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丫头怪谈》 第1章 《鬼丫头怪谈》 作者:鬼丫头 整理制作,并提供下载 一我先到(上)2003年2月14日,晚上十一点。 小结来到地铁建国门站一线到二线的换乘口。 已经三年了,她每年的这个时候都出现在这个地点。她是来等待的。 不知道能不能等到,但是她一定要等。 至于这一年中的其他任何时候,只要是乘坐地铁,她都坚持去复兴门站的换乘口换车。 今天她仍然系着那条略有褪色的红纱巾,倚着粗大的石柱,她垂着眼睛并不看任何人,因为她知道,如果他来了,他一定会先跑过来拉住她的手的,如果他不来,那么,明年再来等好了。 列车一辆接一辆,轰鸣着从身边闪烁而过。车站上的人越来越少了。 小结不能不想起往事。 那些画面是自己一帧一帧的硬闯进脑海的,拦不住。 三年前的情人节,小结还是一个将要参加实习的大学生,成双成对的情人节不属于她。她是一个平凡的女孩,羞怯的不敢看男生的眼睛。没有男生给她送玫瑰,她也并不在意,谁知道幸福哪天会降落在她头上呢? 小结自己一个人跑到西单图书大厦,买了几本小说,又在附近逛了一会,看看已经快十一点了,就匆匆跑进地铁。 站在地铁里她犹豫了一下,要去雍和宫,往哪边坐比较近一点呢?以往都是到复兴门去换车,这一回……她忽然的想去建国门换车,尽管从地图上看,两边的距离差不了太多。 建国门站。 从地下二层的一线地铁,换乘地下一层的二线环城地铁,要走过一个长长的通道才能到达,几乎是绕上二百多米的半个圆圈,有左右两个通道,环成一圈的设计,为的是分散人流。 走哪一边更近一些呢?她又犹豫了一下。 这的确太不像她往常的风格,以往她都是一个自己很有主见的女孩子,所以她经常独来独往,没有什么朋友。 但是她今天居然为一个不算问题的问题犹豫了两次。 地铁的红色的大钟显示,时间是十一点整。 小结先是闻到了一阵薄薄的淡香,好象是檀香。接着是一个穿着深蓝色大衣的高大男人从她身边走过,她只看到他的头发很黑。 这个时候,地铁里已经很少人了。这个男人很挺拔的身材,颇引人注目。 他从左边拐了过去,向通道深处走去。 小结转身向右边转去,她不习惯和陌生人同行。 然而,这样一来,到上层环线车站中央的时候,他们正好走到面对面。 还是那阵淡淡的檀香味先飘了过来,小结不由的迎着这好闻的味道走上去。 这下,小结清楚的看到他的脸。 那是一张年轻的脸,在地铁黯淡的灯光下显得有些苍白。他的眼睛很好看,眨眼睛的时候,很慢,很慢。 他似乎是对她笑了一下,好象曾经认识她一样。 但是小结不确定,因为她记得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 就这样清风拂面的一见之下,两个人同时站住。他们要等同一方向的车。 她的眼睛不由自主的锁定了那个男人。 刚才,他走路的样子也很好看,飘飘的,悠悠的。 为了克制住自己,小结跑到卖零食的小窗口。 “我要……恩……”实在不知道买什么。 “买巧克力吗?今天是情人节呢,这种金帝巧克力卖的最好。”服务员热情的推荐。 “为什么?”小结傻傻的问。 “因为它的宣传语是:只给最爱的人。” “那……好吧,我要最小的那种。” 倚着粗大的柱子,小结把玩着巧克力,她并不想拆开包装,她买它只是为了让自己的眼睛有的可看,自己的手有的可玩。 一我先到(中) 心慌。 第一次有心慌的感觉。 一阵风猛的从黑暗的地洞深处吹来,巧克力掉了,小结弯腰去拣,列车呼啸进站,她的身体越过了安全线…… 晕眩中,她已经在他的怀里了。 他及时的扯了她一把。 “对不起……”她说。 “对不起什么?”他问。 “恩……我应该说谢谢你……”小结红了脸。 “恩。我应该的。”他说。 小结笑了,小时侯学雷锋做好事,完了都要这么说。 他却淡淡的,眼睛盯着那巧克力,连列车开走了都没反应。 “那……这个送给你吧……”小结把巧克力递过去,想到情人节巧克力的含意,又很有些不好意思。 他却坦然的接了过去,“我从来没吃过……这个……很好吃吗?” “听说,这是最好吃的巧克力呢。” 小结看着他,这就是幸福的感觉吗? 他认真的把巧克力收好,然后,也看着小结,叹了口气。 “我叫小结。” “我……我姓豫。” “很少见的姓呢。” “是啊。我们是同路吧?” “我想是吧。” …… 就是这样了,对,一点都没有错,当时就是这么认识了。小结想。 后来他们约会过,每次都是在地铁里见面,然后在夜色里四处漫步,他的工作很忙,白天根本没有时间。 又是一年的情人节,他们相约在初次见面的地方碰头。 晚上十一点整。 一线到二线的换乘口。 他还穿着那件深蓝色的大衣,她还系着那条红色的纱巾。 这一回,他拥抱了她,把略略湿润的嘴唇凑在她的耳边。 “我从右边走,你走左边,看我们谁先到那一边,好吗?” “不好啊,我舍不得你,要分开好长一段路呢!”小结已经学会了撒娇。 “听我的,先到的那个,要乖乖的等后到的,后到的一个要赶紧找过来啊……”他紧紧的抱着她说。 “好吧,不过,不许跑啊,我知道我跑不过你,我们只许走哦。” “恩,我们走……记住我的话啊!” 然后,他们分手,他向左边走,她向右边走。 已经过了一会了,他还没有到。 他不会走的那么慢啊。小结想。也不知道自己是先到的,还是后到的,是该乖乖的等呢?还是该在这个偌大的车站里找一找呢? 先等吧。 然而,她没有等到。 她又在车站里来回来去的找了好几遍,也没有找到。 直到地铁的末班车开过。 小结伤心的,郁郁的走出地铁,在接近地面的时候,那一刹,她好象听到他的耳语——“我先到……” 她猛的回头去找,没有,没有人。 他说他先到,可是,他到了哪里? 他一直没有出现,而且,就这样永远的离开了她的视线,她的生活。 建国门地铁,成了小结的伤心地。 她不相信他会这样离开她,那是一个圆,他们各走了一半,就要圆满的时候,他为什么要离开呢? 小结把一切藏在心里。 她记得他的话:“……先到的那个,要乖乖的等后到的,后到的一个要赶紧找过来啊……” 他如果先到了,一定在某个地方等着她。 这以后的每个情人节,小结准时在晚上十一点来找他。 现在,地铁又要关门了。 小结随意的登上了一线开往东面四惠站的最后一班列车。 她没有象往常一样去坐二线环城地铁回家,环线没有尽头。她想坐地下最深的一线,一直坐到尽头,坐到地铁车辆最后开出地洞,开上地面。 然后再回家。 一我先到(下) 这一次,她上了最前面的一节车厢,车门连接着司机的驾驶台。 经过一站,车厢里的四五个人都下去了,只剩下小结。怪闷的。小结走到最前面的车门,透过玻璃,她看到前方黑暗的地洞。 这是她第一次站在这个位置,看到这样的情景。 列车就向着黑暗驶去。 车灯照亮了幽长的地洞。 不知道是车开的慢,还是这一站距离太长,前方总也没有站台,铁轨向黑暗中延伸着。 忽然,有一个穿着蓝色大衣的男人出现在灯光里!站在列车前面的铁轨中间。 小结吓坏了! 那是他吗?正要仔细看,列车已经穿透他的身影。 “我先到……” 小结听到他在说。 很清楚的话音——“我先到……” 回头,车厢里没有别人,只有小结自己。 声音又响起,更清晰——“我先到……” 再回头,看到开车的司机,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大衣。 他慢慢的回过头来,慢慢的眨着眼睛,慢慢的微笑了一下…… 列车猛的颠簸一下。车厢里的灯灭了。几秒钟后,愈来愈浓郁的檀香味道弥漫在车厢里。渐渐淹没了一切。 灯很快又亮了。 终于到站了。 车门打开。 小结冲下去,却发现那是一个陌生的站台,挂着写有站名的大牌子,白底黑字,写着很清楚的三个字。她知道这个地方。离建国门并不远,但是,记忆中,地铁一线是没有这一站的啊…… 情人节过后,报纸在不起眼的一个角落,刊登了一条很短的消息,也许是怕影响了元宵节的气氛吧,连字数都登的很少。 “一少女在地铁建国门站失足落入铁轨……” 建国门,往东面四惠方向不远处,曾经有个地方,叫做“豫王坟”。 第2章 二狐狸·鬼聊斋中的狐狸遇到鬼,会怎么样? 很多很多年前的一个夜晚,狐狸遇到了鬼。 那是一个无比漆黑的夜晚,初夏,夜风带着微微的香甜味道。 那是一只火红色的小狐狸,她刚刚经历了五百年的修炼,这个夜晚,她学会了变幻人形,学会了洞穿时空。 那是一个忧伤的鬼,他郁郁的游过来,打算去转轮台转世投生,但是他对新的人生实在没有信心,因为上一世留给他的记忆只有孤独和寂寞。 于是在那条窄窄的小路上,在荫荫的大树下,他们相遇了。 狐狸正因变幻了一个美丽的少女而高兴。 鬼正因要重新做一个烦恼的人而悲伤。 他们停住了脚步,互相看着,就爱了。 狐狸爱鬼那忧郁的神色,她知道她会融化在那里面,体味做一个人或者鬼的真正心情。 鬼爱狐狸那灵动鲜艳的身影,他知道如果天地间还有快乐二字,那一定是狐狸带给他的。 可是——偏偏有“可是”来捣乱——可是他们不可以,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这样的狐狸和鬼,不可以。 于是鬼轻轻的撕下自己的一片玲珑心瓣,送给狐狸,这样他无论怎样转世轮回,只要走过这里,都会记得那美丽的红色的狐狸。 狐狸不甘心就这样让鬼离开,她决定拼着五百年的道行,去人世寻他,即使不能相认,也要默默的陪伴着他,直到他下一次的轮回。 这一世,鬼投生在一个小富之家,是一个天生丽质的绝代佳人。 他的父母欣喜至极。 而跟来的狐狸却悲哀不已,因为她凭着自己的道行,看出这个女孩正是因为着美貌,而招致家破人亡的结局。她长大后美名传遍天下,有强盗来打劫,由此杀了她的父母,烧了她的家园;她被劫往山寨,路上被一将军营救,他为她大开杀戒,活埋了所有想投降的强盗,而他们还没来得及相爱,她就被皇帝命令送入深宫;邻国正侵犯边界,皇帝却缠绕在她的左右,不理朝政;大臣们说她是红颜误国,三军阵前凌迟处死,却也没能挽回败局;那将军因恼恨皇帝夺爱,反叛敌国,大好江山一朝零落,百姓陷入水深火热,却纷纷咒骂她,千古罪名。 狐狸实在不忍心看心爱的鬼遭此劫难,她于是偷偷在他的脸上留下一吻,朱砂一般火红,破了他的美貌……换他这一世平凡安宁。 然而因为泄漏天机,上天惩罚狐狸失去了五百年的修炼,若想能重新见到鬼,她还要再修炼五百年。 五百年后,狐狸终于重新获得了法力。 还是在一个漆黑的夏夜,狐狸等到了鬼。 鬼仍然是要去投胎,狐狸拿出那片玲珑心,鬼认出了狐狸。 他们讲述了分别五百年的情景,觉得彼此更加心爱。 可是——可是他们仍然不可以。 他们重复着前世的承诺。 这一世,鬼投生为一匹小马。 那是一匹健壮的小马,雪青色,皮毛散发着温暖的气息。 狐狸很高兴,因为她觉得小马与她很亲切,他们可以一起在树林、在草场、在河边奔跑嬉戏……但是,她的五百年道行告诉她,小马还未长成,就会被强行带入军中,他要背负着沉重的辎重走过漫长的道路;在战场上,他会身负重伤,而他的主人在最后被围困的生死关头,只得亲手杀了坐骑,喝他的血,吃他的肉来坚持……狐狸哭了,她不能接受这样残酷的事情。 于是狐狸咬断了小马的缰绳,她带着他奔跑进深山,引他到草色茂盛的山谷,那里荒芜人烟,她宁愿他做一匹清苦的野马,也不愿他陷入人无情的屠刀。 为此,狐狸又丧失了五百年的道行。 五百年后,重新得道的狐狸再一次等来了鬼。 在玲珑心的指引下,鬼认出了一千五百岁的狐狸。 鬼说,他历经轮回,辗转几世,却一直没有得到爱。 狐狸说,那是因为你的心在我这里。 鬼说,这一世,无论我的命运如何,求你陪伴在我身边,一生一世。 狐狸答应了。 这一世,鬼投生成一个男子,面貌如同他做鬼的时候一样俊朗清逸。狐狸遵守了诺言。她一直默默的陪伴着他,直到他长大成人。 可是,即使是离开了阴阳界,在明媚的人间,他们,狐狸和鬼,仍然是不可以。 他的家人为他娶了一个美貌贤良的女人做妻子。 但是他不爱她,他的心在狐狸那里。 他漠视他的妻子,疏远她,冷淡她,甚至打骂她,抛弃她……人们都说他是被狐狸精迷住了心窍。 直到有一天,他的妻子被逼无奈,悬梁自尽。 上天震怒了,如此妄为的狐狸和鬼! 他被重新打回生死界,几世不得为人。[手机电子书:17z.] 她被彻底剥灭了法术,再也无法修道。 阴阳转世的小路上,天色还是那么样的漆黑。 一个鬼郁郁的游过来,他得到了上天一丝微微的怜悯,准许他这一世投生为一只狐狸,然而生命只得短短的十五年。十五年,哪怕只有五年,他也要去找她,做人有什么意思,他愿意和她做一双山野间跳跃着的精灵,恩爱的夫妻。 路边的树下,一只狐狸毛色黯淡,奄奄一息,她乞求上天终结了她的性命,让她到阴曹地府找寻鬼,她还欠着他一片心,如果做了鬼就能找到他,她再舍弃多少个五百年也心甘情愿,哪怕再无轮回,永堕地狱。 上天啊,可以不可以? 天色太黑了,这一次,他们竟然谁也没有看见谁…… 一只狐狸。修炼了五百年。幻化成人。 我们称之为——狐狸精。 当然,是一个美丽的狐狸精。 一个孤魂。飘荡了五百年。凝神聚魄。 我们称之为——鬼。 当然,是一个动人的女鬼。 天地开门的这一时刻,万物不以类聚,混混然一族。 有幸的是,狐狸精与女鬼相遇了。她们惺惺相惜,各自慨叹身世,为对方垂 泪。 不幸的是,她们同时遇到了一个人,而且是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英俊的男 人。 狐狸精与女鬼同时爱上了他。他却浑然不觉,因为他的肉眼凡胎根本看不见 她们。 狐狸精和女鬼都想得到他的爱。 追求爱,是一种本性,不论是人是鬼是动物。 于是她们各自施展本领。 狐狸精生动活泼,她在每一个路口邂逅他,带给他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她同他跋山涉水,在大自然里,她是美丽的精灵,她给他讲从没听过的故事,她带他看从没看过的奇景……她也可以挽着他的胳膊,同他走遍大街小巷,在小吃摊前大啖美食,无论是舞姿和歌喉,她都是无与伦比。她有火热的胸膛迎接他的拥抱,她的妖娆令所有女人黯然失色。 女鬼把一切看在眼里。她并不着急,她等待夜晚的到来。 夜深了,狐狸精倦怠了。她略一放松,蓬松的尾巴就会从裙下显露出来。奔波嬉闹了一天,她的不体面的体味再也掩盖不住。他有些察觉,不经意的皱了一下眉头。狐狸精知道这个夜晚无论如何是不能与他亲近的了,即使再修炼五百年,她的尾巴和狐臭也是无法消除的。因为,这是上天的安排,妖与人,两重天地。 狐狸精寻个借口,乖乖的离开了。但她没有死心,她想,等他爱我爱到刻骨铭心,他就不会在意我的尾巴和味道了,也许,他还会喜欢枕在我的尾巴上酣然入睡呢。 他站在窗下,窗外挂着的月亮冲他微笑,带来了女鬼。 那是一个沉默忧郁的女子。她象月亮一样冰冷。她似乎是在走路,但其实,她的双脚都没有着地,她只是摆动两条修长的腿,借着摆动的微风,她游荡过来。 他被她奇异的步伐迷住了,没有注意到,月光下,她是没有影子的。 她与他隔着梨木雕花的小几相对而坐。她为他斟茶,与他谈古论今,为他抚琴吟唱,歌声幽幽,似怨似诉。是的,她曾经也和他一样,是一个温热真实的人啊,人的感情思想她什么都没有丢下,却惟独丢了那真实的躯体。以至于,她不敢贸然让他接触到自己冰冷虚无的身形,更不能在阳光下执子之手。 因为阳光令她通透消散。 看到他带着觅到知音的快慰醺然而眠,女鬼却不得不归,因为,已经到了鸡鸣的鬼叫门时分了。虽说是人鬼殊途,但毕竟是灵犀相通,他在梦里也在念着她呢??女鬼看到。 一个是太阳般明媚的伴侣,一个是月亮般皎洁的知己。 他迷失了。 狐狸精和女鬼,亦不知何去何从。 她们去祈问上天。 他是谁的?谁能和他在一起? 上天反问她们,你们觉得该如何做才能与他相依? 狐狸精说,为了他,我愿意改变自己,我要努力学习做一个人,过人的生活, 我要放弃狐狸一切的生活习惯,你可以拔去我的毛,砍掉我的尾巴,用艾香焚去我的气味,拿去我的一切灵气,我要做一个最普通的女人。 上天说,如你不是狐狸精,是一个最普通的女人,他还会爱你吗?那样的女人在他的身边,现在就有成百上千,加上你一个,又有什么意义?况且,等你完成人的蜕变,那还要再有五百年,他早已离开人世,不是他了。 第3章 狐狸精默然了。她没有做过人,其实不懂人。 女鬼说,为了他,我愿意不接受六道轮回,因为那样我就失去了与他相聚的机缘。我要让他和我一样,成为一个鬼。我做过人,知道人的弱点,人自以为是万物之灵长,他会漠视其他的一切生灵。即使是变成鬼的人,他们也会看他不起。我们都做了鬼,就能在平等中寻求永远的爱。 上天说,让他变成鬼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但是,这要你亲手去做。你要去选择一种方法结束他的生命。他是不是能接受死亡放弃生命里的无限乐趣,就要凭你的造化了。就算他一时激情翻涌慷慨赴死,变成鬼之后他若是后悔了呢?你能承担那一份内疚与自责吗? 女鬼也默然了。她做过人,她当初放弃生命接受死亡时无比痛苦,她的内心就隐忍着深深的悔意,她又如何能让心爱的人重蹈覆辙呢? 看到她们两个都垂下头不说话,上天微笑了。 天地的大门又一次打开。 狐狸回归了山野。 女鬼奔赴了地府。 只有他,还在痴痴的等,一个阳光一样的伴侣,一个月色一样的知己…… 讲这个故事,其实只是想让你知道狐狸精和女鬼的区别?? 1、狐狸精有真实的身体,是温热的;女鬼有虚无的身影,是冰冷的。 2、狐狸精在白天出现,活泼的不遵守一切人类的规章法则;女鬼在夜晚出现,象人一样,有无尽的心事和烦恼。 3、狐狸精的弱点是她会露出尾巴,掩藏不住难闻的气味;女鬼的缺陷是,她不能用双脚踏在地上走路,而且没有影子。 4、狐狸精如果爱上一个人,会想办法和他一样,妄图也变成人,然而真的变成了人,她就不再迷人了。而且,变成人是一件太过艰难的事情;女鬼如果爱上一个人,会想办法让人和她一样,希求让人成鬼,然而人一 旦也变成了鬼,就会对她充满了怨恨,虽然,变成鬼是一件极为容易的事情。 5、狐狸精没有做过人,其实不懂人的心;女鬼曾经做过人,却是苦于太懂人的心。………… 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了,不知她是狐狸还是鬼,请参照上述几款自行判断。 2003年3月4日 [手机电子书网http://isuu.] 三桃心链(上) 小蕊在姥姥身边生活了十五年,那年因为要去城里上高中,不得不离开那个桃花掩映的小小院落了。 回到北京的高楼里,有很长一段时间小蕊不能适应。那是爸爸妈妈的家。 她做梦总是梦到姥姥,梦到姥姥就站在那棵山桃树下,冲她笑着。 醒来,湿了枕巾。 爸爸妈妈工作忙,只在春节的时候带她回位于怀柔汤河口小村的姥姥家。 那时候,天还冷,桃花没有开。 小蕊很不开心,记得小时候,每年暖暖的春风吹起的时候,她家院子的桃树总是最早开花,苍苍的山脚下,飘起一片红霞。夏天,核桃大小的山毛桃绿莹莹挂满了枝杈,不知道什么时候落下一颗,淘气的砸在小蕊的头上,象是跟她闹着玩。即使是光秃秃的冬天,桃树上也招来一窝喜鹊,给小蕊做伴。上学走再远的山路,小蕊也从不迷路,有那山桃树远远的冲她招手,领她回家。 小蕊每年都在生日这一天站在桃树下照一张照片,看看自己长高了多少。 小时候,姥姥逗她:“蕊啊,你最爱谁啊?” “姥姥!” “然后呢?” “恩……桃树!” “哈哈,我们家小蕊爱上一棵树?” “是啊。” 然后小蕊就抱着那山桃树,歪头看着姥姥,逗的姥姥开心的笑。 后来,姥姥把山桃的肉剥掉,把桃核洗净,晾干,用红线穿成链儿,戴在小蕊的小手腕上。 姥姥说,这是桃子的心做的,叫桃心链…… 现在那链子不知道被扔在哪里了。 小蕊想,等有时间再找吧,或者,等夏天山桃落地以后,再做一个,桃木是有灵性的,能避邪呢。 这一等,就等到了小蕊考上了大学。 三桃心链(中) 小蕊考上的是师范大学中文系。 新生联谊会上,满眼是陌生的面孔,小蕊心慌慌的,直到他走过来。 他是生物系的,一个瘦瘦高高,干干净净的男孩。 他慢慢的分开跳舞的人群,慢慢的向小蕊走过来,慢慢的伸出手…… 看到他的手,小蕊的心一下就不慌了。 她觉得她认识这只手……认识这个男孩。 “我是小蕊……”声音小小的。 点头。 “你呢?” 摇头。 “怎么?你不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他楞楞的看了她一会,好象不太相信的样子,很疑惑。 小蕊心一凉,转身想走开,自己是个并不难看的女生啊,连名字都不肯说吗?太没面子了…… 走了一步,走不动了。 他拉住了她的手。 “别再走开,小蕊……” “什么?”没听清楚。 “好吧,”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我姓陶……” 小蕊乐了,“嘘——不管你叫什么,我叫你,桃子!” 他抬起眼睛,深深的望她。 因为不在一个系,他们并不总在一起,大一的功课又很多,两个害羞的孩子只在每个周日的晚上从家里早早赶回学校,在被同学们戏称为“花果山”的小山包上,偷偷的约会一会儿。 很多时候他们仅仅是在树下坐着,听小蕊讲小时侯的事情。 他很爱听,听的时候,他会轻轻攥着小蕊的手。 有一次,他问:“那个桃心链呢?你怎么不戴?” “找不着了。”小蕊不经意的说。 他不说话了,很久很久。 他原本就是个很不爱说话的人。不说他的家庭,不说他的过去,更不说起他期望的将来。 时间过的飞快,一年又一年。 还有几个月就毕业了,小蕊不知道,她和她的桃子到底是不是在相爱? 他从没有吻过她,只是喜欢在她额头上亲一下,亲过之后,他会很久不说话。 有时候小蕊真的很生气,看到别的女生被男朋友当成宝贝一样的宠着,她真想大声的问他:“你,到底,爱,不爱,我?” 三桃心链(下) 但到了他面前,她就问不出口了。 他总是微微摇头,说,“这样,我很知足,真的,感谢老天……” 可是,要毕业了,总要把关系明确一下啊。 正当小蕊要找个机会问他的时候,他病倒了,住进了医院。 心力衰竭。 这是一种可怕的病,小蕊不明白年纪轻轻的他为什么这么不幸呢? 生命,一点点的从他的身体里流走,他原本就瘦弱的身体愈见枯萎。 但是,他一直对她笑着。 小蕊知道他要走了,心很疼很酸。 最后的几天,小蕊天天去医院陪他。他没有别的家人来看他。 怀柔的姥姥来了信。 信上说,他们的小村就要变成旅游区了,村里的人都要迁走了。院子里的桃树也留不住了。不过那桃树好象也快要死了。从小蕊考上大学那年,桃树一年不如一年,头一年,它不结果了;第二年,它不开花了;第三年,它连叶子都落了;第四年,它耗尽了自己的生命。好象它把所有的生命力都凝结在这四年了,拼了一辈子,过这四年,不知道为了什么,现在都没了魂儿了……原本想再做个桃心链留做念想也是不可能的了。 姥姥问,小蕊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看看呢?还记得你小时侯说的话吗? 你这个傻丫头,曾经爱上一棵树呢……现在,桃树就要死了。姥姥的年岁也很老了,你想不想姥姥啊?别等到姥姥也象那棵桃树一样…… 小蕊哭了。想姥姥,想桃树。 病床上的他似乎在沉沉的睡梦中听到了哭声,竟然慢慢的,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小蕊……”他说,“来……” 小蕊把信收起来,坐到他床边,泪水还没干。 他心疼的看着她。那双曾经好看的手,在枕头下费力的摸啊,摸啊…… 摸出一串桃心链! 就是那串桃心链! 小蕊惊呆了…… 她捧着那手链,手链热乎乎的,每一个桃核都是那么完美,有着各不相同的花纹,浑自天成,发着柔和的光,在小蕊的手中,慢慢的,似乎染上了血一样的洇红…… “那是……我……”他的眼睛闭上了。 昏迷,呓语。 小蕊慌了,大声的喊医生。 在医生赶来,把她赶出病房的一瞬间,她看到他忽然睁开了眼睛,清楚的对她说:“谢谢姥姥……” 同一时刻,在怀柔大山脚下的那个小村庄里,一棵桃树落下了最后一片叶子,枝杈断裂,树干枯涸。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站在树下,抚摩着死去的桃树,望着山外的一片黑蓝的天,叹息道:“傻孩子啊,都是傻孩子……” 2003年2月19日 四廪君剑“阿浓,你还没有决定吗?时间不多了啊……”父亲问到。 他已经给部落里的二十个人装上了乌鱼腮,这样,等大水来的时候,他们可以在水中生活,而不必远远逃离我们的故乡——武落钟离山——氏族四千年来盘踞蛰伏的地方。 第4章 我们是巴人。 纯正的巴人,而不是生活在外面世界的已经变化了的土家人。 “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春》《白雪》者,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 《下里》《巴人》,是当时楚国的通俗歌曲,其实,是从我们巴国流行到楚国境内的,不知道为什么,“下里巴人”就演变成通俗的代名词了,这让我的祖先,甚至于现在的我们一直耿耿于怀。 历经了夏商周三代一千多年,看厌了征战和掠杀,饱尝了侵略与反抗,我的祖先终于下定了决心,在我们神圣的故乡,隐藏而求生存。作出这一决定并不容易,要知道,我们曾是好战的一族,我们最早的姓氏,是“嬴”。 武落钟离山,是一座小山。西北有清江,东南靠汉溪,三面环水,高峻突兀。山上五峰并立,那是因为巴人五姓共同生活在这里,是天赐的玄机。 几千年来,总有人想找到我们,但是都没有成功。 谁能比我们更熟悉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呢?再说,我们有神的庇护! 那就是廪君,我们的祖先。当初有五个姓氏的族人,巴氏、樊氏、曋氏、相氏、郑氏,他们共同生活在武落钟离山。山上有赤黑两个洞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于黑穴。因为没有首领,大家商议,掷剑于石穴,能准确投中的那一个,就是领袖,一切全凭天意。结果,巴氏子独独投中,众人无话可说,尊奉为首领。那就是廪君。四千多年了,他的肉身虽然早已化做清风淡云,但是他的魂魄却凝结成神武的白虎精灵,一直守护着我们的家园,荫庇着他的子孙。 看到我不作答,又在神游远古,父亲有些不高兴,声音提高了问我:“阿浓,我在与你说话,你什么时候按上乌鱼腮?” “是,父亲……”我忙作答,“我还不想按,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去做呢。” “唉——”父亲叹了口气,显得垂老了许多,“你还在惦记那把剑?” 我点点头。 那是廪君的剑。当年他就是把这柄剑投中石穴,才成为千百年我们膜拜尊奉的英雄。 我们的圣物,凭什么落到那些人的手中。 “你呀,你的骨脉里流着的是那不安定的血。”父亲说。 “因为是我巴人。”我昂起头。 父亲按住我的头,要我平静下来。 “阿浓,你想过没有,我们的廪君为什么化身白虎,告诫我们,藏于草木泥土之间,听闻世事而作不见?他为什么要我们把那柄剑深埋而不许再触?那就是要我们能闪避开一切凶险,安然的沿袭下去,保存我们的血脉。” “可是,我们能闪避开一切吗?”我不满父亲的迟缓言语,他已经老了,“现在外面在开山断流,不知道为什么要引发大水,你难道不以为那是要逼我们出世,毁我们的家园,灭我们的种族吗?连我们的剑都被他们偷偷挖了去,那不是要与我们宣战吗?” “所以,我们要按上乌鱼腮,这样水来的时候,我们就能安然退之于水下,他们那些蠢钝的人怎么可以找的到我们?我们在水下一样能悠然而生。” “我们避了四千多年,现在都要避到水下去作鱼了,哼……要是廪君知道了……” 父亲真的生气了,他的手加了力气,我不由自主的跪了下去。 “廪君就是要让我们避,才深埋了那把他最钟爱的剑!你以为他为什么能作出这么痛苦的决定!” 我不再敢吱声,他不光是父亲,还是我们的首领。 “廪君有一次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盐水有位神女,她一见之下,爱上了廪君。于是她对廪君说:‘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那是一个美丽的神女,廪君也为她心动。但是,廪君此次带领巴族来盐阳,是为了扩充地盘,让我们氏族能更加强大。面对神女的挽留,部族里的其他人告诫廪君,不要被女人所阻挡,即使那是个美丽无比的神女。廪君于是没有答应神女。但是盐水神女酷爱廪君,不管廪君的意愿,到了夜晚就来与廪君取宿,天一亮化为飞虫逃之夭夭。廪君爱恨交加。神女为了留住他,引来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晦冥。族人们焦急不堪,一齐去找廪君。廪君虽念及神女的一夜恩情,却也无可奈何,在族人的催促下,杀了盐水神女……” “是用那把剑吗?”我忽然灵光一动。 “是的。”父亲把目光投向远方,穿透了五座山峰,似乎看到了痛苦的廪君。“很多年以后,廪君死了,但是他的魂魄化作白虎。终于在一个夜晚,他托梦告诉自己的子孙,他很后悔杀了盐水神女,他要他的子孙不要再为了扩充地盘而去四处征战,生命里依托了很多东西,象爱,生命失去了,爱就消散了,而没有了爱,魂魄也不能安宁。他要他的子孙从此隐居在这片净土,把他的剑深深埋藏起来,从此不起兵戈。” 我无语,静听父亲。 “正是依从了廪君的教诲,我们才得生生不息。”父亲转回头看着我。 那把剑,廪君用来杀了神女的剑!真想亲手摸一摸…… “你若是去找剑,露了我们几千年的行踪,你担待的起吗?”父亲厉声喝问。 可是父亲怎么会知道,因了这把剑,我竟爱上了四千多年前的那个男人呢。 “是,父亲。我不去。但是请允许我最后一个按乌鱼腮吧,我是您的女儿,我要看着大家都平安。” 父亲沉吟了一下,“也好,按上了乌鱼腮,每天都要到水里呆上半天去适应,不过,以后,也许许多年以后,等山陵长出水面,我们还能回到山上来生活,因为我们还保留了用鼻子呼吸的本能。” “父亲,感谢您的智慧救了我们。”我由衷的说。 父亲离去了,作为首领,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在大水来之前。 而我,作为一个巴人女子,只有一件事情要做,在大水来之前。 我要去找回那把剑! 相信我,我不会泄露巴人氏族的秘密,如果我失败了,我会以死来保全族人的。 我的廪君,保佑我!我的白虎神,保佑我! 我等待夜的降临。 夜的黑并不能难住我,我早已习惯了在夜里看穿百里之外的黄鹂。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在大江上筑起了宽大的水坝,还点燃了不知为何不摇曳的火光。我无暇理会那些偶尔穿梭的人,我和他们没有话讲,我的话他们根本听不懂。 我嗅着气味,我们巴人自古流传下来的独特味道,寻找着廪君的剑。 是了,在那边山上的一座小石屋里。 我施展本领,松鼠一样飞跃腾挪,几下蹿了上去。 在石屋旁边的一排房里,睡着一些人。我见过他们,就是他们曾经拿着许多奇形怪状的武器,到山里找寻我们,害的我们做了几次小小的迁徙。他们找不到我们,不甘心的在山上东刨西挖,就是那次,一个年轻的男人碰巧挖到了埋廪君剑的墓冢——他偷到了我们的圣物,我正欲冲出去抢夺,被父亲按下制止了。 从此我痛恨那个男人。 尤其是我看到他无比高兴的把我们的剑拿去给一个老人看,那老人和我的父亲看起来年岁差不多。他不住的点头,用一块红色的软软的布包起了廪君剑,竟没能容我细细的再看一眼那泛着青光的剑身。 我连他一起痛恨,虽然看上去他和我父亲一样慈祥安宁。 但他们是贼! 现在,我要拿回属于我,属于我们的剑! 我听到他们睡的很熟,还打着酣,于是蹿到石屋门前。我用一根骨针,巧妙的打开了锁头。 闪身进去,无人知晓。 很多厚重的箱子,柜子,匣子。 我继续嗅着,啊,我的剑!就在墙脚的那个长长的楠木盒子里! 我轻轻的走过去,跪下,捧起它。 廪君,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颤抖着打开盒子,剑,静静的躺在那里。 它的刃象四千年前一样锋利,还闪烁着令人胆寒的光芒,剑柄的一块玉石已经脱落了,躺在旁边,想当年,这曾是一把光芒四射的华丽的宝剑! 我拿起它,沉甸甸的。 那时候,廪君是怎样用这把剑刺进了神女的胸膛? 那时候,神女看到这把剑冲入胸中时有没有流泪? 他有没有颤抖? 她有没有恐惧? 他有没有悔? 她有没有怨? …… 只有这把剑知道。 现在,我抱着它,如果他是廪君,如果我是那神女,他要杀我,我会挺起胸膛,微笑着承受,我的鲜血会告诉他,那是我全部的爱! 我忍不住低头去吻它。 冰冷,枯锈,蓦的,还有那鲜血的腥甜! 我一凛!那是神女的血,还留在上面,包裹着它,如同包裹着廪君的心! 四千年,他们没有分开,而是这样子结合。 因了神女的血,廪君剑才能历经这几千年而光润如初!她一直在维护着他! 我颓然。 他是她的。 剑的光泽在我眼中渐渐消失,于我,剑不再有任何意义了。直到得到的时候,我方知道那是失去。我冒着危险终于找到了剑,却发现,那对我,不过是一个四千年的神话…… 我把剑放回楠木盒子。 也许,对于那些睡在外面的人来,剑是一件宝贝。他们想从剑的身上,得到我们的故事。 第5章 我浅笑,我们的故事,很长很长,莫若我来给你们讲吧?可是,我却偏偏不讲! 等我化做了长江中一尾美丽的巴人鱼,你们来找我吧,找到了,我就给你们讲,讲一个四千年的故事! 耳畔隐约传来呼叫,那是父亲发出的,只有我们能听懂的呼唤,他在催促我赶快回去呢。 我起身,最后看了一眼装着廪君剑的楠木盒。 就此别了,我的廪君,我们会遵从你的吩咐,保佑我们吧! 天还未亮,我已然全身而退,安然回到家中。 父亲没有责怪我,他已经洞悉了一切。 巴人们开始忙碌了,适应着自己的乌鱼腮,为大水的淹没做着准备。 我也不例外…… 五偶之魂(上) 那只可恶的黑猫又来了,瞪着黄色的眼珠子,狠狠的盯着凡,一声也不叫。凡和那畜生对视了一会,还是莫名其妙的心虚,再也忍受不了,他大叫一声,抓起床下的一只鞋向窗台上的黑猫砸去。 黑猫似乎冷笑了一下,闪身一躲,然后轻盈的跳下窗台,不知去向。 凡心情杂乱的重又躺倒在床上。蒙住脸。 父亲和爷爷,还有爷爷的爷爷一样,都是在五十九岁这一年死去的。 中国人讲究六十岁之后去世叫作“喜丧”,可是他们家却没有一个男人能有这样的福分。现在一脉单传到了凡这里,凡有时候难免要琢磨起这件事。 当然,他最感到烦闷的还不是生命什么时候会突然终结。五十九和六十又有什么区别呢?再说,自己还年轻,那毕竟还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 凡最困惑的是,自己没能继承祖业。 父亲是一个制作木偶的高手,和爷爷,还有爷爷的爷爷一样,被行里人尊称为木偶王。