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谁寄锦书来》 第1章 《云中谁寄锦书来》 作者:糖糖杜鹃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爱无伤 原野一边整理着屋子一边照看着10岁的卿忆,她正埋头做作业,有道数学题难住了她,她急得抓耳挠腮,把笔摔出去老远。原野不得不停下手边的活,过去给她耐心地讲解。 原野上大二那年跟着于教授做课题,因此时常到于教授家来送取资料,一来二往地也就跟师母馨恬和他们的女儿卿忆熟了。馨恬很喜欢这个清秀斯文而阳光的大男孩,卿忆也喜欢这个耐心细心的大哥哥,他们都把原野当成了自己的家人。原野也很喜欢这个充满书卷清香和温馨甜蜜的家庭,那一年卿忆8岁,原野18岁。 不久于教授在一次出国考察中因车祸而丧生,留下馨恬和卿忆孤儿寡母的艰难度日。馨恬在一家电脑公司做会计,老公死后,她既要忙着工作又要忙着照顾还不满10岁的卿忆,薪水根本不够养活母子俩,原野很同情师母,时常会抽空来帮忙照顾母女俩。在他心里,这个家曾给了他温暖,这是他感激他们的地方。他从小生活在乡下,父母早逝,他是年迈的爷爷奶奶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的,吃过很多的苦,可在原野的脸上依然有着阳光灿烂的微笑,像清风一样渗透人心的儒雅文秀,让人不得不喜欢这个淳朴而又坚强的大男孩。 馨恬保养得很好,虽然卿忆10岁了,现在30出头的她根本不像这个年纪的人,倒像是25,6岁的年纪,很青春,很亮丽,连卿忆有时候都妒忌妈妈。学校开家长会,卿忆很不乐意让妈妈去,因为妈妈一去,别人都说她长得没她妈妈漂亮,还说她妈妈太年轻了,不像她妈妈,倒像她姐姐。这让小小的卿忆伤透了心,妈妈就会过来安慰她,好了,乖宝贝,你们同学都是笑话妈妈的,妈妈这么老了,这么难看,怎么可能跟我家的小公主比呢,我家小公主才是美人胚子呢,你看这小脸蛋多好看啊,妈妈哪比得过你哦。卿忆听了就将信将疑地跑过去照镜子,可是还是觉得妈妈再骗人,明明同学们说的是对的。 上司对馨恬很有好感,觊觎她很久了,以前老是对她进行言语挑逗,现在得知她死了男人,就更加肆无忌惮地开始动手动脚了,馨恬觉得每天去上班都提心吊胆的,恨不能扇他一个耳光,让他好好清醒一下,知道她不是好欺负的。那天,上司叫馨恬到他办公室去,馨恬十分不乐意,可是没有办法,她忐忑地去了,一进办公室,那色狼上司就过来搂她的肩膀,她一把躲闪开来,可那色狼步步紧逼,又过来拉她,她一把给了他一记闪亮的耳光,打得他眼冒金星,天旋地转。这下色狼可恼了,小声而恶狠狠地威胁她,你个臭娘们,老子给你脸不要脸,你信不信,老子现在就炒你鱿鱼,馨恬含着委屈的泪水义正言辞地反诘他,你炒就炒,我还不想干了呢,你臭不要脸,你也不怕将来连阎王爷都不收你吗,你半夜不怕鬼敲门吗,担心坏事做多了总会遭报应的。那色狼闻言面红耳赤,气急败坏,正欲上前来个老鹰抓小鸡,泪如泉涌的馨恬夺路而逃,门外早已聚集了一帮姐妹,都是受过这个恶魔色狼的骚扰恨得牙痒痒可却敢怒不敢言,这下她们可爽了,觉得馨恬帮她们大家出了这口恶气,可是她们心里也很难过,因为馨恬男人死了,现在工作也没了,她还要养女儿,这可怎么办啊。 馨恬一路狂奔回家。快到家的时候,她反而平静了,觉得离开那个梦魇之地应该庆幸才对,工作可以再找,总会有出路的。她还在心里担心着那帮姐妹们,知道只要那个恶魔色狼在公司一天,这种骚扰和折磨就没有尽头,她有时候想着要是姐妹们联合起来把他告上法庭就好了,可是苦于没有证据。要收集证据吧,也是个难事。 头发披散,满面泪痕的馨恬一步一顿地进了家门,卿忆在做作业,她问卿忆,你原野哥哥呢,卿忆从恼人的数学题中抬起头来,回答说在厨房里呢。馨恬于是到厨房里,看见原野正蹲在洗碗槽下修着水管,都没注意她回来了。她看见他清秀白皙的脸上流下的斑驳的汗水,白色的t恤上沾满黄色或黑色的油污,心里漾过一阵暖流,升腾起一股爱怜,她转身到客厅拿了纸巾,回到厨房里,这次他听到她的脚步身了,起身,师母,您回来了,她走过去给他檫汗,起初,他有些不好意思,说,谢谢,我自己来吧,她没有停下,而是那么细心而轻柔地给他擦着,他也就红着脸任由她擦着,却莫名地感到一种激情在心里荡漾,不是因为感动,不是把她的举动当成母爱,而是当成一个异性,一个美丽的异性。他20岁了,可还没有正式地谈过一次恋爱,虽然他也在心里喜欢过女孩,也有女孩偷偷地喜欢他,可是他因为要忙着学业,也忙着照顾师母母女俩,有时候还要打工挣生活费,所以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谈恋爱。20岁应该是过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了,可是他现在却强烈地感受到那就是情窦初开的感觉。他压抑着自己不要往感情上想,因为他觉得这是有违道德的,这是对死去的于教授的侮辱,他觉得刚才只不过是一种错觉。 馨恬告诉他,她被解雇了。他错愕地听着,知道她被解雇对这个家意味着什么,卿忆还在上小学,在这个城市里学费和生活费都是超高的,没了薪水,她们娘俩的生活都会成问题。馨恬虽然读过大学,可是现在连博士毕业工作都不好找,更何况她拖家带口的又没有年龄优势。不知道怎么搞的,馨恬说着说着又开始有点伤感了,大概是想到这么年轻就死了老公,原本过着幸福的日子,她几乎都不用为这个家操什么心的,现在还要遭人欺负,又被炒了鱿鱼,还有个小女儿要养,对比从前的日子真是天上地下啊,所以伤感起来,眼泪吧嗒吧嗒地往下掉,弄湿了她的粉红色套装。原野的心温柔地痛着,他不知道怎么安慰眼前的师母,他觉得她是那么的柔弱,是那么的不容易,是那么的需要一个可以让她依靠的肩膀,可是那个肩膀该不该由自己来充当呢,自己可是大学都还没毕业的人啊,即使大学毕业了又真能怎么样呢,别人会怎么看呢,这不是乱伦吗,于教授若泉下有知定不会饶他,还有家乡的爷爷奶奶也不会接受的。想着就矛盾起来,手足无措的。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卿忆在爸爸去世那一刻就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她知道妈妈一个人不容易,于是她也尽量地节俭,同学们都爱在一起攀比谁的衣服更漂亮,谁的礼物更多更贵重,她就默默走开,心想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以后等我出息了买的比任何人都多都漂亮,给妈妈穿,给我自己穿,才不跟这般人一般见识呢。她很喜欢跟这个大哥哥在一起,在学校遇到什么烦心事都会跟原野哥哥讲一讲,原野就会开导她,这样她就释然了,在她心里,原野早就是这个家庭不可分割的一份子,她不容许任何人抢走她的原野哥哥。她的同伴们曾开过她的玩笑,问她是不是喜欢原野哥哥。虽然才10岁,可对于现在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子来说已经模模糊糊地知道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她不能断定那就是喜欢,但是她知道自己一天没见到原野哥哥心里就慌慌的,放学后她拒绝跟同伴们去逛街去公园玩,而是一路飞奔回家,她一刻都不想耽误,因为她是多么的想见到她的原野哥哥。她在他面前可以毫不掩饰,也从来没有什么秘密,她甚至可以冲他耍赖发脾气,在她解不出自己最讨厌的数学题时,她可以当着他的面把书本扔到地上用脚踩踩出气,也可以冲进厕所把自己关在里面不出来,原野一定会耐心地跟她讲道理,直到她释然为止。一点都不觉得烦,他觉得她就是自己的妹妹,她这么小就没了父亲,和当年的自己一样可怜,他只想多给她一点关爱,所以不管她怎么样刁钻调皮他都觉得可爱,觉得自己对她有种天生的责任感。 在馨恬失业的这段时间,原野一直帮她忙着找工作,甚至顾不上自己的学习,馨恬很歉疚,觉得不应该让他这样为自己奔波,可是他却把这些看成是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终于在两个月的辛苦奔波后馨恬被一家广告公司录用了,薪水比原来的高一点,只是上班得转两趟车,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就有三个小时。原野很心疼师母,可是他知道工作难找,能找到这样一份工作就很难得了。馨恬于是每天起早贪黑的去上班,每天颠簸三个小时让她有点吃不消,但是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了,原野真希望自己能早点毕业,这样就可以好好照顾师母和卿忆了。 这天,馨恬还在车上颠簸地近乎睡眠状态时,卿忆打电话给她,妈妈,不好了,原野哥哥出事了,他被车撞了,现在在医院呢。卿忆很伤心很着急地哭着,馨恬一时间没了主意,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里到医院起码要40分钟,她咬咬牙,赶紧下车打了个的士飞速赶往原野所在的医院,他躺在病床上,腿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打着石膏板,还处于昏迷状态。乖巧的卿忆眼神一刻也没离开原野哥哥的眼睛,她是多么热切的盼望他快快睁开眼睛看看啊,她秀气的脸上挂着晶莹而伤心的泪珠,她在心里已经为她亲爱的原野哥哥祈祷了几千遍了。 第2章 手术费是原野的同学们垫交的,馨恬想无论如何都要把这笔钱还上,哪怕勒紧裤腰带,她想着这段时间要好好照顾原野,希望他早点康复。她看着他纯净清秀的脸上此刻很是宁静安详,仿佛一个沉沉睡去的婴儿一般。她刚才已经问过医生了,医生说他已经脱离了危险,腿部骨折了,现在已经没有大碍了,她揪的心才算放下。 原野在医院躺了两个星期,馨恬天天忙得两脚不离地的奔波在家单位医院之间,由于缺少睡眠,她的眼窝都深陷下去,他看着她为他这样操劳心里别提有多么的心疼了,只盼望自己的腿早点康复。到底年轻,他的腿愈合得很快,马上他就可以出院了,出院那天刚好是星期天,打扮得很漂亮的馨恬和卿忆都去接他,他们三个一起到海底世界去玩了一整天,所到之处,别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们,也有的人很是羡慕他们。原野和馨恬都不在乎这些了,在他们心里,他们早就是一家人,早就是亲人一般血肉不离,所以他们的爱可以超越时空,超越世俗,超越一切樊篱和清规戒律。原野想好了,等自己一毕业找到工作就结婚,他爱她们,不能失去她们,没有她们他就没有活着的意义和勇气。而在已经长大懂事的卿忆心里,原野虽然选择了妈妈,可是只要他一辈子都跟她们在一起,那就足够了,她把那个小小的秘密藏了起来,她知道那要藏一辈子,会有些痛,可是只要天天看到亲爱的原野哥哥,哦,不,将来会是原野爸爸,只要天天能够看到他的笑脸,听她撒娇,哄她开心,就足够了,是的,就够了、、、、、、 爱在云深不知处 爱在云深不知处(中篇,言情) 李恬和景天一起坐在河边,看着这不算清澈的河水发出细微的潺潺声奔流而去,灰蒙蒙的天空间有几只不知名的鸟儿发出有些凄凉的叫声划过天际而去。他看不清她的脸,在这沉闷的黄昏暮霭里她脸的侧影有如蒙着一层纱,那么的飘渺,那么的幻影。他们只是这样静静地坐着,仿佛在沉思,又仿佛什么也没想,沉默是最深的伤痛和默契,在每当这个时候。 跟于浩结婚并不全然是李恬自己的意愿。她那个势利眼的老妈总是巴望那时已经二十七八了的她赶快嫁出去,每天回来就在她耳边唠叨,你看隔壁家的妮妮要学历没学历,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材没身材,人家年轻啊,找了个美国老外呢,再看看楼上张阿姨的女儿月月,不也比你差上一大节么,人家也会选啊,找了个搞房地产的大款、、、、、、再看看你,我都养你这么大了,你怎么就那么不争气啊,这么大了还不嫁人我的老脸往哪儿搁啊,我这脸都被你丢尽了,你啥地方比不上她们啊,说学历吧你好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说长相吧那也算个正儿八经的美人胚子,说身段吧你也跟模特差不了,你说你咋就这么没出息呢,啊、、、、、这样的数落每天都折磨着她,她都快被老妈烦死了,每当老妈这样喋喋不休时她就夺门而出,老妈则伤心难过得直哀叹家门不幸。更让她难以忍受的是老妈居然到处张罗着托那些七大姑八大婆们给她物色对象,那些吃过饭也没什么事情的姑姑婆婆们倒还真上心,对这些事她们的热心劲简直可以让牛都感动得掉眼泪。她被她们拉去见了好几个男人,那些男人一见她就像苍蝇见了蜜一般着迷,全然不顾她对他们有啥感受,一个个的飞蛾扑火似的费尽心机想博得美人一笑,无奈李恬看着他们那大肚囊牛脖子红头鼻子就全然没了兴致。当然这些男人们都是所谓的成功人士,腰缠万贯,一个个牛气冲天,一上来就大肆挥霍,生怕美人不知道他多有钱,可他们不知道,不是所有美人都爱钱,在李恬看来,他们都不过是手里有几个臭钱就人五人六的土财主,暴发户,大多根本不注重物质以外的追求,除了女人,尤其是美丽的女人,又尤其是美貌与智慧兼备的女人。 那天下班回来老妈就急匆匆地叫嚷开了,说恬你赶快换件漂亮的裙子,楼下的廖阿姨的远房侄子杨麒刚从国外留学回来不久,在市里开了个大公司自己当老板,他老爸就是个大款,是本市的头号纳税人呢。说着就推推搡搡的把老大不情愿的她推进了她的卧室让她去化妆打扮。她勉为其难,心想着不知道又是个什么样的浑身铜臭味的所谓成功人士,哦,不对,是海归。他们在一家装潢很有品味的咖啡店见面,风姿绰约的她倒也对风度翩翩的他有了几分好感,毕竟他不像那些土财主们那般标准的成功人士造型,也没他们那么挥金如土。交往了一个月,淡淡的,还算好,说不上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但是她老妈看着准女婿那可是见了金元宝一般爱不释手看不够啊,不但眼睛笑得只剩一根线,连头发都笑的花枝乱颤,一口一个肉麻的我的儿啊,一口一个肉麻的乖乖崽,在她听来别提多别扭多丢人了,简直是谄媚,她老妈可不这样想,她觉得她的宝贝疙瘩终于找到了这样一个仪表非凡才华横溢的金龟婿,她再也不会觉得在那帮七姑八婆面前抬不起头了,她从此以后就可以昂首挺胸扬眉吐气了。老妈的热情也把杨麒吓了一大跳,觉得她也太夸张了点,弄得他浑身不自在,她不但肉麻兮兮地叫他,还时不时伸手来拍拍他的头,拍拍他的背,他觉得浑身都起虱子了一般筛糠,恨不得赶紧逃离,饭是压根没吃上几口,还得不停地皮笑肉不笑地应付这难缠的准丈母娘。此后他一想到要去见李恬她妈就有些不舒服,而李恬也压根不想让她妈看见他,免得两个人都浑身难受。 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之下,他们认识不到两个月就结婚了,婚礼很轰动,连市政府都来了不少官员,李恬她妈觉得今天真是她有生以来最风光的日子,她的那帮老姐妹也来了,她特意挑了件中国红穿上,抹了重重的大红色口红,笑得不知多开心,她就想让她们嫉妒得眼睛流血,肠子气绿。 婚后李恬做了全职太太,是杨麒的要求,他虽然在国外待了很久,但思想却还是那么封建,觉得女人不应该老是抛头露面,更何况家里根本不需要她去挣那点钱。她很是抗争了一番,不想连婆婆和公公都知道了,他们站在儿子那一边,因为杨家几代单传,说什么也要李恬赶紧给他们生个大胖孙子,所以也不希望儿媳妇成天出去晃。她这才知道她在这个家压根就没有发言权,因为他们家的人就觉得自己什么都比她强,是她这只麻雀飞上了高枝变凤凰,她今天能够这样锦衣玉食全拜他们所赐,一入豪门深似海啊,她觉得这个外表金碧辉煌的别墅就像个牢笼一样锁着她。她后悔啊,可是后悔有什么用呢,她能怪谁呢,怪老妈吗,怪杨麒吗,还是怪她自己呢,她也不知道,她只想逃离,像一只受囚的鸟一般逃离,哪怕撞得头破血流。 景天在一家电子公司里做职员,出身普通工人之家,结婚也一年多了,要说他的那个老婆苗玉却是顶顶有名的大家闺秀,她爸就是本市的市长,因这等地位也因人长得漂亮又爱咋呼,所以不管走到哪里都受人追捧。人们都觉得很奇怪,这两个门第悬殊的人怎么会走到了一起呢。说来话长了,他们是大学的同学,还是苗玉追的他呢。那会儿他只知道用功读书,潜心向学,性格比较内向,平时跟同学都没什么交流,但却喜欢舞文弄墨,也喜欢音乐,苗玉就曾偷偷跟着走在校园林荫道上的他的背后听到他轻轻哼唱着一首西班牙语经典老歌,歌声美妙得让苗玉都快昏厥过去,差点被他发现跟在身后的她。苗玉就喜欢这种类型,觉得他挺酷的,她主动跟他说话他也不给个好脸子,每回都是她热脸贴冷屁股,几次以后苗玉委屈得找姐妹们哭诉,说凭什么他就这样对我啊,他算老几啊,他也不想想追我的人都快从宿舍楼排到五里外了,别的人都是对我低眉顺眼毕恭毕敬的,怎么就他在我面前耍威风啊,我就看不惯这种人,假清高,假正经、、、、、、姐妹们都没法开导她了,因为知道她的个性要强,虽然她自己数落景天,可却容不得别人数落他,她心里压根就不是这样看景天的。苗玉说的是实话,那些追她的人里的确是家境地位一等一的,也有青年才俊,可人家苗玉压根就不看重那些,人家就喜欢景天这样的酷毙类型,其实连景天自己都不知道他有什么值得她喜欢的,虽然他的长相个子都还算的上不错,可追苗玉的那些人里比他长得帅比他高的人多了去了。 被苗玉一番软磨硬缠,还搬出她那市长老爸向景天施压。她老爸就她这么一个命根子,巴不得把星星摘下来给她,什么都对她言听计从的。于是乎,他们就结为连理了,这桩婚事也很让市里人津津乐道了一番。人们都觉得是景天高攀了苗家,要不他一介寒门书生何以娶得这般千娇百媚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市长千金呢。景天可不这样想,他那时就想着,反正人都是要结婚的,这苗玉虽说性格太过豪爽活泼了点,可也还是有些优点的,比如她还挺善解人意的,也挺仗义的,结就结吧。他爸那时候可劝过他要三思而行,说结婚不是儿戏,怕贫寒之家高攀不起人家高官权重。婚后最初的日子里,苗玉很是享受了一番跟自己心爱的人腻在一起的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可惜好景不长,她的善解人意的优点渐渐地丢到历史的垃圾堆里去了,也许是从小娇生惯样惯了,她对他渐渐失去了耐心和好奇,最初在她看来那么酷毙的个性原来也不过是个这般普通,她不再喜欢跟他腻在一起而是开始对他颐指气使,他知道那是她内心的优越感和她的本性暴露出来了,也许在她内心里就觉得自己高他一等吧,他就应该成为她的奴隶一般供她差遣,容不得半点的逆反吧。 第3章 他们之间也时常争吵,后来苗玉连吵架的兴趣都没有了,她开始像以前一样在外面跟一大帮朋友瞎胡闹,每天半夜喝得酩酊大醉满身酒气地回来。最初景天还说说她,说了几次不管用也就懒得说了,说了反而还会引来她一顿醉言醉语蛮不讲理的数落。这样的日子在不知情的外人看来是神仙般的生活,景天的那几个哥们就以为景天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却不知道他在这个令人窒息的家里过着怎样的日子,他连长吁短叹都不可以,因为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即便是兄弟他也不想让他们知道他的苦楚,他觉得自己真是可怜可悲,连个诉苦的人都没有。 李恬那天到景天的公司里找个朋友,在电梯里碰到了沉默不语的景天,他们一起乘坐电梯升向高高的12层,狭小的电梯间静得只听得到彼此的呼吸,有那么一瞬间这两个陌生人都觉得别扭难受,连呼吸都变得不均匀,生怕这不均匀的呼吸会被对方听到,于是压抑着,没想到更加的心烦意乱。在景天看来,边上这个跟他没法不挨得很近的美丽女人浑身都散发着成熟女人的妩媚气质却又夹带着一些少女的清纯与羞涩,而在李恬看来,边上这个陌生男子身材虽然不像自己的丈夫那般挺拔,长相也比不上丈夫的倜傥英武,可是她分明能从他身上读到一种现在人少有的书卷味,一种难以言述的清秀劲,年纪跟她不上上下吧,可却又带着点大男孩的忧郁和调皮,她一直喜欢黄磊那种类型的男人,眼前的他就是这种让她心动的男人,她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出了电梯两个人都各逃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大口大口地喘气,他们都觉得自己好笑,都已经是结婚了的人了,也早过了怀春的年纪了,心却还像初次触电般的少男少女一样狂跳不已。 自此以后,李恬总找借口往景天的公司跑,装作无意的遇见他,而他也渴望能天天看到她,也能感受到她喷火的眸子发散的深情,他只想逃离出那窒息的牢笼,只想呼吸她带给他的透着花儿的芬芳的清新空气。可是他们只能这样偷偷地见面,如果让彼此的伴侣知道了不知会在这城里掀起怎样的风波。彼此都压抑着对对方的感情,可是越压抑思念的火苗窜得越高,烧得他们难以自持,越陷越深。 那条已经在这座城市里流淌了不知几千年的河流成了他们倾诉思念和爱恋的去处,他们把对彼此的思慕都说给河水听,让它带着他们的爱一直奔流向前。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爱将走向何方,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因为他们就像大海中两只漂泊的小船一般颠簸,不知道将飘向何处去,也许就像眼前的这条河一样吧,只是永远向前奔流,却不知奔向何方,也许是云深不知处吧、、、、、、 白狐泪 白狐泪(中篇,言情) 终南山上,四季云蒸霞蔚,烟雾缭绕,有如蓬莱仙境。林子深处,流水潺潺,树木参天,鲜花野草,缤纷落英,静谧悠远,一派世外桃源景象。山腰处有条小径,小径的尽头便是一间小木屋,虽然是小,倒也别致古朴,与周围的花草树木浑然一体,仿佛自然天成。 老爹又出去打猎、采药了,他通常一出去就是一整天,在山林间穿梭转悠,为了给女儿碧环觅得食物和草药。碧环的娘早死,留下她和老爹相依为命。她生下来就腿脚不便,可是老爹和娘亲都对她疼爱有加,把她当宝,想把全天下美好的东西赐给她。老爹出身农家,祖上也以打猎为生,自幼练得一身林中捕猎的好功夫,虽没读过什么书,倒也识得几个字,也懂得些朴素的道理,天生乐观,从来只是安慰残疾的碧环,因此碧环倒也时常被憨厚乐观的老爹的情绪感染,兼有老爹的深情呵护和关爱浇灌,因此除了觉得腿脚有些不便之外也从来没觉得自己的残疾有什么关系。 其实最初他们并不住在这近乎与世隔绝的终南山间,而是自母亲早逝后,碧环也渐渐成人,老爹把她娘葬在了终南山上,为了与她娘守候终生,也为了不让周围人的眼光给渐渐懂事的残疾女儿造成伤害,于是老爹用心良苦地把家安在了无人打扰,以天为席,以地为床的林之深处。碧环倒也觉得每天与这些美丽的花花草草,虫虫鸟鸟,树树藤藤为伴,听着山涧泉水叮叮咚咚,小溪吟唱欢歌,也是件无比美妙的事情。所以在14岁之前她就一直生活在老爹为她精心编织搭建的美好生活里。只是偶尔行动不便时她也会有点沮丧地望着自己那两条毫无知觉的腿。每日清晨父亲都会给她把她一天的吃食准备好,放在她近旁。她的床就靠近窗户,每天醒来就可以看到窗外的风景,有小鸟陪她聊天,偶尔还会有白色的小兔子在附近散步呢,那些小花小藤也喜欢往她的窗棂上爬,所以她一点都不觉得寂寞和无聊。 老爹其实一直都在寻找治疗她的残疾的草药和方子,他是多么期待能有一天让女儿站起来啊。他的宝贝女儿除了那双残废的腿之外,是多么美好的一个姑娘啊,这样美好的一个姑娘却是个残废,不能说不是件天恨人怨的憾事。她也渐渐大了,她总有一天要嫁人的啊,可是谁会愿意娶一个残疾姑娘呢。所以老爹时常在女儿跟前非常乐观地安慰鼓励她,可是背着她时却也长吁短叹,于是他百草尝遍,翻阅医书,求医问药,却始终没有效果。 碧环绝对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家碧玉,娥眉似黛,粉面含羞,眼波衔烟,玉肤凝脂,唇红齿白,秀发如丝,身段曼妙,虽衣着朴素,可比绫罗绸缎更显地她的娴雅静素,更显她的恬静安好,她自己是不知道这些的,因为她稍微懂点事情就跟着老爹来到了这山腰深处,从来没有能够有人用话语和眼神告诉过她她有多美。 这天清晨,老爹又出去了,碧环一个人待在小木屋里,睡眼惺忪间,她像个睡美人一般慵懒地从床上爬起来,像往常一样趴在窗口跟小鸟小花们打招呼。林间树隙漏下来暖暖阳光照在她美丽的脸庞上,清风徐徐拂动她如云的秀发,仿佛一个仙子般媚眼如丝,风采飘逸。这时,一只白色的小动物来到她的窗口,她好奇地望着它,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动物,她从来没见爹捕回来的猎物中有这样的动物。它的毛是洁白洁白的,比小白兔还要白,不,比天上的白云还要白,蓬蓬松松的,还有一条长长的长着浓厚的白毛的尾巴。它的脸有些奇怪,嘴巴和鼻子尖尖的,整个脸呈一个倒三角形一般,可是它的眼睛却像人一样仿佛能够说话,她仿佛能从它眼里读到什么,有一丝水雾样的东西在他眼眶中流动,可是是什么呢,她不知道。它就这样定定地看着她,仿佛很忧伤似的。有那么一瞬间,日月仿佛停止了转动,整个天地暗淡了下来,山间寒风肆虐,远处似乎可以听到小动物的哀鸣,树叶也不见翻动了,连欢唱的小溪也停止了歌唱。 这天晚上老爹没能回来,他在那个上午为了采摘那株长在悬崖边上的珍贵草药而失足摔下山崖,落地时头磕在了一块尖利的石头上,他的手里还紧紧地拽着那株草药。掉下山崖的一瞬间,他的脑袋里闪过妻子和女儿的脸孔,他来不及心疼就要匆匆离别这世间,告别他心爱的女儿,去黄泉路上见他的妻子了,她一定在那儿等着他,只是没想到这么快他就来了。她一定会责备他的,因为他们的女儿从此要独孤终身,她一个人,一个残疾的姑娘可怎么办啊,老爹老泪纵横,死不瞑目。 碧环等啊,盼啊,望眼欲穿,望断愁肠,可就是没能盼来她那亲爱的老爹。她最初还安慰自己,爹一定会回来的,他只是这次走得有点远,不能及时回来,可是后来过了好些天爹还没回来,家里那些吃食都吃得差不多了,爹再不回来碧环就得饿死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那只白色的毛茸茸的家伙这几天每天都会来看她的,就站在她的窗前痴痴地守护着她,她仿佛能从它的眼中读到爱怜,因为它的脸是那么的悲伤,后来她看到了它的眼泪,那眼泪从它玛瑙宝石一样晶莹剔透的眼中流出来,就跟她的眼泪一样,一滴一滴垂落在小草身上,把它脸上和胸前的那片白毛都浸透了,她看着它的眼泪感受了从来没有过的悲伤,她终于知道它用眼泪告诉她老爹再也不会回来了,从此她要一个人孤独终身了。 这天那只白色的家伙没离开她的窗口,一直流着眼泪陪着她,泪水如泉,将它脚底下的小草浸得透湿。她的眼泪流得都快干涸了,也饿得奄奄一息了,沉痛的悲伤和饥饿把她的体力消耗得差不多了,她无力地沉沉睡去。她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个白衣少年告诉她,自己是只白狐,在终南山上已经修行了五百年,五百年前刚出生不久就与母亲失散,被一对猎人夫妇救起,猎人夫妇给他精心疗伤,又放他回到终南山,他从此永远铭记恩情。那天他感知恩人遇难,于是前来报信,只是碧环那时还不能读懂它的眼神,后来他看到她是那么的无助可怜,那么的悲伤忧郁,他为了她难过,也为了曾救过他的已经命归黄泉的救命恩人难过,他又从山神那儿得知,只要用他的眼泪浇灌一种小草就能救她的命治好她的残腿,只是这样他就会泪干而死,山神劝他三思而行。他顾不得这许多,心中百感交集,只想用自己的命来换回她的命,因为他的命就是她爹妈给的,除了感恩,他更是因为对她的仰慕,对她的爱,虽然他知道他只是一只狐,人狐是不可能有良缘的,即使有他跟她也不能共存于世间了,他们中必得有一个离开这个世界,他选择了用自己的命来换回她美好年轻的生命,虽然她从此要孤独此生。 第4章 这样想着他的眼泪更加汹涌,很快,泪水流尽了,他软软地倒下了,身下被他的泪水浸泡过的那些小草变成了灵芝仙草一般的模样,死后他的身体成了人形,是个俊美的白衣少年,那么安详美好地躺着。 碧环一夜奇梦,醒来看见窗外的地上躺着昨夜梦中的那位白衣俊俏少年郎,知道他就是那只白狐,她心中一阵剧痛,他用他的命换来她的命,他虽只是一只白狐,却有着很多人都没有的深情,懂得知恩图报,也懂得人间情爱。如果他没有离开这世间该多好啊,因为他是多么美好的一个生命啊,可是这个美好的生命永远不会醒来了,山神哀叹,风雨交加,雷电闪烁,仿佛天地都为他而落泪。她哭号着,艰难地爬出窗口把那些珍贵的用他的生命和泪水浇灌出来的仙草无比虔诚地送到嘴里细细咀嚼,她的泪水和着甜甜的仙草在她的口中溶化,她马上觉得精神好了很多,也有力气了,她的腿居然能动了,她无比惊奇地站了起来。转而她又无限地悲伤着,她趴在他的身旁,抱着他的身体,像抱着一件珍宝一般,她第一次懂得了男女之间的情爱,虽然他已永远长眠,可是她觉得他永远在她梦中,是那样的鲜活,是那样的真实,因为她的生命是他给的,她的身体里藏着他的灵魂,她的生命承载着他的生命。她要永远在终南山上,在这个葬着他的生命和灵魂的地方为他守候此生,一定。 白绿蝶 白绿蝶(中篇,言情) 灯火通明的殿上,满面红光的徐县令眯着眼睛时不时地用手捋捋短须,显然进入半醉的状态,不知是不胜酒力还是因为眼前的舞女绿蝶的曼妙舞姿。绿蝶刚进府不久,她从小被卖到戏班子里学唱戏,也学了些舞技,后来被当地的县令徐老爷给看上了,遂又把她买过来专为他表演。这徐县令也五十好几了,专爱些附庸风雅的事,人却长得一点都不斯文,胖胖的脸孔,胖胖的身段,脸上总散发着富态的红光。他把大把的银子放在了收藏那些前朝的古画古董上,也时常临摹名家的字画,更爱在府第里大兴歌舞,时常随着歌舞伎们的表演而一时兴起手舞足蹈,全然没了县令的威严,倒也为当地老百姓所乐道,觉得在着乾隆盛世能遇到这样的县令也不足为奇。 要说这绿蝶那可是远近闻名啊,要是前朝的唐伯虎大才子在世肯定能将她画比秋香。此女不但身形曼妙,容颜俏丽,更有种与生俱来的翩翩善舞的妖娆劲儿,她只要一扭动她的水蛇一般灵动的腰肢就能让人看到只有天上的仙女才有的飘逸脱俗的美,是那么的勾魂摄魄,撼动人心,让人沉醉其中有如余味绕梁回味无穷,无奈不是每个百姓都有这样的眼福的,逢徐老爷心情大好天气又好时才会组织府中众人到风光旖旎的钱塘江畔进行表演,那种地方仿佛能激起徐老爷无限的妙思和才情,而这时候简直全城百姓都争相观睹,凡看过她的舞姿者无不痴迷癫狂,这样她的舞姿,她的美貌就被传得神乎其神,渐渐地,绿蝶在钱塘百姓的心目中简直成了仙女,因为只有仙女才会有这样传奇的色彩,才会博得全城百姓的喜爱,虽然她只是一介舞女。 某日,风和日丽,钱塘江畔晓荷轻摇,绿柳碧波,这样一个无比清新美妙的日子不来一场歌舞盛宴似乎太对不起老天爷了,徐老爷这样想着的时候,手下人已经吩咐艺人们布好了阵势。钱塘百姓们风传绿蝶今日献艺钱塘江畔,纷纷出动,一时间钱塘有如万人空巷,江畔的屋顶树梢都趴着人,因为地上凡能站人之处皆已人山人海,人潮涌动了。 绿蝶出场了,人声鼎沸,徐老爷不得不叫手下人增派援手维护秩序,免得粉丝们情绪激动引起骚乱。绿蝶在高高的舞台上挥动着五彩缤纷的长长水袖,那两条水袖被她舞得上下翻飞,有如两只巨大的彩蝶在翩翩起舞,她的水蛇腰肢有如无骨般无比灵动地扭着,身上穿着湖绿湖绿的绸纱舞裙,略施粉黛的容颜娇俏可人,漆黑的眸子有若深潭含着浩渺烟波,乌黑云鬓闪着点点金粉光亮,白皙如玉的皮肤有如雨后桃花无比娇媚。众人不住地惊呼,鼓掌,而少年白虞也就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了人群里,他本不是此地中人,只因受老爹之命来此地看望病中的姑妈。今天姑妈听人说绿蝶会出来表演就心情大好,连病都好了一大半了,白虞也因此陪同姑妈前来,一为照顾姑妈,二也是出于好奇,想亲自会会这位天仙。 他看到她了,目光被深深牵引,仿佛绿蝶向他投来了一根无形的绳锁住他的眼眸,使得他一刻也不能从她身上挪开,生怕错过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他看到她轻盈地舞动,优雅恬静,那种画面其实曾多少次出现在他的梦里啊,他真不敢相信世间居然真有这样的女子,真有这样让人产生幻觉的妙丽舞姿,他以为这样的只应天上才有的动人画面只会是他的一个飘渺虚幻的梦,只不过会是他笔下的传奇而已,可是在这一瞬间他知道他想拥有她的爱,哪怕全世界都不在了。是啊,只是这一眼便已成千年。 他次日便去跟徐老爷交涉,要把她赎出来,娶她为妻。徐老爷把她当成宝贝,自然是不会放手的,尤其她这样一个仿若天仙的上苍赐予他的尤物,尤其她这样一个带给他无限情思激起他无边灵感的仙女,他怎么舍得放手呢?这不是要了他的命根子吗?白虞碰了一鼻子灰,回去跟姑妈说了这事,姑妈劝他还是不要做此打算,觉得他太莽撞,再说他要真娶了绿蝶这样一个舞女,他老爹会同意吗,他们家可是书香门第啊,所以她竭力劝阻他不要再有这种“邪念”了。可是思念就像魔鬼一般缠着他,让他坐立不安,辗转难眠,如果不能跟她在一起他都不知道这堂堂七尺的臭皮囊立在世间有何意义。 他那天登门造访时绿蝶其实偷偷地看到他了,他一袭白衣胜雪,衣袂飘飘,眉清目秀,明眸皓齿,貌胜潘安,玉树临风,她想,此人绝非鼠辈,浑身透着儒雅娴静的书卷气。她被他的这般不同凡人的逼人气质迷倒了,在她眼里,这才是她要的男子,而不是那个将她当作玩偶和尤物的徐老爷,也不是那一帮拼命讨她欢心的纨绔子弟。他是她的梦,这般美好静雅,她以为这样的人应该只存在于她少时在戏班学唱的那些戏本里,她从来没想过这世上真有这样风流倜傥的翩翩少年郎,也只这一眼便已成永恒。她又偷听到他对徐老爷说要为她赎身的话,她是那么的感动,觉得能得到这样好的男人的怜爱是多么的幸运。因为她自幼便遭遇那么多的飘零变故,虽然后来受着一大帮财阀富绅、纨绔子弟的追捧,可是他们从来只为能得到她的人而已,并没人真正像他这般完全因着爱而要替她赎身,而且不是赎她出去做小妾,而是要娶她为妻。她虽然长着如花娇俏的容颜,生就曼妙秀美的身段,有着让众生倾倒迷醉的舞姿,还有如百灵般清丽动听的歌喉,她也擅长琴棋书画,喜欢舞文弄墨,可是她知道她只不过是一介供人玩弄、娱乐消遣的舞伎而已。在世人的眼中,像她这等人其实是没人看得起的,她纵然再美,美过天仙,也改变不了世人的看法,不过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几乎连乞丐都能比她得到更多的尊敬。别看那么多老百姓在台下为她欢呼喝彩,为看她一眼万人空巷,其实在他们心中她还是只不过一个舞女,没人真正会把她娶回去供在家里,因为她不是良家女子。想着这些她便为自己的凄怜身世而悄然垂泪,还不能让旁人看见,因为这府第人多眼杂,闲言碎语传到徐老爷的耳中,他虽再欣赏她的才艺,怕也没她的好日子过。 白虞碰了一鼻子灰后垂头丧气往外走,刚好在门廊碰到正在默默垂泪的她,她是那么的娇俏可心,那么的惹人怜爱,那悠悠的眼神生起一层飘渺的烟雾让他陷在其中不能出离,她的两颊带着晶莹的泪珠有若梨花带雨那般凄楚可怜,他真想拥她入怀,想给她依靠和安抚,不再让她遭受风雨。 思念的痛牵扯着两人的心。他回家跟老爹提起这事,想求得他的同意,被老爹狠狠撵了出去,因为老爹不知道这个万里挑一才华四溢的乖儿子受到什么妖魔鬼怪的蛊惑了,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吗,怎么会有这么忤逆不道离经叛道的古怪念头呢。老爹还说要是他真这样做的话就再不要回来了,他也就真负气而去。年事已高的老爹本就身体欠安再经他这一气一走更是一病不起,没过多少时日便命丧黄泉了。得知噩耗时他已身在钱塘,向着家乡父亲的方向他长跪不起,呼天抢地,悲恸哭号,爹,孩儿不孝啊,下辈子还做您的儿子,一定让您安享晚年、、、、、、。藏起眼泪,收起悲恸,他一刻不停地赶到徐老爷的府第外,买通了一个府里的下人,叫他带信给绿蝶,他在信里告诉她,他想带她走,虽然不知道能走到哪里去,可是他还是要带她走,她赶紧回了信给他,告诉他她愿意跟他走,求他快点带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离开这个给了她有如飘萍般飘零身世和凄绝遭遇的圈子,她一刻都不能再等了,她说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哪怕死了都是幸福的,都无憾此生。 翌日半夜,她在那个下人的帮助下偷偷翻过墙去,墙外的他立即拉着她的手狂奔向前。可是就在他们跑出不到一里地,徐老爷带着一帮人马杀气腾腾地把他们拦在了钱塘江边,徐老爷再不似玩弄歌舞诗词那般慈眉善目的徐老爷了,此刻他更像个刽子手,想要把他们立即宰杀煮了下酒一般,他的短须被他因发福又愤怒的沉重呼气而吹得呼呼作响飘得老高,他的眼睛里布满血红的血丝,泛着凶光。 第5章 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逃,徐老爷的人马步步逼近他们,他们身后就是深深的钱塘江。半夜的星光照耀着荷花上的露珠晶莹透亮,蝉鸣声声,仿佛在奏着一曲和谐的歌为他们送行。他深情地凝望着她,无限温柔地对她说,我爱你。只此一句,她便成了泪儿的化身,她的神情无限感动,因为他对她的爱,可是她分明笑了,洋溢着无限的满足而幸福地笑了,美丽的脖子微微向着心爱的人儿颔首示意,我也爱你,很爱很爱,不管天上还是人间。他们牵着手儿在徐老爷的人马刚要抓到他们的衣角时一起纵身跳下了深深的钱塘江。半夜的江面上夜雾升腾,没人听到那一抹通白和一抹鲜绿飘向江面时的沉重扑通声,只是听后来的人们说第二天清晨看到钱塘江的荷花开得分外的艳美,两只翩翩的蝴蝶缠绵飘飞在钱塘上空,久久不愿离去,一只白,一只绿,人们都说那是白虞和绿蝶的化身。 半截香 半截香(中篇,言情) 王家老爷这日做60大寿,四方宾朋齐聚,纷纷举杯同祝德高望重的王老爷贵体安康,吉祥如意。满面红光的王老爷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啊,飘飘白须都看着变黑了。他兴致颇高,不停举杯向众人颔首致意。他的爱女佩瑜为众人助兴,现场表演歌舞和书画,众人齐齐鼓掌喝彩,纷纷赞叹王家有此等美貌才气并兼的女儿实在是王家祖上积德,也是王家大幸。因打小就在喜欢舞文弄墨的父亲的熏陶和严格要求之下,她的琴棋书画、歌舞技艺无不精湛高深,再加上王家夫人生就天生丽质之美貌,这等美貌又很好地遗传给了佩瑜,于是众人皆说王家小姐简直齐聚了夫妇俩最大的优点,生成这般才色艺俱佳的脱俗女子。 混迹在众人间的此地有名的土匪头子刘桑榆正半眯着眼睛紧盯着佩瑜的明眸红唇。他虽然多年行走险恶江湖,早就置儿女之情为身外之物了,心想,老子想要什么样的女子要不到,要不到老子就强抢,因此他寨中多是从各地抢来的良家女子,其中不乏美色,但是他知道她们都恨他恨得咬牙切齿,自然不会跟他有什么真正的感情。而在他眼中,这些女子都是故作清高,不过是他股掌之中的玩偶而已,他随时可以对她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从来没对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动过真感情。 而这一刻,欣赏着眼前这个不同凡响的美貌才情兼备的女子,他那自以为饱经风霜和刀剑磨砺的铁血铜心也不能不心旌荡漾,为之倾倒。他当时就想,一定要得到这等惊世脱俗的女子。他即刻赶回寨子里,要求手下干将玉闾半夜劫人,并交代此事一定要办成,若失败定不轻饶玉闾。 玉闾武艺高强,他本非土匪,而是从小父母双亡,颠沛流离,最终在10岁时饿得皮包骨头的他落入了土匪窝中,但是他心里一直对身为土匪深感不安,觉得自己所做所为当为世人唾弃,但是他觉得已经陷得太深,无可回头了。这10年来他身为土匪看到刘桑榆他们一伙干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这些事情是遭千人恨万人唾的,是会遭到报应的,他很痛恨刘桑榆之流的凶残恶狠,可是他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土匪们收留了他,他不会活到今天的。每当刘桑榆要求他去干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时,他的心里总会矛盾痛苦万分,但是他是个聪明人,总能找到一些借口把任务挡回去,即使去实行了也是以失败告终。这使得刘桑榆很是不快,多次动了杀他的年头。但念在他曾经在一次抢老百姓粮食的过程中落入百姓的手中而救过自己的命的份上还是想给他一些机会考验考验他。 玉闾10岁时跟着土匪帮里一个打杂的老头习了些字,也精通算术,还会看风水卜卦,这让刘桑榆甚是高兴,因为他手底下的人都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粗人,根本大字不识一个,更别提什么风水卜卦和算术了。这算术可以帮助他管理账目,风水卜卦可以让他知道在什么时候行动可以顺利得手,因此虽然玉闾多次违背刘桑榆的意愿而他却没有杀他,这也是一个原因。 玉闾极端抵触地接下这个棘手的任务,他不明白,刘桑榆养着一大帮子从老百姓家中抢来的良家女子干什么还不满足,这些女子一个比一个可怜,一个比一个性子倔强,虽然有两个给他生了孩子,但是她们没有一个是服服帖帖的,都千方百计地想要逃回去。这些女子可让刘桑榆他们费神了,可好色的刘桑榆又不放她们回去,这让他们这个寨子一直有女子寻死觅活的,今天这个跳井,明天那个上吊,所以他一直觉得寨子四围阴风阵阵,煞气重重,这让他这个懂得风水卜卦的人觉得总有很多鬼魂在四周游荡,虽然他自己并没有参与这些断子绝孙的伤天害理之事中,但是不可否认他是个土匪,是帮土匪做过很多策划帮助的,这些鬼魂追债也不会放过他的。这样想着他就觉得毛骨悚然,感觉真有鬼魂在远处用碧绿的鬼眼吞噬他。 他不得不备马整装半夜出发,此时正是月黑风高之际,他猫着腰翻身越过王家高墙,顺着窗棂爬进佩瑜的闺房。此刻王家上下都沉浸在甜蜜的梦乡里,因为白天太过兴奋,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因此各厢房都传出此起彼伏的如雷鼾声,连王家的那两条狼狗都似乎醉了,丝毫没有察觉有个黑影飘入了小姐的闺房。 佩瑜此刻也正陷入甜甜的美梦中,脸上泛着满足的微笑。玉闾借着窗外微微的亮光模模糊糊能够看见躺在香闺中的佩瑜的面部轮廓。他对着她的鼻孔吹了一股迷香,她便更加沉睡了。他轻轻将她抱起,感觉她是如此的轻盈,在他手中如同温香暖玉一般轻盈如纱如丝。他抱着她轻盈地越过高墙,跨上他的高头大马,在黑夜里疾驰。可是他的心里却有些许不忍心,天色渐渐亮了些,他能看清她的脸了,他被这张可称得上是闭月羞花的脸深深震撼了,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甜蜜的女子,他闻着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幽幽清香,真愿意就此沉沉睡去,从此不再醒来。有那么一刻,他定定地望着沉睡中的她,她的脸上还是那么安详甜美的微笑,他真想折回去把她放回她的香闺让她好好的过着平静安好的生活,还有一个令他心狂跳不止的念头在重重撞击着他的胸腔,令他躁动不安,那就是带着她远走高飞,从此再不归来。 他实在不忍心这样一个美丽雅静的女子被刘桑榆那样的恶魔糟蹋蹂躏。可是他不知道还能怎么办,如果他这次再让刘桑榆失望的话,他定不会再像以前一样宽恕他了,更何况他知道这个容颜异常俏丽的女子对于爱好美色的刘桑榆的意义不可谓不重大,要是他真的背叛他,他将死无葬身之地。思来想去,备受煎熬,他还是不知不觉地骑着白马回到了寨中。刘桑榆正大摆宴席,和兄弟们大快朵颐地吃肉喝酒,为的是迎接这个让他深深迷醉的不凡女子。佩瑜悠悠醒来,惊愕地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非常陌生的木屋里,身下是动物的皮毛制成的被毯,屋子外喧闹不堪。她猛地爬起来,以为自己在做梦,可是这分明不是梦啊。她看到窗外那些人一个个嘴上泛着油光,都是彪形大汉,而且凶神恶煞的,她知道自己被传说中的土匪抓住了,这下她感到深深的后怕,心跳得像打鼓,汗毛都竖起来了,全身冒着冷汗。 玉闾被刘桑榆指派来看视佩瑜是否醒来,他于是怀着复杂紊乱的心态来到了安置她的那个木屋。她看见一个陌生人惊现眼前吓了一大跳,他欲言又止,心里充满了难以言述的痛苦和怜悯,还有对她的深深歉疚和遗憾。他想今晚刘桑榆就会把眼前这个美好得令人心碎的女子蹂躏糟蹋,这是多么天恨人怨的事情啊,他恨自己,觉得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要是他坚持一下她就不会落入魔爪了。她望着他,眼神里尽是泪水,那么楚楚可怜使得他的心都碎得七零八落的,恨不得马上就带她逃走。她什么也没说,只是不知道眼前这个眉目清秀、身材颀长的面善陌生男子是什么人,是不是也和那些土匪是一伙的呢。 玉闾步履沉重地回去报告说姑娘还在沉睡,可能是自己吹的迷香劲太足了,使得姑娘一直没醒。刘桑榆责怪了玉闾几句,但是美人既得那也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因此心情大好的他也没有细究。他一心想象着晚上与这等貌美如花的姑娘共度良辰春宵的美事,眉眼色色漾笑无比。 黄昏时刻,玉闾的心越来越焦急了,而佩瑜也哭累了,她知道哭无济于事,所以也就不再流泪了,只是茫然地等待着命运的安排。玉闾被刘桑榆叫去指派着说今天大伙高兴,喝了不少酒,大家酒醉饭饱地今日就早早歇息了吧,有事明日再议。玉闾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这一刻终于来临了,他怜爱的那个可怜的美丽姑娘就要遭此魔手了,而他堂堂七尺男儿却还在这里犹疑不决,就因为自己的犹疑不决害了这等美好的生命。他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个时刻已经容不得他再有任何犹疑了,如果这个姑娘遭到恶魔的糟蹋那么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他想着,今天就算刘桑榆要了他的命他也要跟他拼了,绝对不能让这个美好的姑娘落入魔手。这样想着他便涌起无限豪情,仿佛有一股无形的风在吹起他的胸膛,让他拥有了足够的勇气和信心。他于是对刘桑榆说,您先沐浴更衣吧,我去安排那姑娘也沐浴更衣一番,再让他们准备一下酒菜花床什么的。刘桑榆一想到今晚就可以跟倾慕不已的姑娘同饮交杯酒,共度良宵就浑身激动,连走路都走不稳了,自然对玉闾的提议赞同不已。 第6章 那些酒醉饭饱的土匪们晕沉沉昏睡过去,而刘桑榆在愉悦地沐浴更衣。玉闾带着惊恐不安的佩瑜偷偷骑上那匹高头大马,循着黄昏暮色而去。佩瑜只想那马儿再跑快点,只想这个此刻正揽着自己的清秀健壮男子能将自己远远带离这个恶魔狼窝,让她远离梦魇和惊恐。玉闾虽说当了多年土匪,对这一带也很熟悉,但是他知道,刘桑榆也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能想到的方向和路线,刘桑榆也一定能想到。但是此刻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选择深山老林的方向逃遁,希望那遮天蔽日的深林能给他们带来掩护和好运。他知道刘桑榆马上就会带着人马来追赶他们,因此他更加奋力催马前进。越往林子深处而去,佩瑜就越是心安了些许,她此刻却有心情来好好看看这个陌生的男子了,她安静地倚靠在他宽厚的胸膛上,抬头仰望他英武而轮廓分明清秀明朗的脸,心里感觉到一股激流,禁不住脸红心跳起来,也禁不住想更紧地把脸贴在他的胸口,去感受他的温度,感受他给她带来的强烈的安全感。正当她迷醉心乱之时,他们被刘桑榆的人马团团包围住了。他们骑着的那匹高头大马在原地不停地转着圈,低头呜咽着,仿佛知道主人即将遭受不幸。 刘桑榆红了眼睛,粗着脖子,胸膛剧烈起伏,像拉风箱一般。玉闾感觉到无边的杀气,天空中阴风四起,暮霭沉沉,参天大树遮天蔽日,更显得这个黄昏鬼魅迷离,暮色苍茫,一片萧瑟肃杀气象。他想自己的死期到了,他刚才在逃走的过程中就在马上给自己算了一卦,不是个吉卦,自己死了没什么可遗憾的了,只是怀中这个让他充满无限柔情和怜爱的姑娘成了他最大的牵挂和遗憾。