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1节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作者:吴蚕已老 ---------【本文文案】↓↓---------- ++++安王世子对沈书云的爱慕,霸道蛮横,从不遮遮掩掩。 他是迟早要抢班夺权的司马昭,篡权之心路人皆知,也根本不在乎什么美名。 三年前,他第一次见到她,便对她不可自拔,誓要得到她的芳心。 ··· 沈书云是世代簪缨的名门之后,有“豆蔻画师”的才名。她深知安王世子绝非善类,对他的嚣张示爱,避之不及。 兵凶战危之时,她深陷困境,他冒死前来要带她一起走。她却把他一把推开,骂他是人人得而诛之的乱臣贼子,配不上她这样的忠臣之后。 ··· 巨浪滔天后,再度归来,他大权在握,也露出本来面目。从前对她的小心翼翼,通通变成了强取豪夺。曾经多卑微,如今就多变本加厉。干脆绑进东宫,让她日夜相陪。 坐在书案前,山眉海目芝兰玉树的人,玄衣加身,龙在两肩,却语气冰冷地问:“我这乱臣贼子,如今配得上你吗?” 从此,她如同骄傲的花朵被人堪堪折断,搁置在他的案头,供他赏玩。 纵然是强求,他也认了。 【食用指南】 1.1v1,he,双c。古早风。 2.强取豪夺土狗梗,不喜误入。 3.全书架空,综明代,不要考据。 4.【美貌有才高不可攀的嫡长女】*【嚣张蛮横不择手段乱臣贼子】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女强 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书云,朱霁 ┃ 配角:萧唯仁,沈书露,沈廷恩 ┃ 其它:强取豪夺,暗恋 一句话简介:先追求,再强求 立意:爱来自于欣赏和珍惜 第一章 夏末秋初,暑气未尽。 东山别墅坐落在山腰处,依山取势,避世深幽,如同人间仙境。 从春到夏,沈书云和祖父一直在此避暑。知道要离开这里的时候,沈书云心中是恋恋不舍的。往年总是要住到中秋时节,起了寒意,才会打道回府。她猜想此番匆匆回府,祖父心中也有无奈。 本打算在这里把手头上这幅《东山别业图》画完,今日来看是不能够了。她叹息一声,将未完成的图轴递给身旁的婢女念春,最后一个上了马车。一行人浩浩荡荡下山往京师行进。 好在东山也在京畿道辖内,从东山别墅回到荣恩公府,只需要一个白日的时间。但一行车马,又带着许多的行李和随从,中途免不了要在驿道上停留歇息。 简单用过些寒食,沈书云从自己的马车里出来,走向祖父的马车。 车内,祖父的妾室翁姨娘陪在里头,闻听是她的脚步声便挑开了车帘,冲她为难地指了指车内。沈书云便会意了。 进去马车,沈书云果然见小几上的粥饭,几乎一丝未动。她便端起米粥,像是劝服任性的孩童那般说:“祖父,还是用些粥饭吧,天气热,到家还得半日天光。” 沈廷恩慈爱地看着她,暄热的旅程和复发的伤病,让他没有胃口。但是看到孙女急切的神色,他便应承下,耐着性子端起了粥饭。 “还是大姑娘在公爷这里有面子,旁人皆比不了。”见老人家肯吃东西,翁姨娘心头也如石头落地。两人才下去马车,在驿道上透口气。 驿道两旁是葳蕤的杂草和一望无际的森林,秋虫的鸣噪声直入头顶,翁姨娘已经是五十岁的人,耐不住暑热,不由得拿着手帕擦拭额角沁出来的汗珠。 “明明打算待到暮秋才回府,真是没想到横生出这样的枝节。”翁姨娘忍不住感叹,“要不是那块烫手山芋,何至于这么着急赶路。” 沈书云明白,“烫手山芋”说的就是安王世子,他即将从蓟州入京做质子,下榻在荣恩公府上。祖父着急回去,正是为了主持安王世子入府前的事宜。 翁姨娘是祖母当年的陪嫁,祖母早亡后她被纳为妾室,在沈府很有资历,说话也直率了当:“先帝爷前头薨逝,圣人后头就夺了公爷的实权,生怕老臣有二心。这下好了,真有二心的人来了,京中却没有人敢接待,还是落在咱们头上。” 安王父子的封地在蓟州,经营多年,如今已然兵强马壮,鹰视皇权。其意图抢班夺权的传闻,在朝中早传得沸沸扬扬。 若非如此,圣人也不会出此下策,让安王的长子进京“勤王”。说得好听,其实不过就是当人质罢了。 想到此人入府,沈书云也是愁心的,见四望空旷无人,才对翁姨娘嘱咐道:“既然是圣人的眼中钉,放在谁家后宅里,都是个没点燃的炮仗。就算万一跑了、病了也会怨到咱们头上,必须得妥善安排,容不得半点行差踏错。回去,也要好好嘱咐父亲和母亲才好。” 翁姨娘称是,她忍不住端详眼前的玉人,不知不觉已经十六岁了,芳华正好,鹅蛋脸上美目如潭,衬得整个容貌端庄大气。仿佛昨日还是个懵懂天真的孩童,一眨眼功夫已经长成这般颇有气度与能为的大家闺秀,处事很有从容的法度。 至少,比府上掌握着理家大权,实则糊涂苛责又财迷心窍的那位夫人,更像个女主人的样子。 比起眼下这件大事,沈书云反而更关心祖父的身体,她问翁姨娘:“这两日夜里,祖父歇息得如何?”总归人上了年纪,只要能有好的睡眠,就代表着还算硬朗。 可是翁姨娘却面露难色,她是荣恩公的枕边人,老公爷的身体如何,没人比她更清楚:“比起去年在东山避暑时,公爷的身子骨诚然是大不如前了,夜里眠得也极浅。” 听完这话,沈书云脸上不由得浮现出了悲戚的神色,三年前还与先帝对谈论道、神采飞扬的祖父,如今真的是风雨归舟的时候了么?她心里有些无法接受。 冒着炙热的日头,一行车马又继续赶路,到了京师外城的城门处,管家曹兴安已经带着府上的家丁在等着了。 见到了车队,曹管家便上了荣恩公的马车,禀告道:“安王府的内监十日前已经到了府上,给世子爷打前站。这几日世子爷的家私和行装也陆陆续续到了,足有十几车之多,奴吩咐人都安置在库房了。” 荣恩公轻轻咳嗽了一声,饱经风雨的脸上露出一丝无奈的笑意:“这么大的排场,安王爷这是给圣人摆架子呢。”思忖了片刻,肃然起神情对曹管家吩咐:“就让世子爷住在存雄居吧,那里地方大,也清幽。” 曹管家得令,便下了马车,吩咐人去准备,自己也跟着车队慢悠悠行进,穿过了城隍,进入了内城,很快到了荣恩公府的门口。 曹管家和翁姨娘搀扶着荣恩公颤颤巍巍从马车中下来,府上的家人已经齐齐站在门口等候。 荣恩公扫了一眼,嫡子的续弦何氏、嫡孙沈霄、庶子沈嵩和妻子王氏、以及沈嵩的儿子沈雷都在,惟独缺了嫡子沈崇的人影。 “子峻人呢?”荣恩公面露一丝怒色,站在门口迎接的主仆便纷纷正色不敢吭声了。 最后还是何氏喃喃道:“郎君与吏部侍郎有约,头晌午就从衙门里去赴约了,老爷归来得急,他不知情,派去知会他的人还在去的路上……” “行了!”见何氏这副唯唯诺诺的样子,荣恩公方才的一丝怒色,已经变成了十足的不悦,干脆打断了她继续下去的话语:“他能有什么公务,不过是吃酒混事,整日里不务正业。” 沈老爷子说得不留情面,让作为沈嵩长女的沈书云跟在他身后,也觉得有些没有面子。自幼,她便希望父亲能够出息些,可是总事与愿违。 沈家是簪缨世家,到了荣恩公沈廷恩这一代,更是出了他这样从龙有功的开国名将。若说他一生有何遗憾,就是在教育子嗣上有些缺失。 本应撑起门庭的嫡子沈崇,不但没有考得功名,还养成一身纨绔子的习气。到了而立之年,才仅凭察举在户部混了个从四品的侍郎,而且治家不严,继室何氏处事没有分寸、财迷心窍且见识狭窄,在京中贵妇圈子里是有名的。何氏所出的一子一女,也耳濡目染,随了母亲举止荒疏,心性偏狭。 次子沈嵩是翁姨娘所出,如今在应天府担任巡检,倒比嫡子更有些样子,可惜性情却又太过憨厚,出身在那里,也不成大事。其子沈雷,似乎近来补了三法司的缺,但暂时没有混出什么名堂,沈公爷即便听翁姨娘夸赞过几句,也早忘在了脑后。 唯有沈崇故去的原配萧氏所出的嫡长孙女沈书云,少有才名,对丹青笔墨很有些见地,性情也大度雍容,入得了他的法眼。 这也难怪,萧氏生沈书云后不久便病故,沈廷恩老侯爷怜她幼年没有了娘亲,就养在身边,从小所闻所见,皆是鸿儒名仕,自然比一般的闺中贵女更有见识。 荣恩公懒得理会门前的这些不令他满意的晚辈,从曹管家手中接过紫檀拐杖,就要入府门。却见内庭走出来一个带着三山帽、穿青紫圆领袍的内监。 此人年纪不过二十岁上下,却眼神凌厉,步履端方,一副气质不凡的模样。在府门处见到荣恩公便肃然行礼,得令起身后自报家门:“内臣是安王世子跟前的随堂太监四宝。世子后日即可抵京。听闻沈公回府,特命小的送上拜礼。” 四宝身后跟着几个侍卫,皆是英俊清朗、心明眼亮的少年,呈上来有两个锦盒,四宝一个眼神,他们便将盒子打开,见到内中呈现的东西,惊得身后沈家的人忍不住发出了赞叹的声音。 一个盒子里是高丽国进贡的千年红参,有手腕粗细,实属可遇而不可求的珍宝。 而另个一锦盒内,则是一套丹青颜料,只不过并没有寻常的朱砂、雌黄,而全部是珍贵矿物制成的石色——孔雀石制的石绿、青金石制成的青黛、绿松石制成的青绿,而赤色则用的是珊瑚。 沈书云是画了十年画的人,一看便知这套颜料不仅价值不菲,而且是禁中御制之物,哪怕是一般的公侯之家,也是极难得到的。 “老夫还没咽气,无需人参吊住精神。至于颜料,老夫年少时便追随先帝在军中行走,从不碰丹青笔墨,安王世子的心意领了,礼物便不收了。” “禀公爷,这人参确实是给您的,而这颜料”,四宝沉了沉,却是语气平和地说:“是世子爷送给沈大姑娘的。” 作者有话说: 沈廷恩:我是孙女控,只有我的大孙女是坠吼的~!其他人,都是啦~积~ ------------------------------ 亲爱的小天使们,我开新坑了。这次会认真写的,感谢您们的关注。有以下几点给大家提前告知:1,力争日更,有事会请假。2.试着玩了个小把戏,用传统章回体小说的方式提纲挈领。大概一回有一万字,等于三章的内容。大家就看着玩吧,对我宽容点。 爱你们,mua~!!如果觉得文还行,就赏赐点留言、营养液啥的,谢谢你萌了! --------------------------- 第二章 荣恩公一时没有回过神,四宝太监则趁势追击:“公爷明鉴,世子送人参并无旁的意思。这人参是高丽国的朝贡。您当初曾三度出征蓟北,舍生忘死,才打得高丽归降。世子爷送此物,是感念公爷年轻时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功勋。” 一番话里藏着马屁,说得荣恩公十分受用,眉头舒展,连方才因沈崇而起的怒意也消弭了几分。但他目光扫向了那盒金贵的颜料,神色便复杂起来。 四宝见状,谦卑一笑,声音低了几许,道:“三年前,先帝寿辰宴上,沈大姑娘曾经献上过一副《锦绣江山图》,先帝十分喜爱,大姑娘也因此被誉为‘豆蔻画师’。世子追思先帝音容,此物是对大姑娘献寿的回礼。世子对先帝一片孝心,此物岂有不收之理。” 人参是感念忠心,颜料则是彰显孝道,四宝三言两语就让荣恩公无法拒绝,只好点点头算是道谢,命曹管家先把礼物收下。 沈廷恩一生位极人臣,自然也老于世故,这时候再看眼前的四宝,忍不住去想,身边的内监都是这般能言善辩、进退有据,背后的主子又该是怎样厉害难缠的人物,不由得眼神深邃起来。 *** 荣恩公府算是京中众多勋贵府邸中,最气派的宅院之一。除了三进三出带跨院的主院,后宅错落的多处庭院也厅榭精美,很有些看头。 沈书云住的是后宅中最华丽的一处院落,叫做“蓬蓬远春”,荣恩公希望她如蓬勃春意一般向上生长,故而取了这么个名字。 蓬蓬远春东侧是一处汩汩流淌、四季不绝的天然泉眼,叫做“墨泉”。 这处泉眼不得了,算是荣恩公府的宝贝——喷涌量极大,声如雷鸣,浩浩而下,有“一泉成河”的美誉,荣恩公府凭借墨泉才有了清水萦绕的景观,后花园形成了一汪清澈见底的湖泊,叫做墨泉湖。 墨泉西侧,就是安王世子要下榻的存雄居。沈书云本打算把墨泉泉池两侧的回廊打通,将来把存雄居单独做个作画的书斋,进府时听曹管家说今后“烫手山芋”就住在那里,只能遗憾地叹一口气。 颠簸了一整个白日,回到蓬蓬远春的时候,沈书云有些疲惫,并没察觉自己屋里有何不同。 用过饭食,沈书云换了衣裳出来,看到婢女思夏和拂冬脸上神情极不自然,这才发现自己的屋里短了一个人,便问:“怎么没见到敛秋?是去忙旁的事情了吗?” 原来,荣恩公府上有两位嫡出的小姐,除了书云,还有何氏所出的嫡次女沈书露,比书云小一岁多。 虽然都是嫡出,但因为沈公偏爱大孙女,所以在吃穿用度上两人并不相同。就拿侍女来说,沈书云有念春、思夏、敛秋、拂冬四个大丫鬟,而沈书露院内只有玉簪和金簪两人,且她住的院子叫做“满枝红”,不仅名字有些俗气,比起蓬蓬远春毗邻墨泉的位置和规模,都要差上几许。 今春,沈书云随荣恩公去东山避暑,轻装简从只带了念春,剩下丫头都留在府上,此刻屋里应该有三个人才对。 见瞒不住了,思夏才将沈书云不在家的时候发生的大事,详细禀告了。 听完以后,沈书云蹙起了眉头,愤怒中还带着一丝忧虑。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夏日里一天,酷暑难耐,二姑娘沈书露本打算去墨泉边乘凉,路过蓬蓬远春时,看到精美的院落,心中便升起了妒意,鬼使神差地便走了进去。当时,思夏和拂冬去了存雄居打扫,以备沈书云归来时去那里作画。 留守的敛秋在外间榻上打盹,没察觉有人进来。等到醒来时,只看到沈书露走出去的身影,便忙把她喊住,要清对一下屋里的东西,才允许她走。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2节 按理说,沈书露是主子,敛秋是仆,断没有搜查的道理。但沈书云得荣恩公的偏疼,加上扬名以后权贵们的惠赠,屋子里珍藏着许多值钱的墨宝和文玩,有几样称得上价值连城,敛秋不得不做此要求。 沈书露有何氏撑腰自然不肯买账,大骂了敛秋一场,拂袖而去。思夏和拂冬听到骂声匆匆赶回来,因书云和沈公爷都不在家中,也没有什么主张,只能赶紧默默清点屋里的东西。偏偏别的都没有少,就少了那只田黄石的刻章。 若是丢了别的东西,倒还罢了,这枚田黄石刻章却有不同寻常的来历,万万丢失不得。 一来,田黄石被尊为“石中之王”、“石帝”,身价无与伦比,是荣恩公给沈书云的及笄之礼。二则,这枚印章是当年先帝给荣恩公的赏赐,御赐的东西如若流落出去,被禁中知晓,要牵扯整个沈府跟着受罚。 好在,先帝赠与荣恩公这枚刻章的时候,还没有称帝,刻章也没有被内务府记录在赏赐的金册上,府上知晓此事的人,除了荣恩公,也只有书云和身边的这几个丫鬟。若是能及时找回,倒也来得及。 三个留守的丫鬟,自然不敢声张,只敢立刻跟何氏央告,求她彻查府邸,希望能尽力找回田黄石。她们只说此物贵重,背后不得了的来历却也不敢多吐露半个字。 谁知道何氏糊涂愚蠢,看不穿其中的玄机,只当是三个奴才要欺负她的女儿,竟然反诬敛秋中饱私囊,将丢东西的责任栽赃在她身上,趁着书云和沈公爷不在家,一不做二不休,把敛秋撵到庄子上,匆匆配了小厮了事。至于丢了的东西,何氏根本不懂什么是田黄石,也不闻不问。 在沈书云不在家的时候,如此处置她屋里的大丫鬟,这事多少做的过分,甚至曹管家都劝告何氏三思。 可是何氏根本听不进去。这么多年来,她不被沈公所喜,连带她的一子一女,明明是嫡出,反而被沈书云衬托得像是姨娘生的,处处矮一截,她早就想寻个机会出一口恶气。 沈书露当时十分得意,对自己身边的婢女红簪和玉簪说:“这不过是杀鸡儆猴!别看大姐姐现在得祖父的宠,以后老人家驾鹤,这个府上还是由母亲当家。到时候让这些拜高踩低、趋炎附势的小人们看看,谁才是沈家真正的嫡姐儿。” *** 月亮已经升起来,各院也都落了锁,沈书云知道无论如何,也得明日再做打算。 不过是去东山小住几个月,何氏就敢趁机打发她的丫鬟,沈书云生气到几乎夜不能寐。敛秋伺候她一场,往日里总不辞辛劳地为她在寝室外守夜,如今却得了这样的结局,她心头又是一阵悲戚。 表面是教训家奴,背后不过是看祖父时日无多,犯红眼病的人便急不可耐露出爪牙来了。 新帝继位两年来,沈家是日渐式微。先是沈公爷被夺了兵权,而后干脆告病归家,几位得意的门生,也不再常来常往,本就没有治世之能的沈崇,在朝中更加举步维艰。 看管安王世子的重责落到沈家头上,一方面是圣人借故打压能臣,另一方面也是受人挤兑的结果。这个时候田黄石若流落到外,本来是可大可小的事。但若撞到枪口上,落了什么人的口实,惹出什么风波,后果便不堪设想。 今日在外守夜的是思夏,听见拔步床内的主子辗转反侧,便掌了灯火进来,给沈书云呈上一瓯子清心去燥的香茶。 沈书云接过来饮下,思夏问她:“大姑娘可想好了怎么处置这事?”作为奴仆她自认为出了这样的事,自己有看管不利的责任,内心颇为愧疚。 书云沉了一口气道:“母亲是个只由着性子不顾全大局的人,既然如此,还是先跟父亲讲明,尽量把东西找回来要紧。祖父近来身子不爽,夜里也浅眠,还是先不要闹到老人家跟前去吧。”她见思夏神色愧疚,反安慰道:“你们日常也是尽心尽力,不要太苛责自己,改日寻个机会,差遣小厮去给敛秋送些钱银,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 次日一早,沈书云梳洗完毕,去凌云院给荣恩公匆匆问了早安,就带着念春,去了沈崇和何氏所在的绿野院。 守门的是吴娘子,见大姑娘来了,便大概猜测到了是什么事。知道沈书云是老公爷的心尖尖,吴娘子虽是何氏的陪嫁,倒也惯会看人下菜碟,堆了笑容,让她在回廊等候。 然而等到巳时,太阳都十分耀眼的时候,何氏和父亲还没有起来。沈书云便不解地问吴娘子:“父亲这时候还不起身,不用给祖父请安吗?” 吴娘子也面露难色:“少主昨夜同吏部的人应酬,至半夜才回来,这时刚刚醒过酒气,夫人在里头侍奉。” 沈崇若还没醒酒,何氏也应当起身去给老人家请安。沈公还在官位时,何氏也是不受沈公待见,但却藏愚漏拙、做小伏低,晨昏定省从不省去。昨日祖父当着全家给了她几句斥责,竟然就敢负气不去请安了。果真官场人走茶凉,连家人也是如此势利。 沈书云皱起眉头,这样不遵孝道、无视礼法的父母,也难怪祖父会不满到心寒的程度。 正想着,院内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吴娘子对她说:“少主起来了,大姑娘随奴前去。” 作者有话说: 女配沈书露——剧透小达人,本书flag担当。 第三章 正房内,沈崇已经端坐在中堂,何氏从小丫头手里接了茶递给他漱口。 自从续弦以来,沈崇和何氏就十分对眼,十几年下来两人不仅有了夫妻相,连秉性都变得相似,沈崇也随了夫人,日渐短视又偏狭。 沈书云印象中,儿时父亲是风度翩翩的佳公子,根本不是眼前酒气未散、眼圈乌黑、没有精神的模样。大概男人在官场中失意,身边又没有能够匡正辅佐的贤内助,上了岁数便打不起精神。 何氏坐下,压了压心虚的神色,肃然起眉眼,尽力摆出母亲的派头来,提这口气等着一会儿可能会来的暴风骤雨。 “听吴娘子说你等了一会儿了,什么事?”沈崇放下茶杯,正色道。 “父亲母亲金安”,沈书云行礼,先问了安。得令起身后,不疾不徐地端坐在下首圈椅上,才面无波澜道:“昨日随祖父回来,得知我房里的敛秋被母亲处置了。至于缘由,我听说了一二。恐我身边的人遮遮掩掩,不告诉我全情,特别来求教母亲。敛秋素来是个老实的,究竟做了何等错事,要这么急匆匆发去庄子里配人?” 沈崇从不问后宅的事,听了倒有几分诧异,便问何氏:“夫人处置大姐儿屋里的人,竟没知会她一声?” 何氏面对沈书云那双有几分英气的双眼,提着的气全泄了,一瞬间有了怯意,对夫君喃喃道:“大姐儿那时在东山,路途迢迢,哪里方便告诉她。” 但是她不能在此刻折损了主母的威严,便复壮起声势,道:“大姐儿说敛秋老实,恐怕是被那刁奴糊弄了。你不在家时,她敢污蔑你妹妹顺你屋里的东西,怎么不该责罚?只不过是发去自家庄上,若不是看你面子,当日早把她发卖出去了。” 沈崇纵是个糊涂人,也听明白了几分,此刻皱着眉头沉默。 昨日与吏部的人吃酒,知道他今年晋升又没有什么指望了。朝堂上不顺心,回到家更不想去判官司,只责怪沈书云道:“不过是后宅里鸡零狗碎的是非,你和你母亲有商有量,我不理会后宅的事。” 早已经推测到了父亲不会主持什么正义,沈书云内心微微冷笑了一声。她对念春使一个眼色,念春会意,把屋子里除去沈崇和沈书云之外的其他人,都要引到屋外去。 何氏本来打算逮住这个机会,给沈书云一个教训,此刻反而要被撵出去,自然不肯走,沈书云则劝诫她:“有些事情,不知道对母亲反而好些,还是去茶室歇歇吧。” 何氏一愣,被她正色到不容置喙的神色弄得有些懵怔。 有些人就是这样,自带着威严,纵然不处在上风,也让人觉得不可侵犯。 何氏看着沈崇要说法,沈崇一时犹豫起来。他虽偏袒妻子,但也明白大女儿向来不是冒失的人,甚至这些年随了祖父,做人很有些权谋和手腕,因此最终并没有什么异议。 何氏只好悻悻带着吴娘子出去了。 一直以来,何氏这个当家主母在荣恩公府上就颇有名无实,她人虽然出去了,心里却窝了更大的火气,迟早要找个口子宣发出来。 “到底怎么回事?”沈崇有些不耐烦了,“什么要紧事还要连你母亲也避着。” “母亲这事处置得公道不公道,其实并不打紧。”没有了旁人,沈书云神色才浮上了阴翳,有几分担忧道:“我并非不识大体,要为了个婢女与母亲争高下,实在是我屋内丢了不得了的东西。无论是谁拿了,还是尽快找寻回来为好。” 沈崇感到纳罕,什么东西要紧到要连何氏也避着?沈书云才把田黄石的来历说了:“是祖父给我的及笄礼,但也是先帝御赐的,流落出去若是被人捉住做文章,父亲恐怕也要遭受牵连。此事我想先瞒祖父。” 田黄石?御赐? 俗话说“一两田黄万两金”,一方上等成色的田黄石,可以在京师置办三五处宅院,何氏没见识不知道什么是田黄石,沈崇却是喜欢点文墨的,于是脸上一片震惊,他问:“你祖父居然给你这么贵重的东西,竟然连我也不知道?” 话说出口,沈崇便后悔了。他觉得自己不该在女儿面前露怯,显得多么财迷一般,又急忙掩饰道:“御赐的东西,自然不能弄丢。”这也想明白了沈书云为何要避着旁人。 考虑到事情确实有些棘手,沈崇也谨慎起来,道:“这件事我知道了,要赶紧找,不能走露出风声。我这就去吩咐曹管家安排人,悄悄查。书露那边,也让你母亲好生问问,若是她拿了,悄声退还回来就是了,你也不要追究什么。” 虽然被何氏背后给了闷棍,敛秋也蒙了冤屈,父亲还要偏袒妹妹,但有了长辈起码的共识和承诺,沈书云就觉得自己心头也算有了些主张。 见沈书云没有要走的意思,似乎还有话要说,沈崇不耐烦地问:“还有什么事?” “嗯,有。”沈书云寻思了一下,到底还是说了出来:“女儿知道父亲宦海沉浮,十分不容易。一朝天子一朝臣,从前咱们蒙先帝圣眷,如今却被新君故意冷落了。眼前安王世子又要入府,正是多事之秋,这时候最怕您与祖父离心离德。还望父亲处事更周全些,唯有拧成一股绳,咱们这百年世家,才好继续繁荣壮大。” 每一句话,沈书云都说得谨慎得体,偏偏沈崇听起来,没有一句让他感到快慰,仿佛自己是不肖不贤的纨绔子,女儿倒成了顾全大局的长辈。昨夜他没能亲自迎接荣恩公回府,何氏因此受了责骂,他一早就听到了枕边风诉苦,此时此刻长女的一番劝诫,反而一下子引爆了他的脾气,忍不住提高了声音: “够了!你不过也是个未出阁的闺女,怎么装的这般老成持重?世人都说你千好万好,我看你不如你妹妹!她虽然任性了些,到底还有点女儿家的天真懵懂,你如今是什么样子!你不是你祖父,这些话不必你来教训你老子。” 话说出口,沈崇也很意外,自己为何会如此动怒。可是,这番气话把他架了起来,于是便希望从女儿脸上看到畏惧、惶恐或者哪怕一丝后悔和惭愧,只要有一丁点以上的情绪,他就可以立即熄灭心中的怒火。 然而,沈书云坐在那里,沉着冷静地看着他恼羞成怒的模样,眼神中甚至还有一丝怜悯。 这丝怜悯让他的无能和失败无处遁形,心头愤怒更加无计可施地蔓延开来,气得拿起八仙桌上刚刚漱口用的茶杯,用力砸在了地上。 瓷片在地上爆裂,又飞溅起来,一块指甲大的瓷片朝沈书云飞过来,正好割伤了她的手腕,一瞬间鲜红的血就从半寸长的伤口里冒了出来。她惊惧了一瞬,连忙用衣袖捂住。 茶杯摔碎的声音,让屋外的何氏和念春等人,急忙推门进来了。看到这般情状,何氏没有先过问沈书云的伤,反而是过去抚慰沈崇:“郎君莫要和大姐儿置气,她再受公爷宠爱,也不过是您的女儿啊!”表面上是和事,其实谁都听得出来是在挑事。 看着眼前的一双荒谬的长辈,沈书云只是微微叹息了一声,就从容地从圈椅上起身,对沈崇说:“父亲息怒吧,方才说的事情,请尽快安排曹管家去办理。”然后,缓缓往外走,直到迈出了绿野院的院门。 *** 念春极为担忧沈书云的伤口,一路上念叨,皓白的手腕上落疤可如何是好。 沈书云倒并不放在心上:“祖父身上的疤痕多了,他说每一道都是战功。这么小的伤,明日就好了。” 只不过想起父亲那愤怒的眼神,沈书云心里也是难过和无奈的。 回到蓬蓬远春,思夏便呈上来一个锦盒,说是曹管家方才差人送过来的。沈书云走过去才想起来,这是安王世子给她的石色颜料。 昨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四宝太监公然说这是送给她一个人的礼物,着实有些让人羞臊,沈书云一点也不想过去细看这东西。 倒是念春在锦盒前仔细端详,一个又一个昆仑玉的小瓷瓶齐整排列着,里面是流光溢彩的宝石颜料,简直精美奢华到了荒唐的程度,目瞪口呆之余,念春也有惊讶发现:“大姑娘,盒子缝里怎么还有一张字条?” 沈书云接过来打开看。 她学画十年,自以为见多了名家书法,可还是一瞬间有几分惊异,这蝇头小楷写得金钩铁划、气韵潇洒,实在是好。再看书笺的内容,竟然是安王世子朱霁的亲笔,正文只有十六个字。 “沈氏云娘芳鉴: 三岁一别,崇敬十里。石色薄单,聊表芹献。” 落款是:朱门孔阳谨启——孔阳应当是他的表字(1),堂堂皇室国姓,被他写成“朱门”,朱门酒肉臭的朱门吗?短短一张字条都满是一股子离经叛道的意味。 父亲的愚蠢和继母的嚣张并没有困扰到她太多,倒是这封小信,让她烦躁起来。 “这上面写得什么?”念春识字不多,好奇地问,却看到沈书云脸上露出了不豫之色,十分不高兴。 她命念春取来蜡烛,把纸条点燃后,迅疾地扔到了画案上的建水里。那漂亮精致的信笺不多时就成了一抹灰黑。 “这个安王世子,恐怕不是什么安分人。”沈书云对念春说,“三年前,他应当是在先帝的寿辰宴上见过我,我却记不得他长什么样。哪里有弱冠之年的大男人,给闺中女子这样送礼物的,也太冒失无礼了。今后他住进咱们家,你们都要提防着此人。” --------------- 注释:(1)孔阳,出自《诗经·豳风·七月》:“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 作者有话说: 朱霁:偶像,我给你的礼物又贵又难得,喜欢吗? 书云:喜欢你个大头鬼,你的情书我烧了。 感谢在2021-11-24 10:51:20~2021-11-26 17:27:4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辞旧日、麻辣菜鸡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四章 这时候听见院门外,拂冬带来了一个与何氏年纪相仿的妇人,正是叔父沈嵩的妻子王氏。 沈书云眉开眼笑,上前问候:“婶母好。” 王氏微微发福,更显得慈眉善目。昨日给沈公爷迎门,何氏被训斥,她也不好和沈书云打招呼。今日过来给沈公爷请安后,就过来蓬蓬远春看她。 王氏握着沈书云的手,端详着道:“数月不见,大姑娘更水灵了些。一别就是一个夏日,侍奉在老人家身边不容易,辛苦你了。”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3节 言罢,王氏命婢女把几盒精致的糕点提了过来,说:“这是你大哥哥前几日去赴宴,尝着汇波楼的点心不错,待你回来,一早就打发了人去买,让我给你送来。” 沈书云看看食盒里的糕饼,确实都是她喜欢的口味,心头一暖道:“多谢婶母和哥哥总想着我。” 如果说这个乌烟瘴气的家里,除了祖父,沈书云还能钦佩什么人,那就是堂兄沈雷了。尽管是庶枝的长子,沈雷却有一股子耀阳般的精气神。十九岁的年纪,已经在按察司领了检校的缺,虽说只是从七品的小官,但对于一个要入仕的世家子弟,却也是个好的开始。 沈嵩夫妇原本也住在府内,后来何氏总是挤兑他们,翁姨娘便求了公爷,让他们在一街之隔的地方另外置办了宅院,虽比不得荣恩公府气派,倒也落得清静自在。 “我方才去给公爷问安,恰遇到曹管家进来通禀,说是世子爷明日就要到府上了。”王氏正色对沈书云说:“我听说就住在你隔壁的存雄居,你知道了么?” 沈书云点点头,存雄居是祖父定的地方,她是知道的。但听闻“明日”,也一愣,感叹:“这么快么?” “曹管家说得还能有假?方才过来时,下人们都在讥讽,这位世子爷也是能掐会算,选这个日子来,真是‘活见鬼’了。”王氏提起来这烫手山芋,也是一脸嫌恶。 沈书云数了数日子,明日是七月十五,恰逢鬼节。赶上这天下榻自家府邸,这个朱霁还真是个不祥之兆。 *** 次日一早,阖府上下都安安静静,竖起耳朵等着安王世子如期到来。沈崇和沈嵩也告假休沐,在各自的院子里听吩咐,随时准备去迎接这位皇亲国戚。 可是荣恩公却打着哈欠,一早喊来了老部下赵世康将军,让他陪着自己下棋,仿佛安王世子的到来,在他这里不过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两人端坐在正厅前的庭院中,坐在石桌椅上一边下棋一边闲聊。 “公爷此番在东山疗养,精神也比开春时好些了。”赵世康一边给沈公斟茶,一边宽慰。 “他们蒙我也就算了,你怎么也糊弄老夫?这身子骨,也就这样了。”沈公爷接过茶水,突然拿起棋子发难:“将军——!” 趁着赵世康走神,他棋胜一招,赢了整局,便朗朗地大笑起来。 只是笑了几声就忍不住不停地咳嗽。 沈书云正端着汤药进来,见此情形,忙放下药碗,上前轻拍祖父的脊梁。 止住了沈公的咳嗽,沈书云才起身,对赵世康端正行礼:“书云拜见将军。” 作为沈公的门生,赵世康是看着沈书云长大的,此番得见,更觉得从前的小丫头,一转眼出落成了夺目的佳人,便对沈公夸赞:“公爷子孙辈里人才辈出。大姑娘气度雍容,画才闻名于世,连先帝也曾交口称赞。公爷还有无尽的后福呢。” 提起家里的子子孙孙,沈公爷方才赢棋的兴致瞬间不见了,对赵世康道摆了摆手:“除了跟前这一个,剩下的都是一帮子不肖子孙,提他们作甚?” 沉了一息,沈公爷似乎是对赵世康,但同时又是对自己道:“我一生对先帝恪尽职守,忠心报国,以为是这就是人间正途,却不知自己何等无知。所谓为万世开太平,其实不过是为子孙谋前程。若是没有教养好自己的后人,再大的家业和军功,也是徒劳,守不住的。” 赵世康没敢直接接话。他听得出,荣恩公抱怨的不只是自己的不肖子,还揶揄了如今龙椅上那个并不英明贤德的新君。 “安王世子今日就要到府上了吧?”赵世康岔开话题,不再惹老人家动气。安王驻守蓟州多年,实力雄厚,意图篡位的传闻这些年也是沸沸扬扬,赵世康也想借此机会听听老人家对未来局势的见解。 沈公爷却气定神闲,只将沈书云端进来的汤药豪饮而下,喝药也如同喝酒一般豪迈。放下药碗,沈公才对赵世康说:“年岁大了,睡得浅,梦还多。昨夜又梦到了先帝,我对他说,与他地府会师之前,老夫再替他那不争气的孙子,守一回国门。” 这个不争气的孙子,说的正是现在的永续帝朱雯。因先太子英年早逝,就由先帝的嫡长孙继承了大统。严格来说,当今圣上,论辈分是安王世子的堂哥。 赵世康低头,就更不敢接话了。 正在这时,安王世子的龙虎舆到了门前了,曹管家进来禀告:“安王世子随行的侍卫本有百十来号人,镇抚司的人在城隍上迎接,当场解除了世子爷一行的刀剑,把大部分随从扣在了外城,只一辆马车并四个侍从到了府门前,四宝太监已经去门前接人,这就过来。” “扶我起来,看看是什么阵仗。”荣恩公站起身,沈书云扶着他,往正厅里走。 刚刚扶着祖父坐下,沈书云还没来得及告辞,就看见了一个身量颀长的男子在曹管家和四宝太监的指引下,款步进入了厅堂。 朱霁长身玉立在厅堂中央,因赶路进京,并没有穿朝服加冠冕,而是一身燕居常服,深衣素带,外罩圆领纱袍,只用一枚碧玉簪束发,看上去很有一份日月入怀的朗逸之气。不过纵是这样简素的衣着,仍然盖不住他气质中的傲然。 荣恩公虽然见过幼年的朱霁,却早已忘记他的样貌,更何况这么多年过去。 但此刻,他和赵世康看着厅前的人,都有片刻的恍惚,仿佛一瞬间回到了几十年前——他与先帝长得十分相像,特别是眉宇间的神情,简直如出一辙。 “沈公爷安康!”朱霁俯身至与心平齐,对沈公拱手一拜,行了平礼。 本朝亲王世子承袭侯爵,沈廷恩是公爵,侯爵见公爵本应该揖手行拜礼,但因朱霁是宗室子弟,先帝正经的皇孙,所以抬高一级,礼仪上与沈公算是平级。 沈公颔首回礼:“安王世子下榻寒舍,实乃老夫之幸。今后若有不周之处,望世子海涵。”言不由衷的语气冷冷淡淡,朱霁却始终挂着浅浅的微笑,看上去谦和温润。 旁边的赵世康只有官衔没有爵位,便俯身要对朱霁跪拜,朱霁却立刻示意四宝将人扶起来,对赵世康说:“在蓟州已经闻听赵将军是沈公爷的得意门生,如今一见,果然是师徒风采。此处是不是朝堂,将军不必拘谨。” 这期间,沈廷恩的目光一直在审视着朱霁,他的形容与举止都无可挑剔,是王孙贵胄里一等一出挑的人物。 只不过沈公四十年沙场点兵、宦海浮沉,心都磨老了,不用眼睛也能看到安王世子,甚至他那远在蓟州的老子身上,那副心怀异志的反骨。 沈书云本打算等他们寒暄后就简单告辞,朱霁却先一步看到了她。 这张面容,三年来无数次出现在他的脑海,先帝寿辰宴上的惊鸿一瞥,化作后来不断观摩她画作的欣赏与崇拜,此时此刻终于见到了真人,比三年前长开了许多,二八华年绽放出大气夺人的美。 朱霁看向她的眼神中蕴含了无尽的渴慕与野望。 沈书云低头避开了他投来的目光,甚至直到赵世康都看出了不同,朱霁才回过神,对沈公改了一副敬慎的语气问道:“这位,是府上的千金么?” “此是老夫的嫡长孙女书云,世子也知道的,会画画的那个。”沈公爷提到沈书云,带着自得的神气,语气温柔到不像个武将:“云娘子,来见过世子。” “见过世子。”沈书云简单行礼后,便喏声道:“小女就此告辞,世子与将军请便。”语罢便带着婢女,拾了祖父的药碗和托盘,往后宅去了。出了正厅的庭院,她回头看一眼院墙,在心里暗自道:明明就是认出了我,还能这般装模作样问我是谁,真是个虚伪狡诈之徒。 孙女一走,沈公爷的表情骤然转冷,示意朱霁与赵世康都坐下,整了整衣襟,肃然道:“圣人命世子勤王,凡在我府上一日,便得担待起来。老夫从武出身,说话直截了当。从今以后约法三章,还望世子海涵。” 朱霁早也有所预料,并没有什么不高兴,还十分谦和地附和:“事无不可对人言,沈公爷有话直说,是最好不过了。您请讲。” 作者有话说: 沈廷恩:您的孙子要造反,反的也是您的孙子。 先帝:朕孙子多,造反的是哪一个? 沈廷恩:长得帅的那一个。 先帝:像朕的那个吗? 沈廷恩:…… 第五章 沈廷恩的语气中带着金规铁律般的严肃:“所谓约法三章,一是世子在寒舍擅自与人会面,需向管家报备;二是老夫府上不乏女眷,为防流言蜚语,还请世子爷只在存雄居内行走;三是世子身份贵重,为了避免闪失,未经老夫许可不能擅自出府。” 朱霁听完,嘴角忍不住露出来一抹笑意,反问沈廷恩:“若是按照公爷的约法,根本就是将我软禁在府上了。公爷何不直接把敝人送入昭狱,也省去了看管的责任和麻烦?” 沈廷恩心里说:你以为老夫不想但是面容上还是保持了长辈的风度,道:“世子说笑了。老夫岂能把堂堂先帝皇孙不问黑白投入大狱,岂不是让世子承受覆盆之冤么” “既然如此,沈公倒不如等抓到把柄,再捆住晚辈的手脚不迟。”朱霁的神情流露出一丝嚣张,但转瞬又藏起锋芒,压低了声调,抬起眼眸,恢复成晚辈温顺的语气说:“不过思量一番,公爷的前头两条约束,的确是这么个道理。府上还有未出阁的姑娘,名节为大。孔阳自当恪守规矩,尊道贵德,不令公爷为难。” 说到尊道贵德四个字,沈廷恩几乎要笑出声了。他在军中也是有许多门生的,早就听说安王在蓟州的私卫,在册的都已有三万人之众,不能示人的还不知道有多少精兵强将。招兵买马需要真金白银,一个亲王如此卧薪尝胆,若是没有反心,鬼才信。 “那也就是说,世子爷一定不能禁足,偏要满世界乱跑了?”沈廷恩双手握住雕刻着瑞金兽的紫檀手杖,微微抬起下巴,威严十足地再逼问他一回。 “的确如此。”朱霁微笑着回答,神色坦荡到近乎诚恳。 空气中都弥漫着剑拔弩张的气氛,赵世康也算是在战场上走过几遭的武将,额头上此刻都已经冒出了薄汗。他没想到沈公爷叫他来下棋,其实是为了今天给安王世子的“下马威”做一个见证。 而令赵世康更加意外的是安王世子的应对。不过鲜衣怒马的年纪,却如此强硬有决断,即便在沈公爷这样铁腕的人面前,也没有落一丝下风。赵世康忍不住揣测着,在他身后,安王的势力到底积蓄了多大,才能让他如此有恃无恐。 “老夫一辈子点兵点将习惯了,提出来的要求并不喜欢被人打折扣。”两人僵持了片刻,沈公爷再言,语气里却收了刀锋。 沈公爷明白,手里没有铁券书,唬不住这种权欲满心的人。今日本就是阵前仗,压一压敌营的嚣张气焰也好,便转换了话题,问:“世子何时去禁中面圣?” “司礼监已经定了后日。”朱霁说。 “既然如此,世子舟车劳顿,便让曹管家带世子去存雄居歇息,如有不妥善的地方,请世子直言。” “有劳公爷费心。”朱霁又对赵世康颔首,出了正厅,往存雄居去了。 *** 从正厅去往存雄居的路上,曹管家详细周到地介绍着荣恩公府内的设置,朱霁的目光扫过庭院里的一草一木,心里却都是那个让他牵挂了三年的人,这里是她长大的地方,每一个台阶、每一处长廊,她或许都曾经长长的驻足,凭栏远眺时的倩影应该是楚楚动人的吧。 还没有走到存雄居,已经听到了墨泉声如隐雷的喷涌之声。他幼年时,是在京中长大的,早就听说过荣恩公府里有一眼闻名于世的墨泉,此时还未见雪涛四溅的壮观,就已经感受到了泉水在附近的清凉水气 。 曹管家有几分自豪地说:“府上庭院虽然精美,但想来是不能与王府和禁苑相提比论,唯独这墨泉,整日里开锅似的往外冒泉水,确实称得上是一景。” 朱霁由曹管家带着去墨泉边观澜,见到了才觉得的确是了不起的景象,泉水腾空三尺,浩然而下,蔚为壮观。沿着泉池砌成汉白玉的方形护栏,一边的碑刻上是前朝名家手书的“墨泉”二字,另一边还有一块小石碑,上面是两个有几分稚气的字,曰:“焚炭“,倒是十分有趣的样子。两字之下还有提款:恒昌四十二年书云手书。 朱霁在心里默数年头,沈书云题写这两个字的时候,应该是十岁。 “焚炭,这两个字刻在这里,是什么讲头?”朱霁问曹管家。 “这是大姑娘小时候的游戏之作,当时逗得公爷哈哈大笑,非要命人刻成碑,也竖在这里。”曹管家好记性,府上的大事小情他都镌刻于心,对朱霁娓娓道来:“当时大姑娘还小,她说墨泉两个字,是黑土旁边白水,可以对林火之后山灰。林火之后山灰,可不就是焚炭嘛。” 朱霁附和道:“的确诙谐有趣。”他不由得去猜测,能玩这种文字游戏,她那端庄气度之下,肯定还藏着几分淘气的性子,脸上就忍不住浮现了欣喜的笑意。 到了存雄居,绕过影壁,院中是高耸的赤色太湖石,很有几分文人雅趣。走进正堂,却见悬挂着一幅横幅,刚才看到了“焚炭”,凭笔记已经能猜出这幅也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只不过应该是最近的作品,褪去了稚嫩,字体遒劲,苍然有力,乍一看不似女流之辈所书。写的内容也很有英雄的胆气,是唐代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里的一截。 “行神如空,行气如虹。 巫峡千寻,走云连风。 饮真茹强,蓄素守中。 御彼行健,是为存雄。 天地与立,神化攸同。 期之以实,御之以终。” 存雄居,应当就是出自其中这一句“御彼行健,是为存雄。” 曹管家见朱霁看得出神,便道:“存雄居地方偏,从前一直空置着。大姑娘给取了这处院落取了名字,本来说是要做画斋。这幅字也是大姑娘写的。世子若是嫌碍事,我这就去喊念春姑娘来拿走。” 朱霁忙道:“不妨事,这字挂在这里,很应景。” 曹管家又对朱霁身边伺候的四宝太监交待了许多府内的禁忌与规矩,对世子的饮食起居做了尽可能详尽的安排,才恭敬地告辞。 见荣恩公府上的人都离开了,四宝上前对朱霁道:“甘露寺的宏庵法师听说世子已经入京,今日一早私下里差人传话,要约世子一见。还有司礼监的秉笔太监王瑾,也有要事商量。” 朱霁目光沉着下来,考虑到荣恩公已经动了软禁他的心思,势必还要有所行动,不如尽快把京中该见的人见了,该安排的事情都安排停当,以免夜长梦多。 他一边任由四宝侍奉他沐浴更衣,稍事休息,一边安排下午就出府去甘露寺。考虑到后日要入宫,他便安排明日就秘密会见王瑾,探听一下禁中的虚实。 四宝应喏,他做事利落沉稳,经手的公务皆能做到有条不紊。 似乎主仆二人多年以来,早已经习惯了这样马不停蹄的生活。安王就藩蓟州时,朱霁只有十二岁,边境还十分不太平,那时候他就敢随父策马亲征,击退北方来犯的夷狄。七八年来,蓟州境内已然安稳繁荣,世人却不知道父子两个人为此度过了多少个忙于军政的不眠之夜。 *** 甘露寺是千年古刹,坐落在京城外不远处,法相庄严,古树参天,许多勋贵中的善男信女,死后都将莲位供奉于此。 今日是七月十五鬼节,整个荣恩公府都在等候安王世子,沈书云不能去祖坟上为早亡的母亲扫墓,便在中午时分带上念春,备好马车,去甘露寺为亡母的莲位上几炷香。 她不足周岁时,生母便驾鹤西去,原本对母亲就没有什么印象,因此每年的七月十五,她也谈不上伤怀,不过是遵从祖父恪守孝道的规矩。 拜过莲位,她便去大雄宝殿后侧的群房里寻监院贤二法师。贤二见了她来了,很是相熟的模样,十分和蔼地行合十礼,道:“大姑娘请随本座来。”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4节 贤二带着沈书云到了庙宇东侧的藏经楼,里面挂着甘露寺几百年来诸位禅宗法师的书画名作,其中最著名的是宋末元初时,曹洞云岩禅师的一幅《东山林壑》。这幅画是寺里的瑰宝,京城的权贵,凡是喜爱丹青的,几乎没有一个不曾打过将此画据为己有的心思。 沈书云走到高悬的画轴前,脸上却浮现出一点俏皮的神色,压低了声音问贤二:“真的没人看出来吗?” “阿弥陀佛,至今不曾有人看得出来。”贤二佯作一本正经的样子。 贤二法师虽然遁入空门,却实则是个风趣可爱的老者,多年来和沈书云已经是忘年之交,书云学画之初,常来寺里观摩名作,他为她行了许多方便。 事情起自年初,权倾朝野的司礼监太监王瑾来寺内观摩,对这幅《东山林壑》打起了主意,方丈宏庵法师为了保住瑰宝,就委托贤二法师邀请名家,全力画一副仿制品,以防真品被王瑾强取豪夺了去。 贤二想来想去,当下画坛有以假乱真的才力的人不多,便悄悄求告了沈书云。没想到她考虑了几日,竟然应承下来 。不过是少年意气,想以此测试自己的技艺,能不能骗过京城权贵的法眼。 却没想到,时间过去半载,藏经楼迎来送往,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真被她瞒天过海。 作者有话说: 朱霁:住在我老婆家里太开心了! 书云:倒插门也不想要你。 第六章 “司礼监的人,没有再来讨画么?”沈书云虽然自信手头技法能与曹洞云岩灵魂相通,但是赝品毕竟是赝品,还是很关心此事的后续。 贤二法师神色安然道:“说起来也有趣,自从这一幅‘新作’挂上去以后,王瑾倒是再也没有来寻过麻烦。司礼监如今权势滔天,大概忙得很。” “嗯,那就好。”书云点点头,心里却划过一丝失落。 新帝继位,祖父这样的忠臣被夺了实权,阉党四处搜集珍宝、作奸犯科,倒成了圣人最信赖的人。自古宦官干政就是朝纲败坏的开始,她为祖父不甘心,也为国家的未来有了隐隐的忧虑。 “姑娘还要看看那幅原作吗?摘下来以后,一直在宏庵住持的僧舍里放着,住持待会儿要会客,本座可以去讨来一观。”贤二法师问她。 沈书云摇了摇头,道:“不必了,临摹的那段时间,已经烂熟于心,今后都可以不必再看。” 年初,她把《东山林壑》借回家临摹,一连数日废寝忘食,痴迷到极致时,仿佛在和曹洞云岩隔着时空灵魂对话。得到了大家的真髓,画作只不过是一张纸,要紧的是心中的山水。 *** 闺中女儿,即便偶尔出门,也不能在外头久留。沈书云就此作别了贤二法师,和念春两个人离开了藏经楼。 甘露寺的规制很高,除了帝王将相,一般访客的马车皆停在后门。又因寺院规模宏伟,从藏经楼到寺院后门,着实得走一段不短的路程。 已经入秋,今日风中已经有了凉意。此时穹窿上巧云舒卷,蓬松洁白。寺内古树葱茏,芳草怡人,沈书云和念春边聊便走,心情大好。 距离寺门还有一段距离,沈书云陡然停了下来,她看见了对面走过来的人。而那人自然也认出了她。 沈书云暗道,真是晦气的冤家,在家里见到就算了,好不容易出趟家门,也要遇见。 朱霁的心里也是做此感慨,只是,他把一天只内见两回看成是莫大的缘分,不清楚沈书云在心里已经开始骂他了。 “沈大姑娘好。真巧,一日之内两次得见。”朱霁上前颔首,他是亲王世子,这京中能让他见礼的人并不多。没有长辈和外人,那凛凛的自负便毫不遮掩。 “世子爷有礼。”沈书云低下头行礼,想就此错过身道别,一句话也不想和他多言。 朱霁感受到了她的回避,却并不气馁,上前诚恳问道:“今日是盂兰盆节,大姑娘这是给亲人莲位上香吗?” “回世子爷的话,的确如此。家母莲位在寺内供奉。”沈书云尽可能礼貌地回答,希望过分的礼貌,能拒他于千里。 朱霁反应极快,瞬间就有了歉意:“想必是府上为了接待我,耽误了给先夫人的祭扫,只能来寺里给莲位上香。怪我思虑不周,给大姑娘添了麻烦。” 他的歉意不像是假装的,沈书云更不想计较,只继续客气道:“世子爷皇亲贵胄,能下榻寒舍,是沈门之幸。家母过身多年,往年忙起来,也有只来寺里不去墓前的时候。” 朱霁一笑,知道她只是客气,但能和她这样近距离说几句话,也是无比欢喜。想到了什么,又说:“先前送给大姑娘的薄礼,可对姑娘的技艺有所助力?” 不提那盒子让沈书云感到羞臊的颜料还罢了,此时这人居然主动问起来了,干脆借这个机会和他说清楚。 沈书云强忍着心头的烦扰,继续客客气气道:“世子为先帝尽孝,才会还礼小女。诚然是孝道彰显,感天动地!只是那颜料太过贵重,我一个小人物着实配不上,若世子不想令书云顾影惭形,改日我便差人原物奉还,这样心里还能熨帖些。” 她的回答让朱霁十分意外,脸上明显滑过了不悦和失落,但是骄傲的人不会在还没开场的时候就败下阵来,便说:“大姑娘的才情,京师无人不知,若是你都配不上,便没人配得上。” 这是公然的称赞,但对一个没有出阁的女孩子这样说话,显然是别有意味了。 语罢,他还不罢休,神情里有了一点赌气,带着些强硬,说:“况且,在下送出去的礼物,从没有收回来的道理。” 沈书云心头之火也瞬时燃了起来,再不想对这个乱臣贼子装客套,言辞也不再柔软,愤愤道:“礼物是祖父收下的,并未问过小女的心意。沈家人丁众多,世子只送小女,凭白惹人误会。世子若是不肯收回,便把石色原封不动地退回到祖父那里。” 千挑万选的礼物,她可以不喜欢,可以用不上,但是总不能这般羞辱他的一片真心。一瞬之间,朱霁觉得她几乎有些可气。 但闺中女儿即便见过些世面,也比不上朱霁这样周旋在权力场上的人心机深厚,她如何斗得过他。 朱霁眼波一转,冷然笑道:“说的也是。不过一盒颜色,死物罢了,既然送了大姑娘,就全凭姑娘处置。只不过我记得,盒子里还放了张字条。想来姑娘说要‘原封不动’退回,大抵这字条也未曾发现。送去给沈公爷收着的时候,一定想着把字条拿出来,才可以真正免去许多误会。” “你!”沈书云被他说得脸色发红,终于怒不可遏地看向这个令她讨厌的人。 她生气的时候眼睛瞪得圆圆,本来美如潭水的眼眸,顷刻间起了荡漾的波澜。朱霁从前只知道西施捧心是美的,原来美人生气,也是这样让人心醉。 “看来,字条你是看过了。”他微微一笑,从她身边走过,在距离她一拳之隔时,侧首道:“在下今日还要诚心礼佛,和姑娘就此别过。” 朱霁说完就悠然独行,朝着僧舍的方向走去了。 朱霁从宏庵法师的茶室里出来时,已经是日暮时分。宏庵法师亲自送他至寺门,四宝等在那里。 四宝见宏庵法师将一只细长的锦盒递到他手里,也并不多言,只恭敬地掀开了马车的竹帘。朱霁向法师礼貌作别,便上了马车。 其实,宏庵法师忙着约他出来,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大事,不过是感念安王当年对他的大恩,当面致谢一番罢了。他告知朱霁,甘露寺日前将十万两香火银,募赠给蓟州,当做是充盈部队的军饷。眼下已经派武僧夙夜赶路,将纹银押送往蓟州去了。 一个千年名刹的住持为何会支持安王的大计?这要从十年前说起。当时,先帝经过几十年的经营,基本稳固了版图,于是开始挥刀向内,整饬吏治以后,便动了“灭佛”的心思。 所谓灭佛,并不是要废黜民间信仰,仅仅是出于帝国要想稳固,绝不容许僧侣势力做大。前朝末期,因为战乱频仍,僧众占编户人口的四分之一,寺院广纳人口良田,还有免除纳税服役的特权。对于刚刚稳住脚跟的新王朝来说,富可敌国的寺院势力简直形同一方诸侯。 当时,甘露寺差一点被先帝拎出来以儆效尤,是安王上书先帝,以甘露寺内供奉先皇后和太后的莲位为由,动之以情,保下了宏庵的佛职和财产。 新帝继位不过两年,各地的寺院势力又开始抬头,且皆以甘露寺马首是瞻。宏庵法师一时间广结善缘,成了不可小觑的佛门宗主。 虽然身在佛门,并不妨碍宏庵法师是一个人精。他审时度势,押宝在兵强马壮、心机深厚的安王身上。安王则看中他在京中蛰伏的位置,可以以佛门身份为掩护,为他打探消息,暗送款物与人员,是极其顺手的工具。 马车不疾不徐地往荣恩公府行进,朱霁侧身看看手边的锦盒。 里面是宏庵法师上供给他的大礼,正是曹洞云岩的那幅《东山林壑》。 宏庵知道安王世子对钱财早就无欲无求,惟独在丹青上有一份热情,因此将寺内最有名的瑰宝雅贿于他,以宣示忠诚。虽然有些舍不得,但是到底比被王瑾哪天讨要了去好。 朱霁暗自想,沈书云年年都要来给母亲的莲位上香,一个画痴不可能不知道这幅名作。 既然御制的石色不得她心意,他不相信她会看不上这样举世闻名的珍宝。横竖还要在府上住好一阵子,他有的是耐性去赢取她的芳心。 沈书云从甘露寺回来后,一直不言不语,气得脸色发白。她想不通世上怎么会有朱霁这么令人讨厌的人。 直到晚间入睡,值夜的念春哄她喝水时,见她神色舒展了些,才试探着问:“姑娘今日是生安王世子的气了吗?” “不要提他。”沈书云呛了一口水,念春忙坐下来给她拍背,平静下来她才继续说:“都说他是个烫手山芋,我看他简直是个混球儿。”一想到他就住在蓬蓬远春一泉之隔的存雄居,她就来气。 大家闺秀很少这般直接骂人,这回念春也有些担忧,道:“奴婢看得出来,他似乎对姑娘有些不同。”沈书云不置可否,只对念春说:“他没安好心,咱们以后见到他就绕着走。” 作者有话说: 大太监王瑾:古画?你个秃驴,拿来吧你!我要给我主人送礼。 宏庵住持:你这阉狗,想得美!你送不如我送,我让你马屁拍在腿上! 朱霁:事业太成功,下属内卷了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第七章 沈书露去给何氏请安的时候,被何氏闭了门窗,撵了婢女,留在房中问话。 “我问问你,你是不是真的没拿大姐儿的石头章子?”何氏语气严肃,因沈崇交代她的时候,也是这般板着脸十分慎重的。 沈书露却面不改色,反问她:“母亲怎么也信敛秋那刁奴的编排,怀疑到女儿身上?咱们再不济,也不至于去偷。” 何氏闻言,脸上有几分挂不住:“咱们怎么不济了?你这孩子说话越来越没分寸,什么时候能有你大姐儿一半能装腔作势,你祖父就喜欢你了。” 沈书露十分不屑:“母亲还要自欺欺人么?祖父喜欢不喜欢,是咱们能争来的?这么多年,我也好,霄哥儿也罢,哪里挑出过半点错处,可祖父心尖上站过旁人没有?” 提到沈霄,这真是打在何氏的七寸上,她能容忍沈公爷看不上自己一个小小提刑卫家出身的填房,但她不能接受沈霄作为府上唯一的嫡孙,也不被沈公待见。 沈书云她凭什么呢?一个缺了亲娘庇护的没把儿的女孩,凭什么夺了她儿子的恩宠?必然是从小就懂乘伪行诈,惯会在公爷跟前装惨卖乖,把老头子哄得团团转,供奉得跟眼珠子相似,让她的一子一女在府上根本抬不起头来。 见煽起了何氏心里的妖风,沈书露露出了一丝得意,上前继续点火:“母亲就是太宽怀大度,才屡屡被大姐姐张狂得不知天高地厚。” 何氏不置可否,只是重重叹了口气,道:“那能有什么办法?横竖现在有你祖父护着,谁也不敢得罪她。” “万事总得有个开始。我听说前天她过来为了母亲打发了她屋里的刁奴,都闹到父亲跟前来了。母亲要是再忍下去,将来这个府里谁还认你这个主母?跟着我和霄哥儿也继续没脸下去。”沈书露恨恨道,其实只不过知道母亲头脑简单容易拿捏,想借此探探父亲的态度。 何氏提及此事,便咬牙切齿起来:“你父亲也是个耳根子软的,前头跟她摔了茶杯闹红了脸,我还以为他能撑我一把,没想到反过头来就劳烦我问你那破石头章子的事。还嘱咐若真是你拿了,便悄悄放回她屋里去,仿佛她不追究便是了不得的恩惠了。我也不明白了,她屋里的东西怎恁金贵,一块破石头值得少主这么驱使我。” 沈书露从何氏的话里回过了一丝味儿,能让沈崇都这般认真追查的石头刻章,看来是来头不小。她本来只是觉得这枚刻章温润细腻,黄得有几分浓艳俏丽,一时起兴揣到了兜里,不成想是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 想到这里她又嫉妒又恨,自幼沈书云的吃穿用度就因祖父的偏心,处处压她一截。这几年她画技扬名,往来的都是世家鸿儒、佛门高僧,迎来送往得了不少好东西。如今屋里什么湘妃竹扇、博山香炉看得人眼花缭乱,还有一大堆讲究的文房宝器,简直储备得像个皇仓,竟然连案头一块破石头都是宝贝。 反观她的满枝红,不但院落比蓬蓬远春寒酸,屋内陈设也比不得了,伸着手指头都数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 如果这块黄澄澄的刻章真的是个宝物,她反而更不敢还回去了,万一被沈书云小人一回,自己岂不是落个财迷心窍的恶名声。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找个日子让红簪出府,找个当铺,把破石头典成现银了事。 沈书露一口咬定没有拿,何氏也就只好信了她。从绿野院出来的时候,沈书露思虑得烦扰,就牵着红簪和玉簪往墨泉那边去,想着濯一把清亮的泉水,平复一下心头的燥热。 通往墨泉的石阶小路十分狭窄,仅容一人同过。沈书露在前头走着,迎面看到了念春拿着个德化白瓷的水盂,小心翼翼地走着,看上去像是给沈书云打烹茶的泉水去了。 念春见是她,恭顺地行礼道:“二姑娘好。”随后侧过身,让她们一行先过。 可是就在念春侧身的时候,沈书露伸出一只脚,把她狠狠绊倒在石阶上,白瓷的水盂立刻摔得粉碎,里头的水也从半空泼了出来,好巧不巧正好全洒在了沈书露一旁的红簪身上。 红簪正是狗仗人势的性子,冲着还倒在地上的念春便骂:“你干什么泼我一身水?” 念春支撑着爬起身来,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和污泥,看着沈书露便问:“好端端地,二姑娘为何绊我?” “胡说八道,你这奴婢,自己站不稳当,怎么还污蔑到我身上了?”沈书露神情十分蛮横,怂恿何氏打发了敛秋以后,她没有被沈书云追究,此时便嚣张了气焰,打赌有何氏撑腰,祖父又身体不好,沈书云也不能把她怎么样。 红簪也上前,跟着主子对念春发难:“我看你是没安好心,你本想泼二姑娘一身水吧!谁给你这么大胆子?即便没伤及我们姑娘,你也别想就这么过去,不给我跪下赔不是,别想走!” 沈书露也冷笑着,对念春恶毒道:“快给红簪道个歉,不然有你的好果子吃。” 念春是沈书云身边最得信任的丫鬟,自然咽不下这口气。又想到了敛秋的结局,颇有兔死狐悲的伤痛,便硬起了语气,悲愤交加地问:“怎么擅闯我们院子、令我们短了东西的人不必赔不是,倒要我们低头认错?这是什么道理?” 提到这件事,着实让沈书露难堪,她恼羞成怒,不由分说上前就给了念春一个响亮的耳光,恶狠狠道:“你算是什么东西?你给我说清楚,到底短了什么,你个狗奴才敢青天白日在这里栽赃主子。” 念春一直是有分寸的奴婢,在沈书云跟前也从未出错。因从未被自家主子苛待,经历这番欺负,便有几分失去了理智,只恨不得把这一对黑心烂肚的主仆撕碎。 念春捂着被打红肿的脸颊,忍不住控诉:“二姑娘敢指天发誓,没拿我们院里的田黄石吗?凭白冤枉我们做奴婢的,就不会良心不安吗?”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5节 此时,墨泉不远处的存雄居内,朱霁换了常服,正要出门去秘会王瑾。隔着存雄居的院墙,恰好将这一场闹剧全都听到了耳朵里。他已经判断出其中争吵涉及了沈书云,便停下了脚步,继续听下去,身后的四宝也随之驻足。 沈书露没想到念春敢这样指控她,也动了怒火,刻薄地对念春道:“什么田黄石,田绿石,大姐姐的宝贝我们哪里懂?横竖好玩意儿落不到我们凡人的手里。”她冷冷一笑,带着几分阴险对念春说:“或许这样的宝贝原本就能成精,自己跳出府去了也说不准。” 念春到底只是一个婢女,见这主仆的嘴脸,嘤嘤地掉着眼泪,无计可施。 但她却不想丢自己主子的脸,便撑起坚强和骄傲,缓声说:“二姑娘说的没错,我们院子里好东西有的是。且但凡能成精的东西,也必然通灵性认主人,哪天跳回来,定能说清楚到底怎么丢了的。” 沈书露被她这么揶揄,愣了一瞬,反唇相讥道:“是啊,好东西你们有的是!排着队给大姐姐送宝贝的人多了去了。什么皇亲国戚的宝石颜色,不也是公然当着全家的面往大姐姐怀里塞吗?金红玉绿的我们可配不起。不过,知道的是看着祖父的面子,讨好他的掌上明珠,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给咱们家下聘礼呢!” 一番酸话说出来,沈书露自己都觉得有几分不堪,传出去人们只会说她一个大小姐和奴婢一般见识,言辞不端失了身份。她便敛起了神情,不再纠缠,撇下一身狼狈挂着泪痕的念春,回自己的院子去了。 听到隔壁的闹剧告一段落,朱霁才又款步往外走。一路上他神色凝重,进了马车内依旧蹙着眉头,仿佛在纠结什么化不开的矛盾。四宝在一旁不敢多言半句。 蓟州地处北方边陲,紧挨着蒙辽,受了异族影响,民风也比京城开化,男子心悦姑娘,可以直来直往地赠送礼物,甚至女子和离再嫁,并不觉得怎么样,他也早就习以为常。但是京中勋贵世家的女儿,要恪守的纲常规矩自然是条条框框,不能出半点差错。又想到那天在甘露寺,沈书云提到“沈家人丁众多,世子只送小女,凭白惹人误会”的话,如今看来竟然不是置气。 他内心十分自责,到了愧疚的地步。他觉得自己冒失,只顾着给心上人献宝,却没有想过会给她带来的困扰。他虽然有志在必得的决心,却不想让沈书云因他而受到半点折辱。今后与她交往,也要思虑周全才行。 如此一来,那幅《东山林壑》,他倒不敢贸然送给她了,得想个万全的办法令她收下才行。 作者有话说: 沈书露:今天又是立flag的一天!好好的墨泉,一边住着男主,一边住着女主,我不服!我要抢戏! 墨泉:你不要靠近,会变得不幸! 第八章 念春去打水,许久没有回来,沈书云已经猜测到她八成遇到了是非,却没有想到弄得这样狼狈——脸上被沈书露打得红肿一片,衣服上也满是泥水,甚至手指还被白瓷水盂的碎片划伤了几道口子,双眼通红挂着泪痕。 沈书云一边心疼地亲自给她上了金创药,一边大体问清楚了究竟怎么一回事。 她让思夏和拂冬带着念春去洗把脸换一身衣服,收拾好了就立刻过去书房寻她。 等待念春的时候,沈书云坐在画案前格外平静,脸上没有波澜。心里呢,与其说是生气,倒不如说是苦闷。苦闷于自己要和这样一群无聊、无能又卑劣的家人同在一个屋檐下。 之前敛秋蒙受不白之冤,已经让她愧疚难当,今日又有念春受辱,她不能再坐视不理,任由恶人得寸进尺。 念春收拾干净,思夏和拂冬扶着她进来,沈书云把案头的一把满花红湘妃的折扇拿在手中,又抬起眼眸端详了一番念春,见她已经恢复成那个干净利落、端方得体的模样,微笑道:“收拾得挺体面的,咱们走。” 说完,三个丫鬟便跟着她往满枝红去了。一路上书云脚步轻捷,还拿着手里的折扇,逗弄了半路上遇见的小狸猫,十分惬意从容的样子。因此三个丫鬟心里都没底,她究竟打得什么主意。 到了满枝红,沈书云不疾不徐哼着小调儿地走进去,院内的红簪见她来了,下意识心虚地往后踉跄了一步。 红簪定了眼神,看沈书云一副欢欣悠然的模样,心头的畏惧才消散了大半。寻仇的人应当板着面孔怒气冲天才是,哪有这样惬意的。 红簪站稳了规矩行礼,沈书云却看也不看她一眼,只是带着几分俏皮,像是来约人游玩般问:“二妹妹此时人在哪里呀?” 得到了答案,沈书云径直到了正厅,看到沈书露正在和玉簪选绣样。 沈书露不是红簪,她正期待着沈书云的造访。从前两人悬殊太大,根本没有一较高下的机会,现如今祖父没有从前强亮了,她倒想看看这位高不可攀的嫡长姐,要怎么圆场。 她起身带着笑意走到沈书云近处道:“我当时谁呢?原来是……” “啪——!”没等沈书露后面半句“原来是大姐姐”说出口,沈书云已经用手里的湘妃竹折扇重重地打在了她的脸上,登时便起了一道通红的痕迹。 “啊呀!”沈书露忙捂住剧烈疼痛的脸颊,下一刻是另一边脸上也被狠狠地招呼了一扇子。 众人皆呆在了那里,沈书云平日看起来柔弱纤细的,没想到手上有这么大的力气。到底平日里习画,所谓老腕椽笔,功在不舍,一旦爆发起来就是雷霆万钧的力道,直接令竹扇的筋骨都从中间裂开了。 她冷冷看着眼前被打蒙了的妹妹,扬着小臂持起碎裂的折扇,纤纤玉指随着眉梢微微一动,残存的扇骨就随即滑落在地。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如同她笔下的大写意一样饱满又潇洒。 沈书露感到嘴角一丝腥甜,用手去揩,才发现是血,惊得她啊啊叫,难以置信沈书云竟然下手这样狠。 玉簪和红簪回过神来才上前扶住沈书露,她被打得几乎都开不了口。红簪唯恐自己也在劫难逃,慌乱了阵脚,支支吾吾道:“大姑娘怎么能打人……” 沈书云一改进门时的欢脱盎然,面色凝重,有不可侵犯的凌然,道:“这扇子,是徐皇亲当年为求我画扇面,特别相赠的。满花红湘妃,象牙和尚头收尾,苏州名家的慢工细活,这等品相卖出去也值几辆马车,半座宅院。用这个打妹妹,不算失礼。” 沈书露惊得浑身发抖,脸上的痕迹肿起来,成了两条长长的馒头,看着眼前的长姐,竟然觉得极为陌生。 沈书云的训诫却并没有结束,她继续说:“咱们家一门忠烈,世代簪缨。俗话说,将门虎女,正是你我这样的出身。太平盛世里咱们关起闺门画画绣花,适逢乱世也做敢做捐躯赴国难的巾帼豪杰。你多次欺辱我的人,我作为长姐忍你让你,是看在祖父面子上放你一马,却并非任你一味地胡作非为。” 红簪玉簪皆低着头不敢看她那双眼睛,这时候才明白平日里只寄情于丹青笔墨的大姑娘,厉害起来是怎样可怕的人物。 “我不怕你闹到长辈那里,今日为念春打了你,若父母怪罪下来,我也甘愿受罚。但如若你再犯,便不是敲两下扇子这么简单。”扔下最后的警告,沈书云带着身后三个丫鬟,浩浩荡荡地走出了绿野院,仿佛一支凯旋的劲旅。 沈书露挨打的事情很快传遍了全府上下,何氏在满枝红搂着女儿肿起来的脸颊大哭,对下了朝堂就匆匆赶过来的沈崇撒泼:“未出阁的女孩家家,还有什么比脸面更要紧的,要是落下了疤痕,嫁不成个好人家,奴也不活了……” 沈崇只觉得头疼,比起生气,他更多的感受是意外。 沈崇早年也是能画几笔的才子,却从未享有过一天长女那样名满京师的殊荣,作为儿子,他不得父亲喜欢,眼看着书云的书画技艺一日比一日精进,在父亲那里也一日比一日有分量,心里对女儿的感受是艳羡多于自豪,嫉妒多于认可。 如此清高的女儿,怎么做的出打人这样的事。在他眼中沈书云总是高高端着嫡长女的款儿,一贯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的模样。因此他也清楚,若不是沈书露太张狂,大概也不会有此一劫。 可是,现下要如何去平息这样的麻烦,他完全没有主意。 看沈崇犹疑在那处,不肯去给女儿讨公道,何氏抹了一把眼泪,那张姿容妖娆的面孔上满是愤慨:“我就不信公爷能偏心到这样程度,在自家里打打杀杀,还是对着自己的亲妹妹,都不闻不问的!” 被何氏逼的没有办法,沈崇硬着头皮去了凌云院,没有进门就被翁姨娘请了出来,说沈公爷夜里没睡好,此时在补觉,谁进去就是自找苦头。他再愚蠢也明白了父亲的态度,必然是半点要责罚沈书云的意思也没有。 左右回绿野院也是被何氏叨扰,他干脆躲去了书房,关起门来图个耳根清净。 *** 朱霁打开雅间的支摘窗,看着楼下迎来送往的艳妆女子,裙带飘香,莺姿燕质,忍不住暗暗笑了一声。关闭了窗牗,才问对面换了一身常服的大太监王瑾:“秉笔大人怎么把我约在这里?” 楼下是京城的花柳街,这里是其中名气最大的一所秦楼楚馆,名曰风月楼。 “京中权贵认识洒家的人太多,偏偏不会想到洒家会来这里。”王瑾微笑着,大隐隐于市的道理,他倒是深谙。 四宝在一边恭敬地给两人奉茶,先呈给朱霁,而后递茶给王瑾的时候说了一句:“干爹请用茶。” “这个孩子,世子用着还称心吗”王瑾端起茶杯,垂着一双阴鸷的眼睛,微笑着饮茶。 “四宝极好,多谢秉笔大人引荐这样的人才。”朱霁回忆着,四宝在他身边服侍也已经三四年了,确实没有出过半点差错。 “看着他,便想起了往昔王爷还在京中时,洒家也是这般年纪,日夜侍奉在安王殿下身边。” “难为秉笔大人还记得。”朱霁也饮下茶瓯里的香茗,感慨道:“秉笔大人也算是王府旧日的老人了。” “洒家能有今天,皆仰赖安王殿下的抬举。王爷对洒家有知遇之恩,洒家肝脑涂地,亦不足为报。” 安王二十多年前曾经在宫中救下王瑾一命。当时他只有六七岁,因家境贫寒被卖入宫中,净身后感染了浓疮,即将被慎刑司的人抬出宫扔去乱葬岗。去势是有风险的,小太监的命贱如草芥,这样的事情在宫中根本就是寻常。但当时恰逢安王路过,见他肮脏黢黑的一团小身子骨还喘着口气,便命人将他救下,妥善医治以后竟奇迹般活了下来。 大难不死,后来王瑾十分传奇地凭借着天资和刻苦,加上安王的助力,一路青云直上,从司苑局最低阶的奴仆,进入了司礼监行走。永续帝继位以后,他一跃成为专门负责批答奏章、传宣谕旨这等要事的秉笔大太监,是帝王身边最信赖的权宦之一。 “秉笔大人言重了,所谓人各有命,也是大人命里该然,注定有这般造化。倒是我们父子这些年,多次仰赖大人在禁中的权势,才得以顺风顺水。”朱霁说得诚恳非常,让王瑾这般孤拐的怪物听来,更怀了结草衔环的报效之心。 “世子看看,洒家给您带了样东西。”王瑾从袖中取出来一本密折。 四宝接过来递给了对坐的朱霁。 朱霁打开来观瞧,才看了一眼便微微摇头,笑着感慨:“荣恩公还真对先帝赤胆忠心,皇兄这等昏庸的君主,也值得他费这般心思。” “昨夜赵世康将军,偷偷把这封秘奏递给了禁中熟悉的黄门。沈公爷这是试图越过司礼监直达天听,这怎么能够呢?圣人半点不知道有此一着,就被洒家截胡了。”王瑾对朱霁邀功,笑得十分得意。 作者有话说: 秘奏:你这个死太监,你把我截下来给我主人的孙女婿看,你想干什么? 第九章 朱霁仔细看完了密奏,心里却五味杂陈。这封密奏,王瑾压得很及时,里面主要的内容,其实就是对安王下的杀招。 在密奏中,荣恩公怒陈了安王的谋反嫌疑,并且认为即便安王没有反心,任由藩王做大,也是帝国的隐患,削藩势在必行。他在密奏中给永续帝罗列了三条削藩的建议,一是将安王调离经营多年的封地,借口为他改善生活环境,让他就藩南方,从此无法携夷自重;二是借鉴汉武帝“推恩令”,渐次取缔藩王兵权,肢解封国的土地和人口;三是将主要诸位藩王的世子都押送至京城“勤王”,建立勤王府长久驻京,看起来是提高规格,其实是为了统一软禁起来方便管理。 这三招一招比一招狠,且既不伤和气,也不会落人口实。如果能够顺利推行,安王莫说篡位,能不能保全身家性命都是个问题。 虽说永续帝不一定会采纳荣恩公的建议,但是密奏能被王瑾压下来,连面圣的机会都没有,才能令安王父子安心。 朱霁一方面感慨荣恩公心思的深沉,恨他要置自己于死地,另一方面又佩服老人家的修为和道行,日薄西山之时仍然秉承对先帝的不二忠心。 王瑾也早已看过密奏的内容,与朱霁有相似的感慨:“荣恩公一把老骨头都快入土了,心还跟明镜一样。密奏里连王爷大体佣兵的数目、可能驻兵的地点,都猜测了个八九不离十。这老头子,还真是有两把刷子。” “毕竟是追随皇祖父出生入死的肱股之臣。”朱霁将密奏收入胸前的衣襟,对王瑾再度致谢了一番。 王瑾微微一笑,表示领受,却蹙眉问朱霁:“不过,洒家有一件事不太明白。圣人命世子入京,是听了洪承恩那个酸怂臭皮匠的挑唆,可是世子怎么真的敢来?王爷举大计就在眼下,这时候深入虎口,实在冒太大风险了。” 凭王瑾对安王如今势力的了解,即便朱霁随便找个借口不来,就永续帝那个面团子的性子,也不会拿他们怎么样。因此朱霁来京,就颇有自投罗网的嫌疑。 朱霁怎么能告诉王瑾自己的一片私心?本来他也觉得没有来京的必要,可是看到圣谕上写明了,进京之后让他下榻在荣恩公府,他一下子便动心了。 当时,为了能来京城,他劝说了父王,称自己进京可以麻痹永续帝,还可以更好地调配王瑾、宏庵法师这样的内应,在皇城根下楔一根钉子,里应外合,对年末的起义大有助益。安王考虑了一番,最后应允了。 “也是想进宫探探圣上身边的虚实,所以就来了。”朱霁随口扯一句谎,搪塞过去。 王瑾便不再追问,只说:“现在圣上身边没有什么有本事的人,上蹿下跳的唯有洪承恩、李泰齐这种红口白牙惯爱纸上谈兵的酸臭文人,皆不足为惧。而且圣人表面上重用他们,其实不喜欢他们。” 如今朝堂上,阉党与科举取士的所谓清流势同水火,王瑾整日也要与洪承恩、李泰齐等人缠斗。身为权奸他虽然觉得其乐无穷,但也希望有朝一日一劳永逸剪除对方,自己的权势地位可以更上层楼。 “偌大个国家,总要有管事的人。”朱霁抬起眼眸,意味深长对王瑾许诺:“所谓能人不问出身,治国本就是贤者上位。秉笔大人是我安王府的家人,我们父子成事之时,便是秉笔大人掌印之日。” 王瑾眼眸一亮,对朱霁拱手:“那卑职一定恪尽职守,静候佳音。” 要告别的时候,朱霁微微考虑了一瞬,还是对王瑾提了一个小请求:“秉笔大人属下眼线众多,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王瑾微微一愣,猜想朱霁一直喜欢文玩丹青,便道:“世子可是要巡找什么宝物?” 他此时有点后悔前几天没能抽个空去甘露寺,把那幅《东山林壑》搞到手,今日见朱霁只顾着送沈公爷的密奏,都没上供点像样的财宝。这几日一定要再去敲一敲宏庵那秃驴的竹杠才行。 “秉笔大人明察,我正是此意。”朱霁就喜欢这群权佞之人迅捷的头脑,便直言道:“鄙人一惯喜欢文玩,偏偏近来想要一枚田黄石的刻章。也是旧物了,大概流落到了公侯世家手上,或被什么奴仆典卖了也未可知。若是秉笔大人有闲,便顺路帮忙找找。” “田黄石可是稀缺的宝贝,确实值得搜罗。”王瑾点点头,又问:“世子要找的刻章上,是什么铭文?” 这可把朱霁问到了,他不知道沈书云丢的刻章上铭刻了什么内容,便扯谎说:“时日太久,也记不清楚了。若是哪天想起来,我让四宝给您传达一声。” 王瑾应承下来,说:“倒也无妨,总归值得世子惦念的田黄石,成色大概也世间无两,洒家尽力去办便是。” “有劳秉笔大人。” *** 次日,朱霁戴了梁冠,换了胸前三爪龙纹补的朱红色衮服,一早入了禁中。 他离开京中的时候是十来岁的孩童,小时候母亲健在时,他也时常入宫给皇祖父请安,但印象已经很浅淡了。如今少年裘马的年岁,已然换了心境。 马车到了宫门前,朱霁下来改换便辇,世子匹配的辇车没有顶棚,坐在上面正可看到宫廷的全貌。 外朝三大殿恢宏巍峨,宫檐上琉璃吻兽稳重有力地吞住大脊,瞬间便令他升腾起奋发与占有的野心。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6节 这一刻他不拒绝承认,自己与祖父和父亲在一件事情上确实极为相似,那便是对权势的渴求与热忱。因此,看到太和殿正中坐着的堂兄时,他必须努力压抑着内心的不平之气,才能换上恭顺温润的表情。 永续帝今年二十五岁,名唤朱雯,是先帝的嫡长孙。先太子没等到继位就病亡了,先帝本来并不想让朱雯继承皇位,但看到他在太子病重时不舍昼夜地侍奉在侧,被他的孝心所感动,几年后还是将他定成继承大统的人选。 登基以后的永续帝,肥胖而臃肿、善良且懦弱,在权宦与文臣之间左右摇摆,未能有一次拿出什么像样的决断,唯独听信文臣的建议,在打压先帝的托孤之臣上,付出了极大的勇气,荣恩公正是其中的代表。 面圣之时,朱霁和颜悦色、谦卑恭顺,对这位皇兄一口一句圣人,将永续帝哄得十分开怀。见他这般潇洒超逸的形容、温文尔雅的举止,永续帝难以理解为何洪承恩总是在折子里言辞激烈地谩骂这位堂弟和他的四皇叔,总说他们如何如何狼子野心,是国家的心腹大患。 本就是在意亲情的良善庸碌之人,加上一旁大太监王瑾推波助澜,一顿宫廷家宴下来,永续帝对朱霁几乎可以称得上欣赏了。 果然,如同王瑾所承诺的那样,一切都顺风顺水。送别朱霁出宫时,永续帝甚至许诺过段时日,洪承恩和李泰齐不再反复上书的时候,就送朱霁回蓟州去,更丝毫没有让他在京中禁足的想法。 朱霁内心满是嘲讽,面容上却一副亲兄热弟的感念表情。 *** 回到荣恩公府上时,太阳已经西斜。四宝去备水,稍后侍奉朱霁宽衣沐浴。 完成了入禁面圣的大事,朱霁也觉得身心松弛。于是摘下梁冠,懒得换朝服,一个人在存雄居院内散步,感受惬意的秋爽。 荣恩公要求他只能在存雄居内行走,他便在院墙上的月洞窗前驻足,窗外恰好是喷涌的墨泉。经过一个夏日雨季的存蓄,初秋是泉水一年中最丰沛的时节,泉源腾空,水涌若轮,看着令人心旷神怡。 这时,沈书云从蓬蓬远春走出来,若有所思地漫步到墨泉边。 秋风有了凉意,她的月白纱罗裙衫外,添了一件水红色半臂,领口别着牡丹纹样的金扣,秀发在额顶挽成单螺,只清素地装饰一枚南珠。 这样的打扮,虽然不失少女的秀丽,却因她长年浸润于书画丹青经历,染上了一丝不合年纪的孤高疏淡。 这种不同寻常的风采,若是寻常男子,恐会觉得高不可攀、只能远远观赏,却恰恰是朱霁所喜爱稀罕的,盖因为他也是一样自负桀骜,勤勉早慧的人。 存雄居在蓬蓬远春上首些的位置,沈书云又正在出神沉思,完全没有察觉到围墙上的月洞窗前,有人在深情款款地看着她。 沈书云手中拿着一朵不知在哪儿摘下的木芙蓉,眼睛注视着泉水,素手将花瓣拆下来,一片一片丢到泉水中,冰肌朱颜也难掩她此时此刻深深的哀愁。 她有心事。 在想什么呢?还在为了丢失了田黄石苦恼吗?朱霁揣测着,却又觉得她的苦闷,并不是来自一时一地,而是很久以来的一种积攒。 这时,念春过来寻沈书云,在她耳边说着悄悄话,朱霁听不见具体内容,就见沈书云把已经拆光了花瓣的绿萼丢到泉池里,转头带着念春往沈公的凌云院方向走了。 热水准备好了,四宝上前请朱霁去濯洗沐浴。他步履沉沉,一边走一边问四宝:“这两日,沈家发生了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吗?” 方才备水的片刻,世子留在府上的侍从,已经把荣恩公府上发生的精彩故事当成闲话学给了四宝。 见朱霁这样问,四宝想了想便说:“好像是有。曹管家手下的人对咱们的人说,昨日他们家后宅是起了点冲突,沈大姑娘用折扇打了二姑娘,据说下手还挺重,挺俊俏的脸被打成了猪头。” 作者有话说: 猪头:感觉有被冒犯到。 朱霁:我老婆太帅了,我老婆会打恶人的脸。 沈书云:你这恶人,也给我等着。 第十章 凌云院内,沈廷恩正躺在竹藤的躺椅上在晒太阳,翁姨娘坐在一旁秀墩上侍奉。见沈书云来了,忙起身让出了地方。 “大姑娘来了,公爷方才着急派人寻你多时了,你们祖孙聊会儿。奴正好下去给公爷煎药,”翁姨娘带着侍女退出院子。 念春识趣,转身去正厅里,给主子们倒茶,屋内便只有祖孙两个人了。 沈书云过去,没有坐在翁姨娘方才坐的秀墩上,而是蹲下身,坐在荣恩公躺椅前的脚踏上,依偎在祖父的藤椅边。 祖孙俩对着明媚的夕阳都不说话,就这么安静地坐了一会儿,不由得让人联想到“相依为命”这四个字。 最后,还是沈书云先开了口:“祖父,我做错事情了。” “知道错就好。”荣恩公起身,坐直了身子,沈书云忙起身从他身后垫上软枕让他靠着。 “你说说,错在哪里了。”荣恩公慢条斯理地接过念春递来的茶。 “打了二妹妹。”书云低头小声说。 她打人,是被妹妹逼得没办法,天知道她多么不想和沈书露一般见识,但凡能忍她便忍了。可是出了这口气以后,书云心头却爬上了一丝没味儿的情绪。 “我不是说这个。该罚的人,你打晚了,活该你自己再受委屈。”沈廷恩心疼又无奈地看着她。 沈书云有一丝讶然,她知道祖父会理解她,但没想到他把话说得这样直白。 荣恩公开口问她:“我问你,田黄石怎么找不到了?你屋里原来四个丫头,现如今怎么变成三个了?” “祖父其实早就都知道了……”沈书云有些意外,但片刻也就不意外了。 “这么大的府邸,我虽老了,却也不缺几个耳报神。” 沈书云了然,祖父那般明白的人,国家大事都看得一清二楚,小小府邸能有什么瞒得住他,必然是先一步知道了全情。 可是她半晌没有再说话,最后从唇边低声挤出一句: “那您,就不能装着不知道吗?”沈书云眉眼里满是让人心疼的惆怅。 沈公爷胸口一紧,沈书云的反问,实则在他的意料之外。 他知道孙女识大体、有主张,但他没想过,原来从头到尾不告诉他,除了怕惹他动气,还有一层意思:她希望他能袖手旁观,不要插手这件事。 还能为什么呢?她不过是试图在他还健在的时候,用一点退让和妥协,消弭何氏甚至沈崇对她的敌意。不搬出祖父的威严,这仇恨就不至于结得太深。 这是她给自己未来找的台阶,甚至也可以称得上是她在方寸闺阁中的精明与权谋。 但突然间,他反而更加心疼她。他感到自己已经老了,无论如何宠爱和抬举这个没有娘亲的可怜孩子,也无法真正去改变她在这个家里尴尬的处境。 在乌烟瘴气的泥潭里,她开成了夺目的花,可是骄阳总有落日的一天,她还能继续盛放吗? 家族式微,在他死后,她曾经得到的偏疼,或许都将成为被挤兑和欺负的原罪。 这一刻他还活着,喘息着不匀称的呼吸,他依旧想把此生最美好的疼爱都给她。他清楚地明白,书云不仅仅是他的血脉,还是他的知音,他一生顽强坚毅、果决豪迈的精神的唯一继承人。 “糊涂、自以为是!”沈公爷对书云严厉地说,下一句,他换了心疼的口吻,对她说:“你以为世上的事,忍忍就能过去吗?我活着和我死了,他们对你能有什么根本的区别?狗脑子永远懂不了人的事。” 有时候,沈公爷甚至希望大孙女不是这样明白事理、顾全大局的孩子,若她能有一些张狂和骄纵,遇到这些极品的家人,也不至于如此自伤。 “总归是父亲、母亲、亲妹妹,一笔写不出两个沈字。”沈书云知道再说下去,祖父要真的伤怀了,便尽力撑起笑容,对祖父说:“爷爷您瞧,晚霞真美。” 沈公爷的人生依旧夕阳西下,便不想去看晚霞。他从衣襟里取出了一封信,递给沈书云,对她说:“临安萧家来的信,你自己看看吧。” 沈书云看完,脸色变得凝重,撑起来的笑容也没了。 临安萧家,是书云母亲的娘家,可以称得上整个临安府的首富。前朝历任工部织造局的主事,有一大半出自萧家。整个江南,萧家盛名在外,无人不知。 母亲临终前,就曾经动心将她许配给自己的侄子萧唯仁。但当时她还只是个襁褓中的奶娃娃。这些年来,荣恩公受先帝器重,如日中天,萧家这等商贾之家,并不能与之相配。如今萧唯仁已至弱冠之年,他的父母死后,继承了滔天财富,作为嫡长子便撑起家业。日前,他致信荣恩公,表达了求娶沈书云的意愿。 沈书云已经过了十六岁生日,正在议亲的年纪。两年前,荣恩公还手握重权的时候,京中来说项的权贵不乏其人,但是荣恩公觉得哪一个都配不上自己的心尖明珠,全都驳了回去。 如今沈家的处境尴尬,从前踏破门槛的媒人,便都不见了踪影。为此,何氏还曾经抱怨,荣恩公的失势,把沈书露的婚姻也连累了。 这封信里,萧唯仁对自己手中的财富,流露出了沾沾自喜的意味,求亲的言辞虽然恳切,但总让人感到不太舒服。 “表哥这是觉得自己义薄云天呢。这时候想着我,仿佛救苦救难似的。”沈书云放下信,对祖父自嘲:“祖父是不是私下里,也求佛拜庙,希望早点把我嫁出去?” “我?我恨不得你永远在我身边!这世间的臭小子一个一个都是泥猴儿,谁来提亲我都想用棍子打出去。”荣恩公也跟着说笑起来,但到底沉下气,试探着问书云:“现在是问你,这等人家,你想嫁吗?” 想嫁吗?书云一时间真的是答不上来。 表哥是个什么样的人,她没什么印象了。但若嫁给父母双亡的人,便没有翁姑的纠缠。在临安那样山水秀美的地方,豪门之家的主母,只要不出大错,能和夫君维持表面和气,过上一份舒心日子,应当是不难。 总好过,在这乌烟瘴气的娘家,整日面对狭隘的继母、恶毒的妹妹、无能的父亲,无休无止地缠斗要好些吧!沈书云脑子里飞快地转动着对婚姻这件事有限的认识,反复掂量着。 与其说想嫁到什么归宿,倒不如说是想离开现在的地方。 荣恩公看出了她的心思,也做出了决策:“过了中秋,再有一个月,便是我的寿辰,让你父亲起一封请柬,把姓萧的小子叫来相看相看,若是个人形就考虑他,若不是个东西,就撵出去揍一顿。” 天幕渐渐落下,晚霞换了稀疏的星光,注定是个月色朗朗的好夜。 荣恩公示意沈书云扶他起来,持着拐杖往正厅的饭堂里走。 圆桌上,翁姨娘和念春布置好饭菜,便退下了。沈书云起身,给祖父递汤水、夹菜蔬。这么多年,侍奉在祖父身边,她对这些小事已经轻车熟路。 沈公让她坐下一起吃,她便安坐下,问道:“祖父,那田黄石父亲命曹管家去找了,至今还没有消息。” 她想既然祖父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倒不妨和他商议一下对策:“这是先帝的赏赐,我怕事情败露了,会被有心人拿来做文章。” “祖父我前半辈子都是把脑袋挂在腰带上过来的,为人处世就是一句话:没事儿不惹事儿,有事儿也不怕事儿。”祖父难得有好胃口,一碗粥很快喝完。 见沈书云还是没领会,他便笑了笑:“圣人若要治罪,随便找块路边的砖头也是一样摁给你个罪名,是不是田黄石有什么干系。快点吃饭,把肚子喂饱,才是头等大事。” 道理其实她也早就想得通,但唯有祖父的,才能真的让她真正拥有一种从容不迫的心境。 *** 念春见沈书云从凌云院回来的时候,脸色是轻松快慰的,也跟着松了一口气。 只要主子没有因为给她出头为难,她便卸下了心里的重担,值夜时便睡得很沉。 沈书云却睡不着,反反复复琢磨着萧家求亲的事。 辗转反侧后,她想去墨泉边静静心神。唯恐惊扰了好多天都没睡好的念春,她便蹑手蹑脚,随手拿了一件披风套在寝衣外面,任由三千鸦发散落在肩头,提上一双软绣鞋,就往外走。 才过了十五,月未下弦,穹顶上冰轮皎皎,银辉盈盈,把园内小路照的清楚明亮。沈书云振了振披风的衣襟,欢快了脚步,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墨泉边。 没有婢女跟着,沈书云便纵容自己贪一回凉,她俯下身,掬一把泉水来饮,甘甜清冽的舒爽瞬间让她感到畅快。 “沈大姑娘半夜里偷偷跑出来喝凉水,不怕闹肚子么?”上首的月洞窗上,赫然坐着一个人,抬头乍一看,吓了沈书云一跳。 再定睛观瞧,不是那块烫手山芋又是谁? 作者有话说: 朱霁:兴奋!激动!半夜活捉老婆! 书云:真真喝口凉水都塞牙!晦气! 第十一章 朱霁穿着一身雪缎寝衣,正侧坐在围墙的洞窗上观看月色,聆听泉声。 本来是因为睡不着,在此怀想下午时分在泉畔驻足的心上人,没想到有意外之喜,竟然直接见到了心上人。 并且还是,这般惹人肖想的样子。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7节 沈书云禁不住端详自己在泉池里的倒影——卸去红妆,墨发未挽,披风的领口里微微可见颀长的脖颈和一大片凝脂的肌肤,绣鞋里一双玉足露着洁白的脚背和脚腕。 大半夜在外男面前这幅样子,她羞惭到耳垂都红了。 怎么就一时兴起,忘了墨泉隔壁还住着这么个混球儿呢? 她下意识就想跑,恨不得把朱霁的眼睛蒙住,或者用点什么邪魔歪道,把方才的记忆从他脑子里抹去。 可是那人本就不是什么崇德遵礼之辈,见她要走,当机立断一跃而下,稳稳立在她身前一尺的距离。 沈书云将披风的衣襟再拽一拽,抱住双臂,让领口尽量少露出些许。可是朱霁的视线却半点没有要从那处雪白移开的意思。 她不敢声张,唯恐惊动了什么人万一走过看到了,有伤她的名节,便小意起来,用极小的声音轻声说:“世子让一让,我要回去了。” 喃喃的气声随风入耳,却更撩动了他的心绪,喉结滚动,想侧身给她行个方便,心里头又决然舍不得这样美的月色。 朱霁此时也是按捺住怦怦直跳的心声,才能鼓起勇气,再和她多说几句,可不受支配地,说出口的话就变了味道: “听说大姑娘昨日上演了全武行,这般高强的武艺,不去从军可惜了。”他低声对沈书云说,想惹她生气,再从她脸上看到当日甘露寺里那样醉人的怒容。 似乎只要能搅动和影响她任何一丁点的情绪,都能令他无比欢喜。 可是,对面的人却半点没有生气,听他讥讽自己,倒生出有些愧怍的神情,慨然道:“真是好事不出门,家丑怎么传的这么快,连世子都知道了。” 瞬间,他便后悔了自己的刻薄,她明明下午在墨泉边,已经那般哀伤了,自己没有体谅她,还取笑她。又想到因自己公然给她送颜料,害她被妹妹揶揄讥讽,心里头就翻江倒海,向所从来的自负满怀也一泻千里了。 “是我冒失,思虑不周,害你难做。以后断不会再这般无礼了。”他慌乱地扯些道歉的话,凭白却让沈书云摸不到头脑。 左右只想快点避开这个瘟神,沈书云便搪塞道:“世子并没做错什么,除了现在挡着路。” 朱霁沉一口气,到底慢吞吞侧过身,给她让了路。她正要起步,却听到存雄居内窸窸窣窣传来了四宝的脚步,沈书云脸上立刻浮现出了骇然。 几乎就是一瞬间,他做了个决定,在她的惊慌失措中将她紧紧搂在了怀里。 他的臂膀宽阔,身形颀长,背对着身后的月洞窗,四宝探出头来也半点看不出他怀里还揽着个人。 沈书云大惊失色,用手捂住嘴唇,才让在他怀中的自己没有大喊出声。 今夜,四宝守夜,起身不见了主子,就慌忙出来找。京城各方势力纵横交错,万一主子有什么不测,四宝便万死难辞。 “世子?”四宝轻声唤他。 “我在这里,没什么事。你回去,我马上就来。”朱霁的语气是寻常的,但沈书云伏在他结实的胸膛前,分明听到了他的心几乎快要跳出来了。 四宝得令,便安心地回去了。听他走远,朱霁才放开了怀里吓得花容惊惶的人。沈书云一只手平复着胸口,另一只手还拽着衣襟,这回真的给了他十足的怒视。 “得罪了。毕竟,就算四宝是个小太监,也不能让他看见大姑娘这般模样。”他还在玩味着美人盈怀的悸动,看着沈书云生气的表情,嘴角挂着得偿所愿的笑意。 沈书云真想狠狠骂他一句无耻,但又觉得对这样的人,说什么狠话,都是老拳打在棉花上。他既然松开了她,她便想赶紧走人。 可是没走几步,背后就又传来了他微弱的挽留之声:“沈大姑娘,请留步。” 她哪里还敢逗留,低着头装聋作哑地疾步快走,却被后面的人上来三步两步追上,猛然牵住了手。 她震惊地回头看,却只见到了他一脸誓天断发的严肃,压低了声音,很认真动情地说:“抱歉,是我多次唐突你了。不知道近来你遇到什么烦心事,一时开解不了或者求助无门,请别忘了在下,凡姑娘开口,肝脑涂地愿意为之驱策。” 这番话她确实听得很清楚,却仍是瞪着一双美目,盯着他握紧她的手指。见她真的怕了,他便立刻松开了她。 然后看到她裙裾翻涌如细浪,腾起匆匆的脚步,不多时消失在月色掩映的园林小路中。 沈书云气喘吁吁,回到了蓬蓬远春,见念春正掌着灯火在寝室前等她。 念春见她回来,一副惊魂甫定的样子,上前担心地问:“姑娘怎的大半夜跑出去了?” “睡不着,去墨泉边走了走。”沈书云尽力让自己的神情平复下来,而脑海里仍然是刚刚被朱霁突然搂住的惊慌和羞赧。 念春狐疑地看着她,上下打量着,看见她除了脸颊有几分红晕,似乎也没出什么差错,便伺候她褪去了披风,喝了温水,复又躺在床内。 她方才去墨泉前,满脑子都在考虑表哥,回来以后,挥之不去的却只剩下朱霁。那个强势的搂抱,不由分说毫无顾忌地将她紧紧束缚住的力道,让她此刻依然心跳不止。 甚至他衣襟间熏染的荀令香的味道,都还萦绕在脑海。 本朝女子日常行事,规矩森严,哪怕元宵灯市、花朝雅聚,也要轻纱遮面。沈书云虽然因祖父格外的器重和培养,比一般的闺阁贵女见过些大场面,也只有长辈在侧或者公开宴饮时,才能得见外男。 今日深夜中,被朱霁又是搂抱又是牵手,如何让她心中不羞不愤?可纵然对着忠心耿耿的念春,她也不敢说明今夜发生的种种,只能憋在心里一个人承受。 想着想着,她便沉沉睡着。 睡沉后,她做了光怪陆离的梦。 梦中,她在墨泉湖边站着,湖岸上芳草依依,馥郁的兰花盛开,幽香令人迷醉。 她循着花香走到湖水近处,看到念春和思夏她们在水中沐浴,她纳罕她们为何这般大胆,在户外露天的地方这样公然濯洗身体。 念春告诉她近日圣人效仿上古遗风,重立上巳节,今天正是三月初三,女儿们都要这样“下水春嬉”,不由分说就上岸拉着她也褪去衣衫,下水加入了她们。 青天暖阳下看着自己未着片缕的玉.体,她觉得十分羞惭,可湖水被暖阳晒得温热,入水后觉得四肢舒展,令她顷刻间忘却了形骸。 闭目养神片刻,再抬首却不见了念春她们的踪影。 在水一方却有一个男子,长身玉立,身形颀长高大,仿佛她笔下的工笔白描,线条清晰流畅。 溯洄从之,他渐渐到了近处,她才看出了他是谁。 他的双眸中燃着欲.火,一步步涉水而下,荀令香的气韵顷刻压了过来。她退无可退,想喊叫却发不出声音,只能任由他将自己从水中捞起,打横抱在怀中,她紧紧贴着他坚实的胸膛,就如今夜墨泉边一模一样。 他的手指明明寒凉如玉,划过她的雪肌,每一道触碰,却都让她在心中盛放一片崭新的旖念,蓬蓬勃勃仿佛压抑不住的春天。 “世子!”她红着脸在梦中惊惧地唤他,再也无法抵抗内心的撕扯,于是不知道是在羞愤还是错愕中,她醒了过来。 念春听到了她梦魇,立刻进入了拔步床内,见她额头冒着薄汗,觉得不对劲,忙把手指探入锦被,沈书云身下已经一片血迹。 “姑娘你做噩梦了?奇怪,明明不是日子,怎么会来了身上?”念春去给沈书云取月事带和干净衣服,回来时发现她坐在床上面色惨白。 她的月事一向准时,这次却不知道为何提前了十天。念春摸摸她的额头,还挺烫人。 “昨夜跑出去贪凉,今天果然病了。”念春一边念叨着,一边为沈书云换了干净的被褥,把小几安置在拔步床内,逼着她灌红糖姜水,又在她的锦被里塞一个汤婆子,看她吃了粥饭,才稍微松了口气。 “今日这副样子的,我没法去给长辈们请安了。”沈书云对念春说。 “今天倒也不用去了,”念春一边收拾着小几上的碗筷,一边对沈书云说:“今天一早,少主和东院儿二公子,还有夫人与二夫人,两位少爷还有二姑娘,都被公爷喊去凌云院了,说是有大事要吩咐。” “什么?”沈书云听完大惊,直接克制着小腹的胀痛,坐了起来。 现在竖在凌云院的人,是沈家所有的成员了,祖父是不问后宅事的人,如何要这样兴师动众? “怎么没来叫上我?”沈书云问。 “曹管家一早打发人过来,本来也叫姑娘过去的。听说你发烧了,公爷便吩咐让你好生歇着,还说反正你去不去都行。” 作者有话说: 沈书云:家庭会议怎么能让我缺席? 念春:你做羞羞的梦为什么拉我入戏? 朱霁:老婆,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你的好梦成真。 第十二章 荣恩公将全家老小都叫到凌云院,果然宣布了一件让众人都惊掉了下巴的大事,那便是要让未出阁的沈书云,接管沈家的家权。 何氏本来就因不受沈公喜爱,向来没有主母的威风,这次连执掌中馈的头衔都没有了,她如何能接受? 更何况沈书云打了沈书露的事情发生了好几天了,沈公爷不闻不问,已经让她们母女在阖府上下没有了一点点脸面。 她本想从长计议,将来狠狠地报仇雪恨,却没成想沈公爷能如此枉矫过激,不给她留丁点的余地。 沈公爷不仅要她交出后宅多年的账目本册,还命令她和沈书露在中秋之前都要在自己的院子里闭门思过,什么时候完整地交接完家权,什么时候才能自由行走。 何氏和沈书露都气得脸色铁青。但是在凌云院,沈公宣布这个决定的时候,二人却没有丝毫胆量,去顶撞说一不二的家主。 沈公爷是战场上挥刀舞剑、杀人如麻的角色,真的动怒时,只消一个眼神就能让后宅这些心存不良的人如芒在背、瑟瑟发抖。 回到自己的绿野院,唯有面对着缩坐在圈椅上的沈崇,何氏才释放了满腹的愤恨,打开了滔滔不绝的怨怼: “沿着整个京师城隍去打听打听,有没有一家平头正脸的公侯宅门,让个未出阁的丫头当家理事的?我这张老脸已经丢尽了,所谓的当家主母也不过是个下人们都不尊重的浮名!可是底下还有一个哥儿一个姐儿,人家要怎么议论咱们家?” 沈书露经过两天的冰敷,脸上被大姐姐打肿的馒头已经消下去了,此刻可以含含糊糊地说话了,就忙帮腔道:“都说牝鸡司晨,惟家之索。咱们家就是!祖父这是老糊涂了,被大姐姐当成个偶人摆布,都快不知道谁是家主了。” 何氏气得几乎裂了睚眦,嘴上便没有了把门的,干脆直接指摘起了老爷子:“在朝堂上被人撸了权柄,就忙着到后院来封侯拜相,我到要看看这祖孙无视礼法,乖张到何年何月!别让我有朝一日卧薪尝胆,舍身成仁,到时候非要以牙还牙,方能解了今日这深仇大恨!” 听着这对母女越说越过火,沈崇忍不住大喝一声:“行了!越说越不像个人话了!不过就是父亲让你歇歇罢了,你看看你,说得如同血海深仇一般。” 虽然这样和稀泥,沈崇心里也是烦躁的,何氏是他的妻,沈书云是他的长女,就算父亲要重划家权,也应该先和他有商有量地事先跟他通个气。这样突然宣告,让他在妻女面前落埋怨,在庶弟深嵩一家面前,也毫无长兄的尊严了。 他怨恨沈书云,在祖父面前有分量到了越过他这个父亲,她自己得了实权却不见人影,清高到这般程度,实在是乱了长幼尊卑,于理不合。 沈崇长叹一声气,拂袖出了绿野院,喊了小厮,便去了前街瓦市的酒肆灌黄汤去了。自从官场失意、后宅不宁,他似乎越来越沉迷于酗酒的滋味。 *** 直到一盒一盒的账目卷宗被曹管家带着人,堆积在沈书云的画案上的时候,她才确信,祖父要把家权交给她,不是说说而已,是来真的。 她顾不上刚刚来了月事,决然地忍住小腹的坠痛,就心急火燎地跑去凌云院,希望祖父饶了她,收回成命。 翁姨娘却挡在门前,说公爷在补觉,谁也不见,只给她传了一句话:“公爷让我告诉大姑娘,凡事矫枉必须过正。他确信大姑娘能写会算,撑得起后宅的门楣。” 翁姨娘见她一副万事皆休的模样,攥着她冰凉的手指,边暖边笑:“若是有不懂的,就去问曹管家和东院你婶母。奴瞧着,城门大的宣纸都能让你画成真山真水,几卷账本能看不明白?” 沈书云愁容满面地摇摇头:“姨娘你不懂,这是两码事。” “昨日夜里,公爷说你小时候有人给你算命,说你你八字里日禄归时,将来是大权在握的贵妇,几乎是执掌凤印的命格。公爷说,若真是如此,倒不如让你在自己家里先牛刀小试,尝尝咸淡。” 沈书云无计可施,只能长叹一声,悻悻而归。 其实,听完翁姨娘的话,她心里已经有几分明白,这回祖父的决定,不仅仅是一时冲动要给她撑腰,也着实把治家理政当成了一门功课,希望她得到历练,能学到实打实的本领。 一直以来,祖父就是这样培养和教育她的,并不因为她是个女孩就轻视她。只不过这次牵涉了整个家族,让她有点喘不过气。 *** 沈书云拿走了家权,让沈书露又气又恨,更加坚定了典卖田黄石的决心。她虽然被禁足在满枝红,却让红簪一早悄悄出府,假装去给她买消肿的茯苓霜,寻了前街一间看上去生意兴隆的当铺,把田黄石典卖了。 红簪不识字,回来把交钞递给沈书露的时候,上头的数目,惊得她眉目都飞了起来。 足足三千两银票!这在京师能买三处大宅子。 红簪说,当时柜台的伙计一时看不懂这刻章是什么底料,就叫来了掌柜,掌柜又惊又喜,差人去请了东家的老板,才定了这个价钱,让她在当铺的茶座好一顿等。 “二姑娘知道吗?那个当铺的东家,居然是个太监!”红簪眉飞色舞地转述着这次稀奇的经历,沈书露只黑了面皮让她一定对所有人都守口如瓶,不然就如敛秋那般把她拉出去配人。 红簪吓得连忙收声。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8节 *** 翌日沈书云不再腹痛,烧也退了,一大早就支起身子开始翻看账本卷宗。 她做什么都勤奋刻苦,点灯熬油三天三夜,才渐渐理顺了几本主要的账目。 因娇养在闺中,又有祖父的庇护,她一直以来习惯了沉湎于丹青,过着十分精致逍遥的日子。拿着财务账本,她才知道如此大的宅门,每日要处理这么多纷繁复杂的琐事,进出这么多巨细无规的款项。 看着看着,她也看出了问题。 何氏执掌中馈,挑不出什么大的错处,沈家田庄和商铺的收入,加上父兄的俸禄,也基本上能够和府上的开销紧紧巴巴地打个平手。这大概也是何氏畏惧祖父明察秋毫的本事,不敢公然中饱私囊所致。 但是,这一本本貌似井井有条的大账,却经不住仔细推敲。特别是沈书云不辞辛苦,花了几日清对了库房的珍宝和细货,她才看出端倪。 何氏应当是在漫长的岁月里,如蚂蚁搬家一般,量少次多、化整为零地贪墨了许多的家产。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当年自己的生母萧氏嫁过来时,曾经带来了三只楠木大箱子,里面有许多的珍宝,金银首饰自不必多说,还有一些临安的田契和房产,最值钱的当属十万外省通兑的盐引。 盐在本朝是重要战略物资,盐引是买卖官盐的凭证,比交钞更具有流通性,通兑出去转手就能套得真金白银。 先帝在位时,唯有少数官商世家,才有取得盐引实力,萧家当初正好画在这个圈子里,拥有了赎兑盐引的资格。 永续帝继位以后,取消了所有商人贩盐的资质,改为司礼监下设盐运属统一管理,但从前发出的盐引,仍然认可。 也就是说,萧氏陪嫁过来的这十万盐引,在外头已经是有市无价的宝贝。 而萧氏过世前,曾经写下遗嘱,这三只楠木箱子里的东西,都要作为沈书云的嫁妆。即便沈崇再娶,也不能充入公中。这份遗嘱,祖父曾经给沈书云看过,如今就躺在祖父书房的抽屉里。 沈书云考虑了一下,决定有话要说在明处,命念春去祖父院里要来了母亲的遗书,便去了绿野院。 “什么南木箱子,北木箱子,我听都没听过。你亲娘过身半年,你父亲才给我下聘。这之前的事情,我怎么知道?”何氏翻着白眼,对沈书云没有半句好话。 “这三只楠木箱子,的确是母亲嫁过来之前的事。可是却一直记在了库房的账目中,七年前库房扩建,账目也跟着重做,这三只箱子便不翼而飞了。当时母亲已经生了霄哥儿,怎么能说毫不知情?”沈书云拿着账本子问何氏。 何氏自然打算耍赖到底:“既然是账本上对不起来,大姐儿应该去问问记账的人,何必来问我?” 似乎是觉得这样直接暴露嘴脸不太好看,何氏变虚起了语调,貌似语重心长地对沈书云说: “想必你也看得出来,先帝走了以后,咱家百年宅门有点盛极而衰的架势,你跟着你祖父金汤银饭惯了,只顾着埋头画画不知道人间疾苦。你是不知道,为了维持体面,我和你妹妹、弟弟早习惯了节衣缩食贴补中馈。外头以为咱们锦衣玉食神仙一般,实则其中辛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沈书云忍住心头的恶心,淡淡道:“持家不易,母亲辛苦了。” 这种客套话,却激起何氏的精神头,她不怀好意地说:“实话实说,如今你祖父能放我个休假,我还真的是感激不尽。若你遇到办不了、不明白之处,也不要再这般来质问我,容我得一段逍遥,方不损了你嫡长女的孝道。” 作者有话说: 沈书云:祖父,我有理由相信,你对我这么好是因为那个算命的说的话。 沈廷恩:一派胡言!果然被泥猴儿牵过手,我的宝贝孙女就变坏了。 第十三章 从绿野院出来,沈书云闷闷不乐,念春劝她:“夫人就是这般行事,莫说府上,京中贵妇谁人不知。她越在意钱银,就越不会弄丢钱银,咱们早晚能把自己的东西找回来。” 沈书云点点头,她并不看重金钱,只是因为三只楠木箱子,是母亲临终前的念想。她心疼的是黄泉之下惦念着她的母亲,因此心里的确有些委屈。 *** 之后数日,沈书云渐次对持家之事熟稔起来,定夺日常事务已经不在话下,棘手的难题也能抽丝剥茧。 曹管家虽然平素知道她是个聪明人,和她共事几回,才理解为何沈公为何如此器重、欣赏她。 曹管家最佩服沈书云懂得放权。何氏心思缜密,但是却习惯把所有鸡零狗碎都把持在手里。有时候为了应付她的多疑、小气,反而要多费许多的心思,耽误了正经要务。 而沈书云却很有提纲挈领、抓大放小的手腕,就类似她画画,布局起来有详有略。 “治家如同领兵打仗,为将帅者要运筹帷幄,就得概览全局。若是非要指挥到一兵一卒,看似遥治擅权,实则延误军机,大大的不能够。” 若不是亲耳所闻,曹管家简直不能相信,这一席话出自一个十六岁的女孩。 就在一切都有条不紊的时候,京畿道西北,却遭遇了连续三日的大暴雨,降雨形成了奔涌的洪水,冲毁了山林、夹杂着砾石,顷刻之间让原本富庶的农庄和良田毁于一旦。 马上要秋收的时节,这对于京畿道一带的黔首百姓,实在是悲惨的天灾。 永续帝听取了文臣洪承恩的建议,派出金吾卫和近卫司的官兵抗洪抢险,又号召朝堂之上的文武两班未来三月俸禄减半,还要按照品阶捐赠钱银,与灾民同舟共济。 