去了,有时间上我家来玩啊。”唐佩兰说道。 “肯定会去叨扰你的,快回去休息吧,我去菜园里摘点菜。”江水蓉扬了扬他手里提着的篮子。 “那你帮我也摘一点小白菜。”听见江水蓉说她去摘菜唐佩兰就想吃小白菜了。 “行,一会我摘了给你送上去。” “那我就先谢谢嫂子了。” “一点小事还让你道一声谢,赶紧上去休息吧,一会儿见。” 等江水蓉人走远了宋景义才问道:“家里开了菜地吗?怎么不等我回来再开呀?你一个人多累呀。” 宋景义还真不知道家里有菜地,因为宋景义回来的几天下过雨唐佩兰也不用去浇菜,冰箱里菜又有很多,所以宋景义都不知道家里已经开了菜园子了。 “是啊,你出任务的第2天,嫂子们就来帮忙了,当天就弄好了。”唐佩兰跟宋景义说起了当时发生的事情,也说起了她与唐诗诗江水蓉严小萍苏晴美,她们4个人今晚的最好。 “嫂子们这么帮忙,等回头我有空了请他们吃饭吧,刚好也有军嫂随军请客的习惯,我回来了就补上去。”宋景义心里还挺感动的,他不在家,战友们都很照顾唐佩兰。 “要不然就明天吧?”唐佩兰问道。 “不行,你身体不舒服,等过阵子你身体好了再说。”宋景义想也没想的就拒绝了。 “我又没什么大问题,请客吃饭而已,大不了你在外面买点菜回来,不用我动手做。”唐佩兰说道,实际上是因为她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有的事情知道了,不做完感觉心里很不得劲。 “那也不行,那么多人还有一堆孩子呢,太吵了,医生说你要休息好才行。”宋景义说起这个就更不同意了,那么多孩子都是半大不小的,万一不小心撞到了可怎么办? “这样等过阵子在李泰和的饭店里定上几桌请客,你就别自己做了。” 说话间两人回到了家里,宋景义开了门后直接把唐佩兰送到床上去躺着了:“你先休息一会儿躺一会儿,我就在外面,有什么不舒服的就叫我。” 唐佩兰阻止宋景义给她盖被子的动作:“我就不躺了,现在我可睡不着,肚子饿了,我要吃饭。” “我去做,你想吃什么?”宋景义不可能同意让唐佩兰自己去做饭的。 “水蓉嫂子会帮我摘小白菜回来你就帮我炒一个小白菜,冰箱里有排骨,你会做土豆烧排骨吗?”唐佩兰突然就想吃这两个菜了。 “会,你躺着,我这就去做。”宋景义说完便去了厨房。 而唐佩兰呢,原本是想自己去做饭的,但是本来不怎困的她躺在床上了倒是有点困了,心里原本还想着,不知道宋景义厨艺好不好呢,结果很快就闭上眼睛进入了黑甜的梦想。 这一觉唐佩兰睡的很沉,睡得很好,等她醒过来的时候,早已错过了饭点,再一看时间,居然已经是晚上的七点多了,唐佩兰不只是错过了午饭,她连晚饭都错过了,窗外都一片漆黑了。 “咕噜”唐佩兰刚从睡梦中醒过来,肚子就唱起了空城计,唐佩兰饿的不行就得下床觅食了。 脚步声响起,随着“咔哒”的一声电灯拉绳的声音,紧接着晕黄的灯光亮了起来,原来是。听到这边动静的宋景义第一时间过来了。 最新评论: 【按爪爪】 【加油加油加油】 【 【加油】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33节 -完- 第45章 “醒了?肚子饿了没?”宋景义紧张兮兮的把床边的一把椅子拉开, 生怕唐佩兰会磕到碰到。 “饿。”唐佩兰忍不住揉了揉肚子,偏偏这时候还特别应景的想起了一声咕噜声,唐佩兰倒没觉得不好意思, 反而更觉得饿了。 “我看你也是饿坏了, 中午的时候本来想叫你起来,不过我看你睡得香便没叫你,哪能想你这么能睡, 一觉睡到晚上了。” 宋景义牵着唐佩兰的手到客厅的餐椅上做坐好:“你等会儿, 饭菜我一直温着, 我去给你端过来。” 宋景义很快就端了三菜一汤回来, 清炒小白菜,土豆烧排骨, 清蒸黄鱼, 还有鸡汤。 宋景义先给唐佩兰盛了一碗汤:“饿狠了, 先喝口汤, 暖暖胃。” “嗯, 不过你怎么弄了这么多菜,家里没有鸡肉吧?你去买了?”唐佩兰先是喝了一口汤, 忍不住又问道。 “嗯,青菜, 鱼和排骨是上午做好的,鸡汤是下午熬的,小火慢慢熬了几个小时, 你多喝点。” 宋景义就在旁边守着, 等唐佩兰喝完汤了就给唐佩兰盛饭夹菜:“尝尝这个排骨。” “味道可以吗?”宋景义有点紧张的问道。 其实中午的时候宋景义为什么不把睡着的唐佩兰叫醒?那是因为排骨都被他烧坏了, 宋景义其实不是不会做饭, 只不过他今天有点紧张, 有点走神了,一不小心就把排骨烧黑了,烧黑的排骨他可不敢给唐佩兰吃,所以只能赶紧去买回来重做,后来又见唐佩兰睡的实在香,宋景义叫了几声没把她叫醒便让她继续睡觉了。 “还行,以后继续努力。”唐佩兰对宋景义的厨艺表示认同,实际上唐佩兰的厨艺也不是特别好,完全是因为食材的原因才会让旁人觉得她的厨艺特别好。 “那以后只要我在家就给你做饭。”宋景义闻言脸上就带出了笑容,他很乐意给唐佩兰做东西吃。 “那你可记得说到做到。”唐佩兰瞄了宋景义一眼,现在说的这么好听,就看他以后的实际行动能不能做到了,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她现在还蛮开心的听到他说这么一句话。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你等着瞧好了。”宋景义笑了。 两人一阵笑闹,到底是把饭吃了,吃过饭过后宋景义去洗碗收拾了,唐佩兰就去写她的稿子,女性创业的小说已经写完了,她继续写回之前的仙侠小说。 等宋景义洗完碗回来后就看到唐佩兰坐在书桌前,十指翻飞的在那敲键盘,宋景义也不打扰她,他又转身出去了,悄无声息的把家里收拾了一遍,心里还想着自己在家的时候把家里该干的活做完,省的劳累了唐佩兰。 两个个小时后,唐佩兰噼里啪啦的敲了13000字,然后打印出来,就站起来活动活动身体。 她现在时刻谨记自己已经是怀孕的人,怕电脑有辐射也不敢再在电脑桌前久坐,打算以后每天把这两个小时其他的就不管了。 