佩瑜此刻倒显得无比的沉静了,她的眼神温柔深情,不是对着刘桑榆,而是对着这个带给她无比安全感的陌生男子,她甚至还不知道他是谁,姓什名谁,是做什么的,可是她感受到他带给她的英雄盖世的气概和豪情,也从他怜爱的眼神中读懂他对她的牵挂和深情,她一点都不害怕了,反而觉得有他在身边保护自己便充满了力量和勇气。她仇视着刘桑榆等人,他们步步逼近,玉闾佩瑜和白马团团转着,突然冲出重围,白马像长了翅膀一般飞跑起来,它用尽全身的力量,使出它一生的力气,带着主人向林子更深处跑去。可是他们站在了悬崖边,因为没有了去路,这是玉闾没有料到的,刘桑榆的人马丝毫没有落后,在悬崖边堵住了他们。双方僵持着,足有半炷香的时间,佩瑜深情款款地望着陌生的他,不,从第一眼开始他在她心里就有了好感,就有了一种天生的信任感,就再也不陌生了,仿佛他们早就认识了一般。而他也同样含情脉脉地望着她,似乎要望进她的心里去,似乎怕看不够她,他们对刘桑榆的人马丝毫不在乎了,他们只在乎他们彼此此刻的感受,不断地用目光告诉彼此自己的爱慕和爱怜,因为他们知道再也不可能有机会传达对彼此的思念了,他们即将共同葬身这万丈深渊了,但是他们都没有感到害怕,没有感到寂寞,没有感到痛苦,有的只是无尽的思慕和爱恋。刘桑榆他们一直怔怔地在三米开外看着他们,仿佛已被眼前的情深款款的场景催眠一般,在他们还没来得及回过神时,玉闾和佩瑜双双跳下了悬崖,只有半截清香萦绕着刘桑榆他们一众人马,那半截清香久久没能散去,随着清风在这沉沉暮色中四处飘零,游荡。 蝶恋花 蝶恋花(短篇,言情) 他的一生是不平凡的一生。 如今他已是快80岁高龄的耆老迟暮之际,可满头苍苍白发的他还是会穿着白色的t恤,拄着拐棍,踉跄前行,去附近的大学生食堂吃饭。他总是会跟好奇的大学生们聊天,向他们推荐他的自传,给他们讲他的峥嵘岁月。 他出生在上个世纪20年代末,九岁那年他出生的那个小山村遭遇了日本帝国主义入侵。父母都死在了日本鬼子的屠刀之下,他命大,是母亲用身体挡着他瘦弱的身躯,才不至于也惨死在鬼子的手里。再大点的时候他想当个军人,要为父母报仇雪恨,为国家效力争气。 到抗日战争结束时他也没能成为党员,直到解放战争打响。他帮助乡里搞宣传,后来又调到县里。鉴于他的飘逸文采和文字功底,他又被安排在省里宣传部,专门从事采编稿件鼓舞士气,宣传革命。 不久,他被国民党给抓了去,原因当然是与他积极宣传革命,反对蒋介石之流有关了。他被关在国民党的一个监狱里。这时一个美丽清纯、仪态万方的女孩走近了他,不,应该说他们早就相识,只是他那时忙于宣传革命,无暇顾及儿女私情,所以没能关注到这个美丽动人的女孩。 说起他们的相识还颇有缘的。那时,他到省城一所大学宣传演讲,而她就在群雄激奋的学生当中。她是这所大学里的校花,其实她的美贵在她的清纯的气质,像山野的一朵小菊花迎风就可以飞扬。她在人群中崇拜地看着站在台上的滔滔不绝的他,而他是那么的专注,全然没有关注到人群中如此美丽脱俗的她。他的这次演讲给这所大学的学生们灌输了新的斗争思维和方向,受到同学们的激励推崇,也鼓舞了大家的斗争意气。 她在学校的会客处见到了他,跟他探讨革命的一些新的观点,他发现眼前这个楚楚动人的美丽女孩居然能够对于革命说出这番颇有见解的观点来,不禁为之侧目倾倒,觉得中华有此儿女乃是中华之大幸也。自此两人留下彼此的联系地址,但他又匆匆投入到新的一轮宣传中去了,此后再也没有见过面,直到他被捕入狱。 她的父亲在省城是有一定地位的,人脉关系广泛,因此通过父亲的关系,她得以进入监狱去探望他,说是探望,实际上她有个更加浪漫和充满豪情的想法,那就是在监狱里陪他坐牢,在监狱里跟他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她在这种时刻能来这种地方看他,他很感动,觉得有这么好的女孩这么死心塌地地爱他,是他人生大幸,即使就此死了,此生也无憾了,毕竟他品尝过这么珍贵而美丽的爱情了。但是对于她这般豪情举动,他既无比感动,却又觉得荒唐,再兼之监狱条件恶劣艰苦,她这么细皮嫩肉的哪能经得起这么折腾,他会心疼的,虽然他是铁骨铮铮的革命猛将,但是面对自己心爱的姑娘时,他的一腔柔情倾泻无疑。 她的父亲自然是不会同意她如此荒唐的举动的,也不会同意他的宝贝女儿喜欢一个监狱中的分子,虽然他是为革命而坐牢的。她百般央求父亲营救他,父亲拗不过她,只得想尽办法把他救了出来。出狱后,她跟他说要跟他结婚,他二话不说拉着她的手就去登记了。她的父亲自始至终没能原谅他和她的举动,从此对他们不闻不问。 他们过着贫寒的生活,他们一共生了三个孩子,两个男孩一个女孩。他们很相爱,是一对真正的革命夫妻。尽管随时要冒着生命和自由的危险,但是她觉得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不管怎样苦,怎样危险,她都不能跟他分离。 婚后第四年也就是1948年,他再次被捕入狱。国民党军队一个高官垂涎于她的美貌,于是通过各种渠道逼迫她与他离婚,否则就将他拉去砍头。百般无奈之际,她只得含泪跟他离婚,嫁给了这个高官,并生下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他是多么的不愿意看到这种结局啊,他知道她是为了救她,可是却牺牲了他们的爱情,如果不这样做就不能保全的生命,可是她不知道,生命里没了她,余生还有何意义啊。他从此常含泪水,饮恨而活。 解放后,他在度过了多年孤独岁月时,最终在别人的介绍下跟一个出生于书香门第的女教师结为连理。他们一起又生了两个孩子。现在这些孩子都长大成家立业了,也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他和老伴也时常探讨前妻,说起她的委屈和不易,开明的老伴也泪水涟涟,还希望能跟他的前妻联系上,看看他过得好不好。他不愿意,他说希望她过得好,不想去打扰她现在的生活,也希望老伴和他能一起安宁地过下半辈子。 尔自江南烟雨来(中篇,言情) 尔自江南烟雨来(中篇,言情) 你乘着一叶扁舟,在这烟波浩渺的瘦西湖的烟雨里翘首瘦舟头,彩袖云卷,碧绮绿罗,将一线你无意抛却的思念的风尘传递于我,从此便湿了我的眼,湿了我的梦,也湿了我的心。 你是谁?为何突而从天而降?降我的心牵扯得碎零斑驳,隐隐疼痛。我着意挥之,奈何你时常出现在我梦里,在我眼眸,你已经在我的心上,魂上,刻下了深深的记印,任千年的潮水也难以涤荡你种在我心上魅惑的火种。 你是谁?为何突而从天而降?在这繁花似锦的芳菲三月,在这草长莺飞的阳春时节,你依依伫立纤舟之首,任一杆长篙支支猎猎划过碧波盎漾,也划过我心海滔滔,掀起阵阵涟漪,携走我思念的光影。 你是谁?为何突而从天而降?两岸的姹紫嫣红是否只为你放?两岸的绿荷碧柳是否只为你摇?三月的燕雀婉转吟唱,剪剪嘀声是否只为你唱? 你是谁?为何突而从天而降?在这烟雨俏丽的江南烟雾里,你时而着一身孔雀兰,时而着一身石榴红,时而着一身宝石绿,时而着一身杏花粉,时而着一身金凤黄……百转千回的流芳溢香里,你是否知道我已迷醉了心神,为你的长绢秀纱,为你的彩袖善舞,为你的浅紫深蓝,为你的缤纷妖娆。 第7章 你是谁?为何突而从天而降?乔木深深,卉草萋萋间,你闲云雅致,静若处子,微笑衔媚,皎洁如月,绯红若花,白皙胜雪,谁人不为你的绝世容颜倾倒迷离,千载不醒?我便掉进你眼底的那一汪深潭,凝眸深深,从此锁着我的魂魄,却甘愿为你做鬼,为你剖心掏肺,只是你是谁,我为何这般痴迷于你,为何这般心伤隐痛? 我沉醉不知归期间,你那一叶长瘦扁舟已经徐徐滑过我脚下的白石断桥,只留下一树凄绝美艳、忧伤夺魂的摇曳曼妙身姿俏影渐渐消散于我眼底深处,但我的心门从来没有关上,即便你的身影已经被迷雾烟波遮蔽,我想我的心扉自此只为你开。 你在滑过我脚下的白石拱桥时微微颔首,转身凝望,只这一眼,我心便已悄然定下厮守诺言,不管你是否听到,是否感知。但我分明看到从你含烟漫雨的明眸里溢出一丝丝烟雾,转而化作滴滴清亮珠儿,盈盈婉转溢出那一抹深潭,万般委屈便飞上你如画如花的俏丽容颜,我心下一惊,一颤,一酸,一怜,两行珠儿便也挂上我的脸颊,落入我的口中,咸涩苦酸,真想为你轻轻拭去那如雨的泪花儿,柔声问一句,你怎么了,谁将你伤得如此伤心落寞?可你终究微微转过身去,只留给我消散烟波里的凄美哀绝的身影,只剩我独自面对这烟雾飘渺的瘦西湖默默为你垂泪,任绿柳扶风吹送来三月明朗气息,依旧吹不干我为你流的苦泪。 恍惚间,你在梦里托孤鸿告知,你是我从前的爱。只因为那时我年少气盛,妄听谗言,便一纸休书从此将你打入万劫不复的孤苦境地,而后我另娶如花美眷,贪恋红尘荣耀,追名逐利,流连宦海,从未记挂过你,你便选一风雨如晦的深夜,从此葬身家门口那一深井,香消玉殒,天恨人怨。此后我落寞宦途,妻离子散,方才记挂起你的百般万般好,记挂你的温柔熨籍,记挂你的如玉温润,记挂你的如画容颜,记挂你的皎皎才情……从此我便无心宦途,日日晨起,沐浴更衣,洗手焚香,在井旁搭一香台,朝朝为你敬神,求神灵佑你泉下有知,在天静心,娴雅恬淡,安好若素。夜夜为你痴心牵挂,自悔抱憾,虔诚祈祷老天开眼让你魂魄归来,与你相知相守,白头到老,可你终究不再回来,我便高城望断,阑干拍遍,心泪枯竭。 曾记得,那些与你交游相好时日,你撑上一淡兰素雅纸伞,绫罗绮带,娇羞闭月,莞尔一笑间,我的魂魄都已经出离。你可曾记得,在这瘦弱的西子湖畔,你我曾携手同游,看那绿柳眠琴,看那碧荷风卷,看那树树成荫,看那画舫歌榭,看那晓风残月,看那柔柔碧波,看那云淡风高,看那芳菲落红……这些你可曾记得,可曾如我这般在心底将我千遍万遍地记挂,可曾知晓我心底的那无尽的悔意和无奈? 如今你突而从天而降,却已换了容颜,但深情依旧,我能读懂你眼眸深处的情深几许,我能读懂你内心的落寞寂寥,我能读懂你对我的恨爱交织。你定是留恋这繁华红尘,你定是责怪我误信谗言,你定是对我心有念想,所以你便投胎转世,来到这江南烟雨浩渺碧波里,来到你痴痴思慕的人儿身边,可你对我充满了太多的责怪,因爱得太深而恨得越深,所以你对我若即若离,只将一许思念的风尘似有意无意地抛却于我,你要锁住我的心扉,从此让它永远隐忍作痛。这一切我都愿意承受,为了赎回我对你前生的罪孽,只要你还能回来我的身边,纵然不能似往日一般携手相游,纵然不能似往日举案齐眉,纵然你不再为我红袖添香,但我知道在这浩浩烟雨江南的烟波里你曾来过,就已足够,就已足够…… 瀚海春秋铁血柔情(中篇,纪实) 瀚海春秋铁血柔情(中篇,纪实) 六岁的牛翰海艰难地跋涉在没过膝盖的雪地里,他一边踉跄地从雪堆里抽出几乎赤裸的冻得通红的脚来,一边流着泪近乎呜咽着,因为他已经没有太多的力气了,对于他而言死亡在他心里还是没有很多的概念,他只知道一个人要是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就像两岁时还根本没法懂事的自己看着妈妈被草草下葬的悲惨境遇,他就知道妈妈死了,果然妈妈再也没有回来过,再给他爱抚过。对于只有六岁的他来说当然是想不到那些太过高深的东西,他多么希望爸爸和姐姐不要像妈妈那样一去不返,剩下他一个人留在世间。 牛翰海是个苦命的孩子,两岁时母亲就死去,他都不知道母亲到底是饿死的还是病死的。那年,他大概六岁吧,和爸爸姐姐一起坐村里简陋的小渡船过河,不想风浪太大了,小小的船儿剧烈地颠簸这,他和姐姐都吓得不知所措,连哭都忘记了。爸爸面如死灰,一边紧紧护着他们俩,一边用一只手紧紧抓住船舷,可是一个大浪打了过来,将船掀翻了,他们三个都被卷进了浪花里,他和姐姐拼命挣扎着,可是因为他们太小了,在挣扎了几下后就沉了下去。爸爸奋力游向他们,先将他一把救起游到岸边放在岸上,这时候爸爸的体力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因为河水冰冷冰冷的,水又深,浪又大,可是他别无选择,此刻在他心里没有别的想法,他只想刚快游到女儿身边,她已经沉得很深了,他使出浑身的劲在冰冷刺骨的水里摸索了好一阵,终于他够到了她的衣角,他感觉到自己已经一点点力气都没有了,整个身体就像棉花一样疲软,而且在水里待久了,没有氧气,他感觉头晕目眩,但是凭着最后一点意识他无力地拽着可怜的女儿小小的身体在水里无力地针扎着,渐渐地,他知道再也回不去了,这里将是他和可怜的女儿永远长眠的地方了,有那么一刻,他还想到了儿子,不知道他是否活着、、、、、、 在两岁到六岁的这几年中,他从来没听父亲提起过母亲的死因,他这么小自然也没想到过这个问题。这大冬天的,今年的雪下的特别的大,河里都结冰了。寒风在这个小山村里呜咽肆虐,仿佛要向人们证明它的威力。他被村里人救了回去,放在他家的那个小破屋子里。 他在这张小破床上昏迷了两天。悠悠地睁开眼,无力地从一堆破棉絮里爬起来,看到地上好些地方都被雪花浸湿了,因为屋顶破了一个大洞,还有好些小窟窿。这屋子本就破旧,窗户的纸也早就千疮百孔了,所以狂风夹着雪花和无边的寒气一阵阵扑进来,他把那堆破旧的棉絮紧紧地裹紧自己,感觉稍微暖和点。村里的王老头披着一件烂衫遮着雪花急匆匆地进了他家门,看到他已经醒来了,对他说,你爸爸和你姐姐都死在河里了,今天是下葬的日子。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土豆来递给他。待会你去看看。说完他慢慢地转身走了出去,他听到他临出门时长长地哀叹了一声。他抽泣着,不知道这会儿应该做什么,他觉得很饿,把那个小土豆一阵狼吞虎咽。他突然想到了死去的母亲,仿佛又看到她下葬时家里穷的连口棺材都没有,就用一张草席裹了裹,放在门板上,就这样下到了土坑里,小小的他看到平时顶天立地的父亲跪在土坑边痛哭流涕,口里不停地念叨着母亲的名字。那时候,对于太小的他来说还不太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只以为母亲太累了,她需要休息,你看她的脸虽然没有一点血色,可是她的脸还是那么的慈爱安祥,就像在昨天还给他补衣服时温柔关爱他的样子呢。 他没啃完那个小土豆就冲出门去,都没想过拿件衣服或别的什么挡挡鹅毛大学。他没有一双像样的鞋子,这双鞋还是隔壁的张大妈的孙子的,张大妈见他一年四季都光着脚丫,脚上也冻得起了大大的冻疮,就把自己孙子的一双布鞋给了他,这双布鞋已经破了好几个洞,在这样寒冷的大冬天里根本起不了任何御寒作用,但是小小的他顾不得这些,对于他而言,能有双这样的鞋子穿就很不错了,他想着。裤子的下摆从膝盖起就破成了一条一条的烂布条,所以他穿着这裤子等于没穿,他也顾不上这些,他只希望爸爸和姐姐不要再像死去的妈妈那样永远地离开他了。 爸爸和姐姐躺在河边的雪地上,被大片大片的雪花盖着像盖了一条厚厚的棉被,连脸上都遮得严严实实的,他们的身体早已冻得僵硬得像木头,他知道爸爸和姐姐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村里人说当时把爸爸和姐姐的尸体捞上来时,很艰难地才把爸爸的手掰开,姐姐被爸爸抱在怀里,村里人看着那场景都哭了。爸爸就像揣着自己的生命一样紧紧揣着幼小命苦的女儿,以为可以给她生的希望,可惜没能做到,这大概是他此生最大的遗憾吧。 他扑过去,早没了眼泪,也没了思维,他觉得他的心里好像冰窟一样刮着寒风,这寒风把他小小的胸腔吹得一阵一阵地倒吸凉气,他抽搐着,颤抖着,只是没了眼泪,也开始真真切切地知道从此他要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飘零了。他小小的脑袋里居然想到了秋天的落叶,他觉得他现在就像秋天的那些枯了的叶子一样被秋风吹地满地打卷,飘到东又飘到西,最后不知落在那个角落里。 幸好他还有个大伯,大伯帮他把爸爸和姐姐草草地下葬了,也是像妈妈下葬时那样,用草席简单地裹着,这回连个门板都没有,就把他们下到了挖好的土坑里,他看到父亲的那个土坑太短了,根本容不下高高的父亲的身体,大伯把爸爸的身体塞进去,见塞不太下,就把爸爸腰部弄弯点,这样爸爸就像只龙虾一样躬着躺在了小小的土坑里。 第8章 他想,大伯在弄弯爸爸的腰时,爸爸一定很疼吧,他一定觉得很委屈,他连死了都不能好好地睡觉。他看着这一切,眼泪流不出来,连呜咽声都发不出来了,他的悲伤已经到了他能忍受的极限了,已经到了悲伤得不能再悲伤了。所以他只是知道心很痛,却不知道还能怎样表达他对死去的爸爸和姐姐的不舍。 安葬好爸爸和姐姐他又回到了那个天寒地冻的小破屋子。他才六岁啊,大伯见他实在可怜就领着他回了自己的家,他太小了,不知道爸爸死了他还能怎么办,于是就跟着大伯去了。他觉得大伯的家虽然也不是很好,但是至少没有寒风肆虐,至少窗户纸是好的,至少屋顶上没有大大的窟窿。伯母冷冷地看着大伯领回来的他,好像看着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甚至仇人一般。他半夜听到大伯母很不高兴地冲大伯发脾气,她嚷道,本来就不多的口粮又要多一个外人来分了,你这不是自找苦吃吗,你这个挨千刀的咋这么死心眼呢。大伯说,什么外人啊,他可是咱们的侄儿,刚死了爹,你让他一个这么屁点大的孩子一个人怎么过啊,饿死了咋办,好歹也得给我弟留下一脉香火啊,咱吃啥,他吃啥,实在不行我从我的口里扒食给他还不行吗?他伯母越听越来气,好好好,你有本事,你会想,会过日子,那你以后就别吃了,全给他吃吧,怒气冲冲地说完后倒头就睡,大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仿佛那是在可怜他小小的命运的哀叹。 第二天早上,大伯母不见了人影,大伯说她一早回娘家去了,小小的他知道大伯母是在生他的气。大伯连连叹气,不断摇头,大概是在想大伯母为何这般冷血吧。大伯给他煮了小半碗稀饭,这小半碗稀饭里其实大多是水,只有零星飘着的几颗米粒,他不管三七二一就呼噜呼噜地吞下去了,他太饿了,从昨天中午一直到今天早上他都还没吃过一点东西呢,他吃完那稀薄的粥又贪婪地用舌头把碗底舔了一圈,生怕浪费哪怕一点点残渣。大伯心疼地看着他,可是有什么办法呢,那年头吃饭本就是件想都不敢想的奢侈的事情,有多少人还吃观音土啊,还有多少人到山上挖土茯苓吃得便秘而死啊,所以没办法,只能委屈他了。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了,大伯想着自己是个睁眼瞎,大字不识一个,于是瞒着大伯母千省万省攒了点钱供他上学,只上了三个学期的小学,大伯再也供不起了,大伯母为此还一哭二闹三上吊过,也就没能再往上读了。 打他进这个家门,大伯母就没正眼瞧过他这个侄子,就当他不存在,好在大伯还能稍微地护着他,有点点吃的都给他分一点。他知道大伯母老是唆使她那个干瘦但是长得比他高的儿子小虎欺负他,想尽办法赶他走。有一回,一个碟子摔碎在地上,他明明看到是小虎碰倒的,大伯母兴师问罪,问是不是他干的,他倔强地说,不是我,小虎帮腔说,就是你,你还想耍赖啊,你不要脸,天天在我们家吃白食,你真不要脸、、、、、、他强忍着泪水,从这个带给他无尽伤痛,让他受尽白眼的别人的家里走了出去,从此再没进过那家的门。 这年他11岁,他回到了自己那个破烂不堪的家,虽然这里很破旧,可是他觉得舒心,没人会给他白眼,没人会当他外人,他这几年来第一次睡了个安稳觉。从此以后他艰难度日,从来就没填饱过的胃更填不饱了,但是他精神上比以前在大伯母家好了很多。就这样一直撑到了16岁,上头来征兵了,村里人都激动起来,在那个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年代,能进部队那可是吃皇粮啊,那可是多少人走出这穷乡僻壤的小山村的宝贵机会啊,他没太多的想法,现实也容不得他有太多的想法,他只想有一天能吃个饱饭就好了,因为他正处在长身体的时候,可吃的东西却跟婴儿的量差不多,可见他是多么地渴望食物啊。他当然也想去当兵,可他知道那对他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是镜中花水中月,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因此他也不做白日梦了。征兵名额很少,他们这个村子征十个,可报名的却将近七八十个。部队领导筛选了好半天,筛出来九个人。这天他像往常一样在地里干着活儿,村里有人叫他去村长家,他不明白怎么回事,以为自己犯事儿了,就忐忑狐疑地去了。到了村长家,见几个穿着军装的人都在,他认识那几个人,就是这几天来村里征兵的部队里的人。那几个人打量着他,对村长点点头,又转过来问他是不是叫牛翰海,要他自己介绍一下个人情况,于是他就简简单单地说了几句,大意是母亲啥时候死的,父亲和姐姐又是啥时候死的,自己又在大伯家待了几年,然后又独自过了几年。 那几个人不住地点头,他们都很和气的样子,听完他的话就叫他下午去征兵处体检填表等等。他莫名其妙地点着头,并没搞得太明白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部队叫他去体检干什么,反正自己又当不上兵。那几个人走后,村长对他说,牛娃子啊,村里人可都想去来着,但是大伙儿商量了一下,谁都可以不去,就你不能不去,大伙都是好人啊,都很同情你的遭遇啊,你也不容易,以后出息了不要忘了家乡人,常回来看看啊。他这才知道他已经可以去当兵了,是他村里的人们,善良的人们,把紧俏的名额让给了他,让他这个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孤儿去吃皇粮,他激动地流着无尽的眼泪,为了这些年自己的悲惨遭遇,为了这些年自己遭过的罪受过的白眼,为了这些年自己独自飘零如同枯叶的生命,更为了这些同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善良淳朴的乡亲们,是他们给了他重生的机会,是他们牺牲了对他们来说多么宝贵的机会而无私地帮助了他,他想他不能忘记这个给了他无限痛苦回忆却也让他觉得大爱无疆的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爱护他的人们,这里是生他养他的地方,这里是他的可怜可敬的父母亲人长眠的地方,是这方水土养育了他给了他生命。尽管它很穷,可是狗不嫌母丑儿不嫌家贫啊,就是走到天边也不能忘记自己的根,他在离开家乡看着那些送行的父老乡情们时这样想着。 就这样,他进了空军部队,成了一名空军战士。他是个吃过苦的人,苦水里泡大的孩子啥都不怕,他觉得他最不怕的就是吃苦了。在这里他16年来第一次吃到了饱饭,而且是香喷喷的白米饭,他现在每天都有用不完的劲头,所以每天都拼命地工作,上级交给他任务,要他完成十分的水平,他就拼了命地要求自己要做出二十分的水平来。部队搞建设的时候,别人扛一根大木头都走得踉跄,他硬是扛两根大木头,别人都扛一袋水泥,他硬是扛两袋、、、、、、他文化水平不高,所以听政治报告时总是非常地专心,虚心向人请教,军事训练他总是练得最勤快对自己要求最高的一个。他作为空军部队的地勤人员专门负责飞行员的氧气等保障,这事儿可容不得半点马虎,于是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一定要做到零失误、零事故。事实证明,他做到了,而且比别人都做得好,因为他比任何人都认真仔细刻苦。渐渐地,他的表现得到了上级的欣赏和认可,期间他三次被评为“五好战士”,还被派去守过海岛,以预防台湾的特务。 进部队两年后他当上了班长。手下的战士们都很钦佩这位年轻卖命的班长,也以他为榜样,他们这个班是全连表现最好最优秀的班,领导们很满意,也很是器重他。当了六年的班长后,领导们决定将他提干,但是他自己推却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文化水平不够,不能胜任那份重托,虽然他的辛勤而出色的工作表现给他带来了无数的立功受奖,可是他还是觉得能成为空军的一员就已经是祖上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了,他就已经很满足了,至少在这里他没再挨过饿,国家给了他这么多的荣誉和饱饭吃,他还奢求什么呢。他觉得最适合的位置就应该留给最适合的人去担任,他不想再对国家要求什么了。当时的农村兵都是复员后得回老家去种田的,可领导们都很舍不得这位他们很是欣赏和爱惜的实心眼的年轻人,他们都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一样看着他成长,看着他这八年来辛勤地为岗位做出过的贡献,看着他留下的斑斑汗水和泪水,他们怎么舍得让他们的这个善良正直高尚朴实的孩子走呢?领导们向上级汇报他的先进事迹和优异表现,于是他被安排进了一家大型的造飞机的国有企业,成了一名普通的工人,可是他很满足,觉得国家对他太好了,一刻都没忘记过他。到了新的岗位上,他还是那般勤奋努力,把部队养成的那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严谨作风带到了车间,成了这里的先进工作者。 过了些年,厂里同事都觉得他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对象了,于是都给他介绍对象,他委婉地拒绝了,因为他觉得他还没有能力给对方一个好的未来,他想过两年再考虑这件事。在这厂里有一个老乡,比他大一辈,他时常去老乡家坐坐,觉得很亲切,老乡也特别喜欢和欣赏这个实心眼的小伙子,觉得他做人做事都很不错,两个人在一起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侃天下大事,政治啊,军事啊,历史啊等等,不一而足。老乡有两个女儿,都长得娇俏可爱,追求她们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可是她们姐妹两都很乖,从来不让父母为她们操心,对自己要求也很严格,为人处事都让人赞叹,这两个宝贝女儿也是老乡夫妇俩最大的骄傲,连当时市长的儿子都想娶到他们的大女儿春秋,可被她一口回绝了。 第9章 这天,老乡对他说想把大女儿春秋许配给他,他犹豫了,还是怕自己给不了她幸福,但是其实在他心底早就对这个善良温柔美丽可人的女孩有了好感,她就像个天使那般动人,再加上她又是学医的,很懂得体贴照顾别人,很是善解人意,他怎么会不为之心动呢。他对老乡说出了自己的犹疑,老乡觉得他是个有担当的好男人,是个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女儿跟了他一定不会吃亏,于是坚决赞同他们俩。再来说说春秋,她也早就对这个时常来家里跟父亲聊天下棋的男子生了爱意,因为她从父亲的嘴里得知了他的过去,觉得他真的很不容易,也觉得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是个英雄一般的了不起的人,再听他与父亲谈的那些天下事,觉得他很有思想,也很有见地,很有内涵,于是早就对他有了好感。 他们的感情进展很迅速,可是却遭到了她的亲戚朋友的反对,说你们俩年龄相差九岁,他家又在农村,虽现在到了城里,可也一穷二白的,再说你一个有文化的人怎么能找个才上了三个学期的小学的人呢,你们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可是他们自己却不这样想,对别人异样的目光和闲言碎语也不在乎,心想,他们反对就反对吧,反正要结婚的又不是他们。于是他们俩就订了婚,得到了她父母亲的祝福。没过多久,他因为工作强度太大,加上粮食供给不足,再加上在部队时工作太过辛劳而留下了一些创伤,他的身体终于垮下了,虚弱无力的很。她很是为他担心,用自己学过的医学知识精心照顾他,终日守候在他的病床前,他看着她为他而憔悴的脸不知道有多心痛,又觉得现在自己这个样子不知道将来会怎样,万一自己死了她可怎么办,于是他提出解除婚约,不想成为牵绊她前行的藤蔓,不想成为她幸福路上的障碍。她听他这样说很是生气,因为她觉得他没有权利这样做,他说这些话是对她的爱的亵渎,她不容许他这样想,因为她既然选择了他就一辈子跟定他,谁她都不要,不管他以后怎么样,她都要跟他在一起,并肩走过人生风雨,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就是这样深爱着她心中的英雄的。跟他在一起也许没有什么物质上的富足,也没什么荣华富贵,可是只要有爱,只要有他站在她身边,她就会感觉到活着的力量,她就会有勇气去面对任何的险阻,只要有他,有他就足够了,她这样想着。 在她的坚持和鼓励下,他的心情也慢慢地从矛盾和内疚中解脱出来,她精心地照顾着他,听说吃野生的王八对身体很有帮助,于是她和她妈妈就发动全家人并且还找别人帮忙去田里捉,那个时候农村里王八还是挺多的。她还给他熬汤炖鸡补身子,带他到附近风景优美的月亮山上去呼吸新鲜美好的空气。渐渐的,他的身体恢复了不少,于是他们举行了简朴的婚礼。婚后他们住在单位分给他的那套不到40平米的小房子里,婚后第二年,他们生了个胖小子,虎头虎脑煞是可爱,他们给孩子取名锦程,意思是希望他将来能有个锦绣前程。他们的这个胖小子从小就乖巧伶俐,聪明可爱,遍览群书,时常冒出些大人都没有想到的奇思妙想,人们都说这孩子和他的名字一样将来肯定大有作为。 牛瀚海回想自己大半辈子走过的路,时常觉得自己真是有福气,这几十年来虽然有喜有悲,有苦有乐,可是老天实在待他不薄,赐给他如此娇妻乖儿,他仰天长叹道,人生如斯,夫复何求啊。 桃花岛传奇(中篇,言情) 桃花岛传奇(中篇,言情) 她本是王母娘娘蟠桃园中的一株桃树上的一朵桃花。那年,她随王母娘娘到人间视察时偶然看到正和爹在海中打渔的渔家少年佑钦,便对他心生几许爱意,决意留在人间。王母娘娘随从甚多,自然没有发觉桃花悄然落入凡间。 桃花伪装成一个过路乞讨的少女,来到了佑钦和爹住在海边的简陋的木屋里。 “行行好吧,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赏我一口饭吧。”她装成有气无力地扶在佑钦家被海风侵蚀的斑驳的木门框上对着门里的佑钦说。 佑钦很好奇地拉开木门,看到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少女疲乏无力地倚在自家的门边,她双眼深陷,但掩饰不住她绝美的容颜,一双流水含烟的漆黑眼眸温柔多情地盯着自己,看得出来她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佑钦于是过去扶她到屋里来,她轻移莲步,婀娜摇曳,简直一阵清风就可以把她吹倒,她虚弱无力,娇喘声声,佑钦的脸禁不住红了。他扶着她,仿佛感觉不到她的重量,仿佛扶着的是一段丝绸,那么轻盈,那么柔弱无骨,佑钦开始有点想入非非了,正当这个时候,桃花脚下一崴,她被一块石头绊倒了,趔趄了一下,佑钦一惊,赶忙搀扶着她的纤纤细腰,这才不至于让她摔倒在地。 爹出海三天了,还没回来,佑钦一个人在家闷得慌,再加上这几日海上风浪大作,佑钦很担心爹的安危,心下焦急,又无计可施,毕竟家里只有爹驶出去的那一条船。桃花的到来让他觉得沉闷的生活有了许多乐趣。从小在海边长大的佑钦最为熟悉的就是这茫茫大海了,风里浪里是他的舞台,可是每日与这样单调的风景作伴也会让他觉得孤寂无聊。在这海边,只有寥寥几户渔家,佑钦更是很少看到女孩子,即便那几家有女孩也是小小的,而且被海风和海边的烈阳晒得黑黄黑黄的,对于她们,到了春心荡漾的年纪了的佑钦是没有丝毫兴趣的。他总是想象着并盼望着有一天能从天而降一个美丽的仙子就好了。 没想到上天真是遂人心愿,他断定她就是老天派下来的那个自己日思夜想的貌美如花的仙子。他给她端来一碗海菜和一碗清水,看着她狼吞虎咽一般却也秀气的吃相,他就笑了,她被他痴迷的眼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羞涩地转过脸去。 他问她从哪里来,是做什么的,她说,“我从江南来,家乡遇到千年难遇的洪水,爹娘都被洪水冲走了,只剩下我孤身一人流落飘零”说着便嘤嘤地低头哭泣,那清亮的泪水便从她如深潭一般乌亮的眸子里盈盈溢出,缓缓流向她白皙绯红如花如画的脸颊,红唇轻启间,贝齿微露,那楚楚可怜的低眉含羞抱怨如同一朵带雨的桃花一般娇艳欲滴,惹人怜爱。佑钦怀春的心里荡起阵阵春潮,春潮涌动间,他的双脚发软,跟着全身都软绵绵的,还打了个寒颤。他忍不住抬起手来撩拨开她垂向脸颊的一缕秀发,那黑亮如云的秀发触到他厚实的指尖时,他像触电一般地缩回了手,那缕青烟一般乌黑亮丽的秀发又飘落下去,随着她的粉面含羞而一颤一颤地晃动,直晃得佑钦浑身酥麻麻地发酸,呼吸都不顺畅了。他逃到木屋外去大口地喘气,用他宽厚而秀颀的手掌用力地抚平自己狂跳不已的胸膛,仿佛那是一座随时爆发的火山一般正猛烈地往外喷着急躁的热气。 桃花当然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她自己也是心神不宁,芳心暗漾不已,谁叫她看他第一眼时便已经在心里种下了他的影子,永远挥之不去的不可磨灭的印记,要不然她也不敢冒犯天庭来到这凡间,来到这个让自己一见倾心的少年身边。 爹还是没有回来,都第十天了,佑钦感觉这次非同寻常,爹一定是出事了,可是这茫茫大海他一个小小少年能上哪里去找呢?他去央求周围的渔民,让他们借船给他出海去寻爹,他们都劝他,“佑钦啊,不是我们不肯借船给你,实在是你这样贸然去寻你爹太冒险了,这常在河边走,出事是常有的事,我们也对你爹出事非常的同情,但是不能让你再去冒这样的险了。”大家的这番话说得在情在理,可是佑钦心里苦啊,他想无论如何活也要见人,死要见尸啊,怎么能让爹就这样葬身鱼腹呢?他对着大家跪了下来,声泪俱下地苦苦哀求众人能助他一臂之力,又细数爹对他的种种养育之恩,种种感伤往事,众人无不动容,虽然明知道他出海也是毫无所获,但也许这是他的一个迫切的心愿,如果不帮他达成,他是不会心甘的。于是大家决定把最好的一条木船借给他,还给他准备了好些干粮。 借来船之后,佑钦最不放心的就是桃花了。他对她说,“桃花,我一定要去救我爹,虽然我知道他凶多吉少,但是我爹待我太好,不管怎么样我都要找到他的身体,给他好好安葬,要不我会一辈子良心不安的,会遭天谴的。”说着他泪眼婆娑地望着她,她也泪眼汪汪地望着他,舍不得他这样去送命,但却为他的这份执着深情的孝心而感动,心想自己真的没有看错人,这钦佑果真是个重情重义的好男儿,她对他的钦慕之情越发的加深了。她非常舍不得把她心爱的人送到茫茫大海上去寻找一个异常飘渺的结果,可是她知道他非去不可,不去不甘。于是含泪把他送上未卜的征途,心里像被刀子一瓢一瓢地挖空似的疼痛,直痛得让她无法呼吸。 佑钦驾着乡亲们借给他的那艘大木船,在巨大的风浪里颠簸了五天五夜,海上的天气真是阴晴不定啊,一会儿炽热的太阳能烧灼人的皮肤,一会儿又是狂风卷起滔天巨浪扑向渺小的他,一会儿又是阴沉沉死寂寂的,过一会儿又下起冰雹一般砸得人生疼的雨滴来,反正就是让他吃尽了苦头。他的两只眼睛死死地在漫无边际的大海上搜寻着,由于过度的心焦和用力,眼睛里布满了血丝,通红通红地,好像要流血似的。 第10章 可是任他在海上颠簸漂流再久也不见父亲的船,更别提父亲的身体了,他知道,彻底地知道父亲已经葬身着苍茫的大海了,说不定已经成了某只大鱼的腹中美食了。他欲哭无泪,心里憔悴,面对着一个又一个向他袭来的巨浪他无声地流着已经干涸的眼泪,悲伤到沉痛已经让他没有了任何的思想和力量,在他昏过去的那一刹那,桃花绯红如花的脸,深情的眸子闪过他的脑海,此后只有孤寂的海燕在漆黑的天幕下喧嚣的海面上传来几声划破长空的叫嚣。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一见小小的茅草屋里,屋内虽然简陋,可是什物器具锅碗瓢盆一应俱全。他觉得脑袋酸胀,眼睛仿佛充血一般疼痛难忍,但是他闻到了一阵阵好闻的花香,他不知道那是什么花的香味,它们从茅草屋子外面被清风携带着一阵又一阵地扑鼻而来,让他迷醉不已。他大口大口地深深呼吸这般美好的花香和空气,觉得心境豁然开朗了,心扉一下子就打开了,连先前的疼痛都不那么痛了,剩下的只有无尽的回味和惬意的呼吸。他闭着眼睛陶醉地享受着,几乎飘飘欲仙。正在此时,一个穿着满身粉红桃花的长纱锦绫的秀美身影飘然而入,飘逸的长发如云般纷繁流动,惊醒了正沉醉不已的佑钦,他睁开眼来,看到的却是他日思夜想的桃花的那张仙子般灵动含羞的如画娇颜,她正情深款款地看着自己,那幽幽的眼神传来阵阵热情而温暖的讯息,是那般的轻柔,是那般的温情,他奔过去,将她紧紧拥在怀里,生怕她逃走一般,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他已经没有了亲人,只剩下桃花了,只剩下这个跟自己素不相识的自己心爱的人了。两颗剧烈跳动的心碰撞在一起,他们都觉得此时是多么的幸福啊,要是能永远这样紧紧相依该有多好啊,要是时光能在这一刻为他们停留该有多好啊。他们期盼着,可是桃花的眼里那抹深潭却泪如泉涌,无法制止,她的心里翻动着惊涛骇浪,她多么希望能永远这样相知相守啊。 那日,海水漫过了他在海边的家,桃花施展法术从滔天巨浪中救起了他,便带他来到这海中间的孤岛上。这荒凉的孤岛原本都是黄沙遍地,草木不生,但是桃花施展法术让它遍地长满桃树,开满鲜艳绯红如云的桃花,还给它取了个美丽如诗的名字叫桃花岛。她当然没有告诉他,是自己救了他,也没告诉他,这岛上的桃花是她变出来的。她只想和他过最为普通最为平常的寻常百姓家的日子,根本不想做什么神仙,所以她不想让他知道她的来历,不想徒添他的错愕和烦恼。 在桃花的精心照料和柔情呵护下,佑钦渐渐从失去父亲和家园的痛苦深渊里解脱出来,他觉得现在只要能和桃花在一起,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不管是在什么地方都不可怕,更何况是在这个风景宜人,美丽异常的地方拥着这样貌美如花的娇妻美眷呢,简直是神仙一般的日子啊。他们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桃花的手很巧,她最爱绣桃花,在衣服上,帐幔上,窗帘上,桌布上统统绣满鲜艳动人的桃花,连钦佑的长衫上都绣着别致的明艳桃花,钦佑怜爱地温柔责怪妻子,要她不要这么辛苦,可是于桃花而言这才是极大的乐趣,看着丈夫穿上她亲手一针一线精心缝制修成的淡雅清晰新的粉色桃花,像极了翩翩书卷气的清秀书生,她的眉间心头就涌起无限的幸福感,但时常会夹杂着一丝丈夫不易察觉的淡淡忧伤,因为她不知道哪天就要离别,不是短暂的离别,而是永远地生离死别,天人永隔啊。 他们的生活就这样平静而美好地过着,如同流水一般静静向前流淌,恬淡祥和,充满了柔情蜜意。夫妻两经常在着溢满桃花怡人香气的岛上对月小酌,桃花轻轻抚琴,佑钦则吹起长笛,一曲曲婉转清丽的曲子就像月华流水一般倾泻无遗,高山流水,阳春白雪,画面是这样地动人,这样的静雅美好,连月亮都自觉比不上桃花的美而娇羞地躲在了如纱的青云背后,连虫儿和鱼儿都醉倒在了他们的琴瑟合鸣间。知音之情让两夫妻的心更紧地贴在了一起,他们更深地感觉到世间是不可能再有什么东西能够阻隔对彼此的深情。 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这女娃也像桃花这般粉雕玉琢,娇俏可人,那男孩也像佑钦这般明眸皓齿,眉目清秀。每日里,两夫妻看着一天天长大的两个小可人儿在这四季盛开缤纷桃花的岛上林间玩耍嬉戏,觉得简直连神仙都会羡慕他们的日子啊。可是谁也不曾知道藏在桃花的笑眼里那一抹淡淡若烟的忧伤啊,她无处诉说,更不敢惊扰身边笑得如此恬淡美好的丈夫,不想惊扰他的幸福和喜悦,希望和温情。 可是他们不知道,王母娘娘的侍从早在桃花怀孕之时就已经察觉到她流连人间的踪迹和罪证了,他几次三番劝说桃花不要留恋红尘,要她尽快回去王母娘娘身边尽守本分,桃花一而再再二三地恳求他不要上报给王母娘娘,并苦苦诉说自己对于丈夫的一番深情,把铁石心肠的侍从都感动得稀里哗啦。侍从说,“给你三天时间考虑清楚,如果三天后你还贪恋人间我定当禀报王母娘娘,你好自为之。”桃花千恩万谢地朝他磕头,她知道等待她的将是什么,可是她还是决意要为了她所爱的人做点什么,她决心把肚里的孩子生下来,因为也学这是她唯一能为佑钦做的事情了,在跟他生死离别前。天上的三天就是人间的三年,终于孩子长到了三岁,在这三年里桃花悉心照顾丈夫和一双儿女,不让他们受一点点委屈,总是尽最大可能为他们构建温馨舒适的生活和家园,因为她知道她能和他们守候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时常她会独自流泪,可是她从来不会在丈夫和孩子们面前流露出一点点即将离去的悲伤。 三年过去了,侍从又来到桃花跟前,这次他态度非常坚决地跟她说,“王母娘娘已经知道了你的事情,并且掌握你贪恋红尘的罪证,你速回天庭,听候发落,这次王母很生气,看来不会轻饶。你若还不听从,你的一双儿女和丈夫就会遭到来自天庭的惩罚,你自己看着办。”桃花泪水涟涟,她趁夜深奔赴天庭,跪求王母娘娘放过她一马,让她能从此厮守红尘,可是苛严而冷血的王母娘娘并不被她的痴心和泪水所打动,“你已经冒犯天条,罪该处死,我已经给你很多机会了,你自己没好好把握,你做个选择,要么是你自己死,要么是你的儿女和丈夫死,天条不是随便可破的,要不然你让我今后如何管理天庭,树立威信呢?你这次是犯了不可饶恕的大错了,天庭最忌讳的就是迷醉红尘,你是明知故犯啊,你让我如何救得了你。”桃花自知理亏,看王母的态度是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了,她于是恳求王母不要让她死在天庭,而是化作一株桃树永远驻守在丈夫和儿女身边。王母终于网开一面,让她变成一棵桃树长在他们从前住的茅草屋子旁边,这样她就可以永远地守候在丈夫和儿女身边了。 从此,桃花岛上的桃花开得更加的娇艳了,那是因为桃花的魂魄的渲染。佑钦在梦里知道了屋旁的这棵桃树就是亲爱的妻子的化身,他虽然万分悲痛,但是从那以后他就没离开过桃花岛一步,他要永远痴心守候着桃花,用心浇灌她,让她与自己相守一生。 恨海深澜(长篇,言情) 恨海深澜(长篇,言情) 第一章情窦初开 诗澜从家里一步一步地走出来,白发苍苍的老娘一直把她送到村口,她满眼含泪地不停回头张望,走出好远还看到娘的佝偻瘦削的身影一直伫立在那个小山坡上,凉凉的山风拂乱了她的白发,娘脸上那些深深的皱纹都刻在了她的心里啊,她大声喊“娘,您回去吧,快回去吧,外头冷,我会回来看您的,您要多保重啊,娘、、、、、、”她娘抬起一只瘦弱的胳膊轻轻地不停地挥手,心里疼痛无比,凄凉的山风此刻又更凉了一层,直把娘的心酸泪水吹干了又流,流了又吹干。就这样,娘一直站在村口山坡上挥手,像尊雕塑一样,直到不见了诗澜的一点点踪影,她还站在那儿,思念的风尘抚过她的心口,那疼是隐忍难述的。 诗澜从小就没爹,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爹是谁,娘也从来没有说起过。每当村里大人看到她就会嘀嘀咕咕,眼神异样,而那些小孩可能是听到他们大人的教唆,看到她就围着起哄,骂她是私生女,是野种。她从来不争辩,只是躲闪着众人的目光,将溢满苦水的心在默默的角落让它尽情流淌,化解了一点后再回家,因为她不想可怜瘦弱的娘更加痛苦,所以她从来不问娘这事。 稍大了一点后,诗澜出落地亭亭玉立,楚楚动人了,招惹得村里好多年轻小伙围着她转,但是诗澜是个很本分的孩子,也许还因为她从小遭受过那么多心上的煎熬和疼痛,所以她很谨慎很小心,不想再留下任何的把柄让村里人背后指指点点。她有时候很心疼地在半夜里搂着自己的胳膊,因为她觉得心太冷了,透心的冷,她很想好好抚摸一下自己这颗饱受沧桑的心,不让它再流更多的血,穿更多的孔,可是她的眼泪总在黑夜的遮盖里汹涌澎湃,激烈的悲痛呜咽让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发抖。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小小的蜗牛,可是蜗牛还有壳,受伤了可以把身子缩回壳子里,而她呢,她的壳子在哪里呢,她不能让可怜的娘再受痛了,所以她宁愿自己独自忍受这锥心刺骨的疼痛。 第11章 娘其实每每看在眼里,心中何尝不更痛上千层万层啊。她也在心里埋怨自己,这一切都因自己而起,可是时光已过去这么久了,历史的印记还是那般清晰并且要一辈子追随着诗澜而去,这怎么不让做娘的心碎神伤呢。 山那边是海鸣的家,他还有个哥哥叫海云。海鸣的娘早过世了,他和哥哥从小跟着爹过日子。他和诗澜是小学初中同学,并且他的座位刚好每次都是在诗澜的后面。上学的那些年里,他一直对这个有着忧伤而凄美的背影的女孩有种发自内心的怜爱,他知道她是因为不知道生身父亲而被人背后说三道四而如此的伤感和觉得耻辱,可是他知道她一个人默默忍受,默默承担。他很痛恨那些在背后说她坏话的人们,可是他有什么办法呢,他总不可能一个一个去堵别人的嘴啊。可是每当看到她这样凄楚可怜的身影他就忍不住想给她依靠,想把她抱在怀抱里让她的痛少一点,想说几句温柔的话让她感到温暖,可是他不能,他也怕别人说三道四,那些流言蜚语就像刀子一样能把人的心割得七零八落的,直到杀人不见血,那些人就是这样的冷酷残忍,他们为了图一时之快,逞口舌之能,就能把别人的苦痛视为他们的快感。他们是真正的刽子手,是应该遭受上天谴责的。 海鸣觉得自己一定是个早熟的孩子,因为他从上小学第一天坐在诗澜的后面看着她的身影就知道心被什么东西温柔地撞击了一下,就有种想要跟她走到一起的强烈感觉。可是诗澜的眼里总是那样的忧伤,他几乎从来没看到过这个美丽忧伤的女孩笑过。他每每想跟她说上几句,可是他又不知道能说些什么,说些安慰她的话吗?那会不会让她更加伤心呢,因为她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啊,说些故作轻松的玩笑话吗?可是你看她这样忧伤沉默听到所谓的玩笑话能笑得起来吗。海鸣那时候就总是在想自己应该为她做点什么,那样想着的时候他就把自己当成了她的依靠,把她的痛苦和忧伤当成了自己的痛苦和忧伤。他总是默默地坐在小屋前的石阶上,晒着懒懒的太阳,半眯着眼睛出神地望着对面的残垣断壁,心里总晃着诗澜那双无限忧伤的眼神和她美好忧郁的背影,她占据了他的整个身心,没有人知道这个思春的少年斑斓如水的心事,连他爹也不知道。 第二章遭遇不测 村里上初中就诗澜一个女孩和海鸣其他几个男孩,他们每天要走十几里山路到镇上的中学去读书。那天傍晚,诗澜独自走在放学回家的山路上,这时候暮色已经很深了,林子里的风吹得格外地冷,诗澜觉得冷嗖嗖的直冒冷汗。这段山路是她最害怕的,因为路很窄,又有很多石头,两边的树木长得高高大大而又浓密,只能看到一线天而已。每逢走过这里,诗澜总是加快脚步像风似的一阵狂奔,有多少次因为在这崎岖的石头窄路上被崴了脚诗澜自己都记不清楚了。这天她又像往常一样一阵狂奔,在下山时被一块大石头崴了脚,疼得她眼泪都流出来了。她挪到路边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来,用手轻轻地揉着,锥心的疼痛包绕着她,山风冷冷地呼呼刮着,天上也没有一丝光亮,暮色越发的沉重。诗澜想着现在是没法走路了,又害怕,可是脚痛地这般厉害,她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就坐在那块大石头上默默流着泪,惊恐地不敢望周围,那些树木的黑漆漆的影子就像鬼魂一样,被风吹得摇摇晃晃,树叶也齐齐猎猎地响。 正在诗澜都快疼得累得要睡着时,一个男人,喝醉了的男人,摇摇晃晃地走到了诗澜的身边,那男人浑身散发着酒气,诗澜看不清他的脸,她很害怕,从石头上站起来,可是刚一站起来她的脚就疼得要命,她只能再一次跌坐在石头上。喝醉了的男人摇摇晃晃地喷着酒气,东倒西歪地就要朝诗澜身上扑过来,诗澜忍着痛趁他倒下来时滚到一边,那醉鬼重重地扑在了那块大石头上。诗澜正惊恐不安间,那醉汉又爬起来,一把朝她所在的位置再次扑过去,这回瘦瘦的诗澜被这个蛮力很大的强壮醉鬼给铁铁石石地压在了身下,她丝毫动弹不得,大声地呼救,可是这山路上连个鬼影都没有,哪会有人此刻来救她呢。那一刻她感到整个世界都坍塌了,脑袋一片黑,绝望的眼神望着没有一丝光亮的天空,就这样她昏死过去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诗澜悠悠地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了一个小屋子里,这个屋子有点黑漆漆的,简陋的床上垫着稻草垫铺着破了好些洞的芦苇席子,床的对面是个小柜子,柜子很陈旧了,屋子很矮,从上吊下一盏昏黄的灯。诗澜惊愕不已,不知道这是在什么地方,在谁的家里。