荣恩公已经致仕归家,本可以不必捐钱,但他一直古道热肠,看不得老百姓受苦受难,便爽朗地拿出三百两纹银的体己,命沈书云在公中再出二百两,交付给了朝廷。 虽然公中本有盈余,但是偏偏荣恩公府主要的佃租,就来自于京畿道西北的这些农庄,受灾以后颗粒无收,等于从七月到未来半年,都没有收入。加之捐出了五百两现银,沈崇、沈嵩和沈雷的俸禄也都减半,一里一外,就形成了巨大的亏空。 此外,马上到来的中秋,除了给府上的下人发放例银、准备宴饮以外,王公贵族间的礼尚往来,也需要一笔好钱。 沈书云治家不过十日,竟然遭遇了多年不遇的财务危机。 听说这件事以后,何氏和沈书露简直额手相庆,大呼老天有眼。 沈书露对何氏说:“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炊,我倒要看看这惯会研墨用笔的人,能不能画出真金白银来使!” 沈书露让红簪把田黄石换来的三千两交钞好生藏起来,何氏毫不知情,这时候还在对沈书露心疼地说:“你和你弟弟穷惯了,从前大姐儿在咱们家是人上人,今朝让她也知道知道什么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 算起来还有不到二十日就是中秋,需要准备的事情很多。曹管家每天都要脚步匆匆,在蓬蓬远春出来进去。 “大姑娘,您看这就是中秋家宴大概的开销预算。”曹管家把细账呈送给沈书云。 沈书云拿过来细细查看,又轻轻拨动了几下算盘珠子,两个人核对一番,认定即便咬紧牙关,令全家过一个谨身节用的中秋,目下还短缺三百两现银。 “三百两,本不是什么大数目,只是用得急,中秋就在眼下,故而得想个周全的对策。”沈书云对曹管家说。 “的确,若是从前,莫说三百两,就是五百两一千两也不难对付,只是赶上了这样的天灾,减薪捐款赶在一起。”曹管家出主意道,“不若让少主或者二公子从衙门预支些钱银,总归不是太大的数字,半年以后就可以还上。” 沈书云却笑着摇摇头:“这样不妥。且不说朝廷正在治灾用钱的时候,这样明目张胆预支俸禄,于父兄的仕途不利。支取公中的钱银,免不了还要计算利息,公中支银是二分的年利,比票号借款还要高出许多,并不上算。” 曹管家是擅长办差,关于钱银融通的事务还不如沈书云有些见地,便问:“那票号的钱,是不是可以考虑借来应急?” 沈书云又驳回,道:“从钱庄找到公道的借款,虽然不难,但却有损咱们这样钟鸣鼎食人家的名声。须知道钱庄票号的东家,没有不是皇亲国戚、王侯贵族的,这班人最爱搬动是非,说出来的燕山雪花大如席。咱们家现在在圣人面前处境微妙,一定要避开闲言闲语。” 曹管家想了想,最终还是问:“听闻这回水灾,需要纾困勋贵的不止一两家,前头徐皇亲还典当了正头夫人的金项圈……” 沈书云立刻会意了,便笑笑道:“若是当当,光我屋子里的宝贝就值个整数,可是总归也是那些呼啦啦如大厦倾的人家,才会整日往当铺里行走,拆东墙、补西墙。咱们家还不至于那般境地。” 曹管家没有了主意,沈书云却似乎心里已经拿定了主意,准备放手一搏的样子,对他说:“我自有安排。” 晚饭过后,沈书云命念春准备了几样点心和好茶,去荣恩公府东院,把大哥沈雷找来小坐。 沈雷自从入了按察司做了检校,就勤勉于公务,难得到荣恩公府主院行走,今日放衙以后,见念春说大姑娘有请,换了便服就匆匆赶来。 “听说大妹妹现在操持后院,我早就想过来求教,学学你你如何大刀阔斧、兴利除弊,却一直没有得闲,实在抱歉。” 沈雷是东院沈公庶子沈嵩的独子,如今十九岁了,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他人长得像其母王氏,身量壮硕,圆圆的脸盘,眉目分明,很富有生机,说话也声如洪钟,一身正气,一天比一天像个千仞无枝的好官吏。 沈书云屏蔽了无关紧要的下人,只留念春、思夏伺候,才将沈雷请到桌上。堂表有别,一起长大的同姓兄妹倒是可以不必那般避嫌。 沈雷笑着看她,从衣袖里取出了两张银票。 沈书云接过来端瞧,是两张五十两的银票,不明就里看着沈雷,问:“这是?” 沈雷憨厚一笑,道:“其中五十两是我的私房,听母亲说因京畿西北遭了灾,咱们家也跟着拉了亏空。想来快到中秋,我担心你这边事务繁多,万一钱银上拉不开栓,也是这么个意思,左右我一时也不需要用钱。” 沈书云听完,内心的感动已经溢于言表,在这般疲于应付的时刻,她至亲的父母弟妹都不能指望,甚至能不给她使绊子、添麻烦已经谢天谢地,却唯有这个所谓庶枝的堂哥能够体会她此时的难处,施以援手。 沈雷看出了她的感动,心里也很高兴,看来这钱送的正是时候,便继续说:“还有五十两,是你上回托我往雅昌斋寄卖的那副画,前两日遇到个财主,出了七十两买走了,除去给画斋的提成,就剩这些,我便一同给你拿来了。” 听完,沈书云大喜过望,看来这次请沈雷过来,也真是拜对了神仙。 沈书云给沈雷交底:“对大哥我就实不相瞒,因遭了洪灾,我这边确实有点难以周转,中秋快到了账头还差三百两的预支,哥哥真是雪中送炭,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那还差二百两怎么办?”沈雷问。 “这正是要拜托哥哥的地方。”沈书云命念春拿出来一个包袱,里头是几张卷轴,她说:“我从前学画时,从甘露寺还有一些王侯之家,借阅过很多古画临摹,这里头是其中的一些得意之作,韵味和气象皆有原作七八成的功力,我想委托哥哥,这段时间往画廊走走,不求价格公道,但求能再凑二百两便好。” 既然甘露寺的赝品《东山林壑》能骗得过这么多热爱丹青的贵人之眼,那么外销些其他的仿品,应该也能够有人慧眼识珠。 “虽然是仿作,也耗费了妹妹许多的心思和精力,长夜里仿画熬红了眼眸,就这样出手,会不会太可惜?”沈雷知道以沈书云的才力,就算是临摹的画也肯定是佳作。 “顾全不了这么多,左右是我画的,也不是多么稀罕。”沈书云搪塞道,实则心里舍不得这些临摹的习作,更何况那些古画能够借来一观,当初也煞费周折。 沈雷想了一下,虽然不舍,但沈书云既然张口,他便应承下来,拿着画匆匆走了,第二天到衙门画了卯,就急忙去了几家相熟的画斋。 *** 第二日,曹管家拿着一盒精美的月饼到了蓬蓬远春,对沈书云说:“大姑娘,这是咱们府上今年做的月饼样子,今年后厨得了些极好的休宁松萝茶,厨子来了灵感,添到月饼里,做成‘香茗饼’,我拿过来给您尝尝。” 沈书云本就是小女孩心性,喜欢吃些甜糯的糕饼,拿起来尝了尝,果然甜美丰赡中还带着一丝茶香,有一种别样的雅致,便对曹管家说:“我尝着很好,今年就照着这个样子做。” 沈书云又嘱咐:“多做几盒,中秋走访的时候,也带给相熟的勋贵之家,算是咱们周道的礼数。我等会儿要去祖父那里,一并也让他尝尝。” 曹管家应诺退下,沈书云带上念春,拿着食盒就去了凌云院。 去到了院中,却见沈公爷正乐哈哈地和人在院中石桌上下棋,而与他对弈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安王世子朱霁。 作者有话说: 作话: 沈书云:我靠造假发家致富。 张大千:这方面,你堪称我的前辈。 ------------------------------------- 说点题外话,今天遇到了一点小风波。 但是一定会得到解决。 感谢追文的亲,我一定会好好写文。 v前随榜更新。 第十四章 看到朱霁的那一刻,沈书云下意识就绯红了脸颊,不仅仅因为那个月夜下的搂抱和牵手,更是因为随后她那个羞赧难当、光怪陆离的梦。 她努力克制着不豫的神色,尽量装成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过去给祖父和朱霁行礼,同时在心里好奇,这两个本该势同水火的人,怎么能这般轻松愉悦地下起棋来。 两人方才似乎是一边下棋一边聊天,沈书云进来的时候,正是他们聊到投机的地方,荣恩公和朱霁皆只是给她略略回礼,仍旧在继续聊得火热的话题。 荣恩公神采飞扬地回忆过往战场上的趣闻,朱霁恰到好处地附和,令老人家难得这样开怀一回。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9节 “世人只道当年讨伐高丽是风尘苦旅,听闻公爷说起旧日趣事,才知道战场上也有这般奇闻,确实令晚辈大开眼界。”朱霁一双眼眸中满是崇敬之情,言辞也十分由衷。 荣恩公面带笑容,感叹道:“这番过往,也只有世子这样十二三岁就上过战场的人,能听得出个中玄机。我若是对自己的儿孙说起,恐怕就算说得再清楚,他们也百思莫辩。” 朱霁也领受了荣恩公的恭维,谦逊道:“能得到公爷首肯,孔阳不胜荣幸。” 沈书云纳罕地看着这两人,思忖难道这就是男人之间的惺惺相惜?纵然是处在不同的时局立场,也能因彼此各有伏虎降龙之能,就可以互相欣赏,对坐而笑? 她不解的视线从两人扫至棋桌,看到了上面除了棋子,还有一张崭新的交钞。 见沈书云疑惑,荣恩公便解释道:“京畿西北遭了水灾,安王世子也心系黎民百姓,他拿来了体己,委托咱们府上捐赠给灾民。” 荣恩公笑意盈盈地将那张交钞递给沈书云,嘱咐道:“你拿去给子峻,明日让他带去衙门。” 朱霁也对沈书云微笑,很谦和温润地说:“本来,圣人只命京中勋贵按照官衔募集善款,不牵涉在下,不过既然我人在京中,又见沈公亦是对救灾倾囊相授,于是也想表一表心意。” 沈书云心道原来如此:祖父是个性情中人,即便是如朱霁这样一身反骨的乱臣贼子,只要做的是有益于家国天下的好事,他也能与之笑谈畅饮,下盘棋也就不足为奇。 也的确,无论如何能自掏腰包捐钱赈灾,这是大好事。但是沈书云看到朱霁那张虽然英俊倜傥但却矫言伪行的面孔,就气不打一处来。 她想了想,便也温柔了神色,对荣恩公道:“安王世子宅心仁厚,着实令人敬佩。只是世子贵为宗室子弟,通过咱们家捐钱不合适。按道理,这笔善款应当由安王府委派进京的内监呈送内务府,圣人知会以后,再交由户部处置。” 沈书云目光灼灼地看着那张交钞,仿佛能用眼神在上面烧个窟窿,又带着不满和嫌恶扫了一眼朱霁那双睫毛如羽的眼眸。 荣恩公恍然,也是这么个道理,便对朱霁道:“有道理。瞧瞧,老夫只顾着高兴,却忘了朝廷办事向来讲究个繁文缛节的规程,吾一介武夫,这上头还真比不过云娘子有法度。” 朱霁看着沈书云那张带着微微的嗔怒又伪装克制的娇俏容颜,片刻间有一些出神,听闻荣恩公的话,便应承道:“的确,沈大姑娘处事端方,倒总是我乱了方寸。” 沈书云听到他说“总是”二字的时候,脸色平静,心里却窝着火把他骂了一万遍。 朱霁便让身后的四宝将交钞收起来,下午时分亲自往内务府走一趟,递交给部堂掌事。 沈书云不想再理会朱霁,她只想哄着荣恩公尝尝后厨新作的月饼。 “祖父尝出来没有?今年的月饼样子里,用了明前的休宁松萝,确实比过去咱们家做的月饼要雅致些,甜味也不似往昔那般浓,应当易于克化,祖父可以再吃一块。” 自从东山避暑归来以后,祖父的胃口一直不好。因此遇到祖父能吃的、好吃的,她总是希望让他多进些。 “不吃了,我不爱吃这些甜甜腻腻。若不是你,早让人拿走了。”荣恩公笑着摆摆手,沈书云也只能作罢,命念春把月饼收起来。 朱霁在一旁看着沈书云面容上变换着的神色,心情也跟着起伏。 沈书云进来时,能再度相见,他心里十分欢喜。起初,他在心里默默玩味她两颊上浮现的红晕,后来被她与沈公之间的祖孙深情而深深触动,再看到她因祖父日渐消瘦而升起忧虑之色时,心里也跟着咯噔一下。 他突然发觉,自从住进了荣恩公府,她的一颦一笑都可以随意牵动他的心绪,哪怕至今他和她所说过的话,都够不上十句,每一句都能让他感受到澎湃的心潮。 这时,曹管家赶来,寻沈书云去审校中秋节给各处宅门的礼单,沈书云看看祖父日渐塌陷下去的双颊,忍住心中的忧虑,匆匆与二人告辞了。 见沈书云走了,荣恩公笑着叹一句:“也是老夫一时兴起,让云娘子小小年纪执掌这么大的后宅,想来也是难为她了。” 朱霁便拍马屁道:“大姑娘凤雏之姿,这些事情似乎难不倒她,只是略有操劳。” 荣恩公深以为意,点了点头。 *** 已经快到中秋,阳光依旧明媚温和,洒向院中却早已不是盛夏时分的炽热,偶尔一阵微弱的风吹过,也能摇落几片不起眼的木叶。 古书云:弦动别曲,叶落知秋,大抵就是这般意境。 沉了一息,荣恩公的眉眼方才还因为孙女在侧而慈眉善目,转瞬间再投向朱霁的时候,已经又是洞烛其奸的深邃,如是这般凝视了一瞬,才沉沉对朱霁说:“有件事,老夫倒是很想对世子一提。” 朱霁自然也感受到沈公爷神情和语气的变化,却是处变不惊,依旧温润如玉回答道:“晚辈拭目侧耳,愿闻其详。” “就在世子入府当日,老夫拟定了一份秘奏,请赵世康将军转交给一位禁中旧日相熟的黄门,请他呈递给圣人,希望能够秘而不宣直达天听。可是数日过去,那位黄门离奇地猝死于家中,而那封秘奏也不知所踪了。这事岂不是十分蹊跷?”荣恩公道。 朱霁心中已经了然,却仍然面不改色,反问道:“的确,听起来这位宫禁似乎是中了暗箭。可是,这种事情向来都极难彻查,公爷深谋远虑,对此有何洞见?” 听闻朱霁一言,沈公爷顿时爽朗地哈哈大笑了一声,仿佛觉得朱霁的应对十分精彩,称赞道:“世子藏巧于拙,真是极好!” 然后荣恩公转瞬肃然起来,对朱霁冷冷道:“如果老夫还没有老糊涂的话,此时这封秘奏,应该正在咱们府上。” 明明两个人都看穿了对方想说的话,戏码却还要照常往下唱。朱霁也随之笑道:“那公爷的确要从长计议,好好审问一下府上的家丁与院护,毕竟家贼难防啊!” 朱霁的语气里一丝胜券在握的自负,而荣恩公一声历经风雨,早把胜败早已置之度外,对朱霁道:“老夫乏了,世子请便。” 朱霁从命,十分恭敬地对公爷颔首行礼,便带着四宝,出了凌云院。走出月洞门的时候,他意味深长地狼顾一眼,眸子里流露出了敬佩的神色。 *** 朱霁回到存雄居,拿出了水盂,将荣恩公此前试图秘奏圣上的奏章拿出来,命四宝拿来火折子和水盂。 看着燃烧起来的火焰,一点点将沈公写满了蝇头小楷的秘奏吞没,不多时就燃烧成一堆灰黑,朱霁的眼神里是复杂的神色。 在进京之前,他自然早就听说了沈廷恩与先帝之间情同手足、开国创业的传奇,但是当真正走进老迈的英雄,他才能理解所谓曾经沧海,不是说说而已。 他自认为自己少年胆识,碧血丹心,因此对荣恩公一生戎马、从龙之功的传奇亦充满敬佩和爱戴。 但就是这样的老英雄,虽然对他也有一份欣赏,更多的还是将他视为忤逆先帝遗命的乱党。即便新君因畏惧荣恩公功高盖主,对他几番冷遇,甚至夺去了实权,他依旧至死不悔。 或者,荣恩公早就料到,自己的秘奏不会那么顺利抵达皇帝的面前,甚至明白这一切都是负隅顽抗毫无胜算,但是他还是那般不畏艰难,对先帝尽忠职守到最后一刻。 哪怕,先帝遗诏所任命的新君,可能连荣恩公自己都未必看得上。 “愚忠!”他在心头默默抱怨,这世界,弱肉强食,天下本来就应该由能者上位。那龙椅上的人若德不配位,自然应该由他们父子承接宗祧,来令万象革新。 这一切,从前在他看来是天命所归,毫无疑义。 但是,当他今日真的面对荣恩公知其不可而为之的那种决然时,居然心头出现的不是蔑视,而是一种陌生的敬畏。 他狠戾的眼神看着火焰一点点熄灭,最后盘亘在水盂上方的虚青烟雾也一点点弥散开去,心中的波澜才渐渐平息下去。 *** 四宝从外头进来,身后跟随着几个搬着一只大漆的箱子,看上去奢华讲究。 大箱子后面,还跟着一个陌生的小内监,穿着绿色荷花补子的圆领袍,上前行礼,自报家门说他是秉笔太监王瑾派来给朱霁送礼的。 “什么东西?”朱霁看着大漆箱子问。 “回禀世子,这是我们秉笔大人派我送来的,皆是珍品古玩,大人吩咐小的一定要面呈世子。”那个小内监回答。 朱霁命四宝打开,赫然看见了一箱子的珍宝。 作者有话说: 荣恩公:我培养的大孙女,真是优秀啊! 朱霁:谢谢。 荣恩公:? 第十五章 朱霁粗扫一眼,便明白了。 上回王瑾见他,只是把荣恩公的秘奏转交给他,没有送什么像样的宝贝。这是事后再找补回来的意思。 他早就听说司礼监的人十分贪婪,京中贵胄里不得势的若在朝堂中遇到麻烦,许多都被司礼监敲过竹杠。 这些珍宝大抵也来路不正。 朱霁让四宝一样一样拿出来给他看看,做到心中有数。 首先,取出来一套文房宝器,包括痕都斯坦的白玉笔洗、苏麻离青的青花笔筒、上等湖笔宣纸,大概都是御前的规制。 随后,大箱子一角,软布包裹着一尊德化窑白釉观音像,观音曲眉丰颊,鼻梁挺秀,左手执荷花,交腿端坐于莲台,端庄慈祥。仅仅这一尊观音,就足够一个七品小官吏十年的俸禄。 除此之外,还有一套宋末元初的茶具,仅建盏便有兔毫、天目、柿红各四只,另有紫砂的茶壶,供春、半瓦等款式不一而足。 他注意到角落里还有一卷画轴,看上去是古物,命四宝打开的一瞬间,整个人却愣在了那里。 《东山林壑》。 怎么又有一幅东山林壑?朱霁匆匆在书案旁的龙头柜上,翻找出此前宏庵法师送给他的那副《东山林壑》,将两幅画作放在书案上比对。 “一幅是甘露寺住持相赠,另一幅是司礼监秉笔上供,这里头究竟那一幅才是真的?还是都是假的呢?” 朱霁已经从开始的震惊,变为此时饶有趣味的好奇。四宝也觉得纳罕,过来好奇地端瞧。 而比这两个人更震惊的则是王瑾派来的那个小内监。他生怕自己的差事办出差错,急急忙忙地对朱霁和四宝说:“世子爷明鉴!我们送来的这幅画是前几日宏庵法师亲自递交给我们秉笔大人的,断不会是赝品。” 朱霁看了看他一副又真诚又紧张的神色,没有说话。只是让侍从拿着画,走到阳光明亮处仔细对比。 朱霁自幼也是被名家鸿儒教育长大的,于字画上又有十足的热情。《东山林壑》是曹洞云岩的代表作,意境高妙深远,声名赫赫。但是他从前也看过别处曹洞云岩的画作,若是一般的赝品,自己也八成能分辨出来。 可是他看了半天,也没看出这两幅画,孰真孰假。甚至在意趣、手法上不分伯仲。他料定王瑾和宏庵皆不至于为了讨好他,给他送假画。最大的可能是,他们各自都认为自己送的是真品。 “若是其中有一幅是赝品,也称得上是高手之作。”朱霁微微一笑,吩咐四宝给了那个司礼监的小内监赏钱,继续聚精会神地比对着这两幅画。 倒是有趣。 正在这时,四宝出去又回来,手里拿了一盒月饼,盒子上题着几个字:香茗饼。正是今晨朱霁在凌云院,看着沈书云哄着荣恩公吃的那种。 朱霁的眼眸骤然一亮,问:“是沈大姑娘派人送来的?” 四宝答道:“是,大姑娘亲自带着人往各个院子送中秋节的点心。此刻,刚刚从存雄居门口离开。” 朱霁闻言,急急忙忙出了存雄居大门,左顾右盼,看到沈书云正在不远处,身后跟着曹管家,还有几个提着月饼盒子的婢女。 他沉了沉气息,跟上去,道:“沈大姑娘,请留步。” 听到身后传来的这个嗓音,沈书云下意识就皱了皱眉头。 今日,要不要也给存雄居也送一份月饼,沈书云心里其实很犹豫。 本来,她不想送,就算送也不想亲自过来,但想到朱霁今日与祖父对弈,也谈笑风生地让老人家开怀了一回,又顾念他被圣人留在京中,佳节远离亲人,有些可怜。加上她已经接过了家权,对住在家中的客人,应该聊表慰问,所以就来了。 没想到这人跟块狗皮膏药一样粘人,真不该一时善念,和他扯上半分瓜葛。 可是当着曹管家和这么多奴婢,她不能不理他,也只能停下脚步,回头瞪他一眼,并没有什么客情地问:“世子有何贵干?” 朱霁见沈书云停下了脚步,便已经很知足,十分客气地说:“多谢贵府惦念,送来的中秋时令美味。” “不是什么金贵之物,世子不必亲自道谢。”沈书云低着头,语气冷冷。 朱霁也不恼,只对沈书云告求:“只是还有一件事,想请大姑娘帮在下一个小忙。”朱霁猜想她肯定要拒绝,没等她开口,就直接接着往下说:“这个忙,府上除了大姑娘,没人帮得上。我有两位密友,各自送我一副古画,在下才学浅陋,分辨不出孰真孰假,还请沈大姑娘到存雄居一看究竟。” 沈书云一听此言,却有了一点兴趣。她自己也是仿制古画的,倒想看看能骗得了朱霁的赝品,是何等水准。这是一个画痴的第一反应,但是考虑到还得给各处送月饼,加上朱霁这人是什么品性,她早就心知肚明,因此又犹豫了。 朱霁看穿了她的心思,目光投向一旁的曹管家,其中祈求之意溢于言表。曹管家和朱霁打过交道,倒是并不讨厌他,于是琢磨了一下,对沈书云说:“若是大姑娘为难,月饼可由老奴给各院分发。” “若是大姑娘为难,在下可以命四宝把古画送至蓬蓬远春,请姑娘定夺之后,再取回来。”朱霁说这个话的时候心里是打鼓的,他当然不希望如此,不过以退为进而已。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10节 可能是这句话让沈书云多少放下一些心防,最后才道:“古画价值不菲,拿来拿去恐生事端,就让念春和思夏陪我往世子住处走一趟吧。” 朱霁闻言,喜上眉梢,对沈书云恭敬地行了一礼。沈书云略有嫌恶地说不敢当。 *** 沈书云随朱霁到了存雄,才发觉这里的陈设因为朱霁的到来,改变了很多。 她边走边瞧,想从这些陈设里,将这乱臣贼子的心性看得更明白些。 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财力雄厚的藩王世子。从蓟州一路运抵荣恩公府的家私,大多数都是紫檀的,雕花精美奢华无度,书案的平台用了白玉,秋日的阳光斜斜射入,显出流光溢彩的华丽精美。 书案上摆着籽料玉笔和上等松烟墨,案头没有别的文玩,只放一块通体透明的水晶小鹿镇纸,狻猊铜炉里燃着沉香,各处被四宝打扫得一尘不染。 如果不是清楚朱霁是何等嚣张自负的性子,会觉得这是一个超逸的文人雅士的居所,整日过着不问红尘俗世,专注在案头舞文弄墨的生活。 “沈大姑娘瞧瞧,就是这两幅。”朱霁让侍从把两幅画在书案上平铺开来,好奇地看着沈书云:“想必姑娘自幼习画,又身在京中,见过很多真品,来帮在下看看,那一幅才是曹洞禅师的真品?还是,两幅都存疑?” 沈书云的视线跟了过去,瞬间脸上浮现了惊惧和讶然。 她怎么能不知道那一幅是真品,哪一幅是仿品?没有人能比她更清楚。今年年初,她拿着真品在案头废寝忘食地临摹了好一段时日,才仿画出另外一幅赝品,自然知道孰是孰非。 而如今,这一真一假两幅画,怎么能都在朱霁手上?真真切切都摆在眼前,她如何能不震惊? 临摹画作,本来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但是如果被人知道了贤二法师和她秘密将伪作挂在甘露寺,以假乱真,蒙骗那些来赏画的公候高官,对于一个世家贵女来说,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甚至还可能会连累到贤二法师。 她古怪的神情,并没有逃过朱霁的眼眸,有些不解地追问她:“沈姑娘是觉得这两幅画,有问题么?” “没,没有……”沈书云用尽全力去压制内心的惶恐,对朱霁道:“这两幅画,气韵都近乎真品,我才力有限,实在分辨不出。” 朱霁是何等火眼金睛,一眼看出了内中有沈书云要遮蔽的隐情,疑问道:“是么?沈大姑娘不再好好看看?” 沈书云努力平复这心绪,令自己沉着下来,看了一眼朱霁,反问他:“这幅画是曹洞云岩禅师的《东山林壑》,世子应当从题款上看到了。自从曹洞禅师画成此作,就一直放在甘露寺典藏,怎么会流落到世子手上?” 朱霁一愣,自然也不能告诉她这是别人行贿之物,神色有了一丝狡猾,道:“我竟然不知道,原来这幅画是这样的来历!既然真品一直在甘露寺典藏,那么我手上的这两幅,应该都是朋友送来的伪作。” 沈书云不置可否,只想赶紧逃离这里,道:“大抵是这样吧。我还有事在身,先行告退了。” 朱霁已经看出了她根本是落荒而逃,见她提步往外走,带着戏谑的笑容说:“既然沈大姑娘说这两幅画作,都是伪作,那就不能留着了。一来我不喜欢假货仿品,二来万一假的流传出去,被什么人拿来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就是在下的过失了。” 说完就让四宝去拿火折子,要当场把这两幅画都烧了。 沈书云回过头去,看着火焰已经点燃,就要靠近上那幅真品的时候,上前心疼万分地阻止:“住手啊!” 朱霁玩味着她那张绝美容颜上浮现出的惊恐错愕,嘴角勾勒出一丝浅笑。他轻轻吹灭手中的火苗,对沈书云说:“看来,这一幅更像真品一些。” 作者有话说: 《东山林壑图》:我招你惹你了,你要把我点了! 朱霁:做做样子,吓唬一下我老婆而已。 第十六章 朱霁停下来没有纵火烧画,却让沈书云的心情由惊慌变为了愤慨。 他分明看出了蹊跷,却用这样的伎俩逼出她的反应,以判断出更多的隐情。 她承认他的确狡猾、阴险又心细如发,自己斗不过他,可是心里却更加地讨厌他。 沈书云看着朱霁那张好看的脸,想不通怎么会有人长了这么一张风光霁月的皮囊,内里却如此恶劣。 她看着他的目光灼灼,已经不能简简单单用生气来形容了。 此时此刻,沈书云真的很后悔,自己为何会一时糊涂,答应他的请求来帮助他鉴别什么真假古画。 朱霁见她真的恼了,也有了几分心虚,反省自己或者不应该这般急切地去逼出她的反应。他恨自己太过心急,似乎总是很容易让她触怒,但却没有一次凭自己的本事让她绽放出笑容。 三年前,他是见过她的笑容的。 在先帝寿辰宴上,他看她凭借卓绝的画艺,博得先帝的首肯,流露出会心的笑容,美如潭水的一双大眼睛,含笑含俏,真真只能用一笑万古春来形容,纵只是惊鸿一瞥,也让他此生难忘。 可是,自己怎么总是令她这般愤恨呢? 他掩盖着一瞬间就已经溃不成军的心情,将那一幅真迹卷起来,放入锦盒中,双手恭敬地呈送给沈书云,道: “既然这幅画更接近真迹,那么在下就恳求大姑娘收下此物,在下屡次无意冒犯,就当赔罪。” 沈书云简直不敢相信朱霁在胡说八道什么,几乎是压抑着胸口那股冲天的怨愤,提醒他道:“世子行事端方,进退有据,从未冒犯过我,无功不受禄。” 朱霁才想起来,沈书云身后还跟着两个婢女,念春似乎很是忠心耿耿,他已经多次在沈书云身边见到过她,另一个眼生的思夏,他还是第一次见。 再看此时思夏脸上,确实浮现出了一丝纳罕的表情,瞅了瞅身边的念春,似乎在好奇地问念春,到底朱霁对自家姑娘究竟是怎么“冒犯”的。 朱霁这才明白,自己一时心急,又失言了。他面对荣恩公,甚至当今圣上的时候都能对答如流、滴水不漏,面对沈书云时却多次乱了方寸,因此心中有几分烦躁。 而沈书云唯一的担心还在那幅《东山林壑》的真迹上,便蹙着眉头沉沉叮嘱道:“虽然这两幅画大抵都是仿作,但世子也请手下留情,不要烧毁,便是这装裱的功夫,也废了工匠一番心思,仔细收着便好。” 朱霁立刻肃然起神情,对沈书云诚心诚意,道:“大姑娘说得是,我一定好好珍藏起来,不出半分差池。” 沈书云冷冷淡淡又客客气气地告辞,带着念春和思夏出了存雄居,并且告诫自己,以后再也不要踏入这里半步。 *** 沈书云从存雄居回到蓬蓬远春,明明只隔着墨泉和几道回廊的距离,却觉得脚步沉重,走了很久。 最初,在朱霁的画案上同时看到了这两幅画,她是心虚的,担忧自己以假乱真的秘密被朱霁查了出来,因此露出了惶恐之色。 而现在,她已经明白了朱霁并不知道那副赝品是她所做。实际上,贤二法师是一个靠得住的人,一定会出于保护她而守口如瓶,至今连主持都不知道这幅假画是她所作。 因而,现在困扰她的问题反而是——为何朱霁能同时得到《东山林壑》的真迹和自己画的仿制品呢? 贤二法师曾经给她提过,司礼监的秉笔太监王瑾曾经向寺里讨要这幅画,这也正是贤二法师着急让她画这幅赝品的原因。用假画保护真品,这是她当初答应此事的初衷。 在她心中,曹洞云岩法师在甘露寺圆寂前,把《东山林壑》作为遗物赠给寺里,就是他对这幅画所做的决定,既然如此,任何权贵试图将这幅珍品纳入囊中的一己私欲都是对禅师的亵渎。 几百年来,甘露寺一直默默保护着这幅珍宝,哪怕是喜爱丹青的先帝,在借阅此画欣赏一番后,也规规矩矩把画作送回了寺里。 如果朱霁能够如此轻而易举地拿到真品,那么他在京中的势力和贪婪的野望,该是多么可怕。 又加上他前几日入禁中,包括沈家在内的所有朝臣都伸长了耳朵,等待圣人将朱霁禁足或者有什么别的进一步的惩罚,但是朱霁却毫发未损地回来。至今,他作为质子,还可以堂而皇之地在京城里出入自由。这都不合常理。 沈书云凭借在祖父身边耳濡目染,对政局也有一分敏锐的洞察,她猜想安王的耳目已经遍布朝堂,甚至权倾朝野的司礼监或许都已经被渗透成了筛子,足以混淆圣人的决策和视听。 起初,她只是觉得朱霁这人是荣恩公府的烫手山芋,此时此刻才嗅到了一丝格外的危险气息,从前她不认为有什么乱臣贼子真的能够有能力改天换日,但今日她看到朱霁毫无芥蒂地将举世珍宝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时候,她生出了别样的惧怕。 或许安王父子,真的不可小觑。一直盛传的篡权之心,也绝非空穴来风。 这样想着走着,就回到了自己的院中。她强迫自己放下这不该她来担忧和思虑的家国大事,静下心来翻看曹管家刚刚派人送来的账目。 她想到了什么,便问念春:“东院大哥哥这两日没有派人过来吗?” 念春道:“没有,姑娘有事情问大公子吗?要不要今日放衙时,奴婢去东院问问。” 沈书云摆了摆手,她想以沈雷做事稳重的风格,如果自己仿制的那几幅赝品古画已经找到了销路,沈雷肯定会第一时间来告知她。既然没有消息,那就是卖画的事情还没有着落。 她从妆奁盒里取出了一枚金钗和一只金项圈,用小秤约了约,按照市值金银兑换的汇率,恰好也能卖出三四百两。 拜托沈雷卖画,本来是她一时之兴起,少年意气的自高自傲之心罢了,如果没有销路,那么就把这两样平日也很少戴的金饰卖了,也能渡过这个多事之秋。 或许朝廷赈灾有力,农庄很快就能恢复经营,只要四处节省些,总能度过这个难关。 *** 沈书云走后,朱霁看着那一盒香茗饼若有所思。 朱霁再把那幅《东山林壑》的真迹拿出来,依旧与另外一幅比对,思绪如飞,也想不明白更多的玄机。 沈书云明明判别的出来,哪一幅是真迹,哪一幅是伪作,为何一开始不肯告诉他呢?一个嗜画如痴的人,在看到他要烧毁真迹时候,那么心急地让他住手,最后还殷切叮嘱他要好好珍藏,却又不肯把如此难得的佳作纳入囊中,这又是为何? 她似乎不仅仅是在拒绝他的馈赠,而是仿佛这幅真迹会咬人一样。 他想不明白,但是又自认为一定能查个水落石出。 朝堂之上的尔虞我诈他见得多了,饱含权欲的人若不能练成洞烛其奸的能耐,便失去了逐鹿天下的资格。 他不信自己还摸不清楚一个二八之年的小女子有什么秘密。 一开始,他自然想到了让王瑾去查。实际上,那个小内监给他送了礼回去就将朱霁有两幅难辨真假的《东山林壑》的事情禀报了王瑾。 王瑾是何等阴鸷蛮横的人?他猜想自己上了当,立刻去了甘露寺寻衅宏庵,而宏庵则一口咬定自己给他的就是真迹。二人都是武功内力了得的人,一个大太监和一个高僧几乎要在甘露寺立刻对战,一决雌雄。 还是四宝在司礼监的师弟给朱霁通风报信,才阻止了这场内斗。 四宝把这事告诉朱霁的时候,他简直头疼。他实在不想为了一幅字画,就伤了自己人的和气,便不许二人再追究此事。 但他自然也不会就此放下对此事的追查。 翌日,他吩咐四宝道:“备车,我要去京中最有名望的几家画廊走一走。” 将龙纹的常服和鞋履都换成素面无绣的燕居服,他开始扮成一个搜罗珍宝的纨绔子弟,一家一家走访京中的画廊和古玩铺子,但都没有找到自己希望找到的东西。 直到他走进了一间名为“雅昌号”的专门售卖古画的画斋。 老板见朱霁一身月白色常服,虽然没有透露出身份,但是从讲究的面料和腰间玉带的成色,已经判断出这必然是一位地位高贵的王孙公子,于是十分客气周到地倒了顶级的茶水,询问他在这里可有属意的画作。 “我想要的,并非当代画匠的丹青墨宝,而独独喜欢一些古意盎然的字画,特别是禅宗山水。比如曹洞云岩禅师的佳作。”朱霁云淡风轻地说着,一边视线扫过画斋四周悬挂着的佳作,想从画作本身的笔墨中找到些线索。 老板听他如是说,便道:“公子果然是眼光不俗。只不过曹洞云岩法师传世的作品不多,最有名的《东山林壑》更是珍藏在甘露寺中,重重武僧看护,若非是有些身份的勋贵,见都不能见。可以想见禅师的其他作品,也是不世出的宝物啊!” 朱霁点点头,道:“老板说的有道理。但偏偏我是个宁可喜欢大师仿品,也不愿意把当下这些画匠的俗物挂在家里的人。若是有能得到真迹精髓的赝品,倒也是一件雅事。” 作者有话说: 朱霁:作者,你出来解释一下,一个秃驴一个太监怎么一决雌雄,决出来又有什么用? 作者:……你阻止了他们一决雌雄,导致这个文失去了武侠元素,你还有理了你! 第十七章 朱霁捕捉到老板神色里的一丝犹豫,乘胜追击道:“店家见多识广,应当知道钱财于我这样的人,纯粹是身外之物。” 生意人哪有放过嘴边肥肉的道理,闻听此言,老板便拿了主意,让小二去库房,拿出了几轴画作。 “公子既然意趣不俗,小的就直说了,这几幅画或许能符合您的心意。”老板已经看出朱霁眼光毒辣,也不蒙他,直说:“这些是禅宗山水,实话实说,虽然是仿品,但是很有真迹的气韵。您也知道,能画成这个程度,也是需要些笔力的。” 朱霁命小二将画轴一幅一幅打开,瞬间觉得这些画作,确实很有真迹的意蕴,与王瑾送他的那幅《东山林壑》的赝品,有异曲同工之妙,甚至装裱的画轴都是同一款规格。 朱霁眼前一亮,从运用笔墨的细节处洞察到,这些画与《东山林壑》的仿品,如出一辙,似乎是同一人的手笔。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11节 简单询问了价格,朱霁令四宝从身上取出了交钞,老板头一回见到这样不还价的买主,滴溜着眼珠子就要伸手从朱霁手上接过交钞,却被晃了一下子。 朱霁看着他见钱眼开的样子,笑道:“老板别急,我可以再加些银两,却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老板不明就里地看着他。 “要让我知道,送这些画作来此售卖的人,是谁。” 次日,沈雷一早在衙门就被雅昌斋的小二截住,告诉他画已经成交。 沈雷画了卯,就直奔雅昌斋的后堂,老板从屏风后面出来,拿着一个金色绸布的小包,递给沈雷,道:“那位买家不方面露面,让小人将润笔直接交给公子。” 沈雷接过来,打开竟然是五只百两的银锭子,每一只都是官银成色,分量很足。 “这么多!那些画全都被同一个人买了?”沈雷有些狐疑,他把画作寄卖在这里已经有四五天了,却一直无人问津,怎么会突然出现一个买家包圆儿了呢? “所以说这些画运气好,遇到了慧眼识珠的人呀。”老板随即附和,试图蒙混过去。 沈雷虽然觉得事情似乎来得太巧,但觉得既然画卖出了就是好事,给付了画斋抽佣之后,就带着银元宝离开了画斋。 听他离开,朱霁从屏风后走出来,恰好看着沈雷迈出画斋的背影。 见沈雷匆匆走远,朱霁神色阴沉地轻声问画斋老板:“这位寄卖画作的人,和荣恩公府有何关系?” 画斋老板也是一愣,没想到朱霁会直接提到荣恩公府。 老板心里明白,这样未经允许就透露卖家的身份,有些不厚道,但是朱霁那阴沉的神色,带来了不容他躲闪的气场,便小声道:“实不相瞒,这位是沈府的长孙,名唤沈雷,是东院庶出的沈二爷沈嵩的独子。” 朱霁听到“沈雷”两个字的时候,神色为之一变,转瞬间便在唇角勾勒出冷冷的笑意,对身后的四宝道:“我们走。” 画斋老板此时心头便有些惧怕,忙慌乱着说:“小人不知道公子是何等身份来头,我这里只是小小的画斋,可不想惹上什么麻烦啊。” 朱霁沉默,不再理会,款步出了画斋。 倒是他身后的四宝,对画斋老板笑道:“只要你对今日事守口如瓶,自然不会有任何麻烦。若是透露出什么,那便不好说了。” *** 沈书云从沈雷手里接过五只银元宝,震惊到说不出话。 她没想到自己那几幅赝品,这么快就找到了买主,还是一次性全部出手。 “多谢大哥哥,为了这件事辛苦奔波。”虽然沈书云对沈雷谢,可是事情如此顺利,倒让她不安起来。 “倒也谈不上辛苦,能这么快找到一个买主,真是一件高兴的事。”沈雷看沈书云神色有些犹疑,也明白她内心的不安,便说:“其实我也觉得意外,如何能在这么快的时间内,找到买家。但到底真金白银,人家没有坑咱们,所以也就不必再想那么多了。” 沈书云虽然心有疑窦,但到底银子在手,中秋节的亏空补上了,自己也犯不着再去典卖首饰,心里还是喜悦的。 倒是沈雷,告辞之前,问沈书云:“听说祖父生辰,也往临安萧家送了请柬?” 沈书云没想到沈雷会问这件事,想必也是在为她的婚事探口风,便直言道:“是送了。我表哥萧唯仁先致函祖父,说了些请安的话,祖父便让父亲给临安下了寿宴的请柬。” 沈书云又抬头看一眼沈雷,似乎是自嘲:“我以为只有父亲和母亲着急把我远嫁,没想到大哥也想问我订婚的事。” 沈雷笑着摇摇头,对沈书云语重心长道:“你今年十六了,议亲也正当时。先前咱们家受先帝圣眷,你是沈门的荣耀,祖父挑拣也是正常。如今形势不同,你又不似书露有亲娘谋划,这些事我帮不上你,可是作为兄长也是担忧记挂的。” 沈书云知道沈雷是为她的前程和未来打算,可是想到一旦嫁人就要离开祖父,心里却是闷闷不乐的。 沈雷见她如此,也知道缘故,反劝她道:“临安萧家是你外祖家,应当是个十分富足的门第。你是祖父的掌上明珠,谁人不知。可是到底老人家有驾鹤的一日。将来,家中万事有我,你只管看看萧家的人,是不是良善之辈,值得咱们托付,便不要考虑其他。总之你过得好,祖父才能放心。” 一番话,倒是让沈书云心头觉得暖融融的。她目前得到祖父支持一时掌管家权,却心知肚明,未出阁的女孩子,只有嫁了才真正有自己的家。 “我知道了。兄长一片苦心,都是为了我考虑。” 沈雷憨厚一笑,与沈书云告辞。 *** 因得到了银两,沈书云便放下心中压了多日的烦扰,才生出了这个年纪少女该有的闲情。坐在蓬蓬远春的庭院当中,她抬头看秋日巧云层层叠叠,在碧蓝的穹顶堆出宛若仙境的白色山峦来。 祖父是在战场中趟过生死的人,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教给她如何通过白日的云朵辨识天气。她知道今夜注定无星无月,甚至可能会下雨。 但是秋风带着云的气息拂过她姣好的面容,心底忍不住对即将到来的中秋佳节有了一丝憧憬。 今年中秋会是晴朗的月夜吗?如果适逢冰轮悬空,皓月当头,一定要和祖父好好坐在一起赏月、聊天,就像过往的每一年一样。 从小到大的每一个中秋,她都守着祖父,从祖父还英姿勃发到如今垂垂老矣,她记得住每一回中秋,都有祖父的慈祥又爽朗的笑意,给她一份阖家团圆的安宁和惬意。 但是突然,她心头滑过了一个有些悲哀的想法,念头冒出来她就强迫自己赶紧忘了。 今年,会不会是她最后一次和祖父过中秋呢?她不敢去设想祖父日渐消瘦的身体还有多少时日,但是定亲这一项事情,已经足够让祖孙两个自此再不能相依为靠了。 临安明明距离京师并不遥远,甚至水路不消两日就可以直达,但她仿佛觉得一旦过些时日和萧表哥相看过后,若是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意外,这门亲事应该会定下。 那么,不久之后嫁为人妇的那天,她就将与如今岁月静好的闺中岁月永远作别。 究竟,长大是不是一件好事呢? 沈书云将自己沉浸在一番苦思之中,却被念春突然打断,对她轻声道:“姑娘,存雄居的人过来请您。” 沈书云站起身来,疑惑地看向蓬蓬远春的院门,四宝手持着拂尘,永远那样穿戴齐整随时待命的样子,谦卑而平和地对她行礼。 她不知道朱霁又在弄什么幺蛾子,但想也没想就决定拒绝,对念春道:“告诉四宝公公,有什么事情,请世子拟定信函周知咱们府上,我一介女流,不方便去的。” 念春过去知会了四宝,四宝便回去复命了。 *** 朱霁坐在存雄居的书案前翻看着蓟州刚刚送来的密报,执笔在上面批复着。 父王举事应当在年末岁初,密报中让他一定疏通好京城的势力,在举事之前,要及时逃回蓟州,再随大军一同南下。 如果行军顺利,将来在大局既定之前,帅兵攻克京师的重任,恐怕要落在他的肩上。因此这段时间,他要把京城的地形、布局和布防都烂熟于心才行。 想到战场上骏马的嘶鸣、长戈的撞击,朱霁便觉得血液中翻涌着巨大的热浪,灼灼的逐鹿之心此刻就跃然在眼前。 他刚刚把批阅了的秘奏递给密使,就见四宝低眉顺眼地进来,便料想到了沈书云拒绝了他的邀请。 “世子,沈大姑娘说若是有事,请以信函呈送沈府,她一介女流不方便前来。” 朱霁一点也不意外,却在心里道:“倒是会装得这般尊崇礼教、安分守己的样子。” 他也不恼,随手从案头拿出一卷在雅昌斋买回来的仿品字画,扔给四宝,和颜悦色又成竹在胸地说:“拿着这个去请沈大姑娘,再看看她来是不来。” 第十八章 沈书云在院中看见四宝去了又来,便起身走过去,想亲自劝他回去。 但等到她走到四宝身旁,才看见他手里还拿着一幅画,似乎在哪见过,就疑惑起来。 四宝神色平常地把画递给她,她打开画轴的一瞬间就神色大变。 这是她交给沈雷,到画斋去售卖的古画赝品。 怎么会在四宝手里? “世子说,将这幅画给大姑娘看看,您再决定是不是亲自往存雄居走一趟。”四宝还是那样谦卑温和的语调。 尽量敛起不豫之色,沈书云唤来念春,低头跟着四宝,往存雄居去了。 一路上,沈书云便在猜想,朱霁八成已经知道她在制售赝品的事情,他会想干什么?一边走一边想,待会儿见了他要如何应对。 如今她是荣恩公府执掌后宅的人,若是传出她到存雄居私见朱霁的闲话,她倒也有很多理由能堵住悠悠之口。带着念春悄无声息过去,也未必会被人看见。 到了存雄居,为避人耳目,沈书云命念春在耳房等她,自己一个人去了朱霁所在的书房。 她沉了沉气息,才走了进去。 四宝进来,把方才拿着去请沈书云的画放在了书案上,又给沈书云倒了茶水,才退了出去。 朱霁正在看书,见她进来,便站起身来,请她坐在窗下的玫瑰椅上。 屋里没有了别的人,沈书脸上却是冰冷的表情,问他: “世子叫我来有什么事?” 朱霁微微一笑,反问:“没有事情,就不能请沈大姑娘过来么?古人有魏晋清谈,剖玄析微,再下也想效仿。” 沈书云闻听此言,心头火冒三丈,这个人无耻之尤,分明另有所图,还把话说得这么道貌岸然。 如果不是因为他拿捏着自己仿制的赝品的事由,她现在已经提步走人了。 “小女才疏学浅,学不来魏晋风度。如今又被后宅琐事缠身,实在没有闲聊的雅兴,世子还是有话直说吧。” 沈书云拿出了全部的涵养,才让自己心平气和地说出上面的话。 朱霁饶有兴趣地看着她面容上变幻的表情,他喜欢这种能影响到她情绪的感觉。 也是不想再继续惹怒她,朱霁便温文尔雅地说道:“前段时日,京畿西北遭遇洪灾,想必贵府的收入也因此锐减。再加上募捐善款,加上中秋将至,一里一外,莫不是因为府上开销太大不能周转,沈大姑娘才出此下策?” 朱霁的眼神落在书案上的那幅画上,并没有点破到底是怎样的“下策”,看向沈书云的眼神却明若观火,仿佛把她从里到外都看透了。 沈书云一愣,随即就有些顿悟了。 沈雷拿去寄卖的画,为何这么快就找到了大买主,还出手如此阔绰?现在这些画到了朱霁手里,他又这样询问她沈家的财务状况,一切都能说得通了。 这个财力雄厚的买主,就是朱霁本人。 他是什么时候察觉出来的?或许自己的马脚,从辨别真假《东山林壑》的时候,就已经被这个心细如发的人发现了。 私下里自以为悄无声息的所作所为,这么短的时间就被他调查了一清二楚,这个人看着足不出户,其实却有手眼通天的能为。 制售赝品,虽然不是什么体面事,但到底也不算什么作奸犯科的恶行,不过说出去不太好听罢了。 沈书云沉了一息,她不信他堂堂亲王世子会真的和她一个小女子过不去,便一口咬定: “世子在说什么?这假画和我没有干系。荣恩公府虽然不是泼天豪富,日子也还过得去。世子还是不要暗自揣测,张冠李戴。” 似乎是早就猜到沈书云会矢口否认一般,朱霁也不辩驳,她越是装傻,他就偏要开诚布公:“我知道你临摹名作很是辛苦,更何况这都是私藏在勋贵府邸的珍品,你借来想必也废了一番心思,若不是不得已,应当也不舍得拿去寄卖。” 事已至此,沈书云不否认也不承认,只是低头缄默不语。朱霁心疼和关怀她的表情不似假装,但是她却绝不肯信他存着什么好意。 见她沉默,朱霁接着说:“那天我说了,你如果遇到什么烦心事,可以知会在下一声,大可不必如此。” “我没有什么烦心事。就算有,也不需要世子忧心。世子虽下榻寒舍,但到底只是一个外人,我想不出阁下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地骚扰于我,便不觉得如此无事生非十分无聊么?” 听她如此说,朱霁的脸色说不上好看。他心里一清二楚,沈书云已经想明白了买画的人是自己,她分明因为他的施以援手才度过了难关,受禄却不领情,还把话说得这么不客气。 朱霁带着失望,对沈书云道:“由是观之,到底只是在下自作多情。” 沈书云心头一颤,忽然恍然大悟了什么。朱霁这句话说出来,近似是对沈书云的直接表白了。 纵使沈书云是被三纲五常教育着长大的世家女儿,也是私下里看过些男情女爱的话本子的。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12节 从前,她只是觉得朱霁无礼而冒失,不过做事嚣张霸道,对自己言辞轻浮些罢了。如今她才觉察出,原来他对自己或许是情根深种,不可自拔。 从送昂贵的石色颜料,到那日月下的牵手和承诺,再到如今费尽心思帮她解决燃眉之急,凡此种种,还不能表明心迹吗。 她恍然大悟,但同时对这份意料之外的感情,也升起了慌乱和烦躁。 她告诫自己,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样的乱臣贼子,他越是有明察秋毫、一手遮天的本事,她越是觉得这人一身反骨,要敬而远之。 因了解他是个精明强干不好惹的人,沈书云此时反而不敢再激怒他。她只想着什么样的话术能劝退他的单相思,千万不要再因爱生恨徒生事端。 沈书云便和气了语调,对朱霁十分客套地说:“世子是宗室皇孙、身份尊贵,相信困在沈门寒舍也只是暂时。将来还是会回到藩地继承爵位,遥领官阶。日后,在沈家的一切琐事,都会随着时日消长而淡忘。” 她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想拒绝他,能说出口的也只有这些客气话。 她希望朱霁能明白,自己对他没有一丝一毫的男女之情。 “是么?”听她这么说,朱霁眼神暗沉沉的,从书案前站起身来,缓缓走到沈书云身边。 “可惜我的记性很好,从小到大都不太忘事。”朱霁明目张胆的说,眼神坚定而诚恳,仿佛犯了错的是别人。 沈书云不想再听下去,觉得此刻只有赶紧逃离为妙,语气也慌张起来:“伪画的事情,相信世子不会再起是非。我就此告辞。” 说完她便从玫瑰椅上站起来,就往外走。 “沈大姑娘!”朱霁见她要走,不知何时才能再有机会这般单独和她见面,自然很挽留她。 沈书云并不理会,仍然继续往书房门口走。 “沈姑娘!”朱霁的声音里已经有些急切,但沈书云就像没有听见一样,加快了脚步。 “沈书云!” 朱霁在后面唤她的芳名,见她仍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便上前跟了过去,在她就要走到门口的时候,一把拉住了她,并随手重重地将门关上,一只胳臂支撑住,将沈书云翻过身逼在他面前,便再无处可逃。 这一声震响,让沈书云心头一颤,唯有后背紧紧靠住窗门,下意识别过脸不去看他。落入眼帘的却是他青色常服上绣在肩头的赤金团龙图案。 他的身影投下来,呼吸可及的距离,她听到他喉结滚动,声音也带了一丝沙哑,缓缓地说: “这次进京,其实我本可以不来。如此舍生忘死地来了,你猜我是为了什么?” 沈书云提心吊胆,屏住呼吸去小心翼翼地看他,那双长睫如羽的眼眸里,此刻只能用黯然来形容。 朱霁看着身前的玉人,鸦发墨浓,绛唇珠点,美貌与才情皆是这般世间无两,让他见之忘俗,本就是偏执自负的人,绝对不允许她就此离开。 此时,朱霁眼眸中卷起了狂风骇浪,决然地说:“既然我冒死来了,便应当对你说得直白一些。你的心与你的人,我都要定了。” 沈书云不可思议地对上他的眼神,惊愕地看着他这毫不遮掩的告白,随后恐惧着猜测接下来这个疯子会作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你……你不要乱来……” 可是陡然之间,朱霁竟然眼神收敛起锋芒,将支撑在窗门上的手臂拿开,退后了半步。 她的眉眼太过迷人,含水的丹唇就近在咫尺,他怕如果此时再不强迫自己远离,接下来会控制不住自己去吻她。 费尽心力压抑住胸中燃烧的火焰,朱霁才恢复了日常那温润儒雅的模样,对沈书云温柔地说:“我的话说完了,现在便放你走。” 沈书云见他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才鼓起勇气,有些悲愤地对他说:“这是我沈家的府上,什么叫你放我走?” 朱霁却温柔和煦,如沐春风地回答她:“这里的确是沈家府上,但九州寰宇,却无处不是我朱姓的江山。” 沈书云辩不过他,只能平稳了呼吸默然而立,见他款步走回了书案后,便打开了门,想赶紧离开。 却听见身后,朱霁声音无限温存:“容我再多说一句。” 这一次,不知为何,沈书云鬼使神差地停住了脚步。 “还是那句话,今后大姑娘若遇到麻烦,还是可以来寻我。为了你,余虽九死,其犹未悔。” 第十九章 耳房里,念春听见沈书云许久不出来已经觉得不对,加上刚才似乎传来了重重的关门声,便起身想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四宝却立刻起身阻止,对她说:“念春姑娘喝杯茶水,不要着急。现在过去反而不好。” 念春惊恐地看着四宝,没想到这主仆能无法无天到了这般,居然敢在别人家府上胡作非为,她撇开四宝,想跑出去,却被四宝直接按住坐下。 四宝一副阴沉的表情道:“你现在出去喊人,才会真的让大姑娘被人误会。洒家说没事,就绝对不会有事。” 念春狐疑又担忧地看着四宝,心急如焚,最后想来想去还是听从了他的劝告。 果然没多久,沈书云就出来了,念春端详着她的面容,虽说谈不上高兴,但似乎也没有什么大的不同。 回去的时候,沈书云一路无言,朱霁突然又强势的表白让她无从消化。 她知道自己总归是要嫁人的,但是这个人绝对不能是朱霁。无论是荣恩公私下里对她透露,还是她凭借自己的察觉,都明白一个事实:安王父子是迟早要举起造反大旗的乱臣贼子。 祖父一生都是在为先帝恪尽职守,既然先帝指定了继承人,那么祖父就算自己蒙冤受难,也不改忠心。先帝是他这一生唯一的信仰,哪怕是个错误的决定他也会赴汤蹈火。 更何况,家中的鸡飞狗跳,已经让她这个只想寄情于丹青的人厌恶不已,她只希望未来的生活能平淡无波,岁月静好。 那般有野心和权谋的人,怎么会给她理想的安稳日子呢?言而总之,朱霁并非她所认为的良配。 回到蓬蓬远春,只剩下念春和她主仆二人的时候,念春便忍不住说:“方才,安王世子有没有对姑娘无礼?奴婢当时听见关门的响声,想过去,被四宝那个阉宦拦住了。” “他对我说了些坦露心迹的话,要说无礼,倒也称不上。” 念春听完大惊:“原来他真的对姑娘有非分之想!” 看到沈书云愁容不展的样子,念春眼眸忽然一亮:“姑娘不是过了中秋就要和临安的萧公子议亲了吗?若是定下了亲事,便不容旁人对姑娘再生肖想。” 沈书云闻言先是一愣,她倒是从来没有想过可以拿萧唯仁来提亲的事情做挡箭牌。 议亲的事情是祖父先动了心思,沈书云此时此刻才发现,自己竟然从未真正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表哥什么时候进京,曹管家可收到了信函?”沈书云问念春。 “信函没有,倒是有萧家来京采买的家丁前几日来了咱们府上请安,说是临安买卖繁荣,萧公子要秋节之后十日才能得闲。” “知道了。”沈书云听来,倒是希望未来的夫君能忙碌一些,即便商人重利轻离别也寻常,她正好可以得到许多的空闲,在后宅安心作画。 她甚至可以为了这份清闲,放任他在后宅多纳几房妾室,分去他的心力。 她自幼从未得见父亲对早亡的生母有过一丝眷恋,加上何氏与沈崇虽然恩爱,却并不能让她觉得夫妇和谐对两人的有什么滋养,因此对婚姻,她实则是抱着一份悲观。 能够自由自在,不受束缚,已经是她对未来嫁为人妻最大的期待。 *** 安王在蓟州厉兵秣马、枕戈待旦,紧锣密鼓地准备着年末的“大业”。 朱霁作为京中的内应,也已经开始收网。他通过王瑾,买通了几个言官,上书永续帝,陆陆续续陷害了四五个有胆识和魄力的忠臣。 有司礼监搅起浑水陷害忠良,很快让朝堂上下,几乎再也找不出可堪重用的有识之士。 李泰齐和洪承恩本来也是科举取士的清流,但为了能够打压同侪,独领风骚,便对这几个蒙冤的文臣,视而不见作壁上观。 得知这些消息,安王在蓟州十分高兴,永续帝身边越是围绕着洪承恩、李泰齐这样自私短视的人,他未来的造反大计就越会顺利畅通。 为此,安王又格外在密函中表达了对嫡长子朱霁的器重和想念,称他冒死进京,看似自投罗网,实则火中取栗,立下了汗马功劳,二人称得上是虎父无犬子,上阵父子兵。 朱霁对父亲向来崇拜,看到密函中父亲对自己的称许,更觉得自负满怀。 * 这日,王瑾邀约朱霁再赴风月楼密谈,两人聊完了正事,王瑾从袖口中取出来一个小小的紫檀螺钿木盒,呈送给了朱霁。 朱霁接过来打开,黄橙浓丽的一抹温润映入眼帘,正是一枚田黄石刻章。 他迫不及待取出来放在手中端详,铭文是两个阳刻的篆字:“万象”。 朱霁顿时觉得有这上头的铭文眼熟,他记忆力极好,很快想到当初沈书云为先帝献上的那幅《锦绣江山图》上,压脚处就是印了“万象”字样的闲章。 “这可是世子要寻找的宝物?”王瑾眯缝着一双阴恻恻的眼眸,邪魅笑着,对朱霁邀功。 朱霁心里大喜,面上却不置可否地对王瑾称颂:“秉笔大人真是手眼通天,我不过抱着侥幸,你却真的能找来此等佳品。” 王瑾笑道:“世子的吩咐,便是刀山火海,属下在所不辞。先头被宏庵那妖僧蒙骗,用赝品画让我在世子面前丢了人,这番洒家也要找回脸面。” “此话说的见外。秉笔大人是我安王府的亲故,并非三界化外之人可比。不过,秉笔大人莫不要为了我的这点雅好,太过费心才好。” 朱霁随口说着笼络人心的话,却把刻章放回木盒,立即放入了衣袖。 王瑾眼神划过一丝狡猾,对朱霁道:“说起来,倒也巧了,典卖此物的人,正是现如今世子尊驾所在的荣恩公府上的婢女。” 朱霁知道王瑾在试探自己,倒也不介意,随口附和道:“这么巧么?” “世子难道不知道这枚刻章的来历?”王瑾神色神秘起来。 “确实是不甚了解,秉笔大人如果知道,我倒是愿闻其详。”朱霁坦诚地看着王瑾。 “属下这几日命人查过,这枚田黄曾经是先帝御用之物,后来荣恩公三征高丽,先帝为表嘉奖,便将此物赠与了荣恩公。想必那婢女正是偷盗了出来典卖。” 一切都连得起来了,朱霁微微一笑,对王瑾说:“多谢秉笔大人细心,连此物的来龙去脉都查的一清二楚。” 王瑾微笑颔首,十分得意。 王瑾公务繁忙,与朱霁的会见本就是秘密,因此说完了以上,他便悄然离开。 已经是华灯初上的时辰,风月楼渐入佳境,到了迎来送往最热络的时辰。 往常与王瑾密会于此,他们都是从后门避人耳目悄悄离开。 朱霁在蓟州时,几乎每日都要忙于公务至深夜,今天却有些心血来潮,突然很想下楼看看这风月场是怎样一番花灯照人的情景。 他和四宝本来都穿着便装,看上去不过寻常富贵人家的纨绔子弟,从雅间出来,沿着风月楼的木楼梯下来,看到正堂中红烛摇曳,把正堂明得如同白昼,行至其中,更觉得人声鼎沸,摩肩接踵。 鸨母在其间堆笑,大声招呼行首和粉头热情待客:“姑娘们,都好生侍奉着诸位官爷,今夜红烛帐暖,不醉不休~!” 粉面含春、浓妆艳抹的女子们做张做致,巧笑嫣然地招揽着生意,好不热闹喧嚣。 朱霁从她们身边走过,起初只是好奇,很快就被她们身上艳俗的香气和矫揉造作的卖笑之声弄得嫌恶不已,于是只想赶紧离开。 快到正门的时候,鸨母见他一身打扮,猜测他身价丰厚,凑过来热情笼络:“这位官爷好生俊秀!咱们这里的姑娘,燕瘦环肥,哪一款儿都有,官爷想要什么样的?老身必让官爷心满意足!” 他皱着眉头,后悔自己一时好奇。他径直前行,无视鸨母的逢迎,只是往外走。四宝挺在他前头,打发着纠缠过来的鸨母和粉头,为朱霁清出一条去路。 快走出去的时候,只见风月楼的正门处,却迎面走进来一个穿着紫色直裰的男子,弱冠之年,后面跟着四五个小厮,排场倒是不小。 似乎是秦楼楚馆的常客,他声势熏灼地往前走,阻断了朱霁的去路。 那人身量比朱霁矮些,一副骄横的神情,两人互不相让。 最后,到底是朱霁冷着面孔,高贵凛然,让紫衣的少爷徒然一愣,下意识错过了身。朱霁便带着四宝往门口继续走。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13节 身后被朱霁撇下的鸨母,就立刻走到紫衣男子的跟前,谄词令色地大声奉承:“这不是临安萧公子吗!许久不入京师,真有失远迎啊!” 走到近处,鸨母继续热情询问:“萧公子这次入京是有什么大买卖吗?还是单为了到荣恩公府上访亲啊?” 紫衣男人却神色一暗,拉过鸨母低声说:“妈妈还请收声,不要嚷嚷!” 荣恩公的寿辰本来在中秋以后,萧唯仁提前进京,不过是为了腾出空闲在这流莺遍地的京城多潇洒一段时日。 幸好荣恩公府家规森严,不准男丁出入勾栏瓦舍,因此他笃定绝不会有沈家的人知道,他一进京就钻到风月楼狎妓快活。 鸨母闻言,立刻警醒了,谄媚笑着:“知道,知道!是老身一时高兴,糊涂了。” 听到鸨母提及“荣恩公府”四个字,朱霁往外走的脚步停顿了一下。 自从入府以来,他已经对荣恩公府在京城的人脉了如指掌,他只记得沈书云的生母祖籍临安,这个紫衣登徒子难道是她外祖家的人么? 略略思忖,朱霁对身后四宝说:“安排人,打探一下方才这个人,是什么来头?和荣恩公府又有什么关系?” 作者有话说: 朱霁:作者,你出来解释一下,为什么别人去青楼是去逍遥快活。 我去青楼除了找太监,就是遇情敌? 作者:因为……你是男德班优秀毕业生。 第二十章 回到存雄居,明黄俏丽的田黄石摆放在朱霁的案头,他端坐着目光冷冷地看着这块石头出神。 他是为了沈书云,才吩咐王瑾去寻找这块石头,能找回来实属不易,甚至有一份运气在里头。 从王瑾那里他得知这是御赐之物,弄丢了便不是小事,沈书云必然会提心吊胆。 设若是刚刚入京的时候,朱霁一定会幻想着将宝物还赠给她,以为能博得佳人一笑。 但是经历了和沈书云之间的种种,他此时已经明白,即便是再对她献宝,也不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因此,怎么处置这枚珍贵的刻章,他倒没有了主意。 *** 次日一早,四宝侍奉朱霁穿衣进膳,顺便将昨日风月楼遇到的那个紫衣男子的来历,对朱霁说了。 “这个人,名叫萧唯仁,临安萧氏的独子,前两年父母双亡后,便承继了家业,在临安也称得上富贵人家。” 果然和朱霁猜测的差不多,他便点点头,继续问:“他和沈家是什么关系?” 四宝不疾不徐道:“说起来也是一门亲,沈大姑娘的生母,是萧唯仁的亲姑姑。这位萧公子,是大姑娘的表哥。” “表哥?” 朱霁垂下了眉眼,他回忆昨日见到萧唯仁那张登徒子的尊容,还有鸨母对他的熟悉和热络,倒是觉得有趣。沈书云看着一副严守三纲五常的自矜模样,还会有这么浮浪纨绔的表哥。 “这个姓萧的,大老远的,从临安府来京城做什么?”朱霁心里对萧唯仁这样一眼看上去就不成器的好色之徒,根本不屑一顾,问起这些不过因他是沈书云的表哥罢了。 “回世子爷,过了中秋月余便是沈公爷的寿辰,萧唯仁应当是提前进京来拜寿的。跟着他的人说,之所以提前又不肯知会荣恩公府,是因为他们公子想避人耳目,进京先玩一段时日再说。” 四宝一边说着,一边侍奉朱霁,将领织黻纹的素纱中单穿戴齐整,想了想,才缓缓加了一句:“此外,他的随从还透露,这次萧唯仁进京,有一件要事要办。” “是什么?”朱霁眉头挑动一下,他知道四宝向来不会对他卖关子,因此这样字斟句酌反而让他觉得诧异。 “与沈府议亲。若是一切顺遂,萧家打算年后迎娶沈家大姑娘。” 四宝是低声说的,抬头再看朱霁,只见他面容阴沉,眼眸中酝酿着狂风暴雨,目光灼灼仿佛要化作斩人首级的刀剑。 四宝便谨小慎微,低头不再敢动一点声色。 整整一日,除了批阅蓟州呈送来的密报,朱霁都只是手握着那枚田黄石刻章,垂着眼帘沉默不语,脸色十分难看。 朱霁深知,萧唯仁赶着荣恩公寿辰来议亲,绝不可能是临时起意。这种没高门大户的嫁娶,都是要几经斟酌,才能下定。沈书云是沈公的掌上明珠,又执掌了家权,她不可能对自己要订婚的事情一点也不知情。 那日朱霁毫不遮掩地对她坦白心迹,他也料到了她那般骄傲的人,不会一下子轻易接受什么男子的告白。因此他的心里倒是坦坦荡荡,成竹在胸。 但是如今想起来,她不肯对他说明自己即将订婚的事,或许根本就是要蒙过他,悄悄许了人家,在他眼皮底下嫁为人妇。 朱霁能包容沈书云不接受他的深情,也能料想她正在一家女百家问的年纪,会有媒人踏破门槛。 但是,想到即将和她定亲的是那样的一个货色,而她还有意瞒着他,朱霁胸中就升起了嫉妒和怒火。 她应当是有意不告诉他这件事的,他笃定地想。 那她怕什么呢?怕他从中搅局,还是根本觉得这是她的私事,连告诉他的兴趣都没有? 或许在沈书云的心中,根本就没有朱霁的一席之地,哪怕他费尽心思去为她送礼物、找失物、诉衷肠,恨不得将她捧在手心里视若珍宝,她那傲然又清高的目光,也不会有一刻扫向他。 朱霁是皇亲贵胄,自幼早慧有成,加之他勤勉刻苦,一路走来都是不断地“得到”,因此从未感受过这般的失落,如此苦心孤诣为了她冒死前来,原来在她眼里不过是无关紧要,不值一提。 如此想着,他最后已经可以称得上愤恨,看着眼前的田黄石,无论这是何等金贵的宝物,他那一刻只想立刻将它捏得粉碎。 *** 中秋节临近的时候,因为沈书云对后宅的所有家政之事,已经悉数掌握,而且理家有方,颇得下人们的尊敬,荣恩公便允许何氏和沈书露自由出入,不必再禁足于自己的院子。 被关了这么久,沈书露脸上的伤也早就好了,正是少女贪玩的年纪,她又素来没有沈书云那般关起门来读书画画的才学,解除禁足之后的头一件事,就是穿戴齐整,捂上面纱,带上红簪出街去闲逛。 被禁足的时候是初秋,如今到了中秋已经有些寒意,她不禁恨憎沈书云和祖父,接下来入了冬,天气寒凉,她便更不得机会出门赏玩了,白白把最好的秋夕都错过了。 红簪一贯觉得未出阁的公候贵女不应当这般在街头抛头露面,哪怕带了面纱,也不合礼教。于是出来半个时辰就要劝沈书露回府。 “怕什么?祖父都没说不让我出门。好不容易出来一回,怎么样也得尝尝外头的东西。这么早回去,着急给大姐姐那副高高在上的尊容上香吗?” 沈书露白一眼,红簪听她言辞刻薄,便低头不再劝了。 两个人走到了一家装潢华贵的酒楼,上首牌匾上写着几个大字:“崔航酒楼”,沈书露大喜,对红簪说:“我听霄哥儿说过,这家酒楼有很好的酒,叫‘雨露’,岂不是和我的名字相似,今日便去尝尝。” 红簪知道劝不住她,便只好硬着头皮跟上。 两个人在窗边坐下,小二见她们两个小娘子只身来吃饭,也是新奇,很快好酒好菜招呼上来。 沈书露扯下面纱,也不管什么礼教,就畅饮起来。红簪在一旁看着心里直打鼓。 “雨露”这酒,是果子酒,尝着不浓烈,后劲儿却很足。不过是三盅酒下肚,沈书露居然觉得晕乎乎的。 歪歪扭扭地起身要走,小二拦上来问她要酒钱,这时候沈书露才发现自己荷包里的钱银远远不够这一桌子酒菜,特别是“雨露”,小小一壶,居然要一两银子。 “咱们崔航酒楼,是京城独一份,自然价钱也不低,小娘子要是没带钱,不如留下来,让你这个婢女去回家取来,也不消多少工夫。” 听完小二的建议,红簪却摇摇头,对沈书露说:“不行啊,二姑娘,府上知道奴婢和你一起出来的,若是只有奴婢一个人回去,姑娘便说不清楚了。” 沈书露虽然微醺,道理倒是还懂,她借着酒劲儿对小二道:“你这店小二,还怕我们不给你钱吗,回去以后就打发小厮将银两送来,连你的赏钱都不会短。” 店小二却道:“姑娘这一身绫罗便知家底雄厚,但是咱们酒楼有个规矩,概不赊账。姑娘还是让你这婢女去回家取来为好。” 双方互不相让,没几句话便语带机锋吵了起来。 恰好此时萧唯仁夜宿风月楼后,睡到日上三竿,此时顶着中午的天光,来崔航酒楼吃一天中的第一顿饭,就撞见店小二和一个妙龄小娘子在这里争吵。 他从门口就端详了这个小娘子,腰肢如柳,溜肩长颈,自有一段婀娜的风流之态,不自觉地就往这边走。 走到近处,他见这小娘子连面纱也没顾着戴,细看面容,竟然是个瓜子脸、丹凤眼的小美人便五魂便丢了三魄,越看又觉得还有几分面熟,仿佛哪里见过。 没想到对面的小娘子居然认得他,借着酒气也不知道害羞,对他道:“萧表哥!竟然是你!” 见萧唯仁没有认出自己,沈书露急切地说道:“表哥,我是书露,荣恩公府的嫡次女,大姐儿的妹妹啊。” 萧唯仁顿时想起来,沈书云确实有个妹妹,当初只记得沈书云的继母何氏是个蜂腰肥臀的勾魂美人儿,却没想到沈书露及笄之后也是这般张致。 萧唯仁就是不缺钱,立马慷慨解囊,帮助沈书露解了燃眉之急。看出了她是独自出府闲逛,萧唯仁便猜想到了她行事的风格如何,也不说破,便礼贤下士地把沈书露让到自己停在外头的马车上。 萧唯仁的马车装潢奢华精美,他自己也是玉带加身,遍体绫罗绸缎,看着便知道是何等优渥之家的公子哥。 沈书露不禁想起府上的下人们曾经多次议论过临安萧家何等有钱,又加上母亲私昧了大姐姐的三只楠木箱子,是萧家当年的陪嫁,里面着实财宝耀眼,因此她更好奇萧家是如何的富贵逼人。 沈书露此时酒劲儿下去,才矫饰出一段闺阁女子的羞赧,故意坐得离萧唯仁远些,却用一双眼眸柔光百转的媚视着他。 萧唯仁自然也能感受到这小娘子对他的动意,只是情场老手不动声色,还刻意地装成君子,做小伏低。 说起来他这“表哥”和沈书云是中表亲,沈书露是何氏所出和他根本没有半毛钱的亲缘。沈书露却一口一个表哥叫得格外热情,萧唯仁很是受用。 联想到府上风传中秋过后,祖父有意让大姐姐与萧表哥亲上加亲的事,便好奇地问:“听曹管家说,表哥是中秋过后才入京,怎的提前了?” 第二十一章 萧唯仁有些尴尬,但立刻扯谎道:“京中还有些买卖,我便提前来了,也是猜想贵府中秋忙碌,不便叨扰就没有知会。” 沈书露用手帕掩住秀口一笑:“原来如此,倒是有缘,表哥竟然被我遇见。” 萧唯仁惯在风月场上消遣,一眼看出来这小娘子对自己含情露笑,有点意思,便拿捏出一副谨小慎微的温柔体贴:“从前见二姑娘时,还是个小姑娘,这些年真是出落得越发标志了。小生方才在酒楼第一眼没有认出你,请二姑娘见谅。” 沈书露受宠若惊,道:“哪里的话,表哥是大姐姐外祖家的人,也是书露的家人,一家人怎的说两家话。这么多年没见,认不出也是寻常。”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打得火热,让旁边的红簪在一旁看着心里直打鼓。 后来萧唯仁说:“在下京中的生意繁忙,中秋前没法抽身去府上拜会长辈,请二姑娘多多担待,为在下保密行踪才好。” 沈书露自然一口应下,道:“这是小事,一定办到。表哥也要留神身体,多多保重。” 萧唯仁唯有对荣恩公隐匿行踪,才能继续在京中逍遥鬼混,于是在距离沈家还有段距离的地方,请沈书露和红簪下了马车。临下马车的时候,萧唯仁将身上一块上等羊脂玉的玉佩摘下来送给沈书露,表达自己的谢意。 沈书露略微客情推让了几句,见东西的成色极好,便笑纳了。 下车之后,沈书露警告红簪:“回去胆敢对人多说一个字,仔细你的皮!” 红簪低着头,应诺绝对不敢乱说话,沈书露得意洋洋、昂首挺胸地回了满枝红。 *** 转眼就到了中秋这日,沈书云执掌家权之后第一个大的节庆,京畿西北的水患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阖家上下都沉浸在佳节的欢愉之中。 何氏和沈书露畏惧沈廷恩的威严,虽然心有不快,也还是规规矩矩去主院与全家一起吃团圆饭。 东院的沈嵩带着妻子王氏和独子沈雷,自然也过来一起用饭。 沈雷看着沈书云似乎比中秋之前又清减了几分,想来是节前忙着礼尚往来,也是脚不沾地,顾不上照顾自己。 沈书云忙里忙外看着下人布菜、换盏,荣恩公史无前例地让沈霄挨着自己坐。 “霄哥儿,你大姐姐今日忙,你过来,坐在我旁边。”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14节 沈霄今年十三岁,正是男孩子长个子的年纪,虽然不比其父沈崇矮多少,心智却还只是个孩子,面对祖父突如其来的抬举,有些手足无措。 何氏见状,忙上前对沈霄催促:“祖父叫你呢,快点过去。” 沈霄别别扭扭地坐到了荣恩公左边的座位上,也学着从前大姐姐的样子,给祖父夹菜,倒茶。 荣恩公看着他这笨手笨脚的样子,想起来这孩子今年刚刚入了杏林书院,和京中勋贵世家的嫡长子一起,在官办的学堂入科,便问:“最近课业如何?夫子在教什么?” “训诂已经结业,在学十三经注疏了。”沈霄回答着,声音已经有了一丝男子的粗犷,不似儿时的童音。 沈廷恩见他还算踏实,叮嘱道:“既然入了杏林书院,就要好生用功,你大姐姐虽然没有出入学堂,但是学问上却并不差,你若有不懂的也可以去请教。” “嗯,知道了。” 沈霄抬眼看看还在一旁忙着叮嘱下人安排宴席的沈书云,想着自己一定要好生读书,好把大姐姐比下去。 沈廷恩看穿了他的少年心思,却为这点不服气感到高兴。 到底是嫡长孙,纵然他不喜欢何氏,却不能放弃对沈霄的叮嘱和关心,于是又吩咐翁姨娘,从自己的书房里取来一套龙泉青的笔洗和笔山,送给沈霄做入科的礼物。 因见沈廷恩还肯关心沈霄,何氏积攒了许久的怨怒,似乎也得到了消解和一点点补偿。沈崇也对父亲道了谢,表示会好好督促霄哥儿的课业。 因此一顿团圆饭,还真的生出了些许阖家团圆、言笑晏晏的欢愉来。 沈书云看着祖父眉开眼笑,也觉得快慰。 正在此时,曹管家进来通传,说是四宝太监求见,来给荣恩公恭贺中秋。 沈书云闻听“四宝”两个字,已经隐隐预感到不妙,想去打发四宝却来不及了。 只见四宝仪态端正地款步迈进了厅堂,他依旧戴着三山帽,穿着祥云补子的内宦官服,步履里尽是皇室仆从的稳健雍容。 因四宝突然不请自来,方才其乐融融的众人,纷纷把目光聚焦到了四宝身上。 “臣替世子向沈公爷及府上诸位官爷、亲眷问候佳节,恭贺中秋!” 沈廷恩连忙命四宝起身,客套道谢。 这时候他才想到,朱霁此时一个人在存雄居过中秋,大抵有些孤单,便对四宝说:“是老夫失礼,竟然没有事先邀约世子共度中秋,麻烦公公回去,请世子来一起落座吧。” 四宝对沈公道谢,委婉回绝说:“世子不爱热闹,此番让臣前来是为了单独给沈大姑娘送中秋节的贺礼。” 什么?单独给沈大姑娘的贺礼?闻听此言,沈家满座哗然,方才还热闹暄腾的宴席,一瞬间安静下来。 沈书云的脸上升起红云,一直红到耳根,真想现在就找个地缝躲起来。 存雄居就在蓬蓬远春一泉之隔,这样当着全家上下送礼,是公然冒犯她的名节。 这之后风言风语肯定要起来,沈书云觉得自己跳进墨泉湖也洗不清了。 已经感受到了家人和下人们向自己投来的目光,沈书云强忍着愤怒和羞躁,上前对四宝说:“多谢公公前来拜贺,礼物书云就不方便收了,请公公回去吧。” 四宝却根本不理会,只是把手中螺钿的紫檀木盒拿出来,打开,对沈书云道:“沈大姑娘可看看,这是不是府上丢的田黄石?” 沈书云讶然,目光诧异地接了过来,拿在手上端看,“万象”的阳刻和这浓艳俏丽的颜色,是如此熟悉。 她此刻简直不能相信,已经丢失了好几个月的田黄石刻章,此时此刻会这样出现在她的手中。 更惊恐的是坐在何氏身边的沈书露,脸上骤然一白,瞬间低下了头。她身边侍奉的红簪更是惊恐到往后踉跄了一步。 只不过全家人的目光,此刻都在四宝和沈书云身上,并没有人注意到她们。 倒是荣恩公,一双阅历丰厚的眼睛,看着眼前的场景,已经明白了什么。 这时候他才有些回味出来,在朱霁第一次送沈书云石色颜料的时候,就已经不同寻常,只不过当时自己并没有往深处去想。 都以为他是烫手山芋,如今看来倒是引狼入室。 荣恩公苍老而矍铄的眼神微微闪亮。 “这田黄石,是老夫从前随身之物。确实丢了一阵子了。请公公回去跟世子转达老夫的谢意,谢谢他帮忙找寻,物归原主。” 荣恩公递给曹管家一个眼神,曹管家便上前,从沈书云手里接过了田黄石印章。 四宝看看祖孙二人,眼波流转后微微一笑,便告退回去了。 四宝虽然离开了,沈府上下的人却仍在面面相觑。 究竟安王世子和大姑娘是什么样的关系,值得这位身份特殊的“贵客”一而再地给她献上礼物。 沈书云心神不宁地安坐,低头看着碗筷,也能感受到周围人投来的探究的目光。 倒是荣恩公,呵呵一笑,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对沈书云也是对众人道: “云娘子,不要忙了,坐下来吃饭。你如今掌管后宅,别人捡了咱们家的东西,自然第一要想着要来找你归还,这等事情再寻常不过。” 这一句话,根本就是说给沈府全家上下听的,即是给沈书云台阶下,又是要堵住众人在背后的议论纷纷。 家主发话,谁敢听不明白?于是众人很识趣,又开始推杯换盏,仿佛刚才的一幕根本没有发生过。 酒过三巡,一直到深夜,宴饮才结束。沈家上下多少都有了酒气,纷纷回去了自己的院子。 翁姨娘安排下人嬷嬷收拾碗筷,曹管家则带着小厮和侍女,侍奉荣恩公回凌云院去了。 *** 念春撑着灯笼,沈书云一步步往蓬蓬远春走,为了中秋,她忙碌了很久,此时本该卸下重担好好歇歇,此时此刻却步履沉重,一点也没有卸下重担的轻快。 田黄石找回来了,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她却高兴不起来。 从《东山林壑》到后来的赝品字画,再到如今失而复得的田黄石,似乎朱霁人在高高的穹顶,自己的一举一动都逃不出他的掌控。沈书云只觉得如芒在背。 而且当着众人的面,大张旗鼓给她一个没有出阁的女子这样公然送礼物,这是明摆着的冒犯,甚至可以称得上羞辱。 这种感觉真的是太不妙了。 这一回,祖父虽然帮她挡了过去,但人人都听见了四宝说的是,朱霁单独给她一个人送的礼物。 如果说入府之时送的石色颜料,还可以用感念先帝的孝心糊弄过去,这一回恐怕很难再压得住流言蜚。 正是在意名节的年纪,瓜田李下的闲话如果传开,让她如何自处? 越想越觉得气愤,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却被朱霁这样蓄意刁难,,摆明了折辱她的名节,真是恶意满满。 她此时全部的情绪,只剩下了委屈。 走到墨泉处的回廊,是往蓬蓬远春和存雄居的分叉路,她在此停住了脚步。 第二十二章 噙着马上要夺眶而出的泪珠,沈书云对念春说:“你们先回去,我在墨泉边看看。” 念春想要留下来陪伴,却被沈书云半是央求地拒绝:“好念春,我想独处一会儿。” “秋风凉,泉水边湿气重,姑娘不要逗留太久。” 念春交代了一句,只好离开,独独留下沈书云一个人。 墨泉依旧声势浩大,源源不断喷涌着澄澈的泉水。 从前,单是这隆隆水声,也足够让人觉得心旷神怡,濯洗去所有世俗的纷扰。 但此时沈书云却觉心绪丝毫无法平静。 朱霁对她的喜爱,那日已曾明目张胆地对她告白。她当时虽然震惊,却只当他是单相思、自作多情,只要不予理会便好。 沈书云此时此刻才知道自己是太过简单了,朱霁并不是什么端方有礼的君子,一个权欲满心,喜欢掌控一切的人,怎么会因为她的无视就放弃攻城略地呢? 如此下去,恐怕萧家表哥的求亲帖还没有递来,她的风言风语就传遍京城了。 若不能从源头上解决,朱霁还会再生事端。与其这样坐以待毙,还不如直接把话讲明,总归自己是要议亲的人,她想起来念春当日对她说过的话,这时候倒也不妨拿着萧唯仁做挡箭牌。 沈书云坚定了决心,脚步稳健地朝着存雄居一步一步走去。 今日是中秋,荣恩公府上到处燃着灯笼,皓月当头,凝露一般的银辉洒向人间,院中的小径也被这温柔的光亮照得分明,一点也不昏暗。 四宝似乎猜到沈书云会来一般,已经在存雄居门前等着,院内很奇怪没有其他的侍从,仿佛提前都已经差走了。 甚至,四宝都没有问她为何只身前来,连个侍女也没有带着。 沈书云微微蹙眉,觉得这对主仆一样的心思深重,非良非善。 四宝轻轻推开存雄居书房的隔栅,将沈书云引进去。 “世子,沈大姑娘来了。” 朱霁正在案头批阅着蓟州传递来的秘奏,竟然一点也没有避讳沈书云的意思,也不抬头,只是低声“嗯”了一声。 四宝退出去,闭了门。 门轻轻关严的声响,让沈书云心头微微一颤,想到了前几天在这里被朱霁按在门上,险些被他轻薄的那一幕。 明明师出有名,是占理的一方,这里又是自己家的府上,沈书云却无端地觉得有些畏惧,甚至有一瞬间后悔只身前来。 朱霁依旧不抬头,执笔急书完最后一行朱批,合上了秘奏,才抬起头看她。 书房里灯火明亮,为她的青丝赋予了一份柔丽的流光。 今夜是佳节,为图喜庆,她穿了水红色的轻罗长裙,此时衬得她腰肢纤细,她极少穿这样鲜活的颜色,平添了一份自她身上难得一见的妩媚艳丽。 朱霁眼中映入这一抹明艳的红色,垂下长长的睫羽,仿佛是为了覆盖心头荡漾的一丝微弱波澜。 两人目光相交,一瞬间,沈书云也低下头去,进来时气势汹汹,看到这张风光霁月的面容,月色烛火下冷白皮的优势尽显,一瞬间她竟然也觉得有一丝惶然。 “沈大姑娘深夜只身造访,一定是有话要说。”朱霁从书案前起身,走到了她的近前。 他的语气平和舒缓,既然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头,他便帮她。 沈书云见他靠近,却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 这份怯意,让朱霁心头滑过一丝失落,但面上依旧沉着冷静淡然,不露出分毫真实的情绪。 “世子请自重。”沈书云又往后退了一步,似乎是警告,又像是在确认自己随时能逃走一般。 朱霁忍不住轻笑:“沈大姑娘说的是什么话?如此良夜,你只身前来。这般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到底是谁不自重?” 他走过来,毫无忌惮地凑得更近一些,轻微了嗓音,几乎用气声问沈书云:“你不是最介意名节礼数的吗?今天怎么不顾忌了?” 一句话伤到了她的自尊心,抬起一双如潭水生波的美目,怒视朱霁,道:“田黄石,你是故意的!” 朱霁眉眼舒展,对沈书云戏谑:“沈大姑娘的话没头没尾,在下蠢笨,听不明白。不许我送东西,还东西也不行吗?” 沈书云按捺下想打人的冲动,拿出十足的教养劝自己冷静,告诫自己千万不可以惹怒这个毫无底线和廉耻的疯子。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15节 她长长舒一口气,对朱霁好言相劝:“我本是闺中女儿,世子当众还东西,很是不妥。” “不过是物归原主而已,这样也有错?”朱霁反问。 沈书云自然知道他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却更清楚不能和这样的人硬碰硬。他越是乖张蛮横,她越要有理有据。 “物归原主,也要讲个时机。我与世子之间,清清白白,如此在全家老小面前公开嚷嚷,反而落人口实,所谓人言可畏、三人成虎。世子是皇亲贵胄,恐怕不明白我身为女子的难处。还请您今后高抬贵手,放过我一个弱女子。” 朱霁眼神中滑过冷峻的寒凉,对沈书云拒他于千里之外的礼貌平和感到烦闷,对她怨念道:“看来你是半点没有把我上回在此处对你说的话,放在心上。” 上回?什么话? 沈书云原本平静的面容上飞上了一丝羞躁的红晕。 他上回对她说:“你的心与你的人,我都要定了。” 看到她面容上浮现出红晕,朱霁抿唇一笑:“看来你还记得我的话。” 沈书云此时此刻再也忍不住心头对朱霁的憎恶,强撑的礼貌和规劝,根本毫无用处,既然如此,那就只好说得直白些。 她肃然了神情,对朱霁说:“世子对小女或许是一片深情,但小女福薄,实在无法接受。今后求一个割席,就算老死不相往来,也无妨。” 朱霁目光中滑过一丝冷峻的凛冽,但却并不发作,似乎在等她继续说下去。 沈书云便带着劝诫的语气对朱霁说:“实话对世子说,我要定亲了。” 沈书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颤抖,说完以后试探着盯着朱霁,想从他脸上得到知难而退的表情。 谁知他的双眸冷漠地看着她投来的试探的目光,没有半分退却的意思。 “是么?那真的要恭喜沈大姑娘了。只是不知道许的是哪户人家?”朱霁攥着手掌,指节发白,面容上如严寒的冬日,结着冰霜。 被他一问,沈书云一愣,继而装作胸有成竹地说:“临安萧氏嫡子萧唯仁,也是我的表哥。” 果然是他。 那日在风月楼,朱霁已经见过萧唯仁,这位位萧表哥登徒子油腻而纨绔的做派仍在他脑海中,对比现在眼前沈书云强装出来的这般对未来夫婿的期许,朱霁又想冷笑又想嘲笑。 “既然是亲上加亲,沈大姑娘应该对表哥的为人很是了解。”朱霁的眼神中滑过一丝戏谑,他不相信自己的心上人会看得上萧唯仁那般不务正业、眠花宿柳的纨绔子。 沈书云此刻却只想劝退朱霁对自己的那份心思,正色道:“自然。我与表哥虽然多年不见,但萧氏是官商世家,称得上钟鸣鼎食。临安又在风景如画的地方,这于我这样的人,自然是一门好亲事。” “官商世家?钟鸣鼎食……”朱霁玩味着沈书云根本就没有底气的话语,反问道:“难道这世上,还有比皇室宗亲更钟鸣鼎食的人家?临安不过是地方首府,如何比得上京城繁华富贵。这位萧表哥,值得沈大姑娘如此期许么?” “人各有志。想必世子入府多日,也看得很清楚。我自幼失去生母庇护,祖父年迈,沈家在朝堂上也日渐式微,临安萧家已经是我能够考虑的最好的一份前程。” 朱霁沉默着,沈书云说的是实话也是真心话,在她说道自己自幼失去庇护的时候,他的心头一紧。 他是入了府才知道,她的日子其实并不想想象中那么好过,甚至可以还可以说是有几分艰难。 沈府式微,荣恩公不得新帝信任,沈家在京城的未来只有没落,作为嫡长女的前程自然也是可以想见。 她若是因此想要远嫁临安,求一个现世安稳,似乎也是说得过去。 沈书云见他似乎在认真地听自己的话,紧张的心绪也放松了一些,便继续说: “世子所言不虚,临安的确不比京城富裕繁华。但天高皇帝远,也远离了权势纷争,恰可以让我这样的画痴安心作画,不问世俗冗杂。而世子是皇亲贵胄,并不是我能够高攀的。更何况……” “更何况什么?”朱霁逼问的眼神,如匕首般锋利,投向沈书云让她躲无可躲。 沈书云才意识到自己失言了,虽说这是真心话,却不方便在他面前开口。 朱霁冷冷一笑,替她说了出来:“大姑娘想说的是,更何况,世人皆知我安王府野心勃勃,要强班夺朝,是人人得而诛之的乱臣贼子,根本配不上沈大姑娘这样的忠臣之后。” 沈书云错愕地抬头看他,他说的正是自己心头所想。 但是此时,她更惊讶于他在自己面前的口无遮拦。 她的目光扫向他身后的案牍,从蓟州发来的秘奏堆得有半尺高。 一个困在京城的质子,若不是要谋反,怎么可能需要如此频繁和密集地批阅这么多秘奏? 安王父子在谋划着什么,荣恩公心中有数,作为最至亲的人,沈书云也不不可能毫无察觉。 她的沉默,等于一种默认。 “我以为你只是不喜欢我,原来还有这一层厌憎。”朱霁脸上居然挂上了自嘲的笑容,“沈姑娘到底是忠臣良将的血脉,怪我粗心大意,竟然忘了。” 第二十三章 他向前再进一步,压低了声音,对沈书云说:“这世间哪有什么真正的忠臣,不过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那张宝座,本来就应当能者上庸者下,一味的愚忠,才是枉顾江山社稷的蠢货。” 沈书云知道他在指桑骂槐把祖父也囊括了进去,想要反驳,但又忍住了。 她讶异于朱霁对她毫不遮掩、开诚布公地说真话,但是这些终究是大逆不道的话,她不想再听下去。 沈书云抬眸看向朱霁,十分恳切地祈求他:“世子慎言,在我这样的女流之辈面前,还是莫谈国是。总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终身大事我有我的考量。世子身份尊贵,能力卓绝,将来也不会为了良配发愁。请放过我,不要再让书云为难。” 窗外本来是中秋的满月,倏然一片云霞便飘过来,遮住了穹窿的银辉。 这阴云越聚越厚,正在两人说话的时间,院外的树影忽然摇晃起来,树叶摩挲出响声,随后大风骤起,卷起来秋日的水气,预示着一场大雨即将到来。 沈书云心下一惊,她过来存雄居是私下所为,念春她们见她久久不回去,此刻一定等得急了。 只要能让朱霁好自为之、知难而退,沈书云便达到了目的,此刻也不能久留,便对他说:“似乎要下雨,小女不便久留。” 沈书云实在不能继续这样耽搁下去,转身去推门,打算即刻赶回蓬蓬远春。 她背对着朱霁,还没有触及到门栓,忽然身体整个被他搂紧,后背拥入了炽热的怀抱之中。 她急忙捂住自己的秀口,生怕会惊叫出声,引来外面的人。 她有些气恼,又惊又惧地挣扎,可是那人的怀抱却并不是牢牢的束缚,而是带着强硬的温柔。 她正要挣扎得更用力些,耳边却传来了微弱而沙哑嗓音:“我不会答应你,跟不会让你嫁给旁人。” “什么?”她听完以后只觉得四肢百脉都泛起了惊惶,掰开了揉碎了想要劝退这难缠的人,看来都是枉然看。 恼怒在心中陡然升腾起来,她用尽全身的力量试图在他的怀抱里挣脱。 “放开我!你无耻!” 朱霁的嗓音虽然微弱,缺很坚定:“别动,再动我就真的无耻给你看。” 瞬间的怔忡之后,沈书云停下了挣脱,任由他这样深情而颤抖地将她紧紧地拥了片刻。 朱霁低头轻嗅她发间的香气,这是他第二次抱她,虽然依旧不是什么两情相悦、你侬我侬的情形,但是他却觉得自己已经对这样的相拥越来越上瘾。 喜欢到这样的程度,他怎么能让她嫁给旁人,更何况是那样一个不足挂齿的无耻之徒。 似乎是感到了她不再挣扎,朱霁虽然没有餍足,也看在即将落雨的份上,放开了她。 沈书云在原地大口喘着气息,感觉到他真的放了手,才回过身看他,对上的却是一双深情中泛着一丝伤怀的眼神。 只是一瞬间,这眼神让沈书云竟然感到心头被什么东西重重撞了一下。然而她的手却更加迅速地做出了决断。 “啪——” 一声响亮的耳光之后,庭院中狂风大作,一道闪电劈裂了穹窿,随后是轰然的雷鸣,豆大的雨点瓢泼而下。 朱霁愣在那处,沈书云在闪电闪耀的瞬间,看到了自己的素手在他脸上留下了通红的痕迹。 她大口喘着气,转身推开书房的门,一阵夹杂着落叶和雨水的冷风涌入,将她肩头的墨发吹散,随后是雨点击打在面颊上生出了隐约的疼痛。 沈书云已经顾念不上,唯有归心似箭,三步并作五步,到了存雄居门口的廊下,暂时避开了瓢泼而下的大雨。 四宝在廊下,手里拿着两把伞,似乎是为了这场雨,在此准备了一段时间了。 “大姑娘,雨正下得正疾,看着应当是阵雨,不如先避一避。”四宝规劝着沈书云,却只看到她沉默着,面容上挂着几滴清泪。 朱霁已经沿着庭院一侧的回廊追了出来,月白的常服上没有一滴雨水痕迹。 “世子。”四宝把雨伞递给他,朱霁一个眼神示意,四宝便沿着回廊退下了。 “我送你回去。”朱霁目光灼灼看着眼前又惊恐又气愤的璧人,语气里是不容置喙的强硬。 沈书云看着他,回廊的灯火并不太明亮,纵是如此,也能看到他脸上的掌印仍然十分明显。 朱霁微微弯唇一笑:“大姑娘果然是修习书画的人,手腕子着实是有力气。” 沈书云伸手去夺他手上的雨伞,恨恨道:“我自己回去,不用你送。” 她抢夺雨伞很是用力,但却也抵不过他这般在沙场上披坚执锐过的男子,于是伞没有夺过来,却几乎要把自己拽倒。 朱霁终于不耐烦,把她纤柔的手腕捉在手中。 沈书云怒视着他攥紧自己的手掌,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和那日月入怀的气质十分相称,唯有指腹上的薄茧说明了他惯常射箭骑马的履历。 “沈书云!”他目光灼灼地盯着她,已经不是劝诫,而是警告:“雨太大了,我不放心。” “不过是一场秋雨罢了。只要你不欺侮我,我原本太平得很。”她的眼中噙着泪珠,看向他的眼神充满了委屈和不平。 朱霁的纤长的羽睫垂下,遮住了他的神色,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后,对她低声说:“让我送你回去,以后便再不做令你为难的事情。” 沈书云毫无办法,只能任由他在身后撑着伞。 已经是子夜时分,一路走来,雨水已经小了许多,到了蓬蓬远春门口的时候,雨水几乎已经停了。 念春和思夏正神色慌张地出门,手里拿着伞要出来找她。 “大姑娘,你去哪儿了?怎么这么久才回来!可把我们急坏了。”念春近前,对沈书云抱怨,眼睛却都在朱霁身上。 因为雨停了,地方也到了,沈书云瞧也不瞧朱霁一眼,低头就走进了蓬蓬远春。 思夏拿着伞跟上去,留下念春在门口看着朱霁。 朱霁的目光却都在沈书云匆匆归去的背影上。 “世子,回去吧。”念春皱着眉头规劝他,忍不住去看他脸上那一往深情的表情。 朱霁听见他自己低声回应了一声:“好。”眼睛还在沈书云已经消失的方向,从衣襟里取出来一卷画轴,拿在手里看看,索性雨不大,没有打湿。 他微微叹了一口气,对念春说:“这是沈姑娘的。”随后顺势不由分说地塞到念春手里。 转身撑着伞,回去了。 · 回到了寝室,思夏端来了姜糖水,又用药包烫了开水,提着铜盆给沈书云泡脚。 思夏一边给沈书云披上一条厚实的披风,一边看着她双手捧着建盏小口小口嘬饮姜汤,忍不住埋怨:“姑娘知不知道,已经是什么时辰了?若是着凉可怎么好。还有……你还怕闲话不够吗,去找那人。” 思夏是个说话很直的人,因跟了沈书云多年,因此可以这样直白地提示她。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16节 “只是过去说清楚,谁成想下了雨,便耽搁了。”沈书云搪塞着。 这时候念春走进来,手里拿着画轴,沈书云看过去,觉得画轴眼熟,转念一想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是他给的。”念春看着沈书云,问她:“还打开看看么?” 沈书云不打开也知道那是真迹的《东山林壑》,叹了口气,知道是还不回去的,便对念春说:“搁到书房吧。” 念春迈步走去书房,思夏蹙着眉头安置沈书云入睡,摸摸她的额头没有发烧才作罢,看着她在锦被里眯着眼睛,吹灭了外间的灯火,蓬蓬远春在子夜时分才宁寂下来。 思夏本该在拔步床外的地平上值夜,却迟迟没有从沈书云的卧榻前起身,而是蹙眉问沈书云:“大姑娘可真是心宽,竟然是真的睡得着么?那个安王世子这般公然送还了田黄石,府里上上下下都要戳姑娘的脊梁骨了。” 沈书云知道思夏和念春是完全两种性子,但对她却都是一腔忠心,这般质问她不过是出于担忧她的声名,会被朱霁和嚼舌根的人拖累。她故作轻松地对思夏说:“只要咱们自己清清白白,没有什么可怕的。” 思夏知道夜深了,不想说些令人担心的话,只好恹恹点点头,左右先让主子睡了才好,但无奈思夏是个直筒子脾气,上来了真心话,却容易憋不住,最后还是问道:“不若求求姥爷,把这尊佛请的远一些,就在一墙之隔,这不是摆明了落人口实么?” 沈书云知道思夏的性子,便拖住她的手说:“好思夏,你是为我好我知道。可是越是人言可畏,咱们越要气定神闲。若是这时候去撵了他,反而惹起人的注意,本来没什么,倒像是心虚了一般。我已经对那位爷说了,左右我是要订婚的人,不理会他便了。” 思夏听了也觉得有道理,微微点了点头,朝着存雄居的方向看了看,却不知为何心头莫名升起了一阵担忧:“怕就怕这烫手山芋,变成中山狼,死皮赖脸的三日两头儿没完没了。姑娘一个未出阁的贵女,如何经得起这种缠磨。还是萧公子快些来提亲吧,妥善了亲事,兴许他就知难而退了。” 沈书云低下头,想到朱霁那决绝而强势的样子,似乎心里也明白,他绝非能够善罢甘休的人,所谓的“兴许”不过是她安慰念春也安慰自己的话罢了。 沈书云哑然失笑:“我看本来八字没一撇的事情,让你们一个一个念叨着,似乎是急不可耐地要我出嫁了。大哥哥如此、念春如此,你这直肠子的竟然也是这样。” 思夏不理会她,给她掖了掖被子。 作者有话说: 朱霁:为什么你身边的人都不喜欢我?我不好看吗,我没才华吗,我不是人类高质量男性吗? 沈书云:(翻白眼)十分普通,又十分自信。 第二十四章 沈霄入杏林书院学习已经有了一段时日。 杏林书院来头实在不小,京中有点头脸的权臣贵胄,都会将嫡子送入这里入学,教学的夫子也大多都是退休致仕的太子洗马或者内阁翰林。 除了宫里的太学,杏林书院是京中官宦人家能够够得上的最高学府。 整个沈家,只有沈霄作为嫡子,被荣恩公送入了杏林书院学习,沈嵩的长子沈雷因为生父不是嫡出,即使想入学这里,也不够资格。 在沈家,沈霄是当仁不让的唯一嫡子,即便是荣恩公格外器重和宠爱沈书云,也不得不对沈霄格外重视,哪怕他的生母何氏是一个那样不识大体小家子气的人。 可是在杏林书院,沈霄在一届同窗中的位置又显得有些尴尬了。 毕竟,三公九卿、左丞右相家的嫡子嫡孙,都在杏林书院,彼此之间比较的除了学问,就是家世。 先帝在世时,荣恩公是他最信任的将领,一度位极三公之首,然而随着永续帝的继位,荣恩公不但淡出了权力核心,甚至这些年被皇帝冷落、提防,沈家后继无人也就逐渐式微。 朝堂之上,除了近宦,最得永续帝信赖的是权臣李泰齐和洪承恩,因此,他们的子嗣在杏林书院也就自然是鼻孔朝上看人,十分的不可一世。 其中,洪承恩有两个嫡子,都入学了杏林书院,其中嫡次子就和沈霄同岁,名叫洪渊。 沈霄是今年入夏才进入杏林书院的,此前一直在家塾里跟随一个父子研习四书五经,到了杏林书院,仿佛一条小鱼进入了大池塘,满座同窗都来头不小,自己也有些局促和紧张。 他不是沈书云,从小跟着荣恩公见多识广,一下子要处理这么多的同窗关系,又要尽力去跟上杏林书院的研习进度,确实很有一番压力。 然而,最大的压力却来自比他早两年入杏林书院的洪渊。 因为洪承恩在朝中日渐受到永续帝的器重和抬爱,洪渊在杏林书院也备受一些势利眼的夫子的赏识,逐渐身边聚集起了三五重臣子嗣,成了书院里一派不可一世的势力。 对于这几位“衙内小大人”,书院里出身一般的公子王孙,自然是绕着走。沈霄也自知父亲在朝中说不上话,自然是不敢和他们起冲突的。 但是,不知道为何,洪渊总是刻意找沈霄的麻烦。 在洪渊看来,沈家已经失宠,在新帝那里不仅说不上话,还被视为功高盖主的眼中钉。沈霄仅仅是对他敬而远之是不够的,还应该如同他身边的几个马屁精一样,讨好自己。 可是这个小子就是摆布对自己的位置,虽然表面上淡淡的,但是洪渊却能感受到沈霄也是有几分傲气在身上的。而且沈霄自从入了杏林书院,读书还是很用功的,似乎憋着一口气,要在未来好好科举入仕,重振沈家门楣。 沈霄心有大志,模样却很清瘦,随了母亲何氏,腰身窄细,若是女儿身,如沈书露那般自然是婀娜柔媚,生在男孩子身上就显得过于单薄了。 这幅样子也敢偷偷较劲?异想天开!洪渊总在暗处恨恨地看着沈霄那副瘦弱的模样,那脊背仿佛用点力气就能碾碎一般。 无非是一个破落户的嫡长孙罢了。沈霄那股子傲然的模样,总让洪渊心中生出无名火,总想找个机会教教他如何做人。 这日下了学,沈崇将古籍善本和荣恩公给他的那套笔墨收入背匣,去书院门口寻等在那里接他回府的小厮,还没走到书院门口,就被洪渊带着几个人拦住了。 洪渊傲慢地微微昂着头,后面几个人自动站成一排,把沈霄的退路挡住。 “你们要干什么?”沈霄面容上尽量让自己不露怯,他提醒自己是荣恩公沈廷恩的嫡孙,遇事不能慌张。 尽管脑海里尽量提示自己,学着祖父处变不惊的样子,但还是因为对方人多势众,下意识朝后面退了一步。 洪渊邪邪一笑,轻轻哼了一声,“不要干什么,就是想和霄郎比划比划拳脚。” 洪渊虽然和沈霄同岁,但却比沈霄高出半头,十分壮实,何况他身后还跟着几个“亲信”,若是真的动手,沈霄是一定吃亏的。 “这里是书院,不是从武的地方。若是比试,也应该比四书五经、经史子集。”沈霄笃定地说着,但是声势上已经被对方镇住。 洪渊冷笑一声:“怎么比试,可不由你做主。” 语罢,洪渊就给身边一个“跟班”递过一个眼神,这人是兵部尚书薛城的嫡长子薛峰,长得人高马大,又因为父亲执掌兵权,行事十分嚣张,几乎连夫子也镇不住他。 因此在书院,除了洪渊,薛峰原本谁也不放在眼里,此时也跟洪渊一样,想拿捏沈霄,就像是恶猫虐杀耗子一般,饶有兴致。 “救命……救命!”沈霄被薛峰提起了衣领,眼看着就要往地上扔去。 沈霄没有想到这几个人能无法无天到这种地步,自己若是挂了彩受了伤,明日沈家也会来书院追究。他们如此嚣张,只能说是看透了如今沈家在朝中尴尬的位置以及沈崇毫无前景可言的仕途。 被重重地推倒在地,沈霄强忍着撑起身子,手掌已经在地上被碎石划出了血迹。 他忍住眼角的泪水,不甘心就此示弱,强撑着一股子愤怒,对这几个人怒道:“你们,欺人太甚!” 洪渊哈哈笑了起来:“不过是切磋武艺,就算是明日夫子问起来,我们几个也能互相证实,霄兄你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是不是?”他回头问身边的几个帮凶。 薛峰带头笑道:“可不是嘛,沈霄是将门之后,我们哪里有这么容易将你撂倒吗?切磋武艺难免受点伤,你就忍忍吧。” 洪渊又蹲下,将脸贴在沈霄近处,讥讽道:“难道霄兄要回去给母亲告状?明日让管家来书院评理?到时候可别像个不懂事的奶娃子,咿咿呀呀地哭唧唧啊。这里是书院,又不是育婴堂。沈公子不如学学你祖父,万事靠自己如何?” “哈哈哈哈哈……” 几个人爆发了恶贯满盈的笑声,沈霄瘦弱的身体站起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扬长而去。 踉踉跄跄的出了书院的门,小厮金钻等在那里,见沈霄一身泥巴,双手也擦伤沁出了血迹,赶紧上前询问:“少爷,您这是怎么了?是被人欺负了吗?” 沈霄却抿着唇一字不吭,金钻扶着他上了马车,他才愤愤地叮嘱:“回去不许告诉家里人,我早晚要靠自己报了这一箭之仇。” 金钻素来知道沈霄是什么样的性子。他因为从小不得祖父的重视,反而自尊到有几分偏执,从中秋节的宴会以来,沈府上下已经感受到荣恩公要抬举嫡长孙的意思,送他入学杏林书院,也正体现出沈家对他的希冀。 对此,沈霄格外珍惜这份迟到的重视,总想做到最好,入学以来也十分用功,而书院里发生的各种琐事,纵然有些不愉快,沈崇和何氏问起来,他对家里也是报喜不报忧。 金钻听他咬牙切齿地警告自己,自然是不敢禀告何氏半个字。 · 这日下了学,沈霄出来书院,却没有见到金钻和马车等在门口。京师里时常因高官王公甚至天子出行,而封闭道路,若是家中来接他的马车迟了些许,也是寻常。 于是,沈霄并没有多想,只是在书院门口耐心等待。看着同窗一个个被府上的马车接走,日头也渐渐西垂,他仍然没有等来家人接他,不免心里有点慌张。 金钻素来是个办事牢靠的,不然也不会被曹管家拨来伺候沈府的嫡长孙。 心头狐疑之余,沈霄更觉得要趁着黄昏残存的日光,赶紧回到府上,不然耽搁久了,家里人必然会担忧的。 好在杏林书院本来距离荣恩公府就不是太远,沈霄便决定沿着街坊的小路,抄近道回家。 杏林书院后门有一条小路,直通荣恩公府的前街,若是顺利,应该不消两炷香的时间就可以到家了。 两侧高竖的青色砖墙,隔绝出这条不足一丈宽的甬道。沈霄走在小巷深处,前后都没有人迹。 虽然是男儿,沈霄却自幼被何氏当成宝贝娇养,几乎没有独行的经历,荣恩公见客或者进宫,往往是带着沈书露去见识。 加上沈霄随了何氏,身条纤弱,骑马射箭、修习武艺这样需要吃苦头的事情,何氏是从来不许他碰触。 因此头一回走在这人迹罕至、寂静无声的小巷子里,沈霄居然有些心惊胆战。 正在他心怀忐忑的时候,小巷前方的岔路突然出来了三个男子,为首的个头健硕,摇着折扇,一副恭候沈霄多时的模样。 “沈霄,怎么今天你家没来人接你?鬼鬼祟祟走在巷子里做什么?是要干点啥见不得人的事吗?” 洪渊那带着挑衅和讥讽的声音传来,沈霄的目光追了过去。 第二十五章 沈霄肃然不懂,双拳握紧,指节发白,怒视着一步步走过来的洪渊和他身后的两个小厮。 今日下学前,洪渊命薛峰从兵部借了几个大头兵,半路劫下了金钻的马车,此刻还被扣在半路上以彻查私盐为名扣押着。 “来接我的人,为什么没赶到?”沈霄问。 “倒是还有点脑子。好吧,明白告诉你,接你的小厮已经被我的人扣住了。” “你,你……竟然敢对堂堂荣恩公府的人动手脚!” “哈哈,还拿着国公爷的名号当回事呢?也不想想一朝天子一朝臣是什么意思。我就是看不惯你这一幅自视甚高的尊容,不过是个准阶下囚,装什么忠臣之后!听说你还有个长姐,也是一样自以为是的货色。“ 洪渊走到近前,色厉内荏得瞪了沈霄一眼:”现在先让你长点记性,等到你们狗屁国公府倒台的时候,有你哭的!给我上!” 洪渊对身后的人一声令下,两个很有些拳脚的小厮就冲上来,将沈霄一拳打翻在地。 沈霄胸口传来一阵剧痛,顺势匍匐在地上,装作被打晕的模样。 沈霄十分瘦弱单薄,但似乎也不至于被这样不轻不重的一拳就直接干倒在地,洪渊有些讶异和狐疑。 “嘿!起来!”洪渊走到近处,疑惑地看着趴在地上的沈霄。他也有点担心,是否是自己的手下下手太寸或者太狠,或者沈霄这单薄的身子确实不经打,万一出了人命,倒不是他想要看到的了。 毕竟,因此若是闹出了人命,倒会成为他的麻烦。 他用脚尖轻轻踢一下沈霄,没有反应,洪渊心里有些惊慌失措。 不会这么寸吧?他想若是沈霄真的死了,就要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可是他还是忍不住想再确认一下,沈霄是死了还是昏过去了。若是诈死,他更要好好教训教训他一番。 洪渊蹲下身子,凑在沈霄近处:“嘿!怎么这么容易就死了?不是堂堂国公爷的后人吗?真给你祖父丢人。” 