唐佩兰这边一结束,那边早已把家里收拾的窗明几净,铮铮发亮后等在一旁的宋景义适时的送上了蜂蜜水。 “忙完了吗?”宋景义帮唐佩兰按她的手指。 “忙完了,以后我每天就花两个小时码字,其他时间就不碰电脑了。”唐佩兰说完才想起来,这个年代好像没有人讲什么电脑辐射。 “这就是你之前说电脑呀,我看着和我之前看过的不太一样啊?”宋景义之前想给唐培兰买电脑可是特意去看过的,两者之间模样相差太大了。 “是不一样,据说这个几十年后的科技产品,不过我也不了解了,为了练习打字,我可是练了好久。”唐佩兰想起来后知后觉的描补,好在宋景义并不介意她有些自己的小秘密,这么大的秘密都告诉他了,他再计较还是人吗? “如今你都把加工厂送出去了,想来用不了多久,种花家上下都能用上这样的电脑了。”宋景义说道。 宋景义想起唐佩兰跟他介绍过的电脑的各种功能,心里愈发期待种花家能迅速发展起来。 事实上就在她们说话的时候,种花家的领导们又一次的收到了唐佩兰送过去的无人汽车,以及带过去的消息,上上下下。简直瞪大了眼睛。 之前送过来的无人汽车武器枪械等物资料都已经让所有人张口结舌心生触动,万万没想到这才过去一个月的时间,之前的资料还没研究透彻,这边直接把加工厂送过来了。 领导这边第一时间派出了信任的人去唐佩兰指定的地方,这些暂且不提,唐佩兰送出去之后就当这件事情与自己无关了,她唯一关心的却是种花家的发展,何时能让自己光明正大的使用电脑等高科技产品。 实际上国家发展远不是唐佩兰能想像的,她原本以为好歹也要几年的时间才能展开发展,事实上,唐佩兰肚子里的孩子还没生呢,这边太阳能有了。 种花家很多偏远没有通电的地区优先普及了太阳能发电,居然早早的实现了全国通电。 只能说唐佩兰送过去的天网系统起到了极大的作用,有这种逆天级别的存在,政:府部门那些人没有一个人敢生出异样的心思,因为稍有动作的人都已经去吃免费的牢饭了。 当然也与这个年代有关,这才是1980年,国家的凝聚力是相当厉害的,上行下效的结果就是上面的政策出来,下面能得到很好的施行,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唐佩兰给种花家开的金手指太大了。 唐佩兰知道后十分庆幸她做了正确的决定,果然是众人拾柴火焰高,她一个普通人的脑子怎么能跟那么多大能的脑子相比呢,加工厂在她手上就是加工加工物品,到了那些厉害的人手里,发挥的作用却是让种花家迅速的发展起来。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唐佩兰现在还在每天悠闲的码字做饭的生活中。 时间来到1980年的11月5日,唐佩兰之前邮寄出去的稿件得到了回复,报社那边打来了电话,唐佩兰的小说通过了内部的会议之后决定在报纸上连载,而且因为她之前投稿写过文章,有一定的知名度所以她的稿费现在是千字10,等连载完了之后再出版。 唐佩兰对此没什么意见,千字10的稿费在这个年代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她花10天时间写的30万字的小说就能得到3000块,后续出版又是一大笔,这可不得了,这时工人的工资也不过是4,50块钱而已。 唐佩兰这边回复之后的第三天江千报纸上就已经连载上了唐佩兰的小说《重新出发》 怎么说呢,因为唐佩兰写的是现在这个时代的故事,这时候有很多被迫离婚的人,比如说知青抛妻弃子,虽然被抛弃在乡下的妻子儿女很可怜,但是并不知道这事然后被小三的人也有很多。 再说了,这种故事也算得上是接地气的狗血了,国人都是爱看热闹的人,有人看了之后就讨论了起来,然后代入现实很容易就能身边的人聊起来,所以《重新出发》很快就有了热度。 而且神奇的是,这小说隔了几千里的居然火到了这边。 1980年12月7日,农历十一月初一,唐佩兰和江水蓉一起约好了去赶集买肉回来做货了,唐佩兰喜欢吃腊货,要多做一些。 结果刚下楼还没来得及和江水蓉会合呢,就看到楼下几个军嫂们围在一起聊天,唐佩兰走近了才听到她们是在讨论《重新出发》的女主。 “小雅太难了,遇到一个出轨男,怕孩子有了后娘会有后爹一个人带着三个女儿…” “可不是嘛,就是她带着三个孩子在家也不容易啊。” “小雅这么厉害,摆摊能赚那么多钱,一个人就能养大三个女儿干嘛还要再嫁啊,到时候还要侍候一家老小,没得找罪受…” “就是说,亲生的爷奶爹都不待见她们,这没有血缘关系的还能对她们好吗?” “你们别聊这个了,你们看这个男的就是看中了小雅的钱,还打算让小雅养他一家人呢。” “他…的,这什么男人啊,太膈应人了。” 唐佩兰从她们身边走过时原本还有点心虚,因为这篇小说的前期她给女主安排了好几个极品,虽然她们也不知道这本书是她写的,但唐佩兰就是莫名的觉得心虚。 结果唐佩兰才走过去几步就听到有人在那说道:“所以说像小雅这样勤劳能干,遇到任务困难都能坚韧不拔的这能称之为女性的榜样,可惜有的人啊,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像个千金小姐,什么活都不干,不上班赚钱居然连洗碗做饭都让男人做,真是丢了女人的脸。” 唐佩兰回头望去,发现那阴阳怪气的人居然是一个年轻的女人,比她大,是那个曾经在卢思嘉面前乱说话的王建华。 对于这种人,唐佩兰是连眼神都不屑于给她一个,转身朝江水蓉走去,完全把她当成空气了。 唐佩兰的无视可不就让王建华难受了,她的本意是想气唐佩兰,结果唐佩兰的不理会,反而让她憋了一肚子的火气。 “唐唐,你闻到了没有,好大一股酸味呀,也不知道谁家的酸菜缸子烂了。”江水蓉在一旁听到了王建华的话后,故意阴阳怪气的跟唐佩兰说道。 最新评论: 【终于更新了】 【按爪爪】 【加油 叮叮叮,您的营养液已到货,请更新查收!】 -完- 第46章 1980年的菜市场比之前几年可热闹多了, 很多小摊小贩们光明正大的挑着箩担来到菜市场摆摊卖货,菜市场的一些食品种类也变得多样化了。 