刚刚发上的那一幕还在她脑海里残留些许片段,她终于悲哀地明白在自己身上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感觉到下身一阵一阵的疼痛,那疼痛隐隐的,可却让她觉得身不如死。她爬起来,脚已经肿得老高了,可是她此刻没有了别的念想,她脑海里浮过娘的身影,可是她顾不了那么多了,她想她活着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眼泪如泉水一般涌出,在她心里也泛滥如洪,她的泪眼在屋子里搜寻着,迫切地希望能寻到一个好而痛快的方法来结束自己耻辱的生命,她突然又开始有点心疼自己和留恋生命了,因为她突然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可悲和可怜的人,她不明白究竟自己犯了什么错,在自己还这么小的时候就遭受这么多痛苦和折磨,就忍受这么多的耻辱和打击,她还没有好好感受过生命的美好呢,还没有开开心心地过上一天好日子呢,可是她就要走了,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她想到这里,心都好像没有了一样,整个心身都像是被掏空了一样。她想,她还是要死的,她已经没法再忍受这么多的痛苦了,是的,她没法忍受了。 海鸣端着一碗鸡蛋汤进屋来,一进来就发现床上没人,他借着昏黄的灯光看了一下墙角的方向,突然间他将碗一丢,冲过去,一把把诗澜从横梁上吊着的绳套里解下来。用力地掐她的人中,又把她放在地上用学过的人工按压的方法在她胸口用力地按压着,她还是没反应,于是他犹豫了一下就给她施行了人工呼吸,他一边对她进行人工呼吸,一边在心里万分焦急地祈祷,“老天爷啊,保佑可怜的诗澜吧,她实在是太可怜了,您千万不要让她死啊,她还那么年轻啊,还那么小啊、、、、、、”此刻,他真恨不得替她承受所有的伤痛,是的,哪怕付出为她付出自己的生命他也在所不惜,因为她早已占据了他整个的心。 过了好久,诗澜睁开眼来,看见海鸣趴在床边定定而急切的看着她,见她醒来,他万分激动地抓着她的手,眼泪在他眼睛里打转,他的声音都颤抖了,“诗澜,你没死,太好了,老天保佑,太好了,你没死,你怎么这么傻啊、、、、、、”诗澜的眼泪又流了出来,湿了两边的发际,枕头上湿了一大片,她转过脸去,不想看海鸣,没有谁知道她承受和遭遇了怎样的苦痛,而这些苦痛都是没法启齿的,更不愿意让这个自己很有好感的男孩看到她的苦痛和伤疤。她越是这样压抑就越是悲哀地哭着,呜咽声声,她止不住全身发抖,因为太过压抑的伤痛。海鸣没有松开她的手,他和她一样悲痛大哭,安慰她,把她的脸轻轻转过来,“诗澜,我知道你心里很苦,真的,我一直都知道,我好想帮你扛下这些苦,真的,我想以后就由我来替你分担这些痛苦吧,你不要那么傻,不要想不开,有我在,你什么都不要怕、、、、、、”说着说着两个之前几乎没什么交往的人抱头痛哭。好久,诗澜实在是太累了,伤痛无法抑制,反而令她麻木了,她沉沉睡去,不想留一丝苦痛地睡去,只有在梦里她才能感受到一点温情。 那天放学后,天色已经很晚了,海鸣本想和诗澜一起回去的,他不放心她,但是他们几乎从来都没说过话,他碍于面子没叫诗澜等她,因为他要在学校里帮班主任处理一些班上的事情再晚些回家。他看着诗澜的身影落寞地消失在暮霭里,心里泛起一点凉意。晚些时候,他帮老师处理完了事情就走在回家的路上,这时候已经很黑了,他走得很快,几乎看不见路的山林间他凭着感觉也走得很好。只是到了那段很窄小的又堆满了石头的下坡路时,因为下山的惯性的原因,他趔趄了一下,突然脚下感觉碰到柔软的东西,他有些惊了一下,但是感觉是个人在脚下。他慢慢蹲下身去,摸索着,首先摸到长长的头发,他知道是个女的,他没法看清她的脸,但凭感觉是个年轻女孩,他心里感觉像是诗澜。他把她抱起来,却发现她的裤子褪到了腿边,他觉得很是奇怪,但是没来得及想太多就帮她把裤子穿好,然后背着她往山脚下回家的方向走,到了村里有点灯火的地方他发现背上背着的确实是诗澜,他焦急地把她背着往自己家的方向跑。边跑边在心里涌起不良的感觉,他这才有些明白诗澜刚才遭遇了什么不测,他的眼泪就从心里流了出来,混合着汗水,悲痛无以附加。 他把她放到床上,爹和哥哥都还没回来。他就那样静静而悲伤地看着她苍白瘦弱的脸,那张脸是那么的沉静美好,可是却带着那么多的酸楚和忧伤的痕迹。他心里五味杂陈、翻江倒海,为着这个在心里思慕已久的姑娘,为这个早已像自己的亲人一样的姑娘。他想要是能抓到那个畜生他绝不饶他,一定要跟他拼命,让他为自己的罪孽付出代价。想着想着他就想放声大哭,诗澜还是没有醒来,他抑制不住自己的泪水于是跑到外间去,想给她煮碗鸡蛋汤给孱弱的她补补身子,她现在最需要营养的补给了。 第12章 过了好久,哥哥满身酒气地回来了,不过他好像清醒了很多,但是压根就没想起什么来,只是看到有个姑娘在海鸣屋里,他觉得很奇怪,也认出来这就是村里人常常指指点点的诗澜。他没进去跟他们打招呼就回了自己的屋子倒头大睡。过后不久爹也回来了,见诗澜躺在海鸣的屋子里,也觉得很奇怪而有丝惊恐,不过他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就走开去抽烟了。 诗澜的娘在家里等着她回家,眼见着都快晚上十点多了还没见诗澜的影子,也不好到处去问,因为自己这辈子就没少被村里人白眼过,这时候更不敢去向他们打听什么了,只是心急如焚地在家门口张望着,望得眼珠都快掉出来了,望得肠子都青了。过了好久,才看到诗澜疲乏无力而又目无表情地踉跄着慢吞吞地往家的方向来,身后跟着个后生,她认出来是山那边同村的海鸣,她的眼里闪过一丝惊恐,不知道这两个孩子为啥在一起,还是这么晚一起走回来。她也很担心地望着诗澜,不知道她发生什么事情了,她迎上去,诗澜毫无反应地进到屋子里,她抚摸着女儿的脸,搂着她的肩膀,突然间,诗澜哇的一声大哭歪倒在娘的怀里失声痛哭。娘也泪雨滂沱,海鸣默默地陪在边上流着眼泪。 第三章身陷魔窟 第二天,诗澜就上路了,娘送她到村口,心里流着血,眼里满是泪。她觉得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都是自己害了女儿,她也不知道老天为什么这样折磨她们母女俩,让她们承受这么多的痛苦。可是她一个老太婆能有什么办法呢,当昨晚诗澜告诉她自己遭遇的不测时,她的那颗早就千疮百孔的心疼得已经无法呼吸了,就好像有个钻子在不停地往她的破烂不堪的心上钻眼,钻得她撕心裂肺地痛,痛得她几度昏死过去,幸亏海鸣在他母女两身边,可是她又是多么不愿意看见海鸣那双眼睛和那张脸啊。那双眼睛是那样的熟悉,就好像在昨天一样,勾起她多少辛酸的往事啊。 诗澜走时没告诉海鸣,她知道海鸣对她有意,很早其实就知道了,总能从他关切的眼神里感受到一丝温情,这带给她悲苦的生命些许阳光,让她觉得自己活着也还有些许希望。虽然他们俩读书时在一起说过的话不会超过五句,可是眼神流露出的真情是不需要话语来传达的。现如今自己成了这个样子就更无法面对那双多情的眼睛了。这样她决定独自出去闯荡一番,不想呆在这个留给她太多伤痛记忆的地方。她把想法告诉老娘,娘虽然眼泪汪汪,心里血流成河,可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她虽然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诗澜离开自己身边出去闯荡,可是她不想让诗澜再重蹈自己的覆辙,她还这么年轻,应该有属于她的美好的生活,离开这个流言蜚语环绕的地方也好,她想。 诗澜一路走到了县城,从家乡走到这里少说也有五十几里吧,走得她饥肠辘辘,脚底都起了血泡了。她买了两个小包子啃着,连水都舍不得买点喝,因为娘给的盘缠还要留着坐车找工作呢。她一路问着到了县城里的汽车站,掏出一堆皱皱巴巴的零钱数了数,买了一张到省城的票,还被那售票员给挤兑了一番,因为那售票员见她穿得土里土气,又是一大堆的皱巴巴的零钱,还数了老半天,很不耐烦,说“你买是不买?不买站一边去,别碍人家事”边上好几个人也起哄,说“怎么那么慢呢,乡下人就是不懂规矩,早干嘛去了,有谁拿一大堆皱巴巴的票子买车票的啊,没钱还坐什么车啊,真是的、、、、、、”她忍受着这些刺耳的话语,头也不抬地捡起售票员扔给她的票,眼泪在转过头的一瞬间决堤而出。 进了省城,这里可真是新鲜啊,楼怎么那么高啊,路也很宽,而且都是水泥铺的,好多车子来来往往的,吓得诗澜都不知道怎么过马路。一个人的车差点撞到她,她吓得缩回来,听到那人伸出脑袋大声训斥她,“找死啊,不长眼睛,要死也不要连累我啊、、、、、、”好不容易过了马路,她就想着先找个住的地方,再去找工作,可是这无亲无靠的地方她怎么知道上哪里去找住的地方和工作呢。她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啊走啊,走累了就找个地方歇息一下,口里干得直冒烟,可是她问了一下一瓶水要两块钱,两块钱啊,可以买好多东西呢,她舍不得拿两块钱去买一瓶水,可是嗓子实在是太干了。她拼命咽着口水,可连口水也早就干了。起身往前疲惫地走,突然疲乏的眼神望见两个字“住宿”,她心里亮堂了一下,想也不想就快步走过去,“请问您这儿是住宿的吗?”接待她的是位年纪大约三四十岁的涂脂抹粉的中年女人,她嘴巴和手指都涂得鲜红,像血一样,让人看着害怕,她在磕瓜子,看到一个衣着有些土气破烂的小女孩站在自己面前,怯怯地望着她。她抬头仔细打量一番这个有些羞涩的小女孩,眼里闪过一丝得意,“刚从乡下来吧,你来我这里可是来对了,我这儿啊,洗澡的洗头的什么都有,包你满意”说着就带她上楼,诗澜怯怯地跟着这个丰腴妖媚的老板娘上楼去,看了看,问“多少钱一个晚上啊”,那老板娘倒是爽快了,“你先住着,我看你乡下来的小姑娘家家的,一看就没多少钱,这样吧,你先住着,钱到时候再说”于是就下楼去了,留下诗澜呆呆地一个人在这并不宽敞的有些黑暗的小房子里纳闷。 过一会儿,诗澜下楼来,那老板娘在打电话,见她下楼来就警觉地挂了。诗澜说“阿姨,我想现在去找工作,我没钱了,要找工作,要不然就给不起房租。”老板娘眉开眼笑地说“哎哟,姑娘,你可真是走运啊,我一个姐妹刚开了一家歌舞厅,那里现在就需要招人,你愿意去的话我就跟她说一声,你下午就可以上班了,当服务员,一个月2000块钱,干得好还有奖金,你看行不行。”诗澜一瞬间还没能理清头绪来,她脑袋里就光闪着“走运”“服务员”“酒吧”“2000块钱”这些字眼了,过会儿才弄明白自己有工作了,而且是2000块钱一个月啊,诗澜激动起来,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2000块钱啊,那得有多少钱啊,要拿一个大箱子才能装得下吧,她想。 诗澜跟着老板娘来到她的姐妹开的那家叫做“夜来香”的歌舞厅。歌舞厅里灯光昏暗,这个时候是下午,所以没什么生意,里面放着轻柔的音乐,还有淡淡的檀香的味道。老板娘把她引到她的那个姐妹面前,“这是英姐,你以后就叫她英子姐就可以了,她就是你的老板娘了。”她怯生生地望着这个叫英子姐的女人,同样是个把脸涂得跟墙壁似的一样的女人,也有三四十岁的年纪,只是没那么胖,而是显得杨柳细腰的,如果她不化成这样说不定会好看很多,诗澜想。英子姐上下打量着诗澜,不住地点头,还吩咐一个服务生给她拿来一件裙子叫她换上。她拎着那件裙子,一看前面胸口一大块都没有,开得很低,就犹豫了,非常不情愿,老板娘和英子姐都冷下脸孔来,老板娘说“叫你换就换,磨蹭什么呀,你以为来这里上班是随随便便能来的啊,要不是看在我面子上,英子姐这里这么大的排场能轮到你一个乡下来的穷丫头吗?”说完两个人都走了出去,门却被反锁上了,她使劲地踢门打门,哭号着要他们开门放她出去,传来老板娘的声音,“好好想想吧,去哪里不是挣钱啊,想来这里挣钱的可排着队呐,小气家家的,多大点的事儿啊,至于嘛、、、、、、”任她怎么哭号着求他们,他们就是不开门,她愣愣地倒在沙发上,也没了哭号的力气,知道自己身陷囹圄了,可是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真是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她能怎么办呢。 第二天一早,老板娘跟英子姐打开门来,身后还站着几个彪形大汉。她颓丧地从沙发上爬起来,警惕地望着他们,她饿得头晕眼花,浑身乏力,但还是不忘记冲他们用尽所有的力气大声喊叫,“你们放我出去,放我出去、、、、、、”回答她的只有老板娘和英子姐冷漠的眼神和冷酷的笑。“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你这一套我们可见得多了,对老娘不管用。你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这是在老娘的地盘上,老娘一句话就能要了你的小命你信不信?”诗澜压根就没力气和心思听老板娘和英子姐那一套,她只知道喃喃自语“放我出去,我要出去、、、、、、”。铁门又咚的一声紧闭了。第四天,老板娘派人送饭菜来,诗澜看到饭菜的第一眼两眼像狼一样放着欣喜的绿光,可过一会儿暗淡了下去,她决心绝食抗争,就算饿死也不能让这些混蛋得逞。饭菜极其简单,就一碗白米饭上加几节红辣椒和一根葱,可就算是这样简单对一个饿晕了的人来说还是诱惑力相当大的,诗澜的喉结艰难而拼命的上下蠕动着,她感觉喉头在冒火,一丁点唾沫都没有了,可这时候强大的意志力阻碍了她伸向那个饭碗的手。她感觉自己现在就像一个坐了很久牢房的人一样从头到脚都是灰蒙蒙的,污垢和着难闻的腐烂霉变的味道包绕着她,她感觉四肢像干枯的树枝一样只剩下皱巴巴的树皮和鼓起的经络,内脏则像是被人宰杀了的放置了很久的动物一样干瘪无血,整个身体就是一架骷髅一样地毫无生气,毫无人的气息,她觉得自己离死不远了,事实上胃部的剧烈疼痛已经不容许她想这些不着边际的事情了,她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了,那碗饭菜还在那里,放散着难闻的馊味,还吸引着一些小爬虫和苍蝇。 第13章 终于,铁门再一次被打开,老板娘进来了,浑身散发着刺鼻难闻的脂粉气和香水味。几个穿黑衣的大汉捉住诗澜的手脚强行给她灌下一堆乱七八糟的米饭和水,她早已没了反抗的力气了,贪婪地咽着那些饭菜和水汁,都来不及细细品味和咀嚼那久违的米饭的香甜气息。老板娘在一旁不动声色地看着,脸上泛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的微笑,“到我这来的,没有撑过五天的,早跟你说了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想跟老娘我斗,你还太嫩了点,到了老娘的地盘你就是孙悟空翻不出老娘我的手掌心。你乖乖地听话不就少吃很多苦头嘛,你看我这里的姐妹哪个不是吃香的喝辣的穿金挂银,只要你听话,我保证你挣大钱,保证你有好日子过、、、、、、”诗澜一句也没听进去,她此刻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那可口的乱七八糟的饭菜上了,也根本用不着老板娘带的那几个牛高马大的黑衣大汉的强灌了,她自己端起那碗一顿狂喝,最后还意犹未尽地把碗底舔了个精光。 老板娘示意大汉们给诗澜换上一件紫色的缀有很多亮片的纱裙,这纱裙穿起来跟没穿差不多,袒胸露背到了极点,他们还给她换上一双尖头的细高跟凉鞋。诗澜任由他们张罗,也不吱声,也不反抗。她现在有了一些精力来思考别的问题了,她决定暂时什么反抗的情绪都不流露。他们给她换好衣服就把她架到一个灯光昏暗的包厢里,这个包厢不大,里面是昏黄昏黄的透着红篮紫橙各种光亮的灯光。有一个唱卡拉ok的电视机,一张长条的沙发,一个茶几。诗澜环顾四周,发现连个窗户都没有,想逃走暂时没有可能了。她就静静坐着,心想这个地方总比那个铁门紧锁的屋子要好,那地方简直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这时,门被推开了,一个胖胖的五大三粗的中年男人喷着酒气挤进门来,老板娘站在门边冲诗澜说,“这位是魏老板,是我们这里的常客,可要好生伺候,伺候好了魏老板可不会亏待你,他每次给的小费可都是最多的”。说完冲那个所谓的魏老板甜甜地抛了个媚眼转身离去了。 第四章逃离风尘 那个魏老板的眼神早已色迷迷地盯在了诗澜身上,两只眼睛像牛眼一样红红的,嘴里鼻子里都是浓浓的酒味,他的脖子和他的腰那叫一个粗啊,简直象一个超级水桶一样大腹便便。他嘴里不停地喷着刺鼻的酒气,恶心的涎水挂在他厚厚的朱红色的嘴唇边,由于肥胖和喝酒的原因,他的粗大的脖子显然有些喘不过气来。他的眼睛里满是血红的血丝,色迷迷地像极了色狼,两只肥胖的大手不挺的揉搓着,嘴里呵呵地笑着,两眼放光地死死盯着诗澜的身体。诗澜看着他那副样子简直胃都要呕出来了,一阵一阵地痉挛着。魏老板嘴里喃喃着,“来,宝贝,心肝宝贝,让爷开心了包你有大钱挣、、、、、、”说着就朝诗澜所在的方向艰难地挪动着他那庞大的身躯,到了她跟前,他猛地扑过去,身轻如燕的诗澜一跃而起跳到了沙发的另一端,魏老板肥胖的身体重重地摔在了皮质的沙发上,发出一声巨大的声音,可怜的沙发被他压出深深的两个坑。他呲牙咧嘴地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从沙发上挪着爬了起来,酒精的力度使得他站立不稳,一个趔趄又倒在了沙发上,他还是贼心不死地也也带着些生气的不耐烦地从沙发上再次爬将起来,继续朝诗澜所在的位置扑过去,这回诗澜带着一种捉弄和复仇的意味并不挪动身体,而是等他快倒向自己时才猛地挪开身体,这个胖胖的魏老板这回可没这么走运了,他没能再次扑到软软的沙发上,而是把他那笨拙的身体狠狠朝地上摔了下去,他的肥大的脑袋磕到了玻璃茶几的尖角上,顿时血流如注,这等场面把诗澜吓了一跳。那魏老板像杀猪一般地大声叫唤着,引来整个歌舞厅的骚乱,都以为这边死人了,众人纷纷往这个小小的包间聚拢,诗澜趁乱从人群中逃了出去,可是她搞不清楚这昏暗巨大的歌舞厅的出口在哪里,像只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窜,最后无路可逃了,她看也没看就钻进一扇门去,一股刺鼻的臭味扑面而来,她这才发现这里是个厕所。 诗澜捏着鼻子,心突突地跳个不停。稍微平静了一点后,她仔细地环顾了一下四周的环境,这个又小又臭的光线昏暗的厕所有个又高又小的窗户。她想这个时候已经容不得她有更多的时间来思考和犹豫了,这个小小的窗口就是她逃命的唯一机会了。这时,门外走廊上传来凌乱的脚步声和杂七杂八的喧闹声,在这一群混乱的声音中最为响亮的就是老板娘那尖细刺耳的高跟皮鞋敲击地面发出的难听的“得得”声和她独有的尖声尖气的气急败坏的叫骂声,“这个死丫头片子,别让老娘抓住她,要是抓住她绝不给她好看。她胆子也太大了,敢跟老娘我耍花枪,看老娘抓到她不剥了她的皮。你们,给我抓住她,看她往哪里逃,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就不信,在老娘我的地盘上还能让她给跑了,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抓到她,抓到她的有赏啊。”在她的指挥下,一群乌合之众作鸟兽散,楼上楼下,屋里屋外,顿时乱作一团,目的都是抓住她领赏钱。诗澜被这阵势吓得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她再也没有时间和余地犹疑了。踢掉脚上讨厌而别扭的高跟凉鞋,把那近乎半裸的裙摆系到腰间打了个结,小心地爬上厕所的木质护围,那年代久远而有些腐朽不堪的木质护围就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她小心翼翼地挪到窗户边,把整个上身探出小小的窗户口,再把右脚搭上去,用尽全身力气,终于两只脚都上了窗台,她蹲在高高的窗台上,望着离地四五米高的地面,脑袋一阵一阵发晕。窗外就是大街了,只要跳下去就能逃离这个魔窟了,她心里漾过一阵激动和欣喜,于是她犹疑了一下就纵身跳了下去。街上好些行人惊奇地望着这个半裸的披头散发的年轻姑娘从高空跳向地面,不明就里。诗澜顾不得别人异样的眼光,她的右脚在落地时一阵钻心的疼痛,上次在树林里就是扭到的这个脚,这下可好,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她咬着牙,一瘸一拐地死命往街那头挪着身子。厕所的窗户口有个脑袋探了出来,那是老板娘的爪牙,那人大喊一声,“她在街上,她逃到街上了,快抓啊”。诗澜的心跳得都快冲出来了,她很紧张地挪着,心里不住地给自己打气,连疼痛难忍的脚似乎都很争气地不那么痛了。她连蹦带跳地向着街角小巷里逃去,老板娘带着一众爪牙四处搜寻,整个街都沸腾起来了,被他们弄得乌烟瘴气鸡犬不宁的。 第五章遇见老刘 老刘,名叫刘松月,早些年下岗了,老婆带着孩子跟他离婚几年了。他便在街上摆了一个卖煎饼的小摊,赚点小钱过日子,倒也自在。这天,他刚收摊,用三轮车推着煎饼摊往回走,走到拐角处被一个年轻姑娘给撞上了,这姑娘衣不蔽体,头发凌乱,神色慌张,老刘凭直觉猜这姑娘遇上大麻烦了,可是他来不及细想就叫姑娘上了他的破三轮,那姑娘二话不说就跳上车来,老刘于是死命地往前踩,把三个原本破旧的车轱辘踩得飞一般地转,把那群愚笨的老板娘的爪牙远远地抛在了后面。老刘骑着破三轮带着诗澜在这些小巷子里七拐八拐地兜上一圈,预计那些人已经被甩掉后才在一个大门破旧的房子前停了下来,把诗澜推进屋里。老刘给她找了件干净的男式衬衣让她换上,她这才发现自己的狼狈相,简直衣不遮体,老刘的脸这回也有点发烧,不好意思地安慰她也像是安慰自己一般,“没事,换上就没事了”说完就呵呵地笑了。 老刘在车上大致把基本情况了解了一下,他告诉诗澜,这“夜来香”歌舞厅在这一带可是很有名气啊,这歌舞厅的老板娘可不是好惹的主,她叫“玉如春”,江湖人称“玉老虎”,仗着有黑社会老大的撑腰,她可什么都做得出来,不知有多少无辜的外来妹栽在了她的手上,成了她的摇钱树,去她歌舞厅消费的可都是黑社会老大和他们的马仔。她还有个妹妹叫“玉如颜”,两姐妹都是黑社会老大的情妇,但她们自己也颇有心计,干了这等营生挣了不少钱。当地老百姓可都是敢怒不敢言,就因为其背后的黑社会势力太过强大,连警察都暂时拿她们没有办法。这越发使得她们更为嚣张,老百姓都不敢惹她们。 为防万一,做事稳妥的老刘还是要诗澜先在阁楼上躲避几天,等风声过去再下楼来。他对诗澜说,“你先在阁楼上躲一阵,不要下楼,我给你送饭送水,你不要担心,姑娘,我老刘虽说没什么本事,但这事儿我一定要管,你放心,我不会让玉老虎他们把你抓去的。”诗澜听着这些暖心的话语感动得泪水涟涟的,心想这几天的遭遇可真是可怕至极,如果自己真的落入了玉老虎她们之手,今后的自己该当何去何从啊,真是可怕啊,她想着,待在矮小黑暗的阁楼上望着老刘离去的背影发呆,黄昏的阳光透过窗户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 老刘其实不老,也就三十六七吧,他高中毕业后就进了一个国有企业当工人,无奈早些年单位运转不景气,他也就下岗了。没有别的手艺和专长,好在他做得一手好菜,尤其爱好厨房的活儿,进餐馆当厨师他觉得自己年纪大了点,于是就卖起了煎饼,凭着这个小手艺每天能赚个二三十块钱,用老刘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好在祖上给他留了这两间破旧的房屋,让他不至于下岗了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第14章 离婚时老婆连正眼都没瞧一下这个破屋子,更别说要跟他争财产了,听说老婆离婚后就嫁给了一个大款,连孩子的抚养费都不要他负担了,老刘于是也就落得个清闲自在,只是每当夜深人静时,老刘就会想起乖巧可爱的儿子,想起过去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普通平常日子,那种幸福的回味使得老刘泪如雨下,辛酸苦辣无人体会更无处倾诉。他于是每每情到伤心处就拿着瓶小酒对着清冷的月光就着冷冷的露水对饮成三人,苦涩的泪水和着酒水一股脑儿往肚子里灌,却越灌越清醒,越清醒越难过。这难过能向谁诉呢,连地上的蚂蚁都睡着了,街坊们都是些牌鬼,在牌桌上还有点话说,但是离开了牌桌则无话可说,跟他们说话老刘觉得索然无味,更别提体己话和知心话了。 第六章忘年痴恋 自打诗澜在这里藏身之后,本来就很勤快的老刘更加地勤快了,窗户玻璃都被他擦薄了一层,那几件普通的旧家具也被他擦得漆都快掉光了,水泥地板被他用拖布拖得都可以当床睡了。诗澜就待在阁楼上无聊发呆,老刘怕她无聊就把那台小小的十四吋黑白电视机搬到了阁楼上,让她把声音调到最小,这样诗澜终于不再那么寂寞和无聊了。老刘白天出去卖煎饼,中午回来给她做好饭,送到楼上让她吃,还给她煨汤,给她敷肿了的脚。 她会时常在梦里惊醒,梦里反复出现这几天的可怕遭遇,有时候是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具白骨森森的骷髅,有时候梦见自己被“玉老虎”带着的一班人马追杀,有时候梦见魏老板像饿狼一样色迷迷地朝自己梦扑过来,还有那个黑暗的夜晚那个醉鬼、、、、、、每当她惊醒时,楼下正心事重重的老刘就会在底下关切地问“怎么了,姑娘,又做噩梦了啊,不要害怕,我在这里,你啥也不要怕,啥也不要怕、、、、、、”。这晚,诗澜又梦见玉老虎带着一大批人马杀气腾腾地朝自己追杀过来,自己拼命地往前跑啊跑啊,可是居然跑到了一个死胡同,眼看玉老虎的人马就要过来了,这时候诗澜惊醒了,浑身冷汗,恐惧不已,瑟缩发抖个不停,泪水止不住地狂奔而出。老刘爬上阁楼,将她的头轻轻掰过来放在自己的怀里,安慰她,“别害怕,谁也伤害不了你,我会保护你的,不要害怕”。他边安慰她,边轻轻地拍打着她的背,就像拍着一个受惊的小婴儿一般那样轻柔,那样充满温情和怜爱。诗澜的心像退潮的海水般平复了下来,她觉得现在除了娘就只有老刘是这个世界上对自己最好最亲的人了,想到这里泪水又溢出眼眶。她想,老刘跟自己非情非故,可是他对自己这样好,他每天都给她炖汤,还买来莲子、花生米、红枣、桂圆给她熬粥补身子,又给他买药来敷脚,餐餐送饭送茶,从不嫌烦,还给她买来一些杂志报刊给她解闷。这个男人虽然比自己大了快二十岁,可是他对自己这么好让她很感动,他的胸膛虽然并不宽阔可是却很踏实。想到这里她的脸红了起来,这是她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跟一个男人接触,除了海鸣。哦,海鸣,她心里突然温柔地疼痛起来,这个熟悉而亲切的名字,她这些天都还没有时间好好地将它想起过,他一定很伤心吧,对于她的不辞而别。他知道自己的遭遇,要是他得知她在“夜来香”的遭遇,他的心定会疼得死去活来,她想。她是喜欢他的,她从来都没有怀疑过这点,可是她觉得自己再也没有办法跟心爱的海鸣在一起了,她觉得自己配不上海鸣,从一开始就配不上温柔纯真的海鸣,虽然她是那么地渴望跟他在一起。真的,在从前那样残酷的境遇里就因着海鸣那双充满柔情和关切的眼睛她才能坚强地挺过来,这些让她更加觉得不能辜负海鸣对她的喜欢和爱。可事到如今,她觉得自己早已面目全非,还有什么脸来面对那么美好纯真的海鸣呢?就把这一切美好和爱恋都藏在心里吧,让海鸣那明朗的笑容和温情无限的眼神永远地留在记忆最深处吧,就这样从此封存起来吧。虽然这样会很疼,可总比玷污海鸣对自己的美好感情要好得多啊。想着想着,诗澜的眼泪更为汹涌了,老刘也想着过去生活的点点滴滴,想起温情脉脉的妻子和乖巧伶俐的儿子,种种感伤涌上心头,两个泪水涟涟的各自拥着伤怀往事的人紧紧抱在一起泪雨滂沱,无边的悲伤情绪笼罩在这月光清冷的午夜时分。 过了一些日子,老刘觉得没什么事了,就叫诗澜下楼来,不要在躲在漆黑昏暗的阁楼上了。诗澜于是帮老刘做饭,等老刘回来吃,其实以前老刘为了生意中午都不回来吃饭的,就和着煎饼用水咽下。自从诗澜来了以后,起初是为了照顾诗澜,他每天中午回来做饭给她吃,现在则成了习惯,每天中午都想着回来吃饭,这样就可以多跟诗澜待在一起了。两个年龄相差了近二十岁的男女就这样在这普通的锅碗瓢盆中产生了感情。于老刘而言,这个秀气美丽的年轻姑娘给了这个破烂不堪的家很多的光辉,她来的这些日子虽然使得老刘既要忙生意又要照顾她,但是老刘乐此不疲,感觉每天都有用不完的劲头,一点也不觉得累,反而是种享受。他也很少再午夜一个人对酒独饮了,寂寞的时候他就和诗澜一起看着窗外的月亮聊聊天,跟她聊天也是种享受,不管说什么,他都爱听,有时候他把她当孩子看,可更多的时候他更愿意把她当一个成熟的女人看,虽然大多数时候她很忧郁,可那忧郁透着股林黛玉般的沉静皎洁,让人感觉她就像一个落入凡间的精灵一般高贵而不容侵犯。他就像欣赏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一样欣赏她,怜爱她。而对于诗澜来说,在经历过这么多的风风雨雨后,仿佛一夜间她就成熟了很多,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懵懵懂懂的小丫头了,她仿佛一时间对于人生都看透了一般,只是那些伤口她从不轻易触及,因为那会很疼很疼。眼前这个普通的男人,比自己大了近二十岁的男人,虽然没有什么惊天动的的大本事,可却带给她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她觉得这段日子是她有生以来过得最为舒心的日子,因为她不用担心别人拿异样的眼光看她,不用担心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不用担心会有人逼迫她去“夜来香”酒吧做那见不得人的勾当、、、、、、她很享受这样的生活,尽管他们住在这样破旧的小房子里,尽管这个男人只会卖煎饼挣点小钱。 不久,诗澜感觉自己怀孕了,她和老刘都很高兴,但是由于她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没法去登记,老刘跟她都决定,无论如何先把孩子生下来,到她满二十岁时再去登记。就这样,老刘又恢复了以前诗澜刚来的时候那样的忙碌,因为现在诗澜怀孕了,他更舍不得让她忙前忙后了,他要求她每天只要在家待着就好,闷了就吃吃东西,看看书报,看看电视。由于他们还没有登记结婚,所以不好让街坊邻居看见,于是他们就选择晚上出去散散步。诗澜很舍不得老刘,不想让他每天一个人忙进忙出的,总是尽可能地抢着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老刘总是很心疼地也很较真地慎重吩咐她不要不听话,他把她当个小孩一样疼,她为他轻轻拭去额头的泪水,给他端来洗脚水帮他轻轻按摩站了一天的脚,每每这个时候,这个破旧的小屋就洋溢着一股感人的温情,那种温暖只有这两个像守候着破旧的小巣的小鸟一样的人才能体味,在经历过风雨后的这种平淡的幸福于他们这样的两个人而言是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啊。 孩子九个月大了。这天,诗澜干着干着活就觉得肚子疼得厉害,可是没有电话联系不上老刘,她就忍着,头上的汗珠像珍珠那么大颗,把她全身都湿透了,她盼着老刘赶快回来,要不然这个孩子都能直接冲破她的肚皮而出了。她的肚子疼啊,那个疼简直能把人疼死啊,她轻抚着肚子,一边大口地喘气一边安慰着急于出世的孩子,“宝宝,别那么急,爸爸就快回来了,你再等一等,哦,听话,妈妈疼得厉害、、、、、、”可那孩子硬是要较劲,她痛得昏死过去。老刘像是有预感一般,在她昏过去的两分钟后他回来了,心急火燎地把她送到了一家条件不错的妇产科诊所,他本想把她送到医院的,但是他们没有准生证,正规医院是不会给他们接生的,于是只能到这里来了,这里的技术也不错,老刘认识的好几个街坊的孩子就在这里接生的。为了给这个孩子接生,老刘拿出了大部分积蓄,他在手术室门外紧张万分地等着,听着室内诗澜的尖叫哭喊声,那声嘶力竭的歇斯底里像是一把把尖刀擦在老刘心上,他狠狠抽了自己几个耳光,趴在门上泪如雨下,“诗澜啊,对不起啊,都是我害了你啊,让你这么痛苦,我真混球啊、、、、、、”老刘非常紧张,临近医生进手术室时他还叮嘱医生,“要是有什么不测,救大人要紧啊,医生,救大人要紧。”手术室里的气氛很紧张,医生出来告诉老刘,这孩子早产加上难产,老刘扑通一声跪在了医生面前,听着诗澜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声声催人断肠,“医生啊,我求求你,我要大人平安,我要保大人啊,孩子以后可以再生,大人不可以啊、、、、、、”手术台上的诗澜听到门外的老刘对医生这样说,她忍着无比的疼痛对医生说,“不,保孩子,保、、、、、、孩子吧,我的孩子啊,我、、、、、、我不能没有它呀,老刘、、、、、、”。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诗澜产下了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老刘抱着这个调皮的男婴,怜爱又充满责怪地对襁褓中的他说,“你这小家伙,太不懂事了,让你妈妈遭遇这么多痛苦,看你将来长大了我不打你屁股。” 第15章 诗澜很是柔弱而欣慰地躺在病床上笑了,她想,自己很幸福,老天给她和老刘送了一个大胖小子来了,他们一家三口从此以后可要好好过日子啊。 他们给孩子取名叫刘炬,意思是这孩子还没生下来就火急火燎的,希望他以后能像熊熊燃烧的火炬一样散发着无尽的光和热。孩子一天天长大了,诗澜和老刘也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了,由于他们是未婚生子,还被罚了一大笔钱,可是他们俩乐意。两夫妻每天带着个小屁孩去卖煎饼,晚上再一起回到这个破旧的小屋子,倒也其乐融融,街坊邻居们都说老刘交好运了,娶了个这么年轻漂亮的老婆,还生了个这么调皮可爱的大胖小子,真是有福气哦。每每这个时候老刘就心满意足也颇有些得意地笑着,温柔地看着他娴静贤惠的妻子,还有调皮捣蛋的儿子。 第七章儿子身世 刘炬长到四岁时,一天他趁爸爸妈妈忙着卖煎饼,独自一个人到街对面去捡回他的玩具赛车,这时候,一辆马自达飞驰而过,将小刘炬撞倒在地,人们一下子围拢过去,但是没人看到那辆肇事逃逸的马自达的车牌号,甚至连车身颜色都没能看清。小刘炬躺在血泊里,他的额头上被撞了个大口子,血流不止,诗澜和老刘望着那大堆的人马围在马路中间,这才想起儿子刘炬不知道去了哪里,他们丢下手中的煎饼,飞也似的拨开人群,心里涌起阵阵不祥的预感。“我的孩子啊,我的儿啊、、、、、、”诗澜和老刘扑通一身跪倒在刘炬的血泊里,呼天抢地地哀嚎,众人纷纷流露出哀婉叹息的神情,很同情地看着他们,安慰他们,还有好心人叫来了急救车,一路呼啸,急救车载着这一家三口到了最近的医院。在车上,老刘和诗澜连死的心都有了,他们深深责怪自己,这么个活蹦乱跳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了这样,他血流满面的小脸多么可怜啊,他的微弱的呼吸和心跳随时都有可能停止啊,诗澜和老刘揪着心哀嚎着,“宝宝,爸爸妈妈求求你,你千万不要吓唬爸爸妈妈啊,求你了,你会没事的啊,你一定会好起来的,爸爸妈妈还要听你讲故事呢,你不是吵着要去上学吗?爸爸妈妈等你好了就带你去,一定带你去,以前都怪爸爸妈妈太忙了,没能带你去,你这次好了,爸爸妈妈一定一定不再骗你了,一定带你去,给你买最好看的书包,给你买最好用的笔和纸哦、、、、、、” 两夫妻把一辈子的眼泪都快流干了,那小家伙的眼睛还是紧紧闭着。他被推进了急救室,两夫妻被拦在了手术室外,已经欲哭无泪了,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了,诗澜歪倒在走廊里的椅子上悲痛欲绝,老刘则痴痴呆呆地望着手术室的门,仿佛儿子就要从那门里活蹦乱跳地跑出来扑向他了。这时候,护士出来说病人要输血,老刘猛地惊醒过来,立马跃起,伸出胳膊就冲护士嚷道,“医生,我是孩子的爸爸,抽我的吧,抽我的吧、、、、、、”护士叫他到化验室去验血,他便去了。不久,结果出来了,可是却让夫妻俩大吃一惊,孩子是b型血,老刘却是a型血,夫妻俩都说肯定是医院搞错了,于是叫医院再复查一下,医生说,“不会错的,不过你们要是实在不信那就再化验一次也行。”狐疑间,结果出来了,还是那个结果,这下夫妻俩都大跌眼镜了,诗澜当然立马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可是她还是不敢相信,觉得老天太捉弄人了,怎么会让她怀上那个可恶可恨的醉鬼的孩子而不是老刘的孩子呢,怎么会是这样呢?她的心剧烈地疼起来,感觉到自己都快不能呼吸了。老刘这会儿彻底痴呆了,他定定地望着诗澜,没有任何表情,突然间他笑了,突然间又哭了,像个小孩子一样嘤嘤地哭着。诗澜无暇顾及老刘,她知道孩子一刻也不能耽误,她央求医院想办法先给孩子输血,医院于是试着跟附近的其他医院联系,还好,有想匹配的血型可以给刘炬先输。 刘炬的手术花了两个多小时,医生满头大汗地宣布,手术很成功,孩子现在需要静养。诗澜听着就放心多了,可是手术费用却是一笔天文数字,要三万多块呢,再加上后期的住院营养费用少少也要四万多,这可怎么办啊。老刘又变成了这个样子,那一瞬间,诗澜真是觉得自己站到了悬崖边上了,如果真站在了悬崖边上倒也好,直接跳下去省事,可是现在怎么办呢,她的孩子等着她照顾,她的丈夫等着她安慰,她不能倒啊,一定要坚持啊,不知道怎么搞的,脑袋里突然闪过海鸣那双温情脉脉的眼睛,他是那样深情地怜爱地望着她,仿佛在对她说,“诗澜,你太苦了,来吧,来我的肩头靠靠吧,歇息一下,让我好好安慰安慰你,不要过得这么辛苦、、、、、、”那一刻她真的觉得温柔的海鸣就在自己的身旁,就在离她不远处对他说着这些情深款款的话语。一时间,她又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她知道,他一定一直在某个角落关注着自己,用怜爱的眼神无限关切地注视着自己,从来没有改变过。 老刘还是每天去卖煎饼,只是他变得沉默了,晚上回来也不跟诗澜说一句话,诗澜知道这对他是天大的打击和耻辱,可是对她自己而言,这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和耻辱啊。她真的觉得老天对她太残忍了,变着法子让她受尽人生酸楚。这晚,老刘和衣躺在床上,刚从医院回来的诗澜问他吃过饭没,他不做声,诗澜又问他洗脚不,他还是不做声,将脸转向一边,拉过被子盖住了。诗澜舀了一大盆临时烧好的水给他端到床边,给他脱下鞋子和袜子,把他的脚轻轻地放到水里按摩着,她一天都还没吃饭,肚子里早就唱起了空城计,眩晕阵阵。可她还是想先给他洗洗脚,他突然间将被子掀到一边,从床上猛地坐起来,将盆子踢翻在地,水流了一地,盆子落地一声巨响,水淋了诗澜一身,由于用力过猛,本来就眩晕阵阵的诗澜虚脱无力地倒在水里不省人事。老刘这下急了,他跳下床,扑到诗澜面前,一把将她从水里抱起,掐她的人中,好久她才悠悠地缓过神来。“老刘,我饿了,我一天都没吃东西了、、、、、、”老刘狠狠地抽了自己两巴掌,把老婆扶到椅子上坐下,拿毛巾给她擦干净身上和头发上的水,又给她找了身衣服换上,就立马转进厨房锅碗瓢盆一阵响,不几分钟,一大碗喷香的鸡蛋葱花汤出现在诗澜面前,两夫妻于是拿着一个勺子你一口我一口地喂着彼此吃这一大碗鸡蛋汤,事实上这几天老刘也没吃什么东西,因为他压根就没心情吃,今天他就饿了一整天,头也是晕晕的,心里慌得很。刚才他是正想爆发这几天压抑在心里的怒气的。两夫妻在吃鸡蛋葱花汤时都特别沉默,过了一会儿,诗澜的眼泪无声无息地流向了还冒着热气的鸡蛋汤,老刘的眼泪也滴在了桌子上,突然诗澜哇的一声大哭,老刘于是过来抱着她,让她在他怀里哭个痛快。这夜,两夫妻躺在被窝里说起了这些天憋在两人心里的疙瘩。 “老刘,我对不起你,本来应该早告诉你的,可是因为我的自私才让你受了这么大的委屈。” “虽然我很伤心,痛心,但是我知道你不是自愿的,相比较我而言,你遭的罪更大,所以我没有理由责怪你,这几天让你受苦了。” “老刘,我知道你是个很好的人,就是因为你太好了,所以我现在觉得很对不起你,你要是想离婚我们明天、、、、、、” 老刘用手一把堵住诗澜的嘴,不让她继续说下去,“诗澜,你怎么这么傻,我什么时候说要跟你离婚了,只要你不嫌弃我没钱没本事还比你大这么多就行,我们还是要好好地生活下去,孩子是无辜的,我们应该给他一个完整的家,不是吗?” 听着老刘这些发自肺腑的真心话,诗澜无比的激动,她觉得太不幸的自己也又太幸福了,幸福得简直眩晕,这个男人是多么的伟大啊,多么地值得自己用一生去相守啊。她的泪水——幸福而感动的泪水湿过他大半张脸,她紧紧地抱着他,这是她一生的归宿,一生的希望,她想。 他们都没告诉四岁的刘炬这件事情,对小小的他来说这个事情他还不能弄懂,即使弄懂了也只能涂添他的烦恼,难道要告诉他,他的生身父亲是个不知名的酒鬼吗,难道要告诉他是因为他的酒鬼父亲强行玷污了他的母亲吗,显然这些都是很让人无法接受的,更何况他还是一个这么小的孩子。 第八章打工噩梦 在刘炬住院的这段时间里,诗澜提出为了凑足刘炬的医药费,她决定到街上一家餐馆去当服务员,这样比两个人都卖煎饼要挣得多一些。老刘也没有别的办法,觉得这个主意也是个办法。于是诗澜就穿上红色套装去了一家餐馆打工,月薪1000块。诗澜干得很卖力,端菜刷盘,打扫卫生倒垃圾,洗菜买菜她样样干,而且干得很出色,久而久之,店里的常客都点名要她来服务。 这店老板是个四十开外的中年人,姓陈名祥,老婆比他显得老,而且满脸横肉,最大的爱好就是打麻将,一天到晚混在麻将堆里,压根就不顾这个店。陈详于是忙前忙后,里里外外都是他一个人,好在诗澜来了后帮了他很多的忙,这个姑娘又能吃苦,人又长得漂亮,又温柔,又年轻,真是把他的心撩拨得痒痒的,尤其他那胖老婆四十几了也没给他添个半个儿子,他想想活得真不是滋味啊。自从这年轻漂亮的诗澜姑娘来到他的店里后,他觉得自己仿佛都年轻了十几岁,这原本冷清的店里生意也好了很多。 第16章 看着她轻盈勤快的身影在店里飘进飘出的,真是一道风景线,有时候他都看呆了,连钱都忘记收了,他也知道好些男顾客经常光顾他这店子都是因为诗澜而来的。他想,要是这个姑娘是自己的老婆该有多好,想着想着他眼前就闪现出他那个满脸横肉的老婆,他突然觉得一阵反胃,心想,哎,真是不能比啊,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 这天,店里生意好到不行,是有史以来最为繁忙的一天,连中饭都没来得及吃上一口,诗澜就那样像个陀螺一样连轴转着。终于到了晚上十一点了,店里最后一名客人起身走了,诗澜虽然饿得头昏乏力,但还是手脚麻利地收拾着餐桌上的残渣,想快点回去,今天都不知道老刘有没有去医院看望刘炬呢。就在她收拾完毕洗手准备出门时,老板陈祥叫住了她,“诗澜,先别走啊,我这还有一事找你呢?”“什么事啊,老板”诗澜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他示意她先坐下来,于是诗澜在餐桌旁坐了下来,陈祥突然关了灯,一把抱住还没反应过来的诗澜,嘴里急躁地喃喃道,“想死我了,你知道吗,诗澜,你可真是个可人儿、、、、、、”他边喃喃自语着,边死命地抱住诗澜动手动脚,诗澜拼命反抗着,她用力掰他的手,可是她的柔弱无骨怎敌得过他那如钳子一般的大手啊,他的嘴在她脸上胡乱地蹭着,蹭得她一脸的口水,让她觉得恶心至极,她心里只有一个念想,赶快挣脱,一定不能让他得逞。既然掰他的手无济于事,她就抓他的脸,他还是不松手,她就用力地跺他的脚,他痛得嗷嗷大叫,可就是死命不放手,她最后想到一招,这是她从电视里学来的,她反转过来冲着他的下半身一脚踢过去,他哇的一声惨叫倒在地上,她多门而逃,身后传来他的惨呼,“救命啊,救命啊,杀人了、、、、、、” 她满脸是泪地跑回家里,老刘刚从医院回来,看见她披头散发,满脸是泪,就问她怎么回事,她一把抱着老刘哭诉起来,如此这般地说了一通感觉舒服多了,老刘无可奈何地叹口气,“哎,都怪我没本事,要是我有本事就不会让你出去这么辛苦地挣钱了,还要成体提心吊胆地担心被人欺负,哎、、、、、、”她不让他继续说下去,“老刘,你这样说我可不爱听,有事情咱夫妻两不是说好要共同面对,一起承担吗,你这样说就太见外了,太让我伤心了。”老刘也只能默默地安慰她,心想那个王八羔子要断子绝孙才好。 第二天一早,她被传唤到了派出所,最终她的行为被定为正当防卫而不负刑事责任,虽然陈祥被鉴定为重伤,有可能终生不能生育,但是她想他是最有应得,要不是他起歹念,像她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子又怎会下此狠招。 经过这件事情后,老刘再也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去打工挣钱了,他把那套老房子向银行贷了点款,又找亲戚朋友借了点,凑够了三万,剩下的就慢慢还吧,他想着,总之无论如何是不能再让诗澜出去做事了。诗澜经历过这些事情也暂时不想出去做事了,怕又惹上什么事情来。好在刘炬住了一个多月出院了,他恢复得很好,没多久就又像以前一样活蹦乱跳了。老刘还是像以前一样对刘炬,不让他感觉出有丝毫变化,诗澜也更加尽心尽力地照顾他,想弥补一些缺憾,也许是因为他的酒鬼强奸犯父亲吧,她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呢,要是知道她非杀了这天杀的不可,她恨恨地想。 第九章蹉跎之爱 刘炬在两夫妻的照顾下长得很是强壮,一晃十几年过去了,他到了上大学的年纪,在爸爸妈妈的精心栽培下,他的成绩还算不错,考上了一所外省的理工大学。开学那天,依旧年轻只是略带一些成熟韵味的诗澜和已经白发苍苍的老刘都很开心地去送刘炬,一来是送他上学,二来是这十多年来两夫妻都没能走出省城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刘炬也深知爸爸妈妈的心,于是也开心地引导爸爸妈妈在学校里到处逛着,爸爸妈妈看起来好开心啊。 第二天,刘炬把爸爸妈妈送上回家的火车,年迈的爸爸叮嘱他要好好读书,常回来看看,他泪眼朦胧地说不出一句话,只是一个劲地点头。眼角已经有了鱼尾纹的妈妈也叮嘱她,要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学习不能太拼命,说如果有时间就和爸爸来看他。就这样,刘炬开始了他崭新的生活。可他不知道,身体虚弱的老爸已经患上了晚期肝癌,只是爸爸妈妈没敢把这个消息告诉正沉浸在喜欢当中的他,因为为了凑齐他的学费已经够让爸爸妈妈费心的了,这下如果告诉他爸爸得了晚期肺癌,倔强的他肯定连书都不读了,要把钱给爸爸治病的。于是为了圆老刘一个梦,诗澜决定陪着老刘一起去送儿子上大学。 大学的生活真是五彩缤纷啊,完全不同于高中枯燥乏味的埋头苦读。刘炬被各色各样的社团活动给吸引了,于是他加入了十几个社团,干得很带劲。到了大二,他不再热衷于这些社团了,只对其中的一个团还感点兴趣,那就是舞蹈队,因为他在这群女孩中间发现了一个让他怦然心动的女孩,这个女孩有着天使一般的面孔和魔鬼一般的身材,真是出类拔萃啊,他赞叹道。可是他很快就知道,这个女孩有男朋友,而且是学生会主席。他郁闷地回到宿舍,心想,这也难怪啊,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呢,更何况她那个学生会主席的男朋友各个方面也确实是很优秀,长得帅,个子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再看看自己,简直什么都不是啊。宿舍的哥们见他无精打采地倒在床上,于是问他怎么回事,他便一股脑儿将心事都告诉他们,他们给他出谋划策,说“刘炬,那女孩应该比较喜欢优秀的男生,所以你要包装自己,把自己包装成一白马王子,不怕她不对你动心”。这时人称“八面通”的小恺回来了,他神秘兮兮地说要向刘炬宣布一个好消息,刘炬一下来了兴致,跳下床来,缠着小恺,小恺说“我帮你这么辛苦地打听消息,总要有点好处吧”,“行行行,哥们今天晚上请哥几个吃夜宵”,刘炬迫不及待地说。那几个家伙顿时兴高采烈。小恺告诉他,“据可靠消息,这位美女名叫秦忆澜,而且跟你是同一个地方的,是你老乡哦”。“秦忆澜,嗯,这个名字可真不错,没想到人这么美,连名字都这么美啊,呵呵”刘炬念叨着也傻笑着。 第二天,刘炬向室友们宣布他要参加下一届的学生会主席竞选。