沈霄依旧一动不动,洪渊大惊,继续靠近,想用手指去摸沈霄的鼻息。 就在这时,趴在地上的沈霄猛然起身,将藏在胸口多时的匕首抽出,用尽全身力气,朝着洪渊刺了过去!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17节 因为麻痹大意,洪渊根本来不及反抗,匕首直接插入了他的眼睛,汩汩热血瞬间涌出。 “啊!——”洪渊倒地,沈霄却乘胜追击, 那枚锋利的匕首被□□,在此狠狠插向了洪渊的心口。一连串动作快到看不见影子。 瘦弱的少年,被心中的愤怒和惊恐完全操纵,失去了最后的理智,反而杀红了眼睛,迸发出了惊人的力量。 两个小厮哪里想到会弄成这般惨状,一个忙上前把沈霄拉开,卸下了他手中的匕首,踢到远处,另一个去扶自己的主子。 沈霄这时候看着眼前一片红色,才感觉到嘴角的一阵腥甜,他去擦拭,才知道方才是方才洪渊身体里溅出来的鲜血。 他的眼里燃烧着杀气,腾腾野性让两个小厮吓得慌乱,主子弄成这样,他们倒没了主张,吓得哆嗦起来。 “你,你杀了我们公子……”扶着奄奄一息的沈霄,其中一个小厮颤颤巍巍看着眼前这个瘦弱的少年,究竟再瘦弱也是勋贵子弟,而小厮没有了依仗,反而懦弱起来。 都说狗急了跳墙,原来这样弱不禁风的少年,也是可以捅人刀子的。 “快,快把公子送去太医院,兴许还有救。”搀扶着洪渊的小厮,在惊恐中这样说。 沈霄看着眼前的三个人,觉得天昏地暗,眼前的景象旋转着令他头晕,一双耳朵鸣着嗡嗡的声响,他踉踉跄跄站起来,头也不回地朝着小巷另一头沈府的方向跑了。 等到他气喘吁吁的赶回荣恩公府后门的时候,天色已经黯淡到需要掌灯的程度。他犹豫了一下,看到自己身上的鲜血一路走来已经凝结成硬邦邦的血渍,他没有敲门叫人,而是背过身,朝着荣恩公府东院,沈雷的小院子去了。 · 天色到了月亮当头的时候,金钻跪在何氏的绿野院当中,何氏怒视着他罚跪。 到了夜深时,沈霄还是迟迟没有回来,何氏已经派出了所有的家丁和院护去找,也没有寻到半点踪影。 何氏已经急得跳脚,揪着金钻的耳朵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你被几个大兵缠住搜查,耽误了接霄哥。莫不是你吃酒刷钱,耽误了正事?若是霄哥短了一根头发,我就拆了你这狗奴才的骨头。” “回夫人的话,奴才确实是被穿着兵部军服的大兵缠住了,赶到书院的时候,晚了将近一个时辰,以为哥儿等不及自己会回来的,谁知回来才知道竟没有。不信您可以问问车夫!” 何氏虽然着急,但是金钻说的也不像是假话,她只能拖着沈崇,哭唧唧地:“霄哥这孩子一直听话懂事,自从去了书院,整日也是掌灯熬油用功,从来不是个贪玩的,您快想想办法吧!莫不要被什么匪徒劫持了才好。” 沈崇在一旁露出了担忧的神色,却安慰自己和何氏:“你先不要大吵大闹,兴许只是被什么小事儿牵绊住,一时半刻就回来了。” 何氏哪里是个沉得住气的,大喊大叫道:“霄哥不见了,却不许上房知道,他可是嫡长孙,怎么不能惊动父亲大人?若是公爷出面,借借朝廷的兵去找找也安心。横竖我们不是这个家的正经主子。还有那掌家的人,怎么家里出了这大事,不见踪影了?” 正抱怨着,掌家的沈书云迈步进来了绿野院。 沈霄失踪的消息,曹管家已经对她说了,她听了也很是心急,便来见父母。 看到何氏哭得泪流满面的样子,她虽然心生厌恶,但是也能体谅,过来劝慰道:“母亲先不要慌张,家里能派出去的都去了,还是耐心等候一下子。” 何氏将心头急火都撒在了沈书云身上:“你说得轻巧,嫡长子丢了,怎的公爷还不知情么?还是早点动用老爷子,问问兵部和侍卫司能不能派人去找为好。” 沈书云面露难色,昨日祖父身子不爽,今晨一早起来,咳了一口暗血,惊得翁姨娘连忙叫了太医,她惊惶中悲怆不已,此时还瞒着府上,不许人知道。 沈霄不见了,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激起祖父的情志,沈书云不敢想象病重的老人家会不会一下子背过气去。 何况,就祖父目前在朝中的微妙处境,兵部和侍卫司能不能为了沈家去动用官兵找人,还未可知。 因此来之前,沈书云已经拿定主意,先不要惊动老人家。 “这几日祖父身子不爽,且若是惊动四邻摇动海,最后发现只是霄哥贪玩,反而落了京中勋贵的口实,以后霄哥名誉不利。此事还是先不要让祖父知道为好。若是老人家也跟着心慌起来,伤了身子,咱们才是真的没有主张了。” 何氏听她如是说,还想争辩,却被沈崇拦住。 “大姐儿说的也有道理,现在咱们家是不方便动用官家的人,给自己行方面的。莫说是父亲,就是对我和东院大哥,在朝中都是不利的。” 何氏考虑到沈书云说的也有道理,也便住了口。 荣恩公自从中秋节后,确实日渐消瘦,她本来满心满意盼着老人家咽气,好把家权夺回来,没想到嫡亲的儿子就失踪了,此时只能无神地盯着地面。 但何氏,这般,守在一旁的沈书露讥讽着说:“自大姐儿掌管了家权,府上谁人不夸。可偏生一家之主最后还得交给嫡子承继宗祧,如现在这般,若你是个男子,到可以带着护卫策马去找人,偏生也同我一般,只能在这里干着急。” 沈书云知道她的意思,但却不理会,只是应承道:“妹妹说的是,我此刻也想自己若是男儿身就好了。” 沈书露暗暗生气,自己仿佛一拳打在棉花上,想再顶撞几句,看到沈崇瞪了自己一眼,就收声了。 沈书云抬起步子,匆匆到门口去问派出去的人是不是有了消息。 正在这时,她看到东院沈雷神色匆匆过来,在月门处朝沈书云悄悄挥挥手,示意她不要惊动旁人,自己过来。 沈书云会意,低头走了过去。 沈雷在她耳旁轻轻说了几句话,她一双秋水如剪的目光登时大骇,不可思议地看着沈雷。 “霄哥那般瘦弱的人,真的能作出这等凶险的事情?那洪渊呢,还活着没有?” “霄哥说他当时怕极了,就急匆匆跑开了,洪渊被刺瞎了一只眼睛,又被捅了几刀,究竟伤情如何,他也无从知道。”沈雷皱着眉头耐心解释道。 “那霄哥人呢?如今在东院吗?” 沈雷告诉他,沈霄此刻被他藏在了京师一处偏僻的院落,满身是血的衣服已经换下了,守着他的是东院两个最亲信的人,半点消息不敢走漏。 “洪家若是知道了内情,一定会报官,甚至自己上门来抓人,此刻霄哥反而不能藏在家里。若是沈霄真的失手杀了人,却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沈雷叮嘱道。 第二十六章 沈书云神色凝重地点点头。 今晨荣恩公突然咳血,她已经感到了一丝不祥的预兆,没有想到坏事来的这么快。 唯一的安慰是,沈霄人没事。 “这些事情,伯父知道了吗?”沈书云抬眼问沈雷。 沈书云说的伯父,是沈雷的父亲沈嵩,目前在京城巡检司任职,掌管京师治安刑捕之事。 若洪家报官,巡检司的人应该最早知道消息。 “这事父亲已经知道了,可是怪就怪在,巡检司到现在也没有半点风声。父亲已经在司里安排了人,洪家若是报官,片刻间咱们这边就能知晓。” 沈书云点点头:“若是一时没有报官,兴许是保住了性命,此时洪家的心思都在给伤者医治上,还来不及追究咱们这边。” 沈雷也应和道:“父亲也是这般想。可是洪承恩如今到底是今上宠臣,这事必然不会轻言放过。你看要不要现在和叔父通口气,咱们家也好有所准备。” 沈书云思忖了一下,按照道理是必须要对何氏和沈崇全盘托出此事。作别了沈雷,沈书云就往绿野院走。 可是,行至半路,她又犹豫了。 如今,荣恩公府被新帝故意冷落,而沈崇和沈嵩都不是什么位高权重之人,甚至在新帝跟前是说不上话可有可无的小官罢了。 以沈崇那点微不足道的手腕和心机,若是知道了这件事,反而会做出些乱了阵脚的错事。 甚至,沈书云想到了最坏的结局——这件事可能会被永续帝作为根除沈家的由头,借着沈霄伤人的罪过,直接祸及全家,很可能会闹到抄家夺爵的程度。 沈书云鼻尖沁出点点汗珠,真是多事之秋。 于是,最后,她做了一个决定,此事先瞒着何氏和沈崇。 毕竟,眼前沈霄人没事,已经被沈雷藏了起来,即便是洪家或者巡检司的人来抓人,也没有办法即刻将他找到。 以不变应万变——这是她掌管家权以来,做的最大也是最凶险的抉择。 正在此时,外头念春走过来,把沈书云叫到一侧,在耳畔对她说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得懂的悄悄话:“存雄居的那个四宝太监过来了,给了大姑娘一样东西。” 沈书云皱着眉头,心烦地说:“不是说了吗,任那位再送什么东西,只管回了便是,咱们不要。” 沈书云说得很大声,念春一下子惊惶地瞪起了眼睛,把沈书云拽去一侧更僻静的地方,神神秘秘从袖子里掏出来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给沈书云看。 这把匕首上雕刻着一个“霄”字,沈书云一眼认出了这是沈霄十岁那年,沈崇送给他的生辰礼物。 而现在这把匕首上还挂着瘆人的血迹。 “这……是霄哥的匕首,怎么会?” 沈书云如潭水的目光晃动着,如同星月流动下的潭水有粼粼的微波。 念春对她沉默不语,两个人却都大概想明白了其中隐情。 既然丢了的田黄石刻章都能找得回来,还有什么是安王世子办不到的事。偌大京城找一块小刻章,如同大海捞针,若不是四处都遍布了耳目,又怎么能够失而复得。 霄哥闯了祸事,安王世子想必已经提前知晓了什么。 她知道以朱霁派人把这枚重要的证物送来给她,目下应当是不会做出对沈霄不利的事情。 但是那人又分明是个疯子,若她撑着不去见他,又恐怕生出什么枝节。 “陪我去一趟存雄居。”沈书云低声说。 念春皱着眉头,到底没有阻止,而是款步跟上。 沈书云的步伐很急,急匆匆到了存雄居门口。 四宝正在廊下,仿佛是在等她。 “请问世子睡了吗?我……想求见。”沈书云说出这话的时候,是有些心虚的。 前日中秋夜,她疾言厉色,与朱霁不欢而散,已经赌誓说过不再踏入存雄居一步,现在却为了沈霄不得不登门,实在是有些羞惭。 “姑娘,世子今日不在府上。”四宝神色平和,甚至带着微微的笑意。 “什么?不在府上?”沈书云有些讶异。 朱霁是“质子”,按道理是应当老老实实在荣恩公府上圈禁,至少不能彻夜不归,荣恩公府对看管朱霁负有重责,朱霁现在敢堂而皇之留宿在外,对于荣恩公府并不是什么好事。 但是自从朱霁进宫面圣以后,永续帝似乎是摆明了放任朱霁在京中行动自由,无论洪承恩和李泰齐之流如何说干了唇齿,永续帝还是听从了司礼监内宦的建议,要做一个遵守孝悌之义的兄长,而不是一个心狠手辣不留情面的帝王。 安王世子就如同给永续帝下了蛊一般,在京中无数勋贵面前,毫无顾忌地面会着京中各派势力。 此事也让朝臣更加看清楚了永续帝一朝,宦官干政到了何等不堪的程度。 “世子此刻在哪儿?”沈书云问得直接,神色急切。 “世子今日下午去甘露寺礼佛,主持大人留世子在禅房讲经。方才谴人回来说,今夜宿在寺里了。” 沈书云皱着眉头,忍下心中的不快,对四宝说:“世子可交代,何时归来?” 四宝微微一笑,道:“世子素来一心向佛,寻求清净空明,这番与高僧论道机会难得,究竟留宿到几日,洒家也不清楚。” 沈书云气得攥紧了拳头,心道这狼子野心的人,惯会装模作样,满心权欲礼的哪门子佛?分明一点也不将荣恩公府放在眼里。 但是她此刻却并不敢发作,对四宝低声说:“多谢公公将我们府上霄哥的利器交还回来。因此事紧要,我需要即刻见到世子才行。” 四宝仿佛是有所准备,朝着存雄居东侧,荣恩公府的耳门指了一下,对沈书云说:“世子在耳门外还准备了一套车马,大姑娘若是真的着急,不妨借用,即刻去寺里与世子相见。” 念春在一旁听着,觉得四宝说得不像人话,忍不住念叨:“公公说的是什么话,我们姑娘清清白白,尚未出阁,如何能半夜去府外留宿的。” 四宝也不恼,还是心平气和地说:“念春姑娘说的有理。不过世子交代,若是明日有官差或者洪家的人登门,便不方便再出面为贵府解围了。即若如此,夜色渐深,洒家也要回去歇息了。”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18节 沈书云忙上前扯住四宝,潋滟的眼波里坚定了心意,对四宝说:“公公且慢,我回去换身衣裳,即刻出发去寺里。请耳门外的侍从等待片刻。” “姑娘!”念春难以置信地看着沈书云。 沈书云转身往蓬蓬远春去了,念春只好跟上。 “姑娘,这大半夜的出府,少主和夫人问起来可怎么说?若是消息走漏出去,姑娘的名节还要不要了?” 念春一边给沈书云找出了一条狐狸裘的披风搭在身上,一边神色凝重地质问她。 “让思夏睡在我床上,再让拂冬去把这事给曹管家悄悄知会一声,你盯着东耳门,今夜不要留人,我力争明日天光亮起来之前回来,只要今夜没人来掀咱们院子的被窝,大概可以掩人耳目。” 念春依旧犹豫着,沈书云握住她的手说:“霄哥这次闯下了大祸,若是没有外力,是定要被问罪的。祖父病着,若是霄哥的事酿成了祸根,咱们一家都要跟着遭难。这不是小事。” 念春点点头,虽然知道沈书云这是冒险,但似乎也有必须前去的理由,只是恨恨地说:“什么狗屁世子,不过是乘人之危的小人罢了。” · 沈书云穿戴齐整,抬头看一眼,皓月当头,洒下漫漫银辉,风月正好。 马车行进得很快,纵然是本该封闭了城门的时辰,朱霁留下的马车却还有进出内城的令牌。但是这一样,已经让沈书云惊讶不已,那整日困在存雄居的人,到底积蓄了多大的势力,敢在天子眼皮下自由出入内城。 甘露寺并不远,出了内城就可以看到山门。马车依旧停在寺院后门处,朗朗月光照得青石板地面一层白霜。 车夫扶着沈书云下了马车,提着一盏绣球灯笼往里走。 禅房在僧舍的后面,曲径通幽。沈书云虽然也是甘露寺的常客,但是却从没有到过禅房,这处是主持接待贵宾的地方,先帝辟谷时,也曾在此小住,因此所谓禅房其实很有帝王行宫的规制,是一处别致而奢华的院落。 小沙弥引沈书云进入内庭,看到寝殿的支摘窗闭合,里面摇曳着温柔的烛火,窗棂上映出一个男子的轮廓。 沈书云皱眉,这个身影她居然一眼就认了出来。 门扇被轻轻推开,朱霁正做在藤圈的躺椅上喝茶,见到沈书云进来,玉立在她身前一丈有余的地方,便轻轻起身,坐直了身体。 “这件披风的颜色很好。”朱霁打量她,狐狸裘的披风是赤色的,衬得沈书云白皙如今晚的月色。 沈书云沉默不语,朱霁起身,朝她走过去,双手提起披风的滚边,轻轻一拽,将披风褪下。 沈书云下意识双臂抱紧在胸前,一双美目带着微微的怒意看着这个人。 而朱霁的眼神,已经渐渐迷蒙出一片雾霭一般的醉意。 作者有话说: 猜猜下章有没有车? 最近忙着三次元的事情,没有做到隔日更。 这周应该能够入v,会稳定更新的。 周三大概会三更,我的榜单字数不够啊。┭┮﹏┭┮ 第二十七章 朱霁的身量颀长,比沈书云高出一截,他睫羽垂下,能看到她的鸦发垂在肩头。 “一直不太明白,为何女子出阁以后才梳成夫人髻,难道是这样俊秀的颈子,在闺中不许人观瞧吗?” 朱霁侧过脸,去看沈书云修长如天鹅的脖颈,好看的线条在颈后一片鸦发处戛然而止。 沈书云皱眉,往后退了退,抬眼看他一双极美的凤眼,流溢着潋滟的肖想之色。 “这里是佛门之地,世子还请自重。” 朱霁眨了眨眼睛,轻轻嗤笑,笑自己在她面前总是情难自已。 他转身去再斟了一杯茶,递给沈书云:“倒也是,沈大姑娘是马上要定亲的人。在下看到眼睛里,也吃不到嘴里。” 他故意让语气轻浮些,想激怒她,让她难堪。 沈书云没有感到意外,毕竟如今有求于他的人是自己。 她低着头接过茶杯,大大方方将一瓯茶水一饮而尽,随后就把茶杯递还给朱霁。 她的坦荡,反而让他觉得心烦。 朱霁微微皱了皱眉头,接了过来,有些嫌恶地说:“沈大姑娘真是行事乖张,说过再不要与我私下相见,却要路途遥遥地追到这里。怎么才过了这么几日,如此私下会面,就不怕名节有亏了?” 沈书云一阵脸红,刚才的淡然,朱霁的讥讽让他又羞愧又愤恨,低声说:到底是有求于人,旁的便顾不上了。 朱霁见她如此,心口一紧。 他知道匕首交还给沈书云,她一定会来寺里找他。 这是他精心布置的罗网。 洪渊已经死在了司礼监的牢狱中。本来他的两个小厮扶着他要直奔太医院,其中一个机灵的,将沈霄遗漏下的刻着名字的匕首收了起来,作为以后追责的物证。 但是他们两个扶着已经几乎断了气的洪渊出了小巷,就恰好遇到了大太监王瑾的车辇在此路过。 王瑾将他们三个扣下,得知受伤到不省人事的人是洪承恩的嫡子,瞬间就露出了残忍而得意的笑容。 洪渊在去司礼监的路上,就断了气。两个小厮知道触了霉头,吓得直哆嗦,如同筛糠一般。 王瑾将这把匕首取出来,命人立刻送去了荣恩公府的朱霁处。 朱霁让四宝去把匕首交给沈书云,而自己即刻到了甘露寺,主持宏庵安置他入住了禅房别院,他便在此等着沈书云来寻他。 他已经不想再在沈家和她见面,这是明摆着的张机布阱。 以王瑾指鹿为马的才能,以及与洪承恩多年的交恶,朱霁自认为帮助沈霄洗脱罪名,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他却再也不肯如从前那般,对沈书云一腔孤勇不计代价地一味追求。 经过中秋之夜的龃龉,他知道自己在她的心中是何等的形象。 挫败与叹息,不是没有。但是他是何等强势和自负的人,从前战场上从不吃亏,正是因为及时根据时局制定战略,对于沈书云,他只当是另一场难打的仗。 他知道她心里没有他,将来也未必会有他,那么得到她的人和她的心的顺序便不再是不能调整。 朱霁的人生,一路都是得到,对于沈书云,也会一样。 朱霁走近沈书云,捏住她秀丽娇俏的下巴,抬起她的面容,一双美目漆黑水灵,像两汪深潭,泛着潋滟的水光。 沈书云看到他的眼神中的野望如燎原的火焰,腾腾燃烧、她一只手拨开他的手指,拒绝这等观瞧。 “我想问问世子,洪渊现在是死是活?”她直奔主题,不想拖泥带水。 “已经死了。”朱霁语气轻飘,眼睛仍然在沈书云身上没有移开。 听到这个“死”字,沈书云微微颤抖了一下,美目惊诧:“啊?真的出了人命……”又仿佛是在否定着什么,低声说:“不会……不会的,霄哥那么瘦弱的人怎么可能杀人?” 朱霁冷冷一笑:“狗急了也会跳墙,杀人是最寻常的事情,有时候根本不需要什么力气。” 沈书云抬起头,颤颤巍巍地对朱霁说:“他素来是个安分的,若不是洪渊欺人太甚,他不会如此的。” 朱霁从未见过沈书云如此慌张,忍不住调笑道:“这番话,对在下说没有用,洪渊的尸首此刻就在司礼监的大牢里,想必还热乎着。明日洪府还是找不到嫡长子,一定会大张旗鼓地搜城。若是最后查出来,沈大姑娘这些给弟弟伸冤的话,还是对着院判或者部堂大人说吧。” 院判……部堂……也就是说,沈霄这件事,按照朱霁的看法,至少要闹到刑部或者大理寺了。 沈书云喉头轻滚,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看向朱霁:“世子能把霄哥的匕首还回来,就是有意行侠仗义的意思吧?” “行侠仗义?乱臣贼子可并没有这等慈悲胸怀。”朱霁的语气里明显带着赌气。 沈书云一时间进退两难,低头愣愣地看着墨色如漆的石头方砖上,映出自己窘迫的身影。 甘露寺在城郊,此时寺院当中的灯漏鸣起低沉的声音,是子时了。 “时辰不早了,大姑娘请回去吧。”朱霁看不得她这样失魂落魄又含泪仓惶的神色,用轻慢的规劝,掩饰他此刻内心揪紧的难受。 沈书云却依旧站在那处没有动。 朱霁觉得只要她再难过片刻,或者滚落下第一滴清泪,他可能就会忍不住把她拥入怀抱,告诉她一切有他,实际上他早已交代好了一切,王瑾很清楚如何帮助沈霄遮掩过去。 他想告诉她,只要他在,她永远不该为了这等小事哭泣。 然而未及他拥她入怀,沈书云却生生把眼泪忍了下去,抬起眼眸。 “世子说过,如果我有需要,会肝脑涂地,为之驱策。”沈书云说得很慢,听起来没有一丝底气。 “原来大姑娘还记得。看来在下的话,也不都是被你当成耳旁风。”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世子从前说的应该不会不算数吧?”沈书云温柔了语气,却是明晃晃的讹诈。 仗着他情难自已时的承诺,来解决眼下的巨大危机,这真的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但似乎她又别无他法。 沈书云尽量说得温柔,以为可以软下他的心肠,快些得到他的帮助。 可是沈书云这自以为温柔的语气,却不知为何激起了朱霁心头的一丝怒火。 呵,原来她也会这般委曲求全、温柔小意。 可是他就是不喜欢。他不喜欢她如所有那些自己看不上的凡俗女子一样,为了生计或者荣宠,去做违背自己本心的事。 他的心上人,应该永远是盛放于高岭悬崖之上,不染凡尘的仙花。 朱霁没来由地怨恨起荣恩公府上的所有人,正是这些人的不争气和窝里斗,让沈书云好端端地操心这些破事。 朱霁早已知道,在沈家,沈书云与沈霄关系微妙,更不是一母所生,感情谈不上多么好。 然而为了这样一个并不亲厚的弟弟,她可以如此违背自己的本心,低声下气来求他。 朱霁竟然妒忌起沈霄来。此生此世,沈书云恐怕都不会为了朱霁去受半点委屈。 沈书云的眼神追问他,“世子难道变卦了?” 她问得惊慌,而朱霁却答得有几分冷血:“从前对大姑娘一腔热血,所以承诺了自己做不到的事。左右我不是端方君子,信若尾声之类的事情,不是在下行事之风。” 他耍赖到理直气壮的程度,让沈书云准备好了以君子德行的道德绑架的言辞,全然没有了用武之地。 她气鼓鼓想骂他言而无信,然而对上他冷淡到疏离的眼神,沈书云又觉得无礼的人是自己。 朱霁此时突然将她的手腕握住,捏住她柔荑一般的素手,轻轻放在鼻尖处轻嗅。 沈书云大惊,想要抽手,朱霁不容置喙的强硬神色,让她最后放弃,任凭他的唇热几乎要碰触她洁白无瑕的手背。 “不过,沈大姑娘如果觉得划算,在下也不是不能开条件。” 沈书云蹙眉看着朱霁,难以想象这个神色清冷到有几分轻佻的人,几日之前对她表达思慕之情时,是何等的真挚热忱。 或者,这般予取予夺、机关算尽的模样,才是这个乱臣贼子的本色。 到底不过是一时脑热,才会对她倾诉那样动人的衷肠。 沈书云在心里笑自己居然会相信他的承诺,真的对自己九死不悔。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19节 世间不会有那样的男子,就连祖父这样她心目中的英雄,也是一样在祖母生前,就收用了翁姨娘,更别提父亲那般原配停灵时,就移情了何氏。 想到这里,她竟然没有什么好惭愧的了,若是一场交易,只要能换得家族挺住、祖父安稳过完寿辰,平静走完人生最后的时光,那么她倒也没有什么豁不出去。 “那就请世子开条件吧,只是希望不要太过分,是书云能够承受得住的。” 她方才还露着怯意的神色消失无形,一双巧笑盼兮的眼眸,再焕发出清冷而自矜的神色,明明是要吃亏的事情,反而因为心里想清楚了,显得那样笃定。 朱霁心头再次颤动了一下。 “好,你要答应本世子三件事。” 第二十八章 沈书云问:若我答应,世子真的能保下沈霄吗? 朱霁笑道:“你怀疑我?” 沈书云摇摇头,此刻她一点也不怀疑。朱霁的耳目早就遍布京师和朝廷,关于他已经掌控了司礼监的流言,她也多多少少从曹管家和沈雷那里听说了些。 “我若是对世子的本事还心存疑窦,便不会这样着急来寺里求你伸出援手。” 这是朱霁第一次得到沈书云的首肯,多少有点意外,因此嘴角忍不住扬起了笑意,问她:“我能把大姑娘这话,当成是恭维么?” 沈书云见他笑了,也放下了一些心防,点点头,“就算是吧。” 朱霁有些喜悦,对沈书云说:“保全沈霄不过是举手之劳。只不过你们府上也要一起守口如瓶,这事才能快些平息。” 沈书云闻之大喜,得到了承诺她心里一块石头落地:“父母和祖父都还不知道此时,霄哥现在被大哥哥藏了起来,若是洪家查不到真凶,大概也没有办法。” 随后,她目光瞬间黯淡了一下,联想到洪渊毕竟也是一条性命,她有些叹惋道:“只是霄哥到底是夺了人的性命,纵然是受了折辱,但于情于理,还是太冲动了。” 朱霁不以为然,冷冷道:“洪承恩如今仗着皇帝的器重,连带着家人也一同嚣张跋扈,出事只是迟早的事情。你弟弟不杀他,难道要就此在书院一直被欺侮吗?” 沈书云看着朱霁眼神中的冷峻,一时恍惚。 他把杀人说得如此轻飘飘,就像是碾碎一块点心,或者拔起一株草木般随意。她的目光落向他颀长白皙的手指,不知这如此好看到似乎只是适合捉笔捧书的双手,又沾染过多少人的性命。 似乎是猜测到了沈书云在想什么,朱霁不屑地一笑:“我十二岁就追随父亲沙场征伐,多少血腥的场景都见识过。贵府也是时代簪缨的世家,想必令祖也是杀人如麻的人物,这有什么奇怪?” 朱霁说得是实情,但是沈书云却的确听起来有几分胆寒。 她陡然心头一紧,明白自己其实是在和厉鬼做着交易。方才刚刚轻松下来的气氛,瞬时又紧张起来。 对面这芝兰玉树的人,看上去优雅高洁,内里却绝非什么端方君子。 “请世子说说,要我答应你那三件事?”沈书云回到正题,有些畏惧地加了一句:“希望世子提的要求,不要太过分,是我能够达到的。” 朱霁弯唇轻轻一笑,反笑她:“我倒是不知道,什么样的要求算过分?” 他往沈书云身前靠近一步,逼得她向后退,一下子坐到了方才朱霁半躺着的藤圈躺椅上。 朱霁在高处看她,袅娜的身形横陈在躺椅上,玲珑有致的曲线在绫罗之下若隐若现。 他的眼神上下扫视,毫不掩饰,沈书云觉得红霞从两颊飞到了耳根,撑着双手要站起来,却被朱霁轻轻推了一下,复又躺在了躺椅上。 朱霁见她神色有了惊惶,倒不疾不徐地俯身蹲下来,冰凉的手指划过她的裙裾。 沈书云非常害怕,忙支撑着坐了起来,却没有了从前几回在存雄居时的气势。 其实来甘露寺的路上,沈书云已经想过了很多不堪的画面,她虽然尚未出阁,但却也已经对男女之事略有知晓,甚至因为画人物,偷偷地看过些避火图集。 从最初的面红耳赤,到研究画匠的笔法意趣,沈书云是从画中猜想,若是两情相悦,欢好应该是一件心悦的事情。 但那些都是应当与自己的夫君和意中人发生的。 她未曾爱上朱霁,未出阁自然将名节看得极重。 “世子不要冲动,这里……这里是佛门重地。” 面对朱霁带着侵犯的目光,沈书云只能这样退却,她即便再怕朱霁会失去理性,却也不敢现在逃走。毕竟这里不是在荣恩公府,而沈霄的性命,又拿捏在朱霁手里。 “你在胡思乱想什么,我不过是觉得这裙子的罗缎不够好,改日命人送些织造府的贡品来,一比较便知道。” 朱霁抿唇一笑,看她慌乱、羞愧却不敢逃走或者发火的样子,觉得十分有趣。 沈书云哪里有什么心情去和他讨论裙子的面料,只是想赶紧谈妥了条件,在天亮之前赶回家去。 “多谢世子的好意,我裁衣裳一贯不用太名贵的衣料。” 朱霁本来没想好让她答应哪三件事,听她如是说,便道:“那好,我第一件要你答应我的事情,就是从此以后不能拒绝我送你的礼物。无论是石色、刻章还是布料。” “好。”沈书云抬起眼眸看向朱霁,想这一条倒是不难做到,大不了让他私下里送,不要大张旗鼓便好。 朱霁见她答应的这么容易,微微眯了眯双眸,调侃道:“沈大姑娘答应得这样容易,我倒是觉得是不是提的要求太简单了。” 沈书云有些怨愤地看他,有些恼怒道:“若是世子提的要求是我不能答应的,纵然是不能保全霄哥,我也不会答应。” “我相信,你自然有一份狠心在身上,遇到大事也敢下决定。”朱霁眸色深深看着沈书云,两个人分明相处的时日并不多,甚至这般独处的见面也不过两三回,彼此却已经对彼此有了些了解。 “我的第二个要求,是你不许答应萧表哥的提亲。”朱霁深沉了语气,盯着沈书云,目光灼灼燃着火焰。 沈书云有些意外,欲言又止,想了想,反驳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事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情,恕我不能答应。” 朱霁闻言,脸色瞬间黑沉下来,十分难看,“那我现在就命人把洪渊的尸首和他两个小厮送回去,然后再告诉洪承恩,押了你大哥沈雷,就能找到沈霄。到时候沈家上下没有了男丁,你倒真的可以一直治家掌权、承接宗祧了。” “不不,不行!”沈书云看着眼前这个疯子,丝毫不怀疑他绝对做的出这些心狠手辣的事。 朱霁听到沈书云的拒绝,心头燃起了一阵怒火。 他忍不住醋意在心头翻涌,难道沈书云真的很想嫁给那个纨绔的表哥,难道两个人其实根本就私下里传情递意,有些首尾? “以荣恩公现在的身体,再加上令尊如今朝堂之上不上不下的局面,以皇兄现在对沈家的观感,若没有我出手相救,我倒想看看是沈霄问斩来得快,还是抄家夺爵来得快。” 朱霁的声音冷冰冰,语速也很慢,但是听起来却让沈书云觉得打寒颤。 “世子息怒,这件事容我想想。”沈书云想暂时放下这件事,不想答应,也不敢不答应。 朱霁看得出来她不过是虚与委蛇,便更加坚定了语气: “沈书云,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和什么人说话,有多少讨价还价的余地?” 朱霁再度靠过来,右手食指轻轻拂过沈书云散落在肩头的鸦发,冷然欣赏她发丝上灯火馈赠的一段流光。 沈书云轻轻侧过去,躲开他的手指,微微抬起下巴,让眼眶里即将滑落的泪珠回流入眼角,不令自己哭出来。 朱霁觉得心里难受极了,一边是不忍心上人伤楚,另一边却又愤恨她真的想嫁给旁人。 他站起身来,大步流星往门口走。沈书云忙上前拽住怒火冲天的他。 “世子去哪里?” 朱霁回过头,反而温柔地笑了:“在保全沈家嫡长子前,我想派几个人去把萧唯仁的四肢拆了。让你如愿嫁过去就当掌家的主母。” 沈书云大惊,这样残忍的话,将他这眉清目秀的形容也衬托出一丝寒凉来。 “好,我答应世子,不嫁表哥。”沈书云一双含着委屈和潋滟泪光的美目,蹙着眉头看着朱霁。 朱霁却并不躲闪,对上她的目光,说:“沈姑娘与我这乱臣贼子大不相同,你是忠臣之后,说话可要一言九鼎。” “我不是朝令夕改的人。”沈书云冷淡地说。 朱霁感受到了她语气中对他趁人之危、趁火打劫的不屑,于是感到了一阵烦躁,明明自己出人出力,为她费尽心机,到头来仿佛那个求人托事的人不是她,倒是自己。 他不肯承认自己表面上的得到,背后没有一样真正如意,于是腾起了一种叫做挫败的情绪。 可是他不能就此收手,他明白很多事开弓就没有回头箭,对沈书云亦然。 “第三件事,是这样……” 朱霁上前,将沈书云搂在怀里,在她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的时候,吻了上去。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二合一) 沈书云起初扭动着反抗, 但旋即就顺从下来,扔他唇齿交缠,在自己的秀口里撒野。柔软而陌生的探入, 让她感受着奇特的壮烈, 又因为是被迫而承受, 羞耻感与激烈的心跳交叠在一起, 让她几乎不堪承受。 沈书云觉得自己仿佛是被掠夺的花朵,任由他将自己采撷。 他的吻绵长而蛮横,持续了很久,仿佛诀别一般带着落寞, 又仿佛大军压境,誓要攻城略地、夺取天下。 甘露寺植被丰茂, 此时已经暮秋, 最后的虫鸣隐隐约约, 是四处唯一的声响,时空都仿佛安静了下来。 最终让朱霁停下来的是他的舌尖尝到了一丝咸涩的滋味。 应当是她的泪水, 最后没有忍住, 从眼眶滑落到脸颊,最终落入了他的唇角。 朱霁对这涩涩的泪珠,也甘之如饴。 沈书云任由他将自己紧紧拥着,恨不得揉入自己的胸怀里。 朱霁见她并不反抗, 松开怀抱,一只手扶一把束素, 定定地看着她流眼泪。 两个人的呼吸都十分急促, 特别是朱霁, 一直以来笃定的眼神, 滑过了复杂的慌乱。 然而沈书云很快平静下来, 只是这样安静地任由眼泪流淌了一息,连抽泣都没有。 他冰凉的指腹要去拭去她眼角的泪珠,却被她拨开,抬眼问他:“世子说的三件事,我已经都应承了,我现在是不是可以走了?” 她的语气是冰凉的,朱霁拼命想从中听出丁点情谊来,然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冰冷。 沈书云仿佛听到了朱霁发出了一声沉沉的叹息。 “不许嫁人,不许收萧表哥的拜帖,旁人的也不行。”朱霁恶狠狠地说,仿佛三件事并不足够,他恨不能让她答应她三十件事、三百件事,现在就一条条写在本册上,不容更改。 “世子是不是欺人太甚了?我只是答应不嫁表哥,可不是永远不嫁人。”沈书云用手擦掉脸上坠着的泪珠,对朱霁有了一丝嗔怒。 她觉得心中涌动着羞耻,今夜的遭际,她早就料到。但是为了保全家族,不得已为之。 · “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沈书云从甘露寺的禅房出来,朱霁跟在后面,寸步不离地相送。 他们要经过的小路两侧的石灯内,已经被小沙弥燃起了烛火,因此不需要提灯笼,也看得见路。 是夜无风,烛火明媚温柔,沿路弥漫着蜡烛的香气,让人心神也跟着放松下来。 沈书云和朱霁都走得很慢。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20节 方才的吻突如其来,沈书云是被迫接受,而朱霁是趁人之危,两个人都不想面对这样的局面。 甘露寺夜里本该有武僧值夜,但是两人经过的路途,却半个人也看不到。 显然,宏庵主持与王瑾一样,早已对朱霁唯命是从,他要半夜在这里密会什么人,需要什么样的环境,甘露寺都会全程配合。 而甘露寺,是皇宫之外,帝王与皇室最频繁造访的所在。朱霁一个远在蓟州的亲王世子,居然出入这里、安排事宜如入无人之境。 又联想到名震四海的《东山林壑》,被朱霁拿来做人情送她,仿佛一件不起眼的东西。 凡此种种,如何能让沈书云不感觉到震惊。 在她身边的这个俊美到不可理喻的男子,内里绝不是外表这般明亮如耀阳。 朱霁可以随意保全杀了宠臣嫡子的沈霄,也可以将大海捞针一般的御赐印章找寻回来,甚至即使是作为质子入京,也可以利用圣人的弱点,一边伪装出贤良的模样,一边为来日造反奔忙。 还有什么事是他不敢做或者做不到的呢? “世子真是本事通天,连甘露寺这样的皇家寺院,也已经被纳入麾下。”沈书云的双眸在烛光照影中,仍然灰暗,表面上的称许,听起来倒更像揶揄。 “沈姑娘如是说,我且当是好话来听。”朱霁语气也很冷淡,竭力遏制着惆怅,到了寺门,就要与她就此分别,下次独处又不知何时才能够。 眼看山门就在眼前,朱霁的这份惆怅,变成了些许的怨怼,借着刚才的话题,对沈书云说:“沈大姑娘说皇家寺院,也听从我的差遣,这难道有什么不对么?难道我不是皇室中人?” 他心情烦躁,他要寻衅滋事。沈书云感觉到了。 沈书云看到寺院后门快到了,不远处马车上的马灯亮着,只想赶紧和这瘟神作别,又怕惹恼他,万一不能保全沈霄就糟了。 沈书云温和着哄劝他道:“世子是皇孙贵胄,自然是天子骄子。甘露寺千年古刹,听从世子差遣,没有什么不对。” 足够礼貌,却是明显的敷衍。 朱霁心头燃着烦躁的火焰,狠狠牵过沈书云的手,再度将她紧紧抱在怀中,挣扎不得。 沈书云却神色黯淡下来,任他搂住自己不放。 “你这样敷衍我,会令我十分恼怒。”他在她耳旁低声警告。 怀里的人依旧沉默着,朱霁知道她的沉默就是她的反抗,比挣扎着逃出他的怀抱更激烈也更冷漠。 朱霁一边后悔刚才没有做得更过分些,一边又知道即便再如何,自己其实拿沈书云都毫无办法。 因为她即便是微笑着沉默,也只是畏惧于他、有求于他,而不是属意于他、钟情于他。 最后,朱霁长长舒了一口气,怒火最后还是变为了伤感。 他将沈书云放开,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说:“我真希望这里是蓟州,而你离开你那个乌烟瘴气的家,只能在我身边,哪里也不能去,哪里也不能回。” 沈书云抬起一双潋滟的眸子,里面闪烁着烛火摇曳的星光,嘴硬一句:“我守着祖父很好。” 朱霁懒得拆穿她,只是继续照着自己的话说下去: “若我知道你在沈家过着这般操劳、委屈、舒展不开的日子,或者我该想想别的法子把你带走。” 朱霁的声音很低沉,甚至有一丝沙哑。 进京以来,洪承恩李泰齐甚至荣恩公这样的元老,都多次上书永续帝,要置朱霁于死地。 虽然这些都被他化解,并没有得逞,但身处险境,他还要配合蓟州,在京中处理诸多公务,不可谓不繁忙。但以上种种,他并不觉得艰难,反而游刃有余、处理得宜。 惟独沈书云在荣恩公府的境地,是他只有进京以后,住到沈家才能看明白的。 沈书云在国公府的日子,并不熨帖,至少,与他一开始所想的大相径庭。这些不快给他的烦闷,比之于那些艰深的公务要多得多。 荣恩公失势,沈书云便会失去依仗,一朝从掌上明珠跌入泥淖。纵然她现在仍然在荣恩公荫下,一时掌管了家权,可是来日方长,她如何支撑住嫡长女的尊严? 即便是现在,这尊严也维持得很累很艰难。 这一回,沈霄闯了祸,本应该有长辈去面对这样的祸事,然而她举目四望,却没有一个可以依仗的人。 这一刻,她看着朱霁那深情的眼睫下,也藏着雾气。 她听出了朱霁对她的心疼,她知道他纵然强横,甚至今日轻薄了她,对她倒诚然是一片痴心。 她突然生出来对他的一丝怜悯。 “何必呢?”沈书云看向他:“世子才高而擅权,前途远大。何必为了我一个不足挂齿的人,废这么多心思。” 朱霁很意外她能说出这样的话,倒是自嘲地叹息一声。 “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天底下的事情总是这样。” 朱霁的回答,风轻云淡,随后逗她一句:“但我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方才……你怎么不恼了?名节不要紧了么?” 他指的是,今日真的轻薄了她。 “我觉得名节要紧,世子便不会用强吗?”沈书云反问。 “自然不会顾及这些狗屁教条。”朱霁眸光中一凛,很确定地说。 沈书云摇头无奈,道:“所以羞恼又有什么用?本就是我没有选择。” 其实她想说,若是为了祖父最后一程能安宁走完,她心甘情愿受这些折辱。 但若是那样说,朱霁便会觉得难堪吧。沈书云分不清楚自己是为了尽快脱身不想惹怒他,还是有些可怜他在这份感情里是一个乞讨的人。 可是纵然她说得委婉,朱霁心中也已经颇为烦闷,到了几乎要胀开胸膛的地步。 他觉得烦闷,为何自己成了不知不觉到了如此不堪的地步,分明他是他心头的皎皎明月。 他从未想过有一天折辱自己心头皎月的人,竟然是自己。是他剃头挑子一头热,是他追求不成,不知不觉变成了强求。 他想问问沈书云,对自己能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片刻的喜欢,甚至想逼她承认不是全然厌憎他。 这,实非他所愿。 看着天光到了四更,沈书云对朱霁说:“我真的要回去了。” 沈书云最后离开时,在石灯前温柔的烛火下,对着朱霁微微笑了一下,不知道是感激他帮她解围,还是怕他变卦食言。 朱霁看着她远去的倩影,眸中晃动着水波,微微蹙着眉头,直到她进入马车,哒哒的马蹄声渐行渐远。 · 四更之前,沈书云匆匆赶回了荣恩公府。 念春和思夏就彻夜守在耳门下的矮凳上,见沈书云回来了,忙把她迎进来。 是夜,家丁和院护仍都去了城郊,继续寻找沈霄的踪迹。因此沈书云夜里出府,就这样瞒天过海。 回蓬蓬远春的路上,天色就渐渐明亮起来,东方泛起了鱼肚白。 进入寝殿,思夏端进来一些粥饭和点心,便知趣地出去,在外头守着门。 折腾了一夜,到了早膳时分,沈书云也的确觉得饥肠辘辘,一边吃,一边问念春:“父亲母亲现在还在绿野院吗?” 念春点点头:“夫人自然是一夜没睡。再找不到霄哥,怕是要连公爷也要惊动了。” 沈书云点点头,对念春吩咐: “天一亮就去东院请大哥哥,今日让他给衙门告一天的假。另外让车夫现在备好马车,待会儿我和大哥哥出府一趟。” 念春便出去安排小丫头们这些琐事,片刻就回来了。 念春看沈书云吃得狼吞虎咽,似乎胸有成竹的模样,便问:“怎么样了?霄哥,已经找到了么?” 沈书云喝了最后一口粥,对念春道:“嗯,大哥哥把他藏到咱们外宅空置的院子了。应当没什么大事。” 念春自然没忘记,昨天四宝太监送来的那把沈霄的匕首,上面还沾着血迹。 “霄哥……是闯了什么祸端了吗?”念春犹豫着问。 “嗯,他错手杀了一个人。” 念春惊得目瞪口呆,几乎差点从秀墩上跳起来:“什么?杀人?霄哥那般瘦弱的人……” 沈书云冲她做个收声的手势:“这事,你知我知,不要告诉旁人。待会儿我和大哥哥出府去把霄哥接回来,你去上房绿野院告诉父亲和母亲,霄哥找到了,昨夜和同窗吃多了酒,迷了路,半夜宿在了东院。还有吩咐曹管家,将出城寻霄哥的人都叫回来,不许对外人透露霄哥昨夜不见了的事情。尽量装成什么都没发生。” 念春将沈书云的话一一记在心里,但是仍旧是惊魂甫定,问她:“霄哥若是谎称是去喝酒误了时辰,夫人那样心细的人,肯定是不信的。” 沈书云道:“你只管这般说,他们信不信已经不要紧。左右霄哥的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 念春点点头,何氏和沈崇都是心里担不住大事的,反而是不知道的好。 话音刚落,沈雷已经到了蓬蓬远春,思夏把人引进来,便出去了。沈书云让念春在门口守着,一个人也不要放进来。 沈雷见沈书云面色黯淡,猜想她昨夜一夜没睡,这一大早把他叫来,定是事情有了进展,便着急地问:“怎么样?你这边有什么消息了么?” 沉了一息,沈书云便将昨夜朱霁派人把沈霄遗漏在现场的匕首送还的事情告诉了沈雷,并且说洪渊已经死在了司礼监,洪家还不知道。 “天……真的死了。”沈雷在提邢按察司行走,自然知道当朝重臣的嫡子被人杀害,整个朝堂将闹出怎样天翻地覆的局面,双眼惊呆着看着沈书云。 “大哥哥不要慌,没事的。这件事咱们只需要和霄哥一并瞒着就好,不会有事。” 沈雷看沈书云气定神闲的样子,十分诧异,他转念一想,似乎明白了什么。 “是那位贵人,出手相助?”沈雷问沈书云,有些不可思议。 沈书云自然不好说出口,昨夜答应了朱霁那三件事,才换来他竭力保全沈霄的承诺。 见沈书云低头默认,沈雷不由得再往下继续探究,联想到失而复得的田黄石,以及朱霁入府时单独送给沈书云的名贵颜料,他再看向沈书云,眼神里已经有了几分自己的判断。 “安王世子可不是什么宅心仁厚的义士,霄哥和他也没有往来,怎么会这般相助?” 面对沈雷的问题,沈书云并不想回应什么,只是说:“不过是形势所逼,若是霄哥闯的祸败露,咱们家说不定也就呼啦啦如大厦倾倒。现在圣人对祖父和咱们府上什么心思,大哥哥在朝中,恐怕比我一个闺门中人清楚。” 闻言沈雷便知道她不想细说,而沈霄如果能够真的如沈书云所说的那样全身而退,至少也不是坏事,但是安王世子一个入京勤王的质子,真的有如此能量一手遮天? “安王世子,真的有把握处理好着这件事?若是我们轻信他,万一出了什么差错,倒不如自己还有别的退路。”沈雷低声道,虽然安王府在京中埋藏的势力,即便是他也已经有所耳闻,但仍然有些怀疑。 “这一层,我也想过。可是,就父亲或者伯父如今的官衔和地位,恐怕咱们也只能信他一信了。” 沈书云没有说沈雷也不过是小小的按察司芝麻官,但是沈雷却下意识就自惭形秽了:“怪我无能,顶不起国公府的大梁,霄哥在书院才会被人如此欺侮。” 沈书云心里暗暗叹惋,沈雷实则是个 “大哥哥不要自责了,你待会儿带我去把霄哥藏身的院子,把他接回来。要紧的是,这些事情不能再有更多的人知道。父亲和母亲问起来,大哥哥只管说霄哥是昨日与同窗喝多了酒,半路上被你捡回去的。任父母再问,也不要多言语。” 沈雷想了想,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就点了点头。 · 沈书云取了头纱,就让念春搀扶着自己,和沈雷一起出了府。 在去找沈霄的路上,沈书云将头纱带好,沉默着看向窗外的繁华市井。 突然在两条街巷交叉处,冲出来一队侍卫司的锦衣侍卫,都明着闪闪发光的刀戟,一下子路途都拥塞住了。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21节 “怎么回事?”沈雷探出头问车夫。 车夫下来,到前面打探一会儿,回来告诉沈雷:“是洪丞相府的嫡长子昨夜下学以后就失踪了,家里人以为是他去勾栏里吃酒,等到今晨还没回来,并随从他的小厮也不见了。这下洪丞相慌了神,请了禁军卫的人来满城搜寻。” 沈雷点点头,对车夫说:“知道了。” 两人的对话,沈书云在车内也听得一清二楚。 沈雷回到马车内,对沈书云说:“看来洪家还被蒙在鼓里。” 沈书云见沈雷此时才有了一丝放松下来的神色,转而又问她:“你出来之前,可让曹管家把咱们家出来寻人的家丁喊回去了?不要被洪家查到马脚才好。” 沈书云沉稳地说:“已经安排妥当,父亲母亲现在应当已经上房,等霄哥回去了。” 沈雷闻言,更踏实了些,不禁感叹道:“看来那一位确实有一手遮天的本事,京中勋贵若还有人把他当成是笼中困兽般的人质,就太荒唐了。” 沈书云不想去评价朱霁的是与非,沈霄平安、荣恩公府顺顺当当,才是她心中最大的期盼。 沈书云撩起面纱,掀开车窗的布帘,看着前方的禁卫队伍逐渐疏散开,渐渐地一点声响也听不到了。 微风吹过,面纱飘逸出曼妙的弧度,面纱遮蔽了她的端庄大气的容貌,反而更显露出一份嫡女沉稳的风范。 沈雷看着她,觉得自己其实过去都不曾真正了解过这个妹妹。 她的确是一个能拿主意、心里有千秋的人,豆蔻年纪居然有了一点点女中豪杰的气势。 他又继而猜想,朱霁那样一个权欲满心、手腕狠辣的人,对自己这个不同凡响的妹妹,到底有多大程度的动心?竟然令他甘愿去做这等瞒天昧地的事。 而更让他不敢深思的是,朱霁若真的有这样的能为,那么传闻中的安王要起兵谋逆的那些消息,未来将会如何?似乎也渐渐有了答案。 分明是晴日,沈雷看着车窗外的天空,却觉得在更高的穹顶,还遍布着世人目视不见的层层阴霾,终会有朝一日化作漫卷的狂风,袭入帝都。 · 沈雷藏匿沈霄的地方,果然是一处非常隐蔽的别院。 沈书云进去,沈霄正躲在正堂里看书。 听见有人进来,他十分惊慌,下意识想躲起来,又细细分辨了片刻,是熟悉的长姐的脚步,才向门口看去,见沈书云后面还跟着沈雷,于是舒了一口气。 “长姐……”沈霄欲言又止,不知道此时该说什么合适,也不清楚现在家中是一副怎样的境况,于是向沈雷投来了求助的眼神。 “霄哥,你长姐已经什么都知道了,现在是接你回家。” 沈霄很意外,重复着沈雷的话,并且也琢磨着:“都知道了……是什么意思?” 沈雷往后看看,院子里除了他们三人再无别个,过去又紧闭了屋门,对沈霄说:“洪渊……已经死了。” 沈霄闻言大惊,慌乱地都站不稳了,沈雷忙过去扶住他。 “我分明……分明只是刺了他的眼睛……”沈霄的脸色瞬间苍白了,觉得眼前一黑要晕倒。 沈雷把他扶到身后的椅子上。 回过神来的沈雷,才慌乱地跪在地上对沈书云说:“长姐,快救救我,快让人把我送走,洪家会让我偿命的!” 沈书云看着沈雷慌乱到毫无章法的模样,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她想到朱霁自称是十二岁就征战沙场,开始历练,而眼前的弟弟已经十三岁了。 “霄哥,你先冷静一下,我和你长姐过来就是想告诉你,事情已经基本处理得当,你只要跟着我们回去,守口如瓶就好。” 沈霄愣神,琢磨了好半天才有点会意,沈雷到底是什么意思。 “处理好了?一条人命,还是洪承恩的儿子……”沈霄问向沈书云,自打进来这处僻静的院子,沈书云还没有说过一句话。 最后,沈书云垂下的睫羽轻轻抬起来,看向沈霄的是一双秋水如剪又笃定果决的眸子。 “洪家现在还没有找到洪渊的下落。即便找到了,也应当不会查得出来是你。” 沈霄简直不能相信沈书云的话,但大姐姐分明说得如此淡定沉着,又让他不由得不信。 “现在,祖父、父亲母亲还有阖家上下都不知道这件事。你回去只说是和朋友去脚店吃多了酒,什么都不记得,清晨才被大哥哥找到,去了东院。其他的一概不要多讲。” “可是母亲心思细,肯定会追问……”沈霄想到如此彻夜不归,何氏一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 “那就看你是不是想死了。”沈书云对于沈霄创下的这桩祸事,心里十足地烦恼,此时也没有沈雷的耐心去安抚他,只是尽可能平静下来说:“本来杀人偿命,你自己捅的篓子你自己应当承担。只是现在祖父身体不好,父亲在朝中又处境微妙,所以怕有人拿你的事来扎筏子,我们才保全你。” 沈书云的话说得很不留情面,但是沈霄此刻全然只想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能不被追究,便问:“洪承恩是现在圣人跟前的红人,我方才听见院子外面有侍卫的步履声,势必现在洪家已经开始找人了。长姐是用什么办法才保下我的?为何父亲母亲都不知情……” 沈书云自然不想提起伸出援手的人是朱霁,只是耐下性子对沈霄道:“这些以后慢慢再给你解释。你只需要守住秘密,将来长大了、老了也要带到棺材里去。” 沈雷看着沈书云镇定的神色,难以相信对于自己如此惊心动魄的事情,长姐一个女流之辈说出来的话这样斩钉截铁。 他一瞬间恍惚,在沈书云眼中看到了年轻时的祖父。 “知道了。” · 沈雷回到了绿野院,阖家上下都等在上房,连沈崇也向衙门告了假。 见沈霄毫发未损地回来,一家人才踏实下来。 何氏上下打量着他,扯着他的手,跺着脚含着泪埋怨:“你到底去哪儿了?让全家上下一通找,身上可没有不舒服吗?” 沈书露坐在何氏身后,她一向看不惯母亲对儿子的偏疼,揶揄道:“霄哥不知道,你不见了,母亲连魂魄都没了。你再不回来,咱们家就得出人命。” 沈霄听到“人命”两个字,吓得一哆嗦,沈书云忙救场道:“霄哥全须全尾回来了,大家以后也不要再提这件事。毕竟嫡长子在外留宿,不是什么体面的事。” 她走过去安抚沈霄:“稍后,你收拾收拾东西,还是去书院念书。对夫子说今日起晚了,谦和认错,应当不会罚你。” 何氏一听这话,瞪了沈书云一眼:“霄哥一夜都没睡好,今日还去什么书院?差遣个小厮去告假。” 倒是沈霄,看看沈书云,对何氏说:“还是听大姐姐的安排,我这就收拾收拾去书院了。我功课本就不出挑,更应该用功的。” 何氏还想说点什么,被沈崇打断:“霄哥难得这么用功,我看就依他,今日还是去书院吧。” 沈书露杏眼微微一眯缝,看着沈书云和沈霄,打量了一圈,道:“霄哥怎的在外头呆了一夜,是遇到了文曲星下凡附身了?这般听大姐姐的话,平日里也不见你如此尊长。今天怎么了?” 沈书云懒得理会这一屋子只会添乱,毫不令人省心的家人,因一夜没合眼,又一大早去接沈霄,此时觉得头昏脑涨,便对沈崇说:“父亲,霄哥回来了,既然没有什么事,您也早些去衙门画卯,快到祖父生辰了,咱们家都平平安安才好让老人家安心做寿。” 沈雷也在一旁帮腔:“是啊,叔父还是去衙门里当值。我父亲今日知道了霄哥安稳无恙,也是一大早就去巡检司报道了。” 沈崇看看沈雷意气风发、身量强装的样子,再比照沈霄单薄瘦弱的样子、执拗自卑的性子,忍不住想为何庶出的沈嵩能生出嫡子模样的儿子,而沈霄偏偏被沈书云衬托得像个姨娘所出的不入流的庶子。 他并不反省这些根本就是他自己作为嫡子没本事撑起门庭导致,只是一味归结于命途的无奈和人生的诡谲。 其实,对于沈霄究竟去了哪里,沈崇是有些疑窦的,因为沈霄一来从不喝酒刷钱,二来在书院应当是被排挤的角色,不该有什么过从甚密的同窗,一夜未归不是沈霄会办出来的事情。 但是他是个很懒惰的人,懒得去争取功名,也懒得去多思虑半分烦恼的事。 更何况,他虽然不信沈书云一个豆蔻少女能处置什么大事,但至少还相信沈雷已经是在按察司独当一面的小官吏,因此并不想深究。 沈崇对沈雷点点头,去侧殿更换了朝服,带着小厮去礼部当值去了。沈雷和沈霄也跟在后面,一个顺路去按察司,另一个则顺路去杏林书院。 何氏一夜没睡,儿子平安归来,让她一块石头落地,此刻才感觉到乏了,便撇下沈书云去卧房歇着。 沈书云想从绿野院告退,回自己的院子歇息,却被沈书露提问:“大姐姐怎么乌黑着?难道也跟着家丁出府去找霄哥了?” 念春在身后,没有等沈书云反驳,就对沈书露说:“二姑娘这是哪里话?都是未出阁的姑娘,怎么能半夜出府?” 沈书露此前已经和念春有过过节,自然也记得沈书云曾经为了个这个丫头出头打了自己的事,此时脸上火辣辣地又想起了昔日的疼痛,不觉就气势弱了下来。 屋内曹管家和几个掌家的婆子都还在,沈书云便借着这个机会,似乎是对沈书露,也是对全家人说道: “祖父马上要寿辰了,咱们家所有人,无论是主是仆,都要严于律己。近日里,京中来祝寿送礼的勋贵、外邦和京外的来客亲友都会不少,人多难免口杂,大家都要瞪起眼来,不要乱生是非,以免祸从口出。譬如今日霄哥的事,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到底是不是体面的,咱们对外头便不要提起,以防有人以讹传讹,有损堂堂国公府嫡长子的名誉。” 沈书云的目光端方中透着一丝严厉,曹管家与一众掌事的婆子都是家中有脸面有资历的老人,但在这位新晋掌家人面前,却不由自主肃然了神情,将这些要求听到心里。 沈书露蹙眉看着沈书云,想说出来的刻薄的话也只能在心里说:“你不想府上出丑,还不是因为萧家在祖父寿辰提亲,担心家里出什么事儿,误了自己与萧唯仁的婚事!” 见沈书云走了,沈书露看着她的背影就气不打一处来。联想到萧唯仁那一身富贵逼人的模样,她忍不住嫉妒起来。 按理说,临安萧氏比起从前祖父还得势时的那些向沈书云提亲的王侯贵胄,已经是降了一格,但纵然如此,仍旧是富甲一方的门第。 沈崇在官场上没有出息,未来荣恩公府一定会式微,沈书露知道自己的亲事绝对不会高过沈书云。 她没有沈书云“豆蔻画师”的才名,却因为沈家被新帝疏远,而无人问津。何氏又一心都在培养沈霄上,自己的婚事并不是何氏最上心的头等大事,可以预见,比起从小一起长大的那些世家贵女,自己绝对不会有多么光鲜的前程。 沈书露越想越觉得心头五味杂陈,不胜烦扰。 沈书云有什么本事?无非是先入为主,早生了一年得到了祖父的偏疼,却处处都盖过她。沈书露咽不下这口气,暗暗发誓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沈书云这般如意、顺风顺水。 “风水轮流转,我就不信这个邪!”沈书露揉着手里的绢帕,带着红簪,走出了上房,往一枝梅去了。 第三十一章 洪渊失踪后, 洪承恩在京师挖地三尺地寻找,也没有查到儿子的踪迹。 反而是两天以后,在城隍庙外的乱葬岗, 找到了洪渊和跟着他的那两个小厮的尸首。 听说这件事以后, 满朝哗然, 洪承恩悲痛欲绝, 含泪告到永续帝那里,然而刑部和大理寺派出了最好的仵作和案判,调查了数日也没有任何线索。 王瑾看着洪承恩老泪纵横,匍匐在永续帝身前控诉刑部和大理寺无能的模样, 垂下眼眸在心里暗暗发笑。 而荣恩公府里,一切如常。 沈霄如往日一样, 每天按时去杏林书院入读, 起初的几天他心惊胆战, 十分心虚。书院里没有了洪渊,却似乎并没有人怀疑到他的头上。 洪渊平日里骄纵跋扈, 并不把夫子放在眼里, 吵闹课堂或者霸凌同窗是常有发生的事情。因此他的消失,对于杏林书院的诸位名师来说,也不是一件坏事。 沈家知道沈霄事件内情的,只有沈书云、沈霄、沈雷和沈嵩四人, 起初几天他们也如履薄冰,怕沈霄最终败露, 然而日子越久, 这件事却越来越平息下去。 沈嵩私下对沈雷侧面感叹了朱霁一手遮天的本事, 父子二人也对未来朝堂的局势有了隐隐的担忧。 · 荣恩公的寿辰到来之前, 朱霁从甘露寺回到了荣恩公府。 朱霁是清早回来的, 路过墨泉时,见到了刚刚从蓬蓬远春出来的沈书云,后面跟着念春抱着一摞账本子。 沈书云见到他,面色有些尴尬,但仍然规规矩矩见礼。 朱霁本来心中瞬间一阵喜悦,见到她这般疏离的行礼,又阴沉下目光。 但是他再看一眼,见到沈书云原本的鹅蛋脸,几天时光就瘦了一圈,脸色也因为掌家的忙碌显得黯淡无光。 荣恩公寿辰要到了,这是比中秋更忙乱的事,一定是太累了才会这样没有神采。 朱霁心头陡然觉得被什么刺痛了一下。 “沈大姑娘,近日来很忙吗?”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22节 “回世子,祖父的生辰快到了,操持起来琐事繁多,这几日是没有得闲。” 沈书云看向朱霁身后的石板路,她得赶紧去上房找曹管家议事。 “这般憔悴的形容,来提亲的表哥看了要怜香惜玉的。”朱霁阴阳怪气地说,荣恩公的寿辰宴就在眼前,这几日他心里日渐焦躁,恨不得现在就派人把萧唯仁掐死。 沈书云知他为何寻衅,只是无奈地看看他,说:“世子请让开路吧,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忙。” 朱霁皱着眉头,不情愿地让开了路。 正要款步错开朱霁走过去,沈书云似乎想起来什么,并没有继续朝前走,而是回过头来,对朱霁说:“霄哥的事情,多谢世子。” “不必客情,沈大姑娘也不要爽约就好,答应我的事情要记得做到。” 朱霁不等沈书云反应,说完这话头也没回,朝着存雄居去了。 念春跟在沈书云身旁,一边走一边问她:“姑娘答应安王世子什么事情了吗?” 沈书云很平静地说:“我答应他,会拒绝临安萧家的提亲。” 念春大惊:“这事姑娘怎么能答应他?这可是姑娘的终身大事啊!” 沈书云没有说话,匆匆去账房与曹管家对完了账本子,便低着头朝祖父的凌云院去了。 祖父正坐在轮椅上,在院子当中晒太阳。 暮秋时节已经虽然有了寒意,但京师在长江以南,这时节倒也谈不上凉。 可是沈书云却看见祖父里三层外三层包裹得很厚实,仿佛自己的身体已经不能发热了一般。 再看祖父的面容,又枯槁了几分。明明中秋时,还精神矍铄的老人,现在双眸黯淡到毫无光泽。 荣恩公见沈书云进来,一双乌蒙的眼睛瞬间有了一些神色,“云娘子,过来坐。” 沈书云本来是来给荣恩公禀报寿辰宴的开销的。中秋节前,家里因为京西水患落下了亏空,后来因为典卖赝品字画,才得以填补。这才刚刚喘过气来,寿辰宴的预算,也只能紧紧巴巴的。 这不是什么好消息,只是荣恩公府目前财政吃紧的现状罢了。 这原本不是什么大事,祖父也不是喜欢奢靡的人,俭朴写操办,他也会支持。 但是见到祖父这样如夕阳西落一般的形容,沈书云突然不想提这些不愉快的事情了。 她陡然感到一阵寒凉,或许与祖父的相处,是一日少过一日,能与祖父说的话,也是说一句少一句。 她不想浪费哪怕一丝一毫的时间说这些不快的事情,她只想祖父最后的人间岁月尽可能地平静安详。 “听说……霄哥前几天贪玩,夜里在外头吃酒没回家?”荣恩公问沈书云。 “是呢,还好东院大哥哥把他寻了回来,不然天凉保不齐在外头着凉。” 沈书云自然是不会对荣恩公说起,这几日沈霄经历了如何惊涛骇浪的大事件,她自己又如何忍辱负重,孤独地判断与抉择,保全家族的平安和颜面。 荣恩公点点头,道:“男孩子大了,往往是要闯祸的。你要多教教他,他虽说一直心里和你较劲,但到底对你心中有一份敬重。” “霄哥将来会有出息的。”沈书云笑着,给荣恩公递过来绵软的糕饼,哄他尽可能吃点东西。 然而一口糕饼没有咽下去,荣恩公就急匆匆咳嗽出来。翁姨娘忙凑过来给老人家擦拭身前的饼屑。 弄干净以后,荣恩公才平静下来。 “存雄居那一位进来可安生?我听曹管家说,他惯常去甘露寺行走?”荣恩公说话的声音已经有几分发颤,还是力图在孙女面前克制着。 “是,应当是去礼佛。圣人没有让他禁足,咱们也管不住他的。” 沈书云听见荣恩公轻轻叹息了一口气,她知道祖父是为了朝廷的前途命运而担忧。 “这般乱臣贼子,若是不能斩草除根,将来必会反受其乱。”荣恩公的声音颤颤抖抖中蕴含了怒气和无奈。 沈书云劝他道:“只盼着明年大赦,圣人能让他回蓟州。那些大事,圣人自有决断。我只是担心这等烫手山芋,留在府上夜长梦多,终究是个麻烦。” 接过沈书云递来的茶水,荣恩公转换了话题:“不提朝中事了,临安萧家今天递了拜帖,人已经到了京师,目下正下榻在行馆,明日要入府来给我请安。” 沈书云闻言,心里咯噔一下。 “云娘子,祖父最惦念的是你的前程。”荣恩公看向她,老眼昏花中想看清楚孙女的真实心意,对这门亲事到底是不是真有期待。 可是沈书云只是低着头,垂着眼眸没有说话。 原本,她是对远嫁临安有所期待的,而祖父也已经为她铺垫好出阁的一切。 可是,她没有办法对祖父开口,自己为了救下沈霄,答应了朱霁什么荒唐的条件。 “虽说小时候见过,但是表哥如今的样子,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沈书云打马虎眼:“总归是个什么样的郎子,也要看过他为人处世、接人待物的样子,才好决断的。” 荣恩公微微点头,只觉得孙女是在慎重考虑,倒并不是一件坏事,便说:“说的是。我也想知道这小子是个什么样的心性。只不过……” 他轻轻往前倾,一个姿势坐久了,老朽的腰身觉得酸胀。沈书云上前扶他一把,给他身后添一个隐囊,果然舒服了许多。 “只不过,你也到了年纪。祖父这把老骨头怕撑不到明年这个时候,若是萧家这臭小子不是个良人,也要在京中另有打算,这件事急不得,但也不能再耽搁了。我得在闭眼之前,把你托付给个好人家。” 荣恩公和蔼地笑着,掩盖着言语中的悲凉。沈书云想哭,但是忍住了,只是有些撒娇嗔怪道:“祖父还有的是千秋,这般着急把我嫁出去,是看上人家的聘礼了。” “千秋……我也想再有几个千秋……”荣恩公看着日头从中天轻轻西斜,忍不住咳嗽起来。 起初几声沉闷的咳嗽,逐渐变成了剧烈的哮喘,翁姨娘脸色大变,拿过来橘红给荣恩公衔在口中,但是老人家咳嗽得很厉害,根本控制不住。 片刻之后,荣恩公用帕子捂住了口鼻,再打开帕子,咳出一汪暗红色的黑血。血量很大,沾湿了他的衣襟,触目惊心。 这已经是三日来,荣恩公第五次咳血,只是比从前的几回,颜色更深。 “快来人,去寻医师!”翁姨娘立刻招呼院外候着的小厮和丫鬟,推着轮椅把荣恩公送回寝室,下人们七手八脚地进来忙碌,给老人家换洗衣裳。 连念春也被翁姨娘差遣着去盯着小丫头给荣恩公煎药。 沈书云是女眷,自然不方便入内,她看着丫鬟小厮们进进出出,默然而凝滞地站在院子里,等到翁姨娘出来,见她还没走,才惊讶地说:“大姑娘,你哭了……” 沈书云眼眸从旁处转向翁姨娘,用手腕轻轻碰了碰脸颊,才发现自己已经满面清泪。 翁姨娘用手里的绢帕给她擦拭干净泪珠,有几分心疼地说:“公爷近来的确是不太熨帖,一会儿医师来了,再给添几味药,兴许熬过了今冬,会有起色。” 沈书云强制自己不再流泪,笑着点点头道:“姨娘说的是。快到祖父寿辰了,我不该哭哭啼啼的,咱们好好准备,给老人家过个热热闹闹的寿辰。” 念春此时也回来了,对翁姨娘道:“药已经煎上了。” 沈书云点点头,对翁姨娘说了些感谢的话,便带着念春要回去蓬蓬远春,转身出院子,却看见一人,风姿卓绝地立在庭阶上,颀长身形穿着月白色暗纹的团龙直裰,在秋风中很有飒爽的气韵。 “真巧,大姑娘也在。” 作者有话说: 昨天入v,感谢大家支持。 我会尽力保持日更,不更会请假。 谢谢亲爱的小天使们。 第三十二章 “我听闻公爷近来身体不爽, 恰好蓟州我们府上的太医进京到太医院研习,就被我请来了,现在正在府门的耳房内听命。过来给公爷禀告, 没想到, 这么巧, 又是一天遇到大姑娘两回。” 在公开的见面场合, 朱霁总是这般风朗气清的神态仪容,谈吐典雅有礼,若不是沈书云知道他内里是一个何等狂狷疯蛮的人,也会被他这样轻易骗过去。 “既然如此, 多谢世子惦念。祖父方才咳血了,正在寝殿歇息。”沈书云对朱霁解释道, 并微微侧首对念春吩咐:“去给翁姨娘知会一声, 再差遣个小丫头去耳房把安王府的太医请过来。” 念春犹豫地看看这两人, 最后还是低头去按照沈书云说的做了。 凌云院的人都在寝殿忙着伺候荣恩公,念春一走, 竟然偌大的院子只剩下这两个人。 “世子, 请到侧殿一坐,稍事休息。”沈书云端方有礼地对朱霁说,比一个手势,把他让到去侧殿的方向。 朱霁却动也不动, 只是仍然立在那里看他。 “亲都亲过了,没人的时候也要装得这么见外吗?”朱霁眉梢微挑, 这样问她。 “对我来说, 世子确实是需要敬而远之的外男, 这并没有错。”沈书云平静而冷淡地回应她。 “看来嫁不成表哥, 大姑娘心里很有怨怼。”朱霁的眼神都在沈书云脸上, 她的脸色并不好看,但并不妨碍她在他眼里好看至极。 沈书云不想和他在祖父的院子里纠缠,这里不时会有下人走过,这般亲近地说话,总是容易让人怀疑。 她想就此走开,不等念春回来,就想走,却看见朱霁身后站着一个人,一双眼睛狐疑着看着他俩,正是沈书露。 “大姐姐,怎么站在廊下说话?咱们家嫡长女什么时候这般做派了。” 沈书露分明站在朱霁身后,却越过朱霁,直接对沈书云这样嘲讽,之后才对朱霁行礼:“世子阁下,此厢有礼。” 朱霁并没有回礼,而是视而不见。 沈书露也并不在乎,她瞄一眼身前的朱霁,再看看沈书云,觉得两人之间的气氛,绝对有些不同寻常。 朱霁看也没看沈书露,便款步往侧殿的茶室走去。 “大姐姐和安王世子,似乎很是相熟?都能在廊下说悄悄话了。”沈书露继续揶揄道。 “祖父在寝殿,应当换了衣衫,你要请安可以过去了。”沈书云说得冷冰冰,自从上次出手打了沈书露,姐妹两个人只在中秋说了几句可有可无的客套话,这是真正的事后第一次交锋。 “安王世子送给姐姐的名贵石色颜料,姐姐可试用过了?我不会画画,还想见识见识是怎么样奢靡无度的宝贝,被这位尊贵的皇亲,当成贡品一般给大姐姐献宝。” 沈书露语带机锋,沈书云微微一笑,道:“石色到底只是写石头研磨烤制的色彩罢了,能多么金贵?我倒是很感谢安王世子把祖父的田黄石刻章寻了回来,要说宝贝,那才是。” 沈书露瞬间就没了气势。 田黄石刻章找回来以后,她也心虚了一阵子,担心沈书云会顺藤摸瓜,查出来是她派红簪典卖了出去,事后在家里给她来个秋后算账。 好在似乎沈书云被家里的各种琐事绊住了手脚,她便渐渐也忘怀了这件事。 如今沈书云点到为止地敲她一敲,倒让她浑身一个激灵。 “什么宝贝不宝贝的?大姐姐有见识,我是破落户一个,没见过什么宝贝。” 沈书露支支吾吾有几分心虚,她是个很骄傲的人,但是从小到大,在沈书云面前,那份骄傲总能瞬间支离破碎,别说是祖父,就是自己也常常会感觉到自己和沈书云如同云泥之别。 “你最好是不知道。”沈书云微微一笑,语气平和地说。 可是沈书云越是说得淡然,沈书露听起来就越是惊心。 再懒得理会沈书露,沈书云见念春也回来了,便撇下她,走出了凌云院。 翁姨娘也从寝殿中走出,招呼沈书露去给荣恩公请安了。 念春回头看看,皱着眉头对沈书云叹息:“二姑娘真是越来越像夫人了。不仅婀娜体态像,娇俏的眉眼也越来越像。” 沈书云轻轻嗤一声:“心胸狭隘、自私自利也像得出奇。”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23节 “若不是大姑娘,霄哥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结局,夫人和二姑娘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对大姑娘有一丝一毫的谢意,咱们家竟是出这种白眼狼了。” “霄哥的事情,不要再提。”沈书云叮嘱念春:“他们感激不感激一点也不打紧,重要的是这事绝对不能走漏半点风声。” 念春称是,神色也肃然起来。 · 沈书露从凌云院出来,神色十分难看。红簪本没有跟她去给祖父请安,只是在满枝红等着沈书露回来。 见她回来,黑着脸生着闷气,战战兢兢不敢说话。 沈书露坐在桌边秀墩上,气得端起了茶杯,喝了一口,又喷出一口水。 “好凉!就不知道给我到点热茶么?” 红簪忙不迭赔罪,是我忘了,还请姑娘不要动气。 沈书露哼了一声,本想拿红簪当出气筒,但最后还是最后一点理智让她没这么做。 倒不是她心慈手软,不拿下人出气,相反她是一个一旦外头受了半点委屈,就会回来把丫鬟小厮当出气筒的人。 她不想把火气洒在红簪身上,只是因为红簪当初帮她处理了那块田黄石刻章。此时此刻她不能和红簪离心离德。 见她平静下来,红簪才试探着问:“姑娘,公爷的身子骨是不是不好?方才在凌云院,可见着老人家了?” “嗯,见着了。祖父一副枯骨模样,没有多少时日了,今年的这个寿辰八成是他最后一回了。”沈书露在妆台前坐定,云淡风轻地说着,仿佛是别人的祖父,与她无关。 红簪把妆台前的画眉黛递给沈书露,她悠然自得的画着。 “真希望祖父不要受这些嘴,一夜睡死过去是最大的福报。”沈书露看着镜中的自己,十分满意自己的姿色。 实话实说,沈书露很像何氏年轻的时候,腰肢若柳,丹凤眼轻轻吊着,尖尖的下巴,小小的绣口,作为京中勋贵的嫡女,沈书露的容貌可以称得上上乘。 设若没有长姐比在那里,人们不会觉得她艳丽有余,而端庄不足。 而沈书云是鹅蛋脸、潭水目,美得大气雍容。 在天鹅的高雅与闲适之美面前,一般鸟雀的繁华多彩的羽毛,便显得艳俗。 但是沈书露自己不这么想。在京中,她也是有名号的美貌贵女,不然当日萧唯仁看她的眼神,也不会让她自鸣得意许久难忘。 “萧表哥明日就要来给祖父请安了。”沈书露对红簪说:“我刚刚去祖父院子,就为了打听这件事。” 红簪自然心知肚明,但是沈书露自己不提,她是绝对不敢问的。 “萧公子过来请安,姑娘也要过去侍奉公爷吗?”红簪好奇问道。 沈书露脸色一沉,忍不住骂:“就是烦心在此处!明日萧表哥进府,竟然只让父亲和大姐姐过去祖父的院子作陪。这叫什么道理?合着家里来了祝寿的表亲,我和霄哥都不配上桌子叙旧了。” 红簪低声念叨:“府上都传,这次萧公子进京给公爷祝寿,其实是为了跟大姑娘议亲。” 沈书露啪地一声把手上画眉的黛笔敲在妆台上,登时眉笔就碎成了两截。 “在家里作威作福就算了,出阁以后也还要做富贵闲人。议亲的还没来,就和乱臣贼子眉来眼去的,在上房院子里就敢单独说悄悄话,谁知道两个人隔着一道墙,做了多少见不得人的事,又是送礼物又是寻东西的。都道她多么端方知礼,我看是个浮浪货罢了。” 红簪知道沈书云恨得是谁,却不敢大声喝止她,只道:“二姑娘,隔墙有耳,毕竟她还掌管着家权。” 沈书露冷冷笑了一声:“说到家权真是笑死了,我看祖父没多少时日了。这是想咽气前把大姐姐托付到给富贵闲人,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有我在一天,当日她无故打人的事情,就要一报还一报。” 红簪知道沈书露是个何等锱铢必较的记仇的性子,但是扯到了荣恩公的生死,确实是大不敬的话,于是连忙禁止沈书露再继续往下说:“姑娘不要再说了!” 沈书露恶狠狠地盯着被她搁置在一侧的眉笔,拿起来残存的一截,清冷了目光,继续勾画起来。 她发誓要把长姐这门亲事搅黄,才能让自己睡个安生觉,否则真的是寝食难安。 “去探探明日萧表哥的行程,我要和准姐夫来个不期而遇。” 红簪默默看着她,心里想说点劝阻的话,但又忍住了,自己的主子是何等冷血无情的人,她心里清楚,只是默默答应下来:“奴知道了,这就去曹管家身边的几个手下那里打听。” 沈书露看着红簪急匆匆就去按照她的吩咐打探消息,心中妒火才稍微缓和了些。 第三十三章 荣恩公一大早换了一身玄色蒋芸纱的圆领官袍, 修整了美髯,尽量让自己的病容看上去精神矍铄些。 用尽全力吃了些米粥,他就坐上了轮椅, 命翁姨娘推着他, 端坐在凌云院的书房, 等候着萧唯仁进府请安。 在萧唯仁到来之前, 沈书云已经被荣恩公叫来了凌云院。 她来了以后便帮助翁姨娘,侍奉荣恩公喝药。 昨日咳血后,沈书云回去自己的院子一直担心着,今日一见, 却发现祖父的神色比昨日矍铄了几分,气色有有所转圜。 沈书云闻着药的味道似乎和从前荣恩公吃的不同, 便问翁姨娘:“祖父这是换药了么?” 翁姨娘笑笑道:“昨日安王世子带来的两个太医看着其貌不扬, 却真有金刚钻。昨日来了就给公爷施针, 也换了新的药方。公爷昨晚睡得很安稳,今日气色都好起来了, 早上胃口也开, 还多吃了些粥饭。” 沈书云听了以后很高兴,对荣恩公道:“我也瞧着祖父今日气色好多了。等熬过冬日,人身上的阳气就升起来,届时祖父的腿伤也会渐好, 咱们还得去郊外骑马看花。” 荣恩公见她高兴,虽然知道“骑马”只是她为了安慰自己的畅想, 但是并没有戳穿, 只是微笑着沉默, 享受着孙女的讨好与安慰。 纵然是神医, 也只能让他的命数相对残延些时日, 枯树并不能真正生出新芽来。 哪怕荣恩公的身体有了一丝起色,也能让沈书云高兴到喜气洋洋的程度。 趁着萧唯仁还没到,沈书云又问翁姨娘:“安王府的两个郎中,咱们是不是要从公中给他们支出酬谢?我稍后让念春去取。另外,他们今日还来给祖父下针吗?能一直留在咱们府上最好了。” 翁姨娘见她这般高兴,也跟着笑:“大姑娘莫着急,我昨日已经问曹管家娶了纹银酬谢两位医师,但是人家不肯接受,说是世子已经给了赏赐。还说施针要七日一个疗程,今日还要过来给公爷医治。至于这两位神医能在京中待多久,奴没有问,他们倒也没提。” “原来如此,我改日问问他,能不能把医师多借用咱们一时,最好待到明年新春,再回蓟州最好。” 一句话,让荣恩公历经沧桑的眼眸微微眯了一下,他一直静静听着翁姨娘和沈书云的对话,此时却突然问沈书云:“云娘子,似乎和安王世子熟络起来了?” 一句话,让沈书云喜上眉梢的欣悦冷了下来,她觉得不能对祖父说出所有的实情,但也不想对祖父说假话。 其实自打上一回中秋宴上,朱霁派四宝当着全家老小上上下下,公然给沈书云送还田黄石刻章的一刻,荣恩公就已经觉察出朱霁对孙女的心思。 他虽然老迈,头脑没有年轻时反应迅捷,但到底还是阅历丰赡,他没有继续追问。只是问翁姨娘:“去前头看看曹管家把人带来了没有?” 翁姨娘出去以后,只剩下了沈书云和荣恩公祖孙两个。 “翁姨娘不是乱说话的人,祖父只是怕你说不出口。本来是以为圣人会禁足世子,没想到会是这样结果,我倒忘了他是个有野心也有眼光的人。” 有眼光的人,才会一眼看中他的掌上明珠。 “祖父,我并不喜欢他。”沈书云抬起眼眸,眼神和语气都很真诚,她对祖父向来没有什么可隐瞒的。 “嗯。”荣恩公:“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安王父子虎视眈眈,若是赢了,那便是龙门一跃,若是输了,就是万劫不复。祖父只想把你托付给富贵闲人,衣食无忧。家里争来夺去已经乌烟瘴气,嫁为人妇后,祖父不希望你再操心,再受一点委屈。等你议亲以后,一切都会平息。至于外头下人们或者家里人捕风捉影,时日一长就忘了,你不要往心里去。” 沈书云低头,轻轻点点头:“我知道轻重。” 祖父虽然洞察到了朱霁对沈书云的殷勤,绝非是偶然。但是他又显然低估了朱霁的决心与坚持。 她何尝不想敬而远之,然而那人早已经在她的生活里布下了罗网,如今再想逃脱,她自己都不知道是否还有可能。 譬如,无论今日萧表哥是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她都不能接受。 究竟是为了信守诺言,还是畏惧朱霁的威势,她倒是分不清楚了。 但是这些,她打算不提。 荣恩公看了看沈书云,感觉到了她还有未说出口的话,但是他并不想追问。 只是在打量孙女的时候,才看到她今日的打扮一点也没有用心思。 沈书云依旧穿着昨日月白的马面裙,加了一条不起眼的淡黄的褙子,连一点绣花图案的外着都没有,头发也只是随意梳了双环,却没有珠钗点缀,连耳铛和戒子都没有戴。 周身首饰,只是在脖子上挂了金镶玉的项圈,似乎也只是为了保持荣恩公府嫡长女的一份尊贵,并没有张致着梳妆的心思。 不一会儿,翁姨娘进来,对荣恩公道:“公爷,萧公子到了。” “进来吧。”荣恩公微微直了直身子说。 不一会儿,一个粉面贵公子就进来了,身量比朱霁要低一些,一身名贵的绫罗,紫色的罩袍,刺绣繁复精美,奢华到有点像是大戏老倌儿的行头。束起来的头发上戴了梁冠,确实是富贵逼人的打扮。 仔细看五官容貌嘛,虽然皮肤柔嫩发着一丝油光,倒也称得上一表人才,甚至在眉宇之间,还和沈书云有几分相像。 只是同样的一双大眼睛,眼神浮动着,缺了一丝这个年纪少年郎的正气。 萧唯仁恭恭敬敬地对着荣恩公行了深深一礼,随后和沈书云各自行了平礼。 “表妹多年不见,仍是儿时模样。”看得出来,萧唯仁有些紧张,字斟句酌找着合适的客套话。 “表哥有礼。”沈书云只是淡淡回应,甚至连目光都没有在萧唯仁身上多停留片刻。 荣恩公慈祥和蔼地请他起身,翁姨娘命丫鬟给上了茶和干果,萧唯仁却有些紧张到束手束脚,坐立不安。 从大门到后院的路上,曹管家已经暗示过他,书房里等他来请安的,除了荣恩公,还有沈大姑娘。 这次请安,不过是日后寿辰宴的预演,先让一对年轻人互相相看一眼,为下面的议亲做做准备。 萧唯仁知道,沈家现在在京中的处境很不妙,因此荣恩公是很有意促成这门婚事的。 而表妹不仅有卓绝的画工,享誉京师,还容貌出众。 而且,只要议下这门亲事,他便可以向荣恩公讨要当年姑母嫁入沈家时,陪嫁的三只楠木箱子,特别是里面的十万盐引。 与其说他想抱得美人归,不如说美人还可以陪送一份巨额财富。 萧唯仁的眼珠滴流滴流转,保持着机谨,等着荣恩公问询。 “俗话说得好啊,富贵人间,钱塘临安。近年来,朝廷休养生息,各地风调雨顺,想必临安更是一片富贵温柔之地啊。” 荣恩公做如是感慨,对萧唯仁慈祥如祖父般笑笑,算是给这次会面定下了个喜乐欢愉的氛围。 萧唯仁接过话头,诚惶诚恐地说:“公爷称许临安富庶,真令晚辈惶恐。其实,临安不过地方首府,虽然是富裕繁荣,但若说是尊贵,自然哪里也比不上京城。” 这是恭维,萧唯仁说完,荣恩公笑得更开怀,道:“萧公子客套啦,咱们是一家人,放轻松些,你是云娘子的表哥,便如咱们府上霄哥、雷哥一般,都是我的孙辈,不必用朝堂公所那一般语气说话。” “是。”萧唯仁闻言,也稍微放轻松了些。 一放下心,萧唯仁就忍不住偷偷逡一眼沈书云,见她低头如莲花般温柔,垂下的睫毛在白皙饱满的鹅蛋脸上投下了两片微小的影子。 萧唯仁想起了数日之前在酒馆偶遇的沈书露,也是美得,只是诚然没有姐姐沈书云的大气和端庄。 一母生百般,同父异母的姊妹,若是并不相像,倒也不出奇。 在酒馆偶遇时,他对沈书露惊为天人,如今再看沈书云又觉得三魂没了七魄。 萧唯仁一时没法分别姐妹俩的这两种好看,自己到底是喜欢哪一种了。 好色之人,见到美色,就会忘记了畏惧,一时间思绪就在半空中乱舞起来。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24节 “萧公子?”荣恩公叫了他两声,萧唯仁都还沉浸在自己的肖想之中。 直到荣恩公第三次叫他,他才回过神来:“公爷请说。” “萧公子在京城,如今下榻在何处?” “回公爷,晚辈下榻在一处普通的行馆,就在府上前街,叫悦来客栈。” 那所客栈,荣恩公自然是知道的,几乎就是正对着荣恩公府的大门,是一处普通的旅店,在偌大京师根本算不上繁华。 “萧公子真是勤俭之人。”荣恩公点点头称赞。 “公爷称许,晚辈受之有愧。不过是图这里离贵府近,图个便捷。” 这倒也不是假话,只不过下榻在悦来客栈之前,萧唯仁已经在京城纵情享乐了大半个月,住的倒都是最奢华的秦楼楚馆,夜夜笙歌,酒池肉林。以至于现在虽然尽力做出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坐在沈书云对面的时候,萧唯仁的眼圈却泛着纵yu过度的黑青。 “如今府上都还留着些什么行当的买卖?萧公子一人顶起门楣,生意操劳应当是十分忙碌吧?”荣恩公想试探一下萧唯仁的能为,是否能顶的起临安首富的官商门楣。 没有等到萧唯仁回话,曹管家进来通传:“公爷,安王世子带着昨日的医师过来,给公爷施针了。医师说现在是合宜的时辰,错过了五行,效果便不好了。” 萧唯仁循着曹管家的声音看过去,果然看到一个似乎有几分面熟的英俊男子,款步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两个抱着药匣针枕的医师。 第三十四章 萧唯仁见进来的这位贵公子, 不仅气质高贵,傲然孑立,衣着也在内敛中显出不同凡响:两肩有龙云纹, 虽然是白底子银绣线, 尽可能地不显山不露水, 但龙纹岂能是寻常人能用的吗? 萧唯仁立刻意识到, 在荣恩公府穿着龙纹衣着自由行走的,应该就是蓟州安王府世子了。 进京之前,萧唯仁已经得知安王世子下榻在荣恩公府上。 “世子,这是临安萧氏的嫡长子唯仁君, 也是云娘子的亲表哥。”荣恩公见朱霁进来,便热络地介绍, 尤其是“亲表哥”三个字说的格外重, 又对萧唯仁说:“这位是安王世子, 目下下榻在咱们府上。” 朱霁用眼底余光扫过萧唯仁那张有几分油光的面容,沈书云则看着朱霁那寒凉彻骨的表情, 蹙了蹙眉头。 萧唯仁自然是对安王世子行了跪拜之礼, 而朱霁看着眼前这油头粉面的纨绔子,一直黑着面容,仿佛恨不得现在就一声令下,把他摁在地上碾死。 但最后朱霁还是微微颔首, 命萧唯仁平身。 朱霁转身对荣恩公道:“公爷今日气色比昨日转圜,晚辈心中甚慰。” 荣恩公也客情答谢:“多谢世子昨日派来的医师, 针法精妙, 有如神助。多谢世子关心。” “在府上叨扰日久, 勤敬国公爷, 也是应当。” 朱霁虽然在和荣恩公说着客套话, 眼神却是毫不遮掩地投向沈书云。 沈书云感到那灼灼目光盯在身上,仿佛是烈火炙得她难受,特别是当着老人家,她觉得浑身别扭。 沈书云寻了借口出去:“茶水凉了,小女不知道安王世子驾到,未曾准备,我这就去命人添茶。” 她往外走,走到朱霁跟前的时候,和他错肩而过。 在两个人靠得最近的一瞬间,朱霁对她说:“有件事情,需要禀明沈大姑娘。” 沈书云驻足,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她对朱霁的疯劲儿是有些了解的,现在跟前还有祖父和萧表哥,她真的是不知道这疯子会说什么出格的话。 朱霁看她紧张,心里却觉得得意,但是口吻仍然装作十分谦逊和气: “前几日说要些好布料给大姑娘,方才我已经让四宝送了几匹上乘的布料去了蓬蓬远春了。其中有禁中的织金云锦缎,厚实明艳,做冬装正好。” 沈书云心里咯噔一下,瞪着一双如水的眼眸怒视朱霁,微微咬着下唇,却又不敢真的表现出内心有多么生气。 当日为救沈霄,她在甘露寺答应过朱霁,无论今后他送她什么,她都不能拒绝。 当时她叮嘱过他,私下里送,不要再大张旗鼓,惊动四邻摇动海地,以免人言可畏,传得沸沸扬扬。 现在看来,他并没有要改变的意思。 送东西,简直如狗撒尿一般,像是圈地盘、立界碑的行为。 她想了一瞬间,他只说是给布料,到底也没说明白是不是给她。 于是沈书云转身对荣恩公和萧唯仁扯谎,道:“是这样,世子要做冬装,不知道京中哪家秀坊好,于是把一些名贵衣料暂且放在我那里,一会儿我就让曹管家拿去给相熟的绣庄座衣裳了。” 朱霁有点惊讶,沈书云原来也是扯谎高手,圆起来天衣无缝。 听她为了面子,居然扯出这等欲盖弥彰的谎话,朱霁忍不住轻轻笑了一声。但他不想真的让她下不来台,于是也跟着附和道:“诚然是在下要做新衣,才出此下策。这厢有劳大姑娘操心了。” 沈书云听他如是说,便不再分辨,烦躁不安地出了书房的门。 沈书云出去以后,朱霁看了看身后的两位医师,对荣恩公道:“医师的匣子里,是给公爷的药材,昨日医师要一双羚羊角,给公爷做药引,我便命人去检校司的库房里,把我们府上存在京中的细货找了找,也是巧合竟然恰好有。” 朱霁命医师打开匣子,一对珍贵的羚羊角包在红色绸布里,一看就价值不菲。 昨日,安王府的医师给荣恩诊治,对症开具了新的药方,别的到还好,就是需要羚羊角做药引。羚羊角是珍贵的药材,不太容易得到。荣恩公府上自然没有,曹管家派人去了各家医馆和药房,也没有寻到。 朱霁听说以后,马上安排人去寻羚羊角,找到以后,便一早与医师一起过来给荣恩公送来。 当然,他不能承认,自己亲自过来书房,是为了搅局。 四宝昨日已经从曹管家的下属那里听说了尽早萧唯仁要给荣恩公请安的消息,他本来是想过来看看形势,没想到沈书云居然也在。 沈书云也在,那荣恩公岂不就是要暗戳戳安排一对年轻人相亲么? 朱霁暗道幸好来了,否则若是事后知道沈书云和萧唯仁在老公爷的主持下彼此想看,他怕是要气得寝食难安。 因此,刚刚沈书云因他的到来,找了借口出去,正中他的下怀。 “世子三番五次给敝府送名贵珍宝,还推介了这般卓绝的医师,老夫无功受禄,实在是不敢当。”荣恩公眯着眼睛,抬起下巴,对朱霁冷冷道。 “哪里的话,公爷康宁,是国家之幸。公爷请移驾寝殿,让这两位医师给您继续施针,天长日久,身子一定大有起色。” 朱霁根本不在乎荣恩公看他的眼神是慈祥还是毒辣,他只想赶紧让这个打着沈书云算盘的萧唯仁立刻消失在他眼前。 不杀他,已经是看在他是沈书云的中表亲的份上。 “安王世子,你好大的口气!”荣恩公突然爆发了雷霆之怒。 朱霁凌厉的眼神投过去,和老爷子的眼神短兵相接。 “鄙人好歹是追随先帝出生入死的人,如今你住在我府上,难道我要去哪里,做什么,还要听从世子的差遣吗?” 荣恩公的嗓音有一股威严,尽管他的动怒,明显是中气不足。 龙虎相争在眼前,萧唯仁则被着实吓到了。他之所以在荣恩公面前战战兢兢,就是因为知道这位老人家是多么威严赫赫、说一不二的大人物,却没想到朱霁和自己旗鼓相当的年纪,竟然敢对荣恩公如此不敬。 谁让人家是皇家血脉、宗室子弟呢?果然商贾再有钱,也只是天下之富,只有双龙在肩的人,才有资格做天下之贵。 萧唯仁眼珠子滴溜滴溜转,只想在两位大人物剑拔弩张的气氛中,保全自己。 于是萧唯仁很识趣地对荣恩公道:“今日晚辈入府,没有带给公爷什么像样的礼物,一些临安特产,已经转交给曹管家。听说现在是云娘子执掌家权,想必她也会一一对公爷说明。晚辈还有些生意要大礼,就不多逗留了。” 随后,萧唯仁也对朱霁行了礼,不等荣恩公真正允许送客,萧唯仁就已经低着头默默地退出去了。 房内只剩下荣恩公和朱霁。 萧唯仁一走,荣恩公才明白过来,自己中了朱霁的圈套。 朱霁行事从不鲁莽,十分懂得分寸进退。为什么方才当着萧唯仁,要这么无礼地让自己生气?荣恩公是过来人,瞬间就想明白了,他是过来搅局的。 至于为了谁,荣恩公也是从鲜衣怒马的少年过来的,还能看不懂吗? “既然没有了别人,世子倒是可以敞开天窗,与老夫说说亮堂的话。”荣恩公刚才的怒气已经不见了,换了一副长者的姿态,说话慢条斯理甚至还有一些慈祥。 “能与公爷交谈,孔阳不胜荣幸。” “世子也是弱冠之年,不知道府上可有给世子议亲的打算?”荣恩公语气更慈祥了一些,仿佛是替先帝问询皇孙的婚事一般。 “未曾。”朱霁答得简单又明白。 “安王府皇亲贵胄、门墙广大,难道是安王殿下眼光太高,觉得一般的世家秀色,配不上世子这般芝兰玉树的人物,所以迟迟没有议亲吗?” 话说到这里,朱霁也大概猜到荣恩公接下来可能会说什么。 以他的阅历和睿智,应当是已经看出了自己对沈书云的痴缠。 对于此情景,朱霁神色不卑不亢地见招拆招:“孔阳不过是沾了皇祖的福荫,并不敢仅仅以出身为傲。诚然,平辈的皇兄,在我这个年纪,大多已经成家立室。而我之所以未曾议亲,自然也是有些内情。” 荣恩公假装作疑惑状,问道:“哦?这是为何?难道世子是有什么心上人,但碍于身份、礼教,不能厮守,所以干脆虚悬中馈之位?” 朱霁心道,荣恩公果然是千年道行的老狐狸,唯有多年权臣才会这般自然地装模作样。 但这种棋逢对手的感觉,朱霁倒也觉得很有趣。 “公爷此言差矣。在孔阳看来,若是有了心上之人,绝不会碍于礼教和身份,就舍弃真爱,那绝非英雄所为。” 朱霁话说了一半,沈书云端着茶水进来,将一盏茶水放在他身侧。 朱霁看到她,嘴角便不自觉地翘起来,她此时离他很近,他眼眸如星辰,看着她低头放下茶杯的温柔,觉得正好当着她,说完下半截话: “我府上之所以长久没有为我议亲,一来是因为我与沈大姑娘一样母亲早逝。多年来,父王不曾续弦,于是没有人为我操办张罗;二来则是,我早在三年前就已经有了一位心上人,宛如苍穹皓月,念念不忘。于是,再看旁人,总觉得黯然失色,不及她一丝一毫。” 作者有话说: 啊,我真的好喜欢写祖父和狗子的对手戏啊。 ———————————————————— 朱霁:我的心上人就是你的掌上明珠,拿来把你。 荣恩公:泥猴!你也配!滚回老家去! 第三十五章 “老夫倒是很想知道, 能让世子如此钟情的人,是哪家的千金贵女?” 荣恩公的眼神深邃起来,病容之中迸发出了一丝狠戾, 而朱霁的目光就这样毫不闪躲地承接了他的审视。 老爷子在试探他敢不敢说, 而朱霁却毫不怯懦, 他倒想开诚布公说出来, 看看老公爷有什么办法。 空气瞬间一瞬间凝结,朱霁眼神转向了沈书云,柔情百转地看着她。 沈书云的眼眶里不知何时蒙上了一层水雾,手里的茶杯没有放好, 轻轻颤动了一下,在茶几上碰出细微的声响。 “这位心上人正是……”朱霁沉默了一瞬间, 缓缓地想把沈书云的名字说出来。 沈书云抬眼看他, 眼神中晃动着喝止的神色, 而眼睛中的雾气,也幻化成了泪珠, 即将夺眶而出。 朱霁本是无所畏惧的人, 他不惧荣恩公的试探,反而想要做敢作敢当的人,既然已经深爱入骨,他并不想对荣恩公遮掩这份情谊。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25节 但是, 就在马上要脱口而出的沈书云三个字的时候,她的泪水落下来, 一瞬间的悲戚, 让他陡然心软。 于是这三个字, 他终究犹豫了一下。 “世子!外头的医师等急了, 是不是到了给祖父施针的时候?”沈书云抬起慌乱的眼眸, 趁着他犹豫,赶忙说道。 随后她轻轻拽了他的衣襟,催促他赶紧出去,不许造次。 一个未出阁的贵女,这样扯外男的衣襟,哪怕对方是皇亲贵胄的世子爷,是有些不合时宜的。 但是沈书云是被逼的没有办法,她唯有用这样略带亲昵的方式,才能让他心软。 她的眼神在对朱霁求情:祖父现在需要的是静养,他的身体经不起折腾了。 朱霁无奈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对沈公爷说:“这位心上人,目前晚辈并不想对任何人开诚布公地提起。总归是一位才华横溢、容貌出众的佳人。” 荣恩公微微眯起了眼睛,带着怒意和嫌恶,恨不客气地对朱霁说:“世子若无事,请退下吧,老夫乏了!” 沈书云如蒙大赦,赶紧催促朱霁:“医师在外头候着,请世子出去的时候把他们请进来。” 朱霁颔首,退出了书房,沈书云也跟着出来了。 两个医师守和翁姨娘在门口听候,见他出来,其中一个医师上前询问:“世子,公爷现在可有功夫?一会儿真的要错过施针的时辰了。” 朱霁略略点头示意,两个医师和翁姨娘就跟了进去,给荣恩公施针。 “书房里有软塌,也燃了炭火盆,就在此处施针吧,有劳两位医师了!”沈书云对翁姨娘和医师安排着,又对翁姨娘说:“祖父可能生了气,请翁姨娘用心安抚。” 翁姨娘点点头,看了两人一眼,略略思索了一息,便带着两位医师进入了书房里,给荣恩公施针去了。 沈书云把朱霁待到凌云院的月门外一片寂静的竹林中,看着四下无人,终于怒不可遏地对朱霁发脾气。 她怒气蔼蔼地瞪了一眼朱霁,闷声质问:“你要干什么?非要气死人不成?还是嫌弃现在祖父没有下狠招惩治你?如此引战好斗,就是你安王府的本性吗?” 朱霁见她生气,脸色也并不好看,反击道:“我只是带医师过来给公爷施针,难道不是最关怀老人家的?只不过是凑巧遇到了沈大姑娘正在和表哥相亲,搅局惹了你生气吧。” 沈书云觉得这个人吃干醋吃得简直不可理喻。 沈书云微微抬头,疾言厉色地说:“世子,无论我与你之间有什么私下里的约守或者来往,请不要呈送到祖父面前。他已经是风雨归舟的时候了,经不起情志的波动,更不能动怒。” 朱霁冷冷看着她。 “沈大姑娘真是为了家人可以万死不辞,嫡长女的风范在下领教了。”朱霁说得很不留情面,他讨厌沈书云把所有人都放在心上的样子,惟独对他从不曾流露出半分垂怜,只有在需要利用他的时候,她才会温婉些对他。 “是啊,世子说的对极了。他们是我的家人,一笔写不出两个沈字。更何况,祖父在我心中,重如泰山,求世子以后不要再这般莽撞了。”沈书云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愤怒,希望以理服人,能够劝阻朱霁不要随意发疯。 可是,朱霁听来却更加生气。 “我莽撞?沈书云,你到底有没有良心?费尽心力为你祖父寻医问药,到你这里竟然是‘莽撞’?更何况方才,我到底刚才是没有说出来喜欢的人是你。” 朱霁觉得自己明明在意她了,不解为何还要被她这样规训和敌视。 “是啊,我多谢世子一番好心,否则今日不知要闹出什么风波。”沈书云心有余悸,便不想继续激怒这个疯子。 深秋的竹林已经不似夏日茂密,竹叶的尖角也干枯泛黄,一阵冰凉的秋风扫过,簌簌起了一阵竹叶摩擦的声响,听起来乱糟糟的。 沈书云今日打扮得俭朴,也没有穿披肩,一阵寒风让她下意识抱了双臂,打了个寒颤。 她想赶紧回蓬蓬远春去,再站着要着凉了。 朱霁看出了她要撤退,却不想让她走。 “你不许我开诚布公对沈公爷说明白,可是,你真的以为我不说,沈公爷就不知道么?”朱霁扬了扬眉毛,带着一份傲然和挑衅对沈书云说。 沈书云无奈道:“知道和挑明还是不同。不挑明,我便能有些回转的余地。若是世子挑明了,以祖父的脾性,我不知道怎么收场。” “那便不收场了!”朱霁恶狠狠地说:“沈书云,你总是令我做出与心意相悖的事。” 沈书云听闻他如此说,心中的愤怒也忍不住了,急火攻心地反问他:“什么叫不收场了!我做错了什么,是我求着世子对我死缠烂打,不依不饶吗?还是我央告世子,求什么石色、刻章,就连搭救霄哥,也是世子本来就有心为之的事吧?何况,这又不是没有代价?一门好好的亲事,就这样因为世子作梗,便不能应承。我心里也有怨恨。” 话说出口,沈书云也是一愣。 这些话,把朱霁活脱脱说成了一个寡廉鲜耻、对她纠缠不休的无耻之徒。 分明她并没有多么看得上萧唯仁,分明自己也多次因朱霁的援手,度过一个又一个的难关,可是为什么,就对她感激不起来? 况且,沈书云很清楚朱霁的用心,他本不求她能感激她,只是希望她的日子过得顺达些、平安些,没有想到说起不留情面的话来,她是这么娴熟。 “为什么?因为我妒忌,因为我在意。” 朱霁眼神中燃烧着能燎原的野火,对沈书云一字一顿地说:“因为我妒忌你在意你身边的每一个人,无论是疼爱你的祖父,还是根本不把你放在眼里的兄弟,你都可以为了保全他们,出人出力,惟独将我视为工具,用得着的时候就和颜悦色,哪日我对你没用了,便会被你弃之如敝屣。” 朱霁的妒忌一点也不假。 入住荣恩公府以来,他曾经对沈书云怀有最美好的期待和热情,肝脑涂地为之驱策的事情,他知道自己干得出来。 但是到头来,他却并没有得到她一点点真心的回馈。他发现自己不仅仅嫉妒能够光明正大来和沈书云议亲的萧唯仁,更嫉妒被沈书云尊敬和爱戴的荣恩公,甚至沈霄、沈雷都离她的真心更近。 总之,自己是那个永远不会得到她一丝一毫真心和怜爱的人,这件事简直让朱霁愤怒。嫉恨到失去理性。 沈书云不知何时,眼睛里已经充盈了泪水,她觉得朱霁说得没错,自己是为了私利,一次次接受了他的援手,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朱霁确实拿出了十足的诚意来为她做了很多事情、解决了很多棘手的问题。 “世子若是这样说,我的确是惭愧难当。大抵撑起这个门楣,我一介女流的确十分吃力,能得到世子的帮扶,实在是幸运的事情。总之,书云都记在心上,答应做到的三件事,也一定不会打折扣。” 她一边流眼泪一边说着自惭的话,却让朱霁一下子乱了阵脚,心如被打翻的棋盘,所有的招数技法,都遍寻不着,只有一片混乱的黑白棋子,噼里啪啦在心里发出乱糟糟的声响。 “这些都是我自愿的,今日是我莽撞了,不该去与沈公爷针锋相对,云娘子……你不要落泪了,是我不好。” 他努力想找补回来,可是沈书云却笑笑,用衣襟狠狠擦了擦眼泪。 “世子放心,我答应了不会接受萧家的议亲,一定会做到。今后也力争能挺起脊梁,不出差错。世子今后也可以风物长宜放眼量,把一番能为放在家国天下的大事上,不要对我再有期待,如此,对你我皆好。” 朱霁看着眼前的人,觉得心又被她狠狠地拿刀子扎出个偌大的血洞。 第三十六章 “沈书云……你真的是……”朱霁怒不可遏地看着她, 后悔自己方才因为她落泪而一时心软,本就应当在荣恩公面前挑明自己对沈书云的心迹。 他轻轻闭了双眸,微微扬起下巴, 在秋风中镇定了一下, 让自己不至于被愤怒和羞躁弄得失去了理智。 片刻后, 朱霁的嗓音温和而平静: “沈书云, 你听好了,我不许你嫁表哥,是因为你此生此世,都只能在我手中, 休想逃出去。” 语罢,朱霁对沈书云微微一笑, 步履如风地离开了凌云院前的这片竹林。 · 回到了蓬蓬远春, 沈书云果然看到了朱霁派人送来的名贵布料, 一共三匹,放在正房的桌子上。 “姑娘, 这布料是存雄居那位送来的。我看了, 确实是好东西。四宝说是与禁中的同款,咱们要是用了,算不算僭越?” 念春看着布料发愁,抬眼看向沈书云, 想问问她今天在凌云院见没见到萧家大公子,才发现她的脸色苍白一片。 “姑娘, 你怎么了?”念春忙扶她坐到桌边秀墩上, 又差遣思夏去端红糖水。 “姑娘, 你是来了身上吗?” 沈书云每次月事, 都会面色苍白, 但是念春算算日子,又觉得不对,可是前段时日,沈书云从墨泉喝了凉水,也是错过日子的。 念春忙走去厢房寝室要去给沈书云准备干净的里衣和月事带,却被沈书云没什么力气的手捉住了手腕。 “不是葵水,坐下陪陪我。” 沈书云有气无力的样子,让念春更加摸不到头脑。 本来今天去凌云院,是按照荣恩公的意思提前相见一下萧唯仁,按理说不该是这幅样子回来。 念春陡然想起来,前几日沈书云说过,朱霁帮沈霄摆平祸事的条件之一,就是沈书云不能答应萧家的提亲。 念春当时在心里把朱霁骂了个够,为沈书云有可能错过的好姻缘难过不已。 但是见沈书云今日还是去了凌云院,又燃起了一线希望,或许荣恩公能镇得住安王世子的狼子野心呢?又或者过段时日安王世子能返回蓟州,到时候根本也管不到京城的事情了也未可知。 可是,怎么会这幅样子呢? “姑娘,是萧公子不好么?”念春从思夏手里接过了热腾腾的姜糖水,递给了沈书云。 思夏看两个人要说私密的话,也就退了出去。 宅门广大,人多眼杂,即便是沈书云身边的人,也知道最得她信任的唯有念春一人而已,应当避开的时候,思夏或者拂冬都十分有眼力价。 见屋门关上了,沈书云才说:“是安王世子去搅局了。差一点把他对我的心思,摆明给祖父了。” 念春简直不可思议:“真是得寸进尺!公爷知道了?” 沈书云嘬饮一口姜糖水,觉得身体才有了一点暖意。方才在竹林里和朱霁争执,真的有些着凉。 “祖父还不知道。但是也算是知道了。” “这是什么意思?”念春十分不解。 “世子只差当面说出口了。祖父何等聪明的,怎么还看不出来,不过没有当面说,还是可以当做不知道罢了。” 念春摇摇头叹口气:“这真是引狼入室了。公爷现在的身子,如何腾的出功夫惩治他?” 沈书云叹一口气:“是,我也是这样想。到底那人没有当面说出来,不然祖父是压不住火气的。” 或许是因为喝了姜糖水,沈书云觉得身体暖起来,脸色也红润了。 “那……萧公子和姑娘见过了?”念春问。 “嗯,是见了。” “怎么样?”念春的眼神一亮,很期待两人的会面能擦出火花。 沈书云看她一眼,伸出手指敲她前额:“什么怎么样?看你这样子,倒比我还要上心。干脆应当让你去。” “还不是担心姑娘的前程?难道我是随意什么人都要操心的么?” “前程……”沈书云看着手边这三匹名贵的布料恍惚了一瞬。 “那个安王世子真的能搅局到姑娘嫁不成萧公子吗?我真是不信了,咱们好歹也是国公府,说起来少主和东院大爷也都是朝廷里吃官饷的,如何就凭他一个人质就欺负成这样?坏人姻缘,也太不是君子所为了。” 念春见沈书云神色消极,实在是气不过,便把连日来心头所想,对沈书云抱怨出来,见她还是闷闷不语,又说道:“我不信他能张狂到不许公候府发嫁嫡长女的程度。还有没有王法了?” “这几匹布收起来,以后再说吧。”沈书云把杯中的姜糖水喝完,递给了念春空杯,这几匹极品的布料,沈书云看着就觉得烦恼。 朱霁的告白和誓言,都在她耳畔。这一段时日接触下来,沈书云很明白朱霁是一个怎样果决、坚韧的人,而念春养在闺中只是一个婢女,自然无法对她的感受感同身受。 若朱霁能惧怕王法,倒还是件好事,只是偏生他是一身反骨、连篡权夺位的事情也都干得出来。沈霄的事情,已经让沈书云见识到了他背后的权势和能为,不过是毁掉一桩亲事,他心狠手辣又有什么干不出来呢? “难道姑娘没看得上萧公子?”念春又问。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26节 这个问题,沈书云倒是没怎么想。今日到了凌云院不久,朱霁就带着医师杀了过来,她哪里有功夫去真的和萧唯仁相看呢。 但是念春一问,沈书云又不由得去回忆萧唯仁的样子,模样倒是算不上难看,放在一众平辈的富家公子中,甚至可以说是长得不错。那一身绫罗绸缎和精致奢侈的梁冠,更是显示出泼天豪富之家的本钱。 可是不知道是因为朱霁搅局来的太及时,还是沈书云一心都在荣恩公的病情上,明明是祖父刻意安排他与萧唯仁见面,可是她却对表哥全然生不出半点男女之情的感觉。 “看得上看不上……我也说不好。”沈书云再去想萧唯仁那张甚至有几分油腻的面容,还多出来一点点嫌恶。 “表哥或是在商场浮沉日久,总觉得是个买卖人,倒没有官商世家的书卷气了。”沈书云叹息一声。 “倒也是,姑娘当初就说,喜欢懂字画、擅诗书的才子,还要面容俊秀,芝兰玉树才行。”念春打趣。 “臭丫头!我何时说过这种话?”沈书云站起来要去拧念春,念春急忙忙闪躲,还是被她抓住瘙痒:“我看你是皮紧,敢编排起主子来了!改日先发嫁了你,再说我的事!” 念春一阵痒痒,赶忙求饶:“好姑娘,饶了我吧!” 