因为一些政策的变化,人民的生活富裕了, 从菜市场就能体现出来。 比如说卖肉的摊子上, 大家买肉已经不是再像过去那样几两几两的买了,最少的也能买个两三斤了。 像是唐佩兰这样大包大揽的,可以说是大客户了, 别人还以为她来进货了, 因为唐佩兰一个人就要了连肉带排骨一共50斤的猪肉, 把和她一同来的江水蓉惊了个目瞪口呆。 “唐唐, 你怎么买了这么多啊?吃的完吗?”这个时候人们做腊货也不过做个几十斤罢了,像唐佩兰这样的算是大手笔了。 “吃得完呀, 这些我是买回去做腊货的, 腊香肠, 腊肉, 腊排骨, 这些我还嫌少呢,那好了之后又不会坏, 能吃到明年五六月呢。”唐佩兰当然是嫌少了,之所以买这么一点, 也是因为她空间里一堆的肉。 唐佩兰又想起了她空间里,农场,牧场, 鱼塘, 里面各种各样丰富的物质, 光靠她一个人吃是100辈子, 她也吃不完呀。 唐佩兰琢磨着是不是在为种花家做点贡献?自己吃不完, 但还有人吃不饱吃不好呢,尤其是为种花家守卫祖国边境的那些战士们,大过年的也是应该给他们加餐了。 只不过这些东西不能就这么拿出来,她虽然跟宋景义坦白了加工厂的事情,但是并没有说。她还有农场,牧场和鱼塘,别墅停车场和餐厅。 不过现在看来,农场牧场还是得告诉宋景义才行,她之前也是失算了,忘记了牧场农场那么多产出了,不过现在也不算晚,还有描补的机会。 也不需要特意跟他说明,有些事情她做了,以宋景义的聪明,他绝对猜测得到,刚好也可以看看他对这件事情的反应,唐佩兰心里这么想着。 而和她一起来的江水蓉却在纠结她们要怎么把这些猪肉拎回去,他们两个人可不只是唐佩兰买了50斤猪肉呢,江水蓉在唐佩兰说要教她做老家腊肠的忽悠下,也买了30斤肉,这两个人的加起来都80多斤了,她们还真的拿不回去。 这时候却看到两个小战士满头大汗的朝这边跑过来,直直的跑到唐佩兰和江水蓉的面前:“嫂子好,团长让我们来帮忙提一下东西。” “怎么叫你们过来了,你们今天不用训练吗?”唐佩兰好奇的问道,平常也没看出来宋景义是那种公私不分的人啊? “我们今天轮休,不用训练,刚才团长说嫂子出门买腊货可能会拿不动就请我们帮忙了。”其中一个小战士看出来唐佩兰的未言之意赶紧解释。 “那行,既然你们团长请你们来帮忙,我就不跟你们客气了,我们肉确实买多了拿不了。”唐佩兰也不是那种喜欢假客套的人,当下就把手里的肉都交给他们两个人了。 两个小战士刚好一人提一个篮子,江水蓉也没跟他们客气,道谢之后也把篮子给他们了。 他们两个其实今天就是约好来买肉,买完了之后两个人就回去了,也是在回去的路上才从小战士们口中听说,原本宋景义是想要请假自己来的,刚好遇到他们两个轮休就请他们帮忙了,还特意交代说唐佩兰怀孕了,让他们照顾帮着一点。 唐佩兰心里甜甜的,被宋景义放在心上的滋味着实不懒,只不过眼角余光看到一脸落莫的江水蓉,唐佩兰忙又收起脸上的笑容,心里知道江水蓉又想到自己嗜睡的问题了。 “嫂子,我听人说嗜睡一般是有很多种原因的,比如说消化不良啊,低血糖之类的,你有没有想过去看一下医生,开点药吃一下啊?”唐佩兰想到这个就问了起来,因为这个年头很多人不爱去医院看医生。 “这我之前在老家的时候看过,前两年也去医院检查过,但是医生也检查不出来什么原因。”江水蓉苦笑着说道:“嗜睡的原因,检查不出来,解决不了,我也不敢要孩子,也许老天爷注定了不让我们有小孩吧。” 唐佩兰想了想,她的加工厂里虽然没有这些东西,但是餐厅那边确实有一些药膳的,有一些食物就是补血养气的食物,再加上是空间所出的东西,效果比外面的食材更好一些,唐佩兰就想着帮她一把。 也不算帮搬,就是试一下,反正空间出产的食材做出来的药膳,哪怕不能改善江水蓉的嗜睡体质,这些东西吃了也不会有坏处,反而会对她的身体有好处。 于是考虑了几分钟之后唐佩兰对江水蓉说道:“嫂子是这样的,我有一个食材方子,是通过药膳调养身体的,刚好家里有那些东西,要不然你把方子拿回去吃吃看?就算治不了你嗜睡的毛病,也能调养你的身体。” 江水蓉其实是不抱希望了,这些年她也是吃过不少的各种偏方,但是都没什么用,不过呢,看唐佩兰一脸真诚的样子拒绝的话又说不出来。 “那行,我就先谢过你了。”算了就再试一次吧,反正就是做一些吃的,总比以前喝那些苦的让人受不了的药渣子强。 回到家之后,唐佩兰就进了空间,把餐厅里那些补血养气的菜谱,药膳方子都抄了一遍。 像是什么黄芪当归鸡爪,银耳莲子汤,红枣枸杞鸡汤,山药鸡汤,乌骨鸡汤,还有什么猪肝鸭肝猪骨汤,乌鸡什么的唐佩兰不好给她送过去,因为他没有来源借口,不过空间出产的黄芪,山药,红枣,枸杞,银耳,莲子,木耳香菇这些唐佩兰收拾了一大包出来,打算给江水蓉送过去。 中午宋景义回来的时候,就看到饭桌上的一大包东西,好奇的问道:“这些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一大包的放在这里?” “这些都是一些炖汤用得上的食材,楼下水蓉嫂子据说是有一些嗜睡的问题,这些都是补血补气的希望能对她有用吧,既然你回来了就帮忙送下去吧,我懒得下楼了。”唐佩兰一点不客气的抓了壮丁。 “行,你放着,我等下带下去就行了,家里的这些腊肉怎么弄?”宋景义又问起了那一大篮子的猪肉。 “这些都是打算拿来做腊肉腊香肠腊排骨。”见宋景义想拿去分类切开,唐佩兰连忙小声的说道:“别忙活了,你忘了有加工厂了,这些东西等下加工一下就行了。”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34节 “我真是好运,娶了一个聪明漂亮又贤惠还带着大宝贝的妻子。”宋景义闻言也就停了手,而是笑盈盈的对唐佩兰说道。 “少肉麻了,赶紧把那些食材给水蓉嫂子送下去,顺便把这汤给她分一锅去,中午我特意炖的红枣枸杞乌鸡汤。” 关于告诉宋景义加工厂的事情这件事情,以后她会不会后悔唐佩兰不知道,但是就目前为止,两人之间少了一个秘密,她的心里轻松了很多。 