经过室友们的精心策划宣传拉票,还有大家的精心包装,一个闪亮的帅哥登场了,他就是刘炬,在竞选台上,他先秀了段猫步,他那178的个子走起猫步来还挺像那么回事的,要知道这可是他向舞蹈队的专业人士请教了三天花了二三十支雪糕的代价学来的宝贵经验啊。接下来他秀了段笛子,一曲悠扬婉转的《送别》被他吹的催人泪下,感慨颇多,这是他的室友人称“音乐小神童”的于俊花了两个星期把他从吹得人想跳楼自杀的状态给彻底扭转了过来的显著成果。再接下来,他演唱了一首歌曲小虫的《与世无争》,那凄清优美的旋律把人一下带到了浪漫婉转的诗情画意里,沉醉在他的男中音里不能自拔,这也是“音乐小神童”的功劳,为了教会他这首歌,宿舍里天天放,害得室友们现在一听到这首歌就胃里泛酸。接着,刘炬背了一篇室友们为他操刀的气势雄浑的演讲词,还在演讲的过程当中挥毫泼墨地挥笔写就四个大字“我主沉浮”,这几个大字可不是一朝一夕学会的,而是小时候爸爸为了使好动的刘炬能够静心而要求他学的,终于,他漫长的竞选之路以一套太极拳而告终。这些才艺彻底征服了一大帮小学弟学妹们,准确地讲是征服了来投票的绝大多数小学妹,她们纷纷拜倒在他的牛仔裤下,心想,这个师哥要是能成为学生会主席绝对是一大好事,看他能文能武,会唱会跳的,丝毫不逊于先前的那个学生会主席,而且还比他多了一分阳刚之气,于是刘炬以超过那位师兄十票的优势当选了新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当时,秦忆澜就在台底下观看刘炬的表演,她倒不是为他的才艺所吸引,论才艺,他绝对比不过她现在的男朋友,但是他吸引他的地方是他居然跟她的爸爸有着一样的温情的眼神和两个酒窝,显得他很朴实很正直的样子。忆澜也有着这样含情脉脉的眼神,也有着这样两个好看的酒窝。她从他站到台上那一刻就开始关注他了,虽然他并有现任男朋友长得帅,可是因为那种熟悉而亲切的感觉她觉得他好像是一个似曾相识的故人一般。找人一打听,这个男孩居然和自己是同乡啊,她有些欣喜若狂。 从此,借着工作上的名义,刘炬时不时地找忆澜聊天,忆澜当然也很乐意,两个人经常聊到自己的家乡,发现两个人的祖籍都在同一个地方兆山,而且都在省城长大。于是又都聊些小时候的事情,聊着聊着时间过得飞快,忆澜的男朋友很是吃醋,甚至要找刘炬挑衅,这让已经对刘炬动心的忆澜很不开心,责备男朋友没有气度,男朋友说,“就是因为我太有气度,所以你才跟这个小子眉来眼去的”忆澜哭着跑开了,要知道他朋友说这话时可是在学校操场上啊,当时操场上少说也有两三百人,而且他们三个又都是这般引人注目的人物。忆澜觉得自己的脸都被男朋友丢尽了,好多旁人也觉得这个先前的学生会主席太没风度了,这样伤一个女生的自尊。反而是刘炬很有气度地对围观的人群说,“大家都散了吧,没事的,只是一点小小的误会而已。” 第17章 那男朋友气鼓鼓地从鼻孔里哼出一声,“什么误会,我看你就是贼心不死,一心打忆澜的歪主意,我警告你小子,不要给脸不要脸,当心我不会饶了你”说完狠话他冲出人群而去,刘炬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倒是人群对那个离去的背影满是不屑,纷纷说“太没风度了,公平竞争嘛”“刘炬哥哥,我们支持你,加油哦、、、、、、”刘炬苦笑着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忆澜满脸泪痕地站在他的宿舍楼下等他,见他回来拉起他的手就往学校的花坛跑,刘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刘炬,我们好吧,我不爱他了,他太小家子气了,一点风度都没有,他刚才还扬言要打我,我就不怕他,就要跟你好,你敢吗?”刘炬觉得幸福降临得太快,一时间还没理清头绪,等他缓过神来,居然犹豫了一下,说,“你考虑清楚啊,我是很喜欢你,从一开始就是,并且我就是为了你才参加学生会主席竞选的,可是我觉得你如果因为跟他赌气跟我好,那我宁愿不认识你,你先冷静一下再说。”他真诚而眼神单纯地看着她,她感觉这眼神能看透她的心底,让她有了足够的耐心和自信去做决定和选择。 三天后,忆澜出现在了刘炬的楼下,她的手臂上居然出现了好几处淤青。她约刘炬到花坛那里说事,刘炬知道她要做最终的抉择了,心里有些忐忑,但表面没有流露出来,因为他怕听到让自己失望的消息。她缓缓地转过身,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刘炬,我考虑好了,我喜欢你,从第一眼看到你在台上我就觉得跟你似曾相识,很亲切,这几天我静静的想过了,我们都相互喜欢,而他气量太小了,以前你没出现时他就对我管得很严,我连跟异性说句话他都要质问我半天,我受不了他这样疑神疑鬼的鼠肚鸡肠。”刘炬心痛地抬起她的手臂,轻轻抚摸着那几道淤青,“真没想到他是个这样小心眼的人啊,还打女人,他可真不是个东西,你一定很疼吧”忆澜的眼泪就溢出了她秀美的大眼窝。 大三开学时,刘炬没能及时到校报到,因为爸爸病重了。此刻的爸爸头发因为化疗而掉光了,他骨瘦如柴,干瘪得如同一只晒干了的青蛙,眼神空洞无神,手上腿上满是暴露的青筋,身上擦了很多管子,他要求诗澜带他回家,他不想死在医院,他要死在家里。他还要诗澜带他去城里公园转一转,说医院的空气太沉闷了。于是诗澜和刘炬推着老刘在城里公园四处转着,他们都压抑着泪水,让泪水在肚子里默默流淌。在一处水草丰美的地方,刘炬帮爸爸和妈妈拍了最后一张合影,他从镜头里看到爸爸的眼神一点点暗淡下去,笑容泛现在他的干瘪的脸上,很灿烂,像个初生的婴儿。他的头仰在了轮椅上,仿佛还在晒着温暖的太阳,诗澜蹲在老刘轮椅边上,用手轻轻抚着这个给了自己最普通最深沉的爱的男人,她俯下身去,在他的额角轻轻印上她的吻,她想,他一定很开心,能带着她的吻去到极乐世界,也因为她从来没有吻过他,在他有生之年,现在他去世了,终于圆了这个梦。 这一幕被悄悄站在树林后的忆澜看在眼里,那一刻,她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她从刘炬室友那里打听到刘炬没来报到的原因是他爸爸重病濒危,她又问他们刘炬家的详细地址,就连夜坐火车赶了过来。去到他家,没人在,于是她向他的邻居们打听,他们告诉她,刘炬一家向着城中公园去了。城中公园她太熟悉了,她从小在这个城市长大,怎么会不知道这个地方呢。于是她来到这个公园,刚好看到这个无限温馨而悲痛的画面,她看到刘炬的眼里泪水像蚕豆一样大地滚落而出,她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他没有丝毫惊诧地将头靠在她肩膀上哭号,她的眼泪也像泛滥的洪水一般决堤而出,揽过他的头轻轻地抱着他,他们哭成了一对泪人,回头张望母亲诗澜,她没有哭,脸上泛着微微的笑意,她想,老伴此刻一定不希望她哭,他一定希望看到她灿烂的笑脸,因为他曾经对她说过,“你笑起来是最美的,所以你一定要多笑”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就好像在昨天一样历历在目,清晰可见。 葬礼举行得并不隆重,这是老刘生前的心愿,他说钱应该用到活人身上,不要为他这个死人花太多的钱,当然诗澜他们的家庭条件也不容许他们花太多的钱在葬礼上。 刘炬和忆澜的感情进展很迅速,发展得很顺利,诗澜为刘炬能找到这样优秀漂亮的女孩做女朋友感到很高兴,更何况他们还是老乡。大学毕业了,他们都回省城找工作,两个人决定结婚了,刘炬和诗澜是同意了,忆澜也带刘炬回家见了父亲(母亲已经逝世),父亲也觉得小伙子不错,至于两家父母要不要见面那就免了吧,双方父母都是这个意思,觉得反正是孩子们结婚又不是亲家结婚,只要他们同意就可以了。于是把日子定在了毕业后两个月。 第十章恨情深伤 这天,忆澜打扮一新,刘炬也穿了一身白,活像个白马王子,他们决定在省城的教堂里举行西式婚礼。当新娘由父亲挽着手出现在教堂的那一刻,诗澜拼命揉自己的眼睛,脑袋一阵眩晕,她在心里拼命对自己说,“这不是真的,这一定是老天爷捉弄他们”,这时候正挽着女儿的手走到神父面前的海鸣也看到了人群中的诗澜,她还是那样美丽,经历过岁月的洗礼她的容颜没有改变什么,反倒多了一些成熟女人的风韵,像山谷的一朵野花,他想,老天真是会捉弄人啊,当年自己苦苦找寻了她很久,没想到他们就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而他居然毫无察觉。诗澜的母亲也在这个人群中,海鸣的父亲和哥哥也在。当诗澜的母亲接触到海鸣父亲那双熟悉如昨的眼神时,双方都像被电击了一下,记忆都被拉回到几十年前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诗澜母亲家同诗澜外公喝得大醉的海鸣父亲被留宿在他们家,海鸣父亲走错了屋子,进到了诗澜母亲的屋子,把诗澜母亲给强行冒犯了。诗澜母亲也早已对已婚的海鸣父亲倾心不已,在海鸣父亲还没跟海鸣母亲结婚前,他们就有着相好的意思,无奈海鸣奶奶嫌贫爱富棒打鸳鸯,活活拆散了海鸣父亲和诗澜母亲这对苦命鸳鸯。不久,未婚先孕的诗澜母亲引来了村里人如洪水般汹涌的闲言碎语,有的人甚至说她败坏村里名声,要将他们家赶出村子,诗澜外公一气之下一病不起就活活气死了。只有诗澜母亲和海鸣父亲知道诗澜的生身父亲是谁,此后,海鸣的母亲也患疟疾而去世,诗澜母亲和海鸣父亲不知怎么搞的,两个人仅仅隔了一座山居然没有来往,即使走在路上偶尔碰见也惟恐避之不及,就这样僵持了几十年,直到刘炬和忆澜结婚这才第一次与对方交换眼神,可这一交换不打紧,两位老人家都明白了这场婚姻的错误,可是还没等他们说出一句话来,神父已经宣布他们结为永远的夫妻了,笑容溢满一对天造地设的壁人的脸颊眼窝,是啊,他们看起来是那么的般配啊,简直跟童话里的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一般。 人群里还有一个人暗自神伤,那就是海鸣的哥哥海云,他事后经常想起来他那天喝醉了在树林里发生的一幕。只是当时他的却没能想起来,那晚看到诗澜躺在弟弟海鸣的房间里他还是没能想起来,可能真的太累了。可从第二天起,他就明白了那个无辜的女孩就是山那边的诗澜,这女孩聪明漂亮,包括海云在内的后生都喜欢她,虽然他比她大了四五岁,可是丝毫不影响他对她的爱慕。他甚至怀疑自己那天之所以喝醉酒其实是有预谋的,就是为了等村里唯一的上初中女娃诗澜从那里经过然后实施自己罪恶的念头。这样想着他不禁后悔也后怕起来,因为他醒来就听人说诗澜离开家了,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然后他就发现弟弟海鸣的两只眼睛哭的通红,他知道那是因为诗澜的离去。后来海鸣初中毕业就到外面去寻找诗歌澜了,听说他拼命求诗澜的母亲告诉他诗澜的地址,可是她就是死活都不肯说出,她当然不能告诉他,因为她知道诗澜和海鸣是不会也不能有结果的,这都起源于她和海鸣父亲的这段孽缘。海云想着自己的鲁莽举动,看着眼前这个穿着白色西服笑得异样开心的跟自己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新郎,心里泛起无边的酸楚,他有种冲动,想要跑上去告诉他们,“孩子,你们不可以,你们是不可能的、、、、、、”可是看着他们笑得这般灿烂这样幸福,他没了勇气,他也不忍心破坏这样的美好,可是难道就让他们这样错下去吗?他看到人群中美丽如昨的诗澜定定的两眼含泪地望着海鸣,海鸣也定定地望着诗澜满脸泪痕,诗澜的母亲也两眼含泪地望着海鸣父亲,海鸣父亲也定定地望着诗澜母亲满脸泪痕,只是没人知道他的如潮心酸,他的眼泪都和着血流向了肚子里,教堂外想起了声声礼炮,欢声笑语声声入耳,没人注意到教堂里的五个人各自心酸的往事和如云如雨的心事,眼泪和血水浸润着整个教堂。 。 红雨(短篇,言情) 红雨(短篇,言情) 他叫红雨,是个很多情而温婉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真是非常的矛盾,在他身上你可以看到温情脉脉,却也可以见到他的雷霆爆发。 你时常以为他是一个诗人,但是很多时候你会觉得他更是一个愤青。 他出生江南小镇,那是个美丽别致有趣的小镇。小镇据说是琼瑶的故乡,因此他也因袭了琼瑶的多情细腻,但是你得承认他的这种即兴的灵感是天生的一种禀赋,是后天不可能习得的。 第18章 也许他和琼瑶都曾喝过家乡那条小河的水,所以生就这般行吟诗人的浪漫纯情。 小镇上有很多美丽的传说,他从小就在这种氛围中长大,直到变成一个少年开始走出小镇,走到繁华喧嚣的县城上了方圆几百里都很有名的一中。这是他的梦想起飞的地方,是他从一个懵懂少年变成一个成熟懂事的青年的一个关键阶段。他结识了一大帮朋友,因着他天生的热情,因着他天生的激情,因着他天生的健谈和习惯照顾别人。他经常和一帮兄弟在雨后的绿茵场上激拼球艺,尽管他们大家都是球技平平的水货,但是他热爱在绿茵场上挥洒汗水的那种豪情激昂,那种宣泄年轻不安分的情愫的猛烈喷张,那种想将整个充满了火焰般燃烧的激情袒露于世间。只有在挥洒着汗水和无边的青春激情时,他才感觉到原来青春这般美好,这般充满活力,这般充满诱人的激情澎湃。 他一直盼望有个美丽善良、善解人意的姑娘出现在他的青春岁月里,可是整个高中他的盼望落空了。虽然他也在心里偷偷地暗恋过班上的一个女孩,但是他知道郎有情妹无意,再加上三年高中生活整个就一炼狱,除了书海就是书山,除了题海就是考试,弄得人永远都像陀螺不停地转,更为恐怖的是总觉得有千斤顶压在胸口喘不过气来,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台超负荷运转的机器,说不定哪天就会有某个零件出故障,终至全盘瘫痪。隔壁班一个学习成绩很好的男生连跳楼的心都有了,高考压迫得他真的觉得生不如死。 第一次高考他没能考上如意的大学,他选择了复读。复读是在县城另一所学校进行的,这所学校是专门为复读生也就是所谓的高四生所创办的。他并不像其他的高四生一样觉得复读有多郁闷。相较三年高中生涯的炼狱,高四于他而言反而是一种放纵,他不想去在乎结果了,虽然父母家人对他怀抱着殷殷期望。高四一年是他感觉最快乐的一年,在这一年中他还是疯狂地踢球,和兄弟们挤出时间闲侃,侃得最多的一是女生,二是足球和篮球。他永远是一堆人中的焦点,因为整个场面似乎都掌控在他的手中,他提出的话题也永远是讨论的中心,因为他天生的热情和乐于奉献给他赢得了极好的口碑和人缘。 在快乐大于痛苦的高四结束时,他以良好的心态和不错的实力考上了一所远离家乡的理工大学。在黄山迎客松的脚下,留下了他和同学们许多寻求理想和浪漫的脚步,刻下了他美好绮丽的梦想,他仰望着这四围的崇山峻岭,感觉一股豪情在胸腔汹涌澎湃,仿佛随时都有冲出胸膛的可能。 他依旧是众人聚会谈话的发起者和焦点,他的绝好的人缘再次展现在众人面前。每晚,只要他一回宿舍,一大群的兄弟都会围拢过来,跟他讨论着时事感情体育军事等等,每当他说话时别的人都很自觉地停下然后用无比期待的眼神看着他,希望他能一直讲下去,仿佛他所说的都是真理。他很享受这种被人推崇和宠爱的感觉,于是他的天生热情的因子催促他更加卖命地为众人服务,任何事情只要有他在,别的人就感觉有了靠山和主心骨,若无了他,很多事情似乎都是搞不定的。 他通常是在上面的篮球场地打半场篮球,又被拥戴他的同学们拉去下面的足球场踢上半场足球,这等特权只有他才拥有,而且大家都巴望着他来,因为他来了就带来了热情,就带来了激情,就带来了热烈的氛围,群情激奋间连足球和篮球都听话了很多。 其实他时常感叹他的那一大心病,所以他感叹的那些即兴而发的诗句大多是与他的情他的爱有关。而那些古人的诗词歌赋被他一改编搬弄立即显得很有生命力了,也很贴切他的情绪,但有时候又会过犹不及,让人觉得他煽情过头,酸酸的,麻麻的,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他喜欢唱歌,举手投足间尽显明星风范,比如他会模仿费玉清的高昂着头仰天长啸,比如他会学谭咏麟的低头沉思默默吟唱。他喜欢孟庭苇的《红雨》,每次唱起或者听到都会别有一番感慨,一种淡淡的酸酸的苦涩就涌上了心头。 读研期间在众人的撮合和好事者的怂恿之下,他和一个女孩走到了一起。女孩很优秀,只是在他看来不够漂亮,但这些他都忍受了。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女孩的父母的势利。由于那女孩家在农村,家里负担很重,所以父母一心希望女孩找个经济条件好的男人,可是红雨还在读书,自然是不能在这个方面满足她和她家的要求的。可是就算红雨是个学生,他还是在自己的经济很拮据时为她买最好吃的,买最好用的,用他特有的热情带给她呵护,他对她的好是有目共睹的,也是让她的室友和同学嫉妒和眼红的。可是这段感情持续了九个月后无疾而终,原因大概还是因为女孩和她父母对他的经济条件的考虑。他对于这些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想到后悔或者不后悔的,只是觉得让这段感情就这样过去吧,像风一样过去吧。 很快就要毕业了,他跟一个远在首都的公司签了约,没有别的理由,只想换个地方感受一下不同的心情。期间,他通过同学的介绍认识了同学远在北京读书的表妹。那女孩传了照片给他,他宿舍的哥们十个有十一个反对,觉得那女孩不适合他。他很矛盾,为他从来没有体验过爱情的滋味而苦闷不已,他不知道他到底还能不能遇到一个好女孩,一个他爱也爱他的女孩。他还是每天给那个虽然自己并无感觉的女孩打电话,只因迷恋她的声音,而那女孩总是称呼他为小屁孩。他知道他不是因为喜欢她,只是不知道今后前路茫茫,红尘灰灰,何时是个头啊。 毕业了,离开学校的日子近在咫尺。对着学校轻轻地挥挥手,想带走几许曾经待了三年的这座城市的云彩,又要启程了,可是路又在何方。 寂寞深闺锁寒烟(中篇,言情) 寂寞深闺锁寒烟(中篇,言情) 静静深夜,月华如水倾泻天际,带着一丝丝浅浅倦怠意味的寒烟从梦里悠悠醒来,缱绻漫舒着白皙玉臂,拢一拢飞流风韵雅致的一头秀丽长发,便轻拈细毫,铺陈一方淡雅兰花素笺,玉手游走灵动婉转间,彩袖纷飞萦绕,几枝淡雅泻流的兰花魂魄便盎然素笺之上,透着淡淡沁人的墨香。轻声唤来丫鬟绿依,嘱她细细裱来,悄声送与公子籍竹,以兰铭志示爱。那一方小小淡兰便承载着寒烟几多女儿深深爱慕,她定是日日辗转,终是做出此等让人震惊的痴心举动,她定是在静夜里权衡千遍万遍,苦苦压抑思念的根苗,最终她不得不向自己的思慕欲念妥协。打兰花笺送出那一刻起,寒烟没能似往常一般一睡日高头,而是夜夜描摹籍竹收到兰花素笺的表情,或是惊,或是喜,或是愁,或是凄。夜夜辗转,她的绯红渐渐褪尽,却换上淡雅若兰的苍白,而这白更让她像极了笔下寄托爱意的那枝枝兰花。 往日的白日里,寒烟会打开小巧圆润窗棂,任三月带雨桃花点点落红染红窗纸。青色若烟杯盏里盛半杯悠悠兰香茗,闲来细细轻巧啜上一口,余香萦绕,肺腑生香,飘飘若仙。再铺陈素笺,点点殷红,淡淡兰香,卷卷绿荷,娇摇新柳,远空衔烟,便印上那方泛香生灵的笺纸,几许墨香暗暗拂动,芳香清丽便溢满整个香闺,再和上寒烟如璧明眸,和上她的轻锁寒烟的眉蹙,和上她细致静怡的红唇俏鼻,一幅美人图便让整室生辉,定是神仙见了也会从此思凡流连。几枝雪白李花舒展玉秀身姿,将莹润照人的点点玉白斜斜送进寒烟的窗棂,清香袅袅,心香顿生。几只春燕画眉流连翩转,似剪燕尾调皮地抚弄粉面桃红和莹莹李白,点点雨星夹着落红莹白被阵阵柔风卷起,送进小小窗内,纤巧滴落,淡淡水星便浸润了铺陈几上的兰花香笺,那落红润白也细细腻在素笺之上,仿佛一幅寒烟信手涂鸦,自然灵韵,熨籍贴慰,煞是惹人爱抚。 偶而风清静好之日,寒烟边走出香闺,在细密斜疏的琼枝落红底下,捡一方安雅娴静之处,吹着轻轻柔柔的风儿,闻着花香细摇,听那春燕画眉喑啭窃窃,纤手拈上一根晶亮纤瘦的绣花针,轻低柳眉,微垂颔首,玉指若葱,光阴稍纵,或兰或雀,芳菲四洒,光华流溢,夺人魂魄,美图巧夺天工,令人惊叹不已。 那日,籍竹便作为府上贵客、父辈知交留宿寒烟家府之中,他本一介寒门儒生,只因才华留香,被寒烟之父奉若神明,敬为知己。酒醉微醺间,原本皓齿明眸,倜傥剑气,凌风傲骨的他更添几许英姿勃发,伟岸文秀,有如山林间一树秀竹,带雨滴翠。行路若风,似在云端,翩翩若仙,迷醉渺渺,突而立足不前,悄然隐入院门海棠树后,一幅绝世美景映入眼帘,只见一绯红流霞,粲若桃花,貌胜西子的年轻女子正倚窗静读,一卷书文,轻握玉掌,低眉含情,盈盈一笑,朱唇雪齿,樱桃小口,俏秀璧鼻,怎数词形容开去?这等明媚娴雅的景致深入籍竹心扉,酒不醉人人自醉,正陶醉飘然间,绿依打院门外经过,见一陌生年轻男子偷偷窥视寒烟,卷帘入得院门来,对着正静静陶醉书卷的寒烟低语,寒烟这才轻抬娇首,一池春水深漾的眸子触到一张惊人绝世美妙的男子容颜,她不禁深深沉醉,从此未能移开眼眸,只见这青年男子眉目爽朗,身形落拓,文秀若竹,气宇轩昂,微微酒醉让他面胜桃红,在这柳深杏浅,海棠毓秀的深深庭院里更显他的翩翩俊秀,仿佛他那股若竹秀颀的气质里流动着他张扬而内敛的无比浪漫才情,寒烟的眼眸似是粘上了眼前的美景,而籍竹也早已迷醉不醒。 第19章 绿依深知寒烟心事,便向家府中人打听,得知这籍竹刚科举中第,乃为探花,已被钦点为边陲大吏,并被圣上赐婚,即将与圣上幺女择日完婚。早年科举屡试不第,幸得寒烟之父知遇之恩,对他多方资助,方能一举中的,此番前来谢恩道别。寒烟闻此,更是敬重爱慕加上一层,叹这等绝世潘安之貌,唐寅之才者未能与己早早相识,生生蹉跎几许光影,白白耗尽了几多韶华,懊恼不已,怀憾不止。这籍竹在府中只留五日,五日后便将踏上西行赴任之途,只是此去不知何时归。面对这归期无尽的凄零局面,籍竹虽然深感遗憾,但觉得自己不可耽误这等貌赛西子、才媲易安的绝美佳人,于是苦苦压抑自己不表,其实自见佳人初面,便在心底燃烧旺盛爱火,思慕的欲念烧得他只这几日便形销骨立,寒烟也深情切切地等待籍竹的表白,只可惜未能等到片纸只言,甚至籍竹为免压抑不住思念而面都不露了,这让寒烟苦恼心烦不已,思慕若渴的她便辗转数夜给他送去这方兰花素笺,以表爱意。 第五日清晨,远天彩云铺漫,鱼肚方白,又是一夜未眠的寒烟还未等来籍竹的回音,便按捺不住心头疑惑和深情,到她爹书房与爹细诉对籍竹的一腔深情。她岂知籍竹这几日夜夜难眠,每日里捧着这方佳人示爱的绝美淡雅兰花图,痴痴狂狂,却又不得不强行压抑,这般越压抑越激烈的爱火烧得他痛不欲生,却又无计可施,更不能对不住寒烟之父的知遇之恩,也不能误了佳人一世幸福。寒烟之父闻听爱女如此思慕知己籍竹,甚是惊诧,寒烟年方十六,而籍竹已是二十有八,虽是青年才俊,但毕竟年纪相差较大,二则这籍竹已有圣上赐婚,岂敢违抗圣命?再则若真让寒烟追随籍竹去那蛮荒之地,老父不舍,更不舍寒烟做妾。父亲还有一大心病,那便是原来在寒烟尚未出生之时,便与知交好友孙齐之子指腹为婚,念在双方年纪尚小的缘故,从来未对寒烟提起此事,本打算到她十八岁时方才诉与她知的,不想她此刻为了籍竹茶饭不思,芳心暗许,似乎意气已绝,非籍竹不嫁。 寒烟之父深感不安,与籍竹商谈此事,两人皆眉头紧锁,如此这般那般商议一番,种种法子皆被推翻,最终两人也未能有好主意,这厢寒烟已在收拾细软物什,决计跟随籍竹西行,纵然为妾她也无憾,只要能与籍竹双宿双飞,做一对神仙眷侣,在天比翼,在地连理,别无他求,她意气已决,任谁都难使之回头。籍竹当然非常希望寒烟与之结为伉俪,但一想要使佳人去那蛮荒之地受苦,还要受屈为妾,深感对不住恩人的深情付出,难担重任,于是忍痛在这日深夜带着那方兰花素笺悄然独自踏上西行之路,一路垂泪含胸,萎靡困顿,失魂落魄。到了边陲,虽有公主娇妻,但日日思念,屡屡翻出那方兰花素笺细细端详,自悔不已,娇妻醋意大发,自此不与他修好。直到白发染尘时,他依然未能释怀。 寒烟闻知籍竹悄然离去,未留片纸只言与己,心下深感寒气袭人,从此茶饭不思,原本消瘦的形体更显柔弱,自此以后,每日将自己锁在深闺,足不出户,只与字画为伴,夜看明月日看花,痴痴狂狂为君守,到了四十岁也没出嫁,自此孤独终生。 兰花劫(中篇,言情) 兰花劫(中篇,言情) 吴天明绝对是个不幸的男人,22岁就结了婚,和老婆过着甜蜜的小日子,可惜好景不长,结婚不到两年老婆便因车祸而死,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女儿米米,更不幸的是米米在不到两岁的时候被人拐跑,从此他便独自凄惨地活着。 米米被卖到了一户家境还算过得去的人家家里,这户人家的女人没有生育能力,两夫妻最大的愿望就是盼着有个小宝宝,多年四处认养,终没成功。人贩子只说是亲戚生了好几个女孩,这胎又生了个女娃,于是送人,只收2000块钱作为孩子父母的精神补偿。这夫妻俩第一眼见到米米时就喜欢上了,谁叫米米白白净净的像个洋娃娃,清清秀秀像极了春天里的一朵小兰花儿,也不细究,别说2000,就是20000他们也会愿意。他们跟人贩子约好,相互再不来往,从此要对孩子的身世保密。 这户人家倒是对她很不错,把她当成手心里的宝贝儿一样疼爱有加,但是他们都对她隐瞒了她的身世,而米米刚来时才是个不到两岁的小不点,自然是没什么记忆能力。她很亲地叫他们爸爸妈妈,她看到爸爸妈妈也对她很亲,所以她一直以为她就是他们的孩子,大城市里的人们相互之间楼上楼下不通气,都没什么来往,谁也不曾关注过这家多了一个小孩。他们给米米起了个名字,叫盼盼,意思是说米米是他们盼了多年终于得来的宝贝,是夫妻俩多年潜心行善,虔诚祈祷,终于感动了上苍,上苍善心大发赐予了他们这个宝贝。 18岁那年她高考落榜,妈妈也因白血病而离开了人世,剩下两鬓已经有些斑白的老父亲相依为命。她不想再复读一年,因为她知道自己不是读书的料,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书跟她没缘分。告别老父亲,她去了另一个城市,她并不知道这才是她最初的家,这里有她的亲生父亲。 再来说说吴天明吧,米米失踪后,他报了案,自己也四处去寻找打听,有段时间他觉得自己快崩溃了,随后很多亲戚和附近好事的大妈姑婆们便张罗着给他介绍对象,最初那几年他还沉浸在丧妻失女的惨痛中难以自拔,过些年,觉得伤痛淡了些,也觉得一个人过实在有些凄凉,有一回病了三四天水米未进,连个送饭送药嘘寒问暖的人都没有,他想要是再病重些估计死了都没人知道。在那些七姑八婆们的撺掇下他也见了几个相亲对象,那些女人大多跟他年纪相仿,也就40出头吧,大多数时候他们见面都问问对方的家庭情况,那些经历过人世沧桑风雨的女人当然不会把感情再摆在第一位了,因为她们大多是因为跟老公感情不和而离婚的女人,她们在经历过生活的打磨后都很实际,一上来就左绕右拐地打听他的家底,这样几次以后他便觉得没多大兴趣陪这些年老色衰却现实得近乎赤裸的女人们玩相亲游戏了,与其要他娶个这样的女人回去,他倒更愿意一个人病死在屋子里没人收尸。 他其实在妻子死去五年之后,把全部心思都放到了事业上,不是他自己愿意这样的,他只是觉得心里有太多的苦和闷没处发泄,无人倾听,他需要用一个别的东西来转移自己的伤痛,于是他选择创业。刚好幼时一起长大的哥们提出要跟他合伙做生意,他拿出不多的50000块钱跟哥们合伙做起了建材生意,由于他本身的天赋再加上他的全心投入,生意被他做得风生水起,几年不到就自立门户,注册了一家公司,成了钱还算多的款儿,但是他不像其他爆发户那样大肆挥霍金钱炫富卖弄,他还是住在结婚时买的那套不到70平米的小房子里,吃的是从前的一菜一汤那样的粗茶淡饭,结果是他比那些跟他做生意的款儿更加的健康,身材也保持得很好,不像他们发福得近乎大号的水桶,脖子跟腰一般粗。他因此比他们显得年轻得多,也有气质和风度得多,他原本就具备青年才俊的要素,上大学那会儿追他的女生少说也有八个十个的吧。40岁的年纪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被称为豆腐渣的世界末日,而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却正是风度非凡,精力旺盛的年纪,偶尔酒桌上谈生意他也得喝酒,但是他会很聪明地喝,绝对让客户高兴却又能有节制地控制自己的酒精摄入量,唯一不同的是买了辆桑塔纳,那还是为了谈生意方便。 他没再去见过任何女人,偶尔也有年轻漂亮的女人往他身边凑,可是他知道她们更加喜欢他兜里的钞票,他也知道那些爆发户们情人一大把,老婆晾在家,按说他要是想找个年轻漂亮的,那简直不费吹灰之力,而且他又是个没家室的人。但是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等待着什么,他总觉得他要的生活在结婚不到两年的时候就已经划上了休止符,他以为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甜蜜的时光。那甜蜜是那样地浸入他的心扉,浸入他的骨髓,而后来的悲痛遭遇却又让他的心是那样的伤,这甜蜜的无比甜和后来那伤痛无比的伤的强烈对比简直把他直接从天堂摔下了地狱,仿佛永不得再见天日。因此他看着周围那些形形色色的女人,心里居然能够平静至极,他知道他要的美好早已经遗失在那最初的日子里,他想,那样的美好再也不可能出现在他的有生之年了。 米米到了这个城市,她在人才市场转了三天,拿着那履历空白学历空白的简历雪花似地漫天散发,可是没一家公司企业给她打电话,她绝望了,虽然知道现在工作难找,可是她还是抱着一丝丝的希望,希望老天能稍稍地拉她一把。这天她又在人才市场转着,当她转到一家公司的招聘台前毫无表情近乎麻木地随意递上一份简历时,那位年轻小伙子漫不经心地抬起眼瞄了瞄她,问她会不会打字之类的,她的眼睛突然亮起来,口齿不清连带着鸡啄米似地点头含混而激动地答“会,我会,这些我都会的”那小伙子还是慢悠悠地说“好吧,你明天上午九点来上班吧”她揣着满身的激动似乎都有些发抖了,鞠了一躬跑出了那个依然拥挤不堪满地都是雪花似的简历的人才市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拿出身上仅剩的几块钱买了一支冰激淋为自己庆祝,虽然她并不知道明天上班对她意味着什么。 第20章 第二天她便来到这家公司,在这里她先是被安排做文员,也就是打打字端端茶倒倒水之类的,虽然钱不多,但毕竟能自食其力了,她很高兴,打电话给老父亲说自己找到一份工作了,老父亲叮嘱她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不要牵挂家里,家里都好着呢,她眼睛就湿了,仿佛看到白发苍苍的老父亲就在眼前,那么的慈爱,那么的慈祥,其实父亲的身体也不太好了,中老年人常患的诸如心脏病高血压他都有,但是他还是那么坚强乐观地给她安慰和鼓励,给她撑起一片爱的天空,让她自由快乐成长。 一个月后米米被调去做秘书,而她的顶头上司也就是吴天明。她第一眼见他时觉得似曾相识,但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而他仿佛没什么表情,每天就是那样到公司里转一圈看看情况,大多时候是在外面见客户谈生意,她作为他的私人秘书好像也没太多的工作要做,所以有些无聊,但她却有了新的发现,那便是从公司同事的口中得知了这位上司的故事,她很是同情她的这位气质平静风度有加但是眼神里总透着一丝伤痛的上司,有时候她会呆呆地望着他的背影发呆,不知道他此刻的眼神里会是什么样,不知道那里面会有多少伤感和悲痛,他的背影虽然挺拔可也总透着一丝难以察觉的忧伤,她就这样静静地立在他背后呆呆地看着他,有时候看他抽烟的样子很是深沉,仿佛已经完全忘记了他自己身处何方,仿佛心思更本没在烟上,眉头紧锁,眼神在缭绕的烟雾里深邃迷离,陷入深深的沉思,仿佛与世隔绝,他抽烟时真的非常有魅力,她想。这样的碎心的画面她经常能看到,而他却并不知道在他的背后,这个新来的小姑娘纯净如兰的眼神里生出了多少对他的爱怜,多少为他而痴狂的迷离情愫。 有一天,她照样看着他的背影发呆,他转过身来,对她说下午要带她一起出席一个重要的派对,那个派对很西式,要求带伴侣,他想了半天决定带她去,这个有着单纯如兰的眼神的小女孩,其实他对她很有好感,看着她娇俏纤柔的身影和不施粉黛却清纯逼人的面孔出现在他的办公室就觉得闻到了兰花的清香,所以他愿意这朵如兰的小花儿站在他的身边,而不是那些不可一世眼高于顶浓妆艳抹卖弄妖媚的女人,那样的女人不是用来疼的,而是时常打着感情的幌子而游戏人生、亵渎感情的。 派对很热闹,有轻快的音乐,有葡萄美酒,有流光溢彩的男男女女,相互觥筹交错,她只跟在他身旁像只乖巧的小猫般温顺听话,不停地随他的介绍跟人打招呼,在那一大堆香气萦绕唇红眼媚的女人当中她是那么的清新脱俗淡雅别致,很多的女人看着她的年轻青春的洋溢着恬淡微笑的脸,有欣赏的,大多却是不愿流露掩藏得很好却让她们自己不安的嫉妒,仿佛有一丝的流露就会让人看出自己输给她了。他骄傲,因为他看得出来别的男人都用羡慕的眼神望着他们,他和她都优雅地回应着那些人们,她轻轻挽着他的胳膊,他偶尔会细心地停下来照顾她,因为她穿着一双细高跟的高跟鞋,还有低胸的晚礼服,这些都是她平时从来没穿过的,她只喜欢穿休闲的衬衫和牛仔,所以刚穿上高跟鞋和晚礼服好不适应了一番。她喜欢他的细心,更喜欢偷偷地看一眼那张有着俊俏男人才有的线条的藏着别人不易察觉的伤痛的脸。 爱似乎在他们彼此的心底荡漾着,虽然他比她大了不少,可是没人不赞叹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壁人。他终于嗅到了爱情的味道,在这朵如兰的小花朵身上,他找到了他以为是他等待已久以为早已逝去的爱的感觉,他告诉自己,她是他的,他要和她永远在一起。一年后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人们都祝福他们,他们含笑致意,心里漾着无比的喜悦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就在他们的结婚仪式刚举行完毕,一家医院打来电话告诉她老父亲病危,老父亲想见她最后一面,她泣不成声,来不及脱下身上洁白美丽的婚纱就和他一起驱车回到了老父亲身边,老父亲无限怜爱地用浑浊的眼神看着她,一行清泪从他苍老的眼眶里溢出来,他身上鼻子里都插着好些管子,他快不行了,她这样想,跑上去扑在她亲爱的老父亲的身上呜咽悲恸地哭不出声音来。老父亲极其艰难地伸出一只手颤颤巍巍地握着她的手,她感觉到死神就在离父亲不远的地方召唤他,她多么希望死神能怜悯她可怜的老父亲啊,就在结婚前一天她打电话给父亲时他还告诉她他很好,叫她安心举行婚礼,说自己不能来参加乖女儿的婚礼了因为年纪大了经不住颠簸,其实那时候老父亲就已经进了医院,因为他感觉到心脏剧烈地疼痛,她也就为老父亲着想不让他来参加自己的婚礼了,她本打算一举行完婚礼就和他一起回去看望老父亲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天人永隔了。 老父亲的眼神示意她用耳朵贴近他的嘴,他喉咙里发出微弱的声音,断断续续地告诉她,她不是他亲生的,是18年前从别人手中抱过来的。他示意她翻翻他的口袋,她在老父亲的口袋里找到一张纸,那上面是米米家的地址,那是那个还算有点良知的人贩子当时悄悄告诉他的,他连对死去的老婆都没说。她颤抖着打开那张纸条,听着老父亲告诉她她的凄迷身世,她觉得震惊极了,也觉得换谬极了,她安危自己说一定是老父亲神志不清了所以瞎说的,他对她那么好怎么可能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呢,她觉得那是她的老父亲编出来的故事,那是别人的故事,与她毫不相干,她没有了眼泪,只有迷茫。一直站在她边上的吴天明也替她难过,从她手里拿过那张纸条,突然间他像发疯了一般抓住米米的胳膊,泪水像大雨一般瓢泼而下,他嘶嚎着,“这、、、、、、这不是真的,这怎么可能,老天啊,你为什么要这般捉弄我啊,到底是为什么?”她被他抓疼了,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的神情,他像个痴呆的人一样迷乱地跌跌撞撞地出了病房,医院外面的马路上围着一大堆的人,有个男人血流满面地倒在血泊中,边上一辆奥迪像蔫了的马一样死寂的戛然而止。他穿戴整齐,胸前还带着一朵兰花,看得出来刚参加过婚礼,那朵兰花只有一瓣是白色的了,其他的都被他的鲜红的血给染得斑驳迷离,触目惊心、、、、、、 米米冲出去看到人群里的心爱的人,她再次仔细地从他沾满血的手里拿过那张纸条,想起来这个地址好像就是天明的,他曾经告诉过她他家的地址,她不能思考了,没有眼泪,眼泪早已干涸,她不想思考了,一瞬间她最亲的人都走了,她觉得她年轻的生命简直就是天空中漂浮的气球,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这样的苦痛被揭开是没人能体味当中的残忍和心碎的。她不知道她最爱的两个人都走了,她还苟活着有什么意思,在周围的人们毫无防备之时她猛地起身将自己重重的撞到了夺去她亲爱的爱人却又是她亲生的父亲的生命的那辆奥迪车上,车上都流着斑斑赫人的热血,她倒在他的身上,血从头上汨汨流下,将那朵兰花的一角白染得通红,红得那么夺人心魄,红得那么凄惨娇艳、、、、、、 梦回大唐(中篇,言情) 梦回大唐(中篇,言情) 瑶瑶觉得脑袋一阵发晕,随着一阵耀眼的光芒闪过,她转了一圈,新奇地发现自己身上的运动衫变成了刺绣精美、凤舞蝶飞的金缕玉衣,而周围的高楼大厦却变成了雕梁画栋、红墙绿瓦的古代建筑。好多金碧辉煌、别致古典的类似于大殿一般的建筑物两角都有飞舞的龙和凤,门前大多立着雄伟的大狮子,很是气派。她以为自己在做梦,可掐掐自己,疼得她呲牙咧嘴的,这才知道她真的来到了唐朝。 瑶瑶本来是个生活在21世纪的80后,刚大学毕业考上研究生。长得很有味道,两个不太显眼的酒窝停在白净的脸颊上,笑起来像朵雏菊。最惹人爱的就是那古灵精怪的性格了,网她时常会冒出让人喷饭的惊人之语,比如她时常问,穆桂英是男的还是女的啊,李世民是谁啊,生双胞胎为什么就不用罚款等等千奇百怪的问题。有时候她也会大肆开骂,经常是骂她老妈的,这个死神经病,怀老子的时候也不知道吃点好的,别人都吃海参和人参,她却吃馒头,害的老子现在身体这么差、、、、、、每回她开骂时室友们都哭笑不得,因为她就是个孩子,虽然她时不时冒出几句不可思议的脏话,时常针对她那可怜老妈开骂,但是大家都知道她并不是真这样想的,而是在她心里她老妈就是她的一个姐们,听得出来,她老妈也跟她一样孩子气。瑶瑶时常会回家跟老妈和她年迈的外婆打麻将,每回嬴了钱她就欣喜若狂,要是输了钱那可就人家耳朵遭罪。 她最大的爱好是吃,为了吃,她简直是不惜一切代价,还好她的消化吸收功能不是很好,否则依她这样的吃法早就变成个日本相扑了。她到了哪里,就能把那个地方所有卖吃的都了解透,哪家的面好吃,哪家的鱼好吃,哪家的羊肉串好吃、、、、、、你都会惊异于她的胃口之好,折服于她的吃迷程度。有段时间,她总是相方设法找借口骗别人买玉米给她吃,买多少个她就能吃多少个,室友们都建议她以后嫁人就嫁个种玉米的。由于大家都被她的玉米肚剥削了不少的钱财,室友们不得不成立了个反玉米联盟,约定如果谁再给她买一个玉米就罚五块钱,这个联盟弄得好啊,使得有一回室友蔚蔚硬是咬牙给她买了三块钱的鱿鱼串,可就是死活不给她买个一块钱一根的玉米。 第21章 除了吃玉米,她还喜欢吃水果,于是室友们的建议又变了,说瑶你以后找老公就找个种果树的,天天有果子吃。可惜她还有一大吃兴那就是吃各种各样的包装好的话梅橄榄山楂片等等,室友们再一次改了建议说瑶你干脆嫁个开超市的得了,啥都有。可瑶瑶却不这么想,她说她最喜欢西班牙,因为西班牙语好听,西班牙的男人帅,西班牙有海,她要嫁个西班牙人,室友们都大赞这想法有创意啊,说瑶我们大家举双手双脚支持你,以后欧洲度假可就方便了,说瑶你就承担我们的往返机票,再加上餐饮住宿观光费用你统统报销了吧,瑶瑶非常大方的说好啊没问题只要我能找到个西班牙帅哥带我去海边,室友们建议她和西班牙帅哥在那美丽的蔚蓝海岸摆个卖羊肉串臭豆腐铁板烧之类的小摊,再兼带着卖些玉米啊话梅啊水果啊啤酒之类的,生意肯定火爆死了,瑶瑶于是充满了无限的向往与憧憬,眼神虔诚,仿佛已经置身西班牙哪个蓝色海湾正和她的西班牙帅哥边啃着玉米边叫卖着羊肉串鱿鱼串呢。 瑶瑶喜欢上了一个帅哥,是同院系的,可是人家那帅哥早已名草有主了,瑶瑶生得晚了点,没赶上那帅哥这趟车,为此瑶瑶很是神伤了一阵子。她时常做梦,希望梦回大唐,她觉得唐朝的衣服真漂亮,唐朝的人们真会享受,唐朝的男人都很有才华,唐朝的女人都美丽性感,关键是唐朝的美食多啊、、、、、、 没想到她真的到了唐朝,唐朝真美啊,街上的男男女女都衣着锦绣绫罗,女人都配着沁人心脾的香囊,一个个妩媚妖艳,男人都或扇或剑,一个个风流倜傥。店铺的东西琳琅满目,看得人眼花缭乱。青楼的女子红衣绿裤,娇声似莺,大红的灯笼随处可见,尤其卖小吃的那可多了去了,很多她在21世纪根本连见都没见过。她的口水咕嘟咕嘟地使劲往上冒,她就拼命往下咽。心想要是有室友们在就好了,就可以撒娇骗她们买东西给她吃了。 她在人群里看到那个已经名草有主的男生,很惊奇,冲上去跟他打招呼,却被几个带刀便衣给拦住了,引起点小小的骚乱。她不知道他就是当今皇上的儿子,他此次是微服私访,看看民间百姓的生活状况。当然,在这阵骚乱中他也注意到了她,很惊讶她怎么也来到了唐朝。他于是示意侍卫们不要阻拦她,把她带到了长安,她见到了慈祥可爱的唐朝老皇帝。 果然,这个在21世纪并不算什么才子的男生此刻却是那么的才华横溢,文武双全,让她叹为观止,倾心不已。 她对他说想看动画片,他却带她看他练剑打猎, 她对他说想吃鱿鱼串,他却带她吃鲍鱼燕窝 她对他说想去逛街,他却带她游览御花园, 她对她说想打麻将,他却带她玩色子斗蛐蛐、、、、、、 唐朝那个老皇帝很是喜欢她,就像21世纪有部轰动全国的电视剧里那个皇帝很喜欢小燕子一样。她也跟那个没头没脑的小燕子一般永远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老爱四个字四个字地说话,还老爱咬文嚼字,还老爱摇头晃脑地时不时丢出一句莫愁前路无知己一片冰心在玉湖之类的东东,她是永远都没法理解这些人的。她最喜欢和最关注的还是吃,她要吃鱼,吃肉,吃鸭,吃狗,吃玉米,吃水果,当然还要有边上的这个他陪着。她也不想什么西班牙帅哥了,也不想什么蔚蓝海岸了,只要留在唐朝,跟他在一起,有这么多吃的,有如同动画片一样的练剑打猎看,有和打麻将一样爽的掷色子斗蛐蛐,还要有比逛街还带劲还美气的游御花园、、、、、、 不久,老皇帝赐婚,举国同庆王子和这个来路不明的淘气宝贝瑶瑶结成伉俪,从此双宿双飞。室友们闻此喜讯,都在梦中托周公给她邮寄了一个大纸箱,那里面是好多好多的玉米水果羊肉串鱿鱼串动画片麻将牌、、、、、、应有尽有,室友们都在偷笑,终于把这个奇怪的小精灵给嫁给了不知道哪个倒霉鬼。 从此,瑶瑶和王子过着幸福得羡煞童话主人公的生活。 倾城之恋(中篇,言情) 倾城之恋(中篇,言情) 秀在这个小山城已经生活了22年了。山城是美丽的,这里的女孩大多娇小,但最大的共同点就是皮肤都特别好,瓷白瓷白的,却又很健康,可能是山城的山水养人吧。这青山绿水也给了秀白皙如玉的皮肤,还有一头乌黑亮丽有如瀑布的秀发。秀长着一双单眼皮,但是却又有些丹凤眼的韵味,能把单眼皮长成这么有味道的人可不多,这是秀不同于周围那些拼命去割双眼皮的女孩子的地方,也让人第一眼就能对她印象极深。她其实并不算传统意义上的美女,在这个山城里,不知道有多少女孩比她长得水灵漂亮,她好就好在那身通白的皮肤,不是说“一白遮千丑”吗,秀最感谢老妈的就是这一点了。她的脸上总是两颊一片绯红,透着水蜜桃的水水嫩嫩的味道,让人真忍不住想咬一口,那一抹健康耐看的绯红似春天里的桃花不胜春风的娇羞。秀喜欢白色,所以她最喜欢穿白色的连衣裙,那一袭的白衬托着她绯红如花的脸蛋,再衬着她那一头齐腰的飘逸如云的秀发,一回眸间不知让多少男男女女为之倾倒。怪不得上大学时追她的人都排起了长队,但文静内敛如诗如画的秀没能遇到她心中的白马王子,这也是让她一直耿耿于怀的地方,觉得辜负了大好的青春年华,因为她不知听谁说过上大学没谈过恋爱人生就是不完整的。 秀大学毕业了,应聘到了山城一家杂志社工作,这倒跟她大学学的中文专业对口,再加上秀本身的性格也是很多愁善感的,她本身就是一首诗,一首动人心魄、如痴如梦的诗。上班第一天,接待她的不是先前招聘时的那位小姐了,而是这里的主任。她小心推门进去,一个正在办工作后忙碌的中年男子从一大堆凌乱的书稿当中抬起头来望着她,她看不出他的表情,他站起来,伸出手跟她握手,说“你好,我是文川,欢迎你加入我们杂志社。”她有些腼腆地伸出白皙的纤纤玉指跟他轻轻握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坐到他的办工作前,听他介绍着杂志社内部的情况和他安排她需要做的事。她不停地点着那美丽的头,光洁的额头泛着青春的光芒,似乎整个办公室都亮堂了起来。其实她也搞不清楚他给她介绍的那些事情具体是个什么概念,因为对于学文学的她来说从来只会很感性地去想问题,也从来弄不清楚这些在她看来很是繁琐和麻烦的事儿。她觉得他像一个演员——高曙光,笔挺的鼻梁,轮廓分明透着刚毅线条的脸,单眼皮,不同的是他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个子挺高的,大概有178吧,她想。她很快注意到他衬衣上左胸前的油印,还有卷起的袖口上那颗将掉未掉的纽扣。他的发型仿佛不是这个年代的人所拥有的,倒像是刘德华黎明他们在八十年代的发型,蓬松地飘着。他的裤子也有些松垮而拖沓,棕色皮鞋面上蒙着一层细细的灰,看得出来好久没檫过了。见她眼神游离,他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有些不自在地中断了介绍,说“好了,接下来你就到隔壁的办公室去熟悉一下环境吧。”她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于是起身,快步走了出来,却感觉有些心跳脸红,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仿佛自己刚才偷了一件东西般见不得人。 为了上班方便,她租了个离杂志社近的房子,她并不知道她对面三楼就是文川的家。 上班第三天,她看到文川在附近的菜市场,跟一个女人走在一起,她想,那应该是他老婆吧。她仔细地看着那女人,30来岁的样子,也戴着副眼镜,但是穿得很是随便,那衣服仿佛是睡裙一般松松垮垮,身材也发福了,显得有些臃肿。说实话她长得真是不好看,牙齿也有点暴,皮肤干燥发黄,单眼皮,头发油腻,随便用根皮筋在脖颈的地方扎了一下。她正在跟卖小菜的菜贩讨价还价,他站在附近有些无柰地看着老婆跟那人斤斤计较。他身上还是穿着那件有油印的衬衫和那条松垮疲沓的裤子。她看着他,心里涌起一股莫可名状的痛,不知是为他还是为别的什么,她觉得他们实在不般配,她想,要是文川是自己的老公的话,她绝对不会让他这幅模样,她一定要让他穿得整齐潇洒。她也实在不明白,像文川这样一表人才怎么就跟一个这样邋遢随便的女人组成了一个家庭。 现在她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站在窗户口看对面的文川家,她看见他们有一个大概两三岁的孩子,那孩子爱哭,一哭文川就有点烦,而他老婆也觉得孩子很闹心,大声训斥着孩子,时不时他们俩就为孩子争吵几句。她想文川肯定在这个家生活得一点都不幸福,因为她上班这些天几乎没见他笑过,总是有点麻木和不耐烦的样子。她还看到他的家黑漆漆的没什么光亮,东西也堆得杂七杂八,他老婆几乎从来都未曾整理过,阳台上也没很少晾衣服,她想这就是为什么文川总是穿着那件油印衬衫和疲沓西裤的原因了。 其实文川并不是个麻木的人,他也是学文学的,有着一颗热爱生活,追求美好的心。他第一眼见到秀的时候就有些不知所措,他惊讶于她的美好,惊讶于她的青春,享受着她这样的花样年华照亮着他的心。他只是被现实生活弄得有些表面上的麻木,在他心里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对于美的追求,可见人是很多面的,每个人心里都藏着一个魔鬼。 第22章 他之所以还能在她面前装得这么镇静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个长辈,不能在这个小女孩面前失态。那天她从他办公室离开的一瞬间,他有点不知道自己的脑袋在想什么,只是很颓然地望着堆满凌乱的书稿的办公室发呆,也许他的心里被这个天使一般的女孩的青春和美好给震动了,这青春和美好能带他逃离现实的乏味和沉闷,能让他找到心里沉寂已久的那份悸动。此后的日子他总能感觉到她深邃漆黑如水的眸子里含着的深情,他只是装作毫无察觉。