两个人闹了一阵,念春见她没有方才那么闷闷不乐,才说:“我可没编排姑娘,你可想想,是不是当初十二岁生日时,姑娘和咱们头草,输了要说自己想要的郎子是什么样的,你可不是赌气说的?差一个字,姑娘就发卖我出去。” 沈书云才回想起来,自己的确是说过这样的话,自己将来的郎子要“懂字画、擅诗书,还要面容俊秀,芝兰玉树才行”。 想想看,萧唯仁竟然并不是这般人物,沈书云也无奈笑笑,或者拿着个赌注去换朱霁摆平沈霄的事情也不错,原本自己也不是那么属意表哥的。 可是,那位“懂字画、擅诗书,还要面容俊秀,芝兰玉树”的人,又在哪里呢? 有朱霁这样对自己生着占有之心的人在身边一日,这心中勾画的心上人,便离自己远一日吧。 过了冬天,沈书云就要十七岁了。她看着念春打开了屋门,院落中央是一株粗壮繁茂的海棠,在深秋中,落叶归根,一片片苍黄的叶子,如蝴蝶一样坠入地面。 犹记得,盛夏时海棠那一树葱茏,时光是容易老的,人更是如此。 沈书云感到迷茫,唯有盼着祖父的千秋能长久,安王世子能早日回去蓟州,家里能行动起来,好好安排一门合宜的亲事,不需要门第多高,只求顺顺当当,不至于让她也如秋日海棠凋落才好。 · 萧唯仁从凌云院出来,曹管家给他带路,往府外走。 曹管家很意外为何萧公子进去这么短的时间就出来了。 “公子,不在府上用午膳么?”曹管家小心翼翼询问,因为他心中有数,公爷本来已经安排了后厨,做了临安菜,有意要安排未来孙女婿一起吃午饭的。 “啊,公爷要见客,还要有医师给公爷施针,不能错过了时辰。所以我便提前告辞了。左右过几日公爷寿辰,还是要登门拜访的。”萧唯仁答道。 曹管家便明白了,必然是方才安王世子带着医师进去,才导致萧公子提前出来了。 “敢问一下,入府前听闻现在府上的家政大权,不在夫人手上,而是全交给了沈大姑娘是嘛?”萧唯仁问道。 “公子说的不错,如今咱们府上的大小事情,全都要问询沈大姑娘。别看大姑娘只是二八少女,几个月下来把家里的大事小情都理得十分顺手,家中上下无不称赞。” “那二姑娘呢?也跟着帮衬大姑娘齐家理事吗?”萧唯仁问道。 第三十七章 “二姑娘……并没有协理大姑娘执掌家权的这些事。”曹管家答道。 曹管家纳罕, 为何萧唯仁不多问大姑娘的事情,却问起了二姑娘。左右他与大姑娘是中表亲,又加上有意求娶, 无论怎么打听都不为过。可是二姑娘是何氏所出, 和萧公子本就没有什么关系, 多年不见, 按理说他都不应当还记得这么个人,如何却这般打听起来。 萧唯仁见曹管家怀疑,便掩饰道:“我只是好奇,怎么府上明明有少主夫人, 却让大姑娘这样未出阁的嫡长女执掌家权的?” 曹管家憨厚地一笑,道:“本是由少主夫人主持大局, 大抵是公爷为了让我们大姑娘出阁之前历练一番, 才把中馈转交到她手里。实则大姑娘执掌家权, 是从中秋前夕才开始,算到如今也不过数月而已。” 萧唯仁恍然大悟, 顺势问:“原来如此。” 曹管家以为萧唯仁已经是沈府的准孙女婿了, 因此就多给他交代了几句:“实则我们这位少主夫人,若论执掌家权的能为,并不如大姑娘敢于放权。多年劳碌,也是辛苦, 公爷便让少主夫人歇息起来。数月下来,大姑娘处事有礼有节, 倒也没有出什么乱子, 前段中秋时, 因京西水患家里确实还曾差点闹了饥荒, 多亏大姑娘有魄力、有手腕, 才抵挡过去。家中上下无不夸赞。” 萧唯仁是个心明眼亮的生意人,如何听不出曹管家的暗示。一则沈书云与后母和继妹的关系好不到哪里去,二则荣恩公府的内里已经上来了,京西水患并不大,虽然满朝文武都在永续帝的圣谕之下被迫捐献了钱银,但一般的世家也不至于拉饥荒。 若是荣恩公还得势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会在长孙女婿的考量之内,现在沈家的权势式微,青黄不接,才有了他的机会。 因此,萧唯仁表面上对荣恩公小心敬重,心里却憋着一口恶气。 横竖他临安萧家在杭南一带是举足轻重的官商世家,却像一块垫脚石一样,只有沈家不景气的时候,他才是块香饽饽,如何不气? 可是他还是要硬着头皮把表妹娶回去,不仅仅是因为表妹美貌,还要把当初姑母嫁过来沈家陪嫁的那些细软,特别是十万盐引,想尽办法再弄回去。 看沈书云能执掌家权,就知道是个难搞的女人,若是娶回去自己反而不能在外头随意花天酒地,岂不是不上算? 对于唯利是图的经商之人,只有钱财能让他们暂时低头。 正如萧唯仁想到,唯有拿回十万盐引,迎娶这么个有手腕有心机的正妻,才算是不亏本的买卖。 其实想打听的是自己的姑母当年陪嫁到沈家的那些嫁妆,现在到哪里去了。思量了半天,还是问了出口:“实不相瞒,在下的姑母萧氏嫁过贵府来时,曾经陪嫁了不少珍宝,其中有些是我祖上的真传。睹物思人,我这次来若是顺利给府上地上拜帖,到很想再看看当年家中的旧物,怀念一下长辈和祖先的音容。” 萧唯仁装出一副伤怀的表情,对曹管家补充道:“儿时,姑母十分疼爱我。自从家慈家严过身,再无长辈规训我、辅佐我,实在是孑然一身、茕茕独立的孤寂,这回到了府上,说什么也要讨要一两件姑母从前的饰物或者私藏,供奉在家中祠堂里,也算是给父辈的安慰。” 曹管家是个心软善良的人,听萧唯仁如此说,也有些感同身受:“公子富贵逼人,竟然也是亲情萧疏的人,商场浮沉,也是不容易啊。” 曹管家心里已经把萧唯仁当成了家里的一个准成员,此刻也就不再瞒着他,便道:“先夫人的旧物,都封在库房里,沈大姑娘掌管着钥匙和账目。不过……先夫人的一些嫁妆,据传言实则还是在少主夫人手上。为了这个事情,我们大姑娘刚刚执掌家权时,还和夫人起过争执。” “竟然如此……”萧唯仁心里有数了,姑母去世时,沈书云还是襁褓中的女婴,看来那传说中的三只楠木箱子,一定是被何氏昧了下来。 这着实让萧唯仁为难了。若是沈书云手里没有这份钱银,娶她的意义又何在呢? 看着沈书云就是一副清高持重的模样,若是接管了萧家的中馈,恐怕他连日宿柳眠花的好习气就得改天换日了。 萧唯仁并不想给自己娶一个妈回去。 正说着,两个人就到了府门口,正巧看见出府去秀坊裁衣裳回来的沈书露和婢女红簪。 萧唯仁和沈书露四目相对的一瞬间,两个人短兵相接,又旋即避开了彼此的目光,当做是没有见过面的一样。 曹管家没有察觉两个人的不对劲儿,还热络地对沈书露介绍:“二姑娘,这就是临安萧氏的嫡长子萧唯仁,萧公子。” 曹管家又对萧唯仁介绍:“这就是我们府上的二姑娘了。” 两个人假装不认识,还寒暄着行了礼。 红簪在一旁看着两个分明就提前私下见过、有过纠葛的一对男女,竟然在曹管家面前装得这般好,仿佛是头一次见面一样。 但是装模作样这一项,两个人就挺般配的。 “萧公子,怎么进京不住在我们府上,还下榻行馆?”沈书露借着寒暄之后,问。 “哦,在下还有些生意往来,要经常与会计和掌柜核对账目,入府居住不太方便。我就住在贵府对面的悦来客栈,随时可以入府给公爷请安,倒也很是方便。” 萧唯仁这是刻意告知了沈书露他住在哪里,以期待两个人私下会面。 沈书露如何不知道其中机要,立刻用帕子掩住秀口,笑道:“公子忙于正事,兢兢业业,实在是辛苦。小女不胜感佩。” 两个人寒暄了几句就作别了。 曹管家将萧唯仁一路护送到了悦来客栈,又命府上的小厮给萧唯仁送来了许多吃食和瓜果,极尽客情。 · 到了下午,萧唯仁身边的侍从果然敲门告知他,有人求见。 萧唯仁打开门,看到一个披着素色斗篷,带着网纱,遮住眉眼的女子,在门口,赶忙将人让了进来。 没有等沈书露褪下斗篷,萧唯仁便从后面搂住了她,然后动手动脚探入衣襟。 沈书露欲拒还迎地侧侧发笑,道:“表哥怎么这样着急的?” 萧唯仁已经被拱出了火,从后面紧紧抱着怀里纤弱的美人,深深吸了口气。 “二姑娘这般倾城角色,让萧某日日夜夜相思成疾。” 沈书露有意勾引他,回头用手抚摸他的脸,笑道:“那萧公子还要跟祖父求娶大姐姐么?别当我不知道。” 萧唯仁咽了咽口水,小意赔笑道:“这都是荣恩公的意思,我可没说要娶的是贵府那一位姑娘。” 沈书露嗔怪道:“那萧表哥今日去府上难道不是祖父安排你与大姐姐相见?” 萧唯仁皱着眉头说:“原是老公爷的吩咐,不可回绝罢了。而且半途杀出来安王世子,天地佐证,我根本就没在凌云院处上半柱香的时辰,就出来了。” 沈书露听到“安王世子”这四个字,眼珠滴溜溜转,警觉地问:“安王世子去搅局你和大姐姐的会面?” 萧唯仁摸摸后脑勺,也不好判断当时那个状况是不是搅局,“搅局?倒没有觉得,只是他和沈公爷似乎有些龃龉,气氛剑拔弩张的,我便及时告辞了。” 沈书露想了想,哼了一声:“大姐姐八成和世子爷早就暗通款曲了,表哥就不想想,怎的这样巧合的?” 萧唯仁觉得不太敢相信,但是似乎若是按照沈书露的说法,也完全说得过去。 “那烫手山芋就住在大姐姐隔壁的院子里,我多次都看到两个人眉来眼去的,说不定,丫头庇护着,墙都爬了。” “啊?大姑娘可是公爷教养长大的嫡长女,应当不会……”萧唯仁想着沈书云那副高高在上、端不可攀的模样,难以想象她能作出瓜田李下的事。 可是这句话激怒了沈书露,皱着眉头,眼里就要落泪:“表哥一定是觉得我不是祖父身边长大的,不比大姐姐金贵,对表哥这一腔情深,到底比不上大姐姐嫡长女的名头了。” 萧唯仁看美人盈怀,早就色·欲上脑,如何能让沈书露落泪的,赶紧嘴上如同抹了蜜一般:“二姑娘息怒则个!萧某自从在酒家见了姑娘,心里就只有你一个人,三魂丢了五魄,回头我便带着拜帖、聘礼,风风光光去跟公爷和姑父求亲,非二姑娘不娶!” 见沈书露不信他,扭过了头,萧唯仁干脆跪到了地上,两手作揖求沈书露信他。 “好啦,我就信表哥,说到的可要做到。书露以身相许,表哥可不要辜负啊。”沈书露刻意把衣袖在萧唯仁脸上拂过,弄得他脸颊和心里都是一阵痒痒的感觉。 沈书露见目的已经达到,起身穿了斗篷,跟身后看呆了的萧唯仁抛一个媚眼,便出了客栈。 红簪守在外头,战战兢兢的,看她出来,忙迎了上去。 沈书露回头看看萧唯仁的那间客栈,露出得意的笑容,大姐姐这桩美妙婚事,看来是不成了。 第三十八章 荣恩公寿辰这天, 府上的会客厅摆了六桌酒席,高朋满座,往来都是皇亲国戚、公候列座。 其实, 六桌对于堂堂国公的寿辰, 已经十分寒酸。 先帝在位时, 荣国公的寿辰宴, 规模总是很大。他曾经是帝王最信任的权臣,自然满朝文武都会上前攀附、巴结。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往昔,沈书云都一一记得。 每一次寿辰,不仅仅要在家中最大的院落处搭起凉棚, 甚至还要将外埠的来宾请到京中最豪奢的酒楼里开宴。甚至门前乞讨的平民和看热闹的孩童妇孺,都会得到国公府的红包和赏钱。 荣恩公的寿辰, 曾经是京城小民津津乐道的如同节日一般的存在。 甚至, 在祖父五十大寿的时候, 其寿辰是先帝亲自操办的,宴席就摆到了宫中。先帝亲自举杯贺寿, 满朝文武齐声祝祷。 那一天, 京中锣鼓喧天,排场浩浩荡荡。浩繁历史中,一个武将能得到帝王如此隆重的器重和信任,前无古人, 后无来者。 先帝将荣国公舍生忘死、赤胆忠心的功勋记在心间,在他心中, 荣国公不仅仅是他的能臣, 更是他一起开疆拓土、成就王道的兄弟。 对于沈家人来说, 见过国公爷在先帝时代权倾朝野、一人之下的往昔, 因此今日的落寞和冷情, 才显得更加难以释怀又无能为力。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27节 倒是荣恩公本人,始终清醒,将所谓的荣华富贵、威权赫赫看得十分之轻,更从未有一刻贪恋权力,而只是铭记着先帝对自己的知遇之恩重如泰山,初心不移。 虽然知道祖父是真正的英雄豪杰,看轻浮华虚名,但是沈书云仍旧为他准备了认真而诚恳的寿宴。 虽然在朱霁送来的医师的调养下,荣恩公的身体已经比刚刚入秋时好了一些,但仍然要坐在轮椅上,让曹管家推着才能赴宴。 由于失去了帝王的宠信,宴会厅里前来贺寿的人,都是与荣国公真心交往的亲朋,多为当年被荣恩公提携起来的武将,还有一些真正正直清廉的文臣。 见荣恩公进入了宴席,六张桌子上所有的宾客都起身站立,向荣恩公行礼。 荣恩公的双腿上铺着厚厚的毯子,曹管家和沈书云将他移动到了宴席正中的主位上的太师椅上。 赵世康将军坐在荣恩公右手边,他是来参加宴会的人中,官衔最高,也是和荣恩公感情最好的一位。 他让出了位置,让曹管家把老人转移到太师椅上的时候,有更大的空间。 看到荣恩公的一刻,赵世康心头陡然一惊,他上一回见到荣恩公,是安王世子入府那日,当时荣恩公的精气神虽然已经不太好,但是比起眼前,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 如今的沈廷恩,双目塌陷,身体消瘦,面色苍白。向席间所有亲故问好的眼神,虽然慈祥温厚,但却像是强装出来的。 赵世康是不善于掩饰真情实感的武将,辅一见到荣恩公,眼眶便红了。 “沈公……”他想对刚刚坐下的荣恩公说几句问候的话,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实际上,在座的各位多多少少蒙受过荣恩公的恩惠,因此对他老人家是有感情的。列席的诸位,见到荣恩公真正风烛残年的模样,也都打心里伤怀。 沈书云觉得气氛不好,但她毕竟身为女眷,不方面说敞亮的安抚诸位宾客的话,便朝着父亲沈崇递过一个眼神。 然而沈崇只是呆呆看着眼前的酒杯,依旧是一副没有神采、昏昏欲睡的模样。在沈崇两边分别坐着沈雷和沈霄,沈雷明白了沈书云的意思,上前对沈崇说:“叔父,云娘子看您呢!” 沈崇这才看向沈书云。 沈书云皱着眉头,把祖父托付给身边的翁姨娘,走到父亲身边对他说:“父亲,祖父中气不足,还是父亲来开场吧。” “啊?我……”沈崇这才想起自己是嫡长子,只是今日来贺寿的高朋,大多数都比他官衔高,在朝中有权势,所以他竟只顾着自惭形秽,却忘了自己其实是沈府的嫡长子,这宴会理应有他来主持。 何氏瞪了沈崇一眼:“你是当家人,怎么总让大姑娘跑前忙后!”她把酒杯递给了沈崇,沈崇才不情不愿地站起身来,对着宴会上的众人说了几句客套话,感谢诸位来参加寿宴,祝祷父亲寿比南山之类的话。 沈书云看着不入流也不上道的父母,真是觉得无语。 好在宾客都多少了解沈家的内情,也就跟着沈崇的祝祷,一起恭贺荣恩公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萧唯仁也坐在沈家亲友一桌,与何氏、沈嵩一家三口、沈书露和沈雷等在一桌。 沈书露就坐在萧唯仁对面,两个人在寿宴之前的几天,几乎天天在客栈里幽会,早已经暗通款曲,此刻要在这么多人面前公开见面,反而不敢对视,但是痴缠在一处多时,此刻又忍不住偶尔互相偷瞄一眼。 何氏在别的事情上不识大体,甚至有些蠢笨,倒是在男女之情上,十分敏锐。也因此,每每沈崇与人在外吃了花酒,或者某些时日动了纳妾的心思,何氏总能第一时间发现,将危机扼杀在萌芽之中。 女儿和萧唯仁是什么时候暗中搭上了眉眼?何氏一边吃饭一边思忖,眼珠子滴溜溜转。 何氏本来对沈书云能在荣恩公府逐渐式微的时候,还能被老公爷安排这么一门逍遥的亲事,感到不满。前几日,萧唯仁来给荣恩公请安,沈书云被叫去作陪,就偏偏不许沈书露也同往,摆明了是让两个人提前相看。 荣恩公府上对此早就传的沸沸扬扬,数日来,大多数下人已经将萧唯仁视为了荣恩公府的准女婿,何氏看着萧唯仁那一身富贵逼人的行头,还有给荣恩公送来的价值不菲的贺礼,如何不眼馋? 如今若是萧唯仁对沈书露有意,倒是让何氏觉得是个机会,在后面给沈书云一个闷棍。 沈书云在身边侍奉祖父,给荣恩公拾着能吃的饭菜,又四处走动,安排着各桌的酒水,对于来参与宴席的命妇和女眷,也一一递上了红包雅贿,孩童们还得到了沈书云提前准备的画着各色小虫小花的折扇、灯笼之类的小玩意儿。 这些画作小品都是沈书云提前三天准备好的,因她才名远洋,得到了这些小画作的孩童十分开心,而他们的父母长辈则将这些小玩意儿小心收着。毕竟是沈书云画的,将来一定可以溢价增资。 一时间,宴会厅里其乐融融。 可是,酒过三巡,一些武将喝多了酒,便流露出了真性情。 其中,有几个当年跟着公爷出生入死的将领,如今都是带兵领衔、在朝堂上有头有脸的武官了,他们看到昔日的老英雄成了这幅样子,心中难免对新帝有了抱怨,恨堂堂一国之君,辜负荣恩公这样鞠躬尽瘁的忠良,宠信一班只会耍嘴皮子的文官,军中如今军心涣散,昏招迭出。 “知不知道,蓟州现在是虎视眈眈,可惜驻防在蓟州的将领,竟然都是安王的亲随,没有一个是京畿过去坐镇的。京畿与蓟州,如今已经是通讯不畅的局面,真不知道这样下去,万一……” 刘虎贲是四品守备,先帝还未统一九州时,他曾经做过荣恩公的副官,提升之后被派驻到蓟州做过校尉,对安王如今厉兵秣马、盘踞一方的现状再清楚不过,可是自己的奏章,总是能被司礼监的那帮阉人截胡,从未递交到皇帝跟前。 朝堂之上,他也多次谏言给永续帝,倡议他削藩,并毛遂自荐去蓟州亲自领兵,瓦解安王的势力。削藩的建议,洪承恩和李泰齐也是同意的,但是他们却绝对拒绝任何京畿的官员出走幽州,就是怕有人借机上位,夺走他们在皇帝跟前的宠信。 对此,赵世康也感同身受,但是却提邢刘虎贲:“虎贲兄,今日是寿宴,不要说那些烦心的事情了。” 赵世康为人大度且隐忍,刘虎贲却保持着军人的直接和豪放:“怕什么?今日在座的,没有一个势利眼,都是在国公爷的栽培下加官进爵的,若是在这里还不能说句痛快话,岂不是要憋死?” 沈崇和沈嵩在沈家亲眷这一桌上,将旁边赵世康和刘虎贲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沈嵩皱着眉头,想让沈崇去做和事老,平息一下将军们的怨气,沈崇却不肯挪动。 沈崇懒得管这帮武将的口无遮拦,这些人好歹位居高位,看看自己不过是个四品的礼部的散淡之人,过去劝架说不定还会被讥讽。 他心里郁闷极了,自己也想能身居高位,拿出嫡长子的威风来主持这样的宴席,可是父亲当初在先帝在世时,就不肯动用私人的交情为他谋求前程和功名,导致了现在沈家整个门庭的式微。 沈崇觉得自己才是需要被安抚的那个,还扬起袖子,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沈嵩见隔壁几个武将越说越不对劲,想起身过去让大家说话注意些,但是碍于自己是庶子,又不方便出面。 沈书云将这些宴会上的人情世故,都看在眼里,实在是有些忍不住了,端着酒杯想过去劝阻几位武官,不要在寿辰上借着机会说些大逆不道的话,却被翁姨娘在后头拽了拽衣袖。 “姑娘,你还没出阁,不好过去的。”翁姨娘摇摇头,沈书云也很为难。 宴会上虽然说都是信得过的亲朋旧交,但难保没有永续帝派来盯着沈家动向的耳报神。 若是让多疑的帝王知道了,如今军中还有这么一股子势力唯荣恩公马首是瞻,无论是对于沈家还是对于诸位将领,都不是什么好事。 沈书云想让沈霄过去敬酒,冲淡这番对永续帝的指摘,看到沈霄唯唯诺诺又消瘦单薄的样子,又犹豫了几分 正在这时,外头有人通传:安王世子带着贺寿的礼物前来贺寿。 第三十九章 还在饮酒作乐或者言笑晏晏的众人, 一下子安静下来。 安王世子的到来如同是在滚沸的开水里,投了一枚冰块。 赵世康正和刘虎贲、霍长亭等荣恩公昔日麾下的几位将军喝酒,意在让他们停止对圣人的非议, 不要借着酒劲闹出事端。 安王世子的到来, 倒是把这几个憋着火气的武将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自然, 朝中无人不知安王世子进京“勤王”以后, 一直是住在荣恩公府上,而且新帝居然被这个狼子野心的年轻世子蒙混过去,没有对他禁足。 甚至安王的耳目和眼线已经遍布京师的小道消息,也是传得沸沸扬扬。 只不过除了赵世康, 剩下的众人并没有见过朱霁,近日来贺寿, 心思都在荣恩公身上, 也就忽略了还有这么一位异类, 就在府上。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正好借着寿宴, 看看这位了不起的世子爷, 是什么样的人物。”刘虎贲已经有了酒意,武将说话直接,他丝毫没有遮遮掩掩。 倒是赵世康对他劝了一句:“虎贲兄,今日是公爷寿辰, 说话的时候,嘴上有点把门的。” 刘虎贲嗤之以鼻:“老赵, 你这是说的什么话, 难道还不许本将给世子爷敬一杯酒么?” 沈书云心里咯噔一下, 看向了沈廷恩, 祖父分明听到了外头的通传, 却淡定得如同什么都没听见。 “祖父……今日人多嘴杂,要不然我去把世子爷请回去吧。” 沈书云觉得朱霁这不速之客,总是会做些意料之外的疯事,她不想节外生枝。 “曹管家,速速有请。”荣恩公并没有采纳沈书云的建议。 萧唯仁也静静地在家人席上审视着这突如其来的插曲。这段时日,沈书露添油加醋地将沈书云和朱霁的关系描绘得不堪入目,他其实并没有全然相信。只是因为沈书云是一个那般高不可攀的嫡长女,朱霁一个进京当人质的亲王世子,一定不得全家人的喜欢,尤其是荣恩公,最憎恶觊觎国家社稷的人。 萧唯仁不相信沈书云对自己没有多么看得上,却会喜欢这么一个满身反骨的人质。 可是,当他扫过沈书云那焦躁的表情,却觉得事情或许还真的有可能是沈书露说的那样。 沈书云一贯是沉稳不惊、行事有度的人,朱霁还没有到场,已经能牵动她的情绪了,若是说她心里没有这个人,萧唯仁是决然不信的。 哪怕他们不是暗度陈仓、瓜田李下,也绝对不是彻底清清白白,毫无交集的。 年轻男女若是彼此有意,所谓的三纲五常、女则家训能算的了什么,他和沈书露不久已经在长辈们的眼皮子底下珠胎暗结了吗? 以己度人,萧唯仁反倒对沈书云有了极大的厌恶。 曹管家把朱霁迎进来,除了沈家人之外,席间的荣恩公的诸位亲故好友都没有怎么见过朱霁,此刻才知道年届弱冠之年的安王世子,外表是多么风光霁月,剑眉星目,鼻梁挺拔,冷白的面皮光洁如银,俊秀全在失凛然之气中。 朱霁前来贺寿,为了显露身份,特别穿了玄色圆领团龙及地直裰,腰间束着和田玉装饰的腰带,束发处带了鎏金四爪龙形的小冠,银线刺绣的双龙在两肩,下着九章海纹样的长靴。处处彰显着皇亲国戚的尊荣。 朱霁分明没有穿祭司或者朝贺时的衮服,但这一身玄色却又传达着皇孙的威严。 但是这气度和衣着,已经让列座的诸位官僚和勋贵安静了片刻。 “原来沈书云也只是看上这小白脸好看的皮囊罢了。”萧唯仁在心里哼一声。 沈书露暗中看到了萧唯仁的不屑,心中一阵得意的狂喜。自己对着萧唯仁捏造了很多朱霁和沈书云的首尾,看得出来萧唯仁并没有多么相信,这下看到了朱霁本人,他必然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沈公大寿!孔阳特来庆贺,仓促冒昧,还望老国公见谅。”朱霁对荣恩公颔首行了平礼。 苍老的国公爷眯着一双睿智的眼眸,淡淡点头,算是回礼。 因为看得出这狼子野心的人觊觎自己的宝贝孙女,荣恩公对朱霁已经早就没有了中秋宴请时的客套,此刻只想看看这个不请自来的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世子大驾光临,实在是老夫之幸。只是世子未曾提前递交拜帖,鄙府也没有呈上请柬。于是未能准备世子的座位。实在是抱歉。” 荣恩公的言语颤颤巍巍发着抖,但是却仍然有一份不可撼动的威吓。 若是一般人,被主家这般冷落,大概会觉得颜面尽失,只想赶紧遁走。但是朱霁是有备而来,也自然了解因为惦记了公爷的心尖,绝对不会受到什么礼遇。 朱霁只是微微一笑:“公爷不必自责,霁本就是晚辈,不请自来也是冒犯叨扰,随意落座,又如亲眷便好。” 沈书云瞪着朱霁,眼神再说:“都说了不喜欢你来了,怎么脸皮这么厚!” 朱霁的余光扫过沈书云,知道她现在在想什么,反而觉得兴趣盎然了。他就挺拔地站在宴会席的当中,对望着荣恩公,等待老人家发话。 “有如亲眷……”荣恩公哈哈一笑,无奈地说:“世子皇亲贵胄,老夫怎胆敢和世子有如亲眷?” 朱霁欣然一笑,诚恳万分地说:“若是攀亲,亦不是没有办法……” 一句话说的沈家人和席间在座的所有人都哑然失声。 攀亲……要怎么个攀法? 特别是沈家这边的主仆,多多少少对朱霁和沈书云之间本就有些嘀嘀咕咕,原以为萧公子前来贺寿顺道提亲,能压得住悠悠之口,朱霁这么一闹,这一回流言蜚语要从沈家被这些来贺寿的勋贵们带到满京城了。 沈书云真是讨厌死朱霁了。 可是朱霁却一点也不害臊,恨不得全天下都能知道自己的心上人到底姓甚名谁。 沈书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给沈雷递过了一个眼神,沈雷皱着眉头,起身走过去,对朱霁说:“世子与在下年岁相仿,辈分相齐,如果不嫌弃,就请这边坐吧。” 沈雷说完就在身边让出了个位置。 沈府主家这一桌,本来就坐得稀稀疏疏,多摆一张椅子一点也不拥挤。 朱霁很得意,就想坐过去。沈雷的隔壁的隔壁就是沈书云,这样朱霁坐在沈雷旁边,就离沈书云很近了。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28节 “且慢!”荣恩公这时候突然说话,朱霁便停下了脚步,没有走到沈家那一桌旁边。 “世子是从蓟州远道而来,身份尊贵,且为国家镇守边疆,十二岁便亲征战场,击退蒙元蛮夷,实在是少年英才。”荣恩公缓缓道来,对朱霁的称许比方才朱霁想跟沈家“攀亲戚”的话,听起来还真诚万分。 “世子从武,老夫今日寿宴,来的也都是当年追随我的一帮将领,其中不少曾经驻防过蓟州。世子不若去那一桌,与将军们对饮,把酒言欢,说说战场上的事儿,让老夫跟着再过过瘾吧。” 荣恩公这是把朱霁这乱臣贼子扔到了一帮满心怨气的忠臣良将中间去了。 沈书云听完祖父的话,忍不住低头笑了一声。 活该! 想到祖父亲自带出来的这些武将,都是酒量海海、言辞锋利的人,沈书云就觉得祖父这一招真是高,希望叔伯们不要客气,使劲儿把朱霁灌醉了,横着出去才好呢。 以为朱霁会推脱为难,谁知他只是一瞬间有些失望意外,随后就仍是那一幅自负满怀的样子,笑盈盈对荣恩公道:“公爷说的极是,我正可以借此机会,和几位久仰大名的将军们讨教战场上的机要。” 朱霁就这样落落大方地走过去,坐到了赵世康和刘虎贲那一桌去了。 沈书云看着朱霁毫不怯懦的模样,毫不犹疑地落座在最吵嚷的酒席间,头一次觉得他的背影竟然有一点好看。 沈书云是第一次看到朱霁和一般武将们在一起的样子,原来他不仅仅是只在她面前蛮横无理,在任何人面前,都是这般 朱霁很快推杯换盏,和赵世康、刘虎贲畅饮起来,男人们声高嘹亮,与沈府主家这一席的安静祥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时候一直低头吃饭的沈霄突然说:“祖父,我也想去将军叔伯那一桌上去。孙儿十三了,莫说战场,弓箭都没有摸过。” 何氏摸摸的脊背:“国泰民安的,哪有战场给你去。好好读书谋求功名不比打打杀杀好。” 荣恩公却舒展开眉目,对沈霄说:“若你这般想上战场,明日去找赵世康,带你去马场上历练历练,就说我说的让你去的。书院可以旷学两日。” 沈霄听完,高兴地“嗳”的一声,低头吃饭的样子都更带劲儿了。 沈书云看着武将们的那一桌宴席上,朱霁似乎在对各位将军们敬酒,之后是诸位将军合起伙来敬他,把酒言欢,一边喝一边说,起初似乎还有几个人揶揄讥讽,不多时被一一化解,随后似乎是聊起了蓟州以往的战事,朱霁竟然和几位年届不惑的将领们聊到了一处,最后开怀畅饮,还一同高唱了几首战歌。 阳刚之气瞬间充盈了整个宴会大厅,荣恩公看向赵世康那一桌,居然还流露出了一点艳羡,想去凑凑热闹。 第四十章 “祖父想去赵将军那边凑凑热闹吗?”沈书云凑过来问荣恩公。 荣恩公已经在餐桌边坐了半个时辰, 此时疲惫不已,微微笑了一笑,带着无尽的留恋, 眨了眨眼睛。 “不必了。今日我已经很高兴了。” 荣恩公说话的声音已经中气不足, 最后带着不舍, 决定不去破坏年轻人的气氛。 沈书云给荣恩公又整理了一下膝头的毯子, 荣恩公慈祥而深情地拍了拍她的手背,对她说:“云娘子,辛苦了。” 沈书云眼眶里的泪珠,突然决堤, 像是不听使唤一样,噼里啪啦往下落。 为了安排今日的寿宴, 沈书云忙了许久, 制定名单、安排接送、择选菜单, 凡此种种琐碎的大事小情,都亲力亲为, 就是希望祖父的寿辰能过得开开心心。 因为她清楚地知道, 这可能是祖父在世界上最后一次做寿了。 沈书云抹了抹眼泪,对荣恩公说:“祖父若是累了,就回去歇息。医师还等着给您施针调理呢。” 荣恩公点点头,翁姨娘忙让下人把老公爷从餐桌边, 抬上了轮椅,整理好了衣襟。 席间的人也已经发现荣恩公要扯席, 便也都停杯投箸, 看向了这边。 沈书云落落大方地对众人高声说:“祖父乏了, 请各位继续宴饮。” 荣恩公颤颤巍巍抬起双拳, 微微在胸前抱拳, 慈祥的目光里星斗闪烁,扫过一个又一个将目光投过来的人。似乎要把这最后的见面,刻在脑海中,永不忘怀。 朱霁领着一桌武将,说:“咱们应当一起举杯,一起敬公爷一杯。” 诸位将士声如洪雷,举起酒杯:“祝公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像是一场英雄迟暮的告别,荣恩公微微笑着,与大家辞行。 最后曹管家和翁姨娘,推着荣恩公回去了凌云院。 荣恩公退席以后,诸位参加宴席的人很是感慨了一番,他们许多都已经有段时日没有见过荣恩公了,昔日威风凛凛的权臣,如今病入膏肓的样子,让他们很是唏嘘。 这哀叹之声,自然沈家的这一桌人也听到了。 沈崇一点也没有去给诸位一一敬酒的觉悟,而是一个人低着头喝闷酒。 倒是沈嵩,主动问沈崇:“子峻,咱们还是过去敬一圈酒吧,来的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好歹得有点东道主的样子。” 沈崇这才很不情愿地走过去敬酒,到了将军们所在的这一桌,沈崇别别扭扭很不大方地敬酒,却被刘虎贲拿住。 刘虎贲和席间很多荣恩公昔日的下属一样,对沈崇的情感很复杂,出于对荣恩公的敬重,他们从前也曾经视沈崇为少主。 但是这些年下来,沈崇的不争气、不上进又让他们跌破了眼镜。 在荣恩公提携起来的这些将军眼里,若是沈崇能争口气,早些取得军功或者功名,也不至于让沈家青黄不接。 而沈崇治家无道,纵容妻子贪财小气,毫无大宅门贵妇的尊重,也已经名满京城。 堂堂国公爷的儿子,在朝中被排挤成可有可无的角色,这不能怪荣恩公不肯提携儿子,多年以来沈崇错失了很多机会,全然是因为他自己烂泥扶不上墙。 “沈大人,今日是公爷大寿,您是嫡长子,公爷提前撤席,您应该多喝几杯才对!”刘虎贲端着高脚瓷杯,对着沈崇一杯一杯灌酒。 沈崇虽然经常流连酒楼瓦肆,但是酒量却很差,几乎两三杯酒就已经扶额,赵世康有些看不下去,对刘虎贲道:“沈大人已经微醺,我看还是不要喝了。” 刘虎贲和赵世康是多年的交情,说话也毫不客气:“赵兄,这话说的,难道沈大人的酒量就只有这么一点点吗?你不要这么轻视堂堂公候府的嫡长子!难道子峻兄不能成袭爵位,就不是国公府未来的掌家人了吗?” 一句话说的沈崇和沈嵩都有些下不来台。赵世康直摇头,但也没有办法。 刘虎贲后面又站起来两个武将,跟着起哄,非得把沈崇灌醉了不可。 沈书云看向这边,已经看出了父亲这是被祖父昔日的部下缠住了。 沈书云有些着急,生怕父亲这个时候会出丑,但是碍于自己是女儿身,又不方便过去。 沈霄起身说:“我去给父亲挡酒。” 沈雷摁住他,道:“你有酒量么,就去触这个眉头。” 沈霄沉默,他确实没有酒量,还不如沈崇呢。 沈雷叹了一口气过去想帮扶一下叔父,但是到了那一桌,也只是站在父亲沈嵩的身后,不敢多说话。 沈雷自己的父亲是庶出,诸位将军就算是要为难沈家的人,也只能和沈崇过招。 嫡庶有别,沈雷更没有上前说太多话的资格,否则会被在座诸君嘲笑错了尊卑,反倒失礼了 。 沈书云觉得这般武将灌了点黄汤,就露出了本性,分明是拿着沈崇出气,把各自在新帝登基后,郁郁不得志的情绪,找了这么个机会发泄出来。 倒是朱霁,仍然气定神闲在酒桌上,看着沈崇被几位武将为难,又灌了几杯酒。目光看向沈书云,看到了她正四处搬救兵的模样,便低下头微微笑。 “在这个家里,还真的操心的命。”朱霁在心里这样揶揄了沈书云,转瞬又觉得心头微微一紧。 也许她早已经习惯了操心,去承担本来就不该她来操心和承担的事情。 她的一双素手,应该捉着梅鹿的笔杆,在画案前泼墨挥毫,抒写胸中的江山万里,而不是现在整日在堆叠如山的账目里浪费光阴。 朱霁想带着她离开这个乌烟瘴气的沈家,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 “沈大人,请再喝一杯,今日能聚在一起,可是不容易啊!” 沈崇又被刘虎贲等人,灌了几杯酒,沈嵩上前想替替他,却被刘虎贲身后的武将接了过去,沈雷也陷入了酒官司,脱不开身。 再喝下去,明日父亲和叔父都别想去衙门画卯了。 沈书云叹一口气,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她四望寻找萧唯仁,希望这位“准女婿”能去那一桌帮助一下沈崇,却发现萧唯仁和沈书露不知何时已经撤了席,连沈书露身边伺候的红簪和玉簪都不在了。 至于何氏,正全心全意在吃眼前一钟全汤,对身边的老妈子抱怨自己院子里的伙食不好,不似宴会上这般精致,怀疑现在连厨房都不将她放在眼里。 沈书云看到她那自私而无知的模样,简直觉得头疼。 她的目光可怜巴巴四处求助,最后和朱霁带着点戏谑的眼光短兵相接。 沈书云低下了头,又抬起眼眸,眼神里有了一丝祈求之意。就是这么一个轻飘飘的表情,已经足够让朱霁伸出援手。 朱霁弯唇勾勒出一个知会的笑容,站起身来,对刘虎贲说:“刘将军,不若让我替沈大人喝一杯。” 刘虎贲也有了酒气,说话十分直率:“世子爷姓朱,是国姓爷,怎么能提沈家人喝酒。难道世子爷是沈家人吗?何时安王府也时兴入赘了?” “哈哈哈哈……”将军席间的武将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朱霁并不觉得下不来台,反而因为“入赘”两个字简直是说到他心坎里,跟着爽朗开怀地笑了起来。 他将酒杯斟满,走到刘虎贲和沈崇之间,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只是举杯,将满满一杯酒一饮而尽,然后潇洒地翻过杯口,确实喝得干干净净。 众人一瞬间懵怔,朱霁方才被几位将军劝酒,已经喝了不少,这个时候还能一饮而尽浮一大白,可见他的酒量有多么好。 在众人沉默的瞬间,朱霁轻轻把沈崇手中的酒杯拿了过来,给旁边沈雷一个眼色,威严赫赫地说:“沈大人醉了,麻烦雷哥扶他去歇息。” 沈嵩和沈雷连忙把已经快站不住的沈崇扶着交给了站在桌边伺候的几个小厮,扶着去绿野院,行至宴会厅的门口,沈崇就吐了出来。 沈书云也带着念春过去侍奉,心里感叹好险,若是再晚一会儿,父亲就要在将军们的酒桌边出丑了。 沈书云跟着小厮们出了宴会厅,到了往后院去的月门处,才停住脚步。看着小厮们将沈崇送了回去,沈书云才长舒一口气。 等到沈书云回去,看到宴席间的来宾已经三三两两告辞了。 沈崇走了,沈嵩便接过来东道主的职责,对要离席的诸位一一告别,安排好小厮送到府门去。 沈书云往武将们的这一桌看过来,刘虎贲等人都是海量,这时候也已经喝得有些站不住。 倒是赵世康将军处事沉稳,虽然也是醉马刀枪,到底还算是有些定力,正坐在那里微微扶着额头,看着一桌子的军中故旧们要么溜到了桌子下面,要么伏在桌上呼呼大睡。 沈书云让曹管家将几位将军妥善交给他们身边侍奉的副官或者兵卒,各自归家好好醒酒。 曹管家一一去办。 倒是遍寻不着朱霁的身影,沈书云起身去宴会厅外头寻找,看到月门外,四宝正对朱霁神情肃然地说着什么话。 朱霁喝了那么多酒,却几乎看不出什么变化,侧耳仔细听着四宝的禀告,时不时微微颔首点头。 朱霁感觉到有人在月门这一边看他,见到是沈书云,神色微微一变,对四宝简单交代了几句,就往沈书云这边走过来。 这道月门外的回廊通向墨泉,距离上房几个院子很远,因此也背静无人。 朱霁到了沈书云身前,沈书云才闻到了他身上也沾染了酒气,眼眶微微有些水气,看上去闲庭信步,稳稳当当,也只是仗着酒量惊人,到底还是有了微醺的意思。 “今日多谢你,给家父解围。”沈书云看一眼朱霁,怯怯地道谢。 朱霁看着她忙碌了好几天,脸面都没有了光彩,下颌瘦得一张鹅蛋脸变成了瓜子脸,有些心疼。她方才着急送沈崇回去,一路走得很快,鬓角挽起来的秀发散落了一缕,轻轻地垂在肩头。 朱霁伸出纤长而皓白的手指,轻轻把散落的一缕鸦发撩动起来,掖在了她的耳后。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29节 “你能对我客气,到让人很不习惯。” 第四十一章 沈书云没有再说什么, 问朱霁:“世子还要回去再用点餐饭吗?” 朱霁只是站在那里静静地看她,并没有回答。 “真好看。”他借了酒的双眸蒙着一层淡淡的水气,眼圈也因酒力而泛着微微的红, 看向沈书云的眼神就像是雾气缭绕的泉, “真想把你现在就带回蓟州, 不要再操心你家这些没有意思的家务事。” 朱霁努力控制着暄热的酒气撩拨着自己的心, 要多么克制,才不至于在这里公然不畏周边人来人往地,将她搂入怀里? 沈书云见朱霁似乎想借酒撒野,想起甘露寺里被他轻薄的那个绵长的吻, 只觉得耳根子都红起来了。 朱霁看穿她的窘迫,反而笑道:“你如今忙得脸盘子都瘦了, 捏在手里不舒服, 我才不会碰你。” 朱霁凑过来, 沈书云能嗅到他身上散发着酒的气味,都带着侵略的蛮横、 “好歹, 得把你养得胖些, 搂着才觉得安稳。” 越说越过分,沈书云皱着眉头对朱霁道:“世子,不要仗气使酒。我先回去了。” 朱霁红着眼睛看她局促的样子,却不疾不徐地慨叹:“今日没得机会, 和大姑娘的准佳婿一席。” “世子说笑,我并没有什么佳婿。”沈书云又怒视着他, 觉得自己和这个疯子简直没有一句话能顺当地说下去。 朱霁却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 对沈书云说:“说的是!大姑娘看来是没有忘记和我的约定。” 沈书云看到朱霁突然肃容一副严苛而威吓的样子, 对沈书云再叮嘱一遍:“不许嫁人, 只能嫁我。” 沈书云抬头看他一眼:“是说好地不嫁表哥, 其他的我可没有答应世子。” 朱霁想发脾气,但觉得酒劲儿上来,头很晕,方才仿佛是阵钱作战,总提着一口气令自己不被酒打倒。刘虎贲等人在军中多年,都是豪饮的酒客,朱霁纵然仗着年轻力壮,没能让他们把自己灌倒,到底也是靠着惊人的意志力在苦苦撑着。 此时见了沈书云,朱霁放下心防,反而觉得醉了。 “你为何……”朱霁觉得脚跟发软,说话也没了气势,说话轻飘飘地让沈书云觉得他仿佛变了个人。 “你为何……比烈酒还上头?”朱霁眨眨眼睛,觉得眼前的沈书云幻化成了模糊的影子,像个勾去他三魂七魄的鬼魅或者仙子。 “你醉了,我去叫人来扶着你。”沈书云下意识想躲,却被朱霁抓住了手,她被迫只能承受,扶住他的臂膀。 四宝在远处看到了主子的身影歪着,扶在沈书云的胳臂上,急忙赶了过来。 四宝看到朱霁轻轻扶着额头,便询问沈书云:“大姑娘,我们世子可是醉了?” 沈书云有些幸灾乐祸道:“再海量的人,不克制,也是会醉的。” 四宝接过来,扶住主子,对沈书云微微一笑:“大姑娘,世子方才应当是为了替沈大人解围,才被几位将军劝过了酒,我们世子在蓟州时,从未醉过。一来是他海量,二来世子不想喝,谁敢造次劝酒?” 四宝语气和气,却让沈书云哑口无言。 朱霁就算是已经有些不稳,头脑倒还清醒着,听沈书云居然说他自己不克制,回过身讥讽她:“沈书云,你真是没有良心,方才还感恩戴德,现在见我醉了就怨我自己不克制,过河拆桥你可真行。” 沈书云闭口不言,朱霁借着酒劲儿还想再调戏她,便凑过来说:“我若有哪一回不克制,你今日还好端端站在这里么?” 因为是当着四宝这般言辞,沈书云的脸颊蹭得一下红了,心里把朱霁骂了几遍,嘴上却一句话说不出,只落荒而逃般撇开这主仆二人就往宴会厅走了。 *** 荣恩公因为身体抱恙,在寿辰上,并没有和许多来宾攀谈畅饮,但毕竟是得到了一个机缘,与得意的门生和亲故,欢闹暄腾地见了一面。 然而这场寿宴,如同沈书云早先预感的那般,似乎是荣恩公对这个世界的一次告别。 寿宴之后,沈廷恩的身体就如秋日黄叶一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日渐枯萎了。连朱霁从蓟州请来的身怀绝技的医师也束手无策,只是将针灸改为艾灸,以帮助荣恩公在接续一段阳寿而已。 这个冬天,无论对于荣恩公府还是对于刚刚登顶帝位不久的永续帝朝堂来说,都是一个难捱的冬天。 沈书云在立冬这天,守在凌云院里,祖父已经长卧寝室不起,她在外间等着两位医师为荣恩公艾灸,以缓解他连夜疼痛不已的陈年旧伤,翁姨娘的眼圈黑着,荣恩公总是在夜里疼痛到□□,她也跟着几天睡不了一个好觉。 “姨娘去睡会儿吧,这里有我盯着。”沈书云知道翁姨娘也是上了岁数,身体需要得到休息。 “大姑娘你是一番好意,公爷此情此状,可让奴如何能睡得着?” 沈书云看到一直坚强乐观如向阳花般的翁姨娘,如今一脸悲戚。 连常年侍奉在荣恩公身侧,最乐观的人,此时也笑不出来了。 沈书云强制翁姨娘躺在了寝殿外的罗汉床上,让念春侍奉姨娘,盖好被子,将屋内的炭火燃得通红,抵挡着窗缝里往里钻的寒风。 “大姑娘,你看下雪了!”在院子里粗使唤的小丫头,竖着双环,惊讶地对沈书云说。 雪? 沈书云走到院中,地上只是打湿了,并不像是诗中所写的雪。 她伸出手,只有绵密如同沙粒一样细腻的冰晶,落在她温暖的手心里,随后就地化成了一滴水痕。 京城,也能飘雪么?沈书云不敢相信,但手上的水痕越积越多,冷得她打了一个寒颤。 本朝开国,先帝将帝都设置在长江以南,原因有二,一来他自己出身徽州乡村的破落户,习惯了湿热的气候和水土,二则因为当年北方还有孟元未除,边境十分不平静,坐守南方,能让刚刚成立的新帝国得到喘息,休养生息以图来日。 因为在长江以南,所以京城的人,几乎都没怎么见过雪。 立冬的时候就落雪,对于长江以南的地方,更是百年难得一见。 起初,天空中飘扬的只是细小如针眼的小雪,落在地温还很高的石砖上,仿佛是下了一场小雨,只是打湿了地面。 许多京城中的孩童,纷纷跑上街头,在水坑里跺脚嬉闹,嘴里高喊着“下雪了!下雪了!”但也只不过是比下雨冷些而已,并不见真正的雪花。 就连存雄居内坐着看书的朱霁也只是嗤之以鼻:“京城这般温暖如室的地方,哪里见识过真正的雪。蓟州那样饕风虐雪的奇观,这里的人恐怕到死也见不到。” 他像瞧不起永续帝的治国能力一般,连带着京城的雪也看不上。 但谁也没有想到,绵绵细雪下了半日,就令京城的气温骤然降低。像是出师得利的劲旅,这场雪牛刀小试以后,才揭开了真正的幕布,似乎决计要给这一代的京城人一次永生难忘的回忆。 几乎快到入夜时分,天色阴霾,一直温和的雪花,开始展露出狰狞的真容。 先是罡风狂怒,将暮秋枝头上最后的黄叶卷落,随后纷纷扬扬的雪花如同鹅毛般坠落于地,地温已经冰冻成无情的怀抱,大雪落下,很快堆积成一层白色的绒毯,铺就在无垠的大地上。 蓟州两位医师在朱霁的命令下,已经日夜都吃住在凌云院,只要沈书云召唤一声,就立刻出现在荣恩公的床前。 何氏与沈崇本应晨昏定省,雪下的这样大,何氏干脆差遣了小厮,到凌云院说自己与少主都冻着了,今日不方便过来请安。 翁姨娘在罗汉床上坐起来,皱着眉头打发了小厮,抱怨道:“越是用人的时候,这该来的人,却总是忙着往后撤。” 沈书云过去让翁姨娘躺下,叮嘱她:“姨娘多日没歇好,莫为了这些小事动气,还是多歇息歇息。” 翁姨娘眼睛里晃动着泪光,紧紧握着沈书云的手,问她:“公爷寿辰之后,为何萧公子的求亲帖没送来?这门亲事,公爷后来单独与他问过几句,他答得是在他回临安前,递来拜帖的,怎的没有音信了?可是已经回去了?” 沈书云其实也很纳罕,为何萧唯仁在寿宴之后一去无影踪,纵然她会回绝这门亲事,萧唯仁也不应当这般不辞而别。 不过反正自己不打算答应这门亲事,如何了局,倒也不是太值得在意的事。 沈书云回道:“先守着老人家,婚事并不着急。” 翁姨娘皱着眉头,少有地流露出着急和心切:“按说,京中年纪相仿的皇亲贵胄,也不是没有。只是担心,若非公爷,咱们家谁还有真心为大姑娘你真真切切谋求一份好的前程?转过春日,大姑娘就十七了,如何还这般弥勒佛一般不着急呢?” 沈书云低头,若有似无地轻轻叹息,强颜欢笑道:“自古女子也不是一定要出阁的。” 翁姨娘瞪了眼睛,不可思议地说:“大姑娘这是说的什么话?不出阁的女子,要么是出家做了女冠,要么是终身隐居在娘家的角楼里,都不是什么好的结局。快到腊月里了,姑娘可以不要这般说浑话。” “先照顾好祖父,婚事好说。”沈书云将被翁姨娘捉住的手抽出来,复覆盖到她的手上。 念春掌了灯火,将一条貂绒的厚斗篷披在沈书云身上,安排她坐在荣恩公卧室的外间,沈书云刚刚坐下用胳膊撑着头,闭目养神。 这时候,她听到祖父又在咳嗽,急忙站起来立在寝室门口,两个蓟州医师一个扶着沈廷恩轻轻拍背,另一个则跪在地平上给荣恩公号脉。 不一会儿,号脉的医师走出来,招呼沈书云进去。 作者有话说: 对不起,实在是太忙了。写到这个时候才写完。 爱你们~ 第四十二章 沈书云将披肩的衣襟又拽了拽, 走到医师跟前,四目相对,都是忧心忡忡的脸。 “大姑娘, 准备准备公爷的后事吧。” 医师似乎是见多了人世间的生离死别, 这句话说得并不艰难。 沈书云却立在那里, 目光动也不动, 两行热泪就这样无声地垂了下来。 “神医,还有没有什么办法?” 这颤颤抖抖的祈求,又真诚又傻气,以至于悲戚万状到有一丝荒谬。 如此的话, 医师听过太多,以至于十分清楚, 这根本是个不需要回答的问题。 人之将死, 神仙也没有办法。其实, 问的人并不需要答案,答案都在自然的逻辑之中。 生, 老, 病,死,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沈书云向来以为自己聪慧如斯,不至于问出这种问题。然而面对至亲即将撒手人寰, 她依旧是那么普通地渴望,渴望还能握紧祖父温热的手, 让他在这美丽而又烦扰的人世间, 能永远为她撑起一把伞。 然而, 不能。 其实, 她早在从东山别业回京城的时候, 就已经感知到了祖父这次不可逆转的衰老。甚至在遥望夕阳的每个傍晚,祖孙两个早有分别的觉悟和彼此安慰的默契。 但是,当分别就在眼前的时候,还是不能抑制,胸口中的悲伤,如一块大石压住所有的力气。 沈书云陡然撇下了医师,往寝室的床内走。 医师上前拽住她:“大姑娘,公爷刚刚咳了痰,当心病气过到你身上来。” 沈书云一双秋水如剪的眸子,积满了清澈的泪水,柔肠百转地望向医师,令他突然错愕于这少女的悲凉都是如此的美。 “其实,我倒希望此时追随祖父而去。”沈书云一边低泣,一边拂去脸上的泪痕,对医师说:“我只进去一小会儿,不妨事。” 说罢,她走了进去。 祖父正坐在床头,见她进来,迷蒙的眼神中,有了一抹亮色。 “云……” 他已经说不出成句的话,却伸出枯槁的手,朝向她。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30节 沈书云走过去,跪在地平上,一把抓住了祖父的手。 “祖父,我在。” 沈书云看见祖父嘴角微微上扬,似乎也用尽了最后的一丝力气。 “祖父……”沈书云凑过去,看到祖父的脸已经瘦削到脱了相,若非是她日日相见,此刻真的不敢相信这一把枯骨就是从前威风赫赫的老英雄。 时光就这样匆匆而过,十六年承欢膝下的快乐时光,一一在眼前闪现。 这十六年里,祖父是她最大的靠山,为年幼失去母亲的她撑起来一片晴朗的天,培养她、欣赏她,保护她也历练她。 荣恩公其实已经认不出旁的人的,除了沈书云。 曾经战场上嘶鸣的搏杀,都已经在衰老中记忆也被碾得粉碎,竟然最后唯一能够认得出的,就是这个懂他、信他、爱他,并且在风雨归舟的最后一程,用尽了少女所有的气力,安慰和保护他的长孙女。 荣恩公感到安慰,也感到遗憾,感到幸福,也不乏辛酸。他一生波澜壮阔,是多少凡人几生几世也无法体会的大开大合,然而到了这最后的归途,他竟然如所有人一般,孑然一身。 曾经的光荣功勋已经蒙尘,今日的家族后代默默无闻,他享受过权倾天下的官威,也深深体会了治家不善的结局。 要走了,位极人臣的下属们不在,衣食无忧的儿孙们不在,九五至尊的帝王不在,就连温暖如春的微风也不在。 沈书云是唯一的安稳,此时此刻,只有承继了他的精气神与意志力的沈书云,没有片刻背叛过他,一直都在。 沈书云看到祖父微微起身,似乎有什么话语要着急说出来,便贴了耳朵过去。 分明是回光返照时最后的一点力气,却带着一丝强硬的中气,让沈书云清清楚楚听到了他最后的遗言: “守好……这个家……照顾好自己……” “好……我知道了!祖父,我知道!我记下了!”沈书云想用尽所有的力量去承诺,让老人走得安详。 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几乎要把荣恩公枯瘦的手指握进自己的血肉之中,以为用尽了力气,就可以抓得住什么,就可以保留下什么。 然而,该告别了。 沈书云看到祖父最后一次看了一眼穹顶上晃动的流苏,然后像是带着不甘心又心满意足的笑容,一代枭雄就这样,永远的合上了双眼。 “不……!” 一声响彻整个院落的哭声嚎啕而起,在外间酣眠的翁姨娘还有所有的下人,都涌了进来,沈书云记不起自己是被谁拉开,只记得自己哭得肝肠寸断,最后拥抱她的不是任何一个亲人的怀抱,而是铺天盖地的一片眩晕。 *** 翌日。 沈书云醒来的时候,发现屋内屋外都是一片缟素,白的骇人。 念春、思夏和拂冬已经全然换了白衣,明明已经快入腊月,阖府上下却不见丁点的红。 荣恩公的辞世,引发了京中勋贵的一阵唏嘘。作为一等公爵,曾经三公之首位极人臣的人物,一朝驾鹤西去,永续帝却连问候一声的意思都没有。 永续帝的宠臣洪承恩,在爱子不明不白地死后,一直无法走出丧子之痛,洪渊生前所喜欢的,洪承恩都加倍喜欢,而洪渊厌恶的,也都被洪承恩一一丢弃或者报复。在几番调查之后,他得知了洪渊在杏林书院曾经与几个同窗有过龃龉,其中特别和沈府的嫡孙沈霄有过过节。 司礼监严苛地掌控着王朝的司法系统,以至于洪承恩即使位居人臣,也无法插到爱子丧生的真相。但是不知道为何,作为父亲的直觉总是令他忍不住去怀疑沈家。 荣恩公死后第二天,还没有出殡,宗人府的官差就来摘掉了国公府的牌匾,偌大的一处公候府院落,如今仿佛是被摘掉了宝石的皇冠。这世间只有沈府,再没有荣恩公府,连带着昔日的荣耀也随着匾额一同被摘掉了。 沈崇和沈嵩并没有因为荣恩公的过世,在朝中就被排挤得更加厉害,荣恩公死后,他们从被同僚和上司排挤,变成了被这个官场无视。因为已经是在无足重轻,反而没有人再多看他们一眼。 沈崇索性告假,回家处理荣恩公的丧仪。何氏趁机从曹管家那里把丢失多日的家权又一点一点抢夺了回来。曹管家无论是在荣恩公生前还是死后都是十分忠诚的,但是无奈何氏有少主撑腰,曹管家又不是在良籍,因此也只能任由何氏卷土重来。 因为永续帝那样冷淡的态度,荣恩公的身后事也只能俭朴到最低的规格。接到讣告的第一时间,仍然是赵世康、刘虎贲等昔日备受荣恩公恩惠的属下第一时间赶到沈家,带着随从很快投入到治丧的繁文缛节中来。 而在此前已经执掌了数月家权的沈书云,是荣恩公与世长辞时,唯一一个在身前的孙男娣女,也是最伤心的一个。在看到祖父咽气的一刻,她被下人抬着出了凌云院,随后昏倒,直到第二天清晨才醒来。 沈书云醒来的时候,落了一整夜的大雪终于停了,天地一片苍茫的银白,似乎是在补偿着一辈子为国家鞠躬尽瘁的老英雄的颜面。 大雪为荣恩公送行,因此即便没有位高权重者前来吊丧,也让沈府平添了肃穆与庄严。 沈书云醒来后,泪水就像是墨泉的水,没有堤坝地汩汩而下,一整日都水米未进。 她撑着身子披了裘衣就要去凌云院,顾不上脚上还穿着睡鞋,而院子里落满了积雪。她什么都看不清了,只想着祖父的肉身还停厝在家中,还没有抬出去掩埋,她幻想着还能把祖父唤醒。 看她已经失了神志,几个丫鬟还有翁姨娘派来稳定局面的几个嬷嬷,强行按住了沈书云,给她灌下了驱寒凝阳的草药汤,才制止住她。 沈书云最后被念春强行披上了麻衣,戴上了孝标,连催带哄地带到了餐桌边,逼着她用些粥饭。 然而沈书云看到了粥饭,就想起了祖父最后几年都是在吃粥。看到了碗筷,就想起祖父最喜欢的银勺,不知道他死后,翁姨娘会不会妥善收纳他生前心爱的诸多遗物。 就连一片雪花,一张信笺,都让她脑海里不断闪过在祖父身边的点点滴滴,于是失去人间至亲的悲戚,便根本止不住。 “姑娘,再这样伤怀下去,身子要受不了的。若是国公爷在天之灵看到你这幅样子,也要伤心不已。逝者已逝,咱们都得节哀。” 其实,念春说这些之前,沈书云就没有再继续哭了。 沈书云很迅捷地去取了狐狸裘的斗篷,踢了睡鞋,弯腰给一双悲凉的脚套上靴筒,在念春还没有反应过来的瞬间,已经走到了院子当中。 四下里都是皑皑的积雪,唯有她身上的斗篷是艳丽的红色,在这严寒之中,仿佛落入雪帕里的一滴受伤后的血。 俗话说下雪不冷化雪冷,阳光洒下来,沈书云却觉得周身都被冻得麻木,连鼻腔里呼出的气息都化为了一道道白烟。 她干枯的悲伤,唯有眼泪都掉不出来的时候,才是真正的形销骨立,才是真正的寸断肝肠。 念春追出来,看了看她确实穿得不单薄,才放了心,但旋即又有了新的担忧。 “姑娘,你穿着大红色,不好去灵堂的。” 沈书云自然有白色的锦帽貂裘,念春不过是看她刚刚止住了泪水,怕她现在过去灵堂,再伤心过度,惹出什么急症来。 “我现在不去灵堂。好念春,我想去园子里看看雪。”沈书云说。 念春“嗳”了一声,对沈书云嘱咐:“姑娘等等我,我去取了棉衣,和你同去。” 可是当念春裹了棉衣出来时,院子里已经空空如也了。 沈书云并没有等她,而是一个人,在阖府都在准备丧仪的时候,穿着一件艳红的斗篷,穿梭在荣恩公府的后宅中。偶尔,她身旁走过手忙脚乱且身着白衣的下人们,仍然像往日一样,以微微的颔首,回馈他们的行礼。 只是在她走过之后,身后的奴仆会忍不住嘀嘀咕咕她为何在这样的丧期,穿着一身红色招摇。 何氏正在满枝红门口,带着沈书露去灵堂给荣恩公上香,远远看到沈书云的背影闪过回廊,对沈书露笑道:“还以为她是多么孝顺的人,这时节穿一身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出门子呢,欢天喜地也不摆弄嫡长女的虚饰了。” 沈书露嗤笑一声:“有母亲前些日子对萧表哥说得那番话,恐怕早就没有了迎娶大姐姐的心了。去哪里出阁?横竖母亲以后随便给大姐姐指一门亲事便了,咱们也不是什么国公府了,大姐姐也就将就将就吧。” 何氏也忍不住得意,还继续幸灾乐祸:“或许你们祖父殁了,大姐儿是真的疯了,衣服的颜色都分辨不清楚了。那便老在家里,不必家人了。能写会算,正好替我当个掌柜的人。” 第四十三章 沈书露看了一眼何氏:“母亲还是太心软。祖父在世时, 谁把母亲放在眼里?连带着霄哥儿都一样抬不起头来,怎的以后还让她鸠占鹊巢,正经的嫡长子难道不是霄哥儿?” 沈霄是何氏的软肋, 沈书露这眼药正好上在了何氏痛处。 沈书露看何氏的脸色逐渐难看下来, 沈书露露出了一份得意。 “她毕竟是嫡长女, 若是做得太过分, 你父亲也不会应允的。” 何氏虽然是个小家子气的人,但到底并不是一个坏透的人,她对沈书云多年来备受宠爱的事情难以释怀,但倒也没有置她于死地的凶恶之心。 沈书露却不同。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母亲若是开头不好好立规矩,小心大姐姐仗着祖父的余威, 日后继续端着点嫡长女高不可攀的款儿。不如趁着祖父刚刚薨逝, 母亲借着机会, 把家权夺回来。原本就是祖父被大姐姐哄骗这么多年,才乱了长幼之序, 霄哥儿好好的嫡长孙没有个起解。何况还有东院叔伯和王氏虎视眈眈, 若母亲这时候不肯重新振作,仔细以后都没人认你这个正经主母。错了嫡庶,大哥哥将来某个一官半职,就要把霄哥儿不放在眼里了。” 说到此处, 可真正是打在何氏的七寸上。 沈霄是以国公府嫡长孙的身份才能入学杏林书院的,那里的同窗都是京城勋贵的子孙。京城之所以设立这样的书院, 自然是权贵们心照不宣的事情, 无非是为了延续权势, 让下一代从小就有结交。 如今, 沈府已经没有了爵位, 沈霄能不能继续在杏林书院研习都已经是未知,若是在家里也没有了嫡长子应有的尊贵,何氏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而沈雷如今虽然是个按察司从九品的小职,实则已经算入了官场。还没弱冠的年纪,有此出路,到底算得上年少有为。 况且,沈雷近年来因为办差有能,处事大度,逐渐在京中勋贵里积累了不错的口碑,除了父亲是国公府的庶出,几乎挑不出别的毛病。 从前荣恩公在世时,让何氏看不下去的还有一件事,就是沈书云和沈雷感情极好,让她觉得沈雷是在巴结得宠的长孙女,不把她堂堂伯母看在眼里。 若是沈雷过几年有了晋升的机会,被提拔起来,别说沈霄跟不上他,就算是沈崇这六品小官,也不够看了。 伯侄之间,如今官职就只差了三级,万一哪天平起平坐了,沈霄恐怕就更被埋没和遗忘了。世人提起昔日荣恩公府,只会提到沈雷,不会记得嫡长孙其实是沈霄。 沈书露把沈书云和沈雷捆在一起,倒让何氏真的下了整饬沈书云的决心。 “嗯,你祖父出殡以后,家权是说什么也要拿回来的。这事我自然会和你父亲好好商议。现如今,他这个少主终于是熬成了家主,一切还是得以霄哥儿的前程为重。” 沈书露听了弯唇一笑,凑过去对何氏低声说:“我看不必等日后。明日出殡就是个好机会。此事宜早不宜迟,明日给祖父扶灵的是霄哥儿和大哥哥,有男丁出面,大姐姐就不必去了。” 何氏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沈书露:“不许她参加丧仪?可是明日来吊丧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是认识她的,也知道你祖父昔日最疼爱最器重的就是她。如何能不让她出面,你父亲问起来,也没有交代呀。” 沈书露眼神狠厉,恨恨然道:“就是因为认识,才让外头的人知道知道,大姐姐如今在宅门里不过是个遗老孤臣,以后再也威风不起来了。” 见何氏还是悟不明白,沈书露皱着眉头,让母亲侧耳过来: “母亲不是和清风观的初山长老是旧交吗?就说大姐姐的八字和祖父不合,若是参加丧仪,不吉利。今晚就找两个小厮封了蓬蓬远春的门,大姐姐手无寸铁的,还能闯出来不成?当初母亲处置了大姐姐的那个丫头敛秋,就让她在祖父面前卖惨藏愚,好端端夺了母亲的家权。我看日后大姐姐院子里也不必留这么多人,这么多年,我和霄哥儿院子里加起来的人还没有蓬蓬远春一个主院儿的奴才多,都是嫡出怎的她就高人一等?母亲如今只是拨乱反正,大姐姐一个二八女儿身,没有了撑腰的人,只能活受!” 沈书露的招数每一个都是狠招、阴招,何氏看着她简直有点不太相信,这么诡计多端的孩子竟然是自己十月怀胎生出来的。 母亲讶异的眼神,却让沈书露又壮了胆子,继续怂恿何氏:“大姐姐屋里可是有的是值钱的东西。如今祖父殁了,府上的这等吃穿用度,仅靠父亲的微博俸禄和咱们那点产业,如何能维持?不如拆庙敬佛,让大姐姐捐出些体己,以备咱们不时之需。” 何氏是个十分贪财的人,当年贪墨沈书云生母的陪嫁着实让她搂着金银元宝快乐了许久,如今想到沈书云屋里那些价值连城的瑰宝,也是不由得咽了咽唾沫。 利令智昏,何氏的心已经被女儿煽动起来,此时觉得女儿说的每一句话都十分在理,于是道:“派人去请清风观的初山真人,找个合适的人给他第一句话,今日就让他把你大姐姐的八字和祖父的五行对对,横竖是不能让她出现在葬礼上。” 沈书露嗳了一声就赶忙去安排了。 黄昏之前,初山长老已经把大姑娘八字不适合明日葬礼的事情,修书一封,让一个徒弟小道士递交给了沈崇。 沈崇两日没有剃须束发,整个人看着颓废不已,脑子也锈住了,仿佛一尊大钟停了摆,接到了这封清风观的信,想也没想就信了。 实际上,沈家一早被宗人府的人摘了国公府的匾额后,沈崇就一筹莫展,对自己在官场上的前程惴惴不安,心里埋怨为什么父亲要愚忠于先帝那些教条,不能如其他的老臣一样,放下身段去巴结和逢迎新帝,让自己和家族落得一个衰败的下场。 家里的事,沈崇是全然顾不上了,对于不让沈书云参加丧仪和葬礼的事情,沈崇只吩咐一切宅内的事情都由何氏裁决。 在满枝红试穿着明日的丧服,沈书露从红簪那里听闻了父亲对此事的决断。若不是还在祖父的孝期里,沈书露就要笑出声来了。 当日,因为田黄石刻章的事情,沈书云当众打了她,荣恩公非但没有惩罚她,还让她掌管了家权,这一切让沈书露在沈家上下眼里都没有了脸面,如今作为嫡长女的沈书云,连参加祖父丧仪的资格都没有,这可真算是报了一箭之仇。 何氏不知道,其实沈书露高兴的不仅仅是亲妈又当回了掌家人,而是这个葬礼沈书云被禁足,不许参加。 俗话说,杀人诛心。沈书露算准了这件事,对于长姐不仅是奇耻大辱,更会让她肝肠寸断。 沈书露知道,大姐姐几乎所有的亲情和寄托都在荣恩公身上,若是不能去送老人家发丧,等于是生生阻断了这对祖孙的最后一面。 但就这件事,就足够让沈书云哽咽难鸣,就算是不病一场也得悲戚个一年半载。 包括在祖父生前,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的翁姨娘和曹管家,也不敢违背家主和主母的意思,贸然为一个无依无靠的嫡长女出头。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31节 经此一役,那些见风使舵的奴仆,也会渐渐地将再也不会把沈书云当做云端上高不可攀的大小姐。 荣恩公的死固然是整个沈家的损失,子孙后代将再也没有国公府的光环,将沦为京城勋贵中的二流,往日登门结交、见面问好的贵人们,会逐步淡忘京城还有个什么荣恩公府。 但是,这些在一直被打压的沈书露看来都不重要,只要能把大姐姐拉下神坛,那就是一场痛快淋漓的翻身仗。 沈书露不仅想让长姐失去一切,更期待夺走她的一切。 头一件事就是萧唯仁对的求亲。 当初,萧唯仁致函荣恩公,是真心要求娶沈书云,荣恩公寿辰前,撑着已经风烛残年的身子,也确实有指婚的意念,可惜一切都没有来得及完成,就抱憾辞世。 萧唯仁离开京城回临安之前,亲自对沈书露表达了求娶之心,两人已经在悦来客栈,私相授受,做出了背德之事。 求欢之时,萧唯仁许诺说只要回到临安,就派人来递交对沈书露求亲的请柬。 从沈书露这里,萧唯仁得知了姑母当时从临安嫁到京城带着的那三只陪嫁的楠木箱子,都在何氏手上时立刻就动了娶沈书露的心。 或者说,他心里想娶的也不是沈家的哪一个女儿,而是那张十万级的盐引。 沈书露则认为,正是大姐姐与安王世子之间有些暧昧不清,让萧唯仁动摇了求亲的心思,而她对自己的美貌又十分自信,对比沈家此后必将面临的家势衰微,临安萧家的一切都是值得期待的。 路过蓬蓬远春的时候,拂冬正在清扫院子里的雪,沈书露轻轻哼一声,露出一丝冷笑的神情。 “二姑娘好。” 拂冬是个很老实的人,见到沈书露便规规矩矩行礼。 “大姐姐怎么样了?昨日听说她晕过去了。” 拂冬低头有些伤怀说:“大姑娘已经醒了,就是从公爷昨日殡天以后,还没怎么吃过东西,人看着没什么精神。” 沈书露心里乐不可支,感叹大姐姐也有今日,面上却说:“大姐姐这是太悲戚了。恐怕得日后好好调养一番,你们好好伺候吧。” 拂冬称是。 沈书露却暗自想:什么日后,明日封了你们的院子,你也要跟敛秋一样被发卖了。今日就是和你这个狗奴才的最后一面。 想到此处,沈书露微微笑着离开,回去自己的院子满枝红了。 作者有话说: 不好意思更新有点晚。 第四十四章 黄昏时分, 沈书云打算换了孝服去灵堂,给祖父的灵柩上一炷香。 念春在一旁神色担忧,“姑娘到了公爷灵前, 不许过分忧伤。才刚刚顺了一口气, 万一再晕过去, 明日公爷出殡, 要耽误了时辰的。” 沈书云自然知道念春担心她,这几天她没吃没睡,明天的丧仪上定不下来,若是再晕过去, 保不齐会大病一场,便安慰她说:“我知道的。” 念春仔细端详着她的面容, 只看到形容疲倦中, 眼神确实有了神采。 沈书云看看天色, 才刚刚日头西斜,沈书云忽然想避开家里人, 等到入夜时分再去祖父灵前说几句话。 她想到了什么, 看向念春,很笃定地说: “念春,我等会儿再去灵堂。你先去给我拿些吃的吧。我饿了。” 念春仿佛听错了一般,停顿了一下, 才意识到这真的是沈书云说的,很讶异也很高兴地回应:“好, 好。姑娘要是有食欲, 真的是太好了。” 念春便吩咐院子里的小丫头去后厨拿些粥饭, 清淡些的, 快些呈送过来, 大姑娘肯吃东西了。 小姑娘麻利地去了,走到了蓬蓬远春的门口,就返了回来。 “怎么了?”念春去食盒里取了点心,想让沈书云先垫一点甜食,却不解为何小丫头这么快就折返回来,手里什么也没有。 “念春姐姐,你快去门口看看吧!咱们院儿让上房派来的人封住了。” “什么?”念春惊讶得两眼圆瞪,回头和沈书云对上了眼神。 沈书云也是有些意外,但却很快平静下来。 “一起看看去。” 沈书云放下手里才吃了一口的点心,就往外走,一天一夜没吃东西觉得脚底踩了棉花般,觉得站不稳。 沈书云身后跟着念春,到了门口,却看见是绿野院的家丁吴有恩领着四五个小厮把守住了蓬蓬远春的月门。 “大姑娘,咱们是奉了夫人和老爷之名,守着这院子的。” 说话的这个吴有恩,本来是曹管家的同乡,曹管家看他为人精灵,就从老家带来了沈府做了个院护,当初憨厚的曹管家却没想到竟然是带了个麻烦回来。 曹管家是荣恩公的人,这是无人不知的事。如今主人西去,家权还不知最后落到谁手,底下的奴才们便已经跟着蠢蠢欲动起来。 何氏还执掌家权的时候,这个吴有恩时常去巴结逢迎,日子久了,竟然比曹管家还得何氏的喜欢,便生出了想取而代之的妄想。 “吴院护,为什么要封我的院子?”沈书云立在月门内,带着不怒自威的神色。 这是吴有恩第一回 和大小姐当面对话,此前作为一个寻常院护,是够不上和蓬蓬远春打交道的。 “大姑娘,清风观的真人给老爷修书,说您的八字与公爷出殡的日子不合,让您在公爷头七之前,都要禁足在自己的院子里。” 念春听到以后简直觉得不可思议,疑惑比愤怒反而来的还快,对吴有恩冷笑道:“这理由也真是奇了。偌大京城,可找得出第二家,嫡长孙女因为八字不合就不能参加丧仪的?若是别人家都没有,这规矩倒是自创的么?” 思夏和拂冬听到了门口在起争执,也放下了手里的活计,走了过来,还没过门口已经听了个大概。 思夏是个伶牙俐齿的,接过了念春的话头说:“公爷在世时,已经把家权交给了大姑娘,怎么公爷前头仙逝,你们这些拜高踩低、见风使舵的就敢来寻衅么?我们姑娘为老人家仙逝悲戚,一天一夜水米未进,你们这些狗奴才要饿着我们主子不成?快退下去,咱们还可以好说好商量,不要家孝期里,弄得大家都没有脸。” 吴有恩听完也是一愣,他以为荣恩公辞世以后,沈书云身边的大丫鬟应当与他一样,早就起了背主叛变之心,谁知道沈书云身边的这几个大丫鬟,却一个比一个还赤胆忠心,简直是不可理喻。 可是吴有恩一个乡野里混迹过的混混儿怎么会把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的话放在眼里,他冷笑一声:“怎么大姑娘身边伺候的人,都跟吃了枪药一样,主子没发话一个比一个着急?你们也莫急,夫人说了,如今公爷仙逝,咱们府上的开销也要截流,不能再如往日那般奢靡,各个院子都在裁人,以后大姑娘的身边只能留一个大丫鬟,剩下的小丫头和嬷嬷也要遣散大半,你们别在这里伶牙俐齿对着我嚷嚷,还是考虑考虑自己的前程吧。” 听完这番话,着实让思夏和拂冬大惊,她们再敢说敢做,也毕竟只是女仆,于是将目光投向了沈书云。 “大姑娘……这可怎么办?” 念春没有了主意,低声询问沈书云,一下子露出了怯意。 吴有恩很是得意。 过去在乡里,吴吴有恩就是个混子懒汉,若非低三下四跪着求曹管家带他进京,也不会有今日的出路。他此时觉得简直是一生中走到人生巅峰,昔日自己都不配和高高在上的沈大姑娘说句话,今天却可以颐指气使地恐吓她身边的丫鬟。 看着花容失色的秀丽婢女,吴有恩已经十分得意,更是饶有兴致欣赏着沈书云的表情。 过去他作为底层的院护家丁,都不曾直视过沈书云。府上的下人都称赞沈书云的美貌冠绝京中勋贵中所有的世家女,如今他狗胆包天地玩味着沈书云鹅蛋脸、秋水瞳,真是美貌到不可方物的地步。 作为一个无赖,他知道自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是如今这天鹅已经折断了翅膀,不过是落难的鸟羽,再美也飞不起来了。 按照何氏的口气,别说给沈书云去谋求一份合宜的婚事,恐怕连给她说媒拉纤的心思都没有。 若是如此美貌的大姑娘老在府上,而吴有恩又能得到何氏的嘉奖把曹管家取而代之,那么找个机会抽个头,也不是完全算作肖想。 蓬蓬远春里的几个丫鬟并沈书云,此时一片懵怔,变故来得猝不及防,更看不出吴有恩这个狗奴才此时的龌龊打算。 沈书云蹙着眉头,环视一周,吴有恩带来的几个院护家丁,都身强力壮,且是绿野院的心腹。沈书云掌家的三个月,只顾着周全大局,完全没有在后宅清洗一番的意识,她只想着整个荣恩公府能发展壮大,没有为了一己私利去安插和抬举什么亲信。 如今看来,她真的是小看了何氏的小家子气,更没有提前防备她的歹毒。 “姑娘,若是不许你去见公爷最后一面,念春就是死了也要给姑娘杀出一条血路来!” 念春从额间取下了一枚银簪子,冲着吴有恩,目光灼灼露出凶狠:“姓吴的,你若是敢这时候拦着我们姑娘,我就第一个和你同归于尽。” 吴有恩是一个壮实男子,本不会害怕一个丫鬟的威胁,但是不知道为何,念春一字一句说的都仿佛泣血,那拼命的样子也是做好了必死的觉悟一般。 沈书云看向念春,她始终知道念春对她忠心耿耿,却从未想过,念春可以用生命去守护她的尊严。 刚刚失去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亲人,沈书云仍因太过惨痛的失去,而沉浸于巨大的悲戚,看到念春失去了神志马上要一步上去刺向吴有恩,一种不可名状的心伤,堵住了沈书云的胸口。 沈书云一下子过去抱紧了念春。 她脚底下没力气,几乎就要跌倒在地。念春下意识就收了簪子的尖端,一把将沈书云扶住。 “大姑娘……” 沈书云抬起头,一汪如潭水的眼睛里又积满了泪水,对念春缓缓道:“好念春,咱们回去。” 思夏和拂冬也过来搀扶沈书云。 跟在吴有恩身后的几个家丁,虽然是何氏的亲信,此时也有点羞惭,毕竟是堂堂七尺男儿,欺负这么几个柔弱的女子。其中一个上前对吴有恩说:“老吴,咱们还是先让大姑娘回去,然后叫厨房送点粥饭过来吧。大姑娘毕竟是嫡主子,身子若是熬坏了,老爷追究起来,咱们不好担待。” 吴有恩啐了一口,他以为起了恻隐之心的家丁和他一样,是对沈书云动了歪心思,好比一个贼人总是提防着身边的同伙,吴有恩仗着何氏对他一直的抬举,冲着这个家丁吆喝:“咱们只听夫人的吩咐好好当差,哪里有你多嘴的份儿!” 吴有恩上前,寡廉鲜耻地身手去搀扶沈书云,一双黑乎乎的脏手去贴沈书云的腕子,嬉皮笑脸地说:“大姑娘脸色的确不好,我这就去让厨房送饭来。一定把大姑娘喂得饱饱,跟从前一样圆润称头。” 念春一下子暴怒,还在手里的簪子冲着吴有恩的手就是一簪子,登时就听他老鼠一般嗷嗷叫了一声,再看手掌,果然咕咕咕涌出一道血印子。 “狗奴才!大姑娘也是你个泼皮无赖能碰的?你的狗爪子离远点!” “你个贱丫头,你等着!”吴有恩没有占到便宜,此时恨不得撕碎了念春,但是明日就是丧仪,他又不敢太过造次,于是就只能先忍下,反正日后有的是报仇的机会。 沈书云已经明白了,祖父当初担心的事,眼前都在一一发生着。 她低下头,对念春说:“咱们争不过他们的,先回去吧。” 念春和一众丫头都眼里噙了泪水,抿唇忍住满腹委屈,扶着沈书云回去了蓬蓬远春的内殿。 墨泉之上的假山石上,朱霁默默站着。这里地势很高,站在最高的假山石上,能够看到蓬蓬远春月门口的全景。 方才他听到了蓬蓬远春这边起了口角,就跳上假山来看看形势。 整个过程,朱霁尽收眼底。 四宝此时追出来,看到朱霁站在高处。已经入夜,月色如银而下,从四宝的角度刚刚能看到朱霁的面容。 那是四宝此生从未见过的阴沉,仿佛从地府中涌动着无尽的阴鸷与狠戾,都在朱霁那张风光霁月的面容之上。 沈书云带着丫鬟退了回去,几个院护站成一排,把守住蓬蓬远春,不许一个人出来。 这场口角也算是平息下来。此时朱霁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山石之上。 “世子,假山上风大,是否需要奴才去取一件斗篷?”四宝颤颤巍巍、如履薄冰地问。 朱霁没有理会,只是转身从假山上一跃而下,立在四宝身前,语气冰冷到将这腊月里的罡风都衬托出暖意来,对四宝说:“去,剁了那个姓吴的院护的手,做得隐蔽些。” 第四十五章 次日, 荣恩公的丧仪在灵堂里按部就班地进行。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32节 赵世康、刘虎贲等人都悉数到场,沈崇和沈嵩接待着他们。 其实整个京师都知道荣恩公辞世了,本来前来吊丧的人应当比当日荣恩公寿宴来的宾客还要多出几倍。 但是荣恩公去世的第二天, 永续帝就派宗人府的人将荣恩公府的匾额摘去, 摆明了对沈家的提防。 拜高踩低、曲意逢迎本来就是勋贵和高官们最熟悉的为人之道, 何况沈家的子孙后代, 又没有什么出挑的人物。对于一个注定要式微的家族,是没有必要去巴结逢迎的。 甚至,这时候明确与沈家划清界限,才是明哲保身之道。 沈崇本来安排厨房准备了很多茶水、糕点, 以备宾客来时招待之用,但是从凌晨到清晨, 沈府前来吊丧的也没有多少。 甚至当日曾经来参加荣恩公寿宴的一些故交, 都没有前来。 沈崇站在灵堂前, 看着何氏和沈嵩招呼着稀稀疏疏的亲戚朋友,忍不住摇摇头。 沈嵩见他愁容又添, 过来劝慰他:“兄长不必太过气馁, 原本一朝天子一朝臣,总归礼节上不亏,便是对父亲的孝顺了。” 沈嵩说着便忍不住哽咽起来。 虽然沈嵩是翁姨娘所出的庶子,但是比起襁褓之中就失去了母亲的沈崇, 反而是在父母膝下健康长大的儿子,因此对于荣恩公的感情, 庶子反而比嫡子更深切。 荣恩公的去世, 让沈嵩伤怀不已, 和沈书云一眼, 才不过两三天, 竟然瘦了一圈。 王氏也从东院走过来,一路到灵堂,看到来吊丧缅怀的人,如此稀少,也是皱了皱眉头,到了灵堂前看到沈嵩那副悲痛欲绝的样子,忍不住也想落泪。 倒是何氏,招呼了身边的几个娘家过来吊唁的亲戚,就站到一旁,看着沈嵩和王氏互相安慰,过去说:“贤弟和弟媳不必如此伤心,生老病死谁能逃得过去?咱们公爷一声戎马,位极人臣,也算是大富大贵的过了一辈子。老人走了,便是不受罪了,反倒是咱们活着的人,都还有的是琐事要去操心的。” 王氏本来就十分讨厌何氏,若不是她当初挤兑,也不至于让她和沈嵩在对街买了一处朴素无华的院子居住这些年。 虽然分了出去,但是出入款项仍然还在荣恩公一处。虽然搬了出去,到底因为荣恩公当时仍健在,并没有真正的分家。 可是,这对于王氏和沈嵩来说,却比不分家还过得艰难。 何氏表面上在公中给他们分拨出去款项,但总是找各种名目克扣。最开头几年,沈雷还小,乳母丫鬟需要的人也多,为了多从公中抽点支援,王氏没少去公爷面前讨伐正义。 王氏总是有话说在明处,但是也耐不住何氏处处刁难。时间久了,为了不惹老人家生气,王氏干脆也不闹了,能自己这边俭省些,就靠自己渡过难关了。 多年来王氏和沈嵩因不在府上,吃穿用度也都是克勤克俭,家私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沈雷还要去书院的时候,东院的奴仆,只是比一般京城的小康之家多几个人而已。直到近年来沈雷也谋了份差事,东院的经济才渐渐有了一点起色。 对于沈嵩和王氏他们来说,宁可省吃俭用,也不想看着何氏的脸色,从公中讨要本来就应该属于他们的那份家业。 王氏是个息事宁人的人,沈嵩则也照顾着沈崇一个少主的情面,因此一直都是忍辱负重,求全责备地维持着荣恩公府表面上的祥和罢了。 后来沈书云执掌家权的时候,王氏才略微感受到了公平的滋味,也才意识到何氏这么多年是克扣了多少他们应得的钱银,调拨了多少本来在东院侍奉的奴仆,去了别的地方。 如今在老人家的灵堂前,何氏就起了话头,很有话里有话的意思。王氏心里实在是烦闷。 “阿嫂,今日是公爷出殡的日子,一些家务事还是等今天的丧仪平平顺顺交代过去,再说吧。” 可是何氏并没有因为王氏不高兴,就不说接下来的话:“弟妹可别这么说,我起这个头,恰是为了丧仪之事。你瞅瞅,这么规矩壮丽的灵堂,前前后后的准备,这两日累得我腰都断了。看看账本子,果然是你们长哥不听我要开源节流的主张,非要弄得这么气派,反倒是根本没有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来,白花花的银子可是流水似的淌走了,咱们今后可怎么过活?” 王氏忍着不悦,反问:“就算是前来吊唁的人少,我瞅着前头来的人,倒都是真真正正的铁交情。单是赵世康、刘虎贲两位将军的份子钱也是有了三五百两,如何就抵消不掉这丧仪的开销了?昔日云娘子在京西水患时,也照样得体场面地办了中秋宴和公爷的寿辰?听说水患解除后,咱们家账本子上还有盈余。怎么现在就差了大亏空了?哪有这样的道理。” 何氏听王氏突突突射弩般道出想说的话,反而生出了怒火。不提沈书云,何氏还有可能有几分分寸不在这里和王氏掰扯,偏生王氏提到了何氏一辈子最大的奇耻大辱,就是自己的家权之位,白沈书云一个二八年岁的少女抢了去。 这在何氏看来,就是王氏摆明了羞辱自己,于是她阴阳怪气道: “看来云娘子当家时,真是秉公执法,开诚布公地整饬家权,连东院这么远,都知道账上有没有盈余。” 何氏知道她这是摆明了想挑起事端,不想去配合她,便道:“无论是谁执掌家权,都是希望咱们账本子上能宽绰些,难道一笔还能写出两个沈字?公爷不在了,咱们更得守在一起好好过日子,将来霄哥儿雷哥儿各自谋取功名,咱们家还得是京城勋贵眼里的一等府第。” 何氏觉得王氏太可笑了,一个庶出儿子的媳妇,说这种畅想未来的话,简直是不知道自己的斤两。她便决定有话直说: “我说弟妹,老人在世时,你们东院儿和咱们这边是在一个账本子上,如今老人家不在了,干脆就此彻底清账,以后你也好做个堂堂正正的掌家人,我也省去了操心还管着你们的事。” 王氏此刻觉得这人真是一点救也没有,一肚子想反驳的话,却只能顾全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不与她分辨。 沈崇在前头和来宾寒暄,沈嵩超后头看,已经把王氏和何氏之间你来我往的话听了个大概。他心里早就对这个嫂子已经无可奈何,此时也只是做好了将来分家要起龃龉的心理准备而已。 其实沈嵩觉得沈书云当家理政时,确实要比何氏做的好得多,至少不会如何氏这般把钱看得这般重,对别人都充满了提防,却根本没有为家族长远计的胸襟和格局。 若是能够和沈府主院儿彻底的分家,沈嵩倒也觉得是一件好事。他可以把翁姨娘接来孝敬,一家人其乐融融,他自信自己教出来的孩子沈雷一定会有出息,即便是庶出的身世,也不会真正挡住他将来在仕途上的发展。 想到此处,他看向荣恩公的灵柩,又觉得十分伤怀,小家的前途似乎很明媚,却更衬托出荣恩公府必将如大厦倾覆一般的未来。 沈嵩明白,虽然自己能够掌控好自己的小小东院,做好一个父亲、丈夫和儿子的职责,但是到底,荣恩公府曾经的尊贵和权势,随着父亲的死,一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而他眼看着这一切,却都无能为力。 他也恨兄长作为嫡子,无能又懒惰,撑不起公候府的门楣,但是作为庶弟,他也不能将心中的愤怒说出口。 想到可能何氏在荣恩公下葬之后就会忙着抢夺家权,就会忙着分家,沈嵩叹一口气,他觉得最可怜的还是沈书云,刚刚失去了最疼爱她的祖父,就要面对这么多不堪的事。而临安的婚事也变得很不明朗,他身为庶出的叔父,对她的境遇也拿不出什么对策。 想到这里,沈嵩突然发现,今天自从进了沈府的主院,还没有看见沈书云的身影。 沈嵩还不知道沈书云已经被何氏找了个这么荒谬的理由给禁足了。还四处张望,以为沈书云在忙着什么事,他一时没有看见。 他更担心沈书云因为荣恩公的死,太过伤怀,加上老人家去世之前,她一直侍奉在侧,又管着这么大个家,不要伤到了身子,生了什么病症才好。 想到此处,沈嵩心里一紧,便问儿子沈雷:“雷哥儿今日见到云娘了吗?她可是身上不舒服,才没过来?” 沈雷比沈嵩来得还早,凌晨过来帮助沈崇处理丧仪的琐事,也是没有见到沈书云,本以为父亲知道些什么,没想到沈嵩倒还要问他。 “儿子一早过来也没见过云娘子,一会儿祖父要是上路了,这时节也应当过来了。” 何氏低头不吭声,沈崇面色也有点难堪。 沈雷到底还是个少年,没察觉这两口子的不对劲儿,便凑过去问沈崇:“伯父,怎的不见云娘?她该不会是因为祖父,太过悲戚,身上有些吃不消了?若是病了,可要即使找大夫看看。” 沈崇一时没好意思说出来沈书云被禁足的事情,沈雷见他沉默,以为自己猜对了,还继续说:“真的是病了吗?安王世子借给咱们的两个御医是不是还在府上呢?请出来给云娘把把脉,若是身体太虚弱,今日扶灵可以不必让她一起,只下葬的时候过去哭一场,散淡些心中的淤积,或许春日就会好起来的。” 见沈崇不说话,何氏接过沈雷的话头:“雷哥儿想多了,云娘子好得很。只是清风观的初山真人修书给你伯父,云娘子的八字和今日的丧仪时辰不和,不好出来的。已经让她在院子里好生歇着了。她帮着我整饬了这么长的家政,如今正好歇歇。” 沈嵩、沈雷和王氏都惊呆了,丧仪这么大的场合,一直都是荣恩公嫡长孙女、心尖宠的沈书云被关了起来,这成何体统?而且何氏的理由是这样荒唐…… 王氏本就对何氏刚才对于分家的事有些不满,这时候看着何氏的眼神,更是如同看着仇敌,质问她:“哪有生辰八字和下葬时辰不和这样的说法?我活了大半辈子,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今日也请了道士做法,我去问问道长,是不是有这个说法。” 何氏一把拽住她:“弟媳你这是干什么?还疑惑清风观的真人道长不成?一会儿时辰就到了,祭司都预备着了,错了公爷上路的时辰可不得了。” 沈嵩和王氏都明白了,何氏的心可真够歹毒的。 王氏知道自己也拗不过这个黑心烂肺的继母,只是恨恨地说:“公爷生前最疼爱云娘,你却生生不让孩子去和祖父见最后一面,这孩子如今得多么伤心!本就是从豆蔻年纪就早慧的能人,一路操持着侍奉公爷,咱们做媳妇儿的都赶不上她在老人面前尽心尽力,你如何能作出这么狠心的事?云娘若是悲愤出个好歹,落下什么病根,等你入了黄土,拿什么脸面去见沈家的祖宗?” 王氏平素为人朴实乐观,莫说是与人吵架争执,就是对一些偷懒耍滑的下人,教训起来也都不怎么动怒,这番话她说得愤恨不已,灵堂前的主仆和来宾都没见过王氏这幅样子。 沈嵩其实心里比王氏还要愤怒,但是如此丧仪已经很是寒酸,不知道昔日往来的那些京中勋贵们要怎么嘲讽和编排沈家如今的不景气,这个时候沈书云的事便不能大张旗鼓地起争执,于是沈嵩上前拽了一下妻子的衣袖,对她低声说:“时辰快到了,咱们出殡回来,去看看云娘子,抚慰一下孩子便是了。” 何氏听闻,有些得意,灵堂前也不能发笑。此时她看着还有不足半个时辰就要摔盆给公爷送葬,便唤人去绿野院请沈书露和沈霄。 与王氏所有事都喜欢锻炼沈雷去做不同,何氏对自己的孩子一直都是娇惯和代劳,今日灵前的许多琐事,本来沈书露和沈霄都理应帮忙,可是何氏心疼自己的亲生子女,是不舍得让他们劳碌的,到了时辰把他们叫过来,脏活累活反正有沈雷顶起来。 “吴有恩呢?去把霄哥儿和露娘请过来吧。”何氏回头,却发现刚刚还在眼前晃悠的吴有恩不在了。 分明刚才还低眉顺眼地在一旁听候差遣,怎么这时候就不见了? 何氏又找了找,却依旧没看着吴有恩的人影,她问身边的嬷嬷,嬷嬷称也不知道吴院护去了哪里。 何氏只好让自己不怎么喜欢的曹管家去把霄哥儿和书露喊来,想着待会儿见了吴有恩一定要好好骂他一顿,丧仪忙得她脚不沾地,这个狗奴才却不知道上前候着听命。 · 念春趴在西纱窗前,听着外头唢呐和锣鼓,以及震天的哭腔,双手合十,朝着灵堂的位置祈求。 她祈求荣恩公在天之灵能看看沈书云的境遇。生前是大权臣,死后公爷的魂灵也应该是疼爱大姑娘的。 思夏给沈书云端来了茶水和饭食。 昨日吴有恩虽然让几个家丁严加守卫,却也让厨房给沈书云送来了粥饭。 被禁足以后,念春和思夏还有拂冬都士气低迷,她们以为沈书云会被气得一病不起,然而没有想到从昨晚开始,沈书云反而开了胃口,吃得比平素还要多些。 今日一早,思夏就又对门口看守的人提了要求,一大早就给沈书云送来了早饭的食盒。 曹管家兴许是已经知道了沈书云的遭际,唯一能做的便是叮嘱小厨房给沈书云预备了丰赡的早饭。 思夏把碗碟摆放齐整。沈书云便坐了过来,认认真真地吃起来。 从小沈书云吃饭就很有世家贵女的仪态,为了保持身段,吃得也很少,早膳也不过是一碗粥就糊弄过去了。 但是念春看到从昨晚开始,沈书云吃饭的样子就变了,依旧优雅,却多了一份认真的规训。 就连灵堂那边传来的哭声和依仗的鼓乐也没有让沈书云停下来用饭。 沈书云听着外头仪仗似乎是出了府,便知道按照民俗中所说,祖父的魂灵在父亲摔碎瓷盆的一刻,就应当是离开了这个家。 这时候她以为自己会悲从中来,摸摸脸上,却根本没有泪痕。 念春过去给沈书云递了一杯漱口的茶水,坐在了她的对面。 送葬的吵嚷渐渐减弱,沈书云也吃完了,拿起茶瓯喝了一口,素手遮住半张面颊,如同往日一样芙蓉摇曳般气定神闲地将漱口的水轻轻吐入一旁的建水里。 “你看我干什么?嫌我吃得多么?”沈书云神情带着疲惫,但脸色已经比昨日多了些光泽。 “没,姑娘有了食欲是一桩好事。”念春还是疑惑于沈书云的模样。 悲伤是悲伤的,但是却又让她感觉到不太寻常。 “奴以为,上房圈禁了姑娘,会把姑娘逼出好歹。还好……”念春碎碎地嘟囔着。 “过去,我最不敢想的就是有一天祖父仙逝,我的日子会怎么样。但是到了这一天真的来了,我才觉得,若是不肯好好活着,倒是会教祖父不安心了。” 沈书云这样说着,也忽然感觉到自己的生命里确实得到了祖父的血脉。祖父是战场上出生入死的人,两军交战,生死是要瞬间置之度外的。 这份慷慨,沈书云曾经以为是只属于男儿。如今看来,祖父说的不错,她才是得到了祖父衣钵的人。 祖父生前对她最后的嘱托,是守住这个家。 现在祖父前脚驾鹤,后头何氏就跳出来要报仇雪恨。沈书云却和何氏并不在一个层面上看待问题,她满脑子都是如何好好守住这个家。 念春将她扶到炭火前的躺椅上躺下养神,在她身上盖了一块薄毯子。 沈书云就这样睡着了。 在梦境中,她梦到了自己不曾见过的场景。 鹰击长空,她站在山巅,俯瞰下去是一片硝烟的战场。厮杀已经停息下来,遍地都是碎烂的尸首。 破成筛子一般的旌旗插在地面上,她吓得颤颤巍巍,从高坡上走下去,看到地上的死去的兵士的衣着,都是铠甲,却颜色不同。 一边是大徽的皇室亲兵,另一些士兵的服饰,却在胸口的铠甲上都雕刻着一个“蓟”字。 流血漂橹,战场上一片死寂。分明是白日烈火灼心的时候,沈书云觉得遍体生寒。 她站在无数尸首堆就的路途上,待弄弄的硝烟开始散去了,才发现前方展露出一个有几分眼熟的城楼,上面写着“京城”两个字。 沈书云大惊失色!分明是歌舞升平、美轮美奂的京城,此刻已经是一片火海,街坊内巍峨气派的建筑,都已经被战争付之一炬。 她在向前走,看到城楼上挂着剥皮实草的几具尸首。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33节 那血淋淋的样子,让她瞬间低下头去干呕,然而地面上 也是一片令人生厌的血迹。 她明白,城楼上的尸首代表着几个被叛军捆起来的政府首脑已经被斩杀,从一旁挂着的布满鲜血的朝服补子上,依稀能判断出生前的官衔。 而她认出了其中一件,鸳鸯纹补子红色官袍,正是礼部六品侍郎的官服。那是父亲沈崇的衣服! 沈书云压抑住恶心,从台阶上往残破不堪的阶梯上攀爬,终于到了城楼之上,却看见父亲、叔父还有沈雷、沈霄的人头,被齐齐整整地摆放在地上。 沈书云惊得大喊了一声,坐起身来,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在蓬蓬远春的躺椅上。 念春披着厚衣裳过来,摸摸沈书云的头,一额头的冷汗,连刘海也贴在了额间。 念春拿过棉巾,将沈书云的汗水擦干净,对她说:“姑娘做梦了?” 沈书云还沉浸在方才恐怖的梦境之中,顿了顿才缓过神来,对念春说:“是,我做梦了。我梦见蓟州的叛军攻克了京城,父亲、叔父还有大哥哥和霄哥儿……他们……” “他们怎么了?”念春取来一根发卡,将沈书云已经被汗水打湿的刘海别到额间。 沈书云是鹅蛋脸,额头饱满好看,这样挽起刘海,竟然让她看起来多了一份沉稳的美,一下子也大了几岁一般。 念春将手持铜镜递过来,沈书云照了照,确认自己确实是醒过来了,刚刚真的是一场噩梦而已。她沉一口气,对念春说: “我梦见京城变成了一片火海,他们都死了,被看了头,剥皮实草挂在城头。” 今日是荣恩公入土的日子,沈书云做的这个梦实在是不吉利,但是念春却安慰她道:“大姑娘别怕,梦都是与凡世相反的。” 沈书云看到屋子里噼里啪啦的炭火烧得火热,却只有念春一人伺候在前。她突然想起昨日吴有恩来封门时,说过家里以后要开源节流,日后蓬蓬远春也要裁撤些人手。 “思夏和拂冬呢?还有那几个当差的小丫头呢?怎么都不见了?” 念春看着沈书云紧张不已的样子,递过去一杯热茶,对沈书云说:“姑娘不用担心。姑娘是主子才能这般用橄榄碳取暖,奴才们那里舍得用无烟碳,思夏带着她们躲在偏殿里开着窗烤火呢,用的是大炭,黑烟呛人。” 沈书云点点头,对念春说:“我一定得想办法把你们都留在身边,万不能如敛秋那般不明不白被发落下去。” 念春点点头,心里却恨没有主意。 没有了荣恩公的背书,沈书云一身才学与决断,又怎么能抵得过何氏等人脏心烂肺的蛇蝎心肠呢? 正在这时,外头传来了稳健的脚步,不久脚步近了,咚咚咚敲门。 阖家上下都跟着出殡的倚仗去城外沈家的祖坟下葬祖父的棺椁,蓬蓬远春又被人封闭者,谁敢冒着大不韪来这里看她呢? 听着脚步是个男子,沈书云猜不出来,便让念春起身先去开门,她披了件斗篷,也跟过去,忍不住探头去看,想着八成是吴有恩派来的家丁来送午饭或者点心。 等她走到寝室门口的时候,朱霁高大而熟悉的身影就在眼前,一身雪缎的直裰及地,腰间的玉带都是白色昆仑玉的,仿佛是给自己家中的老人守孝的装扮。 四目相对,沈书云好奇地开口:“门口没有院护了吗?世子怎么闯进来的?” 作者有话说: 差点赶不上榜单的字数要求。 果然拖延症要不得,今天加更了。谢谢亲爱的小天使们追文。爱你们。 第四十六章 朱霁嘴角微微冷笑了一声:“几个三脚猫的门子, 能防得住的也只有你们沈家自己人。” 沈书云明白大约那几个家丁已经被朱霁的人控制住了,才让他这般大摇大摆地到了蓬蓬远春。 念春和沈书云交互一个颜色,便匆匆出去. 此时, 沈家几乎所有的人都随着丧仪去了城外的沈家祖坟, 朱霁的随从只有三人, 除了两个护卫, 剩下的就是四宝。 念春到了蓬蓬远春门口,见朱霁的随从已经把四个院护牢牢捆在地上,朱霁的两个侍卫,随意坐在树下的假山上, 一只脚踩着一个院护的头,两个人各踩着两个。 昨日还仗势欺人的院子, 如今被这两个功夫了得的高手踩在脚下, 一声都不敢吭。 四宝见念春出来, 对她礼貌地一笑:“念春姑娘安好。国公爷仙逝,请节哀。我们世子想进去看看大姑娘身体是不是抱恙, 这几个人碍事, 我们便先替大姑娘教训一下,不会太过分的。” 念春虽然高兴这几个狗奴才被教训,面上却还是要维护沈家,对四宝说:“世子的人在我们府上这般施展拳脚, 实在是无礼。我们姑娘也不会应允的。” 四宝回应道:“总归是一时片刻而已,世子还有要事, 必然不会久留。方才我已经与这几个人交代过了, 他们为了保全自己的差事, 也不敢造次, 世子过来的事, 一定会守口如瓶。” 看到念春不安的神情,四宝微微勾唇一笑,从衣襟里掏出一个不大的木头盒子。 随后,在四个被按在地上的院护跟前,四宝把盒子里的东西抖搂开来,骇得念春和四个沈府的家丁都倒吸一口凉气。 竟然是一个人的五根手指,噼里啪啦散落在地,还沾着已经凝固的血浆,看得出这些手指头是被一根一根斩断的,可以相见手指头的主人承受了什么样的痛苦。 “啊!”念春面色惨白地看向四宝,捂住唇齿忍下反胃的难受,视线赶紧避开了地上的断指。 其中最长的手指头上带着一枚黑色的玛瑙戒指,沈家的家丁正伏在地上,看到眼前令人作呕的断指,立刻认了出来:“这……这是吴有恩的戒指……这……是老吴的手指头……” 四宝换了一副阉人的阴鸷表情,冷冷地提示四个在地上吓得面色苍白的家丁:“府上的吴院护,日前对沈大姑娘无礼,已经恶有恶报被斩了手指,诸位一定要引以为戒。今日世子探望沈大姑娘的事,还希望诸位守口如瓶,若是说了不该说的,看了不该看的,就不是断指这么简单了。” 四个家丁已经吓得冒了冷汗,连连称是,赌天发誓绝对不会说出去。 都说阉宦心狠手辣没有人性,念春是头一次在四宝身上感到这种寒凉到骨髓的可怖之气。 念春只想逃跑,赶紧返回去寝殿陪着沈书云,却被四宝喊住:“念春姑娘不如陪着洒家在回廊处饮茶,世子在和大姑娘说悄悄话,此时过去实在不是忠仆所为。” 四宝人前一直是一个谦和、利落并且温良的小太监形象,念春也不曾将他看成什么奸恶之人,做些不善之事也无非与她一样是忠诚于自己的主子罢了。 而方才他面不改色地抖落出吴有恩的手指头的时候,念春方明白,四宝是一个权宦的苗子,心狠手辣和传说中司礼监的那帮不辨雌雄、性情残暴而乖张的内侍并无不同。 念春心里已经十分害怕四宝,此时和那四个被摁在地上的家丁一样花容惨白,对四宝颤颤巍巍说:“我担心姑娘……” 四宝斩钉截铁打断她的话语:“有什么好担心的。这人世间,比世子对大姑娘还要好的人根本没有,就算曾经有过,这时辰也已经入土了。” 念春于是也不敢回去,四宝吩咐她吧在院子里的念春和拂冬也一并喊过来在回廊处,念春虽不情愿,也只能照做。 · 这边厢,沈书云面对朱霁的造访,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 自从朱霁出手相助她为沈霄脱罪,沈书云对朱霁已经没那么厌烦,但是他越是能一手遮天,反而也越让她感到韩怕。 “公爷殁了,担心你,过来看看。”朱霁大大方方地看了一眼蓬蓬远春的寝室,布置得雅致却不失清淡,无论是搁在寝室中堂前的钧窑大梅瓶,还是窗纱的颜,都显示出主人的高远意趣,甚至一些故意空置的花架,也是很有山水画般留白的意味。 “还以为你的寝室也会挂画,却原来没有。” 朱霁就这样走走看看,甚至在窗下的小书架上翻看沈书云日前在看的书。 蓬蓬远春是沈书云的闺房,她还没有在这里见过外男,实际上根本就不曾有过外男进入她的院落。 沈书云没有回应,只是视线跟随着朱霁走来走去的身影。 朱霁也不恼,继续看着室内的陈设,走到香炉前,闻到了白檀的味道,十分心悦:“这款香不错。是你自己制的么?” 见沈书云依旧沉默,朱霁才回头看向她,沈书云不得不点点头,回道:“是去年用甘露寺的白檀研制的。还有一些余料,今年忙于家务,没有空闲下来,成品是没有的。” 沈书云的话语是紧张的,她虽然不是第一次与朱霁单独共处一室,但是每一次都还是有些畏惧他。 这疯子权势滔天,手腕狠戾,沈书云知道他之所以没有对自己用强,只是因为他不想,并不是因为他不能。 “并没有问你要的意思。在蓟州时,母亲生前也是喜欢做香,这个味道很像我小时候的味道。” 沈书云听他说话的语气倒是极为平和,稍微放下来心防。 “念春怎么去了那么久?”沈书云站到寝室门口,朝外看。 她只是想让念春去前头看看那几个守门的家丁是什么状况,没想到念春一去不返,反倒让她更加担心。 又是这般与朱霁共处一室,虽说是在自己的院子,但此时府上没人,这几个家丁倒成了她的门神,仿佛可以保护她一般。 朱霁这个疯子,一贯天不怕地不怕,更不会守什么君子之德,一个外男在她的寝室走来走去,如何是好。 朱霁感知到了她的别扭,有几分嫌弃地看她一眼,带着一丝讥讽的味道:“你不防着真正要害你的人,倒是每次见我都吓成这样。想说你一句不知好歹,又怕折损了你嫡长女的尊严。” 朱霁此时才好好端详沈书云,不仅仅是瘦,而且过度的悲伤折磨得她面无光泽,一双含着雾气水膜的大眼睛,不用落泪已经楚楚可怜了。 他怕自己话说重了,又闹得两个人不愉快。这次沈书云却罕见地没有动怒,反而是有了一丝自嘲道:“我本就没有了靠山,什么尊严不尊严的。” 她这一句大白话的喟叹,却让朱霁的心里狠狠揪着难过,日夜相思的心上人,刚刚失去了此生最重要的亲人,朱霁匆匆赶过来是想要安慰她的,见到了她却突然词穷,觉得无从说起。 他一直活得十分自负,似乎寰宇之内都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倒他,但每每面对沈书云的时候,时常觉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惟独在沈书云这里,朱霁才发现自己是一个不善于表达感情的人。 只好扯一些别的,绕开这无法言说出口的怜悯和心疼: “今日是沈公下葬的日子,堂堂嫡长孙女怎么给禁足了?” 沈书云一笑:“沈家的下人里恐怕也已经不少被世子收买成了耳目,难道还没听说么?我的八字冲撞了今日的丧仪。” “根本是胡说八道,皇祖父殡天的时候,怎么没人来给我算算。”朱霁做坐到圆桌前的秀墩上,拿起沈书云刚才喝过的茶水就喝,抬起一双好看的眉眼,“我以为家人倾轧、互相陷害的事情,只有我们这种国姓之家。没想到你区区国公府,竟然也有这么多不上台面的宅斗。” 沈书云便知道自己猜的不错,朱霁根本就是早就把沈家的关系和矛盾摸得透透的,跑来这里奚落她,鼓了鼓勇气,反讥他道:“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世子生于皇室,应当不懂我们寻常人家的情境,有更多的无可奈何。” 朱霁心里觉得沈书云此刻像已经去世的荣恩公一般愚忠,分明沈父沈母对沈书云不好,甚至可以说是苛待,沈书云还在心里维护着他们。 “无可奈何到,要派几个三脚猫功夫的家丁看着你,不许你去你祖父的葬礼见最后一面吗?” 朱霁说出口,也觉得有些刻薄。但是他此刻就想拆穿沈书云。荣恩公已经死了,他确信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维护和疼爱沈书云的人,他拆穿她,似乎也不过只是想让她承认这一点。 沈书云怎么不清楚自己在沈府的处境,但是她仍然觉得朱霁是个外人而已。祖父临终前让她尽力守好这个家,她是靠着这句话来坚强地活下去的。 即便,她知道朱霁说得也是实情,父亲和继母对她几乎是一种施虐了。 嫡长女的自尊心,不许朱霁这样拆穿她,她便反击道: “即便他们对我有亏,我也不想去计较。祖父若是活着,是不想看一家人立刻分崩离析的,于是我除了忍耐,更没有别的办法。不过,沈家已经不是国公府了,作为一个寻常的府邸,应当也配不上让亲王世子下榻,明日我禀明父亲,修书给圣人和宗人府,烦请世子移架。”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有点怕他,却又总忍不住激怒他。沈书云说完这些,看向朱霁。她以为朱霁会如往常一般愤怒,然而却并没有。 朱霁只是从心里叹息,为什么她永远不肯承认,自己才是能给她倚靠的那个。 他觉得沈书云简直不可理喻,气恼是有的,但是更多的却依旧是心疼和无奈。 “你这番话,我昨日见到公候府的牌匾被摘掉的时候,倒是已经猜到了。甚至我从前就猜到,你祖父一死,你一定会想办法让我赶紧离开你家。” 沈书云心里咯噔一下,这个想法她确实是在荣恩公死前就已经盘算过,而她还有几分不解,朱霁为何不生气。 “我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人,说了话也不作数。世子应该清楚,其实就算是父亲不提,想必宗人府的人也会上表奏折给圣人,给世子安排一个有头有脸的府邸居住,而不我父亲只不过是六品的礼部侍郎而已。” 朱霁点点头,道:“确实是这个道理。” 沈书云更加不解,看向朱霁的眼神多了一份犹疑,却听朱霁说:“如是,我得赶紧想办法,让贵府上再出个朝廷大员才行。” “你!”沈书云简直被他的回馈赶到了墙角,动弹不得。 “你什么你,你该知道,我能帮你救下沈霄,旁的事我也做的出来的。”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34节 沈书云觉得自己被朱霁气得眼泪要流出来,她这些天,哭的太多,眼圈都是红肿着的。 朱霁见状,心疼上前,冰凉的指腹拂过沈书云的眼圈,柔和了语气,对她说:“不要哭了,你的眼泪这些天流了多少?” 沈书云抬头委屈地看着他,突然愤怒地对他说:“你也不过是看祖父过世了,所以来落井下石,拿我寻开心。” 朱霁任凭她此刻放肆一些,愤怒一些,甚至真的把一腔无处发泄的苦与痛都施加在他身上。 沈书云即刻就想哭出来,却被他牢牢抱在了怀里。 