宋景义端着汤下楼之后,唐佩兰又把她空间里的粮食啊肉类啊都整理了一遍,又去停车场里逛了一圈,弄出来二十两的无人大挂车,每辆车都是20米长的能承载50吨的重量。 说起来20辆大挂车也不过是能装1000吨的数量,看起来是挺多的,但是对于十几亿人口的种花家来说,真的是很小很小的一个数字了,如果是1000吨粮食的话,顶多也就够5000个人吃一年。 当然唐佩兰并不是送1000吨粮食出去,她空间里的产出虽然挺多的,但是并没有这么多,因为之前唐佩兰并没有大批量的种植粮食水稻,只有100吨的粮食。 但是另外18辆车装的全部都是肉类肉制品,尤其是兔肉,因为兔子的繁殖能力很强,之前牧场里的兔子长大之后就自动分离成肉类和皮毛制品储存进仓库了,后来有了加工厂之后,唐佩兰就全部把他们加工成了即食的零食,什么麻辣兔冷吃兔,兔腿兔头兔肉罐头。 还有就是牛肉干,猪肉干,牛肉脯猪肉脯,牛肉罐头等等,都是方便储存即开即食的食品,还有一些水果罐头之类的东西,反正整整弄了20辆大挂车。 唐佩兰是想送去给边疆戎边的战士们的,这些都是空间产出的食材,吃了之后对身体好,但是唐佩兰哪知道有多少人,又分别在什么地方啊,因此十分光棍的把他们全部送到首都去了,反正是指定要送给为种花家戎为的战士的,这些事情就让领导们去头疼吧,唐佩兰反正是不管了。 只不过呢,这次她却还是忽略了一些细节,让别人猜到了这个送出无人汽车的人就在这个军区里面,也庆幸知道这件事情的人把这件事情瞒了下来,才没有把她暴露出去。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现如今的唐佩兰生活在蜜罐中,每天就码码字,心情好了做做饭,心情不好了就吃餐厅现成的,要不然就等宋景义回来做,日子过得不要太舒爽。 时间来到1980年的12月22日冬至,这时候唐佩兰已经怀孕满三个月了,开始妊娠反应,不过庆幸的是唐佩兰不会呕吐啊这些,她只是格外的想吃一些平常不吃的东西。 更庆幸的是她坐拥金手指,想吃什么基本上农场牧场能解决,再不然还有加工厂,还有一个餐厅能出餐,所以她的怀孕生活过得格外的滋润。 而这时候也有好消息传过来,连吃了半个多月滋补炖汤的江水蓉兴奋的告诉唐佩兰,她现在嗜睡的情况已经大大的改善了。 就在昨天晚上,杜光亮半夜起来上厕所的动静竟然把她吵醒了,这可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以前她可就是睡得跟死猪一样,杜光亮把她抱来抱去换了个地方她都没有反应,现在居然上个厕所把她吵醒了。 江水蓉当场就哭了个稀里哗啦的,让杜光亮哄了好久才哄的停下来,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一双顾盼生辉的眼睛肿成了核桃。 江水蓉一大早就是顶着这么一双肿成核桃的眼睛上门了,一进来就抱着唐佩兰大哭一通,把唐佩兰给吓的,还以为发生什么事情了呢,吓死她了。 “怎么啦?怎么啦?发生什么事情了?”唐佩兰简直被这变故吓的手足无措。 “没事没事,她这是高兴的呢,她现在嗜睡的情况已经变好了。” 最新评论: 【这文是周更?】 【打卡打卡】 【按爪爪】 -完- 第47章 江水蓉怀孕无疑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也更加让唐佩兰确信了“空间出品,必属精品。”这八个字的份量,在那之后唐佩兰是完全把自己平日里吃的食材都换成了空间里的东西。 唐佩兰也不怕别人发现什么异常, 因为食材本身并没有什么太过惊人的效果, 都是品质更好,慢慢潜移默化的关系。 再说唐佩兰还有药膳这一个借口呢,种花流传几千年的东西可不是什么糟粕。 反正别人唐佩兰是不管, 但与她走的近的人家, 如明颖初唐诗诗江水蓉严小萍苏晴美萧梦兰等人家, 都受了唐佩兰的照顾, 大家一起身体变健康根本就不会有人联想到唐佩兰身上。 因为她们几个聊的来,大家平日里都是在家属楼, 平日里也都是在一起活动的, 比如去菜园里浇水大家都是一起去的, 尤其是唐佩兰和江水蓉怀孕之后, 她们两家的菜地浇水的事都被其他人承包了。 也是因为大家都一起干活, 唐佩兰就有机会悄悄的菜种子换成空间里的,把浇菜的水换成了农场里的水。 这种事情没人知道, 但是这个年代的人多少还存着点迷信思想,尤其是江水蓉带头, 说唐佩兰是个福星,说是自从她来了之后大家都变的更好了,孩子们越长越壮实一次病没生过, 就差被医生判死刑的她还怀孕了。 虽然这件事情和唐佩兰有关, 但要说是唐佩兰自带福气这个说法根本就是胡扯, 但让唐佩兰没想到的是, 江水蓉这话居然得到了唐诗诗她们一致的认可, 唐佩兰也是无语了。 时间不紧不慢的过着,在孩子出生前唐佩兰的辛勤耕耘下,日更三万的她很快把三百万字的仙侠小说写完了。 在这之前《重新出发》的女主小雅可以说是火遍大半个种花家,可以说小雅得到了种花家大多数人的喜欢。 多少女人羡慕小雅的勇敢,遇上渣男能够抽身离开,越来越多的女人开始学习她的勇敢,越来越多的人敢于反抗不公平的命运。 一切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着。 就是一些古板思想的男人,他们认为女主这种离婚是丢脸的行为,是把他们男人的脸面丢在地上踩踏,但是他们嫌弃着小雅的同时却也希望自家的媳妇能有小雅的能干,能教育好儿女,能赚大笔的钱养家。 尤其是唐佩兰还在书中写了很多小吃的做法,当其中有喜欢小雅的失业妇女,效仿着她去摆摊卖小吃赚了钱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受到这本书的影响。 这与唐佩兰一开始的初衷是相同的,当初唐佩兰写这个故事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够帮助到别人,哪怕是只有一个人也是好的。 