父亲做的木偶形象逼真,只要轻轻提起线,那不到一米的小人就能说能唱的活起来,嬉笑怒骂,各种表情展示出来,让人觉得那不是木偶,而是个有生命的人。但是只要放下提线,它们就会乖乖的合上眼睛,一声不吭的坐在角落里,随时等待主人下一次的召唤。 父亲做的木偶都是精品,一年也许才能做出一个,但是所有的木偶剧院,杂耍剧团都不惜花令人咋舌的高价来求购。 他们家不缺吃喝,但是父亲却很节省,坚决不离开祖上传下来的这个已经很破落的小小院子。他说,他要把钱都省下来,给儿子留着,以后让他不再做这个行当。 但是凡从小就痴迷木偶。 他偷偷看过父亲制作木偶,曾经自己也拿把小刀子想刻一个木偶头,被父亲发现,狠狠的揍了一顿,把刀子,木头都扔的远远的。从此不准凡走进他的工作间。 但是凡还是忍不住,那黑乎乎的西厢房,散发着神秘的香味,吸引着他。 他迷恋木偶还有一个原因,那是因为父亲有一个爱如珍宝,坚决不出售的绝品木偶——凡的母亲。 父亲告诉他,凡的母亲生他是难产,他活了,母亲死了。 父亲爱母亲如同生命,但是,因为儿子,他不能随她而去。悲痛之下,父亲亲手制作了一个木偶,它的面容和母亲一模一样,在父亲的手中,它的神态也一如母亲生前,美丽,亲切。凡小时候,就是在这个木偶母亲的陪伴下慢慢长大的,直到他因为做木偶被父亲痛打那次,这个木偶才被父亲收藏起来,再不让凡见到。 那一年,凡五岁。 失去了这个木偶母亲,凡更加渴望自己能象父亲一样也制作出活生生的木偶。可是父亲不许,他把儿子送进寄宿的学校,从来不跟儿子说起木偶两字。 但是,凡是个孤僻的孩子,他和所有的孩子都合不来。只惟独莎。 凡和莎一直同学到高中。后来,她上了大学,而他放弃了考学,回到了小院。那时候,父亲已经病的很重了。 父亲临终前回光返照,居然自己站起来,趁着凡出去的一段时间,亲手烧毁了他藏在小屋里的所有做好和没做好的木偶,包括凡的木偶母亲。 等凡回来,父亲已经躺倒在冰冷的地上。 五偶之魂(中) 他什么话也没有给凡留下,但是他的举动告诫凡——不要,制作,木偶。 为什么呢? 凡躺在床上怎么也想不明白。 他一把掀开蒙在头上的毛巾被,坐了起来。 难道是我资质愚钝吗?才不是,我也能刻出美丽的面庞,缝制精美的服饰,可是,我的木偶,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是那么死板,没有一丝生气。为什么?为什么呢?父亲的诀窍在哪里呢? 有人在轻轻的敲着院门,听声音就知道是莎,一、二、三,一共只敲三下。 凡跳下床,飞快的捋一下头发,瞥一眼镜子,恩,满意,是个英俊的小伙子! 他奔出门,今天约好了和莎去看电影呢。 莎站在门外,笑盈盈的望着他,把手伸给他。 他犹豫了一下,轻轻的攥住,扯她进怀,想吻。 她躲过了:“坏小子,电影要开演了呢……” 什么好电影能比的过眼前这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呢? 不过凡还是放了手,他是个腼腆的人,不想被街上的人看热闹。 “也许,我们今天可以不看电影……”莎低下头说,“去河边走走好吗?天太热,电影院里人多,我不喜欢那些味道……” 心上人的要求怎么能拒绝呢?再说,电影根本无关紧要。 夜,悄悄降了,正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两个人走了很久,没有说话。 还是莎先开口:“凡,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我想……” 凡的心扑通扑通跳。 “我想去南方,深圳……” 不!这怎么可以!凡在心里喊。 “我认识了一个香港的老板,他很赏识我,希望我去那里开创事业……” 骗人!根本不是那样的! “我会回来的,我只和他签了三年的合同……” 三年!那么漫长,而且,那是你最美好的三年啊! “如果你愿意,等我好吗?……” 我不愿意![手机电子书:17z.] 凡说:“我……愿意……” 送莎回家后,凡失魂落魄的回到小院。 院门前,那只黑猫蹲在那里,瞪着黄眼睛,一如既往的冷笑着。 凡心中的怒火燃烧着! 你这个畜生,自从我父亲去世的那一天起,你就象幽灵一样来骚扰我,监视我,折磨我!你有什么资格?你就是个畜生! 凡慢慢的走过去,黑猫竟不躲开。 人和猫对视着,突然,黑猫仰头长嚎:“嗷~~~~~~~~” 声音凄厉,带着死亡的潮湿气味。 凡象是被惊醒了,什么也没想,飞起一脚! 黑猫被踢的撞向院墙,滑落的时候,嘴里流出鲜艳的血。 凡上前拎起还没有断气的黑猫,径直进了院子,走进西屋,锁上一道道门。 父亲烧毁了木偶,但是没来得及烧毁那些工具,现在,它们一件件冰冷的摆在木桌上。 凡把垂死的黑猫扔在墙角的一堆木料上,然后在它面前坐下来,冷静的看着它一口一口吐出身体里最后的热气,它的血顺着嘴角淌下来,一滴滴的渗进身下的木头中,木头的颜色渐渐泛黑,润润的。 终于,黑猫咽下最后一口气,临死前的一瞬,它睁大了眼睛,看着凡。这一回,它的眼睛里不再是冷酷,竟然充满了脉脉的柔情。然后,它流尽了血,死了。 凡缓缓的站起来,拎起黑猫已经冰冷的尸体,看了看,甩到一边,然后,抽出刚才浸满了黑猫鲜血的那根木料。 他坐在父亲的工作台前,神使鬼差的拿起刻刀…… 那刀子像是有一根无形的线牵拽着,凡顺着牵引,行云流水的下刀。 天蒙蒙亮的时候,凡做的第一个木偶成功了。 五偶之魂(下) 那是一只栩栩如生的黑猫,有着灵动的黄色眼睛,当凡抖动手里的提线的时候,它摇头摆尾,亲热的向主人“咪咪”叫着,在凡的脚边摩挲着。 啊——凡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一个曾经魔鬼一样的敌人,现在居然变成了温顺的奴仆,操纵在自己的手中。 忽然,他听到一声传自幽冥的叹息——“唉……” 就在自己的身边。 那分明是父亲的声音! 蓦的,凡打了一个冷战,他一个激灵扔掉了手里的提线,黑猫木偶随之闭上眼睛,“啪嗒”一下跌落在地,恢复了木头的死亡状态。 父亲到底没能阻止住凡。 凡终于明白了。 明白了父亲和他的祖辈之所以能做出灵动的木偶的诀窍,也明白了父亲为什么坚决不让他继续从事这个行当。每一个活灵活现的木偶身体里,都流着一个生命的鲜血,禁锢着一个灵魂,祭献上一个生灵,才能做活一个木偶,让它成为被提线操纵的驯良的奴仆。 至于父亲和他的祖辈为什么那么短命,那一定是木偶魂灵的诅咒。 凡一身虚汗,瘫倒在地。 太阳很高了,光线射进窗户,一切明亮了,凡却昏昏睡去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梦里昏昏沉沉,见到了父亲还有母亲。不是那个木偶母亲。而是真的母亲,她抱着一个孩子,正要离开。父亲拦住了。母亲倔强的摇头,把手里的孩子扔在床上。父亲于是举起了手。 第6章 手里一把斧。血色。然后,他看到父亲抱着母亲哭泣。不是真的母亲,而是那木偶母亲……黑猫跑了过来,用爪子挠挠他,冲他笑了,那笑容活象一个人,莎…… 醒来后,凡已经象换了一个人,精神抖擞。 他决心继承父亲的手艺,成为新的木偶王!至于木偶的诅咒,让它见鬼去! 凡精心挑选了一段上好的楠木,小心的放在自己的床上;然后,他把所有的工具——刀子、凿子、刨子、挫刀……一一认真的磨了一遍,整齐的码放在工作台上。其中一把斧子,凡更是把它磨了又磨,极其锋利。他用手指在刀刃上轻轻一碰,血珠冒了出来。 凡很满意。 这把斧子,凡没有把它放在桌上,而是放在门后称手的地方。 一切都准备好了,凡给莎拨通了电话。 “你要走了,我想最后见你一面,来我这里好吗?我做了一个木偶送给你呢。我们家是做木偶的世家啊,我父亲是木偶王,做的木偶活的一样呢。我?我也可以啊,我已经知道怎么做好木偶了,你不信?来看看吧,我会做一个独一无二的绝世木偶!好吧,我等你,你到我家来找我吧,不见不散……” 是的,我要做一个绝世木偶。 就象父亲做的那个木偶母亲,她陪伴了父亲一生一世,无怨无悔,直到灰飞烟灭……莎,我要你也这样,永远不离开我! 凡做了一个深呼吸,把椅子调换了一下位置,让自己坐的更舒服些,然后,就静静的等待敲门声的响起—— 那熟悉的一下、两下、三下…… 六追梦人妻子在另一间屋睡的正熟,忽然辗转了一下,轻轻呻吟,又没了声音。 他知道,一定是腹中的儿子又在淘气的踢妈妈了。已经做了b超,医院里的熟人偷偷告诉他们,是个儿子。妻子喜不自胜,他却有些许的遗憾,要是个漂亮的小闺女该多好啊,那样,就有两个女人爱他了。 听着妻子匀称的呼吸声,他把目光转回到电脑的屏幕。 西山古墓的挖掘工作已经结束,考虑到他的妻子即将生产,单位批准了他的休假,把复原古尸形象的工作交给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课题小组。 从苍凉的山沟,阴暗的古墓群,回到明亮温暖的家里,他有些懒懒的。除了做些家务,陪妻子上医院做例行的检查,他就赖在电脑前,上网看些新闻,去一些论坛跟些帖子。毕竟在山里工作的太久了,好多的事情都错过知道了。 妻子怕电脑的辐射,不进他的书房。她已经有了她产前的一系列生活计划,两人各忙各的,倒也相安无事,秩序井然。 夜深了,他却例外的毫无倦意,在网上搜索着,西山古墓群的考古工作还没有向外界公布,网上没有他们的新闻,倒是马王堆汉墓主人辛追夫人的消息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那曾经是一个风华绝代的丽人。 不过,他想,也许我们的古墓群里,会有一个比辛追更美丽的女人呢! 无端的,他陷入遐想。 她会比辛追更加年轻,因为她生活在宋代;她会比辛追更加风情,因为她能填写悱恻缠绵的词句;也许,她还会有一个比辛追更加好听的名字呢,叫什么呢?追……追梦? 他笑了。笑自己一时的荒唐。自己是个学考古的,应该严谨治学,怎么能这样凭空的胡思乱想呢? 他插上耳机,点开电脑里存的mp3歌曲,放松一下,又不能影响妻子。 索性把门也关上。 歌声响起,就在耳边絮语。 “红尘往事恍如梦,一重重,醒来不见郎,唯有泪两行。莫忘,莫忘,追郎情愿到天荒……” 正听的入味,耳机里“咯咯”的响起杂音,真是扫兴。 他正打算摘下耳机整理一下,忽然,耳机里断断续续传出一个女子遥远的声音——“你……是你……吗?”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歌手在录音的时候把说话声也录进去了?不可能啊,也太粗心了吧? 等等,声音还在,“你……是你……吗?” 见鬼! 心中一懔。忽然,电脑屏幕黑了,然后,水墨画似的,洇出一片天,一片地,一座山,一群……墓! 一个个奇幻的身影从里面飘出来,随风散了,只有一个白衣的娇弱的女子背影,似乎在寻找什么,迟迟不肯离开,最后,好象是叹息一声,竟又重钻回古墓…… 屏幕恢复正常。 耳机里的歌声继续袅袅的响起。 他妈的,他在心里笑骂,一定是哪个同事闲的没事消遣他,弄个整人的文件发过来,病毒恶作剧。 听歌的心情全无,算了,睡觉。 过了几天,妻子住进了医院,就要当个幸福的妈妈了,她很是自豪。也怪,以前妻子是个事事要他照顾,依赖性很强的女人,怀孕以后,竟然变的格外坚强懂事。她告诉他,分娩还有好几天,他不用太紧张,她都准备好了。 回到家,他洗了个澡,实在不喜欢医院里的消毒水的味道。 一边裹着睡衣一边往卧室走,路过书房,一瞥,奇怪,电脑的屏幕亮着? 是我忘了关吗?最近记性真差! 他走过去,本想关机,却不由自主的坐在了屏幕前。 如同那天晚上的情景。 天还是天,山还是山,古墓里,一个女人在找寻。 “你……是你……吗?” 他喃喃道:“你在找谁啊?” 那女人突然站住不动了,好象听到了什么,她侧耳不语,努力辨别着声音的方向。 他好奇的很,“你是谁啊?” 女人缓缓的转身,她听到了他的问候。 那是一张苍白的脸,眉轻目淡,象是有雾拢着,模糊的很。 她说:“你忘了我吗?” 他说:“我看不清你。” 她于是慢慢的移动脚步,向他走来,屏幕上,她的面容渐渐清晰。 他呆住了。那是一张绝美的脸,只是毫无血色。 她说:“你忘了我,我不怪你,已经很多年了,不过我还是追上了你。” 他只顾贪婪的看着她,什么也想不起。 “唉……”她幽幽的叹了口气,“这一次,你要记住我啊……” 他下意识的点头。 一阵风起,吹散了她。 电脑屏幕黑了,自动关机。 他楞了好半天,醒过来后,赶忙拿过纸和笔,把她的模样画了下来。 真美。 电话铃突然响起,他吓了一激灵,是医院的电话,说他的妻子马上就要生了,要他快去。 来不及多想,他穿上衣服赶到医院。 孩子刚刚降生,护士抱出让他看。 “这是我儿子?”他气还没喘匀。 “是你闺女!”护士笑着说,“你还重男轻女吗?” “怎么会?”他傻傻的问,“不是超出是个儿子吗?” “b超有时候也不准的。你到底要不要看你闺女啊?很漂亮的一个小丫头呢!” “当然当然!” 他抱过孩子在怀里,疑惑的低下头—— 黑黑的软发,红润的小脸,淡淡的眉,亮亮的眼…… 天啊,那么的像她!不,不是像妻子,而是她…… “赶紧给起个名字啊。”护士接过孩子,“一会到病房去看你老婆和女儿吧。” 孩子似乎知道离开了他的怀抱,忽然哭了起来,无助的,依恋的…… 追梦,他在心里念叨。 几周以后,新闻里报道了西山宋代古墓群的考古新闻,发布了几张古尸的复原图。 其中一个少女,有着绝美的姿容,和他在纸上画下的速写不差分毫。 他抱着女儿看新闻,小丫头居然举起小手,指了一指那画面上的美女,又抬头望着他父亲,似乎有话要说。 “嘘……”他冲她摇摇头。 妻子看见了,笑道:“你们爷俩,鼓捣什么,女儿这么小就跟你有秘密了?” 他故做神秘的点点头。 什么也不必告诉妻子。 七画中人已经晚了快两个小时了,怎么林林还没有来?她可是没有迟到的习惯啊。 季风站了起来,走到窗前,掀开厚重的深紫色天鹅绒窗帘,探头向街面上张望。 阴霾的天空,落着毛毛细雨,青石板路上,只有两三个匆匆而过的路人身影。落了一地的淡紫色的槐花,冷雨中,零落成泥。 季风手中的咖啡渐渐凉了,他甚至有点想给林林的宿舍打电话询问一下。但是又忍住了。工作时间不打电话,是他自己给自己定的规矩,作为合作者,林林也是知道的。只不过,季风明白,自己是有些喜欢上她了。 那是一个槐花一样的女孩,不香,不艳,不高贵,不独特,但她是那样的清雅,她的树根深深的扎入地下,不是那种开了一季就完蛋的俗脂,她甚至可以和着面粉,做成喷香的槐花薄饼…… 这都想的是什么跟什么啊?季风自嘲的一笑,难道想吃了她不成? “铛……”墙上的木制老挂钟打点,下午五点。 这老家伙已经不那么准了,有些走不动了,其实,五点已经过五分了。 她不会来了。季风一口喝干凉咖啡。他走到画架前,准备用那块淡蓝的棉布遮住那张还未完成的油画。 就在这时候,门被轻轻的叩响了。 “咄、咄、咄……” 三下,间隔不长,轻灵而不急噪——是林林。 季风赶忙跑过去,抑制住略显出的激动,打开了门。 第7章 林林没有带伞,身上被雨打湿了,可能是因为奔跑,一只辫子散开了,及肩的秀发凌乱的披着,还闪着亮晶晶的雨点。 看到她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自己,季风不忍心责备她了。 “快进来吧,以为你有事情来不了呢。”季风尽量淡淡的说。 林林小心的闪身进来,“怎么会,我答应的事情一定要做到,不然……” “死不瞑目?”季风跟她笑着打哈哈,这是林林的口头语。 这一次,她却没有笑,微蹙眉头,随手把头发捋顺,以指为梳,利落的编上右边散开的辫子,却找不到发绳,她试探的问:“季老师,您有皮筋吗?” 季风傻傻的看着她辫小辫,直听到问,才醒过来。 他在杂乱的桌子上扒拉着,终于找到一根捆炭条的最简单的猴皮筋,他使劲的搓了搓,递给她:“有点黑,成吗?” 她一直用手攥着辫子等他,这时候微笑着接过那根简陋的皮筋,不说话,就系上了辫子。 “好了季老师,我今天迟到了,真对不起,我们赶快开始吧,时间不多了。” 林林整理好紫色的过膝棉裙,又把长袖的翻领白衬衫仔细的掖好,就坐到她通常坐的椅子上,把一只胳膊搭在旁边的梨木雕花圆桌上。 季风这时候也已经坐在画板后,窗帘放下了,聚光灯打开了,调色板端好了……这是他们两个人的世界了。 这世界很安静,很温馨,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细雨绵绵的夏末初秋的黄昏。 木钟又一次敲响的时候,季风注意到林林的脸色很苍白,以至于他得考虑要不要修改刚才的面部着色。 “林林,累了吧?休息一下?”季风正要起身。 “不不!”林林慌忙拦阻,“季老师我不累,我们今天是不是就能完成了?” “你怎么比我还着急啊?”季风笑着说,他的内心有点想拖时间的。 “我……”她嗫嚅,“开学了,功课紧张,我以后恐怕不能来当模特了……” “呀,你怎么不早说呢?”季风情不自禁站了起来,“哦,我是说,早知道的话,我今天就把你的薪水给你了,可是你看,我这几天都没出门,你的钱,我得去银行取……” 季风使劲想掩饰自己的眷恋。 林林轻轻的摇摇头,她从兜里摸出一张纸条,放在桌上。 “这是我家乡的地址,很远的乡下,季老师要是方便的话,就直接帮我把钱寄给我妈妈吧,我哥哥结婚还等着用。” “好的好的。”季风忙答应,“你能不能,不再叫我,季老师?” 林林露出一个苍白的微笑:“没问题,我以后都不会叫了。” 季风还想跟她再说几句什么,林林已经摆好了姿势。 “我休息好了,我们赶快继续吧,我很想看到画中的我呢。” 这个美丽温柔的理由怎么能够拒绝呢?季风点点头,眯起眼睛看了看,画笔点蘸上颜料,伸向画布…… 打开窗帘的时候,已经是夜了,天还阴沉着,路灯昏暗的光晕中,还能看到雨丝纷飞。 林林惊喜的看着画中的自己。 “季老师,你把我画的……太好看了……” “你又叫我季老师,我不过高你几届留校任教而已。” 林林不好意思的低下头,眼光不离油画,“真好看,我哪有那么漂亮啊?” 季风忍不住:“你有的。” 不知道为什么,林林听到这话,竟流下了晶莹的泪水。 季风真的想过去拥住她娇小的身躯,她是那么的柔弱…… 林林却快速的抹去了自己的泪,她把目光从画上转移到季风的眼睛…… 两个人看了一会,季风突然一阵心悸,浑身发冷。 “我该走了……”林林幽幽的叹了口气。 “你……” 不等阻拦,她轻盈的飘到门口,打开门,没说再见,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就融进了夜色昏昏。 季风想到她没有伞,忙拿了一把追出去。她还没有吃晚饭呢。 寂静的青石板小路,被雨水洗刷的格外干净,没有人影,也没有人声。 他楞在那里,拿着伞,淋湿了头发。 第二天,还未醒,一个电话让季风魂飞魄散,他慌乱的忘记了骑车或者叫车,一路狂奔到医院。 太平间。 林林静静的躺在其中的一个抽屉里,冷气森森,在她的脸颊上结了淡淡的冷雾。看不到她穿的白色衬衣和紫色裙子,只有冰冷的白布遮盖着她的身体。 “是你们学校的学生吧?”医生问。 “是……”季风顾不上男人的面子,任凭眼泪流淌,“还是我的模特,很好的一个学生,怎么会这样呢?” “昨天下午三点多发生的车祸,当时她跑着穿马路,被一辆外地卡车刮倒了,我们一直抢救到晚上九点,很遗憾,是内脏……” 季风楞住了,“不可能啊,昨天下午五点到八点半她还在做我的模特呢!” 医生笑了笑,一般失去亲人或者朋友的人有时候都会处于混沌状态,见的多了。 “证明了身份就好办了,我们只在她的本子上找到你的电话,麻烦你通知你们学校和她的家属吧。” 医生想把抽屉关上,被季风固执的拦住,他要再仔细的看看这个他心爱的女孩——她的右边辫子上,分明系着他给她的那根染上炭色的猴皮筋! 给学校打过电话,季风昏头涨脑的回到家。 林林!——是林林的画像映入眼帘,她温婉的,恬静的微笑,白衣紫裙,灵动如生。 季风猛然想起了什么,他扑到桌前,林林昨天留下的纸条还在,那显然是从笔记本上匆忙撕下的,上面是林林清秀的字体,写的是一个遥远的小山村的地址。纸条的一角,有一块褐色的斑点,仔细的看一看,闻一闻,季风哭了,那是林林的血迹! 这是怎么回事啊? 季风喝了很多酒,其实不用酒精,他也已经醉了。 他砸了很多东西,撕了很多心爱的画作,他把家里搞的一团糟,惟独林林的画像,安然的摆放在那张她曾经倚过的梨木雕花圆桌上。 然后,季风就倒在他心目中那个槐花一样的女孩的画像下,沉沉睡去,他渴望能做一个梦,到梦里和那个女孩说那句一直没来得及说的话…… 他没有看到,林林的画像渐渐的褪了颜色,紫色的裙子变黑了,红晕的脸颊苍白了,整张画像渐渐的蜕变成了黑白色…… 画中,林林流下了一滴泪水,正溅落在蜷缩在地上的季风的脸上,他动了一下,却没能醒来,错过了这最后的问候…… 2003年3月26日 八冤冤报 天还没亮,二多已经把馄饨挑子担到了南市的鸳鸯斜街。每天早晨,这里都会聚集众多的早点小吃摊,天麻麻亮的时候,这里就成了最喧嚣热闹的场地,而一但太阳越过了蕉兰花园的洋房楼顶,小吃摊子的主人就会收拾家伙,各自东西而散。 二多通常都是最早来,最迟走。他的馄饨卖的特别好,但有时候馄饨早都卖光了,他还是愿意迟迟才退。这一天里,除了卖馄饨,似乎也没别的什么事情可做。 二多并不是他的真正名字,他是外乡人,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也没人愿意打听,只要他的馄饨做的好就够了。因为他卖馄饨总是笑容可掬,盛满了一碗后,还要再乐呵呵的添上两个:“来,多二个吧,好吃。”于是,慢慢的,人们叫他二多。 闲下来的时候,二多也会想想过去的事情。 他家是北方的,以养孔雀为业。因为起家早,所以很快就成了家乡先富起来的那群人之一。 孔雀多了,二多和娘两个人就伺弄不开了,但是娘又不想有外人插手自家的产业,于是张罗着给二多娶了一个媳妇。 虽说以前没见过,但是二多对媳妇非常满意,那是十里八乡数的着的漂亮闺女。人家都说,这是郎才女貌,天配的一对呢。 媳妇对二多也很好,小两口似乎是前世有缘,这一世遇着了,恩爱情深,竟是谁也离不了谁。 两个人共同伺弄孔雀,她很快就入了门,把一只只孔雀养的油光光的招人喜爱。尤其是一只取名为灵灵的小孔雀,更是跟媳妇亦步亦趋,二多看在眼里,乐在心上,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要说日子有什么不称心,那就是过门三年了,媳妇没有要生养的样子。 婆婆开始还满意自己给儿子配的亲事,可是几个月过去,发现儿子眼睛里全是疼着媳妇的神色,大事小事都是小两口商量,哪里还把老人家放在心上。委屈,不满,愤怒,于是借着媳妇不生养的事,发作起来。 娘要他们散,媳妇坚决不答应,都什么时代了,有婚姻法呢! 于是,两个人矛盾公开了,吵也吵了,打也打了,只有二多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大约是气大伤身,加上日夜忙碌,媳妇病倒了。 病来如山倒,二多的心里也像是“轰隆”的倒了一座山。 眼看着一个水灵灵的小人一天不比一天,二多难过的不想活。 娘冷眼看着,只在窗外甩下一句:“就是一只不下蛋的秃鸡,专来祸害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不信世上就剩下你一个……” 媳妇的泪顺脸颊淌了下来。 二多心疼的说不出话,也不敢大声吆喝娘。 就是在那夜,媳妇忽然有了精神,她坐起来对二多说:“我明白了,我其实是不该死的。” 第8章 二多吓昏了头,“媳妇,你说什么鬼话?” “就是,我是不该死的。”媳妇清楚的,狠狠的又说了一遍。然后一头栽倒在床上,再没有起来。 办完了丧事,二多把孔雀都卖了,没心情伺弄它们了,孔雀东南飞,各自撂开手吧。二多用卖得的钱把娘送进县上最好的养老院,然后,离了家,走到远远的南方,做起只有一个人的小买卖。卖馄饨。 来到南市这个小城镇已经有半年了,二多的馄饨打出了名声。 最近这三个月,每个月的最后一周,总有一个女人一早第一个来打馄饨。整整买上一个星期,然后,就再不见她的身影。直到再下个月,最后一个星期,她才会又出现在二多的挑子前。 二多开始对她有了兴趣。 为什么吃我的馄饨一个月只吃一个星期? 终于有一天,二多鼓起勇气和她搭了话。 “大姐,我这馄饨还合您的口味?” 她一楞,“哦,不是我吃……是我……先生……” “哦,可怪啊,大哥吃我的馄饨,每个月只吃一礼拜?” 她笑了,露出雪白的细牙,“你可别乱想,我先生生意忙,到处跑,一个月只有一个星期能回来,一回来就天天闹着吃你的馄饨呢!” “哦……”二多出了口气,“我还想,是不是我这馄饨让人吃了腻,不敢天天吃呢。” “看你说的。” 二多舀足了一勺鸡汤,里面飘着四五只晶莹的馄饨:“来,大姐,今不光多添两个,你回去也尝尝嘛。” “哦,我吃素的。”她笑着转身离开,背影袅娜。 一回生,二回熟,她再来,也能主动和二多搭两句话。不过,只有买馄饨这一个星期,其他时候是无论如何见不着她的。 渐渐的,二多也明白,她大约就是所谓的“二奶”。她的“先生” 在蕉兰花园买了洋房包养她,一个月有一个星期是在她这里过的,其他的时候,她自然是不能随便向外跑的。 略微有些看不起她。 不过时候长了,想她也一定是有自己的难处,再加上她的模样实在可人,二多不由的上了心。 上个月她的神情不太好,来买馄饨的时候,居然头发散乱着,眼睛也红肿着,似是哭过的。二多没敢问,只是特别多给了五六只馄饨。 这个月的月末又到了。 远远的见她来,二多决定问一问。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媳妇死去,他特别受不了看女人受苦。尤其是……好看的女人。 她站在他面前,伸出手,递过钱,什么也没说。 呀,二多看见她手臂上居然有一道道的淤血!再抬头,发现她敞开的领口里面,脖子上,也有一道伤痕,还有血迹。 二多惊的丢了勺子。 “你……你……他欺负你了?” 她忙掩了领口。“没啥,两口子……” “哼!”二多不屑的,“两口子……” 她低下头,自知自己的身份。 二多发觉失口,忙说:“两口子更不能动手,让女人受委屈算什么男人!” 她忽然抬头看了一眼,是盯了他一眼,眼睛里充满了质疑和不屑。 “大姐你贵姓?”二多转了话题。 “我先生姓吴,我姓孔。” 二多盛好了馄饨,看她没有再说下去的意思,“大姐你慢走,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就来找我,我天天在。” 她冲他笑了笑,颇带些妩媚,郑重的点点头。 可是,自己能帮上什么忙呢?多嘴! 下个月还没到月末,她居然在凌晨薄雾还没有散尽的时候就来找他了。 “大姐你真早,我刚撂下挑子,汤还没开,你等一会成吗?” “我不是来买馄饨的,我只告诉你,我快要走了。” 二多一凛。“你要走?去哪里?” “不知道。”她幽幽的,“我都告诉你好了,他养我是为了让我给他生一个儿子的。可是,我不成。他说他已经又找了一个更年轻的女人,他不再要我了。我跟他哭,他就打我,说我没用,什么也不给我,我要是不走,他就打死我,他有钱,买的起我这条命。” 二多愤怒了。 她什么也不再说。转身离开。忽的又回过头,“下星期,我会再来给他买最后一次馄饨……” 二多点点头。 明天她该来买馄饨了。 二多一夜未眠。他一闭上眼睛,眼前就象孔雀开屏一样,五光十色的闪耀,他的媳妇隐隐约约在那其间,她抱着一只乖巧的孔雀,向他笑。他记起她的话——我其实是不该死的。 终于,二多颤抖着手,把珍藏着的一小瓶药粉抖到馄饨汤中。 明天,馄饨只卖给她一个人,让那男人一个人吃,吃了以后,她就能过上塌实日子了。或许,二多想,我还可以带她走! 那是孔雀胆研磨的药粉,临出门前,娘给他的。 第二天,他等着她来买馄饨。 等到的却是市场工商和卫生部门的突击检查,他的馄饨汤有问题,问题还很严重,令所有人震惊。 他被带进了公安局,由馄饨汤,问到孔雀胆,问到他媳妇的死…… 是他的亲娘,每天下一点点药粉,渐渐加量,毒死了媳妇! 他其实自媳妇死前说出那句话就知道了是娘做的手脚,但是,死了的不能活,活着的不能死啊,那是娘啊! 现在,到了这里,什么也不用瞒了,再说,前天已经接到电话,娘已经不行了,疯癫说胡话,每天惨惨的叫,说是生不如死,不要活了。 他问公安,你们怎么想到查我媳妇的死? 人家说,是有个女人举报的,说是你媳妇远房的表妹,对你媳妇的死很怀疑,她说在这里碰见你。 他又问,那我娘会怎么样呢? 人家说,已经和你们当地的公安局联系了,布控了,法律无情。 他再问起那个先生姓吴,自家姓孔的女人,公安局的人告诉他,蕉兰花园从来没有这两个人,附近也没有人见过二多说的那样的一个女人。 在看守所,二多做了一个梦,梦见媳妇笑盈盈的向他走来,说,我跟你说过的嘛,我是不应该死的……她的身后飞出一只孔雀,是媳妇饲养的最上心的那只漂亮的孔雀灵灵,孔雀叫着,飞舞着,恍然就是那买馄饨的女人…… 九生死判原来这一切是真的存在啊? 杜可,准确的说是杜可的魂魄,飘荡荡站在酆都城的高大城门下。他还有点不太明白的样子,记得老师——从小学到大学的很多老师都告诉过他,世界上没有鬼,也没有鬼魂的空间。看来,是他们没有亲身到过这个地方了,自己没有见过的,凭什么那么笃定的告诉别人,尤其是不谙世事的学生呢? 杜可的魂魄摇摇头,有机会,我一定要告诉我的老师们,我见到了迷信传说中的酆都城。 正琢磨着,有人,不,是有鬼拉了拉他的衣袖。 那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孩子,他奶声奶气的说:“跟我来,判官爷等你呢。” 杜可这时候对这里发生的什么事情都不再感到惊奇了。他跟着孩子往城里走。孩子的脚步很轻快,杜可竟有点追不上。 “呀,我忘了你还没有学会在这里走路的方法,”孩子发觉了,停住了等他,“记得要把腿抬的高一些,步子一大,走路就飘起来了。” 试了试,果然,有趣。 “你是谁啊?”杜可问。 “牛头。” “啊?你不是该长着凶悍的牛头吗?就象nba公牛队那样,红红的。” “切……”孩子很不屑,“谁说的啊,不过是因为我的脑袋大了一点点,大家给我起的外号罢了,我一直是这样子的,不觉得我可爱?” 看着牛头淘气的样子,杜可乐了:“很可爱,我是没有想到。对了,那你的同伴——马面?” “嘘……”牛头假装紧张的做了一个鬼脸,其实那本来就是鬼的脸,“她的脸有点长,大家才这么叫她,不过是在背后,你当面可千万别这么称呼她,女孩子,脸皮薄的很!” 什么什么?马面是个女孩子? 杜可咽下后面表示惊奇的话,转口问到:“她怎么没见?是你姐姐还是妹妹?” 牛头羞涩的一笑:“呵呵,我一直在追她,除了脸长了一点,她很漂亮的呢!可是,这许多年我也没有追上,只好跟她做同一工作的搭档,不信追不到她!” 这孩子,天真的可爱!还这么小,就知道追女孩子了。 “我可不小了,”他看出杜可的心里话,“好几千岁了。” 就这么聊着天,判官爷的府邸到了。 好大的宅子,雕梁画栋,斗拱飞檐,五进院子,外带后花园和画楼。 “真气派!”杜可由衷的说。 “那是,级别到了。小心台阶。”牛头领他进门。两边的保安员“啪” 的敬礼,吓了杜可一跳,还以为是泥胎雕塑呢,站的真直! 宽大的会客室。 “不用过堂吗?”杜可想起小时候看的小人书,聊斋里的《席方平》。 心中有点惴惴。 “不用。你又没犯事儿。” “那我到底是怎么上这来了?我记不清楚了。” “哈哈哈哈……”屏风后转出了判官爷。 “爷爷好!”牛头有礼貌的叫。 爷爷很慈祥的一摆手,“坐吧。牛头,你愿意在这玩就玩会,马面去接人,还得有会儿才回来。” “好啊,我陪爷爷玩! 第9章 咱们打牌吗?三缺一啊!” 杜可有点蒙。 “爷爷有正经事要先办,你自己玩电子游戏先。”转头看杜可,“小伙子,喝点什么?咖啡?还是茶?” “不用不用,您太客气了!我……我一直以为……”杜可受宠若惊。 “哈哈……”判官很爱笑,一笑声音还很大。“人都那么以为,以为这里很恐怖,这里的鬼都很恐怖,其实,鬼还不是人变的,人什么样,鬼也什么样,人界什么样,鬼界也什么样。不过,我倒情愿人都象你那样‘以为’,这样,干起坏事也会有所顾忌。” 杜可忙点头,想自己有没有干过坏事。 “你不用想了,谁没干过点坏事?不过,这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坏事,危害有多大。我这里都有记录的,象人界一样,我们这里也有互联网的,谁也逃不过最终的结局。”判官悠悠的说。 “至于你,还记得你是怎么来的吗?” 杜可摇摇头。“想不起来了,脑袋进水了。” “对了,就是脑袋进水了!”判官抓起桌上的遥控器,一按,对面墙上出现了大屏幕。再一按,开始播放画面。 那是杜可在人间的最后时刻。 天寒地冻,几个孩子在冰上玩耍,突然,冰裂了,一个孩子掉下去。 岸上人们惊呼,有人正待下冰,听孩子的妈妈大哭:“救救我的孩子啊!谁救了我的孩子,我出五千块!不,一万块!” 人们犹豫了。[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17z.] 有的人想等价码继续抬高。 有的人怕因此落下贪钱舍命的恶名。 杜可正路过,他没有听到刚才那个母亲的话,什么也没想,脱了大衣跳进冰窟窿…… 孩子被托起来,他却没力气了,眼看着世界在冰层下消失,他只是觉得冷。 那位母亲抱过获救的孩子,趁着人们的慌乱,悄悄的溜走了。她不想付出一万元钱,既然孩子平安……她不知道,杜可是不会要那钱的。 屏幕黑了,杜可的生命结束了。 “哦,是了,想起来了……”杜可点点点头。 “这是一个意外。”判官说。 “就是啊,”一边的牛头接下茬,“你们怎么一点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那些孩子没有,你也没有!你应该首先想到利用工具救人,比如树枝,比如皮带,就算要跳下水,也该把衣服尽量都脱了,活动开了。 而且,先打个报警电话嘛,那样,那个母亲就溜不了了。” 杜可惭愧的低下头,真是的,死的真冤! “你这孩子!”判官嗔怪道,“人家都死了,够委屈了,你还唠叨!” 牛头一吐舌头,“这不是让他长点经验值吗?省的回了人间再犯傻。” 哦?我还可以回人间?杜可抬起头。 判官点头:“因为是个意外,而且你又是为了救别人的性命死的,所以我们决定,给你重返人间的机会。不过……” 杜可激动的看着眼前这个心慈面善的老人。 “不过,一命抵一命,恐怕你得先选出一个你觉得最对不起你的人来替换你。” 最对不起我的?杜可沉思。 “你慢慢想。”判官说,“牛头,我们来玩一会飞车比赛,正好有时间。” 一老一少坐在电脑前,联机对战。 杜可不去管他们。想自己的心事。谁,对不起,我? 小时侯,才两岁,爸爸有了外遇,带着别的女人跑了。算不算? 妈妈带着他改嫁,有了新的弟弟,再也不喜欢他,把他送进寄宿学校不再管教。算不算? 不成,都是血缘之亲,就别提了。 再想。 