他也知道了她就住在对面那层楼里,有好几次他偶然瞥到她在偷偷看他,于是他拉上窗帘,不想让她看到他凌乱不堪的家,她也很少能再听到他和老婆的争吵了,大多情况下只有他老婆在聒噪地骂骂咧咧地数落他和孩子,他大概不想让她听到自己跟老婆的争吵吧。他也开始注意起打扮来,虽然老婆依然每天邋遢拖沓,但他开始想在见她时不让她再看到他颓废憔悴的一面,他想他才不过30多一点,应该还处在青春的尾巴上,他想让她看见自己青春潇洒的一面。于是他叫老婆帮他把衬衣洗干净点,再熨一熨,不想被老婆狠狠训斥了一顿,最终老婆也没给他把衣服洗干净熨整齐。 她打听到他快过生日了,于是去附近的大商场买了她认为他穿上会很漂亮的透着点粉红的衬衣,还有一条面料不错的西裤,这礼物把她大半个月的工资都花掉了,但她想象着他收到礼物时的表情就觉得喜滋滋的,好像一个小孩得了奖赏一般天真地笑着。 那天下班,她来到他的办公室,把礼物送给他,他有点吃惊,但心里很高兴却又有点难过,因为她知道他的生日,而他那个木讷粗心的老婆却几乎从不曾记起过他的生日。他愉悦地对她说晚上请她吃饭,她心里一阵激动,赶紧回家精心梳洗打扮了一番,穿了一条素雅的改良旗袍,把乌黑的秀发高高盘成一个发髻,合体的旗袍裹着她纤细却也丰满的身材别提多有女人味,她走到哪里都像太阳一样照耀着别人,却又像月亮一样有着温婉的光辉。他穿上了她给他买的衬衣和西裤,这是他喜欢的打扮,颜色也很合他的意,他有些惊讶她怎么会这么清楚他的尺码,他不知道一个学文学的温柔如水也细腻如诗的女子依她的灵感和眼光怎么会不能感知让她心动的男人的尺码呢,因为他在她的梦里已经出现过很多回,他在她的梦里从来不陌生,就像相恋了很久的恋人一般那么自然和熟悉。他们在一个幽静而古香古色的茶楼见面,说是请她吃饭却是喝茶,他本来是提议去西餐厅的,但是她不喜欢那儿的氛围,她喜欢古典的东西,比如这透着古朴气息的茶楼,比如她这身让她看起来无比典雅妩媚的旗袍,比如她头上盘着的像古代女子一样的发髻。这身装扮真是跟这个茶楼契合极了,他坐在她的对面像欣赏一首诗,一幅画一般陶醉痴迷,久久不能出离这般如痴如幻的梦境,她被他迷醉的眼神盯得有些不自在,埋下粉面,低垂着眼帘,那排浓密细长向上微卷的睫毛关住了她的眼神,绯红的彩霞飞上了她的脸颊,像火在烧一样,心里咚咚地打着鼓,骨头都麻酥酥的直发痒。她想,幸好灯光比较暗,这样他就看不清她脸上的火烧云,要不她会很尴尬的。他们就这样在茶楼里静静地品着沁人心脾的香茗,听着他们都很迷醉的《春江花月夜》,彼此很少说话,因为这样的夜晚对他们来说足够刻骨铭心一辈子了,这样的夜晚本来就像一首诗一样让人沉醉不能自拔,他们都不想打扰这个难忘的美好的夜晚,也不想别人打扰,她和他的手机都早已很有默契地关机了。 他们相爱了,不,其实他们在彼此的心里早就种下了蛊,让人不能回头的蛊。彼此都没想过这有什么不对,他似乎也没想到过他那位邋遢得不像个女人的结发妻,他从来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他只知道她是他的一个梦,一个离开他很久但却一直埋在心底深处的梦,她来了,带来了世间所有本就属于他的世界的美好,带回了他并不久违的青春和激情。她也没想过他是个有家室的人,每每看到他的老婆,她心里就要疼痛一番,她觉得他跟这样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对他实在是一种亵渎,就像给一件原本美好的艺术品洒上了很不协调的斑斑污点,是那么地让人难以忍受,为之惋惜。她觉得自己是他的天使,是上天派来拯救他的天使,她看到了原本属于他的朗朗笑声,还有原本属于他的英俊洒脱,更有他的燃烧的激情和青春的豪情,使得原本就才华横溢才情弥漫的他更是举手投足间尽显风流才子卓尔不凡的翩翩风度。他们会在周末到远离山城的另一个小城约会,在陌生人们的眼里她和他是那么的般配,那些陌生人们的眼神中都流露着欣赏和羡慕的表情,因为本来她就是佳人而他就是才子。 这一切的变化都没能引起他那粗心木讷的老婆的注意,因为她真的是个很木讷的人,对什么都无动于衷,几乎从来不关注自己的穿衣打扮,更别说是关注他了,他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怎么会就跟这样一个女人组成了家庭,难道是因为当年贫寒的家境,难道是因为她的父亲是某某局长,难道是父母催逼仓促成婚?、、、、、、也许吧,他想。总之婚后他跟她没什么交流,按说老婆也是读过大学的人,还是一个小学教师,但是她怎么就这般不懂得生活呢?他从来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别的女人喜欢逛街打扮,她却一点都不喜欢,也不爱收拾,这么乏味的日子就这样一过三年,他也把心思全放到了工作上,对她提不起任何一点兴趣,就这样麻木地过着,直到遇见了秀——他的天使,他觉得这才是他想要的人生,这是他的阳光和氧气,他需要她,就像鱼儿需要水一样,他一刻都不能没有她,他心想着。 灾难在那天中午降临了,他们都很强烈地感觉到了大地的震动,随之听到附近楼房垮塌的巨响,四周灰尘密布,他和她住的楼房都在剧烈得颤动,像大地爷爷在发着脾气。她害怕极了,她多想在窗口看到他的身影,多想他冲到她住的楼房里来救她啊。楼还在颤抖,更加剧烈了,周围的人们都惊叫着发疯一般往楼下的街上冲,四周灰尘喧嚣漫天,她想她就要死了,她也想像别人一样跑到街上去,可是她害怕,她怕挨不到跑下楼这房子就变成废墟了。房子继续摇晃,她居然还能静静地祈祷着他像英雄一样出现在她眼前对她伸出宽厚的手说“亲爱的,我来了,我来救你了”,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楼房似乎震累了,除了掉下一些灰尘外,它居然倔强地立在那儿。她惊魂未定地跑到了楼下的街上,有几段路面裂开了,许多的人聚在一起,都是万分地惊恐不安,他们身上都布满了灰尘,远处有好些楼房震塌了,好多人都在尖声高叫着他们亲人的名字,她知道那些震塌了的楼里有他们的亲人,她感觉到了无比的悲痛和后怕,因为她看到她住的这栋楼房边上的房子几乎都被震塌了,而她也在这一大群惊恐的人群当中发现了那个她等待来救她命的她的英雄,他紧紧搂着他的老婆和他们那爱哭的孩子,仿佛那是他的宝贝一般害怕被人夺去,他们搂在一起有些瑟瑟发抖,他们就那样紧紧地搂着,仿佛谁也不能把他们分开,仿佛他从来都不认识她,她感受到了他们是一家人,是完整的一个整体,谁也不能把他们拆散,她感到了让她愤怒和悲哀的嫉妒,因为她看到了爱的身影。那一刻只穿着睡衣的她感觉到了透心凉的寒冷,让她无法控制的颤抖,这不是因为地震,而是因为她的心碎了,满身疮痍,几乎让她觉得自己死无葬身之地。泪水在脸上肆意飞扬,滂沱如雨的泪水和迷蒙的灰尘遮住了她的视线,她知道她的英雄再也不会属于她了,也许她从来都没有真正拥有过他。 她凄惨地笑着,没有人在这一刻还会关注和在意她的泪水和悲怜的笑,她像个没家的孩子一样蹲在那堆废墟边上一会儿笑,一会儿发呆,一会儿哭。她知道一切都像这场地震一样结束了,只是这样的结局来得太早,让她猝不及防、、、、、、 为“爱”沉沦(中篇,言情) 为“爱”沉沦(中篇,言情) 萍生在一个很是闭塞的小山村,家境贫寒,家徒四壁,母亲早逝,父亲有严重的风湿,家里还有年幼的弟弟妹妹需要她照顾,这让她过早地接触了成人世界该承担的家庭重担,也让她眉间总有一丝愁云。 上初中时同班的康对萍很有好感,时常跟她套近乎,她也并不讨厌他。 萍长得不是很漂亮,但很端庄贤淑的样子,有点胖,个子不高,剪着齐耳的短发,透着一股朴实娴静的美,大多数时候她总是很害羞的,话不多,只是喜欢用两个黑溜溜的眸子瞅人。阿康可能就是被她的这双隐藏在浓密的长睫毛下的乌黑的眸子吸引了吧。 阿康长得干干瘦瘦,活像一根干扁豆,小眼睛,小鼻子,小耳朵,浑身散发的是股机灵劲,他最大的爱好不是书,而是找女孩说话。班里的几个漂亮点的女生都讨厌他的搭讪,几次碰壁以后他也就不自讨没趣了,唯独文静如柳的萍对他的搭讪并不像那几个漂亮女生一样报以极度的厌弃之情,她总是用羞涩的笑回应他的无聊问题。可能是她天生话不多,所以跟老师和班上其他同学都没有什么交流,更别说跟男孩子了,康可以说是第一个跟她近距离接触的男生,所以她心里莫名地对这个瘦得像只机灵的老鼠一般的男孩产生了别样的情愫,她每天都有点点期待他走近她的座位听他胡扯些不着边际的话题,有时候是问她吃饭了没,她点点头,他便接着问吃了几碗,她低头悄笑不回答,他又问她吃了什么菜,反正总是这么些无聊得不能再无聊的话题,但她并不烦,反而为有这样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异性跟自己说说话感觉很好。 第23章 这可能是源于青春期的萌动吧,当然萍并不这样想,她也不会这样想,因为她本来就是一个很单纯很透明很羞涩的孩子,在她简单的脑袋里压根就不会去想这些复杂的问题。 就这样朦朦胧胧间,她和阿康牵手了,是偷偷地,心里一阵一阵的发麻,连头皮都是麻的,松开手后才发觉手是冰凉的,浸着冷汗湿漉漉的怪不舒服。 初中毕业了,家里是不可能再供本来成绩就不好的她继续念书了,她于是和阿康还有同村的其他几个少年一起到省城去打工,临走时父亲送她到村外,叮嘱她好好照顾自己,挣点钱给弟弟妹妹读书,还叮嘱阿康照顾她。她一路流着泪水和阿康他们步行几十公里走到县城坐上了去省城的汽车。 省城的一切对他们来说是那么的美好,四处高楼大厦,街上车水马龙,晚上更是霓虹闪烁,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一派让人迷醉的繁华景象。这景象对他们这几个刚走出闭塞山村从来没见过外面的世界的少男少女来说很是陌生,有些不能适应,但他们又是那么地新奇地看着这个城市的红男绿女,看着这个城市的忙碌喧嚣,感受着从来没有过的激动与难过。 阿康第二天就适应了这个陌生的地方,并喜欢上了这里,在他看来,从前那个穷破的小山村压根就不是人待的地方,这里多好,这里的女人一个个都是那么漂亮时尚,比班上那几个对他嗤之以鼻不理不睬的所谓漂亮女生可强多了,他一想到那几个女生就在心里涌起一股恨意,随之狠狠地吐出一口痰,“呸,什么东西”他狠狠丢出一句,小眼珠继续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搜寻着那些在他看来是那么美那么性感的女人的倩影。有一刻,他感觉到这世界太不公平了,他觉得前十几年他都白活了,老天真不长眼,怎么能把他丢在那么个又穷又破的小山村,那里实在不是人待的地方,吃的是地瓜咸菜,穿的是粗布烂衫,那里的人们从来没见过汽车,连电视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这城里多好啊,要啥有啥,还都那么气派和豪华。 他们凑了点钱一起租了个小平房带个小里间,里间是萍的,外间他们几个男人住。剩下的钱只够吃几顿方便面了。工作不好找,尤其他们都是既没学历又没技术连普通话都不太会讲的人,他们开始有点着急了,萍也急,可是她不知道怎么才好,她想回去,想爸爸弟弟妹妹了,虽然家里很穷,可是至少那里有爱她的爸爸,虽然吃的是地瓜咸菜,穿的是粗布烂衫,可至少自在,不会有人像城里人这样用怪异而嫌弃的眼神瞅她。她亲眼见刚来那天坐她边上的那个穿着时髦打扮新潮的小姐像躲瘟疫一样嫌弃坐在边上的她,生怕她的衣服会碰到她那漂亮的裙子,还一直不停地用嫌恶的眼神斜瞟她,还用手遮着鼻子和嘴巴,仿佛她是老家那臭气熏天的茅房一般。她一直倔强地扭过头看着窗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她拼命不让它流出来。就这样坐如针毡地颠簸到了省城,她完全没有了新奇劲,只是无精打采地跟在他们几个后面,跟他们流连于街头巷尾。 第二天下午,阿康拿着一套大红色的衣服神秘兮兮地跑到正在想家的她跟前,凑到她耳边说,我给你找了个工作,她激动了一下,问什么工作。阿康没仔细说,只说要她换上,晚上去附近一家饭店就是。 她不明白就里,换了服装就来了饭店,脸上涂的像刷墙壁一般肥胖的老板娘迎了出来,用尖利夸张的声音招呼她站在门边就是,还要她笑笑,她就是笑不出来,但是没办法,老板娘告诉她,这是她的工作,她可以得到300块钱一个月的工资。她安慰自己,这样挺好的,不用做什么,就只要站在门边冲街上的人笑笑就可以来钱了。300块啊,那在他们村里可是一笔了不得的大钱啊,有了钱就可以供弟弟妹妹读书了,就可以给爸爸治风湿了。想到这些她就笑了,带着一身叮叮当当晃来摇去的戒指首饰的老板娘过来夸张地嚷道“对了,姑娘,就是这样,这样客人才会高兴,才会愿意到咱们这里来吃饭,笑的多好看啊,你说”。可是她一直站了三个小时也没见一个客人进来吃饭,那富态的满身首饰叮当的老板娘不干了,气不打一出来地冲她高声训斥,“你真是个丧门星,站了这么久,连只苍蝇也没见飞进来,我雇你是要你来招客人的,不是要你来吃白饭的,你滚吧,我这里供不起你这尊活菩萨”。她转身冲出去,委屈的泪水如刚开的闸门一泻千里,不可收拾,却被老板娘尖利的叫麻声招了回来“你往哪跑,衣服还给我,没给弄一个客人回来还想把老娘的衣服穿走啊,想打劫啊。” 她委屈万分地回到住处,阿康从她的表情早看出了端倪,没多说什么,只拿着仅剩的一包方便面泡着给她吃。其他人也都陆续回来了,一个个垂头丧气的如同丧家犬,唉声叹气不断,大家都不说话了,沉默让人难受得想到了死。她吃了几口方便面,觉得难吃。转身进了里间,迅即换了件她觉得最好看的衣服跑了出去,站到了那群涂着浓墨重彩的暧昧身影当中。那是进城第一天她无力地跟在他们几个后面看到了这群女人,一个个穿得花里胡哨,有的穿了跟没穿似的,见了男的就往上挨,还冲阿康他们几个挤眉弄眼,她悄悄问阿康她们是做什么的,其实她心里也仿佛有点明白,阿康他们几个都有些无耻下流地笑着并不回答。 阿康他们几个站在远处望着她像木头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阿康和其他几个人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晚风吹得让人有些脊背发凉,虽然是酷暑六月的晚上。昏黄的灯光投射在那一群暧昧的散发着奇奇怪怪味道的五颜六色的女人身上,她们娇滴滴却又让人发麻的声音不绝于耳。萍站在她们当中实在太不协调了,因为她是那么土气,那么的木讷,她没化妆,也没漂亮的衣服,土的掉渣的齐耳短发上还别了个小花卡,那还是他们牵手那天阿康送给她的。 打这以后,阿康再也没去找过工作,其他几个人里走了两个。萍心情好时会很豪爽地对阿康他们说“走,我今天请你们吃大闸蟹去”于是她像大姐大一样走在几个男人的前面,风把她的裙摆吹得哗哗地响,她的头发还是那么短短的,只是她不再别那个小花卡了。 她有时候也会问阿康“你什么时候跟我结婚”,“我们什么时候回去结婚”。阿康总是闷闷地抽烟,脑袋一片空白,眼神迷离。他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他无法预计自己的未来,更别说这个曾经仿佛让自己动过心现在为了养活他和自己而不得不走上这条不归路的萍了,所以他每天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他并不知道在他心里萍于他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从来没想过诸如尊严,廉耻,爱情之类高深的东西,他总是用烟和酒来麻醉自己,使自己逃离现实。 偶尔那些稍微年长的客人还会跟萍讲讲人生道理,讲讲如何做人,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赖着不走,还动手动脚,萍对这些都无动于衷,钞票在她看来是最好的东西,只要有钞票就行。她觉得那些长者给她讲的那些所谓做人做事的大道理都很可笑,所以她一般情况下只是傻傻地笑着并不答话,只是有点巴望他们快点给钱快点走,不要啰嗦个没完。 两年后,萍死于性病,康不知身在何方、、、、、、 我那似水如烟的年华啊(中篇,言情) 我那似水如烟的年华啊(中篇,言情) 锦程出生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爸爸是名转业军人,妈妈是医务人员。和天下大多数普通家庭一样,他们过着平常却幸福的日子。 锦程出生那一年,正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二个年头,爸爸中年得子煞是开心,父母都对这个胖小子爱不释手,因为这个小子生下来就虎头虎脑的,眼珠子滴溜滴溜的直打转,惹得旁人都忍不住要抢过来抱一抱。父母给他取名锦程,希望他将来能拥有与他们不一样的锦绣前程,能做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所以锦程很喜欢父母赐予他的这个名字,他知道这简单的两个字其实饱含了父母多少的深情与寄望,而这份殷殷期盼也赋予了锦程别样的动力,促使他从小就乖巧懂事,伶俐聪慧。 在别的孩子还吃奶时,锦程已经开始识字了,再稍大点,他就会讲故事,念文章给爸爸妈妈听了,爸爸妈妈都觉得非常地惊奇和兴奋,因为他们几乎从来都没有有意识地培养过他,也因为双方工作都很繁忙,都没时间照顾年幼的他。锦程倒是很会照顾自己,爸爸妈妈上班去了,他就一个人搬着个小板凳坐到窗户口,玩着爸爸给他做的纸飞机,小木偶,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翻翻小人书,搬弄搬弄家里的那个破旧的收音机,一点都不让爸爸妈妈操心,因此爸爸妈妈对他也很放心,但在内心里也对他产生了一种内疚感,因为他这么小就要独自照顾自己,有时候忙起来爸爸妈妈都没空回家做饭,小小的他居然知道到路口的小饭店买饭吃,没带钱就跟那个小阿姨赊一下账,邻居们都称他是小神通,再加上他长得乖巧,所以都知道他,也都很喜欢他。 该上小学了,早慧的他自然在那帮毛孩子里最为出类拔萃,成了班里最小的但却最聪明的孩子。也许是因为从小独自面对困难,所以他很独立,遇到问题喜欢思考,实在弄不明白时才会去问老师。 第24章 他很喜欢钻研,时常打破砂锅问到底,老师们都惊异于小小年纪的他怎么会问出那么些问题,比如,他问老师为什么苹果会掉到地上来,而小鸟为什么就不能掉下来、为什么那么小的蚂蚁却拖得动比它大出几十倍的东西、为什么天上会有闪电、为什么人会死、、、、、、老师们总是被这个爱思考问题爱穷追不舍地问问题的小男孩给难倒和弄得哭笑不得,可更加喜欢他的这股热爱学习、善于思考的劲头,这也可能是他比别的孩子早慧聪明的原因吧。 上初中的年纪,他比班上同学普遍小两岁。同桌是个可爱的洋娃娃一样的小女孩,不过比他大一岁。起初,他和她说话,她很傲气地对他不理不睬,他也因此对她嗤之以鼻,小小的心里充满了委屈,却也懂得了自尊心,因此他想,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可那小女孩也想了,我凭什么要理你,我是家里的小公主,从来都是别人眼中的乖宝宝,怎么能输给你这个小毛头。就这样两个人相互都较着劲,形同陌路,甚至在课桌中间画了道三八线,谁要是越过一点,另一方就会狠狠地一把把越界的对方的手臂毫不留情地推过去。因此两个小冤家在同桌期间矛盾不断,后来争来争去他觉得没意思,太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了,他就退让了,这样那个心高气傲的小女孩也就觉得一个人闹没意思,收敛了不少,但是他们还是很少说话。有一次课间,小女孩趴在桌上哭得挺伤心的,他关切地问她怎么了,她不理他,只是哭得更加稀里哗啦,后来小女孩的好朋友告诉他是因为小女孩的成绩跌下来两名,爸爸妈妈对她凶来着,他知道小女孩一向要强,于是就主动把自己的笔记和解题的方法毫无保留地送给小女孩,起初小女孩还很不好意思,觉得自己以前对他太过分了,可是后来在他的帮助下,她的成绩得到了很大提高,与第一名的他只隔了两名,她对他的态度从此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他们成了很好的朋友。其实在他小小的心里,除了做好朋友外,他却发现自己喜欢上了眼前这个娇俏可爱的小女孩,也许最初自己厚着脸皮跟她说话时就已经有这种感觉了吧,只是他那时候太小了,还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状况,他只知道自己好喜欢上学的,他希望不要有休息日,因为休息日他就见不到同桌的她了。他每天都第一个早早到学校,这样他就可以早点看到她了。有一回,小女孩病了没能来上课,他就坐立不安了一整天,放学了他跑到小女孩的家去给她当天上课的笔记,那笔记写得非常工整和仔细,病中的小女孩都感动了,她的小心眼里也仿佛开始荡起异样的涟漪了。后来长大了两人还一起回忆过这段往事,但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彼此都知道对方的性格不适合自己,因此他们在日后成了最最要好的异性朋友。初中三年纪时,由于先前的班主任生孩子去了,所以换了另一个年轻点的女老师来管他们这个毕业班,无奈这个老师对带毕业班没啥经验,所以锦程和班里其他几个脑袋瓜好使的家伙就一天到晚的玩,全然没把这个女老师的苦口婆心放在心上。不过最后他们几个调皮鬼都考上了是重点。 高中三年可以说是魔鬼式训练的激情燃烧的三年,也是很多经历过这种炼狱般的生活的人一辈子都难以忘却的宝贵记忆。可在锦程的眼里,学习是他的一种爱好,他不像别人一样把学习当成一种负担,学习于他而言更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需要,他善于学习,所以不像其他同学那样感觉到学习是那么的枯燥和痛苦,反倒觉得学习起来很有劲头,因为每天都能学到新的知识而感到很充实。那时候他们除了学习更喜欢疯狂地玩,玩得最多的是打扑克,谁打输了就要贴纸条,通常锦程脸上的纸条贴得是最多的,他也弄不明白,读书时这么好使的脑袋瓜怎么到了这几十张牌上就全然不好使了。他们这几个虽然玩得很疯但是最终也和初中一样都考上了重点大学。锦程是那一年高考成绩在全市排名第十,所以他考上的是排名前三的一所重点大学a。 其实高考填志愿时还有段小插曲,根据当时锦程的成绩他完全可以报考清华大学的,老师和父母都这么想,但是锦程觉得清华大学虽好,可是没有他喜欢的那个专业,所以他自作主张地选择了排名仅次于清华的a大学,结果证明他是对的,因为当年市里考得最好的他和另一个男生都是考取的a大学,而他的成绩确实离清华的分数线差了几分,他想想觉得真是明智的选择,幸亏当初没被假想和虚荣冲昏头脑一味贪高,否则他就可能被调剂到不知道哪所大学去了。 a大学位于一个异常美丽的城市,风景之秀丽就不用形容了。在这个城市里很多的女孩也许是得了这个城市的秀美山水的养育,一个赛一个的漂亮秀气,却也有一种林妹妹的娇柔窈窕的美,如同青青杨柳和婷婷荷花一般。所以每当锦程走在城里的大街上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看着绮丽如画的风景和在画中袅袅婷婷秀丽婀娜的美女了,他觉得他是在欣赏一幅幅流动的画,这画是那么的赏心悦目,令人流连忘返,即使后来离开了那个城市他依然难以忘怀那个城市的旖旎风光和如画姑娘。可是在锦程的班里可就全然没了这般赏心悦目的事情了,因为锦程是学理工科的,学这个的女孩本来就少,而能够考上这所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学的理工科女生更是少之又少,不知道哪个先辈总结出来的说理工科无美女,不料真在锦程的班里应验了,那十多个女生就没一个能给人带来点视觉冲击力的感觉的,每当锦程他们这些男生从美女如云的街上回到学校来面对这般毫无女人味的女生就感觉从天堂到了地狱一般落差非常大,这也是锦程四年大学居然没谈过一次恋爱的原因。 很快就要跟大学说拜拜了,四周的人们都开始准备考研,爱读书的锦程自然也要凑凑热闹,于是也随波逐流了一番,不料考试时发挥得有点失常,他没能达到自己报考且钟爱的本科所学的专业,随后被调剂到了a大学的另一相关专业。虽说是相关专业,可是这也是隔行如隔山啊,因为现在的分科都非常的精细化了,所以对于锦程来说,这个相关专业似乎总是跟自己过不去,因为他上本科时学的都是化学而且自己也喜欢化学,而这个专业却需要有比较精深的物理学知识,这可难为了聪明的锦程了,不管他怎么努力,因为基础不牢固,对这个陌生的专业他还是觉得自己是个门外汉,因此很是郁闷。不过这郁闷的三年生活中终于出现点五彩的波澜了,那便是锦程先后遇到了两个姑娘。第一个姑娘是个本地人,人长得漂亮自然不用说,但是依照当地的风俗,女孩一定要找个比自己大好几岁的男人,哪怕是同岁的都犯忌讳的,偏偏这女孩还比锦程大了一岁。起初女孩考虑到这点是不同意的,后来慢慢相处有了点感情也就答应处处了,交往了两个月,锦程和那女孩都觉得双方的沟通有问题,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偏差比较大,于是乎两人好和好散。第二个姑娘是在他研究生快毕业时遇到的,也是本校的研究生。当时的锦程正处在非常矛盾的状态,不知道到底是找工作还是读博士。按照a大学的规定,成绩排名考前的几名可以直博。锦程打电话给父母问他们的意见,父母和亲戚们都希望他能读博士,因为在长辈的眼中,学历越高越好,更何况还是直博,而且还是读中科院的博士。但是他们没法了解锦程的现实处境,这三年研究生因着这个自己并不喜欢也并不擅长的专业而过得非常的郁闷,再加上现在博士也不一定能找到好的工作。后来一个师兄给他出了个主意:既然你的兴趣不在于做研究而你又想拿博士学位,那你就多去做做实用性比较强的东西,然后好好学好外语,争取毕业以后进个公司,当然也要好好混几篇论文,不然不能按时毕业。他很感激这个师兄的建议,但是他有时候又想,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硕士毕业的话就可以去了,何必还要再读两年呢?但是许多人的期望和他自己的一些虚荣心又使得他觉得自己应该读博。锦程左思右想不得头绪,为此烦恼不已,这时他遇到了这个女孩,她很有个性,挺要强的,有很多事情她都喜欢帮锦程拿主意。但是这回面对的确实是个棘手的难题,锦程于是和那女孩很孩子气地用一枚硬币决定了继续留在象牙塔中念博士。在他去中科院读博士时因为跟女孩性格合不来不得不再一次面临分手。 值得一提的是,读研究生时,宿舍几个哥们简直是绝配,都好玩一种叫做“80分”的扑克牌游戏,经常玩起来就昏天黑地的没完没了,以至于有一回锦程他们三个打电话叫同一宿舍的另一个正在上课的哥们叫他回来说是三缺一,该哥们心痒痒,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逃了杀手般严厉的老师的课健步如飞地飞回宿舍,可是他看到的场景却是根本不缺他这条腿,因为在他飞奔回宿舍的这段黄金时间里已经另有一腿补了缺,这哥们于是在一旁一直焦心煎熬着,那位幸运补缺的仁兄硬是大战了120分鈡有余而依依不舍恋恋不忘地下了战场,这个不幸的冷板凳哥们后来一直对此事耿耿于怀,说锦程他们几个太不讲义气了,太辜负他对他们的义气了。锦程他们真是百口莫辩深感冤枉,也只得一笑而过。毕业时他们清理出了10幅被他们打坏的牌,于是挑出10张老a,临走时各位哥们都在这10张老a上龙飞凤舞地留下爪印和脚印,然后每个人保留几张,以示三年兄弟情谊和牌友情深。 第25章 博士是在国际大都市上海度过的。锦程还是念着这个他不喜欢的专业,导师可能也知道他基础薄弱,所以经常压着他写论文,搞课题,做实验,他也理解导师的一片良苦用心,尽管自己基础不行,也不是很喜欢这个专业,但是还是尽力而为。后来导师自己的课题做得比较辛苦,根本无暇顾及锦程毕业和论文的事情了,锦程不得不自己规划这两年的直博生涯,虽然很枯燥,也很苦恼,可是锦程是个坚强而独立的人,他几乎完全依靠自己的摸索和研究写出了10多万字比较有创见性观点的毕业论文,辛苦而顺利地完成了自己的博士学业。博士毕业时他还不到26岁。 这两年期间,他遭遇了父亲的去世。由于家境不是很好,父亲去世时要家人给他选个风水宝地的遗愿没能完成,锦程于是和母亲去了附近的墓地,墓地的管理机构发死人的财真是很不仁义,他们的规定是如果要选择高点的位置就要加收一万块钱,亲戚们都说算了吧,就选个位置不那么好的地方算了,可是锦程却坚持要给父亲选个好点的位置,他说父亲先前的遗愿没能完成,再不给他选个好点的地方就太对不住他老人家了。这一万块钱还是锦程从他的助学金里艰难地省下来的,对于做课题做实验都常常没时间的他来说根本不可能在读书期间去外面打工挣钱,他就是这样勤俭节约下来这一万块钱为父亲完成他的遗愿的,妈妈和其他亲戚都很为他感动和骄傲,觉得锦程是个很有担当也很孝顺的孩子,其实那一刻锦程自己也非常的感动和感伤,因为自己没法完完全全地完成父亲的遗愿,也因为别人根本不知道他一个穷书生在那个消费极高物欲横流的国际大都市里是多么艰难地省下来这一万块钱的,父亲泉下有知一定会很高兴和感动的。父亲病重时坚强的母亲为了不影响他的学习而没有将父亲的病情告诉他,只是在父亲再也挺不住了的时候才不得已把锦程从千里之外的学校叫了回来见伟大而命苦的父亲最后一面。父亲含着泪说着自己的遗愿,一是给他找个风水好的地方安葬,二是他母亲这大半辈子跟着自己受了苦,没好好享受过,要他一定接母亲去上海玩一玩,三是要他找个好女孩,不要太挑剔了。他于是在父亲死后将母亲先后两次接到上海陪她游玩了很多名胜古迹。他还记得当他陪同母亲乘坐去往上海的火车时,他站在人潮如流的人海中面朝父亲坟墓所在的位置表情凝重地说,爸爸,您的第二个遗愿我达成了,我一定会好好陪着妈妈走过她今后的日子,不辜负您的希望,您放心吧、、、、、、那一刻他被自己感动地泪如雨下。 毕业的前两个月,锦程和其他同学一样忙着找工作,家乡一所条件不错的大学先是跟他约好等他一毕业就可以去那里工作了,他于是放弃了很多很好的工作机会,觉得这个高校应该是不会食言的,可没成想,在离毕业仅剩十多天的时候,他打电话问了下这个高校的人事部门,他们很为难地告诉他,对不起,名额已满了。这个时候,锦程真的出离愤怒了,他实在没想到这样一所具有很好声誉的高校居然跟自己开起了残酷的玩笑,在最后的关头才说不要人了,这摆明了是暗箱操作嘛。这是他走出象牙塔遇到的第一个残酷的教训,这才知道什么叫现实了。他为此愤怒过,可是愤怒又能怎么样呢,生存才是第一位的,首先要找个工作解决吃饭问题啊。毕业了,学校是不可能再收留他的,他于是住到了一个上海同学的家里,因为在这个超高消费的大都市租房子的话对于他这样一个刚走出校门的身无分文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个奢望。寄人篱下的感觉当然很是不爽,虽然这个同学人很好,可是毕竟一个外人要在家里住上两个月也够难为他的了,更何况要面对的不只是这个同学,还有他的父母。锦程从小就是独立的,知道不能给别人添麻烦,可是这个时候实在没有办法,所以他很是小心谨慎,不想让同学的父母对他有一点点的不快。两个月间,经历了无数次的挑选与被挑选,感觉自己就像放在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无数次的失望与希望,无数次的打击与兴奋,终于在跨出校门的两个月里把人生辛酸、世态炎凉都尝了一遍,内心颇多感慨,也让他对自己的人生和今后的路有了新的认识和把握。现在,锦程供职于某航天研究部门,虽然工作不很对口,工资也不很高,但是锦程会用心地去做,他觉得在其位谋其政,不管工作性质怎么样,都要踏实认真地去做。 锦程就是这样,踏踏实实,从来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不喜欢不着边际地海侃胡夸,他坚信,只要努力付出,一定会有回报。目前,锦程的另一般还在寻觅当中,这是他唯一还没有达成的父亲的遗愿,但是,对于这样锦程这样一个踏实优秀的人来说,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姑娘在不远处等着他,在不久的将来他们的幸福笑容将永远定格在人生最幸福的那一刻。 我只想拥着你的名字入睡(中篇,言情) 我只想拥着你的名字入睡(中篇,言情) 墨涵从书本中抬起头,痴痴地望向窗外。这是个好天气,风清云淡的,微风把窗外挺拔的白杨树的叶子吹得哗啦啦婆娑着轻叹,那些清新的绿叶表层都被柔和的阳光照耀着,当风吹来它们反射出一片片像鱼鳞一样的光芒,是柔和的光芒。还有几只小麻雀在唧唧咕咕地商量着什么,绕着这两棵白杨的细长脖子飞来飞去。她望着这些可爱的东西,还有天边蓝蓝红红的美丽云霞,思绪如这飘渺云霞一般飘到了天端。 就在结婚前一个月时,她心爱的男人逃跑了,她不知道他逃到了哪里去了,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逃跑。难道是她爱他不够深,难道是他不再爱她了,难道是他爱上别人了、、、、、、她不得而知,只是在没了他的音讯之后她一个人守着孤单,承受着撕裂般的疼痛苦苦熬着,有那么一刻,她以为自己快坚持不住了,甚至想过用安眠药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可她知道自己没有勇气,她害怕死去,她不想这么年轻就到黑暗的地狱里去,她还没活够呢,她还有那么多美丽的梦想呢,还有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等着她呢。 还记得相恋三周年纪念日时,她对他说想去做一件事情,他问什么事情,她偷笑着不告诉他,只说第二天再告诉他,弄得他整晚都失眠,不知道她这个鬼精灵的丫头片子脑袋里又在想哪一出,她时常给他制造惊喜,她就是有那么多浪漫的细胞和天份,很平淡无奇的事情和东西到了她这儿马上改头换面,换了新天地,这就是她并不很漂亮而他却那么享受和她在一起的感觉的原因。好不容易熬到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急不可耐地来找她,她神秘兮兮地让他闭上眼睛,他俏皮地偷偷睁开眼偷看,被她逮到了,一阵粉拳暴打,直追打得他故作哇哇叫,正儿八经闭上眼,睁开时看见穿着吊带可爱的她胸口绣着他名字的拼音字母——linan,那些字母足有5到6厘米高,透着烫金五彩的光亮,他一把把她拖过来抱在怀里,心疼不已,也感动不已。你真傻啊,傻丫头,你为什么这样折磨自己呢,她自己也有些激动,有些为了自己而感动,她悠悠说到,我是想表达我对你的深情啊,不这样做你就不知道你在我心里到底有多重要啊,我想永远拥着你的名字入睡啊,这样你就跑不掉了,他的眼泪溢了出来,为了这个傻姑娘的傻得可爱傻得心疼的举动,他不知道还能怎么说才能表达他对她的心疼和感动还有爱,他们就这样紧紧地抱在一起,听着彼此的心跳,久久没有言语,仿佛时间在这一刻停留,他们都进入了爱的梦乡。 墨涵是家里的掌上明珠,父亲是一家公司的总裁。家境富裕的她从来都没吃过什么苦,但是父母早就离婚了,老爸又续了个年轻的后妈,她不喜欢那个刻薄的女人,所以不喜欢待在那个富丽堂皇的家,宁愿自己租了个房子在外边过,老爸最初是反对的,反对无效后也只能由着她了。她没读多少书,好像对读书也不是很感兴趣,所以没考上大学也就作罢了,老爸曾想过托关系给她弄到一所二流大学里去,她不愿意,因为她不想让别人说她是买进去的,老爸也就拿她没辙了。她于是自己应聘到某时尚杂志做编辑,她脑袋聪明,虽然跟书本不亲,却跟创意很亲,时不时冒出点新点子来,总能得到主编的赞赏,说她这样的人不读书真是可惜了,她也很是得意自己的聪明脑袋瓜,对于读不读书倒没想得那么远。她是个很有个性的人,不喜欢的人和事她就绝对会直率地说出来,比如她就直接了当地反对他老爸娶那个尖利刻薄的女人做她后妈,当然她还是没能拗过她那同样倔强的老爸。所以她就跟她后妈一拍两散,从此井水不犯河水了。 相恋这些年里墨涵和李楠去过很多地方,那些青山绿水间留下了多少他们相爱的身影啊,那些山盟海誓的爱的表白,那些海枯石烂的爱的承诺,现在想来都是那么的令人心碎,仿佛就在昨天。他们还曾到浙江钱塘的据说是祝英台的故乡立下相爱一生永不相弃的誓言,他们还曾在黄山上锁了同心锁,他们也在五台山上求菩萨保佑他们相守到老、、、、、、这些山水见证了他们的爱情,可是他却毫无音讯地消失了,留下她独自承受这撕心裂肺的无法愈合的伤痛。 第26章 他真狠心啊,五年的感情说完就完了吗,那在他心里她到底算什么,一个玩偶吗,可是那些誓言犹言在耳清晰如昨啊。 更悲惨的是在他走后不久她怀孕了,父亲劝她打掉这个孩子,可是她不愿意,她觉得他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她要和宝宝一起等他回来,一起过上从前相恋时在两个人心里描绘了无数次的美好生活,那才是她要的幸福。她每天痴痴地等,痴痴地望着天空,一遍又一遍地想象着他回来的样子,死死地盯着窗外。她再也没去上班,也不出去跟朋友交流,父亲觉得她有些异常,事实上她真的有些不对劲了,是想他想的,是这般深沉的爱带她的灵魂出窍。她时哭时笑,悲喜不定,痴痴傻傻,那些过往的日子在她脑袋里一幕幕回放着,掀起她一阵一阵的心绞。父亲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希望她在这里得到专业的治疗,尽快恢复。父亲离开医院那一刹那她仿佛清醒了,呼号着要父亲别把她留在这里,带她回去。可是倔强的父亲不听她的,还对医生说在她恢复得好时把她的孩子拿掉。 她在经过医院的精心治疗后确实恢复了。回家的那天,她愤怒地冲到父亲面前像头狮子一般咆哮,我恨你,刘忆诗,我恨你,你真是个魔鬼,它是我的孩子,你没有权利这样做,你是个恶魔,你杀了我的孩子,我和李楠还有我们的孩子都不会原谅你的。说罢她觉得一阵眩晕,虚脱发软地倒在了沙发上,像个婴儿一样嘤嘤哭泣。她太虚弱了,父亲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任由她辱骂咆哮如雷,他知道他的宝贝女儿所受的委屈,可是他这个做爸爸的却没尽到保护她的责任,还给她那么多的伤痛,她实在太可怜了。他叫医生拿掉那孩子是因为他觉得女儿心爱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她还年轻,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怎么能够让那个不幸的孩子生下来就面临着没有父亲的惨痛呢,再说以后他也会老的,会死去的,他不可能照顾她一辈子,她这样的个性万一遇不到一个好男人的话,她拖着个孩子可怎么活呢,所以他流着老泪狠下心来做了这个让她如此恨他的决定。 身体恢复了一些后,她对父亲说暂时不想去上班了,背起简单的行囊,她要把曾经跟他一起去过的那些地方重新游历一遍,去追忆那些似水流年,因为只有那些青山碧水才能成为她的止痛药,缓解她心口的疼痛。每到一个地方,她就会在这里待上两天,一遍遍地怀想过去与他的点点滴滴,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他的每一个笑颜,她似乎都想在路上找到他的脚印。沉醉大好河山里感受着过去的爱的浪漫深沉,她不愿回到现实,因为现实让她难过得喘不过气来,也让她感觉到人生的脆弱。虽然她并不知道他为什么在就快跟她走进结婚的礼堂时就逃离了,但是她想他肯定有着难言之隐,要不然他是不会把这五年走过的点点滴滴的浸透了一幕幕温馨的难忘的深情抛到九霄云外,他也不会丢下他心爱的人一个人独自承受悲痛,她想他其实也是可怜的,人生就是这样的脆弱乏力,在现实面前,在爱情面前。 结束了她的爱情追忆之旅后,她觉得已经对这段给了她满身伤痛却也让她成长的爱做了个了结。她去了最初纹身的地方忍着痛把他的名字抹去,她想,她要开始新的人生了,不想也不能再这样沉沦在过去的往事里折磨自己了。她对父亲说想离开这座城市一段时间,父亲问她想要去哪里,做什么,她说想去到一个离这里远一点的地方找个大学去读书,父亲默默颔首赞叹期许,他想或许经过这一些事以后他的宝贝女儿会长大一些了,但愿她以后的人生不要这般风雨飘摇,她就是个小孩,需要人呵护照顾,而不是遭受风雨的摧残。 时间真是个疗伤的高手,慢慢地,笑容多了一点浮现在她脸上,她爱上了书本,当沉醉其中时她会忘记一切的,尤其是学习让她觉得充实,让她有成就感,只是她还是会在书本中偶尔抬起头来看看窗外的远天,想想他会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会不会就在云端呢。 卧底的抉择(中篇,言情) 卧底的抉择(中篇,言情) 蓝冰扣动扳机,冲着谐逸一枪命中他的眉心,他倒下了,满腔未遂的心愿,满腔的豪情,还有满腔的留恋和爱怜、、、、、、 谐逸是在三年前从警校毕业,进了缉毒队,跟着一帮老警察们成天颠簸劳顿,他这个年轻小伙都受不了这等劳累辛苦。最关键的倒还不是累,而是那些毒贩子太狡猾,不好对付,往往一不小心就暴露了身份,这样跟了好久的线索就又断了。他们队里人都说,干这行,就是把命悬在悬崖上,行走在刀口间,稍不留神就见阎王爷去了。起初谐逸觉得他们说得太夸张了,因为他可是从小立志做个威猛的警察,做祖国和人民的保护神,虽然有危险,可是也不至于这么夸张吧。去年好几个同志在执行任务时被毒贩子识破身份,终因寡不敌众而殉职,其中一个结婚还不到十天,新娘哭得死去活来,差点疯了。这天,谐逸刚回家,想休息一下,接到电话,是李队打来的,叫他马上回队里,有紧急任务要执行。他于是急匆匆赶回去。李队和市里几个领导都来了,一个个都很严肃,他感觉到这次任务可能很艰巨,心里砰砰地有点跳,既有激动,兴奋,也有点不安。任务是在一个极其密闭的会议室里进行的,除了谐逸就只有李队和其他两个领导在场,领导们叮嘱他要绝对保密,不能走漏任何风声,包括对家里人。他的人生从这一刻开始改变。按照李队他们的部署,他以一个学计算机专业的刚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身份设法获得大毒枭孙竞一的信任。他们获知近日孙竞一会有一个大手笔,要是抓住了这次机会,这个狡猾无比的大毒枭就是死到临头了。过去一直没能抓住他,好几次都让他给逃了,这也是让李队他们心有不甘的一块芥蒂。 接到任务的第二天,孙竞一的女儿蓝冰出现在了市里最好的玉溪大酒店。谐逸跟上去,装作若无其事地撞了她一下,由于用力过猛,她被他撞倒在地,谐逸马上伸出手去扶她,她横眉冷竖,冷若冰霜,本对他的过错就非常生气,再加上她的性格本来就很冷,所以那眼神几乎能把谐逸给吞了。谐逸见她自顾自地从地上爬起来,她的高跟鞋扭到她的脚了,倔强地一拐一拐往她住的酒店房间挪去,谐逸看她表情痛苦,又看到她摔在地上那一刹那碰伤了膝盖,她连包都忘记拿了。他捡起她的包,敲了她房间的门,她冷冷地不耐烦地问,谁啊,谐逸说隔壁的,刚撞了她的那个。她便怏怏地开了门,深邃的眼神透着一股不寒自凉的冷,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你的包忘记拿了。他递给她,她接过来,正要关门,他说刚才对不起了,你要不要紧,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我晚上请你吃饭吧。她冷冷地说没什么,你走吧,又要关门,他探进头去,对了,我就住你隔壁,有什么要紧的就叫我,我随叫随到。他悻悻地往隔壁走去,心想这孙竞一老毒枭居然能生出漂亮脱俗的女儿来,还真是难解。可这孙蓝冰的脾气也太冷了,简直是比天山上长年不化的冰霜还要冰,冰得人毛骨悚然的。 是夜,谐逸还在思考一些案件,突然他听到一阵似有若无的敲门声伴随着一声声低低的呻吟,他马上跑过去开门,打开门看到她痛苦地趴在他门边,颗颗汗珠浸湿了她的脸颊额头,好些头发被汗水粘在了脸上。他急忙把她从地上抱起来,把她放到床上,关切地问你怎么了,她艰难地说胃,我的胃,接着她又痛的死去活来,弯成了龙虾状态。他见她如此痛苦,就马上打电话通知前台,叫他们派医生过来。医生10分钟后赶了过来,给她诊断,又开了些药,谐逸立马拿着药方去了附近的医院取药,喂她吃过药后,一整晚都守在她的床前,怕她又发病。第二天早早的她就醒来了,见谐逸趴在床边睡得正香,不想惊动他。她还是冷冷的眉目看着他的脸,她觉得他长着一张娃娃脸,很清秀的,眉毛浓密,睫毛却像女孩子的一样非常长而卷,鼻子也有些挺却也柔和,反正就是长得挺好看的。她昨天没来得及仔细看他的脸,这一刻看着他睡得像个婴儿一般香甜,心里倒涌起点别样的情愫。这个和自己一般年轻的人,根本都还不知道他的姓名,就为她奔来跑去的忙前忙后忙活了大半夜,最终人家还在床前守候了一个晚上,连个睡的地方都没有,她的心里涌起点暖暖的波流。 之所以蓝冰会这般冷漠,其实不是天生的,而是她那个毒贩子爸爸造成的。小时候爸爸妈妈感情不好,时常吵架,妈妈很传统,爸爸却成天惹事生非,一天都不消停,妈妈就说要跟他离婚,不想被他打得死去活来。她从小目睹惨状,也就渐渐习惯,变得麻木,不再相信感情,更不要说婚姻,爸爸有意把她培养成一个冷血杀手,因为他希望将来她能帮他的所谓事业一把。其实在她内心里还是有很多温柔的成分,只是都被她刻意而残忍地压抑了,她潜意识里就认为自己对什么都看透了,对什么都不在乎了,她不相信人间的爱和美好,觉得这一切都是虚伪做作的,都是骗人的,人性都是肮脏的。 可是眼前的这个不知名的小伙子却这样热心地帮她,毫不计较她昨天对他的无礼和冷漠。她真有点后悔了,虽然昨天先是他冒犯了她,可是人家也不是有意的啊,人家还那么诚心地道歉,话说得那么周到,最终一向以为万事不求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自己还不是麻烦了人家这么多吗? 第27章 这件事让她看到自己人格的缺陷,也更加反感自己那个不务正业的毒蛇般冷漠的父亲了,她只知道父亲好像在做着什么神秘兮兮见不得人的坏事,可是她根本就不知道他具体在做什么,也从来不过问这些,父亲好像也不再寄希望于她对他事业的帮助了,大概是觉得做这行女人还是太靠不住吧。 谐逸醒来了,看到她正怔怔地望着他,好像在看他,又好像根本不是在看他,而是在想着别的什么似的。他问她好些了没,她这才回过神来,语气和眼神都多了些许温柔,她原本就是个漂亮的姑娘,有着妩媚柔和的面孔,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如果不是像冰霜一样冷漠的话,她的人生一定鲜花灿烂,因为她的美丽笑窝就像一缕阳光一样可以照耀着周围人,只这轻盈浅笑就足以照亮别人的心,谐逸这样想着。她提议一起吃饭,他自然答应。不知道怎么地,现在对这个姑娘充满了好感,仿佛认识她很久了一样,但是谐逸提醒他自己的使命不是来恋爱的,而是来执行任务的。 他们选择外出用餐,附近有个不错的去处,那是一家露天餐厅,风光绮丽,再加上今天天气本就不错,两人心情也大好。她告诉他很多自己小时候的事情,他也说了些自己小时候调皮捣蛋的事情,只是没说自己现在的职业,这当然是绝对不能说的,他时刻都记得。她问他现在是做什么的,他说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方面的工作,她好像很有兴致,说自己就是个电脑盲,有空的时候能不能教教她。其实她并不是想学什么电脑,反正学了也用不上,她只是觉得希望能多一些时间跟这个大孩子一般亲切可爱的男孩待在一起,这种感觉真是很好,在她过去20几年里很少感受过普通人所拥有的温情,她从他的身上能够感觉得到这些久违的温情,曾经只有很小的时候妈妈给与过她。虽然衣食富足,但是没人知道她内心的苦闷和孤独,虽然她时刻戴着冷漠的面具,刻意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冷血动物,但是她不知道,越是这样,需要爱和保护的感觉其实越强烈,她其实就是在做一件将自己的人格进行分裂的事情,这里面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她的毒枭老爸。 谐逸借着教蓝冰电脑的机会进了她的家门,老奸巨猾的孙竞一很警惕,问蓝冰是怎么认识他的,他是做什么的,还偷偷派人调查了他一番,队里当然都给谐逸弄好了,把他名义上的工作安置在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孙竞一纵然再怎么狡猾也找不出什么岔子了,再加上这小伙规规矩矩的,年纪轻轻,实在像个大孩子,很单纯的样子。