后来有中台的报纸给予了唐佩兰表扬,点名赞美唐佩兰把小吃的方子无私的贡献出来,也让唐佩兰的名气更上一层楼。 当然,出名的是唐佩兰的笔名“安平”,唐佩兰的马甲还捂的好好的,外界除了她原来的同事连她是男是女都没人知道。 在后来《重新出发》完结之后,唐佩兰的《修仙》又开始在江千报纸上连载,这一次有了前面《重新出发》积累的名气,《修仙》一书也很快就火遍了大江南北。 要说上一本《重新出发》让唐佩兰拥有很多女性读者,这本《修仙》则是让很多男人爱上了作者“安平” 这两本书的火爆给唐佩兰带来了大量的金钱与名气,以及用麻袋来装的读者信件。 唐佩兰也没闲着,写完了修仙之后,唐佩兰又开始写武侠了,是她一惯的爽文文风,总之唐佩兰的生活过的很滋润。 当然,在这其间除了唐佩兰没有再往外送东西了,每天老老实实的在家写她的小说这件事情外,也不是没有发生其他的事情。 只不过这就不是唐佩兰身边的事情了,短短的半年时间,种花家的发展可以用飞速来形容,因为唐佩兰当初送出去的那些东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比如说如今的全国通电,比如说如今已经研究出来但还在临床试验阶段的其他研究项目。 总之这些都离不开唐佩兰的关系。 然后再说到唐佩兰的生活方面,宋景义把唐佩兰照顾的很好,每天早上宋景义会早起准备两人的早餐,中餐唐佩兰就兴了或者是有心情就自己动手做,没心情就从她企鹅空间的餐厅直接往外搬成品。 每天午餐后唐佩兰会睡个午觉,晚餐的话和午餐差不多,不过晚餐后宋景义会强硬的拉着唐佩兰去散步,不管唐佩兰是反对还是同意,晚餐后散步是必不可少的活动,因为宋景义听医生说多走动走动对生产时有帮助,所以哪怕是下雨天,唐佩兰都得要在屋子里慢慢走上半小时到一小时的时间。 只能说唐佩兰过的很幸福,她和宋景义的婚姻磨合的很好,自己有条件有能力,宋景义又宠着她,军区大院和她一样幸福的人有很多,但怕是再没有哪个人过的如她这般轻松悠闲了。 1981年的5月18日,农历四月十八,唐佩兰此时已经怀孕近八个月了,因为早前已经查出来唐佩兰怀的是双胞胎,因此宋景义紧张的不得了,三天两头的请唐诗诗她们几个与唐佩兰交好的军嫂多多看顾她,更是亲自去了卢家,请明颖初在唐佩兰预产期的时候来家里住几天。 这天早上,唐佩兰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一个长的十分标志的小姑娘,还是一个让唐佩兰觉得有些眼熟的小姑娘。 唐佩兰仔细想了会儿才想起来这是上回唐诗诗她们几个帮她种菜那天闻着味找上门来,后来十分自来熟自己去厨房拿碗吃饭的小姑娘。 这姑娘叫什么名唐佩兰也不知道,因为当天发生的事情多,当天明颖初认出了姐夫卢明轩后来又晕倒,一连串的事情发生后,唐佩兰早就把这姑娘忘到后脑勺去了,只是唐佩兰万万没想到这都时隔半年多了,这小姑娘居然提了一堆礼品找上门来了。 只是唐佩兰觉得这小姑娘双眼亮晶晶的,却给她一种违和感,算是一种直觉吧,唐佩兰觉得这小姑娘应该不是一般人。 下一秒唐佩兰的猜测得到了证实,这小姑娘提着一大堆的礼品直愣愣的跑到唐佩兰面前,把东西往唐佩兰面前一放,特别的理直气壮:“我要吃板栗烧鸡,红烧猪蹄。” “呃,这位同志你是?”唐佩兰哪怕是有预感也还是吓了一跳,感觉自己脑子有点转不过来,这姑娘是提这么一堆东西来找她以物易物来了? “我叫钟兰月,我去年九月份的时候在你家吃过饭你记不记得?”钟兰月扑扇着大眼睛特清纯特无辜的对唐佩兰说道。 “呃,我记得,不过你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唐佩兰怕自己会错了意又问了一遍。 “跟你换食物吃啊,我妈说不能占别人的便宜,这些是麦乳精,水果罐头,奶粉,奶糖,都是很有营养的东西,听别人说这些东西可贵了,我拿这个换你的板栗烧鸡和红烧猪蹄。” 唐佩兰看了眼钟兰月心思不明:“你从哪拿来这么多东西?家里人知道你来这里吗?” “这是我自己单位发的福利,为了跟你换板栗烧鸡和红烧猪蹄,别人要我可都没给呢。”钟兰月好像为这个事情得意,那骄傲的小表情就还挺…逗的。 “要在我家吃饭也不是不行,不过你得打个电话回去告知一下家里人,这样吧,你现在去传达室那边打电话,我现在就去给你做饭,等你打完电话回来就能吃了。” 唐佩兰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平静,她这时候也有点明白了,这个钟兰月怕是有点不同寻常,唐佩兰突然想到一类人,一种在某方面是天才,但生活的低能儿,也许钟兰月就是这样的人。 “真的吗?”钟兰月说完都不等唐佩兰的回答,转身就走了,唐佩兰摇摇头,转身去了厨房,这姑娘都找上门来了,无论如何也得满足她一下。 就是吧,板栗她农场里也不是没有,但是现在这是五月份啊,她就是有板栗好像也不敢拿出来啊,这不是明晃晃的告诉别人她有鬼吗? 唐佩兰想着上次这姑娘嗅着味道来自家吃饭的样子,这姑娘指定是个吃货,只要做了好吃的,估计是不会计较吃的是板栗烧鸡还是其他的鸡。 唐佩兰从餐厅弄了一大份的红烧猪蹄,想起自己生了孩子坐月子的时候要忌口很多东西都不能吃,又从餐厅弄了很多重口味的食物出来,光是鸡肉就好几种,蒜香辣子鸡,可乐鸡翅,炸鸡腿炸鸡翅。 不过为了掩人耳目,唐佩兰又支起了她专门用来掩盖其他菜味道的卤食锅,每次唐佩兰要从餐厅往外拿那种很香的食物都会把卤料锅烧起来,顺便卤上一锅卤肉。 当所有的硬菜都摆上桌的时候,当卤肉香味飘散的时候,唐佩兰口水不断的泛滥,就在她迫不及待的抓起一个鸡腿想吃的时候,大门被推开,钟兰月在这个时候回来了,跟在她身后的除了一个陌生男人之后居然还有唐佩兰的熟人,她哥唐修明,她婆婆毛大秀,和唐佩兰从结婚那天就没见过的女主熬春芳。 