小学老师经常体罚他,骂过,打过,站过,饿过…… 中学同学结成校园黑帮,劫他的钱,还动手打他…… 大学里的女生看不起他,说他又穷又没背景,当众嘲笑他…… 工作了,老板压榨他,同事挤兑他,连租房给他的房东老太太都欺负他,三天两头找茬涨价钱…… 还有,多了。 打车被拒载;坐公车被偷钱包;走路掉进施工没盖好的井盖;睡觉被楼上的半夜派对吵醒;吃饭被餐厅的米饭中的石头硌坏了牙;到医院看病又碰上个实习医生,花了四百多,不但没看好坏牙,把好牙拔了;女朋友见一个吹一个,不是要他买房就是买车,或者是珠宝首饰;想炒股,跟朋友合作,结果被骗,朋友不见了,钱也没了;说买彩票吧,竟一个号也对不上;想去五台山出家,人家说,你没有佛学院的文凭,尘根未断,不收。想来想去,自己找乐吧,攒好心情逛公园,碰到小孩掉冰窟窿,连命都丢了…… 唉,瞧这一辈子过的,要说有谁对不起自己,好象谁都对不起过,可是仔细一想,又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谁不是这样呢? “想好了吗?”判官刚赢了牛头一局。 “我,实在想不出,谁对不起我。” “这就难办了,没人替你,你怎么回去呢?” 杜可想了想,“我不回去成吗?我看您这也挺好的。” “那可不成。谁到了这都这么说,都说不想回去,可是我这里也人满为患呢。” “我可以在这干活打工!” 判官摇摇头,“没有职位了,我们这就业也特紧张呢。这事我是真帮不上忙。原想让你找一个替身,我发配他去人间转世投胎作动物,现在那边是人多动物少,很多都灭绝了,这样你才能回去当人。可是你要是找不到替身,那就只好你投胎去当动物了……” 杜可沉默不语。 “这样吧,我再给你一个机会,你可以随意挑选当什么动物。来,牛头,我们再打一盘去!” 杜可只好一个人继续思考。 当什么好呢? 猪,会被杀;马,会被骑;熊猫,快绝种了;老虎,会被关进动物园的笼子;就连猫狗都会被人吃掉……唉,当什么好呢? 杜可想了很久很久…… 十蓝玫瑰 还有三天就是情人节了,百花街所有的花店主人都在忙着准备。他们要进足一批玫瑰花,等到情人节的那天,就可以大大赚上一笔。那一天,没有男人会吝啬钱包里的钞票,因为他们恋人的眼睛里闪动着火红的玫瑰倩影,着了火一样,不满足一下,那火焰足可以灼伤人。 百花街因着名字动听,自然的成了花店一条街,各款小店精美别致,朵朵开的那一家,在百花深处。小店是淡淡的蓝色基调,并不热烈扎眼,却反而映衬出百合的纯洁,雏菊的旺盛,满天星的闪烁。 但是朵朵的花店没有玫瑰。 玫瑰被称之为代表爱情的花朵,是情人间最能表达感情的纽带。朵朵不知道她的爱情终究会落在哪里,她更不愿意听到情人两个字。 她做孟钢的情人已经两年了,而孟钢是个有了妻子的男人。 两年前的情人节,朵朵刚刚接手这家小小的花店,她并不太会经营,只是凭着女孩子浪漫的心情,觉得整天在花朵的拥衬下工作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才尽其所有,盘下了小店。她热情的对待每一个客人,如果她认为哪一位是和她一样真正爱花的人,会多送他一枝,而如果对一个人感觉不好,她会故意把价格抬的很高来难为人家。 因为这番任性,情人节的时候,朵朵没能进到足够的玫瑰,仅有的几束都有些打蔫了。这个时候,除了玫瑰,人们还会买什么呢?所以那一晚,朵朵的花店格外冷清。 朵朵有些郁闷,她找来一个大大的玻璃瓶,洗刷的格外干净透亮,然后灌满清水,再把玫瑰花慢慢的浸入其中……扭紧盖子,玫瑰在水中仿佛有了生命,随水荡漾着,梦幻一样。朵朵痴痴的望着,跟着沉浸在梦里,竟然没注意到有个男人这时走进店门…… 那人就是孟钢。 他是来买玫瑰的,没想到却被卖玫瑰的女孩吸引住了。她是那么专注的欣赏着玫瑰,爱,在她绯红的面颊上一览无余。 孟钢无声的站在那里,他在等她醒来,他不忍惊动她,同时,他也想好好欣赏这个玫瑰花瓣一样的女孩。 朵朵很快发现了他,她不好意思的问:“先生,你买花?” “是的,我想买枝玫瑰。” “送女朋友?” “不,送给我妻子。” 朵朵略略有些吃惊,很多夫妻一但结婚就不再希图浪漫,在两个人的日子里,有时候一捆芹菜要比一枝玫瑰花更重要。 这个人一定很爱他的妻子!朵朵想。真羡慕他的妻子啊,不知道我以后的丈夫会不会这样疼我?真羞啊,连男朋友都还没有,就想丈夫了。 孟钢发现女孩子的脸忽然红了,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也尴尬起来。 朵朵忙说:“真对不起,我这里的玫瑰都不怎么好了,隔壁的玫瑰进的多,也好,你去那里看看吧。” 孟钢笑了,多诚实的女孩子啊。 “不,我就买你这里的!”孟钢坚决的说,“而且,我就想买这一瓶水中花,成不成?” “不成!”朵朵顽皮的说,把孟钢说楞了。“这瓶花我送给你好了,你是今天最后一个顾客,你把花拿走吧,我要关门了!” 把孟钢关在门外,朵朵忽然的伤感起来,原来,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是那么的难过! 一星期以后,还是人最少的周一晚上,孟钢出人意料的又出现在朵朵的花店。 “呀,是你!”朵朵情不自禁的喊出来。 第10章 “你还记得我?”孟钢笑了。 “当然了,她,你妻子,喜欢那瓶花吗?”朵朵涩涩的问。 “喜欢。”孟钢淡淡的回答。 “可惜泡在水里的花看不了多久就会死去了。”朵朵伤心的说。 孟钢并不理会,他走近一步:“关门吧,然后跟我去吃晚饭,好吗?” 朵朵眨着眼睛看他,真奇怪,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安排?但是她没有问出口,心中却有跃跃欲试的感觉。 “不能叫你白送我那么美丽的一瓶花啊,我于心不安。”他解释。 朵朵点点头,同意了。她知道,他们之间一定会有故事发生的…… 这故事说来也很简单,那就是他们相爱了。 朵朵一开始就知道孟钢有妻子,但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也不想控制,因为孟钢的确是个优秀的男人,优秀的男人有再多的女人喜欢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关键是,他爱的是谁? 他说,他爱朵朵。 他的妻子是他大学的同学,毕业体检的时候,她查出了心脏病。她要求分手,可是孟钢不答应,男子汉大丈夫,这个时候抛弃人家,还站的直腰杆吗?一毕业他们就结婚了。然而结婚以后才知道,婚姻和恋爱是两回事,种种的海誓山盟在柴米油盐面前倏忽化为乌有,更何况,她的身体孱弱,不能要小孩…… 孟钢担负起照顾妻子的责任,渐渐的,妻子越来越依赖他,她总是像小孩子一样缠着他,圣诞、新年、生日、情人节……他必须记得送礼物给她,否则她就会怀疑孟钢是不是要抛弃她,拿着礼物,她会抱着他的脖子说“我爱你!”而夜晚一到,她就和他分床而眠…… 所有的人都夸奖孟钢是一等一的好丈夫,只有他自己知道好丈夫这三个字中的悲伤。 这些孟钢都告诉了朵朵,并不是为了博取她的同情,只是希望朵朵知道,他有一份义务要尽。 朵朵不再嫉妒孟钢的妻子,她也不再提起她。他们都希望能维持现在的状态,悄悄的爱,浓浓的爱,苦苦的爱…… 然而时间是不留情面的。[手机电子书:17z.] 朵朵和孟钢爱的越浓烈,心中的负疚感越沉重,终于有一次,朵朵的生日,为了挽留孟钢,他们发生了争吵,朵朵喊道:“你走,你要走就走,我知道我什么都不是!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你的老婆,只配躲在阴影里做你的情人!我恨死了情人这个词!我也是女人,我也想成为名正言顺的妻子!你别以为我不说就是不想,告诉你,是女人都想嫁给她爱的男人!” 孟钢楞住了。 许久,他说:“我只会对你说,我爱你。”然后扭头就走。 那以后,朵朵的花店再也不卖玫瑰。 孟钢还继续来和朵朵约会,朵朵也照样欢天喜地,两人都不敢再去触碰那个话题。朵朵感觉的到,这半年来,孟钢来的少了,话也少了。 还有三天又是情人节了,朵朵无聊的坐在门边,不知道今天孟钢会不会来找她,她从来不会主动打电话约会他。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来了一个女人。 那是一个气度非凡款款而来的少妇,她长着精致的五官,黑发梳理的格外整齐,说她是个绝色美人也不为过。朵朵看的都有点自惭形秽。 “小姑娘,你这里可以预定玫瑰吗?”她亲切的问。 朵朵摇摇头,“真对不起,我这里没有玫瑰。” “为什么?情人节所有的花店都要卖玫瑰的啊?”少妇略有吃惊。 “我不喜欢玫瑰。”朵朵简单的说。 “一般的玫瑰我也不喜欢。”少妇说,“我喜欢蓝玫瑰。” “蓝玫瑰?”朵朵惊讶的问,“玫瑰有蓝的吗?” 少妇微笑着,“因为没有凡品,所以才要预定啊。”她从精致的皮包中掏出一个琉璃瓶。“这是我祖传的秘方,只要把一枝纯白的玫瑰放在这种药水里浸泡三天,它就会变成绝色的蓝玫瑰,我叫它‘冷酷的爱’,这朵玫瑰会散发出天下无双的香气,任何闻到的人都会沉迷其中,爱上那个送他玫瑰的人……” 朵朵笑了,哪有那么玄啊,小时候就做过实验了,把白色的花插在红墨水中,慢慢的吸收,花就变红了嘛。 “小姑娘,你帮个忙吧,帮我养一枝‘冷酷的爱’,情人节那天我来取,加倍给钱,不过你要答应我,只可以做一枝,你要选一个没开放的花蕾来培养,一定要到情人节那天夜晚再盛开。” 少妇殷殷的望着朵朵,她的话音温柔甜蜜,令人难以拒绝。 “可是我不卖玫瑰啊……” “就是因为你这里没有玫瑰我才找你的,这样不会让别的俗品的香气玷污了我的‘冷酷的爱’。小姑娘……”她拉住朵朵的手,“这朵花对我意义非凡,我要给我的爱人一个惊喜,我要他永远爱我,你就帮帮我吧……” 她的手冰凉细腻,微微颤抖,朵朵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少妇飘然而去,朵朵的花店里多了一枝孕育着的“冷酷的爱”。 情人节的夜晚很快到了。 朵朵独自在窗前等着那少妇来拿花,却看见孟钢从远处匆匆的跑了过来。 “你来了?”朵朵惊喜的问。 孟钢却反身关上了门,神色紧张。 “你怎么了?”朵朵被他从没有过的神情吓住了。 “她知道了,她其实从半年前就知道了。”孟钢紧张的说。“我前几天偷看了她的日记,原来她跟踪过我。” 朵朵也慌乱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听孟钢继续说下去。 “三天前她忽然要我带她去海边,我说大冬天的去海边干什么?她固执的一定要去,我只好请假陪她飞了海南,毕竟那边暖活些,她的身体不好,不能着凉。晚上在海边,她问我还爱不爱她,虽然她以前也爱问这个,可是这一次,我知道她问的是什么。我坦白了,说我不再爱了,但是我会一如既往的和她生活在一起,照顾她一辈子。她说,她早就知道我有了情人,但是她还在努力维护着我们的婚姻,她假装不知道,可是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她幻想着海誓山盟的神话,可是,神话破灭了。她终于听到我说出了真话,说不再爱她……” “后来呢?”朵朵紧张的问。 “后来我安慰她,哄她,带她回宾馆,可是一夜醒来,她不见了!第二天我找了整整一天,宾馆的值班人员说根本没有看见她出去,我们住的是十四层的大楼啊……今天我赶紧飞回来,看看她是不是先回来了,可是,所有的认识的人都没有见到她……” “她什么样?”朵朵好奇的问。 孟钢掏出照片递给朵朵:“以前总不好给你看,这就是她……” 朵朵只看了一眼,见了鬼似的丢了照片,扑到孟钢怀里。 “朵朵?朵朵?你怎么了?” “我……我见过她……三天前的这个时候……她来过……”朵朵哭着说。 “不可能,三天前的这个时候我们在海南呢!” “真的!真的是她!她来我这里预定了一枝蓝玫瑰,叫‘冷酷的爱’!” “什么?”孟钢也呆住了。 朵朵挣脱开,跑到后面捧出那朵蓝玫瑰——花在这个时候恰好盛开了,蓝的晶莹耀眼,蓝的诡异莫测,似是一个绝色丽人缓缓的,缓缓的对着爱人露出一丝冷笑,展示着那冷酷的爱…… 花散发出浓郁的香味,香气很快的弥漫开来,花店里所有的花朵瞬间都枯萎了,只有它,蓝玫瑰,独自怒放。 朵朵很快感到晕眩,孟钢忽然惨叫了一声:“不要——”就一头栽倒在地上,脸色煞白,豆大的冷汗冒出,他抽搐了几下,忽然闭紧了眼睛…… 朵朵吓坏了,知道是蓝玫瑰发散出了致人死地的毒香,她赶紧扔了花,可是来不及了,她眼前模糊了,腿也软了,她唯一清楚想到的是,死也要死在孟钢身边!朵朵不顾一切的向孟钢扑倒过去,她想拉住他的手,可是只差一点点…… 朵朵拼尽力气向孟钢模糊的身影爬去,呼吸已经越来越困难了。 就在这个时候,她听到门外传来一声轻轻的叹息—— “我来拿我的蓝玫瑰,我的‘冷酷的爱’,送给我的爱人……” 朵朵眼前一片漆黑……最后的一刻,她到底没能抓住他的手…… 十一远花香 韩川拿着一只红笔,认真的在新买的《手递手》报纸上搜索着。他急于找到一处和新的公司距离不远的房子租住。这家公司严格执行打卡制度,他已经因为迟到被扣过一次钱了。 “香橼小筑,两室两厅,月租400元,限单身男士。”他的注意力集中到报纸的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居然还有这么便宜的房子出租?” 韩川随手拨打了报纸上的联系电话。 占线。也许是看中这房子的人太多了吧?居然打不进去。 无所谓啦,韩川想,凭运气吧,最后打一回!没想到这一回居然通了,对方是一个男人,说是中介,请他明天去看房。 第二天下班以后,韩川准时来到“香橼小筑”。 这是一片新的小区,入住率还不很高,小区里有大片的绿地,楼与楼之间隔的很远,这一点让韩川很满意。 那个高个子的男人自我介绍说姓莆,他把韩川带到四号楼的顶层。 那是一套八十多平米的房间,精装修,带家具,每月四百元的租金实在是便宜的令人感到奇怪。 第11章 姓莆的男人说,这房子的主人突然接到出国的任务,请他作为中介帮忙把房子租出去,要求只能租给单身的男士,除了书房,其他的家具电器随意使用。 “为什么这么便宜?”韩川问了一个傻问题。 那男人笑了,“你要是愿意,加点钱我也没意见。” 当然不。 “主要是因为,主人有一个要求,不能进入书房。这样其实这房子只算是一室一厅啦。” 韩川不自觉的看了一眼紧闭的书房门,那里有什么秘密吗? 那人耸了耸肩膀,“如果我看见你违反了要求,我就会请你离开……” 韩川一下子就明白了,中国人的语言就是绝。如果他没有看见,他就不会管自己的闲事了。 “好吧,我同意,我租了。有合同吗?……” …… 住进来的第一个晚上,感觉还不错,满安静的。 韩川在卧室的大床上舒舒服服的躺倒,明天是周末了,可以睡一个懒觉。 眼神不自觉的又溜过书房的门。 大概,房东把自己最值钱的东西都锁到书房里了。其实,我才不稀罕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嘛!??睡觉! “咄,咄,咄……”的敲门声。 韩川迷糊的睁开眼睛瞥了一眼床头柜上的电子表,“靠,才半夜!谁啊?” 不管他,继续睡。 “滴滴滴滴……” 只好又醒过来,不对啊,自己并没有上表,决定要睡懒觉的。 “滴滴滴滴……” 声音再响,这下韩川彻底清醒了??声音是从书房传过来的。 他披衣起床,轻手轻脚的开了门。 书房的门缝下,漏出一线蓝盈盈的光! 韩川觉的头皮有点紧!那里不是没有人吗?不是一直紧锁着的吗? “咳咳……”韩川咳嗽了一下。 “滴滴滴滴……”声音更加清晰的传出来。 没错,就是书房里的声音! 韩川开了灯,壮着胆走过去推了推书房的门,锁着。 再敲几下,里面又回应起“滴滴滴滴……” “他妈的,见鬼了?”韩川决定不管那套,进去看看再说! 门锁很容易打开,拿身份证顺门缝一划就开了,实在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进去一看,韩川楞了。 书房里别的家具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电脑桌,上面的那台黑色电脑正6开着机,一片蓝屏。 仔细看,右下角有一个图标在跳动oicq。 韩川走过去,不明白它为什么会开着,难道房东走的时候没关吗?这是他不让别人进入这个房间的原因吗? 图标继续跳动着,那是一个红头发女孩的头像。 韩川犹豫了一下,还是从客厅拽了一椅子来,坐在了电脑前。 他挥动鼠标,点开了那头像。已经有四条信息在上面了。 “我来了。” “你在吗?” “别躲我。” “说句话?” 正琢磨,第五条信息来了。 “求求你!” 网络的那一端是谁呢?一个女孩子吗?韩川经受不住这个疑问的诱惑。 他打开了qq的对话框,在房东的qq好友名单上,只有一个名字“远花香”。她什么资料都没有填写,最奇怪的是,她的qq号码也没有显示。 “唉……”她在那一边,长叹一声。“我走了……” “等!”韩川不加思索的回了一句。 已经晚了,她的头像黯淡了,下线了。 屏幕还是孤寂的一片兰色。 后半夜韩川没能睡好。他没有关掉电脑。也许,原来的主人是特意没有关掉它的,这里通了宽带,二十四小时都在网上。难道房东是在等她吗?她不知道他已经出国了吗?为什么…… 问题太多,韩川的脑子被搅乱了。 既然书房已经被打开了,第二天的半夜,韩川索性大大方方的坐在电脑前??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不如聊天,以解忧烦。 十二点正,静夜里响起一串轻灵的敲门声,她来了! “我来了。”她说。 “你好。”韩川说。 “啊,你终于说话了!”她惊喜。 “对不起,你可能误会了,我不是你要找的人。”韩川不想欺骗她。 “你又这样说,真让我伤心。”她悲伤。 “听我解释,我是这里新搬来的住户,原来的房主出国去了。他的电脑和qq都没有关,我是不经意看到你的。希望你别介意。” 沉默了很久。 “对不起。那我是真的认错人了,他说话和你说话的语气是很不一样的。” “你找他很久了?不知道他出国了?有什么事情吗?”韩川问。 “那我走了。再见!” “别!”韩川接受教训,迅速发出信息。“不能和我说一会话吗?” 又是沉默。 “我没有别的意思,也不想窥探你们的隐私。”韩川解释道。 “好吧。那就说一会话吧。”网络的那头,她同意了。“你就叫我小香吧。” 韩川用的是原来房主的号码和名字,他这时候才留意了一下,房主起的网名是“无”。 “小香,你是不是找他有什么事情?”韩川经常问出这样的傻问题。 “你真的想知道我们的故事?别后悔啊。”她说。 “后悔?我怎么可能后悔?我最喜欢听故事了。” “好吧,这是我的主页,那里记录了我们的故事,你想知道,就点击一下吧。别后悔啊!”她又重复了一次。 后悔?韩川的好奇心更强了。几乎是毫不犹豫的点开了链接。 眼前一亮,是缤纷绚丽的一片花的世界。“远花香”几个字慢慢的渗透出来??这是她的个人主页。 “男人是不是都喜欢花?越远的花是不是越香?”她俏皮的问。 “是啊,男人的天性,都愿当护花使者,怜香惜玉。”韩川调侃着,想制造轻松一点的气氛。 “哼。”她不再问。 “点开桃花。”她提示道。 韩川依言点击。桃花开了,她的故事写在花蕊。 “桃花开的时候,我认识了他。他高高的,不爱笑,是我男朋友的英语家教,他辅导我男朋友考托福。其实那时候我很不喜欢他,因为我不想我男朋友出国,他出国谁来陪伴我呢?我最怕的就是孤独寂寞了。 所以我真的希望他赶快走出我们的世界。但是,后来,慢慢的,我希望他好好的辅导我的男朋友,让他顺利的考学,出国……因为,我爱上了他。” 韩川笑了,女孩子的心就是难琢磨。 “点开荷花。”她继续提示。 “荷花开的时候,我们在一起了。那一夜让我终生难忘。我枕在他的胸前说,如果我能早点认识你多好,我会把我的第一次给你,可惜,我很对不起……他说,傻丫头!住嘴!是我对不起你!因为,我已经结婚了。我真的是个傻丫头啊!哭过之后,我说,我不在乎!我男朋友没能考过,也没有出国,我跟他提出分手。他已经猜到了我们的事情,撇撇嘴说,你们不会有好结果的。” 韩川叹了口气,是啊,这种事情向来没有好结果的。 “点开菊花。”她第三次提示。 “菊花开的时候,天凉了。我已经忘了我说过的不在乎的话,我太在乎他了,我千方百计想得到他,求他离婚,然后娶我。一次我们在他家,被他的太太当场捉住了。那是一个非常有气质的女人,她不急不怒,心疼的拉起他的手,把衣服递给他,让他去另一个房间赶紧穿上,别着凉了。她眼睛里没有我一样。我自己穿上衣服,等她发作。她却打开门说,你可以走了,再见。我输的很惨。他开始躲着不见我。” 韩川点了根烟,喷出一口幽幽的烟。 “点开水仙。”她继续说,时间掐算的很准确,刚好他看完一篇。 “我最后只得到他在网上和我相见的承诺。因为他还爱我。但是他不想伤害他太太。我拼命在网上追逐他,纠缠他,恳求他,希望他能回心转意。但是他不答应。我后来知道那天我们被捉是我从前的男朋友搞的鬼,我开始憎恨男人。我决定死给他看!我养了一盆水仙,水仙开的时候,我就离开这世界。花开的那一天,正好是2002年2月14日情人节。” 韩川吸了口烟,这是一年前的事情了。看来她是没有死成,要不一年后还能上网聊天? “点开勿忘我。”她说。 “我在房间里摆满了勿忘我。那时候他的太太出国了,她要他自己做出决定。我买了摄像头,让他也买了一个,那一天的半夜十二点,我最后问他,要谁?他坚决的说,他妻子。我说,我死给你看!于是,通过网络,我让他看着我上吊自杀!” 韩川的手开始颤抖,香烟烧到了尽头。 “点开罂粟花。”她说。 韩川犹豫了一下,好奇心驱使他按下了鼠标。 红红的花慢慢的开,里面是一段视频影像。 “别后悔啊。”她又说。 哼,后悔?能见鬼不成?韩川点了下去。 一个穿红衣服的女孩子对着他凄凄的笑,那是一张年轻,漂亮而又绝望的脸,她慢慢的把脖子伸进悬着的绳套,咬牙切齿的说:“我恨男人!我做鬼也不放过你们!”然后,她踹开凳子,挂在那里,很久很久…… 韩川吓坏了,她,她,她就这样死了? “现在你后悔也晚了。”她说。 第12章 她,已经吊死了一年多了,怎么还能在网上和我说话?韩川紧张的直冒汗。 “后来的故事让我告诉你吧。他看到我的死,当场就吓坏了,从窗户跳了出去。我给从前的男朋友也看了这段录象,他吓的尿了裤子,我说,我可以让他活,但是,他要做我的仆人,帮我报复男人,我要杀死十个男人来解心头的怨气。你是第六个接到我发自冥界网络信息的倒霉鬼。男人的弱点就是,越是不可为,而偏愿为之。你也一样,你的弱点是,太好奇和太好强了。闻到一缕花香,就想去摘花……” 我才不是!什么见鬼的花! 韩川想拔腿往外跑,可是站不起来;想关了电脑,可是抬不起手。真是后悔死了!死??怎么会想到死? “不用想了,时间到了。”她说。 电脑一下子黑了,自动关闭了。 屋里所有的灯也都关了,一片漆黑中,传来韩川绝望的凄厉惨叫…… …… 过了几天,一个清瘦的小伙子兴冲冲的跟着一个姓莆的男人来看这所房子。 “真是不错的房子,怎么这么便宜就租出去?” “你觉得好奇吗?呵呵,这是因为,主人说,这间书房是不允许进去的,所以两间房子当一间租,当然要便宜些了。” “哦?不许进?里面有什么?” “呵呵,我也不知道,只有打开才知道啊。” “恩……”目光从书房门收回来,“好,租给我吧!” …… 十二小妹妹 妈妈说,我三岁了,该上幼儿园了。可是我不愿意。很不愿意。我喜欢呆在家里,我有很多的玩具。 爸爸说,一定要去的,那里有很多小朋友,可以和我一起玩,我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高兴不高兴,爸爸怎么会知道的呢?我还没有去,自己都不知道呢。 但是我有很多话不会说,我没办法让爸爸知道我的想法。唉,做一个小孩子,一个三岁的小孩子,真是太不容易了! 妈妈给我戴上一顶红色的小帽子,我使劲的拽它下来。妈妈又给我戴上,我还想拽,被妈妈轻轻打了一下手背。 “不许闹!天气已经慢慢凉了,听话!” 他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听话!”我认为,这是因为他们会说的话比我的多,所以我只好听他们说。而我现在能说的话还很少,说的很短,没等我想出要说什么来,他们已经按他们的话把我整理好了。 所以,最后我不情愿的被妈妈拎出了门。戴着妈妈让我戴的红帽子,穿白色的小外套,黑色的皮鞋。我真是不喜欢这身衣服,我更喜欢在家里,自己的床上,什么都不穿,爬来爬去的玩。 爸爸开车去上班了,他让妈妈带我去幼儿园。 妈妈有点不高兴,她习惯坐爸爸开的车了。 可是爸爸很着急,他开车走了。妈妈只好继续拎着我走,只有走出我们住的小区才能打上车。她走的那么快,我都跟不上,胳膊都被拽疼了。 我龇牙咧嘴的抗议,可是妈妈不管我:“快点快点,你跟你爸爸一样!” 我怎么会跟我爸爸一样呢?他那么高,我那么小,他…… 转过楼角,在楼房的阴影里,我看到一个小女孩,她比我还要小,还要矮,她正用大眼睛看着我呢…… 但是被妈妈一拽,我一扭脖子,再回头去看,她就没有了。 她是谁啊? 我的小脑袋里没有地方想这样难的问题,出租车开了没有多久,幼儿园就到了。 看到高高的围墙和绿色的大门上画着一些难看的变了形的小朋友的脸。 我本能的,“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妈妈只好蹲下来哄我,她蹲着的时候我才能看见她的眼睛。 “强强乖啊,不哭,幼儿园里可好了,有好多小朋友呢,等着和你一起玩呢,啊,不哭不哭……” 小朋友,哪有什么小朋友啊? 我随意的晃着脑袋,透过眼泪,找着小朋友的影子…… 我就第二次看见她了。 她站在幼儿园门口的大树后面,探出头来看着我。她好象想叫我,但是看着妈妈,她好象又很害怕的样子。我现在能分辨出的表情还不是很多,但是害怕的样子我可以一下子看出来,因为我经常害怕。 我止住哭声,乖乖的跟妈妈走进了幼儿园。因为我现在放心了,有一个小朋友会陪着我的。 我在幼儿园住了一个星期。 周末爸爸妈妈一起来接我,阿姨说,我表现的很好,就是……她拉过妈妈去说悄悄话。 爸爸把我抱上了车,我看到那个小女孩站在门口的黑影里,她在幼儿园里一直陪着我,但是从来不和其他的小朋友玩,她只是默默的跟着我,总是在天黑的时候来找我。 不过我很喜欢她,关灯以后,我跟她说话,跟她玩。 现在,我要回家去了,她站在门口,第一次轻轻的叫:“哥哥……我要鞋子……” 呀,我趴在窗户看,她真的没有穿鞋呢,光着小脚站在那。她穿的衣服我也叫不出是什么颜色,因为我认识的颜色也太少了,只有红的,绿的,白的,黑的,蓝的,和黄的。她穿的衣服不是这些颜色里的,我所以认不出。 “我是你的小妹妹……”她继续说,还往前迈了一步,但是没走出黑影。 “爸爸,”我转头喊,“我妹妹……” 妈妈正开门坐进来。 “你说什么?”爸爸问。 “我妹妹……”我说。 爸爸妈妈互相看了一眼,笑了:“这孩子,你哪有什么妹妹?” 我用手一指??“她在那呢,我们带她回家吧。” 我的小妹妹还站在那儿,她冲我招了招手。 “哪有啊?”爸爸妈妈探头看了看,我怀疑他们并没有认真看,因为他们居然没有看见我妹妹。 爸爸开动了车,妈妈开始对着镜子整理她的头发,我的小妹妹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很不高兴。 回家以后,我不说话。 妈妈把爸爸拉到一边,为什么大人都喜欢说悄悄话呢。 我自己拉开门,回到房间,爬到床底下,我要给我的小妹妹找一双鞋。 呀,她居然躺在我的床底下呢! “你是跟着我们一起回来的吗?”我问她。 她点点头,又摇摇头。 “你出来,我找鞋给你。”我去拉她,我跟她已经很熟了。她的手冰凉的。 “我不出去,外面亮。”她说。 “那我在这儿和你玩儿。”我很喜欢这个小妹妹。 “哥哥,我没有鞋,走不动。好疼。”她说。 “是啊是啊。”我凭着自己三年来走路的经验说,“很疼的。” “我要鞋,哥哥。”她又说。 我正要答应,妈妈开门进来,她发现了我,一把把我拉出来。她总是这样把我拉来拽去的。 “你怎么回事!衣服都脏了,哪儿黑你往哪儿爬!” “我玩呢……”我已经学会了跟大人辩解。 “又在玩藏猫猫?”妈妈戳了我脑门一下。 “我在陪我小妹妹玩。” “真见鬼!”妈妈转头冲外面的爸爸喊,“他爸,你看这孩子,又来了!你过来问问他,哪有什么小妹妹啊?” 爸爸拎着报纸进来了。他小声跟妈妈说,“不会咱们儿子开始早恋了吧?” “呸!”妈妈说,“跟你一样!” 奇怪,我怎么又和爸爸一样了呢? 爸爸俯下身子,温和的问我:“强强,告诉爸爸,哪有小妹妹啊?” “在床下。”我老实的回答。 妈妈撇撇嘴,表示不相信。 爸爸掀开床单??什么也没有,没有小妹妹。 我的小妹妹真聪明啊,她玩藏猫猫比我玩的好呢! “强强,幼儿园的阿姨说,你老是和‘小妹妹’说话,可是,你并没有小妹妹啊。”爸爸说。 “她说她是我的小妹妹,还叫我哥哥。她没有鞋。”我说。 妈妈抱起我:“儿子,记住,爸爸妈妈只有你一个孩子,你没有小妹妹。以后不要和这个小妹妹说话了。” “你们没见到她吗?她总站在黑影里的。” 说着,我就看见了她,我的小妹妹,她正低头走过外面没有开灯的走廊。 “小妹妹……”我喊。 爸爸妈妈回头去看,他们还是没有看到。 晚上的时候,我假装睡觉,爸爸妈妈关了灯,给我带上了房门。 我听到他们小声的说话。 我等着,等他们都去睡觉了,我的小妹妹会来找我的,我知道。 她真的来了。光着脚,轻轻的进来,没有开门就进来了。 我不在乎这个,我的小妹妹很聪明的,我知道。 “哥哥。”她叫我。 “你真的是我的小妹妹?”我问,这也是爸爸妈妈的问题。 “真的是,可是爸爸妈妈没有要我,因为有了你。”她说。 我觉得我做了一件很不对的事情,好象我欺负了我的小妹妹。 “哥哥,我只是想要一双鞋子,没有鞋子,我的脚好疼,我走不远就会觉得疼。有了鞋我就可以走了。” “你要去哪儿呢?你不和我玩了?”我不想她走,有点不想给她鞋子穿,虽然我有好几双鞋可以送给她。 “我也不知道。他们都催我走,可是我真的走不动。哥哥。”她要哭的样子,“那里没有人和我玩,我想走,又走不动,哥哥……” 她真的哭了! 第13章 我是哥哥,不能让妹妹哭! 我马上跳下床来,很大气的说:“不哭!哥哥给你找鞋穿!” 我找出自己所有的鞋子,皮鞋,布鞋,拖鞋。 “你挑!”我特别自豪,我很象个大哥哥。 她认真的挑着,选了最小的一双,伸进小小的脚丫。 “哥哥,我现在可以走了。”她说,“可是我又不想走了,我舍不得你。” “不走就不走!”我继续自豪的说。 “可是,我有了鞋子。”她低头看看。“哥哥,你和我一起好吗?我喜欢有你陪着我。” “好!”我勇敢的答应。 我的小妹妹笑了,她是个很好看的女孩子,爸爸妈妈为什么不要她呢? 第二天我没有去幼儿园。 我病了。 发高烧。 住进了医院。 外婆来看我,她很伤心的看着我。 “孩子怎么就不成了呢?”她责问爸爸妈妈。 妈妈已经说不出话,忙着哭。 爸爸说:“不知道怎么了,就烧起来,还说胡话!” “什么胡话?”外婆警惕的问。 “说什么小妹妹,要他的小妹妹,给小妹妹找鞋,跟小妹妹走……” 外婆变了脸色。 “你们……”她颤抖着问,“是不是做掉过一个孩子?” 妈妈不哭了,她点头说:“是啊,一年前的事了,可是,他怎么会知道,再说,他是个三岁的孩子……” 外婆的脸色更加不好看,“就因为他是个小孩子,他能看见大人看不见的东西。是你们做掉的那个孩子回来了,她投不了胎,回来找你们了……冤孽啊……” “妈,你胡说什么啊!迷信!”妈妈很不满意。 “是啊,”爸爸也附和,“我们都不知道做掉的是男孩女孩呢,他怎么知道是个小妹妹呢?” 我当然知道了,她就是我的小妹妹! 那不是她来了吗?她来看我了。 真奇怪,她今天不怕光了,她就那么朝我走过来,穿着我送给她的红色的小鞋子。 “小妹妹……”我喊她。 “哥哥……”她跑过来,拉住我的手。 “你的脚不疼了吧?”我问。 “不疼,我有鞋了!”她高兴的说,“哥哥你有鞋吗?” “有啊,就在床底下啊。” “那你穿上鞋和我去玩吧,我们要走很远的路呢,到一个地方,我们就不分开了,好吗?你能走吗?” “当然能!”我做出男子汉的样子,别看我才三岁,我已经会摆出男子汉的样子了。再说,我不愿意听外婆和爸爸妈妈他们唠叨了。 我决定下床穿鞋,和我的小妹妹一起走。 我的病已经好了,我能很轻快的穿上鞋子。我们走出几步,发现大人们净顾着说话,根本就没发现我们俩已经溜出了好远。 我和我的小妹妹拉起手,互相看看,高兴的笑了:“我们走!” 背后,传来爸爸妈妈还有外婆的哭声…… 后记:一年后,这对夫妇又来到这家医院,妻子怀孕了,是一对龙凤双胞胎。 十三紫禁灵 他已经很老了,老的不能再在夕阳西下的时候独自来到筒子河边。但是每一个阴阳交界昼夜更迭的黄昏时分,他都固执的要求他的护理员用轮椅把他推到故宫高大宏伟的城墙下,不论寒暑,不分雨雪,一天都没有错过,仿佛他和紫禁城有一个不能示人的约会。 他独身一人,已经度过了人生的七十多个春秋。他不曾娶妻,甚至没有谈过恋爱,自从二十四岁大学毕业分配到故宫博物院,他的生活就永远以这红墙金瓦为圆心,莫失莫忘,不离不弃。五十年,半个世纪,白驹过隙啊,当年风华正茂的小伙子,今天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没有人能猜透他的心思。 五十年前没有人知道,五十年后也没有,他想,这个秘密要注定跟随自己到那个玄冥的世界去了。 他象往常一样挥挥手,那个单位专门为他配备的年轻的护理员微笑了一下,帮他掖好衣襟,今天傍晚的风略微有些硬,然后就走开了。半小时后他会回来接他回家。 筒子河安静的荡漾着,波澜不惊,似乎是倦怠的想要睡去。中山公园里苍茂的老柏树还是那么阴沉,鹊噪鸦鸣,不知是报喜还是报忧。他微笑着,尽管已经说不出话,他还是努力的发出一点点干咳一样的声音,像是和谁打着招呼。 日落紫禁城,最是怅然消魂的一刻。繁杂的游人纷纷离去,几百年的宫殿陷入原本属于它的黑暗与沉静。 有几个人能知道夜幕下的宫禁是何等模样? 他是一个。 在他还是懵懂的孩童的时候,家族里一个作过宫女的亲戚偶然的讲起了宫中出现过的怪事。因为是亲历亲为,她讲起来格外生动逼真。 她说,那是一个寻常的夜,记不清是什么样的天气什么样的时辰,总之她像往常一样,一路查着火烛一路往后宫走去。就在走近一座破落的冷宫别院的时候,那久无人居的宫殿忽然灯火通明,鼓乐声飘。她吓的两腿发软,想跑,扯不开步子,想叫,张不开嘴巴。就在心胆欲裂的时刻,灯灭了,乐停了,一切如旧,还是黑黢黢的宫殿,再没有人声。这件荒唐的事情她不敢张扬,虽然在老宫人中间久有这样的传闻,但是她多了个心眼,守口如瓶。直到宫里遣散宫女太监出城,她才敢在家人中间讲起。 当时没有人在意她神神叨叨的昏话,更没有人在意,一个小孩子,他,竟然听的入了迷。 就是在那时候吧,对,就是那时候,他立志要到紫禁城里去探访那个谜。 