此后孙竞一也就不怎么可以避讳和警惕他了,也看出来女儿对这个小伙的依恋。 最初为了取得孙竞一的信任,谐逸没采取什么行动,他想,取得信任最关键。可是现在让他感到棘手和矛盾的事情却是蓝冰仿佛爱上他了,而他虽然一再压抑自己对她的好感可也知道那是自欺欺人,强烈的职业使命感让他必须理智战胜情感,所以他尽管对这个女孩很有感觉很同情她也发现她身上的美好,可是他不能那样做,否则他自己都不知道该何去何从,这也是组织上反复强调的。他就这样一直不停地在心里告诫自己压抑自己,可面对蓝冰的热情时他无法抗拒只能选择逃避,蓝冰以为他不喜欢自己,所以陷入了困惑与不解,痛苦与疑问,她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自己到底那点让他讨厌自己了。 在充分获得了孙竞一的信任后,谐逸找个机会潜入他的书房,在他的电脑里获取了大量的关于他贩卖毒品的证据资料。他把这些珍贵的信息马上反馈给了组织,组织立即采取行动一举抓获了大毒枭孙竞一和他的贩毒团伙,并根据获取的证据将他逮捕归案。法院宣判孙竞一死刑立即执行。孙竞一的漏网余党告诉蓝冰,她喜欢的那个谐逸根本不是什么搞软件开发的,而是一个专门针对她爹的警察卧底。她很震惊,颓然地坐在那里像尊雕塑一动不动,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组织上安排他暂时离开这个地方一段时间以免意外,他内心挣扎万分,他想,要是她不是一个大毒枭的女儿该多好,他是爱她的,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从她身上感受到很多,发现她神秘忧郁而且活泼调皮小孩子气的一面,要不是她老爸,她本是个很优秀很可爱的女孩,会拥有美好的人生,他可以给她依靠的肩膀让她做个小鸟依人般幸福的小女人。可是这一切全因他们的身份处境而变得飘渺,无法把握。于理,他应该服从组织的安排,于法,她的毒枭父亲应该为他的深重罪孽付出代价,于情,他是多么想做个普通人啊。他决定叛逆一次,哪怕受处分也要去见见他深情牵挂的她,不管结局如何,不管她如何恨他,如何处置他,他义无反顾,他觉得这是他该作为一个男人而不是一个警察的时候了,他必须拿出一个男人该有的气魄和胆量。 他跟她约好在城中的山上见面,他早早地来到了山顶,她一步一步神色凝重地爬上山来,立住,面无表情,心底波潮涌动,翻滚咆哮,她觉得他根本就不爱她,至始至终她都是他的一颗棋子,任由他摆布,他接近她完全是为了利用她,她对他此刻充满了无比的恨夹带着愤怒。她看到他望见她的那一刻是那么的激动,脸上的肌肉都轻轻颤动着,眼中闪过很多复杂的情份,有高兴,有抱歉,高兴是因为他见到了心爱的人,抱歉的是他不得不履行职责将她父亲绳之以法。他奔过去,想要拉着她的手跟她解释,倾吐这段时光他对她的真实感受,想告诉她他是多么的思念她,这思念是多么的折磨人,像只老鼠一点一点啃食他的心,直把他的心啃得千疮百孔,惨不忍睹。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没来得及走近她,她掏出手枪对准他的眉心决绝的射了出去,这一扣动扳机的举动仿佛让她把所有的仇恨和爱都送走了,她看到他的眼神闪过的柔情,突然懂得了他的深情,可是来不及了,她以为那轻轻一扣就可以发泄完她所有的爱与恨,可是他不是跟她开玩笑的,他真的没了呼吸,他倒下去,倒在软软的草地上,眼神无比温情地也带着无限的遗憾望着天空,他的纯净的眼眸饱含着爱恋,可是他的躯体在渐渐变冷。 第二天早上,有人报案说在城中山顶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女的紧紧抱着男的,警察处理现场时如何用力都无法把他们分开、、、、、、 邂逅前朝皇太子(中篇,言情) 邂逅前朝皇太子(中篇,言情) 公主倾君急急走过宫里的廊桥,要去跟她的皇兄商量如何给母后做寿的事情。她走得太急了,衣袂飘飘间,她的锦罗手帕掉在了地上,后又被大风吹起飘过城墙之外,落在了墙外的池塘边上。 墙外有一排低矮如同密室一般的小屋,这些小屋很不显眼,古旧灰暗,以至于根本就没有老百姓或宫中的人注意过它。人们都以为那是前朝遗留下来的废弃房屋,年久失修,早已破败不堪了,自然无人顾及了。 偶有一天,池塘边上的草丛间有一用破旧黄白布纱为底写就的诗句,上面写道“俗世沧桑雨飘摇,寂寞红尘问谁怜,倾心一片付与君,奈何世间无良缘”。由于那黄白布纱太过破旧,而且又是在这戒备森严的皇宫城墙之外,在这极不显眼的低矮破屋边,所以根本没人注意。而在这写着诗句的布纱边上两米处的草丛间就是公主倾君的锦罗手帕。 倾君自幼习文练武,有着开明而高瞻远瞩的眼光的母后精心培养她多方面的才艺,她从小就学习琴棋书画、骑马射箭等等,因此她是个文武双全的不可多见的奇女子。这些才艺让她从一大帮公主皇子里脱颖而出,因为其他的公主都是弱不禁风,要么就是鲁莽无知,而那些皇子则病怏怏的没有丝毫生气。父皇时常想要是倾君是个男儿身该多好。 不习武时,倾君就拿起绣花针在绣屏上练习刺绣,她在自己的手帕上,香囊上,屏风上,锦衾上都绣上精美的图案或者优雅的诗句。她的闺房之中也是四壁挂满了她自己的字画,一幅幅都是那么的透着逼人的灵气和才华,让人不得不为她的才情深深震动和赞叹。 她在丢失了的那方锦罗手帕上就绣上了一株红梅,边上题上诗作一首,“苦寒磨砺艳且娇,风霜萧瑟情依旧。刀剑光影花红落,点点碾做傲骨魂”。因为在她看来红梅就是花魂的代表,别的花都比不过它的高贵坚挺,别的花都只在温暖的春天或者夏天里开放,可是红梅却在数九寒冬里迎着万般的风霜磨砺,越是冰寒地冻,它盛开得越是鲜艳灿烂,那一抹鲜红挺立在白雪皑皑里定是那么的夺人眼眸,浸人心扉。或许她爱的红梅也是她的性格的一种象征和表现吧,外表柔弱的她其实很是桀骜不驯,这也是让父皇既欣赏又头疼的地方。她自己倒不觉得有什么,从小就爱这红梅,从小就这般不羁。 她今天从僻静的小南门打马而出,躲过了众多侍卫的眼球,她不喜欢一大群人跟着自己,在她看来那是一种监视,一种束缚,会让她觉得如芒在背,浑身不爽,心情倍糟,所以她宁愿一个人静静地溜出宫来好好享受这自由清新的空气,更何况今天的天气是这般的天高云淡,风清气爽,让她的心情倍感舒爽和惬意。花草的清香扑面而来,温柔的风轻轻撩动她长长的秀发和粉色的罗莎裙幔,那种景象在任何人眼里都是美好的享受,是对眼球的一种营养补给。 第28章 她下马徐徐而行,走到小池塘边上时眼睛马上感受到一股熟悉的红,那是她的锦罗手帕,她自己都不记得什么时候掉了的,很奇怪怎么会掉在这个地方。她轻轻捡起,专注而兴奋地看着上面那些自己亲手绣上去的娇艳挺立的红梅、娟秀灵逸的字体和诗句,它们依旧如新,而且被大自然的美景映衬得更为生动和新丽,连她自己都要为自己的才情而震动了。轻移莲步,她在三米远处又看到了另一块用有些古旧的黄白布纱写就的一幅诗句作品,轻轻拈起,细细品味,那苍劲有力的字迹,那感伤忧愁的诗句,都带给她强烈的冲击,她仿佛能够读懂作者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种种心酸无奈寂寥落寞,她猜这定是一个男子所为。轻轻吟哦着这首诗句,细细品味着它的意味,继续徐徐牵马前行。 她不知道,早有一双眼睛自她来到池塘边上就已经注视着她了。这是个前朝的皇太子,他叫隽璟,当年倾君她爹也就是当今的皇上夺位建国时本来要杀了他的,但是见他无心问政,成天一派忧郁黯然的气色,心想他也成不了什么大器,不足为患,再加上倾君她爹那时候觉得刚建国要给百姓一个好的印象,那就是不能太过大开杀戒,虽然他的皇位和国号都是在血流成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于是隽璟这个先朝皇太子就这样作为皇室唯一的根脉存活了下来,聪明的皇上当然不会让他流落街头,而是将他从此关进了这个鲜为人知的地牢,让他孤寂凄惨地度过余生,老百姓都知道前朝皇太子还活着,但是没人知道他就藏身在宫门外的这个几乎不见天日的地牢里。 他自第一天偶然看见那方手帕掉在池塘边上时就开始在心里默默想象那手帕的主人了,他觉得那一定是个很有才情品味的姑娘,因为你看那巧夺天工的红梅图,你再看那充满才气和高洁气质的诗句意境和灵秀且透着股桀骜不驯的字迹,都是那么的充满了艺术的光华和逼人的灵气。他猜测她是个大家闺秀,抑或是个公主,因为此地鲜有百姓经过。可是不管她是谁,她定是为芳华绝代的佳人,他想。他在心里一点一点地想象和描摹她的样子,那是仙女一般的模样。这种想象伴随他度过无边的黑暗,又迎来一个又一个的白天。这想象让他感觉到了活着的一点意义,是他被关进地牢6年以来第一次感到活着的气息,他本就孱弱苍白的生命似乎从遇见这方锦罗手帕开始有了一点生命的感知,仿佛掉在深渊里的人偶遇一缕漏下来的阳光,这点光亮给他带来了无穷的希望和力量,就像一个溺水的人猛然间遇到了一根稻草,不管它能不能救命,总之看到了点点闪烁的曙光。他于是兴奋,激动,也躁动不安,他隐隐感觉到有一天老天会安排他和这个在自己心里已经描摹过上千遍的姑娘见面的,是的,他很有信心和把握。 没想到这一天真的来到了,她走上池塘堤岸的第一步就进入了他的眼帘,可是因为这个关押他的地牢实在是太低矮了,他只能看到她的下半身,可是就是这样他也已经很满足了,很兴奋和幸福了。他觉得她的脚步轻盈如风,一阵清风吹过,她的裙幔罗莎翻飞飘动,露出她小巧精致的绿色绣花鞋,他想那上面的行云流水一般婉约清丽的图案也是她自己亲手绣成的吧。他想她的手定是纤细灵巧,要不然怎么会绣出这样动人心弦的图案,作出这般倾人的诗句字画呢。他开始有点为不能看到她的脸而感到遗憾了。 那块黄白的布纱其实起初不是破旧的黄白色,而是一块质地精良的绢纱,只是因为年深久远的缘故,它渐渐变成了此等有些古朴破旧的黄白之色。当年他还是黄太子的时候也是颇富才情的,喜欢琴棋书画,也因才气逼人,对于所学所用样样精通,唯一让皇室失望的是他无心问政,无奈朝中就他一个男儿身,其余老爹所生皆是粉滴滴的娇公主,只能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他这个无心政权但才华横溢的皇子身上了,于是他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众人瞩目追捧爱戴的皇太子。他还是感觉到孤独寂寥,因为身边的人几乎全是尔虞我诈之辈,全是追名逐利之流,他们中没有人懂得他,没有人理解他,所以他鄙夷他们,也跟他们划清了界限,自顾自的对酒当歌,啜饮含泪,时常会写下一些感怀伤物的诗句来寄托忧郁。这幅写在白色绢纱上的书法作品就是在那种心境下写就的,也是他被关进地牢时唯一带进来的东西,他时常拿出来欣赏一番,感慨一番。那天,他照旧借着厚实的铁窗透进来的光亮在欣赏感慨之时,天地间突然刮起一阵大风,大风呼啸这灌进地牢卷走了他手里那块轻盈的绢纱,他眼巴巴地只能望着,心都仿佛被风卷走,还好绢纱落在了池塘对岸,三米远处就是那幅让他颇为动心、寄托了他诸多想象的红梅诗画图。这倒让他心里颇感安慰了,能看着自己的书法和让人倾心的红梅诗画图落在一处也是件很赏心悦目的事情,更何况他还等着她来呢,她来了定能看到他的诗字了。 他为见不到她的脸而轻轻叹了一口气,只此一声轻叹便被心细如发的她听到,她环顾四周,并没有发现有人的迹象,但是她断定自己是真真切切地听到了一声男人的叹息,那不是幻听。她的注意力终于定格在了池塘对面的那个太不起眼的破败不堪的低矮屋子。她绕过去,趴在锈迹斑斑结了蜘蛛网但仍然坚固的铁窗户上往里张望,黑漆漆的,透着股刺鼻的霉烂腐朽气息。过会儿她的瞳孔能够适应黑暗了,猛然间看到一个人影,吓了她一大跳。她看得清楚些了,这是个男人,跟自己年纪相仿的年轻男人,他面色苍白,明显的营养不良,衣衫褴褛,但是身材颀长,眉眼清秀。他的目光接触她的目光时闪过一丝柔和夹杂着兴奋激动的光亮,她自然捕捉到了。他惊奇地发现眼前的她跟他心里想象描摹了不下千次的那个模样居然相差无几,都是秀美灵动的大眼睛,一弯清澈如水的眸子深情凝望着他,她柳叶眉儿弯弯若蚕,绯红白皙的脸蛋吹弹欲破,秀气挺立的小巧鼻子下是丰满莹润的红唇,她眼波流转,明艳生辉,简直像是小小的太阳照亮着他灰暗的心。 她好奇地问他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做什么的,为什么被关在了这里、、、、、、他向她细细道来,丝毫没有隐晦,因为在他心里,她早已是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人了,除了她没有别人在这暗无天日的6年地牢生涯里跟他说过一句话,当然除了那个送饭的牢狱伙计每天固定不变的三个字“吃饭了”。他说着说着居然不知道眼泪何时从他清癯的面庞上流了下来,而她的明丽的眸子里也渐渐升腾起烟雾来,她的心揪在了一起,居然泛起了对于当朝皇上也就是她老爹的恨意。她恨她那个虚伪的老爹,他怎么能够做出这么惨绝人寰的事情来,夺取了眼前这个美好的男人的自由和他的亲人子民的生命,还有原本属于他的天下,把他关在这个永远不见天日的地牢里,这是多么令人扼腕叹息啊,又是多么令人心碎啊,因为他是个多么美好的生命啊。她明白了,那幅字是他写的,她从怀里掏出那方黄白绢纱,泪眼婆娑地再次凝眸细看,觉得前生就可能跟他相知相识的,他们都觉得彼此定是前朝就应该认识的,要不怎么会在此刻有这样一种深切的知音一般的感觉呢?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加速,她何尝不是呢。 她立马打马回宫,要去质问那个凶残的父皇。她的那方锦罗手帕再次跌落,不同的是这次是跌落在铁窗边上,他伸手就能够到。她的父皇对于她知道了这件事情感到很震惊,也很警惕和不安。因为他当时其实是想杀掉他的,但是一时糊涂留下贻害无穷,真是另他揪心悔恨不已。如今她都知道了,依她的性格绝不会罢休的,他自己生的女儿自己最清楚她的性格和作为。她也很聪明,知道父皇起了杀心,于是她焦灼不安地跟宫外的几个朋友飞鸽传书,商量好今夜就打算营救隽璟。那几个朋友可都是武林高手,也很讲义气,对于公主的求援都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经过周密细致的部署和计量,他们逃过了精明的父皇的眼睛,成功地救出了隽璟。她和他在朋友们的护送下远远逃到了一个深山老林,他们打算在此安家。他们在悬崖边上建起了一个小木屋子,只有一条很窄且崎岖艰险的小路通向深山外头,这里压根就没有人烟,但他们觉得此生必将长相厮守。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尽管她抛却了一切荣华富贵锦衣华服,那些在她眼里不过流水浮云,只有眼前俊朗飘逸而忧郁多情的男人才是她梦里寻了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真命天子,这就够了。没人知道在这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的悬崖之巅的简陋木屋里住着一个当朝公主和前朝太子,只有这青山碧水见证他们过着如同闲云野鹤一般悠游自在的幸福日子。 寻找爱的港湾(中篇,言情) 寻找爱的港湾(中篇,言情) 茉然颓然地走在喧闹的街上,街上此刻正是车水马龙,繁花似锦,行人如流水般匆匆,没人注意到她灰头土脸、皮皮遢遢地混迹于这茫茫人海之中。晚间,茉然也不知道是怎么走着走着就到了江上桥边,她也不清楚自己何时就爬上了高高的桥栏杆,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这样一个秋风萧瑟的晚间,在这样昏黄如豆的街灯下,自己为什么就站在了这样高的桥上,她的眼睛迷离如雾地看着江面,其实什么也看不清,只有昏黄的街灯投向漆黑的江面,一漾一漾的江水波澜把这点点昏黄漾动得如同鬼魅一般凄楚。 第29章 茉然到现在还是没有搞清楚自己为什么站在了那里,当时不害怕吗,当时自己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又是怎样被路过的弘川给拖了下来。 五年前,茉然跟着在乡里蹲点的宋魁来到了城里,她只读了小学,没什么文化,可就是这样傻傻纯纯的一个姑娘却爱上了城里来的干部。宋魁是当时从市里调到乡下去蹲点的干部,却不想日久生情,与村里人称一枝花的茉然走到了一起。好在宋魁没有始乱终弃,而是带着茉然来到了他在城里居住的地方。父母家人一听说他要跟茉然这等乡下来的女子结婚就慌了神,说什么也不同意,还说茉然这样不自重又没文化又没工作更没手艺的女子不能要,无奈当时茉然已经有好几个月的身孕了,宋魁也挺有主张的,极力为茉然争辩,说千错万错都是自己的错,是自己首先挑逗的茉然,要不人家好端端的大姑娘家也不会对自己以身相许。父母和他们之间的抗争持续了整整三个月,这三个月间,茉然大着肚子用心孝顺伺候公公婆婆,她虽然没有文化,也没有手艺,可是人很聪明,做什么都一点即通,而且心灵手巧,给婆婆绣了一块绢丝披肩,婆婆看着那上面的龙飞凤舞爱不释手,她又给公公织了件毛线衣,公公穿上正合身,而且毛线是上好的羊毛,摸起来非常的柔软暖和,公公也在内心里赞不绝口。更讨公公婆婆欢心的是,茉然煮得一手好菜,不咸不淡,正合公婆的口味。况且茉然人又勤快,又节俭,把这个家收拾的窗明几净,舒舒服服的,公婆私底下更是没得什么话说了。当然在表面上还是要故作一番傲气的,最后装作极不情愿的样子同意了他们的婚事。 结婚头两年,小两口还卿卿我我,有说不完的甜言蜜语的体己话,后来宋魁升官了,单位又派他出国学习了一年,于是乎他在别人眼中几乎成了成功人士了,还是喝过洋墨水的成功人士呢,他每日里穿着笔挺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的一丝不苟,出入都有单位的专车接送,俨然一副社会精英的派头。而天生秀丽的茉然依然衣着朴素,不施粉黛,素面朝天,待人谦恭,除了她出身农村文化不高外,口碑倒是很不错。可好事者从来都不缺乏,他们在这小两口间挑拨离间,对着宋魁就说你这么大个人物,怎么方放着这满世界的漂亮妞不泡,而守着个这么样的土妞过日子,多亏啊。对着茉然则说,你老公现在跟以前更不同了,你也不怕他在外面招蜂引蝶啊,如今外边的女人可比狐狸精多了,担心你老公随时会被哪个狐狸精伸手就勾走。最初,小两口并不在意,可是这些好事者说得多了,也就真的渐渐起了变化。那些浓妆艳抹的时尚女人还真是对宋魁这等有权势的人趋之若鹜,一个一个地投怀送抱,宋魁纵然如同柳下惠般也招架不住了,渐渐迷入花间。这厢茉然也起了疑心,对自己的打扮穿着也前所未有地重视起来,以前宋魁给她的零用钱舍不得花,这会儿咬牙狠心买回了好几套时尚裙装,又狠心买了好几套知名的化妆品,成天对着镜子练习穿衣打扮。不打扮不知道,一打扮起来,原本就是美人胚子的茉然更加的风情万种,柔情似水,媚眼如丝,走在街上,回头率更是百分之九十,这让她信心十足。她开始跟踪宋魁了,还找了私家侦探调查他在外面的那些女人。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女人的照片她气不打一处来,真想狠狠扇这些骚女人几巴掌,不,这不解恨,最好让这些专门勾引别人老公的女人都变成丑八怪,让她们生不如死才好,她恨恨地想。这时的茉然已经不是当初从那个闭塞的小山村走出来的懵懵懂懂羞涩无知的女子了,她虽然还有着温柔女子的情怀,可是当这种温柔遭遇了背叛,那么它将比粗鲁爆发出更加强大的力量,因为它天生的柔韧性。 茉然压抑着满腔的怒火,她想收集到更多更有力的证据再跟宋魁摊牌。终于,她通过在自己家里安装摄像头并拍到了丈夫和一个狐狸精瞎胡闹的画面,她心平气和地邀请丈夫回来吃晚餐,丈夫很高兴,不明白妻子怎么突然心血来潮要搞得这么浪漫。这晚,茉然打扮得分外的妖娆妩媚,也很性感热情。丈夫在她对面激动地坐下,他已经很久没好好欣赏过本就美丽脱俗的妻子了,他的印象中妻子应该还是像从小山村里刚走出来时那般的简朴大方,可是眼前的她却比他的那些狐狸精们更加魅惑动人,她是温情的,但却分明透着冷漠,他搞不清楚妻子到底要干什么。她端起酒杯,轻轻向他举杯,说庆祝我们结婚五周年,你辛苦了,干杯。他感动了,也羞愧了,为妻子的大度,也为自己对妻子的背叛,他的眼睛湿润了,可在茉然看来他只不过在演戏。她不等他喝完酒便把那一大堆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照片递给他,还有那盘在自家录下的录像带。宋魁这才明白了茉然不再是过去那个任由自己搓扁捏圆的温顺的妻子了。她变得如此的聪明,不,是精明,丝毫不亚于那些围绕着自己打转从他身上捞取好处的狐狸精们。果然,茉然提出了离婚,并且以他是过错方为由要求得到财产的绝大部分。宋魁下跪求饶,无奈茉然心已死,不想再给他机会了。一想到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一想他如此背叛她对他的爱,一想到他如此的肮脏,她就不想再给他任何回头的机会了,她宁愿一个人过。5岁的儿子判给了他。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耗去了茉然的许多精力,她没有丝毫胜利的感觉,反而觉得整个身心都被掏空了。虽然得到了大部分的财产,可是这些对她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只不过可以让她吃饱穿暖而已,她本来就不是一个物质女人。 她不再施粉抹脂,也不再锦衣华服,对生活仿佛一下子失去了信心和兴趣。她就这样不知怎么搞的莽莽撞撞地在那个萧瑟的秋夜站到了高桥之上、大江之上。别人还以为她要跳河自杀,连她自己都觉得好笑,因为她自己都压根搞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 弘川也刚离婚不久,他自己开了个汽车修理厂,老婆跟一个大款跑了。这天他心情压抑地走在城中那座大桥上想吹吹晚风,让风把自己的头脑吹得清醒些,可是刚到桥头就远远看见有个人影站在高高的栏杆上,似乎要往下跳。他二话没想就冲过去,一把把那女子拽下来,见她错愕地望着他,他也不知所措了,她更加迷糊。他于是与她同行,试图跟她聊聊天,问问她为何站在那么高的地方,准备做什么。他们俩吹着这透凉的江风,走在昏暗的路灯下,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两个人都沉默了一段时间,还是弘川先开口了,你站那么高的地方不害怕吗,她没有表情也或者是表情茫然地轻轻摇摇头,良久,深深叹了一口气。两个人捡了桥中间一处光亮点的地方坐了下来,她打开了话匣子,他也向她倾诉近来遭遇的苦闷。两个人在这样寒风萧瑟的晚上,吹着这样透心凉的江风,仿佛都有一种相见恨晚、同病相怜的感觉,都禁不住潸然泪下。她穿得有些单薄,瑟瑟发抖,他脱下外套轻轻给她披上,他的手指在给她披上衣服的一瞬间不小心触碰到她的胳膊,她怔了一下,像触电般发抖,他的心也像触电一般咚咚咚地擂得震天响。她悠悠诉说着,默默地流下许多苦涩的眼泪,有那么一刻,她仿佛觉得经不住这般悲伤哀痛和着这般寒冷凄清的打击似乎都没有力气了,全身软乎乎的,想要倒下去,他扶住虚弱的她,把她的头轻轻放在自己的肩膀上,她感受到来自他的温暖,那温暖是那样的久违啊,又是那样的窝心啊,她甚至想要是能一辈子都靠在这样温暖的肩膀上该有多好。他收拾起自己的悲痛和忧伤,伸手揽过她的腰,怕她受不住悲伤情绪和寒冷秋风,他安慰她,不是用言语,而是用肢体语言传递他对她的关心,他的心里也漾动着不一样的温情,仿佛她本来就是自己极度关切爱护的一个亲人,仿佛自己天生就有责任不让眼前自己怀里这个楚楚可怜的女人受到伤害一样。他们都在想,或许他们前生就认识,要不怎么会这般相知相熟,怎么会这般知心交心呢。 他的修理厂经营不善,她拿出离婚分得的财产来帮助他运转。一年后,他们领了结婚证,修理厂也被经营得蒸蒸日上,成了当地的最大汽车修理厂。不久,他们的女儿熙熙出生了。乖巧伶俐的熙熙给夫妻俩带来很多的乐趣,一家三口生活得很是幸福。两个经历过失败婚姻的人重组家庭都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她感慨,好男人是一所学校,她在这所学校里成长壮大,最终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幸福。他也想,她是所好的学校,他在这温柔的港湾里找到了回家的温暖。 烟雨红颜(中篇,言情) 烟雨红颜(中篇,言情) 航艺在这所中学里已经教了6年数学了,带过的学生少说也有个千儿八百的。他22岁大学毕业就被分配到了这所中学教书,平平淡淡地教书,平平淡淡地生活,像许许多多教书匠一样过着波澜不惊的日子。说不上勤奋,也说不上懒惰,反正学校交代他做的事情就尽心去做,也不想去瞎争什么先进。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6年,这期间他没有谈恋爱,没有找对象。上大学时的恋爱遭遇给他很大的打击。那时候他先后谈过三个女朋友,一个个都要么因为性格的原因,要么因为经济原因,要么因为地域的原因而离他远去,剩下他孤家寡人从此再不敢轻易言爱,怕本来就已经被伤得千疮百孔的心又要遭遇重创,他苦笑自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第30章 这届考进来100多个学生,航艺像欢迎往届学生一样出席了开学典礼,并作为教师代表在开学典礼上发表讲话。讲话稿是航艺自己连夜写的,倒也有几分文采激扬的样子。底下的新生听得昏昏欲睡,因为从校长到党委书记到学生处处长到教导主任到后勤部长到教师代表到老生代表再到新生代表,一个个你方唱罢我登台,每个人半小时都不够,这样算下来好几个小时根本就讲不完话,而内容却都是千篇一律的唱高调,枯燥空洞乏味得很。倒是这教师代笔航艺的讲话讲了几句实在话,他说他不希望同学们把自己当学习机器,而是希望大家能够学以致用,不是所有高分同学就是有才能的,才能与分数其实不完全成正比,希望大家不要完全因为应试的原因而读死书,死读书,这样是没有发展前途的、、、、、、这番新颖而实际的理论像一股清泉一般涌流进以应试为指挥棒的同学们心里,在同学们心中反响巨大而强烈,那几个老同志也不好说什么,毕竟航艺这话滴水不漏。 这一大群新生中就有个女孩子依菀对他非常欣赏,不光欣赏他的这番言论,更欣赏他的人,本来他的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文秀的书生气息,干干净净的,清清爽爽的,只是经常沉默不语,不甚开朗。至于航艺为什么能讲出这番话来大概是源自于他自身走过的弯路,那时候他从读书开始就是围绕着分数,所以他的分数总是最高的,虽然考上了大学,但是大学里很多人并不像他这样注重分数,人家个个都兴趣爱好广泛,见多识广,能文能武,像他这样除了会考试还是会考试别的什么也不会的还真是极少数的另类了。临近毕业那年他才开始注重分数以外的东西,可是他明显感觉晚了,别的同学在分数以外的能力上胜过他所以人家找到的工作单位都是大型企业外资企业等等,唯独他当了教书匠,当然并不是说教书这个职业不好,而是说在那一届毕业生中鲜有当老师的。这事对他的打击和教训也挺大的,从此他就觉得能力比分数重要,不管你是小学生还是高中生还是大学生。 航艺给依菀这个班的学生上课,上的当然是他的老本行数学。本来很怕数学的依菀这会儿倒不怕数学了,她学得很专心,不放过航艺讲的每一个细节,因为她想引起他的注意。只是有的时候她也挺烦恼的,因为自己的脑袋瓜并不怎样灵光,怎么学都弄不懂,这倒给她创造了向他请教的好机会和借口。她于是经常在下课时来他办公室找他,每回都是说来问问题的,一般问了一两个问题后就开始转移话题谈别的了,比如老师你以前谈过恋爱没,你开学典礼讲的那番话好有道理哦,你今年多大了,你是哪里人啊,你不上班的时候喜欢看电影听音乐吗,你都崇拜谁啊、、、、、、航艺有时候鉴于其他老师也在办公室就不好多跟依菀聊这些题外话,依菀虽说对于数学题脑袋不灵光,但是对于见人使眼色这些事还是挺在行的,她也挺乖巧的,知道在这种大众场合不适合谈太多别的与学习不相关的事情,于是她就很巧妙的问航艺要了他的qq号和email,说有空跟他上网聊天。说实话,依菀这样一个漂亮而好学的女生自然会在航艺的心里激起波澜,虽然他是她的老师,他比她大了十多岁,可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彼此对对方的欣赏。 他们经常会在课余时间上网聊天,依菀不住校,她家离学校不远,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登上qq看航艺在不在,如果他在的话她的心情便会心花怒放。偶尔她会给他发电子邮件,一般是向他倾吐一些困惑,比如怎样处理人际关系,怎么处理学习与娱乐之间的关系,怎样减轻压力、、、、、、偶尔他们也探讨一下彼此看过的电影,听过的音乐,看过的书籍等等,总之这两个近在咫尺的人在网上聊得颇为投缘和亲密。渐渐地,航艺从依菀的眼中读出了不一样的东西,这种东西是如此的熟悉,曾经在他上大学时,那几个女朋友的眼神中也传递过这样的深情和爱慕给他,他读懂了,这种东西叫爱。可是他犹豫了,因为他是她的老师,她还只是个17岁的高中生,他比她大了11岁,他曾经受过那苦不堪言的爱情的伤痛,难道他就能保证这一次不再受伤吗,更何况这次爱情的对象与他之间有着这么多的困难和阻隔。可是他分明在心里对她动了情,上课时他会情不自禁地往她坐的方向凝视,用彼此的眼神传递思念,他分明能感受来自于她的那份热烈的情感,这份热烈使得他禁不住想要跳下万丈深渊,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他们在qq上聊天的内容,他们email的内容也不再仅仅限于交流思想,而是变成了彼此宣泄压抑的情感和思念的绝佳场地,在这里没有人会窥探到他们的秘密,没有人会打扰他们的情深款款,没有人会对他们的爱说no。 三年中他们就这样进行着地下恋情,彼此都藏得很深,毕竟防人之舌胜于防川,他纵然愿意跳下万丈深渊但是却不想让流言蜚语害了她,她还是个孩子,还是个连高中都还没毕业的孩子。可是情到深处不能自已,他们的爱太炽热,烧灼到了自己却还没感觉到疼。临毕业时,她怀孕了,父母都急了,要她打掉这个孩子,还准备到学校去闹事,依菀求父母不要闹,因为这一切都是她自己愿意的,她说闹了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孩子已经好几个月了,她只能选择把这个孩子生下来。他心疼,说要娶她,可是她含着泪水摇头了。他不明白为什么到这个时候她还选择摇头。他想此刻别无选择了,只能看着这个小生命来到人间。 她大着肚子没法参加高考,学校开除了她。他想站出来保护她,可是她说这样做没有必要,牺牲一个就够了,难道还要牺牲他而于事无补吗,他于是忍着泪水含着心痛百般忏悔百般歉疚地待在角落里独自舔食着伤痛,还有她的伤痛。别的同学都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可没有一张是属于她的。她知道结果,所以也不巴望,只是心里很失落,为没有考上大学,也为这个前途未卜的小生命。两个月后,这个小生命呱呱坠地了,风言风语她和家人早从她怀孕时就围绕着她和家人,只是人们都不知道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在生下这个孩子的第三天,她从医院消失了,连同她的父母。他苦苦找寻,没能寻到蛛丝马迹,他们没带走那个可怜的孩子,他给他取名忆依,代表他对她的思恋。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消失了,连一点朕兆都不给,一点讯息都不留下。其实他不知道,她的父母恨死了他,因为觉得他悔了自己的女儿一生,而在那个关键时刻,女儿还以死相拼,不让他们去找他麻烦。在她父母眼中,他根本不是个男人,居然要一个这么小的小女孩独自承担这份苦痛,毁了她的前程,让她和他们遭受了如此多的流言蜚语和白眼唾沫,他们连寻死的心都有了,要不是为了女儿,他们真想把他杀了方才解恨。 高中毕业她才18岁,正是菁菁年华,可是她除了空有一张漂亮脸蛋之外什么也没有,没有学历,没有文凭,没有技术,没有工作经验,这在这个非常注重文凭和学历的时代是非常难以找到工作的。父母带她远离了原来的城市,在这个无亲无靠的地方,年迈的父母只得指望她了。 她在城市里漂泊着,沉浮着,最后在一个酒吧里找到了服务员的工作。这是个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地方,出入这里的人大多是些暧昧之流,她的美貌和忧郁气质深深吸引了一个经常来这里喝酒的男人,于是她跟了他,成了他的不知道第几任情人抑或是他众多情人中的一个。她虽然心有不甘,可是现实驱使她不由自主地滑向深渊。她知道生命的轮回在她身上体现得最为清澈透明,她从一个深渊爬出来,却有跌进了另一个深渊,这一切都是那么的身不由己啊,她时常悄悄慨叹这一切,在深夜辗转流泪到天明,可是她不知道还能怎么样,因为她就是一叶飘萍,没有方向,只能随风飞扬,随风飘落,落在不知哪个角落默默垂泪。 他独自带着个孩子,学校没有开除他,虽然他的所为严重影响了学校和教师队伍的声誉。他早已不关心这一切,只是木然地上课下课,木然地行走于世间,只有这个可怜的孩子能带给他些许快乐和安慰,他一直想着她,想着她还能回来,还能像以前一样和他谈天说地,和他一起给这个可怜的孩子一个温暖的家。他决定从此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只为等她,只为他生命中那一抹如烟雨般消散无踪的红颜。 雨玉兰(中篇,言情) 雨玉兰(中篇,言情) 风景如画的西子湖畔,兰琴斜倚着断桥的白石栏杆。她穿着一件绿湖色的旗袍,那裁剪得体的旗袍紧紧裹着她窈窕曼丽的身姿,她的秀发如云般被徐徐扑面的清风撩动,像是一线黑色光亮的绸纱在风中飘飞。她手里拿着一方绢丝手绢,一角是她精心绣成的她的名字。她看着眼前视野开阔、碧水微澜的瘦西湖,想象着当年的西施是怎样的芳华绝代啊。 兰琴的家就在西湖边上,当年母亲因受不得苦而跟一个富家公子跑了,所以兰琴自小就跟父亲相依为命,家境很是普通,基本上靠着父亲在银行做职员的那点微薄的薪水补贴家用。虽说是家境平平的普通人家女子,但是父亲视她为掌上明珠,舍不得让她受一点点委屈。 第31章 因此,在这份深深的父爱的包围中她度过了虽有母亲离去的遗憾怨恨却也很暖心的16年花样年华,心里也因始终有普通平常但是却像太阳一样温暖的父爱的照耀而拥有了一颗温婉细腻的心。 陈家大公子轩雨邀着一大帮子朋友踏春而来,在这西子湖畔的烟波飘渺里放纵着他们无尽的青春和豪情,肆意的开怀大笑和高谈阔论引得路人频频回首,但是他们这一行人可全然不顾及旁人的反应,自顾自地说笑得更加放肆。 轩雨在附近一所小学里教书,酷爱文学的他和一帮年轻同事一起编了个杂志叫《听雨》,他们这些青春激情无处安放的年轻人时常在这本杂志上发表自己对于爱情、人生、理想的慨叹,仿佛一个个行吟诗人。他们经常在一起聚会,一起吟诗作对,一起风花雪月,一起燃放那些澎湃浩荡的忧伤与欢欣。 其实轩雨的家境很富裕,从小受着很好的教育,享受着锦衣华服的富贵人家的生活。父亲经营着银行和其他一些实业,也寄希望于轩雨,所以打小就教他会计账目方面的东西,无奈轩雨对这些东西全然不感兴趣,每回那个白发眼镜老先生耐心地跟他讲解财务会计方面的知识时,轩雨绝对走神,他把书丢到垃圾桶里,坐在凳子上,趴在桌子上,思绪飘得老远,或许是一个美好的姑娘,或许是一首意境幽美的诗词,或许是一幅妙趣横生的画作、、、、、、总之跟眼前这枯燥乏味的财务会计知识是八竿子打不着,是风马牛不相及。老先生也自觉无趣,于是向轩雨他爹请辞,轩雨他爹也自此放弃了这个要把轩雨培养成接班人的念头,转而打起了轩雨弟弟轩玉的主意。 轩雨于是乐得清闲,到附近小学当起了薪俸微薄的老师,倒也惬意无边,整天和一大帮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男男女女在一起瞎混,旁人都觉得他们是另类异物,不知道他们这伙人天天搞什么派对聚会吟诗作画有什么意思和意义,只知道他们把附近弄得鸡犬不宁鸡飞狗跳的,这当然是那些观念守旧的人的看法了,有些偏激,实际上轩雨他们都是受过很好的教育的人,不会这般无聊,只不过他们受了缪斯的蛊惑而言行放浪形骸了点。谁叫他们都好艺术文学、欣赏自由忘我的境界呢。 每逢银行忙得不可开交之时兰琴就会在中午给父亲去送饭。这天,她精心熬了一些父亲爱喝的鸡汤,再盛了一大碗饭,装在饭盒里,步行着给两里外的父亲送去。她走到一个拐角被一辆黑色汽车的鸣笛声给吓了一大跳,随之趔趄了一下,倒在路旁,可那车却丝毫没减速,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车开过她眼前的一刹那她看了一眼车中人,心里有点怨气,心想这人真是不可救药。幸好,只是腿上被檫破点皮,没什么大碍,她爬起来捡起摔在一旁的饭盒,还好,饭盒也好好的。她看到腿上破皮的地方渗了几丝血出来,就用那一方绣着她名字的绢丝手绢轻轻揩拭了一番,手绢上就留下了点点殷红,娇艳的红。 到了银行,父亲正埋头在一大堆账本里,都无暇抬头看她一眼,没办法,今天少东家要查账,父亲和其他几个同事不得不埋头苦干,以便把繁杂的账目尽早清理清楚。兰琴把饭盒放在父亲的桌上,说爹你快趁热吃啊,她爹还是顾不上她。她在一旁心疼地看着父亲额角渗出的点点汗滴,这五月的天气还是有些燥热的。她观察着看自己有什么可以帮父亲的,这时一个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问埋首账堆的父亲说,怎么样,刘师傅,弄好了没?父亲立马站起来,汗水把他的前襟都汗湿好大一片,他回答道,少东家,就快好了,就快好了,再等半个时辰就全好了。那年轻男子皱皱眉头,突然眼睛飘到了一旁的兰琴身上,兰琴害羞得低了头,手里不停绞着那方手绢,她在跟他眼神接触的那一刻明显感觉到他的眼睛亮了一下,她也觉得他有点面熟,可一时心慌意乱间硬是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他。突然间,她的手绢从手中飘落,他三步并作两步奔上去,比她先一步捡到那方手绢,他摩挲着那柔软光滑的绢丝有种说不出来的清爽,低头看着上面的两个绣得很精美的字,问她,是你的名字吗,她低头抿嘴地笑着微微点头,他也浅浅一笑,她看见他脸上好看的酒窝。他将那方手绢递给她,她的纤细白皙的指尖捏过那方手绢,仿佛手绢上还有他的余热。 这是个好天气,云淡风清,天边有些许微微的云缱绻漫舒,五月西子湖畔的杨柳一如刚发芽时清新翠绿,散发着醉人的清新淡雅的气息,那是春和夏的气息。兰琴今天穿了一条绢丝面料的鲜绿色的旗袍,鲜绿上点缀着小朵小朵姹紫嫣红的花儿。她的纤细的脖子在旗袍的领口显得特别有风情,两条胳膊也像白瓷玉石一般彰显着青春的气息和脉动。两条修长的腿从那旗袍的开叉中伸展出来,丰满而不失苗条,她把头发用手绢随意地在脑后绑了绑,那微卷的发丝便如波浪一般铺陈在她的后背,随着她的杨柳腰肢一颤一颤,仿佛很有韵律一般地煞是好看地抖动着,摩挲着她背上那片鲜绿。她的秀美的大眼睛望着碧绿碧绿的西子湖,风儿撩动她的发丝和她的裙摆,仿佛一个在美得令人心碎的西子湖畔凌波微步的仙子。 轩雨今天没跟同事们在一起,他想一个人静一静,他需要待在一个清静的地方好好整理一下心情和思绪了。这段时间天天跟那帮家伙们在一起高谈阔论海侃神聊,倒也兴致勃发激情澎湃,但是太过喧嚣反而更显落寞,他时常在喧闹了一整天后觉得自己非常的孤独和沉寂,尤其到了晚上一个人对着天上的月亮时,那种感觉就特别的明显,像小虫子一样一点点地咬噬着他的心。 兰琴像往常一样斜倚在断桥栏杆上,看着碧波荡漾,心也随之轻轻漾动,如水的眼眸也如这眼前的一弯浅蓝而变得浅蓝起来,迷离恍惚就像一个梦一样虚幻飘忽,头发上的手绢飘飞,她都没有察觉。轩雨在远处不经意间望向了断桥,立刻被吸引住了,他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向断桥的方向移动,快速地移动,眼神一刻也没离开过断桥上那个窈窕秀美的身影,那一抹动人心弦的绿,他断定那是他的梦,是他寻找许久都不曾遇上的灵感泉源。他焦急地加快脚步,可是等到他到了断桥上时早已没了她的身影。他失望之至,沮丧至极,觉得他的灵魂都已脱离他追随着她而去了,他捡起那方手绢,淡淡的一点红下有着两个刺绣精美娟秀飘逸的字,他猜一定是那女子的名字。他嗅了嗅,闻到一股淡雅的若兰清香。 轩雨时常想起那个飘渺的如诗如画的身影,他这些天都没有出去跟同事们聚会了,他们来叫他他也懒得参加,因为他心里有了牵挂。他在想那样一个女子长得什么模样,他想她一定很美吧,她一定有着西子的忧郁与风华吧。他怔怔的看着那方绢丝手绢上的秀美字体,一边在心里想象着她的模样,情至深处他提笔在那绢丝上写下了“思佳人回眸一笑,吾将迷醉不省,尔若心有灵犀,愿天赐佳缘,情若磐石,共谱琴瑟,从此比翼天涯”,以倾吐一片思慕之情倾心之爱。 轩玉走进轩雨的书房,他是来找轩雨借书的,轩雨不在,轩玉看到他桌上的那方手绢,觉得甚是眼熟,拿起来一看却是曾经自己捡到过的那个女孩的手绢,只是这手绢上多了几行情诗。他知道定是轩雨所为,心里突然涌起点酸酸的醋意,因为在初见那女孩的时候他已经对她动了心,也知道她就是刘师傅的女儿,但是自此以后他就再没见着她,他也不好意思去问刘师傅,况且老爹是不会准许他去追求一个贫寒人家的女子的,于是他思念着却又没怎么采取行动,不想这方手绢却到了哥哥轩雨的手里,他不知道轩雨连兰琴的面都没见着,他以为他们已经私定了终生,要不兰琴怎么会送了轩雨这定情信物,而轩雨又怎么会在这信物上写下这等煽情的情诗。 轩雨近来不是在书房看着那手绢发呆就是到西湖的断桥边等着他思慕的人儿出现,可是他望眼欲穿也没能见着她半个人影,他想虽然连她长的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但是她出现的话他一定能凭直觉感知到她。他猜她肯定就住在附近,于是他就环绕着西湖把那一户户人家都细细看过,希望能找到她的身影。其实这几天兰琴和几个姐妹约好搞个刺绣展的,大家都在她家的院子里忙活着,每个人绣一幅作品。兰琴忙前忙后地招呼着几个姐妹,又要忙活自己的作品,她绣的是古代仕女图,那个丰腴的仕女在她的画屏里简直是活了一般,有着灵动飘逸婉转曲折的裙幔和衣带,风卷云舒一般的飘飞翻转,边上一个精美的花盆里正盛开着心花怒放的牡丹,那大朵大朵的娇艳牡丹和仕女的锦衣华服相互衬托使得整个绣品显得富贵逼人,栩栩如生。大家都惊叹兰琴的手艺,兰琴自己却不怎么高兴,因为她本想绣个小家碧玉一样清新脱俗的女子,她不喜欢这般浓墨重彩的华丽铺陈,可是姐妹们都按照事先描摹好的画作安排好了每个人的任务,于是她只得绣这个她不是很喜欢的作品。但是不喜欢归不喜欢,看着自己精心绣出来的作品心里还是别有一番得意的,毕竟这等精美不是一般人的手艺可以比拟的。 大家笑笑闹闹地比着谁比谁绣得更好时,一个陌生男人打断了她们的笑闹声,是轩雨,他一眼就断定了手绢的主人,但他还是问了问,请问兰琴小姐是住这里吗? 第32章 几个叽叽喳喳的姑娘把兰琴推到他跟前,兰琴有些不解,又有些不好意思,脸颊立马泛起两朵红云,姑娘们在身后起哄,兰琴越发的不好意思了。姑娘们问轩雨,这位小哥,你找我们家兰琴有何贵干啊?轩雨也被这阵势弄得有点不知所措,张口结舌地结巴起来,我,我,我、、、、、、引得姑娘们一番哈哈大笑,轩雨懊恼起来,不好意思地搔搔头,从裤兜里摸出那方手绢,正要递给兰琴,突然意识到自己在那手绢上写的情诗,就又触电般收回来,却被一个调皮的姑娘迅疾地抢了过去,其他几个姑娘争相围拢过去,轩雨上前去抢,无奈没有那几个姑娘身手敏捷,兰琴愣在那里看着一帮人瞎闹着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个调皮姑娘于是一字一顿地念着轩雨写的那首情诗,念一句还向轩雨和兰琴挤眉弄眼,其他几个姐妹为能逮着这么个好玩的事而兴奋不已,纷纷责怪兰琴不够姐们,有这等好事也不跟姐妹们分享,太不够意思了。兰琴百口莫辩,尴尬地看着她们,也不好意思地看着轩雨。 自此以后,轩雨时常找借口去找兰琴,因为那方手绢还是留在了他这里,兰琴并没好意思拿回来,只是看到了他在手绢上的那首情诗心里翻起了波澜涟漪。兰琴是个内秀的姑娘,不好意思告诉爹这事。每回轩雨来总要跟她谈论谈论文学艺术之类的,事实上兰琴对这些也很感兴趣。她本来就是个秀外慧中的女孩,在银行当职员的父亲也上过私塾的,于是打她小时候起就教她识字,再加上家住在这流传着诸多或美丽或忧伤的故事和传说的西湖边上,便有源源不断的灵感与思绪,时常也会吟诵一些诗词歌赋,其实对于琴棋书画她都有所涉猎,再加上天资聪颖更是修为得可谓可观。这等才情早在轩雨意料之中,因为他当初看着她绣在手绢上的那两个字就知道她不一般的气质和修养,后来又在第一次混乱的见面中为她的那幅仕女牡丹富贵图而倾倒,只是他以为这等女子必是受过很好的教育且生于富贵之家,却没想到她的家境如此普通,这更加让他对她倾心。他们时常会去西湖边上散步闲聊,谈论些文学艺术方面的事情,对于两个富有才情的年轻男女来说这般阳春白雪的倾心交谈更让他们感觉到如同轩雨在那首表白的情诗中所述"琴瑟合鸣",因而两颗年轻的心像磁铁一般紧紧相吸,而这一切兰琴她爹和轩雨他爹妈都毫不知情。 轩玉看着轩雨近来气色颇好,心情愉悦,进进出出都哼着小曲跳着舞步一般,心想他和兰琴定是发展得不错了,他心里格外不舒服。他和轩雨其实是同父异母所生,他母亲和轩雨的母亲时常勾心斗角,弄得家里鸡犬不宁,他在心里也对轩雨存有几分隔阂,兄弟俩关系并不怎么样,好在轩雨无心家业,这让轩雨母亲非常的心焦,却让轩玉和他母亲煞是高兴,觉得将来这个丰厚殷实的家底非他们莫属。无论哪方面,相差不到一岁的两兄弟总是被人比来比去,轩雨的个性比较随意,根本不把这些放在心上,但是轩玉可能受他母亲的影响就特别的计较这些,他也许是知道自己的才华比不上轩雨,所以更加在意吧。两兄弟其实长得很像,都随父亲而有一对调皮的酒窝,但是轩雨比轩玉更显得风流文秀些,而轩玉则有股纨绔子弟的习气。对于父亲将银行交给他打理,他和母亲很得意,觉得在这方面就胜过轩雨老远。他对于轩雨的才华是嫉妒的,但是对他去小学当老师则是嗤之以鼻的,觉得他这个人无可救药,没有出息。 自那天见到兰琴后,她秀美的脸和窈窕的身段总在他眼前挥之不去,像着魔一般地迷恋着她的美。他又不好意思去问刘师傅,更不能向势利的母亲开口,她定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她曾经对他说过要给他找门当户对的富家千金,这样方才配得上她的宝贝儿子。父亲也不会同意,他这么大的家产,在社会上这么高的地位,怎么也要找个有钱有权人家的女子做儿媳妇才不被人笑话。但是他管不了这么多,只觉得内心里有个声音在催促他去找兰琴,他不能让轩雨得逞,他就在内心里那么霸道地想,兰琴是他的,他不能输给他。于是他打听到刘师傅的家,进兰琴家院子第一眼看到的一幕让他七窍生烟。院子里正中摆着一方长长的条桌,上面铺着一张长长的宣纸,兰琴正低头认真作画,那画是画的瘦西湖的烟波飘渺,已经画好七八成了,轩雨则在另一端依着兰琴的画作边思考便奋笔疾书地题字,字字苍劲,力透纸背,意境与兰琴的画作匹配极了,他们是这般的般配,简直完美无缺,两张如画的脸孔上都被暖暖的太阳映照地微微泛红,轻轻和风传送着默契的旋律。兰琴穿了一件非常合身的兰花旗袍,跟她的人一样散发着淡淡的醉人的香甜气息,轩雨则穿得有些邋遢,一件白色衬衣,下着一条宽松西裤,虽然邋遢,跟他的随性浪漫的气质倒也非常吻合。他们就像一对亲密的爱人一般在着含烟似画的瘦西湖边上共谱恋曲,而他只不过是一个外人,一个穿得西装革履的、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的外人,他觉得自己与眼前的美景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啊,他伤心极了,嫉妒把他的心都快掏空了,他想那一刻他眼睛里都流血了。兰琴和轩雨说笑着,没人注意到那个伤心绝望而落寞离开的背影。 轩雨和兰琴都商量要把相恋之事告知双方父母。