唐佩兰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哥唐修明不过是书中后期的一个舔狗男n配,连主要配角都算不上,他现在不会是和女主搅上什么关系吧?千万别给她来“做不成你老婆就做你大嫂”那一套。 最新评论: 【手动星星眼。多给你浇浇水,还请茁壮成长啊,小树苗。】 -完- 第48章 就在唐佩兰抱着一大盆炸鸡想大块朵颐却又因为唐修明和毛大秀等人的出现而愣住的省 是不是觉得这章眼熟?没订阅够一定比例, 那还得再等等哦!  女主人到中年之后与出轨终于有孩子的丈夫离婚了,然后在落迫中遇到了已经是将军的前夫,心里不由的后悔年轻的时候辜负了对方, 想起了前夫对她的好, 心里很后悔。 女主后悔自己当初太过年轻不懂爱,以为爱情就是要轰轰烈烈,长相厮守, 结果却是为了一个渣男离开了一个爱自己的人。 然后女主就重生了, 重生在花样年华的女主想起了据说后来没再婚的男主, 第一时间请媒婆去找男主家说亲, 然后就开始了他们这一世甜蜜的生活。 唐佩兰被膈应到不行,凭什么呀?凭什么那些作者写文都要写兵哥哥来接盘啊, 你写军婚文就写呗, 女主即可以是穿越的也可以是重生的, 更可以是古代来的, 未来来的, 星际来的,哪哪来的都行啊, 干嘛要写一个抛夫弃子的女人的忏悔文呢,你要回去补偿男主, 你有本事把你前世做过的事情都说一遍,你看看男主要不要你的补偿? 唐佩兰气的要死,真是的, 哪怕她现在身处末世, 道德秩序都没了, 人性的底线约等于无, 但唐佩兰还是差点被气的七窍生烟。 因为她就是属于军队一方的异能者, 末世之前,地震她被军人从废墟里扒拉出来,遇上火灾被消防员救出来,倒霉遇到坏人有警察叔叔帮忙,甚至末世来了,都是很多军人同志们牺牲性命的把老百姓救下来,唐佩兰对军人有天然的好感。 别人总说唐佩兰的人生特别倒霉,但唐佩兰自己却觉得自己是特别幸运的,一场地震让她成为孤儿,但是她幸运的被救了,去到了孤儿院后也能遇到愿意资助她们读书的好心人,遇上特大火灾也能坚持到消防员来救,虽然很多次都遇到不好的事情,但是却也次次都化险为夷了。 末世来了她也好运的觉醒了精神力异能,以及从妈妈的遗物中发现了企鹅空间,所以哪怕在末世唐佩兰也能过的很好。 唐佩兰把企鹅空间伪装成空间系的异能者,在队里负责当人形移动仓库,加上有精神力异能在,过的那叫一个潇洒快活。 就是没想到她在和丧尸王同归于尽之后还能在别的平行世界重生,唐佩兰也不知道她和丧尸王同归于尽之后那边是什么情形,不过庆幸她在战斗之前把空间里的物资先放到了部队的仓库,不怕那些物资随着她的死亡而消失。 唐佩兰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正坐在椅子上缝着什么东西,一看却是一套小孩子的衣服,突如其来的一阵头疼让唐佩兰一下晕了过去,再然后唐佩兰就多了原主一生的记忆。 原主是个温柔又倔强的女孩,偏又从小身娇体弱的,好在家里都是双职工,原主又被全家人捧在手心里宠着,日子倒也过的不差。 但是她却是倔强的脾气,几年前要求城里没有工作的青年下乡当知青,当时唐家只有原主是没有工作的,唐佩兰的姐姐唐佩文舍不得身体不好的妹妹下乡受苦就偷偷报了名,最后把工作让给了原主。 这说起来是姐姐心疼妹妹,但是后来却出现了意外,姐姐唐佩文在乡下遇到了喜欢的人在那边结了婚。 本来这也没什么,但是却在78年的春天发生了意外,77年恢复高考之后唐佩文夫妻俩都考上了大学,却在去大学的路上发生了车祸,夫妻俩当场就没了,只剩下一个才三岁大的孩子。 而原主倔强的地方在于,她认为要不是替她下乡,姐姐唐佩文不会遇上姐夫也就不会遇上这样的事情,更不会年纪轻轻没了性命,她觉得姐姐是替自己挡灾了,无论唐家人怎么劝都没有用,原主钻了牛角尖。 还因为姐夫家里已经没有了其他人而坚持把姐姐唐佩文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照顾,甚至放出话去以后这孩子就是她亲生的,将来嫁人也要带着嫁过去。 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35节 于是就导致,原本就因为身体不好在相亲市场上不怎么吃香的原主更没什么市场了,但唐家人又拗不过原主,于是唐佩兰过来的时候幸运的不用面对原主英年早婚的场景。 说起来原主是在一阵心悸之后没了的,唐佩兰拥有原主的全部记忆,所以她知道原主之所以拿外甥女当借口不愿意结婚,一个是真心的想要好好抚养她长大,二个是因为原主有一个喜欢的人。 原主有一个一见钟情的喜欢对象,只可惜,她后来发现她一见钟情的人是同村姑娘的未婚夫,并且马上就要结婚了,原主就只能将这份喜欢埋葬在心里,她的三观不允许她做不道德的事情。 而原主为什么会心悸呢?因为就在今天她得知那个人去世了,那是一名军人,去年年初在自卫反击战的战场上牺牲的,她今天才知道是因为那个人的妻子带着孩子回来了。 原主留下的遗愿是好好抚养姐姐的孩子卢思嘉长大,好好孝敬父母,其他就没了,唐佩兰捂着隐隐作痛的心口,心里想着:“放心,我一定好好完全你的遗愿。”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身体还残留有原主的感情,反正唐佩兰是觉得她说完这句话之后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仿佛身上有什么枷锁被打开了似的。 这时候房门被敲响了,“请进,门没有关。”这具身体的母亲冯又莲推开门走了进来,也不知道她想了什么,轻叹了一口气也不说话,就这么坐在了唐佩兰的身边。 “妈,你是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吗?”唐佩兰一边缝着衣服一边问道。 “宋景义家的人来提亲了。”冯又莲说道。 “我知道了,等我把手上这个裤脚缝完就出去。”