哪怕只是当一个守夜人,只要能在夜晚逡巡于那九百九十九间半神秘的宫房,付出一生在所不惜。 后来他幸运的上了大学,学了考古,搞起了文物鉴赏,并如愿的分到了故宫博物院工作。 这是人们知道的简单的履历。 人们所不知道的故事还深深的藏在他的心里。 太阳彻底的落了下去。紫禁城高大的阴影投射下来,把他包容了进去。他闭上眼睛,回味那一幕,是他每天这一时刻必修的功课。 刚分配工作的时候,他积极要求加夜班,谁的班他都愿意替,他的热情甚至引起了一些人的议论,这小伙子真积极还是假积极?不要命了吗? 他听到了只是笑,命当然是要的,不过比命更重要的,是那个谜。 每一个紫禁城幽深的夜晚,他都默默的游走在宫墙夹道之中,冥冥中,他相信,他会遇到那个千载难逢的幽灵重现的幻影,他相信那是真的,从小就相信。但是他不能说,因为他是一个信仰共产主义的唯物论者。 记得是一个中秋之夜,月亮又大又圆,同事们早已不再见怪他爱上夜班的习惯,大家纷纷提前下班回家和家人团圆,夜班的任务似乎顺理成章的落在了他的头上。 那一天他心神不宁,预感到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往常太阳落山,会有很多的乌鸦静静的飞来,落在御花园,落在金水桥,落在三大殿的屋脊上,而这个晚上,竟然没有一只乌鸦飞来!偌大的紫禁城没有一丝生气,到处散发着腐朽苍老的气息。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宫殿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生生死死,恩恩怨怨,刀光剑影,血腥阴谋,书写着的是历史,呻吟着的是传说。 他心绪烦乱的走出屋子,信马由缰,头也不抬,只低头看着脚下的青砖。似乎有一阵清风,在身后轻轻推送着他,引领着他…… 拐过一道弯,是一处月光照不到的院落,因为资金没到位,还没有进行修缮,目前不对外开放。 他走到院门前,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 他用随身带的小手电照了一下,班驳的红漆大门上,一把旧式黄铜锁斜挂在那里,污浊不堪。院子里寂静极了,似乎风声都没有。 他知道他该走开,可是无论如何迈不动脚步! 就在犹豫踟蹰的那一瞬间——音乐!悠悠的古筝声划破夜空!整个院子忽然亮了起来,是那种暖暖的红烛光色! 他一点没有惊慌,只有喜悦,他期待的那一时刻终于来了! 他扑向大门,手刚触到黄铜门锁,那锁应声而开!他来不及多想,一步跨了进去! 这个不大的偏殿此刻灯火通明,几个穿着宫装的宫女低头侧身从他身边一闪而过,没有人说话,人们都面色沉重。殿门缓缓打开,古筝曲从里面流淌出来,哀怨无奈,婉转多情…… 他屏住呼吸,生怕惊扰了什么人,让眼前的景象消失。他踮起脚,压制住内心的焦急,轻轻的向里踱过去,他想知道,那个弹古筝的人是谁?她一定是个女子,因为紫禁城里历来只能有一个男人,那就是皇帝天子。而皇帝是弹不出如此曲调的,他确信。 终于站到了门边,他探头向内—— 空旷的宫殿里,垂着紫红色的帷幔,帷幔后一层白纱。一阵风吹起,白纱无声的撩开。一个女子正坐在绣花墩上,面前的香炉里升起袅袅青烟。她十指荡开,拨动琴弦,古筝奏响,却是哀音! 一个宫女正跪在她的面前,手捧镶金漆盘,明黄色的衬巾上,赫然是一道白绫! 他正惊愕间,那女子缓缓的抬起头,目光穿过他的身体,望向远方。 那是一个清丽的女子,年纪在二十岁上下,削肩细腰,面庞惨白,眼含珠泪。她绝望的盯着他的身后,他却感觉她看的是他。 有一个沙哑的声音说:“主子,奴才斗胆劝您一句,别等了,不会有旨意了,您这犯的是秽乱宫闱的罪过,万岁爷龙颜大怒,主子还请这就上路吧,错过了时辰路上不好走,再说,您也别连累了那位……” 琴弦断裂,琴声戛然而止,余韵渺渺,不舍而去。 第14章 他紧张的回头张望,却没看见有人,周围的景物渐渐开始模糊了。 等他慌乱的回过头来,发现她已经轻移莲步,拿起了那道白绫。 她望着他说:“就此别了,不知何时能再见你一面……” 这句话清晰入耳,字字穿心,他认准她是对他说的,悲从中来,爱油然生!对,那一刻,他爱上了她!一个百年前不知名姓的紫禁幽灵! 她转身向里间走去,宫殿里的光线渐暗,方才或站或跪的宫女都模糊了身影,他忽然醒悟,这景象就要消失了! 他不顾一切的冲过去,夹带的气流冲散了虚无的景致。 在最后的一瞬,他果断的伸出手去,想要抓住她手中的白绫的另一头,妄图阻止她回到那个玄虚的空间接受死的处罚…… 只听的“丁零”一声,一切都消失了。 夜还是那么深,那么静,中秋的月光被高大的宫殿的飞檐阻隔,竟不能照射进来,一群乌鸦居然在这个时候悄无声息的飞了过来,翅膀震颤,抖落几片残叶。 他像是站在梦里,久久不能醒来。 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两行清泪滑落面颊。 他打开手电,环顾四方,空落落的废殿,满是百多年的灰尘。郁郁的正要离去,脚下传来“丁零”一声,正是方才那最后的一声音响!他振奋了一下,忙低头寻找,厚厚的旧土中,是一只发乌的银簪。 那是她的!她悬起白绫,打上生命的终结,那最后的一瞬,银簪滑落她的乌发,“丁零”一声,是留在人世的绝响。 这也是她留给他的念想,他想。不知道过了几多轮回,他终于见证了她最后的时刻,听到了她最后的话语,那一世他们是有缘的,绵绵千古,流落至今。她虽然化做一只幽灵,他却爱她不悔!为着他辗转几世红尘才探得到的那一夜决绝,他决心为她痴守一生,以求来世! 后来紫禁幽灵的事情也有传闻见于社会,《北京晚报》作过连载,还有人据此拍了电影《王府怪影》,但是不论有多少记者专家来探访,他都从未吐露过那一夜的见闻。那是他一个人的秘密。有专家分析说,紫禁幽灵的现象其实是有科学依据的,故宫几百年的宫殿墙体形成了独特的磁场,能摄录下特定条件下的场景,在不知道多少年后,当周围的气候温度湿度等条件和当年完全相同时,又能把那个场景放映出来,造成所谓的紫禁幽灵现象。 对这样的分析,他不置一词。 他只是紧紧的把那个秘密捂在怀里,暖在心底。 后来他几十年如一日的守侯在故宫,虽然他知道他不能再见到她了,但是他坚决不忍离去,他放弃了出国、升迁,甘愿做一个小小的研究员,只要不让他离开故宫,他甚至愿意做一个守夜人。 没有人能理解他的举动。他也不需要别人的理解。 就这样过了五十年。他老了,不得不退休,离开紫禁城,离开他的幽灵爱人了。 他搬进离紫禁城最近的一条胡同里的最近一所小平房,只为能日日看到紫禁城角楼,那斗拱飞檐似乎隐隐向他招手,告诉他,他的魂灵在那里。 他每个黄昏都要到筒子河边,陪伴紫禁城沉入黑夜,他回想着那个夜晚,思念着他那不知名的幽灵爱人…… 后来他老了,病了,单位特意派了护理员来照顾他,他知道他时间不多了,更加坚持不住医院,而要守候着紫禁城。 就像今天一样。 夜风冷了,夜色凝了,夜声静了…… 护理员准时来接他回家,却发现那个古怪孤僻的老人带着微笑斜倚在轮椅中睡着了。他轻轻推动轮椅,忽然听见“丁零”一声—— 老人的手无力的松开,一支发乌的银簪从他的手中滑落了……护理员慌忙去拣,奇怪的是,眼见掉在了地上,却怎么也找不到了!他歉疚的回过头去想请求老人原谅,才看清楚,老人已经沉沉的睡去了,且是永远的睡去了…… 十四西厢误小生张君瑞。列位熟读《西厢》的看官尽可以简称我张生。这个我是不太在乎的。 不过这许多许多年来,有一样事情我其实是在乎的,那就是所谓西厢记的故事,其实,事情的真相,并不完全是大家看到的那样。 此话怎讲?待我慢慢道来。 现在大家都说,是我张生邂逅莺莺,而后请好友白马将军解了贼兵之围,老夫人赖婚,小红娘仗义,我与莺莺书信传情,暗结情愫,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其实,非也呀非也! 我那天寺中一游,的确是看上了一个美女。不过不是莺莺,而是红娘。 大家可能不相信,那莺莺其实哪有半个“美”字可言?她因为娇生惯养,吃的营养过剩,又不爱运动,早生的是水缸般的腰,发面饼似的脸,加上因为是高干子弟,她的学习成绩也很糟糕,却无人敢说,实在是基本素质极差,却又自命不凡,动辄就把“我老爸”挂在嘴边。试问天下有哪个男人愿意娶她? 所以他们家只好大造舆论,以求能误导广大青少年??相府莺莺,乃绝代佳人也! 我不幸误入罗网,得见真颜,一见之下……唯有呕吐! 好在我一转眼,又看见了红娘! 在莺莺的映衬之下,那红娘直生的是白泠泠的面,黑漆漆的眼,嫩皎皎的手,软绵绵的腰,不笑不说话,一笑俩酒窝…… 现在想来,红娘其实也没多么好看,一般的人儿,只不过让莺莺那么一对比……我就花了眼,动了心。 正巧贼人听闻了相府散布的谣言,居然来劫莺莺。 我听了,心里那叫一个乐啊。好啊好啊,快快劫了家去,正是判了你个无期徒刑!真正恶有恶报! 我在心里打着小算盘,怎么能趁乱抱得美人归,把红娘妹妹领回家中?看她刚才郁郁寡欢的陪着莺莺小姐逛花园,心里不定多委屈呢。 待到看见我张君瑞,她的眼里才放出青春的光芒,正是郎情妾意两心知! 我又怕贼人来了看见莺莺后改了主意,抢了我的红娘妹妹去怎么办? 于是我找我的好朋友白马将军商量。他说,他到时候来搅和,贼人一看见有人跟他抢,定然来不及细看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先下手夺了莺莺去,等回了家再发现,那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一旦售出,概不退换了!为了面子,那些江湖名誉为重的傻瓜定是不好意思把那丑八怪送回来的。 我当时真是佩服他。 可是,事情却与我所预料的方向背道而驰。 贼人一来,莺莺竟然不顾相府小姐的身份冲了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大喊:“我是莺莺,我是莺莺!” 贼人大惊,落荒而逃! 正巧白马将军赶到,一惊之下,马失前蹄,被莺莺拿住! 老夫人早有言,“救”了莺莺的人一定要娶了她。 当夜,白马将军被缚于后花园,等待与莺莺完婚。 至今我都在后悔那一天我做的傻事,哥们义气害死人啊! 那天我知道这个噩耗,开始还有点暗自侥幸呢,贼人跑了,白马将军成了替罪羊,我可以放心的去追求红娘。可是一念之差,我居然想到,应该去探望一下我的朋友,好歹安慰他两句,也算朋友一场,他也是为了我的事情陷入绝境的啊。再说,日后我们怕是也没有见面之日了,谁肯去他家见那丑婆娘呢? 赶到后花园,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堂堂将军,见到我居然涕泪交流,痛不欲生。 他说他一定是前世造了孽,今生得了报应,他自认倒霉。唯一希望我能帮他把绳子解开一会,他要方便一下。想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再说又是生理要求,我就答应了他…… 谁想到!他tmd真不够朋友!真是重色轻友,他竟然一拳打倒我,连一句“对不起”也没说就仓皇的钻墙而出!不是越,而是钻! 我那时大脑一片空白! 要不是还惦记着红娘,我一定也是逃之夭夭了。就在我为红娘而踌躇的一瞬间,我被捉住了。 老夫人命我与莺莺成亲! 这才是所谓“悔婚”一段的真相! 我好悔啊,悔的肠子都青了! 我提出考学,不拿个学位怎么能配上小姐呢?这不过是个缓兵之计罢了,哪能逃过老夫人的心眼。她命我就在寺中复习,哪也不许去。 等到考试的时候,她打个招呼,我不用上学能拿到毕业证。 完了!完了!就在我绝望的准备自杀的时候,红娘来了。 我们心有灵犀,我对她说,今生无缘,来世再见! 她死死抱住我的腿,不准我上吊。说我不象男子汉! 我说,那我去找老夫人拼命,一定要娶你!这样才算男子汉? 她说,那也不是男子汉,是笨蛋! 这小妮子居然说脏话着实让我没想到。 她说那么一来,不但我娶不到她,她的小命都难保了,而且老夫人会当时就把我招进门,终身监禁! 我哭丧着脸,我的红娘姐姐啊,那我们怎么办啊? 红娘这小妮子把我扯到一边,然后告诉我一个秘密?? 她家小姐莺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我摇晃了几下脑袋,恍然大悟! 都说爱情是自私的,狠毒的,今日才透彻! 红娘说,你且与她订了终身,领了证书,成了合法的丈夫,我心里明白,是不会嫉妒的。小姐的病一直都是我伺候的,所以我一定能争取到去你们俩那儿当家庭服务员的机会。 第15章 然后,如此这般,她要是暴病突发那也是老天无情,须怨不得你!到时候,你得了一半的家财,脱离了相府的管辖,我也赢出一个自由身,咱们水到渠成,再不会有人敢说我是二奶,咱们演一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绝妙好戏! 我听傻了。 红娘掐了我一把,我一龇牙咧嘴,她当我点头同意,就鼓励我勇敢的去和莺莺小姐做一次亲密接触。现在你明白一个妙龄女子为什么会撺掇一个英俊青年去和她的闺房女友发展不正当关系了吧?那绝对是居心叵测,甚至用心险恶! 事到如今我又能怎样? 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我给红娘写了封信,希望在婚前就把自己纯洁的青春先献给她! 没想到,这小妮子没上过学,不认识字,居然把信给莺莺看到了。 结果,当夜,西厢之中,演出了千古惨剧——等着我的不是红娘是莺莺! 我不但为此背上了婚前同居的千古恶名,还被莺莺折腾了个半死! 她哪里有一点心脏病人的样子!比狼还凶! 红娘也十分后悔,从此发奋学习。 老夫人明察秋毫,发现我对红娘有了意思,一次找茬揍了红娘一顿,说她读书学习实在是别有用心,不安于本职工作!并且暗示,如果她敢越轨,充当第三者的话,一定饶不了我们! 这就是“拷红”那一段啦。 在那个大丈夫可以三妻四妾的年代,我受到了如此致命的沉重打击!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那滋味……唉……造化弄人! 婚后我实在打熬不住,寻个事业上的借口,在外地长驻。造成两地分居的既成事实。 至此,我们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我实在不愿意再见莺莺一面。 后来有人说我始乱终弃,我也满不在乎,我看透了。 倒是老夫人觉得面子上不好看,再一次发挥传媒的优势,辟谣一般生造出我们夫妻俩恩爱甜蜜的结局。我也不好点破。毕竟她家势力还在,我见好就收。 至于红娘,后来我也没再见过她,我一个人在外面走南闯北的,见的女人多了,也就不觉得红娘怎么样优秀了,后来渐渐淡出了我的脑海。但在心里,我知道,红娘其实是我的初恋,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 这才是真实的故事。 现在你知道了吧?文人编造的小说是不可信的,是脱离生活的。而生活,是谁也讲不清的,讲了也没人信的…… 十五书中缘所有的怪事似乎都是从图书馆开始的。 刘栋大学毕业以后就很少光顾图书馆了。然而在那个与平日并没什么两样的下午,他莫名其妙的想到了图书馆这个地方。 那天照例开完了一个冗长的例会,然后大家纷纷散落在自己的办公桌旁,有的打开电脑开始玩无聊的小游戏,有的沏上茶胡乱翻刚发下来的报纸,更多的人在抱怨,在这个沙尘暴来临的鬼天气里要按时赶来开这么一个不痛不痒的会议,真是浪费生命。 刘栋不知道自己该干点怎么,他也没有和别人聊天的欲望,机关单位里人事关系纷杂,沉默是金。 外面的天色已经是黄压压,昏沉沉一片了,到哪里能逃脱这令人窒息的空气呢?刘栋想到了图书馆。 他刚刚失恋,还处在触景生情,见物感怀的伤心阶段,所以他不愿意早早回家,尽管女朋友已经把能拿走的物品都搬走了,他还是觉得那一室一厅的小屋子里留有她的气息,这气息比外面的沙尘暴更让人难以忍受。 于是他坚决的站起来,带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神色,勇敢的走入了昏黄的黄昏。 图书馆离他的单位并不很远,但是他破例打了出租车。 他对司机说:“图书馆。”司机没有回答就发动了车,谁都知道那个地方。 刘栋这样做是为了坚定自己去图书馆的决心,防止自己坐公车会忽然改变主意。至于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这个下午一定要去图书馆,刘栋自己也说不清楚,他隐约感觉到,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几分钟后他就到了图书馆巍峨的大楼前。 他有这里的读者卡,他把它和自己的餐厅就餐卡、书店打折卡以及一张只有一百元的工商牡丹卡整齐的放在钱包里。这些卡让刘栋在买东西打开钱包的时候显的很体面。 现在他抽出那张白色的读者卡,混迹在一群刚下课的大学生当中,走进了图书馆的南楼乘坐电梯上了六层。 管理员懒洋洋的望着窗外,显然在为北京市的大气治理感到深深的忧虑,看到刘栋进来,才转过身示意他划卡验明正身。 刘栋对所有的规章制度都自觉遵守,他认真的,一丝不苟的把卡对准机器,匀速的划过——只听“滴”的一声,管理员带着歉意说:“对不起,请再划一下……” 刘栋微笑着,重复了刚才的动作。 管理员期待的看着电脑屏幕,转瞬又恢复了失望的表情:“对不起,请你再……” 刘栋只好第三次挥动手里的小卡片,他这次显然加重了力气。 看到管理员第三次摇头,刘栋倒感到了歉意。“对不起,我是不是再来一次?” “不用了,今天这机器可能有点问题。”管理员抬头看了看眼前这个文质彬彬,干净整齐的小伙子,“也没准是因为你把卡和手机放一起了的缘故……” “不会的,我没有手机,准确的说是我的手机……” 管理员没时间听他解释手机的问题,后面已经有人在不耐烦的催促了,所以管理员冲他一摆手:“你进去吧。” 刘栋闭上嘴,把卡片重新放回钱包,走进了阅览室。 就在迈过那小小的检测门的一瞬间,他一个趔趄——仿佛被人撞了一下似的。 好在里面的人都在埋头看书,谁也没有注意刘栋的窘态。 就在这样一个下午,偌大的图书馆阅览室里,刘栋被一团空气撞进了温暖的书乡。最为可笑的是,刘栋想,竟然没有人能证明这一切,电脑里没有录入自己的身份,这么多的人也没一个认识自己。 刘栋暗自笑着,没来得及抬头,就已经走进了一排书架。 他想,我今天要看一本什么书呢?不要太长,等我刚刚看完的时候最好就是肚子饿了想去吃晚饭的时候…… 正盘算着,忽然觉得腿一软,他一下子单腿跪在了地上,幸好有地毯,磕的既不疼,也没有弄出声响,他想站起来,眼光却不由自主的盯在了一本不薄不厚,不新不旧的书上。 他随手抽出那书,站起身子,那是一本黑色封页的书,这样的装帧是很少见的。书页上没有作者的名字,只有一个红色的篆字《缘》。这应该是一本有趣的书,他想。 他想也没想,没再做任何别的选择,就捧着这本书走到一个角落坐了下来。 然而,仅仅翻开了书的扉页,刘栋就感到一阵困意汹涌的袭来。 他挣扎着看了一眼手表,下午五点半,不是该犯困的时候啊…… 书上的字模糊了,它们在眼前跳跃舞蹈着,还互相碰撞,发出叮当的响声。刘栋坚持不住,他双臂环抱,把那本书揽在怀里,基本上是枕着它,沉沉的睡去。 没有人会对在图书馆阅览室伏案而睡感到惊诧,这是来这里的人很常见的事情。 刘栋就那么安稳的睡着。谁也不知道,他此时此刻做了一个什么样的梦。 刘栋沿着一条青石小路走着,周围寂静的很,一排排灰色的房子都没在高大的院墙里,这些院子都没有门。没有大门,连角门也没有。 刘栋能听见院墙里传出的各种声音,有笑声,有闹声,有歌声,还有哭声和窃窃私语声。 小路一直延伸到远方的迷雾里,刘栋感觉到了焦躁,他站住了脚步,很是无聊又无奈的站在自己的梦境里。 “有人吗?”刘栋放开嗓子喊了一声。 周围的声音一下子都没了,寂静的令人胆寒。 刘栋转过身想往回走,他想离开这里,他隐约记起他的起点应该是图书馆,那里有一本书还没来得及看呢。 但是有一团空气阻挠着他,那团气围绕着他,在他耳边发出“嘶嘶” 的声音:“……留下……留下……” “这是什么地方?”刘栋对着空气喊。 “书。” “什么?” “书,你在书里。” 刘栋笑了,到现在他已经能肯定自己是在做梦了。 “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书里呢?”他笑着问。 “因为——”空气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 刘栋笑的更厉害了,“哪里啊?我怎么没看见?” 那团空气渐渐散开,刘栋眼前出现了一阵花雨…… 一把小伞在他头上撑开。那是一把油纸伞,紫竹的伞柄,系着一串小小的珠玉。 刘栋转头寻找伞的主人。 那是一个穿着白裙的女子,她正泪眼盈盈的望着他。 “对不起,你是?”刘栋问。 “相公,你肯与我回家吗?”白衣女子问。 “我?回家?对啊,我是该回家的。”刘栋迷糊的说。 白衣女子垂下头,“相公啊,我倦的很,想是我们的孩子就快出生了。” “什么什么?搞什么啊你?”刘栋急了,这种事情怎么能乱说。 “怎么?你不信?那你去问小青……小青!小青!”她四处寻找,把伞忘在他的手里,往远处飘去。 第16章 刘栋惊慌的转头就跑,难道遇见的是白娘子?那条蛇? 低头跑着,一头撞进一个人的怀中。 “对不起对不起!”刘栋忙抬头。 一个清秀的小伙子腼腆的站在眼前,手中正把玩一枝牡丹花。 “有花堪折直须折……梁兄,你如何这么晚才来啊?”他说着摘了方巾,撒下一头秀发。 “梁……兄?”刘栋看着眼前魔术师一样的少女。 “你今日才来迎娶九妹吗?”她娇羞的笑着,把牡丹花向他手中一插,回身就走,一边走一边回头,示意他随后跟来。 刘栋想了一会,难道,那是……祝英台? 他一手举伞,一手持花,狼狈的站在自己的梦境里。 远处忽然又传来一阵嬉笑声,几个姑娘袅娜着飘荡过来。 刘栋慌忙闪身到一棵大树后面,他不敢看她们的脸,虽然一望而知那都是国色天香。 笑声渐远,他才闪身出来。 正望着她们的背影发呆,有人拽了拽他的衣袖。 “你这呆雁,人都走远了,还看什么啊?”似嗔似怨,一双含情妙目正凝神望他。 刘栋不敢接口,谁知道这又是哪位天仙妹妹? 待看到他手中的牡丹和纸伞,眼前绢人一般的小妮子居然撅起了小嘴。 “我说呢,你就是见了姐姐忘了妹妹,什么劳什子的花啊伞啊,还巴巴的拿到人家眼前晃……” 说着竟哭了。 刘栋叹了口气,没说的,这位一定是林姑娘了,除此,谁能有这般的小心性。 正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人家早一跺脚,抹着眼泪儿淡出一片烟柳色了。 刘栋傻楞楞的看着眼前的绚丽景色渐渐淡了下来,好象出了一身的汗。 那团空气又包围了上来。 “……留下……留下……” 刘栋看到白娘子、祝英台、林黛玉……似乎都在对他说。 刘栋揉了揉眼睛,透过空气又看到了另一个画面—— 昏黄的天空,冷漠的高楼,互不相识的人坐在一个大房间里,各自看着自己手中的书,有人叹气,有人窃笑,却是谁也不在意谁。一个男人正趴在桌上酣睡,他枕着自己的胳膊打发着时间,一旦醒来,他又要开始忍受失恋的痛苦,开会的折磨,以及沙尘暴的摧残…… 唉,那不是我吗?刘栋想。他从来没设想过还可以到另一个世界去。 是这本书提醒了他。 空气围绕着他开始舞蹈,缠绵悱恻。 刘栋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 …… 九点,该闭馆了,管理员开始收书。 他隐约记的下午有一个小伙子的读者卡出了问题,自己还是让他进去了,可是,进去后怎么没了踪影呢?这时候也没见他出来。 好心的管理员仔细的检查了各个角落,没人看到那样一个小伙子。 大概是我刚才没看清,管理员想,也许是打盹做了个梦也不一定呢。 管理员关灯,锁门。 其实,这个下午,图书馆里的确来了一个叫刘栋的年轻人,他找到了一本独一无二的书,只不过现在人和书都不在这里了。 没有人看见,没有人知道,没有人证明,没有人相信…… 十六衣箱怨 看着唱片公司的工作人员无精打采地收拾着东西,吴言的心情也像外面的天气一样,阴沉沉的,下起了小雨。 他没有想到第一次的唱片签售活动竟如此的冷清,一点也没有他想象中的热烈火暴,他在昨天的梦里,甚至梦到了被无数的狂热的少女拥吻。而今天,在最繁华的商业街上的最大的书店里,他的签售仪式上,虽然也有人拿着他的光盘排队等待签名,但更多的人看都不看他一眼,自顾自的挑选着电脑、经济图书甚至无聊的言情小说。 他的心情可以说沮丧透了。当他热情的问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孩子,还喜欢听他的什么歌时,那孩子茫然的摇摇头,并且告诉他,排队等他的签名只是因为在等一个同学,闲的无聊而已…… 原本不长的队伍很快排到了头,吴言决定提前结束这个尴尬的仪式,原订的现场演唱和抽奖一概取消。 他礼貌的先和公司以及书店的人打了招呼,然后按捺住几乎可以用悲愤来形容的心情,强作镇静悠闲的踱出了书店的大门。他知道身后的人很可能在笑,但他决不能让他们看见他哭! 雨下的不大,绵绵的,很像是家乡的黄梅天气。 想到了家,他的鼻子真的酸起来,赶忙把墨镜戴上。在这样的天气戴墨镜是很好笑的,但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走过繁华的王府井黄金街——新中国儿童用品商店、新东安市场、教堂、世都百货……他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了,这一路上,他想的只有一句话,“我容易吗我?” 是的,他真的不容易。 在家乡小小的乌龙镇,他可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被人漠视,在那里,他是大名鼎鼎的人物,他年轻、英俊、有才华,在文化馆,他是唯一一个读过大学的人,他能写能演,能唱能舞,还吹的一手好笛子。据说他在静夜吹起笛子的时候,不知道乌龙镇多少正当妙龄的姑娘躲在被子下面哭出了声……而镇上的小伙子们,又是多么的嫉妒他,不光嫉妒他的才学,还嫉妒他能娶到那样可爱的女子为妻。 妻子是个清秀温婉,从不张扬的女人,她只读了中专,对能嫁到这样一个优秀的丈夫既感到庆幸,又怀有一丝自卑。她对他言听计从,最大的心愿是给丈夫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儿子。 这样的日子原本就像是镇子外的清水河一样,日夜流淌。 一切的改变源于那次电视台的下乡演出。 作为一个联欢性质的节目,他被邀请到台上和一个大红大紫的歌星同唱一首歌。没想到,他的嗓子一亮,歌星的声音马上就黯淡无光了。乡亲们更是在台下为他鼓劲,谁也想不到,那台晚会小小的高潮竟是由他掀起来的。 晚会后,一个唱片公司的经纪人找到了他,先是大大的夸赞了他一番,然后就动员他去北京发展,拍着胸脯说要把他包装成比刚才那个明星还要红的明星。 北京啊,那是多少人向往的地方啊!他几乎没有犹豫就点了头。 来北京之前,他按照公司的意思,先是签了合同,然后改了名字,原来那个吴元根的名字就让它彻底留在乡下吧。接着辞别了妻子,并且无奈的告诉她,因为包装的缘故,他不能说他已经结婚,那样会少了很多的少女追星族,所以他暂时不能带她去北京,甚至不能提起她,请她原谅。 妻子还是一如既往的笑着,不过这一次笑容里含着泪花。她说,别在乎我,我等着你呢,等你从北京回来,咱们该生个儿子了…… 抛家别妻,改名换姓的来到了北京,才知道北京真大啊,人真多啊,那不但是个令人向往的城市,同时也是个让人失望的城市。 失望的心情,此刻就揣在他的怀里。 半年多了,终于出了唱片,可是…… “哎呀……”一声娇嗔。 他赶忙抬起头,摘下墨镜,光顾着想心事了,撞到了人。 “对不起啊……”他说,目光停在对方身上,竟像是被粘住了。 那是一个学生打扮的女孩子,长发松松的用手绢系住,穿着白衬衫,牛仔裤,清清爽爽的站在他面前,她面容白皙,五官仿佛是画上去的,说不出的玲珑秀美。女孩子也定定地望着他,带点疑惑,带点惊愕,突然,就是突然之间,她笑了,笃定的说:“你是吴言!” 他愣住了,禁不住的狂喜,终于有人能认出我了!还是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孩子! “是我,你认识我?”他尽量平静地问。 女孩子忽然露出狡猾的一笑,小声的但是坚定地说:“就是你!我认得你!” 雨下大了。 和骆樱的交往就这样在雨中开始了。那一天对于吴言来说,可以说是扭转命运的一天。因为骆樱简直就像是他的幸运女神,她轻轻的对他一笑,就好像是向他展开了幸福之翼。自从他们相识,他的事业变得无比顺利坦荡。他接连被邀请上了几个电视台的晚会,公司为他拍摄的mtv也获得了奖项,就连他原本不被看好的专辑竟然也突然的爬上了销售排行榜。现在他上街,想不戴墨镜都不成了,每天公司都会接到无数女孩子寄来的艺术照,希望和他成为“朋友”…… 但是他对那些浓妆艳抹下的面孔毫无兴趣。 原因很简单,他有了骆樱。她甚至让他几乎忘记了家乡的妻子,更何况别的庸脂俗粉呢。 骆樱还在上大学,也许正是她那浓浓的书卷气吸引了吴言。腹有诗书气自华,用来形容这个女孩子绝不为过,更何况,她还有美丽的容颜呢。吴言深深的为她着迷,她也对他一见钟情。 一个是成名歌星,一个是莘莘学子,两人的交往只能是地下活动。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浓的化不开的爱恋。 在吴言租住的寓所里,经常会有骆樱的身影…… 爱,总是能让人晕眩,致人昏聩,骆樱忍受不住相思的苦楚,坚持要从学校搬出来,和吴言住到一起。吴言明知道公司是不会同意的,怕造成绯闻,影响他的星途,但还是拗不过骆樱梨花带雨的哭求。 终于有一天的傍晚,吴言偷偷去学校接骆樱,她收拾好了行李,在学校门口等他。 远远的,他看见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夕阳的余辉里,身边一个大大的皮箱。 第17章 看来,她是坚定的要和他走到一起。有那么一瞬间,吴言想到了家乡的妻…… 看见他,骆樱兴奋地拎起皮箱,要向他跑过去。 “让我来……”吴言忙迎过去,妻的面容在脑子里倏忽而逝,他现在只心疼眼前这个娇弱的小情人。 “我自己来。”她嗔怪地瞥了他一眼,“你怎么来那么晚!” “怕人多啊,你着急了吗?” “当然着急,我都等了半个多小时了!” “好好,我们这就回——家!” 他低头要帮她拎箱子,她坚决的要自己来——就在提起那一刹,她身子一歪,捂着肚子蹲了下去…… “你怎么了?”他慌了。 她不说话,煞白着脸抬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幽怨又怪异,似乎隐藏着一股得意,但是转瞬即逝。 看到血流出来,他傻了,忽然的明白,她,流产了。 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能让媒体知道的。公司老板狠狠的骂了他一顿,因为他的新专辑马上就要面市了。这种时候出这种事情,无疑是毁灭自己。 他只好另找地方先安置了需要休养的骆樱,搪塞着她,打算在专辑出来之前先不见面。骆樱很是通达,她只是对着他笑,那笑容却让他不寒而栗,好象里面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他还来不及多想,新专辑的新闻发布会日期就到了。 相机,摄像机,话筒,闪光灯……他已经见惯不怪,能随时调整出合适的笑容来应对那些咄咄逼人的记者。 “请问,您的新专辑里有一首主打歌是您自己作词作曲的吗?” “请问,您有没有打算在全国开个人巡回演唱会?” [手机电子书:17z.] “您想过要占领港台市场吗?” …… 很多问题都是公司事先安排好的“托儿”在提问,他只需要表现出谦虚的笑容予以承认就可以了。 “请问,”一个陌生的记者忽然站起来,“有传闻说前两周在医院看见您带一个女人去看急诊,那是您的女朋友吗?” 他楞了一下,余光看到公司的老板在皱眉头。 “不,当然不是……我的事业才刚起步,我……” “那么是不认识的人吗?您是见义勇为吗?”记者不等他说完,就逼近一步。顿时,现场的气氛活跃起来,许多已经收起来的镜头重新把焦点对准了他。 “这个……”他开始出汗,预感到要大事不好。“就算是吧……” “请您准确点回答,医院的目击者说,您带她去了妇产科,而且看你们的样子,好像是很熟悉的。” 他现在开始讨厌这些追踪花边新闻的无聊记者了。 “她是……我朋友的妹妹。我的私人事情请你不要问了吧?还是关心我的歌吧。” “但是你的很多歌迷更关心你这个人,如果你是个品行有问题的人,他们岂不是要大大的失望了吗?您可是公众人物啊。” “你这话什么意思?”他有点恼羞成怒,控制不住自己。 “什么意思?我们了解,你在家乡乌龙镇是有老婆的,你为什么欺骗歌迷?” 现场哗然,闪光频起。 “你造谣!我根本没有老婆,也没什么女朋友!”他摇晃着站起来,脸色铁青。 然而他一下子又跌坐在椅子上,因为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子,从所有的座位后面飘然而起,她目不斜视的盯着他,面带微笑,灿若桃花。 “骆……” 她在记者的注目礼下翩然而至他的面前。她背对所有人,向他露出一个最甜蜜畅快的笑容,用只有他听得见的声音说:“就是你,我认得你,终于等到了……” 然后她飞快的转身,这时她面对大家的表情变成了悲愤和哀怨。 “他撒谎!我就是他的女朋友,他一直不肯认,他骗了我!我为他怀孕流产他都不肯认我!现在我被学校开除了,我没有出路了,他还是不肯认我!他是个骗子!流氓!” 吴言傻了。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更令他几乎晕厥,好像沉在梦里一般—— 她转身,扬起手臂,坚决的,有力的,响亮的,给了他一记耳光! “啪——” …… 当他狼狈的回到乌龙镇的时候,他还在那个梦里没能醒来。为什么?这 一切都是为什么?骆樱啊,你到底是我的红鸾星还是扫帚星?你带给我名声和财富,让我达到快乐的巅峰,却又在一瞬间把我推进深渊,让万人咒骂,你甚至不给我一个理由就消失的无影无踪让我郁闷至极,为什么?都是为什么?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镇上的人都对他冷冷的。失魂落魄的回到家,妻子的眼睛还是红肿的。 