挣扎了几下,他的怀抱很紧,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想哭就哭吧,哭完了今天,就不许再掉眼泪了。” 沈书云并没有哭,朱霁用尽了此生所能表达的所有温柔,对她说:“你知道,这世间,唯独我不会在此时欺负你,其实你根本就知道……” 顷刻间,沈书云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仿佛决堤的洪水一般,再也不想顾及任何人任何事,只是单纯地、畅快地,哭而已。 第四十七章 沈书云真的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 朱霁似乎是早有准备地从衣襟里拿出一方干净的锦帕,为沈书云擦去泪水。 沈书云把锦帕接过来,脸上除了泪水还有鼻涕, 她觉得有些难为情, 于是自己擦起来。 这微微低头的羞涩, 朱霁看在眼里, 笑道:“世家贵女原来哭起来也是要流鼻涕的。” 沈书云推开了他,虽然她自己也觉得似乎是多余,还是谨遵男女大防的样子。 朱霁不想计较,他知道沈书云是真的伤心。 “锦帕洗干净, 改日我来取。”朱霁对她说。 “洗干净我差人送去存雄居。”沈书云答。 “你父母不会只禁足你一两日,你出不去院子的。” “下午家里人回来了, 世子恐怕也没法这样轻而易举就闯进来。” 朱霁听闻, 唇角弯了一下, 问:“你真觉得,这京城有什么地方是我想去而去不了的?便是大内与禁苑, 也不过是我朱家的家宅罢了, 小小一个沈府,几个家丁,拦得住我?” 沈书云很清楚没法和这个疯子好好说话,但是她方才畅快地哭了一场, 竟然觉得胸口淤积了很久的一口气,已经哭了出来。 身体畅快, 人的精神就不会太过郁结。 “谢谢你, 来看我。”沈书云眉眼低垂, 说这句话的时候很小声。 其实, 若非被禁足, 沈书云也是想去找一次朱霁的。倒不是为了别的,仅仅是此前朱霁派遣了两个蓟州的御医为荣恩公生前推拿和针灸,使老人家临终之前,身体没有承受太大的痛苦,但就是这一件事,沈书云也是想去谢谢他的。 事到如今,沈书云也不得不承认,其实几个月的相处,朱霁对她可以称得上是有一份恩情。 被人放在心上,哪怕是一块石头,也会被捂热,更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 “这是你第几次谢我?是真心的么?” 沈书云不想和他继续说下去,他得到了感谢,眉眼里就闪烁出得意,再继续你一言我一语的,就太像是打情骂俏了。 “世子,虽然我现在在家中的处境堪忧,但到底还是没有出阁的女儿。以后还是要恪守规矩,你不好时不时这样闯进来的。” 沈书云说得很真诚,朱霁也不可能不明白。 若是他真的是为了她好,就应该保持距离,维护她嫡长女的尊荣。 “不来见你也没什么。住在你家小半年,我们私下见过几回?多数时候是根本见不着面的。”朱霁还想说,自己远在蓟州,日思夜想地抱着她的画过了三年,现在一墙之隔,有什么忍不住的。 虽然,有时候也确实是在很艰难地在忍。但至少知道她与自己就隔着一眼墨泉,也会心安。 哪怕,这里是虎踞龙盘的京师,多少权臣多少世家,都对他这个乱臣贼子动着险恶的心思。 只要她在,他编觉得不是身处险境,而是美如梦境。 “世子这话说的极是。本就不应当私下见面的。”沈书云道:“有件事我想和世子说清楚,当日你保下沈霄,我答应你不应承表哥的求娶。实际上,我还没有拒绝他。” 朱霁一听“没拒绝”三个字,眼睛凛然滑过怒视的光,质问道:“你背弃承诺,说到做不到么?” 沈书云看他立刻露出的嚣张跋扈的亲王嫡子模样,在心里叹一口气:“你听我说完。” 朱霁直直盯着她,目光又冷峻又生气,仿佛她要是还敢嫁给萧唯仁,现在就要派人把萧唯仁的腿打断一般。 “你说。” “我想先喝口水。” 沈书云走到桌前,发现自己刚刚倒出来的茶水已经被朱霁喝完了。 她叹了一口气,朱霁自觉理亏,嘴上却不饶人,说:“这要怪你,我这样的客人造访,你都不让下人看茶。” 沈书云皱着眉头,转身对朱霁说:“我的丫鬟为什么这么久,还不回来,难道是她贪玩么?” 朱霁更加理亏了,是他让四宝把沈书云的丫鬟都留在外面,他进来前交代过,原话是:“最好站在远处的回廊下,我不开门,一个人都不许进来。” 见他理亏,沈书云倒有些想笑,调侃道:“世子本事大,到哪里都这般如入无人之境,自然也无人来伺候你。” 朱霁呵呵冷笑一声:“怎么能说无人呢?沈大姑娘你不是人么?我三番五次伸出援手,还配不上大姑娘亲自给我倒杯水?原来我这正经的皇孙亲王世子,不配六品侍郎的女儿赏一杯茶?我在安亲王府时,侍奉在侧的女官,各个也是出身官宦人家的” 话说出口,两个人都愣在了那里。尤其是朱霁,此时此刻很想抽自己一顿。 诚然,安亲王府协领蓟州兵马,在封地是高贵无比的存在,作为亲王世子,朱霁身边侍奉的人,也是依照宗人府的规矩设置,绝不僭越但也不会有伤皇家体面。 朱霁是见沈书云终于不再怕她,还对他有了改观,就得意忘形,说了实话。 的确,能在亲王世子身边侍奉的侍女,都是有品阶的女官,大多是出身低品阶文官世家,虽然大多是庶女或者侄甥,但也见过世面、精通文墨,不同于一般大户人家的婢女。 可是,这类女官,到底只是女使,说到底也不过是奴才,如何能比得上自己心心念念奉为白月光的豆蔻画师。 朱霁觉得自己说错了话,大错特错。 “这么比喻,十分不妥当。只是个玩笑,你别介意。我这就让四宝去倒茶水,你这里有什么茶?你想喝什么?” 朱霁慌乱着语气,紧张得手心冒着汗。 沈书云沉默了一息,并没有生气,毕竟朱霁说得也是实情,何况她现在已经不是公候府的嫡长孙女,沈崇不过是个礼部不起眼的小官僚罢了,若是差遣到安王府,还真的不一定够格做世子身边的女使。 沈书云神色没有一点愠色,对朱霁客客气气地说:“世子并没有不妥当,原本安亲王府是一等王公府,世子身边的近侍本来就都是出身不俗的标志人物,京城的亲王府我又不是没去过,什么样的气派和规矩,我也是略知一二的。” 两个人分明说的都是实话,但是朱霁就是觉得自己愧疚难当。 而沈书云越是云淡风轻,就越让他觉得羞愤又生气。 “沈书云,你就是这样,永远揣着明白装糊涂。”朱霁此刻怒火在脸上,冷冷地说:“你分明知道在我心里,除了你,没有第二个人了。说来说去,故作镇定,还不是一心想嫁给那个不成器的萧表哥罢了。” 沈书云觉得朱霁吃干醋吃得不可理喻,她口渴难耐,这时候只想喝水。念春八成被朱霁的人拦住了,不得进来,她干脆想自己去耳房寻一杯熟水喝。 “世子稍候,我去去就来。” 见她要推门出去,朱霁上前捉住她的手腕,像个无赖的孩童一般,恼羞成怒又死乞白赖:“说不清楚不许走。” 沈书云叹一口气,只得哄他说:“所谓没有拒绝表哥的求亲,简而言之,是因为萧家并没有递来拜帖,既然对方没有求娶的意思,便也轮不到我来拒绝。” 沈书云甩开朱霁的手,不耐烦地对他说:“我快渴死了,能不能让我喝口水?” 朱霁听完这话,仿佛囚徒被大赦了一般,竟然忍不住脸上浮现了一丝笑意。 见沈书云反身还是要往外走,他一把将人扯过来,搂在了怀里,沈书云瞪着眼睛看他,不确定这个疯子又突发了什么恶疾。 “其实,嘴唇干也有别的办法。” 朱霁坏坏一笑,将沈书云搂住,就要吻下去。沈书云却厌恶地推开,狠狠瞪他一眼:“我还在孝期!世子真的把我当成安王府的女使了么?!” 朱霁被她一句话就浇灭了所有的心火与气势,瞬间打回了原形,不吭声了,他甚至头一次觉得这幅尊贵的皮囊下,还活着一个浮浪的少年,与那些打马长街的纨绔子并无二致。 但是朱霁被沈书云这样揶揄,又觉得十分冤屈:说出来沈书云八成是不信,安王府伺候他的女使确实是有不少,他已经弱冠之年,却连一个通房也不曾有过。三年前,他在先帝寿辰上对沈书云动心后,近身侍奉的都换成了四宝这样的小太监。 他并不自认为是什么不近女色的柳下惠,遇到美人,血气方刚之年也会多看两眼,只是心里有了一个令他寤寐思服的人以后,再看府上那些使劲浑身解数想爬上世子爷龙床的女官,便都觉得俗不可耐。 朱霁胡思乱想着的时候,沈书云已经去而复返,拿着托盘,端了两杯秋梨膏冲的熟水。 沈书云虽然是世家嫡女,但是此前一直亲力亲为侍奉在荣恩公身侧,因此对端水递饭这些事情,也驾轻就熟。 她放下托盘,将其中一杯梨水递给朱霁:“世子请用。” 朱霁忍耐着心里五味杂陈的别扭,接过来一饮而尽,将杯子重重放在托盘内。 沈书云懒得和这疯子分辨,只想赶紧送客,怕他呆久了,真的又干出什么逾矩之事。 “世子,天色不早了,喝了这杯香饮,就回去吧。我心里难受,想歇歇。” 沈书云疲惫地坐在秀墩上,也端着秋梨水小口喝着。 到底还在祖父离世的悲痛中,几天几夜都不曾合眼,沈书云看起来气色很不好。 “那两个医师还没走,晚些时候,你若是觉得合适,让他们来给你把把脉,开些发散郁结、理气凝神的药。” “好。”现在沈书云对于朱霁的要求,已经不是凡事都拒绝和抵触了。 朱霁觉得自己本应该是高兴的,他今日来蓬蓬远春之前,心里有些忐忑。荣恩公的死,应当让沈书云悲痛欲绝,他生怕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或者若是两个人再闹得不欢而散,反而有违他来看她的初衷。 但是他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她太多不悦,甚至事到如今,她可以安静地听他说话,愿意对他解释和倾诉,甚至还伏在他的胸口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已经远远多于他的期待,两个人的关系似乎是更近了一步。 而且,萧唯仁根本没有递上拜帖,加上继母对她不好,短期内,他似乎不必担心她会被许给别人。 这些都是好事。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朱霁就是觉得烦躁。他恨自己今日傲慢大意,拿她比作了安王府的女使,这一句话,让自己觉得今日的所得,都不足挂齿了。 为何沈书云都根本不放在心上的一句话,能让他懊恼至此?他说不出来到底哪里不对劲,但就是觉得心里一团乱麻。 沈书云在委婉地撵他走,他自然很想继续赖在她身边,哪怕就是看着她熟睡,也好。 但是他知道自己必须离开了,也没有理由继续赖下去。 “我不会搬出沈府,若是宗人府下了文书,我也不会去旁的府邸下榻。”朱霁最后丢下这么一句话,他心想,若不是为了能住在沈书云旁边,他根本都不会继续在京城逗留。 这几个月,该打点和布置的事由与人员,他已经七七八八处理得差不多了,荣恩公寿宴那天,四宝悄悄向他急切地禀报的那些事情,也已经在遥远的蓟州顺利进行。 可是他不能说得这么明白,谈情说爱,他的确还不算熟稔,但是对于共事与权谋,他早就十分老道,即使是沈书云,他也知道界限在哪里。 沈书云低头把梨水饮尽,看向朱霁,问:“世子的意思,其实是如果宗人府下了文书让世子迁居到别处,你就要逃回蓟州了吧?” 作者有话说: 把昨天的更新补上。 大家都回家过年了吗? 提前拜年,大家假日勿忘追文啊。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35节 临近除夕,作者也是很忙,但是会尽全力足量更新哒! 爱你们。 第四十八章 沈书云话说出口, 就看到朱霁有几分惊讶地看着她。 她有点后悔,其实这句话实在是多余,若是不说, 他此时应该已经走了。 朱霁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我要离开京城了?是猜测还是听什么人说的?” “我只是猜测, 不作数的。大抵也是猜错了, 何况世子的去留, 应该由朝廷定夺,勤王不是儿戏的小事。” 画蛇添足地遮掩,沈书云也知道自己说的冠冕堂皇,只是心里想让朱霁赶紧滚蛋罢了。 朱霁冷笑一下, 说:“怪不得你对嫁不成表哥的事,这么云淡风轻一笔带过, 根本就是算准了我根本也不会在你家里待多久, 所以有恃无恐。沈大姑娘原来对我一直都是敷衍和怀柔, 估计大不了等我走了,再给萧表哥递交信笺, 遥寄相思。” 沈书云觉得她这醋吃得真是莫名其妙, 让人烦扰不已。 其一是她本来和萧唯仁没有生出什么男女之情,其二她觉得纵是朱霁喜欢自己,也只是他单相思,自己没有本分要为了他不嫁旁人, 其三婚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自己也决定不了的事情。 “我待字闺中, 和任何外男都是清清白白, 世子不要口空栽赃, 什么遥寄相思, 说得我好似和表哥私相授受了一般, 越说越过分了。” “清清白白,大姑娘怎么这么冰雪聪明,又这么健忘?甘露寺里你我柔情百转,难道都忘了?” 沈书云脸色骤然一红,有些生气。诚然,若是算上甘露寺朱霁吻了她,她的确是称不上什么清清白白。 但是,那也是朱霁趁人之危,借着她当时救弟心切,轻薄于她。 沈书云身体状况不好,这时候动怒,悲愤交加,坐在秀墩上用手扶住额头,看向朱霁的眼神有气无力,想和他争执一番,却觉得自己也不能算完全在理,无奈又无力。 朱霁看她这幅样子,于心不忍起来。 沈书云似乎是看出了他的恻隐之心,撑着身子起身对他说:“横竖是我多言语了一句,惹了世子不悦,我送送你,一会儿厨房要来送午膳,撞见了端倪,我更说不清楚了。” 朱霁知道这回是必须走了,对她说:“你坐好吧,身子弄成这副模样,便不要乱跑了。” 他拧着眉头款不要出去,几步走得很慢,一边走一边在深思什么大的决断一般,到了门口,却最后还是回过头来,坚定了决心,对沈书云说: “沈书云,你猜的不错,我的确是要离京了。即便没有宗人府要我搬离你家,我也要走的。” 沈书云抬头看他,听出了他语气里的凝重。 她似乎是猜到朱霁接下来要说的话,连忙去阻止他:“世子的行踪是极大的隐秘,不可以对我说。这等机密之事,我也不想知道。” 沈书云说的是真心话。 当日荣恩公寿辰上,几位大将军言辞之中透露着对蓟州兵变的担忧,几次到存雄居见朱霁,他也都在处理蓟州传来的密报。加上他在京中手眼通天的能为,以及司礼监对他的俯首称臣,沈书云也是跟着荣恩公长大的,如何猜不出,若是蓟州起事,朱霁一定会提前逃回封地。 但是她并不想知道这件事。若是不曾亏欠朱霁人情,或者荣恩公还在世,她一定会和祖父一起想尽办法让朱霁无法顺利逃走,以免圣人迁怒沈家,造成祸患。 而如今,她三番五次借了朱霁的东风,浇自己的块垒,如何还能做出这么决绝不仁义的事情。 她其实一直也在等,等着宗人府下了文书,朱霁能迁去别人家府邸或者直接住到宫里去,这样一来,朱霁逃走就和沈家没有干系,就算是逃走,也不是沈府看管不利。 但是她觉得若是这样提出要求,对于朱霁也是太过不讲情面,加上荣恩公的辞世,她没有分出精力来安排这件事。 “你放心,我就算走,也不会牵涉到你家,不会让你们担待这个看管不利的责任。” 朱霁对沈书云说。 沈书云有点惭愧,自己的小心思上不得台面,却被朱霁提前想到。 “多谢世子,总是为我提前想到。” “这件小事不足挂齿。只不过我我想问的是……” “世子,早些回去吧。”沈书云一双秋水剪瞳望向他,晃着汪汪的水雾。 最后,朱霁叹了一口气,推开了门,低声像是对自己说的一般:“知道了。” · 朱霁走后,念春让思夏和拂冬继续等在回廊,一会儿后厨要来送午膳,让她们在这里迎送。 念春自己则三步并作五步,到了沈书云所在的寝室,看到她已经歪在了拔步床里,侧身盖着被子。 朱霁方才在这里逗留了将近一个时辰,念春每一刻都过得心惊胆战。 思夏和拂冬对朱霁与沈书云的纠葛,知道的不多,念春却是每件事都记得清楚无比。 念春赶紧过去翻开沈书云的被子,看她还是衣装整齐地躺在里面,看她的头发也还是早上她给她挽好的模样,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沈书云坐起来,后背垫了隐囊,看念春惨白的脸色,笑道:“你害怕什么?怕隔壁那位把我吃了不成?” 念春嗔她一句:“亏姑娘你还笑得出来!我都要吓死了。这位贵人是个疯子,我可算知道了,什么丑事做不出来的。我担心你快疯了,你还笑。” 沈书云有点意外,朱霁是个疯子不假,念春怎么也知道了? 念春这才把刚刚出去,被四宝扣住,又看到了吴有恩的断指的事情,一一给沈书云说了。 沈书云听了也是一愣,随即面容又归于平静。 “大姑娘你不害怕么?你是没看见,血粼粼的手指头,还戴着戒指呢!家丁一眼看出来是吴院护的!四宝走了以后,门口这几个家丁还都在打寒战呢!这位世子爷可真是心狠手辣,什么都干得出来。那个姓吴的,确实是个狗东西,轻薄了姑娘,可把人的手指头生生剁了,还不得让他登时疼死?” 沈书云轻轻叹一口气:“他生在皇室,见过太多血腥的争夺,幼年就上过战场,必然见识过不少血肉横飞的场面,和咱们这种平常人是不一样的。” 其实,即便是荣恩公为了什么目的做出这种事情,沈书云也不会奇怪。这世界,越是位高权重的人,就越是有心狠手辣的一面。只不过,念春只是个婢女,没有这番觉悟罢了。 念春似懂非懂点点头,又感叹道:“如此说来,这个安王世子,对姑娘那真是王八吃了秤砣了。吴有恩不过是动手动脚了一下被他看见,就落得这般的下场,若是萧公子和大娘定了亲,他不要疯的杀人了?” 一直以来,念春为了萧唯仁未曾和沈书云真的约定成婚焦急不已。她从前想的很简单,只要沈书云和萧唯仁的婚事定下了,朱霁就没有理由和立场再对沈书云心怀肖想。 念春甚至皇帝不急太监急地不理解沈书云,为什么不赶紧想办法把和萧唯仁的婚事定下了,哪怕去求少主沈崇也好。 现在她才恍然大悟,沈书云早已经看得出,一纸婚书恐怕无法劝退那位贵人,还可能会引起更多更麻烦的事端。 她有一次感慨沈书云心思之深,顾虑之远,对她的崇敬又多了一分。 “姑娘既然知道那位是个疯子了,难道为了他一直不嫁人吗?还是说……”念春沉了一下,到底是问出口:“还是说姑娘也喜欢上了安王世子么?” 沈书云听到这个问题倒是有些意外,喜欢朱霁?应当是没有。 甚至因为沈霄的事,以及在荣恩公寿宴上为沈崇解围的事情,沈书云还有些感激他,虽然也在心里鄙夷他趁人之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行径,但是到底对他仇视不起来了。 但不仇视,并不等于喜欢。 沈书云的沉思,却让念春很意外,她一直觉得沈书云是一个十分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的人。就如同哪怕沈家上下都觉得萧唯仁是一个值得她婚配的郎子,她自己也并没有上头。 可是对于是不是喜欢朱霁这个问题,沈书云却犹豫了。 犹豫,就代表着,不是绝对的不喜欢。 “姑娘,你可不能被安王世子好看的皮囊给蒙住心神啊!” 沈书云微微侧首,防备地看着念春:“什么好看的皮囊?” 念春道:“安王世子啊?不好看吗?其实他住到府上的这段时日,思夏她们都在议论,说安王世子眉清目秀、身量颀长,是货真价实的翩翩贵公子。这帮没出息的,一个二个说起安王世子都是一副寡廉鲜耻的破落户嘴脸。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好看有什么用,我可算知道内情了,那位根本就不是个好人。姑娘可千万不要跟她们一般,只看外表。” 沈书云想了想朱霁的眉眼,尤其是他冷白色的皮肤,确实称得上风光霁月、日月入怀,如果不去想他内在是个如何狠戾蛮横的人,仅仅看皮囊,诚然是好看的。 甚至,可以说是沈书云见过的王侯公子中,最美貌的一个。 见沈书云在遐想,念春摇了摇她:“我就说人容易只看外表!姑娘,你不好喜欢他的!且不说他这个人好不好,咱们现在不是国公府了,姑娘若是喜欢他,以少主,哦,不,现在应该说是老爷了。以老爷六品官的身份,姑娘就算远嫁蓟州,在王府里也只能算是个妾室!京城里几个王府,我可是都有往来的姐妹的,亲王世子的通房丫鬟,都不是我和思夏她们这种小家小户的出身,都得是有品阶的官吏家的小姐呢。” 这番话,倒是和朱霁今日自己说的那番话并无二致,沈书云也是有数的。 “所以啊,姑娘决不能喜欢他的。如今咱们身份不一样了,难道小姐要给人做妾吗?还是萧公子那边好,虽然没有什么大的官衔,到底嫁过去是中表亲,堂堂正正做正头夫人。” 沈书云还在沉思,没有回应念春,她觉得念春也真的是长大了,虽然说念春说的,她早就心里有数,但是听她这般提醒自己,心里到底是觉得暖融融的,至少祖父走了,这世间还有人真心为她。 念春却觉得沈书云沉默不对劲,赶忙把她拧过来,上下端详,又仔细确认了一回她还是完璧一块,刚才她和朱霁人共处一室,没有发生什么逾矩之事。 “这个狗世子,真的没有再对姑娘动手动脚?”念春狐疑道。 沈书云撇开她,无奈叹口气,斩钉截铁盯着她说:“没有!” 念春道:“那你们在一块待了一个时辰,在干什么?” 沈书云知道再不说清楚,以念春这个性子,今晚都睡不着觉的,于是老老实实对念春说:“他担心我因为祖父离世,太过伤心,所以过来看看我。就喝了一杯梨水,就走了。” “一个时辰就做了这点事?” 沈书云微微躺下,懒懒道:“还说了些别的。” 念春瞪着眼睛问:“还有什么?姑娘你别卖关子了,快点说!” 沈书云只好说:“我对他说如今咱们家已经不是公候府了,不配世子爷下榻,让他修书上禀,早点搬出去。” “他答应了?他连这个也能答应?搬出去不就见不到大姑娘了?”念春不信这尊瘟神能有自己滚蛋的觉悟。 “他不答应,过两天宗人府也会下文牒让他迁居的。反正只要他搬到别处在逃走,就和咱们家没有干系了,我也怕他跑路,圣人治罪迁怒于咱们。”沈书云觉得对念春解释一件事情,就得说得简单些。 “哦,知道了。”念春听懂了,但是旋即又惊讶:“什么?他要逃出京城?圣人都没有下旨让他离开,他就敢逃走吗?这不是抗旨吗?” 沈书云道:“他原本就不是为了遵旨来的。离开的时候也八成不把圣意看在眼里。” 念春想想今日那几根断指,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是也在情理之中。 “唉,所以我说,大姑娘更不能喜欢安王世子了。他一逃走就是逃犯了,自身难保还怎么开牙建府过日子。” 这句话倒是说到了点子上,沈书云对念春承诺道:“你放心把,我应当不会喜欢这种一身反骨、满心权欲的人。” 沈书云最后这样说,她一生最敬重的人是祖父,祖父是不喜欢朱霁的,因为祖父崇尚的是忠君爱国,哪怕被新帝这般疏远甚至可以说是羞辱,祖父也始终因为信守对先帝的忠诚,不曾有过半句怨言。 “嗯,大姑娘,终身大事非同小可,你以后所有事都要像今天这般,不许瞒着我,我知道我见识浅陋,但是有个人帮衬你,总比没有要好。你以后也不许什么事情都压在心里,人心里压得事情多,时间久了会吃不消的。” “嗯,知道。”沈书云敷衍着,干脆躺下,打算小睡一会儿。 但其实沈书云不知道今日,自己到底算不算对念春交代了全情。 因为朱霁其实还有一句没有说出来的话,她没告诉念春。 而这句话,虽然没说出来,但是当事人其实都明白,他要说的是什么。 朱霁想问她的话,其实是,“你能不能和我一起离开京城?” 沈书云没有让他说出来,他也没有说。沈书云是觉得这句话说出来会让两个人都很尴尬,而朱霁则是还没有下定决心,想清楚后路。 沈书云睁开了眼睛,突然觉得思绪很乱。念春是好心,但是她并不能解决沈书云此时心乱如麻的焦虑。 朱霁要说的话,可以理解为私奔的邀约,也可以看成是某种意义的求娶。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36节 事到如今,沈书云不能否认朱霁对自己的一腔热情,可以称得上是动了真心,为了她冒死进京,三番五次动用手中的能量去为她驱策,重重细心和耐心,沈书云不是铁石心肠,也扭转了对他的偏见。 喜欢成这样,按理说,他是应当求娶她的。可是,他真的能光明正大地求娶她吗? 朱霁是什么身份?大权在握的安王府嫡子,爵位与封地的继承人,正如念春所说的那样,即便是求娶,朱霁也只能令沈书云做一个妾室,而这不仅仅是沈书云不能接受的,恐怕更加不能接受的,是朱霁自己。 而朱霁为什么逃走?沈书云猜得出来,八成是蓟州有变。要么是圣人终于下了削藩的决定,要么就是安王终于要起兵造反,总之若非是虎兕相逢的你死我活,以朱霁在京中自由往来的逍遥,何必要去违逆圣意呢? 那么,即将到来的会是什么? 沈书云想的根本不是小小沈家的未来,而是泱泱大国即刻会发生的大事,那就是一场巨浪滔天的战争。 无论最终,永续帝和安王之间谁获得了最终的胜利,朱霁的身份都将不会再是安王世子。 若是功败垂成,那么朱霁将如同历史上所有那些造反未成的乱臣贼子一样万劫不复。 但若是成了呢? 沈书云不敢去想,如果朱霁一定要把自己留在身边,自己的未来将会如何? 这两种未来,必定会有一种成为现实,而这两种对于朱霁要留在身边的那个女人来说,都是太过于跌宕和疯狂的命运。 而这些,都不是沈书云想要的。其实祖父很懂她的需要,才会考虑临安萧家作为沈书云的前程,正是因为,她后半生只想悠游从容地寄情于山水笔墨,不问俗世烦扰。 嫁给大富之家而远离京城的权力漩涡,确实是很好的安排。但若是萧唯仁最终没有递来求亲帖,沈书云到觉得自己要的不过是一份自由和温饱而已。 沈书云觉得祖父过世,的确抽干了她的情绪,但是这一刻,她也想清楚了未来应当如何过活。 最后,她理清了这一切,也感到安慰和放松,于是沉沉睡了过去。 这一觉就从这一日的晌午,睡到了次日的清晨,沈书云觉得自己累得骨头都散了架,这一觉不像是睡觉,倒像是换血。 直到日上三竿的时候,念春进来摇醒她:“大姑娘快点醒醒吧!快点!” 沈书云睡眼朦胧地揉揉眼睛,看到念春焦虑不安的神色。 “什么时辰了?” “什么时辰不打紧,姑娘快点梳洗梳洗,老爷让你赶紧过去满枝红,二姑娘要上吊呢!老爷让你过去一起劝二姑娘!” 作者有话说: 今天是除夕夜了! 大家过年好! 这个文我会一直写下去的,但是今天想放个假,于是更新了接近六千字,算是一个加更吧。 除夕这天不会有更新了,大家都好好过年守岁哦!爱你们。 第四十九章 沈书云赶到满枝红的时候, 看到的场景是,何氏坐在床沿上,搂着面色惨白, 似乎是刚刚被救下的沈书露, 沈崇则在一旁低头叹气。 沈书露似乎是真的动了上吊自裁的心思, 这时候看着像是丢了半个魂魄, 是不是还呕吐出白色的沫子。婢女红簪坐在床里侧,拿着帕子给主子清理。 沈书云皱着眉头,祖父才刚刚入土,这一家子混人就招惹是非起来。她既然来了, 也打算泰然处之,只想看看这些荒唐的人又搞出了什么戏码。 见沈书云进来, 沈崇站起来, 指了指沈书云一旁的玫瑰椅, 说:“坐吧。” 沈书云坐下,并不着急提问。 似乎是难以启齿, 沈崇竟然半晌也没说话。何氏一边搂着沈书露一边抹眼泪, 还不忘给沈崇递眼色,似乎是在催促沈崇开口说话。 而沈崇迟迟不开口,似乎是觉得这些话,对沈书云来说并不是很容易接受的话, 一副很难张嘴的样子。 正在相持之时,沈霄进来了, 一进来就看到沈书露面色惨白地伏在何氏怀抱里。 沈书露是他一母同胞的姐姐, 沈霄看见她的惨状, 一下子眼眶就红了起来。 “二姐, 你这是怎么了?是有人欺侮你了吗?怎么这么想不开?” 沈霄言语之中的恳切和关怀, 沈书云在一旁听得一清二楚。 沈霄走到何氏和沈书露跟前,关切地询问沈书露到底为什么寻短见,姐弟情深的模样,在那一瞬间,令在场的人都忍不住恻隐。 沈书云看到沈霄如此关怀沈书露,陡然在心里生出了别样的况味。 沈书云一直以沈霄的长姐自居,也笃定沈霄和她的之间有一份姐弟之情,但惟有见到沈霄和真正同胞的姐姐沈书露在一起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其实仍然是个远处的外人。 虽然不是一母所出,到底自己这些年作为长姐,沈书云从来没有亏待这个沈家唯一的嫡孙。 甚至沈霄误杀洪渊之后,为了保下沈霄,沈书云殚精竭虑,日夜操劳,为了朱霁能伸出援手,她只身去了甘露寺搬救兵。 于情于理,沈霄也是敬重沈书云的。在沈家,平辈中,沈书云虽然和沈雷亲近,但是到底把沈霄看成血缘更亲的弟弟,并一心教导他这个沈家唯一的嫡孙,对沈霄怀有无限的希冀,希望有一天,沈霄能够成长成大气有为的青年,重振沈家的荣威。 但是这一刻,沈书云突然觉得,自己可能太自作多情、自以为是。 或许,她自己才是如今的沈家,一个多余的存在。 父亲自从续弦,与何氏还有他们生下的一儿一女,虽然荒唐可笑,但却感情甚笃,全然是个完整的家庭。 她沈书云是荣恩公的掌上明珠不假,但是对于父亲母亲而言,确实一个可有可无的女儿。 一瞬间,她对沈书露隐约有些说不出口的羡慕。 虽然荣恩公生前倾其所能培养沈书云成为一个有才学、有胸怀的少女,沈书露无论是见识还是学问都不能与沈书云相提并论,甚至经常作出些让人不齿的恶人恶事,但是她却有爱她的父母,在她遭遇了坎坷的时候,这般搂着她、陪着她。 沈书云是没有母亲的人,她也很清楚,其实自己也早就没有父亲了。 沈霄的提问,何氏和沈崇也没有回答的意思。 沈霄见沈书云也在,还以为沈书云知道内情,便问沈书云:“大姐姐你也过来了?二姐姐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为何要寻短见?祖父才入土,还没出头七,怎么就会这样……” 到底只是十三岁的少年,悲戚与喜乐都来的十分真切。此刻晃动的泪光在眼睛里闪亮。 若说沈霄身上能有些什么东西,令沈书云觉得喜欢,大抵就是不同于继母继妹市侩残忍的这一份天真和纯良。 “霄哥儿莫急,我也是刚刚过来,什么都不知道,听父亲母亲慢慢说来便是。”沈书云看向沈崇,最后还是忍不住问:“父亲倒是说说吧,怎么回事?” 沈崇没有直接回答。 他看了一眼沈霄,对他说:“霄哥儿,你怎么擅自过来了?这里没有你的事情,你先回书房去,我已经请礼部尚书大人为你修书力荐,你可以以礼部官僚后裔的身份继续在杏林书院研习,机会争取得不容易,还不回去温书?以后大了,姐姐的闺房也不是说来就来的,你是嫡子,行为处事要有个规矩!” “可是……现在下人们都知道二姐姐方才上吊,差点断气,我也是担心……” 沈崇脸色乌黑,吓得沈霄不敢再说下去。 沈书云站起来,走过去安抚了沈霄:“霄哥儿,还是谨遵父亲教诲出去吧。若是不想去书房,不妨去东院找大哥哥聊会儿,都在孝期里,他没去衙门画卯,你们平日交往少,祖父殁了更应该珍重兄弟情义,常来常往才好。” 一番话给了沈霄台阶,他心存感激,虽然不舍地看看是不是还呕吐难受的沈书露,到底还是出去了。 看到沈霄出去的背影,哭哭啼啼的何氏剜了一眼沈书云,有几分嫌恶,道:“东院儿到底跟咱们嫡庶有别,霄哥儿去得多了,白白让庶出的那起子人,沾了咱们的光彩。我是从来不愿意霄哥儿多去东院儿的。云娘子,你是嫡长女,我方才没好意思当着霄哥儿抢白你,到底嫡庶有别,这也是忌讳,你心里要有数,不要以为是长姐,就可以随意了。” 昔日荣恩公在世时,何氏从来不敢用这么严厉的语气对沈书云指摘,现在祖父才走了四天,何氏就开始鸡蛋里挑骨头,对沈书云言辞刻薄。 沈书云对何氏的为人也早就清楚,只是淡淡一笑:“母亲说的是,我谨遵教诲。只是干坐了半日,也不知道父亲和母亲为何把我叫来,若是不方便对我说,我便回去了。” 沈崇皱着眉头看一眼何氏,有几分埋怨,他虽然喜爱何氏,但是不得不承认,每每遇到大事,还是要听长女的建议。何氏总是既不从命、也不受令,小家子气,把家宅那点私人恩怨,当成是天大的事来应对,却耽误了更大的要务。 “你对云娘不要求全责备,沈雷也是沈家的骨血,不要总把嫡庶太放在心上。”沈崇嗔怪何氏一句,何氏想反驳,但是考虑到现在对沈书云还有所求,就忍住了。 沈崇收起愠意,尽量平和地口吻,对沈书云说:“说起来有些难堪,我作为家主也是觉得没有脸面,败坏门楣。你妹妹……有了身孕。” 沈书云楞了一下,下意识去看晕躺在何氏怀里的沈书露,肚子平平,不像是有身孕。 沈崇知道她也是未出阁,未经人事不懂,硬着头皮继续说了下去:“才有了喜脉,看不出显怀。” 沈书云对沈书露有了身孕的事情感到太不可思议,这段时间她一直在凌云院侍奉病危的荣恩公,没有心思在别处。其实自从她执掌家权,确实对家中的防卫并不太走心,没成想沈书露会遭遇意外。 “是什么歹人作恶么?是什么人造了孽?虽说祖父殁了,到底咱们也是官宦人家,如何能这般饶了那人!” 沈书云第一反应还是气愤,毕竟是自己的妹妹被人占了便宜。 何氏和沈崇都沉默下去,倒让沈书云摸不到头脑。 “据你妹妹说……是……临安萧公子。” 沈书云美目瞪了一下,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 “怎……怎么会?” 沈崇这才把事情对沈书云和盘托出。在萧唯仁进京贺寿的那段时日,已经与沈书露暗通款曲,据沈书露身边的丫鬟红簪招供,萧唯仁当时情天恨海地赌誓,回到临安就立刻安排人送聘礼来下定婚事。 可是荣恩公去世的时候,萧唯仁都回到临安多时了,甚至修书一封,递上了丧仪的份子钱,都没有一个字要求娶沈书露。 直到沈书露两个月没有葵水,今日一早偷偷派人去请了无名的摇铃郎中,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身子。 宅门里的嫡次女出了这等丢脸的事,沈书露自知若是败露,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结局,于是一时急火攻心,竟然就做出来这等傻事。 沈书云听完之后只觉得荒唐不已,一时间消化不了这么可笑又可悲的事情。 “既然出了这等家丑,父亲和母亲打算如何处置?孩子长在露娘身上,纸是包不住火的。” 沈崇从沈书云的话中,听到了一份关切之情,于是脸上的紧张也淡去了几分。 他想到昨日荣恩公下葬的丧仪,都没有让沈书云参加,把她禁足在蓬蓬远春,这时候才想到有些惭愧和歉疚,对沈书云说: “云娘子,昨日没让你去参加你祖父的丧仪,一来是听信初山真人的掐算,二来也是因为你和祖父感情太深,怕你看棺椁入土,会过分伤心,也是为你着想。” 沈崇看到沈书云那张看似淡然的面容上,浮出了无尽的悲戚之色,提到荣恩公,就让沈书云悲痛不已,不能去参加丧仪,确实也是一份弥补不了的遗憾。 然而沈崇不知道的是,沈书云想落泪,除了思虑祖父,还有就是为自己伤心。 沈崇的话说得太过虚伪,这才是真正伤到了沈书云的部分。 “父亲不要提旁的事,总归祖父已经入土为安,再也不用承受阳间的罪了,腿和背也不会再疼了。” 说着沈书云就要落泪,但是硬生生逼着自己忍了下去。 “父亲只管说,为什么叫我过来就好。我一不是医师,没法给妹妹安胎,二不是青天老爷,没法去把表哥缉拿归案,兴师问罪,不知道父亲和母亲如何要不顾家丑外扬的颜面,对我和盘托出这件一点也不光彩的事。” 沈崇听完这话,忍不住有点生沈书云的气。 这个长女诚然是冰雪聪明,一点就透,但也总是这样坚若磐石,把他这个父亲的软弱无能衬托得无处遁形。这种羞惭时间久了就会变成一份对沈书云的怨恨。 但是沈崇现在只想解决问题,并不想和沈书云起争端。 “你祖父生前总说你遇事有决断,执掌咱们家的家权以后,方方面面也都无人不夸。京西水患之时,更是施展了一番拳脚。为父当下就是没有一点头绪,才找你过来商议,此事该如何解决为好。” 沈书云听完,真的是彻底对这个父亲死心了。 俗话说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自己就是沈家的钟无艳,而自己之外的所有人,何氏、沈书露、沈霄都是夏迎春。但凡不是遇到了挠头的烦心事,沈崇绝对不会如此恭维自己,装成一个慈父。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37节 “我也是个未出阁的女儿,父亲这样问我,我不知道。” 第五十章 沈崇一愣, 想对沈书云动怒,埋怨她不肯为自己排忧解难。 长久以来,沈崇偶尔遇到不好解决的麻烦事, 小至繁杂的家务事, 大到朝堂中的麻烦, 他会时不时找沈书云询问, 得到一些有启发的建议。 何氏虽然娇柔貌美,是沈崇的宠妻,但到底许多事上不知进退、没有章法,因此反而这个受荣恩公教养长大的嫡长女, 反而可以给沈崇出一些主意。 没想到沈书云对于沈书露的燃眉之急,却是这么一副不想理会的样子, 让沈崇有些意外, 也有些下不来台。 沈崇是今天早上, 听说沈书露上吊未遂,才知晓了她和萧唯仁的丑事。一开始他愤恨不已, 恨不得打断沈书露的腿, 责备她败坏了自己的门庭。 然而,沈崇是个耳根子软的人。何氏三言两语劝慰他,把责任都推到了萧唯仁的不负责任和沈书露的年轻单纯上,沈崇便软了下来。 何氏低泣着说:“露娘无论如何是我与老爷的第一个孩子, 从小也是娇宠着长大的小姐,这事情若是传扬出去, 露娘以后也没法活了。她已经知错了, 也是因为知错, 才寻了短见。您是家主, 一定要让萧家那小子赶紧和露娘把婚事办了, 日子久了,肚子显怀,露娘可怎么做人?” 沈崇觉得此事很棘手,一来他现在人微言轻,没有了国公府的名头,不知道萧家那边会不会耍赖,若他许诺过沈书露婚事,最好是能够践行,若是不肯认账,自己还真是没有什么好办法逼他一定娶沈书露过门;二来现在还在荣恩公孝期,就算是嫁女儿,也只能悄悄地简化流程,最好只是送亲过去临安,不要给京城中盯着看他们家笑话的那些大家族留下违背礼教的话柄。 何氏只有要求,却没有策略,沈崇想去和沈嵩商议,但又怕沈嵩也会笑话自己治家不严,想来想去,唯有沈书云或许能给出点有用的主意。 但是沈崇又自知理亏,原本荣恩公生前是有意将沈书云嫁给萧唯仁的,虽然这门亲事因为荣恩公的过世而耽搁,但沈书云自己也是知道荣恩公的意思的,而且两个人还在老人的授意下相看过。 若是沈书云对萧唯仁没有生出男女之情倒还好,最怕是她自己也有嫁给萧唯仁的想法,那便真的是难办了。 何氏甚至这时候不忘记把污水往沈书云身上泼,在等着沈书云过来的时间里,何氏还对沈崇抱怨:“听露娘的意思,萧公子是说好回去临安就递过拜帖的,为何迟迟不来?莫不是咱们家大姐仗着是那边的表妹,写了什么信、放了什么风,动摇了萧家的求娶之意。否则怎么说得过去,答应的事情不办呢?” 沈崇心里也是嘀咕,到底萧唯仁是看中了自己哪一个女儿,分明在荣恩公寿宴,萧唯仁已经接受了沈家“准女婿”这个身份,为何回到临安就了无音讯呢? · 见沈书云就气定神闲坐在玫瑰椅上,看都不看何氏母女一眼,把自己这个父亲晾在这里,沈崇皱起了眉头。 但是到底自己千头万绪,没有主意,于是对沈书云低声下气道:“大姐儿,怎么这般与为父说话的?你祖父生前那般器重你、教养你,就是让你这样做嫡长女的么?” 沈书云听出了沈崇的抱怨,于是冷冷一笑:“祖父教养我、器重我,让我恪守世家嫡女的尊重,作出这等暗度陈仓、私相授受的事情,父亲难道不该第一埋怨二妹妹逾矩,倒是指摘我的不是么?” 沈书云从前被荣恩公宠着,很少这样冷漠地说话,大抵也是那时候,沈崇和何氏看在老公爷的威严上,不曾对沈书云这样苛刻对待罢了。 这几句话说的何氏脸上也有些挂不住,毕竟闹到了肚子大起来的地步,就算是寻常小门小户家的女儿,也鲜有作出此等丑事的,何况是官宦人家的嫡女。 “好了好了,你妹妹正是畏罪,才会自裁。现在人虽然救下了,也是丢了半个魂儿,你就不能看在姐妹的份上,帮帮为父吗?” 沈书云看着这一屋子的三个人,又生气又惭愧,不明白祖父一世英名,怎么会教养出这么不肖的儿子儿媳。 难道真的是花费了太多的心思在养育自己这里,于是其他的人都顾不上了吗? 可是,分明庶出的东院叔父沈嵩一家,都堂堂正正,没有一个如此寡廉鲜耻又自以为是的人。 她实在是不想管,甚至当沈崇对她有所埋怨的时候,她都想站起身来,径直回去,恨不得现在门口把守着让她禁足的家丁,能把父亲也拦在外头,不给她见面才好。 但此时,荣恩公临走前拖着她的手,希望她能守好这个家的遗言又在耳边,沈书云的愤怒和不平一下子就冲淡了许多。 祖父深爱她,本不应要求她一个女孩子守住这个日渐衰微风雨飘摇的家。 大抵,料事如神的祖父早就猜到自己死后不久,这荒唐的父母就会作出许多大跌眼镜的事情。所谓保全家业,都是一件极为艰难的事。 想到此处,她叹一口气,耐下心来,对父亲说: “我既不是说媒拉纤的牙婆,也不是能偷天换日的神明,父亲让我怎么帮你?我与萧家表哥也只是匆匆见了几面,本就没有什么情分,不知道父亲有什么要求不妨直说罢了。” 听到她说自己与萧唯仁没有什么情分这几个字,沈崇和何氏心里都是一块大石头落地。 沈书云看到了两人放松的神情,突然想通了,原来父母头一件担心的事,是防备自己想嫁萧唯仁,会成为沈书露与萧家议亲的障碍。 沈书云想明白这一点,简直想笑。 原来,父母究竟是这样扭曲而顽固地看高自己这个嫡长女的。在他们的认知中,萧唯仁的首选一定是自己,而不是沈书露。只有自己不会从中作梗,沈书露才有胜出的可能。 沈书云忽然觉得父亲很可怜,这诚然是一桩棘手的事,但是父母却根本看不到这件事的纲领和要害在哪里,只把她这个自己人当成了需要防备的对象。 “那,为父便直说了。你妹妹固然是做错了事,但现在最好的弥补方式,自然是萧家能够递来拜帖,哪怕是匆匆把婚事暗中办了,也算是有了一个很好的结果。” “父亲既然有了主意,何必叫女儿过来商议什么?” 沈崇有点难以启齿,何氏赶忙给他递过一个催促的眼神,沈崇这才咽了一口唾沫,缓缓地说: “本来,除了这等事,我作为萧唯仁的长辈应当修书一封把他骂一顿,然后让他赶紧把喜事办了,可是如今有两个难处,一来还在你祖父孝期里,二来,咱们家在你祖父死后第二天就被摘了国公府牌匾,为父也只是个小官罢了。十分担心这时候萧家仗势欺人。” “若是萧唯仁不肯认账,父亲打算怎么办?是请医师给二妹妹落胎,还是上诉衙门,萧唯仁呆里撒奸,对闺中女子不轨?” 沈书云故意说得有些不堪,想看看这一对无知而愚蠢的父母怎么应对。 沈崇被说的脸上一块白一块红的,何氏显然比他厚颜无耻,对沈书云说: “露娘何必说得这么直白?一个是你亲妹妹,一个是你亲表哥,到底是亲上加亲的事情,不过是两个人年轻,做得不光彩罢了。你父亲之所以叫你来,是因为萧家毕竟是你的外祖家,你们又是平辈,很多长辈不方便说得话,你写封信,对萧公子说说你妹妹已经有了身子的事情。毕竟是你外祖家的骨肉,萧公子如何能不要的?” 沈书云看着何氏,真是哭笑不得,世界上竟然有这么蠢不可及、异想天开的人,居然做了自己名义上的母亲这么多年。 见沈书云没有回应何氏,甚至面容上露出了鄙夷的嘲讽,沈崇沉不住气追问她:“云娘子,你觉得这么做不妥当?还是你自己并不愿意出手帮这个忙呢?” 沈书云摇摇头:“父亲难道也把此事想的这么简单么?” 沈崇低头犹疑了一下,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萧唯仁归去以后音讯了无,无论是求娶哪一个女儿,他都没有递过拜帖。其中必有萧家的考量,单纯告知萧家沈书露怀了他的骨血,若是萧唯仁是个冷心无情的人,沈家未必就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毕竟孩子怀在自己女儿身上,被动的一方是沈家。 沈书云看到父亲的犹豫和迟疑,深感无奈,继续解释说:“萧表哥已经年届弱冠,难道屋里没有通房?男女之事会有什么结果,他怎么会不知情。依我看,一个堂堂公子,会哄骗闺中少女私相授受,未必是一时忍不住,恐怕开头就有不轨之心。并不因为萧家是我的外祖家,我就为他避讳。” 何氏和沈崇这才有了一丝醒悟的意思,也是,萧唯仁难道不知道两个人苟且之后,沈书露可能会怀上他的孩子?若是计划好了的呢? “这……为父真的没想到?咱们家已经不是公候贵胄,这竖子图的是什么?” 沈书云看着两个人如梦初醒,有几分犹豫要不要把自己的猜想说出来,最后下了决定,还是讲出了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 第五十一章 “我与表哥见面不多, 但可以知道他是个寄情商海之人。自古商人重利轻离别,曾经对露娘的许诺,正如当初修书给祖父有求娶我的意思一样, 或许在他眼里都是一桩生意。” 沈书云说完, 看向沈崇和何氏, 这两个人都面色白了下去, 特别是沈崇,觉得沈书云说得十分有道理,同时也惊讶于沈书云不声不响看人之准。 “一桩生意?这如何说起?咱们家也不是商贾之家,如何和他做生意?”何氏的声音颤抖着, 不愿意去相信萧唯仁是这般肮脏龌龊之人。 但是她又不得不接受沈书云的判断,毕竟能够做出瓜田李下, 私相授受的公子哥绝非什么良善之辈。 “云娘子, 你不妨再多说说。为父老了, 看不懂你们年轻人的心思,萧家那小子到底想干什么?” 沈书云面色平静, 看着何氏, 问:“当初我执掌家权,向母亲讨要我生母留给我的三只楠木箱子。母亲只说没有,我也无可奈何。但是据我所知,那些箱子是我生母留给我的陪嫁, 其中除了一些寻常的金银珠宝,还有十万盐引。” “盐引?”沈崇听到这两个字, 露出了十足的惊讶之情, 询问何氏:“真的有这回事?我怎么不知道呢?” 何氏支支吾吾不肯承认:“什么盐引……我不知情。” 沈崇之所以惊讶, 是因为盐引如今已经全部收归盐铁司官营, 但是在开国之初, 先帝还未夺取江山的时候,为了感召民间财阀支持自己的宏图大业,曾经对从龙有功的商贾发放盐引,萧家在当时,就在其中。 如今,盐铁司被纳入司礼监麾下,一帮阉宦控制了国家的盐路,品质优良的官盐不断溢价,特别是在南方不产盐的地方,一抔白盐已经堪比一两白银的价格,昔日发放给民间的盐引,自然也洛阳纸贵,十万盐引可以称得上价值连城。 何氏不知道外面盐引是何等价格,但是沈崇可是一清二楚。 若是有这等陪嫁,萧唯仁会舔着脸上门求亲就绝对说得过去了。 沈书云冷冷一笑,再懒得和何氏这个愚蠢又贪财的女人多说一句话,只是对沈崇说:“我外祖家应当是知道这些陪嫁里有这些盐引。在表哥为祖父贺寿进京之前,他求娶我的心情十分急切,真的见了面反而没见他有多少真心。因此我也并没有太过强求,总归婚嫁之事,需要两情相悦。” 沈书云说到这里迟疑了一下,其实她并不对萧唯仁的求亲太当回事,自然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和朱霁有过约定,不能答应萧唯仁的提亲。 因此萧唯仁这边冷淡了她,她到觉得省去了拒绝这门亲事的麻烦。 当然,这里面的关节,还涉及着沈霄杀了洪渊的秘密,是沈书云绝对不能提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萧唯仁与你妹妹私相授受,根本也是为了图财?” 沈崇已经想明白为何萧唯仁会冒着极大的风险,也要拿下沈书露。或许现在沈书露怀了孩子,反而正中萧唯仁的下怀。 只有何氏仍在狡辩:“什么盐引不盐引,箱子不箱子的,我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家权交给了你,所有账目都是清楚的,我可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这时候,昏睡的沈书露微微睁开了眼睛,哼哼了几声。 何氏赶忙楼主沈书露,查看她的眉眼,已经微微张开,嘴唇微动,似乎想说什么。 “露娘,你醒了??你想要什么?”何氏急切地低头询问沈书露。 然而沈书露微微眯着眼睛,看向的方向,正好是沈书云的位置。 也许刚才她已经醒了过来,沈书云的话,她也听了一耳朵。 沈崇也走过去,关切沈书露,随后喊外头的侍女:“快,给二姑娘拿点温水来喝!” 满枝红的寝室并没有蓬蓬远春的大,不一会儿侍女和小丫头们都进来,递水的,递棉巾擦拭的,还有去喊郎中来问诊的,一时间就手忙脚乱起来。 沈书云静默地看着一屋子的人,还有父亲和母亲都这样七手八脚、神色惊惶地忙着,心里生出了无尽的悲凉之感。 似乎只有在需要自己拿主意、出对策的时候,才会被这些所谓的家人想起,然而沈书露和沈霄,无论作出多么出格的事情,父母都会无限包容和宠溺。 也许这种感情,才是父母对儿女应该有的一种大爱。 沈书云明白,这种感情,自己其实从来没有从沈崇与何氏这里得到过。 甚至可能都不曾在荣恩公那里得到过。 很小的时候,她已经处事有礼有节,不会有半分不符合嫡长女的规范和仪容,因此她从来也不知道任性、娇蛮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她只是一次次用自己的长进和优秀,在荣恩公那里得到夸赞和自豪。 那种祖孙之情,自然也是人间最至真至性的一种感情,甚至是很多人都不曾得到的荣耀与骄傲,可是到底与父母对儿女的这种包容和宠溺并不相同。 得不到的,此生也不会有一个人无限纵容和忍让自己,不是出于她是什么人,而是仅仅出于对她的珍爱。 总之,对于萧唯仁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沈书云对沈崇已经点到为止,下一步到底要怎么做,沈书云并不想过多参与其中,她已经有些厌倦了无能的父母和总是闯祸的弟妹。 沈书云叹一口气,打算离开满枝红。沈崇见她走了,追了出来。 到了院子当中,四下无人的地方,沈崇喊住她:“云娘子,且慢。” 沈书云无奈回头,沈崇走过去,有几分惭愧,对她说:“昨日没有让你去参加祖父的丧仪,是我轻信谗言,没有考虑太多,在此对你致歉。” 一提起祖父,沈书云的眼泪又要止不住,沈崇忙说:“不提不提了。” 沈书云强忍住心里涌动的悲伤,低头不语。 沈崇见状,讨好她道:“云娘子真不愧是跟着你祖父长大的,若说是识人断事,为父真的是自愧不如。”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38节 “父亲过誉了。方才见你们忙着,我没有告辞就走了,也是失礼了。” “哪里的话,你我是父女,何时要这般客气见外。” 沈书云听了觉得荒唐,她与沈崇向来都是这般客气见外,何时曾经像寻常父女那般亲近,一次也没有过。 “为父就是想再问问你,若是你来处置你妹妹眼前这麻烦事,该怎么做比较好?你知道这也是家丑,时间长了掩盖不住,会让咱们整个家里都蒙羞。” 沈书云轻轻一笑:“父亲也是在朝为官的人,不比我一个闺中女流有手腕和权谋么?这件事固然不光彩,但也不是没有解决之法。” 听到沈书云言辞中对自己的讥讽和看不起,沈崇是不接受的,但是他又分明在心里对长女认输。 沈崇家宴和私下里见过几回萧唯仁,却一点也没去考虑萧唯仁的秉性,在自己眼皮下,让这小子占了女儿的便宜,自己也全然无知,现在的局面,他更是无从下手,一筹莫展。 “为父就是想听听你的意思。”沈崇的表情已经是近乎祈求,他见沈书云仍旧不说,干脆跺了跺脚:“为父答应你,今后这个家还是让你来执掌,在你出阁之前,还让你母亲继续歇着。露娘有了身孕,无论是小产还是顺产,也需要人照顾,家中的事情,这些年她也管的不怎样,以后父亲还是仰赖你帮手。” 沈书云只是无奈,父亲将家权看成是利诱,从前的禁足则是威逼,这个家权像是一场儿戏,随时被他拿来当做谈判的筹码。 这样拙劣的手腕,沈书云想想也知道,父亲在朝堂为何总也提不起来。 叹息了一声,沈书云道:“家权之事,随父亲的心意,我总是要出阁的,也不可能一直代管下去。至于露娘的事,只看母亲是不是舍得私吞下的那些钱银。既然表哥要的是钱,而不是别的,倒也不是一件难事。” “可是十万盐引……而且你母亲咬定了没拿……”沈崇又为难起来。 沈书云耐着性子,最后再交待他一句:“就看母亲觉得家族名声、妹妹的前程重,还是这些钱财重。许多事情,原本就是选择而已。只是此事不可拖下去,旁人等得,肚子等不得。” 说到这里,沈崇咬了咬牙关,狠狠地道:“这个萧唯仁真是个狗才!坑的咱们露娘好苦。真想让你妹妹在家里产下孩子,也不愿将女儿嫁给这样狼心狗肺的人。真是恨不得拿着长刀和这竖子同归于尽,才能解我心头之恨!” 沈书云无奈看着他,也懒得分辨父亲此时的愤怒,到底是心疼女儿,还是心疼钱财。但他能说出这句还有点担当和意气的话,到底让沈书云觉得他还有一丝人心。 “父亲,你回去看看露娘吧,我这些天伤神,想回去了。” 沈书云转身要走,沈崇又喊住她:“云娘,若是你母亲最后肯拿出丰赡的嫁妆给那个姓萧的,你愿不愿意替为父修书一封,这种事,为父不知道这封信要如何写。” 沈书云道:“父亲只管写,陪嫁丰赡四个字,想必表哥那等聪明人,一看就明白了。” 沈崇点点头,也觉得是这么回事,对方既然是图财,也倒是省去了彼此互相猜忌的弯弯绕。 “可是,那是你母亲留给你的……你就不心疼吗?”沈崇到了这个时候,才想起站在长女的角度上想想。 沈书云道:“心疼自然也是心疼,毕竟不是一笔小钱。但一来若不是为了此事,母亲也不会将这些钱财还给我,于是我早就把这三只箱子当成了身外之物。二来祖父临终前叮嘱我守住这个家,我宁可舍弃身外之物,也不想违背祖父的遗愿。” 沈崇这才如梦方醒,同时又惭愧于无地。 沈廷恩该是对他这个嫡子多么失望,才能临终前宁可相信一个年芳二八的女孩,也不肯对他有所嘱咐。 沈崇看向沈书云,惭愧、无奈还有一丝嫉妒,他始终没有办法在沈书云面前抬起头来,自己不像个爹,倒像是个被她从高处俯瞰的窝囊废。 第五十二章 回到蓬蓬远春, 沈书云看到四个院护还在门口守着。 只不过,她走过去的时候,四个人都不敢看她, 低着头心惊胆战。 念春昨天已经告诉了她, 四宝如何将吴有恩的手指头抖落在地, 吓得这是个本来还有些仗势欺人的院护登时魂飞魄散。 四个人都很怕会成为下一个吴有恩, 因此对昨天恐怖的一幕,反而守口如瓶。 面对沈书云的时候,四个人也毕恭毕敬到颤抖的程度。 已经是冬日,天气很冷, 四个人站在蓬蓬远春的门口,皆穿着单薄的家丁棉衣, 沈书云看着他们当差也不容易, 对他们说:“这天气在门口站久了, 非冻出病来不可。待会儿我让念春给你们每个人弄个手炉过来,再加一件棉猴, 过晌午再让小厨房送些姜汤过来。总之不要染上寒症, 如今府上也是在清减家仆,四处缺人手,万不要病了。” 四个人忙感恩戴德,夸赞沈书云贤良, 又谦卑道自己并不那么冷云云。 “其实咱们几个也只是奉吴有恩那斯的安置,并没有得到家主的直接授意, 若是大姑娘有些大事小情要处置, 偶尔出来院子透透气也无不可, 总之咱们几个都能跟上房圆过去的……” 沈书云摇摇头, 轻轻叹息一声没有回应就进了院子。 念春见她回来, 忙问:“满枝红那边怎么了?我不敢出去咱们院,什么情形也探听不到。” 沈书云一时间不知道对念春从何说起,只觉得一上午都在和父母绕圈子,沈书露又惹出了这等麻烦的丑事,还不知道沈崇接下来要怎么烦扰自己给他出主意当军师,只觉得脑仁疼。 可是念春追问得紧,沈书云也只好用最简单的话语,将今天上午的所见所闻告诉了念春。 没成想念春的反应极大,简直可以用义愤填膺来形容。 “真是丢人丢到家了!整日编排咱们这边如何与安王世子不清不楚,原来瓜田李下的根本就是二姑娘本人!不过是看重临安萧家手里一笔好钱,就这般输了身子也要截下这门亲事!现在可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面,谁疼谁知道了。” 沈书云知道念春是为自己鸣不平,本就是忠心护主的人,又曾经受过沈书露的欺侮,这时候说出来的话也难免是咬牙切齿的。 沈书云给她倒了一杯热茶,递过去,调侃道:“念春小主莫要动气,喝点水则个。” 念春接过去,无奈地说:“大姑娘伺候我?这是让我折寿呢。我只是一个女使,没有主子您的心胸,这般时候还能出手帮助这狼心狗肺的继妹。我没什么见识,也知道十万盐引是一笔大钱,你如何就这么为了救她扔了出去?心里真的是一点点怨恨都没有吗?” 沈书云想了想,道:“你问的话,方才父亲已经问过类似的话了。怨恨也是有的,但毕竟是一家人,祖父已经殁了,我不能过度伤心,不然就是不孝了。既然想当个孝女,就尊重祖父的意志,好歹在出阁前,糊弄着把这个家撑住吧。” 念春也给沈书云倒一杯茶,无奈地说:“出阁,出阁……姑娘把出阁当成出门这么简单吗?咱们府上已经不是国公府了,连萧公子那般从前看不上的出身,都敢这般作践咱们府上,姑娘难道真的不为了前程焦躁么?” 沈书云知道这丫头又要来催嫁,转过身去拿绣绷子不理她,无奈念春却跟过来对她说:“翁姨娘虽然是个姨娘,但到底在京中还是有口皆碑,也有几位贵妇相熟,不若我去托托她的人脉,给姑娘询问一门看得上的亲事好不好?转过年来,姑娘就十七了,这事真的不能拖着了。” 沈书云拿着绣绷子,又向一边转身了一下,依旧是不理会她。 念春根本不在意,继续追过去:“虽然咱们府上没有了往日辉煌的门楣,但是姑娘你才名远播啊!当年一场寿辰宴,姑娘得先帝赏识,多少王孙公子对姑娘动过真心,万一其中还有一两个念念不忘的呢?婚姻大事要讲缘分,但是缘分也是靠人牵线搭桥的呀!” 念春见沈书云低着头开始绣花,没有继续转过头去,就拍着胸脯说:“姑娘,实不相瞒我这个人,这辈子最佩服的人就是红娘!为了主子,可以竭心尽力,死而后已!” 沈书云用绣绷子打她一下:“什么死不死的!正在祖父孝期里,休要胡说八道。怎么咱们院子有人把门,你这张嘴就没有了呢?” 不提门口那四个人还好,一提起来,念春正有话要说:“什么把门的!自从昨天那个死太监给他们几个一顿警告,如今看到咱院子里的人都打哆嗦,思夏晌午去小厨房取水果,他们一个敢吭气的都没有。现在上房都在满枝红忙着,更没有功夫理会咱们这边的禁足是真是假,当真是四个摆设杵在门口,哪里是有人把门呢!” 沈书云问:“那个吴有恩怎么样了?寻到了没有?” 念春道:“思夏小厨房的时候,顺便打听了一耳朵,说是昨夜没回来,曹管家派人去寻了,最后在城西找到了,左手的手指头都没了,人快断气了。那个吴有恩本来是曹管家的同乡,因曹管家引荐,才得了咱们府内的差事,从穷乡僻壤进京没几天,这狗才转头就投奔了夫人,拜高踩低想把曹管家压下去,真真的忘恩负义!也就是曹管家是个大善人,捡他回来还给他医治,不过曹管家说,若是这狗才还能活换过来,就遣回老家好了,咱们府上反正在裁人的当口,难不成以后还用个裁坏么?” 沈书云听闻此事,闷声不响皱着眉头。 因为沈书露的事情,她为沈崇指点了个方向,也舍弃了生母本来应该留给她的丰赡嫁妆,沈崇已经不好意思将她禁足,还说服了何氏,依旧让沈书云执掌家权。 何氏哭天抹泪不应允,沈崇最后也没有改变心意,只是去书房裹了一个整夜。 因为仍在孝期里,他不必去礼部支差,便将自己反锁在书房看书,头发不洗、胡子不剃,一副丁忧的模样。 惟独沈书云猜测沈崇或许只是在给临安萧家写信,因为拿捏不好措辞,干脆把自己关起来写。 沈书云想去帮他,但是最后还是忍住了。 四个家丁过了几天就撤走了,倒是曹管家依旧每日来给沈书云看家中的账本子。 沈书云一一理清,将家务安排得井然有序,但是内心也不免悲凉,惟独在账目本上,家族的衰落才来得这么具体又触目惊心。 因为没有了祖父的入项,沈家的架子的确是一下子塌了下来,裁撤了不少下人,又剪除了许多不必要的开销,才将将让出入打个平手。 “兴许以后咱们都得习惯过这等清减的日子才行了。”沈书云一边拨弄着算盘珠子和曹管家对账,一边对他说。 曹管家称是,他这是在荣恩公辞世之后第一次见到沈书云,原本以为这巨大的打击会让她脱一层皮,没想到只是人瘦了些,精神头依旧,甚至比从前在荣恩公羽翼庇护之时,更添一分坚强和笃定。 这样的精气神,若是放在一个二十五六的诰命夫人身上,诚然是一番不俗的气度,放在这年芳二八的少女身上,徒然令曹管家这样心慈面善的人,感到一些心疼。 “曹管家,我还有一件事问你。”沈书云合上了账本子,带了几分郑重的神情问道:“吴有恩是曹管家的同乡吧,听说他出事了?” 曹管家没想到这件事这么快就传到了沈书云这里,却也诚实应道:“回大姑娘的话,这个老吴确实是遭了难,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左手的手指都被人剁了,若不是捡到得及时,就咽气了。这个人心肠说不上太好,但也只是有些势利愚蠢,说不上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歹人,这般心狠手辣,生生剁人手指头的。” “从公中拨几两银子给他,好生安顿,毕竟是咱们府上的人。”沈书云对曹管家道。 曹管家有些意外,随后万分感激道:“大姑娘真是量大福大,我是听说这个吴有恩是当初带人去封禁了您这院子,按理说就算是不厚待他,也说得过去。” 沈书云微微一笑,对曹管家说:“这个吴有恩的确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我只是顾念曹管家的面子。毕竟乡里不会知道他在这里得罪了什么人,只会怨怼曹管家没有照顾好同乡。几两银子,公中再难,也不至于拿不出手,但却可以让曹管家在乡里亲故前还不至于落人话柄。” 曹管家对沈书云又多了一份敬重,实际上,曹管家的为难处,正在与同乡二字,吴有恩是什么人,家乡人大抵比他要清楚,但也免不了悠悠之口会编排曹管家没有顾念同乡之谊,把人带出去,又没有囫囵个地交还回来。 曹管家是年逾不惑的人,沈书云则不过十六岁,偏偏是这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每每让曹管家佩服得五体投地,更加坚定了要为沈家恪尽职守,报偿主子恩德的忠诚。 又忙了一会儿,曹管家带着账本子离开,沈书云单手撑着额头觉得有些疲惫,念春过来送上了一个暖手炉。 的确是入了冬日,京城地处南方,依靠着长江天险,北地罡风本来吹不到此处,但是不知为何今年入冬以后格外阴冷,时常三五日连着不见太阳。 “今年的气候真是个别得很。”念春感叹道:“主子也是真的好脾性,那个吴有恩就是个寡廉鲜耻的登徒子破落货,救治他就罢了,还要给他银子返乡,真是以德报怨。” 沈书云知道念春看不明白,自己其实是为了笼络曹管家。善良的人总是会忠诚于更善良的人,沈书云知道几两银子是小事,在这家族衰落的当口,能让曹管家这样兢兢业业、心地醇厚的人继续踏踏实实干下去,并不是容易的事。 收买人心有很多种方法,收买好人的心,其实比收买恶人的心,更难些。 已经忙完了所有的家务事,据说沈崇也已经修书一封寄往临安,沈书露则被何氏严加看管,偷偷养胎。小产对身体有伤,何氏始终也不忍心让女儿喝下堕胎药。何况她仍然固执地认为,萧家破天豪富,能与这等人家喜结连理是值得期待的事情。 但何氏自知自己比起沈书云的心机与格局,差了不少,对于家权的事情,也与沈崇暂时妥协。 沈书云起身,看到桌子上的一方锦帕,是那日朱霁来宽慰她时,留在这里的。念春已经洗干净多时,一直这样放在沈书云的书桌前。 沈书云想了想,将锦帕揣在怀中,朝着存雄居走去。 作者有话说: 明天可能会断更一天,因为初五家里比较忙。 但如果有时间的话,也可能不会断更,总之提前给各位报备。 我们这边有破五的习俗,你们呢? 谢谢小可爱们追文到此处,提前祝大家初五快乐。 第五十三章 到了存雄居, 却是大门紧闭,朱霁与四宝都不在其中。 四宝留下的侍从见到沈书云,道:“沈大姑娘, 世子与内监大人去了甘露寺与宏庵法师研修佛法去了, 应当快回来了。不过您若有什么急事, 可以交代给小的, 等世子回来传达。” 沈书云身手想从衣襟里把丝帕拿出来交给侍从,请他代为转交给朱霁,但是却犹豫了。 最后沈书云对侍从道:“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既然世子不再, 我改日再来。” 刚刚转过身要离开存雄居,却看到朱霁身后跟着四宝, 正往存雄居走来。 朱霁见到沈书云只身一人来寻他, 连个侍女也没带, 眼睛便有了神采。 紧走几步,到了沈书云身前, 朱霁对她说:“听说你不必再被禁足, 我应该先去看你。” 沈书云浅淡一笑,从衣袖中拿出了锦帕,朱霁便伸手接了。 “世子说亲自去拿,却一直没去。想必你忙, 没有空闲。我便自己过来送了,这就回去了。”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39节 朱霁本因为她主动来存雄居寻他, 心里十分高兴, 没想到她只是要来送锦帕而已, 如何肯放她回去, 便央告道:“既然来了, 坐坐再走。蓟州差人送来了政和县的团茶,今日是阴天,煮来喝最好,四宝他们都不懂茶,你帮帮我把茶拆了,也赏光饮一杯。” 沈书云却道:“多谢世子好意,我还在孝期里,不方便串门子的,虽说存雄居也在沈府,到底已经算是世子的暂居。团茶不好拆解,世子可以差人送去我那,拆好了再递来。” 听得出来,她声音是沙哑的。朱霁便猜测她还没有从至亲辞世的悲苦里走出来,一定是半夜时分常常落泪,白日里不想被人看见,声音才会有一丝哑然。 既然沈书云是执意要走,朱霁便不打算强势拦下,他不想破坏两人能心平气和说话的情境,可是又的确舍不得她走。 沈书云转头往蓬蓬远春去了,朱霁蹙了蹙眉头,又跟上去,没话找话地问:“前日送你的那几匹布料,可派人拿去裁剪了?若是外头的裁缝不得心意,造办处最好的绣娘,我也相熟,你若没有好裁缝,我可以引荐。” 沈书云停驻了脚步,没有回头,对朱霁道:“那些料子是贡品,如今我们府上已经不是国公府,若我以六品官僚之女的身份穿戴,是要绝对僭越的。” 朱霁很想对她说,世间在好的东西用在你身上都没有配不上这一说,可是却觉得没有立场说这么狂放的话。 她毕竟不是他,可以有睥睨乾坤的豪情和身份。 “杭南的云锦也很好,缂金丝的绫罗也有,这些都不再贡品之列,我差人去办。” 沈书云听出了他的不死心,于是转过身,面对着他,沉稳而真诚地说: “那些都太名贵了,我在孝期里,要穿得简素。这些东西世子不要再命人往我那里送了。” 朱霁只想送她一些稀罕的物品,讨她的欢心,让她可以从失去祖父的悲痛里暂且缓一缓神思,但是这番话这番用意,他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沈书云微微一笑,劝他道:“世子回去吧,园子里人多,看到了要误会了。” 朱霁明显脸色再变差,他在所有说辞里,最讨厌她这一套尊崇礼教的说辞,他亲过她抱过她,便总以为自己和她的关系始终是在往更进一步走,她也能看到他的好处,承认他的能为,但是往往一句话就把他推在外人的位置,彻彻底底打回了原型。 “别人看到了,也不是误会。”朱霁的脸色变得很差,说话一字一顿。 沈书云低头不语,朱霁更进一步:“沈书云,你为何来送手帕的时候,连个婢女也不带?难不成有什么需要避讳着人的话要对我说?” 他就是不死心,自己这么久的表白和维护,难道她心里一点也没有他? 沈书云也蹙了蹙眉头,她只身前来,确实有话对朱霁说,但是方才见到了朱霁那双深情款款的眼睛,眼巴巴看着自己,很多狠话和丑话,她又不想说了。 倒不是觉得这些话不对,而是说不出来为何,不想看到朱霁因为自己的言辞受伤的样子。 这种感觉对于沈书云也是很陌生的。 当日自己被父母禁足,不能去祖父的葬礼见他最后一面,唯有眼前这个一身反骨、满心权欲的人,赤诚地关怀了她,在意她的安危和感受,笨拙、霸蛮但也算得上是小心翼翼地围着她,克制着一贯的狠辣与决绝的本性,不肯伤她分毫。 “我没有什么话说,就是忘了带婢女,下回我便记得,不会再只身见世子了。”沈书云低头,说着违心的话,眼睛不敢看朱霁。 朱霁一步上前,双手扶住沈书云的肩膀,眼神粼粼带着掠夺之意:“你说谎话的本事,没有那般朝臣的十分之一,以为我看不透么?” 沈书云焦躁地将他负在自己肩膀上的双手推开,瞪了他一眼。 果真是一点避嫌的自觉也没有,狼子野心,说得就是这般将规矩礼数随意踩踏在脚底下的人。 好在存雄居在沈家后院地处偏僻,并没有什么人在附近走过。 沈书云微微舒一口气,有几分不耐烦地对朱霁说:“我是有话对世子说,但是走到一半,又不想说了。因为我不想再招惹世子,引发口角。” 朱霁听闻,瞬间就明白沈书云想来单独对他说的是什么话了。 他微微眯了眯眼睛,轻轻嗤了一声:“看来你是知道了我命人整饬了你府上的奴才,这是来为自己家里的下人,来找我兴师问罪。” 沈书云惊叹朱霁的聪明,哪怕对她痴缠和思恋中仍然保持着理性和逻辑,绝对不会妄想她来找他是诉什么衷肠,哪怕他无比热切的盼着能和她相见。 “是不是?”朱霁逼问,尽管根本就看穿了她的来意,但还是想听她自己说。 “是。” 分明是知道答案,但是从她嘴里说出来,朱霁还是在心里滑过了一丝落寞。 他是为了她出头,吴有恩明白了轻薄于她,欺负她没了靠山,自己出手维护她,她不高兴不感激就算了,还心存怨怼。 “沈书云,你真是我见过的最不知好歹的人,不,你连善恶也分不清楚。” “所以我中途就后悔了,不想对世子多说什么。是你一直要问。” 沈书云怒视着朱霁,觉得朱霁才是那个不知好歹的人,她本来过来存雄居是想对朱霁兴师问罪,至少是过来理论几句,吴有恩再坏,也是沈家的人,朱霁用这样残忍的手段毁人肢体,伤人性命,她有些愤慨也是真的。 但她毕竟最后决定不提这事,决定息事宁人。 可是朱霁还是想到了这一点。 沈书云想,如果不是他这样纠缠,此刻她已经还了锦帕回去了,两个人也不会再起争执。 “斩草不除根反受其乱,既然已经有了欺主的恶意,就要连根拔起。沈书云,你接管家权的时候,难道你祖父没有教诲过你这一点吗?” 朱霁傲慢地讥讽她,以掩盖内心里失落的坍塌之感。 可是沈书云刚刚失去了祖父,成了她心中不可触碰的伤口,任何人不能说祖父一句不好。 “我祖父教给我的都是宽怀德仁,精忠报国的规矩,从未教过我睚眦必报、心狠手辣。我们本来就是寻常人家,主仆之间没有根本的云泥之别,反而以情待人,大抵世子生在帝王家,见惯了血腥残杀,心里只有你死我活,更不知道什么是以德报怨。” 沈书云说出口,也很哑然自己的刻薄,但是朱霁拉扯了祖父又的确是她此时此刻的禁区。 想到祖父,她的眼泪又止不住,这些天,沈家的一草一木都让她想起祖父,想起过去十六年和祖父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所有失去了至亲的人,都能感同身受。 “以德报怨?哪又何以报德?”朱霁还有很多凉薄的话,但是最后说出口的只有这一句,因为他看到了沈书云一双潭水一般的眼睛,泪水决了堤。 他死命忍住去搂住她、安慰她的冲动,比上了战场忍住流血伤口的疼痛还要难。 朱霁的眼神软了下来,才意识到为何她会突然言辞如此刻薄,大抵是不能接受任何人指摘自己的祖父。 “云娘,对不起……” 她又让他变得唯唯诺诺,哪怕他可以眼睛都不眨地砍下任何一个仇敌的首级,却在她的眼泪面前胆战心惊。 朱霁想用手里的锦帕再次拭去她的泪痕,沈书云已经转过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朱霁只能看着沈书云的背影越走越远,手里徒留着这一方锦帕。 他默默放在鼻息之间,仔细嗅了嗅,是沈书云常用的月白香熏过的味道。 沈书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院子,朱霁还站在那里。 时日已经进入了腊月,阴沉着天气似乎随时都可能捂出雪来。 “世子,天太冷了,回去吧,臣命人准备了火炉。” 朱霁只好点点头回去,一步一步走得很慢,回到屋内的铜炉前暖手的时候,四宝去关闭屋门,却见天空絮絮飘下了雪花。 “下雪了么?”朱霁问。 四宝将房门关闭,回道:“回世子,外面是下雪了,似乎越来越大。” 朱霁起身,到床前,支开窗棂,看到外面的雪确实很大,飘飘洒洒如同鹅毛一般。 因为没有风,雪花飞下来的速度很慢,仿佛也有一份闲情一般。 入冬以来,这是第二场雪。 京城本来地处南方,往年即便是下雪也不过是如细沙一般的雪花飘飘一会儿就停。 上次下雪是荣恩公辞世,才不过一个月的时间。 今年真是一个凛冬。 四宝知道朱霁心情并不好,但是那件事也不能再拖,便上前,小心翼翼低声细语地说:“世子,宏庵法师那边出城的车马已经准备好了,咱们这边随时可以动身。王爷的密使传递了消息,三日之内蓟州就要起事,咱们必须离京了,此时宜早不宜迟。” 朱霁看着外面的雪逐渐覆盖了房顶,变成斑驳的鱼鳞,良久才回应:“知道了。” 第五十四章 到了夜幕四合的时候, 雪才停了。 今日是腊月十五,一轮银盘般的满月高悬得理直气壮,穹顶连一朵云彩也没有。 一日大雪, 已经让大地裹上白衣, 此时月色如银, 洒在一片缟素的人间, 不似白昼,却也是另一番晶莹梦幻。 风也停了,良夜积雪,祥和美好, 洁白得仿佛不似人间。 沈书云披着狐狸裘皮的大氅,立在蓬蓬远春廊下, 从山子窗里向外看, 墨泉汩汩的泉水升腾着热气, 在一片银白中如同仙境。 念春递过来燃着橄榄碳和檀香的铜手炉,忍不住赞叹:“好美啊!没想到京城也能看到这般雪景。” 沈书云的眼光仍旧投向墨泉奔涌的泉池, 眼神一动没动。 念春觉得不对劲, 循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才在水雾之后看到一个人影,披着玄色的斗篷,冷白皮在月色下如鬼似魅, 仿佛冷血的动物,借用泉水的地温融化凝成冰的骨血。 那冰凉的目光, 正和沈书云对望。 念春见到此般情状, 忍不住皱起眉头。 念春是跟了沈书云十年的丫鬟, 两个人都是总角燕燕的小姑娘的时候, 就睡在同一张床上, 绣花斗草,情同姐妹。 念春自以为在这个世界上,虽然有荣恩公比自己更疼爱沈书云,却不会有第二个人比她更了解沈书云。 但是不知道为何,自从这个安王世子出现,念春的这种自信,渐渐地没有了。 她想不通沈书云与朱霁之间到底怎么了。 朱霁初入沈家,沈书云对他分明是厌烦而嫌恶的,念春以为这份厌恶是很正常的,若是沈家有人不讨厌这块可能会给家族招来祸患的烫手山芋,那才是奇怪的事。 后来,朱霁几番对沈书云纠缠,甚至是称得上轻薄,念春义愤填膺,恨不得诛杀了这乱臣贼子,替主子排忧解难。 念春自认为,以沈书云的教养和理智,纵然是惹不起朱霁,也决然会对他敬而远之,为数不多的往来,也应当只是利用他的权势罢了。 沈书云对念春是无比信任,十六年来,两个人几乎无话不谈,百无禁忌。 沈书云会为了替念春出头,而管教亲妹妹沈书露,念春也能够做到肝脑涂地般忠心护主。 但是,自从朱霁在沈家住得越来越久,念春便觉得自己有些看不透沈书云了。 若是两人从前是牢牢拼接在一起的两块竹板,不知道何时,这中间被插入了一根草芥,有了缝隙。 念春分明能够感知到沈书云未曾在她面前说过朱霁一句好话,但却没有将心中所思量的所有事,都对她和盘托出。 在主子心中,这个绝非善类的安王世子,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位置,念春拿捏不透,唯一确定的是,无论她如何去问沈书云,都不会得到她真正的答案。 仿佛被人抢走了守护多年的宝物,念春对朱霁的厌烦,与沈家大多数人不同。旁人只是反感这个被传有谋逆造反之心的人,会将沈家卷入某种祸端,但念春却觉得朱霁的存在,扰乱了沈书云十六年的嫡长女尊贵而高傲的身段,在她心里挖掘的一块领域,只属于她自己,对任何人都不会道出实情。 念春分辨不出,沈书云是不是喜欢上了朱霁,若是说不喜欢,为何她对朱霁的所做作为永远欲言又止,若是喜欢,为何沈书云对朱霁退避三舍,总是客气疏远? 对于一个以取得小主信任为荣的侍女来说,这种感觉真的糟透了。 念春看着两人良久都在对望,便忍不住有几分怒气地抱怨朱霁:“什么皇孙贵胄,惯会在半夜里一个人在泉水边扮阿飘!” 正说着,却见朱霁从墨泉边走了过来,隔着山子窗对沈书云说:“今夜京城的雪,像极了蓟州。”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40节 沈书云低头不语,念春皱着眉头扯扯她的衣袖,是在催她回去。 “大姑娘果然是宽待下人的好恩主,若是在蓟州,这么没有规矩的丫头,要拉出去杖毙。” 朱霁的眼睛都在沈书云身上,说的话却比这雪后的晴夜更寒彻骨,让念春陡然打了一个激灵。 她从前觉得安王世子讨厌,这一刻第一次知道了他的骇人。 又联想到吴有恩的那几根让她毛骨悚然的断指,就呆然地立在了那里,往沈书云身后靠的更紧了些。 沈书云对念春说:“你先回去吧。” 念春没动,沈书云抬眼看向朱霁:“世子难道要连我的贴身丫鬟也要教训吗?如此倒不如把我也捆起来责罚一番好了。” 朱霁凌厉的眼神收了起来,装出一份谦和温柔,对沈书云说:“我只惩戒欺侮大姑娘的人,旁的懒得插手。” 朱霁此时隔着窗子,才看到沈书云的衣着,一身银白色狐狸裘大氅,衬得她鹅蛋脸上的五官温婉又夺目,于是满脑子都在顺着沈书云的话,想象若是真的把她绑起来会是什么情状。 沈书云握住了念春的手,安抚道:“好念春,快些回去,我与世子说几句话就回去。你替我把拔步床内烘得暖些,我睡得安稳。” 念春被朱霁刚刚的警告吓了一回,此时不敢多逗留,虽然担心沈书云,但到底两个人隔着窗,于是低低点头回去了。 · 朱霁看念春被沈书云赶走,心里十分喜悦,微微笑着看着她,一双明亮的眸子闪动着水波,竟然没有了狼子野心的凛冽,沈书云看他的目光竟然想到了东山别墅附近见过的小鹿。 “沈大姑娘头一回为了和我说话,遣散了丫鬟。我一时间都不知道要怎么高兴才好。” “不过是心疼她的手指头,不要因为那句话得罪了贵人,被莫名其妙剁了才好。” 沈书云抬起眼眸看朱霁,情绪里没有喜悦也没有生气,像是一块透明的水晶什么也没有。 “说话还是比这雪天的冰凌子还凉。” 朱霁叹口气,但已经相当知足,总不至于奢望沈书云能有自己对她的这般炽热。 “其实若是现在没见到你,我也有话要对你说。” 朱霁说的是实话,其实雪一停,他就已经打好了腹稿,要到蓬蓬远春亲自对沈书云说些最后的肺腑之言。 他其实相当紧张,即便是在这寒冷的腊月里,手心依旧冒出了汗水。 “雪景虽美,到底是寒夜,世子有话就直说吧,我的婢女还在等我回去。” 沈书云垂着眼帘,漂亮纤长的睫羽在脸颊上投下阴影,看起来幽怨而动人。 朱霁觉得心旌摇曳,攥了攥拳,最后鼓起勇气对她道:“我想让你和我一起回蓟州。” 这句话他思忖了好久,甚至可能从入京之初就已经在考虑。 他以为这句话回引起沈书云巨大的不悦或者震惊,毕竟是一场类似于私奔的邀约,一个亲王世子要拐带名满皇都的世家女儿,若是成行,将会举国震动。 然而沈书云却异常平静,甚至睫毛都没有抬起来,月色下依然是那般好看的垂着。 “你……不愿意?” 沈书云听到朱霁的声音里有颤抖。 这是一个面对帝王都气定神闲,满腹权谋的人,在沈书云面前却总是心惊胆战。 其实,不愿意的话,朱霁也是料到的。 朱霁其实还有很多方法把她带走,一个纤弱的女子,绑在他的马上,一路上游山玩水,也令他十分向往。 但是他还是想先试试和颜悦色地袒露这个想法。 入京以来的时日,他与沈书云已经经历了很多,争执和对抗,却也拉近了彼此。 他想试探一下,在她心里,到底有没有他。 即便是片瓦之地,也能让他即刻从隆冬步入盛夏。 “世子若是有夺人之心,恐怕我愿不愿意,都逃不过去吧。” 沈书云终于抬起了眼眸,看向朱霁的神色,没有情愫也没有畏惧,只有一片平静,甚至在平静之下,还有隐隐约约的一丝戏谑。 朱霁沉默,她说的很对,他的计划是,若是她不同意,他便绑架她。 蓟州三日内就要举事,造反的名头与历史上许多的篡权谋逆一样,叫做“清君侧”。 安王密报嘱咐嫡子朱霁,要尽快去甘露寺,在宏庵的安排下,秘密逃回蓟州。 他们上阵父子兵,起义的大旗举起来,带兵打仗还需要朱霁协同,才有必胜的把握。 如果顺利,寰宇将在一月以内燃起战火,按照计划,京城也会在两年内沦为火海。 朱霁知道即将到来的巨浪滔天回如何席卷神州大地,猜也猜的出来生灵涂炭是难以避免,谁叫他们父子要夺取的不是什么别的寻常物件,而是整个天下。 纵然没能嫁给临安萧表哥,但沈书云正在谈婚论嫁的年纪,朱霁不敢想象和她就此分别,日后再见是否还有机会。 “你的确聪明到能猜到我心中所想。沈书云,我舍生忘死进京,就是为了和你相知相守,你难道还不明白么?” 朱霁说得言辞恳切,一片赤诚燃烧在他晃动的眼眸中。 这是任何一个少年初次动心时,都会闪动的目光。 哪怕他英姿卓绝,地位崇高,也不过是红尘凡世里一个动了真情的少年而已。 “我明白。”沈书云对朱霁微微笑着,朱霁不知道一地的雪何时化,自己的心已经化了。 “所以呢?” 朱霁猜测不出沈书云的心思,有些着急。 “所以,我不能答应。” 第五十六章 朱霁不自觉地身子向后微微颤抖一下, 旋即克制住内心巨大而磅礴的失望。 这失望,本就是在意料之中的,但此时此刻, 仍然能让他感到一溃千里。 但是到底是不可一世的枭雄之子、帝王之后, 一瞬间他便又沉稳了神色, 语气平静却雷霆千钧地说:“你便是不答应, 我也有本事带你出京。” 这是明目张胆、昭然若揭的威吓,朱霁却在沈书云脸上看不到一丝畏惧,反而状若轻松地笑了。 “呵,自然。” 沈书云的视线绕过朱霁, 投向了他身后屋檐上压得软软厚厚的积雪,平静而从容地说:“自然, 以世子通天的本领, 要劫掠我一个女流之辈, 即便是在守备森严的京师,也易如反掌。” “所以, 你不得不从。”朱霁说得依旧斩钉截铁, 看向沈书云的眼神却再遮掩不住不解。 朱霁早已经打好了腹稿,既然下定决心,开弓没有回头箭,舍生忘死地深入虎穴, 就是为了心上的佳人,如今要挥然而去, 如何能舍得下她。 朱霁在下定决心之前, 想过无数种沈书云的应对, 或者花容失色, 或者愤慨陈词, 如往日教训他是一个心怀不轨的乱臣贼子那般,已经让他十分熟稔。 但是他却没有想到,沈书云可以平静到笑出声来。 已经近乎是对他的一种嘲讽。 “的确,我不得不从。莫说现在家世衰微,便是祖父在世时,也已经是虎落平阳的迟暮英豪罢了。当下我家中父兄,并无一人有宏图之志、抱薪之能,更何况继母继妹,早就把我视为仇敌,恨不得这般被人掠取,玷污清白之名,辱没昔日国公府的荣光。” 朱霁眉头微皱,“在你看来,与我同赴蓟州,是这般不堪?世间秀色千万,想做我朱孔阳帐中人的女子,大有人在。更何况……” 朱霁气势豪迈的话语,却被沈书云拦腰截断,接着他的话,说了下去: “更何况,安王殿下恐怕早有逐鹿之心,以今上的才能,根本也不是蓟州的对手。他日安王殿下荣登大统,世子便是东宫之主,我一个没落世家的女儿,若是押对了宝,此时此刻跟着世子,说不定正有锦绣前程。” 沈书云一字一句说得很舒缓、平静,之下却有浩瀚海浪,层层翻涌的气势,丝毫不输给朱霁。 朱霁哑然。 不错,这正是他心中所想。 做他的心上人有什么不好?纵然未必会成为中宫之主,却绝对可以享有万丈荣光。荣恩公府已经被新帝摘了牌匾,所谓的世家贵女的名头,沈书云能够硬撑几日? 还有这一家子糟心的事情。 从里子到面子,朱霁想要对沈书云痛陈利害,让她能点头答应随他回蓟州,却意外沈书云把他心里所想,看得一清二楚。 沈书云微微一笑,再问朱霁:“我说的对么,世子?” 朱霁方才还气势汹汹的眼神,已经平静了波澜,他沉默地默许,看向沈书云雪空下那张白如凝脂、灿若星辰的美妙容颜,忍不住露出了疑惑。 “你既然都明白,为何不能接受呢?” 沈书云垂目不语。 朱霁方才还困惑的眼神里,变换了柔情的语气,细细问她:“难道,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为你桩桩件件,在你心里都不值一提,你依旧坚若磐石……” 朱霁想问,难道你的心里依旧坚若磐石,一点点也没有我? 但他问不出口,这么多日的往来,为她千千万万遍的奔赴,施以援手,无论是进犯的还是矜持的,他的深情以往,她便是块石头也应该捂热了。 可是他并没有一点点把握。 实际上,他觉得自己倾慕沈书云,但却时常看不透她。 沈书云摇摇头,走过去,在朱霁面前一尺之内,莞尔一笑问:“世子是什么时候住进咱们府上的?” 没有等朱霁回答,沈书云便想了起来:“是暮春时候,天正要热起来的时候。” 朱霁不置可否,如今已经是腊月十五,隆冬时节,时间过得真快。 “竟然已经快一年了,祖父也已经走了一个月了。” 沈书云叹息一声,看向朱霁的眼神,深如潭水,然后微微一笑,皓齿如贝,在冬日里融化了朱霁内心的一切冰霜。 “与世子这么长久的隔泉而居,世子对我也称得上一往情深。每当我撑不住的时候,唯有世子屡次施以援手。” 朱霁无奈笑笑:“却是我心甘情愿,纵然你心里没有我,也甘之如饴。” 沈书云却做出了一个让朱霁意外的举动,她上前一步,明眸里映出他霁月风光的俊秀,深情百转地说了一句让他毕生难忘的六个字: “我心中,有世子。” 仿佛云层密布的长空,撕开一道缝隙,柔和明亮的光芒洒落进来,朱霁眸子因为这个“有”字徒然亮了。 他是个万事势在必得的人,无论是军务还是政务,抽丝剥茧他总有办法去围猎去周旋,但这大半年在沈书云面前,那份自负都被磨去了。 朱霁之于沈书云,是少年初次动心,在此之前,他的人生是天选之子、披荆斩棘。直到在沈书云跟前,朱霁才明白了男女两情相悦,并非努力就能成事,与世间很多靠着坚持就能获得的事情,大相径庭。 因此这个“有”字让他意外又惊喜。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41节 原来自己在她心里是有一席之地的,原来她并非他所想的那般对自己只有利用怀柔。 但是这欣喜转瞬变为了更大的困惑,既然有他…… “那,为何……” 为何不能迈出一步,答应他同往蓟州? 沈书云看他困惑的样子,不禁哑然失笑。 “看来世子心悦书云,却不懂书云。这倒也是人间憾事。” 朱霁不解,沈书云再笑:“世子于权势中周旋浮沉,心有沟壑与城府,却并不懂我一个闺阁女子的心事。难道世子以为天下所有的女儿,心中最大的事情,便是男情女爱吗?” 这个问题,确实是朱霁不曾想过的。 “世子以为,一个女子最大的快慰,莫过于嫁一个权势与才学俱佳的人,然后称为诰命、妃嫔、甚至皇后,便可以以此福泽后辈,光耀门楣?” 看到朱霁犹疑的神色,沈书云继续说:“可惜,我自幼在祖父膝下,所受教养,却并非如此。” 自衣襟里取出那块当日就想还给朱霁的丝帕,沈书云落落大方地牵起了朱霁的手,那是一双颀长秀美,却在指腹与手掌上因为历经过许多战场征伐起了薄茧的手。 丝帕滑腻如脂,比是日的积雪还要冰凉。 本来就应当还给他的东西,他看也不看,他想看的只有沈书云的心里话。 “世子以为,我在沈家如今的身份尴尬,失去了祖父的庇佑,一定会生出离去之心,这时候邀我出逃,胜算比从前大。然而对我而言,无论沈家如今处境如何,父母怎样糊涂,继妹幼弟如何荒唐,我都不会离开这个家。” “为什么?”朱霁不解,但是想到荣恩公昔日的气度,他竟然有了一点恍然大悟的感觉,道:“因为你祖父有什么遗言,譬如……让你守住这个乌烟瘴气的家?” “乌烟瘴气……这个词虽然不光彩,世子却用得十分得当。”沈书云笑笑自嘲:“的确是乌烟瘴气了,但也仍然要守住。祖父一声戎马,为国赴死也慷慨无畏,但是却没有治理好自己的儿孙,这是他生前最大的憾事。我不能让他死后英名有损。” 朱霁听后,心头一时间五味杂陈。一来,他确实生出了惭愧,没有想到沈书云对沈家还有这样一份担当,原来她将自己的前程看得小,将祖父和门楣看得重,不过二八华年的少女,却有这样顶门立户的志气。 但她这不过是蚍蜉撼树而已,莫说沈崇,即便是将来要继承宗祧的,还有她的兄弟,如何轮得到她去为这没落的府邸去撑起什么。 “这我倒是真的没有想到,但是这不过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罢了。” 朱霁的语气中没有傲慢,但是沈书云却分明感受到了他的傲慢。 “世间值得做的事情,大抵都是知其不可。安王殿下就藩之时,蓟州兵荒马乱,荒无人烟,如今兵强马壮、是不可小觑的诸侯,当初殿下开牙建府,想要夺取天下的时候,恐怕也是知其不可吧。我不过一个女流之辈,没有逐鹿天下的壮志,守住一个家,却比世子父子夺取一个国,还要举步维艰。” 沈书云的眼神是坚贞的,却掩不住内心的落寞。 朱霁便觉得她愚忠,与死去的荣恩公真是一脉相承,沈家上下明明没有一个人值得她牺牲自己的前程、延误婚配,但是她却还要守着这一群不值得的人。 “若是你心里无霁,我便是用强也要带你远走。何况你心里有我,无论如何,走不走也由不得你了。” 沈书云知道朱霁在下最后的通牒,眼神落在了朱霁手中那块丝帕之上。 “世子不妨看看,手里拿的到底是什么?” 作者有话说: 我回来了,是不是小伙伴们都跑了? 我争取一个月内完结。 第五十七章 朱霁低头去看丝帕, 才发现丝帕中裹着一只小小的药丸,被锡纸包着,微小到不易察觉, 看上去平平无奇。 但朱霁是见多识广的人, 只是微微剥开锡纸的一角, 看到那炽热如火的一抹红艳, 便已经大惊失色。 鹤顶红。 本朝剧毒,严苛管控,民间并不容易得到。 鹤顶红这样一击致命的剧毒,只在禁卫军旅手中管辖。 荣恩公生前是当朝国公掌管军权, 若是私下里持有些剧毒丸药,并不足为奇, 而沈书云作为荣恩公最疼爱的人, 自然也不难获得一二。 她给他看鹤顶红, 是告诉他:若你强行将我掳走,我便以死相抵。 朱霁可以接受她不爱他, 却不敢想象自己的言行, 会逼她慷慨赴死。 这太决绝了,决绝到让他头一次觉得沈书云不仅仅是他的心上人,还足以作为一个对手去看重。 但朱霁到底是有城府的人,旋即收敛了脸上的惊惧, 故作戏谑地问她: “这红彤彤的小豆子是朱砂么?沈大姑娘看来心里确实有我,还我一方丝帕, 还要顺便送朱砂给我辟邪?” 朱霁分明已经揣测到了沈书云给他看鹤顶红的用意, 但却以打马虎眼的反问, 来消弭心中的巨大畏惧。 沈书云伸出手, 将丝帕从朱霁手中取过来, 并不想去解释丝帕里的是什么东西,以及着一枚细小又危险的鹤顶红代表了什么意思。 她知道,聪慧如朱霁,其实已经看明白了她的心意。 沈书云叹息一声,沉下眉眼,充满了惋惜地规劝他:“世子,你我有缘无分,便从此发乎情,止乎礼,如何?” 朱霁看向她,低垂的睫羽在面容上投下了哀愁的阴影,以至于让他几乎要相信,她所说的“心里有他”是真真切切,并不掺假。 片刻之间,朱霁有一分动容,只要她心中有他,便是让他就此肝脑涂地,或者拱手让出江山前程,那也未尝不可。 但是到底是权欲满怀,意在整个天下的乱臣贼子,如何能接受这样“发乎情,止乎礼”的结局。 他是意在九五的诸侯之子,不是什么尾生柳下惠。 何况,他对她向来根本不曾“止乎礼”。沈书云是美人,她的一颦一笑,纤腰素手,他都想永远揽入怀中,情既然不可遏制,礼又怎么能恪守得住? 他是自投罗网般入京的,此刻更不能被任何事吓退,这任何事,自然也包括她在当下的威胁。 以死相逼? 他倒是很想看看,墨泉边被看到一丝春光都要吓得花容失色的娇俏大小姐,如何慷慨赴死。 不过是闺阁女儿的小把戏,以为找一枚鹤顶红,他就知难而退么? 大不了,得不到就毁掉…… 朱霁被自己一瞬间的毁灭之心惊了一下,他的目光灼灼如火焰,看向平静如水的沈书云,带着一丝嘲讽之意,笑道: “呵呵,沈大姑娘也会玩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战场上伏尸百万流血漂橹的场面,在下见的多了,也不过只是一堆死骨死肉罢了。一粒小小的丹药,就要吓退我么?” 沈书云也不恼火,只是默默打开了丝帕,丹蔻般的指尖捏住那泛着死亡的幽光的鹤顶红,朱唇轻启,似乎瞬间就要吞服下去。 一下子,朱霁慌了神色,立刻伸出手去,将她手中捏着的鹤顶红狠狠夺下,赶忙扔到了地上。 她是真的敢吞。 他蹙着眉头,怒火熊熊看着眼前这个纤细柔弱的女子,难以想象在这幅秀美端庄的皮囊下,还有这么一副决绝到疯癫的心肠。 “沈书云,你是不是疯了?” 朱霁捏住她在雪天里早就冻得冰凉的手指尖,用雪缎的衣袖去揩拭其实并未沾染上什么的指腹,生怕鹤顶红的余毒会沁入她的肌肤,哪怕一丝一毫也不能够。 他焦急而忧虑地忙乱,沈书云却带着动容与怜悯看着他。 “世子看过那么多战场上的厮杀,却依旧不能对我以铁石心肠,这可不合乎帝王之术啊。” 朱霁不理会她的阴阳怪气,确保她的手指并没有沾染上哪怕半点红色,才默默舒了一口气。 沈书云在佯做吞服鹤顶红之前,早已经周密筹划了今日对朱霁的“劝退”,但当她看到一贯自负到不可一世的安王世子,真的会因为她的折损而乱了方寸的时候,沈书云觉得心头被什么东西重重击打了一下。 她以为她说的“我心中,有世子”,应当是一句怀柔的话术,此时此刻才明白自己一路走来,对眼前这日月入怀、才华卓绝的人,也早就暗许了芳心。 如何能够拒绝这样的深情厚谊,如何能够抵挡一个优秀如斯的帝王血脉为了自己肝肠寸断的挚爱? 祖父并没有教过,她亦未曾学会。 沈书云这时候才知道,一直以来她未曾察觉的,对朱霁从反感变为欣赏,从诱哄变为感恩的转变,正也是为他钟情的过程。 “沈书云,如果你再发这种疯,我可以确保你死得比吞鹤顶红还要痛快,但不是现在。” 朱霁抬起眼眸,里面已经氤氲起来一片雾气。 男儿有泪不轻弹,朱霁忘记自己上次哭是在几岁,只是此时此刻,确实有了巨大的委屈。 自从被先帝指为世子,朱霁便很少有什么委屈的事情,哪怕在蓟州确有什么令人头疼的繁冗政务,或者被安王误会了什么,朱霁也只觉得是一路走来必然要经历的荆棘,因此坦然领受,从不曾觉得委屈。 若算起来,倒是在沈家的这大半年,朱霁在沈书云这里蒙受了不少委屈。 但这一次,无疑是最重的一回。 重到,让他的眼眸愤怒中带了泪光。 她凭什么可以让身份尊贵又才华横溢的自己,一次次为她用破心思,一次次溃不成军,即便是她要死,也会先一步折磨死他。 “疯子。” 朱霁在心里暗暗地骂她,却又更加清醒,自己是永远无法戒断对这个疯女子的痴心了。 戒断一种令人舒服的东西,譬如甜点或者水果,总是容易。但是若戒断那些让人微微有些痛苦的东西,譬如烈酒或者水烟,总是十分困难。 沈书云,不仅美,而且疯。朱霁知道自己对她毫无办法。 她太过决绝,而朱霁绝对不忍心一个心里有他的沈书云自尽而死。 “不过是朱砂而已,世子何必这样紧张。”沈书云也在竭力掩饰着内心的波澜,既然他方才调侃鹤顶红是朱砂,那便顺着他说吧。 朱霁将拳头握得发白,愤怒又沉默。 沈书云便将手里已经没有了鹤顶红的丝帕细细折叠起来,牵过他的手,递到他的手心,又把他的手心打开,再把手帕捏到指尖,然后带着几分得意,将锦帕放入了自己的袖袋内。 她抬起眼眸,那里已经泪盈于睫,这样含情脉脉地对朱霁说: “世子再把这方帕子送我一回,就当是个念想。若我今后遇到不顺,想到世子这半年间为我费的心思,我便觉得温暖,便能再挺下去。” 朱霁一时语塞,觉得自己看似是个息怒不行于色的人,却早就被她捏住了所有哀愁与悲伤,自己才是一方锦帕,被她随意在手心里揉捏。 但是他却有一种死得其所的快慰。 朱霁看到沈书云的泪珠从她那美若玄潭的眼眸中低落下来,在丝绸的锦帕上点出一枚圆圆的痕迹。 朱霁再也不忍,将沈书云牢牢地揽入怀中。 “沈书云,你真的可恨!” “世子是不是觉得,此刻倒不如我心里没有你更好些?若是那样,世子便把我捆起来带走,也不会有什么烦扰和羞愧,只当是带走一件心仪的瓷器,事情就简单了?偏偏我不顺你的心意。” 朱霁不是不想继续耍赖,继续用强,但是他知道沈书云说的都对,自己无论多么想带她一起走,也都办不到了。 他自然舍不得沈书云因为不肯相从而服毒自尽,但他更舍不得用强取豪夺的方式,去破坏她心里的这份“有他”。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42节 因为两情相悦,才不能只顾着自己。 而原本这世间,最深的心悦,应该是成全。 朱霁忽然觉得自己也不是那么不懂沈书云了。 只是他觉得巨大的伤悲袭来,她说她心里有他,但是却要以放手作为代价。 到此为止么?也太小看他的坚韧了。 朱霁不甘心,对沈书云恶狠狠道:“我便由着你去做这等傻事,守着个不值得的门楣,可是你当初答应我的,却必须要做到。” 沈书云不解,问道:“什么?” “你答应我不嫁萧唯仁,现在你要答应我,在我归来之前,谁也不能嫁。” 沈书云有几分愕然,她没想到朱霁在这样的时候,还能保存如此多的理智与头脑。 “哼,还说心里有我,不过又是哄骗罢了。沈书云,你惯会撒谎骗人,快去收拾行装,四宝在外头等着,即刻随我去蓟州!” 朱霁还想最后一搏,尽管是机会渺茫,他还是不死心。 “好,我答应世子,谁也不嫁。” 作者有话说: 居然真的还有读者在等这篇文。 因为疫情和琐事,耽误了这么久,我只能以继续填坑为己任。 谢谢大家捧场。 第五十八章 朱霁是步履沉沉地与沈书云分别的。 他不敢回头。 四宝在前头等他, 暮霭已深,荣恩公府在腊月中为了低调行事,没有掌灯, 一片漆黑让他的背影更添一份隐秘的威严与凝重。 他知道一路疾驰, 不出三日, 就会到达蓟州的领地。 随后, 京师这个本该静候除夕的美好腊月,将被安王造反的鼓点击得粉碎。 新帝根本没有能力去调配兵马,抵挡安王谋划多年的计划。百万雄师将沿着京蓟驿道纷纷而下。 从此,一门朱氏, 便是巨浪滔天,你死我活。 呵。 朱霁轻轻舔一舔上唇, 微微眯起的眼睛, 想起了当日进京勤王, 初次入宫时,在宫檐下的那股子热望。 美人他要, 江山, 未来也只能是他的。 这半年间,他一边为心上人排忧解难,痴心情长剑般地献上真心,另一方也没有放下深入帝都的使命。 京城的权贵, 已经有大半被他釜底抽薪,剩下的也识时务地暗中倒戈。 以往, 他期待着揭竿而起的这一天, 是为了父王的大业, 他幻想着血溅白纱的浪漫, 金戈铁马的痛快, 期待着自己能屡立奇功,震慑寰宇、彪炳史册。 而今日这一天即将到来,他却无比寄望于战事早日结束,逐鹿之争尽快平息。 只因为他的心上人还留在这前途未卜的京师,不肯跟他走。 沈书云不是一个食言的人,他相信。她说自己心里有他,不嫁旁人,他也相信。 但是刀枪无眼,硝烟之中谁又能守住谁,谁又能真的为谁守住? 朱霁有些后悔,他该当时就把她双手剪在后背,不该去走进她布设的这番规劝之中。 他知道自己上当了,但是再来一次,他可能依旧会被她降服,为她所要的东西让路。 朱霁心里觉得烦闷。 甘露寺在郊外准备了几匹极品的骏马,寒冬中一路向北也能日夜疾驰。 树影幢幢中,朱霁大步流星走了进去。 四宝跟上来,到了马前,为主子蹲在地上做马凳。 朱霁脚尖轻点,潇洒地翻身上马,海浪纹样的衣摆在月光下流露出闪闪缂丝的金光,显示朱霁尊贵的出身,面孔上却没有一点少年裘马的轻快。 四宝催促道:“世子,趁着夜色,请上路吧。” 朱霁将狐裘大氅的毛领束起来,双手探入手桶,稳稳拿住缰绳,问四宝:“交代你的事情,都安排好了吗?” 四宝谨慎回答:“安排好了,请主子放心。” 朱霁这才抬起眼帘,看向四下几个甘露寺的武僧,寒冬腊月里也只穿着单衣的僧服,结实的膀子配上孔武的神色,个个都是顶尖高手。 想必安排在沈府周遭的人,也是这般得力。 朱霁这才舒缓了眉眼,再叮嘱四宝:“不能有半点差池。” 四宝点点头,有几分惶恐道:“是。” 朱霁放心不下,若是战争起来,京师必将大乱,沈书云要执掌门楣,可是乱世中他怎么能放心的下。沈家虽然不乏正当年的男子,却没有什么撑得起来的人物。 朱霁离京之前,这些武僧会乔装成百姓,蛰伏在京师四处,特别是沈府周围。 留下来的这些细作,会通过甘露寺的游方僧,将消息秘送蓟州军营,京城中的一切,他都要做到了如指掌。 一方面,他们可以守护沈书云的安危,危难关头保全沈家性命,另一方面也暗中监视京中的动向,只蛰伏,不启用,待战时,见奇效。 既然她说她心里有他,他要看看有他到什么程度。 他相信沈书云不至于有什么旁的人,值得她芳心暗许。但他也知道乱世中,一个女人的美貌会成为怎样的风险。 倘若有人要对她图谋不轨,他可以护她周全。但倘若她中途毁约,生出了嫁人之心…… 倘若她中途毁约…… 朱霁觉得刚刚放下的烦闷又增长起来。 他不想承认又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沈书云所谓的“心中有他”,不过是心存感恩的好感,远远达不到为他守身如玉,望穿秋水的程度。 烦。 夙兴夜寐,朱霁俯下身子,快马疾驰,让脸颊两侧呼啸的寒风将自己麻木,才能不去想这些让他心乱如麻的事。 · 沈书云这边,却没有功夫再去考虑朱霁。 实际上,朱霁的出逃,对沈家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本来由沈家看管的质子,却在蓟州起义之前出逃,新帝理所应当会迁怒于沈家。使得朝廷白白少了一张好用的底牌。 然而等到一日后朱霁出奔的消息传遍京师,新帝朱霈震怒到摔杯的程度,命王瑾去惟独朱霁的行踪时,得到的答案却是,朱霁是从洪承恩的府邸做客时消失的。 洪承恩自然百口莫辩,在朝堂上指着王瑾大骂这是莫须有的罪名,血口喷人。 然而洪承恩自爱子去世之后,疏于整饬府上的下人,已经被王瑾安排了内应,一口咬定朱霁出奔前,曾经给洪承恩府上递过拜帖。 “圣上,安王世子出逃应当是有洪府内应,臣请求对此事进行一番彻查。区区沈家已经是京城的破落户,怎么敢放走堂堂安王世子,这其中必有蹊跷!” 而洪承恩也并非等闲之辈,私下里已经搜罗了一些王瑾与朱霁关系暧昧的证据,虽然只是一些不足以致命的蛛丝马迹,但也让朱霈对王瑾的信任生出罅隙。 “内监王瑾,你血口喷人!我洪某对圣上忠心耿耿,与那乱臣之后向来是割席相待,若说是过从甚密,也是你心怀不轨,我早已经参过秘奏,将你鬼鬼祟祟的言行禀明圣上,你休要在这里胡言乱语,贼喊捉贼!” 洪承恩是丞相,王瑾是内监,两个人都是朱霈的亲信。 宠臣不和,本来是帝王玩弄权术的最佳结果,但朱霈却头一次觉得为难。 他此时已经得到了一些消息,蓟州似乎已经有了谋逆的迹象。 此时此刻,朱霈才发现,自己在满朝文武中,并没有一两个值得深深信赖和倚重的权臣。 