唐佩兰说道。 她知道冯又莲口中的宋景义是原主之前的相亲对象,因为彼此都觉得双方很合适,因此就定了下来,只不过因为年初的时候宋景义没有假期所以订婚的事就放到了现在。 “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吗?要嫁给宋景义,还要带着思嘉一起嫁过去?”冯又莲又问。 冯又莲会这么问那是因为今天上门提亲要是签应了,接下来半个月就会走完提亲,订婚,结婚的流程,容不得她反悔。 事实上冯又莲不知道的是,现在已经容不得她反悔了,因为宋景义在询问过原主的意见之后,结婚报告都打上去了。 “我确定,妈你就别担心我了,这件事情我早和宋景义说过了,他也同意了,并且承诺以后会把思嘉当成自己的孩子。”唐佩兰说道。 “你根本不需要把思嘉带过去,留在家里我们还能不照顾好她吗?”冯又莲生气的说道:“难不成我们还能对思嘉不好吗?” “我知道你和大哥都对思嘉很好,但是我觉得我哥的女朋友好像有点意见,我上次听到他们两个吵架了。”唐佩兰这句话点到为止,他们两个因为什么事情吵架,不需要唐佩兰明说,冯又莲都能明白。 “那你把思嘉带过去宋景义爸妈真的没有意见吗?”冯又莲叹气道。 儿女都是债,为儿子着想的话让唐佩兰把孩子带走自然是好的,儿子和他对象就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吵架了,但是私心里来说,冯又莲又希望女儿能过好,毕竟带一个孩子过去婆家人心里肯定多少会有意见的。 唐建国和冯又莲都不是那种为了儿子就不管女儿的人,按她们的想法就是,不管儿子的对象怎么想都想把卢思嘉留在身边照顾,担心因为卢思嘉的事情影响了女儿的婚姻生活,儿子的对象要是不乐意的话大不了分家就是了,反正他们老两口有工资养得起。 冯又莲和唐建国那是劝了又劝,偏偏唐佩兰钻了牛角尖,说什么不让带着卢思嘉嫁人她这辈子就不结婚了,讲的重一点吧,唐佩兰身体不好,性子还急,晕过几次之后他们就不得不同意了。 当然,冯又莲和唐建国所谓的同意也只不过是缓兵之计,打的是慢慢劝的主意,想着唐佩兰的性子太倔犟了,反正她现在还没对象慢慢劝总能劝开,或者等过个一年半载大家都不愿意接受唐佩兰带一个孩子嫁过去的话,兴许她自己就想开了呢,谁知道遇上这么一个宋景义,完全不介意,所以冯又莲也只能拿宋景义的父母说事了。 最新评论: 【没人开炸鸡店不代表没有人会做啊,会做的怎么就一定是重生的呢,虽然女主确实不是本土的】 【按爪爪】 -完- 第49章 完结 钟兰月吃东西的时候特别可爱,吃东西的动作像一只小仓鼠一样,吃到好场 是不是觉得这章眼熟?没订阅够一定比例, 那还得再等等哦!  “亲家可别夸了,来来来,吃菜吃菜……” ……… 这一天唐宋两家人都特别满意, 具体表现在宋茂实毛大秀想把婚期早点定下来, 唐建国宋茂实这边呢,因为对宋景义满意,没有多拿乔就同意了在中秋节后结婚。 两家老人当着宋景义唐佩兰的面商量好了婚期, 时间就定在中秋节后, 刚好在宋景义的假期内, 不过具体时间还得找人看过, 老人家都姓这个,要选个黄道吉日。 “扣扣”的敲门声响起, 门外站了一个打扮的格外时髦的女郎, 一头波浪卷发, 在大多数穿着偏暗色系的衣裳时, 这位女孩穿着一袭火红的无袖连衣裙, 连衣裙做了收腰设计,显的对方愈发的纤纤细腰。 只不过对方身上的这一身穿着在场没有人能欣赏, 老一辈的人对这种花枝招展的女人喜欢不起来,他们那一代的思想没能转变的那么快, 而在场的两个男人都是心有所属的人。 再说了,对方除了这身上的衣服和头发比较新奇外,单论长相还是唐佩兰更出色, 所以还真没有人觉得对方惊艳。 “你是?”唐佩兰疑惑的问道。 “你好, 请问这里是唐修明家吗?”这姑娘笑盈盈的问道。 不过唐佩兰却发现对方的眼神十分炙热的看向宋景义, 哪怕对方自以为是的克制, 但是还是让唐佩兰察觉到了。 “这表现, 莫非是女主?要不然唐佩兰也想不通还能有谁会有这个反应。 “是的,这里是唐修明家,请问你是?”唐佩兰收拾好自己的情绪问道。 “我叫敖春芳,是来找李淑兰的,我听说她在这里就找过来了,抱歉,我有急事找她。”敖春芳说道。 还真是女主敖春芳找上门来了,不过她怎么会认识李淑兰呢?还用这个借口找上门来?李淑兰是唐佩兰的二哥唐修明的对象。 “淑兰生病了在家里休息,她不是在家吗?”听到来人说是找他对象,唐修明坐不住了。 因为今天是宋景义家上门的日子,作为唐修明谈婚论嫁的对象,之前他们已经说好了李淑兰今天会到场,只不过昨天李淑兰突然生病了,据说是吃错了东西,上吐下泻的整个人都憔悴的快下不来床了才没有来,按理说这会儿李淑兰应该是在家里休息才会啊。 “没错啊,李淑兰的父母说她来这里了,还说是因为你们家今天有好事,很早就出门了。”敖春芳确定的说道:“这个地址还是李淑兰的母亲给我的呢。” “爸妈,我出去一趟,淑兰昨天晚上就生病了,我怕她出什么事了。” “去吧,小心点儿,找到人了回来说一声。”唐建国冯又莲都是通情达理的人,也怕敖春芳会有什么不好所以没有反对。 “我知道了。”唐修明说完又对毛大秀李淑兰宋景义好一顿抱歉,然后才匆匆忙忙的走了。 倒是敖春芳磨磨唧唧的往宋景义的方向看了好几眼才反应过来对在场的人说了一句:“那我也跟着去找找。”然后走了。 敖春芳人是走了,唐佩兰眉头去皱了起来,按书中的剧情这会儿敖春芳应该还没重生吧?怎么提前了? 唐佩兰为什么会这么确定敖春芳重生了呢?那是因为刚才敖春芳看宋景义的眼神透露的,那种愧疚,欣喜,势在必得的眼神让人想不忽略都难。 不过这敖春芳找上门来是干嘛,她不是一重生就急着找她表嫂(宋景义他小姑)打听宋景义的情况,然后等原主病死后,请她当媒人把宋景义介绍给她吗? 还是说敖春芳这会儿找上门来就是来确认自己的身体情况的?来看看自己是不是会和原主一样身体不好最后直接病死? 