他没话可说,扔下行李,就傻看着妻子。 毕竟心软,她叹了口气,身子一侧,让他进了门。 “我……” 妻子摇摇头,递给他一个素色的信封。 “一个女孩子让我给你的。她说你知道她是谁。” “她是……”他猜到是谁,想跟妻子解释。 “我也知道她是谁。”妻子低下头。“我没拆。” 他愧疚的,却又迫不及待的当着妻子的面打开信封。信很长。 “我只是要讲一个故事给你。故事有些久远,不过我记得很清楚。” “清末的时候,北京有一个很著名的戏班,宏盛班。班子里挂头牌的角儿是一个坤旦——筱香艳。那时候坤旦不多,她的扮相出众,嗓子甜美,没多久就红遍了半个北京城。” “戏班里顶数她的脾气最大,谁叫人家红呢?班子里的各色人等都指望着筱老板吃饭呢,所以大家都忍让着她。” “那时候唱文戏的角儿的行头放在一个衣箱子里,唱武戏的放另一个衣箱里,俩箱子差不离大,可是文戏那个叫大衣箱,武戏那个叫二衣箱。” “筱香艳的管箱师傅曾是她的底包师傅,也就是启蒙老师,一次和徒弟走戏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竟把骨头摔折了。那时侯筱香艳还没那么红,那么有角儿脾气,收留了他做管箱,帮她扮戏,因着他瘸,大家都喊他刘老瘸。” “刘师傅是个脾气秉性极好的人,却命运不济,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儿媳妇跟人跑了,身边只有一个小孙子。他却说什么也不叫他学戏,立志教他念书认字。” “这一天,小孙子有些发热,把个七八岁的孩子独自扔家实在不放心,刘师傅就把他带进了戏园子。偏这一天上座极好,台下早早的坐满了人,刘师傅就把孙子带进了后台,看他蔫蔫的样子,又心疼又没办法。只得给他倒了一大缸子热水,叫他在旮旯里好好窝着,别乱跑。” “这一天的大轴是《坐宫》。刘师傅从大衣箱里小心翼翼的捧出一个小木头人。筱香艳抱着它上台,完了还抱下来交给管箱师傅。” “你别小看了这道具小人,它是喜神,也叫彩娃子。拿上前台,咋都行,一回了后台它就是神了,谁也不许碰它一下。刘师傅小心的又把它请回大衣箱。” “戏快完了,大家正要松口气,却见班主皱着眉头进来。原来刚才台上筱香艳有一句高腔竟没甩上去,得了倒彩。正说着,她满面怒容的下来了。刘师傅赶紧递上一个小紫砂壶,里面的水不烫不凉。” “她怒气未消,大眼睛眨巴眨巴,想是要寻个人撒气,大家忙都缩了头。忽然,她的目光停在了大衣箱上——大家跟着一回头,都楞了。刘师傅更是心里叫了一声天爷祖奶奶!他的小孙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了大衣箱,睡的正熟!想是孩子闹着病,实在没了精神头。” “筱香艳登时大怒:”我说今日撞了什么瘟神!哪来的野孩子那么不懂规矩!这大衣箱碰都不许乱碰,坐都不许坐,他竟敢爬上去睡觉!‘“ “刘师傅慌忙把孙子拽下来,孩子瞪着惺忪的睡眼茫然不知所措。” “刘师傅赔着笑脸说:”筱老板,是小孩子不懂规矩,怨我一时没管教到,您高抬手,绝没二回了……‘“ “筱香艳却越发大怒,‘他没规矩你也没规矩吗?你老昏了头吗?’” “‘不许你骂我爷爷!’那孩子突然顶了嘴。” “‘小东西,还敢跟我顶嘴?’” “刘师傅慌忙跛着腿跪下:”您可别,您千万被跟小孩子计较啊!‘“ “小孩子急忙来扶爷爷,却被筱香艳一把推了一个跟头:”滚!‘“ “孩子奋不顾身的又冲上来,周围的人正要劝,筱香艳已经抬手向孩子打去——刘师傅忙起身护住自己的孙子,却不想,一个耳光结结实实打在他的脸上。” “堂堂七尺男子,这时候也禁不住老泪纵横。” “大家赶忙来劝。筱香艳却狠很丢下一句:”叫他滚,白活了一把年纪,不懂规矩还想在梨园行混?跟我这摔了跟头,我看谁敢把他扶起来!老瘸子!‘“ “筱香艳扬长而去。刘师傅跌坐在地,嘴里只是念叨‘没脸了,没脸了啊……’” “大家叹息着退去了,这年月,谁又能帮上谁呢?” “那小孙子狠狠的盯着筱香艳袅娜的背影,说:”我记得你!我等着还你!‘然后一脚踹在那可恶的大衣箱上。“ “又气又怨,又丢了戏园子的差事,刘师傅没多久就咽气了。那孩子守着爷爷的坟,几天几夜不吃不喝,没人劝得动。忽然一天就没了踪影,有人传说,是被野狗叼了去……” 吴言看着这长长的信,满心疑惑,摸不着头脑。 第18章 骆樱为什么要给他讲这样一个怪异的故事呢? 翻过一页,只见在最后一页纸上,用红笔写着一行字: “这就是我们之间的故事。” 十七过山车 簌簌简直是失魂落魄的来到游乐园门口的。那里面阵阵喧嚣和惊叫,以及夜色中诡异的霓虹,勾引着她往里走。 她买了一张通票,随着人群走进了乐园,但是她的心里一点不乐。 恋爱了三年的男友背叛了她。簌簌甚至不愿提起他的名字,她使劲的甩甩头,长发在夏日的晚风里荡漾着,她想把他甩出脑海。 一个红鼻子的小丑突然蹦到她面前,吓了她一跳,也把记忆的闸门暂时关闭,把他关在外面了。 小丑在她面前转了一个圈,转过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气球,红色的,变魔术一般递到她面前。 簌簌接过来,礼貌的还给人家一个微笑。 红气球在夜色里变的很黯淡,无精打采的被线牵引着,不做任何挣扎。簌簌看着它,想到了他,她一松手,气球立刻充满生机的落荒而逃,在夜晚的掩护下不见了踪影。 簌簌觉得轻松了一点。 旁边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正充满遗憾的望着她,不明白阿姨为什么把那么好的玩具丢掉,要是自己的话,就把气球系在马尾巴辫子上,远远的妈妈就能看到自己了,如果实在不喜欢那个气球,还可以把它弄破,为什么要丢了呢? 簌簌似乎看到了小女孩的心里话,自己在四五岁的时候也是会这么想的。 她迈开步子朝前走,棉制的吊带白色长裙摩擦着簌簌光洁的大腿。 他从前是那么痴迷于她修长秀美的双腿,他的双手也曾这么温柔的抚摩她……可是,昨天,簌簌竟然在自己的小屋里看到他用同样的动作爱抚另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竟是自己最亲密的女友。 簌簌坐上了大观览车,把自己关在小小的车厢,随着大转轮慢慢的做着圆周运动,她一点点升上最高的天空,又一点点滑落到最低的地层。 如同昨日的心情。 昨天在那样的情景下,簌簌没有哭,也没有闹,她只是睁大了眼睛,怀疑的望着他们,不是愚人节的恶作剧吧?看起来不是,他们慌乱的穿着衣服,对她的提前下班表示出些许的不满。 簌簌转身走开了,她不想让他们看见自己的眼泪。她回到单位,蜷缩在角落里,在炎热的夏天里,瑟瑟发抖。有那么一刻,她真的想从天台飞身而下!她是那么的爱他,依赖他,信任他。不,她不甘心就这样死,她还想问他几句话! 今天一下班簌簌就跑出来,漫无目的的在街上流浪,直到来到游乐园。 她选择了这个人最多最热闹的地方,是因为这里最适合隐藏孤独。 车厢的门开了,已经整整转了一圈,簌簌没有看到任何风景,就下了车。然后,那转轮继续转着,重复着,一圈又一圈。 簌簌又来到了旋转木马。这里更多的是小孩子。 她挑选了一匹白色的木马,伏在它身上,任凭它起伏奔驰。 音乐声在耳畔响起。那曾是他最喜欢用口哨吹的一支曲子。簌簌和他在大学里相识相恋,她曾拉着他的手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毕业后和他结婚,做一个幸福的新娘。他说,好,我答应你!我们同生共死! 可是,现在这个回答已经毫无意义了。 想到昨天的一幕,簌簌的心底慢慢渗透出一丝怨恨。她只想问问,是不是他已经不爱自己了,如果是,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如果我去死,他会怎么样?簌簌想不出来。他说过同生共死呢!眼泪涌了出来。 簌簌的那个女友并不好看,但是富有。簌簌不知道他是不是因为这个才和她上床的。但是不管原因是什么,在四周的欢笑声中,簌簌开始气愤了,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 她跳下木马,在它还没有完全停止转动的时候就冲了出去,就好象她是一匹暴烈的小马驹。 簌簌感觉到别人惊诧的目光,她讨厌这种注视,她想摆脱开那些带勾带刺的眼神,她一头冲进了一间小屋子。 屋子里很安静,没有别的人,有书柜,有茶几,有插着花的花瓶,有毛茸茸的玩具熊……好温馨,好干净的一间小屋子啊。屋子中间是一个漂亮的摇椅,有绿白相间的软垫,簌簌坐了上去。 小屋子的门轻轻关上了,音乐柔曼的响起……忽然,灯光灭了,紧接着又变幻出五颜六色的光芒直刺眼睛!一切在猝不及防中开始旋转,天地颠倒,玩具熊露出狰狞的尖牙和血红的舌头——音乐变成了鬼的嚎叫! 晕眩,恐惧,簌簌大叫了起来! “鬼啊!有鬼啊!” “哈哈哈哈……来吧,来吧……” “不要!不要靠近我!” “哈哈哈哈……来吧,来吧……” “不!我不要变成鬼!” “哈哈哈哈……来吧,来吧……” 当簌簌睁开眼睛,小屋子已经恢复了柔和的灯光,玩具熊温顺的躺在她的怀中,一切是那么的安静。 簌簌猛的丢开它,冲出房门! 外面,霓虹依旧,各种游乐设施按照自己的节奏运转着……但是,好象有一些不同…… 簌簌站在那里,拼命的思考,哪里?哪里不一样了呢? 一个游人走过她的面前,忽然转头看了她一眼——那是一张在月光下显的青白的面孔,没有任何表情,那个人冲簌簌张开嘴,里面黑洞洞什么也没有。 啊!簌簌终于发现了,一切与刚才不同的地方就是——没有声音! 机器没有开动的声音,喇叭里不再有音乐响起,人们不再交谈和欢笑,连走路也没有声响! 簌簌陷入了一个无声的游乐园! 四处是机器,在闪烁的灯光里运转,伸展着钢铁的支架;四处是人群,暗流一样环行流动着,月色如冰,星光似水,一切悄无声息。 簌簌忍受不了这般的寂静,仿佛被世界抛弃了。不,我不要这份寂静的孤独!不甘心!她掏出手机不假思索的拨通了那个号码。 “我要见你!我没事,只是想和你说清楚,即使分手,你也该最后和我说几句话的,我们在一起毕竟有三年了,我们最美好的三年。 你不要怕,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见见你。好的,我等你。对,在游乐园……”簌簌抬头张望了一下,“在过山车下面见。” 结束通话。簌簌出了一身汗。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他叫到这个地方来。也许真的象自己说的,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了。 回头看一眼刚才的小屋子,门上有一块黑色的牌子,上面写着两个黄色的大字“鬼屋”。 簌簌觉得自己的脚步轻松了许多,从鬼屋出来,是不是也沾染了些许的鬼气呢? 逆着无声的人流,簌簌向过山车走去。一张张青白的面孔从眼前滑过,簌簌看也不看他们,他们仿佛也没看见她。 她现在渴望的是那种绝望的疯狂,可以大声嘶喊,濒临死亡的刺激! 夜色里,银色的钢架过山车闪烁着冷酷的光芒,似乎带着一丝嘲讽,一丝冷漠,一丝不屑的望着脚下的芸芸众生。 以为我不敢吗?簌簌在心里叫嚣。 敢吗?敢就坐上来啊! 坐就坐,我现在什么都不怕!簌簌说。 死都不怕吗? 不怕!死有什么可怕!簌簌说。 那就来吧!我带你去死! 簌簌对过山车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从心底里发出的微笑。谢谢你! 不过我们还要再等一会,我还邀请了一个朋友呢。 他急匆匆的跑过来了,带着一脸的歉疚。 “簌簌,我给你打了一天电话,你关机了,你听我解释好吗?”他拉住簌簌的手,簌簌甩开了他。 “我们上去说。” “什么?坐过山车?那怎么可以说话呢?”他吃惊的看着眼前这个连公园转椅都不敢坐的女孩。 “没关系,很快的。”簌簌答非所问。 他因为带着赎罪的心情,虽不情愿,却也无奈的紧跟簌簌上了车。 他们排在所有乘客的后面,坐到了第十三排的座椅上。这么晚了,玩这个的人已经不多了。 安全装置落下,两个人被禁锢在车里。 她闭上眼睛,感觉是过山车把她抱在怀中了,她暗自体味着那陌生的感觉,这过山车如果有生命,一定是个男人。 车启动了,颤抖着,带着她向颠峰挺进。 簌簌等待着那接近死亡的坠落。 那就是昨天看到他们的时候的感觉——坠落! 风驰电掣。 无尽黑暗。 簌簌狂叫着,抑郁在胸中的痛楚和委屈喷薄而出。 过山车仿佛听到了,竟然缓慢的缓慢的停了下来。 它停在了一段空旷之中,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前没有轨道,后没有路,车上也不见了其他的人。 他惊恐的望着簌簌,簌簌幽幽的回过头,笑了。 “现在我们可以说话了,你看,没有别的人了。” “怎么会……这样?”他紧张的冒出冷汗,四处张望,“人呢?刚才的人呢?” “不用管他们。”簌簌平静的说,“他们都是鬼。” “不要,不要开这样的玩笑啊,簌簌你别这样冲我笑……”他想从过山车里挣扎出来,可是不成,过山车的安全装置牢牢的控制住了他。 “我只想问你,你还爱我吗?”簌簌问,目光投向遥远的黑暗。 第19章 “爱!我爱你!我和她只是一时冲动,只是玩玩的,我不想伤害你簌簌,你相信我,我说过我们同生……”他止住了,他怕说出那个字。 簌簌把目光收回,望着他:“你要我相信你的话吗?” 他拼命点头。 “相信你说的,我们同生共死?” 他拼命摇头,空气中死亡的潮湿味道越来越重了。 “唉……”簌簌幽幽的叹了口气,“我到底要不要相信你呢?” 他还想争辩什么,突然,“轰隆”一声,过山车突然加速向前冲去。 他只来得及发出短促的一声惊呼。 [手机电子书网http://isuu.] …… 车停在了站台终点,游客们带着受到惊吓的满足感纷纷下车。刚才这一趟旅途怎么显的那么漫长呢?是不是因为夜晚的缘故呢。好象车在黑暗中上下翻滚了好几次,所有的人都觉得眩晕,那种感觉,如同过了鬼门关。 大家都一边嘀咕一边下车。 “咦,我记得我们后面坐着一个小伙子的,怎么没看见他下车?” “哪有什么小伙子啊?你被吓的花了眼吧?” “有的,他很奇怪的,坐上车还自己一个人说话呢,就好象身边有个女孩子似的。” “什么?隐形的女孩子?见鬼了吧你?” “真的啊,我还听到他惊叫了一声呢!怎么没见他下车呢?” “也许人家先你下车走了,老那么大惊小怪的。” “真怪,总不能中途下车啊……” “你有完没完啊?恐怖小说看多了吧?看谁都是鬼?” “瞧你又说我,不理你了!” “好了好了,水幕电影该开始了吧?” “不去吃冰淇淋了?” “吃,一边吃一边看电影……” “诶,你看那边怎么围了那么多人啊?” “哪里?” “鬼屋那边,我们刚从那边过来的,好象出什么事情了?走,过去看看。” “天啊,还有救护车和警车呢,不会是死人了吧?我们刚才都没发现啊……” “乌鸦嘴!我们刚才在过山车上呢!说到过山车,你说那个小伙子……” “快走快走啦……” …… 十八替死鬼 穆清淋在马路上茫然的游走,随意的在一个路口向左转,又在下一个路口向右转,搜寻着目标。多少年警察职业的专门训练,让穆清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双眼睛让他能很容易分辨出街上的行人中,哪个是小偷,哪个有前科……但是今天,他很迷惑,因为他不是在寻找有作案动机的坏人或者负案在逃的通缉犯,他今天不是在执行任务,他想,自己也许今后都永不能执行任务了,除非,找到一个替死鬼。 是的,替死鬼。穆清淋今天要找到一个替死鬼。否则,自己就是一个鬼了。 话还要从昨天说起。 穆清淋三十好几的人了,就因为是个警察,一直没能谈成对象。昨天终于听朋友的爱人说,有个女孩子,据说还是个满漂亮的女孩子特别的崇拜警察,就想找个当警察的男朋友。这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朋友的爱人赶紧关照穆清淋去照张英俊的照片,一定要穿着警服!穆清淋答应了。但是他在心里并不抱什么希望,因为他明白,那女孩子一定是得了“浪漫幻想症”。都是警匪电视剧看的太多了的缘故。 但是他还是听话的穿着警服去照相了。一是为了不辜负朋友的一片好心,二也是听了朋友的劝告,所谓“有枣没枣打一竿子”。 这一天其实是该他轮休的。 他来到“新世纪照相馆”的门前……旁边是邮政储蓄所……两个男人冲出来……一个老太太在后面喊……“小偷!”……一个男人掏出自制的手枪……人们惊慌散开……那个人看到了穆清淋……他正穿着警服……一声枪响…… 穆清淋摇摇头。要说冤,自己的确冤,当时满脑子想的全是相对象的事情,压根还没看清那男人的面目,就倒下了,竟没来得及冲上去,作为一个警察,太惭愧了!虽然那两个家伙当场就被赶来的110按住了,但是自己就这么被围观的人称为英雄,心里总是不那么塌实。 后来的事情就显得很怪异了。 穆清淋眼睁睁的看着人们抬着他上救护车进医院,自己如同一个旁观者,看着病床上的自己的身体被插上了各种管子、仪器。医生对他的同事说,这小伙子很危险,命悬一线,能挺过二十四小时危险期就算他命大,否则,就光荣了。 穆清淋这时候才恍然大悟!自己已经魂魄出窍了!就跟小时候奶奶讲的迷信故事一样!怎么办?怎么办?怎么才能回到那苍白的身体里去?他急的直转悠。 转的一阵晕眩,他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叫“枉死城”的地方。一个戏里的判官那样的家伙乐呵呵站在他面前,“又来一个?最近枉死的真不少,上面是怎么搞的?” 穆清淋茫然的问:“对不起,请问……”他不知道怎么称呼他。 “得了得了,你的情况我们已经掌握了!”判官大咧咧的说,语气象极了穆清淋和他的同事,怪亲切的呢。判官看看手表(他居然有手表,这个奶奶的故事里可没有)告诉他:“你还有二十三个半小时,这中间去找一个替死鬼回来,你就可以回去销假了。” “什么意思?”穆清淋头一回遇到这样的怪事,很没经验。 判官只好耐心的讲解:“因为你是枉死的,是不该到阴间来的,所以,你可以找一个替死鬼,然后还魂到你自己的身体里,还在阳间继续活着。但是有时间限制,超过这个期限找不到,你就回不去了,就得在我们这儿待着了,什么时候能坐上转轮台重新投胎回人间可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懂了?” 穆清淋点点头,“还有问题,什么样的人是替死鬼?” 判官道:“自己判断,全凭你自己的良心。你要是利用这个机会把人间的仇人干掉理论上我们也是允许的。不过,举头三尺有神明。” 穆清淋点点头:“那方法呢?” 判官清了清嗓子:“你用什么手段我不管。最后要趁他没断气的时候,上去用嘴堵住他的嘴,就象人工呼吸。不过只能吸不能呼,把他的魂魄吸进肚子,然后带到这里交给我。记住,这一路上你千万不能开口,一张嘴他的魂儿跑了你就白干了。” 穆清淋终于明白了接下来的二十三个半小时自己该干什么了。 “记住了路,快去吧,倒记时已经开始了。” 判官一推,穆清淋不由自主又转了个晕乎,站住了脚,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熟悉的马路上。 他能看见各色各样的人,但是人们看不见他,人们只知道有个英勇的警察在医院里抢救,不知道他的魂魄在四处寻找替死鬼。 穆清淋一时想不起自己该去找谁,作为一个警察,有太多的人可以说跟他有过结,但是他们都罪不致死,还是因为是个警察,他习惯以法律为准绳。所以,他排除了所有认识的人。最后他决定,就在街上溜达吧,看见有想作恶找死的,就上去捏住!最好还是直接遇到一个就要一命呜呼的,凭运气好了。 然而时间已经流逝了一半,天都黑了,穆清淋还没有找到一个该死的替死鬼。说他心里不着急是假的,但是他又无可奈何。 只好继续走,他安慰自己,万一最后没能找到替死鬼,自己也该习惯一下黑夜里的生活——鬼的生活。 忽然前面出现了一个身影!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17z.] 那是一个女人,踉踉跄跄的脚步直奔护城河! 穆清淋赶紧跟过去,他现在体重很轻,几乎没分量,所以追起来格外轻松格外快! 那个女人留着长发,遮住了半张脸,但是月色下还是能看见她脸上的泪痕。她站在河边犹豫着。 穆清淋立刻明白她是要轻生。出于本能,他想上前阻止她!但是又一想,是她自己不想活了,能做出这样的决定一定是生活太过艰难,人没有生的自由难道还不能选择死吗?由她去吧,找这样一个替死鬼,心里也塌实。仿佛是双方自愿达成交换条件——我要死你别拦我,我不拦你但你把魂借我一用。 穆清淋定了下神,等待着。 她终于做了决定,在跳之前,她抚摩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说:“孩子,妈妈不能生下你,妈妈带你一起走……” 什么什么?她有孩子?两条人命!不…… “扑通……”她跳了下去。 他也无声的跳了下去,关键时候顺水托了她一把,正赶上闻声而来的人救起她。眼看她魂魄要出窍,他及时上去用手捂住她的嘴……救护车赶来,护士把氧气罩罩在她嘴上…… 看着他们远去,穆清淋疲惫的坐到地上。他不后悔,这才像个真正的警察。 时间又过去了几个小时,要赶紧找下一个目标了! 忽然远处的午夜娱乐城传来喧嚣。一群人似乎在斗殴! 穆清淋第一时间到了案发现场,还是慢了一步,地下已经躺倒了一个。那是一个小黑帮的二当家,穆清淋认识。曾经在看守所里蹲过,小时候父母离婚,一直在社会上混,偷东西打群架,害群之马里的一匹。不过看现在的样子很快就害不了人了,有两刀插在心脏处,他的魂魄现在就在嗓子眼里要往外冒了……那群小流氓见出了人命已经跑了。 第20章 穆清淋一一记住了他们,都是在局里挂过号的,等回头自己醒过来,一个也跑不了他们! 现在,他需要做的就是…… 虽然有点心理障碍,但是他还是决定要接受小混混的魂魄。不想有一只手竟在这时候轻轻拉住了他! 穆清淋转头一看,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 “小伙子,能让给我吗?……” 也是一个找替死鬼的? “我儿子不孝顺,三天不给我吃喝,我是他的亲妈啊!我要回去,回去告他,不能便宜这小畜牲!……我没有多少工夫了,小伙子,你能让给我吗?” 穆清淋怎么也说不出口,自己也没有多少工夫了。看到眼前的可怜老太太,他就想到自己的奶奶,多慈祥的老人啊,辛苦了一辈子就这么枉死吗?不成! “您快点!我扶着您,千万记住,吸下去别说话,千万别跟我说客气话!您听见吗?” 他生怕老太太耳背,扶着她凑过去…… 两个替死鬼,一个也没抓住,但是不后悔! 穆清淋看看黎明的天空,兰色正渐渐褪去,明亮的橙黄色骄傲的取而代之。他深深的做了一个深呼吸,早上的空气真好啊,那味道……就让它留在记忆里吧,也许,要带到下一生中了…… 他茫然的在楼群里走着,忽然,身后传来重重的一声。转头去看,惨不忍睹。 一个看样子还在上中学的男孩,从高楼上坠下。一纸遗书飘落在他脚下。 因为学业负担重,父母期望高,班上没朋友,还有正值青春期的烦恼,一个少年就这么轻易的选择了死亡。活着多好啊孩子!穆清淋想对他说。但是他的魂魄已经悠悠的要飞腾了…… 穆清淋来不及多想,对生的渴望让他克服了一切杂念,他把那还热腾腾的魂魄吸入体内,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冷热夹杂,百味俱全。他紧紧闭住嘴,想找寻去枉死城的路。但是一时又站住了。他看到了孩子的父母正悲痛欲绝,于是不由自主的跟着赶来的救护车来到医院。 那个男孩和穆清淋的身体并排躺在急救室的病床上。 医生已经表示要放弃抢救了,但是孩子的父亲跪下来苦苦哀求,甚至叩头。孩子的母亲早已晕厥过去。死亡的气息弥漫在病房里,飘荡在两个身体和灵魂之间。 穆清淋看着自己和那男孩,想着自己的花季也曾干下的桩桩傻事。体内的那个灵魂在挣扎,那一定是懊悔和歉疚了。 穆清淋摇摇头,做了一个决定。 他来到男孩的病床前,俯下身子,嘴对嘴,和男孩说了一句话:“孩子,珍惜生命,别再做对不起父母的傻事了,活着,多好啊……” 随着话音,男孩的灵魂迫不及待的奔回自己的身体,他一定是听懂了木请林的劝告!奇迹就这样发生了,男孩的生命线开始重新跳动…… 而一边的穆清淋,脸色越来越苍白,身体渐渐变冷。 穆清淋看看墙上的挂钟,没有多少时间了,生命的迹象正从自己的肉体中流失,最后的一个小时里,要么找到一个替死鬼,要么自己变成鬼!但是决不能在自己手中制造一个枉死鬼! 这是一个警察的信念,一个男人的信念。 他重新开始寻找。 下一个目标是谁呢? 那个替死鬼,会是哪个呢…… 十九枯叶蝶 紫烟有一个不大的花园。 在京郊的一个小村落里,循着花香,你就能找到紫烟那小巧而精致的四合院。 房间不大,院子不大,在京郊购置这样一个家才不过几万元。 院子依着紫烟的意思,营造的格外规矩。院门开在东南角,粉油的影壁。一共两进院子,前院有正房和东西厢房,简单的抄手游廊外是青砖铺就的地面。迈过一个小小的垂花门,后面就是紫烟的花园了。园子里花花草草,莺莺燕燕,按照北京人的习惯,紫烟没有栽种桑树、槐树,只在院子的一角,种了一株小桃树。 只是因为,他姓陶。 原本这应该是他们两人的家。 紫烟是个书卷气极浓的女孩子,读到硕士毕业,还没有想到注意一下身边那些偷偷暗恋她的男生。她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了那些六条腿,长翅膀的小精灵身上。紫烟所学的专业就是研究昆虫。她的房间里从不挂自己的相片,墙上挂的都是一些珍奇的蝴蝶标本。那是紫烟的骄傲。要知道,没有多少人能像她那样塌实、认真的投入到昆虫的世界,和人类相比,它们太渺小和娇弱了,难免要受到轻视。 直到妈妈忍不住提醒她,紫烟才恍然发觉,似乎就那么一瞬间,自己已经二十六岁了,而那些十六岁的小女生,现在都挎着男朋友的胳膊上街招摇了。 她只好把继续考博士的计划暂缓实施,听凭妈妈为她张罗终身大事。 紫烟的妈妈是个热爱文学极为浪漫的人,她年轻的时候狂热的爱上了她的大学中文老师。怎奈使君有妇,她的百般努力落得的下场是老师被调离,自己也被劝退。万念俱灰的时候她竟然想到了跳河。当然她没有跳成,她被一个男人救了起来,那人就是紫烟的爸爸。妈妈在一刹那间冲动的决定要嫁给救命恩人,这也很像是传奇小说中的情节,只不过,小说中写“他们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而现实生活中,他们从此过着乏味的日子。 妈妈寄希望于自己秀外慧中的女儿,她给女儿取名字“紫烟”,只是为了要纪念她大学时候的一次庐山行,那次旅游,有她的同学和老师——那个中文老师。 爸爸很早就因为抽烟得了肺癌去世了。妈妈没有再嫁,在后半生的日子里,她坚决的把思念都留给一个人,那个早不知去向的老师。 在紫烟的眼里,妈妈的爱情纯粹而又可怕。她下意识的躲避着爱情,似乎爱情的终点一定是悲剧,就像妈妈。 当然她躲不开。 妈妈已经给她介绍了五个男朋友,她一点感觉都没有。后来妈妈说,女儿,这件事情我不再为你费心了,你和妈妈一样,心高着呢,你等着自己碰到命里的那个人吧。 她果真就碰上了。 那个人就是陶然。 初识很简单,紫烟的自行车被扎了,她只好推到修车铺,那里已经有一个高个子的男人在修车了。看着天色渐晚,紫烟大着胆子问:“可以让我先修一下吗?” 他回头对她笑了一下,露出洁白的牙齿,“当然可以,女士优先。” 紫烟感激的回报了一个微笑,就是这一笑对一笑之间,爱情就奇妙的合成了。 他们的爱情来的迅速猛烈,猝不及防。 第一个月,两情依依。 第二个月,深情款款。 第三个月,浓情眷眷。 …… 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那时候紫烟研究生毕业,分到了研究所,她可以整日与昆虫为友了。而陶然拿下了mba,迈进了一家法国公司。两个人凑起所有的积蓄,决定在京郊买一个小院子,过神仙般的桃园生活。 房子很快买下来了,紫烟满怀憧憬的全力投入设计装修。她知道,妈妈一生没能圆的梦,她要来实现了——和自己心爱的人远离喧嚣,厮守在山清水秀的小小宅院,这么浪漫的事情居然能变成现实啊! 紫烟喜欢拉着陶然的手,告诉他关于家的所有的设想。 “你为什么非要一个花园呢?”陶然问。 “你不喜欢花吗?”紫烟反问。 “喜欢是喜欢,不过,那是会招蜂引蝶的啊!”他笑着开玩笑。“整天看着这些花啊草啊,你不怕我会变的花心吗?” 我怕吗?紫烟轻轻的问自己。 “怎么不说话啊?怕了?”他把她揽在怀里。 “你要是花,我就是蝶,缠着你。”她喃喃道。 “你会是一只什么蝶呢?恩,是最美丽的花蝴蝶!”他用青青的胡子茬扎她细嫩的脸颊。 她挣脱开,“不,我会是一只枯叶蝶。” “什么?”他没太听清。 “就是长的像一片枯黄的叶子的一种蝶,学名枯叶蛱蝶,分布于我国的西南部和中部……” “好了好了,别给我上生物课。”他想重新拉她入怀。他对蝴蝶没兴趣。 她却背转身去,“我更喜欢叫它‘哭叶蝶’,它为了心爱的花朵,情愿化身一片枯叶,但是毕竟他们不是同一种类,花凋谢了,‘叶’就哭泣了,短短的生命在眼泪中逝去。春天再来的时候,花朵重新绽放,而‘哭叶蝶’却永久的枯萎了……” 他叹了口气,“有时候,你跟你妈妈一样……唉……”他想说,你们都那么虚无缥缈的,想了想,忍住了。 …… 就在他们的院子即将装修好的时候,他开始整晚不归。 他说公司业务多,自己住的太远实在是不方便,每次应酬完都没有时间和精力赶回京郊,现在他都后悔当初决定要搞什么世外桃源的计划了。 每当一个人蜷缩在新屋一角的时候,紫烟就禁不住想起那天,想起那天他问她的那句话—— “……你不怕我会变的花心吗?” 我怕吗?她再一次问自己。 当然怕,怕的厉害!她全身发抖。 但是怕也没有办法,她在他的公司门口守侯了整整一天,终于看到他和一个花枝招展如凤蝶一样的女人亲密的走出公司大门。他一手搂着她,一手按着手机上的按键。 片刻,她的手机响了,一条短信——“加班,不用等我”。 他连电话都不给她打,他怕听她的询问,怕听她的叮嘱,怕听她的声音吗? 第21章 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他走了。他要享受法国式的激情,不再要中国式的恋爱。那传统保守的四合院本就是用紫烟的名字买的,现在就全当是失败爱情的赔偿吧,他走的大度洒脱,绝不拖泥带水。 紫烟把自己禁闭在院子里。 她在花园里种了许多的花,浓艳的玫瑰,飘香的丹桂,斑斓的雏菊……整个小村,都被她的花香点染覆盖着…… 花儿引来了无数的蜜蜂蝴蝶。 紫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每日里一丝不苟的捕捉着它们。她熟悉它们,知道它们禁不住什么样的诱惑,更知道给它们设计什么样的罗网,她轻易的主宰着它们的生死命运。 紫烟一点不感激那些昆虫为她的花朵传粉,那些花朵只是诱饵。它们的美丽和香艳,带来的只是陷阱和死亡。紫烟不再喜欢任何一种昆虫,相反倒是带着一股怨恨之气,只有看到那些小小的身躯干燥后被用大头钉做成标本时,她的脸上才会露出浅浅的笑意。 她还在耿耿于怀。 你不是想像花一样招蜂引蝶吗?好吧,我成全你,只不过,你勾引来的一切精灵一般的飞花蝴蝶,都会死在我的手里!你都看到了吧?这就是你和她们的下场。那天你说,我有时候和我妈妈一样。你错了,我绝不会和我妈妈一样!妈妈爱上一个人,终其一生也没能得到他,而我爱上一个人,却绝不会让他离开我的身边! 是的,他其实没有走。 他没能离开,也永远无法离开这个院子了。 他现在就躺在这片格外茂盛的花草的下面。 花草的香气掩盖了一切…… 紫烟喜欢在黄昏的时候坐在花园里,给他讲“枯叶蝶”。他不再拒绝,只能安静的听着。这是她向往的美满的二人世界。 她告诉给他那次没有说完的话。 枯叶蝶之所以有这样一个名字,是因为它在停息时,翅膀紧紧收缩竖立,身子深深地隐藏着,看起来酷似秋天的枯叶,了无生机,毫不动人…… 如果你没有耐心,你就会轻易的忽略掉它。 但是,当你等来它展翅飞舞的时候,你就会惊诧的发现,它舞动的翅膀带来的是惊艳的一道风光! 枯叶蝶其实是非常美丽的,它在飞舞的时候,露出翅膀的背面,缤纷的色彩绝对可以与凤蝶媲美,那绒缎般的墨蓝色,闪动着耀眼的光泽。前后翅点缀着白色的小斑点,像夜空的星斗;一条金色的曲边宽斜带纹线,恰似印度新娘绝美的纱丽…… “不过,”紫烟望着眼前的一片令人晕眩的姹紫嫣红轻轻的说,“我还是喜欢叫它‘哭叶蝶’……” 一滴泪,深深滑入黝黑的泥土。 二十火焰奴 社区举办家养花卉展览,半个月的时间,小区的花园里姹紫嫣红春光无限。作为组织者,萧萧认真负责的给每盆花都照相留影,登记造册。 展览结束,各家各户来认领自己家的花,参与者都得到了一份小小的礼物,心情自然也如同鲜花一样怒放出灿烂的笑容。 但是,有一盆花却无人认领。 那是一个古朴的青花瓷盆,栽种的花枝却显的有些纤弱,片片叶子倒是绿油油的很是惹眼,不过因为没到花期,和那些月季蔷薇比起来,自然逊色了许多,一直也没能招人待见。 现在它身边的红红绿绿莺莺燕燕都纷纷离去,偌大的花园里,才显出它的一枝独绿。 萧萧等了三天,还是没人来认领。 她只好翻看自己的花展记录,却发现,这株花没有登记品种,只有一个地址——小区b座505。 没办法,只好辛苦跑一趟,把这个被遗忘的小家伙送回家了。 萧萧下班后,捧着这盆花,来到b座。 她按响了505的门铃,许久,没人应。 看看表,下午五点半了,晚上还有约会,怎么办呢?只好麻烦这栋楼的保安了。 “您好,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我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新来的萧萧,这盆花是这楼505业主的,前几天我们搞花展,现在活动结束了,我来把花还给他们家。不过现在他家没人,能不能麻烦你,把花先放你那,等他们家回来人你转交给他们?” “好的,没问题。” “那太谢谢了!”萧萧转身要走。 “对不起,请您等一下……”保安在后面忽然叫住她。“你刚才说505?” 萧萧点点头。“对,505。” 保安困惑的挠挠头,“不对吧,505一直没人住的啊。” “什么?”萧萧吃惊的问。 保安肯定的点点头,“505从去年年底就空着了,那家的主人据说出国了。” “怎么可能?那这花是谁抱去参加展览的呢?” 保安摇摇头。“也许你登记错了,但我肯定,505没有人。” 萧萧看着放在地上的花,它似乎有些枯萎的样子。怎么办,抱回办公室?算了,反正家离的不远,先拿回家吧,别耽误了晚上的约会。 