先帝在世时,荣恩公位列三公之首,权倾朝野,但也确实对先帝忠心不二。如今他放眼看去,杵在朝堂上的这所谓的文武两班,竟然一个可用之人也没有。 看到一直信赖的肱股之臣,在这个时候,互泼脏水,吵得不可开交,朱霈只觉得头脑剧痛,命人将洪承恩和王瑾各自领了十个庭杖,才稍微平复了神情。 至于沈家的过错,新帝虽然震怒,但却也明白,仅仅是沈崇一个六品礼部侍郎,是无论如何没有胆量去勾结安王,掩护世子出逃的。因此也就不了了之。 · 然而,就在王瑾和洪承恩都在各自的府邸养伤的次日,朱霈便在太和殿颤颤巍巍地拿到了令他震惊的密报。 蓟州,真的反了! 密报是书写在绢上,自朱霈的指尖滑落于太和殿黑色荧光的大理石地面上,朱霈回首,看到先帝,也就是他的皇祖父手书的“泰和永续”四个大字,觉得背后沁出了一层冷汗。 他这时候才陡然发现自己所处的位置,是真正的高处不胜寒。 孤家寡人。 原来这四个字意味着这样凶险的命运。 不久之前,就是在太和殿,在这块匾额之下,朱霈被朱霁风光霁月的表面蒙蔽大意,以为手足之情远远大于权力之争,如今看来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帝王之家,谈何情谊?所谓极权,不就是要六亲不认吗? 朱霈是一个多疑又温厚的人,因为多疑,他废黜了一般先帝时信任的老臣与忠臣,提拔了亲近自己的洪承恩与李泰齐,并且任由宦官干政,与文臣相互挟制。 因为温厚,他始终没有正视安王在蓟州的威胁。因为他觉得自家父兄,总是强过外人。 何况,在他的印象中,辞世的父亲、先太子朱枋与四叔手足情深,怎么可能不忠于自己? 在逼着安王世子进京做人质之前,他的确听信了李泰齐和洪承恩的话,曾经有过削藩的决定。但是在他见到朱霁的那一刻,便都放弃了。 那样一个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的堂弟,怎么可能是乱臣贼子呢?他分明举手投足间,都恪守礼教,不肯半点僭越,即便是下榻荣恩公府这样没落的世家的后院,也并无一点怨言。 然而,现在那风光霁月、谦谦君子的堂弟,还有儿时印象中器宇轩昂、英武坦荡的叔父,已经率领了十万精兵南下,发誓要夺走他的江山,若是成功,自然也不会想留下他的性命。 无情最是帝王家。 朱霈垂首坐在了殿前的石阶上,再抬头,眼中曾经的厚道温和不见了踪影。 既然是你死我活,那便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心存忌惮。 唯有称为一个冷血无情的人,才能活着坐在这张交椅上。 那便来吧。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43节 · 王瑾对洪承恩的诬陷,自然也是朱霁授意。 朱霁离开沈府之前,已经做好了安排。他不能让沈家因为自己的出逃而蒙受新帝的责难,也需要在朱霈与权臣之间引发足够的信任危机。 当沈书云听完沈雷将昨日朝堂上,王瑾与洪承恩面红耳赤的争吵详细复述了一遍,神色不由得凝重起来。 原来朱霁已经安排好了一切,足以让沈家不至于被新帝问责。 沈书云有些羞愧,原本战战兢兢的她,此时觉得自己还是看低了朱霁。 以他心细如发的性子与对她的深情,怎么可能让沈家冒那么大的风险,必然是会全力庇护自己。 沈雷看着沈书云出神的样子,也跟着若有所思。 思量了片刻,沈雷上前道:“云娘,为兄有话问你。” 第五十九章 沈书云大概能猜到沈雷要问她什么问题, 但是还是说:“大哥哥,请讲。” 沈雷想了想决定先问家里的事,再问真正想问的, 这样看起来便不太突兀。 “许久没有见到二妹妹, 是病了么?” 沈书云没想到沈雷居然问起了沈书露。也的确, 沈书露已经珠胎暗结了一段时间, 一直躲在满枝红不见人。虽说是闺中女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常态,但是沈雷也难免会从吓人的嘴里听到些什么。 “大哥哥怎么突然问起露娘了?平日倒不见你们来往。”沈书云自然不想提沈书露的丑闻,实际上这件事也的确棘手, 不知道沈崇写给临安萧家的书信,萧唯仁有没有收到, 又要作何打算。 沈书露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 纸是包不住火的, 若是拖下去,要么只能堕掉孩子, 要么事情败露, 沈书露和沈家都会沦为京城权贵眼中的笑柄。 人们会说,荣恩公府被摘了牌匾,连一般官宦门第的脸面都撑不住了,堂堂嫡出的小姐未婚先孕…… 沈雷见沈书云想打马虎眼, 摇摇头,看了看屋里除了念春这个贴身婢女之外没有旁人, 便直接了当地说:“云娘, 下人们说的都是真的么?露娘是不是怀了姓萧的那小子……” 沈书云美目微瞪地看向沈雷, 示意他别再说了。 一个眼神, 沈雷就知道下人们七嘴八舌传的丑闻, 并不是空穴来风。 愤怒瞬间充满了沈雷的头脑,他气不可遏地对沈书云说:“这个姓萧的,我这就去临安结果了他!” 说罢,沈雷就扭头要走,被正在门口的念春拦了下来。 沈书云也上前劝阻:“大哥哥,不要冲动。这件事,父亲和母亲已经有了决断了,你听我慢慢说。” 沈雷看着沈书云严肃而诚恳的神情,似乎不是为了劝阻他而现编的,忍住冲冠之怒,喘息了几口气,才勉强平静下来。 在沈雷平复的瞬间,沈书云看向大哥哥的眼神有了一份别样的感激。 坦白说,因为何氏一直瞧不起伯父庶出的身份,沈雷和沈书露并没有多少来往,所谓兄妹感情,远远无法与她和沈雷相比。 但纵是如此,沈雷知道了沈书露被萧唯仁欺辱,未婚先孕的事,第一反应却是要拔剑去与萧家算账。 那一瞬间,沈书云觉得沈雷真的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兄长,在他心中,沈家是一个整体,并不因为沈书露母女的荒谬,他便作壁上观,遇到了事情,他会挺身而出。 这种血性,很遗憾地没能在父亲沈崇身上看到。 沈书云有些感激沈雷,也为沈雷感到遗憾。 因为出身低微,优秀的沈雷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才能在京中官场上有所建树,也因为出身低微,综他有为幼妹出头的雄心和胆气,也没有足够的资格和气场。 “大哥哥。你莫怪我没有将这件事提前告诉你,本不是光彩的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可看来,嚼舌根的下人们都把消息传到东院,连你也知道了。” 沈书云叹息一声,她其实并不比沈雷的焦躁少多少,好事不出门,恐怕过不了多久,京中的权贵就会对沈书露的事捕风捉影添油加醋地传播开来。 “纸是包不住火的。是不是祖父生辰的时候,姓萧的那小子哄骗了露娘?现在叔父可拿定了什么主意?” 沈雷气鼓鼓地问沈书云,沈书云便道:“已经给临安修书一封,母亲的意思还是希望他们尽快成婚,若是功夫赶趟,应该还能够遮丑。” “记得祖父生辰之前,府上都在传,姓萧的那小子要给咱们家下聘礼。他是你外祖家的继承人,按理说我也不该这般骂他,实在是欺负咱们如今在朝中的处境。若是祖父威势还在,怎么会有这等荒唐事惹上来?莫说是什么临安首富,就是京城首富,甚至东宫之主,也未必够得上咱们家的女儿。” 沈雷重重坐在秀墩上,他很少这样懊丧,懊丧自己无能。 他是个优秀勤奋的人,若说不足,就只在出身。 沈雷少有羡慕沈霄的时候,但随着长大,他才日渐明白,嫡庶之别,对于他来说是怎样不可逾越的高山。 沈霄处处不如他,但却有一个嫡长孙的名分,在京城中行走,就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 甚至包括为家人出头,他庶枝的身份都无法名正言顺,上面还有叔父,下面还有堂弟,都比他根基正。 沈雷自嘲一笑,觉得自己想去为家人报仇的冲动,是那么自以为是。 沈书云自然明白他的失落,上前安慰:“形式比人强,现在不能去想昨日荣光了。不过只要人在,咱们总有东山再起的一天。” 沈雷听了也有些安慰,便点了点头,又问:“你和叔父商量了什么解决之法?” 沈书云有几分惭愧,道:“好在我那表哥卑鄙无德,却是个只在乎钱,不在乎脸面的人。我生母故去前,给我留下了十万盐引,何氏一直扣着不给。其实表哥之前要迎娶我,也只是冲着这笔好钱,若是钱能办事,倒也简单。” “十万盐引?”沈雷惊讶地看着沈书云。 他是在官场上行走的人,如何不知道现在盐引是什么成色的财富。而且现在蓟州兵动,安王造反,官盐的价格都飞上了天。 本朝禁止私盐,一旦世道乱起来,盐就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金银都没用的时候,盐还可以当货币流通。往大里说,越是乱世,盐越是可以左右很多国家大事的成败。 这么金贵的东西,在沈书云眼里,不过是解决问题的工具而已。 沈雷过去一直听人称许沈书云有胸襟,从前只觉得她是嫡长女什么都不缺,现在看来才知道她比时间大多男儿还能容得下千山万水。 “既然表哥就是冲着钱来的,只要答应以盐引作为陪嫁,书露就能顺利嫁到临安。表哥虽然是这等人品,我外祖家到底是富甲一方、钟鸣鼎食的人家,倒也不会让露娘受太多委屈。” “十万盐引可是一笔大钱。”沈雷觉得也只有这么一条路,但还是忍不住感慨一声,为了这笔财富心疼。 不过既然这件事也是家主沈崇的意思,沈雷便只有静待后续的资格,不能多说什么了。 沈雷暗自想,闹到这步田地,如若萧唯仁以后还是不肯做个人形,再出幺蛾子,他就真的会取来佩剑,亲自策马去临安,一剑结果了这个油头粉面、寡廉鲜耻的渣滓。 说到了盐,沈雷便联想到了国家大事,随之也就引到他真正想问的事情上。 沈书云看着沈雷有几分笨拙的样子,倒笑了,说:“恐怕后头一件事,大哥哥更想问。” 沈雷意味深长地看着沈书云,道:“看来我想问的,你也心里有数。” 沈书云不说,等着沈雷说,她实在不想提起朱霁这两个字,盖因为此时此刻提起他心里有五味杂陈,乱糟糟的。 “京中盛传,蓟州已经反了。” 沈雷低声说,这件事虽然在朝廷中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但到底涉及谋逆这等大事,因此还是下意识压低了声音。 倒是沈书云,脸上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 “看来,你已经知道了。”沈雷叹了一口气,继续问:“安王世子,到底是从哪里离京的?” 沈书云笑道:“大哥哥方才不是有鼻子有眼地说了朝堂上的事,连司礼监的掌印大人都说是从洪相国府里走的。圣人不是责罚了洪大人吗?大哥哥怎么还要来问我?我只管家里一亩三分地的账本子,国家大事,我可一件不知道。” 沈雷懒得和沈书云计较,她揣着明白装糊涂,沈雷不是看不出来,但说的也的确是这么个道理。只要朱霁不是从沈家逃走,沈家便免去了看管不利的责任,反正允许朱霁可以在 朱霁最好是从洪承恩府上走的,在这一点上,沈家必须一口咬定。 “好好好,的确是我问的不对。”沈雷无奈摇摇头,干脆单刀直入地说:“我应该问,你和安王世子之间到底……” 话说出口,沈雷又不想问了,于是半句话就搁置在半空,像是断了线的风筝,后半段就消失了。 沈书云依旧低头沉默,但是神色显然是凝重了一分。 她和朱霁之间到底怎么回事? 想必沈雷想问的是这句话。 还能怎么回事?若非朱霁,当初沈霄杀了洪承恩的长子,整个沈家早就跟着一起遭殃了。 朱霁在这中间起到了何种作用,担当了怎么样的风险,作为提邢按察司的小吏,沈雷会不清楚? 什么样的交情,可以让他动用在京中密布的、为了造反谋逆做准备的关系网,为了沈书云寻找田黄石、高价购买赝品字画,桩桩件件,纵是个瞎子,也能咂摸出其中的奥妙。 更何况,造反这样的事不可能是临时起意,若是反在当下,半年前朱霁进京,就是冒着生死之险。 什么事、什么人值得他这样舍生忘死,住到一个没落的国公府里来? 答案恐怕只能是眼前这个才华横溢、芳名远播的人。 沈书云的沉默,其实也已经算是回答。沈雷能感觉得到,一贯做事很知进退的沈大姑娘,若是否认,有一千种体面的说辞。 可是偏偏她没有。 第六十章 沈书云的沉默, 让沈雷的猜测被落实了。 沈雷突然觉得好笑,本来荣恩公把朱霁关在后院的存雄居,是想圈禁住他, 却没想到, 朱霁却根本就是为了能住进荣恩公府的后院才来的。 “现今想来, 安王世子对你真的是痴心一片了。” 沈书云依旧低头不语。她不能承认, 但是也无法否认。 “若是抛开谋逆这一条不讲,安王世子也的确称得上才貌俱佳的人物。” 沈雷对朱霁的评价其实是真诚的。 在他看来,这世间能配得上沈书云的男子并不多,甚至在整个京师的高门大户里, 也不见得能挑出几个出挑的足够与沈书云相配。 过去,沈家只把朱霁当成烫手山芋去防备警觉, 却忽略了朱霁本身的优秀。 见过朱霁的人都知道他生得形貌昳丽, 即便是本该提防他惩戒他的新帝, 也被朱霁温润儒雅的气度蒙蔽。血统上,朱霁是皇亲贵胄, 才学与军功, 也说得出一二三。 无论怎么看,朱霁和沈书云都是登对的。 荣恩公死后,沈雷其实很担心沈书云的前程。她已经快十七岁了,还没有定下亲事。 春花易落, 时日荏苒,女孩子的青春是最等不起的。 况且, 如果沈书露要嫁到临安, 等于荣恩公生前曾经为沈书云计划的婚事也就不作数了。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可是, 未来几年, 沈家在京中的局面大概都不会有什么起色, 沈雷很担心沈书云就此耽误。 可是,关于朱霁与沈书云的关系,沈雷不方便去询问,两人究竟仅仅止步于暧昧,还是已经暗通款曲,他觉得即便是问了,沈书云也未必会说。 更何况,如今朱霁已经是反贼,两个人无论如何是不可能了。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44节 “唉……可惜……” 沈书云抬头看向沈雷,笑着问:“大哥哥在可惜什么?” “可惜,安王世子本是英才人物,却走了谋逆之路。想来他为你暗中做了许多的事,但将来是福是祸都是未知。云娘,你一直都是心里透亮的,该怎么打算,自然不必我来提点你。可是,容我多嘴一句,你千万要多为自己想,不可以太自苦。” 沈雷其实想劝沈书云不要对安王世子情根深种,以免以后自扰难过,以至于耽误婚配的大事,就不值得了。 但是后面话,他始终没有直接说出来。他觉得自己到底只是个庶出的旁支。这些话本不该轮到他来说。 “多谢大哥哥提点,有些事情,我心里有分寸的。” 沈书云平和地笑笑,内心却有一种陌生的微痛,这种感觉她从未体会过。 沈雷看着她流露出来的一丝伤感,也满是心疼,但也只能点到为止。 · 沈雷见天色不好,便要告辞回东院。 刚起身,沈书云又想起来一件大事,便拉住了沈雷。 “大哥哥方才说,蓟州谋逆的事情,京中已经人人皆知了吗?” 沈雷道:“人人皆知倒是不至于,只是文物两班有头有脸的府衙,大概都已经知道了。他们说是圣人已经看了密报,只是还没有昭告天下。这两日洪丞相忍着伤,在家里写讨伐安王的檄文,大概几日后就要在殿前宣读了。” 沈书云忧虑地点点头,眼神中是深深的思忖。 该来的,终究会来。 祖父曾多次担忧蓟州是大徽迟早的麻烦,可惜新帝妇人之仁不肯削藩,当断不断则一定会反受其乱。 如今图谋不轨的人真的反了,京中的人,甚至包括沈雷在内,都还没有意识到事态的凶险。 “大哥哥怎么看蓟州谋逆之事?你觉得安王有几成胜算?” 沈书云抬起眉眼,严肃了神色问沈雷。 这一问倒是让沈雷摸不到头脑。 什么叫胜算? 沈雷和朝中绝大多数的官宦一样,并不认为安王的谋反能有什么胜算。 纵然安王父子在蓟州深耕多年,但蓟州毕竟在北境边陲,而新帝坐拥寰宇,继承的是先帝留下的基业,凭一个藩王,还能真的反了天吗? 最多不过是闹几年,双方势均力敌,安王谋求的不过就是新帝许一些永不削藩的诺言罢了。 类似历史上的八王之乱,闹来闹去也不会动摇帝国的根基,不过是人家叔侄之间斗斗法而已。 可是沈书云的发问,倒让沈雷觉察到了异样。 京中的权贵,成平日久,早就失去了居安思危的本领。 沈书云的确可能不了解朝政,可是她熟悉的却是朱霁本人啊。 “云娘,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你的意思,难道叛军,还真的能有本事变幻人间,乾坤挪移吗?” 沈雷不禁问。 沈书云便佯做轻松地摇摇头,道:“我养在闺中,能知道什么?不过是想着战事起来,柴米都要溢价,不妨在圣人昭告天下之前,先让曹管家去囤积些衣食,免得日后闹饥荒,猝不及防罢了。” 沈雷听了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于是道:“还是你想的周道,我这就回去也跟姨娘和母亲说一声,请曹管家置办东西的时候,一并加上东院,父亲那边也会同意。” 沈书云点点头,道:“好,正是这个意思。” · 几日前落下的大雪积在房檐,这些天一直寒风瑟瑟,于是雪并没有化。 念春知道沈书云葵水之前身体冰凉,便让拂冬将暖阁内的炭火烧得通红。 沈书云披着织锦缎面的棉氅,在拔步床的地平前对着炉火取暖。 红光照得她暖融融的,面孔上却难掩忧虑。 连沈雷这样的人,都对安王起义之事麻痹大意,那么京中所谓的这些权贵,又有多少人能意识到蓟州来势汹汹,所图之大,是整个天下? 沈书云希望是自己想多了,蓟州没有那么强,不过是“清君侧”,逼着新帝拿掉几个身边的大臣,承诺永不削藩,安王便偃旗息鼓了。 但她说服不了自己。 大半年的来往,她已经看明白了朱霁的为人,绝非什么良善温厚、适可而止之徒。 一个霁月朗朗的少年郎,都是这般权欲熏心、处事霸蛮,那背后的安王,已经称霸北境多年,是真正的枭雄,造反的大旗都举起来了,就绝不可能点到为止。 更何况,沈书云已经见识过了朱霁在京中何等本事通天。甘露寺的镇寺之宝,他拿到手里如同探囊取物。他人看来是大海捞针般的寻找田黄石,朱霁却能很快给她找回来。 若非在京师中部下天罗地网,怎么可能做得到呢? 朱霁临行前,邀请她同往蓟州,言之凿凿,对即将发生的巨浪滔天俨然志在必得的模样。 他虽自负,却不是个自大狂妄之徒。 正因如此,沈书云才觉得朝堂上下太轻敌了。 朱霁身边卧虎藏龙,且不说甘露寺和王瑾恐怕根本已经倒戈向蓟州,就连四宝那个内监,都有训练有素、才能过人。 窥一斑见全豹,沈书云隐隐觉得,这次朝廷面对的是绝对的劲敌。 沈书云命念春拿来纸笔,在炭炉前就着地平匆匆写下了要置办的东西。 念春拿过来一看,发现是大宗的米面粮油和布匹,疑惑地看着沈书云。 “明日让曹管家去办,钱在公中出便可,叮嘱他不要省钱,尽管多买。从商行里置办齐备,不要运回家里,直接命家丁都拉到东山别业去。记住,一定是暗中,悄悄地。” 念春大为不解:“这眼看着就要过年了,怎么姑娘不让曹管家办年货,却要买这些米粮,还要运到东山?是老爷要咱们分家吗?” 沈书云看念春不解的样子,觉得有些无奈,只是粗略解释道:“朝廷如今不太平,可能要起战事。东山在京郊,人迹罕至,咱们提前置办点东西放过去,要逃荒避难的时候,也有个准备。” 逃荒避难四个字可把念春吓坏了:“姑娘,你说什么逃难?咱们家败到要逃难的地步了吗?” 沈书云摇摇头,知道多说无益,只对念春叮嘱:“你只管明日给曹管家传我的话,其他的,过几天你就知道了。这事不要宣扬,上房那边也不要说,切记。” 念春点点头,伺候沈书云上床上,也好了被角,就熄了灯火。 · 一片昏暗中,沈书云忙碌的一天才算是告一段落。 年关将至,各院的采买是不是忙活的差不多了?临安萧家有没有收到沈崇的信函,沈书露能否在年前就尽快出嫁?还有裁撤了许多人手,不知道曹管家能不能笼络得住这班精明强干的家奴? 桩桩件件,都是烦心事儿。 此刻灯火熄灭了,沈书云强迫自己不要再想了,家务事永无尽头,唯有先入眠,明日才有本钱继续梳理这些千头万绪。 自从执掌家权以来,沈书云几乎每天都很忙碌,晚上歇息时,想想一天干了什么,又全然都是七零八碎的琐事,她已经忘记自己有多久没有摸画案了。 祖父在世时,她只管照顾老人家起居,剩下的时光,可以肆意作画,闭门不出。 当时只道是寻常,现在看来,真是奢侈惬意的日子。 她本是没有出阁的姑娘,如今操的却是执掌家权的夫人的心。 荣恩公生前只是要历练历练她,却没成想这家权到了她的手上,却成了甩不掉的责任。 沈崇何氏糊涂短视,沈霄年幼,沈书露惹了一身麻烦,东院沈雷虽然是个好人,到底于出身上有不足,无法真正撑起门庭。 若不是沈书云苦苦支撑,沈家只会没落得更快。 在这般黢黑的帷帐中,沈书云居然想起了朱霁。 沈书云觉得朱霁和她隔着墨泉而居的时候,自己仿佛比现在年轻好多岁,心是女儿心,眼是少年眼。 分明只是过了半年,因为祖父的辞世,沈书云就被迫长大了。 她忽然有些感念朱霁当时屡次施以援手的恩情。 朱霁在沈家时,她曾经觉得他傲慢霸道、不可一世,而且对自己的感情,蛮横无礼,让她避之不及。 但如今存雄居空空如也,安王府的侍卫和随从也统统消失不见了,沈书云居然在这样孤独的夜中,怀想着那张英朗秀美到不可理喻的面孔。 朱霁在做什么呢? 算算时日,他应当已经到了蓟州的地界,明日新帝的檄文也要昭告天下,战争已经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他应当下了马就换上战袍吧? 那样俾睨天下的神色,应该配上明光铠甲,才有一点彼唱此和的意思。 她是开国元勋的嫡孙女,朱霁现在已经是实际意义的乱臣贼子,因为这场谋逆,还不知道要给包括沈家在内的京城权贵们带来多少动荡不安,大徽立国以来的基业也面临了巨大的挑战。 安王父子真是祸害,沈书云的立场,本应该嫉恨和仇视他们,但是她此时却并没有半分对朱霁的记恨。 相反,对他的安危,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虑。 沈书云坐起来,用手指掖了掖滑落下来的长发,随意拨到脑后,强迫自己清醒起来。 沈雷白日对她说的话,她其实都听进去了,也的确是这么个道理。 朱霁现在是反贼,自己和他不会有什么未来。倘若,安王的大业成了,一朝篡权夺位,那么朱霁就会入驻东宫,自己作为前朝的遗少,自然和他也不会再有交集。 其实想来,城府如朱霁,又怎么会不明白这些。 只不过他还年轻气盛,男人少年时才会为了男情女爱做尽疯狂的事,成熟之后,肩膀挑起来的责任便多了。 沈书云这时候才觉得自己从前也不懂朱霁,与他分开以后,才渐渐明白了他。 冒死进京做人质,与其说是为了博取沈书云的真心,倒也不如说是他自己要给自己这份情感一个交代。 至于未来,两个人都有各自更要紧的职责。 所以当日沈书云不肯走,朱霁也才能应允。 当日应承了她不嫁旁人,沈书云并不是有意要诓骗他,实际上只要沈家一天没有东山再起,一天还是这样式微残喘,沈书云都不想考虑嫁人离家的事。 未来,谁又说得清楚? 就连这繁华的帝都,几个月以后会是什么局面,都未可知。 还是,不要再想了。 沈书云躺下,烦扰地侧身而卧,几乎是逼迫着自己,才浅浅地入眠了。 · 次日,洪承恩在永年宫的前殿宣读了洋洋洒洒气势雄浑的“讨安檄文”,用最恶毒的言辞把安王父子谋反的行径骂了个痛快。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45节 新帝黑着面孔听完这激情陈词的檄文,看着满朝文武尽是面面相觑的紧张,心头已经凉了三分,是硬撑着精神抽调朝中他信任且有能为的官僚,组成了一个应对蓟州举事的机动内阁,将国家的重中之重,全然放在了剿灭叛军上。 看到新帝摆出了誓死一战的架势,京中的权贵们才如梦方醒,理解了如今帝国处在如何凶险的关头。 随后京中物价飞涨,人心惶惶,一时间商行李的存货被百姓们挤兑一空。 曹管家和沈雷都忍不住钦佩沈书云治家之能,思绪周密,在京城物价飞涨之前,已经囤积了许多的东西,做足了准备,让沈家能在一片焦躁的战时,平稳度过荣恩公死后的第一个春节。 · 因为战争,整个京师都失掉了过年的气氛,往年繁华如白昼的除夕也冷冷清清,新帝为了稳定大局,甚至取消了除夕和元宵在朱雀大街的灯会,取而代之的则是气氛凝重的宵禁。 沈崇已经早就没有了治世的志向,对战争也不似一般同僚那样关心。他的目光在家门里头,满心都在担忧沈书露日渐隆起来的小腹。 好在春节几日后,沈崇收到了临安的来信。 萧唯仁明白了沈家愿意拿出盐引作为嫁妆的决定以后,长笑三声,得意洋洋地给沈书露下了聘礼。 只不过沈书露已经怀了身孕,加上战争使得驿道不通,沈崇决定婚事一切从简,只是将嫁妆和陪嫁的丫鬟、嬷嬷安全送往临安萧家就可以。 曾经堂堂的荣恩公府,如今发嫁嫡次女,已经到了这样妥协的程度,京中的权贵们议论纷纷,对沈家怀着看热闹的心态。 沈书云自然猜测得到,他们会如何对沈崇生出轻蔑之心。但是这比起沈书露未婚先孕的丑闻传播出去,已经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沈书露在孕吐中颠簸上路,护送她去临安的自然是沈雷。 何氏想要亲自陪着去送嫁,被沈崇拦住了。他虽喜爱何氏,但也知道萧家人对沈书露未必会多么热情,何氏去了难免失落,倒不如干脆不去,省得再生事端。 出嫁前一天,沈书云去了满枝红。 沈书露正抱着一个水盂害喜,见她来了,倒是很意外,但随即也没有什么好脸色。 她是拿了沈书云的遗产作为陪嫁,才不至于落得未婚先孕的惨景,但是她却并不想感谢沈书云。 她不想承认,即便是没有沈书云的这十万盐引,自己也只是一个盗取姐姐姻缘,捡拾她未必看得上的东西的人。 这种现实,对沈书露来说,实在太过丢脸了。 从小,沈书露就看不惯沈书云那嫡长姐的清高,如今自己真的欠了她一大笔人情,她更没有了尊严和气势,于是反而更不想承认自己的愚蠢和丑陋了。 “大姐姐怎么来了,真是稀客。我这副样子,碍着大姐姐的眼了,咱们这里气味浊污,还请嫡长姐见谅。” 沈书露靠在床上的隐囊前,说话有气无力的,却也忘不了阴阳怪气。 她以为沈书云会被气走,或者至少应该反唇相讥几句。 但是没想到沈书云脸上却并没有一丝一毫的怒意,反而是在她跟前的床沿不徐不疾地坐好。 看到沈书露眼神中的讶异,沈书云微微一笑:“你是我亲妹妹,我还要嫌弃你害喜吗?” 作者有话说: 今天多更了一些,因为感谢还有追文的小伙伴不离不弃。 其实文写到这里,按照大纲还有不少情节,我尽量保证日更,如果做不到我就一次性多更点。 爱你们,谢谢。 第六十一章 沈书露拼命想从长姐的脸上看到讥讽, 却只看到了一片温柔的诚恳。 她只觉得疑惑。 方才侍女通传沈书云要来的时候,沈书露设想过走进来的沈书云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因为她盗窃了本来属于她的姻缘而生气愤怒?因为她如今落到未婚先孕的窘境讥讽嘲弄?或者只是如同过去一样对她冷冷淡淡,毫无亲厚敬而远之? 沈书露想过很多, 惟独没有想到沈书云会是真的带着关心来看望她。 沈书露把胸前的水盂递给红簪, 有点窘迫地低下了头。 沈书云却让开身子, 方便红簪把水盂接过去, 一切都自然而然,没有半点做戏的虚假。 “大姐姐,看到我这副样子,不生气么?总该恨我不成器, 给咱们家丢了脸面。” 沈书云却从衣袖里套出来一个小小的紫檀盒子,打开来, 一串红彤彤的珊瑚手钏, 缀以金珠, 华美喜气。 “若说是有孕这件事,单凭你办不成, 我为何要放着远亲的表哥不嫉恨, 要嫌弃自己的亲妹妹呢?” 这是沈书云进来以后第二次提到“亲妹妹”三个字,沈书露觉得陌生,但有有一点温暖。 她抬头看向沈书云,觉得自己其实从来没有好好端详过姐姐。 沈书云看到她的眼神褪去了防备和敌意, 脸上露出了笑意,对沈书露说:“虽说我这表哥做的事情, 实在是不够光彩, 但是到底母亲和父亲点头了这桩婚事, 想必你也是同意的。这串手钏, 是当初祖父在世时, 南安国的贡品,先帝赏赐了咱们府上。虽然已经不是国公府了,你这嫡女出嫁,也得有一份京中官宦人家的样子。这手钏是长姐给你的陪嫁,希望你不要嫌弃。” 沈书露看着熠熠生辉的手钏,纵她没有沈书云见多识广,也知道是品相绝佳的珍宝。 一时间,沈书露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沈书云有几分怜惜地看着沈书露的肚子,道:“说起来,你怀的,又是我的外甥,又是我的娘侄,冰天雪地,明天就要上路去临安,我真的有些放心不下。” “有大哥哥送我,长姐有什么不放心的……” 沈书露如此满不在乎的反驳,但心里已经对沈书云充满了感激和佩服。现在全家都为她能够在显怀之前出嫁额冠相庆,只有沈书云担心她这一路颠簸。 从小,沈书露被何氏灌输了许多长姐的不好,说她虚伪矫饰、装模作样,骗取了祖父的疼爱,让她和沈霄都被受委屈。 若不是与萧唯仁私相授受之后险些被抛弃,沈书露会一直带着对沈书云的嫉妒和不满活下去。 然而这次,她无法再自欺欺人。 十万盐引,为了她和家族的名誉,沈书云都是为草芥,这一点连身为生母的何氏也做不到。 沈书露清楚地明白,若不是沈书云对沈崇提起十万盐引,何氏会一直装聋作哑。 在一个财迷心里,自己这个所谓的女儿,还比不过一笔大钱。 不得不承认,人与人的格局和胸怀,真是天差地别。 沈书露觉得活了这么年,时常因长姐的优秀和名望而感到失落自卑,但是这一回足够称得上自惭形秽。 看穿了沈书露的羞惭,沈书云却拍了拍她的肩膀,轻声问:“都说四个月以后害喜就减轻了,最近这段时日,你先忍忍。” 说完,沈书云叫来念春,从她手里拿过了一片生姜,然后抬起沈书露的手腕,在手掌之下三寸内关穴的地方贴了上去。 沈书露觉得手腕瞬间有了一丝凉爽,随后很神奇地,恶心和胀气的感觉都减轻了许多。 “这是我特意请教了御医,缓解孕吐的办法。只是姜片贴久了会引起手腕红痒,不可以一直贴着。虽然是腊月,正午阳光好的时候,也要出去走走,墨泉边升腾的雾气是暖的,正好可以去散散心。” 虽然是同父的姐妹,沈书露却是第一次感受到这样的沈书云,她忍不住道了一声:“多谢长姐,为了我的事,费心了。” 沈书云笑道:“过去,咱们姐妹之间有些龃龉,但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如今你即将成为人妇,过去的心结,就当姐姐给你道个歉,不要记恨。我那外祖家,虽然比不了京中的皇亲贵胄门第高,但也是钟鸣鼎食、富贵逼人,你以后掌家为妇,不要任性,事事多想一层。你从小伶俐机警,只要谨慎,必然不会出什么差错。虽然你与萧表哥,开头有些不豫,但夫妻之道,只要用心经营,一定也能琴瑟和鸣,长姐祝福你。” 一番话,说得诚恳又亲切,沈书露简直无言以对。 当沈书露回过神来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的眼角衔了泪珠。 沈书云知道她是真的感动了,便起身说:“明日上路的物件和陪嫁,我已经让曹管家都准备好了,临安那边也会在京畿界外迎候。有大哥哥在,我们也都放心。你只管照顾好自己的身子,早些歇息为好。” 沈书云拿出锦帕,将沈书露眼角的泪水擦掉,柔声道:“不要掉眼泪,我的侄儿会怪我这个姑妈加姨娘,惹他的娘亲不高兴了。” 沈书露看着沈书云,抬起湿润的眼眸,突然抱紧了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长姐,是我见识短浅,是我闯祸,让家里蒙羞。谢谢你,不怨恨我,还安慰我。” 沈书露一边哭一边说,屋内的念春与红簪见到这幅场景,既讶异又感动。 沈书云抚摸着沈书露凌乱了的鬓角,说:“都说了不哭了。无论如何,成亲、生养都是喜事。咱们家这两年,不高兴的事情太多了,先是先帝崩逝后咱们家就衰微了,祖父又走得这么黯淡,从前踏破门槛的人,如今都对咱们不闻不问了。或者这就是世态炎凉吧。不过俗话说风水轮流转,依我看,从你出阁、生子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咱们家肯定要转个运势,从此后都是高兴的事情了。” 沈书露听着沈书云如是说,第一次真真正正理解了为何祖父生前这般器重长姐,若不是生了个女儿身,她的能为与气度,绝对不会局限在后院闺阁之中。 “都说量大福大,我从前不信。今日看到长姐,才明白了祖父为何不待见我,要偏疼你。” 沈书露擦擦眼泪,也用满是温情的眼神投向沈书云:“长姐,莫要怪我与萧郎私相授受,我鬼迷心窍也应了现世报。以长姐的气量和胸襟,必然有一份贵不可言的前程。” 沈书云听了,心里是苍凉和无奈的,蓟州举事,甚至整个京城的未来,都充满了不可知的风险,只有山雨欲来风满楼,哪里有什么贵不可言的前程。反倒是临安,不是什么战略要冲,又富裕繁华,沈书露一去倒可以远离京城这是非之地。 但此刻她是来安慰即将远嫁的沈书露的,不能流露出担忧的神情,于是便依旧微笑着点点头,道:“好,咱们今天说的,未来都会成真。” · 沈书露次日就登上马车,在沈雷的护送下往临安去了。这门亲事低调得像是偷偷摸摸见不得人,本来应该成为京城人议论的笑柄,但在叛军起义的大事之下,很容易被人们忽略了。 现在,整个四海九州关切的,只有战争这一件事。 然而,蓟州的叛军,远远比京中贵胄们想象得要彪悍凶猛。 为了师出有名,安王将起义军取名为“平允军”,意为“公平允正”之意。 安王府的幕僚中不知道是哪个文采飞扬的儒生,像是与洪承恩那篇洋洋洒洒的讨安檄文做了个对子一般,也写了一篇“清君侧”的诏书,名为《清君广诏》,因为写得辞采斐然器宇轩昂,居然在京中被人私下里传阅起来。 在这篇文中,安王把起义的矛头对准新帝身边的能臣,点名了洪承恩和李泰齐等人,称“朝无正臣,内有奸逆,必举兵诛讨,以清君侧。” 谁不清楚,笔杆子所写的不过是安王争权夺势的幌子而已。但究竟是什么人,能有这等才力写出这样的文章,却成了朝中文臣们讨论的话题。 沈书云坐在闺中,拿到沈雷私下誊抄给她的《清君广诏》,静默地阅读起来。 这篇诏告书,写得逻辑缜密又明若烟霞,可以称得上是星斗文章,不得不说把洪承恩那篇吵吵嚷嚷毫无条理,只有谩骂的檄文比了下去。 沈书云读到文中有些文笔雄浑、慷慨傲然的行文,隐约体会到了一种熟悉的气质,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朱霁那副自负倨傲的神情。 “这文章写得是不错,造个反也要这般气贯长虹,不知道前情,简直还真以为是什么正义之师呢。” 沈书云把《清君广诏》放在一边,大概猜测到了这篇文章是谁捉笔,于是忍不住对沈雷调侃。 沈雷听不出来沈书云是在调笑远在北方的朱霁,只是皱着眉头,道:“也就是你还有心思在这里开玩笑。京中的贵胄高官,现在都乱了阵脚了。你在闺中不知道,我每日在衙门画卯,可是听得一清二楚。” “大哥哥说乱了阵脚是什么意思?”沈书云好奇地问。 沈雷将《清君广诏》折起来揣到了衣襟里,虽然这文章正在京中四处流传,但到底是反贼之言,所以还是要谨慎地收好。 沈雷对沈书云说:“我算是看明白了,从前还以为所有的官宦,都能像祖父一般对国家尽忠职守。原来,出了乱子,才知道这些人,大多都是蝇营狗苟,眼中只有利益权衡的墙头草。” 沈雷看看周围没人,低声凑过来对沈书云说:“叛军打得一拳开,这些酒囊饭袋就慌了。不少人还上书圣人,要求投降绥靖,要与安王签订盟约,将通州、青州都割让给他,并承诺永不削藩。” “圣人是不会同意的。”沈书云脱口而出自己的推测。 沈雷也点点头道:“是啊,但凡是个有些头脑的君主,都不会懦弱至此。不过就凭这般衰人,也没法齐心剿灭叛军,还不知道这仗要打到什么时候。” 沈雷告诉沈书云,从前天下太平,京中的高官最喜欢将子嗣往军中送,盖因为武将提拔,不需要经过科举,是一条晋升的捷径。 沈霄此刻就正在军中历练,也是当初为了前途做打算。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46节 然而现在军旅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京中权贵纷纷以各种理由,比如守丧、患病之类的理由,把子孙从军营中弄出来,就是怕这时候真的要轮到他们上战场卖命。 “国家正要用人的时候,这些人却只想着自己,根本没有什么家国天下的胆识。换做是我,此时正是大展宏图的机会,怎么会灰溜溜往家里跑。” 沈雷言语中有气愤也有遗憾,沈书云看在眼里,却劝他:“这个当口,自然人人都怕死。沈霄虽然在军中,好在年纪小,最多也就是做个文书闲职,现在还轮不到他去上阵杀敌。不然光是母亲,也得日夜闹着把他从军中弄回来,家务宁日,父亲又要头疼了。” 沈雷闷声道:“祖父是开国元勋,一世英名,九死一生,咱们家的儿郎,无论是我还是霄哥,都不该贪生怕死。” 沈书云知道他是报国无门,生闷气,也不多说什么。只是嘱托他,每日有什么前线的消息,要及时到后院来告诉她,以便及时作出有利于全家的应对。 沈雷点点头,应允着离开了。 · 国家被拖入战争,新帝自然心情好不到哪里去,自从蓟州举事以后,新帝一日比一日残暴,从前那个虽然多疑,但和善温厚的少年天子不复存在,稍有不满就将看不顺眼的官僚直接在朝堂上杖毙。 京中权贵们,也都变得谨小慎微起来,多高的宅门也都恪守宵禁的律令,昔日浪荡长街的纨绔也不见了踪迹,人人自危,整个京城都遍布了紧张的气氛。 · 平允军是有备而来,本来安王麾下的将士,就对蓟州周围的诸州十分熟悉,各府道也早被安王的内应渗透成了筛子。 不出三个月,叛军已经一路南下,势如破竹,几乎是兵不血刃地攻破了居庸关,直逼山东道。不久以后,东昌府周围已经都被扫平,平允军实力大增,增员数万。 消息传到了京城,围绕在新帝周围的权贵面色惨白,三个月前还觉得蓟州远在天边,此刻却陷入了兵临城下之险一般瑟瑟发抖。 他们料想过用兵如神的安王会在战局之初,稍占上风,但是到了近京的府道,大概就优势不再,双方会很快陷入拉锯之中。 但京师的众臣,几乎没人料到朝廷的护国军这般不中用,三个月已经失去北方府道三分之一的领土。 关键时刻,新帝也只能放手一搏。好在荣恩公生前改革了军旅的行政机构,纵然新帝是个一天战场没上过的人,也很容易提纲挈领地调配各地的亲军,不至于摸不到勺子。 在东昌府即将被叛军攻克的前夕,新帝决定启用新人,一边培养人才,一边边打边试。他亲自撰写了求贤的圣谕,希望京中官宦中有军事天分的少年毛遂自荐,尽快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将领梯队。 沈雷在按察使司的庭院前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填写了自荐的文书,差人递交了上去。这件事,连父亲沈嵩也没有告知。 倒是放了差,沈雷照例去往蓬蓬远春找沈书云告知今日的战局时,一进院子就看到了何氏坐在沈书云院中的石凳上抹眼泪,旁边是来劝她的母亲王氏与翁姨娘。 第六十二章 沈书云立在何氏身前, 面容上全是无奈,仿佛是强撑着耐心对何氏道:“母亲,霄哥的事情, 我会再劝劝父亲想想办法, 天色不早, 您先回去歇息。左右霄哥只是文职, 现如今叛军还在北境,他不会轻易就被送去战场的。” 何氏却并没有息事宁人的意思,反而对沈书云厉声道:“你妹妹如今远嫁了,我身边就只有霄哥儿。他身份不同, 是你祖父嫡亲的长孙,闪失一根头发也不行。” 这句“身份不同”, 本来是何氏的执念, 但是话说出口却伤害了在场的翁姨娘、王氏还有沈雷。也让作为嫡长女的沈书云感到尴尬。 自从失去了家权, 何氏说话也越发没有了体统,沈书露出嫁后, 她身边无人出谋划策, 为人愚蠢自私的本性也就日益暴露。 沈霄当初因为杀了洪渊而被送去了军营,沈家本来是希望他得到历练,尽快成长成能挑起沈家门楣的嫡子,却不成想蓟州兵变, 现在京中有头有脸的人家,都想尽办法把军中的子嗣往家里撤。 实际上, 在蓟州举事之前, 消息灵通的世家, 已经这样干了。等到沈崇这样在朝中人微言轻的人想把沈霄调出军营的时候, 已经很难了。 何氏更是后知后觉, 日前跟马舍人的姨娘吃茶的时候,才知道如今的军中,是一个何等凶险的所在,沈霄这样年少的世家后嗣,随时可能被圣人授以军衔,调配到前线。 何氏慌了神,找沈崇想办法,沈崇哪里有办法,于是就躲去了衙堂。 于是何氏只能来沈书云这里继续闹,她的盘算是沈书云虽然和她一样是个女流,但她手里应当有很多荣恩公留下的值钱的东西,疏通打点是需要钱的,她想来找沈书云要钱,然后在找马姨娘之类的熟人,去求位高权重的人,把沈霄要回来。 沈书云和她说了三五句话,已经明白了她的用意,想搪塞打发她,谁知道她来之前已经遣身边的吴妈妈去叫了东院的翁姨娘和王氏,一起来对沈书云施压。 翁姨娘和王氏到了蓬蓬远春,才知道何氏把她俩叫来是为了什么,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看着何氏对沈书云痛哭哀求的样子,又忍不住觉得有些可怜。 “我不管,你祖父生前最器重你,说你能谋善断,要不然偌大个家你父亲也不至于从我手里划给你来管。沈霄是你亲弟弟,你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上战场送命,横竖得去逼一逼你老子疏通打点,要是没有了霄哥儿,我也不活了……” 沈书云皱着眉头看着何氏哭丧一样的瞎折腾,觉得她的所作所为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首先,军令如山,何况国家正在战时,哪里能说让沈霄回来就回来,许多位高权重的大臣、王公,也有在军中的子嗣撤不出来,更何况沈霄。其次,现在战火虽然烧得越来越旺,但是到底前线还在千里之遥的山东道,距离京师还隔着长江天险,沈霄毫无军功,就算是圣人点兵,也会先选那些能打的,一时半会也不会想起沈霄来。 翁姨娘觉得为难,她虽是长辈,却因为身份无法规劝何氏太多,只是道:“大姑娘说得是,这事就算要做,也急不得的,夫人还是先回去吧。” 何氏甩开翁姨娘,对沈书云含着怒意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盘算着什么?现而今,露娘不在我身边了,现在就剩了霄哥一个指望,你们一个一个乌眼鸡一样盯着我们母子,横竖盼着我没了依托,你们好霸了这个家去。也是,你们有男有女,有嫡有庶,有长有幼,缺了我们也不显山露水,正好是和和美美一家人。” 这番话可是一下子打了所有在场人的脸,几乎无人幸免。就连刚刚赶到的沈雷都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从前,何氏虽然贪财、无知,但是却还大体上维持了一个世家儿媳的体面,荣恩公死后,何氏却没有如愿拿回家权,她万万没想到支持沈书云的会是沈崇。如今,又看着沈书云在沈家上下备受尊重,远远超过她这个正牌夫人,心里如何能不嫉妒。 于是现在干脆破罐子破摔,借着沈霄的事情,与沈书云撕破脸皮,大闹一场。 沈书云本来还可以耐着性子看在她爱子心切的初衷上,安慰她几句,甚至已经做了准备去劝勉沈崇想想办法,这时候却已经无法抑制心中的怒火。 她刚想开口,却被沈雷抢先一步,对何氏说道:“婶母莫要如是说,您是咱们家的尊夫人,纵然祖父不在了,也不会乱了尊卑。虽说霄哥是嫡子,要承接宗祧,但如今国家正需要人,咱们家是世代簪缨的忠臣之后,绝不能做临阵脱逃的事情。莫说是霄哥还不至于上战场,就算是上,沈家的儿郎也有为国尽忠的胆魄。” 沈雷向来是个不多言多语的人,因此这番话说出来,何氏竟然讶异到语塞,不知怎么反驳。 而更讶然的是王氏,她知道儿子沈雷是个有抱负的人,但是这个时候说出这番话,却让她十分意外。一方面她觉得现在首要的事情是要压制住何氏的胡搅蛮缠,另一方面她也能理解一个母亲不想让儿子至于危难的心。 “雷哥,你不要浑说,这里是后宅,长辈的事情没有你言语的地方。”王氏皱着眉头训斥沈雷,又对沈书云道:“大姑娘,你哥哥不是要给你添堵的意思。” 沈雷却没有收声,反而挺直了腰板上前一步对所有人说出了他今天做的重大决定,仿佛往油锅里浇了一勺开水,让整个沈家炸了锅。 “我已经上书自荐,要求朝廷将我调往前线,即便是上阵杀敌,也是我先去。圣人应允京中世家,留守一个嫡子免除兵役,我想圣人会看在祖父功勋卓著的份儿上,以我换回沈霄的。” 沈雷说得慷慨中,还有一丝不忍,他抬眼看了一眼母亲王氏和祖母翁姨娘,两个妇人已经被他的话吓得脸色惨白。 就连沈书云也意外到哑口无言。 沈雷,竟然在这个风口浪尖,自荐随军…… “雷儿,你在说什么?你是吓唬为娘的吧,自荐书你写了吗?是不是还没有上交朝廷?”王氏颤颤巍巍地发问,沈雷的沉默却已经说明了一切。 随后,何氏发现自己真的是时运不济,就连来跟沈书云闹事,都不顺利。沈雷的一声惊雷,让翁姨娘和王氏对沈雷的斥责和追问,取代了她准备了多时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成为了蓬蓬远春今日的主角。 等到将这闹做一团的家人都安置回了各自的院落,已经是漫天星斗的晚上了。 沈书云只觉得脑仁疼,于公,她支持沈雷忠君报国的义举,但是于私,她并不认同沈雷毛遂自荐的行为。 她是荣恩公亲自抚养长大的,自然明白七尺儿郎忠君之事,要有舍生忘死的勇气,建功立业也需要这样的胆魄。 但是她却并不认为现在弃笔从戎是什么明智之举,究竟为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但她凭借对荣恩公的了解,认为即便是祖父活着,恐怕也不会支持沈雷为了证明自己而匆匆做出的决定。 这或许是沈雷虽然善良上进,却也并没有得到荣恩公的垂青的原因。 他是一个正气有余,而智慧不足的人。 新帝登基以来,对荣恩公和沈家的种种,可以说得上冷血无情。如今战争露出了颓势,才想起培植羽翼,其治国之失,已经显露无疑。 沈书云心中并不认同新帝的所作所为,尤其是对手是朱霁那样的人。 三个月来,她不断从沈雷那里听到前线的最新消息,心中对帝国未来命运的判断,也日渐清晰。 沈书云脑海中再次浮现出朱霁的音容,分明已经分别了三个月之久,她却并未如料想的那样逐渐忘怀这个人。反而总是会因为时局,而不经意间想到他。 沈书云走到书房,拿起了案头的一个卷轴,这是朱霁留给她的那副《东山林壑》的真迹。 曹洞禅师的笔下的山水,胸襟洒脱,气象雄浑,有超然飘逸的气质,确实是传世的神作。 端砚里没有研磨,画案也被念春擦得一尘不染。 沈书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时间读书、作画了。就连曾经饲养的白色大鹦鹉,也因为无暇管理而被念春放生。 曾经充满闲情逸致的书房如今毫无生气,就如同沈书云当下的心境。 她突然觉得自己这种感受,是在思念着什么。 思念荣恩公在世时的逍遥自在,思念沈家还未曾衰颓之前的富裕从容,思念自己小小闺中女儿的优渥快乐? 或者,仅仅是思念一个曾经冒然闯入了她的生活,又匆匆离去的一个身影。 朱霁日月入怀、气质郎然的身形与样貌,又浮上了沈书云的心头。 她忍不住轻轻研磨,在星斗洒落一地银辉的夜中,以泼墨的写意线条,勾勒出一个俊朗男子的模样,只是将他置身于天地山水之间,巍峨的高山、潇洒的流水,这个男子在山间矗立,遥看河山壮美。 沈书云在画的一角落下了花押,她一贯只用花押不按刻章,今天却鬼使神差地打开画案抽屉里的小漆盒,那枚光泽温润的田黄石就在其中。 她拿起刻章来,沉默无语地压在了花押旁边,仿佛是一种不愿告知旁人的仪式。 念春捧着香茶进来,看到沈书云在作画,讶异又高兴,道:“大姑娘在画画?许久未见你动笔了,还以为……” 念春想说,还以为今日发生了这么多无聊的烦心事,大姑娘会心烦,没想到竟然拿起了笔。 “这幅画取名没有?”念春问沈书云,她虽然不懂画,却知道大姑娘每一幅画都有名字。 沈书云让念春把画拿起来,对视了一番,说:“没有。” 她看着画作上,立于山水之间的那个背影,觉得自己简直返场,甚至觉得有些好笑。搞不清楚家里如今一片乌烟瘴气,自己怎么反而有了作画的情致。 难道这就是虱子多了不觉咬? 她取来火烛,要把这幅画烧了,不想面对自己在思念着朱霁的事实,却被念春拦下。 “画得挺好的,干嘛烧了呀。”念春抢过来,把画拿在手里端详,有点心疼的样子。 念春的视线落到了的这幅画上,看到了山水之间还站这个男子的背影。 “姑娘今天这画有些古怪!”念春看看沈书云又看看这幅画,脑子里飞快地在想着什么。 沈书云讨厌被念春揣测的感觉,垂下眉眼,对念春道:“天色晚了,去备些点心茶水,今晚我不用晚膳了。” 念春却并不肯走,最后凑过来,低声问沈书云:“画里这个男人,是那一位吧?” 沈书云不想被念春看穿,肃然了神色,伸手夺过来这幅画,信手一捏,团起来扔到案头,威严了语气对念春说:“让你小厨房拿些点心,你到底去不去?” “去去去,您是主,我是奴,哪有奴才不听主子话的。”念春酸溜溜,带着一丝调笑,回过身,趁着沈书云不注意,将揉成了一团的那副画,拿在了手上,然后小跑到了书房门口。 “这幅画,大姑娘不要,我要。”说完念春冲沈书云谐谑一笑,跑去了小厨房。 不一会儿,念春回来,端着几块糕饼和香茗,见沈书云已经在书房窗前的玫瑰椅上,歪支着身子看曹管家前日送来的账本子。 “我的画呢?”沈书云视线没有从账本上离开,冷冷地问念春。 “那是我的画了,大姑娘都要烧了的东西,就不是你的了。” 沈书云知道念春是真的不打算还给她,也就只好作罢,再计较下去,反而伤了情分。何况也不过是一副一时兴起的画,若是真的强要回来,反而显得多么看重这幅画一般。 “随你。反正团成那样,墨都染黑了。” “那我也要。姑娘,你是不知道如今你现在的画,在京中值多少钱了。我不嫌弃画污了皱了,我让曹管家手底下的福山找地方给我装裱起来,将来老了拿去售卖了,还是一笔养老钱呢。” 沈书云心里感叹家道真是中落了,念春一直在沈家是大丫鬟,吃穿用度比寻常小户的小姐还要好,如今关心钱银了。 “是吗?你都听人怎么说的,我的画如今多少钱了?” “我听曹管家的跟班福山说,大姑娘的画,现在是五十两银子一平尺啦!”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47节 沈书云眉目微微一动,看着念春骄傲非常地伸出五根手指头,也深感意外。 她的画现在这么贵了么? 沈书云自然知道,因为先帝赏识她的画艺,她的真迹一直备受追捧。但也远远不该这么值钱。 “其实也不单是大姑娘你的画,如今现在什么都涨价。福山说现在京城里的老爷夫人,现而今觉得金银转手碍眼,就喜欢用这些字画充当钱银。不是说乱世黄金,盛世古董吗?也不知道这些贵人怎么想的。” 沈书云摇摇头,道:“如今在打仗,权贵这是不敢明目张胆挤兑金银,拿着字画做幌子呢。八成连通着外埠的钱庄,还不是为了兑银子。” 说完沈书云一个激灵,坐起身来。 外埠? 今日沈雷本来是来告诉她最新的战局的,却因何氏一气之下把自己决定参军的事情透露了出来。但是离开前,沈雷还是简单地对沈书云私下提了提战局。 最新的小道消息已经被证实,叛军攻下了山东道的首府东昌,已经长驱直入,直逼徐州了。 京城的权贵们,将家中的金山银山,兑换成轻装简从的字画、珠宝,自然也是对于局势的有所作为。 正在沈书云判断着不断变幻的时局时,曹管家的跟班福山一步迈了进来,对沈书云抱歉:“大姑娘恕罪,小的没等通传就进来了。您快去看看吧,出大事了……” 作者有话说: 朱霁:作者,我已经很久没出现过了,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作者:出现了啊,女主把你画下来了,还……捏成了皱巴巴……感谢在2022-05-03 20:17:34~2022-05-10 19:45:5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nanaです 3个;26496758 2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六十三章 因为何氏闹着要把沈霄从军中弄回来, 而沈崇束手无策,只能逃避到官衙去躲清静,官衙中无人, 沈崇便鬼使神差去了酒肆吃酒, 随后几个同僚就拉着他去了勾栏里。 然而, 就在当晚, 圣人微服出巡,意在查看战时京中民间的气氛。正和从勾栏里一身酒气出来的沈崇打了个照面。 本来,京中的官僚往勾栏里去寻开心,也不是什么大事, 更何况是夜里不当值的时候,然而当下正是蓟州举兵之时, 一个堂堂礼部的侍郎, 还有闲情逸致吃花酒, 这让朱霈勃然大怒。 当即就在街头,命身边的人赏了沈崇等人二十大板, 更让他停职待用。 沈书云见到沈崇的时候, 他躺在绿野院的寝室里哎呦哎呦地怪叫。何氏乱了心神,只知道在一旁哭,这次是真的知道自己胡搅蛮缠捅了大篓子。 沈崇在朝廷没了最后一点颜面,沈霄调岗之事, 更变得遥遥无期。 吴妈妈和几个婢女进进出出传送棉锦热水,一会儿招呼郎中, 一会儿给沈崇换洗衣物, 七手八脚没有个头绪。 沈书云看着这一屋子主仆, 乱作一团的样子, 就从寝殿退了出来。 曹管家急匆匆赶过来, 问沈书云:“老爷停了职,府上又少了进项,这可如何维系?大姑娘你得想想办法啊。” 沈书云觉得自己连难过的力气也没有了。 分明荣恩公才辞世不过半年,整个沈家已经去了一大半人手,莫说是昔日国公府的气派,就连一般的京城官宦人家也比不了了。 现在正是春播之季,沈家的农庄上没有产出,正是青黄不接需要用钱的时候。 次日一早,几乎一夜没合眼的沈书云命念春去拿了自己收藏多年的前朝玉杯,让念春悄悄拿出去典当。 念春拿着锦盒打开看,里头的玉杯熠熠生辉,她心里舍不得,对沈书云说:“这是老公爷的心爱之物,因为贵重才赏赐了姑娘,就这么典当出去,恐怕早早晚晚是赎不回来了。” 沈书云默然,抬起眼眸,对念春说:“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 话虽如此,她自己却也不知道这样的家自己还能撑住几时。 数日后,递交了自荐书的沈雷,果然如愿以偿奔赴了战场。翁姨娘和王氏都挂着泪痕,送别沈雷的时候并不敢再说什么埋怨的话。倒是作为父亲的沈嵩,对沈雷的自荐格外支持,纵然心中也是不舍,但还是给沈雷配备了顶尖的锻刀,以备战场上能杀敌防身。 · 沈雷等人北上之前,在紫宸殿,新帝朱霈为一干意气风发的世家子弟壮行。 沈雷与这些世家子弟并列而立,接受新帝的授勋。 即将奔赴千里以外的江苏道战场,但是少年意气,脸上都是自信,毫无胆怯的形容。 这些少年给了朱霈很大的宽慰,所有自荐的人的家眷都受到了褒奖。 授勋仪式之后,沈崇的官职果然恢复了,沈嵩甚至提升了在巡检司的官阶。 战争中的一切都要服务于前线,沈崇从礼部调往兵部,担任选武司郎中。 还在养伤的沈崇知道自己因祸得福,与何氏在绿野院额冠相庆。 · 时间很快到了夏日,一路势如破竹的安王叛军,终于遇到了麻烦。 沈雷一种年轻将士,在荣恩公昔日部下赵世康的带领下,一改从前禁卫军畏首畏尾的作战方式,乱拳打死老师傅一般把安王的叛军遏制在了苏州城外,战争仿佛一瞬间出现了有利于朝廷的转机。 新帝大喜过望,将赵世康提拔为兵部尚书,从二品大员,沈雷也从昔日按察使司的刀笔小吏,提拔为与沈崇同阶的兵部给事中。 王氏与翁姨娘整日提心吊胆,但看到沈雷前途可期,更多的是自豪和欣慰,得知沈雷已经是从五品的检校,王氏和沈嵩都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在京中营房做文书的沈霄,为兄长得到新帝垂青赶到快慰,但快慰之余,则是失落。他自幼身体瘦弱,不像沈雷有一副好身板,因此即便是新帝有心重用他,也不会信任他这般书生的纤弱能担负起战场上的艰苦。 军功,果然是最容易另有志者实现官阶跨越的方式。沈家时代因为军功而享受尊荣,从今看来,这种局面还将继续。 · 因为新帝对沈家态度的转变,沈崇的书房也有了三三两两前来求教和走访的儒生与官僚。从前荣恩公府门可罗雀的局面,似乎一去不复返。 “这下可好了,有了雷哥在圣人面前挣了脸面,咱们家也跟着要东山再起了,说起来到了事情上,才看得出咱们这种簪缨世家,能为了国家鞠躬尽瘁,说到底圣人还是明鉴,谁是忠良。” 念春高高兴兴地对沈书云如是说,以为沈书云能同她一样欢欣雀跃,却只看到她平静地靠在庭院的美人靠上,看日渐舒展的荷叶尖角上停驻的蜻蜓。 “大姑娘,你不高兴吗?”念春上前关切。 “哦,并没有。”沈书云回过神,依旧是嫡长女从容温良的气质,若是外人并不能看出什么不同。 念春是与沈书云一起长大的贴身丫鬟,却能看得出沈书云心有所想,她低头思忖了一下,有几分讶然,试探着问:“大姑娘在想那个人……” 沈书云并不想提起所谓的“那个人”,并不回应,而是起身对念春道:“父亲和大哥都提了官阶,俸禄也跟着涨了,去岁冬日拉下的饥荒,也可以填补,加上咱们田庄上入了夏日,就有鱼获与瓜果的收成,今年的中秋必然是丰赡富余的,可以请曹管家再着手添置人手,小厨房和马厩,现在都有缺位,正需要一些踏实可信的人,你快去传我的话给曹管家,不要延误了。” 念春心里有些不豫,但到底主仆之别心中还是有数。她心里担心沈书云有心事憋在心里,但也知道当她拿出执掌家权的威严的时候,那就是她并不想被人窥探内心,去知会曹管家这点小事的差事什么时候都能办,念春知道只不过是沈书云此刻想一个人呆着而已。 念春小步疾走地去办差了,临走前回头看沈书云,那是一张高贵而孤寂的脸。念春觉得沈书云自从掌管家权快一年以来,改变了许多,从前她是无忧无虑的少女,如今却有点闺阁之中权臣的深沉之意。 念春并不觉得自己被沈书云冷落,反而有些心疼,沈书云的成长自然对沈家是一件好事,但是她说不出为什么,她宁可沈书云没有这些治家理政的能为,也不希望她变得这样孤独内敛。 · 沈家得以喘息,何氏便开始跃跃欲试,只是因为战事稳定,沈霄暂时也不会被发往前线,便开始打起了另一个主意。 夜深时分,绿野院的寝室最后一盏烛火熄灭,侍女们退了出去,落了门帘,何氏就向沈崇提出了这个建议。 “咱们家日渐在圣人跟前有了脸面,虽然比不起国公爷在世时那般了不起,到底也是体面官宦人家,父兄都领了军功,大姑娘也跟着有分量了。她妹妹都已经快要临盆,妹妹出嫁在姐姐之前本来就少见,大姑娘已经十七了,正该寻个像样的人家为好。” 何氏的如意算盘是,只有把沈书云嫁出去,自己才能再度掌管家权。 沈崇对此表示了同意,他的想法倒也简单,因为沈书云已经即将十七周岁,也正是谈婚论嫁的时候。 况且沈书云才貌双全,又是荣恩公亲自教养的嫡长女,在京中很有些远博的才名,若是能加入个亲王丞宰之家,对他的官路自然也是有所裨益。 得到了沈崇的首肯,何氏第二天便差了吴妈妈去打点京城中与她有些交往的命妇与牙婆,暗中开始给沈书云物色人家。 她并不想沈书云加入什么真正的高门大户,至少不能比临安萧家高,以防将来沈书云凭借婆家势力,卷土重来。 这事并不是什么秘密,自然也很快传到了沈书云耳朵里。 念春气鼓鼓地说:“哪有说媒拉纤却不告诉正主的?好歹大姑娘是嫡长女,又掌管着家权,夫人倒好,相看哪家郎子都暗中不表,弄成盲婚哑嫁,堂堂夫人做事情与人牙子相似,真是没有个体统了。” 沈书云皱着眉头,心里烦躁,放下手里正对着的田庄账目,提着裙子往书房去了。念春也紧忙跟上。 今日是沈崇休沐,沈书云想直接去告诉父亲,自己的态度。 走到书房院门口,伺候沈崇的小厮福山守在月门前,遥看沈书云主仆,有些仓惶,连忙对着沈书云摆手,挤眉弄眼地不让她过去。 沈书云一愣,不知道为何今日父亲在书房里看个书还要让福山在这里把门。 好奇心驱使着她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走到了书房院门口。 “父亲可在里头?”沈书云问得理直气壮,福山却神色慌张要把沈书云往远处赶,还窃窃低语:“大姑娘您怎么这个时候来了,快走快走。” 沈书云甩开福山,讶异看着他。 福山是曹管家身边的人,一直做事很有分寸,何时变得这么鬼鬼祟祟的。 沈书云纳闷时,听到了书房里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缠绵腻味,一瞬间脸上也飞上了红霞。念春也跟着一瞬间明白了什么。 沈书云甩开福山,就往回折返,福山慌张地跟上,走了几十步到了竹林里头的小径里,才拽住沈书云,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大姑娘,这都是老爷的意思,小的也只是听主子的,您千万不要迁怒于小人啊。” “什么时候的事,里头是谁?” 见沈书云厉声斥责,福山便道:“这事老爷不许小的宣扬,但大姑娘掌家权,小人也不敢隐瞒,求大姑娘看在小人一直在府上老实肯干的份上,千万别对外人说是小人说的。” “你个狗奴才,还跟大姑娘讨价还价?快点说,要不然仔细你的皮!”念春上去揪福山的耳朵,斥责道:“别什么事都推到主子身上,谁知道是不是你这皮紧的在后面唆使主子。快点说!” 福山吓得竹筒倒豆子,将事情原委说了个清楚。 原来,自从沈书云执掌加权以后,何氏一直气不顺,从前与她恩爱的沈崇也渐渐生出了倦意。自从沈家情况好转,后院里便添置了一些人手,拨给绿野院下处粗使唤的有一个小丫鬟,今年刚好十六,出落得鲜花也似,名叫香梨。 沈崇未及不惑之年,官运转机,不似从前那般低落抑郁,于是有了纳妾之心,不就就和这丫头扯落在一起。 第六十四章 今日, 沈崇趁着何氏带着吴妈妈去马舍人府上访友,便把香梨交来了书房私会。 沈崇安排福山在门口看守,以防何氏身边的人路过书房院门口, 走露了风声。 沈崇怎么想不到今天沈书云会突然到书房来。自从她执掌家权, 时常忙得头疼, 大多数时候都忙着对账本子, 处置家事,不会走出蓬蓬远春半步。 已经是夏季,花园子里蝉鸣阵阵,风吹竹叶, 发出簌簌的声响。 沈书云默默听完了福山的叙说,沉默了片刻, 对他说:“这件事我知道了, 不会让父亲知道是你透露的, 但纳妾虽不是大事,迟早也会被夫人知道。曹管家既然拨你在父亲跟前当差, 你也要知道轻重, 要提醒着家主,不可以耽溺于美色,什么都要有度。此后此事有何转折,你也要通报念春, 告诉我知情,以免出了什么乱子, 最后还是拿你这小奴扎筏子, 倒时候, 谁也帮不了你。” 福山素来知道沈书云虽然宽待下人, 却是个右手腕知进退的人物, 听她说到不会把这事情宣扬出去,至少是现在还不至于让何氏知道,也就保全了自己,如何不感恩戴德,在地上又俯身磕了几个头。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48节 沈书云叹息一声,便与念春回去了。 一路无言,念春却能感到沈书云心里萌生的愁容。 “这事情夫人要是知道了,还不知道要怎么闹呢。那个香梨才十六七的年纪,以夫人的秉性,就算寻个机缘,拉出去打死、发卖也未可知。” 念春想想即将发生的鸡飞狗跳,就觉得头疼。 如沈家这样的京城官宦人家,并非不能纳妾,翁姨娘也是老国公夫人的陪嫁,因得老夫人抬爱,就举荐做了同房。如今官场上行走的郎子,哪个不逛勾栏,哪个不吃花酒,不过是食色性也的寻常事。 何氏自从给沈崇填房,一直凭借容貌秀美、身条婀娜很得沈崇的喜欢,否则在荣恩公在世时,沈崇也不会一直不曾纳妾。 沈书云虽然鄙夷何氏的小家子气,但唯独在夫妻琴瑟和鸣上,对沈崇与何氏有一番敬服。盖因为过去无论何氏如何贪财狭隘,因为沈崇喜欢她,总是与她出双入对,夫唱妇随,连看何氏的眼神都包涵温暖柔情。 沈书云时常觉得在父母跟前自己多余,享受的父爱不及沈书露十分之一。但却因为何氏与沈崇的相爱,对男欢女爱之情,怀有美好的寄望与期待。 然而,今时今日,只要父亲在朝堂上有些起色,就会生出这些花花肠子,见到年轻美貌的,也会想尽办法置放到身侧。 《诗经》中有许多诗句,都是谴责男郎婚后变心的,所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过去她不甚明了,如今却分明懂得了。 “依我看来,大姑娘就是太慈悲了,方才就应当直接处置了福山,把香梨这起子事,摆开了说,让家主自己与夫人打这官司去。咱们好心瞒着,到时候夫人知道咱们这边知道得比她早,兴许还冤枉咱们和家主合起伙来了。” 念春说的其实有道理,何氏本就不是什么通情达理的人,纸是包不住火的,到时候福山把责任往沈书云身上一推,一句“大姑娘早就知情了”,就足够让何氏再恨沈书云几分。 “本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咱们若是今天宣扬开,倒是的确撇清了责任,但到底弄得父亲没脸。还是时候去寻父亲一次,让他自己去说。” 沈书云其实认为,沈崇虽然瞒着何氏,但未必想着一直瞒着,既然有了纳小的心思,就不会轻易改变心意,纵然今日没有了香梨,明天还会有旁的人。 何况沈崇正当盛年,若是香梨有了身孕,便不是普通的女仆,掌管一个家,要平衡很多,思虑周全。 “呀,对了!”念春给沈书云端来香饮,突然想起来:“咱们今日过去书房本来是为了回绝夫人给大姑娘说媒的事,好端端的碰上这混账事,自己的正事也忘了。” 见沈书云沉思着不说话,念春上前,凑过去问:“可是姑娘真的打算不嫁人了?还是只是觉得夫人举荐的郎子靠不住?若不然去找东院夫人,探探口气?咱家如今好了,不愁寻不见个好人家。” “我倒不是因为这个不想嫁人。”沈书云喝了一口香饮,才觉得方才因撞见沈崇偷欢之事翻起来的恶心,褪去了些许。 “那姑娘是因为什么?难不成还真的要老在咱们府上?还是……”念春话到嘴边就止住了,她想问沈书云,是不是还对安王世子有意,所以才不想嫁人。 “不是你想的那样。”沈书云只好对念春说了实情:“是我答应过他,谁都不嫁。” 念春闻言,瞪大了眼睛,简直不肯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姑娘你还答应过他这等事?” 沈书云沉默低下头,念春上前,愤愤不平:“从前觉得他霸道,现在看来还真是霸道!他是什么人?反贼!将来若是被活捉了,是要凌迟处死的。难道还要大姑娘为了他一辈子守着么?就因为在咱们家寄宿的时候有点子恩德,还真的要投桃报李还一辈子啊?这许诺怎么能作数?再说,就算姑娘拿定主意,家主和夫人如何能准许?女大当嫁,姑娘都十七了,马舍人家的庶女十六都生养了,再等下去,便真的没有了行情了。” 沈书云从念春的口中听到这一番“大道理”,竟然觉得有点好笑,用手上的团扇打了她一下,佯做嗔怒道:“亏你还整日骂旁人做事如牙婆,我看你这一肚子全都是三纲五常,何时学得这样市侩,敢掂量我的‘行情’,你要把我变卖了了吗?” 念春躲着沈书云的扇子,却并不觉得理亏:“我不比大姑娘识文断字的,可是我说的是这么个道理。本来姑娘才名远播,在京中想娶姑娘的世家公子多如牛毛,何必等到年纪大了,等着别人来挑咱们?姑娘若是信不过夫人不肯嫁人还好,若是为了那乱臣贼子的一句允诺就守着,我第一个反对。” 念春信誓旦旦的样子,虽然有几分可笑,却让沈书云感到温暖,毕竟这丫头是实实在在地在为自己打算。 只是沈书云自己知道,动摇的原因并不是在于利弊的衡量,而是沈崇对何氏的变心在她这里,引起了巨大的震撼。 曾经沈崇对何氏,也如朱霁对她一样专情至深。 若是在一起共度将近二十个春秋的夫妻,都会有一天生出外心,不过短短半年的交往,甚至还来不及真正走近和了解彼此,沈书云又怎么能把真心寄望在一个一身反骨的篡权之人的身上? 沈书云突然觉得,自己真的犯糊涂了。 或者念春说的很对,若是安王兵败,那么等待朱霁的将是万劫不复,若是他成功了呢?那么他将富有天下,四海之内的美色,皆为囊中之物。 朱霁深情款款、誓言如山,自然不是蒙骗沈书云,但到底,年少时的一时动心,不过只是白云苍狗,转瞬即逝的东西。 沈书云怎么能在这样的一个人身上,寄望什么相思相望与相亲? 她苦涩地笑笑,觉得自己当日的许诺本就是怀柔与周旋,如何朱霁未必当真,自己却先要信守什么? · 正在此时,丫鬟拂冬进来通传:“东院王夫人过来瞧姑娘了。” 沈书云向来喜欢王夫人,便道一句有请,拂冬却没出去通传,而是上前对沈书云道:“东院夫人还带了一位贵妇人,咱们没见过,看着倒是不是一般的富贵。” 沈书云思忖一下,便道:“一并有请就好。” 不一会儿,王氏和这位贵妇一并进来,沈书云一一行了见礼,王氏眉开眼笑地对沈书云介绍起来:“云娘,这位夫人是康王府的次妃,登州刺史郭大人的嫡长女,和我是同乡。次妃娘娘一直喜欢字画,对你的丹青更是稀罕得不得了。近日,俺们得了空闲,我就先斩后奏地带娘娘来见你,你可不要嫌弃我这个庶伯母叨扰了。” 沈书云忙客气寒暄,怎么会觉得叨扰,王妃驾到本应该高接远迎蓬荜生辉云云,一边将视线落到了这位郭侧妃身上。 妇人年纪与何氏相当,比王氏看着小些,一身锦绣纱罗,发髻上环佩叮当,确实是王府命妇才有的贵气,身后还跟着三五个丫鬟嬷嬷,诚然是皇亲贵胄的气派。 郭次妃不算漂亮,但是眉眼带笑,看着与王氏是一样善解人意、温柔和气的性子。 见沈书云接人待物十分得体,郭次妃又略略打量了一下蓬蓬远春正殿里雅致的陈设,带着几分满意点点头,称赞道:“大姑娘果然是老国公的掌上明珠,几年不见,出落得更加秀气了。” 沈书云才想起来,四年前先帝寿辰上,她为先帝献艺作画,郭次妃作为京畿道内的皇亲国戚,必然是在场的,因此才说出“几年不见”这样的客气话。 沈书云忙让念春去看茶、拿瓜果,从容客气地招待郭次妃和王氏。 沈书云听人说过,康亲王年届四十,妻妾成群却无子,直到十几年前收纳了登州刺史的嫡长女,一举得男,就是现在的康亲王世子,才算是延续了香火。 如今,康亲王已经是花甲之年,却只有这么一个独子,因此对郭次妃也倍加宠信,甚至比正室王妃还有尊荣。 王氏是个性格外向的人,三五句话就热起了场子。聊天中,沈书云看得出来郭次妃的确是个喜欢书画的人,与她聊得投机。最后,沈书云又因为她身份尊贵,降格前来拜访,特别送上了自己画的扇面作为赠礼。 郭次妃看着沈书云,里里外外都觉得称心如意,不时对王氏会心点头微笑。 临别之时,郭次妃握着沈书云的素手道别,却从自己的手腕上,将所戴的阳绿翡翠贵妃镯推到了沈书云的手腕上。 “如此厚礼,云娘不敢消受,还请次妃……”沈书云有些讶异,王府的用度本来一切参照宫中,郭次妃的这枚手镯更是随身的心爱珍品。 郭次妃却直接打断了沈书云的话,道:“古人云,美人如玉,玉能养人,这手镯是缅甸王孙朝觐先帝时的贺礼,确实成色难得,但我看以此来配大姑娘,倒仅仅是差强人意。这点心意若是不收,明日我便差人,再拿些小玩意儿过来给你,如何?” 沈书云受宠若惊,甚至有些惶恐,她知道郭次妃说的“小玩意儿”,只会比这枚翡翠手镯更宝贝,于是只好收下了手镯。 等到送走了郭次妃,支棱了一天的沈书云正打算好好耐下心来看看入夏以来家中厨房的账目,王氏却又折返回蓬蓬远春,一副要与她私下里单独说几句话的样子。 沈书云放下账本,不明所以地看着王氏,王氏却捉着她的手,拉倒秀桌前,意味深长笑容可掬地凑过来问:“先不提郎子怎么样,单说这样的婆母可是称心如意?” 作者有话说: 最近收到了营养液和地雷,谢谢小伙伴们喜欢这篇文,我会努力更新的,今天是加更。 男主很快就回来了,带着冲天怒火,挠着墙怨天怨地地,回来。请相信我。感谢在2022-05-13 00:09:45~2022-05-13 15:55:4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木子矞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六十五章 沈书云一愣, 转念一想,又觉得一切都在情理之中。 方才她觉得王氏突然带了这么尊贵的命妇前来走访,有些古怪, 原来是给她说媒。 王氏与郭次妃是发小, 也算是知根知底, 见沈书云懵了, 便竹筒倒豆子似的将心里所想直接说了出来: “康亲王已经眼见着年入古稀了,就一个独子,是我这郭姐姐所出,世子单名一个震字, 表字孔陈,和你同岁, 一直是王府的眼珠子。说是人纤弱了些, 大概是亲王老来得子, 所以养得精细。毕竟是贵不可言的出身,和咱们国公府嫡长女倒也正好相配。我这个同乡郭娘娘, 从那次先帝寿辰就对你念念不忘, 只是碍着老公爷和圣人不对付,才一直没提,如今雷哥在圣人面前出息了,我这郭姐姐才敢到咱们家来。这说起来有些难为情, 但向来京中结亲一直就是看门楣,想必你也不会介怀长辈们这些小算计。” 沈书云听完这言简意赅的长篇大论, 完全是懵的, 王氏一番话里太多要记住的要点, 她一时间难以消化。 倒是念春, 上来给王氏添茶, 看着沈书云有些懵的表情,调笑她道:“真不知道先帝寿辰上,到底有多少世子爷看上咱们姑娘了,看来咱们无论如何得嫁给国姓家了。” 沈书云知道念春说的“世子”、“国姓”其实都是另有所指,眼光锐利地扫她一眼,道:“惯会胡说,越发没有个规矩了。” 念春抿嘴笑着出去拿瓜果,王氏见屋内只剩下了她与沈书云,于是更进一步情真意切地对她说:“旁的我不说,就单说郭次妃这个脾气与人品,我是可以打包票的,绝对不是那苛责寡恩的人,一定会善待你。” 一句话,倒是让沈书云心头一暖。 从小,王氏和翁姨娘都对沈书云格外疼惜,盖因为她是个幼年没有了亲娘的人,又遇到了自私贪财的继母,没有一天享受过母亲的疼惜。外人看她是国公爷的掌上明珠,却不知道她有着所有没妈的孩子的悲辛苦痛。 “谢谢婶母,为了我的终身大事费心了。”沈书云一笑,为王氏又斟一杯茶。 “一家人不用谢不谢的,你就单说,这门亲事你有没有意思嘛。你要是点头,我明日就去与家主说项。你母亲那里也不必担心,康亲王对你也是应允的,况且现在王府里,郭次妃算大半个正头夫人,世子的婚事她说话有分量。” 沈书云被王氏的直率弄得有点懵,她一没想到一贯做事温和妥帖的伯母给她做媒时,这么雷厉风行,二是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对这样重大的事情做出决断。 王氏看出她的犹豫,语重心长地说: “我知道你掌管着家权,不似一般世家贵女那样没有个决断。但婚姻大事,没出阁的闺女如何懂得为人妇的道理?有时候,嫁人也算是投胎。” 王氏说着,下意识看看自己这一身平素的打扮,有些自惭形秽。 郭次妃是她昔日在登州时的同乡,两个人家境相仿,都是一般文官家的女儿,几乎是差不多的时候,嫁入了京中高门,但是此后的命运却有了截然不同的走向。 郭次妃母凭子贵,一路青云直上,未来也不知腾达到何种地步。而她自己,虽然有沈雷这样上进的儿子,但到底因为沈嵩的出身不够,所以将来的天花板也就注定了。 沈书云看懂了王氏的心思,忽然觉得这样的婶母有几分淳朴的憨厚,于是忍不住莞尔一笑。 王氏见她笑,有几分责怪地语气:“你这孩子,婶母一心给你找个好人家,你倒还有闲心笑我。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我知道你能写会画地,觉得婶母庸碌市侩,可是天底下那有什么人在瑶台仙活着,都得吃喝拉撒,有什好笑的……” 沈书云见婶母如此说,忙正色道:“是是是,婶母说得对。今日婶母的话,我都会放在心上好好思量的。” 王氏听她话外之音全是敷衍,有些急切,上前说:“光思量哪里够?你得拿主意。郭姐姐是打着灯笼难找的好婆母,世子我虽然不熟,但是从小见过几回,也是知书达理、温厚纯良的好郎子,你若是不放心,改日我带你去王府里坐坐去。” 沈书云只觉得头脑发懵,哪里有这个心绪答应王氏什么,只好说:“婶母也是深思熟虑,我知道好歹,尽快想清楚。若是真不合适,也不能耽误亲王家娶纳。” 王氏道:“嗳,有你这句话,婶母也算没有白忙。就是觉得你璞玉一块,不能委屈了。你母亲近来也在放出消息,我也听了一耳朵。都是些门第不高、资质平平之辈,还赶不上你哥哥有份上进之心,我才匆匆带了次妃娘娘来,万一夫人这边有个什么主意,你这里也不至于没有个准备。天色不早,我这就回东院去了。” 沈书云觉得婚事成不成放在一边,王氏是真心待自己好,于是感恩戴德地将王氏送出了蓬蓬远春。 送走了王氏,沈书云并没有折回,而是径直去了墨泉边。 泉水仍然滚滚而下,声若滚雷,滔滔不绝。 已经是即将盛夏的时节,墨泉的凉意压制住升腾起来的暑气。 泉池的倒影中,沈书云看到自己的面容,比去岁在这里的时候,消瘦了许多。 去年此时,她还陪着祖父在东山别业纳凉,本来打算呆一整个夏季,好好画几幅心仪的作品,却不料因为意外,没到夏至就匆匆回府。 然后,在这墨泉边,她与那个“意外”,见了好多次,打了很多交道。 朱霁,如今在做什么? 造反自古都不是什么轻而易举的事,入夏以来,蓟州的叛军仿佛被封禁在了江苏道,止住了南下的步伐。 甚至京中前段时间还惶恐不安的高门,如今都快忘了北地还有直逼南下的叛军。 战机总是转瞬即逝,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折腰。好了伤疤忘了疼,才是人间常态。 沈书云想,若是没有了消息,那么安王父子是不是真的功败垂成? 沈书云心里咯噔一下。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49节 她知道作为开国元勋的孙女,是应当永远站在先帝的遗志这边的,无论新帝如何糊涂,如何慢待了沈家,但作为忠臣就应当“耻图百年之命,为君一朝赴死”。 道理她懂,但她不敢设想,若是朱霁一败涂地,那气质郎朗,自负满怀的年轻人,将会走向怎样的覆灭。 她一个自身难保的人,还在担心着一个千里之外,手握重兵的人。 · 沈书云觉得自己可笑,她明白何氏在想什么、做什么,而自己的位置是多么被动。 何氏,无非是利用自己主母的身份,企图将自己赶紧嫁出去,以重夺家权。而沈崇现在醉在美人乡,只想着如何顺理成章纳妾。 自己每日费尽心力与账本子缠斗,用尽全力保护的家人,却并不在意她的付出与辛劳。 因为沈雷建功立业,这个家才有了巨大的起色,而自己辛勤的维护,曾经屡次自掏腰包平衡开支,似乎是微不足道的事情,除了曹管家、王氏等少数几个人,竟然没人过问,更谈不上在意。 她头一次觉得自己其实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重要。 康亲王世子的这门亲事,无疑是好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逆天改命的机会,王氏为了她的确费尽心思,若是不接受恐怕也会博了她的一片好心。 可是,她真的应该接受吗? · 次日傍晚,吴妈妈来蓬蓬远春邀请沈书云去绿野院,说是何氏有请。沈书云皱了皱眉头,简单地拾掇了一下,就带着念春去了。 何氏正在正房里盯着几个针线好的丫鬟做小衣服,小帽子。 “大姐儿来了,来看看,这是给你未来外甥准备的。”何氏笑的十分得意,恋恋不舍地放下了婴儿的小衣服,对沈书云让座。 “今日叫大姐来,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你的终身大事。”何氏倒也开门见山,端坐正了对沈书云道:“你看,你妹妹入秋就要临盆,我与你父亲也算是升了辈分,是祖母祖父了。妹妹比姐姐先出阁,在京中本来就不多,何况你还是嫡长女,老公爷跟前长大的。我今天也不管你害不害臊,是不是当家的,都得说点做母亲该说的话了。” “母亲请讲。”沈书云不卑不亢,抬头看向何氏。 何氏倒被她坦荡的目光弄得烦躁,皱着眉头,没有什么好气地说:“女大当婚,前日我给你寻了一门好亲事。梁中书大人的原配去年殁了,屋里一直没有进新人,也是知道你会画画,托了虔婆来问你。梁中书大人官至二品,是你父亲昔日在礼部的上首,你是咱们家的嫡长女,这门亲,我看着可以定下来。” 沈书云还没说话,念春就抢白:“夫人,梁中书大人比家主还大一轮,大姑娘过去做填房,岂不是将来就是伺候人的?咱们家的嫡长女如何要给人做填房?” 何氏一直看不惯念春,这时候正好得了机会训斥她:“没规矩的丫头!我不掌家也是正头夫人,和大姐儿说话,如何有你插话的地方?听你的意思,填房就低人一等了?谁教给你的?” 何氏自己就是填房,她虽然知道好人家的女儿一般不做填房,但她本来也不是要给沈书云安排什么好亲事,被念春当众指摘却不行。 沈书云也训斥念春:“没有规矩,还不给母亲道歉?” 念春看着沈书云,委屈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自己被何氏责骂并不觉得委屈,更多的是为了沈书云委屈。 若是荣恩公在,何氏怎么敢让沈书云去做填房?何况梁中书那么大的年纪。 念春正要跪下去给何氏道歉,刚刚放职归家的沈崇一脚迈进了绿野院,看着沈书云也在,有几分意外,但眉眼中的笑意倒是根本不加掩盖。 只是他身后的福山看到沈书云和何氏坐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心虚地低着头。 沈书云看着这对主仆,眉眼流转,上前对沈崇行了敬礼。 “起来吧,你在这里正好了,省的我让福山去蓬蓬远春叫你,正好有事给你说。” 何氏比沈书云更纳罕沈崇要对沈书云说什么,问:“你找大姐儿有什么事?” 沈崇却得意一笑:“什么事?她的婚事。” 第六十六章 “什么……亲事?”何氏纳罕, 摸不到头脑,梁中书看重沈书云做填房的事情,她还没有来得及和沈崇商议, 显然不清楚沈崇说的亲事, 是不是同一回事。 “是啊, 亲事。”沈崇眉开眼笑到得意洋洋, 道:“今日我刚到兵部画了卯,康亲王府的师爷就来唤我去府上。咱们不是国公府了,按理说亲王一等侯是够不到往来的,去了我才知道, 是老王爷要给世子说亲。说是府上郭次妃看中了云娘,前日已经来府上想看过, 怎么你不知道吗?” 何氏意外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康亲王府?郭次妃?来府上看过? 何氏自从失去了家权, 连通风报信的人都没有了, 吴妈妈本是在府上有些耳报神的,却都被念春一一给废止了, 于是成了府上的聋子瞎子。 “郭次妃和东院夫人是同乡, 都是登州人,你忘了?”沈崇提示着何氏,但是王氏向来低调内敛,即使有这么不凡的同乡, 也并不放在嘴头成日到处宣扬,何氏又一直瞧不起王氏, 竟然不知道她还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我……记不得了。”何氏又看看沈书云, 问:“云娘, 郭次妃什么时候来过咱们家, 怎地没有告诉我?” 方才被何氏斥责的念春, 接下了这个问题,道:“郭娘娘是素来不喜欢惊动四邻摇动海的人,这等贵人到咱们这来,没有提前交拜帖,觉得失礼了,便叮嘱不能惊扰夫人,这才没说。” 话是客气话,但是语气里没有一丝丝客气。 何氏乱了针脚,对沈书云怨念:“这等大事,云娘都不肯吱声,把我这个母亲蒙在鼓里。” 康亲王府的世子是府上独子,何氏如何不知?若沈书云走这么一步,那可真是登天换日了。 “可是,梁中书府上差遣了虔婆过来说项,看中咱们大姐去做填房……” 沈崇闻言,直接打断了何氏的话:“梁中书还有几年就要隐退了,若论出身,还有什么人比国姓更尊,咱们大姐才貌双绝,在京中谁人不知的,去做什么填房,平白失了身份……” 何氏闻言,眼神涣散出巨大的悲戚和失落。 方才念春瞧不上填房,她正要正色去责罚,如今这话从沈崇口中说出来,反而让她更加没脸。 “原来,在家主眼里,填房是失了身份……” 何氏一双桃花眼已经染上了皱纹,含泪时却依旧是妩媚的,呆呆看着沈崇,沈崇才想起来她也是个填房,于是上前赔不是:“啊,我不是那个意思,你是正头夫人,咱们府上谁也不及你尊贵……” 这话,沈崇说得心虚。沈书云的婚事如果能敲定,他下一步打算拿着移交家权做交换,对何氏说一说纳妾的事,因此现在需要格外讨好何氏。 夫妻两个你一言我一语地,倒是沈书云作为第一当事人一直沉默着。 见父母似乎已经拿定了要把她嫁去康亲王府的主意,沈书云直接开口道:“父亲,我不嫁。” 一句短短的话,把沈崇归家以后绿野院欢腾的气氛都直接击碎了。 “什么?什么意思?”沈崇看向沈书云,一脸不解。 他今日在康亲王府得知了老亲王的意图后,简直忍不住喜上眉梢。沈崇一路上仿佛高中的举子一般,若是能成为世子爷的老泰山,那他在官场上还有的是好运气,他被幸运弄晕了头脑,却没想过沈书云会不会同意这门亲事。 他一直以为沈书云是眼高于顶、清高自持,只要对方门第够高,身份尊贵,沈书云断然没有反对的意思。而且康亲王那势在必得的样子,仿佛郭次妃在沈家已经得到了什么应允一般。 “虽说婚姻大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到底是我自己的事。无论是世子也好,王孙也罢,我并没有要嫁人的意思,请父亲斟酌。” 这下,连何氏看沈书云的神色都变了,她虽然不希望沈书云嫁的比沈书露高,但是也没想到她会拒绝这么好的一门亲事。 一句话倒把沈崇激怒了,他走过来对沈书云瞪着眼睛,道:“你在浑说什么?还以为咱们家是先帝爷在世时呢?难不成掌管家权,你还有了官瘾了不成?我看这事由不得你任性,过几日康亲王府的人来议亲,你只管回蓬蓬远春不许出门,再使小性子,便再禁你的足,咱们家虽然裁撤了人手,拨出四五个院护看着你,还足够。” 沈书云想站起来与沈崇分辨,却被沈崇勒令吴妈妈和念春把沈书云带走,沈书云还想说什么,沈崇那文弱的身板子拿出了所有的力气,在秀桌上重重一拍,惊得整个绿野院没有人敢吭声, 纵然他是个没有威严与霸气的,到底还是一家之主,沈府的家长,沈书云愤愤地回去了蓬蓬远春。 · 傍晚时分,果然来了四五个院护,又再度把蓬蓬远春的门把住。 “用得着大姑娘的时候,就捧着哄着,用不着了,就关着,这是什么世道人心!”念春也被关在家中,闷闷生气。 对比念春的义愤填膺,沈书云已经平和下来,道:“由他去吧。” 念春瞪了瞪圆眼,走过来问:“大姑娘这是答应嫁给康亲王府的世子爷了?” 念春还想问沈书云是不是不想等安王世子了,她没有问,因为她虽然厌恶何氏,也不认同沈崇的势利,但是觉得康亲王府的这门亲事是一件好事。她想劝沈书云接受。 “郭次妃那人确实是好性情,咱们过去以后,看在东院王夫人的面子上,也不会吃苦,何况听家主的意思,老王爷对大姑娘也是满意的。” 看着摇摇晃晃的烛火下,自己的影子也跟着闪动,沈书云眨了眨眼睛,垂下来的眼帘在面容上投下了一圈毛茸茸的影子。 念春看着沈书云愁闷的样子,问:“姑娘还在不高兴吗?要不然咱们找东院王夫人,去会会那位康亲王府的世子爷,说不定并不比那位爷差呢,都是先帝爷的嫡孙,谁比谁高呢?至少性情总好过那一位……” “无妨了,睡了吧。”沈书云没有再多说一句话,念春点点头,伺候她梳洗后,为她落下了秀床的帷幔。 绯红的阴影中,沈书云却辗转反侧睡不着。 她知道在这样的局势下,反抗已经毫无意义。沈崇会晓之以利地说服何氏,最后无论她自己的意思如何,都会被嫁入康亲王府。 伤心已经不足够形容自己对父亲的失望,原来在他眼中,自己是待价而沽的商品。并不是在于康亲王府这门亲事自己同意与否,只是沈崇有了联姻皇室的心,自己的意见其实根本不重要。 若是没有康亲王府,他也会退而求其次的将自己嫁给梁中书做填房。 沈书云背后沁出冷汗,她心里不得不承认,若是只能二选一,去康亲王府倒也不是什么坏的选择。 既然不能自己决定,那便随波逐流吧。 又及,她想到何氏与沈崇之间,早晚会因为纳妾的事产生一场风波,反而对于自己的婚事不那么在意了。 若世间男子都会变心,那么从开头便放下期待,或者可以不必有一天感到伤痛。 沈书云觉得身心俱疲,或者这个家也已经不再需要她,沈雷的仕途很有期待,而自己若是嫁入了康亲王府,倒也正好能令家族更上层楼。 这样想着想着,沈书云就睡着了,睡梦中,她觉得一切都渐渐模糊起来,等到睁开眼的时候,置身于金戈铁马的一片战场中, 四望是一片混乱的战壕,硝烟弥散,沈书云低头看看自己,衣衫褴褛,手背上都是伤疤,仿佛刚刚从一堆死肉中爬了出来,侥幸逃生。 正在她艰难地从这恐怖的尸山中迈步的时候,陡然看见不远处一个人身着铠甲,坐在高头骏马上,目光冷峻地穿过层层硝烟看向她。 纵然是阴霾中,她也看清楚了他是谁。 沈书云想开口说些什么,却失声了,嗓子痛得让她发不出任何声响。 只见朱霁用脚蹬轻轻一敲马腹,骏马便信步向沈书云走过来,到了近处,沈书云仰着脸看他。 从朱霁那双漆黑的瞳仁中,沈书云看到了自己狼狈的形容。 “云娘,你到底负了我。” 沈书云听见他的声音,声音依旧如玉般朗润,语气却寒凉刺骨。 随后,朱霁面无表情的抽出腰间的剑,直指沈书云的眉心。 沈书云只觉得剑刃在她脸上刺出了血,凉凉的沿着鼻翼滑落。 她依旧说不出话,直到朱霁无情的瞳仁里滚落了泪珠,他陡然收剑,锋利的刃入鞘时发出了撕裂长空的声响,随后在沈书云视线中的是策马而去的身影。 一片狼烟中,沈书云伏在地上痛哭不止。 “大姑娘,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沈书云再睁开眼,看到的是秀床的帷幔,阳光已经射进来,刺眼如芒,她下意识延住眉眼,然后拂过眉心。 那里,并没有流血,但是自己却已经满脸泪痕。 作者有话说: 这是今天的加更。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50节 其实三次元真的太忙了,做不到日更,但是有时间的话,我都会加更。 谢谢小伙伴们,爱你们。 第六十七章 念春在帐外感知到沈书云梦魇了, 急匆匆过来挑了幔子,伸手摸摸沈书云的额头,讶然:“大夏日的, 怎么烧起来了。” 不一会儿郎中来了, 隔着幔子给沈书云号脉, 对念春道:“是热伤风了, 应当也是积劳郁结所致,休息一段时日,用点汤剂可以祛除,无大碍。” 听郎中如是说, 念春等人才放下了心。 折腾了一上午,念春再进来的时候, 思夏和拂冬已经伺候沈书云坐起来批了烟罗的披肩, 坐在秀桌上饮水。 沈书云看上去十分虚弱, 面容苍白。 念春皱着眉头,将手里的药碗端过去, 沈书云咬着牙才将苦涩的药汁喝掉。 · “这是逼着她嫁人, 病给我看呢。”沈崇得知沈书云病了的时候,正在和香梨在书房鬼混,隔着书房的西纱窗听福山对他汇报蓬蓬远春刚刚请了郎中的事情。 “家主不用去看看大姑娘吗?”福山小心谨慎地问。 “不用去了,过两日就好了的小病小灾罢了。正好五日后康亲王府来下聘礼, 趁着北方战事稍缓,赶紧采纳了为好。夜长梦多。” “可是还在老公爷的孝期里……”福山说话的时候, 声量压得很低。 “先采纳, 过门, 等出了孝期再行大礼便是。等到三年居丧期慢, 大姐儿都说二十了, 咱们等得,王府怎等得?”沈崇不耐烦地撵人:“你别废话了,去门口守着,特别警醒着夫人那边。” 沈崇说完,就继续沉溺于软玉温香中了。 · 五日之后,康亲王府的聘礼果然搬进了沈家,几十只金丝楠木的大箱子,玉器珠宝不乏其数,真丝纱罗满目琳琅,沈家是武将出身,虽然也是钟鸣鼎食,但是到底不能比亲王府邸的用度奢华。 何氏绕着堆在院中的聘礼前,一样一样对照礼单,忍不住啧啧称赞。因为沈书云的禁足,何氏也暂时拿回了家权,沈崇没有长久允诺她复权,但是她却觉得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对比沈书露出嫁时的狼狈黯然,沈书云可谓是风光满城。 京中世家听闻了康亲王府给沈家下聘的事,议论纷纷,本来觉得这门亲事是沈家高攀,但是得知郭次妃看重的是荣恩公生前养在手心里的沈书云,倒也觉得可以理解。 何氏是个见钱眼开的人,对沈书云青云直上的命运虽然嫉妒,但是考虑到沈崇已经允诺聘礼由她掌管,于是便不再提及梁中书差人来求亲的事,横竖一个中书令,无法与堂堂亲王、当今圣上的叔父相抗衡。 五日后,沈书云的病情也好转起来,沈崇仍然没有解了她的禁足令,倒是绣娘拿来了绣房的嫁衣。 念春和思夏都觉得恍惚,没想到沈崇做的决定会这么快,急转直下的,几天前还被出入账目忙得脚不沾地的沈书云,这么快就要出嫁了。 何氏甚至因为聘礼的优厚,没等沈书云自己开口,就应允了念春等三个丫头做沈书云的陪嫁。 沈书云觉得自己是漂浮在海上的朽木,只能随波逐流。 她让念春把窗户打开,看着天边流散的云朵,觉得自己名字里分明也有一个云字,却毫无自由可言。 但是话说回来,若是荣恩公在世,会以何种态度对待康亲王府的这门亲事呢? 不同于蓟州安王的野心勃勃,康亲王作为先帝的次子,一直是闲散宗室,又因为与今上关系和睦,因此在本朝颇受尊敬。 荣恩公在沈家最不济的时候,考虑了临安萧家为沈书云托付终身,盖因为萧家富甲一方,如今若是能嫁入闲散宗室,享受一辈子荣华富贵,沈书云觉得荣恩公也会应允这门亲事。 凭借多年对祖父的了解,沈书云做出如是判断。 这门亲事,让沈崇和沈雷的前途都有所依仗,毕竟能与国姓攀亲,是京中高门此生可堪肖想的最高裙带,而何氏可以获得巨大的财富,沈霄也会因为成为未来亲王府的小舅子而水涨船高。 既然是皆大欢喜的事情,为什么,沈书云却内心一片苍凉呢?以至于,刚刚被禁足,就因为心气郁结而病了一场。 沈书云知道自己心里对那个人的“有”,原来比自己想象中要多,但她不知道,原来所谓的相思所谓的诀别,就是当下正在发生的事情。 但想到沈崇不日就会对何氏摊牌纳妾的事,沈书云又觉得是自己不够豁达,所谓真心是世界上最靠不住的东西,如果一定要牢牢抓住不放,是注定会失望的。 她走到画案前,将此前在东山别墅未曾完成的《东山别业图》拿出来,细腻地研墨,一点点在空白处逡染出山水的壮阔,在瀑布前的亭台间,画上了不易察觉的两个人影,一男一女,一高一低,共同赏鉴着山水的壮阔,远离凡世的喧闹冗杂。 那或许是她内心寄望过,但是不肯对任何人,包括她自己承认的寄托与幻想。 · 采纳的日子定在了下聘的三个月后。 因正式的婚仪要在沈书云出了孝期之后,康王府只是差人将红妆的沈书云抬去了王府。 按照本朝的婚仪,有问名、订盟、纳彩、纳币、请期、亲迎六道程序,但若是新郎或者新娘有一方在孝期内,则可以将头五样仪式放置在求取之后,而夫妻双方并不行礼,只是将新娘迎接到新郎家里,等到孝期过了,在举行正式的典礼。 这样的求取被称为“仪亲”,一般皇室是不采用的。但因为国家正在战事中,一切从简,近来竟然有很多高门也采用此种办法婚嫁,可以低调行事,避人耳目,以防被圣人指摘在国难之中还吹吹打打,大办酒席。 仪亲一般在下午太阳落山之后,悄悄迎娶,以示对辞世不久的先人的崇敬。 沈书云的禁足被解除,实在仪亲之前的一个月,沈崇得知她心情好了许多,身体也得到了休息,便应允她走出蓬蓬远春。 禁足之时是刚刚入夏的五月,而解禁的时候,已经是仲夏的七月了。 沈书云去探望翁姨娘,看到翁姨娘的寝室里放置着冰块,才知道她如今盗汗更甚从前,是老妇衰老的征兆。 “去岁只是觉得天气喧热,今年却不得不用冰,不然夜里热得我睡不着,真是老了。” 沈书云为絮絮叨叨的翁姨娘擦拭着额头的汗珠,才想起来,去年这个时候,是祖父在人间的最后一个夏日,翁姨娘已经开始怕热,两人在回府的路上,靠着驿道上的石头乘凉。 仿佛就在昨日。 一年之中,却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沈书云一年内的心性,成长的比过去十六年还要多。 翁姨娘拿出了体己的首饰,作为对沈书云出阁的贺礼,笑容可掬对沈书云道:“可算终于定了一门好亲事,奴真为大姑娘高兴。” 本以为沈家衰微,却没想到柳暗花明,翁姨娘感叹沈书云到底是老国公的心头好,自然是吉人有天象,命中带着富贵,任何人眼红也没用。 沈书云的唇角弯出一个无可奈何的笑容,翁姨娘虽然老了,心思却很明白,问她:“大姑娘怎的不高兴?要出阁的人,害臊是有,怎么却不见你笑了?” 沈书云道:“就是觉得天下男女之情,也不过如此而已。” 翁姨娘有些意外,但是想了想,才问:“是香梨那丫头的事情,让你意外了” 沈书云抬起头,讶然道:“姨娘怎么也知道了?” 翁姨娘笑笑,道:“恐怕除了夫人,也都知道的差不多了。” 沈书云恍然,诚然,沈崇那般宠爱香梨,府上的人耳聪目明,时间没有不透风的墙,大概何氏真的是为人有亏,到了这个时候也没有个人给她通风报信。 “奴是先老夫人的陪房,也是妾室。天下男子,虽有真情,也难有始终如一者,所以权贵三妻四妾本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大姑娘眼明心亮,莫不要被那些传奇画本子蒙蔽了,只要身份尊贵,男人纳妾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翁姨娘开导沈书云,以过来人的身份。 “虽然如此,但还是忍不住失落。若是将来的郎君,也是位高权重,那么无论如何也要和很多的女人分享一个男子,就觉得心中郁结。” 沈书云难得对什么人说心里的困惑,但是翁姨娘一直被她视为等同祖母的存在,因此便敞开了心扉。 “所以,只能抓住能抓住的东西。”翁姨娘握着沈书云的手,说:“既然是嫁入王府做世子妃,便有了尊贵的身份,这便是依仗,何必去想无法抓住的东西呢?” 沈书云知道翁姨娘说的是这么一个道理,却不能再进一步去说自己和那个人曾经的约定,于是便无奈笑着点了点头。 · 仪亲之前的半个月,沈书云收到了沈雷的信函,信的落款是收到信函的十日之前。江苏道距离京畿道并不远,军中的信件加急,昼夜奔马传递,本应该五日就送达,却不知为何等了十日,才递交到了沈书云手里。 信中,沈雷告诉沈书云前线的状况,让沈书云大惊失色。 京中还享受着太平安乐的贵胄高门,并不知道前线正经历着怎样的艰难 作者有话说: 朱霁:老婆,你背着我要嫁给我堂弟,你不要我了! 沈书云:都是姓朱的,都是大猪蹄子,差不了许多。 朱霁:等着,下一章,我就回来,看看谁敢娶你。 (下一章,男女主重逢,我保证。) 第六十八章 信中, 沈雷说自己到了前线才知道曾经的自己,虽然满腔抱负,也只是纸上谈兵。 战场杀伐, 血肉横飞的场景, 这些京中的高门子弟, 都根本未曾见过, 到了前线才知道真正的战争远比书本中所写的残酷的多。 安王的平允军厉兵秣马多年,且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与北境骁勇的蒙元骑兵常年交手,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而反观朝廷的军旅,领军的多为年轻的高门子弟, 就算有赵世康这样昔日荣恩公麾下的将领, 也并不被新帝信任, 未能委以重任。 之所以朝廷的军旅能在江苏道抵御住平允军,却恰恰是因为赵世康将军, 敢于违逆圣人的旨意, 因势利导根据具体的军情行动,才能够与之颉颃。 但是,沈雷还委婉透露出,他认为叛军在江苏道, 反而更像是集聚着新的力量,准备发起更血腥的进攻, 而并非京中权贵认为的那样, 已经被压制住。 沈书云皱着眉头将信件烧掉, 便让念春速速找来了曹管家, 在自己的书房, 很私密的问他:“曹管家,我昔日还掌管着家权的时候,曾秘密托您将粮食、布匹和其他家什一并运往东山别业,这件事,没有走公中的账目吧?” 曹管家犹疑了片刻,在何氏那个脑子不太好使的主母与眼前心明眼亮的大姑娘之间,略略做了选择,就毫不犹疑地说:“都安排了,这件事除了几个身边靠得住的人,没有别人知道。就连家主也不知道。” 家主不知道,自然主母就更加不知道。 沈书云长舒一口气,道:“多谢曹管家,这件事办得好。” 曹管家有些疑惑在心头,便问:“不是说叛军已经被阻拦在了江苏道,一时半会儿不是什么大碍了吗?” 沈书云看看火盆内已经被燃烧成一抹烟灰的信件,对曹管家说:“大哥哥从前线寄来的信,用的是我从前与他约定的密语,旁人是看不懂的。大军恐怕要抵挡不住了。” 曹管家大惊失色,眼珠在眼眶里转了一下,反问沈书云:“那,咱们可怎么办?是现在就往东山迁吗?哪里确实是背静,若是大军攻城,应当是从城北,东山地势高,倒是可堪一个藏身之所。” 这时候,曹管家又不得不佩服沈书云的远见,甚至她与沈雷的信函,还是用密语,这更令他折服。前线的家书都要经过朝廷层层审查,不得透露半点军情给京中。 沈书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道:“东西是提前准备了,却不能现在走,京中还稳如泰山,现在走不得。” 曹管家点点头,又想起了什么,讶然道:“可是大姑娘的仪亲,就在眼前了……” 沈书云低头沉默,这也是她最大的顾虑。 本来,在东山别业偷偷藏一些逃难避险时的物资,是她的未雨绸缪,但是当时她并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快约定下一门亲事。 若是大军进犯京城在她出阁之前,倒还好说,只需要用最快的时间,带着家人逃出京城便可,横竖沈嵩是巡检司的主事,浑水摸鱼的事情倒也不难。 但是,她的仪亲就在三日之后了,江苏道到京师,就算最快行军也要五日,更何况这期间,还会遇到朝廷军队的抵抗,发生许多未知的战役。 就在这时,在书房外头把守的念春急切地敲门,让沈书云和曹管家都跟着一惊。 “进来吧,什么事这么心急火燎的?”沈书云还没问完,念春就道:“听前院的人说,康亲王府找钦天监的人算了,说仪亲那天不吉利,现在就要把大姑娘接过门,王府的马车都在门口了。”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51节 “什么?”沈书云和曹管家异口同声,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采纳是何等大事,康亲王府也是皇室正统,怎的这么儿戏?”曹管家想不通,堂堂世子娶妻,就算是仪亲,也不该这般草率,分明日子是早就找钦天监的人算好了的。 沈书云却瞬间想明白了怎么回事,对念春和曹管家说:“必然是前线的情形,亲王那层的权贵已经得到了消息,怕夜长梦多,提前先把我接过去再说了。” 曹管家恍然大悟,道:“的确是这么个道理!”然后慌张到脸色发白,声音都颤抖了起来:“那、那、那……大军要围城了?京城守不住了?” 曹管家也是跟随荣恩公多年的老人了,沈家上上下下都没见过他这样慌张的样子,大概是曹管家五十多年的人生中,也从未体会过兵临城下,江山易主的滔天大浪。 沈书云也觉得情形十分急迫,但是康亲王府必然也找到了藏身或者逃亡的路子,否则不会这样着急先采纳她过门,于是对曹管家和念春道:“此时,父兄还在衙门,你们分别去告知东院婶母翁姨娘还有父亲母亲,三日后,若无消息,就往东山去,随身只带一个仆从和金银细软,轻装简从,避人耳目。对了,还有霄哥,他若是在兵部未曾差旅,也一并悄悄溜走,不要声张。” 曹管家没想到连沈霄都要出逃,心里很犹豫,对沈书云说:“若是大军没有围城,霄哥岂不成了叛逃之人,将来圣人治罪……” 沈书云却无比笃定:“若是那样,便只剩下藏匿住就好。但若真的大军压境,霄哥在兵部,与叛军是你死我活,则只剩一死。” 曹管家吓得吸了一口倒气,心道,这真是改朝换代的架势。 这时候,曹管家再看沈书云,觉得她的眼神分明与荣恩公那矍铄而笃定的目光如出一辙,方知道眼前这十七周岁还未到的女子的心胸,究竟成得了多大的事。 沈书云又对念春叮嘱道:“你留下,听曹管家差遣,想必康王府的人,只在乎我一个人是不是全须全尾过去,旁人也不在意了。” 念春想拒绝,仿佛这是什么诀别一般,却被沈书云推了一把,眼神中分明有巨大的嘱托:“帮我照顾好父兄,特别是东院的伯母与翁姨娘,大哥哥不在,她们没有个主心骨的。记住,这些事,千万不要声张,只告诉关节的人。一定要在五日之内,都到东山蛰伏好。” 念春还想跟着沈书云,但最后点点头应承下来,道:“姑娘,我晓得了,你放心……” 正在这时,何氏一脸堆笑地让进了康王府的內监与宫人,客气恭敬,对沈书云说:“大姐儿,这是王府来迎娶你的人,说是钦天监变了占卜,今日就要借你过去,仪亲之礼,明日直接到王府办。” 何氏看到曹管家也在,倒是有几分惊讶,有些嫌弃道:“咱们大姐儿出阁前一刻,还忙着府上的家务事,老曹以后可别报账本子,报到王府去,就闹了笑话了。” 曹管家和念春对视一眼,并不与何氏分辨。 何氏本来就嫉妒沈书云能攀上高枝,这时候仪亲的仪式最好能寒酸简陋,于是对沈书云挑拨道:“你父亲还不知道王府今日突然来接人,我差了小厮去衙门知会他,但恐怕他回来时,你也已经走了。战事当头,一切也是没有办法。如你妹妹,也是咱们自己送亲到那大老远的临安,又能奈何?” 念春气得只瞪眼,心里想说,那是因为二姑娘自己偷偷大起肚子来,能放在一起比吗?但是眼下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安排,便忍下了。 倒是康亲王府的內监,对沈书云行了全礼,道:“委屈大姑娘了。因国家在战时,世子叮嘱一切从简,本就是仪亲,还这样匆忙,实在是有难言之隐。” 沈书云理顺了气息,尽可能从容地说:“国姓之家,本就应当与君主共进退,有劳大人了。” 随后不久,康亲王府的仪仗便接了沈书云,乘着轿撵,从昔日荣恩公府的宅院离开了。 沈书云抱着嫁衣坐在康王府豪华舒适的辇车上,心里空空如也。 她儿时,如图所有小心性的女儿家一样,幻想过有一天也有吹吹打打的仪仗来求取自己的场景,荣恩公甚至允诺小小如一朵牵牛花的小姑娘,要给她做最漂亮的云锦秀禾,用十两黄金打造凤冠,并且用先祖母留下的霞帔陪送她出嫁。 然而,当她真的嫁人的时候,大军压境,国破在望,一切都这么草率又匆忙。别说是荣恩公的陪嫁,就连父兄的送亲也都没有了。 昔日,沈书露出嫁时,已经让京中贵胄觉得怪异,沈书云本来有了一门被人乐道的高嫁,却进行得更加奇怪荒诞。 她掀开帘子,看到本该车水马龙、行人如流的京城街巷,已经四处是御林军与禁军的兵卒,小商小贩被勒令收摊归家,而似乎宵禁也将再度实行。 原本在平允军止步江苏道的时候,宵禁已经被取消,这曾经被京中人视为战火即将熄灭的讯号。 沈书云放下帘子,眉头紧蹙,回想着沈雷从前线寄过来的信件,觉得自己已经尽全力为家人做了安排,希望他们都能顺利在大军围城之前,逃到东山汇合,而此时她比起担心自己,还更多的是担心沈雷。 沈家人,包括沈霄都还有机会出逃,但是沈雷呢? 在前线的军士,必将比京中贵胄更早一步与叛军短兵相接。 沈书云不敢继续往下想,她双手合十,闭上了眼睛,祈祷佛祖护佑沈雷。 随后,沈书云不知道是不是佛祖显灵,她问到了一股类似塔香的味道,然后就觉得头重脚轻,在宽阔的车辇中,俯下身子睡着了。 不知不觉,这一队接亲的车辇仿佛行进了很久。沈书云醒来的时候,揉揉眼睛,才使得视线和脑子都清醒了些。 她发现自己还在车辇上,就不得不有些疑惑——分明都在上城,康亲王府距离荣恩公府,为何走了一炷香的时间? 她疑惑着再度掀开车窗的挡帘,啊呀惊呼一声,为何车辇已经到了四望都是树林的郊外,她赶紧往前爬,试图打开车辇的门,好呼唤带队的內监,却发现车辇已经上了锁。 她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但必然是出事了。难道康亲王府要接上她直接奔赴逃亡之路?还是圣人已经做好了部署,只带着核心的亲贵迁往陪都? 沈书云的脑子里转动起来,试图想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车辇突然止步,停下了。 随后,她听到有人从外面投开了锁,于是颤颤巍巍地去推开了车辇的门。 她顺着门打开的光线看去,在正前方,那人坐在白色的战马上,目光冷峻地看着她,与她不久前做的那个梦魇,一模一样的神色。 “云娘,你是要去嫁给谁?” 作者有话说: 更新晚了,对不起。 实在是太忙了,裸奔(bushi)的作者伤不起。 我争取下一本全文存稿(chuiniueryi)! 第六十九章 与朱霁告别时, 还在隆冬,如今已经是盛夏,沈书云凝眸看着眼前的人。 朱霁骑在高高的红棕骏马上, 身着沉香色织金过肩蟒龙云纱衣, 未着冠冕, 也不戴网巾, 只在身后背着镶嵌红蓝宝石的佩剑,干净利落,一如他一贯不肯拖泥带水。 唯独斜横着缎带的脊背,笔直地坐在马上, 依旧是气势威严的模样。 沈书云定定看着眼前的朱霁,觉得一切都那么不写实。 怎么会…… 她猜想过既然平允军的铁骑即将南下, 或者真的不久后, 朱霁就会再度临京, 但是她猜测自己并不会再有与他相见的机会,无论造反之事, 是成是败, 自己都不会是朱霁放在心上的事。 难道举兵起义,不能让一个满心反骨、权欲满怀的人占据所有的心神,还有功夫儿女情长,惦念一个拒绝了他、利用过他的人吗? 低头如是想, 沈书云的思绪,一瞬间被下巴下凛然的凉意打破。 宝剑在须臾间出刃, 朱霁脚跟轻敲马腹, 一步上前, 剑的尖端就指向了沈书云的喉间。 “说话。” 朱霁的声音很轻, 以至于他身后几十个身穿铠甲、严阵以待的仆从, 在几丈之外,是根本听不清楚的。 但是这很轻的话,却冰凉彻骨,毫无情义,以至于难以想象说这话的人,在半年前,对她如何的深情款款、一心一意。 沈书云木然地看向朱霁,如潭的美目酝酿着蔼蔼雾气。 这般楚楚可怜的模样,让朱霁魂牵梦萦的倾城之色,若是从前,他定然会心软,但是此时此刻,心里确有一腔怒火,忍住腕间的愤怒,才不至于让剑芒真的刺穿这脆弱而美丽的脖颈。 “我不想催你第二回 。”朱霁的语气比方才更冷:“你要去嫁给谁?” “康亲王府世子朱孔陈,你的堂弟。”沈书云屏住呼吸,力求自己的声音不至于让喉咙被锋利的剑刃划破。 朱霁自然早已从埋伏在沈府周遭的潜伏者那里,知道了沈书云被康亲王府求娶的事。 一家女,百家问,更何况沈家因这场战事,已经重获转机,以沈书云的才貌,会被康亲王府看重,也并不让他意外。 但是让他心寒的是,定下婚约之后,留在京师的眼线并未发现沈书云对这门亲事有任何的反对。 探子早已飞鸽传书,沈书云在仪亲之前一个月已经解除了禁足,但是她没有出逃、没有反抗。 朱霁自然知道手下的人,精明强干,不会弄错分毫。但是他却仍然盼着,出嫁旁人并非沈书云的本意。 但是当他看到眼前朝思暮想的意中人,穿着宫样大红喜服秀禾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心中的侥幸才瞬间坍塌,滔天愤怒立刻取而代之。 她答应过他,不嫁旁人,他信过,却原来真的只是一句策略,一句怀柔。 朱霁生于无情的帝王家,从小见多了欺骗与周旋,他早已经习惯,就连敬重的父王,未来也是先称君臣,再谈亲情。 但或许是用情太深,他总觉得沈书云会不同,一个能心胸里有万里山河,笔端画出浩瀚山水的人,怎么会把诺言看得鸿毛之轻呢? “云娘,分别的时候,你是怎样应允我的?” 沈书云听到朱霁的发问,声音如方才一样轻柔,却分明多了一丝蕴含着委屈的颤抖。 沈书云沉默着,目光落在闪耀着银色凶光的剑刃上,这冰冷的寒凉,就与她的下巴紧贴。 祖父曾经告诉她,传世的宝剑是不能轻易出鞘的,锋芒毕露之后必然要沾染上人间血腥。 “我,背弃了诺言。”沈书云抬起头,目光用尽全部的勇气去尽力坦诚,不示弱但也绝不敢逞强地说:“请世子处置,我甘心受罚。” 四宝比其他侍从更靠近朱霁,他已经暗自将□□拿在手中,以备朱霁真的愤怒到失去理智时,他的箭簇能第一时间将朱霁的剑击中,留下沈书云的性命。 而这是四宝唯一一次违逆朱霁,只因为他目睹了朱霁用情之深,若是沈书云死于朱霁剑下,主子事后会悔恨终身。 毕竟是未来要成为帝王的人,四宝太清楚朱霁的为人,是何等雷厉风行又决绝果断,比起安王一代枭雄,也丝毫不减。 这样的朱霁,怎会身在潜邸时就纵容一个女人对自己如此欺骗,即便是喜欢的,也不能。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屏气凝神,以为沈书云恐怕难逃一剑的时候,众人只听到了宝剑入鞘的尖锐刺耳的声响,随后朱霁策马而去,身后是驿道上激起的浮尘,将他那愤怒的背影,遮蔽在了一片灰影之中。 · 沈书云听到了马蹄远去的声音,才知道自己躲过了一死,大口喘息着,听到胸腔里怦怦直跳的心脏。 四宝在心里微微叹一口气,将方才准备好的□□收回胸前,想着自己到底还是低估了这个女子在世子心中的位置,又不免去猜想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沈书云会腾达到何种地步。 四宝上前伸出前臂,将受了惊吓的沈书云扶下车辇,对她十分恭敬地说:“事情紧急,只能用这样的法子去接沈大姑娘,还请您海涵。” 沈书云努力让呼吸回归正常,面色苍白而无力地对四宝说:“有劳內监大人费心了。” 随后,四宝和一种兵士,将沈书云扶上马背,四宝从背囊里,拿出一间男子的披风,对沈书云说:“这是世子的披风,请大姑娘暂用,一路北上,天气寒凉,马背上有风。” 沈书云接过披风,将自己一身的大红,隐藏到了披风的玄色之中,对四宝再道一声谢。 沈书云沿着驿道一路北上,不知道行进了多久,才抵达了一片营帐。最气派最高的营帐,就是朱霁的居所。 马在朱霁的营帐前停下,沈书云被四宝从马上扶下来,落地之后,沈书云方觉得这里确实要比京城寒凉,想必已经越过了前线,到达了江苏道,也就是平允军的后方。 她忍不住将玄色的披风再裹得紧一些,但领口的红色绣样还是露了出来。 朱霁在营帐内挑开帘子,看到沈书云平安抵达营内,暗暗舒一口气,但领口的那一抹红色,一瞬间又一次把他击倒,再次提示着他,若是他前去截亲的时候路上被耽搁几个时辰,她就顺利地出嫁给了旁人。 手中的铜挑子被他愤怒地丢弃在营帐内的地上。然后走回了燃着烛火的案头,随意翻开密奏,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他知道四宝和沈书云立在营帐之外,等候着他的决断,要把沈书云如何安置。 他也知道,一个绝色姿容的女子,孤身站在在满是单身汉的军营内,是何等尴尬。这些寡淡了数月的将领与士兵,会用怎样的眼神扫过沈书云的身形和容颜。 单是想想她被旁的男子肖想,都会令他心生不悦,更何况是自己的所谓堂弟,要娶她为妻? 朱霁觉得自己的愤怒被妒忌之火添了一把柴,烧得噼里啪啦的。 一只手就折断了手里的梅鹿湖笔,朱霁大喝一声,吩咐外头的四宝:“让她进来!”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52节 四宝额头上沁出汗珠,对沈书云做一个有请的手势,用堆笑的眼神,示意沈书云要当心,世子还在气头上。 沈书云深吸一口气,掀开了营帐的门帘,走了进去。 帐内昏暗,沈书云一下没有留神,正好踩在朱霁方才丢弃在地上的铜挑子上,她长途奔袭已经一天没吃什么东西,脚下没有了力气,顺势就往前倒过去。 朱霁一步上前,在她跌落于地之前,扶住了她。 细窄的肩膀,比他们分别时还要瘦了,以至于宫样秀禾其实都不怎么撑得起来。 他不在身边的这段时日,她应该也过得不好。 还没来得及心疼,朱霁就被沈书云推开了。 沈书云知道自己被扶住,下意识站稳以后就往后退,下意识撇开朱霁按住她双肩的手掌。 这个动作本来是为了避开男女之大防的本能,却将朱霁再度激怒。 “云娘,你躲什么?” 眼神中是寒凉的质问,见沈书云无言以对,他走过去将沈书云打横抱起,随后重重扔到了帐内一张铺着兽皮的矮床上。 沈书云觉得背后被摔得生疼,只好勉强支撑着身体做起来,身上朱霁玄色的披风于是滑落,一身大红色的秀禾,在营内昏暗的灯火中,把整个营帐都染上了一层迷离的绯色。 两个人被这突如其来的红色都弄得瞬间一愣。 沈书云听见朱霁轻声嗤笑一声,仿佛是对自己四年来苦苦痴恋的嘲讽。 他们再相逢时,她竟然穿着要嫁给旁人的嫁衣。 “很好,很有些成亲的韵味。” 沈书云坐在床上不断后靠,朱霁却凑上前来,鼻翼微动,垂下睫羽纤长的眉眼,深深吸一口气,然后冰凉冷白的手指将沈书云已经被吹乱了的秀发轻轻掖在她的耳后。 “云娘既然身着嫁衣,今日就当是你我的大礼之日,如何?” 作者有话说: 不好意思,因为三次元太忙了,所以又是阴间时间更新。 这个故事进行到大半了,我争取下个月中能完结。 我会努力的!感谢在2022-05-20 00:26:04~2022-05-22 02:10:5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木子矞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七十章 朱霁的眼神苍凉而凛冽, 在面对手下的武将与官宦的时候,他时常这样孤傲孑然,是一个真正的孤家寡人。 但他从未想过有一天, 沈书云也会沦落成他不能再寄望的人, 就如那些需要永远堤防、怀柔和利用的臣下一样。 沈书云自然知道他带着轻蔑的戏谑, 是对自己的一种惩戒, 于是静默不语,让他直白的冒犯无的放矢。 然而朱霁对她的这种嫡长女的自尊自爱,嗤之以鼻,轻轻哼笑了一声。 随后, 朱霁逼近沈书云,以一种绝对的主宰的姿态, 冷淡地说:“你以为我人不在, 就不知道京中的事情了?云娘, 我离开贵府的时候,埋伏下来的眼线, 就连你每天吃了什么, 见了什么人,都一清二楚。” 沈书云的确露出了一瞬间的讶然,若是自己的事情他可以在千里之外了如指掌,那么京中的军情和圣人的决策恐怕也早就送入了他的帷幄之中。 但也只是一瞬间的意外, 沈书云很快又平静下来。 的确,一个篡权者, 若是不能做到手眼通天, 又怎么衬得上这一身反骨。朱霁从来都是留有许多后手的人, 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旁人以为他山穷水尽或者艰难困阻的时候, 这种人手里往往还留有底牌。 “世子英明果决, 实在不是我一个小女子能匹敌的。” “云娘,你这时候还要继续怀柔我、利用我吗?” 朱霁试图看透眼前低头如一朵水莲般的美人,看他又存着侥幸,怕看透了,反而更让他伤心。 他想诉苦,想说,当初分别的时候,她说她心里有她,答应了等他凯旋,答应他绝不肯嫁给旁人。 但是朱霁觉得那样的自己太孱弱无能,他的愤怒压过了委屈,一瞬间冲破了理智,凑到沈书云身前,将她压在了身下。 然而让他意外的是,沈书云没有反抗,甚至连悲苦和自怜的眼泪也没有。 她侧过脸,紧紧逼着双目,等待着他接下了的动作。 仿佛将这一切视为一场毫无悬念的惩罚,以自己的身体作为牺牲,祭祀于什么神祇。 不知为何,这种逆来顺受的认命,让朱霁错愕又无力。 他真的很想撕开她的衣襟,那红色的宫样嫁衣下,可以见到冷白如玉的身形,他在很多孤寂的夜色中去肖想过,渴望过,垂怜过,最后甚至还会对这种渴慕有一丝羞赧和自责。 他不知道何时可以与心爱的人结合,但是似乎又不是那么重要,比起这份情谊,他觉得一切的相亲都应该自然而然,如他麾下淘淘铁骑,奔袭南去,夺取天下,不过是顺理成章。 一个男人的爱,可以到达什么样的深度,朱霁都愿意去给予沈书云。 只要,她如她所说的,心里有他。 然而在朱霁从探子口中得知,沈书云确实答应了康亲王府的求娶,甚至这样穿着大红的嫁衣在他面前的时候,愤怒压倒了一切。 朱霁愤恨地停了下来,然后在营帐昏黄的灯火中,带着怒意看着沈书云,她的妆发已经有些凌乱,垂下的发丝落在圆润清秀的额头与下颌线之间,仍然是美丽的。 沈书云坐起来,纤纤素手将垂下来的发丝掖回耳后,最后微微吐了一口气,像是做了什么决绝的决定。 朱霁看到她的丹蔻伸向了衣领,去拧开扣紧的盘扣,一颗两颗三颗,直到腋下白皙的一小片漏出来,里面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云锦缂金丝的肚兜。 随后,沈书云不疾不徐地去拔秀发间的玉簪,簪子拔出的瞬间,三千鸦发垂坠而下。 即便已经如此轻佻,她的面容却仍然是寡淡而端庄的,全然没有鱼水承欢之前女子该有的羞赧与畏惧。 反而有点像忠臣良将上刑场之前的无所畏惧。 · 朱霁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所作所为,指节却已经攥得发白。 他知道沈书云是在主动认罚,但是他并不觉得内心的委屈被安抚,反而觉得被惩罚的人是自己。 朱霁承认一个男人的爱总是带着占有的热望,但他对沈书云所做的一切,绝不是图她的身子。 她的顺从与认罚,像是打在他脸上的巴掌一样羞辱。 朱霁终于忍耐不住,上去攥住沈书云的手,愤恨的话语几乎是从牙齿间透着恨意而出:“沈书云,你究竟在做什么?” 这次轻蔑的是沈书云了,她轻声说:“在做世子想要事情。” 朱霁只觉得自己的头脑涌上了血气,仰起头闭上眼睛,按捺住内心的愤怒,最后将床边矮几上的东西稀里哗啦都拨到地上。 四宝闻声挑开营帐的帘子,本是为了怕两人要从口角升级,进来以后却觉得无比后悔。 “滚出去。” “是。” 四宝战战兢兢退出去,面色惨白。 朱霁是个有权谋有城府的人,四宝幼年就跟随朱霁,从未见过他真正的动怒,而这是唯一一次,却也是震天撼地之怒。 朱霁强迫自己平静下来,倒是沈书云先开口:“世子真的觉得在这世上,能有什么三生不悔,一往情深吗?” 第七十一章 朱霁被她问得一愣, 目光略过她敞开的秀禾里那一抹冷白的肌肤,忽然察觉这一年未见的沈书云,经历了许多, 眼睛里早已不是豆蔻年纪在先帝寿辰上意气风发的少女画师。 就在片刻之间, 朱霁紧蹙的眉头便舒展了, 恢复了平和温润的模样, 对沈书云道: “我倒是更好奇,云娘为何有此一问。” 朱霁平静地走过去,仿佛刚才的怒火从未发生,沈书云看着他已经毫无涟漪的面孔, 微微皱了一下眉毛。 的确是一个可以对心虚喜怒都收放自如的人,的确衬得上万人之上的极寒之地。 朱霁问完, 便坐在沈书云的身侧, 伸手将她衣襟前的盘扣一颗一颗都扣紧, 仿佛是在弹奏琴弦般紧凑有序。 倒是沈书云,方才的分寸感被朱霁陡然而至的平静淡定, 弄得有些凌乱。 朱霁轻轻扶住她的肩膀, 让她的背朝自己,然后用那枚刚刚拆下的玉簪,将三千鸦发再度束起,轻轻的挽在她颅顶, 形成一个完美的发髻。 “听说,京城现在时兴一种海螺髻, 不知道云娘是不是见过呢?” 沈书云回过头去, 看着朱霁的模样, 流露出狐疑的神色, 分明他方才还怒火冲冠, 是真的抚平了心中的气愤? “世子,怎么会问这个……” 朱霁微微一笑,道:“其实海螺髻,也不是什么稀罕物。母妃辞世前,就曾经束过,京城贵胄们总是这样,喜欢什么也只是稀罕一阵子,过去若干年,又时兴回来。” 沈书云静静地听,她知道朱霁不是什么喜欢闲扯的人,他鲜少提到已经去世的安王妃,作为独子,一定享受过许多和煦的母爱,这一点是她不能理解却羡慕的。 “母妃辞世的时候,父王刚刚到蓟州就藩,天地荒凉,北有蛮夷,母妃便病了。当时我只有十岁,还是个孩子。但我亲眼看见父王焦急万状,请来了所有有名气的医师来为母妃诊治,还是没能留住芳容,母妃辞世时,父王悲痛不能自已,大病一场,数十日没能处理政务。” 沈书云看着朱霁,静静诉说着父母的深情厚谊,说到安王妃故去之时,微微地哽咽了一下。 沈书云看向他的双眸,在帐中昏黄的灯火里,闪耀着点点水光。 “原来世子是少年失怙,并不比我好多少。” “天底下没有人比没娘的孩子可怜。不过若是你问我世界上有没有情定三生,一往而深的事,我虽然不敢打包票,至少觉得会有。母妃在世之时,父王中宫只有母妃一人,连婢女嬷嬷也没有。我不知道这在你看来算不算是真情专一。” 沈书云于是了然,为何朱霁会提到父母,大抵一个人成长之中见过什么样的感情,就会相信什么样的关系,古今皆同。 “那世子虽然不幸,也算是有幸,安王殿下看来是个爱妻专一的人。” 朱霁听闻,眉头微微拧了一下,道:“然而父王毕竟是威吓一方的英雄豪杰,母妃辞世以后,也不会少了美人在侧,但到底不能与发妻相提并论。云娘,这世间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子却要从一而终,在我看来诚然是有失公允,若是你担心我将来会辜负你,倒不如让自己身体好好地,活得长久。” 沈书云微微开口,却咽下了想说的话,她想问朱霁怎么看穿了她的心思,现在对她违背诺言的所作所为,还生不生气。 朱霁去案头端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香饮,对沈书云说:“蓟州与北境蛮夷相接,倒是有人人喝奶茶的习惯。这里是江苏道,比京师要冷,你一天没吃东西,尝一尝。” 说着就小心翼翼地为沈书云吹凉碗里的奶茶,样子虔诚得像一个信徒。 沈书云接过来,小口嘬饮,确实是京师里从来没有品尝过的味道。 “多谢世子,奶茶真好喝,的确有辽阔草原的生鲜之美。”随后露出了久违的、放下芥蒂的笑意。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53节 看着沈书云将奶茶喝下,朱霁流露出了心疼的神色,他觉得自己可笑,无论多么生气她背信弃义,也会因为她莞尔一笑而觉得这世上万事皆可原谅,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把碗放下,沈书云看向朱霁的眼神,多了一丝探究。她觉得自己其实从没有真正地了解过朱霁的过去,若非他自己说出口,她甚至还以为安王妃还在世。 到底京师离蓟州太远了,就连这些八卦新闻,都不曾有人传说。 “说完我的看法,该你了。”朱霁对沈书云有些调侃地说:“云娘这么着急嫁人,还是嫁给我的堂弟,看来是不信什么情之所起一往而深的话本子,只看门第、出身,果然再出挑的才女也抵不过岁月,都要变成老虔婆了。” 沈书云不理会他的刻薄,到底是自己先辜负了他,思考了一下,才说:“我继母虽然对我不怎么好,可是一直与父亲恩爱甚笃,最近也有了私会的小妾。急着发嫁我,也是因为要还她家权,以作摊牌的筹码。” 看着朱霁听完这件事后的深思状,沈书云笑道:“看来世子安插在京中的探子,消息还不够灵通,这件事在我们家,除了母亲,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丑闻了。” 朱霁无奈笑笑:“难道留下的探子不用过问军机要闻,不用打探朝中动向,只管记着贵府这些鸡飞狗跳的事吗?” 两个人相视一笑,觉得的确是这么个道理。 朱霁看着她的笑,才知道什么是一笑万古春,什么是倾城倾国。 “这便好了,以后什么事都要告诉我,不许再胡思乱想,更不许再这样背信弃义,就算做尼姑、做女冠,除我之外,也不许再嫁别人。” 朱霁说得斩钉截铁,分明是有些荒诞的要求,却被他说得像是朝堂上对臣子的恫吓与规训。 沈书云想反驳,却觉得唇间一热,朱霁将她搂在怀里,唇齿交缠来得十分之迅捷,让她来不及反应,就觉得被包裹在朱霁炽热的相思里。 他的手并不老实,自己刚刚一颗一颗扣好的盘扣,又要簌簌伸手去解,沈书云这时候才一边和他热烈地吻,一边去够他的手指,阻止接下了的进犯。 朱霁放开她,捧着她的面容,像是看着自己最珍视的宝物,笑着说:“世家的女儿,就该这样有些羞臊,方才那样自己解扣子,算是什么样子。” 随后真的把搂住她腰身的手放了开来。 沈书云羞红了脸,这才知道他根本不想去解扣子,只是想看她着急阻止的样子。 这分明不是朱霁第一次亲她,却是她第一次感受到两个人是的的确确两情相悦。 甚至在相拥之中,她感受到自己分别这一年间,对朱霁的思念,也得到了缓解。 自己竟然一直在引而不发地想他,沈书云不得不对自己承认。 · 门外的四宝一直在守着,生怕两个人怒火中做出什么傻事,听了一阵子,却听不见什么争吵之声,真是隐约觉得两个人是在小声交谈,你一言我一语地还有些投机。 看来是可以打扰的时候,四宝走过去在帐外轻轻道:“世子,安王的密报送达了。” · 片刻间,沉溺于儿女情长的朱霁就收敛了神色,对四宝道:“送进来吧。” 随后,四宝进来,将一个信函递到朱霁手中,然后机警地退了出去。 朱霁却不着急打开,而是对沈书云道:“军营里没有婢女,你的丫鬟我会尽早派人找到送来营里。前线还有战事,我不能时时陪你,但帐外有宦官,供你随时差遣,但不要乱走动。” 朱霁说完凑过来,在沈书云耳边,用气声调侃:“我讨厌别人肖想我的心上人。” 沈书云收了收下巴,然后看着朱霁近在眼前的坏坏的笑容,觉得他此时此刻与京城里那些浮浪的纨绔并无二致。 朱霁知道逗到了她,哈哈一笑,去了挂在帐内的网纱,扔给沈书云:“出去就戴着,夏日里仔细太阳。” 说完他将密报谨慎收起,放在胸前,出了营帐。 · 就这样过了两日,沈书云果然等到了四宝送来了一个人,若不是听得出她的声音,沈书云简直不能相信,这个衣衫褴褛、灰头土脸、头发都凌乱了的女子,就是与她朝夕相伴、情同姐妹的念春。 “大姑娘,我还以为自己要死了!你竟然在这里!” 沈书云错愕地将她扶起来,命人打了水,有帮着念春换了干净衣裳,才看出了她挂着彩的面孔。 “大姑娘,你不知道,京师已经被围城了……” 第七十二章 沈书云其实并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 只是大体上知道自己在江苏道境内,然而念春回到她身边,告诉她平允军已经长驱直入京畿道, 将京城围了水泄不通。 “多亏大姑娘有个前后眼, 让咱们家里的人都提前出了城。我本来是陪着夫人和东院翁姨娘一起去东山的, 但是半路上还是想去追随大姑娘接亲的仪仗, 所以就擅自做主去了康亲王府。” 念春絮絮叨叨说起来自己这一路颠沛流离的经历。她从沈家避难的行旅中出走,还没有到达康亲王府,就被朱霁留在京中的细作劫掠,然后穿过硝烟弥漫的前线, 才到了平允军的后方。 “如此说来,世子的职责应当是攻略京畿了。”沈书云思忖着, 那么安王率领的主力则应当已经绕过了京畿道长驱南下。 她暗自摇摇头, 都说上阵父子兵, 果然是如此。新帝将所有精锐布防在京畿道以北,却没料到, 真正的大军已经到了自己背后, 准备时刻将京畿道包了饺子。 “大姑娘你不知道,京城乱套了。到处都是要急着出城的人,留在里头的达官显贵简直像是没了头的苍蝇,不知道该往哪里飞。而且……”念春凑过来对沈书云小声说:“听说, 圣人其实早就出逃了,所以康亲王府才赶紧这样匆匆地来迎娶咱们。” 康亲王府违背风俗礼法求娶必然是受了战事的影响, 而圣人出逃的消息, 才真正让沈书云大惊失色。 国不可无君。这样的时刻, 本应该与京城百姓并肩作战, 共克时艰, 新帝却选择了逃之夭夭,将百万大军弃之于不顾,战争的胜负,其实在此时此刻已经显现出端倪。 “那么咱们家的人,都逃出去了没有?”沈书云其实自从到了平允军的营帐,一直在惦念着家人的安危,翁姨娘那样的岁数,诚然是受不了颠沛流离的。 “应当是都到了东山,安置好了,连霄哥都被福山从兵部叫了出来,起初东院大爷还不肯一起走,是被连哄带骗的出来的。我跟着咱们家里人,一直走到东山的山门才偷偷溜走,眼看着他们都进了山里去,等到我赶回京城的时候,都要宵禁了。” 沈书云听念春如此说,才安心了些。 念春上下端详着沈书云,道:“大姑娘还全须全尾的,我就放心了。是不是你根本就没到康亲王府,而是中途就被世子爷劫掠来了营里?” 沈书云点点头:“大概如此,我并没有细问。” 念春又神色深邃地说:“世子没有对你怎么样吧?知道你要嫁给旁人,肯定气炸了。” 沈书云道:“确实是生了闷气,不过也还好。” 念春叹息着说:“世子对大姑娘也真的是情真意切,乱糟糟的还想着去截人,得耗费多少兵马?谁承想造反还真有成了的!我看京畿道这次不妙了。也不知道东院儿大公子现在身在何处,一路上王夫人都在抹眼泪呢。” 提到了沈雷,沈书云的心拧成一团,担忧之色甚重,两军对垒,刀枪无眼,她这几日偶尔在军营中走动,已经见识到平允军训练有素,铁骑刀枪,是一只血性又无情的劲旅,以沈雷那般养尊处优的少年将军,并不能与多年在塞北实战的平允军和安王父子匹敌。 “愿上苍保佑,咱们家世代簪缨,忠臣得善果,大哥哥能平安无事。”沈书云双手合十默念。 念春看着沈书云,觉得主子的位置真是纠结尴尬,一方面被反贼视为心上人,另一方面又有忠臣之后的血脉,这种对立其实还么有真正展现出水火不容之势力,但已经让她都替沈书云为难。 念春想到了什么,恍然对沈书云吃惊地问:“啊,对了!都说安王殿下只有世子爷一个独子,那他要迎娶大姑娘吗?你,以后要做皇后吗?” 沈书云一愣。 皇后?这个词她从未想过会和她产生什么关系。 “应当不会吧……”沈书云推测着乾坤变换、巨浪滔天之后的朝政格局会如何更迭。她与朱霁可以算得上两情相悦,然而皇后……是一个多么遥远而不切实际的头衔。 “为什么?他不是山盟海誓信誓旦旦的?怎么不许咱们嫁人,他将来只许大姑娘做妾吗?”念春愤愤道:“就算是贵妃、皇贵妃也是妾,我看不得大姑娘不做正头夫人,纵然他将来做皇帝也不行。” 沈书云又气又无奈,用手指头戳一下念春的额头:“现在兵荒马乱,天下未定,你怎么比篡权的人还恋权?” 朱霁此时正在帐外,本来打算进去,听见了念春与沈书云正在窃窃私语,反而停住了脚步,而他头一个听清楚的词就是“篡权”。 跟在他身后的四宝,分明感受到了主子的气息变了。 篡权…… 这两个字从沈书云这样的忠良之后嘴里说出来,真是别有一番况味。 朱霁本是来告别的,却因为一点好奇心,在门口偷听到了里头的对话。 此时,他本可以继续往下听,但又忽然觉得不想听了。 他在前线督导了几日,得知沈书云的侍女已经安全回到了她的身边,才略放下心,毕竟军营之中,还是有个女眷照顾沈书云比较方便,他很快要去京畿道前线督战,沈书云有人作伴,也会不那么寂寞难捱。 他力求为她做到滴水不漏,如春日暖阳一般细腻温柔,只为了博她一笑。 然而,朱霁自知,这种动情,对于自己其实并不是十分理智的事情。 甚至他把沈书云带在身边的事,还没有上书安王。 以他对父王的了解,身边也必然有人向父王通风报信,或许在他进京之后,安王就已经知道了他对沈书云的感情。 只不过,父王一直未曾提及,他也就不会主动招认什么。 自古生于帝王之家,就是先君臣后父子,今后父王必然会称帝,两人的关系也将逐渐更像君臣之间,信任依靠与猜忌防范,历来存在于皇权与东宫之间。 可是纵然如此,朱霁仍然不惜劳心劳力,将本应该用在前线的精锐,绕过前线,将沈书云接了过来,其一固然是不能接受她嫁作他人妇,而更为关键的其实是担心她在大军围城中有任何的折损。 一片苦心,天日昭昭,朱霁自觉为沈书云献出了所有的真心,甚至她违背两人的约守,他的雷霆之怒,也可以因为她一个明艳朗润的笑容,就一下子释怀。 然而,自己在她心里仍然是绕不过“篡权”两个字。 呵,开国功臣的嫡孙女嘛…… 朱霁的指节握得发白,并没有掀开帐帘,而是转身离开了。 四宝跟在朱霁身后亦步亦趋,朱霁将一只小小的紫檀木盒递交给四宝,对他吩咐道:“送进去。” 四宝唱喏,反身回到了沈书云的帐内,呈上了朱霁送她的这件小礼物。 念春接过来,打开,看到的就是当初朱霁为沈书云千方百计寻回来的那枚田黄石刻章。 “这兵荒马乱的,世子真是能耐大,这怎么找回来的……”念春嘟囔着,沈家逃出京师的时候走得很急,很多宝贝都来不及带,这枚田黄石说起来价值连城,逃难的时候也不如小命要紧。 “世子呢?”沈书云看着田黄石,问四宝。 “世子本来是要来与大姑娘辞别,要出营军务一段时日。”四宝遮遮掩掩地说道。 沈书云看看他,心下揣测为何朱霁到了门口又不肯进来,却最后没有问,只是对四宝道了谢,将田黄石仔细地收在了衣袖里。 · 沈书云再见朱霁已经是三个月以后,夏日的暑气已经完全消弭,转而是秋寒料峭。 军营中的日子十分无聊,好在四宝总是能差人给沈书云送来围棋、双陆之类的小把戏,甚至还有一盒宫样的颜料与文房四宝,天气好的时候,沈书云便支起画案,在营帐外的空地上露天作画、写诗。 沈书云作画的时候按照朱霁的叮嘱,带着黑色的网纱维帽。但还是有许多军中的将士,一来二去知道了沈书云的存在,闲暇之时便来讨要字画。 这些蓟州的军士,与京中的贵胄性情大相径庭,大多是出身贫苦,一心建功立业的人,但是却带着朴拙的淳厚,言辞没有半点超越礼法之处,因为崇敬读书人、女先生,对沈书云的才名十分敬佩,于是沈书云也不吝惜自己的墨迹,偶尔会送他们几幅斗方或者小品的写意画。 这些将领则如获至宝,将沈书云的画作仔细珍藏。 沈书云在平允军的营内,得到了一种在压抑的沈府从来没有获得过的畅快,这种感觉让她觉得欣悦又陌生。她可以凭借才华,而不是身份或者别的什么得到承认和敬重,这种感觉让她并不觉得军旅之中的生活寡淡乏味,反而神清气爽。 等到朱霁归来的时候,沈书云正在和三位平允军的将军讨论字画,而朱霁并没有通报就直接策马立在了帐前,吓了这三位将军一大跳,他们和随从一起伏在地上磕头行礼,朱霁却坐在高高的马背上,面无表情地睥睨这握着梅鹿画笔的沈书云,她的身前是案头上压着的一副小诗。 朱霁扫了一眼,居然是苏轼的《江城子》,于是翻身下马,连三月未见的相思也不想说一句话,直接大步走入了沈书云的营帐。 四宝站在那里十分尴尬,对三位于人情世故上不怎么灵光的三位将军道:“诸位将军,平日训导已经十分繁忙,闲暇时候还是在各自的营帐,不要到处走为妙。不然世子怪罪起来,可不得了。” 三个人面面相觑,才仿佛明白点什么,于是赶紧夹着尾巴告退。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54节 “大姑娘,您还是进去和世子说说话吧,一别三个月,想必有很多话说。”四宝劝告着沈书云,抬着眼睛看她。 沈书云扶了扶头上的纱帽,对四宝点点头,道:“知道了。” 作者有话说: 朱霁:堂弟你要嫁,我的下属你也不放过!我的醋坛子呢?快去找! 沈书云:?我看你有那个大冰。 第七十三章 沈书云挑开门帘, 见到朱霁在帐中,已经卸了铠甲,内里是一件玄色直裰, 朝制银线缂丝云纹绣在两肩, 正在案头奋笔疾书着密奏。 沈书云知道他在写的东西都是机密, 便垂手立在帐门口, 不敢靠近。 朱霁一边飞快书写着需要传送的军情,头也不抬,对沈书云冷冷点评道:“倒是知道避嫌。” 沈书云有些尴尬地笑笑:“不能总惹世子生气。” 朱霁将密函写完,仔细审阅了一遍, 并无差错,遍唤四宝:“四宝, 进来。” 四宝低着头恭敬进入帐内, 接过了朱霁的密函, 同时眼神飞快扫过沈书云,识时务地赶紧出去了。 朱霁这才舒了口气, 从前线一路疾驰回大本营, 这时候才敢略微释放一身疲惫,对沈书云道:“渴了,沈大姑娘赏一碗茶水吧。” 沈书云低头,恭敬地去斟了茶, 递放到朱霁的案头,继续如一个婢女一样垂手立在原处。 朱霁将茶水一饮而尽, 对沈书云说:“劳烦大姑娘千金之体, 侍奉我这个乱臣贼子, 篡权之人, 实在是委屈了。” “的确是除了祖父, 没有侍奉过旁人。” 沈书云总是这样一副不卑不亢的样子,朱霁看着却觉得更加恼火,方才的无名醋现在在心里被打翻在地。 高傲和自负被心里的妒火战胜,朱霁蹙着眉头看向沈书云去矮柜前准备茶水的背影。 他放下茶杯,到沈书云身后,紧紧搂住她,带着怨愤说:“一别三个月,走之前怕你寂寞孤单,还把你的丫鬟千辛万苦寻来,回来就看到你一点也不寂寞,走到哪里都有人求墨宝,差点忘了沈大姑娘才名远博,没人不知道。” 他的搂抱很紧,让沈书云不舒服,于是试着挣脱,却被扣得死死地。 “世子,请你自重。” 这句平静地告诫,却让朱霁更加恼火,仿佛是三个月前临走时那一句“篡权”的点评,一直让他窝了一口气,本来以为三个月的相思和再度相逢,会冲淡这股怨愤,没想到一回来就看到沈书云周围围满了旁人。 “自重?云娘,你这嫡长女的架子是不是该学着放放?难道只有有求于我的时候,你才心里有我?” 朱霁将沈书云抱起来,放到帐中的榻上,心中的怒火愤恨不已,沈书云一下子被扔到床上,略略觉得有些疼,撑着手臂坐起来,去抚头上的发髻,还好没有弄乱。 她知道朱霁是在吃醋,但又不能怪她,朱霁回来前甚至没有派人回营通报,仿佛就是要看看她在营里究竟在干什么。 沈书云讨厌这种被他监视和规训的感觉。 她从小在荣恩公跟前长大,祖父对她只是教育,却并不限制,然而朱霁已经是摆明了要将她今后都带在身边,这种限制只会越来越多。 沈书云蹙着眉头去思忖这些的时候,朱霁倒是笑了,问: “沈大小姐在想什么?是不是嫌我回来早了,扰了豆蔻画师与万千拥趸的好时光?” 沈书云微微吐一口气,抬起一双明亮无暇的眼眸,对朱霁深切而诚恳地问:“世子打算一直把我带在身边吗?” 朱霁对沈书云的发问感到意外,沈书云是他的心上人,在他看来,留在他身边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是,不然呢?是不是还没忘了我那没见过面的堂弟?康亲王府比安亲王府,门楣高在哪里?让沈大姑娘念念不忘了?” 朱霁知道自己的话说的又刻薄又小气 ,他实则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但是奈何看到沈书云的时候,就是忍不住这样说。 他总是想从她这里看到她对自己的想念与在乎,他猜测沈书云既然能以热的吻回应他,一定并不厌烦他,所谓的心里有他,也不仅仅是怀柔。 但是他就是不满足。 沈书云沉默不语,任他在嫉妒的海洋里自我涅灭。 朱霁忍不住想,康亲王府的世子,自幼体弱多病,为何沈书云会答应这门亲事,固然是父母之命不可违背,但是她拒绝与自己同往蓟州的时候,却那么斩钉截铁。 “你不过是觉得我蓟州举兵清君侧,是乱臣,配不上你这世代簪缨的忠臣之后对不对?” 朱霁的指节已经握得发白,他这发问问得声音很轻,却让人觉得是隐忍中埋藏着巨大的愤恨。 沈书云喉咙滚了滚,觉得此时的朱霁简直不可理喻。 分明是他野心昭昭,既然已经揭竿而起,让生灵涂炭环宇动荡,还要让她承认他是英雄豪杰,正义之士吗? 她纵然承认朱霁的能为与魄力,感佩他过去为自己做的一件又一件贴心的事,但是永远不会认同他举兵谋逆的所作所为。 沈书云甚至认为,这本来不应该是一件需要评价的事情,没想到朱霁如此在意。 联想到三个月前,朱霁来送田黄石告别时,却奇怪地不辞而别,让她瞬间明白了,为何三个月的分别,并没有让朱霁在见到她的时候表达相思,而是挑剔和怨怼。 康亲王府世子她从未谋面,谈不上喜欢,不过是盲婚哑嫁,但是至少对方是三媒六聘,而朱霁将自己劫掠到此,没有名分和未来的规划,连在军营里画点画,与人攀谈也要吃无名醋,真是令她觉得不自在。 沈书云觉得自己纵然对朱霁也有好感,但只要在他身边,就要一直小心谨慎,讨得他的欢欣,与四宝或者他手下的权臣们并无二致。 此时此刻沈书云觉得自己也只剩下了疲惫和烦闷,于是也升起了怒火。 “是。” 沈书云听到自己说出了这个字,有些意外,随后便畏惧起来。但既然已经说了,她在畏惧里也有一丝快意。 哪怕,惹怒这么一个贪恋权柄、一身反骨的人,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朱霁听清楚了这个“是”字,也并不诧异,他点点头,像是个死得其所的人一样,心头自然怒不可遏,觉得沈书云是世界上最不知好歹的人,但却微微一笑,对沈书云很平静地说: “原来,云娘是宁可在忠臣之家受尽委屈,也不愿意留在我这乱臣贼子身边。可是,我偏要一直把你留在身边,再不信你怀柔的虚情假意。” 沈书云想和他争吵或者辩白,自己并不是真的要伤他的心,但是看到他那眼神中的城府与狠厉,却又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没想到沈书云也有这样哑口无言又愤懑的时刻,朱霁看到自己也能惹怒她,倒是觉得心里郁结的醋意缓解了大半,但是此时他并不想鸣笛收兵,而是乘胜追击。 朱霁微微一笑,对沈书云心平气和地叙说起来: “云娘一直在营里与万千拥趸写字画画,可能有所不知,京畿道被围了三个月,已经哀鸿遍野,而令高祖追寻的先帝嫡长孙,已经带着几个大臣逃到了云南道。在江苏道与平允军对垒的军士已经退守到了京畿守城,其中有贵府的老熟人赵世康,还有令兄沈雷。” 听到“沈雷”二字,沈书云面色一白,美目微瞪着看向朱霁:“大哥哥在京师守城?” 朱霁得到这样的反馈,心里对自己这样欺负她有些内疚,但是又更加觉得嫉妒。沈书云有那么多惦念的人,但是听说沈雷这两个字,脸色都变白了,而自己上了三个月的战场,她却没有一点相思与担忧。 大概是觉得忠臣良将诚可钦佩,乱臣贼子死了活该吧。 朱霁恨恨回答道: “是啊,贵府向来是出忠臣良将,实在是令在下感佩不已。我知道出嫁康亲王府之前,你未雨绸缪,已经让家人都逃出了京城,现在应该藏在东山吧?那让我来猜一猜,是留在京师的沈家大公子先捐躯赴国难,还是逃匿起来的沈府遗老遗少先被我派去的人活捉呢?” “朱霁!”沈书云听到朱霁如是说,再也坐不住,从床上跃起,眼里晃动着泪光审视和打量着眼前这身量颀长看起来芝兰玉树,实则心狠手辣、翻手为云的人。 对视之中,沈书云败下阵来。 与一个不择手段夺取天下的人谋求公平允正,是一件可笑的错误。 沈书云此刻敢怒而不敢言,低头在想要如何阻止朱霁做出什么伤及沈家人的事。 朱霁看到沈书云真的怕了,心里有些动容,从前沈书云受任何一点折辱和委屈,都会让他牵动心弦,愿意为她肝脑涂地,但是此时此刻欺负她的人确是自己。 “世子不会这样趁人之危的,两军交战不伤来使,何况沈家已经在交战之前逃匿,并没有与贵军对垒,世子不该伤他们的性命。至于大哥哥……”沈书云尽量表现得柔情温婉一些:“实则大哥哥从戎,我并不是真心支持,希望世子能尽力保全他的性命,我愿听从世子差遣,为奴为婢侍奉在侧。” 朱霁看着眼前的沈书云,说着求情的话语,眼神中泛着泪光,心里却觉得被什么锐利的东西深深戳了一下,疼痛不已。 自幼,朱霁在父王的教育之下,对玩弄权术,操控人心早就烂熟于心,他习惯于看到身边的人屈从、忠诚,也有一万种办法去驯化那些开头并不肯臣服于他的人。 因此,无论是权宦王瑾或者是什么别的能臣,都会成为他们父子夺权大业里好用的工具与棋子。 挟势弄权已经是朱霁这种人的肌肉记忆,有时候根本不用走心,根本就是信手拈来的技巧。 但是,他并不想对沈书云如此,至少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并不是现在满眼泪痕,为了父兄的性命,对他屈从的一个沈书云。 可是他知道自己更加不能接受的,是沈书云另择良木,无论是身与心,哪一个他都绝不能让她旁落于他人。 他想告诉沈书云,自己早已经安排了人手,全力在攻城的时候去保全沈雷的性命,刀枪无眼他并不能百分百做到,但是至少他想让沈书云不至于太过担忧。至于藏匿于东山的沈家,根本也不是此刻平允军会在意的存在,等战事彻底结束,父王会很快称帝,那时候他打算求娶沈书云,名正言顺娶她为妻。 但是,这些心中的打算,都在沈书云此刻委曲求全的告祷中,一句也说不出来了。 因为,他根本不相信,沈书云心里会真的认同他,有一天会有他对她深情以往的十分之一。 嗯,不想说了。 沈书云见朱霁面容上已经没有了先前的怒色,便试探着问:“世子,京师现在战况如何,攻城之战,要在何时?” 朱霁不忍再让她忧虑,颀长白皙的手指拂过沈书云墨色缎子一样的秀发,像是安慰一只心爱的小猫,对她随时可能造成的攨伤,视而不见。 “万事有我,你只要对我客气些就好。” 朱霁有些丧气地说,在沈书云听来却是对她的要求和规范,于是点点头,道:“好,知道了。” 作者有话说: 今天真是狗男人的一天啊。呼,写完以后我居然有点生气。 感谢在2022-05-29 22:01:57~2022-05-31 15:39:1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2267 1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七十四章 平允军纪律严明, 加上北方骑兵擅长长途奔袭,天气转凉,就显示出了巨大的优势。 新帝携带者洪承恩、李泰齐等近臣早在三个月前就迁往了陪都, 而赵世康率领的朝廷军队还以为自己镇守京师是为天子守过门。 洪承恩在逃亡的路上才看清楚了一直辅佐的这位君主表面上温和厚道, 实则内心是多么的脆弱, 平允军不过兵临江苏道, 就已经让新帝,撇下京师的众人出逃。 于是在逃亡的半途,洪承恩就向安王朱枋出卖了新帝的行踪,以此作为谈判的筹码。 安亲王得到洪承恩的密函的时候, 笑而不语,将密函投入了火盂之中, 对身边的近宦道:“我原本以为这仗要长久打下去, 看来竟然是不必了。” 随后不久, 安王在京畿道以北的徽州道称帝,史称徽武宗, 是八百多年来第一个以皇叔身份篡权得到政权的帝王。 安王称帝, 标志着大徽的江山即将易主,这场仗准备多年,然而多取九州大部分领土的时间,不过一年而。 安王在徽州称帝, 朱霁也随后被封为太子,只要拿下京城, 就会顺利入驻东宫。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55节 三个月来, 朱霁带着平允军的将士, 对京城是围而不攻, 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京师里宫廷建筑的完备, 另一方面是希望赵世康能主动归降,避免两军交战的损失。 然而,朱霁却低估了京师内部守城的意志力,赵世康守城之牢,很有当年荣恩公的风范。 朱霁十分不能理解,赵世康的这种愚忠,就算是自己想死,又何必牵连许多别的人。 然而城中细作飞鸽传书,沈雷也是一样,打算与赵世康一同坚守到最后一课,为国捐躯。 “真是死到临头还顽固不化。” 朱霁其实知道若非沈雷是沈书云在意的人,他定然也不会这么在意他的死活。 以沈书云那样将沈家这般人的荣辱视为己任的人,也的确继承了沈家一脉相承的愚忠。 朱霁对此嗤之以鼻,但又心向往之。 他知道只有这样的人,才会真正从一而终,对待家人朝堂与对待夫君爱人,并没有不同。 因此沈书云差一点嫁给康亲王府的事,就更加让朱霁心里感到烦闷难堪。 “沈大姑娘最近还在营里给人画画吗?” 面对朱霁的提问,四宝自然回答得滴水不漏:“营内除了念春姑娘,没有一个人再敢和沈大姑娘说一句话。” 朱霁听闻,神色才稍微平静了些。 · 安王称帝之后,驻守京师城防的赵世康,终于在坚守了三个月以后难以继续挺立。 作为荣恩公最为器重的后生,赵世康一直有为国捐躯的梦想,他宁可死守着被主公抛弃的城池,也不肯做二臣。 在一线战场跟随赵世康半载的沈雷,也抱着必死的决心,要与平允军战斗到最后一刻。 以至于朱霁安插在京师的细作想要向朱霁通风报信,希望他能反水倒戈,最后都因了解他迂腐的愚忠而放弃。 “真是随了荣恩公那把老骨头,是个冥顽不灵、食古不化的人。” 朱霁在营房里一边看着线人的密报,一边眉眼沉沉地感慨,分明大势已去,这些所谓的忠臣还要这样自欺欺人。 当忠臣有什么好,当篡党又有什么不对? 朱霁看向京师的方向,眼神霸气中还带着一丝藐视的意味。 他觉得自己已经对沈书云已经不断放弃了底线,绝对不会对第二个沈家人仁慈手软。 甚至,朱霁有些不怀好意地想,一定要拿下整个天下,并且治理成国泰民安的帝国,让沈书云知道,她心里的那些忠义礼教不过是破铜烂铁。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天命所归,只有弱肉强食,只有胜者为王。 几日后,朱霁收到了密报,安王的劲旅已经到了京畿道南的闽南道,要对新帝出逃的护卫队尽兴围剿,也给朱霁攻伐京城留出足够的时间和余地。 攻下京师,就在眼前。 · 朱霁率军攻城的这天,赵世康登上已成残垣的城楼,看着城外一片焦土,硝烟中对望对方敌营正中的仪仗,其中拱卫着在白马上戎装的朱霁在华盖的正中央,看不清楚具体的形容,只是那颀长的身形,让赵世康和沈雷并不陌生。 朱霁上一次走进城楼是为见沈书云,自投罗网做质子。 赵世康犹记得第一次在沈府见到朱霁时,他那翩翩风度和掩盖不住又与弱冠年纪极为不合的气场。 这一次,他要以征服者的身份,凯旋而入,然后成为这里真正的主人。 赵世康在城楼里看向他,像历史上所有孤军奋战,不肯屈服的所谓忠臣一样,一身悲情地面度即将到来的宿命。 他没有想到,追随荣恩公开启新朝代的自己,居然在不到五十岁,要成为殉国之人,而要抗衡的,却也是主公的血脉。 到底,帝王之家的征伐,从来是你死我活。逐鹿之争,没有什么亲情可言。 只恨自己要追随的帝王,听信谗言,畏惧出逃,若是新帝能够守在帝都,赵世康甚至觉得军心不散,朱霁父子也未必能有百分百的胜算。 或者先帝在甄选继承人的时候,应该再加斟酌。 可惜,一切都已经为时已晚。 赵世康已经年过四旬,望五之年要壮烈殉国,心里是悲痛,但也有忠臣良将的死得其所,他在城楼中,对象皇宫的方向,对先帝告祷: “臣赵世□□逢乱世,出身贫贱,十三岁追随荣恩公义旅,筚路蓝缕,开国有成,而立之年忝列武将虚位,承蒙先帝栽培一身戎装加身至今,如今守国无能,导致圣人南狩,国破于佞臣篡党,臣愿以死殉国,鞠躬尽瘁!” 说完朝着先帝陵寝的方向,顿首就是一拜。 城楼之中,围绕着赵世康的是沈雷和几位一起从戎的世家少年,见赵世康老泪纵横,也都不禁潸然落泪。 曾经以为战场是遥远的传说,自从为国征战,这些后生才知道战场是何等残酷的所在,曾经细皮嫩肉养尊处优的世家儿郎,也在赵世康的手里得到了历练,成为了真正的战士。 只是比起对望那自十二岁就征战北疆的狠人,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沈雷顿足:“在下愿意追随赵将军,誓死守卫皇城,为君赴死。” 身后的几个少年将军,也一起誓言旦旦,把跪在地上向着先帝陵寝方向盟誓的赵世康扶了起来。 赵世康看着一众少年闪烁的眸光,悲情中似乎得到了一丝宽慰,对沈雷道:“文死谏,武死战,咱们军士的宿命本就如此。你们听我诏令,哀兵必胜,咱们一定不能给先帝和荣恩公在天的军魂丢脸。” · 三日后,朱霁的华盖与依仗又一次兵临城下。 不同的是,围城的平允军传来了呼喊之声,听起来已经在护城河之外很近的地方。 “对望的赵将军,请不要负隅顽抗,以免殃及京城百姓与世家。安王殿下与世子本是皇室嫡血,天下朱姓一家,此番义举在清君侧。将军一生戎马,世子感念将军军功,只要将军开启城门,则既往言行,一概不纠,请将军遵从天命,不要食古不化、冥顽不灵,造成生灵涂炭的哀局……” 这洋洋洒洒的劝降书,几乎是不断在城门外重复,将安王篡权的行径伪装得似乎是为民除害一般。 不过是针对城中不想受苦的权柄的心理战。 赵世康走上城门对着朱霁的方向,慷慨陈词:“世子,你就不要再戏弄老夫了!谁人不知令尊是何等权欲满心的人?这江山你们既然要盗取,又何必敢做不敢当呢?咱们在荣恩公府多次会面,也算半个熟人了!……” 赵世康苍凉的喊话引人入胜,果然让对面不断重复的劝降书,停了下来。 一边麻痹大意着朱霁的军队,赵世康一边朝着沈雷做了个手势,就在平允军的师爷还在仔细记录着赵世康的喊话时,几十门红衣大炮突然从城楼的洞窗里探出头来,然后在明明如昼的光天化日之下,天罗地网的炮火就纷纷而下。 朱霁围城的劲旅瞬间大为惊骇,已经严阵以待的方阵瞬间被冲散,意在一鼓作气攻略城池的大军,连忙保护有生力量,退守到防线之外。 沈雷站在城楼上,不久后看到了平允军的撤离,握着赵世康的手道:“赵将军,围城的军旅被冲散了!这炮击真的有效!可惜咱们没有续存的炮弹,否则还可以……” 然而赵世康看着城外的硝烟与焦土,却并没有什么快慰之色,而是拿来了从西洋海寇那里缴获来的筒镜,看向城郊更远的地方。 他的神色逐渐凝滞,随后大呼不妙,对沈雷道:“你们几个后生,快撤!” 而在城郊十里以外的帷幄之中,朱霁正在气定神闲和一个副官下棋,外面的信报进来,将事情的原委说了,朱霁气定神闲地问:“假扮我的人怎么样了?” 信报道:“世子的替身被大炮重击,受了伤,断了一条腿。能为世子效命,是小的们的福祉。” “赏赐这人食邑千户,待父皇登基之后,享开国勋的爵位。” 副官道:“是。” “现在城里怎么样了?” 信报娓娓道来:“世子埋伏的细作以飞鸽传信,这次佯攻以后,守军已经大抵去掉了城中大半炮火的积存。京师已经断绝粮草两个月了,城里的皇亲贵胄前几天已经要写降表了,只是赵世康前几日杀了几个要反水的世家家主。不过佯攻以后,他没有了底牌,才稳定住的人心,又要散了。” 朱霁轻轻落子,杀了对手一大片。 副官看着自己的棋局已败,便忙奉承道:“世子棋艺精湛,微臣自知不敌。” “博弈之道,无非是小伎而已。”朱霁嘴上胡乱谦逊一句,享受着身边的下属,对他越来越多的尊敬和畏惧。 昔日偏僻蕃地的世子,今后将成为执掌天下的九五之尊,如何不让人生出伴君如伴虎的小心谨慎来? 果然,世间威权的味道最迷人。 朱霁知道距离自己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 就在佯攻之后不就,朱霁发动了真正的攻城之战。 已经散乱了军心的赵世康麾下,虽然几个少年将军赤胆忠心,但是无奈被围困的京师百姓在投降派贵族的怂恿之下,也已经动摇了守城的决心。 朱霁选择了火攻,在当日夜空下,燃起事先准备了的巨量的焦炭与枯草,以投掷的方式扔入京师城内。 京城内本就高门大户林立,木结构的建筑恢弘巍峨,被空中投掷来的火种点燃之后,熊熊大火很快连成了片,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高门宅院,许多都在烈火下成为了一片涂炭。 听着城内不断传来的哀嚎,朱霁在帷幄中静静抿一口香茗,对身边的副官道一声浅浅的叹息:“可惜父王给我攻城的时间太少,那般绝伦的宫殿若是烧毁,再建又要费一番功夫。” 副官垂首看似宽慰,实则是奉承道:“倒是可以按照殿下与世子的喜好,再行装潢。” 朱霁微微一笑,除了帷幄,对副官道:“战事已定,你统筹进城的诸事,记住凡是归降的高官与贵胄,只是圈进不追罪,另外,尽量活捉守军的一个人。” 副官不解地问:“是要留下赵世康的活口吗?”他觉得赵世康虽然很有威信,但是火攻如此惨烈,已经没有必要留下他来怀柔什么反抗者。 “那冥顽不灵的赵将军,让他去黄泉之下侍奉皇祖父去吧。要活捉的,是另一个人。” “请世子示下……” 副官想不通,到了这个时候,新帝都已经逃亡了,还有谁值得费这么大力气,在一片混乱之中活捉。 “荣恩公府的长子,沈雷。” 第七十五章 虽然在攻城之前, 朱霁的平允军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而且提前识破了赵世康的炮攻突袭,但是真正拿下京师已经是攻城之后的第七天。 朱霁虽然是胜利者, 但是也不得不承认, 赵世康承袭了荣恩公的衣钵, 即便是在主公背弃, 士气大哀的时候,官兵也展现出了坚持到最后一刻的顽强。 平允军为了拿下京师,折损了数万人之众,战事十分惨烈。 因为采用了火攻, 京师中熊熊燃烧的火焰,几乎将这座六朝古都化为一片焦土。 朱霁绣着海浪纹样的步云履奢华精美, 足以与他皇孙贵胄的身份和问鼎九州的功勋相匹配。 四宝走在前头, 命手下的小太监一路用扫帚伏在地上擦拭硝烟散去后的灰烬, 以便朱霁的步履,稳稳前行, 渐次踏入落满了灰烬的紫宸殿正殿。 他已经换上了太子规制的常服, 绫罗的白色直裰垂地,衬得身形更颀长优雅,细看才能感觉到金线缂丝的光彩熠熠,胸前四爪团龙图案栩栩如生, 顶戴真龙足金梁冠,一枚玉簪箍住顶发, 不着一言已经贵不可言。 这只是太子的制式常服, 并不是受册时会穿的冕服九章, 但他身有军功的气质, 已经具有了不可正视的威严。 就连日夜侍奉在侧的四宝, 也觉察出主子在攻克京师之后,有一种鱼跃龙门今非昔比之感。 前日攻下京师以后,平允军的将领已经率众将紫宸殿清理出来。万幸火攻京师之时,宫檐上只是落了几处火星,也很快被熄灭,因此几乎完整地保留下了一整套构造,只是被飞来的箭簇折损了几块瓦片。 “紫宸殿的琉璃瓦是前朝工匠烧制,工艺未曾失传,但是成品率极低,恐怕一时半会儿无法修缮如新。但臣下已经着人去办,连同整个帝都都将在安王殿下进京之前,竭尽全力护旧如新。”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56节 朱霁对在身后垂首汇报的将领微微点点头,道:“一定要让父王有王者归来的凯旋之感。” 四宝和身后的随从纷纷唱喏,在紫宸殿的台阶前停了下来,只有朱霁沿着白玉的台阶一路往上。 本朝礼制,紫宸殿的白玉石阶只有帝王与东宫可以拾级而上,其他人只能走玉阶两侧的石阶。 紫宸殿的挑高足有四五丈,坐在当中的紫檀镀金交椅上,说话都会让声音放大、回荡,显示出帝王才有的威严和尊荣。 朱霁在宝座之下,看着椅背上精雕细琢的云龙纹样,展露出势在必得的快慰。 曾经,他以质子的身份就站在如今的位置上,对着宝座上的堂兄俯首称臣,而如今,他已经是那个宝座唯一的继承者。 · 京师经过了三个月的围城和激烈的战火,已经残破不堪,难以想见一年之前,这里曾经是歌舞升平、海内闻名的繁华之地。 沈书云进京是乘坐的是平允军的马车,看到了街巷深处不时会发现残疾的饿殍或者贱卖儿女的贱民,路过市井民居的巷弄,两侧更是一片断井残垣,真真可以用惨状来形容。 难以想象,这里就是她从小出生、长大的帝都。 她一边庆幸自己提前让沈家人迁往已经备足了粮草和用具的东山,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对战事中的流民生出来恻隐之心。 新帝虽然对沈家不好,但是到底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昏庸之君。历史上贤明的君主总是少数,大多数不过是守成之君。 若非是安王父子一心问鼎,百姓的这场灾难本来可以避免。 · 侥幸在三月围城的饥荒和连日战火中侥幸活下来的京师居民仍然惊魂甫定,而高门大户中的遗老遗少战战兢兢,不得不接受江山易主的现实。 那些过去曾经在朝堂上向帝王提议削藩或者说过安王父子坏话的官僚,也都战战兢兢,进退失据,生怕自己会被成功的篡权者秋后算账。 平允军记录严明,朱霁麾下的亲随都是能臣,东宫很快被修缮整理出来,虽然西南角在火攻中损伤了一小片宫殿,但是并不影响入住。 沈书云和念春被安置在了东宫太子殿的侧殿芙蓉宫,东宫从前的守卫和宫女已经被遣散,新的侍者与奴仆还未进行遴选,因此整个东宫都显得冷冷清清,巍峨高大的建筑有了一份萧瑟之气。 自从京师被攻克,沈书云再没有见过朱霁。 在入住东宫三天以后,朱霁才踏入了芙蓉宫。 四宝拆迁调拨了两个婢女和两个内监来侍奉沈书云,一来为了保证她日常生活衣食无忧,另一方面则是对她和念春进行时时刻刻的监视。 朱霁进来,四个奴仆朝念春一个眼色,便纷纷退了出去。 “这里住得还习惯么?” 沈书云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而是恭敬地对朱霁行礼,而礼仪的方式仍旧是对亲王世子的屈膝,而不是拜见太子时的跪叩。 朱霁嗤之以鼻:“还是放不下世家嫡长女的款儿。云娘,我以为事到如今,你我的关系应当更进一步。” 沈书云缓缓起身,嘴角几不可查得微微一笑:“是么?世子打算如何更进一步?” 朱霁仍然未曾从她要嫁给康亲王府的事情里消气,便道:“父王即将称帝,这里是东宫,你觉得我说的更进一步,是什么意思?” 沈书云却只是到窗下的矮几上,为朱霁斟满一杯茶,递到跟前,道:“东宫的茶,果然是上品。” 沈书云用温存的顺从,回避着朱霁咄咄逼人的提问,却让他觉得心口像是压了一块大石头。 “沈大姑娘这是还惦记着嫁给康亲王府吗?还是对临安的萧表哥余情未了?想效仿娥皇女英和亲妹妹共事一夫?” 朱霁话说出口自己都觉得过分的刻薄,甚至有几分浮浪之气在里头。 沈书云依旧不理会他,只是端了糕饼的碟子,对朱霁说:“世子垫垫肠胃,京中的糕点铺子已经再度开张,我拜托内监去买的。” 朱霁觉得沈书云是故意的,让自己的愤怒乱拳打在棉花上,或者用看似恭顺的办法在对抗着自己。 他本来十分生气,但是转念就释然了,对沈书云说:“真是没看出来,沈大姑娘气人也别有一番能为。不接我的话茬,想让我知难而退或者更生气,可是我偏不让你如意。” 沈书云低着头,东宫的殿宇窗户很大,室内明亮通透,一道傍晚的光束斜斜照进来,美貌的佳人在光瀑中形容端方,仿佛这个殿宇本来就应当是她的归宿。 朱霁微微蹙眉,心里有些烦躁。 他连日忙碌到昼夜无歇,刚刚得了片刻空闲就来见沈书云,得到的却是她这样冷淡的客气,顺从的敷衍。 他知道自己既然把人接到了东宫,就应该有个说法,可是时局正乱,安王在南方平乱正酣,他无论如何无法在惜字如金的密报里提起沈书云。 而这一切的难以言表,又因沈书云这种以退为进的反抗中,显得如此剃头挑子一头热,如此地荒唐可笑。 连本来要在她面前卖的好处,也变了一番语气。 “我知道你心高气傲,不愿意被我金屋藏娇,哪怕是东宫,也不如康亲王府三媒六聘规规矩矩。可是云娘,形势已经不同,从今往后,无论谁的提亲,也提不到你跟前来。” 沈书云低头听着他如是说,垂着眉眼,在光瀑中像一尊镀了金边的菩萨。 “无论我说什么,你都能这样让我吃软钉子,我知道。” 朱霁的口吻里已经尽带了自嘲,透露出来君主的狠厉则更加让人觉得锋利:“你别忘了,沈家人现在离京师也不远,不就是东山么?我这就派兵,把他们一个一个抓来,杵在你面前,看看他们是要接你回府还是送去康平王府做世子妃。” 沈书云终于抬起了头,看向朱霁的眼神里最初是有些恨意,咬紧了牙齿,复又低下头,朱霁看到两滴清泪从她低着的眼帘里垂落下来,在一身白衣上落下了两个圆形的痕。 朱霁想心软,但是又想起从前每一次对沈书云心软后,自己得到的回报,决计不再自作多情,继而说:“还有一位沈大姑娘惦念的人,我正在千辛万苦地找,你猜找没找到?” 沈书云听闻此话,终于忍不住抬起了头,一双潋滟的眸子里已经全是泪水,委屈之外还有惊骇。 “是大哥哥吗?”语调中是掩盖不住的担心:“求你,保我哥哥的性命,世子,我愿意以身相许,只求沈家可以无虞平安……” 朱霁看着沈书云那急切的提问,本来松开的手掌,攥起苍白的指节,怒火熊熊地看着沈书云,没有再多说一个字。 他起身,努力地平静下来,对沈书云道:“我只是想问问沈大姑娘,如今我这乱臣贼子,配不配得上你?” 未及沈书云回答,朱霁就大步流星地走出了芙蓉殿,只剩下泪光中的沈书云看到他颀长的背影,后面跟着四宝亦步亦趋地消失不见了。 · 京师之中有太多的事,冗杂繁琐,需要朱霁一一处理,而帝国南部战火还没有完全熄灭,新帝早已经放弃了负隅顽抗,已经不堪一击。 但是却有几家地方豪强,趁安王篡党夺权之刻,生出了逐鹿之心,也揭竿而起,反而成为了安王夺取帝位最大的威胁。 自古农民起义鲜有成功者,但是若有了豪强的主导,加上匡扶正统的幌子,则会成为不能小觑的有生力量。 安王热爱沙场点兵,是军事奇才。当初连蒙元骁勇彪悍的骑兵都不怕,将地方豪强的起义军视为臭鱼烂虾,认为不过是多费些时间的阻碍而已。 然而战事却出乎了安王的预料,南方的气候与蓟州大相径庭,多山地多湖泊,更让骑兵寸步难行。 于是,朱霁守住京师后方,不断向安王前线输送兵马粮草,就显得尤为重要。 好在朱霁的才能卓绝,很快修缮了京城战火中损伤的城池,尽全力恢复了食货和商贾,繁荣后方的经济,绝不可能大事未成就功亏一篑。 因此,在处置了几个皇族内冥顽不灵,当着朱霁痛骂乱臣贼子的亲王以后,朱霁并没有再行杀伐,而是对从前的京城世家,采取了安抚怀柔的政策。 世家贵胄最在乎的莫过于现实的荣华富贵,谁做皇帝并不是他们最大的原则性问题,反而安王称帝,国家仍在朱姓,但若是地方豪族夺权成功,既得利益的世家则会万劫不复。 不久后,朱霁就统一了京师世家和贵胄的立场,甚至号召他们捐钱捐物,驰援前线。 作者有话说: 我肥来了,从明天开始日六,一直到完结,请大家监督我。 第七十六章 沈书云一连十几日没有机会见到朱霁。 昔日被禁足在荣恩公府的蓬蓬远春之时, 沈书云并不知道那种禁足比起东宫的规矩与教条,是不足挂齿的。 这半个月,朱霁虽然未曾到访沈书云所在的芙蓉宫, 四宝却已经以东宫主管的身份, 丰实起东宫的仆从, 一切都为安王凯旋以后登基做准备。 从蓟州安亲王府调配的人员也陆陆续续抵达了东宫, 不过是不足一个月的时光,京师已经渐渐恢复了往日秩序,高门贵胄也逐渐开始了礼尚往来的走动。 沈家这时候悄无声息地从东山回到了沈府,期初并没有引起京城世家的关注。 为了稳固后方和朱氏天下, 朱霁并没有发落京师之中的高门贵族,甚至在紫宸殿前, 将存档的有关于上书削藩安亲王的有关奏折, 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以收买人心。 唯独对于康亲王府,似乎是格外地残忍苛刻, 首先是削除了康亲王的爵位贬为庶民, 然后是将康亲王世子关押在昭狱,随后毒打了二十大棍,直到落下了终身的跛疾,才似乎稍微出了一口恶气。 康亲王与安亲王一直没有过节, 朱霁的处置却明显带着私人恩怨的意味,折让京城中刚刚稳定下来的气氛再度紧张。 这时候人们才想起来沈家的嫡长女与康亲王世子曾有婚约, 甚至在新帝逃离京城之前有过嫁娶。 而此前被沈家裁撤的下人, 有些已经流入了京师其他的高门, 他们影影绰绰地传播着这样的一条传言, 就是朱霁在荣恩公府做质子之时, 曾经与沈大姑娘有私,因此入住东宫之后,自然会将康亲王府视为眼中钉。 传闻越传越离谱,最后竟成了沈崇为了荣华富贵,将沈书云私下献给安王父子,因此才能在京师围城之前,逃出去保命。 朝中人忌惮朱霁的手腕,并不敢当面嘲讽沈崇卖女求荣,沈霄却成为了京师纨绔子弟口中奚落的对象。 杏林书院恢复了授课,本在军中做文官的沈霄被沈家复送回到了书院研造,就遭遇了同窗的讥讽。 “安亲王以后要承继大统,沈二,你是不是就要当国舅爷了?真是可喜可贺。”说这话的是王安,昔日其父是户部尚书,如今朱霁治下,户部这样的咽喉已经改换了蓟州派主政,他父亲也被调任去了闲职,昔日门庭若市的府邸,如今也是一副家道中落的模样,因此对安王的篡权,颇有非议。 沈霄不理会他,低头继续看书,等候着一会儿夫子的授课。 而王安似乎并没有息事宁人的意思,走过来,一把拿起了沈霄眼前的课本,对他说:“唷,看得还是《论语》,礼义廉耻沈二你真的看得懂吗?你们家好像不是只有你一个子孙,你的那个庶兄呢?是不是已经战死,全家却不敢提及,也不敢给他出殡啊?” 沈霄听到王安说起沈雷,有些气愤:“你休要胡言乱语,我兄长生死未卜,何来出殡一说?” 王安就期待看到沈霄生气的样子,他越是生气,自己就越是快慰,于是继续点火浇油:“哦,那你倒是说说你那庶兄出征是为了打谁保谁啊?还是说你们沈家最擅长两边压宝,你兄长为国征战,你长姐月下偷情,无论谁坐江山,你们沈家的荣华富贵永远不倒嘛!真是令人佩服!” 沈霄本来就不是特别擅长言辞的人,被这么一激,想说话的只剩下了拳头,于是和王安扭打在地。 一般半大小子正是血气上涌的年岁,看到有人在课堂上大家,干脆为成了一圈,为各自支持的人吆喝呐喊起来。 直到父子到来,又叫来几个书院的护卫,才将两人拆散开。 沈霄生得瘦弱,自然吃了些亏,一脸血迹地回到了沈家,何氏哭作一团,去找沈崇想办法给儿子出气,却在书房意外的撞见了沈崇和小丫鬟的偷情。 何氏只感觉天崩地裂,沈家顿时乱做了一团。 在东山逃亡期间,因为惊魂甫定,前途未卜,沈崇和小丫鬟玉梨故意疏远了一段时间,如今回到了沈府,新的君主并没有追究遗老遗少的意思,加上东宫的人告知沈崇,沈书云已经被朱霁接去了东宫,沈崇一时间喜上眉梢,料定将来安王登基,自己凭借沈书云与朱霁的私情,绝对可以洛阳纸贵,因此又忍不住和小丫鬟旧情复燃起来。 本来沈霄在书院被人欺负,倒还并不是一件大事,而何氏面对一直对她宠爱有加的夫君,居然在眼皮子底下有了新宠的事,实在是难以接受,整个沈府都因为家主与主母这场大战而鸡犬不宁。 就连东院的王氏与翁姨娘也被惊动。 而沈崇那种并不想认错,并且干脆要纳玉梨为妾的态度,更让何氏觉得天都塌了下来。 “我道是为何逃难去东山,旁的人家主都不惦记,唯独带着这个小贱人侍奉,说是给我留个年轻女侍,其实是为了自己偷腥方便!沈崇,都说只有人老珠黄了才知道自己嫁的是人是鬼,我现在才大彻大悟!” 何氏的头发都凌乱了,红着脸命吴妈妈去打玉梨,玉梨才不过是个和沈书云差不多大的姑娘,又一直是听使唤的丫头,此时此刻慌乱的没有了头脑,只是跪在地上给何氏磕头。 原本沈崇就是对她见色起意,她自己是个奴仆,又年幼无知,根本由不得自己,就被沈崇把拦了去。 沈崇却觉得如果此番不能立威,更要被何氏驾驭住了。于是命人带着玉梨去别院待着,谁也不许靠近。 “我心意已决,这些年夫人独揽中馈,也就是大姐儿在时,夫人曾经休息过一段时日。咱们只有一个儿子,子嗣上太单薄了些,如今大姐儿已经入了东宫,以后不知道要腾达到何种地步,只有一个兄弟也太不顶事了。”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57节 何氏听闻,沈崇不仅要收纳了玉梨,还要抬举她生孩子,干脆伏在地上大哭起来:“好个负心的汉子啊,嫌弃我年纪大了不能生养,生出来色心要养小娘儿,老公爷在世的时候,只有一个姨娘,还是老夫人过身以后抬举的,你这就是盼着我早死啊!” 赶来劝架的翁姨娘和王氏听闻何氏如是说都不知道该怎么劝解才好,她提及的是翁姨娘的出身,原本就是妾室,不希望被当中这么拎出来溜来历,何氏偏偏要这样给所有人下不来台。 一时间王氏和翁姨娘婆媳相视一眼,都没有了言辞,只是最后王氏以大局为重,说了沈崇:“家主,纳妾虽然不是大事,但若是牵涉了子嗣就不一样了,昔日老公爷在世时,大姐执掌了家权,怎样也得问问她的意思,至少要有个知会。” 其实王氏还有一层私心,沈书云被朱霁关在了东宫,这是沈家人尽皆知的事情,但是沈雷作为昔日赵世康麾下的小将,如今生死未卜,她希望能与沈书云见一面,能想办法知道沈雷的下落,哪怕只是知道他是死是活。 沈崇对王氏说的倒是没有异议,对地上哭丧的何氏道:“你别哭了,我已经定下的事,平白在这里惹下人看笑话,让你这个主母更没脸,我这就修书一封,送去东宫,知会一声大姐儿,回京恁久,也没有见她一面,诚然是该去拜访了。” 沈崇虽然此前在礼部一直不得志,却有着不为人知的官迷心。 · 第二日清晨天蒙蒙亮,曹管家就带上福山往东宫去了。门口一双高大的狮像瞪着晓月,值守的是平允军的卫官,层层把守东宫太子殿,一下子把门口的二人拽入了国家还在战时的气氛之中。 说明了来意,卫官收过了曹管家带过来的信函,疑惑地看着二人,说:“你们回去吧,信函要先呈送四宝公公亲阅才能定夺。” 曹管家连胜道谢,看到卫官后面站着的两排亮着明晃晃的刀刃的卫兵,咽了咽唾沫,带上福山就打道回府了。 福山驾车,曹管家在马车厢前头开着门坐着,福山道:“曹管家,您说大姑娘这入了东宫,是怎么算呢?此前不是已经与康亲王府下了聘了?那大姑娘以后到底是哪家的世子妃?安王殿下要是做了皇帝,大姑娘岂不是要做太子妃、皇后娘娘?” 曹管家只是皱着眉头,不言语,半晌才训他一句:“旁人怎么议论,咱们管不着,自己家里不许议论大姑娘!” 其实曹管家作为欣赏沈书云的老家奴,心里最是别扭。本来沈家上下都以为沈书云要飞上枝头,搭上皇亲,偏生是在送亲路上被安王世子劫走了。 按理说,这是抢亲,是不规矩的,也坏了大姑娘的名节。可偏偏,赶上了这抢班夺权的啃节儿上,就让沈书云的地位很是尴尬。 自古伴君如伴虎,以沈家开国元勋的出身,怎么算都是安王父子今后要排挤和提防,最多是冷落的派系,加上沈雷参了军,若是安王登基成了皇帝,沈家不被追责就不错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安王登基后,必将培植新的羽翼,重新洗牌一遍权贵。 曹管家看得出来,朱霁对沈书云必然是动了真情,但是那般高位的人,又怎么会把儿女私情视为重要的事情呢? 只有愚蠢贪婪如沈崇,才会看不清沈书云的身世,根本不可能坐上太子妃之位吧?又或者,沈崇在乎的只是自己的官阶,沈书云做不做太子爷的正妻,并无分别。 都话红颜薄命,从前曹管家不信,至少觉得沈书云自由得到了荣恩公的抬爱,绝对称不上薄命。 时至今日,他才觉得,或许俗话诚不欺人也。 想到这里,曹管家咳嗽了几声,觉得胸口发闷。 第七十七章 沈书云正在芙蓉宫里画画。 自从被圈进在东宫, 沈书云反而觉得有一件事特别心悦,就是终于得到了空闲画画。 朱霁禁止她回家探访,也不准她见任何人, 但在物质层面, 对沈书云几乎是有求必应。 甚至文房四宝和颜料画具, 每天都送来大把新得的稀罕物, 有些是从皇家仓储里直接寻来的,四宝不断找人搬来,念春直接腾出一间屋子来置放画具。 山水有痕,总是书写心中况味。 连念春都看得出来沈书云笔下的风景比起从前萧瑟了很多, 沈书云说自己这是学李成,仿照宋元禅宗之妙, 念春听不懂, 只是在一边静静陪着。 “若是能一辈子这样闭门不见客, 安心画画倒也是称心如意了。” 念春叹一口气道:“大姑娘想的倒是轻巧,也不问问自己今年周岁几何了!” 沈书云停下了笔, 看着窗外已经是暮秋时节, 忽而想到自己的生辰快到了。去岁此时,祖父已经病重,加上当时执掌者沈家的家权,忙忙碌碌的, 沈书云生日也就糊弄过去,由念春去下了一碗面, 又去寺庙里祝祷了一番。 “八月初十是大姑娘生日, 眼前就到了。咱们关在这里, 锦衣玉食却也犯人相似。今年过去, 姑娘就十八了, 难道老死在这里吗?” 沈书云却道:“十八,倒也不是老得不成样子的年岁。” 念春想辩驳几句,却见四宝公公进来,对沈书云道:“沈大姑娘,世子请您过去一趟呢。” 沈书云和念春互相看一眼,自从进入了东宫,就一直被禁足在芙蓉宫。东宫规模很大,并不比禁宫小多少,芙蓉宫已经是五进的院落了。但是除了芙蓉宫,两个人并没有去过东宫任何一处殿宇,这时候四宝来请人,不知道是去哪里呢。 四宝看出了沈书云的疑惑,恍然,解释道:“世子此时在东宫正殿东华殿,自从入住东宫以来,世子一直居住在那处。” 沈书云点点头,想更着四宝走,四宝却从外头招进来三五个宫娥,每一个都美貌优雅,显然与差遣来侍奉她的这些普通宫人不同。 “这是东华殿侍奉的几位宫娥,太子命她们来给大姑娘梳洗。如今陛下已经颁布文典昭告天下称帝,待会儿见了主子,请大姑娘也注意言行称呼,不要乱了规矩。” 沈书云觉得自己真的是被囚禁起来的鸟鹊,连安王在南方已经称帝的事情也不知道。 她看看几个宫娥的服饰规制,想起来幼年跟随祖父进宫时见到的那些宫里的宫娥,确实也是这样的打扮与仪态,瞬间了然了。 篡权者在一步步逼近自己的目标,显然已经快要将整个天下纳入囊中,而曾经低着头进入京师做质子的那位,如今也已经是东宫正殿,坐拥东华的太子了。 沈书云点点头,跟着几个宫娥往外走,而念春则被四宝留在了芙蓉宫。 沈书云神色有些忧伤地回头看看念春,让她安稳等自己回来。 · 几个宫娥并没有把沈书云带去东华殿,而是带去了东宫最大的配殿坤离宫。 在八卦中,坤与离都象征着女性,坤离宫作为最大的配殿,自然是太子妃的居所。 围京之战以后,因为朱霁的入住,东宫也在悄然修缮,坤离宫如今光彩熠熠,奢华逼人,迈步进入主殿,沈书云眼前酸枝雕花的精美家私与金线缂丝的帷幔晃了一下眼睛。 她虽然也是见过世面,到底不曾进过后宫,这时候才知道东宫到底还是不同凡响。 在坤离宫的盥室沐浴熏香以后,沈书云穿上了宫娥递过来的绫罗长裙,贴身的蚕丝光华熠熠,垂坠及地,轻点蛾眉,绛唇如樱,衬得她花容月貌,更有一番矜贵之气。 几个宫娥皆是从蓟州调配过来侍奉的安亲王府老人,也是见过许多美人的,都被沈书云的气质与姿容倾倒感慨。 梳洗停当以后,几个宫娥没有带着沈书云即刻往东华殿去,而是低语几句,沈书云听出来她们是在等一个叫昭华姑姑的人。 “姑姑现在在太子跟前侍候,姑娘在只管等着便是。” 沈书云点点头,更对这位昭华姑姑感到好气。 不一会儿,四宝过来对几位宫娥说:“怎么还在这里磨蹭?太子那边唤人过去呢。” 几个宫娥有些困惑,为首的一个略微年长的问:“昭华姑姑说要亲自带人过去,是在忙旁的事?” 四宝听到“昭华姑姑”四个字,忍不住目光扫了沈书云一眼,道:“你们只需听洒家差遣,快些走吧。” 沈书云出了坤离宫的盥室,穿过漫长的回廊,到了宫殿集群之间的廊道上,看到了一张步撵,四个内监在等候着,她被宫娥扶着上了步撵,才第一次走在了东宫的廊道。 沈书云坐的步撵让她的视线高出了平日,这时候向两侧看去,才知道东宫的恢弘与规模,果然如人们所说仅次于禁宫。 想到朱霁那张总是胜券在握不可一世的脸,似乎这样的地方,才称得上他的野心与热望。 行了很久,才到达了东华殿。 沈书云被扶着下了辇,绣鞋踏上白玉石的石阶,卖过门槛,能倒影出人影的黑色大理石地砖给人以肃穆威严之感,偌大的东华殿内,穿过朝堂,东侧是书房,也宽阔明亮。 宣德炉里燃着熏香,阳光撒在朱霁的书案上。 沈书云看到案前的人,穿着一袭枣红色的团龙前襟常服,头戴黄金束发冠,脸色因一年在战场上的磋磨仍然有一丝黝黑,却消弭了文弱之气,彻彻底底像个帝王了。 东华殿的书房比一般高门的正房还要大,沈书云扫过朱霁才看到他身边还站着个女子。 这个女子看上去比沈书云略大,有二十四五岁的年纪,身量高挑,模样秀丽,一双丹凤眼天然含着一股媚色春情,伸出一双素手,正在给朱霁谦恭而细致地研墨。 朱霁听见沈书云进来的声音,却头也不抬,对身边侍奉的美人说一句:“昭华,你去倒壶茶水来,没有吩咐,谁也不许进来。” 名唤昭华的宫娥,便朝朱霁行礼,又对沈书云微笑颔首示意以后,款步出了东华殿,并把落地门轻轻闭紧。 朱霁仍然在批阅着按头的典册,对沈书云道:“自己不会去拿张凳子来坐吗?看来芙蓉宫离着这里还是太近了,没有让你觉得累。” 沈书云一路乘辇,其实腰间确实有些乏了。看到窗边有绣墩,便去搬。 朱霁这时候才抬头看她的背影,换了精美的御制长裙,身形袅娜得像一尾漂亮的锦鲤。 朱霁厌恶自己总是能对沈书云动情,低头皱着眉头。 东宫的绣墩是红木的,很重,沈书云纤弱的胳膊根本搬不起来,试了试又放弃。 “沈大姑娘真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朱霁丢下笔,过去帮她,走到她近前,才看到了她蛾眉淡妆的容颜。 妖精。 朱霁在心里这样忍不住骂她,也不想搬什么绣墩,干脆拉起她的手腕,往另一边侧殿的罗汉床上去。 沈书云还没有从东宫的华丽和威严中回过神,就被朱霁扯着走,心里竟然生出来忐忑。 “世……太子殿下!” 朱霁顾不得沈书云的抗拒,将她摁在罗汉床上,沈书云吓得脸色都白了。 朱霁看她这幅畏惧的样子,倒是笑了:“沈大姑娘这是在害怕吗?怕什么?怕孤实在是没了耐心,今日在这里生米煮成熟饭吗?” 沈书云抬起眼眸看着他,然后四周望望,这西配殿确实是寝殿,在往里走的内室就能看见一座鸡翅木雕花的御床。 朱霁简直被沈书云的小人之心逗乐了,伸手去戳她素白饱满的额头:“生米煮成熟饭的念头是有,可是不想做。只想和沈大姑娘一起吃个饭。” 沈书云这时候才看到罗汉床的矮几上,放着一个三层的象牙食盒。 宫中确实不同凡俗,所有用度都极尽奢华,这大概就是朱霁父子想要的。 折腾了一早上,沈书云确实饿了。 朱霁看到她扫过食盒的眼神里有点想吃的意思,嗤之以鼻地笑她:“天仙也得吃饭,沈大姑娘也不是喝西北风就能饱的。” 随后,在沈书云意外而震惊的目光中,朱霁将食盒打开,像个侍者一样,有条不紊地把食盒里的盘子一个一个端出来,然后仔仔细细地为沈书云放好杯箸,把食盒拿到罗汉床下放好,自己退了步云履,与沈书云对坐,拿着筷子比划着:“尝一尝,这都是四宝去问了念春,你平素爱吃的。” 沈书云低头看看饭菜:芙蓉羹、时蔬小炒还有鲥鱼烫并几样精美的点心,确实都是自己喜欢的菜肴。 这时候,昭华端着茶盘进来,恰好看到了朱霁服侍沈书云用饭的一幕。 她几不可察地收拢起了意外和震惊的神色,平复了表情,恭顺地将茶盘端过去,放在矮几上,对朱霁道:“这是殿下要的茶,奴婢告退。” 沈书云的余光扫过昭华拿张柔媚的面孔,不知为何就是觉得别扭,倒是朱霁很是平常的点点头,对她说:“有劳了,下去吧。” 昭华出去以后,沈书云才拿起的筷子又放下,朱霁看她心有所思的样子,笑道:“怎么了,我的婢女生得太好看,大姑娘起了歹念了吗?” 作者有话说: 其实我已经在日六了,只是为了存稿没有都发出来。 保证到完结都不会断更的,谢谢你们对我一再的宽容。 谢谢宝子们,爱你们,么么哒。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58节 第七十八章 “听带我来的宫娥的口吻, 这位昭华姑姑,是蓟州时的老人了?” 朱霁把沈书云跟前的玉碗拿过来,仔细地盛了一碗芙蓉羹, 推过去示意她吃。 然后貌似随意地回应道:“嗯, 从十几岁就和四宝一起侍奉在我身边。” 沈书云低着头开始吃芙蓉羹, 朱霁一边吃一边偷偷看她面容上的表情, 看到她有些在意的样子,心里生出了喜悦和快慰。 “怎么这么在意昭华吗?你若是不喜欢,我便换个人侍奉。” “殿下说笑了,这本不是我该过问的事。” 朱霁听闻, 面色不虞,停杯投箸看向沈书云:“是不是随便我身边有什么女人, 你也不在意?” 沈书云抬起眼帘, 也跟着放下了筷子, 轻轻叹了一口,知道朱霁又开始没事儿找茬了。 “我被殿下关在东宫的一处角落里, 半个月才见您一回, 我该怎么在意?连殿下去了哪里,见到了什么人,我也不清楚,难道要在意一个在殿下身边侍奉了这么多年的吗?” 一席话说得朱霁哑口无言。 他复又拿起了筷子吃东西, 却有些闷闷不乐。 沈书云不想惹得他生气,便喏声问:“这段时间, 你很忙吧?” “沈大姑娘怎么关心起在下来了?是不是想问问另兄的下落?” 沈书云心道, 的确如此, 但是又觉得直接承认有些不够客气, 一瞬间有些犹豫。 朱霁到底是和一群人精在朝堂上周旋的人, 便直击沈书云的软肋:“看来我猜对了。你若不是有什么事情求我,大概也不会关心我的死活。” 沈书云自嘲一笑:“倒也没有那么无情无义。” 见沈书云还能自嘲开玩笑,朱霁反而觉得心里方才的压抑烦闷得到了纾解,从坐垫旁边取出了一封信函,丢给沈书云:“你父亲给你的信,一大早差人送来的。” 沈书云看到信函上写着“沈氏云娘亲启”几个字,确实是沈崇的笔记。 但她皱起了眉头,猜想不是什么好事,就放到了一边,拿起筷子继续吃饭。 “怎么不打开看看?” “入京之时,殿下已经差遣四宝公公告知我家里人除了大哥哥,悉数毫发未损,现在京中秩序恢复,虽然从前的官僚已经不在履职,但是俸禄都依旧领取,我并不担心家里人。” “这能算是沈大姑娘觉得我这篡党夺权之人,实行了仁政吗?” 朱霁下巴微微抬起,对沈书云问话的时候,有点像君臣之间的过招。 沈书云并不接:“只是说我的家事,朝堂之中的对错成败,我一个闺阁中人,不懂。” 朱霁道:“沈大姑娘是女才人,哪有你不懂的事情。当初不是还劝告过你大哥,不要轻易从戎,要审时度势吗?” 这是沈书云当初对沈雷私下里说的话,除了她们二人并没有第三个人知道,沈书云的眸光瞬间闪亮起来:“世子,不,殿下怎么知道这个?我兄长还活着对吗?” 朱霁看她急切的样子,一方面想赶紧告诉她,沈雷被活捉了,身体无恙,但是碍于曾经与平允军对战,是犯人囚徒不能释放,另一方面又有些吃味,沈书云何尝用这么急切的神色关心过他呢? 沈书云见朱霁刚刚晴天的脸色又阴沉起来,便知道自己的急切又惹恼了他,便诚恳地解释道:“我幼年丧母,小时候是祖父养在身侧,但是到底衣食住行还是离不开翁姨娘的照顾,我长兄是翁姨娘的唯一血脉,因此在我心里位置不同。” “但对于新君来说,都是逆流。”朱霁语气骤然一冷,表露出朝堂上说一不二的气场。 沈书云自然早就知道朱霁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是因为朱霁对她深情以往,是鲜少见到他杀伐果断的这一面。 的确,沈雷到底是赵世康麾下,与安王父子的平允军对阵的敌军将领,就算是活着,等候着他的也将是秋后算账。自古权力更替就是你死我活,这没有情面可讲。 这一刻,沈书云甚至暗自想,若是沈雷还侥幸在围京之战中活下来,反而还不如直接战死沙场,能让东院的人得一个痛快。 她难以想象,以翁姨娘的年纪和叔父与婶母对亲情的看重,若是要看着沈雷被压到法场处置,或者发配流放到边疆,将会是怎样不可承受之重。 就连她自己想到沈雷那般年轻,不过是没有成婚的弱冠之年,就要沦为阶下囚,甚至被杀头处决的结局……。 想到此处,她端着芙蓉羹,面容都苍白了起来。 朱霁看她魂不守舍的样子,起身走过去,心柔软下来,指腹轻轻拂过她刚刚濯洗过还带着一丝香气的秀发,温柔地轻声宽慰:“你担心的事情不会发生,这是我对你的承诺。” 沈书云抬起眼眸看朱霁,想知道更多关于沈雷的事情:“我兄长现在身在何处?有没有伤病?” 朱霁无奈地摇摇头:“你难道不该先谢谢我么?还是在你看来,孤的诺言,不值一提?” 沈书云这才回神,用手擦一擦眼角的泪痕,对朱霁道:“君无戏言,殿下既然承诺,定然不会失信于我。” “君无戏言……”朱霁站在她身前,将她搂在怀中,有些伤怀道:“云娘也曾经许诺过我,又该怎么算呢?” 沈书云其实心里感念朱霁能够承诺保下沈雷,此时觉得自己对朱霁确实有亏,便道:“对不起……是我失信。” 朱霁没想到沈书云能对他道歉,抚慰她道:“也是我太蛮横霸道了,你在心里必然没有少鄙夷我吧。” 沈书云喟然一笑:“确实是有,但却也不多。” 朱霁回到沈书云对面,继续吃了点东西。 沈书云吃得慢,朱霁先吃饱了,于是让沈书云慢慢吃,自己则放下筷子,回到案前继续审阅奏章。 方才还寄情于儿女之私,片刻间就在案牍之中争分夺秒,沈书云看着朱霁出神,觉得他提笔在奏章上圈点的样子,不得不说英气逼人十分好看。 沈书云来的路上,想了很多朱霁可能会对他做的事情,尤其是来之前又被宫娥拽着去沐浴更衣,更不得不往那处去想,见了面发觉朱霁仅仅是要和她安安静静吃个饭,甚至为了让她安心,还做了对沈雷的承诺,这一切都让沈书云感到意料之外。 沈书云是权臣之后,并无同龄闺阁女儿那般天真懵懂。她自然明白,这是朱霁对她的深情厚爱,但也是以权术之道,对她怀柔收买。 “你不吃东西,又在胡思乱想。”朱霁的视线并没有从奏章中抬起来,却似乎一直都观察得到沈书云在做什么、想什么。 “这就吃了……” 朱霁在最后一份奏折里写下了一行朱批,将奏章扔到一侧,看向还在小口吃点心的沈书云,劝她:“看看你父亲的信写了什么,万一有什么要紧事,不要错过了。” 沈书云这才想起来,身边还有那么一封信。 “殿下没有提前看过吗?”沈书云一遍打开信封,一边问。信封的封口是敞开的,显然都送给她的任何物品,都要经过一番彻查。 “四宝看过,简单地给我说了说,都是你们内宅的鸡毛蒜皮罢了。” 沈书云细细读起来,然后有些失望地将信函放下。 “我父亲还是要纳妾了。” 朱霁已经知道了信中的大体内容,看到沈书云失落的神情,想去安慰,但斟酌了字句才道:“战火之中能保全一家人平平安安,你已经很不容易了。既然是令尊已经拿定主意,倒也不是什么大事。” 沈书云点点头,分明何氏一直对她都不好,如今沈崇另结新欢,沈书云本该高兴,却笑不出来。 父亲与小丫鬟私通,沈书云早就已经撞破,但是真的闹到了前台,沈书云才知道,这件看起来在世家高门里再寻常不过的事,真的遇上了,才知道的确不体面。 她对何氏很是反感,但是当作为一个女性去想她的处境的时候,沈书云也很难不同情。特别是知道,何氏的眼皮子浅,沈崇对她的喜爱,几乎是她所有的精神支柱。 女人人到中年遭遇了心爱之人的变心,诚然是巨大的打击。 “婶母和父亲也都想让我回家一趟,父亲说是纳妾也要高高兴兴办一桌酒,殿下,京城已经恢复了秩序,我能归宁一回嘛?” 朱霁听到沈书云说“归宁”这个词,倒是一愣,然后忍不住喜悦地问:“出阁的女子回去看父母,才叫归宁,沈大姑娘这是要嫁给在下吗?” 朱霁将任何沈书云表露出对他有所喜欢的细节都视为珍宝,盖因为自己对她用情太深,任何一点点小的回馈,都会令他有点受宠若惊的意思。 没想到沈书云却低垂了眉羽,自怜道:“自然是不敢妄想嫁给太子殿下,只不过在东宫这么久,恐怕以后也没有媒人敢上门了。” 一句话,像是陡然一把刀戳了朱霁胸口一下子,闷声疼得他瞬间说不出话。 连父亲纳妾,都能让她对不善的继母共情出一段委屈,又何况她自己呢? 朱霁想承诺,自己一定会娶她为妻,但是忍住了。其实也不是忍住,而是知道自己如今的身份,一切都不是自己能做主的事情。 第七十九章 实际上, 朱霁之所以今天得到了闲暇和心情能和沈书云一起吃个饭,是因为安王的奏章里称,南方的叛军已经被清缴得差不多了, 至少不用安王亲自在前头督战。 既然宣布称帝的典册诏书都已经颁布, 登基也只剩下了个仪式。 京中被朱霁安抚的还算平稳, 也扫清了安王登基的障碍。 朱霁知道自己身份已经从皇室中寻常的亲王世子, 一跃成为贵不可言的储君,言行从此都要格外留神。 尤其是在父王面前,自己以后也是先君臣,后父子, 彼此再不是阵前的父子兵,而是朝堂里的上下级。 而太子的婚事, 关系国祚, 绝不同于一般贵族人家可以有相当的自主权, 这个太子妃的位置由谁来坐,只有最高权柄的人, 才能决策。 朱霁觉得心口发闷, 他发现自己竟然没有资格去记恨沈书云答应了康亲王府的求娶,因为自己甚至不如康亲王世子可以给沈书云一个名分。 “殿下,我想回家一趟,毕竟围京之战过去这么久, 我也惦念翁姨娘的。” 沈书云知道朱霁此刻在为自己内疚,想抓住这个机会得到应允, 回家一趟。 “不可。” 没有料到, 即便是这样的愧疚中, 朱霁仍然如此蛮横, 又如此清醒。 “因你违背了当初任何人都不嫁的诺言, 我已经不会再信你。纵然是折断的花,也要摆在东宫的案头,哪里也不许去。” 沈书云凝噎在那里。 从前,朱霁自然也是这样果决的人,只是当时沈书云觉得总有办法怀柔他,但是自从住进了东宫,便觉得朱霁似乎对自己有些地方已经死心,拒绝的时候即便内心是愧疚的,也绝不会动摇。 见沈书云垂首又要落泪,朱霁微微蹙起的眉头松解开,道:“但是可以允许你家里人进宫来看你。” 沈书云不可思议地看着朱霁:“让他们来?” “这样,你可以只见你想见的人,岂不是更好?” 的确,这样沈书云可以先见见想念的王氏和翁姨娘,还有不知道沈霄最近是不是又长高了,还有曹管家和思夏她们。 朱霁见她心动,微笑着走过去,双手捧着她的脸颊,像是在看什么了不起的珍宝,然后双唇覆盖上去,是一个很绵长而投入的吻。 入东宫访亲的规矩其实和进宫差不多繁琐,第二天是来不及的。但是朱霁却命四宝给沈家抬去了十几个花梨木的大箱子,是各种金银细软、稀罕布匹,甚至有玻璃屏风、紫檀书案这样的小家私。 对外,东宫宣称这是表达对当初入京为质子时,对沈家精心服侍的答谢。然而京中高门谁人不知,沈书云已经入住东宫多日,这些赏赐,根本就像是下聘礼。 · 沈家访亲的日子安排到了十日之后,这期间沈书云还是和念春住在芙蓉宫里,每日画画调香,惬意安宁。 或许是得到了朱霁的允诺,保证沈雷不会有事,沈书云最后的担忧也放下了。 朱霁偶尔处理完政务回来芙蓉宫看她,与她牵着手往东宫的花苑里散步,偶尔也会在芙蓉宫的寝殿与她亲密,但到底秋毫无犯,不曾越过雷池。 仿佛这个人永远不会有失去理智的时候,即便是人人都以为,沈书云已经被朱霁纳为内侍,而只有两人身边紧密侍奉的念春、四宝等人,才知道其实两人不曾有过真正的肌肤之亲。 然而这段时日,沈书云才算是真正了解了朱霁的精神世界。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59节 从前不觉得有人比自己更像个画痴,而在朱霁的言谈中,沈书云才知道,朱霁其实比她还要寄情于丹青。 甚至许多以为已经失踪的前代佳作,其实都在朱霁这些年的搜罗中,落入了蓟州安亲王府。 “那些字画,这些年也是来之不易,有些是友邦进贡,有些则是在市面高价赎买,总之确实值得一观,等将来战事平允下来,我变差人一一拿给你看,你想临摹时,便放在身边。” 朱霁仿佛在搜罗这些精品佳作的时候,就在等待着有一日可以和沈书云这样畅谈,献宝一样把这些画作送她做礼物。 沈书云听到自己欣悦地对她说:“好。” · 昭华依旧在东华殿侍奉,朱霁去芙蓉宫时,总是留她在东华殿候命。 偶尔有安王的密函送来时,总是要经由她才能传递给朱霁,有时候她会遥遥远远地看着花苑中,朱霁与沈书云并肩而立,对望曼妙的园林景致的模样。 沈书云和朱霁聊天的内容,只是关于书画展开,两个人都很巧妙的回避着两个人的关系。 “京师很少下雪,但是你从前的山水画却经常画雪,是怎么知道雪什么模样的?”朱霁在蓟州时千方百计搜罗着沈书云的画作,对于她的画风,其实有很多不解的地方。 现在战事平稳,自己也得到了片刻的闲暇,于是有机会去一一问她。 “殿下用兵,难道非得在战场上才能练就出本事?难道兵书上的用兵之法半点没有用吗?” “自然是有用,但是到底还是不能纸上谈兵。” “可是史上用兵如神的人,往往是书生出身,甚至颇有作诗的才华,例如曹操、白起,都是个中高手,盖乎要有些天马行空的想象,才能够在战场上别开生面。作画也是如此,我虽然自幼没有见过雪,可是到底观摩过范宽、李成笔下的雪景,咱们向来都是书写心中的山水罢了。” 沈书云这样回答着朱霁,一边潇洒地在宣纸上挥毫,写意出一幅浩渺的江山来。 “这幅画画得快意雄浑,沈大姑娘送我好了。” “可以,但是我不落款,只用花押。” 说完沈书云在字画一角,娴熟地勾勒出一段从容的曲线,这就是花押了。 “不是有田黄石的刻章吗?你不落款,这怎么算是真迹?”朱霁的语气中竟然带了一丝邀宠,沈书云古怪地看着他,问:“你当初千辛万苦给我找印章,是不是为了把我关起来,在这里给画画?” 朱霁有些坏坏地微笑:“正是如此,这样一本万利的生意,做起来才是皇家手笔。” 沈书云瞪他一眼:“所以不落款,免得殿下拿着我的画,临摹了换钱 。” 朱霁看着她娇嗔的模样,觉得世间所谓美好,便是这样的时光。 朱霁笑着点点头,依着她的意思,道:“好,何况马远、夏圭也是多用花押,花押便很好。我喜欢。” 沈书云趁着朱霁回头的时候,投向他的目光带着温柔,这样不蛮横霸道的朱霁,学识好,英俊潇洒,竟然让她生出一份别样的怜爱来。 朱霁不再冒进,要求“关系更进一步”,而沈书云则更享受能够这样与朱霁有很多心有戚戚焉的知己之感。 她其实很意外,关于字画的领悟,朱霁和她竟然很多时候不谋而合。 在此之前,沈书云对朱霁多半是感激或者感佩,多于感情,然而当一个褪去了身份外衣,只剩下学问与才情的朱霁在她面前的时候,这种感觉竟然是陌生的。 陌生,但却伴随着很多欣喜,甚至心动。 朱霁能从沈书云的眼睛中看到这些细微的转变在积攒成一种叫做情谊的东西。 他突然觉得自己蠢笨,曾经那么用力的表白,却不得要领。 原来她要的并非肝脑涂地为之驱策,而是这样平淡如水的朝朝暮暮。 沈书云看向朱霁的眼神日益平和,不再充满了提防或者偶然流露出轻蔑,但是当她察觉到还有昭华的眼睛在遥远的观看着自己与朱霁的一举一动的时候,总会在心里咯噔一下,提示着这一切的温柔缱绻、彼此相知,是一种短暂而不真实的假象。 · 沈家人要进入东宫拜见沈书云,朱霁不得不给沈书云一个女官的封赏,一封懿旨封沈书云为从五品尚宫,这是本朝女官能到达的最高职位。 这件事很快传遍了京城世家,沈家自然因为朱霁对沈书云这种半公开的收纳关系,而水涨船高,但是不少从前忠于新帝的遗老遗少也在背后说得很难听,将沈崇说成一个卖女求荣、不忠不孝的人。 “荣恩公当年那跟先帝爷可是吃了秤砣铁了心的,就算是被新政冷落也不改衷心,若是知道子孙滑跪得这么快,是不是棺材板都压不住了?” “你们懂什么,要说起来还是人家沈家是世家常青树,以为荣恩公走了就没有了顶梁柱了?人家家里牝鸡司晨,还有巾帼不让须眉呢,咱们当初只听说沈家长子守京城鞠躬尽瘁,却不知道沈家长女已经守到新太子的被窝里去了。横竖哪边得势,都不吃亏,这才叫两边押宝,你们学着点吧……” 这些很难听的话,沈崇自然可以老道到听不到,但是在杏林书院斗殴刚刚养好了伤就出街去访友悠游的沈霄听了,却气不打一出来,后来干脆就闭门不出,只是待在自己的院子里,一个人都不肯见了。 第八十章 最后被确定下来, 能够进入东宫探访沈书云的人,让沈家人倍感意外。 除了翁姨娘和王氏这两个与沈书云向来关系和睦的人之外,还有沈霄, 但是竟然没有沈崇和何氏。 这让沈崇倍感失望。 南方的战事已经逐渐平息, 安亲王显然很快就要登基。 这在历史上是见不得人的篡权事件, 但是对于当下战战兢兢的官场来说, 是一件不得不接受的事情。 沈崇本来打算借着去会见沈书云的机会,与朱霁攀上关系,却没有想到自己连东宫的门也进不去。 而陪同东宫的司礼太监一同到沈家颁布东宫的旨意的人,还有念春。 见到昔日女儿的贴身侍女, 沈崇也不敢在以家主的身份去颐指气使,毕竟念春也已经是半个东宫中人, 比他有更多的机会见到太子。 “为何我与夫人不能入东宫访亲?这是云娘自己的意思, 还是……” 沈崇觉得念春至少可能对自己道几句实话, 因此问的也直白。倘若是沈书云的意思,他只当是嫡长女看不上自己要纳妾, 有些使小性子, 倒还不打紧。若是朱霁的意思,他便不得不担心起自己未来的官运。 然而念春给出的答案,却让大家有些意外:“太子并没有拟定什么访亲的名单,这是全权由咱们姑娘定的。而且当日太子不在东宫, 要出城门去迎接圣上凯旋。” 这里说的圣上,自然是刚刚宣布称帝的安亲王, 史称贤宗皇帝。 “圣上凯旋?”沈崇恍然大悟, 若是比起迎接马上要登基的帝王, 他们一家去东宫串个门, 实在称不上是一件大事了。 沈崇心里的石头放下了一大半, 大抵朱霁根本就未曾把他放在心上,虽说有些失望,但到底比被太子殿下格外厌恶要好多的。 倒是何氏,完全看不懂这其中的道理,反而上前讥讽沈崇:“我只当是大姑娘飞上枝头看不上我,原来是亲爹也觉得见不得人。” 玉梨跟在何氏后面瑟瑟发抖,她已经换成了妇人的打扮,被沈家以姨娘处之,因此要侍奉在何氏左右,何氏阴晴不定,时常拿她出来撒气,虽然看在沈崇的面子上不敢太过火,但是到底还有主母的威吓在。 沈崇目光扫过可怜的美妾,听着何氏不识大体的讥讽,只是皱着眉头不悦,并没有争辩,却在心里对何氏的厌恶更胜。 念春对于家主夫妻不合的传闻已经有所了解,但是真的见到了两人离心离德的一幕,也深感意外。 自幼进入荣恩公府为奴,念春印象中何氏和沈崇一直是十分恩爱的,如今的局面莫说沈书云,就是她也觉得何氏虽然可恶,却也有几分可怜。 毕竟在官宦人家纳妾是常事,但是沈崇却是直接变心,这究竟是大有不同。 众人却没有注意,沈霄却在私下里偷偷握紧了拳头,直白地当着东宫来的宦官的面问念春:“那么说,大姐姐从前和康亲王府的婚事,就是不作数了,以后要嫁给安亲王世子了么?” “大胆!你说什么大逆不道的浑话呢!”