轩雨于是回家告知了父亲和母亲,本以为会得到他们的祝福,谁知得来的却是他们狂风暴雨般的反对,父亲坚决不同意,气得吹胡子瞪眼的,说以我这么高的地位你娶个啥样的娶不到,偏要娶个这等贫寒之家的女子,你让我的老脸往哪搁、、、、、、母亲更加坚决反对,说有她无我,有我无她,说你怎么这么不争气,放着好好的银行工作不做去当了小学老师就已经把为娘的心都伤透了,这下可好,还要弄个来路不明的小户人家的女子做老婆,你是不是想让为娘我死了你才甘心啊、、、、、、那厢轩玉自那次受刺激之后就一病不起,他母亲心急如焚,左问右问终于得知儿子害了相思病,轩玉也经不住竹筒倒豆子一般都告诉了母亲,因为他憋在心里实在太久了,憋得他实在太难受了,这难受再加上这次的打击和刺激击垮了他,让他觉得生不如死。母亲一方面得知轩雨被他父母骂而高兴,也在心里大骂轩雨不争气,笑话轩雨他母亲又要丢人了,另一方面也为自己的宝贝儿子着急,不知道这孩子怎么这么想不开。轩玉告诉她,自己喜欢的也就是轩雨喜欢的那个姑娘,这下可让轩玉母亲暴跳如雷了,她仿佛被雷击中一般从椅子上跳将起来,青筋暴露,气不打一出来,一方面是气自己的儿子怎么也跟轩雨一样不争气,另一方面是气自己的儿子居然比不过轩雨,那女孩让他抢了过去。她怀着这种无比矛盾和伤心的心情,一方面希望儿子把这个女孩抢过来,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她成为自己的儿媳妇,觉得她配不上她的宝贝儿子。 兰琴的父亲得知自己的女儿喜欢上了东家的大公子,力劝女儿放弃这段感情,说这是孽缘,定不会幸福的。无奈兰琴铁了心,说这辈子要嫁就嫁轩雨,除了轩雨谁也不嫁。老父亲气急败坏,不可奈何,却又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女儿往火坑里跳,想着气着急着就病倒了。兰琴伤心至极,不知道自己的固执给父亲带来这么大的伤害,也不知道在这个两难境地究竟要如何选择,无论放弃哪一方她都不忍不舍,都面临着心灵的煎熬,这方苦痛让她迅速地消瘦下去,轩雨看着急在眼里,疼在心上,可是他和她一样面临着这样两难的境地,似乎到了死胡同,没有退路了。轩雨的父亲提出见见兰琴,兰琴于是和轩雨来到了他家里,父母亲和轩玉他娘都在,他们三个见了兰琴也都被她的如花美貌和如兰气质给镇住了,都没想到一个小户人家出身的女子会有这般倾国倾城的容貌和气质,也觉得不怪两个公子都被她迷倒了。在轩雨的一再坚持和抗争下,轩雨父母决定同意这桩婚事了,这下轩玉的母亲急了,轩玉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想着他心爱的姑娘就要跟自己的哥哥成亲了,他从此再也不可能对她有任何幻想了。母亲安慰他说,天下的女子多的很,容貌比她秀丽的更加多得很,你又何必在乎她这样一个出身贫寒的小户人家女子呢,娘给你找个比她更漂亮的,你要好多娘给你找好多、、、、、、可是任他娘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他就想着她,想着她伤了他的心,他娘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儿子为了一个姑娘弄成了这样,而且再也不听她的话了,她心焦啊,生怕儿子有个三长两短的,将来这个丰厚的家底还不落在了轩雨他们娘俩身上?想到这里,她心如刀割,越发不甘。 兰琴的爹病好了些,因为他想想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好说的了,更何况轩雨那孩子他也喜欢,他爹娘也同意了,大概兰琴嫁过去不会受什么很多委屈吧,要受委屈那也是听天由命了,他老了,管不了他们年轻人这些事情了。轩雨父母都在张罗着为轩雨和兰琴操办婚事。可是轩玉的病情却越来越严重了,他娘跟他爹说了轩玉也喜欢兰琴,并且为兰琴伤心到这种程度,劝他不要答应轩雨和兰琴的婚事了,可是轩玉他爹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说婚讯都传出去了,喜帖也发了,日子也定了,这个时候再变更不但对不住轩雨和兰琴,也会遭外人耻笑,说他一家之主毫无威信可言,以后还怎么在业界混啊。 第33章 他看着轩玉病中那般消瘦模样,也很心疼,轩玉也是他心头的肉啊,还要继承他将来的事业的啊,他怎么会无动于衷呢,于是老父亲语重心长地劝慰轩玉,对他说兰琴和轩雨是两情相悦,就算兰琴不和轩雨结婚,兰琴也不会喜欢他轩玉的,轩玉听到这里更加伤心了,在轩雨和兰琴结婚的那天他年轻的生命就如同云过一般无痕而随风消散。轩玉的母亲悲痛欲绝,恨死了轩雨和兰琴,恨轩雨夺了儿子心爱的人,恨兰琴是狐狸精勾走了她儿子的魂,于是她趁无人注意在新郎新娘的酒中下了毒,就这样相爱的轩雨和兰琴在洞房花烛夜双双死在了那大红的布满富贵牡丹花的婚床上。一时间这个大家族陷入了绝境,喜事变成了丧事,轩雨的母亲看着儿子儿媳口鼻流血浑身乌青地死在了婚床上,一下承受不住打击,心脏病突发而死,轩玉的娘也因为儿子惨死,自己下毒杀害了两条如花的生命而倍受良心的煎熬,于是她变得疯疯癫癫,从此在西湖边游荡徘徊。轩雨他爹一下子失去这么多亲人觉得彻底绝望了,他苦心经营的这个大家族一夜之间倾塌了,事业对他来说已经毫无意义了,他孤独地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白发人送黑发人,连老伴也死的死,疯的疯,还活着干什么呢,他颤巍巍的掏出一把小手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西湖边从此多了五个一字排开的坟墓,每年的清明节人们都能看到有个老人踉跄蹒跚地去扫墓,那是兰琴她爹。还有个疯老太也经常在西湖边游荡,时常守着那堆坟墓哀嚎哭泣,悲身恸天,那是轩玉他娘。 云中谁寄锦书来(中篇,言情) 云中谁寄锦书来(中篇,言情) 你可知道我孤灯照壁,独守寒窑的凄凉?你可知道我菁菁十八载大好青春年华只为等你无尽归期? 想当年我也是倾国之貌,倾城之才,我也是家世显赫的大家千金,痴心于你便苦苦守候,从此只影伴青灯,垂泪盼天明。我舍弃那等荣耀富贵,只为与你携手天涯,共结连理,可是我等来的却是如此凄零凋落的结局,你让我心作何想,你让我情以何堪? 若从此不再念想倒也罢,偏偏你越去得远,越离得久,我这心便越是落满思念的尘灰,拂拭难去。我曾细想,你究竟有何等魔力,让我如此为你痴狂着迷,想来思去,竟不得法,丝毫未有理出头绪,或许我前生就注定要与你纠缠在一起不得休眠吧,我只能这样宽慰自己,也苦笑而泣。 那等皓茂年华,我芳心暗许,为你迷醉,你却若即若离,似有还无地躲躲藏藏,嗫嗫嚅嚅,我却越是为之心神动漾。想那时,我是何等的芳华绝代,秀美盖世啊,几多皇室贵族,几多翩翩才俊,皆为我倾慕拜倒,只为博我莞尔一笑,他们便胸襟摇曳,而你冷冷寂寂,死死沉沉,我却独独于这一众才俊卿人间将芳心深情抛却于你,你却欲拒还迎,面带不悦,我想我那时定是为妖魔所附,故眼迷花乱,倾心错意,才酿就了今日这般自斟自酌的苦酒,我心当是悔之晚矣。 这般清冷凄苦的漫漫长年,我几度欲逃离,回到年迈但依旧怜惜我的爹娘身边去,回到我曾经拥有的无上荣华富贵里去,回到我曾视若粪土的锦衣玉食中去。可我终究没能成行,想当年,我对爹娘的苦苦相劝是何等的决绝果断,无情无憾,那时以为与你可以情比金坚,爱比海深,以为可以与你白头携老,比翼双飞,于是对爹娘的老泪白发置之不顾,置若罔闻,一心只想跟随你快快去过神仙眷侣的逍遥日子。老朽不已的爹娘居然向我下跪,而我心一横,便跟你远行,来到这等破败不堪,阴风四起的寒窑为你痴痴等候。我思来想去,无论如何再无颜面去见我那老迈伤痛的爹娘,虽然我深知他们知我今日惨状定是凄怜不已,定会谅解我过往的决绝无情,但我不能,我还有些许的自尊,我也有常人的脸面,即便是面对生养自己的爹娘,我也要咽下这口气,默默忍受这等非人的孤寂和凄零。 想当年,我绮罗加身,夜夜笙歌,时常对月吟诗,举酒成诵,或画或词,或曲或调,皆让一众才俊卿卿仰慕钦佩,爱慕倾心不已,而今日我只得形单影只,茕茕孑立于这破陋败窑,忍受这等孤苦清冷,再无人与我成诵交游,再无人为我喝彩称道,再无人为我倾慕思量,我便也无心诗画,那诗画已在我心里眼底,处处是泪,时时成霜,你可知这等凄绝之苦? 想那时,繁花明艳之日,斜阳余晖之时,我着一身粉媚娇艳的桃花绫纱,摇曳婷婷,曼妙婀娜,顷刻间迷醉多少蜂蜂蝶蝶,望断多少男男女女眼魂,倾倒多少才俊公卿的心魂,那是何等的芳华,那是何等的荣耀啊,对于一个女人来说。 忆当初,我粉面娇颜,玉首擎娥,偏爱红红绿绿、香香迷迷的胭脂水粉,门前流过的一脉细流间,每日清晨都会飘起我刚梳洗过的妆容胭脂洇红,如桃花,如石榴,如含笑、、、、、、让多少寻常百姓女子效仿羡慕,令多少翩翩少年才俊好奇思慕,而这对于那时二八年华的我来说也是何等的细腻心事啊。我时常会伴着孤灯忆及少时光影,诸多感慨便如当年的胭脂水粉在那脉细流间洇开来一样荡漾不止。 现如今,我着的是褴褛破衫,双鬓因思念孤苦而早已染上霜尘,我不戴凤冠,不梳云髻,洗尽铅华,破镜中虽还依稀寻得着当年芳华与婀娜的旧迹,但终究大好韶华已随流水凉而去,思念的孤苦又让我耗尽心力,于是这残破镜中人便变得如此平庸疲乏,暗淡无光,几乎没有了当年的风华妖娆,还凭添几许若隐若现的皱褶于额间眉眼。 现如今,我如此这般颜色褪尽,残花败柳,纵使再为你苦守寒窑十八年华,也未必见得着你丝毫的感动,你若真心有情,便不会置我这多年于如此孤苦境地,你定可以寄上半纸锦书,以告慰我,让我知晓你的心中想着我,始终有我的身影,可,没有,半纸锦书你都不曾寄与这孤苦思慕的人儿。你是如此的狠心,如此的绝情,倒让我想到了背叛双亲时我自己的决绝,大概这是对我不孝绝情的报应吧。 今日梦里,却收到一封锦书,说的是你即将归来,但我醒来却心中了无半点激动,似乎早已猜到结局,猜到你的心思。果然,你衣锦还乡来,却带着如花美眷,看我如此残破颜色,犹如半老徐娘,你只稍微望我一眼便从此再无正眼,那时,我心底反而释然,虽然也流着血,毕竟不痛,或许它早已痛得麻木以至于我感觉不到,但我真正在乎的是我这衰老不堪的颜色,我那曾经芳华决绝的皎皎容颜,我那皓皓菁菁的十八韶华,这些都已经付诸流水清风,不留丝毫痕迹,不容丝毫悔恨,因为一切已成过往,我已无头可回,无涯是岸、、、、、、 就这样孤独凄零到老吧,我想。只是从此再也不用痴心守候那无尽的归期和不值的人了,因为没了念想,我倒恢复了青春,恢复了些许颜色,恢复了惬意当年的心思,恢复了些许往日的光华,只是,我还会等着云中谁寄锦书来吗?我也不知道,光阴不停轮回,我把答案交给它吧。 美人歌(中篇,言情) 罗亚国国王艾宁欣赏着眼前这位明眸皓齿,眼波流转的妙龄女子的献艺,目光中流露出无比的赞赏与爱慕。那种一见钟情的描述绝对是他此刻内心最佳的读白和写照。他感觉整个心胸荡漾,像一池碧波般漾动,漾动,直到要溢出池堤,一泻千里。他咽着口水,喉结艰难地上下蠕动着,像有只苍蝇哽在喉舌。他的整个心都要跳将出来,他拼命压抑着,不让自己的心跳得太过猛烈,可是有那么一刻,他几乎觉得快压抑不住了,心狂跳不止,一股血脉喷张,涌上胸腔和脑门。他知道自己的脸和脖子还有眼睛都充溢着血色,那是激情燃烧、欲火焚身、汹涌澎湃的情感激流。 这位让艾宁魂不守舍的少女是本国朝中大臣达多的女儿爱琪,芳龄15。达多是个弄权使计的弄臣,最好溜须拍马,见女儿爱琪已到婚嫁年龄,又出落得如此这般倾国倾城,沉鱼落雁,遂在国王艾宁寿辰之日将爱女献上,名为献艺,实为献人。爱琪虽百般不愿,可也强扭不过诡秘狡诈的父亲,她当然知道父亲的如意算盘,但是没有办法,父亲时不时就会向她灌输位极人臣、荣华富贵、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种种好处,可单纯的爱琪对这些似乎都提不起丝毫兴趣。 国王艾宁的寿辰当天还邀请了邻国波普国王子扎里。当时扎里和艾宁同在金碧辉煌的大殿上欣赏着爱琪的曼妙舞姿,也很是为之胸襟荡漾,惊叹此等女子怎会是食着人间烟火长大的,她应该不属于这喧嚣俗世,她定是投错了胎。他的眼神紧紧追随着她的身姿,他的耳朵竖起,仔细聆听她的吟唱,那舞姿应该是仙女才有的飘逸出尘,那歌喉应是云雀之声,是那般的清丽婉转,有如泉水叮咚,有如丝竹仙乐,让人不禁心魂出离,心神驰往,以为那是天国该有的景象。他慨叹,这等飘逸脱俗的女子,这般才情激扬的女子,要是能此生相守该是人生一大幸事快事哉。想想自己那三千佳丽嫔妃,再看看眼前这飘逸仙女,真是不得不让人感慨万千啊,他想,若有此一女,那么三千佳丽尽弃不惜。 爱琪的老父亲达多看在眼里,喜在眉梢,心想这回老朽的夙愿终将达成,很快自己将得到这个国家的至高荣耀和财富。 第34章 他不由得笑意飘飞,连长长的白须都要跟着他的笑飞起来了,脑海中已在构画着不远将来的锦绣繁华,置身其中,沉醉不已。 达多和艾宁、扎里都不知道,爱琪其实早已有了意中人儿了。她的意中人就是她奶妈的儿子比蒙,她和他是在2岁时就认识了。那时奶妈带着2岁的小比蒙进到爱琪的家中照顾她,她从小和比蒙一块长大,虽然父亲位高权重,母亲和一大帮父亲的小妾们都很不喜欢她跟比蒙一起玩,可是在幼小而纯真的爱琪心里,父亲母亲还有父亲的小妾们的想法都是错误的,他们不知道,比蒙有多疼爱她,能带给她多少的快乐,能化解她多少的忧愁。于是他们两个小不点经常趁大人不注意便溜出大门去玩,到附近的河里捉鱼,到附近的山坡上捕蝴蝶,采野果,他还会给她编好看的花环戴在她的头上像个小公主,他也会给她采来大把大把的小野花和蒲公英。她喜欢被他照顾着,喜欢被他宠爱着,喜欢被他呵护着。 14岁那年的某个云淡风清的日子,爱琪和比蒙寻了个空又偷溜出门,来到附近他们常去的小山坡上。此时正是山花烂漫的季节,满山遍野的野花开得姹紫嫣红,仿佛百花媲美一般。爱琪穿了件小白裙,白皙的粉嘟嘟的脸蛋透着桃花般的娇羞嫣红,行走在烂漫山花间像极了仙子。比蒙很健壮了,修长的身子像个勇猛的骑士一般在荆棘野草间为爱琪开道,深怕她的纤细白皙的皮肤会被刺钩钩破,也怕野草上的毛穗会蹭破她的腿。来到一个山顶的小草坪上,比蒙让爱琪躺在草地上休息一下,他则到林子里去了。爱琪很乖,很听话,她于是躺在小草坪上半眯着眼睛望着浮云飘散,吹着轻柔山风,闻着青草芳香,感受着大自然的无比美好,感觉无边的惬意舒爽。山风吹拂得她都快进入甜蜜的梦乡之时,比蒙神秘兮兮地回来了,他把双手绕在背后,蹑手蹑脚地走近正泛着甜蜜微笑快进入梦乡的爱琪身边。他把一个非常美丽的用各种鲜艳娇美的小花朵编成的花环轻轻戴在爱琪的秀发上,又将一个用当地最结实的草织的戒指轻轻套在了爱琪的纤纤玉指上。他想,等她醒来,一定会很高兴,很开心的。他在她边上躺下,看着天上的浮云聚散离合,感受着大自然的清新美好,再侧眼望望身边美丽的姑娘,觉得世界是那么的美好,神赐予自己的东西太多了。 不知过了多久,爱琪睡眼朦胧地从甜美的梦乡醒过来了,她首先感觉到的是戴在头上的花环,她拿下来,看着这精心编成的花环,它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娇艳,那么的散发着沁人心脾的甜蜜芳香,她把它重新戴在好看的秀发上。接着她看到了手上的戒指,那戒指是用青草编织的,还鲜绿鲜绿的,散发着青草好闻的气息,戒指上还有如同宝石一般突出的小圆饼,她感动着,觉得他对她太好,他是用心编成的,是用他全部的爱编成的。她看着沉睡中的他,他的脸上正泛着甜蜜的微笑,她猜他一定做着和自己刚才做过的一样的美梦。她刚才梦到,她和他牵手一起走过长长的红地毯,在金色大厅里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他为她戴上了金黄色的公主冠,还为她戴上一枚闪着耀眼光芒的金戒指,还在她的脸颊上亲吻着。没想到现实中确实如此,虽然不是金黄色的公主冠,虽然不是闪烁着耀眼光芒的金戒指,可是她觉得这美丽的花环和可爱的戒指比那真正的金冠和金戒指都要好看得多,宝贵得多。她俯下身去轻轻吻了一下他宽阔的额头。他醒了,看到他美丽的新娘正戴着他为她亲手编织的美丽花环,戴着他为她亲手编织的草绿戒指,她比他梦中更美,美得如同天仙。他深情地对她说,你是我的公主,她深情的眸子凝视着他同样深情的眼眸,我是你的公主,永远的公主、、、、、、她为心爱的他唱着他们在一起时经常吟唱的歌子《美人歌》,“美人有恨,美人有爱,美人的心有谁知?美人有心,美人有情,美人心随那少年舞。我那英俊的少年郎,你可知道美人心,美人为你流泪,美人为你心碎,美人为你把心窝掏尽。我只爱我那翩翩少年郎,问君你可知,美人心属你,心属你,心属你、、、、、、”唱得他如痴如醉,这首歌就是唱给他听的,他知道这是她编的词,她编的曲,这是她对他的爱的表白,他想他对她的爱已经不需要过多的表达了,她定知道他是多么的深爱着她,从少不更事起。 偷偷的相爱让他们觉得充满了神秘的快乐感和新奇感,炽热的感情烧灼着他们年轻的心。他们彼此都知道他们的爱情必定会经受着一番烈火炼狱般的考验,必定会遭受着诸多严峻艰难的磨砺,但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他们的相爱,因为没有人可以把两颗早已相互融合的心剥离开来,他们的灵魂早已融为一体,无可分离。 达多被国王艾宁授意进入密室商谈要事,正沉浸在美梦中的达多喜得手舞足蹈,几乎是跳着舞一般地跟随国王进了他的密室。艾宁说要跟爱琪成婚,尽快办理。达多喜滋滋的,不知如何形容自己的喜悦之情,巴不得越快越好。扎里急急回国同父亲商量要娶邻国的爱琪为妻,父亲不同意,他觉得扎里贵为一国王子,怎么着也得娶个公主,但是扎里不想理会父亲的这一套了,他心以许,不可改变,也不会改变,他不容许他的爱就此夭折,哪怕失去整个天下,他也要得到她,他发誓。 正当爱琪和比蒙偷偷相会之时,达多告知她此等好事,本以为爱女会兴高采烈,可是她却愁上眉梢,揪心疼痛,极力反对父亲的做法。达多不明白爱女是怎么了,这是多少人都羡慕和盼望的事情啊,更何况国王艾宁正当年富力壮之时,又不是徐徐老朽。爱琪以泪洗面,比蒙偷偷从窗棂翻入她的闺房,得知此事,深感不妙。虽然他们早有心理准备,可这等强势对抗还是没有料到,毕竟比蒙只是一个身份卑微得不能再卑微的下人,而他们要对抗的却是这个国家至高的首领国王。他们都僵了,不知道能怎么办。比蒙的手臂上和额头的血管突突地跳着,爱琪知道他此刻内心定是汹涌澎湃,她自己内心也是翻江倒海一般波澜起伏,心神不宁。 扎里和父亲一番激烈争吵后迅即驱马疾驰飞越崇山峻岭日夜兼程来到邻国罗亚国,他要向罗亚国国王艾宁提议此事,要尽快娶到爱琪为妻。他赶到时,罗亚国国王正布置达多和众大臣张罗举国大婚,以庆祝他和爱琪的婚事。他顷刻间瘫倒在地,仰天长嘶,不明白老天为何如此弄人,天空中突然大雨瓢泼,他全然感觉不到凉意,因为他觉得他的心快死了,快死了的人通常心都已经凉透心肺,是感觉不到凉了的。猛然间,他又迅即从雨水泥泞中站起来,心想他们还没举行大婚呢,还有机会,哪怕劫走爱琪他也要得到她。这么想着他又觉得天空明媚起来,他心里涌起了一股莫名的冲天豪气,像是誓死的壮士英勇献身一般。 此刻最为紧张的莫过于爱琪和比蒙了。他们两在极度不安中度过了整整两天,举国上下都在讨论着这件即将到来的大好事,可在他们俩心里却是无比的哀伤沉痛,无以附加的愁云惨雾包绕着他们,使得他们喘不过气来。他们想到了私奔,于是又如此这般那般地计谋了一番,设计了私奔的路线,他们的计划是逃到邻国波普国去,因为波普国离罗亚国最近,只要有马匹,两天就能赶到。 是夜,爱琪换上黑衣男装,比蒙也一身黑衣劲装。他们从后花园翻墙而过,墙外有他们的一匹白驹在等待。一把翻上马背,疾驰如风,消失在黑夜里。此时处于极度紧张中的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翻墙而过疾驰而去那一瞬间,有一匹黑驹也随同他们疾驰而去,那是扎里王子和他的爱驹。他本来是想直接从爱琪的闺房中把她劫走的,没想到比蒙和爱琪他们先行了一步。不过这样也好,他就可以直接在路上劫持他们了。两匹快马奋力向波普国疾驰着,比蒙和爱琪还是没有发觉跟在他们后面的扎里王子。到了边境,扎里准备动手了,他自幼就擅长剑术、马术等等,练就一身高强武艺,这自然是没受过正统武训练的比蒙比不上的。扎里拦住了比蒙和爱琪,比蒙下马,剑出鞘,灵动如游蛇一般刺向扎里的喉结,扎里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避开了,一番天昏地暗的打斗之后,比蒙倒在血泊之中,他眼神中饱含着对爱琪的恋恋不舍,爱琪伤心欲绝,悲痛怆然,捡起比蒙的剑就要抹上自己的脖子,却被扎里一把拦下。爱琪看到比蒙眼中的光亮一点一点消失,可是她知道他的心是她的,他的灵魂是她的,他的血液里流淌着她的血,永远都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她即使死了也是他的鬼。扎里把她横抱上马,她诅咒着这个恶魔,她恨不得把他杀了以告慰她心爱的人的亡灵。可是她力气太小了,在强壮如牛的扎里怀里她压根没有反抗的余地。她用手打他的胸膛,用牙齿咬他的手,可是这个恶魔一般的人毫无感觉,他的眼睛里布满鲜红的血丝,他的心突突地跳着,他知道从此以后,她会是他的了,永远只属于他一个人,任何人都不可能把她抢走。 艾宁得知扎里王子劫持了自己的新娘,就在举国大婚前两天,这让他的尊严一下陷入了低谷,他绝对不能容忍有人对他的地位提出此等挑衅,陷他于如此耻辱不堪的境地。再说爱琪是他的,他早就认定了她,没有她,空有这一国首领之位,拥着这大好河山能有什么意义呢。 第35章 达多倒不气不恼,反正扎里也是一国王子,他同样可以得到无上的荣耀与财富,他才不急呢。艾宁国王满腔怒火地发动了战争,扎里王子迎战,两个国家烽火争雄,斗得正酣时,爱琪从扎里捆绑她的殿里逃了出来,骑上那匹那天偷偷跟她来到波普国的她和比蒙心爱的白驹,疾驰穿过波普国国境,在罗亚国边境找到了比蒙的尸体,他还是那般美好安详,眼神里还是充满无限柔情,苍蝇和虫子都舍不得吃他,他的身体仿佛还散发着余热,她知道他永远都是爱她的,他的心永远都为她而守候。温柔地抱着他的头,细细抚摸他的脸颊,一股殷红染上了她和他的黑衣襟,黑红透湿的血是那样地震人心魄,撼人灵魂,她倒在了他的身边,如同当初他们在山顶小草坪上看天边云卷云舒一般安详甜蜜,他的眼睛轻轻地闭合上了,满脸的宁静祥和,甜蜜的微笑挂在他们的嘴角,草织的戒指还在她的纤细的手指上,只是被血染成了红色,鲜红鲜红的,花环在他身边的包裹里,那些花朵已经枯萎了,可还是那么美丽,散发着甜甜的气息,有如他们的爱情一般甜蜜芬芳。远处的山风轻轻送来模模糊糊的吟唱,“美人有恨,美人有爱,美人的心有谁知?美人有心,美人有情,美人心随那少年舞。我那英俊的少年郎,你可知道美人心,美人为你流泪,美人为你心碎,美人为你把心窝掏尽。我只爱我那翩翩少年郎,问君你可知,美人心属你,心属你,心属你、、、、、、” 荷花仙子 荷花仙子 荷花长得其实还算漂亮,只是她的右额角不知道怎么地从出生就带着一块印记,活像一朵荷花。就因为这多荷花印记使得荷花整天懊恼不已,隔壁就住着她心仪的男子吉源,可是吉源连正眼都没瞧过她。 荷花的家境很贫寒,但是父母都视她为掌上明珠,从来都不让她干一点点粗活,因此她保养得很好,白皙凝脂如玉的皮肤,纤细娇嫩的手指,飘逸如云的秀发,窈窕妙丽的身段,其实她算得上是个美人胚子了,可是就因为这块讨厌的印记,她天天照镜子祈祷上天开眼,能让她在某天早晨起来一照镜子发现那块印记不见了,那该有多好啊。她每日里都会在镜子前照来照去,苦恼不已,又万分虔诚地祈祷着。 吉源的父亲是个小小的员外郎,家境也还过得去。从小他就娇生惯养的,那手指保养得比女人的手都柔嫩,那脸蛋保养得比女人都要白皙,但是他天生一幅风流骨架,再加上眉眼也算清秀,因此让就住在隔壁的荷花对他心生爱慕不已,可是吉源是个很有女人缘的人,好些千金小姐都心属意于他,他也每每流连烟花之地,在那等红粉金子紫之地,他可是个极受欢迎的人物。他也好些附庸风雅之事,荷花时常能听到他在隔壁院子里拿着把折扇踱着方步对着青天摇头晃脑地吟诗作对,每回荷花听到他高声吟诵时都要偷偷笑上一阵,羞红了脸,这是自我陶醉的吉源所不知道的,因为他自己觉得他的才华还算横溢,风流也算倜傥,女人堆里他很受欢迎,自然是不待见隔壁的荷花的。 在吉源六岁时,生过一场怪病,他父亲求医问药,遍访名家,都不知道他到底得了什么怪病,总是浑身抽搐,高烧不断,不进水米,见人不识。老父亲把头发都急白了,心想老来得子多不容易啊,没想到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这夜,老父亲正躺在床上老泪纵横,哀叹不已,却有个声音飘渺而来,极其轻柔地对他说,“你儿子的病并不是没得治,念在你多年潜心向佛,用心行善的份上,天庭派我来指点你,取你家门前池塘里的荷叶一片,荷花一枚,用下雨天的屋檐水浸泡七七四十九天,再给你儿子在子时服用即可。”老父亲感激涕零,立马采来荷叶和荷花,照着仙人指点,果真吉源又如从前一般活蹦乱跳了,老父亲从此要吉源拜门前池塘里的荷花为母,请求它保佑吉源长命富贵。老父亲也要求吉源和自己一样尽心行善,少为不为恶事。 十二岁时,吉源跟伙伴们到山里玩耍,遇到一条很大的蟒蛇,那蟒蛇足有他家水桶那么粗的腰,长足有七八米,其他小伙伴都逃开了蟒蛇的视线,唯独吉源被蟒蛇围追堵截住了,那蟒蛇团团围住他,嗤嗤地吐着血红色的星子,阵阵热气扑面而来,这阵势把柔弱的吉源给吓晕了,在蟒蛇的巨大嘴巴扑向他的时候他昏死过去。过了好久他才醒来,但是腿上留下长长的伤口,流血流脓不止,发出阵阵恶臭。老父亲伤心不已地把他背回家里,看着他的那条被蟒蛇咬过的腿上的肉变成黑色,他自己也疼得死去活来的,但是什么药都试遍了,不管用,老父亲再一次老泪纵横,唉声叹气,觉得儿子这回肯定是躲不过这一劫了。半夜,那仙人有送来了指点,说要他用老方法,就能就吉源的命,老父亲千恩万谢地道谢,虔诚地照着老法子做,果真吉源的腿完好如初,连伤疤都没留下一个,老父亲想这荷花真是儿子的救命恩人啊,从此对池塘里的荷花照顾有加,无限虔诚地烧香敬荷,也怪了,人家家里的荷花到了冬天就都蔫了,谢了,可吉源家的荷花却永远是那么娇艳明朗,粉丽动人,不败不谢,被当地人传为奇谈。 吉源渐渐长成一个风流潇洒但却稍显柔弱文气的少年郎,他对女人的兴趣也与日俱增,成天流连烟花之地,跟那帮红红绿绿的娇媚女子饮酒作乐,吟诗作画,要不就是去戏院看戏,顺便跟那些大家闺秀们眉目传情,暗送秋波,倒也撩拨得那些大家千金们为之心神荡漾,对他钟情不已。好几家大府千金都托人婉转地前来说媒提亲,但是流连花丛的吉源可不想这么早地吊死在一棵树上而放弃整个森林。老父亲为此没少说他,对于吉源流连花丛,老父亲心痛不已,但是规劝无效,也就只能无可奈何地听之任之了。这日,吉源从绮红楼回来,因喝多了酒而摇摇晃晃,回到家就倒在床上,从此长眠不醒,身上散发出来冲天的臭气。年事已高的老父亲泪眼婆娑地抹着老泪指着躺在床上如同死尸一般的吉源哀叹,“儿啊,我说了吧,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谁叫你整日里流连那等肮脏之地,你这次定是为那些晦气肮脏之物所害啊,老爹我也救不了你啊,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啊,你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我情何以堪啊、、、、、、”情绪太过激动的老爹口吐一股乌血,从此真的长眠地下了。老母亲便照着老法子救吉源的命,没想到吉源命大,又捡回一条性命。 其实他不知道,隔壁的荷花是修炼了五百年的荷花仙子,当年她是投胎到吉源隔壁的这户穷困人家的,生下来就带着荷花的印记。而吉源则是池里的一弯鲤鱼精,在他们同为仙妖时,荷花就属意于他,只是他后来为了超脱便投胎到凡间做了公子哥,荷花便也追随他而去,并且先后救过他三次。吉源对于自己的前生是条鲤鱼精是根本不知道的,他更加不知道的是荷花每救他一次就要耗费自己一百年的功力,因此投胎为人的荷花原本可以活50岁的,但是她现在只能活20岁了,这对于已经18岁了的荷花来说太残忍了,而且她钟情的吉源又是那么的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让她伤透了心。 吉源看上了周家的千金霓玥,这霓玥也生就非凡美貌,宛若天上的一弯明月熠熠生辉,更重要的是周老爷可是当朝宰相啊,这等地位和荣耀可是能给家境普通的吉源带来无穷的机会和财富,荣华富贵简直唾手可得啊,这等美事对于吉源的诱惑太大了,让他兴奋不已。于是他派人上门提亲,霓玥也早就心为之动,因此一拍即合,周老爷对这个掌上明珠的要求奉若圣旨,自然赞同,于是速速定好婚期,决定举行大婚。 十九岁末的一天,荷花照着照着镜子,突然发现自己额角的那块荷花印记居然不见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时间不知道眼前镜中这个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俏丽佳人是谁,她定定地看了许久才明白那是自己,她很惊讶于自己的这等非凡的美貌,更惊讶于自己容貌的突然变化。她走出院门外,周遭凡是看到她的人皆驻足而立,张口结舌,以为西施在世,贵妃再生,这等倾城美貌实在不是凡人所有,她定是上天落下的仙子,这般的飘逸脱俗,这等的美好娇俏。不一会儿,她家的院门外就围了一大堆人,都是瞠目结舌地望着她,好些男人的涎水流得老长。正张罗着婚事准备明天举行大婚的吉源从外面回来,发现一大堆人围在自家和隔壁家的院门外,就好奇地挤进人群里,这一看不要紧,登时吉源的眼球都快要突出来,他觉得眼前这个女子哪是人间的女子啊,人间是不可能有这等非凡美貌的女子的,她是仙子下凡吧,要不怎么会有如此动人心魄的容颜呢,他觉得一股热血直涌胸膛,直冲脑门,然后他几乎昏厥过去,他没认出来她就是隔壁的荷花,那个有着一朵荷花印记的被往常的他忽视的荷花。 回到家中吉源还是恍惚不已,真想不到世间居然有此等容颜的女子,那一刻,他有个强烈的念头,他喜欢上这个惊为天人的女子了,什么周家千金,什么宰相大人,什么荣华富贵,什么荣耀地位,都让他们统统见鬼去吧,周家千金的美比起这个仙子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不可同日而语。若能得此女子一爱,便是做鬼也风流,也此生无憾啊。第二天,吉源的家中张灯结彩,新娘却不是周府千金霓玥,而是隔壁的荷花。 第36章 人们奔走相告,传送这一消息,霓玥因不堪此辱而上吊自杀。在本该喜庆的洞房花烛夜时,毛若天仙的荷花却已经气若游丝了,周宰相因吉源带给他和女儿如此的奇耻大辱而派人前来暗杀吉源,在他们寒光闪闪的匕首即将刺入吉源的胸膛时,荷花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替他挡住了那把匕首,然后香消玉殒在惊愕不已的吉源的怀抱里,只是吉源永远都没有明白这个用生命守护着自己的女人对他的一腔深情和付出。 红舞鞋 红舞鞋 她来自烟波似媚的江南,西子湖畔的荷风给了她清澈和清纯的眼眸和心。 她来到了一个叫做上海的城市,第一次见到了她心爱的人,几乎是第一眼,便从此对他倾心不已。 她进了一个不很正式的舞蹈队,虽然没有接受过正规的舞艺训练,但凭着她打小的聪明伶俐倒也能舞得翩翩曼妙。 她不很美丽,但绝对耐看。 他偶然遇见她时,她正穿着红舞鞋在练功房如同一只轻盈的蝴蝶般飘飞,被她的脱俗不凡的美好沉静深深吸引,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悄悄触碰了他的心,他听得到自己的心跳有如不规律的敲钟,震得他虚脱乏力。 很自然地,两颗相互吸引的心在眼神的日渐交流中渐进式地紧紧贴在了一起,就好似她前生是为他而生,他此生是为她而来,就好比一朵娇艳的小花遇到了适合她生长的那个花盆,仿佛一切都是早就注定的。 相恋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美好而短暂,他们恨不能把24小时变成72小时甚至更多地待在一起,这样才足够容纳他们深似大海的爱。 许多的回忆伴随着正在享受的爱一起变得悠长,但在她心里,怎么为他付出,怎么对他好都不够,因为她认为前生自己肯定就是属于他的。 突然有一天,他不见了。她开始到处打听询问,几年过去了,他如同消失了一般毫无音讯,就仿佛这世间从来没有过他的身影一般。 渐渐地,她的心碎了,青春也渐行渐远,拒绝了很多伸向她的爱情的手,舞姿也变成了对回忆的回忆,只是偶尔想到他依然会心悄然地刺痛一下,那双红舞鞋再也没触碰过,虽然颜色依旧鲜艳如新。她只想有一天他还能回来,还能看她穿着红舞鞋为他翩翩起舞。 她以为她可以忘了他,但世间有些事情偏那么无可奈何,无法解释。在她以为已经将他彻底锁进自己记忆深处的黑匣子时,一个他当年的老朋友告知了她他的老家地址。她辗转千里来到了福建的一个小山村,刚进村里看着那些曾养育过她心爱的人的青山绿水,感受着他曾呼吸过的那片天空里的空气,她觉得有点幸福,仿佛能从这里感觉到亲爱的人的呼吸。 找到了他的屋子,只有一个白发的老婆婆,还有一个生涩的小女孩拖着婆婆的裤腿害羞地偷眼看她。没有他的影子,连张他的照片都没有见着。婆婆问她从哪里来,她问婆婆他到哪里去了,婆婆无语,只无限爱怜地望着那小女孩和她,小女孩还是涩涩地绕在婆婆的背后,偶尔偷偷地蹙着眉头好奇地看她。她知道眼泪又在她的脸上飞过,还有婆婆的眼泪,小女孩也呜呜地哭起来了。婆婆泪眼婆娑间告诉她他打小女孩出生以来就没回过家,也没任何音讯,女孩的妈妈难产早死。 她抱着婆婆,却没了眼泪,心是冰凉的,没有任何感觉。亲亲那眉目之间像极了他的小女孩,把她几年来的一点积蓄全塞到婆婆手里,一声凄惨的哭声撕心裂肺从她胸腔发出,“妈妈”,她跪拜着婆婆,婆婆早已虚脱一般无泪呜咽,无力地将她从地上拖起,抱着她,就像抱着自己的闺女,是那么的充满爱恋和不舍。 离开那个小村子,她知道她的心从此裂开,永不愈合。她也发誓翻遍整个地球都要找到这个如风般消逝的男子。老天给了提示,她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了他此刻的所在。那一刻,她脑袋空空,眼神呆滞,鼓膜失聪,只两秒钟她的眼眶泪如泉涌,心若刀割,她知道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心,他一直深埋在她的记忆里,他一直是她此生不舍的牵挂、、、、、、 她坚决要朋友带她去找他,朋友犹疑不决,经不住她的眼泪,也受不住她对他的爱的感动,横下决心,将她带到了她日思夜想的人身边。 他只给了她一个背影,便想匆匆逃离。她看到了,这个让她魂牵梦萦,这个让她付出青春和满腔的爱,这个她曾以为是她此生的托付和毕生可以依靠的港湾的男人,他的背影消瘦了很多,脊梁也不如几年前挺拔,多了几许沧桑,这让她莫名地感伤,心绞在了一起,她用双手捂住嘴巴,脸憋得通红,呜咽着哀嚎,无尽的眼泪是此刻他的沧桑背影赐予她的见面礼。 他匆匆前行,似乎想如风般遁去,她风也似地狂追上去,身影矫捷,一如当年练功房的那只美丽轻盈的蝴蝶。眼泪飞着,心也像在飞着,她有预感,这是此生最后的会面。终于将他堵在了墙角,他显然不如她那么身手矫健。他形容枯槁,眼神空洞,虽然闪过一丝爱怜,但这丝似曾相识的爱意只在他脸上浮现了不到一秒钟便消散了,他转身又想遁去,逃避着她的追问和关切,她不停地追问他为何这般对她,为何这般对他的老母亲和小女儿,他没有回答,也不想回答。几番纠缠,他终于挣脱她的牵扯,又像风一般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她无尽的心痛和疑问。 两个月后,她参加了他的葬礼,在那个曾养育过他的美丽的小山村。老婆婆告诉她,他死于晚期肺癌,临走时一遍又一遍凄厉地呼喊着一个名字,那是她的小名。她把那双红舞鞋和他葬在了一起。她决定认养小女孩,直到把她抚养成人,因为她是他和她之间从此以后在这世上唯一的联系,她想,就让爱默默流淌在他的骨血身上吧。 孽情恨(中篇,言情) 孽情恨(中篇,言情) 佳丽在健身房的跑步机上娇喘吁吁,挥汗如雨,粉红的紧身运动短装紧紧裹住她颀长高挑的身材,一张秀美的鹅蛋脸,两只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微微上翘的长长睫毛上被额头流下来的汗水粘上,像晶莹的露珠一样随着她的奔跑一闪一闪。 凯悦也在这个健身房,他刚从国外留学回来,以前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健身运动了,回国自然也少不了。他的健硕的身材一直保持得很好,伟岸挺拔,像一棵苍劲有力的大树一般彰显着无穷的生命力,而他的脸孔却又带着几分秀美,真符合时下人们眼中所谓的花样美男。那拉力器使得他的胸膛像个鼓风机一般高高隆起,那令许多男人羡慕的发达胸肌就是这样坚持不懈地练出来的。 凯悦的父亲韩骥旗是凯悦集团的董事长,这个在旁人看来很是功成名就的男人却是唯独对女人情有独钟,在他周围环绕的女人简直如同翩飞的蝴蝶般数不胜数,所以坊间流传着很多他的风流轶事,还给了他一个雅号,旗帅,意思是像香帅那般流连花间,迷醉不知归途。 凯悦的母亲香茗是个知书达理的名门闺秀,她爱她的丈夫,可是她不能忍受她这个风流的丈夫终日给她造成的伤害、她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他,可是他一次又一次地背叛她。很小时,凯悦就不得不在这个金玉其外的家里承受着父母日复一日的争吵,甚至连他的同学都骂他是野种,说他肯定不是他妈生的,肯定是他爸跟别的女人生的。他难以忍受别人的眼光,难以忍受这种耻辱,所以打小他就反感父亲,有些自闭。 战争终于彻底爆发了,父亲又跟不知哪个陌生女人搅在了一起,香茗真的绝望了,因为她知道这次遇到了竞敌,骥旗这回不再像以前一样回来求得她的原谅了,而是跟那女人私奔了,她在这个过程中越是打压他们,他们就越是铁了心要在一起似的要气死她,她没有了别的手段,选择了以死抗争,她要让他一辈子心中不安,让他一辈子灵魂不得超脱。那个夏天香茗喝下了毒,带着无限的遗憾和怨恨还有诅咒永远地离开了这个让她伤痕累累的世界。 凯悦一直痛恨这个风流成性的父亲,虽然他很有才华,也很有魄力,年纪轻轻就拥有这么大的事业,可是他逼死了母亲,他带给他和母亲无尽的耻辱和伤痛,所以在他眼中他不是父亲,他根本不配。母亲死后,他高中没毕业就选择出国,出国的费用是母亲留给他的遗产,虽然比不上父亲的一根手指头,可供他出国还是绰绰有余。他想永远离开这个世界,再也不想见到他那个风流鬼父亲,就让他死在女人堆里吧,他临走时这样诅咒着父亲。 在国外待了好几年,学了些实用的技术,也拿到了硕士学位,人也渐渐开朗了些,却还是不太适应那边的饮食和气候,但是对父亲的恨从来没有从他心底离开过,只是他下意识地要把这道伤疤隐藏起来,不想轻易触碰,一旦触及便会更加剧烈地疼痛,所以他选择麻痹和遗忘。 回国了,感觉国内变化真大,城市规划和设计都不比西方差,也很有国际大都市的风范和韵味。他没有去见父亲,在他眼里,他早已不是一个活人了。虽然时常能从媒体报刊以及周围人民嘴里听到看到凯悦集团的消息,他都没了感觉,仿佛那跟他没有什么瓜葛,像是听着别人的故事一般漠然。 第37章 在这个曾经是他的家的大城市,他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像只漂泊许久归巢时却发现巢已不在的受伤的鸟儿,也许他原本就没有一个属于他的巢吧。他找了份软件开发的工作,是个外企,很不错的工作。他依然坚持每天去健身,在挥汗如雨的过程里可以忘记很多烦恼,汗水的浸泡和体力的消耗会让他感觉灵魂得到重生一般解脱。 韩骥旗自妻死儿走后,也真的有些反省了。回想自己这么多年来的所作所为,设身处地地为死去的深爱他的妻子和他们爱的结晶儿子想想,还真是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觉得自己多年来确实没尽到一个做丈夫和做父亲的责任,却给他们带去那么多无法愈合的伤痛。他也想办法跟在大洋彼岸的凯悦联系过,还曾经多次亲自飞到那里去见他,无奈凯悦始终不能原谅他,根本当他已经死了,想方设法不让他找到。很多次睡梦中都出现死去的妻子幽怨的眼神在责骂着他,是你害死我,是你这个恶魔,是你这个风流鬼,你不得好死,我不会让你好过的,你等着瞧、、、、、、好几回半夜惊醒,好像都看到穿着白衣的妻子披头散发眼放绿光口鼻流血面色苍白地向他飘过来,带着风的呼呼的哀号呜咽声,吓得他直发抖,跪着哭求,香茗,你原谅我吧,求求你,放过我吧,我对不起你,真的对不起你啊、、、、、、 坊间流传旗帅中女人的毒太深,被妻子的鬼魂缠身,都神经错乱了,还进了精神病院。其实没这么严重,韩骥旗怎么着也是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生意场上这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因生意纠纷遭竞争对手打压报复好几次死里逃生,他不是个轻易能被打垮的人。但是妻子的死和儿子的走对年近半百的他来说毕竟是种创痛,而且罪魁祸首就是他自己,是他自己一手把这个幸福美满的家给拆散的,是他作茧自缚自掘坟墓,他是个罪人。 这以后,韩骥旗好像真的改邪归正了。韩骥旗老了,身体也有些发福了,虽然还保持着从前的风度,可是人们可以看见他手上脖子上明显的老年斑了。凯悦集团的生意越做越大,都已经快发展成为国际集团了。韩骥旗的感情生活还是一直很为人们所关注。最近这两年坊间流传说他找了个小蜜,这女孩真是人间尤物,人见人爱,倾国倾城,所以本就风流的旗帅面对这般美艳撩人的尤物怎会不动心呢?于是乎,关于他的传闻就又喧嚣尘上,人们都在纷纷猜测他们何时成亲。 这般天仙美女就是佳丽,她生在江南一个穷乡僻壤,家境自然贫寒如洗,不得不年纪轻轻就出来打拼。她的美貌给她带来了很多好处,可是也给她带来无尽烦恼。她找工作很容易,可干不了多久就会在那地方掀起一阵波澜,男人们都色迷迷地对她想入非非,女同事们都对她恨得咬牙切齿,说她是狐狸精,专门害人的,生怕她们的老公或者男朋友被她一个媚眼就勾走了。她在这些人面前都左右为难,不知老天为何这般捉弄她。于是她换了一个又一个地方,直到遇到韩骥旗。韩骥旗其实和别的男人能有什么两样呢,只不过他的身家和地位,他的财富和荣耀让人看得眼红,觉得高不可攀。既然这样风度翩翩又有财富地位的成功人士能看上她,她觉得自然是她前世修来的福气,她于是想到了从前面对的那些男人时她的故作清高原来都是虚伪的,是因为他们的钱财比不上韩骥旗的多,所以她没有选择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原来她也是这么现实,这么丑陋。 她成了韩骥旗的固定情人,人们都说她很有可能成为韩骥旗的第二任妻子,继而成为凯悦集团的继承人,她自己也这样想,也这样盼望。可是她还这么年轻,这个韩骥旗虽然这么有钱,也还算有些风度,可是他毕竟老了,她每回看到他手上脖子上松弛打皱的皮肤都感到一阵阵反胃,可又不能表露出来。她其实还是希望拥有一个普通女孩子所拥有的真正的爱情,她也盼望有一天会有这样一个白马王子出现,那是她打小的梦想,可是看着这个睡在她旁边的两鬓苍白,浑身皮肤松弛,长满老年斑的富商时,她总在夜半心酸,借酒消愁。 韩骥旗对她宠爱有加,马首是瞻,言听计从,只要她想要的都买给她,还送了她一套别墅和一辆名牌跑车。自跟了韩骥旗后她再也不用出去奔波劳碌了,每天没事可做的时候就开上这辆跑车去市里最好的健身中心做运动,这可是时尚,永不落伍的时尚。 凯悦和佳丽就这样相识了,他没告诉她他的过去,她也更不好提她的过去。两个相互需要隐瞒历史的人却被对方深深吸引,凯悦和其他男人一样被她的美貌折服,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佳丽则是需要体会和享受他带给她的年轻而充满激情的爱情火焰的刺激,就这样他们相爱了。他们都很有默契地从不过问彼此的过去,都小心翼翼地藏好历史,深怕会因揭开这层伤疤而伤害彼此的感情。他们自以为遇到了真正的爱情,凯悦甚至想过未来他们的生活,佳丽沉醉于这年轻的生命带来的鲜活的感觉,有那么一刻,她想成为他永远的爱人,她想要是韩骥旗像凯悦这般年轻该多好啊,她知道自己无可救药,她喜欢和需要钱财荣耀,可她也想得到真正的爱情,可是这两者不能兼而有之,这是多么矛盾而折磨她的事情啊。 最终她选择了嫁给财富与地位,她想她就是一个无耻丑陋地追逐财富物质的人吧,她觉得她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得到爱情。婚后不久,她生下一个男孩,韩骥旗无比欢欣,老来得子的幸福喜悦使得他布满皱纹和斑点的脸都年轻了许多。孩子两岁多时大病了一场,送进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连dna都查了,医生在电话中把结果告知年老的韩骥旗,他震惊了,愤怒了,他不敢相信这个他精心呵护、全心培养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他全然不知道,婚后佳丽还一直跟凯悦保持着联系,凯悦在他们结婚时才知道佳丽就是跟自己那个风流父亲结了婚,他其实对于佳丽这个他曾深爱过的女人选择嫁给了财富是很痛恨的,但是又因为她嫁的是父亲,想到父亲的情人居然是自己的女朋友,而且他甚至都怀疑那个孩子是他的,他就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复仇的快感,却也伴随着深深的羞耻,因为他无意的举动成了复仇,而这个孩子却是无辜的,他不应该成为他复仇的工具,所以他在内心里觉得欠这孩子太多。对于佳丽他心中是五味杂陈的,说不上对她现在是爱还是恨还是什么别的,只是觉得她不是个好女人,她对孩子缺乏最基本的人性的母爱和责任感,他之所以还跟她保持着联系完全是因为这个自己的骨肉。孩子生病时他很痛心,终日守候在病房前,韩骥旗来时他就马上回避,可是检查结果出来的那天他决定向那个夺去自己父爱和母爱的风流老鬼摊牌,他要告诉他这是他的骨肉,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他要带走他。佳丽根本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她自己也没想到这两个男人竟然是父子,而她的孩子竟然是丈夫的儿子的儿子,她为自己感到羞愧,也感到天意弄人。 韩骥旗怒不可遏地回到家里,把佳丽关在屋子里,不让她见到孩子,他认为这是对她最好的惩罚。他要她交代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佳丽只得说出实情,韩骥旗颓然地倒下了,送到医院抢救时已经晚了,他那颗心脏根本无法承受这样不可思议的巨大的打击。 凯悦没能等到韩骥旗的出现,他从新闻里得知他刚去世,他本以为自己会很开心看到他这样的结局,可是居然没有,一点都没有,反而在心中涌起一股伤痛。他抱着自己的骨肉离开了这个城市,他要带他去一个任何人都不认识他们的地方给他一个温暖的家,要悉心照顾培养他成人,让他享受自己没有享受过的温馨的父爱。从此以后,人们经常能够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天天在附近转来转去,她时常自说自话,时哭时笑,因为她早已疯了。 你是我心中永远不倒的爱情树(中篇,言情) 你是我心中永远不倒的爱情树(中篇,言情) 山城的夏天有些炎热,但还可以忍受,毕竟山多所以树木多,可以吸走空气中过多的热量,为山城的上空带来些许的凉意。 静坐在电脑前,巴望着那个灰色的头像能亮起来。每当它亮起的一瞬间,她就一阵狂喜,血脉喷张,一股激流冲上脑门,紧接着一阵脑热,眩晕。 百无聊赖时,她对着镜子照了不下十遍,又坐立不安地起来喝了好多杯水,再就是不断地上厕所,却又不敢离开电脑屏幕太久,生怕它亮时她不在。 老天终于开眼,那灰色一瞬间变亮了,她激动得差点从凳子上摔下去。还没坐稳就迫不及待地敲下一个鬼脸发送过去,生怕它又变灰了。 电脑的那端是铭,是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学计算机的小伙子。静和他在网上认识有两年了,静和他同岁,比他小月份,也刚刚大学毕业,学的是服装设计。 读大学时课程不是很紧,静也有了大把的时间用在网上。最初她对于网恋是嗤之以鼻的,要是听到哪个同学跟别人网恋都觉得那人简直是稀有动物了,觉得那样的人简直是幼稚没头脑到不可理喻无可救药。铭也是这样想的,他的一个室友就是跟通过网络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两人不在同一城市,所以矛盾多多,经常找他诉苦,这更加导致他对网恋的排斥。 