抱着花回家,一路上萧萧都感觉怪怪的,好象路上有很多人都在看她,当她把目光转向人群的时候,又发现其实根本没人在注意她。真是莫名其妙。 终于回到家,把花安放在向阳的窗台上,又浇了点水,萧萧忽然觉得很累。 她甩掉高跟鞋,躺倒在床上,眼睛刚好看到窗台上的花。 一阵风,那花开始向她点头,一下、两下、三下……慢慢的…… 萧萧觉得眼皮随着变的沉重,终于不自觉的闭上,朦胧中,那些绿色的叶片膨胀开来……是一个穿绿色裙子的女子,躲在花后,偷眼望着萧萧,怯怯的…… “你是谁?”萧萧问。 她摇头不语。 “你怎么到我家来了?”萧萧想站起来,却无力,只好躺着和她说话。 她四处看看,茫然的目光。 “你倒是说话啊!”萧萧有点着急,隐约记得自己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 她终于嗫嗫的开口:“我也想回家……” “你家在哪?你为什么不回家?” “你帮我吧,你能帮我……” “我?我怎么帮你?”萧萧问。 那女人突然受了惊吓一样,颤抖着用手指着萧萧,“不要!不要去!” “什么?”萧萧正要问个清楚。 “零……”一阵猛烈的电话铃声。 萧萧惊醒了,一身冷汗,原来是梦魇。 抓起电话,是男朋友李远打来的,问她为什么还没到电影院门口…… 对了,是和李远约好的,居然一觉睡的忘却了! 李远在电话里关切的问,是不是不舒服了?如果是就不要出来了,在家里好好休息,反正电影已经开演了,这时候赶过来也看不完整了。 “好的。”萧萧疲惫的回答。 “我要不要过去看看你?”李远问。 萧萧看看表,“算了,我打算早点睡了,我们改天再约好了。谢谢你。” 挂了电话,萧萧反而睡不着了,刚才的梦搅的她心神不宁。这两天得赶快查出这花的来路,物归原主。不知道为什么,萧萧觉得刚才的梦和这盆不知名的奇怪的花有关系。 老园艺师看着萧萧递过来的照片,先是点点头,又是摇摇头。 “老师傅,这是什么花啊?”萧萧问。 老人摘下眼镜,“姑娘,这可是名品啊!这是一株牡丹,很有灵性的花。牡丹的品种共一百一十九种,状元红、九萼红、 探金球、金系腰、九蕊珍珠、天香三品……” “那这是……” “它是火焰奴。” 火焰奴,真是个别致的名字。萧萧想。 “花开似火,不过这一株恐怕难开花了。”老人叹口气说。 “为什么呢?”萧萧问。 “离了洛阳本土,又加上肥太薄,这样一个小瓷盆,难容这娇贵的女儿啊。” 老师傅把花叫做女儿。可她到底是谁家的女儿呢? 回到家,萧萧郁郁的把火焰奴从窗台上搬到阳台。 晚上睡觉的时候,萧萧闭了灯,忽然闻到一丝淡淡的甜腥…… 那个绿裙子的女人又站在面前了! 这一次,她先开口。 “请你帮我,我想回家。” “你的家在哪里?” “你知道的。” “我知道?” “你知道的。你带我回去吧。” “我怎么能带你回家呢?” “你去了就明白了,他把我锁在那里了,我要出来,我不甘,我冤……” 萧萧在梦里打个冷战。 “去吧,你去了就明白了,我就能出来了!”绿衣女人反复说。 萧萧醒来的时候,被这句话搞得头昏脑涨。 我能知道什么地方是你的家呢?她对着火焰奴无奈的说。也许,就是505? 但是没有主人的允许,怎么能够随便进入人家的屋子呢? 萧萧在b座楼下徘徊着,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着魔似的听一盆的花的摆布。她确信,是那盆花,那火焰奴在纠缠着她。她无奈的抬头向五楼望去—— 天啊,夕阳下,505室的窗户里透出一片火红!似乎还有火苗在一窜一窜! 萧萧惊讶的叫出了声,她喊了保安就往楼上跑! 火险在即,保安当机立断砸了门锁…… 冲进屋子,萧萧和几个保安楞住了! 屋子里家具凌乱,久无人居,但是大厅里居然摆放着八盆火焰奴!她们蓬勃的生长着,旺盛的开出了硕大的花朵! 第22章 花朵红的似火,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光芒!直晃的人睁不开眼睛!最为怪异的是,这八盆花和萧萧家里的那一盆用的是相同的青瓷花盆,宛如九个姊妹。 几个人楞了一会,都被眼前怪异的景象惊得说不出话来。那个砸锁的保安有些担心,会不会遭到业主和公司的责怪…… 一阵淡淡的甜腥味荡漾开来,和昨晚闻到的一样。 萧萧突然惊觉了,那老园艺师不是说这火焰奴在北京会因为水土不服和肥料不足难以开花吗?为什么这八盆开的如此旺盛?而且这屋子显然久无人居啊……是谁在照料这些花? “这花开的邪门,我还真的以为着了火!”一个保安小声的嘀咕。 萧萧感到有个声音在脑子里对她说:“去看看花盆里有什么……” “去看看花盆里有什么……”萧萧重复着。 一个胆子大的楞小伙真的过去扒拉开花盆里黝黑的土,看了一眼,就一屁股坐在地上,只会说:“妈呀……” 二十分钟后,接到报案的警察来到现场。萧萧他们作为证人被留了下来。 那八个花盆里,陆续挖出了一个女人被肢解的残骸。早看不出她原来的样子。作为肥料,她的血肉精华,都被火焰奴深深吸吮,绽放在枝头。 做完笔录已经很晚了。离开警局的时候,听一个饶舌的小警察说,从现场发现的日记来看,死者是一个年轻女子,继承了一笔不大不小的财产,她爱上了一个男子,情愿买房置业的倒贴他,却不想遇人不淑,那男人只是看上了她的财产。结婚前夕她终于察觉了,却还想给他一个机会,找他长谈,因为他毕竟曾经深情的对她说过,爱像火焰,他情愿和她一起投身其中,化成灰烬,不分你我……日记写到这里就没有了,想来那长谈的一夜也是她最后的一夜。她的男友是最可疑的犯罪嫌疑人,他有作案动机,很可能是杀了她,分尸灭迹,把她葬在生前钟爱的火焰奴花下…… 夜风里,萧萧独自往家走去。 小警察分析的都在情理中,只是一点,自己家的那盆火焰奴是怎么来到花展的呢?为什么只有它不开花呢?难道这一盆里埋葬的是那个可怜女人的灵魂而非肉体?而灵魂,终于找到了为自己伸冤的机会? 关于这一盆花,萧萧没有向警察说明,她想,这么离奇的事情,警察也是想不明白的,只要能为那女人伸冤报仇,让她的灵魂安宁下来就可以了。 萧萧简直是有些迫切的跑上楼,打开门,直奔阳台,想看看那株火焰奴,告诉它,它托付的事情已经完成了…… 然而,萧萧看到的是一盆枯萎的火焰奴。 整株花焦黄的瘫软在花盆里,不知什么时候,它已经死去了。彻底的死去。 萧萧悲伤的看了它一会,电话铃声惊醒了她。 是男朋友李远打来的,他们已经订了婚期,萧萧半夜才归让他很不放心,这一晚已经打了几个了电话了。 “萧萧啊?你出了什么事吗?” “没有,我很好。”萧萧不想把这件事情告诉他,大半夜的,毕竟不是什么令人高兴的事。 “那……是你们公司出了什么事情?”李远焦虑的问。 “只是加班而已。你放心吧。” “唉,真不放心你啊!你都不知道我是多么爱你!” 萧萧笑了,“你有多么爱我啊?” 电话的那一头,传来真诚深情的声音:“爱像火焰,我情愿和你一起投身其中,化成灰烬,不分你我……” …… 挂了电话,火焰奴仿佛在眼前燃烧着,血一样红,火一样热…… 二十一小轩窗“啊……”一声惊叫,身边的女人一骨碌爬起来,慌里慌张的抓过衣服就往身上套。 他睁开惺忪的睡眼,不满意的骂道:“你撒臆症吗?又折腾什么?” “我又看见她啦!不成不成,受不了,你这里我再也不敢来住了!我还是走吧,再有一回我非成神经病不可!”说完她匆忙下地,穿鞋,拿书包,开门就走。 他睡意全无,楞楞的坐起身,并没有想去送送那个女人,虽然已经是半夜时分了。他并不在乎她,他在乎的是她“见到”的那个女人。 他的妻。 亡妻。 此时夜正浓,凉意袭来,窗棂仄仄作响,他的眼眶有些湿润。 爱妻,为什么不让我再见你一面呢? 寂静无声的夜,无人回答。 他只好点燃了一只香烟,让思绪随烟弥漫。 他与妻的爱情和婚姻堪称典范,童年青梅竹马,少年两小无猜,青年花前月下,一根红线早就把他们栓在了一起。自从考入同一所大学,他们的亲戚朋友就把他们算成了一对和美的小夫妻。当时羡煞多少人啊。 他沉浸在回忆中,手微微颤抖。 大学一毕业,他们就成了家,婚后的日子更是甜蜜,邻居常常看到小两口手牵手出去买菜、散步,你望着我,我望着你,眼睛荡漾着全是对方的身影。 他闭上眼,香烟燃到尽头,烧疼了手指。他一甩。 地上已经有不少烟头了,一个男人的家,自然是混乱的。他早没有心思收拾了,这哪里还能算是家呢? 他把妻子所有的照片都收了起来,他不忍看,不能看,看了就心痛。 三十岁的年纪,她说想要个小孩子了,他们两个人的孩子。他是喜欢孩子的,可是想到她要为此承受的痛苦,真的有些不忍。她却执拗起来。 想来真不该那么早答应她,她还像个孩子没有长大呢! 计划了要小孩,他们俩决定出去旅游,毕竟从此以后不能过浪漫随意的二人生活了,责任两字如同重担压在他们的肩头。他们租了辆小车,打算一路开到海边,车里带着帐篷,索性就过一次彻底的二人生活,谁也不要来打搅好了! 然而,悲剧就在最高兴的时候发生了。 一路畅快,她兴奋的哼着歌,一会又背起诗词,她的脸红红的,他实在忍不住,想侧头去吻她……就那一瞬间,前面出现一辆满载的卡车,他一打轮,车子向路边冲去,副驾驶的位子撞到大树…… 每次想到这里,他就会出一身的汗。 他清楚的记得,她在车里背的最后一首词是苏轼的《江城子》。 那是她大学读中文系时就最喜欢的一首词了。他常说那词鬼气森森,她却说,她相信是有鬼魂的,还问他,她要是变了鬼他怕不怕? 现在他莫名的就想起了这首词。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 一阵风忽起,窗帘被掀开了?? 他惊呆了! 分明是妻,正坐在窗前梳理着长及腰际的黑发…… 和那跑掉的女人说的一样! 自从妻死后,他悲伤的无法自持,甚至想和她一同到奈何桥。不过活下去的理由自然多过寻死的理由,纵然是“自难忘”,苏轼不也还是继续生活了“十年两茫茫”吗?待到“鬓如霜”的时候,时间自然会医治好伤痛的…… 于是有一夜,他带了个女人回家。 他刚刚关掉台灯,那个女人就惊叫起来,说看见一个人在窗前梳头化妆!他开了灯,什么也没有。再关灯,她又叫,说有人在她耳边背诗,说什么千里孤坟……他只好再开灯,一切正常。如此反复几次,两人精疲力尽,兴致索然,那女人怏怏的走了。他独自躺在他和妻共枕了多年的床上,盯着窗户,一夜未眠…… 几天以后,没什么动静,出于本能,他又带了那女人回家。同那夜一样,女人深受刺激的在半夜里跑掉了。 这一回,他好说歹说,才哄了她跟他回家,没等天黑,就完成了好事,心里妥帖了些,相拥着睡了,没料到,半夜时分…… 这一回与前几回不同,以前妻似乎只是吓唬那女人,这一回她竟然现身在他的眼前,一定是因为他们刚才所做的一切,真的激怒了她……她活着的时候,是个爱吃醋的女人…… 他心头很愧疚的,望着窗前的妻的背影,那一头长发慢慢的飘了起来,妻竟渐渐转过身来…… 她泪眼婆娑,一字一句念道: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 谁说世界上没有鬼! 谁说有人不怕鬼! 他现在就怕的全身发抖,腿肚子转筋,冷汗如泉涌! “你……你……”他想说话,却话不成句。 “我问过你,我变成了鬼,你会不会怕我?”妻惨青的脸,笑口一开,唇红齿白。 “我……我……”他挣扎着想回答。 “你说你不怕,可是我看你还是怕……我是你的妻子啊,你怕什么呢?”妻子梳好了头,黑发盘成髻。 他当然还记得,当初妻问起他的时候,他的回答是“夜夜长留半被,待君魂梦归来”。但那时候怎么想到,今日妻会真的魂归故里呢?毕竟人鬼殊途,冷气森森的妻,让他不寒而栗。 “我离开不过一年,你那半被便为别人而留了吗?”妻逼近一步,似乎想上前拉住他的手。 “别……”他终于说出话来,“你,你还是应该回到你的世界,安宁下来……” 妻古怪的向他一笑,“可是我是那么的爱你啊,舍不得离开你半步,我其实每天都在看着你,等着你。我不喝孟婆汤,没上奈何桥,就是在等你一同登转轮台,来世好再做夫妻。” 第23章 他低头,心里一阵发紧。实在后悔刚才还充硬汉,想着若能再见她一面也是有趣……真的见了,才知道相逢不如相忘。 “你怕啊?”妻如同生前一样淘气的笑,“怕我纠缠着你?那你给我一个离开的理由啊,比如——你不再爱我了。” 他不敢说。 “说吧,好歹夫妻一场,都这样了还在乎几句实话?” 像是有个鱼钩钩着他不得不吐,面对着虚无的鬼妻,他终于长叹一声—— “是的,我不再爱你了。不是现在,而是很早以前。我们从小在一起,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无论谁看我们都是应该成为夫妻的。可这对一个男人来说,失去了挑战,失去了刺激,剩下的只有无味的一系列程序。大学毕业前我就不再爱你了,可是我没有选择。校园里别的女生都对我没有‘意思’,只是因为你在我的身边。那时候我就不爱你了,甚至也许,我从来就没爱过你。” 他偷偷看她一眼,她并没有恼。他就继续说。 “结婚以后你更是缠着我,买菜做饭逛商场,什么都离不开我。 我本来想忍耐下去算了,可是你偏偏闹着要小孩子。天啊,有了小孩子,我的一生就被死死的套住了!我终于忍不下去了。” 妻点点头。 “是的,我对不起你,我太渴望挣脱婚姻和家庭,我渴望挣脱你,我发现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女人那么多的乐趣……我只能那么做了,我不能提出离婚,我背负不起道德的枷锁。” 他把抑郁了一年的话终于吐露出来。 妻平静的看着他,鼓励道:“说出来吧,那起车祸……” “是的,那起车祸,是我故意的。”他此时方觉得自己是个男人。 “你死后我真的悲伤过,不过内心底更多是兴奋。我做的太漂亮太完美了不是吗?我表现的是那么的悲伤,所有的人都不怀疑,还都担心我会追随你而去。我收起了你的所有照片衣物,不是不忍看,是终于不必看!我们也好了那么多年,我最好的年华都给了你,你也不必怎么样,现在我把一切都说出来,你看,我实在是已经不爱你了,你可以恨我,怨我,离开我了吧?” 妻静静地望着他,平缓地说:“举头三尺有神明,其实在车子撞上树的一瞬间,我已经明白了一切,但是我还是不甘啊。今天我来,只是想让你亲口说出来这一切。” 他忽然惊觉:“我亲口说出来,又怎么样?” 妻笑了,“说出来,自然有人听得见!” “谁?”他跳了起来,此时腿也不软了。 “判官爷爷,一众神明。他们早要拿你,我不忍,终于还是我自己来了,这样你也少受些苦……唉,你如此对我,我却还是爱你……” “什么?什么什么?”他想到跑,可是晚了。 妻早已飘过来,握住了他的手,冰冷的。 “亲爱的,和我一起走吧……” 窗户忽然被风刮开,他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 天亮的时候,人们在楼下发现了他冰冷的尸体,血流的很干净,他原本白净的脸庞更加透彻。 警察勘察了现场,认为是自杀。 他家的窗台上,留下了一张纸,上面录的是苏轼的《江城子》。 他最后的笔迹——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人们都说,他是太爱他的亡妻了,才做出如此惊人之举。真是个情深意重的好男人,这样的男人当今世界去哪里找啊…… 二十二猫眼儿 下午的阳光正好,晒的人微熏,小枫懒洋洋躺在阳台上的摇椅里,感觉自己的思想正在一点点被太阳晒干,慢慢变的麻木起来。她知道,再有一阵含着花香的风吹来,她马上就能进入梦乡。 正当她玩味着这半梦半醒的乐趣时,猫猫猛的跳上了她的腿,小枫一惊,随即瞪大了眼睛,愠怒地看着眼前的猫猫——一只毛色漂亮的虎斑大黄猫。猫也瞪着无辜的眼睛和她对望着,讨好的叫了一声:“喵……”并用圆圆的大脑袋蹭着她。这下,小枫无论如何生不起气了,她无奈的拍了一下猫的脑袋。 “淘气鬼!又是你来捣乱!” 猫猫却似乎得到了赞扬,更加无赖起来,索性四脚朝天的躺倒,嘴里发出呼噜声,期望小枫继续和它逗弄。 小枫把手伸过去,轻轻挠着猫的肚子和下巴,猫闭起眼,很享受的样子。 电话突然响起,小枫赶忙抱起猫站起身,把猫扔在摇椅上,自己冲向客厅。这个时候,一定是林寒打来的电话。 果然,林寒从上海打来长途,说是晚上就可以回北京了,小枫高兴地问他想吃点什么?那头说,甜滋滋的上海菜让人大倒胃口,惦记吃小枫做的红烧排骨了……两个人唧唧哝哝说开了悄悄话。 没有人的温暖午后,正适合热恋中的小情人在电话里甜言蜜语。 黄猫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跟着离开了阳台,悄没声儿的站在小枫背后,歪着头听她打电话。阳光照射过来,猫的瞳孔是细细的一条线,很狡滑的样子。 小枫没有看见它。 这只猫不是买的也不是人送的,而是自己跑来的。 那是一个怪冷的冬天的傍晚,小枫下班回家在门口发现了这家伙。那时候它还是个可怜的小东西,毛又黄又干,冻的哆哆嗦嗦瑟缩在墙角。但是它的眼睛明亮而有神,它专注的看着小枫,似乎有绝对的把握她能收留它。 小枫也的确这样做了。 她把猫抱回了家,给它洗澡,吹风,喂牛奶,用自己的毛巾被为它布置了一个小窝,就放在床脚的暖气旁边。这样小枫只要醒来,睁眼就能看见它。 晚上猫窜上床,企图在小枫的被窝里找到更多的温暖和安全。它坚持不懈的从被窝的各个角度入侵。小枫一次又一次的把它拎出来。她记得电视里介绍说,不要和猫狗等宠物睡在一起,不卫生。 最后一次,小枫点着猫的脑袋说,你不许再淘气了!我给你起个名字叫猫猫,这样你就记住了,你不是狗也不是大象,不是老鼠更不是人,你是猫,懂了吗?猫猫? 黄猫眨眨眼,竟然仿佛是听懂了小枫的话,它挣脱了小枫的手,闷闷不乐的回到自己的小窝,埋下头,呼呼大睡。 这以后,小猫长成了大猫,小枫把它调教的越来越乖,猫猫很听小枫的话。只要小枫在家,猫猫就形影不离,亦步亦趋的跟着她转。有时候小枫都害怕会不留神踩到猫猫的大尾巴呢。 现在,它就蹲在小枫的脚边,专注的等小枫把电话打完,好再和它玩一会。 小枫终于放下电话,看看墙上的挂表,抓起书包,冲到门口换好鞋,没顾上拍拍猫猫的脑袋就出去了。她要赶快去商场买新鲜的排骨和蔬菜,林寒说,下了飞机会直接来她这里,有礼物要送给她呢。 大门“砰”一声关上了。 猫猫寂寞地蹲在那没有动,望着紧闭的大门,流露出失望的眼神。光线渐暗,它的瞳孔慢慢的由细线变成枣核,不易察觉。 小枫采购回来,兴奋的在厨房里摆开阵势,她要做一桌盛宴,因为她隐约的感觉到,林寒这一次,终于要送一个钻戒给她了…… 林寒是小枫的第三个男朋友。 小枫其实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有不少男孩子喜欢她。不过她对恋爱这事情格外的慎重,父母都在国外,自己就更要为自己负责。她相信爱情和婚姻是很严肃的事情,是一辈子的大事,马虎不得。 小枫的第一个男朋友是大学的同窗,读书的时候谁也没敢点破两人之间的关系。直到毕业工作一年多了,小枫才正式邀请他到自己家来。没想到,那一次就结束了两人的关系,猫猫淘气,叼出了他的钱夹,里面居然有另一个女人的照片和情诗……不用说,小枫当场就下了逐客令。 第二个男朋友是在一次艺术展览会上认识的,他的风度当时就吸引了小枫。他画的一手好画,在展览会上他为小枫画了一张速写,成为他们交往的开始。 但是对于艺术家,小枫总有隐隐的担心,不知道他的激情是不是像搞创作那样,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黯淡无光……终于有一天,小枫带他回了家。那天他喝了酒,走路摇摇摆摆,小枫实在是有些担心他。 进了门,猫猫迎过来……他却见了鬼似的惊恐不已,竟然一把抓起猫猫要把它从阳台上扔出去!小枫气坏了,这样一个不能控制自己的酒鬼怎么能托付终身呢!她救下猫猫,把他轰了出去。那一晚,猫猫吓坏了,小枫破例抱着它睡了…… 第二天他酒醒了,忙不迭的打电话道歉,说自己当时真的是喝多了,一定要来赔罪。小枫冷冷的回绝了他,只是因为酒精的刺激,他就能虐待一只可怜的小动物,以后,他没准还会做出伤害她的事情来呢!这是绝对不能原谅的! 两次失败以后,小枫很久没有想到谈恋爱的事情了。直到林寒出现。 林寒是小枫父母在美国的学生,研究生毕业回到祖国,小枫的父母很中意他,特意嘱咐他回国后代他们来看望小枫,也有暗中撮合的意思。 父母选中的人一定比较可靠,小枫是个懂事的孩子,更何况,林寒的确非常出色,他用很短的时间就在一间国际公司做出了成绩,对小枫也是照顾有加。 第24章 小枫的父母每次来电话也都不忘要问问林寒的情况。 俩人水到渠成的发展了关系。 这次林寒出差前,明确的告诉小枫,他要送一件意义非凡的礼物给她…… 想到这些,小枫激动的面色有些潮红。那个生命里注定的男人就是他了吗? 菜都准备好了——凉拌三丝,告诉他那缠绵的思念;油煎鸡翅,告诉他想和他一起比翼双飞;四喜丸子,希望那喜事早早团圆;红烧排骨,那是他最爱吃的一道菜,希望今后的日子就这样实实在在,红红火火……再打开一瓶红酒,小枫对自己的手艺和创意都非常满意! 时间已经过了,可能是飞机晚点。 小枫懒洋洋的靠在沙发里,猫猫跑过来,想窜上她的腿。她拒绝了。 “淘气猫猫,不要来捣乱,看把我的新裙子抓坏!来,给你一块排骨吃……” 猫猫闻了闻,居然扭头跑了。 可能是排骨味道太重了,猫猫不喜欢,它只喜欢吃鱼的…… 想着,就困了,小枫歪在沙发里,蜷缩着,睡着了。 恍惚间,有人向她走来。林寒吗?小枫看不清楚,问道。 那人不说话,慢慢的朝她走过来,是个陌生的男人,穿着一件黄色的夹克衫。他来到小枫的面前,定定地望着她,满眼充满了期待。 “你还记得我吗?风儿?”他问。 小枫摇头。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个男人。 男人忧伤的叹气。他试图拉住小枫的手,被小枫甩开了。 他竟然流下了眼泪。 “风儿,我们是前世的夫妻啊!我们恩恩爱爱,情深意重,发誓来生还做夫妻。你得病先去了,我悲伤的无法活下去,就追随着你的脚步。可是你走的太急了,我眼看着你先来到三生石,喝下了孟婆汤……我来不及阻止你!我怕你会忘了我,忘了我们的约定,我就求判官爷爷,准我不喝孟婆汤,还到阳间和你相会。判官爷爷说,不喝也成,不过我不能再投生成人,因为这个秘密是不能说出口的,否则就是泄露了天机,要遭受惩罚的。我想了想,为了能和你再相伴一生,就咬牙答应了,我相信我至诚的心一定能打动天地,能唤醒你!……可是,如今,你却不记得我了……一点都不记得我了……” 小枫惶惑的摇头:“你在说些什么啊?这都是迷信啊,都是聊斋的故事吧?” “你……你再好好想一想啊……风儿……我们那么多的日日夜夜……” 小枫笑了,“快别说了,都是什么和什么啊?我怎么跟做梦似的?” 他立刻变的严肃起来。“是的,这个梦是我唤醒你最后的机会了!风儿,你快醒来!” 小枫暗暗抱怨,林寒怎么还不到啊,被这个陌生男人这么纠缠下去,自己真要晕了。 “怎么,你在想别的男人?”他敏锐的感觉到。 “对,先生,真不好意思,我在等我的男朋友,他今天会来向我求婚,请你离开这里好吗?我想,你可能是认错人了,我真的不认识你,也不是你要找的人。如果你需要帮助,我想,公安局会帮助你找走失的人的。” “他要向你求婚……求婚……他凭什么向你求婚……”男人喃喃道。 为了让他尽快离开,小枫只好硬起心肠说:“他要送我一枚钻戒,我接受了就成为他的妻子。” “钻石吗?你看重这个?”他惶惶然问到。 “对,那代表着坚贞。” “你在乎一块稀有的石头?” “是。” 他四顾逡巡,很焦急的样子。“我没有钻石……我没有钻石……” “您在说什么?” 他眼睛一亮,忽然拉住小枫的手,很用力,令她无法挣脱。 “我没有钻石,可是我有更名贵的宝石,我拿它来向你求婚!” “什么?”小枫没听清,她吓坏了。 “看着我的眼睛!”男人命令道。 小枫不由自主的抬头——他的眼睛,晶莹,有神,那瞳孔竟然……竟然是一道细线! “猫眼儿!”小枫惊叫,“你不是人,你是……” 男人更紧的攥住她! “我用我最值钱,最名贵的宝石来向你求婚——猫眼儿!” 他忽然松开手,张开手指,猛的向自己的眼睛抓去! “啊——”小枫尖叫着跌倒在地…… 心扑通扑通在跳,小枫出了一身冷汗,刚才的噩梦让她简直要虚脱了。她无力起身,瘫软在沙发里。看看表,仅仅过了五分钟! 回想刚才的梦境,小枫打了个冷战。那个男人,那双眼睛,那猫眼儿…… 她惊觉了,大喊着:“猫猫!猫猫!你在哪?” 没有回应,那个平时总依偎纠缠着她的小精灵此时悄无声息……竟然没了踪影!小枫心里莫名的不安起来。 门铃忽然响了……可能是林寒来了…… 小枫整整衣服,暂时把噩梦和找猫的事情抛开。她按捺住激动的心情跑去开门——希望林寒能给她一个热烈的拥抱…… 透过门镜,没有看到人。 一定是林寒和她开玩笑呢!小枫笑着拉开门—— 门外真的没有人,心里正纳闷,脚边有团毛茸茸的东西蹭了一下。 低头一看,正是猫猫! “淘气鬼!你怎么会跑出去?又怎么会把门铃弄响的?啊?”小枫弯腰抱起它,又突然凄厉的惊叫起来,把猫扔在了地上—— 猫的眼睛竟然是两个血窟窿,那晶莹透亮的猫眼儿不知怎么被挖掉了…… 二十三沙图什 女人不耐烦的撇撇嘴,一把抓起遥控器,随手一按,打开了先锋音响。顿时,喧嚣的交响乐倾泄下来,淹没了一切。 他无可奈何的站起来,踱到落地窗边,眺望着这座城市的万家灯火,那每一盏闪烁的灯光下,会有怎样的一个故事? 还是不要想别人的故事吧,俗话说,一家一本难念的经,自己还没成家,这经就快要念不下去了。他忍不住回头看看宽大真皮沙发上穿着真丝睡裙的女人。 女人并不看他。每次生气闹别扭的时候,她都是这样,不吵不闹,不哭不叫,就那么冷冷的,瑟瑟的,蜷缩着身体,委屈的不得了的样子。 他有时候真希望她丢掉这大家闺秀,贤惠淑女的样子,还不如来一副泼妇骂街的德行,也给他一个粗声大气发泄牢骚的机会。 但是她不。 她是一个标准的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素质的小资女人,自己的形象是比生命来的重要的东西。她甚至不满意别人称赞她淑女,她希望成为一个“精品女人”。 都是这他妈的“精品”让他吃透了苦头。 为了把这稀罕的“精品”娶回家,他必须让她所能接触到的一切相应的成为配套设施——房子,是独立的二层小楼,请了法国的设计师来装修布局;车,专门为她买了一辆甲壳虫,狭小的空间让他看着就憋气;音响和电视都是市面上最贵的,为了适应她的“精品”耳朵和眼睛;她要的所有首饰都是定做的,因为她坚决不能容忍有人和她有同样的品位;至于衣服帽子鞋子书包等等,足足的占满了整个衣帽间,很多的衣服她只穿三次就会送人…… 好在这些东西以他多年来的奋斗和祖上殷实的家境还可以对付,毕竟是有钱就能买到的,而今天她提出要的那件东西,却是他压根从没听说过的—— 沙图什。 在尽情的嘲笑了他的无知以后,她无可奈何的耐着性子给他补课。 “shahtoosh,懂吗?” 这是她惯用的句式。 他只好摇头,这也是他惯用的回答。 “‘shahtoosh’这个词来源于波斯语,shah意为国王、王者,toosh意为羊毛或毛制品。我要的沙图什,就是毛绒之王制成的稀有的披肩,你知道谁用过这种沙图什?” 又来了!他只好继续摇头。 “约瑟芬!传说拿破仑曾送给他的情人约瑟芬一条沙图什。约瑟芬满意极了,她甚至马上订购了四百条沙图什。” 我又不是拿破仑! “而在印度和巴基斯坦,沙图什一直被作为传家宝或贵重的结婚礼物看待。一个女人一生可能只有这一次机会拥有一条沙图什!” 你也不是在印度! 她不再说话,期待的看着他。 “上哪能买到?”他问。 这回轮到她摇头了。“我在网上看,说沙图什往往在高档时装店甚至珠宝店出售,最高可达到四万美圆一条,比相同重量的黄金还贵。” 他开始出汗。“那玩意什么做的,这么金贵?” “藏羚羊。”她微微一笑,“一件沙图什大约得五只藏羚羊。” “那买卖这个还不得是非法的?” 她收起了笑容。“我一定要在婚礼上披一件沙图什,我要让那些浅薄的女人睁大眼睛好好看看,那一件柔软温暖无比的沙图什,是怎样慢慢的从我的结婚钻戒中穿过的!我保证她们一辈子没见过这样的珍品!我要她们知道,只有我能配的上沙图什!不,是沙图什只能配的上我这样的女人!” 她说的神采飞扬。 他听的黯然神伤。 “可是……”他的话才一出口,她就花容变色。 “如果你觉得我不配拥有一件沙图什,那就不要和我结婚了。” “我是说,可是……”他闭了嘴,因为他看到了她不耐烦的撇撇嘴,一把抓起遥控器,随手一按…… 眼看没法做通她的思想工作,他表示投降。 第25章 他怎么也不能理解,没有一条披肩,她就不和他结婚?那披肩能代表什么?是金钱还是爱情?想想他决定追她的时候,好朋友的劝告,他隐隐的犯起一丝悔意。 朋友在见了她一面之后,不客气的警告他,这个女人当成油画看看还成,放在家里当老婆却绝对是一个愚蠢的选择。 他当时不屑的回敬:“哥们你是嫉妒我了吧?这么出类拔萃的女人被我追到了,你别是狐狸吃不着葡萄了吧?” 朋友不好再说什么,只笑着扔下一句,“走着瞧,别后悔。” 现在他刚刚走到婚姻的大门前,还没迈门槛,就有点后悔了。倒也不是因为追求她花了多少钱,钱是王八蛋,没了再去赚。只是觉得,在她面前,他总是一个跟不上时代潮流的土老冒—— 她的鳄鱼皮小书包里,总装着一本《挪威的森林》,他问她嫌不嫌沉?她说他土。 她经常到“星巴克”去喝咖啡,说喜欢那里棕褐色的温暖气息。他没听明白,她说他土。 她说要去吃火锅,却把他带进了一家叫“哈根达斯”的冰淇淋店。他问她是不是弄错了,她说他土。 …… 长此以往,他的自信值降到最低点。 每当她露出不屑的嘲笑时,他的心情就疲惫至极。他鼓励自己说,结婚了就好了!谁知道,结婚这样一件终身大事却卡在一条小小的沙图什上!如果在一条披肩上前功尽弃,岂不是让朋友们看一场大大的笑话? 以他的性格,绝对不可以! 他动用了所有的关系,不惜一切代价的,要弄到一条沙图什! 沙图什! 他在心里狠狠的咬着这个字眼! 终于,当他把一条洁白轻柔的沙图什披在她的身上的时候,她的眼睛里闪烁着他从没见过的光芒!头一次,他看见她用崇拜的眼神望着他。他满足极了,全然忘却了所有为了弄这件沙图什带来的烦恼。 他看着她为他表演。 她轻轻拎起沙图什的一角,穿过戒指,然后慢慢的,慢慢的,拽动……那蓬松柔软,一米多长的宽大的羊毛披肩居然顺利的穿环而过! 极品! 他赞叹道。 她娇羞的问:“是在夸我吗亲爱的?” “是是,当然是!”他长长的吐了口气。 婚期临近,准新郎新娘开始忙碌,办各种手续,定各项议程。 他却老觉得身体不太舒服。 痒痒,莫名其妙的痒痒,可是真的想去抓挠的时候,又消失了。看来马三立老先生给的偏方也不管用了。 他开始并没有太在意,但是这痒痒的程度与日俱增,他经常不得不当着人做出很不雅观的动作。去医院检查,却是什么毛病也没有,化验过敏的针剂打了三十多种,都不是。 终于有一个晚上,他打电话叫她到新房来。她搪塞着不想过来,说是结婚前夜不能相见。 他终于对她火了一次:“你他妈的怎么有那么多臭毛病啊?不想结婚就直说!” 她终于答应过来,但是要天黑以后。 一个人在偌大的屋子里,痒痒又开始了,搅的人心烦意乱,他索性脱光了衣服,到浴室里用冷水淋浴! 在一个冷战之后,他忽然想到了那个卖给他沙图什的干枯的老太婆。 那是一个用纱丽把自己围裹的如同一个木乃伊似的老女人。她用不熟练的汉语告诉他,这件沙图什是她的陪嫁珍宝,当初她的父亲为了给她准备这件嫁妆,亲自跑到山里猎杀了五只藏羚羊……这是一件货真价实的沙图什。 “可你为什么要卖呢?”他问。 “为了钱,孩子。”老太婆回答,“还能为什么?” 他爽快的答应了她的价钱。 在送老太婆离开的时候,那个精通印度土语,辗转把这个出卖沙图什的老太婆找来的朋友,听到她嘀咕了一句话…… “也许,你不做这个买卖。”朋友回来后对他说。 “你是说我给的钱太多了吗?不,和我的未婚妻的一点小小要求相比,钱算什么啊?”他故做潇洒。 朋友摇摇头:“不是钱的问题。我刚才听那老太婆用土语说……” “说什么?”他好奇的问。 朋友皱了皱眉,有点为难。 “说啊,我不在乎。” “她说,让那不眠的灵魂和鲜血染红的罪恶跟着沙图什远离她吧,她终于能摆脱所有的折磨了,赎罪赎罪……” “莫名其妙!”他的心里生出一丝寒意。“说的这是什么啊?” “也许是诅咒?”朋友担心的说,“也许你不该买下它,这上面可是有五只藏羚羊的生命呢!” “又不是我杀死的!再说我不买自然有别人买,世界上贪婪的人也不是我一个。何况,我是无神论者!不信邪!” 朋友不再说什么,看都没看那珍贵的沙图什一眼就匆忙走掉了。 现在他在冷水的刺激下,想起了这些,不免瑟瑟发抖,心里的凉意也越来越重。 门铃响了。他披上浴衣,冲出去,解脱一般。 她终于来了,几天没见,她有点不一样了似的。 也许是怕冷,她穿了长及脚面的风衣,头上还戴了围巾。 “亲爱的,我把你找来,是有事情一定要告诉你……”他急切的把她让进屋,让她坐在沙发上。 她低头不看他。 “还在生气吗?我刚才态度不好!对不起宝贝!” 还是不回答。 “那就是害羞?要做新娘子了!”他想用玩笑缓和一下气氛。 她的头更低了。 “好吧,我告诉你,我好象是生病了,全身都痒痒,可是一抓的时候却又找不到是在哪里痒。我看过医生,什么也检查不出,可是痒起来的时候,真的难以忍受!我担心咱们的婚礼……” 她开始呜咽着。 “怎么了亲爱的?”他温柔的托起她的脸—— 天啊! 他惊的差点摔倒! 她原本靠资生堂化妆品保养出的白净面庞,竟然出现了一片片鳞片似的角质层! 她大哭着甩掉身上的衣服——竟然波及全身!她简直像一条丑陋的鳄鱼! 看着她令人作呕的身体,他突然感到剧烈的痒痒!从心里发起的痒痒! 他忍不住嚎叫着抓挠自己,指甲划出一道道血痕,越来越深…… 盛大的婚礼现场,各界名流,演艺人士,上层社会林林总总的各色人等,怀揣着各自不同的心情,笑脸相逢在一起。男人们大多带着嫉妒的心情等着看据说绝顶的精品女人;女人们大多带着嫉恨的心情要瞻仰一下那传说中的沙图什。 可是等过了时辰,没见新郎新娘出场。 有人预感到不好,提议到他们的新房去看一眼。 当打开那座豪华小楼的铁门时,人们都被眼前的场景吓呆了。 一个男人,全身赤裸,已经死去,僵硬的身上到处是用自己指甲划出的深深的血痕,找不到一块好的皮肤,血流遍地,已经凝成了咖啡色…… 一个女人,惶恐的缩在角落里,她的模样令人生畏,全身上下布满了干巴巴的鳞片,一会笑一会哭,嘴里念念有词,显然已经神经错乱了。 当人们想要去救她的时候,她发出野兽一样“咩咩”的低鸣,用头去顶撞别人。 无奈大家只好放弃,选择了报警。 警察赶来的时候,她还缩在那里,双手紧紧攥住一团灰乎乎的毛巾似的东西,嘴里不停的念叨一个词—— “沙图什……沙图什……沙图什……” 二十四胭脂玉 雾气茫茫,升腾在幽深昏暗的河边,河水粘稠的仿佛不会流动。木桥仄仄,积年的朽木潮湿破旧,似乎随时会坍塌。 但是不会。 所有的桥都塌了它也不会倒,因为它是——奈何桥。 没有人见过这座桥,是的,没有人,因为它不是人间的桥,只有做了鬼才能找到它。 