沈崇上前一步就大声呵斥沈霄。 正因为安亲王是篡权之君,必然对于讥讽和指摘他夺位不正的人格外介怀。 沈霄年幼,没有经过官场政坛的血雨腥风,并不知道这句在他看来寻常的质问,可能会给沈家招致怎样的祸端。 沈崇忙对东宫的内宦堆笑告饶:“公公明鉴,犬子言语失当,请公公淡忘此事,崇再拜以谢!” 沈霄的话最要命的是依旧称呼朱霁之父为安亲王,这等于否定了他的帝王之位,是极端的大逆不道。 “小女在太子跟前侍奉,能得到太子的信任,是何其光耀门楣的事情,我沈家必定对圣上与太子誓死效忠,公公明鉴!” 沈崇甚至对东宫的这个阉人行了跪拜之礼,让念春和东宫的内宦忙扶了起来。 “沈大人不必如此紧张,沈大姑娘将来要腾达到何种地步,洒家拭目以待,公子方才说了什么,洒家并没有听得太清楚。” “不清楚最好,不清楚最好。”沈崇听老太监这么说,心里常舒了一口气。 倒是沈霄,指节攥的发白,看向沈崇的眼神,就像是看待一条摇尾乞怜的走狗。加上对他移情别恋于一个小丫鬟,上了何氏的心的事情,也早就怀恨在心。 · 翁姨娘带着王氏和沈霄,一同进入了东宫探望多日不见的沈书云。 对于翁姨娘和王氏来说,东宫本是她们此生都无法涉足的地方。 作为高门的庶枝,身份本就比旁人低一截,更何况东宫这样尊贵之所。 巍峨宏伟的宫殿衬托的人十分渺小,沈霄是曾经随着父兄进入过许多衙门甚至宫廷院落的,因此对于东宫并无翁姨娘与王氏的敬畏,反而心中涌起一股不平。 这里分明是新帝的龙兴之地,是真正的潜邸,而朱霁只不过是一个篡权者。 他的耳边回荡着那些搬弄是非者对他的奚落,虽然理智上明白那些人不过是为了让他心里不好过,但是对于篡党夺权的事,他自诩为忠臣之后,定然是不肯接受。 更何况,翁姨娘和王氏那战战兢兢的样子,分明已经让他对二人此行的目的探知一二,无非是利用沈书云在朱霁心中地位置,探知沈雷的行踪和下落。 即便是赵世康身边的人已经暗示过沈雷可能已经死在了围京之战,但是死要见尸,翁姨娘和王氏在抱头痛哭之后,仍然不肯相信,认为天无绝人之路。 沈霄曾经嫉妒沈雷可以上阵杀敌,为国尽忠、光耀门楣,此时却羡慕他死得其所,不至于被史书放在二臣传里。 芙蓉宫虽然并不在东宫主轴线上,但是距离东华殿并不远,沈书云已经在宫门口等候着他们,遥远看到侍人身后,是熟悉的家人的身影,忙赶上去迎接。 随后沈书云与翁姨娘和王氏握着手,泪眼婆娑地问安。 沈书云把他们应入殿宇内,都有劫后余生之感。 “多亏你当初未雨绸缪,围京之战这样艰难,咱们一家子却早已经去了东山,隐藏起来。” 翁姨娘捏住沈书云的手,上下打量她,其实她比从前在沈家时丰润了许多,应当在东宫并没有操心什么事情,得到了休养与照顾。 王氏看向芙蓉宫侧殿里的巨大的白玉画案,对沈书云道:“大姑娘在此处,还能画画,倒比在家中要安逸清闲。” 沈书云揩去眼角的泪,道:“打发时光罢了,在这里又不似在家里,可以随时出街去。” 翁姨娘见屋内除了沈家人只有念春,便道:“太子封你做了尚宫,那么以后呢?你与康亲王府家到底是递过拜帖的……” 王氏是当初的媒人,这时候却只示意翁姨娘不要再说下去:“如今咱们就只担心自己家里人,哪里顾得到别人呢?如今大姑娘这好好的,便是最要紧的了。” 沈书云听王氏提到“自己家的人”,瞬间会意到她们在乎的人是沈雷,便低声对王氏和翁姨娘说:“太子殿下已经对我说过,会想尽一切办法保全大哥哥,只是需要时间。” 翁姨娘和王氏听了几乎不可置信地一愣,然后如临大赦般对沈书云表达了万般感恩的话。 沈霄在一旁听到了,第一时间是为沈雷高兴,但是随后就烦躁起来。虽然大哥没死,但是大姐姐也这样没名没分地被扣在了东宫,这对他来说的确是一件困扰的事情。 “大姐姐呢,什么时候归家,难道要一辈子在东宫做尚宫嘛?我听闻尚宫年满25岁就要送出宫回老家了,大姐姐难道是个例外?” 王氏听得出他话里有话,于是带着一点长辈的训斥对沈霄道:“霄哥休要无礼,这些事情你大姐姐自有决断。” “世……如今应该称呼太子殿下了,现在可在东宫中?”王氏很好奇,如今成了储君的朱霁是什么模样。 从前沈家就有下人议论纷纷,说朱霁与沈书云有私,她作为长辈其实并不怎么相信,没有想到,两人之间的情谊远远超出她的判断。 “陛下已经班师归来,不久就要登基,太子去郊外迎候了。”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60节 沈书云化繁为简地说着朱霁的去处,王氏和翁姨娘也跟着点点头,只有沈霄听到沈书云唤朱霁太子时,眉头紧锁。 对于王氏和翁姨娘来说,没有什么消息比沈雷还活着,且能得到足够的庇护更能让翁姨娘和王氏感到宽慰,沈霄的情绪虽然有些不对劲,但是并没有被她们察觉。 正在几个人闲聊家常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随后一个熟悉的女子的身影闪过殿门,沈书云抬眼一看便知道是昭华。 向来沉稳的昭华从来不曾这般气喘吁吁地过来通传,沈书云紧张地站了起来,问她:“昭华姑娘,所为何事?” “沈尚宫,是陛下回来了。” 沈书云和屋内的人都一脸不解:“陛下,不是三日内才班师归来,和太子出城接应的仪仗一起入宫嘛?” 昭华来不及解释,只是摇摇头:“事情有变,陛下正在东华殿歇息,身边的内监私下里告诉我,陛下要过来探望沈尚宫,你快些准备准备吧。” 沈书云疑惑着想:昔日的安王,今日的贤帝,为何没被朱霁一行迎接,进入东宫还要来看看她呢? 第八十一章 “陛下是让我一个人前去东华殿吗?难道是要到芙蓉宫来见我?” 沈书云觉得贤帝一定早就从朱霁身边人这里听说了她的存在, 想见见自己也是寻常,但若是屈尊到芙蓉宫来见她,就有些不同寻常了。 昭华其实心中也大为不解, 但是贤帝确实清清楚楚地表明要亲往芙蓉宫来, 看看荣恩公的嫡长孙女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陛下的确是要亲自过来。” 得到了这样的答案, 在侧殿听到了这个答案的翁姨娘等人也有些不安起来。 沈书云令自己沉着冷静下来。 她左思右想, 自己虽然是荣恩公的孙女,沈雷的妹妹,但是并没有做过任何抵抗平允军的行为。按照贤帝宽待京师权贵的意图,也大概不会针对自己一个女流之辈如何。 沈书云让沈家人先到了侧殿等候, 贤帝既然要见的人是她,就没有必要扯上他人。 · 约莫不倒半个时辰, 果然一行人从东华殿的方向来到了芙蓉宫。 或许是刚刚班师回城, 为了掩人耳目, 贤帝其实是换了便衣微服进入了京师。 至于为何没有随着大军一同回来,是因为担忧路上遇到伏击, 因此甚至把太子作为幌子, 让他去城外迎接,朱霁还在外城等待着父亲凯旋,却不知道真正的权利核心,已经轻装简从悄然进城了。 各地不断有希望借着天下打乱, 试图混顺摸鱼的野心家,掀起起义的大旗, 贤帝朱枋很清楚自己目前的处境, 仍然要以稳定大局为重。 在他心中, 登基也只不过是个仪式, 能够在宝座上真正长久地坐下去才是紧要。 他没有入宫, 尽管朱霁已经将太和殿都整饬一新,他绕过了城外迎接他的仪仗,就是想来看看儿子到底把京师治理的如何。 以及他不得不承认的,对于那个令朱霁着迷不已的女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时间过去太久,他早已经忘记了那次先帝寿辰上献画的豆蔻少女是什么模样,当时他的心里只是憧憬着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帝王。 儿女情长,在朱枋的眼中,一直都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即使他对发妻一往情深,更多的也是因为,对方是自己开拓蓟州领地的贤内助,而你侬我侬的男女私情,他虽然也历经过年少血气方刚的时候,却并不将此视为什么要紧事。 踏入了芙蓉宫,沈书云亲自从婢女手里接过茶水敬上,而昭华作为昔日蓟州的老人,则立在了朱枋的身侧。 自从进京以来,东宫的一举一动,昭华都按照朱枋的安排,传递给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朱枋手中。 这件事,朱霁大概也能猜想,权力巅峰之处,互相防备和猜忌,本来已经是寻常事,父子之间并不会因此心生嫌隙,反而习以为常。 见沈书云的行为举止,端方有度,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慌乱紧张,诚然是荣恩公视为珍宝的掌上明珠。 待沈书云平静的立在殿内正中等待着朱枋的训话,他才第一次看清楚了沈书云的容颜。 眉目如潭,负气含灵,鹅蛋形的脸型带着贵气与雍容,纵然是在京师贵胄美人如云中,也可以如百花中的牡丹,美得大气而端庄,朱枋有些明白为何朱霁会对这样的一个女子倾心不已。 虽然心中认可沈书云的出挑,朱枋仍然微微蹙眉。 对一个帝王而言,流连女色并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但是不该对一个女人情深似海,一个人所沉溺的事情,就是他的软肋。 而高处不胜寒的集权之君,不可以有。 更何况,以沈书云的出身,已经对帝业无益,荣恩公是先帝跟前的忠臣,虽然的确是个人物,但到底已经尘埃落定。 前朝的忠臣,就是本朝最要提防的势力,朱霁不会不明白这些浅显的道理。 “听闻太子十分喜爱你,为何却封你为女官,而不是收用在侧,你可知道?” 朱枋故意用了“收用”这样不堪的字眼,已经对沈书云无异于一种羞辱。 “奴自知出身低微,不配东宫内殿之位,想必太子亦遵从礼制,凡事不会逾矩行事。” 沈书云沉着应对,对面的篡党之人已经成为了帝王,是可以随时决断自己生杀大权的存在,其中利害,沈书云自然清楚。 虽然“收用”这样的字眼,也的确在第一时间戳痛了她。 侧殿内听候这些的沈霄则已经攥着拳头,指节发白。 长姐是全家的骄傲,也是对自己最为疼惜和支持的人,这样被羞辱,让他忍无可忍,哪怕对面的人是君主。 况且,这个君主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个乱臣贼子,杀掉自己的亲侄子,也要窃取皇位的人。 沈霄气得血气上涌,不察觉中微微晃动了一下身体,就不小心碰掉了身后案子上的花瓶。 青花瓷瓶破碎的响动瞬间让朱枋身边的侍卫冲了进来,刀剑开刃明晃晃地闪着凶光。 “什么人?”朱枋皱着眉头,看向偏殿的方向。 王氏和翁姨娘都被侍卫驱赶了出来,一起跪在地上,沈霄被侍卫拎了出来。 “回禀陛下,是花瓶被碰碎了。” 沈霄并不想跪,却被侍卫一脚踢到了朱枋跟前。 沈书云方才平静淡然的表情已经换上了惊恐和担忧,见沈霄被踹吃痛,忙上前想去扶他,却被昭华瞪了一眼阻止。 沈书云再度强迫自己平静下来,对朱枋道歉:“求陛下恕罪,这是奴的幼弟,今日进宫来探访我,陛下造访,他们没有面圣资格,便在偏殿规避。请陛下责罚。” 语罢就跪在地上叩首。 “看来你在孔阳心中,确实很有分量。身为尚宫,没有让亲属入东宫探访的道理,昭华,你在东宫侍奉主子,怎么这些事情不提点吗?” 昭华也慌忙跪下请罪,但是心中知道朱枋显然不是针对自己。 “奴婢知罪,请陛下责罚。” “东宫要有东宫的规矩,现在是战时,朕可以不予计较,此后皇储身侧的所有事,都要由礼部重新拟定新的礼制,不可以错乱了。” 朱枋一边喝着茶,一边神色如常地说,仿佛地上跪着的一地人,都不存在一般。 沈书云已经明白,若朱霁是小豺狼,则朱枋才是真正的虎豹。 朱霁的确果断狠厉,然而若论虚伪凉薄,则的确朱枋更胜一筹。 分明一切都是围绕着沈书云而来,甚至朱枋不惜以调虎离山的方式,也要第一时间知道朱霁身边的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真的见到了,却并不肯明确什么具体的惩罚,只是要重新拟定东宫的礼制,等于否定了沈书云的尚宫之位,也将他们之间的关系全部推倒。 若是轻而易举地责罚了沈书云,则会让朱霁对他心生罅隙。 若是朱霁可以在储君之位上忠诚效忠,朱枋可以让沈书云在他身边以美妾的身份存在,以作为一种奖励。 但是若朱霁生出些旁的心思,朱枋知道作为君主与储君之间的斗争,在夺得天下以后,才会展露出端倪。 朱枋用余光就扫过了这屋里的所有人,沈霄的表情,已经让他明白自己在这个昔日遗老家的少年心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种对于篡党之人的轻蔑和反抗,不过是京师贵胄中的一个缩影,他告诉自己一定要习惯。 “这个小子,就是荣恩公的嫡孙吗?抬起头来,让朕瞧瞧。” 王氏和翁姨娘吓得已经有些瑟缩,她们不是沈书云从小见过大世面,方才沈霄碰碎了花瓶,难道贤帝要责罚他吗? 沈霄抬着头,蹙着眉头,仿佛视死如归般。 “朕记得,你哥哥好像是赵世康将军麾下的猛将,歼灭了我平允军不少的将士。” “家兄为国尽忠,是家中楷模。” 沈霄一字一顿地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来这句话,颤抖着身体显然是怕的,但是上涌的血气让他如是说。 朱枋显然对这样瘦弱的少年会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感到意外,双眸甚至微微一顿。 沈书云惊恐地瞪大了眼睛,她比当场的任何人都明白沈霄的这句话,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 真的以为朱枋是什么宽厚君子,可以容忍旁人对他得位不正的奚落吗? “霄哥慎言,你在胡说什么!” 即便是昔日在沈家执掌家权之时,沈书云也未曾如此严厉地斥责过沈霄,哪怕是她曾经失手杀了洪渊。 朱枋的神色并没有改变,他看着沈霄,努力在想,这么瘦弱的少年,凌迟的时候,究竟多少刀会咽气。 沈书云却在朱枋寻常的神色中,感知到了惊涛骇浪,跪着走到朱枋足下,用几近哭着的声音,为沈霄求情:“陛下仁厚,家弟是个不知死活的少年,请陛下念及太子的颜面,绕他不死,奴婢愿意此生为奴为婢,侍奉太子在侧……” 朱枋悠悠然喝着茶水,看着沈书云急切的模样,装若和善地说:“荣恩公的风采,朕还记得,没想到到了孙辈,明白事理的竟然只有一个女孩儿。难怪孔阳喜欢你,是个聪明的。” 这番看起来慈祥的话语,却没有让沈书云有一丁点的放松,她似乎是具有某种神奇的感知力,对朱枋是个怎样的人,一眼看透。 这种看透,让朱枋也有些不快,但是朱霁自幼勤勉,未曾亲近女色,若是对这个女子食髓知味,不可自拔,倒让他为难。 正想着,只见外头吵嚷,朱枋问身边的侍卫:“外头是什么人?” 侍卫还没有出去探听,就看见朱霁一边解开身后披着的斗篷,一边大步流星地从芙蓉宫的宫门往里走,进来就看见了沈书云跪在朱枋的脚下呜咽着,还有沈家的亲眷跪着瑟瑟发抖。 “儿臣来迟,请父皇恕罪。” 第八十二章 朱霁始终没有让自己的目光落在沈书云身上, 越是在意,就越不能表露出在意。 朱枋笑容和煦,仿佛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沈家人都不存在, 对朱霁说:“因恐途中遭逢敌军残部, 我就先头带着人进京, 为了掩人耳目, 连你也没有告知一声,也是无奈之举。” “儿臣晓得。” 朱枋从蓟州举兵以后,与朱霁分别已经是将近一年的光景,他进京后沿途看满城百姓已经从围京之战的痛苦中逐渐走出来, 街头巷尾还有了不少摊贩重拾生计,甚至看到了几个从前相识的贵族公卿也已经在街上闲逛, 心情似乎不是太紧张。 他戴着网纱, 遮着面孔, 好在没有人会想到堂堂篡权者会以这样低调的方式进京,并没有被熟人认出来。 “朕沿途看着京师的光景, 你的确费心了。若没有你在后方稳定人心, 朕在前线也是要吃紧的。”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61节 朱枋是在半途中称帝的,因此这个“朕”字,在朱霁听来其实有些陌生和不习惯。 从此,上阵父子兵变成往来斗法的君臣, 朱霁告诉自己,这些都是寻常, 他早应该料到。 两人简单说了几句时局, 仿佛这一年多未曾分别, 多年备战, 两个人时常都很忙, 即便是在一起会面,也都是开门见山的说正事,所有的寒暄与礼节都省去。 朱枋以最严苛的方式培养儿子成为一个才能卓绝的人,他也的确做到了。 十三四岁,朱霁已经是朱枋的左膀右臂,然而如今面对儿子终于有了自己的心上人的时候,朱枋竟然觉得有些错愕。 若是安王妃还活着,或许他不会如此被动,甚至早就遴选出美貌聪慧、出身高门的女子许配给朱霁,而不是等到他对什么人情根深种,自己才后知后觉。 在看着儿子已经成长为郎朗俊秀的年轻人的时候,朱枋甚至有了一丝动摇,觉得沈书云的事情不过是朱霁的私事,大不了不让她做正妻便是,何必因此伤了父子多年的感情。 然而为父的情感最终还是让位给为君之道,自古早就有唐宗宋祖弑父杀兄的例子,在极致的权势面前,亲情是要往后让一让的。 “对了,你这个东宫的女官不错,荣恩公的嫡长孙女,似乎已经是早有才名,是会画画还是会写字来着?” 父子两个绕了半天圈子,朱枋才提到了正题,沈书云只是觉得自己的膝盖在地上都跪麻了。 即便是她从小行坐都有翁姨娘一手教导,脊背永远笔直优雅,此刻也有些轻微的摇晃。 朱霁察觉到沈书云跪了太久,已经有些承受不住,便对朱枋道:“东宫的后花园树木葱茏,颇值得一观,比蓟州的园林都要好,如今正是枫叶红了的时候,儿臣恳请父皇一同去观赏一下。” 朱枋眉头轻轻挑动,颔首道:“好,正好乏了,出去走走罢。” 朱枋起身,如同看不到地上跪着的沈家人一般,起身抬腿便走,到了殿门,才回首看向背对着自己的众人。 他这一回首,倒让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念在荣恩公为我朱门开国之功,今日这竖子失言,朕不予追究。都起来吧。”他又朝一边低头紧张着的朱霁道:“孔阳,你我是君臣,但也是父子,若是为父的让你觉得哪里不好,你要说出来。” 朱霁蹙眉道:“父皇日理万机,是儿臣心目中的楷模,未尝有一件事不令儿臣感佩。” 朱枋忍不住哈哈笑了一声,像是宽怀又像是嘲讽,拍拍朱霁的肩膀道:“那就好。” 父子二人一前一后去了东宫的后花园,沈书云搂着同样吓坏了的沈霄,瘫软在了地上,随后用已经麻木了的胳膊狠狠地打了沈霄一锤:“你究竟要多大才会懂事?难道令你入宫,是为了让你丢了性命的吗?” 沈霄也如梦方醒地知道了自己方才险些捅了多大的篓子,但是心里还是有点不服气,道:“我不忍长姐在这里名不正言不顺地……” 翁姨娘和王氏也已经虚脱,但这时候还是强撑着,将沈霄劝走:“霄哥儿,天色不早了,咱们快点回去吧。” 王氏得知了沈雷还在人世的消息,已经不能更高兴,这时候只想快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只是再想到沈书云在这东宫,因为朱枋的归来,前路就蒙上了许多的难以预测,先头他们进入东宫的时候,多多少少觉得沈书云虽然没有嫁给康亲王世子,但若是有朝一日执掌了东宫的中馈,倒真的是飞上了枝头。 但是从今日的局面来看,沈书云的未来,已经是布满荆棘,甚至生死都可能悬于一线。 倒是沈书云看到王氏忧虑的神色,上前反而宽慰王氏:“婶母不要多虑,这里是东宫,今上即便不喜欢我,也没有那么多的闲暇来操心我一个无名霄小辈。” 念春送走了王氏等人,已经是月夜中,东华殿送来了精致的食盒,说是圣上的赏赐,随后听到前庭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想必是平允军中护送和保卫朱枋的军士在晚些时候进京,此刻都调配到东宫来了。 “这是要在东宫长住吗?”念春自言自语,对沈书云道:“若是圣上一直在东宫住着,我看可不能再让家里人来探亲了。太子殿下是好心,差点就办成了满门抄斩的事。” 沈书云何尝不后怕。 朱枋是那样一个骄傲又敏感的人,她已经从他虚伪凉薄的言辞中感受一二,朱霁与他自然有父子情深,但也有君臣之间的防备。 想到今日朱霁匆匆赶回来给她解围,甚至进了东宫,铠甲都没脱,满眼都是焦急的神色,沈书云的心忽然觉得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一下。 如果朱霁来得迟一些,朱枋做出了杀掉或者惩处沈霄的决定呢? 她不敢想下去。 从前,沈书云只觉得朱霁自负霸道,本领通天,今日才明白,朱霁在这样的父亲的手腕之下成长,其实并不容易,沈书云觉得自己第一次体会到朱霁的为难,竟然是这样迟的事情。 月亮很圆很大,就像是她和朱霁第一次在墨泉边相遇,她穿着单薄的寝衣,心情燥热地去掬泉水来喝,而他正在不远处的洞窗里看到她天性纯真的一面。 也是这样的秋夜,也是这样明媚的月亮,分明没有过去多久,却让人觉得恍如隔世。 昔日寄人篱下的质子,今日已经成为了未来的储君。 沈书云应该为朱霁的成功感到高兴,但是却偏偏觉得从未如此忧虑过朱霁的未来。 而这段时间,因与朱霁相处的时间比较长,她也恍惚觉得自己会一直在这东宫宽和优渥的环境中生活下去,无论是以一种什么样的身份在朱霁身边,她都不是太介意。 如今看来,是多么幼稚的想法。 他是太子是储君,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怎么会一直属于什么人呢? · 这一边,朱霁与朱枋在东华殿的罗汉床上隔着一只矮几小酌。 “东宫的花苑,是的确精美,我竟然忘记了这里还有这么漂亮的园囿。” 朱枋没有说出来的是,正因为新帝的父亲,自己的兄长在太子的位置上呆了太久,才会将许多的时光用来修缮东宫,园林形成树木葱茏葳蕤碧绿的景致,需要很长的一段时日,他并不是忘记,而是从前作为与皇位继承没有关系的普通亲王,根本无从知道。 篡党夺权的人是他,朱霁只是他的帮手,只要自己登基,朱霁就是名正言顺的东宫之主。 似乎只有自己才是正统之外,被驱逐和嫌恶的人,连沈霄这样没落王公家不出息的小孩儿,都可以在心里轻蔑他。 那么,整个京城,整个朝堂呢? 朱霁多多少少能够猜到父亲此刻在想什么,他举着白玉质地的酒杯对朱枋道:“这些都是小事情,父皇即便不知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知不知道这里都属于父皇。” 朱枋对于朱霁的马屁是受用的,但是却不想表露出来,只是淡淡地说:“咱们能成,也有时运在的缘故,以后也要戒骄戒躁,这里”他指了指自己的头,对朱霁强调:“为君者,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欲求,但是这里一定要始终聪明警醒,这样才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 朱霁明白朱枋其实是在暗指沈书云,他也知道自己对沈书云情根深种,做了很多荒唐且的事情,但是他也不想自欺欺人,只要能令她高兴的事情,他都觉得肝脑涂地也算不上什么。 第八十三章 “霍将军的长女, 今年十五岁了,听说是个知书达理的性子,你既然已经住进了东宫, 这太子妃的位置也不能虚悬太久。” 朱霁沉默不语, 面容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只是十分谦恭地给朱枋再倒满了酒杯。 “还是京师的酒好, 在营里无论如何还是凑合了些。” 朱枋品着美酒,看着窗外的月影,听着偶尔传来的虫鸣,心情也跟着舒畅。 他已经平安抵达了京师, 多年来的夙愿已经完成,整个天下将收入囊中。 虽然儿子才能不在他之下, 也让他起了提防之心, 但到底有一个合格的继承人, 比子孙不出挑要来的好得多。 他进京前,已经有密报, 新帝已经在南洋跳海而死, 剩下的南方叛党,也基本上会在一两年内被清剿干净。 逐鹿之争已经渐入尾声,难道还有比这个更能让一个嗜权如命的人,更满意的结果吗。 朱霁是他唯一的儿子, 他为了自己的霸业,从十二三岁就几乎全年无歇地为他所用。分明是对他对待沈书云的方式并不赞许, 但是还是这样尊崇孝道, 没有流露出半点不满。 朱枋分得清楚, 朱霁是因为畏惧还是因为尊敬他, 才能这样隐忍。 朱枋将手里的酒杯放下, 看着窗外秋日的月夜,安静而清爽,似乎是带着宽容,对朱霁道:“这个沈氏,诚然是个美人,你若是喜欢,朕可以允你带她在身侧为妾,但是儿女情长便会英雄气短,你要知道分寸。” 朱霁明白,目前的时局下,这已经是父亲极大的宽容了。 他嘴上对父亲表达了感谢,尤其是没有因为沈霄的冒犯而追责。 须知道讥讽一个篡权者得位不正,就是在碰他的逆鳞,按照朱枋的铁腕以及沈家如今的根基,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灭掉沈家满门,对京师其他的贵胄形成以儆效尤的效果。 想到此处,朱枋倒是对朱霁提起了一个人:“对了,那个不知死活的小子,提到的他的兄长是怎么回事?我怎么没记得荣恩公有这么多孙子?” 朱霁几乎不可查地微微掐了掐手心,道:“是沈雷,荣恩公庶子的支脉,赵世康麾下,围京之战的时候与我军对垒。” “哦,这样……” 朱霁面不改色,神情如常,然而却在心里大胆地揣测到,沈雷被他藏匿起来,打算送还给沈家的事,大概率已经被朱枋知道了。 只是到底为他留有余地,不可能戳破。 朱霁身边遍布都是蓟州的老人,这些人即便是他的心腹,也会首先忠诚于未来的天子。 也就是这一瞬间,朱霁明白了为何朱枋会长驱直入,调虎离山地到东宫来对沈书云一探究竟。 他喜欢一个女人,这并不是什么需要朱枋亲自过问的事,但是因为偏袒沈书云,而宽赦沈雷,则是身为君主的忌讳。 “孔阳,再陪为父喝一杯。”朱枋递过了酒杯,朱霁恭敬地举杯,然后侧向一边一饮而尽。 朱枋自称“为父”,而不是朕,这一刻他想短暂地卸下心仿,辛苦教育大的儿子,不会太过忤逆他的心意,“我知道你自小就是有分寸的,该怎么做,自然不必朕多虑。” “儿子知道。” · 次日,朱枋就离开了东宫,住进了禁城。 朱枋来的时候悄无声息,离开东宫的时候却走得浩浩荡荡,护卫足足近千人,华盖高摇,御辇奢华,引得京师的百姓都纷纷到路边围观,尽管前头有平允军的骑兵开道,仪仗还是走了一个时辰才到达禁宫的外城。 “这么多人,不怕冲撞了新君吗?”一个皂巾蒙头的把式,在街边茶水铺子大口喝了一碗茶,然后对同行的伙伴说。 “你懂什么?俗话说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皇帝也是人,费了这么大劲杀了侄子得了皇位,还不许人显摆一下?” 茶水铺子的老板听了,脸色都变了,对这两个脚力呵斥道:“莫谈国是!你们喝完了茶就赶紧滚蛋?回头报给官府,你俩有几条命在这里妄议朝纲?” 两个脚力是外地来京谋生的乡下人,并不知道妄议朝纲是多么严重的事,直到三日后有几个像他们一样无知的人在京兆尹家做伙计时开了几句新君是盗贼的玩笑,被朱枋安插在京兆尹府上的东厂侍卫听到了,随后三个工匠的被剥皮实草的尸体就挂到了京城外城的城墙上。 这件事以后,本来在围京之战后舒了一口气的贵族公卿,又变得沉默了,甚至一些在前朝曾经在削藩上劝谏过新帝的人,干脆告官归家,紧闭大门。 人人都看出来了,太子当初对前朝遗老遗少的宽厚,是因为前方战事的需要,而不是这对篡党夺权的父子,是什么宽宏大度的人。 越是得位不正,才越是警惕身边当初如自己一般的人,会对至高无上的权柄,生出一些非分之想。 · 朱枋的登基大典很快就在一个黄道吉日举办,只是排场没有众人想象的那么大,他是个务实的君主,向来不太看重虚荣,尽管如此还是在当日登基后,坐在紫檀的龙椅上发出了痛快的笑声。 充满威严又餍足的笑声,让台阶之下匍匐着的忠臣,有了一种毛骨悚然之感。 朝廷的规矩被重新打破,似乎朱枋有意要建立一套完全不同于前代帝王的制度,他废除了存在了两千年的宰相,打破了相权对皇权一直以来的抗衡,而为了能够将监视的眼睛布满整个朝堂,他开始重用宦官,设立东厂,飞鱼服的锦衣卫怀抱着绣春刀,大摇大摆走在京城的主要干道上,所有的百姓都低着头让路,生怕冲撞了这些活阎王。 沈崇期待中的重用自然没有到来,甚至新君登基之后,朱霁都不在执掌京城的事务,而只是在东宫做太子职权范畴之内的事。 他知道父亲在架空自己,虽然有些不太习惯,但是从大局出发,却完全支持和理解朱枋的决定。换做是他未来在那张交椅上,只会更加不近人情而不是相反。 甚至,朱霁隐隐约约明白,时间对于自己来说,来到了一个新的节点。 从前他是父亲的左膀右臂,而如今朱枋真的当上了皇帝,自己在太子的位置上,冲锋陷阵自然是大可不必,而要熬到政权的交接,则需要极大的隐忍和耐心。 在群臣写给朱枋登基的贺词中,朱霁写得格外情真意切、言辞谦恭,显示出一副父慈子孝的模样,比那些朱枋身边没有多少才能,靠着溜须拍马和锦绣文章攀附的文臣,头还要更低。 甚至连王瑾这样昔日靠着曲意逢迎向上攀爬的宦官,都觉得朱霁有些过分的谦恭了,朱枋才点点头,对已经成为了总理大太监的王瑾说:“太子,到底是朕的儿子,是个聪明灵透之人。” ·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62节 不久以后,礼部制定了新的东宫仪典,取消了女官的制度,沈书云刚刚当了没几天的尚宫之位就没有了。 而随后,执掌了东宫内务的昭华则带着几个人,将沈书云带离了芙蓉宫,像从前去见朱霁前一样沐浴熏香,换上华丽而妩媚的衣装,但是却不是被送到了东华殿的正殿与朱霁吃饭、下棋或者画画,而是直接被带去了交泰殿。 沈书云在东宫住了有段日子了,纵然东宫再大,她也已经大概知道了格局如何。 交泰殿其实是太子真正的寝殿,在那里行一些阴阳交泰之事,专门宠幸嫔妃的。 朱霁还没有大婚,加上从前贤帝登基之前,事务繁忙,都是在东华殿的侧殿安置。 即便他对沈书云的眼神,有时候也带着这个年纪血气方刚的贪念,但是到底从未越过雷池,两个人有时候赏画到入夜,朱霁也会命四宝派人护送着沈书云回芙蓉宫。 在荣恩公府做质子时,他几次对沈书云有过轻薄之举,开她的玩笑,但是真的到了东宫自己的地盘,却全然是发乎情止乎礼了。 对此,昭华身边蓟州带来的侍女十分不解:太子这样喜欢沈姑娘,为何不干脆宠幸以后赐个名分,也好夜里有个暖被窝的人。 只有昭华沉默不语,眼神中更深邃一重,许久才对这几个手下的心腹说:“不肯随意碰触的东西,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因为太喜欢了。你们还太小,不会懂的。” 其实昭华还想说没说出口的是:不给名分,不是不想给,而是想给个最大的。 她从幼年就侍奉朱霁,怎么会连朱霁的这点心思也看不明白。 只是当她得到了朱枋的懿旨,才有些觉得事情的走向,恐怕永远不会按照朱霁心中向往的那样了。 · 沈书云发现自己这次被换上的是一层薄薄的纱衣,即便天还没有完全变冷,也到底是暮秋时分了。 交泰殿三个字映入眼帘的时候,她便不安起来,她不知道这是不是朱霁本人的意思。 其实进入东宫这么久,她心里也有一些预感,两人的关系不会止步于整日聊天陪伴的君子之交。更何况早在荣恩公府做质子时,朱霁对她的贪恋就已经显示出来。 沈书云在交泰殿孤独地等候着,一直到入夜时分,才看见朱霁熟悉地身影,推开殿门,走了进来。 第八十四章 朱霁一步踏进来, 沈书云下意识去扯动衣襟,两个人对视一眼,都有些不好意思。 “是昭华带你过来的?” 朱霁其实明知故问, 但是想说点什么缓解一下当下的尴尬。 见他说的时候别开了视线, 沈书云大概有了一点分寸, 这事不是朱霁的本意。 “嗯。” 她低着头, 蜷缩在床沿上,双手抱着膝盖。 朱枋的懿旨,角度很有意思,居然是将身家长女指配给朱霁, 算是一种赏赐,要她给朱霁做侍妾。 哪有以本来就住在东宫的女子, 赏赐给东宫的道理。 但是懿旨一出, 沈书云在朱霁身边的性质就变了。 包括沈家也接到了这份懿旨, 沈崇觉得头脑嗡嗡作响,原本沈书云是尚宫女官, 就算是更改了礼制, 沈崇也以为,沈书云怎样也会被封为朱霁身边的太子侧妃,却仅仅是个侍妾。 这懿旨甚至丝毫没有提及,沈书云已经在东宫住了好几个月的事实。 沈崇一心把升官发财的希望放在沈书云身上, 这下希望似乎是破灭了,一屁股坐在书房里。 朱霁接到懿旨以后觉得极为烦闷, 他原本以为只要冷处理, 朱枋就会把沈书云当成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放到一边。却没有想到, 玩权弄术, 对于朱枋来说简直是肌肉记忆,随时都在拨弄着权力的琴弦,奏响取悦自己的弦音。 “父皇的懿旨,让你来侍寝承欢。” 朱霁走进来的时候,还满心在担心沈书云会受委屈会困惑,然而进来看她完好无损地在床沿边怀抱膝盖坐着,也没有委屈落泪什么的,才略略有点放心。 沈书云抬起一双明亮的眼眸看他,长发如黑色瀑布一般倾泻在肩头,小声地说:“殿下打算让我回去吗?” 朱霁微微扶了扶额头,觉得这事有些头疼,难道朱枋案头的国家大事还不够他烦,居然伸手到他的床笫之事上来。 “私下里的时候,叫我孔阳吧。” 沈书云看向朱霁,见他自顾自坐在了自己的身边,靠的挺近,于是下意思往另一边挪了挪,像是给他腾出空间,但实际上只是不想挨得这么近。 在东宫与朱霁相伴的这段时间,沈书云觉得自己其实已经认识到了朱霁不为人知的一面,对外他的确是颇有手腕和能为的太子,但是内心却并非疯狂偏执的人。 甚至很有和煦朗润的君子气度,只是在权力场中成长起来,怀柔威逼或者狠厉狡诈,都只是一种存在的惯性,算不得是人性的底色。 因此她在交泰殿等着的时候,其实不怕他来,反而怕他不能及时到来。 她以为朱霁来了,会无奈于朱枋的懿旨,最多就是糊弄蒙骗,然后把她送回芙蓉宫去,但是当朱霁微笑着坐在她的身旁,她倒是有些手足无措的紧张了。 朱霁自然知道沈书云对他已经是有些信任,因此看到她的紧张,却更生出来逗一逗她的坏心思。 “怎么办,老头子让咱们圆房。” 沈书云下意识再往床沿的一边挪动一下,她给自己壮声势一般道:“这事情荒谬,难道陛下的公务不够忙,还要操心陛下床笫之间的事情?” 朱霁凑过来,对沈书云道:“可是怎么办,圣旨不可违逆,要不然沈大姑娘打算抗旨?” 沈书云听了心里有些烦闷,想着朱霁这才正经了几天,还真的差点误认为他是什么良善之辈了。 但是她转念一想,若是朱霁要做些什么过分的事情,这段时间她一直在东宫,大把机会怎么不肯用强,反而眉头舒展地将他一军:“那孔阳兄打算怎么办?” 朱霁并不吃她这一套,道:“自然是奉旨行事。” 沈书云看他自负从容一如往常,直接站了起来,对他道:“送我回去吧。” 语气中已经有了一丝祈求的意味。 “不行。” 沈书云一愣,看他干脆在榻上躺了下去,双手交叠在脑后,看着床顶的帷幔,笑意盈盈的。 “真没想到,还是父皇疼爱我,一直碍于沈大姑娘的嫡长女的款,秋毫不敢上前,现在倒是有了不能推却的机会。还是父皇对我好。” 沈书云觉得自己此前还是被朱霁蒙蔽了,现在这浪·荡的模样,或者才是他真正的内里。 “送我回去。” 沈书云是强亮了声音,但是听起来没有底气。 见朱霁不动,她就自己要推开殿门往外走。 朱霁见她要推门,连忙起身,过去拉住她的手,瞪着眼睛紧张地说:“你疯了?” 沈书云不解,朱霁把眼神递到门外,让沈书云自己顺着打开了一道缝隙的门往外看,外头站着的除了东宫的奴仆,竟然还有穿着铠甲的侍卫和飞鱼服的锦衣。 “现在出去,你就会直接被外头东厂的人带走。” 沈书云迷惑着,道:“怎会如此……” 朱霁有点难为情,对沈书云解释:并非是父皇什么都要管,而是…… 而是必须要看到所有人对他的顺从,无论是朱霁还是沈书云。 沈书云低头笑笑,对朱霁道:“那便今日在这里过夜吧。” 朱霁有点无奈,但也似乎有点期待,笑着道:“好。” · 月色朦胧,撒一地银光。 沈书云和衣而卧,在床榻靠里的地方躺着,目光盯着床顶的雕花。 朱霁坐在床前的地平上,取了灯火读书。 亥时,夜阑人静,偌大的交泰殿只有两个人。 朱霁手里拿着书,却像是背后有眼睛一样,知道沈书云坐起来在看他。 “还不睡?” 沈书云被问了一个激灵,回答道:“要睡了。” 然而躺下去,却翻来覆去睡不着。 这里是交泰殿,前朝时候就是东宫的寝殿,这张紫檀的榻,精美绝伦,不知道见证过多少鱼水之欢、荒唐之事,沈书云觉得自己在这里躺着,背后都像是有刺。 翻过来覆过去,衣襟便摩擦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若是觉得我在这里碍眼,我便走远些。” 朱霁把书随便搁在一旁,拿起手执的烛台,起身往床榻相对的地方走过去。 沈书云做起来,看到一个被灯火镶了一层金圈的朱霁的背影,像是南朝的佛像画。 “那边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沈书云看到朱霁的灯火照亮了一片空荡荡的墙壁。 朱霁回过头来看她,反问:“所以让我睡在床上吗?” 沈书云有点犹豫,低下头,朱霁看不清楚她的脸色红没红,走过去,灯火也照不见她低着的头,只是耳根已经一片绯色。 “沈书云。” 朱霁在她跟前站着,看到她墨发盘起的头顶,一根朱钗还在那里稳稳当当的插着。 朱霁伸出冰凉的手指去拔朱钗,沈书云感觉到他在碰自己,下意识就躲。 朱霁轻轻冷笑一声:“怕成这样,还叫我回来?” 沈书云依旧低着头,听到朱霁继续有点嘲笑她胆小:“又不是没亲过,有这么吓人吗?” “这段时间,你很好……” 沈书云想着,虽然朱霁过去的确是霸道轻薄于她,但是自从住进东宫,他却诚然一副端方君子的做派。 “是吗?好在何处?”朱霁不管她在挪动,反而带着逗趣的心思,往他身边坐了坐。 “好在我对你秋毫无犯,发乎情止乎礼么?” 其实方才朱霁是有一点烦闷在心里的,他自然并不喜欢连床围里的事情都按照老子的决定来行事,但是看到沈书云丝毫没有要与他亲近的意思,也有一股子说不出来的燥热难耐。 这是两人真正深夜里共处一室。 “我曾说,想和你更进一步,难道你并不曾这样想?”朱霁的提问有一点冷冰冰的。 沈书云红透的耳根逐渐淡去了绯色,反问道:“那你呢?” 然后朱霁看到一双坦坦荡荡的眼睛,如潭水一样深邃清澈,汪汪一片地看着他那张同样风光霁月的面容。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63节 朱霁捧着这张曾经让他魂牵梦绕,茶饭不思的脸,像是捧着珍视的珍宝,道:“你难道不觉得,我们足够相配吗?” 无论是年纪、教养甚至是模样、见识,两个人自然都是相配的,甚至两个人的祖父是那般铁了心,拜了把子的要好。 就连沈雷都曾经说过,若非安王一心起病举事,朱霁倒真的是足够配得上沈书云的人。 可是两个人的身份,如今又发生了转变,反而差错得更多了。 “以我的身份,只能在太子身边做个侍妾吧。”沈书云低头,收起目光,看着自己的脚尖,带着笑意有几分自嘲地说。 她说得云淡风轻的,但是朱霁却觉得有什么东西重重地捶着自己的胸口,一下又一下的,连喉咙都感觉有一丝干涩。 见朱霁凝噎在那处,沈书云反而觉得床榻没有那么扎人了,她起身站成与朱霁一般的高度,双手轻轻环住他的脖颈,对他说:“这里到底比兵营里好些。” 朱霁不是一个怕受罪的人,只是觉得自己对沈书云这一片痴心,倒像是受不完的罪。 “我知道你的心意。” 沈书云对朱霁抬起眼眸,笑盈盈的:“你是怕给不了我什么像样的名分,才君子起来的,当我会误会你是什么良善之辈吗?” 朱霁被他戳穿了心思,却并不恼火,沈书云看着这么自负又强大的人,眼睛里起雾了。 “我不能违抗父皇。” 不仅仅是因为他向往权力,要步步为营,稳稳当当的等待着继承大统,而是他分明知道,若是强娶沈书云,并非一件好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她。 他曾与父亲生死患难,并肩作战,是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父亲甚至可以为了他的颜面和情谊,豁免口无遮拦的沈霄。 纵然现在这道懿旨有点荒唐,但归根到底是不希望他沉迷于什么不可自拔的情爱中。 为了他好。 而这一切,沈书云却也看得一清二楚。 她暗淡下眼眸,觉得一时间不知道该可怜自己还是可怜朱霁了。 “你现在是不是很怨恨我,没有让你嫁成康亲王世子?”朱霁陡然问了这么一句,让沈书云猝不及防。 第八十五章 沈书云知道朱霁确实为这件事生气, 但没有想到事情过去这么久,这醋还能接着吃。 “都已经这么久了……怎么还记着。” “很久么?不过是半年前的事。倒是康亲王倒戈得快,使我不能杀人。天长日久, 总有机会。” 朱霁说得风轻云淡, 仿佛是吃饭睡觉一般简单。 沈书云微微皱了皱眉头, 她知道朱霁虽然对她柔情, 对父亲怀柔,但却并不缺乏心狠手辣的手腕。 就如同他对自己无微不至,也可以做到坦荡磊落,但是绝不会放自己离开他的身边。 她在东宫的处境如此艰难, 既不是婢女,也不是妃嫔, 朱霁全然明白, 但却依然记恨着差一点娶了她的人。 睚眦必报。 沈书云低头想到了这四个字, 再看向朱霁,只见他轻身上榻, 在她不注意的时候, 将她搂入怀中。 沈书云吓得发出了意外的叫声,却听到耳后传来朱霁近在咫尺的声音:“嘘,只是睡觉而已。” 朱霁的声音很轻,甚至可以称得上温柔。 沈书云想推拒, 却被朱霁抱得更紧。 “你答应我不嫁旁人,难道忘了么?”朱霁还想说自己其实在忍着, 但又怕说出来就忍不住, 于是便干脆闭上眼睛逼着自己冷静下来。 沈书云还想反驳, 却被朱霁带着一股警告道:“最好趁着我还能忍住, 赶紧睡着。” 沈书云随后微微叹一口气, 不敢再做声。 沈书云听见朱霁的呼吸渐渐舒缓起来,知道他是入睡了,想来朱霁虽然行事霸道,但却从未对沈书云打过诳语,总也是说到做到。 于是一颗悬着的心就逐渐放松下来,自己也跟着不知不觉合上了眼眸。 睡梦中,沈书云做了昏昏沉沉一个梦。 梦中,她步入一片烟络横林的山岚见,昏黄了的天色看不清楚前路。 在拨开了荆棘和杂草以后,才露出一条泥泞又长满青苔的小路。 沈书云沿着这条路走,洁白的长裙拽地,变成了泥水的黑褐色,精美的绣鞋上也渐渐潮湿污浊。 她一路走,一路心里越来越慌,仿佛看不到林子的尽头。 天色更昏黄了一些。 然而不久她便发现,自己的鞋上,已经不是泥水的褐色,逐渐殷红起来。 她感到害怕,背后沁出了冷汗。 然后看到头顶上出现了一双鞋子,是一双男子的步云履,已经颓坏不堪,她抬头去看,然后吓得大叫出来。 沈雷的死状可怖阴森,苍白着面孔吊在那里。 “大哥哥……!” 沈书云坐起来,大声尖叫着,揉揉眼睛才发现自己在交泰殿的寝殿里。 并非没有做过不好的梦,只是沈书云这十七八年来,从未做过如此令人惊惧的噩梦。 等到沈书云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朱霁温柔的怀抱中了。 “云娘。”他轻轻安抚着她的后背,一下又一下舒缓了沈书云的呼吸。 是片刻之后,沈书云抬头看到了朱霁担忧的神色。 “你做噩梦了……” 这是他们第一次相拥而眠,虽然是和衣而卧,并没有做什么旖旎缱绻的事情,但是到底是第一次。 但却是让她做一个似乎非常恐惧的梦。 “我梦见了大哥哥……”沈书云的眼眶里有水汽,惊惧得面色发白,低下头轻轻摇晃,似乎是希望梦中恐怖的画面能够从脑海中除去。 似乎是方才沈书云的惊叫太过刺耳,让门外候命的侍卫和婢女也跟着紧张起来。 四宝在门口轻轻叩门,问:“殿下……” 朱霁对外面道:“没什么事,你们去安排早膳,稍后去芙蓉宫用膳。” 朱霁将沈书云的外衫拿来,给她披上,对她说:“交泰殿已经有四百多年了,这张床不吉利,咱们以后不来此处,你不要怕,我们回去。” 然后朱霁将沈书云打横抱起,稳稳地走了出去。 一路上,朱霁的脚步沉稳坚定,脸色却称不上好看。身后跟着的昭华,神色忧虑地看着朱霁走在前头的背影。 她看得出来,沈书云的衣衫还是昨日去交泰殿的模样,甚至鬓发都没有拆开。 贤帝有意让沈书云成为朱霁暖榻的妾室,这两人却在交泰殿和衣而卧了一晚。 “真的有这么喜欢吗?”昭华按捺住内心的不解,跟着去芙蓉宫安排两人洗漱后用膳。 —— 早膳都是沈书云爱吃的,朱霁很在意她的喜好,每次一起吃东西,都会留心她喜好的饮食。 只是梦境中沈雷那张死状惨烈的脸,让沈书云觉得隐隐作呕,现在什么也吃不下去。 倒是朱霁,还在仪态端方地吃着东西,他随是个性格坚贞手腕决绝的人,却自幼受了皇家礼仪的教养,走路吃饭都很有样子,不疾不徐,带着贵气与雅致。 沈书云不止一次觉得他吃东西好看,此时看向他的眼神却多了一份疑惑。 “想问什么?” 朱霁用玉箸轻轻取一块桃花果子,送入口中,才抬起眼帘看向沈书云。 沈书云神色忧虑想问沈雷到底现在身在何处,又是怎样的情景,仿佛只有知道现实中的沈雷还平安无事,才能冲淡她梦境中失去兄长的悲戚。 “沈雷不会有事,已经答应过云娘,怎么还不放心么?”朱霁的语气是温柔的,并没有半点不耐烦的意思。 沈书云却在心里隐隐约约升起了一丝不快。 朱霁只是告诉她沈雷没有死,会活下去,甚至对于王氏和翁姨娘,她也是做了这样的交代,但是到底沈雷曾经对抗平允军,并不是一般的前朝臣子。 跟随赵世康的属下,也并非没有被朱枋生擒的,但是为了震慑敌军,大多数已经被处死,里面并没有沈雷,但是若是公然袒护沈雷,也已经是决然不可能的事情。 到底要如何救下沈雷,沈书云不曾听朱霁提起一个字,而她因为相信他的能为也从没有问过,若非这个噩梦,她自己都不知道原来自己其实是信不过他的。 但是她并不能承认,以免又惹起朱霁的怒火。 他并不是一个善于宽宥的人,这一点沈书云已经很有领教。 “并没有,只是梦到了大哥哥,所以确实想问问。” 朱霁将板块没有吃的果子放回盘中,觉得有些没有胃口。 “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难道云娘糊弄我,要成为一种习惯。” 他喜欢沈书云,到了无我忘我的境地,就因为她在他的心中,如苍穹皓月,骄傲到诚恳的地步,他可以允许她为了家族前程违背他们的约定,因为她毕竟是许多事情不能做主的闺门中人。 但是这不代表,他可以接受一个任何事情都与他周旋的沈书云。 若是那样,她与那些他身边唾手可得侍奉在侧的秀色又有和差别? 但是沈书云梦魇后惊惧的模样又着实刺痛了他。他当下不能正式地娶她为妻,于是便可以忍下心中的欲念与她止乎于礼,总而言之自己是亏欠了她,委屈了她,因此愿意拿出更多的耐心去安慰她,拿出更多的恒心去向父亲表明自己的决定和选择。 需要时间。 “云娘,我答应你的事情,一定会做到。” 朱霁轻轻叹一口气,用身侧的锦帕擦了擦并没有污浊的手指,看一眼窗外的天光,对沈书云道:“宫中宣我议事,已经有些迟了。我会早些回来,你没有睡好,可以再歇息一下。” 他有些不舍地站起身来,沈书云却仍忧虑着,看着眼前从前爱吃的食物,如今却没有一点点食欲。 —— 朱霁走后,念春过来安慰沈书云:“姑娘若是觉得无聊,咱们可以花苑里去看看秋景。” 方才念春在一旁侍奉,已经多少明白了两人所说的事情,大概是什么,她知沈书云心里的苦楚,只想让她暂时散散心。 东宫的花园果然是皇家园林的水准,亭台楼榭无不精美,植被也错落有致,一年四季都有看头。秋日里,黄栌转红,白蜡是一片金灿灿的明黄,沈书云后面跟着念春款步到了湖水中的小桥上,远远看着像一幅色彩缤纷的浅绛山水。 “要我说,大姑娘不必为了身份担忧什么,现在想想从前殿下冒死进京,说白了还是为了姑娘,从前自投罗网的事情都干得出来,还有什么能与姑娘相提并论?不过是一时没有名分,京中还有什么贵女能比得上姑娘!”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64节 沈书云知道念春是在宽慰自己,也知道朱霁对自己是的确一往情深,但是念春到底没有度过多少四书五经,更不知道浩繁历史中,儿女情长是最没有分量的砝码。 祖父在新帝继位后不再得势,她其实早就没有了对前程的心气儿,即便是曾经被康亲王的侧妃选中做世子妃,也不是因为要攀附什么,仅仅是随波逐流。 但是若说她还在意的,就是祖父在临终时托付给她的,要维护好这沈家,一家人能够平安度过这个江山易主的乱世,维持基本的体面。 但如今,她因为朱霁的这份情有独钟,却只能被困在东宫,以一种尴尬的身份面对尴尬的局面,确实也让从小作为嫡长女长大的自己而感到郁结。 好在还有自然山水可以寄情。 沈书云想着,东宫的景致这样美,又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有幸一观,而朱霁似乎是铁了心不接纳任何旁的女子入住东宫,她虽然不是东宫的女主人,却十分幸运的在东宫几百年的历史中,独享了这片典雅秀致的园林景观。 不如将来好好来此处写生,将园囿中的美景都寄托给丹青,也算对得起这一段困局在东宫的岁月。 正想着,身后传来了一阵轻盈而齐整的脚步,沈书云循声望去,是昭华带着几个年长的嬷嬷往桥边走,似乎冲着她与念春而来。 第八十六章 “沈大姑娘, 请随奴往侍女院去一趟。” 昭华开门见山,连客套话也懒得说,念春见她身后几个是东宫近日刚刚配入的教引嬷嬷, 有几个满脸横肉, 很是不好惹的样子, 不由得皱了眉头。 “我们姑娘是太子殿下心尖尖上的人, 难道昭华姑姑不清楚?这么来势汹汹把人带到那处奴才的院子,是做什么?” 念春虽无才学,到底是高门大院里斗过许多刁奴的人,上来就知道来者不善, 因此格外把“奴才”两个字加重了声音。 昭华却神色如常,看向沈书云的神色带了狠厉与凶残, “这是陛下的意思, 有口头的懿旨, 还请沈大姑娘体谅咱们做奴婢的苦处,跟着走一趟。” 沈书云微微笑, 在心里自嘲道, 倒也是,自己在东宫中,也不过是个奴婢。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谁又不是帝王家的奴仆?我去便是。” 昭华微微蹙了蹙眉头,沈书云似乎只有在朱霁面前才会表露出偶尔的畏惧与忧虑, 而在其他任何人面前, 都是这样一副风轻云淡的高洁姿态。 昭华虽然是朱霁身边的大宫女, 在朱枋跟前都说得上话, 甚至一度被目为朱霁的通房, 从前朱霁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连沐浴都由她侍奉在侧,早在蓟州,已经被视为二等的主子。 这些年追随着主子,也见过许多高门大户的贵女,到底不曾有一人如沈书云这般做到真正的目中无人,空无一切。 昭华对于沈书云身上那种即便落入泥淖,也兀自孑然的样子,有一种说不出口的烦闷。她分明已经不再是国公爷的掌上明珠,却依旧在朱霁的心中高不可攀。 昭华侍奉朱霁多年,深知他是何等本领卓绝的皇族血脉,她不解沈书云一个落魄高门的后裔何以如此装模作样,哄得朱霁不惜违背父亲的意志。 昭华知道接下来的所作所为可能会激怒朱霁,她其实也是壮着胆子,但是作为蓟州时代的老人,昭华深知要忠于朱枋,是第一要务,何况对于这位沈大姑娘的存在,对于朱霁的霸业,毫无裨益。 鼓了鼓勇气,昭华上前,命几个嬷嬷上去把沈书云架起来,将横在她身前念春一把推开。 “连殿下都不会这般对待我们姑娘,你们 ……”说着看向沈书云的眼睛里就沁出了眼泪。 昭华依旧目不斜视,肃容冰冷,对沈书云道:“奴也是奉命行事,请沈姑娘宽宥。” 沈书云忍下心中悲愤,只能看着念春吃亏,怒视一眼昭华,沉着神色,念春劝阻道:“不要哭,站起来,回芙蓉宫等我。” —— 沈书云被几个身高力大的嬷嬷带去了侍女院一处空荡荡的房子里,当中一张四方无靠的竹榻,不由分说就摁在了上面。 沈书云知道这些人不怀好意,但没有想到上来就是如此粗暴,直接上手。 “你们,住手……” 昭华侧开了目光,尽管是铁石心肠,也多少替沈书云的处境感到了一丝羞赧。 “劳烦嬷嬷们了,只需要看清楚,不要为难沈姑娘。她是殿下心尖上的人,咱们只是封圣上懿旨行事,也不能得罪了主子。” “是。” 随后,沈书云四肢被摁在榻上,就只感到层层罗裙被掀开,耻感瞬间流遍全身。 “住手……!” 只是片刻,几个教引嬷嬷看清楚了,便松开了她,款步走出去。 沈书云只觉得眼泪如失控的散珠,噼里啪啦掉下来,一贯端方的形容被彻底击碎,只剩下如蝼蚁般任人踩踏的羞辱,让她几乎失去做人的意义。 随后听见门口的嬷嬷对昭华复命:“姑姑,这沈姑娘还是完璧。” “知道了。” 昭华命几个嬷嬷都散去,转身推门之时,犹豫了片刻,但还是推开了。 “沈姑娘,得罪了。” 昭华与沈书云并不相熟,但也在东宫认识了一段时间,无论何时,无论是不是在朱霁身边,沈书云的总有一种高门贵女的超逸,此刻她身上所有的骄傲都被击得粉碎,伏在榻上呜咽悲鸣,仿佛是失去了翅膀的鸟雀一般。 即便是在沈家时,也是不是会因为继母的恶毒与继妹的刻薄,而收到折辱,但是即便是被禁足不能参加祖父丧仪的时候,沈书云也未曾受过如此奇耻大辱。 “姑娘此刻觉得耻辱,是还不懂得侍君之道。普天之下,皆为王臣,并无不同。陛下命沈姑娘为殿下承欢,依照规矩,今日是要让教引姑姑查看的。姑娘是殿下帐内之人,这些属实都是寻常。今后离开潜邸,即便是成为后妃,也都是皇家的奴仆,从此只有尊卑,并没有嫡庶的分野。” 昭华言辞中听不出情绪,全然是公事公办的冷然。 沈书云依旧悲痛地呜咽,她被撕开成了两半,一半的理智告诉自己昭华也不过是个女婢,所说的都是事实,而另一方面,她自幼又从未经历过这样的羞辱,此刻觉得自己与帝王家的一只豢宠,一枚瓷器没有了区别。 良久后,念春被允许赶来,看到了哭得几乎断了气的沈书云,才与芙蓉宫的人来此处为她换了衣裳,回芙蓉宫。 沈书云的衣衫被汗水浸透,但是念春上来服侍她更衣的时候她却颤抖着不许任何人碰触。 芙蓉宫的人此前都曾经侍奉过她沐浴更衣,她从未如此战战兢兢。 念春已经知道她方才经历了什么,此时只剩下了气愤和伤心,但是又强忍住去宽解沈书云。 她素来知道自己的主子是何等清高的人,这等折辱不如说是要了她的命。 “姑娘,咱们回去换衣服。”念春扶起她,缓缓走出了侍女院。 因为朱霁对沈书云一往情深,又承诺救下沈雷,念春一度觉得沈书云如果能得到朱霁的庇护,甚至将来荣登皇后的位置,也是一段不错的佳话,但是此时此刻,才知道自己是何等的幼稚,竟然将伴君如伴虎这样的话忘了个干净,只被那些帝王将相的画本子蒙蔽了心智。 她看着沈书云呜咽着的模样,头一次觉得东宫不仅仅是樊笼,还是个牢狱。 问鼎权柄的人并不觉得身后的人遭受了怎样的磋磨,是因为他们居于宝座之上,逐鹿天下的快意,可以不惜身后累累白骨为之牺牲。 —— 南北战事已经基本上进入了尾声,朱枋也会择一个黄道吉日正式登基,但是京中的遗老遗少还需要慢慢秋后算账,所谓公务确实是很繁杂冗余,朱霁被朱枋宣入内阁,正是因为他过去的一年多,早已经摸清楚了京师高门世家对于他夺权的真正看法与私底下的真实势力。 朱枋在宣政殿与军士将领们彻夜探讨军情的时候,朱霁就在紫宸殿处理繁杂的奏章。 长久以来,朱枋已经十分放心把朝政的案牍,都交给朱霁处理,他思路清楚,做事果断,又能兼顾人情世故,比起军务,还要更擅长政务一些。 但是当东宫的人穿越层层宫墙把沈书云的遭际告知朱霁的时候,身边的人只看到他的面色铁青,阴翳的眼神甚至不加掩饰,放下手中还没有批阅的奏折,就匆匆往宣政殿去了。 朱枋正在平铺的坤舆图前与几个将领点兵,见朱霁进来倒是没有几分意外。只是对身边的人借口:“军务就说到这里,你们几个人着手快去办,一定要留意各地还有没有残存的私军,一经发现就严肃彻查。” 几个人已经察觉到了门口的太子殿下脸色十分不悦,听到帝王如此遣散他们,正中下怀。于是纷纷告辞。 “现在人都走了,有什么话就说吧。” 朱枋没有坐到龙椅上去,而是命侍者扯两把紫檀椅子,示意朱霁坐下来和他喝杯茶。 “父皇有这么清闲么?不过是个女子,何必如此大动干戈,亲自下懿旨关照?” 朱霁素来敬重父亲,这样的语气对他说话,还属实是第一次。 朱枋却没有多少意外,反而笑着说:“是不该管你后院的事,说的朕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若是让你不喜欢,先行给你道个不是。” 朱霁依旧皱着眉头,却失去了继续发作的立场,朱枋说的是父亲对儿子的话,尽管他做的是帝王对臣子的事。 “父皇言重了。断没有君为臣致歉的道理。” 朱枋微微一笑,道:“对,你我除了是父子,今后就是君臣了。” 朱枋摸了摸椅子的把手,对朱霁道:“早晚,这把椅子,也要给你,或许以后你会明白朕的苦心。” 朱霁沉默。朱枋面露慈父的笑意,对朱霁说:“吃些茶,一会儿就凉了。” 朱霁按捺住心中的悲愤,强迫自己端起三才碗,抿一口茶。 “你对荣恩公的那个小孙女,有些太过了。” 朱枋撂下茶杯,见朱霁也能平静下来听他的话,才缓缓吐露心里的话:“高处不胜寒,所谓帝王之道,法术势缺一不可,对一个女人用情至深,这是犯了大忌讳的事。朕可以允许你有肆意妄为的时候,但是不可以只是为了一个女人失去了理智。” “儿臣自问不曾。” 朱霁抬起眼神,是坦坦荡荡的自负,他自知对沈书云一往情深,但远远不是一个昏君沉迷于女色的程度。 甚至明知不能在此刻给予沈书云一个名分,他也能理解自己的处境和沈书云的身份,并不曾奢望在父亲这里得到承人之美的允诺。 “是吗?”朱枋此时面容上全然不见父亲的慈祥,君主的强势之问,仿佛是幼狮面前的雄狮,到底还是更有一份威严在身上。 “你不要昏了头!”朱枋脸上有了一丝怒意:“不要以为朕不知道,沈家那个庶出的那个逆贼,是被你藏起来了。” 朱霁面不改色,端着茶杯的手却微微颤动了一下。 他的确藏匿了沈雷,因为沈雷是沈书云不能失去的人。他想过如果这事情瞒不过父亲该怎么办,但是还是铤而走险,想要搏一把,即便是被朱枋查到,他也还是寄希望于父子之间的默契。 然而,他低估了作为帝王的父亲,在权力即将得手时,那种目空一切唯有逐鹿天下问鼎九州的志愿。 朱枋道:“我眼里揉不得沙子。孔阳,这是最后一次纵容你,念在你也是夙夜在公的份上,卖你一个人情。但是公私分明,是帝王之道。或者在那个女后生眼里,咱们才是乱臣贼子,可是所谓权斗,就是你死我活,没有情谊可讲。” 朱霁紧促的眉头有几分舒展,眼神中的气愤也渐渐被理智取代。 父亲说卖他一个人情,便是默许了他私放沈雷,但是这个人情已经是君臣之间的人情,是有代价的。 “那个沈氏女,你可以放她在你身边,你床笫之内的事,为父可以不管。但是太子妃位事关社稷,你不要以为徐徐图之,就能磨着磨着得到朕的允许。” 恩威并施。朱霁觉得朱枋这一系列的作为,只能用这四个字来形容。 人人都道他像极了父亲,此时此刻才知道,作为威权者,他还远远不够父亲的果决与凶残。即便是对自己的独子,也肯用狠心收治,懂得何处为君,何处为父。 朱霁看向朱枋,他已经放下了茶杯,在王瑾的侍奉下,缓缓走上了高处的宝座,座前的案头,放着一枚色泽温润、雕刻精湛的玉玺,被朱枋拿起来,把玩在手中。 “孔阳,该怎么做,不需要为父多对你交待。在宣政殿忙了一日,你也乏了,回去哄一哄心间上的人,莫让意中人伤透了心。小女子嘛,还是要把握在手中才有生趣。” 王瑾恭敬地从小太监手里接过朱枋方才没有喝完的茶水,小心翼翼递到他的案头,昔日跋扈嚣张的权宦,在朱枋面前温顺地如同一只刍狗。 “儿子知道了。” 朱霁眼眶中,晃动着泪光,却尽力肃然了神色,依旧儒雅端方地起身,腰身挺直地走出了宫殿,背影中却有一种悲情之色。 朱枋将手中的玉玺放下,目送了儿子的背影,却只有近处的王瑾,听到他微不可查的一声叹息。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65节 第八十七章 朱霁到芙蓉宫的时候, 没有让任何人通传,只是款步进入沈书云的寝殿,里头只有念春一个人在侍奉, 桌子上的茶水与膳食一点没有动, 沈书云靠在支摘窗下的贵妃榻上, 披着中单看向外头出神。 念春见他来了, 蹙着眉头想要行礼,被他不做声摇摇头示意制止,带着几分沉重的步伐走向了沈书云。 即便只能看到她的侧影,也知道眼睛哭得肿了。 在朱霁眼里, 沈书云其实不太爱哭,大抵是武将世家出身, 似乎比一般的少女要刚强稳重, 从前在沈家遭际了那么多烦心事儿, 也没有怎么见她落过眼泪,总是端着宠辱不惊的嫡长女的范儿。 朱霁心里一紧, 觉得心口被什么东西重击。 被人摁在侍女院查看, 是沈书云此前绝对想象不到的羞辱。然而还是因为被他关在东宫,而一一承受。 “你来了。”沈书云听到了他的脚步,回头看他,有些红肿的眼睛回眸看向他, 依旧是温柔而淡定的模样。 朱霁回来的路上准备了许多安慰她的话,甚至想到若是沈书云在他面前呜咽哭泣, 应当如何宽慰和疼惜, 但是当他自己站在沈书云跟前的时候, 才知道自己的宽慰显得如此矫饰和无力。 “对不起, 让你受了委屈。” 朱霁低下头, 他因不能给沈书云正妻的名分而为难,此刻却让心中的白月光被卷入了这般不堪的折辱中,已经是惭愧于无地了。 沈书云眼底浮现了哀婉的落寞,似乎是劝慰他又似乎是劝慰自己:“已经过去了。想必你也已经去寻过陛下。” “我已经让人把昭华拖出去责罚,如果你不解气,可以随时杖毙。” 朱霁忍不住起来怒火,昭华不过是个宫婢,却敢动沈书云,这是他治人不严所致,此刻想以此来让沈书云心中好受一些。 “我会命人时刻守护你,再不会出这样的差错。”朱霁眼神中斩钉截铁,却见沈书云在他面前,泪痕未消的脸上,竟然绽放了笑容。 她的美一直端方大气,如富贵逼人的牡丹,美得夺人而不妖冶,此刻的笑也是如开启了万古春意般的雍容夺目。 “放了她吧。” 意识到沈书云说的她指的是昭华,朱霁有些意外,他不解。 “你分明受辱,为何这般宽怀?这里不是沈家,你不必事事周全旁人,这件事的确是让你受了委屈,是我不好,责罚一两个下人给你出出气,也是应当。” 沈书云倒是流露出了一丝无奈的神色,她绕过朱霁,看向支摘窗外的候鸟。已经是暮秋时节,似乎是东宫最后一只候鸟,也要离开京师,往更南方去了。 “陛下,应当是允诺放沈雷一马了吧?”良久,沈书云才将视线从鸟鹊飞走的枝头上回过神来,再度落在朱霁身上。 朱霁点点头,道:“我本来将他私藏在京郊一处院落,等时局转圜,再放他离开,如今父皇已经有了默契,便可以择日让他重获自由,只是京中认识他的人太多,还需要远走他乡为好。毕竟曾经是赵世康麾下的逆贼。” 听到“逆贼”两个字,沈书云心中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情绪又被牵动起来。 朱霁双手扶住她有些颤抖的肩膀道:“这世界就是弱肉强食,胜者为王,云娘,你不会不懂。” 他的言辞中有一份耐心的规劝和解释,但也让沈书云听出了胜利者的骄矜。 是啊,应当是享受胜利的时候了。 无论是高高在上,日后唾手可得的宝座,还是大权在握,众人跪拜的朝贺,甚至包括沈书云自己,都是朱霁父子胜利后的嘉奖。 他们提着脑袋造反的,也算是筚路蓝缕,来之不易。在历史上的帝王之家,父子情谊可以达到朱霁与朱枋这样,即便也充斥着算计和防备,但也已经不算太差。 她的受辱不过是朱枋在叮嘱儿子,作为孤家寡人,不可以沉迷于任何会成为自己弱点的事。甚至,她猜想到了朱枋会以沈雷作为一个台阶,不至于父子反目。 显然,对于这个交换,朱霁是满意的,只是他的底线是沈书云不可以再受到任何伤害。 这是他作为储君,能做到的极限,沈书云生在京师高门世家,自然了解其中的道理。 但是说不出来为何,她心中的感受却不仅仅是委屈,而是一种悲凉。 觉察到了沈书云的不对劲,朱霁还以为她是因为白日里被冒犯而难受,于是唤四宝:“去把昭华那个贱婢的皮剥了,就在近日她去过的侍女院。谁若是求情,便一起受刑。” 朱霁说得风轻云淡,仿佛是碾死一只蚂蚁,却让沈书云悲凉之感更胜一筹。 她没有理会朱霁的发令,只是提起了裙子,跟上了四宝前去处置昭华的步伐,对四宝说:“等一等,我也去。” 朱霁上前拖住她:“你还要救她不成?她对你敌意已久,其实就是忘了自己奴婢的本分。” 沈书云将他拖住自己的手轻轻拨开,对朱霁微微一笑,说了一句戳了他心坎的话:“若是近日因我而让她惨死,便也是忘了我奴婢的本分。” 语罢,沈书云提着裙子去追四宝。 —— 侍女院内,昭华已经散乱了头发,被两个从昭狱找来剥人皮的刽子手摁在地上,双眼空洞地顶着地上的石板,如同朽木。 她从前在蓟州很得朱枋的信任,从很小的时候就侍奉在朱霁身边,从蓟州入京师,也一手掌管了东宫上下的所有大事小情,俨然是东宫的女主管。 对此,她觉得这是自己多年耕耘的结果,并不以为意。 以至于对沈书云也生出了妒忌和轻蔑之心。 但是她到底没有想到,在朱枋与朱霁这样迷恋权力的人眼中,几乎没有什么是不能交换和取用的,自己不过是蝼蚁一样的存在。 朱枋敲打朱霁的目的已经达到,死一个奴仆无非是眼睛都不值得眨一下的小事。 见朱霁到来,昭华眼中才回转了一丝人的神采,匍匐在地上,呜咽着恳求朱霁看在她多年来是个忠仆的份儿上,饶恕她。 至少,不要让她被活剥,这样的死状,实在太过凄惨残忍。 昭华口中被含着煤块,恳求的声音呜呜咽咽听不清楚,只是掺杂了哭腔和悲鸣,听起来格外让人胆寒。 朱霁却嗤之以鼻,对昭华好不以为意,甚至连应一声的耐心都没有。 他走到沈书云身边,想到白日沈书云被这个贱人带着一众恶狠狠的嬷嬷带到此处欺侮,便要恼火。 “怎么发落,你说了算。”朱霁这话其实是在警醒所有东宫的侍者,纵然沈书云碍于出身,恐怕将来未必能够成为朱霁身边的正妻,但也绝对是任何人都动不得的人。 哪怕是奉了皇帝的旨意,他们也要掂量一下。 四宝低沉着头,身后几个小太监小宫女只希望皇上与太子之间再不要生出什么嫌隙,以免让自己成了替罪羔羊。昭华那般资历,尚且被拿来出气,他们又有几个脑袋? 然而朱霁却见沈书云,伏下身子,将昭华轻轻地扶起来,用染了丹蔻的柔荑将昭华口中的煤块轻轻取出。 她的动作很细腻,也很耐心,丝毫不嫌恶昭华的口水和煤块的污浊沾染到手上和袖口。 然后她用帕子将手擦干净,又把昭华颅顶松散勉强挂着的黄杨木梳子取下,然后半跪在地面上,把她杂乱的发髻轻轻挽起,尽量齐整。 然后她捧着昭华的脸,带着无尽的怜悯道:“你也无辜受了委屈。咱们都是可怜人。” 她站起来,看向神色已经不太平和的朱霁,道:“求殿下放了她吧。昭华已经早过了出宫的年纪,不过是为了君王霸业而继续留在东宫,不如给予她银两,回乡平静生活。” “云娘,你不必这样大度,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 朱霁已经明白沈书云要放过昭华,甚至这种对她的怜悯里还有兔死狐悲的共情,但是朱霁就是十分想处置了这个奴婢,否则心中就会继续压着一团火气。 沈书云冲着朱霁笑笑:“是殿下说过,怎么处置,都听从我的发落,难道说话不算数?” 若是沈书云强硬,朱霁倒还真的可以凭借气场压制住她,偏偏是这般秋月碧波一般的温柔,让他向来一瞬间就能一溃千里。 似乎是僵持了片刻,朱霁道:“好。” 沈书云便点点头,对四宝说:“那就劳烦公公,送昭华姑姑回去吧,日后按照宫娥品阶,送她告老还乡,不要为难了她。” 四宝一双向来波澜不惊的面容上,也有了几分动容,大概是和昭华相识多年,又都是朱霁最近身的奴仆,所以很有些交情,他本以为昭华此次是必死无疑,心里也曾嫌恶她自以为是,但是到底还是同情多于指摘。 毕竟在蓟州时,十个婢女有九个都心里爱慕着朱霁,这般日月入怀、气质郎朗的主子,如何不令位卑年少的小女子贪恋。 昭华不过是因爱失智,若是被活剥,确实有些惨烈。 四宝没有想到,沈书云可以大度至此,不禁在心里对她有了别样的崇敬。 “殿下,今日花苑里的秋色十分惬意,这时候月亮才升起来,一起去喝杯去燥的茶水如何?” 沈书云鲜少这样邀约,朱霁也并不想再继续逗留于侍女院,于是应允下来。 他听到自己带着无奈,又有些愁闷地回应:“好吧,只要你觉得心里不难受就好。” 作者有话说: 周六周日可能只有一更。 友友们,我真的尽力了。 快完结了,你们也可以养肥。 第八十八章 暮秋时节的下弦月, 浅浅一弯挂在深蓝的夜空,一朵薄纱一样的云朵将月亮锐利的一角遮住,但是只是一瞬间, 云彩飘散, 月亮的尖角仿佛是刀刃般尖锐得要割开长空。 沈书云走在前头, 朱霁头一次在她身后亦步亦趋。 月色中的东宫后花园, 静谧安然,小太监用一丈多高的点火杖将小径两侧的灯笼点亮,将红叶层叠的景致照得明亮。 朱霁仿佛一瞬间回到了去年甘露寺那个等候着沈书云自投罗网的良夜。 那是,他是炽热的追求者, 而沈书云是他势在必得的心上人。 如今,他已经不再是自投罗网的质子, 而是权力巅峰的未来储君, 沈书云也仿佛是他珍藏在东宫的一枚不世出的明珠。 一切都是他想要的, 但是看向沈书云曼妙地背影的时候,朱霁又觉得, 一切都不是自己料想中的那般。 沈书云回头牵他的手, 哭过的眼睛在有些凉意的秋风中似乎消肿了些许,灯光下的美得不可方物。 “沧浪亭很好,咱们那里说话。” 沈书云面容娇俏对他说,语调里听不出一丝不快。 若是从前, 他定会心头绽放出喜出望外的喜悦,然而今日发生了这么多并不太美好的事情, 让他觉得仿佛没有了接受她笑容的资格。 侍者已经在亭里布置了些水果茶水与点心。亭子在假山之上, 连着长廊, 拾级而上就能在亭中观赏花苑里碧波湖的景色。 月光映在粼粼水面, 烛火灯笼的光线摇曳, 红叶层叠,秋风飒爽,美得仿佛不似人间。 沈书云的长裙拽地,凭栏靠在亭子的美人靠上,朱霁看过去就是一幅舒朗的美人图。 他长长地舒一口气,觉得郁结在心里的烦闷消弭了一些,走到沈书云身后,纤长的手指忍不住去抚摸她的长发,指腹碰触到发丝,滑如缎面,柔顺中却带着凉意。 两人在月色撒满的亭中这般独处,侍者在假山下听命,念春抬头锁紧眉头看着二人的影子,若非知道两人现在的处境,真的会觉得是一幅佳偶天成的画面。 许久,沈书云握住在拨弄自己头发的朱霁的手,冷然道:“殿下打算什么时候临幸我?” 朱霁一愣,装若轻松地反问:“从前不是最厌恶我轻薄你?怎么不害臊自己问?” 沈书云轻轻一笑,笑朱霁的聪慧,试图把自己的发问用调情的方式蒙混过去,却不了解她的笃定与决心。 “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我不想再有人为我而受难。” 朱霁故作轻松的样子有些装不下去,心口只觉得拧紧了的难受。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66节 “昭华会被宽恕,明日就让她离开东宫。”朱霁沉了语气,“以后不会有人再碰你分毫,也包括我。” 他如何不明白沈书云的意思,朱枋已经有懿旨将沈书云与几个官女子一起作为朱霁的侍妾写入宗人府的名单。东宫里孰是孰非,朱枋自然不会亲自过问,只需要一纸文牍,就能够破了沈书云在朱霁心中的高高在上。 “那我作为殿下的侍妾,岂不是个摆设?”沈书云低头,自嘲并且带着一丝真诚的微笑,这个笑容却仿佛一个巴掌打在朱霁的脸上。 天知道在他心中,才华卓绝负气含灵的心上人,是他不惜做质子也要相见相遇相知的对象。若是轻薄了沈书云,便是对自己过去付出的百般心思的背叛。 然而,他无法做到三媒六聘娶她,哪怕因此也不敢去轻易碰触她,也抵消不了两个人深深的不平。 朱霁只觉得羞愤,终于握紧了指节,声音也带了愤怒:“沈书云,你大半夜的就是要问我这个么?” 沈书云的答案坦荡到了不遮不掩:“是。” 见朱霁目光中怒火不熄,沈书云站起来,低头按捺下眼眶中的泪水,在湖水反过来的越过下,仿佛两汪清浅的潭。 “我知你对我的情意,绝不肯让我做妾。可是以殿下今日的身份,我的出身已经不能与你齐肩,何况帝王本应是孤家寡人,对一个女子情根深种,在陛下看来绝非一件好事。今日殿下可以处置昭华,但是还会牵连出别的事。陛下筚路蓝缕,夺取天下,眼里揉不得沙子,绝不会这样轻易让自己的继承人沉迷于一个前朝遗老的孙女。” 字字句句,都是实话,却重重戳在朱霁心头。 “来日方长,此生我……” 朱霁的语气仍然是那般笃定,却被沈书云用食指挡住唇齿。 她知道他想说的是,此生我非你不娶。 “我知道你能做到,可是我不想再有人付出代价。” 沈书云踮起脚尖去吻朱霁,他的唇在秋风中是凉的,甚至因为心中的愤懑还有微微的颤抖。 这是愿意为她去藏匿一个敌将的男人,这是一个宁可不碰她也要徐徐图之娶她为正妻的男人。 朱霁没有回应她的吻,而是错过面孔,将她紧紧搂在怀中。 “沈书云,你总是有本事让我束手无策。” 朱霁的语调里没有气愤,只有落寞。 一阵秋风萧索起来,沈书云的垂绦遮住了脸颊,也遮住了她满脸的泪痕。 “美人与江山,你应该都要。将来,还要有世家贵女作为良人,来助力你。既然夺了江山,就安稳坐下去,莫给旁人机会,才能避免生灵涂炭。” 朱霁觉得唇角有一丝咸味,才知道是自己的泪。 “我不放手。这储君之位我可以放下,但不能让你做妾。” 他将衣襟包裹住沈书云纤细的身形,对她诚恳道:“为了你我可以不要性命,冒死进京,难道还会在乎什么皇位么?沈书云,你小看我。” 沈书云在他的衣襟上默然拭去泪水,“那便放我走,如何?” 朱霁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当他明白过来的时候,瞳孔一缩,面容陡然冷了下来。 “你是蓄谋已久。” 朱霁终于明白,沈书云在跟他兜圈子。 既然不能够娶她为正妻,那么沈书云在逼他做选择,要么,接受她成为侍妾,不在令朱枋将目光落在他们之间的关系上,也不在迁怒于任何旁人,要么便是松开手,放她离开。 “东宫的景致如此之美,美得像个金子铸的笼子。” 沈书云推开朱霁,用纤柔的指尖去拨他垂下的一缕头发,对他说:“夜深了,殿下明日还要去宣政殿,我们就此别过。” 她说完,并不等朱霁的回答,便挺直了腰板,一步又一步地从连廊下了假山。 朱霁看着沈书云离开,最终也没有去追,这一句“别过”,他不清楚是说的现在这一刻,还是未来的永远。 —— 一连数日,朱霁都在宣政殿住着,以公务繁忙为理由,没有回到东宫。 念春看着有些着急,在七八日的时候问沈书云:“究竟你与他当日在亭子里说了什么?既然是不责罚那死奴才,为何要闹得彼此不得见?” 考虑到如今沈书云在东宫位置尴尬,朱霁的爱慕,似乎是沈书云所有安身立命所指望的东西。 不能成为太子妃,念春自然是为沈书云难过,但是若朱霁真的从此对沈书云不再喜爱,沈书云的处境只能更糟。 但念春自幼也知道沈书云绝对不是一个小性儿的人,反而更好奇,她所图谋的到底是什么。 “我也在赌,”沈书云把手上正在泼墨的大笔放下,眯起眼睛审视了一下画了一个晌午的这幅写意山水,觉得是近来最喜爱的一幅,满意的点了点头。 “赌什么?”念春不解。 “赌他究竟,可以钟情于我到什么程度。” 念春有些恍然大悟的意思:“姑娘是要逼得他们父子反目,好做太子妃?” 沈书云有些嫌弃地拧了眉头,用笔杆子敲一下念春因疑惑而递过来的额头,谴责道:“亏你想得出来。媳妇智斗恶婆婆的话本子看多了,只剩下了个驴脑袋。” 念春说:“若我说,如果上次侍女院那事,真的有什么懿旨,那位贵不可言的人,还真是像个恶婆婆。” 沈书云低头去用帕子擦拭手上沾染的墨汁,然后把微微上提的袖扣还原,遮住了方才画画时裸露的如同两节玉藕般的手腕。 “你说话要留神,咱们身边说不定哪里就有耳报神。走了个昭华,没准还有别的什么人。”沈书云敲打念春一句,念春吓得忙收了声。 沈书云看着笔下浩渺的山水,觉得人其实极其渺小,短短几十年,其实根本抓不住什么。 但愿朱霁能够想清楚,不辜负她在心里,有他。 第八十九章 贤帝的登基仪式在入冬第一场雪的时候举行, 年号靖国,意在举国安宁,不生事端。 京师本处在南方, 极少下雪。却自从蓟州兵变之后, 似乎每个冬天都下雪了。 钦天监的监司说, 整个华夏都在步入一场冰川季, 往后只会越来越冷,京师的冬天只会越来越冷。 气候变冷,本来不利于农业稼穑,满朝文武却道, 这是上天有意把蓟州的气候搬到京师。以此证明,朱枋是天选之子, 夺位是天命所归。 朱枋只是在龙椅上微微一笑, 对这些见风使舵的群臣, 微微一笑,甚至冕上的玉珠都不曾晃动一下。 随后, 京师的高门, 纷纷惨遭他的清算,尤其是那些曾经在先前上书帝王削藩的人。 史书记载,篡权后的朱氏父子,清算旧帝近臣七十余名, 全部株连九族,一时间京城的高门大院, 有一大半都人去楼空, 此次清洗被称为靖国之难。 沈府是太宗时开国的簪缨世家, 但昔日的荣恩公府有两件事, 记在朱枋的恩仇簿上, 一时曾经关押过作为质子的朱霁,二是除了荣恩公之外,沈雷还曾经从戎大破过今日帝王麾下的军队。 但是后面这一条,已经足够沈家上下不留一个活口了。然而贤帝却只是蜻蜓点水地革去了沈家的官职,甚至没有改变他们的良籍。 而沈霄作为沈府的继承人,甚至得到了贤帝钦点,入太学念书,作为此后文臣的储备力量,可以避开科举,直达天听。 在京师一处背静的院落里,坐着一个胡须邋遢的青年,身量高大,行站有仪,一看就是高门之后,举手投足还有一种兵将的孔武。 这个院落看似清净,门口却守卫着高手,沈雷早已经知道自己根本没有任何逃走的可能,被朱霁藏匿起来的大半载,他已经认命,自己报国无门,也没有了斗志。 只听到门口窸窸窣窣的声响,沈雷抬眼,看到一袭白色的绸缎直裰,缂丝是团龙图案,朱霁没有戴冠,只是一根玉簪束发,反而显得天朗气清的温润。 “现在应当称呼太子殿下了。”沈雷没有起身,只是低头看向自己的鞋尖 ,语气里与其说是讽刺,不如说是落寞。 “赵世康确实有治军之才,可惜投错了主子。你也是。” 沈雷嗤笑一声:“莫非殿下是看重我的才能,才不杀我?” 朱霁没有说话,沈雷抬眼看他,自嘲道:“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云娘吧。” 朱霁沉默,最后还是轻轻点了点头,“的确。你是她不能失去的人。” “这样苟活,其实没有什么意思。云娘的好意,我实在是无颜领受。” 沈雷清楚记得,几个同僚是如何在京师围城之战的时候,最后寡不敌众,选择了跳城墙殉国。 他也不是贪生怕死之辈,更何况一朱枋那等狼子野心的人,落入敌手也大抵会惨死,倒不如自裁来得痛快。 沈雷想也没想就跳上了城楼,却被朱霁远远认了出来,然后名神箭手一射就击中了肩胛骨,向后仰过去。 随后,当他因为失血而晕倒的时候,朱霁的步云履已经落在了他被鲜血糊住的视线里。 他被秘密押送在了这出京师的小院落,朱霁安排的大夫医术高明,他的肩胛骨痊愈了,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的病根。 若说不快,只有对亲人的思念成疾。 偏偏他就在京中,却不能与亲人团圆。 “请殿下处死我吧。” 沈雷几乎是真诚的恳求朱霁,他不想做二臣,不想未来被黄泉之下的战友笑话贪生怕死,更不想自己苟全性命,是用自己最敬重最疼爱的妹妹的一生幸福来换取。 “你若死了,云娘会落泪。而我不会再让她为了任何事再受委屈。” 朱霁对沈书云一片痴心,从前的种种,沈雷做为沈家与沈书云最亲厚的人已经有所领教,如今看来,他能做的远远不止当初那些举手之劳。 藏匿反贼是死罪,哪怕朱霁是储君也不能例外,只不过差别在于贤帝是否要介意和追究。 “我们十万将士拱卫京师,最终还是不敌你们行军彪悍。赵将军是祖父麾下的人杰,可惜…… ” 沈雷神色忧郁,全然不是当年还未从军时的意气风发。上过战场便见识了太多的生死,就会心老。 沈雷看向朱霁,不解他十二岁就征战沙场,如何还这般风朗气清,却又不甘心江山就这样被反贼窃取。 朱霁看也没看他,只是接过了侍者递过的茶水,轻轻吹了吹,饮一口茶,才徐徐道: “蓟州上下一心,才能问鼎。”朱霁言语向来自负,并不因为他是质子还是太子的身份改变而有一丝不同。 “你还是杀了我吧,这般活着,莫不如殉国,还有一份英名去黄泉之下见祖父。” 朱霁放下茶杯,漫不经心地说:“你若死了,她会伤心。孤一定会确保你长命百岁。” 随后,朱霁命人递过来一份民籍簿子还有几张田契,对沈雷交代:“这是临安郊外的一户农庄的地契,我已经命人安排好你的新身份,不会有人追究和查探你的来历,从前的阅历也会一笔勾销。” 沈雷听着朱霁云淡风轻地支配着自己接下来几十年的人生,内心的耻辱之感顿生,对着朱霁近乎吼叫:“你们篡权的父子,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左右旁人的命运?” 朱霁起身,轻轻整理一下衣襟的褶皱,骄矜蛮横到平静如水的地步:“成王败寇,所以我可以。” 朱霁往院落出口的月门走,仿佛是想到了什么又回过头对沈雷说:“这些时日你没有起过自裁之心,很好。别忘了你还有祖母与双亲,并不想让你这样死的不明不白。” 沈雷最后的一点要自决的心,在提到了祖母与双亲的时候,终于在心里垮塌下去。 —— 处置沈雷,并不耗费朱霁一丝一毫的心力,实际上若不是为了沈书云,他自己都并不想来见这个人一面。 自从贤帝登基以后,两人从前因为沈书云的一点矛盾,也似乎是化解了,二人仍然是朝堂上彼此信赖的君臣,而朱枋也有意识让朱霁接触更多的政务,甚至许多重要的涉及水利、军务或者科举的事务,都由朱霁全权接管。 世人从前直到朱霁是个能领军与朱枋并肩作战的年少英才,直到他在储君位置上接手了复杂的政务,从前的臣子才知道了朱霁比朱枋的才学与决心更胜一筹。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67节 即便是心中鄙夷他们父子得位不正,那些儒生和老臣,也不得不承认二人有贤君的样子。 忙碌起政务,朱霁便更不得闲离开宣政殿,甚至三五天都不回东宫一次。 有礼部的官员上书贤帝,认为太子已过弱冠之年,应当尽快择立太子妃,以便生出嫡长子,才能使帝业稳固。 世家名门,特别是跟随朱枋一路杀伐起家的武将,已经在新君登基后成为了京师新的权贵,他们向来知道朱霁美姿容、广才学,是个一流的人物,此时摩拳擦掌想把自己家中最优秀的女孩送去东宫,即便是不能做太子妃,若是成为宠妾,将来也必定贵不可言。 权力向来钟爱裙带,人人都想攀附未来的储君。但朱枋看到礼部呈上来的折子和大臣们伸长了耳朵听候消息的模样,只是微微一笑,合上了奏章,看向朱霁:“太子意下如何?” 朱霁眉头微微蹙起,对朱枋道:“太子妃位事关国祚,应当谨慎择选。儿子听从父王之命,一切以政务为先。” 朱枋意味深长地笑笑,对着朝堂上的群臣道:“看看太子,不仅有治世之贤,还不近女色,朕怎么看都是自己的儿子最好。” 底下的群臣跟着附和着发出谄媚的笑声,称颂之声也不绝于耳。 朱霁抬头看着朱枋装似得意的笑容,心里徒生出一份紧张之感。 分明是有意在催促他尽快选人定下婚期,却以这样一种慈祥玩笑的口吻,朱霁知道这正是父王的手腕。 父子之间,总是这样点到为止。 —— 朱霁从宫中到达东宫,几乎是下了御辇就往芙蓉宫跑,一路上疾驰,连四宝都有些跟不上,仪仗与侍从更是被远远抛在了身后。 他不等念春通传,一步就迈进了芙蓉宫的书房,沈书云正穿着一件玄色的氅衣作画,因为衣料颜色深,她便不用担心被颜料弄脏,全然投入到笔下的山水之中。 明明进来的时候,心中烦躁到火急火燎的程度,但看到沈书云丰神俊逸地从容地熏染着笔下的崇山与松柏,朱霁觉得郁结于心的烦闷,顿时消散了不少。 “殿下请坐。”她的视线没有离开画卷,却只是让婢女去看茶。 若不是知道内情,全然不会看得出,朱霁已经有十几日没有来过芙蓉宫,期间陪伴沈书云的只有书籍与丹青。 朱霁没有坐下,只是有点颓丧地走过去,看沈书云笔下的画。 磅礴的泼墨山水,雄浑有力,气势万钧,乍一看根本不会想到是女子的画作。 朱霁一直喜爱沈书云的画,私下里不知道把她在芙蓉宫丢弃的练笔捡了多少回去私藏,即便是沈书云的无心之作,他也爱得失魂,但是当他站在沈书云一连画了七日才画好的这幅《江山万里》图前面的时候,才知道还是自己狭隘了。 “巧不巧,你来了,便正好是最后一笔的时候。” 沈书云用一旁的锦帕慢条斯理擦拭手上的墨汁,对朱霁笑容艳艳的说。 看得出她很满意最近因为无人打扰而得闲画出的这一副作品。 倒是朱霁,在惊叹这幅画作之美的同时,心头划过了十足的落寞,见到沈书云飞扬的神采,路上酝酿的那些话,竟然是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第九十章 “殿下似乎是有话要说。” 沈书云一边在念春递过来的银盘中用温水洗去最后一点残存的墨汁。 朱霁低头不置可否, 沈书云有几分同情地看他一眼,让念春等人都出去,书房里只剩下两个人说话。 “我不在的时日, 你过得十分逍遥。”朱霁言语中还有一丝醋意。 沈书云看向刚刚完成的作品, 道:“其实很累, 但也很痛快。” 朱霁轻轻敲了敲画案, 道:“这画我找人去装裱起来,挂去宣政殿,保证沈大姑娘此后洛阳纸贵。” “那要拿东西来换我的画。”沈书云抬起眼眸看她,一双潋滟没有杂质的美目, 瞬间对朱霁生出一丝追问:“我上次对殿下提议的事,可有答复了?” 朱霁无奈叹一口气:“为何, 我们不能一辈子这样只是说画的事?” 他轻轻捏捏鼻翼, 来时的烦躁被巨大的失落笼罩。 沈书云看他一眼, 便大概想到了为何十几日不出现,来了却带着火气。 “若是能一辈子只是谈论丹青, 岂不是看低了殿下的韬略?” 沈书云说的是玩笑话, 却有些激怒了朱霁:“沈书云,你这时候还有心思调侃?” “看来殿下被长辈催婚了。” 沈书云自然还是有心思继续调侃下去。 朱霁突然将她掰过来,将这张美丽的面容捧在手心,突然而来的动作让沈书云呼吸一窒。 “我想好了, 今日就按照懿旨收用了沈大姑娘。反正是我非要强求,强取豪夺的罪名我也认了。” 朱霁这半年来一直是对沈书云秋毫无犯的端方公子, 突然这样欺负她, 让她挣扎着要反抗。 “朱孔阳, 你放开!” 朱霁轻轻一笑:“原来沈大姑娘是在赌。赌我不忍心让你做侍妾, 想一辈子画山画水, 也不要在我身边片刻是不是?” “是。”沈书云看着他,愤怒中还有一丝恐惧,但是嘴上仍然是不肯服输。 朱霁其实已经感受到她有那么一丝畏惧,于是松开了手,对沈书云道:“我不会让你做妾,也不会放你走。” 沈书云看着他,简直有点不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我和你一起走,去临安。你不是很喜欢临安吗?我们去隐居。” “殿下,你再胡说什么?” 朱霁似乎是做了很久的决定,以至于想要来对沈书云剖白心迹的时候,心中的烦躁来自于他的不确定,但是得到了她的答案,他却一下子舒朗了。 “你输了。”朱霁微笑着,看着沈书云纳罕的神情,笑到:“我有第三个选择。” 一瞬间,沈书云明白了朱霁所说的第三个选择是什么,眼神微动,不等朱霁来吻她,她双手环住了朱霁的脖颈,凑上去深情的唇瓣。 朱霁瞪了一下眼睛,反应过来的时候,便与沈书云交叠了唇齿。 是沈书云有些迟疑地去吻,但是当朱霁迎接上这个吻的时候,沈书云感受到了他的进攻。 许久,两个人都呼吸渐粗,才停顿下来。 “我已经放了沈雷,给了他临安一处农庄的田契,你妹妹不是也在临安吗?你一直喜欢西湖山水,咱们就去那里。” 沈书云晃动着眼波看向朱霁,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陛下不会应允,你是独子。” “你只要告诉我,想不想去临安,和我一起不问世事,从此江湖路远,山高水长,一辈子不分开。” 朱霁的眼角都是笑意,这个重大的决定在说出之前,他心里燃烧着愤懑之火,是担心沈书云根本不会接受他,而看到她此刻的眼神,他已经明白,原来沈书云一只在抻着,却从不敢奢望他会做出这个决定。 “我想。” 沈书云看向朱霁,听到自己这样说。 随后她的唇瓣上再次迎来了他的吻,这一次更加深切缱绻,让她有些招架不住。 许久,朱霁停下,对沈书云细细解释:“我已经安排礼部的内线,写了祈愿书,要父皇再度立后。父皇还不到不惑之年,春秋鼎盛,希望小妈能给咱们生个弟弟,将来封我做临安王。” 沈书云轻笑:“谁跟你咱们了?亏你想得出这馊主意……” 朱霁严肃了声色道:“你言辞可要留神,中宫不可虚悬,这怎么是馊主意。” 朱霁已经在想朱枋看到这份祈愿书时,脸上阴沉的表情了。 这时间不能只有老子限制儿子,也该有儿子算计老子。 —— 次日朝堂上没有众人没有见到朱霁,东宫的侍者已经在清晨为太子告假,理由是身体抱恙。 朱枋闻言就蹙起了眉头。 朱霁自幼出入军营,不能说从来不生病,也是十分健朗,普通的风寒之症,远远到不了不上朝的地步。 匆匆结束了朝堂上乌烟瘴气的一团乱麻,朱枋头一次觉得没有朱霁在场,很多事情便没有那般清晰的条理。 朱枋是帝王,但是越是碍着这层身份,很多事就不能由他来宣读决断,必须借由另一个臣下之口,才规避掉他的责任,使得很多国务处理得圆融。 这一点上,父子一直很有默契,像是左膀右臂一般互相关照。 朱枋正在鼎盛之年,却发现自己对儿子在侧的辅佐,已经习惯了。 而习惯是非常顽强的力量。 朱霁不肯上朝绝对不是因为身体多么不舒服,究竟是为什么呢? 朝堂之后,朱枋遍命人准备御辇,在禁城到东宫之间的民道上,要例行管控,封闭起来,因此又耽搁了一段时间,朱枋才坐上了去东宫看望儿子的辇上。因为出行得着急,他将本次朝堂上没有处置完的折子也带在了身侧。 究竟为什么一直很有能为的儿子连朝政都不理会了? 朱枋唯独能想到的原因,就是沈书云。 一个有些诧异的念头冒出来,将朱枋自己也吓一跳。 真的要做要美人不要江山的蠢事吗? 随后,他强迫自己稍后要沉着冷静处置,若是朱霁年轻气盛,真的看重儿女私情,他提醒自己不要也做蠢事一气之下让多年来的父子关系变得不好收拾,一定要彼此都留有余地。 为了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件烦扰的事,朱枋轻轻揉揉太阳穴,拿起身侧的折子来看,然而第一份来自礼部的奏章就让他直接把刚刚喝进去的茶水都喷了出来。 立后? 自从朱霁的生母辞世之后,朱枋的后院里也有些佳丽,然而到底他视为玩物,不过是有了兴致后宣泄的对象,在他心中并不能有任何一个女子可以与自己的发妻相比。 甚至为了达到父子同心的地步,这些年他没有允许任何一个枕边侍妾有过身孕。 登基后,他也第一时间就追封了发妻为皇后。 礼部哪里有胆量规劝他立后,无非是礼部后面还有朱霁的支持。 不知道他用了什么花言巧语骗得礼部的言官胆大包天地呈上来这种祈愿书,大概朱霁会把他塑造成中宫虚悬的寂寞老人吧。 想到此处,朱枋真的有点生气了。 —— 到达了东宫,朱枋没有让人通传,他才不想给这个臭小子机会,来继续搪塞和欺骗他。 只是,他一进入东宫的主殿,就看到了几只楠木箱子。 “太子的东西?” 侍者抬头看到了明黄的便衣上团龙的图案,就算是没有进入过禁苑也已经知道是什么人下榻了东宫,忙吓得跪在地上,颤颤巍巍地答道:“是太子殿下,这几年要去临安出远门……” “混账!”朱枋摇摇头,一切都符合他的猜测,朱霁这是彻底的要提前告别政务,连去处都想好了。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68节 见朱枋立在亭中,朱霁拖着沈书云的手从内殿里出来,拉着沈书云与他一起行了礼。 “儿臣携妻叩见父皇。” “妻?孔阳,你是真的打算胡闹下去了!” 朱霁跪在地上,有长跪不起的意思,“儿臣求父皇为苍生计,另娶贵女,放儿子一马。儿子此生只要娶沈氏女为妻,否则愿意以死相抵。” “你在说什么你自己知道吗?” 朱枋的眼神恶狠狠看向沈书云,他想再端详一下荣恩公的这位掌上明珠,有什么本事把自己的儿子哄得连江山都不要。 “请父皇不要再为难云娘,我与云娘情投意合,正是父母多年教诲,才令儿子于男女之事不曾唐突含糊半分。如今已经心意已定,此生若无云娘子为妻,则生不如死!” 朱枋气得脸都红了,尤其是一直听话的儿子,这番话还是当着沈书云说的。 “你……你……”朱枋面对百万大军不曾变过脸色,被儿子忤逆以后,却真真体会到了巨大的失望和气愤。 “你呢,你这丫头也由着他胡闹?朕以为上一回,你是个聪明孩子,怎么……” “臣女与太子殿下情投意合,愿意一同殉情!” 这话说的不仅仅是离经叛道,简直大逆不道,就连四宝和沈书云身后的念春都吓了一跳。 合着这段时间,朱霁与沈书云动不动在书房关起门来 ,并不是做什么风花雪月的事,而是一起商量着怎么把皇帝气死。 “混账!” 朱枋还是头一次被儿子如此挑衅,然而因路上已经有了一点准备,到底还是没有立即把这对年轻男女推出午门问斩。 时至今日,他倒是觉得再娶个老婆生个儿子或许没有朱霁这般优秀,但也未必会如此大胆妄为。 从前朱霁小的时候,曾经有近臣劝他儿子还是要多生几个,但是由于发妻身体不好,他从未考虑,如今想来到底是自己的不对。 “父皇若是一时接受不了,儿子愿意等。但若是父皇一意孤行,儿子已经…… ” 朱霁跪着伏在地上唠叨着什么朱枋没有听清楚,只觉得眼前一黑,后头的事情就都不知道了。 —— 朱枋醒来,是在交泰殿的榻上,这里是东宫规制最高的寝殿,他睁开睡眼,发现身侧站着五六个医师,而朱霁正在和沈书云一起吹着一碗药。 见他醒了,朱霁命医生都出去,跪在地上,将药碗搞搞捧起在头顶:“儿子不孝,父皇太过劳累,方才是累晕了。” 朱枋看看身边的沈书云,想生气又觉得体虚。 大概从造反至今,他太过操劳,登基以后也没有真正的放松,所以被朱霁气晕了过去。 也确实,是累的。 “朕是被你气的。” “儿子不孝,”朱霁还腾出一只手,拖着沈书云也跪下道:“云娘,也要给父皇谢罪。” 沈书云这才恍惚过来,连忙跪下,道:“儿媳有罪,请父皇处置!” 屋内没有旁人,朱枋被朱霁强行从皇帝的身份拉回父亲的位置,却气得一言不发。 若是不同意,难道真的要棒打鸳鸯到这种地步吗? “儿子要迎娶云娘也是为了政务考虑。前朝之败,就是由于世家做大,如今咱们改弦更张,就是要祛除前朝的弊病,云娘出身低微,正好可以断了外戚干政的顽疾,儿子也是为了朝政……” 朱枋揉揉太阳穴,只觉得头疼,抱怨道:“亏你想得出来……” 不得不说,朱霁将来是个称职的皇帝,所有私域都可以说的冠冕堂皇,装模作样的本事倒是不小。 但至少,朱霁此刻还没有去临安,父子还没有闹到要割席的地步。 朱枋审视沈书云,的确是堂堂世家嫡女的模样,言行自始至终都没有出什么错,不知道为何会跟着朱霁这版胡闹,大概是两个人早就商量好了,等着他来好逼宫。 “你这是造反。”朱枋沉了口气,道:“你以为朕不敢杀你。” “儿子不敢妄想,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 说得好听,自古不是没有皇帝老子杀太子的例子,但是没有一个是独子。 朱枋最后长舒一口气,道:“若是答应朕一个条件,就允了你。” 说完,朱枋结果朱霁顶了半天的药汤,一口气喝掉,沈书云忙做贤惠儿媳装上前递过了一块冰糖。 朱霁说父亲吃药总是事后赶紧含一块冰糖。 朱枋皱着眉头,还是接过了糖块,气呼呼丢到嘴里,看着这没羞没臊的一对新人,叹了口气。 朱霁眼睛发亮,等着父亲的条件。 “一个月之内,怀上朕的龙孙,便允诺于你。” 朱霁脸色瞬间一白,眸光都闪起了亮光,倒是沈书云面容一下子绯红一大片。 “谢父皇!” 朱霁甚至顾不上沈书云能够回过神,就扯着她往芙蓉宫跑,半路觉得她实在是走得慢,干脆打横抱起,一路小跑。 后面四宝和诸多的侍卫随从也跟着跑,朱霁一边跑一边对后面喊话:“你们跟上,把芙蓉宫的大门给孤关严了,谁也不许进来。” —— 红烛帐暖,朱霁眼里是他此生能见到的所有的风情。 两个人飞奔到芙蓉宫是晌午,终于停下的时候,窗外已经挂了月色。 其实也不是一个人都没有被允许进来。 因为是冬日,中间的时候,念春实在是怕两个人着凉,所以冒死进来放了个炭盆。 沈书云便指挥念春又去拿了一个炭盆,因为真的很冷。 她从未这样片缕不着地躺在床上,朱霁给她蒙住了厚厚的锦被,可是还免不了她会有香肩或者玉足落在外面。 京师的冬天不算冷,但是毕竟前段时日落了雪,若是这段时间沈书云着凉,还免不了喝药,那么一个月的时间便完不成帝王要求的“课业”,朱霁的美好愿望就又有波折。 还好念春是个忠仆,违逆他的旨意也进来放了几个炭火,将芙蓉宫的寝殿弄得暖融融的,以至于此刻朱霁可以披着薄薄的中衣,小心翼翼给沈书云揉小腹。 沈书云紧紧握着一块白色的斯帕,本来是放在妆奁上包手镯的,此刻却沾染了一朵梅花大小的血迹。 “还疼吗?”朱霁似乎是关怀但语气又有点坏地问。 沈书云起身要打他,却被他握住拳头:“再打我就是还要。” 沈书云羞红了脸颊,愤愤然道:“还以为大礼要在大婚当日……” 朱霁知道她嫡长女的自尊心,其实本是接受不了这样发生第一回 ,但是万事随机应变,何况他连江山都可以不要。 尽管如此想,朱霁还是继续小心揉着她有些疼痛的小腹,抱歉道:“情势危急,而且帝王尊严,要的就是臣下的处事态度,有时候结果都不重要。” 沈书云气得又去打他,“没个正经,拿着我做政绩不成?” 朱霁干脆欺身过来,把她压在身下,郑重其事道:“皇嗣之事,难道不是天大的政务?” 转而朱霁摸一摸沈书云的脸颊,看向床外的屏风处,换上一副沈书云从未见过的神情,说是有些呆呆的可爱也不为过,忽然像个小男孩,嘀咕着问沈书云:“我都这么努力了,也不知道送子娘娘来没来。” 沈书云简直被他的样子气笑,用纤细手指戳他一下:“磨磨唧唧,一点也不像你。” 朱霁从她身上下来,从后面抱住温香软玉,将鼻息埋在沈书云的秀发里,道:“无论你再怎么说我骂我气我,我也不会放手了。” 随后他呼吸渐沉,却又轻轻的唤沈书云的名字:“沈书云,沈书云,沈书云?” “嗯,怎么了?” 朱霁闷闷地傻笑,随后像是经历了许久的颠沛流离,终于在港湾停下的小船般叹息一句: “终于有了你,可真好。” 不一会儿,朱霁就甜美地睡着,沈书云起身去喝水,看到玻璃窗外一轮明月,圆满洁白,低头抿唇轻轻一笑。 —— 一个月后,朱霁和沈书云才知道,送子娘娘真的没有来。 但是宣布沈书云为太子妃的圣旨却到达了沈家。 沈崇和沈霄都诧异不已,他们原以为沈书云此后的身份就是东宫的侍妾,即便是未来还能更上层楼,也是贤帝百年以后,看看朱霁还念不念旧情的事情了。 却没有想到一路峰回路转,不知道两个人用了什么办法劝服了帝王,改变了心意。 只是,想象中父凭女贵的期许并没有到来,反而是不久以后,沈崇被派去了临安,担任知州,等于是平级调动,但是却从京师到了地方,也算是一种暗降。 何氏却很高兴,因为可以见到嫡亲的女儿书露。只是沈霄一路上很沉闷,在他眼里没有地方比京师更好。 好在荣恩公的宅院,并没有被朝廷调配他用,而是作为太子妃的省亲别院保留下来。 这是朱霁的主意,甚至将昔日的沈府修葺一新,在墨泉边的存雄居修建了奢华的画室,给太子妃作画之用。 因为沈书云一跃登天,昔日藏有她画作的名门贵族,也都额手相庆,自家的藏画也洛阳纸贵,不可一世起来。 然而让沈家没有想到的是,到了临安的官邸下榻时,竟然还有一个人在迎接着他们。 只是翁姨娘和王氏紧紧握着这人的手,却不能再唤他一句儿孙。 沈雷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就是临安的第一官商,很快曾经属于临安萧家的那份皇室造办,都归了沈家一位神秘的远亲。 萧唯仁在婚后对沈书露并称不上好,甚至因为改朝换代,一度冷落她,又纳了妾。 如今老泰山成了地方首府,萧唯仁又没有了昔日泼天的财富,吓得赶紧遣散了妾室,对妻子恭恭敬敬起来。 只是沈书露抱着儿子,对何氏撒娇:“还是姐姐好命,这般颠沛流离,也能鱼跃龙门,洛阳纸贵。” 何氏早已经不想计较这些,只要能让女儿在近处不至于受欺负,就已经很满意。至于沈雷纳妾的事,也抛之于脑后。甚至对玉梨,偶尔还会有几份照拂。 —— 收到了沈崇寄来的家书,沈书云望着东宫的窗外发呆。朱霁因为她喜欢芙蓉宫,便将自己的家私和书籍也都搬了过来。 书房里两张桌子,一张大的画案,沈书云常年在那里画画,东宫的美景被她分成十二卷画成了《东宫揽胜十二景》,作为寿礼敬贺给贤帝,收到群臣的赞叹,夸奖她才华卓绝,将来于史有载,画技绝伦。 而朱霁往往在另一张书桌上处理政务,两个人同处一室,各忙各的,却都能得到最安详快意的日月。 直到有一天,沈书云画了一半,就觉得困倦不堪,要提前就寝。 朱霁一边批阅着折子,一边嘲笑她:“许是芙蓉羹吃多了,此刻食困。” 沈书云往常会和他调笑几句,此刻却一句话也不想说,甚至困到要和衣而卧在书房的地步。 朱霁终于觉得不对劲,于是过去捧着沈书云困倦到一下一下点头的脸颊,然后去握了她的脉息。 朱霁在军营中也是跟随营里的医师学过号脉的,他眼神中焕发出无尽的喜悦和赞叹。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69节 沈书云揉了揉困倦的眼睛,不耐烦地问:“我是不是得了不睡觉就会死的病了?” 朱霁的声音里有激动的颤抖,顿了顿,才轻轻地,仿佛怕自己的嗓音会碰碎了什么似的,对沈书云说: “云娘,龙嗣有了。”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谢谢大家陪伴我这个不靠谱的作者走完全程。 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爱你们,祝夏安。 ——吴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