唐佩兰眉毛都打结了:万一剧情太逆天,那她岂不是没多少时间好活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不好玩了,唐佩兰可不想好不容易死而复生了,没活两天又死翘翘了。 唐佩兰还在想着呢,结果就听到宋景义这么说道:“你在想那个女人的事情?那个女人眼神不清正不是个适合来往的人。” “噗嗤”唐佩兰笑了,果然小说就是小说,和现实不一样,敖春芳那边走错一步,就导致宋景义对她没有了好印象,就是不知道敖春芳知道后会不会气的吐血。 要知道书中男女主第一次见面时女主也是这么费尽心思收拾自己的,提前做好了衣服烫头发,让男主第一眼就惊艳了,觉得她和时下穿着打扮保守的女子大不相同。 怎么讲呢,在唐佩兰穿进书里来的时候,这本《八零小娇妻》就成了一个真实的世界,而真实的世界首先就逻辑自洽了。 这么说吧,就拿刚才敖春芳看宋景义时眼神中的势在必得,这放在两人相亲的场面上能解释为敖春芳对宋景义的印象很好,有发展下去的想法,逻辑通。 但是你在别人谈婚论嫁的时候冒出来,看男的的眼神势在必得,这妥妥的是来挖墙脚的啊,那还能有人对她印象好吗?那指定是不可能的啊,这人品谁敢恭维啊。 所以别说是被挖墙脚的唐佩兰一家人了,就是宋家人都对这个敖春芳喜欢不起来,尤其是以宋景义为最。 作为一个在战场上拼命,靠着自己靠着战功,年纪轻轻就爬到团长位置的人,宋景义平时遇到这种把他当肥肉看的眼神实在是太多了,他打心眼里的厌恶这类人,只能说,敖春芳撞枪口上了。 宋茂实毛大秀想法就比较简单了,一是不喜欢敖春芳这种直白的不会掩饰的人品,另一个就是在她们的老观念里是不喜欢外放的,太过“与众不同”的人。 当然,穿着打扮还在其次,主要是在场的老人哪个不是活了五六十年一肚子阅历的人,觉得这个敖春芳一看就是那种不安于室的人,反正是不喜欢这样的人当自家的儿媳妇。 尤其是在有唐佩兰看对比下,宋茂实和毛大秀对唐佩兰的好感那是蹭蹭蹭的往上在涨啊,巴不得宋景义唐佩兰现在就结婚了好定下心来。 只能说唐佩兰一顿饭把宋茂实毛大秀吃服气了,心里对她的满意度又上升了一个台阶,这儿媳妇真不错,人长的俊,看起来就温柔又大气,行为举止落落大方的,是个动笔杆子的斯文人,而且厨艺这么好,儿子真有口福。 回去的路上毛大秀还跟宋茂实说着唐佩兰的事,觉得这么好的儿媳妇得早点娶进家门。 另一边吧,唐建国冯又莲也说起了宋景义这个人,对于这个准女婿的感官也是非常好,首先是因为他对卢思嘉很和善,看的出来对于唐佩兰坚持要带卢思嘉过去没有一点勉强,每次见到卢思嘉还会给她带一些小礼物,二个就是他眼里有活,肯动手。 或者有人要说,新姑爷上门肯定是要表现一番的,但是眼里有活和眼里没活的表现是完全不一样的,总之唐家人对宋景义还是很满意的。 早在食材买回来之后唐佩兰就已经找机会调换成了空间里养殖种植的食材了,加上唐佩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厨艺,对比现在人们吃油都舍不得的状况,唐佩兰做饭的时候香味飘出去之后,客厅谈话的几人就坐不住了,不停的吞咽口水。 “小姨,好香啊。”原本还在睡午觉的卢思嘉小朋友眯着眼睛揉着咕咕叫的肚子,顺着香味来到了厨房,那小鼻子还一嗅一嗅的,小模样别提多可爱了。 唐佩兰仔细的看了一下卢思嘉,发现她和自己小的时候长的有点像,不,应该说和他小的时候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唐佩兰心里琢磨着,或许她和原主应该是一样的长相吧? 唐佩兰来这里之后还没照过镜子呢,所以不知道自己现在长的什么模样。 “小思嘉这是饿了,那你坐在这里等一会儿,等菜炒好了就可以吃了。”唐佩兰把卢思嘉抱在一旁的椅子上坐好,自己则是麻利的炒菜去了。 其实不止唐佩兰刚才打量卢思嘉,宋景义也是盯着这个以后会和自己是一家人的小女孩看。 眼前的卢思嘉五岁大,身高一米的小不点,但是长相相当的漂亮,比宋景义见过到军属院最漂亮的小姑娘还要好看,而且秀秀气气的,揉着眼睛没睡醒的模样特别的可爱,让人心里软成一片。 看着看着宋景义就觉得有这样一个长的像唐佩兰的女儿也挺好的,而且越看越觉得他活该就和卢思嘉是一家人。 被宋景义盯着看的卢思嘉不自在的缩了缩,还把手都缩到衣服里面去了,等唐佩兰看过去的时候又换上了一副笑脸脆生生的喊了声“小姨。” 唐佩兰心里一惊,卢思嘉这表现不对啊,她不会是害怕宋景义吧?那怎么行,她答应了原主一定要把卢思嘉抚养长大的,如果卢思嘉会害怕宋景义的话,那她怎么安排卢思嘉呢?还是说和宋景义说拜拜? 当下唐佩兰把锅里的最后一个菜盛了起来,就牵着卢思嘉回了自己的房间,她得弄清楚卢思嘉对宋景义的态度,这关系着她和宋景义的关系。 “思嘉,刚才外面那个叔叔你还记得吗?”唐佩兰轻声的询问。 “记得的,小姨,你上次不是说以后他就是小姨夫了吗?我记得的。”卢思嘉说道。 “那思嘉喜欢他吗?等小姨和他结婚以后你就要和小姨夫一起生活了。” “小姨我记得的,小姨前天不是已经问过我了吗?”卢思嘉小朋友歪着小脑袋似乎相当的疑惑,小姨记性不太好啊,才问过没两天的问题,居然又问一遍。 “那小姨再问一遍好不好?思嘉喜欢他吗?”唐佩兰想想原主还蛮细心的。 “喜欢的,叔叔上次还给买了礼物呢,刚才叔叔还给我吃糖了。”卢思嘉想不想的说道。 那就奇怪了,那刚才卢思嘉怎么会一副害怕他的样子? “那你刚才不是害怕他啊?”唐佩兰直接问道。 “不是呢,叔叔给我糖果我放到口袋里了。”卢思嘉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糖果来。 卢思嘉聪明,看唐佩兰的脸色就知道她这是误会了,所以就把她藏起来的糖果拿出来了,因为唐佩兰不许她吃太多的糖果,一天只允许吃五小颗。 作者有话说: 本文在此完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