可是找到它又能怎么样呢? 就像那个正在桥上徘徊的孤魂,她这样走走停停,寻寻觅觅已经几百年了,几百年过去,她仍然没能走过这座桥。 这几百年里,她无法过桥去转世投生,因为她心里老是存着一句话,“我等你,就是到了奈何桥,我也等你!” 现在奈何桥是到了,可是她却忘了要等的人是谁,甚至,在慢慢的等待中,她忘了自己是谁…… 有人劝她,反正是要喝孟婆汤的,那时候什么都忘了,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桥去吧。 她坚决的拒绝了。那一生未了的心愿,难道做了鬼就化了不成?不!不!我一定要等,到了奈何桥也要等,我要等的人,一定是我生前拼了命去爱过的,我一定是丢失了什么,等我找到了,我就能想起他,等到他;等到他,我才能有来世! 没有谁能帮助她,因为她把自己的灵丢了,她是一个没有灵的魂。除非,她能找回…… 公元2002年8月的一个午后。 柳丝提前回到了学校,把行李拖进宿舍,她已经热的满头大汗了。尽管还有半个月才开学,柳丝却是在家一天也呆不下去了。继母并不喜欢她,但是在面子上,大家还是客客气气相安无事。家里的空气永远是那么的生疏淡漠,好像缺氧,让人憋得慌。 打工一结束,挣够了下学期的费用,柳丝就急忙提出要回学校抓紧进入学习状态,爸爸没有说什么,倒是继母礼节性的挽留了一下。柳丝只是拍了拍同父异母的小弟弟的脑袋一下,嘱咐他别去网吧贪玩,就拎着箱子出了门。 第26章 现在她晃荡着腿坐在自己靠窗的上铺上,屋子里还弥漫着灰土的味道。同屋的室友都还没有回来,阳光穿透玻璃窗,照耀出浮尘在舞蹈。 柳丝眯着眼睛看了一会,觉得索然无味。决定给苏霆打个电话。 苏霆是她的男朋友,两人不在一个系。 正要打电话,她忽然想起,刚才一通收拾宿舍,现在浑身跟活了泥似的,怎么见苏霆啊?端起脸盆要去洗澡,忽然想起来,暑假里学校的澡堂每周只供应两天热水!这可怎么好啊? 转了个身,她就有主意了,大下午的,先去后海游会泳,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再去胡同里一个满干净的小澡堂花几块钱冲个澡,然后,去买个烧饼夹肉坐在岸边美滋滋的吃!等月亮出来了,听一会对岸的丝竹管弦……真是绝妙好主意! 电话里约好了苏霆。他说他早就收拾好了行李,正打算这两天也搬回学校住呢,他要柳丝在学校等他,他从家到学校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柳丝说她等不及了,她正为自己的创作灵感感到冲动呢,叫苏霆把行李放在学校后直接去找她。没办法,苏霆已经了解了她的性格了,只要她想到了,就得去做,马上。 后海的水暖暖的,柔柔的,包容着她,爱抚着她。就像小时侯。那是第一次来这里游泳,是三岁还是四岁?记不清了,只记得她紧紧的拉住妈妈的手,不肯松开…… 想起妈妈,柳丝的眼睛湿润了。她翻个身,换成仰泳的姿势。一瞬间,楼台垂柳全在阳光的照耀下变成了金色,晃的她心里一阵迷茫混沌。忽然的就想躲避,躲避那金粉浮华,躲避那车马喧嚣,躲避那人声纷杂,躲避那紫陌红尘…… 一个猛子扎下去,一切都安静了。 深处的水有些凉了,浅浅的水草扫着她的身体,飘荡在水中,她觉得自己很轻。 黑暗中忽然灵光一现——那是什么? 柳丝不假思索的潜过去,随手向刚才闪烁的地方一抓。 浮出水面,正要看看自己抓住了什么,苏霆已经在岸上一边挥手一边大喊大叫她的名字了。 “你干什么啊,潜水那么久,成心要吓死我啊?”苏霆严肃的说。 “讨厌,不许你说那个字!我最怕听那个了……你赶快呸呸!”柳丝爬上岸,披上苏霆递过来的毛巾。 “好好,呸呸。”刚才一着急,忘了柳丝的忌讳,她最听不得“死”字。 “我刚才捞了个东西!”柳丝得意的说。 “知道你水性好,可也别那么夸张啊,是不是个大田螺啊?你是不是惦记要炒田螺啊,别啊,没准还能出个仙女什么的……” 苏霆的玩笑说不下去了,因为柳丝慢慢的张开手掌,湿漉漉的手心上,躺着一块被水洗刷的干干净净,不沾一星泥渍的淡红色的光滑石头。 “呀,真漂亮啊。”柳丝把它拿到眼前,对着阳光,“还是半透明的呢,诶,还有一个小洞呢!” “穿上根红绳,正好挂脖子上!” “对呀!走走,买根红绳去!” 换好衣服,两个大孩子嘻嘻哈哈的跑过银锭桥,桥那边的烟袋斜街,有不少古玩店。 他们挑了一家门脸最小最破旧的铺子,按他们的经验,这样的铺子应该不会宰人,虽然他们只是想要一根红绳而已。 看铺子的是一个老爷爷,老的已经不自觉的靠在窗框上冲盹了。 柳丝他们等了一会,见老人微睁开眼睛,才轻声问:“爷爷,请问有红绳儿卖吗?” “什么?”老人没听清楚。 柳丝把那块石头举在他眼前,“我要一根红绳子,穿这个。”[手机电子书:17z.] 看到石头,老人忽然坐直了腰,他直直的盯着那石头,不说话。 “您怎么了啊?”苏霆问。 “胭脂玉。”老人说。 “什么?” “胭脂玉。”老人又说。 “您说,这个是玉?胭脂玉?很值钱吗?”柳丝好奇的掂量着手里的石头。 “不。”老人摇摇头,“它并不值钱,不过它是胭脂玉。” 两个人都没能听懂老人的话。 “您到底有没有红绳子啊?”苏霆有点不耐烦了。 “我没有。你也别戴它。”老人说。 “为什么?” “因为它是胭脂玉。” 苏霆拉了柳丝走出小铺,“这老头一定是老糊涂了,说话颠三倒四的。” “他说不叫我戴它,可是我真的很喜欢啊,连它的名字我也喜欢,胭脂玉——多好听啊!” “你喜欢就成了,走,我们去别处买根红绳儿……” 开学没多久,天气就转凉了。 柳丝已经习惯了戴着那块红绳穿着的胭脂玉,她把它贴身戴着,只在没人的时候才偶尔拿出来把玩,玉温温的,似乎永远带着她的体温。 又是一个人声鼎沸的中午时分。 苏霆在食堂门口等了很久,腿都麻了,也没见柳丝。他只好叫住柳丝的一个同学,人家爱搭不理的样子。 “劳驾问一下,看见柳丝了吗?” “看见了。”那男生瞥了他一眼。 “她在哪儿?”苏霆隐忍着继续陪笑脸。 “上课的时候看见了,下了课就没见了。”那男生坏笑着,敲着饭盒跑了。 “他……”苏霆生生咽下那句粗话。他知道柳丝他们系的男生都不喜欢他,谁叫他拐跑了他们的小才女呢。 不过苏霆现在顾不了那许多了,最近柳丝好象有些反常,她经常会忘记他们的约会,甚至忘记校刊的活动,忘记去图书馆自习,今天,难道连吃饭都忘了吗?而每一次找到她,她都在一个大家不怎么去的奇怪的地方——有一次是在新的实验楼的工地,一次是在操场最角落的杨树下,一次是在食堂后面的煤堆旁……每一次找到她,她都是一个人在发呆。问起她,她先是如梦初醒的样子,然后就是抱着他的胳膊傻笑,什么也不说。 今天不吃饭了!苏霆把空饭盒交给一个同学带回宿舍,他知道,他又得去到处找柳丝了,今天,无论如何,要问个明白,她到底是怎么了! 时有时无的蝉鸣更增添了苏霆的烦闷,那么大的校园,这丫头又跑到哪去了!真见鬼! 忽然想起,“鬼”这个字也是柳丝忌讳的,他赶紧“呸呸”了两下,没法子,都养成习惯了。 正一抬眼,看见一个熟悉的娇小的影子往生物系后面的小土山上走去。 那会是她吗?她可是从来不到生物系那边去的啊。 生物系的楼里有一股遮盖不住的福尔马林药水的味道。原因很简单,他们的地下室有一个存放尸体的大池子,人体解剖是生物系学生的必修课。 而柳丝自幼丧母,她目睹了妈妈的车祸现场和去医院抢救的场景,那血淋淋的一幕深深刺激了她。妈妈去世后,她害怕听所有跟死有关系的字眼,她忌讳别人在她面前说“死”“尸体”“鬼”……直到大学,她仍然摆脱不了,从来不到存放有尸体的生物系去,即使是有公共课在那里上,她也宁愿冒着被老师批评的风险而选择逃课。 所以一时间苏霆有点犹豫,那会是柳丝吗? 可不是她又是谁呢?那件红裙子,她都穿了一个星期了,扎眼的很。 苏霆悄悄的跟上去。 柳丝在小土山上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她摸出挂在脖子上的胭脂玉,呆呆的看着,喃喃自语。 苏霆打算跟她开个玩笑。他像一个土匪一样,突然从树后闪出来! “哈哈……”他夸张地笑。 柳丝惊的站起来,她脸色苍白,惊愕的望着他,一点也不认识的样子! 倒是苏霆被吓住了,他从来没见过柳丝这个样子,她的脸因为恐惧变的扭曲,她的眼睛里充满了陌生和敌意。 “喂,柳丝,你怎么了?吓到了?是我啊……”他赶紧陪笑脸。 “你是谁?”她颤巍巍的问。 怎么?吓的连声音都变了? “我是……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认识你吗?不……我不记得……”柳丝惶惑的望着他。 “天啊,不要啊,柳丝你别吓唬我了,我错了,我以后再不敢了。”苏霆绝对的投降。 可是柳丝却是一副认真的表情。 “你是我要等的那个人吗?”她问。 “什么?”苏霆越发的糊涂了,“你在等我吗?” 柳丝颓然的坐下,“我忘记了……” “柳丝,你没事吧?是我刚才吓着你了?可是你现在都快把我吓死了!”想到犯了忌讳,苏霆正要“呸……” “死?我是不怕死的……我说过,死了也要等……可是我要等的是谁?是你吗?”柳丝幽幽的问。 苏霆已经说不出话了,怎么可能,这个最怕说“死”的丫头,刚才一口气说了三个“死”! 校园里铃声响起。 柳丝忽然笑了,“呵呵,苏霆,你们下午什么课?” “啊?”苏霆哪里还想得起下午有什么课。 “我们是古典文学,我得走了,晚上想着在文科阅览室帮我占个座位!” 望着她冲下山的背影,苏霆这才觉出后背全是汗。 到底是怎么了?我和她,谁不正常? 当然是柳丝。 她已经发展到无缘无故的旷课,经常神情恍惚,她越来越像另一个人了。 苏霆非常担心。 一个晚上,她忽然的不说话,低头沉思,守在一边的苏霆知道,她又有“情况”了。 第27章 他决定顺着她的话说,好看看她的脑袋里最近都在想些什么。 “我等你……”她说。 “我知道。”他说,“你等了多久了?” “很久很久了,我知道你会来的,可是时间这么久,我怕我认不出你啊。” “怎么会呢?” “我最近终于慢慢的想起了一些事情,可是很模糊很模糊,像是被水浸过的画……” “你想起了什么?” “想起我们幼时的游戏,想起我们少年的相思,想起我们原本是相爱的,想起……他们要我们分手……” “他们?他们是谁?” “很多人。我想起我答应要等你的……可就是有一件事还没想明白。” “什么?” “我记得我为了等你情愿去死,可是我死了没有呢?” 她眨着大眼睛望着他,满眼是凄楚和无助。 苏霆长出了一口气,他确认眼前的她不是那个怕说“死”字的柳丝。 可她是谁? 忽然他发现,她正用一只手紧紧的攥着胸前的胭脂玉!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 苏霆满头大汗的跑进烟袋斜街的那个破落的小店铺。 时间仿佛在这里不曾游走,小店里的梵香味道依旧,淡淡的未曾拂拭的灰尘依旧,那爱瞌睡的老爷爷也依旧斜倚在窗棂上。 “爷爷,爷爷您醒醒……”苏霆没有礼貌的打断了老人的梦境。 老人微张开眼,看见他,随即叹了口气。 “爷爷,求您告诉我,这胭脂玉到底是怎么回事?您上次为什么不叫我的女朋友戴它?求您告诉我啊!”苏霆急迫的说。 老人却慢悠悠的坐直了身子,看了看苏霆手上抓着的胭脂玉,好半天才终于开口。 “孩子,我早告诉你们了,这玉并不值钱,可它是胭脂玉。” “那又怎么样?” “这玉原本是极普通的白玉。是因为沾了主人的血,慢慢吸收才变成淡淡的胭脂一样的红色的。” “您为什么不叫我女朋友戴它呢?” “很简单啊,因为她不是它的主人。这玉是应该陪伴主人到阴曹地府去的,它应该被含在主人的口中,它吸收所有主人生前的信息。唉,不知道是哪个可怜的人儿,连这个东西也丢了,怕是做了鬼也是个没心的鬼,成了魂也是个没灵的魂……” “老爷爷,我女朋友自从戴了她,老是说一些奇怪的话。” “那不是她说的,是胭脂玉在说呢,在说它主人的故事呢。一定是它的主人不得安生,在苦苦的找它呢。玉这东西,有灵性的。”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怎么办?有个孤魂野鬼在找她的玉,可是你们能给她送过去吗?”老人古怪的笑。 苏霆在炎热的下午打了个冷战。他谢过老爷爷,战战兢兢的信步来到银锭桥上。 这胭脂玉是柳丝从这里拣的,看来也只能还回到这里了。希望没了这东西的纠缠,柳丝能很快的变回原来那个可爱的丫头吧。 苏霆在心里默默的念叨着:“不知道是哪个苦命的姐姐丢了这块胭脂玉,你的魂魄这许多许多年一定不曾安宁。我们没法子把这玉送还给你,我们还愿意在这凡世红尘作几年碌碌的俗人。你若有灵,就到这里拿回属于你的东西吧,也许找到这块胭脂玉,你就能想起你要等的人是谁了……” 他手一松,玉垂直落入水中,不见一星水花,不闻一声水响,就那么一下子滑进幽冥去了…… 水还在流淌着,极慢极慢的,不知道源头在哪里,不知道尽头在哪里。 奈何桥上,那孤独的身影依然在独自徘徊。 她这样走走停停,寻寻觅觅已经几百年了,也许,她还要继续几百年,直到她想起她要等的人是谁。 没有谁能帮助她,因为她把自己的灵丢了,她是一个没有灵的魂。除非,她能找回…… 二十五追魂使 “有一只鬼丢了。”阎王略带愠怒的说,“这可是一千三百五十二年来没发生过的事情了!” “是是,大王……”鬼卒战战兢兢的回答,“鬼节那天,地狱门开,看门的老鬼不小心着凉了,在关门的一刹那,打了一个喷嚏,迟延了一下,就不小心溜掉了一只……” 阎王不耐烦的摆摆手,“我不听解释!回头我再处理你们这些玩忽职守的东西,先把黑白无常给我召来!” 一阵黑白旋风,两个英俊的无常鬼站在面前。 一个一身玄青,冷面如霜,剑眉星目。 一个一身缟素,倜傥风流,玉树临风。 阳世阴间,黑白无常追魂使者的大名,人鬼听了尽皆愁。 “有一只鬼丢了。”阎王说,“你们去把它追回来!” 白无常嘴角挑起一丝浅笑,“大王,区区一个逃鬼,还用我们兄弟俩一同出马?” 阎王皱皱眉头,“这可是一千三百五十二年来没发生过的事情了!被上面知道了的话……”他抬头望望十八层地狱加紫陌红尘加九重天界之上的玄幻灵世…… 黑白无常登时醒悟,齐声脆脆地回答:“请大王赐法器!我们即刻起程捉拿逃鬼!” “哗啦啦……”一条亮银锁链扔在了面前。“凭此追魂索,锁拿逃鬼!看你两个追魂使者谁先回来复命!哼……” 黑白无常互相看看,点点头。 沉重的玄铁门闪出一条窄窄的缝隙,一阵黑白旋风,倏忽消失在远方渐隐渐现的微弱光明中…… 找寻逃鬼并不难,只要搜索出最近一段日子,哪里出了起死回生的奇谈怪事就可以找到线索了。因为一个逃鬼,必要依附在一个阳气未尽的人身上,才可以在尘世驻留。 白无常——他现在是一个著名电脑公司的it精英——充分动用了互联网的强大功能,只要启动搜索引擎,这样的八卦新闻瞬间尽在掌握!不过,相对有难度的事情是,如何用追魂索锁拿住那放肆的逃鬼。现在大家的身份都是一个普通的凡人,用铁链子捆人的事情可不能随便做,再说,这样的事情绝对不能惊动芸芸众生,搅乱了尘世的秩序,要是被上面知道了……白无常也不自觉的望向无尽的天顶…… 看来,只能另想法子,用个障眼法,来个——神不知,鬼不觉!对,就是这句话,贴切极了! 白无常喝了一口已经微凉的咖啡,心里有了主意。 作为追魂使者,他们两兄弟的任务就是收编那些孤魂野鬼,该送阎罗殿的,该送枉死城的……造册在编,绝没有错。这回这只小鬼胆子可真不小,居然跑到尘世来了,呵呵,倒是给了兄弟俩一个上来透气的机会呢。 此刻的黑无常也已经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他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着装,把帽子戴正,手枪放进肋下的枪袋,用手摸了摸后腰上的手铐——一切都准备好了!警官要出发执行任务了! 捉拿那个在逃的——鬼! 捉鬼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鬼,都是很机灵的,要不怎么叫“鬼机灵”呢?必须要先取得它的信任,在它不设防的时候,骗它上当,钻进追魂索的圈套里!好在这只逃鬼是一个能量很小的小鬼头,在黑白无常的面前,它根本不可能识破他们的真实身份。 警察这个身份给黑无常带来了很多方便,他在很短的时间里查阅档案,很快把目标锁定了——一个二十三岁大学刚毕业的女孩,在阴历鬼节那天,投河自杀,在医生已经放弃抢救的时候,她停跳了两分钟的脉搏居然瞬间恢复了正常!然后现场的医生护士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笑着跑掉了…… 黑无常认定这就是他们要找的鬼。就在他刚要给白无常打电话的时候,他的手机先响了。 “我正要找你……”他说。 “不用。”电话那头的白无常说,“我是谁啊,一切尽在掌握!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们分头去找它吧,看谁先俘虏了它!” “好吧。”黑无常耸耸肩膀,“我没意见。你那追魂索幻化成什么了?记得我们不能惊动旁人啊!” “当然不会是那根铁链子了!”白无常不以为然,“化成了什么你就别管了,你把你那段追魂索幻化好了就成了!难得上来一回,我们兄弟俩也趁机会好好玩玩吧!” 黑无常笑了笑,挂断了电话。 好吧,一场红尘中的捉鬼游戏,就此开始! 白无常早已经策划好,他的方法是——诱鬼上钩!既然是诱,就要下饵,那饵就是……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17z.] “吱——”的一声紧急刹车,白无常的宝马一个趔趄站住了。 一个长头发的女孩子面色苍白的跌倒在车前。 “小姐,你怎么样?伤到了吗?我马上送你去医院!”白无常慌忙跑下车。 女孩子慌乱地摇摇头,无助的大眼睛骨碌碌的,只是盯着他。 他温柔地扶起她,自然地帮她捋了一下头发。 “对不起,我吓到你了吧?让我请你吃点什么或者喝点什么压压惊好吗?” “不,不用,是我穿马路跑的太快了……”她慢慢的回过神来。 “是啊,多危险啊!”他像个大哥哥一样批评她,“我可不想当马路杀手,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是不适合去那个地方的……” “什么地方?”她好奇地问。 “阴曹地府啊!那里很吓人的!”他诡异地一笑。 她的脸色变了一下,随即低下头去,“是啊,那是很吓人的,我不喜欢那儿。” 第28章 他哈哈大笑,“傻丫头,谁会喜欢那啊!”仿佛一时间,他们已经很熟识了。 她略带狐疑的抬头看他——这个人,怎么似曾相识? “上车,我请你去吃——哈根达斯?” “什么?什么东西?”她没听懂。 这可怜的小鬼,在人世还没怎么闯荡,见识还很浅呢。白无常真为她抱憾。 “是冰淇淋,很好吃的。”他继续诱惑她。 “不。”她坚定的摇摇头,“我不和陌生人吃东西。” 鬼丫头!他心里说,还挺警觉的! “那好吧。”他大度地说,“这一次我们是陌生人,下一回我们就是熟人了,下回你一定赏光啊!”说完,上车,绝尘而去。 只留下她,孤零零在原地发呆,这人好怪啊,名字啊电话啊地址啊,什么都没留下,却说还有下一回见面的机会?唉,自己都不知道能在这繁华的人世间飘荡多久呢……她伤心地低下头,眼泪不争气的落下来。 “小姐,你怎么了?” 她吓了一跳,难道刚才那人回来了?慌忙抬头,才发现是一个英俊的巡警站在自己面前。不禁红了脸。 “没什么,我……”她嗫嚅道。 “有困难找民警,我可以帮你。”他说。 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还回响刚才那人的声音,恍惚间竟觉得眼前的小警察和他有几分相象呢。 “没什么事,谢谢你警官。我只是丢了一只小猫咪,我在找它回家呢。” 他点点头。“我也在找一个迷路的孩子呢,如果你看到,请你告诉她,快点回家吧,外面的世界很乱,她不该乱跑的。” 她的心一阵慌乱。 “你也快回家去吧,天快黑了,别等家里人找来啊。”他嘱咐她。“你不会也迷路了吧?要我送你吗?” “不!不用!” 他的眼睛那么明亮,那么透彻,好象看穿了她!她慌乱地转身。 “谢谢!再见!” 直奔第一个街角,一拐弯,隐去了。 这回留下他在原地发呆了。 这可怜的小鬼,也许只是想多享受几天阳光的照耀吧。黑无常摸了摸后腰挂着的手铐——那是他那段追魂索幻化成的。面对那样一个年轻、健康、鲜活的生命,他怎么也不忍心下手去锁拿她,一但被锁上,她就会立即枯萎,变成一个干瘪空洞的鬼影…… “你什么时候变的多愁善感了?” 白无常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回到了这里。 “让我捉鬼,我义不容辞,可是,我老觉得,刚才那个,是个人,可爱的人……”黑无常叹了口气。 “不是你觉得,而是你希望她是个人吧?”白无常一针见血。 黑无常并不看他,自言自语,“做个人多好啊,你看,这人世间的一切,那些学步的娃娃,那些读书的儿郎,那些热恋的情侣,那些携手的老人……” “可是他们最终都会和我们一样,变成鬼的。” “但是他们都渴望着重生!不论受多大的折磨都愿意接受轮回。生命,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你是在同情那只小鬼?还是在说自己?”白无常冷冷地问。 黑无常深深的叹了口气,不再言语。 “不要妄想帮她,那会害了你自己。况且,你也清楚,她逃不了的。”白无常指了指他的手铐——追魂索。“谁也逃不了。” 天,黑了下来。 “我下不去手了。”黑无常淡淡地说。 “那不等于把捉鬼的功劳白白送给我了?”白无常说。 “我无法想象把冰冷的手铐铐在她的双手上是什么结局。我没觉得她做错了什么。” “不。她做错了。她忘记了身份,忘记了秩序。她应该老实的在转轮台等待自己的命运,不应该偷跑出来。她是一个小偷,她偷窃了不属于自己的生命。你不该抓她吗?警官。” 黑无常恍然抬头。 “可是你已经错过了一个好机会。刚才如果你继续盘问她,检查她的证件,她就会和你争执,就会逃跑,那时候,你完全有机会亮出你的手铐,只要轻轻的一碰……她就原形必露。” “不。”黑无常说,“我们还是给她一个温和一点的方式吧。你打算怎么样?” “很简单,我会利用她的弱点。”白无常胸有成竹。 “答应我,轻一点,那小鬼其实挺可怜的。你知道,在转轮台等待新的重生是多么漫长难捱啊……” 白无常也叹了口气,“是啊,我当然知道,我们俩又何尝不是……” 都说做人难,谁又知道鬼的苦衷? 东方广场,一个长头发的女孩子好奇的站在一家店门口。 原来这就是他说的哈根达斯冰淇淋啊?好贵啊!她吐了吐舌头,人可真会享受,冰淇淋居然能做成火锅的样子! “怎么不进去?在等人吗?” 她回过头,天啊!居然是他!“怎么是你?” “我说话算话啊,我说过我们会再见的。”他狡猾地一笑。“这回,我们不是陌生人了吧?” 她羞涩的低下头。 “走吧,我请你!”他随意的拉起她的手。 “不要!”她说,“好贵啊……” 他只是笑,手上用了点力气,她就跟着他迈进了店门。 远处,黑无常默默的看着这一切。他知道,他的兄弟马上就要完成任务了。很快,他们俩就会带着那只可怜的小逃鬼回去了。只是不知道,白无常会以怎样的形式用追魂索锁拿她呢? 从冰淇淋店出来,他们两人已经俨然一对情侣了。也许那只小鬼太急于享受人间爱情的滋味,她丝毫没有发觉,身边这个英俊男人身上有着一股不同常人的气息,那是比她还要浓郁的一股森森鬼气…… 星斗漫天,商场都要打烊了,他们终于逛到疲惫。 “开心吗?”他问。 “开心!这是我最开心的一天!因为遇到你!”她笑的那么灿烂。 “开心就好。”他说,“我们就没有白来一趟。” “什么?”她问。 “没什么。”他搂住她柔软的肩膀。在她不注意的时候,他用目光寻找到黑无常。他站在远处的黑影里,默默的向他点头。 他也点点头,把手伸向衣兜—— “这是今天最后的礼物……”他对她说。 “送给我啊?”她惊喜的叫道。真是不谙世事的小鬼。 “对。专门送给你的。”他手一抖,一条银闪闪,亮晶晶的白金项链,在夜色里散发着寒冷但绝美的光芒。 她幸福的闭上眼睛,等待他亲手为她戴上——那条追魂索! 远处的黑无常背转身子,直到听到身后传来一声短促而绝望的呻吟…… 正是神不知,鬼不觉。 没有人发觉,也没有惊动“上面”,一千三百五十二年来的秩序恢复了,他们可以带着那小鬼回去该去的地方了。 可是心里却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反而增添了一点点惆怅,一点点留恋,一点点遗憾,和一点点希望的冲动…… 不论是黑无常,还是白无常。 第二天的报纸和网络上,多了一条八卦新闻—— “昨夜繁华商业街上,一女子突发心力衰竭暴毙。经辨识,该女曾于几日前投河自尽,经抢救奇迹般生还,不料最终仍难逃宿命……” 二十六黯仙魂 远远的已经能望见京城的灰色伟岸的城墙了。 落日红的正浓,把树林、草地映成了诱人的橘黄色,柳生紧了紧肩上的包袱,加快了脚步,想在天黑之前就赶到京城寻一个客栈。 应试的学子那么多,恐怕这时候找房子都不那么容易了呢,柳生想。 刚走进树林,风就来了,吹起柳生的长衫,这个文弱的书生不得不靠着一棵大树先站稳了脚步。北方的风真硬,说来就来,哪比得了苏杭,连风都是柔柔的带着一丝香甜的味道……柳生闭上了眼睛。 正想着,觉得肩头冷了一下,忙睁开眼睛,天啊,刚才妩媚的夕阳这时候没了踪影,早被一片乌云遮住了,树叶沙沙作响,雨就这么落下来了。 糟糕啊,柳生把包袱抱在怀里,低头就跑。 偏生前两日下雨的时候好心,把雨伞送给了一位老婆婆,想着是今天就能到京城找到房子备考,谁知…… 不琢磨还好,心里一乱,脚下步子也乱,再抬头,竟连东西南北也分不出了! 柳生气的一跺脚,百无一用是书生!难怪别人要这么说。 雨已经打湿了他的青白色的衣襟,束住头发的青色发巾也湿透了,昏暗中,柳生觉得全身发冷,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竟傻傻的楞在雨地里…… 那是星光吗?为什么只有一点? 前面隐约的有一处亮光,柳生不自觉的抬起腿,向着那方向走去。 雨小了些,蒸腾的雾气弥漫起来,柳生终于看清楚了,眼前是一座园子。 红砖墙已经有些斑驳了,园子里的大树森森的,远处露出几角飞檐。 偌大的园子寂静极了,除了偶尔的鸟鸣声。柳生正犹豫,“咿呀”一声,风吹开了一个小小的角门,青石小径延伸向里,零星的黄花散落在路边。 柳生走了进去。心里只觉得一片恍然,这是什么所在? 园子里杂草长的很高,树木似乎要遮住天空,太湖石上,片片青苔。亭台楼阁都掩映在远处的黑暗中。似有似无的丝竹乐飘在雨声里。 穿过山石小径,眼前豁然是一片荷塘,雨点打出一片迷蒙的雾气,几枝白荷在风中摇曳,似是跳着娇柔的舞蹈,不远处的水榭,漏出那一点微红的灯光。 第29章 红光忽然慢慢的,慢慢的,飘动着……向着柳生。 雾气中,柳生渐渐看出那是一盏小小的银色烛台,一只白皙的小手捧着它,顺着看上去,一个穿水红纱裙的小姑娘正笑盈盈的望着他。 她个子娇小,雨点打在她的黑色长发上,象缀上了颗颗小珍珠,头上不加饰物,只用一枝玉簪把长发挽起,一缕柔柔的垂在肩头。水红的纱裙随风荡漾,好象她要随风而起。 少女用明亮的眼睛问柳生:“你是谁啊?” 她那长长的睫毛向上翘着,挂着一点晶莹的雨滴,象手中的烛火一样跳跃着。 柳生痴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雨已经停了。 “公子,你要避雨吗?” “是,是的……” “随我来吧。” 少女转身,袅娜的走向水榭,柳生赶紧跟了上去。 天光亮了些,雾气也渐渐散去了。 柳生觉得身上暖活了一些,坐在廊下。那少女仍旧是笑盈盈的望着他,也不惊诧,也不说话。 “姑娘,我叫柳生,下雨迷路误闯进姑娘的园子,请问……” “我叫鹂儿。这里是我姨母的园子,我那姨母天性爱游走,前不久我姨夫辞了官,陪我姨母去云游江南,姨母把这园子交我住了。” 柳生听着,转头又环顾这园子,竟是别有生机,四处都有不知名的花卉,蓬勃的生长着;画廊下,燕子衔泥筑巢,呢喃可人…… “这园子从外面看荒凉破败,谁想里面竟这般动人……” “是啊,这是我姨夫专为姨母造的园子,他给这园子起名叫‘醉园’。” “恩,醉人啊醉人……”柳生转过身望着鹂儿。 鹂儿低下头。 “天色晚了,不知道姑娘可否容小生在此耽搁一夜?” 柳生怯怯的问。 鹂儿点点头。 大约是淋了雨,着了凉,柳生觉得头昏沉沉的,倒在画楼里的素锦软榻上就昏昏睡去了。 鹂儿轻轻走进来,帮他盖上薄被,将一身烘干了的白色长衫放在柳生身旁的椅子上,又拿起了他刚刚换下的湿衣服。 柳生睡的很熟。 鹂儿不言语,静静的看了他好一会。 那是一个面目清秀的男子,白皙的面庞,微蹙眉头,似是在睡梦中也藏着万千心事? 雷雨过后的园子,散发着青草和雨水的味道,几只鹭鸶展翅落在窗前的荷塘,小野兔也跑来草地上戏耍。 鹂儿推开窗,对着它们轻轻的“嘘……”了一声。 莫要吵,莫要惊醒了这少年的好梦哦…… 夜静了。 鸟儿也都去睡了。 柳生披衣起来,轻轻走到荷塘边,那里月色正醉人。 他忽然很想念那个少女,刚才在梦里,不知道唤了她多少遍,真想看看她的眼睛,看看她的眼睛里有没有印着我…… 荷塘边的月台上,汉白玉的小石桌上,竟摆着精致的四样小菜,一只羊脂玉壶里,还盛着温热的“百花酿”。 柳生坐在桌旁,不知道从哪里传来古筝的琴色…… 一个女孩子清灵的歌声在耳畔飘荡。 “雨霖泠,却把芙蓉惊,梦里春色未醒,风送秋声清……” 鹂儿一身素白长裙,从月色中踏歌而来,身上的玉佩相碰,发出清脆的响声。 柳生一楞,却见鹂儿浅浅一笑,竟跃上荷叶,随着音乐轻盈起舞…… 荷花朵朵,似为她伴舞,柳丝袅袅,在为她陶醉…… 柳生斟上“百花酿”,醉园醉舞醉伊人,今夜不醉待何时? 鹂儿在片片荷叶上跳跃舞蹈,一忽儿闪进荷丛,一忽儿幻化莲花,月色下,她就象天上的星星飞落在池塘,闪烁着迷人的光芒…… 她真美,如同芙蓉之于清水,便似白云之于碧空。 柳生终于醉了。 他扑向池塘,要抓住那个诱人的精灵。 就在他跌落水面的一瞬,一双柔软的小手扶住了他,一个温暖的身子拥住了他…… “鹂儿……” “我在……” 柳生发现自己落在了一只小小的采莲舟上,鹂儿在船的那头,安静的坐着,两手背在身后,眨着大眼睛。 “鹂儿,星星掉下来了!” “在哪?” “在你的眼睛里……” 柳生一把把鹂儿扯进怀里,紧紧的抱着。 她闭上了眼睛,长长的睫毛颤抖着。 荷花的清香弥漫了过来,月色也被这香气染的迷蒙了。 “鹂儿,你是天上的仙女吗?就是仙女,我也不会让你飞走了!” 鹂儿微微颤抖着,羞涩的低下头去。柳生慢慢的,慢慢的,吻了下去…… 池塘里的蛙儿都不叫了,只有月光如水水如风…… 柳生在醉园里不知醉了几日,这天,直睡到午后,醒来没看见鹂儿的身影。 他信步走出了园子,远远的望着京城,那里似乎很陌生很遥远。 我还要到那里去吗?他想。 “公子啊,你在干吗?” 惊回头,一个老妪站在身后。 “婆婆,你吓了我一跳!” “公子,我来还你雨伞啊,怎么,你不舒服吗?” “没有没有,我快乐的很呢。” “哦,能跟我这老婆子说说吗?” “婆婆啊,我在这里找到了一生的快乐呢!” “呵呵,傻孩子,你怎么晓得就是一生呢?” “这个……我想我会爱那个女孩子一辈子!” “你真想一生都不离开她吗?” “是的。” “那好,你听我说……” “多谢婆婆!” 傍晚的时候,鹂儿回来了。 柳生揽她入怀:“跑到哪里去了,小丫头,让我好想你!” “公子,我是去看看,姨母有没有书信来。” “恩,你姨夫姨母真是美满的眷侣!” “姨母说,我最好去找他们,不要在这园子里孤单一个人住了。” “你不孤单啊,你有我啊。” 鹂儿的目光黯淡了下来,“你早晚要离开我的……” “不会!我不考功名了,就和你在一起!” “公子……”鹂儿羞红了脸。 “我忽然想起,鹂儿,”柳生兴奋的说,“我们做一个游戏,我用一根绳子把你捆起来,半枝香的工夫,你若是解不开绳结,那就是上天安排我们永远不分开!” 鹂儿的脸色一下子变的苍白:“不要啊……” “鹂儿,你放心,那个绳结你真的解不开信不信?你如果爱我,就试一下,试过了你就知道了,我们有这红绳牵着,谁也离不开谁了!” 鹂儿的眼里泪光闪闪。 “怎么,你不信我吗?你不爱我吗?” 鹂儿咬着嘴唇。 “公子,我爱你。好,我就和你做……” 柳生高兴的拿出一根绳子。绳子是红颜色的,红的鲜艳极了,血一样。 鹂儿浑身颤抖着,惊恐的望着那绳子。 “别怕啊,这是系姻缘的红绳呢!” “公子!”鹂儿忽然惊叫着,“你一定要这么做吗?万一这红绳系不住我们的姻缘呢?” “鹂儿,”柳生故作生气,“你到现在还不信我吗?我连功名都不要了,你还不肯给我一个许诺吗?我会一辈子好好爱你的!” “你会一辈子好好爱我的?” “是啊,我要打一个你永远解不开的结,把你永远栓在我身边!” “好吧,”鹂儿颤抖着声音,“我就给你一个许诺,让你相信我也是爱你的,这一生……这一生都是爱你的……” 柳生拉过鹂儿,把她的双手背在身后,用绳子绑住,在手腕处打了绳结。 “好了,”他把鹂儿扳过来,却惊讶的发现,鹂儿的眼泪顺着脸颊流淌下来。 “鹂儿,你怎么了?” “公子,这个结我真的解不开。莫要忘了我,公子,我们就此别了,现在你相信我是爱你的了……” 忽然鹂儿痛苦的呻吟了一声,柳生眼看那绳子迅速的收紧,勒进鹂儿的肌肤,鹂儿疼的摔倒在地…… “啊,怎么会这样?”柳生吓坏了,忙俯下身,拼命想帮鹂儿解开身上的绳索…… “晚了,公子……”鹂儿说。 “晚了,公子……”老妪说。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老妪竟出现在鹂儿的身后。 “怎么?怎么是你?这是怎么回事?”柳生发疯的大声喊着。 “公子,感谢你雨中借伞给我,为了报答你,我来帮你驱妖除魔啊。”老妪阴森的笑着。 “你骗我,哪有什么妖魔?” “这不是吗?被我的捆妖索绑着的就是啊,你还不知道,这是一个小狐狸精!” “啊?”柳生吓得退了两步,盯着地上被绳子越捆越紧的鹂儿。 “公子,我……我是……可是……我……是真的爱你啊……今天姨母已经警告我要有灾难临头……要我走……可是我……我舍不得公子……我想,你不会……这是天意,公子,我们的缘分到头了……就不是今日,日后我们也是要分手的……我情愿这样……好教你知道我的心……” “不要啊,不要啊,鹂儿,我不怕我不在乎你是狐狸我也不怕的,别离开我啊!”柳生泪流满面,懊悔不已。 “傻狐狸,你明知被捆就完了,还这么痴情,唉……”老妪也禁不住长叹一声。 “公子,我不后悔,那几日,是我最快乐……啊……” 鹂儿疼得晕了过去。 柳生抱住老妪的腿哀求:“婆婆,婆婆,求你放了她,求你放了她,是我错,求你不要啊……” “人是人,妖是妖,这是天道,孩子,我也没办法。 第30章 再说,一旦被捆上,我也无能为力……” “你为什么?为什么要教我用什么红绳来害鹂儿?她那么美,那么好,你为什么?”柳生愤怒的站起来。 “就因为她是狐狸啊,你看……” 柳生转过头,正巧鹂儿也睁开眼睛,她最后哀怨的望了柳生一眼,那眼神凄绝无奈,充满了爱,充满了痛苦,柳生一辈子都将被这眼神折磨。 他看到鹂儿的衣衫散落在地,她的身子渐渐缩小……就在眼前,变成了一只小小的红色火狐。 小狐狸闭上眼睛,不再看柳生,她全身颤抖,不住的喘息,生命已然到了最后的时刻…… 老妪也不再答话,她上前拎起小狐狸,一阵风起,没了踪影。 雨,不知什么时候又下起来了。 打落了片片树叶,残破了朵朵睡莲,醉园又变的冷清了,风雨中,颜色黯淡了下来,似是久无人居的废园,乱蓬蓬的杂草,险些让柳生再找不到出门的小路。 柳生象从梦中走出来一般。从醉园出来,他径直走进了夜的黑暗…… 萤火虫在飞舞着,夜鹰在鸣叫着,风在吹着,雨在下着,那双有着长长睫毛的明媚的眼睛仿佛在幽幽地望着他…… 二十七曾相识 大夫说,放松点,好好睡一觉,睡醒了一切就都好了。 我于是听话的放松自己身体的各个关节,闭上眼睛。其实我闭不闭眼睛感觉都是一样的,因为我什么也看不见。 我的眼睛是在上学的时候一次化学实验中发生意外而失明的。试管中突然喷射出的化学液体令我猝不及防,我没能来得及闭眼或者扭头,一阵火辣辣的感觉之后,我坠入了黑暗。 黑暗的感觉令人窒息。 我曾经和朋友开玩笑的说过,失声失聪我都能接受,唯一忍受不了的就是失明,因为我从小就是一个惧怕黑夜的孩子。 可是上天偏偏给了我一个残酷的打击,在我最好的年华,把我打入地狱。 如果不是因为年迈的父母,如果不是因为还有一个飘渺的希望,我早就选择了自杀了。 今天,这个希望终于飘落到了我的手中,医院可以给我换角膜了。 来不及想很多往事,麻醉药开始发挥作用了,药效正在把我的思想一点点排挤到身体以外。 最后的一个瞬间,我听到一个声音,一个女人的声音,从很遥远的地方飘过来—— “跑,快跑,向着有光亮的地方跑!” 可是四面都是黑暗啊,哪里有光亮啊?我急切的四处寻找,上北下南吗?左西右东吗?慌乱、眩晕,混沌一片,我迷失了…… 我不知道过了几天,那段时间我似乎失去了所有感知,有东西离开了我,又仿佛有东西进入了我,我一直昏昏沉沉的。 直到大夫慢慢为我揭去眼睛上厚厚的纱布。 光线是一点点的泄露进来的。 我欣喜的要迎接它,久违了,那温暖的感觉! 忽然又是那个声音,那个女人的声音,这一次她离我不再遥远,好象就在我的身边—— “不用着急,已经是你的了,从今天开始……” 从今天开始会怎么样? 我想问她,可是没来得及,最后一块纱布已经揭开了……护士给我戴上墨镜,让我先适应一下,我急切的贪婪的捕捉着一个个由模糊渐渐转变为清晰的影象,我看到一些穿着白大褂的人,还有父母略见佝偻的身躯,还有……一个从明亮的窗户前一闪而过的身影。不知道为什么,我隐约地感觉到,那个人是来看我的,和我有点什么说不上的关系。我想使劲再看他一眼,但是很遗憾,他迅速的从我刚刚恢复的视野中消失了。 那句莫名其妙的话语和这个莫名其妙的人一起,一下子就随风散了…… 成功的手术给我带来了新的生活,我像一个孩子似的,对什么都新奇,天气好的时候,我能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兴高采烈的看着每一个过往的行人微笑,那是发自心底的微笑。 爸爸妈妈不阻拦我,他们在忙着为我联系重新上学的事情。我现在有很多时间专心做一件事情——看。 直到那个午后,发生了那件奇妙的事情。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中午,光线是从树叶的缝隙里泄露下来的,在阳台的地面上画了一副现代派的画,我坐在藤制的摇椅上,开心的欣赏着,家里没有别人,一切是那么的安宁。 一阵风吹来,我的眼睛感觉到一些干涩,于是,我微微闭上眼,想等它润泽了再睁开…… 当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吓了一跳,眼前又是一片黑暗!难道我的眼睛又出现了什么问题吗?就在我的惊叫脱口而出的时候,那黑暗渐渐的淡化,我看到,两个人的背影,他们紧紧的靠在一起,一个是男人,另一个是女人。他们的头互相抵着,微微的耳语着。 “听说,当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上天是允许他带走一样生前最喜爱的东西的,转世来生,还能拥有。要是你,你选择什么?” “要是我嘛,我就带走——你!” “不用你带啊,我自己就会跟着你的!” “还要追我?还要我这个笨老婆?” “一定要追上你的!我一定要和你一起转世投胎去……” “不成,看来我得先为你找好个后老伴再走啦…… “嘘,别说傻话了……” 我听的很清楚,那个女人的声音,就是我在医院做手术的时候听到的声音,而那个男人的背影,我也似曾相识。 阳光忽然一下子强烈起来,我的眼睛被重重的晃了一下,只好闭眼。 再睁开,还是那个安宁的午后,还是那片班驳的树影。 但是那个身影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几句浓浓的情话我不能忘怀。我莫名的想要找到那个男人,非常强烈的愿望。我渴望他那句温柔的“嘘,别说傻话了……”是对我说的…… 那以后我又试过许多次,闭上眼睛等那神奇的影象。没有如愿。 于是我每天到大街上走,看每一个人的背影,近乎疯狂的想要找一个影子。 一个疲倦的黄昏,我的腿已经酸软了,胡乱的拐进一个小区,那里的花园中有长椅,我需要休息一下,走了整整一天了。 我把头靠在椅子背上。 忽然,我的眼前一片黑暗! 我清醒的知道,我并没有闭眼! 我的心砰砰乱跳,我知道,我又能“看见”了! 像是电影里的变焦镜头,我的目光迅速的推进到一个窗户里,穿透了窗上淡蓝色的窗帘。 厨房里传出悦耳的切菜的声音,黄昏的阳光暖洋洋的照耀着一个系着围裙的小女人,她乌黑的长发用一根简单的猴皮筋束着。 一个男人的背影闯了进来,他从后面捂住了女人的眼睛。 “放开啊,我可拿着菜刀呢!” “呵呵。” “甭笑,早知道是你进来了!” “看都不看就知道?” “不用看,听就听出来了,闻也闻就出来了!” “那么厉害啊!”男人说着放下手,顺势环抱住女人的腰。 “当然了,不用看就知道!” “那你这双漂亮的大眼睛还有什么用啊?看都不用看我?” “赶明儿我捐了去……” “嘘,别说傻话了……” 又是这句!我的心似乎被撞了一下,不知怎么,“看”着这恩爱的一对小夫妻,忽然的酸溜溜起来。 “好好,你快放开我,我要炒菜了!快去把衣服换了,扔到洗衣机里。” “是!” 男人答应着转回头—— 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出现在我眼前,我的记忆忽然被唤醒,当我在医院揭去纱布的时候,那张从窗前一闪而过的脸……我要仔细的看一看他! 使劲的一睁眼,一切又消失了。 这到底是不是幻觉?我迷迷糊糊的发起呆来。为什么我总是能“看见”他们俩,他们和我有什么关系吗?我曾经认识他们吗? 又到了去医院复查的日子,这一天我没有要父母陪同,自己早早的跑到了医院。 大夫说,我恢复的很快很好。他问我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我没有告诉他“幻觉”的事情,我相信我是真的看到了什么,但是别人不会相信。 出来的时候,一个男人和我擦肩而过。 是他! 我匆忙折返身,悄悄跟着他,他竟然也是到眼科!我躲在门口,听他和我的主治医生的对话。 “那个女孩子还好吧?” “很好,她刚刚来复查过。幸亏有你太太捐献的角膜……” “不说这个吧,这是她生前自己偷偷签下的捐献协议。我当初还不理解,我无法接受。就算是迷信吧,我希望她能完整的去到来世,用她的眼睛继续找到我……” “这个我们做医生的是能理解的。” “不过我还是尊重了她的遗愿,而且那天我看到那个女孩子重新看见光明时候的灿烂的笑容,我就好象又看见了她,起码,又看见了她美丽的大眼睛……而且她说过,她不用眼睛也能找到我的,哪怕是来世……哦对不起,我说的什么啊,都乱套了。” “没关系。您今天来……” “哦,我今天来,是也想签个协议的,和我太太的一样。” “太感谢您了!” …… 躲在门外的我,眼睛湿润了。 我听到一声浅浅的叹息,是从我心里发出的,却不是我。 忽然明白,我是通过“她”的眼睛,重放了“他们”的往昔。 第31章 “她”把一点精魄留在我的眼睛里,眷恋着守望着“她”的夫君。 我忽然忿忿的嫉妒起来。凭什么只有“她”能得到这样浓重的一段爱情?今生得到了,来世还不放手,还要通过我来继续着,那我成了什么?我为什么总要沉浸在他们的爱情里?只因为“她”恩赐了我一对眼睛? 我莫名其妙的愤怒着。 其实在心底里,我知道,我恐怕是爱上了那个男人,那个温柔的说“嘘,别说傻话了……”的男人。 他从医生的办公室里走了出来。 我悄悄的跟在他的后面,一直跟到上次去过的那个小区,我眼看着他进了楼门。 我坐在上次坐过的长椅上,把目光投向遥远的蓝天上的一只飞鸟。直觉告诉我,我将再一次“看见”点什么。 果然,黑暗再一次提前降临。 这一次,我看见的是那个女人。她低垂着头,长发披散在面前,我不能看到她的脸。 是她先开口。 “对不起。”她说,“给你添麻烦了。” “不用客气。”我冷冷的回答,“我还没谢谢你呢,给了我一双那么明亮的眼睛。” “其实我不该牵连你,我实在是舍不得,也是不放心……” “舍不得你丈夫?不放心他?我看你也太自私了一点吧,居然还要利用我来监视他?你是怕他爱上别的女人吗?你不希望他继续好好的生活吗?你难道真的要把他从这个世界上带走你才甘心吗?你为什么不离开我?为什么要让我看到我根本不想看的东西!” 我冲动的喊叫着。 “不是你说的那样!”她悠悠的说,“你不了解他。我要你看到我们曾经恩爱的生活,是想让你知道我们有多相爱……” “见鬼,我为什么要知道这个!” “知道了这个,我才好请你帮个忙。” “我能帮什么忙?” “帮忙留住他。” “什么?” “他是非常爱我的,他说过他不能想象失去我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我这一走,实在非常担心他,担心他不能接受这个打击,怕他做出荒唐的事情来,他说过,他要跟着我去……” “你以为他会为你殉情吗?现在这世界上还会有这样的人吗?谁会干这样的傻事?” “我担心他会……”她的头更低了,“我把眼睛留在人世上,就是希望他还能感觉到我还在他的身边,不要做傻事……” “他这不是没有做傻事吗?他今天还去了医院,也签了捐献角膜的协议呢。” “我就是担心这个啊,他这一段时间一直在处理这些事情……” 我哼了一声,心里又酸又涩。 “我最后求你帮个忙,然后我就走,去到我该去的地方,绝不再麻烦你了。” “让我干什么?” “请你去到我家,14层9号,去看看他。那场车祸发生的太突然了,我有好多话没能跟他说。请你帮我把这些话转告给他好吗?我希望他继续好好生活,过好今生的一切日子,我会在那边等他,叫他放心……” “开玩笑吧?他认识我是谁啊?帮一个死去的人捎话,谁会信我啊?把我当神经病啊!” “他会认识你的,他会认识你的眼睛!” “他那是认识你的眼睛。”我咬牙切齿的说,嫉妒已经让我的心变的冰冷。 “求你了……他……”她忽然低低的惊叫了一声,猛的抬起头。我惊诧的看到她的脸上,那黑洞洞的眼窝里流出晶莹的泪水! 我打了一个寒战,像从噩梦中惊醒!心还吓的砰砰乱跳。 不远处有几个散步的老太太微笑着瞥了我一眼;两个小孩子手拉手跑过我的面前;花坛里的月季花开的正艳;刚才天空里那只小鸟早就飞得无影无踪了…… 可怕的梦魇!我对自己说,大白天的做了这样一个梦,真是见鬼了!以后绝不再乱跑了! 我起身想走,却又忍不住抬头看看那座高楼,14层9号,我要不要上去看看呢? 骄傲和嫉妒折磨着我,我的腿像是被锁住了,就在我想奋力挣脱开的时候,我听到玻璃的破碎声,紧接着,是重重的坠地声和人们的惊叫…… 这一回,我的眼前是真的黑了,然后,我的心空了,什么东西失去了,而且永远不再回来了…… 我再一次去到医院复查,大夫检查后告诉我,我的视力非常好,竟然比前一次提高了许多,真是奇迹。 我告诉大夫,我有两件事情请他帮忙,第一,我要签署一个同意捐献我的角膜的协议;第二,他的角膜做移植手术的时候,请告诉我,我要来看一看,看看那个接受他的角膜的人。 大夫问我为什么。 我没有回答他。 我相信等他再一次睁开眼睛看见我的时候,会认出我,曾经,我们是相识的,我有话要告诉给他…… [手机电子书网http://isuu.] 二十八勿相忘 一个绿色的怪物高举着屠刀向我冲过来,我返身就跑,但是还是听到了从背后传来的骨肉撕裂的声音。血流了出来,淡淡的,晶莹的蓝色…… 我知道我又陷在噩梦里了。但奇怪的是我总是做同样的梦。渐渐的我都不把它当成噩梦了,我甚至一见到那绿色怪物就清醒的知道我是在做梦了,我一点都不惧怕它。 但是我现在想醒过来,我不喜欢那东西喷着热乎乎的气来肢解我,即使是在梦里,我也不愿意被杀死,何况是被那么难看的一只怪物。我使劲的从喉咙里想挤出一声喊叫,妄图把自己喊醒。 怪物继续在我身上挥舞屠刀,我被它摇晃的晕头转向…… “林子,林子,醒醒啊,你又做噩梦了?” 我费力的睁开眼睛,看见了穿着一身绿裙子的邱湫。她正拿一块浸过温水的毛巾想给我擦汗,被我一把推开了。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没好气的问她。 “刚来一会。知道你白天不关门。”看我脸色不好,她乖乖的坐到离我远远的沙发上。 我盯了她一会,怎么看她的绿裙子怎么别扭,跟梦里的怪物似的,越发的厌烦,干脆起身去洗脸。 回来的时候发现她还原样坐在那里。 “你干吗来了?”我一边问一边点上烟。 “看看你啊,晚上我妈做炸酱面,叫我喊你过去吃。”她讨好的笑。 “谢谢你妈,我晚上有事,不过去添乱了。” “你都好久没去了,我妈老问你,特惦记你……” “我都说了有事了,你烦不烦啊?” 邱湫撇撇嘴,怪委屈的样子,跟小时候一样。我们俩从小在一个大杂院长大的,我父母出国以后,主要是她妈妈照顾我,直到我考上大学。可惜我不争气,大二就因为打架挨了处分,跟系里闹翻了,结果退了学。我开始在社会上混,偶尔也找个临时工干干,但是坚决拒绝出国找父母,我叫他们把钱寄给我就成了。 父母对我失去了希望。但是我觉得挺好,我喜欢没有压力的生活。 这一片的大人都不怎么待见我,只有邱湫她妈对我还不错。 想到这里,我缓和了口气:“丫头,你回家吧,跟你妈说,我有空过去看她。” 她见我笑了,倒来了精神,蹭到我身边:“我不回去,我好容易溜出来的,你给我妈打个电话,跟她说你带我出去玩,咱们都不吃炸酱面了。” “不成。我晚上真的有事。” “有什么事啊?有事也得吃饭吧?吃饭就带我吧,啊?” “不能带你!我们哥们吃饭,不带女的。”我瞪了她一眼,“回家吧你。” “你怎么这样啊?”她还不死心。“我才不信呢,上回我看见狗熊、叉子他们来找你,都带女的了。” “那是他们女朋友。” “那我也当你女朋友!”邱湫红着脸,勇敢的看着我。 我早知道她的心思,这丫头人小鬼大,她对我的那点意思,我还能不明白?可是,我不能喜欢她,也不能让她喜欢我…… “就你?”我嘲弄的看着她,“瞧你那小样儿,整个一未发育,带你出去人家还以为我拐带幼儿园小朋友呢!” 邱湫使劲抿着嘴,鼻子有点红。 “成了成了,丫头,快回家吧,一会叉子他们就来了。” “偏不!”她非得跟我叫劲,“来就来,谁怕谁啊?” “我怕你了小姑奶奶!他们都是什么人啊,满嘴脏话,动不动就打架,砍人,你这么个小姑娘别跟这儿呆着,回头污染了你!”我想拉她起来。 她却一把拽住了我:“那你呢?你知道他们不好你还跟他们在一起?” 我真的生气了,一把甩开她:“是他们知道我不好还跟我在一起!你他妈到底走不走?” 邱湫大眼睛里转动着泪花,使劲的忍住,扭头跑了出去,绿色的身影闪过灰色的院墙…… 我颓然坐在床上,手上的香烟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就灭了。 喝到第十瓶啤酒的时候,叉子已经高了,搂着他女朋友一个劲的亲嘴,弄的我跟狗熊和桩子觉得特没意思,直想把他们俩轰走。 就这时候,门开了,眼前一绿。 “呦,邱湫美眉啊,少见啊。”桩子的眼睛利马瞪大了。 我皱了皱眉头。“你怎么来了?有事吗?” “没事,想你了,过来看看你。”邱湫大大方方的绕过桩子和狗熊的四条腿,坐在我身边,紧贴着我。 叉子和他女朋友也不亲嘴了,他们几个人都诧异的望着我。 第32章 我心里升起一股火,可又不能发作,冷着脸不说话。 “你们怎么不说话啊?又不是不认识我?”邱湫笑呵呵拎过一瓶啤酒,“来啊,喝啊!” 桩子讨好的拿过自己的瓶子跟她碰:“认识是认识,可是妹妹你什么时候拿正眼看过我们啊?打小我们就是差生,现在又是……” “现在怎么了?”我夺过邱湫的瓶子狠狠的墩在桌子上,“丫头你有事明天再来找我吧,别打搅我们喝酒,回家去!” “干吗啊?”她嬉皮笑脸的,“打小你们就不带我玩,骑马打仗什么都不带我玩,现在我都大人了,喝个酒也不带我?” “带带!”狗熊在桌子下踢了我一脚。 “你小毛丫头懂什么?喝什么酒?”我越发的生气。 “我怎么不懂,我都上大学了我什么不懂,要不要我给你们讲一段子?” 这一次连叉子的女朋友也跟着起哄,我没法子继续轰她,只好铁青着脸看着她。 那一晚上她嘴里荤段子没完没了,我知道她肯定是下午上网查的,这丫头到底想干什么啊! 一箱啤酒空了,叉子他们识趣的走了,送他们出门,一回头,邱湫已经躺倒在我的床上了。 “起来起来,看你回家你妈怎么骂你!”我去拉她,被她甩开了。 “我……不……回家……我哥孩子病了……我妈去……他那了……”她醉醺醺的自己翻了个身。 我不知所措的站在床边,看着眼前这个不谙世事的傻丫头。 我真的不能喜欢你。我在心里对她说。 两年前,我跟着这一片一个叫黑五的大哥混,其实我都没怎么见过他,就因为认识他的一个哥们,不知怎么就成了“黑五的人”。有一次黑五带兄弟和人打架,我也被叫了去。 那个人是从外地来的,大约是做买卖和黑五发生了冲突,这一次黑五只是想教训他一下,让他知道地头蛇的厉害。 他刚和女朋友吃了夜宵,没想到碰上我们一帮人,他推她女朋友快跑,可是那女的说什么也不跑。其实我们当时并没想对付那女的,但是她的尖叫却会给我们惹来麻烦。黑五上去煽了那女的一个耳光,结果惹火了男的,他突然掏出一把匕首,黑五一下子就倒下去了……我们平时也都是带着家伙的,一见了血,几把管叉同时亮了出来,不知道是谁的,混乱中竟叉进了那女人的身体…… 警察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跑了,但是在那漆黑的静夜,除了警笛的嘶鸣,我还听到了一个男人撕心裂肺的喊声——“我看见是你干的,我饶不了你,一报还一报……” 有几个人被抓了进去,他们没有说出我,可能是压根还不熟识,说不上我的名字。黑五是后来死的,那人被判了无期,我也从此甘心做一个只知道喝酒打牌的小玩闹,没事就是睡大觉。 我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能喜欢你呢邱湫?你知道吗,我扔进护城河里的那根管叉是沾了血的,我迟早要遭报应的…… 躺在床上的邱湫忽然睁开了眼睛,直直的瞪着我:“我要喝水。” 我赶紧给她倒了杯水,她大口大口的喝着,喝完了呼哧呼哧的喘气。 “你快回家吧。”我再一次劝她。 她看着我,一动不动,眼泪就那么安静的流淌下来。 “林子哥,你不知道我喜欢你吗?” “我不值得你喜欢。我不是好人。” “那我也喜欢你,从小就喜欢你。” “现在长大了,你该懂事了,你不能喜欢我,我什么都不能给你。” “我可以给你!我什么都能给你!”她扑过来抱着我。[手机电子书:17z.] 我让她抱了一会,然后摸摸她的头发。 “别说傻话了。你这辈子日子长着呢,有好多好男孩会追你的。” “可是我只喜欢你!我一定是上辈子就欠你的!” “别胡说了。”我推开她。 她看看我,突然把鞋子一甩,一骨碌钻进我压根不叠的被窝,挑衅地看着我。 我摇摇头,扭头出了门。 两个小时以后,我抽光了半盒烟,回到家,邱湫已经睡着了。毕竟是小丫头,熬不住。我也没别的法子,靠在沙发上打盹。 朦朦胧胧的,好象那绿色的怪物又来了,但是我看不到它,我们在做着捉迷藏的游戏。很累。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邱湫穿戴整齐的坐在床边,我身上盖着一条毛巾被。 “醒了?”我迷迷糊糊的问。 她不说话,用怪异的眼神看我。 “怎么了丫头?酒还没醒呢?”我坐起来伸了个懒腰。 她还是那么看着我,不说话。 我懒的跟她费劲,起来把门窗都打开,冲她做了个手势:“这回该回家了吧?” 她站起来走到门口,忽然回头对我说:“你说梦话了。” “我说了什么?”我赶紧问。 “你想知道吗?” “别卖关子,爱说不说。”我向来不喜欢被人吊胃口。 “你说——”她果然忍不住了,“你是一只螳螂!” “什么?”我能说出这个来? “你就是一只螳螂!而且,我也是一只螳螂!”她坚定的对我说。 “你还高着呢吧?”我哈哈大笑。 “就是!我们俩是螳螂!我昨天做梦梦见的!” “那是你在说梦话啊,丫头!” “你也说了,我醒了以后听你说的!从前我们俩都是螳螂,你后来忘了我了!” 我拿她没办法:“好好,螳螂妹妹,快回家去!” 邱湫学着螳螂的样子蹦到院子里,早上的阳光正打在她的身上,她的绿裙子变的好看起来。她向我转过身来,问我:“你以后不会再忘了我吧?” 我没有回答,关上了门。 忘了什么?忘了你吗?傻丫头。 然而我真的情愿能忘了她,就在那天下午,她出事了。 狗熊跑来告诉我,在老山那边的一片树林子里发现了她的尸体,是被人勒死的,警察怀疑是流窜犯抢劫杀人,邱湫她妈已经哭晕过去了,送进了医院,他们家全乱了,邻居也都议论纷纷。 “好好的,她跑到那干什么去啊!”我暴跳起来,被狗熊死死按住。 “听说,现场有一个小布口袋,里面有两只大个螳螂,警察怀疑她是去那捉螳螂了,她是学生物的……” “螳螂……螳螂……”我欲哭无泪。 夜里,梦中,我终于又见到了那绿色的怪物——分明就是一只硕大的螳螂——它挥舞着屠刀一样的前臂一步步向我逼近。 这一次我没有恐惧也没有躲避,我迎着它走过去。 螳螂停在了我的面前,它大大的眼睛里竟然充满了泪水。 “邱湫,是你吗?”我问。 它点了点头。 “你看,我没有忘记你的。”我认真的说。 螳螂用邱湫的声音和我说话。 “你真的没有忘记我吗?前世,你是一只螳螂,我也是一只螳螂,我们相遇了,还相爱了……” “是的,我爱你,我不能给你什么,只能把自己给你。” “我们恩爱的结合了,可是在新婚的夜晚,我却不得不……吃掉你……” “对我来说那是幸福的,何况,我们是螳螂啊。” “我是流着泪下手的,我知道我欠了你,来生我一定会回报你的,我只有一个请求——别忘了我!” “我没有忘了你,这一生我无数次的梦见你,梦见你回到我的身边。可是我又想躲开你,躲开你的爱,我不愿意你为我做什么回报,我情愿自甘堕落,我希望你讨厌我,或者,忘了我……” “我也没有忘了你,当我一口口把你吃下肚子的时候,你就融化在我的血液里了,我无法忘却你,忘却你给我的一切美好,我要来找你……” “可是你为什么又要离开我呢?” “昨日因,今日果,你今世欠下了一笔债,总要还的,我情愿替你去还,我说过,我什么都可以给你,上一世你把生命给了我,这一生我用生命为你还债。” “那么来世……” “来世只要我们不相忘……” 醒来的时候,泪水浸湿了枕巾,晨光熹微中,窗台上一个小小的绿色的身影,举起前肢,似乎是向我挥了挥手,那是一个约定——勿相忘…… 二十九鬼丫头 在写下这些文字之前,我要请求阅读它的朋友原谅我。因为我会在表述的时候语无伦次,人称混乱。这是没有办法避免的,因为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每当我要写下一个故事的时候,她就会来。对于她的到来我无法拒绝,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故事是她的,是她讲给我听,并强迫我记录下来。 我叫她做“鬼丫头”。 我所有的作品都署上这个名字,一方面是表示对她的尊重,一方面也是希望她看到后会开心,还能常来给我讲故事听。我很爱听她的故事,当然无庸讳言,这些故事也为我挣到了不少的生活费。 和鬼丫头的关系很奇妙,有时候我们不分彼此亲密无间,而有时候却又咫尺天涯各自人间。 现在你就有些看不明白我的文字了吧?那还是让我从头讲讲我邂逅鬼丫头的故事吧……等等,她来了,就在看着我打字呢…… 真没想到她这么沉不住气,居然把我们俩之间的事情也想写成文字,当作怪谈故事去赚稿费。 第33章 唉,要不是看在我们前世的缘分上,我真想一走了之。再也不来了! 她一直管我叫鬼丫头,我一直管她叫傻丫头,当然她还不知道我这么叫她。不然一定会不高兴的,上一世她做我姐姐的时候,其实就是个傻丫头,那时候我就那么偷偷的叫她了。 现在这个傻丫头想写我们俩的故事,可怜的她,只知道现在我们之间奇妙的联系,前世所有的恩怨情仇统统都忘掉了……真不知道她会怎么写?这可跟我给她讲故事不一样啊。 我先安静的看一下再说…… 我好象听到鬼丫头在耳边嘀咕了一句,又没了声息,不管她,她经常这样的,我继续来讲我们之间奇怪的故事吧。 那是北京正遭受“非典”袭击的时候,公司业务停顿,就叫我们放假回家。美其名曰为了保证我们的安全,其实是怕我们几个业务员感染了病毒,公司又没有给我们上保险,非法用工的罪名担当不起。 那期间北京好象是一座凝固的城市,我算计着存折里的一点积蓄,苦恼的想象着一个人蛰伏在小屋里的惨状。除了省吃俭用,在这非常时期,在这座城市,对于一个没有男人依靠的女人来说,我没有别的生存下去的办法了。 我买了足够的方便面和鸡蛋,关起门,先睡了整整一天。 我做了很多的梦。当我梦见童年的时候在姥姥怀里撒娇的情景时,我哭了。醒来的时候,星斗漫天。我只好继续哭下去。 唉,这傻丫头就那么趴在枕头上哭啊哭啊,一点没有想干点什么拯救自己的意思!没想到过了一世她还是这么没出息!要是换做我…… 算了我还是来帮帮她吧,毕竟我们曾经是姐妹,而且……我还欠了她那么大一笔债。我不还给她,是没办法踏下心来重新做人的……她还不知道,眼前就有劫难了呢。 鬼丫头就是那天来的。 快十二点的时候,我终于觉得这样哭下去很没意思,而且也累了。就爬起来洗了个澡,打开电脑,想要上网。 就在那时,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了她,伴随着一阵清风,风里夹杂着我似乎熟悉的一种香气,是女人的香,柔软,但却是冰冷的。 她围绕着我,端详着我,最后叹息一声,像个淘气的小孩子,轻轻的拍了我的头一下。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可思议了。我坐在电脑前开始打字,并不知道我写的是什么…… 天麻麻亮的时候,有光线从窗帘的一角泄露进来,我听到一声浅笑。然后我恢复了所有的感觉,我看到屏幕上有整整齐齐一篇漂亮的文字,仔细看,是一篇有趣的小故事,讲述的是发生在地铁里的一个女孩子和一个鬼的爱情故事……我津津有味的读着。 这就是我第一篇怪谈故事,也可以说是鬼丫头的。因为我知道那故事是她借我的手写出来的,所以我毫不犹豫的署了鬼丫头的名。 不过我到现在也不明白,这个可爱的鬼精灵为什么选中了我呢?偏偏来找我讲述一个又一个奇怪的故事…… 我真想叫她知道,可是又不愿叫她知道,上一世的紫陌红尘中,我们曾经是同胞姐妹啊。 姐姐是个文静的女子,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躲在她的阁楼里读一本本枯燥的书,她会一边看,一边笑,一边再看,一边又哭……黄昏的时候,她常常一个人跑到花园的小池塘边,傻傻的望着残了的荷叶,轻轻叹气。 娘常为她发愁,说这个傻丫头什么时候能醒过来,学学女红,练练厨艺,准备着做人家的媳妇。 我也不喜欢女红,不喜欢厨艺,但我更不喜欢像姐姐一样整天读书,我倒是对做一个我中意的男人的媳妇很感兴趣。我问娘,我什么时候做新娘子呢?娘说,这丫头,人小鬼大,你姐姐还没出阁你着什么急? 哦,原来我是一定要等姐姐出嫁以后才能做新娘的啊。为了这个我很是不高兴了几日,老天为什么偏偏叫我做妹妹,她做姐姐呢?她要是一辈子不出嫁,难不成我也要做老姑娘陪着她吗? 我对姐姐有了不满。 好在姐姐终于要相亲了!那一日我比姐姐还要高兴雀跃,瞒了人,躲在客厅的屏风后面…… 我第一眼看到了他。 蓝缎长衫,白净面庞,高高的个子,黑黑的眼睛。 只那一眼,我就爱上了他。 可是,爹娘却要把姐姐许配给他。 我郁郁的回到房间,生平头一次为了一个男人哭了。我不要叫他“姐夫”,我要他成为我的丈夫! 可怜我那傻姐姐并不知道此刻妹妹的心思…… 那以后的几天,每到半夜时分,我就能感觉有人催促着我坐到电脑前面。好象小孩子撒娇似的,我若是有了半点懒惰,就觉得有一阵阵清风吹的我痒痒的,不得不乖乖的坐在电脑前,把手放在键盘上,等待着那鬼丫头来给我讲述又一个奇怪的故事。 我的生活被她彻底搅乱了,凌晨五点天乍亮的时候,也就是老人讲“鬼叫门”的时刻,我才“写”完一个故事,疲倦的睡去。夕阳西下的时候,我在最后一抹残阳中醒来。那段日子,我彻底深居简出,不见天日,更不要说出去逛街游玩了。 好在有鬼丫头陪伴着我,我渐渐的开始期待她的到来,期待那一个个玄幻的故事。 就在姐姐即将出嫁的前一天晚上,我终于痛苦的做了一个令我懊悔一生,甚至做鬼也不能安心的决定。 我溜出门去,找到简婆婆,她是一个巫师,住在巷子的最深处。我小时候曾经在玩耍的时候送给她一个桃子,她破例允许我进入她的小院。我一直都没有去过,爹娘都不许我与巫医来往。但是这一天,我去了。 我没有对她说什么,只是站在她面前流泪。简婆婆似乎什么都明白,她颤巍巍递给我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子,里面是玫瑰红的液体。 她说:“只要一滴,她会睡着。你就还有机会。但是只可以一滴,然后你就把瓶子摔碎。” 我问:“她睡了,我就可以嫁吗?” 她说:“你会如愿。不过她睡的这几年,你是会付出代价的。你愿意吗?” 我说:“我当然愿意!我能嫁个如意的丈夫,什么代价也不怕!” 简婆婆摇头。 我又问:“她还会醒来吗?” 简婆婆叹了口气,狠狠的盯了我一眼,不再理我,闭上眼睛。 我握着那小瓶子,一路跑回家。 我在心里说着,姐姐,对不起,我一定要他做我的丈夫! 我乖乖的呆在家里,一连写了二十个怪谈故事。 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鬼丫头,虽然我看不到她,听不到她,但是我能感觉到她。静夜里,我们像姐妹一样相处,借着键盘和屏幕,说着悄悄话。 我很羡慕她能有那么多玄妙的故事,真是个鬼精灵,也许,作为一个鬼,她可以去到我们所不知的另外的世界,那里的故事更多更精彩吧? 但是我越来越感觉,我和她之间,也一定是有故事的。我相信她不会无缘无故的选中我这个平日被人批评做傻丫头的人。 唉,鬼丫头,你到底是谁啊?什么时候让我知道那个属于我们俩的故事? 姐姐,我的傻姐姐,知道了于你我有什么好处呢? 那个故事,我不堪回首,每每想到,心就会痛。 不过看到你这样子傻傻的期待着,我又不能拒绝你的要求。上一生我就对你不起,这一世我更不忍瞒你真情了。 是的,就在那一夜,你欢欢喜喜待嫁之夜,我偷偷的在你的茶盏里滴了那玫瑰红的药水。 只是,我没有听从简婆婆的话,我滴了不止一滴,只是为怕你不睡…… 然而你睡了,安静的睡了,而且是一直的睡了下去…… 慌乱之中,爹娘让我替代了你。第二日,前堂是一片喜庆的红色,后园却是满眼悲伤的缟素…… 我不知道,你睡的痛不痛?苦不苦?那喧天的鼓乐有没有吵到你?我虽然如愿的嫁给了原本属于你的男人,但是我也得到了上天的惩罚。他并不爱我,其实他也并不爱你,娶我们姐妹俩中的任何一个对他都没有分别,他只是秉承父命完婚,婚后一个月,他就去了东洋,再也没有回来。 姐姐啊,其实我才是个傻丫头! 你睡了,是带着做美丽新娘的美梦睡去的,在那个梦里,你有如花的容颜,你有不老的青春,你有钟爱的郎君,你有幸福的婚姻…… 我醒着,却是带着对你的负疚,对爹娘的不孝,对丈夫的哀怨醒着,我在每个孤独的深夜啼哭,请求你的谅解,我试图找寻那个玻璃瓶子,那玫瑰红的药水,可是我想起了,它已经在那个夜晚被我摔碎了。 简婆婆也没有了踪影。 我于是迅速的老去,我企求着死亡,好去找你,我的姐姐,听我说句懊悔的话吧…… 我忽然感觉到她要走了! 天还没有亮,她却忽然要走了,我预感到她这一走就再也不会回来找我。我有些焦急,我想挽留她,可是我不知道如何表达,我茫然的环顾四周,却怎么能看见一个鬼丫头的身影呢? 我终于知道我无法挽留她的离去,如同我当初无法拒绝她的到来。 我坐在电脑前淡淡的叹气,我知道她走了之后,我就会看到我们之间的缠绵莫测的故事了,那是我们之间的剪不断的因缘。我感觉到那是一个并不完满的故事,故事里滴着泪水,我忽然不想知道那个故事了,我后悔一开始写下文字来勾引鬼丫头讲述它,可是晚了,因为讲述了这个故事,鬼丫头要走了! 第34章 我听到她也有一声叹息,轻轻浅浅,像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我忽然有了一种强烈的欲望,真想抚摩她,安慰她,我知道她一定是感觉到了孤独寂寞,就像此刻的我…… 是的,我就要走了。 前生,我没能追上姐姐的脚步。不得到姐姐的原谅,我无法安心投胎做人。我静静的守侯着姐姐,我知道她憨憨傻傻,已经被自己的妹妹欺负了一回,难保不被外人蒙骗啊。 果然有了劫难在眼前。那一场瘟疫,时刻准备吞噬了她。 我于是缠住她,给她讲奇奇怪怪的故事,让她乖乖的闷在家中,躲过了那一场灾难。灾难之后,我看到她会平安顺利,会找到一个可依靠的男人,她将能安稳的渡过这一生所有的日子。 姐姐,我终于还了你的债,知道了这一切,你该会原谅我了吧? 即使你不原谅我,我也没有怨言,我也将有自己新的一生,我会忘掉这所有的恩怨,希望姐姐也忘了吧,如果你一定要记得……就记住那个随清风而来,随清风而去的鬼丫头吧…… 那清风,渐渐远去,带走了她,鬼丫头。 我依恋的望着窗棂,那里,晨曦已经悄悄的走了进来。我走过去,扯开厚重的窗帘,目送着她,虽然我什么也不曾看见过…… 至于背后那电脑屏幕上的一行行字迹,只有你,我的读者正在看到,我却没有了回头的勇气。 那是鬼丫头留给我最后的故事。 也是我永不愿知道的故事。 嘘……什么,也不要,告诉,我……(大结局)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