第38章 他觉得两个人通过网上认识就开始恋爱,都不知道对方说的是真是假,也不知道对方发的照片是自己的还是冒用别人的,就开始谈什么感情,简直是无稽之谈。铭和室友就曾无聊地在网上骗一个男人说自己是女孩子,想要跟他恋爱,那男人要他们发照片过去,于是铭和室友就在网上百度了一个不很红的女明星的照片发了过去,没想到那男人信以为真,一顿乱夸,说你长得真漂亮,就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真的对你很心动,求求你跟我视频吧。铭和室友狂笑却又有点担心,怕那位仁兄性格偏执真要闹出什么剧来让他们吃不消。所以在铭的心里,网恋简直太不靠谱了,随时充满了谎言和变数,陷阱和樊篱,让人防不胜防。 最初是静先加的铭,她那天考试没考好,心情郁闷到不行,很想找个人来诉说发泄一番,qq上认识的人都灰着,没一个活的,所以她就随便加了一个,连对方的资料也没看,她就想找个陌生人来发发牢骚,哪怕对方是只小狗也行,只要能听她说话。 铭刚好在线,接受了她加他为好友的请求。她铺头盖脸就来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我想发脾气,你能忍受吗?”铭觉得很搞笑,发了一个笑脸过去,于是静一通连珠炮也似的极快地敲着键盘,那可怜的键盘真经得起她手指的蹂躏,一大通不着边际无所顾忌的话语连个标点符号也没有地就发送了过去,由于不停地有静的新信息过来,铭都无法好好地看完她说的话,他苦笑着,心想这个人真有意思,看她发过来的那些话也是很直率夹着点幼稚劲儿。静把一堆想要说的话都敲了过去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觉得心里舒坦多了。在他还没来得及看完她的话时她又发了条信息过去“好了,我心情恢复了不少,谢谢你能听我的牢骚。”于是下线,弄得网络那端的铭哭笑不得。 此后他们就经常在网上遇见,也没什么很特别的感觉,偶尔在网上看到对方的头像亮着就打个招呼什么的。直到有一天,静很正式很郁闷地在网上告诉铭,她喜欢上同班的一个男生,但是那男生喜欢的却是另一个女孩,非常直接地拒绝了她,让她感觉尴尬和伤自尊极了。她问铭,“男生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比如说你吧”铭想了想,很郑重地告诉她,“我喜欢天真率直的人,就像你这样的”。静哭笑不得,觉得他的玩笑话让她心情大好,他总是这样,每当她有不开心的事情,只要跟他说一说,他几句话就能把她逗笑,让她开心,她于是习惯把他当成自己的一个知己一般,什么话都说给他听。他也乐意当个大哥哥一样地开导她,在开导她的同时仿佛自己也明白了一些平时没仔细想过的道理。就这样作为彼此的心灵慰籍而在网络中相识着走过了两年。 不知道从哪天开始,他们触及了爱情的话题,这次爱情的主角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他们仿佛早就相恋的恋人一般由逐渐的试探而有所顾忌到后来的急急的倾吐着对彼此的思念,或许这种爱的情愫早就在他们心里生了根,只是他们没有意识到,也可能他们早已意识到但是缺乏一个合适的契机来揭开这个话题,也或者他们都因矜持羞涩而在等着对方先开口、、、、、、但是他们都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两年来他们都没有问过要对方的照片,也没提出过视频,这点连他们自己都惊讶,或许是一种潜意识的默契吧。他们约好夏天在小山城见面。 可是那个夏天地震降临到了这个小山城,在毫无朕兆的情况下降临到了猝不及防的人们身上。铭是从网上得知这一噩耗的,他第一个念头就是他的静是否安好,他给她打电话没人接,他心急如焚地买了去那个此刻让他无比牵挂的地方的飞机票。由于飞机降落的城市离发生地震的小山城还有很长一段路程,而这段路又在地震中垮塌得面目全非了,所以他只得想尽办法跟随一大班进灾区采访的记者队伍九死一生地赶到了小山城,这里有他的爱人,他此刻甚至觉得要是自己的生命可以换来静的生命的话他是多么的愿意啊,然而他爱的人,还从来未曾谋面的人此刻却生死未卜。从电视的报道和他亲眼所见灾区的凄惨景象来看,他觉得她很可能遭遇了和大多数人一样的命运,被压在哪个角落生死不明。他想老天怎么这样不长眼啊,让这么多善良的人们被埋在这钢筋水泥的腹下呻吟,痛苦死去,血肉模糊。他看到很多的战士都在奋力抢救伤员,他也看到了一排排被塑料布遮盖的尸体,那些可怜的人们永远得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们当中很多还是没来得及经历美好精彩的人生和爱情的小花朵。他看着这样凄惨的景象,再想着自己心爱的人不知道她是不是也躺在这些从此长眠的人们当中,他捶胸顿足,那种悲痛无以为解,难以言述。他也在心里下了决定,不管怎样他都要找到她,不管她是活着还是死去,因为在他心里她比他的生命都要重要。他想,爱得这么离奇,这是老天的安排,要不他们怎么会千里相恋,这是怎样的奇缘啊,既然连面都没见着,既然爱得这么辛苦,他就要给这段爱情一个圆满的结局,想到这里,他为她和自己的爱而感动得鼻子发酸。 他开始了艰难的搜索,不停地用手机给她发信息,虽然信号有些不畅,但是他想如果她还活着就或许能够看到他的短信,能听到他对她深情的呼唤,能给待在不知道的哪个黑暗的角落的她爱和生存的力量。之前在网上她告诉过他她家的具体地址,虽然地震给这个小山城带来了灭顶之灾,许多地方夷为平地,到处一片狼藉,但是他向当地的居民打听到了这个具体地址所在的位置,他想起地震当天的早上她告诉过他她今天休息,想待在屋子里睡睡觉,哪儿也不想去,他于是断定地震发生时她一定在家里,而眼前这片触目惊心的钢筋水泥的残垣断壁下很有可能就埋着心爱的人儿。由于交通还没有恢复,那些挖土机之类的工具没法开进灾区,战士们只能用手或者木棍铁锹来把那些或死或伤的血肉模糊的人们从坚硬如磐石一般的预制板下一点一点艰难地挪出来。他一直不停地在这片废墟转了三天,一遍又一遍地呼喊着她的名字,希望黑暗中的她或许能够听到,老天不负,他终于在第三天得知了她就埋在这里的消息,那一刻,他知道自己从此不会再失去她,也永远不愿意失去她。她被埋在了沉重的预制板下面,没有挖土机之类的专业工具似乎很难撬开那些重物,他心急如焚,生怕耽误一秒钟她的生命就有被夺去的危险,幸好她能听到他说话,虽然由于长时间受压而且处于缺氧状态再加上三天水米未进她的气息很微弱,他就不让她说话,而是不停地跟她说着一些情话,找一些她感兴趣的话题比如“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你结婚时想穿婚纱还是旗袍”“你想举行中式还是西式的婚礼”等等这样的话题来唤醒她,使她处在清醒的状态而不至于沉沉睡去,那样的话她会有可能再也不能回到他的身边了。 终于,在被埋了三天后静被铭和战士们一起从沉重的预制板下被救了出来,她的腿已经血肉模糊,裤子和烂了的肉粘在一起惨不忍睹,连骨头都几乎露了出来。由于长时间未见光,为防止眼睛被突然的见光伤害,她的眼睛被布蒙上了,他甚至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个他深爱的女孩一眼就先看到她不忍再睹的双腿,他不确定她今后是否还能站立,但是这些都无关他们的爱情,因为此刻生命超越一切。她出来后,他问的第一个问题是“现在有营养快线和可乐可以输给你,你做个选择,喜欢哪个?”那是充满愉悦、激动、兴奋、怜爱、关切而又调皮想让她放松下来的问话。此刻,在她心里或许来不及细细体味这些话所包含的深厚的爱,因为她实在太疲惫了,疲惫到如果没有他深切的爱的呼唤她愿意从此长眠,那种在黑暗中呼吸着稀薄的氧气,水米全无,双腿锥心刺骨的疼痛的惨痛经历是非人所能忍受的。或者,在以后的日子,她会细细地品味这些陪伴着她度过黑暗、孤独、恐惧,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的生命的承诺与爱的呼喊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而于他则是收获了真挚的爱,他用自己的真诚和坚持赢得了她的生命,不管她今后能否站立,她都已经在他心里站成了一棵永远不倒的美丽的爱情树。 觅爱女人(中篇,言情) 觅爱女人(中篇,言情) 蜜丽和她的名字一样甜甜蜜蜜美美丽丽的。她是那种很有风情的女子,虽然不是倾国倾城之美色,但因着她的那股风流妩媚劲却使得一帮子的男人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一个个把她当女皇顶礼膜拜,可说来也奇怪,到现在她都没能找着一个她认为适合把自己嫁出去的对象。 蜜丽遇到的第一个恋爱的对象是她上高中时候的一个老师。那老师给他们讲历史,他人也长得和打扮得挺历史的,经常穿一双布鞋,头发长长的,还蓄着不长不短的胡须,不带眼镜,身上经常穿着白色印花的大褂,活像一个很有修为的历史故堆里的白衣飘飘的儒生。他不是那么合群,但是见到学生都是很和蔼的,他的历史知识确实是丰富,学生都爱听他的课,经常把教室挤得里三层外三层的水泄不通。每当上他的课,从来不好好念书的蜜丽倒是坐在第一排听得最为认真,连下课也舍不得出去上个厕所,就那么傻傻地坐在拥挤不堪的教室前排听他的课。 第39章 私底下,蜜丽她们几个花痴女生给他取了个绰号叫柳才子,因为这位白衣飘飘风度翩翩的富有古典气质和历史风尘的老师姓柳名才,蜜丽她们想,他爸妈可真是有历史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眼光啊,要不怎么会给他取了一个这么符合他今后的发展方向和才气风度的名字啊。蜜丽彻底迷上了这个大才子,虽然大才子当时已经30有余,比她大出一轮多,而且才子也已经有家室了,可是蜜丽却觉得这样才具有挑战性。她于是经常找借口去见才子,一会儿是说有问题要请教,一会儿说是要向才子借书,一会儿又说是邀请才子去看展览,等等,不一而足。自古才子爱美人,所以柳才子对着这样一个充满青春气息的如花似玉热情似火的女孩没法抗拒,她的热情像一团火一样在他周围燃烧,最终让他引火烧身,他们被他的老婆抓到了把柄,最终柳才子被开除出学校,现在不知道漂流在哪个角落。 像蜜丽这等不爱学习也不会学习的人高考结果可想而知了,但是好在她老爸是当地的一个富豪劣绅,因此通过各种渠道为他的宝贝女儿找了个三流学校。蜜丽想着那就混混呗,反正不上学也没啥可做的。很快,风情万种的蜜丽在这个学校掀起了一股旋风,好几个男生为她而决斗,在她的周围围绕着一群蜂蜂蝶蝶。在这群人当中蜜丽没找着有感觉的,任他们为她斗得死去活来的。倒是一个学音乐的酷酷的男生引起了她的兴趣,她主动接近他,可是他对她爱理不理的,当她不存在,这可让从小被人当成女皇一般崇拜的蜜丽自尊心遭受了巨大的打击,越发的心有不甘,她发誓一定要攻克这个冷酷的堡垒。她于是也学音乐和唱歌,逼着自己念那蝌蚪样的五线谱六线谱什么的,把本来就没多少的脑细胞弄得死了不少。她觉得苦啊,何必呢,从小到大都没这样折磨过自己的脑袋,现在就为着这样一个冷血的人苦苦折磨自己,练吉他把她的纤纤玉指都练得出血起茧子了,可那该死的吉他还是没一点进步,气得蜜丽把这把贵得要死的吉他狠狠摔得老远,发誓再也不碰吉他,也不再对这个冷血人有任何的奢望了。可世界就是这么的阴差阳错,正当蜜丽死心的时候,冷血人大发慈悲,他走过来拉起她的手很心疼地摩挲着,像呵护他的心肝宝贝一样用无限温柔的眼神抚摸着她流血的指尖,蜜丽哭得稀里哗啦的,心都碎得一瓣一瓣的。 蜜丽大学毕业时,学校举办了一个讲座,是个当地有名的作家来推销他的一本新书。蜜丽没看过作家的书,但是听姐妹们说这作家长得超帅,很有才气,于是她就买了本作家的新书,讲座一结束,蜜丽冲到最前边,扑到作家面前,对他狂抛媚眼,作家一时惊愕,随后反应过来,遇到狂热粉丝了。就这样,蜜丽跟这个年轻有才的大作家打得火热,市里每一个浪漫的角落都留下了他们流连忘返的身影和爱的踪迹。可惜好景不长,作家腻味了,因为他从美丽妩媚的蜜丽身上已经感觉不到他需要的灵感了,于是作家又结识了另一个更加美丽但是也很有才气的女子,把蜜丽一个人丢在了他们共同构筑的爱巢。蜜丽当时是伤心得寻死觅活的,可是那作家压根就不管她,知道她那点伎俩。过一天,姐妹们叫蜜丽去蹦迪,她玩得很high,似乎伤痛并没在她脸上留下什么痕迹,她跟那些红红绿绿的帅哥猛男玩兴正浓。 工作后的蜜丽越发地有女人味了,是个真正的熟女了,所以招惹了一堆的男人围着她转,办公室的花都堆不下了,上司对她这方面很不满意,提醒她不要把工作地点当成爱情展厅。其他女同事则恨得咬牙切齿,因为自蜜丽来后她们基本上就得不到异性的关注了,她们就把怨愤加诸于蜜丽身上。蜜丽本身心高气傲的,她们越是恨,她就越是把自己打扮的更漂亮火辣,在她们面前卖弄展示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蜜丽就在聚会上跟一个富家公子勾搭上了。那富家公子长得虽然寒碜了点,可是人家确实有钱,资产好几个亿,富豪他爹就盼着儿子能赶快找个儿媳妇给他生个胖孙子,无奈这儿子虽然成天左拥右抱地流连于百花丛中,就没见他带一个让老爹满意的回来。蜜丽跟着富豪在一起可享尽了人荣华富贵,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好用的都享受过了,富豪还带她到国外环游了一圈,她本以为这样就栓住了富豪的心,以为富豪会带她去见他老爹,可惜她不知道富豪只是把她当玩偶,玩腻了就丢到一边了。这回蜜丽可是真有点伤心了,不是为爱情,论爱情她倒真对这个富豪没什么,但是就是惦记人家的钱,有钱可真是好啊,什么都能买,什么都会有,这长得非常磕碜的富豪不就是拿钱买爱情吗,他要是没那点钱谁会看上他啊,蜜丽极端地想,又把过往享受的那些奢华仔细回味一遍,随即迅速穿上一件富豪送给她的镶满钻石的裙子,临出门时狠狠地想,他算什么东西,老娘还瞧不上他呢。这样想着她就去出席一个新的聚会了。 一个姐们给她介绍了一个老外,这个老外在中国一家公司里从事计算机方面的工作,工资当然是比国人高出很多。老外很年轻,比蜜丽还小两岁,长得很帅,比莱昂纳多还帅,蜜丽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有白白的皮肤自不用说,他的深蓝如海的眼睛也不用说,他的金黄卷发也不必说,就是他的白马王子一般的绅士风度和浪漫骑士一般的气质深深吸引了蜜丽。蜜丽见过的帅哥可真不算少,可以用打来计算,但是这么帅的异国风情的男子还真是第一次碰到。那老外自然也被蜜丽的深情火热还有她的妩媚柔情给迷惑了,他们两迅速堕入爱河,老外还带蜜丽去了自己的家乡,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农庄,蜜丽很喜欢那里,但是她更希望老外的家在纽约大都市。农庄虽然风景迷人,空气新鲜,可蜜丽更喜欢大都市的氛围,因为她本来就是都市的精灵。没有了都市的纸醉金迷她会觉得生命了无意义。老外说想跟她结婚,但是蜜丽拒绝了,因为老外不在中国安家,也不在纽约安家,而是想回到他的农庄去安家。 本市市委书记的儿子到蜜丽所在的公司洽谈时,偶遇蜜丽,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蜜丽想那公子也是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于是乎,飞蛾扑火一般地陷入新的爱河。人们看着他们般配地走在一起都祝福他们,以为她定会是他的准新娘。他也带她去见过父母,父母很满意,说择日完婚吧,还送了好多的精美首饰给她,她高兴坏了,心里做着美梦,心想公子人长得帅,又有才华,他老爹又有权势,真是一桩完美的婚事啊。就在结婚的前两天,市委书记他儿子收到一个陌生短信,说了很多蜜丽的坏话,还说有证据。公子生气了,压抑住满心的火气,偷偷见了那个陌生人。陌生人递给他一个大纸袋,纸袋里装着很多不堪入目的照片,照片的主角是蜜丽和形形色色的男人,这下蜜丽的完美计划彻底泡汤。她不等公子休她就立马自己逃跑了。 一个男演员,帅气的男演员,以前总让蜜丽在电视机前欲罢不能的男演员走进了蜜丽的世界,是蜜丽主动勾搭上他的。她为他的阳光灿烂的脸和略显忧郁的气质所痴迷,还是少女时她就梦想拥有这样一个男人,现在他真的来到了她的身边,她以为那是真爱,热情而投入,以为那会是她的爱停靠的地方。相处两个月,她和男演员总共待在一起的时间没超过10天,她每天都受着等待的煎熬,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他的八卦绯闻漫天飞舞,不是传他跟某个合作拍戏的女星就是传他跟某个男星同性恋,甚至为了维护他的偶像人气他在采访中说他没有女朋友,这可让蜜丽彻底死心了,还没等那男演员从不知道哪个城市飞回来,她就逃离了,再也不想那什么白马王子骑士风度了。 蜜丽说自己是个恋爱机器,她觉得自己不能缺少爱情,其实也许她并不懂得爱情,这同样是一种爱无能的表现,她自以为她对每段感情都很狂热地投入,自以为那些都是爱情,可是爱情却一次一次远离了她。她从来没想过到底是为什么。直到多年爱海沉浮飘零后,在她30出头还没能把自己嫁出去时,她遇到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改变了她。这是个很普通的男人,他不英俊也不潇洒,不伟岸也不挺拔,可是蜜丽分明能从他并不很宽阔的肩膀上感受到爱的力量,他是个有担当的好男人,是个做事有气魄的真男人,尽管他不能带蜜丽环游全世界,尽管他没有一个有钱有权的老爸,尽管他没有才子的风流倜傥,尽管他没有老外的浪漫情怀,可是他给蜜丽坚实的爱,给她垒筑起坚强的堡垒给她遮风挡雨,始终把她记挂在心里,他不让她受委屈,在她需要爱时给她温暖呵护,因此,蜜丽第一次真正地感觉到了爱,这种爱与金钱地位无关,与权势外貌无关,她喜欢的就是他的人,一个给她普普通通却深沉的爱的男人。她想如果失去他,她的心会很疼,一直疼到死,疼到不能呼吸,这是她这么多年来遇到这么多段感情以来第一次真切地感觉到心疼。她知道,她的爱从此复活了,她要幸福地和她的真正的王子一起去享受那普普通通却真真正正的爱情了。 团扇娇娘凄清情(中篇,言情) 团扇娇娘凄清情(中篇,言情) 柳阿宝步履蹒跚地走在集市上,来往熙熙攘攘的人流把他撞得东倒西歪,他仿佛一个喝醉了酒一般的人,疲乏无力,跌跌撞撞。 第40章 其实他没有喝酒,只是刚刚看完榜回来,他再一次名落孙山,想起家中老娘的殷殷期盼,再想想自己也记不清参加了多少次科举考试,头发都快熬白了,可他在榜上的名次似乎永远停滞不前。 行至廊桥,集市人群稍微少了点,六月的知了在酷暑中没命地嘶叫,地都快被辣毒的烈阳晒开了缝。桥头一颗百年老柳树下仿佛还有点清风拂面的感觉,所以三三两两聚了些人在树荫下乘凉。柳丝轻摇间,一个在树底下摆了个小地摊的白发白须的干瘦老头向路过的神情痴癫的柳阿宝吆喝,小伙子啊,来看看哦,我这里好多宝贝啊,不看会后悔的啊,过了这村就没了这店了啊。柳阿宝并没听进去老头的话,还是痴迷呆呆地往前走,白须老头立马上前拉住他的衣襟,他只得蹲下来无精打采地望着那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什物,根本没有打算买下什么。老头拿起一把扇子递给他说,小伙子,我看你肯定是遭遇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这样吧,我把这把扇子送给你,你拿着它,它会给你带来好运的。柳阿宝木讷地接过那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团扇,这把团扇的材质也很普通,甚至有些粗糙,倒是扇面上有个在此刻的柳阿宝看来有些搔首弄姿的艳丽女郎,穿着绫罗绸缎,裙裾飘逸翻飞,彩带飞扬萦绕,边上几株苍翠的绿竹。团扇四围是用朱红油漆漆成的木质材料围箍而成。柳阿宝并没想太多,心想老头让他拿着就拿着吧,反正又不重,刚好还可以在这大热天气遮遮太阳扇扇风。于是柳阿宝跌跌撞撞地拿着那把扇子回了家。 家在山脚下,还是那么的破,还是那几间茅草盖成的家徒四壁的房子。白发苍苍的老娘在缝补着一件破烂不堪的衣服,见他垂头丧气进门也知道个十分八分的了,这种情况老娘见得多了,也仿佛有些麻木了。老娘问他吃饭不,他目光呆滞地点点头,老娘于是起身去给他端了一小碗饭和一钵土豆,他看见土豆几乎都要吐了,不知道自己和老娘已经吃了多少顿土豆了。他家这点薄地种啥啥不长,唯独种土豆倒是疯长,于是老娘和他顿顿吃土豆,他感觉再这样下去,他自己都要变成土豆了。 吃过饭,老娘出去忙活了,这大热的天气,阿宝是不想出去折腾了,再说他心情如此差劲,就更不想动弹了。他又拿起书来,那一本本厚厚的书堆得老高,大概是这个屋子里唯一值点钱的东西了,可是阿宝觉得书上的字和蝌蚪一样密密麻麻跟他捉迷藏,他的眼神老是不能定下来,不一会儿就只望见眼前一片模糊的云舞。他生气地丢下书,把自己狠狠扔在破烂的床上,扔得太重了,床一声闷响,一角塌了下去,他起身抚着疼痛的后背呲牙咧嘴地出门找了一块石头进屋垫起破断的床腿,长叹一声死死睡去。 半夜,阿宝醒来了,点亮那把破旧的油灯,他仔细把灯芯拨了拨,打个长长的哈欠,埋头到书里。一阵清风吹过,灯光摇曳,灯影乱晃,窗棂被风吹得左右摇晃。阿宝抬头望了一眼漆黑黑的窗外,除了灯影映照着窗外如鬼魅一般摇曳晃荡的树影之外并没有什么。他继续埋头书堆,这时一股青烟悠悠升腾,一阵幽幽香气扑鼻,那把普通的团扇飘飞到屋子中间,扇面上的女子纤巧曼妙地出现在他眼前,他惊愕不已,揉揉眼睛,掐掐大腿,没错啊,眼前的女子正冲他吃吃娇笑呢。那女子大约二八年华,穿着绢丝锦衣,首饰佩物一应俱全,一路迤逦过来,饰物叮叮当当,伴随她的娇媚俏笑,宛若银铃,轻叩心扉,舒心不已。他问那女子从何处来,那女子纤指轻盈拈起桌上的团扇,继而又用手指点了一下他的额头娇笑道,你真笨,明明看到人家从扇子上下来还问人家从哪里来。他看着眼前这等风流妩媚的娇俏佳人,禁不住心神荡漾,想入非非,但是好奇心还是压住了这想入非非。他不停地问她是人是鬼,怎么会从扇子上下来,来这里做什么、、、、、、她只是不停地吃吃笑着,并不急于回答他的问题,反而调皮地挠他氧氧,或者夺过他手里的纸笔,他有些气恼了,她也就不再逗他玩。她定下脚步,立在他跟前,眼眸含情,幽幽轻诉,我是前朝一大户人家千金,我叫蕥怡,16岁时被父亲的小妾毒死,于是化作扇面美人,并无他意,只是你此刻的住地是我当年的闺房所在,我只是想家了,就来这里看看。 他确定她是鬼魂,是前朝那个大府千金的鬼魂,他突然感觉阴风四起,冷嗖嗖的,脑后们都是冷汗淋漓,她见他瑟瑟发抖,于是对他说,你不用担心,我并无歹意,我虽是鬼,但我不会害人,我知道你一直科举不第,因此受高人指点前来助你一臂之力,你且安心研习,我虽不才,但从小习得文采,虽资质浅薄,但可帮助你科举登第。他一听这话立马来了劲,激动万分地拉着她温润如玉的小手说,我不怕,你是鬼的话也是个好鬼,你是神仙,一定能帮我科举中榜,你一定要帮我。她点点头,扶着他的肩膀让他坐在书桌前,随手呵气,整个屋子大变了模样,茅草屋子变成了红墙绿瓦,四周墙壁上都挂满了古香古色、意境优美的诗词画作,贵气的花瓶里盛开着牡丹,还有几盆君子兰摆放在宽阔的窗台上。灯光把屋子照得通亮,连原本瘸腿的床和书桌都变成了紫藤木的,散发着幽幽的紫藤香。她又给他变出一杯冒着淡淡茶雾散发悠悠清香的香茗来让他品尝。他惊奇地望着这一切,仿佛置身仙境,陶醉不已,他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次梦想拥有这样一栋房子,能坐在这样的房子里静静品茗是他孜孜不倦追求功名的动力。 自此以后,每天晚上半夜十分,烛影摇曳间,蕥怡就会从扇面上下来,给他变出温馨舒适的环境供他静静读书,偶尔给他讲解难懂之处,在他累了时给他轻轻捶背,在他渴了时给他端来香茗。到了天快亮时,蕥怡又回到了那把普通的扇子上,而温馨舒适的房子又将变回破败不堪的茅草屋,柳阿宝又只得睡在断腿的硬板床上,也没了君子兰和牡丹花。但是这些日子柳阿宝觉得是他有生以来过得最为惬意的日子,因为有着这般美丽而才情四溢的女子作伴读书,真乃一大幸事,虽然她是个女鬼,可是这么美丽动人有才的女鬼可是可遇不可求的,要不怎么就他柳阿宝遇到了,他想这肯定是老天对自己的眷顾,不想让他继续遭受科举落第的痛苦煎熬。他每晚临睡前都细细端详着那把以前看来很是普通的扇子,而现在它却承载着他的喜悦和欢欣,扇面上他蕥怡笑得很是灿烂,仿佛在冲他眨眼睛呢。他用手轻轻抚摸着扇面上她的脸,仿佛就是在抚摸着真实的她的脸一般,那么惬意,她的眼眸那么的勾魂摄魄。 这晚,还不到半夜,柳阿宝就急切地乞求蕥怡从扇面上下来,他对着扇子上他画像说了无数的情话,可是蕥怡一点动静都没有。直到半夜时分,蕥怡粉面含羞地下来了,他责怪她为什么不早点来,她害羞地不做声,他问她有没有听到他对她说的那些情话,她羞涩地点点头,他又问她答不答应,她不好意思地扭身跑开,躲避着他的追问。他追过去,在窗前拉着她的手,轻拥她的腰肢,对着窗外明亮的月亮和窗台上带着露水光华的君子兰发誓一般说,等我考上功名,我要和你双宿双飞,你等我,我一定说到做到。她眼里满是泪水,月光和露水把她的泪水映衬得斑驳婆娑,更显得她的魅惑动人。她说,谢谢你能给我这般感人的爱,我当年就是爱着一个男子,可是在我跟他想长相厮守时,我父亲那恶毒的小妾为了跟我娘争宠而将我毒死,我一直觉得这是我年轻生命里最大的遗憾,谢谢你为我弥补了这个遗憾。 自此,他们相亲相爱,她为他红袖添香,他们在一起吟诗作对,对酒当歌,可谓琴瑟合鸣,两情相悦,珠联璧合。不久,他再次赴京赶考,她在暗夜里为他煮酒送行,说等他的好消息。他一饮而尽,一醉方休。临行前,他再次立下誓言,说中举就回来与她长相厮守。她也将一腔厚望和深情寄予他。望眼欲穿盼君心切,左等他不回来,右等他还不回来,她心碎无痕,凄清不已,却不知他已高中状元郎,被皇上赐婚,封为驸马爷,面对着千娇百媚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面对着即将加身的良田万顷黄金万两,面对着各色妃嫔佳丽,他早已将誓言忘得一干二净,也将她堆砌在心底不知哪个角落。自从得知自己中了状元后,他几乎就没想起过曾经郎情妾意柔情蜜意的她,就没想起过他对她发过的海誓山盟,他对她说过的甜言蜜语,在他心里,她只不过是一面普通的扇子,至多不过一个前朝含恨而逝的女鬼而已。他早已沉浸在万般宠爱之中了,真正体味到什么叫做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无尚至尊的荣耀了,他觉得这种感觉真好,这才是做人的真正滋味啊,从此以后他的人生将与这举国的荣华富贵锦绣光华相伴了,更有这等娇妻佳人作伴,真是神仙般的日子啊。 她只是一把扇子,只是扇子上的一个美人而已,没了他,她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她也走不出这薄薄的扇面了,只是她的心从此碎成了裂片再难缝合,那些过往的誓言和许诺也似乎从来都没有存在过。整个扇面都沾满她盈盈泪水,扇面正中破了一个洞,那正是她的心所在的位置,她的脸上也早已没了笑容。 第41章 寒冬腊月的天气,她不知被丢在了哪个角落。因为,她只不过是一面扇子,一面普通的扇子。 寥落红绡头(中篇,言情) 寥落红绡头(中篇,言情) 红菱从小被孤苦的爹娘卖到红楼为妓,但是她不甘就此沦落风尘,而是另有一番打算。在红楼她习得百般技艺,论诗,写词,弹琴,作画,下棋,比舞,唱歌,她样样精通,再加上绝美容颜,华丽身姿,自是招蜂引蝶,被一帮名流浩宦、纨绔子弟追捧不已,还被封为花魁,老鸨也将她当摇钱树栽培,但红菱自知此等身份低微不足挂齿,众人嫌弃看轻,因此坚决卖艺不卖身,绝不涉足这等皮肉营生一步,她知道踏足一步便从此再无回头之日。王公贵族们皆知红菱虽身陷这等烟花灿流之地,但性情孤傲,不可轻易冒犯,因此皆以能博美人一笑为幸为荣,但红菱对着他们就是笑不出来,虽然她从事的这个行业就是要对人俏笑。每每红菱柳眉深蹙,凝眸深思,竟也引得王公贵族们兴致大兴,诗情才气大肆流放,皆以她为灵感源泉。 红菱天资聪慧,又美貌脱俗,气节高傲,于是跟很多才华遍溢的才俊们皆有来往。那些才子们皆是欣赏她的才情、美貌和气节,从来未将她当作烟花女子,只当她是知己红颜。当然她也对他们中的某些才俊动过心,只是碍于自己这等身份而不宜轻易表露,而那些才俊们当然也想一亲芳泽,但红菱怕他人闲言碎语,只得强行按捺住对才子的倾心爱慕,心想要是自己不是这等境遇,遇着自己喜爱的男子当然能跟他从此双宿双飞,可是照眼前这景象,若是大意为之怕是会置自己这等处境更为尴尬,恐将来回头无岸。 其实也有好些王公贵族和才俊卿人要为她赎身的,但是红菱不是普通的女子,老鸨要价太高,吓退了那些卿卿才俊,他们大多是些空有一腔才情却囊中羞涩的文弱书生,而那些王公贵族虽是出得起这等高价,但是太高身份的红菱也不想去,因为她深知豪门深似海,更何况自己这等出身,想必若真进了那等高官府第怕也没什么安宁日子过。于是红菱选择了嫁与红楼常客钱老爷,他的官职不是很高,只是一个小小的知县,薪俸供养家人自是没有问题,再说他年纪也不算太大,也就五十出头,长相也算过得去,听说家中只有一妻两妾,不似别人妻妾成群。 于是钱老爷异常兴奋地将红菱赎回了府第,旁人羡煞的眼光大大助长了他的虚荣之心,几多王公贵族更是想不通,红菱为何放着高官厚禄的他们不嫁而选择了这等太不显眼的钱知县,这让他们的自尊心和优越感大受打击。一想到以后在红楼再也没有似红菱这般脱俗美艳出彩的女子赏心悦目,他们就心神暗淡下去,连老鸨也深感后悔,从此红楼的生意大不如前。 起初红菱对钱老爷赎自己出离那等烟花之地深为感激,但钱老爷太过深入地陷在众人羡慕的眼神中难以自拔,在他心里,红菱似乎只是他用以炫耀的一个道具,他不懂得欣赏红菱,他只是个靠着祖宗余荫而捐了个县令的粗人,根本不懂得红菱所钟爱的琴棋书画,这是红菱始料未及的,为此她苦恼不已,但想着从此能与那等流脂淌粉、纸醉金迷、肮脏晦气之地脱离关系,能被人当成真正普通平常人家的女子敬戴,也就稍微宽了些心。整日里,她乐得清闲,甚至有时自己起来打扫庭院,擦拭案几,拂拭尘埃,清洁锦衾,倒也安闲自在。偶尔细细磨着一方砚台,扯一方宣纸,在上面涂涂画画,记下些许念想。 那日,天高云淡,阡陌田间,芳草萋萋,碧杨绿柳,柔风拂面,正是个踏青的好时节。闲来无事的红菱便跟钱老爷提出要去踏青,钱老爷遂命儿子瑜琉陪同四娘红菱前去踏青。这瑜琉此时已经十八岁,比红菱小两岁,乃是钱老爷和正室所生。自打红菱来到钱府,正室和其他两房小妾便没拿正眼瞧过她,一来她的出身太过低微,让她们觉得钱老爷此举实乃智昏,有辱家门,二来真正让她们在意的当然是红菱比她们都年轻,都美丽,出于女人之间的嫉妒,她们当然更加嫉恨红菱,再说这红菱来了之后,钱老爷几乎都没到她们三房妻室过夜,让她们深感冷落,觉得这红菱是狐狸精,是脏货。红菱也不跟她们一般计较,因为在她眼中,这些庸脂俗粉根本不足为挂,她们鼠肚鸡肠,整天就知道算计争宠争财,丝毫没有女人的才情和娇媚。倒是瑜琉对这位比自己只大了两岁的四娘欢迎至极,他也到了思春的年纪了,对于这位貌美如花、才情四溢的四娘不想入非非都难,这等情事当然是粗人钱老爷发现不了的。 红菱在府中被三房妻室排挤,虽然她自己不感觉有什么,但还是会有点烦恼的,唯独这个瑜琉倒是对自己很关心,丝毫不似他的母亲和其他两位小妾,他一点轻视自己的意思都没有,而是敬重她,爱慕她。瑜琉虽然是钱老爷这等粗人所生,可却不似父亲那般粗俗不堪,而是文质彬彬,胸怀朗朗的俊美少年郎,这让红菱在入府第一天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心生好感,这也是她虽生活在那三房太太嫉恨目光的压抑之中却还能有着闲情逸致的原因。对于钱老爷安排瑜琉陪同她前来踏春,她和瑜琉都是兴奋而激动的,但只得悄悄压住这份兴奋与激动。 红菱衣着华丽锦绣,发间金凤银凰,蝶飞龙舞,再看她纤细腰肢,曼妙婀娜,细腻的皮肤透着芝兰淡香,凝脂玉白,吹弹欲破,还有那纤细白皙的小巧脖颈在飞彩流金的华衣里更显洁白如玉,她袅袅婷婷地行走在姹紫嫣红的阡陌之上,轻盈如蝶,纤巧如仙。路过一脉溪流,她静静站立,欣赏着自己的倩影,却不知紧随其后的少年瑜琉心下波澜起伏,滔天浩浪,翻腾不已,按捺不住,被眼前如此淡雅若兰,明媚似梅的四娘的娇媚姿态给深深吸引了。 而瑜琉也如迎风玉树,恬淡悠远,清闲若云,更兼其才气轻灵,意气飘飞,又这等萋萋年华,钟情之岁,怎能不为眼前这样动人魂魄的美景美人所动。更何况在旁人眼中,他们是一对如此契合般配的佳偶,没人知道他们实乃母子。他们行走到哪里都会有一大群有意无意的眼神关注着,因为在旁人看来他们就是一幅流动飘逸的春日美图,比这四围的春景要耐人寻味得多。这些他们自己是不知道的,他们只顾着欣赏着这美丽恬淡的怡人风景,只顾着欣赏如画中人一般的彼此,都没心思关心周围人的想法和看法。 淡淡暮色里,这双旁人眼中的璧人才迤逦迟归,连斜阳都卸了余晖。经过这一日踏青之游,他们从平日里的眉目传情到了彼此心有灵犀,心心相吸的地步。奇怪的是,两人都没想到礼教俗规,都没想到这等举止和念想是为世人所不容的,在他们彼此的心里,这等感情是如此的纯净和姣好,容不得丝毫玷污。 从此他们开始了偷偷相约,好在那三房都是好财之人,对于争宠倒并不真正在乎,只要能够跟着钱老爷得到更多的钱财她们才不在乎钱老爷宠不宠爱自己呢。当初她们都是贫寒人家女子,嫁给钱老爷,就是看着钱老爷祖上余荫丰厚,家俬十足。她们和钱老爷都想尽办法收刮民脂民膏,对于红菱和瑜琉之间的情事漠不关心,当然也因为他们掩饰得好。 那日月上柳梢头,红菱和瑜琉相约黄昏后。红菱从怀中取出一截红绡,又掏出一把小剪一剪两段,一段给瑜琉,一段藏于怀中,对瑜琉说,“这是我老家的风俗习惯,女人若对男人中意,便会用一截红绡头来栓住男人,让他永远属意自己。现在我把这截红绡一头给你,一头自留,愿君心似我心,痴心昭昭若日月,从此两不负。”说着说着居然两行清泪溢出深眸。瑜琉感动不已,轻轻为她拭去泪水,将那半截红绡头栓在裤腰,情深款款,“打今日后,我定当将这截红绡永远系在我的裤腰之间,愿与尔同心同德,痴心两不负”。两人都感动不已,泪眼模糊,为了彼此的深情,对着似水月华双双饮下清酒,以示情深永爱。 次日,瑜琉上京城考功名,正逢朝中一位高权重、富可敌国的大臣之女姑娘抛绣球招亲。这姑娘年方十八,但长相丑陋不堪,为出嫁而愁苦不已。她当时用盖头遮了脸,人们只知道她有个富可敌国的老爹,所以平民百姓的青年中年凡未娶妻生子的皆拼了命般地去抢即将抛下来的绣球,可这绣球却不偏不倚地落在了打马过路的瑜琉手上,让他惊愕不已,赶忙把那绣球又抛出去,仿佛是个烫手山芋一般。无奈为时已晚,那姑娘隔着纱帘已经看清了瑜琉的模样,这等玉树临风,优雅若兰的绝美少年郎不正是自己期盼已久的梦中情郎吗?终于寻着了,怎能轻易放过。于是赶忙派了人马去调查瑜琉的身世背景,任瑜琉如何推却,说自己是无意接到的绣球,无奈那姑娘硬是对瑜琉动了心,不管他说什么也不肯松口,非他不嫁,害得他连功名也不考了,连夜从姑娘家豪华辉煌的府邸里逃了回来。这姑娘和她爹可不答应,反正已经知道他的家乡了,于是差人来到他的家乡跟他父母商谈,钱老爷和瑜琉母亲一听还有这等好事,心想这下发达了,钱家从此要交好运了,于是答应他们要千般万般地说服瑜琉,还拍胸脯打保票说一定能说服瑜琉,无奈瑜琉是铁了心地要违抗父母之命,坚决不答应娶那相貌丑陋的大臣千金为妻。 第42章 在他看来,即使那姑娘貌若天仙自己也不会娶她,在他心里,没人比得过红菱,世上从此再无此等才情纵横的绝色佳人了,他觉得自己何其有幸,又是何其不幸啊。他决心以死抗争,守候他和红菱的爱情。他当然不敢向父母吐露他与红菱的私情,这是万万不可诉与他们的。 大臣和千金居然亲自登门来拜访了,还带来了众多的金银财宝,让钱老爷和他的三房妻室瞠目结舌,涎水都流得好长,眼睛都看绿了,这么多钱财真是一辈子都花不完啊,可是一看那姑娘却也都有些为瑜琉感到委屈。但是他们更关注的还是那些花花绿绿的财宝器物,瑜琉在他们眼中已经变成了一个交换钱财和地位的工具了,他们关心的不是瑜琉的幸福,而是他们自己的财宝和地位。红菱将这一切看在眼里,深深地为瑜琉而感到悲哀,也看到了瑜琉对自己的一往情深,她于是独自转身,向隅而泣,为瑜琉,也为自己。 瑜琉拒不出来见这大臣和他的千金,千金还搬出她老爹的头衔,似乎是想威胁瑜琉和他爹,说如果不答应,就叫人将瑜琉拉去治罪砍头,瑜琉他爹听了吓得屎尿流了一裤子,进到瑜琉的屋子里对着瑜琉三跪九叩的,声泪俱下地说,“我的儿啊,祖宗啊,咱得罪不起这朝中大臣啊,你看在钱财的份上还是答应了吧,要不你性命都难保啊。更何况你娶了这女子,以后功名利禄荣华富贵唾手可得啊,下辈子都不用想事了,你就答应了吧、、、、、、”这方景象也被红菱看在眼里,她非常反感那个丑陋的大臣千金一副颐指气使舍我其谁的做派,也讨厌钱老爷和他那三房贪财势利的太太,心想要不是他们如此贪财,瑜琉也不至于被这姑娘纠缠至此。想到这些,她恨不能生了翅膀带着瑜琉直飞冲天,远远逃离这些肮脏的红尘纷争。 大臣见这瑜琉态度如此顽劣,心想我堂堂朝中重臣,如此低声下气地前来提亲,你却如此对我,让我心何甘,世人如何看待我,我的脸面何存。那千金也想着,我堂堂尊贵千金,现在如此的委曲求全,你却丝毫不给脸面,叫我如何面对世人,今后如何为人。两父女心下盛怒,依仗位高权重,便要将瑜琉重重治罪,瑜琉父亲和三房太太皆跪地求饶,无奈大臣和千金盛怒难却,不置瑜琉于死地不足解恨。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于是他们以莫须有的罪名要置其于死,次日即欲将瑜琉押赴刑场处死。瑜琉铁了心要跟他们斗到底,绝不松口。这下钱老爷和三房太太们泪水涟涟了,知道是自己的贪欲害了瑜琉,他们抽打着自己的嘴巴,也在心里责怪瑜琉的倔强,可是一切为时已晚。 这夜,红菱彻夜未眠,她无计可施,她甚至想要去说服瑜琉答应这门婚事,可是她知道瑜琉的个性,说什么他也不会舍她而去娶那个丑陋不堪的富家女子。她于是来到瑜琉房里,他已经形销骨立了,她紧紧抱着他,泪水湿透了他们彼此的衣襟,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但是此时无声胜有声,任何一句话都是多余的,彼此都知道对方对自己的深情。他们就这样紧紧相依,那一夜他们都感觉到了无边的幸福。第二天,那丑陋不堪而飞扬跋扈的千金早早起来,她恨不得现在就拉那个可恨的瑜琉去砍头,她来到他的屋子里,想看看这个可恨的男人此刻是不是会改变主意,求她饶过他,跟她说同意娶她。可是在她刚进门的那一刻就闻到了满屋的异味,她惊了一下,近前一看,瑜琉和一个她不认识的绝美佳人紧紧抱在一起,他们口鼻都流着乌血,已经停止了呼吸,但是他们的脸上都是幸福而满足的笑颜,这笑颜让千金深深妒忌,而且震怒,她还看到他们的腰间各栓了一截红绡,她彻底明白了为什么即使她富可敌国位高权重而瑜琉照样不会爱上自己的原因了,你看他们虽然死了,可是他们却是那么地带着满足的笑容,带着这样红得触目惊心的红绡定情物而逝,那一刻,她泪如雨下,落寞转身而去、、、、、、 烟花三月下扬州 烟花三月下扬州 (一) 那日,二十桥畔,湿风带雨,柔波碧碧,我乘着画舫荡荡悠悠,微微杯酒,熏不醉我的心,更熏不醉我的魂。正当我仰天长叹,悲鸣哀绝,双泪横流之时,你乘一叶纤舟姗姗踏波而来,烟雨凄迷里,你美轮美奂的身影渐渐穿透眼前这湿湿迷迷的细雨,渐渐映入我恍恍惚惚、迷醉游离的眼眸。你不知道,我心本已沉若深海,泛起的涟漪只是我自己的牵挂和惆怅,而你,你用你那绝美流芳、溢彩烁华的身姿和冠盖世人、芳华迷离的容颜,悄无声息却也仿佛早有预兆般,在我深沉若海的心魂里荡起浩浩狂澜。只这一眼,你便让再次我跌入红尘的深渊,从此不能回头。 在那之前,我心已近乎死亡,每每深夜,我似乎都可听到死神的呼唤,我以为我这堂堂七尺之躯只剩下空空乏乏的皮囊。我立足于这等红尘喧嚣之地,只看着这些红男绿女们在世间尔方唱罢我登台,只看着他们来来去去,过过往往,离愁别恨,挥泪饮恨,而我自己却只是这繁华俗世的一个匆匆过客,我像一片凋零的枯叶被尘世的风雨携着沉沉飘零打转,终至漂流在世间不知哪个角落腐朽成泥,或着化作细碎的尘埃消失不见,我以为我是天边的一只孤鸿,在浩渺苍穹里孤独飞翔,独自哀鸣,早已迷失了方向,远离了人间的爱恨情仇。 我原本有爱,有情,我也原本是一翩翩才俊。想那时,我也被万人追捧,众人皆说我有潘安之貌,唐寅之才,多少大家闺秀,富豪千金,小家碧玉,农家村姑都为我的才情迷醉倾倒,连圣上皆惊闻我名,召我为官。无奈我对宦海沉浮无意无心,遂拒了圣上这番好意,心下愧之。好在圣上开明,并不追究,反而赐我如花娇娘玉瑶,她乃圣上掌上明珠,生就闭月羞花之颜色,一笑倾城,再笑倾国,更兼才情四溢,琴棋书画,无不精通,造诣颇深。那时,众人皆羡煞我得如此三千宠爱于一身之如花千金,更羡煞我与玉瑶日日吟诗作对,夜夜对酒当歌,我与她时常把酒话桑麻,举杯邀明月,秉烛夜谈,寂寞长宫里因着我与她之间的琴瑟合鸣倒也多了许多人间的风尘和繁芜,多了许多生气和灵韵。 韶华无情似流水,这等羡煞神仙的美景良辰并不长久,我心中皎洁如月,貌美若仙的玉瑶居然在一个早晨香消玉殒了,她走时居然没来得及跟我说上一句遗言。我此时才知道她先天心有恶疾,三岁时一云游四海的老道给她算过命,她活不过十八,果然,在她这等菁菁如花年华,在这等如诗如画的神仙眷侣日子里,她还未来得及跟她心爱的我说上哪怕一个字眼就乘鹤西去,她定是去那明艳媚丽的极乐世界了吧,我当时就想跟她一起西去算了,于是我喝下剧毒的鹤顶红,却命不该绝,被府中人送医救起,可我已对红尘没了念想,一切的一切,都随我的玉瑶而逝,不留一丝丝痕迹。我的玉瑶,她走了,永远地走了,带走了我的心,带走了我的魂,带走了我对世间一切一切的尘缘,我只想着在那极乐世界与她再续前缘,再谱恋曲,可是我却又莫名其妙地好端端的独自凄零苟活于这世间,但我的心和我的魂永远追随我心爱的玉瑶去了那花香摇曳的极乐世界,那才是我身灵最终的归宿。我不知道我的玉瑶她独自在那陌生之地可否孤独,可否会如同我思念她这般刻骨铭心地思恋我,我永生难以忘怀她在临死时眼中溢出的泪,那是清丽的泪,那是万般不舍的泪,那是留恋红尘的泪,那是抱憾含怨的泪。她这等灿华之年,她这等芳华生命,便这样消逝殆尽,从此与我天人永隔,红尘两断,这怎不让天恨人怨呢,这怎不让我揪心撕肺呢,这怎不让我失魂落魄呢? 我便从此默默仰望万里长空,时时独斟独酌,夜夜萧歌寄语,我以为我浪迹天涯便可忘记我的玉瑶,我以为我放浪形骸便可摆脱思念之痛,哪成想,越是这般放荡不羁,笑语欢言,越是这般歌舞声声,笙箫鼓瑟,我便越是落寞不堪,表面的流光溢彩藏不住我内心撕裂般的疼痛,没人知道我在暗夜泪洒杯盏,泪湿锦衾的凄苦和哀绝,没人知道我思恋我爱的玉瑶的沉痛,难以言述,难以承载的疼痛。 (二) 那日,二十四桥畔,湿风带雨,柔波碧碧,我乘着画舫荡荡悠悠,我没喝酒,但我已心魂出离。你看不到我眼眸深处隐含的深痛。 我本乃当朝权贵之女,平日里受万众瞩目,爹娘和仆从追星捧月一般将我爱怜呵护,但我从不奢华靡颓,众人皆夸我娴静安好,细腻温婉,如诗如水。那时,我也才情不薄,一手娟秀文字让人倾慕,一曲怨曲能唱得人心魂出窍,更兼我琴棋书画打小细细研习,故也博得万众夸赏。我也生就如花容颜,名士才俊纷纷追逐,环绕四周,或歌或诗,或乐或曲,皆为博我莞尔一笑,他们便魂魄悸动,迷醉痴狂。到我年方二八之时,慕我容颜和才情之皇亲贵族皆纷至沓来,将我家槛栏皆踏破锈蚀,奈何我没能看上其一。 其实他们都不知道,在我心里早已有了心上人,那便是我在年少时父亲大人带我去民间游玩时在一个江南水乡的小镇上小住了一段时日,便在郊游时遇见一个小小牧童。在那么小小的年纪我便已经对他产生了感情,后来与父亲离开那个如画如诗的水乡小镇时,我依依不舍,流连辗转,仿佛心肺都被掏尽一般疼痛不堪,而那小牧童也泪水涟涟,将我送出好远好远还站在水乡堤岸上挥泪摇手、依依惜别。 第43章 此后,这个小牧童勤奋上进,专心研书,想要在仕途有一番建树作为,也为了能与我续上前缘,配上我家室地位。无奈天意弄人,这牧童虽然人极其聪颖脱俗,科举及第,却无端身陷舞弊案,后又遭遇文字狱,被朝廷吏部打入监牢严惩。我便求爹娘告奶奶奔走相救,无奈这牧童被指控此两大罪状皆证据确凿,我知他是遭奸人陷害,因为朝中另两个大臣之子早已属意于我,而我看不惯他们不学无术,纨绔浮浪,故对他们的追求明确拒绝。他们怀恨在心,知我心有所属,便联手设计陷害牧童,欲置他于死地。我无计可施,此事事关重大,甚至牵扯当朝圣上,龙颜大怒,一气之下,竟然将他斩首示众。我悲痛欲绝,想就此追随而去,奈何爹娘白发两鬓,憔悴老朽,不堪忍见他们孤苦凄凉,便断了自尽念头,但从此深感与红尘已了无干系,心无旁骛,遂欲遁入空门,六根清净,朝吃素食晚念经,过那无欲无求余生。此番正是要乘舟去那附近城中庵里剃度修行。正思忖犹豫间我的眼眸便划过你幽怨如深潭的眉目,从此我便知道我的眼神再也不能从你深若渊潭的凄苦里逃离,我知道你是一个无意的猎人,而我却心甘情愿成为你的猎物,成为你笼中的一只鸟儿,甘愿被你囚禁。 那时你正仰天长笑,可我分明看见自你笑意满溢的眼窝深处旋转着一颗清亮却浑浊的泪,那是伤痛欲绝的泪,那是千疮百孔的泪,那是无尽无止的泪。虽然那时你是笑着的,可你的笑藏不住你内心难以言述的苦痛,微酒熏得你器宇轩昂的身形和你俊秀明朗的脸颊绯红飘逸,可这般狂放恣肆更加彰显了你难掩的苦楚。我看你时,原本凋落如泥淖,穿孔如烂衾的心居然莫名地温柔一疼,我也不知道我是为什么而疼,或许是为你的故作潇洒而心疼,或许是我在此刻想到了我如烟的过往风尘,想到了我如你一般伤痛哀绝的遭际,或许吧。 (三) 你看这三月的扬州城,是这般的多情孟浪,绯红的桃花映红了美丽别致的扬州城,莹白的李花照亮了清纯如玉的扬州城。亭台水榭,歌舞楼台,小桥细径,似锦芳华,这是三月的扬州城,霏霏烟雾,潇潇细雨,绿柳摇曳,这是三月的扬州城。 三月,扬州城的烟雾凄迷里,你我初识,歌一曲《烟花三月》为你我从此又重回红尘俗世打滚翻转而饯行,为你我前朝往事和明朝际遇而奏响结局和拉开序幕,看款款如烟的过往如水流去,不留一丝痕迹于你我心中,从此便再作人间佳偶,续上美好姻缘,在这扬州城里,在这烟花三月,在这二十四桥之畔。 牵住你的手相别在黄鹤楼,波涛万里长江水送你下扬州。真情伴你走,春色为你留,二十四桥明月夜,牵挂在扬州。扬州城有没有我这样的好朋友?扬州城有没有人为你分担忧和愁?扬州城有没有我这样的知心人?扬州城有没有人和你风雨同舟?烟花三月是折不断的柳,梦里江南是喝不完的酒。等到那孤帆远影碧空尽,才知道思念总比那西湖瘦。 鸳鸯只影江南岸肠断枯荷夜雨声 沁娘打小学着唱戏,因为先天条件好,身段美,扮相俏,很受当地公卿贵族的追捧。后来她遇到了她心仪的人,是个当地有名的商人,这商人姓柳名庭芳,做的是丝绸生意,家底殷实,人也厚道,善于钻营,故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柳庭芳原本已经娶了两房妻室,虽然生意做得很大,无奈这两房皆没能给柳庭芳生个带把的,而是给他生了四个粉嘟嘟娇滴滴的女娃儿。柳家几代单传,他爹娘和他一心盼着能续上香火,期盼柳家能够人丁兴旺,于是一直惦念着要柳庭芳再娶个小妾,给柳家传递香火根脉。 柳庭芳和爹娘四处寻找能给他家传递香火的合适人选,在他这么多年天南地北、四海纵横的经商生涯中,他也在苦苦追寻,不觉年已届四十。这柳庭芳倒也文雅儒秀,打小习得诗词书画,虽然后对经商产生了浓厚兴趣,从此弃文从商,原本就比较丰厚的家底在他的经营下红火昌盛。他并不似一般的风流雅士四处留情,而是想寻个既能给他生儿子又能真正跟自己产生感情的红颜知己作伴。 虽然已有两房妻室,无奈柳庭芳常年在外经商漂流,跟那两房原本就没更多的时间在一起交流感情,那两房也是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娶进柳家大门的。她们皆是寻常百姓家平常女子,只知相夫教子,没有任何文采风韵,中等姿色,性情倒是柔和雅静,给柳家省了不少无聊纷争。对于没能给柳家生个带把的,她们都深感歉疚和无奈,倒也支持柳庭芳再续一房,甚至她们也张罗着给柳庭芳找合适人选。 这日,柳庭芳自山西处理几单生意归来故里,他已经在山西、河南、安徽待了差不多有两年时间了,这趟回乡也是因生意需要。他一进门就碰到旧时交好登门拜访,这好友遂邀请他上城里的祺祥楼喝茶听戏,这祺祥楼可是当地非常有名的茶肆酒楼,当地有名望的贵族皆在闲暇之时去那里品茗看戏。 柳庭芳在生意场上多年摸爬滚打,见过的绝色佳人不计其数,奈何这日一见正在祺祥楼前厅台上顾盼生辉、明艳动人的沁娘眼睛就似乎粘上了她的粉面娇容,陶醉在她优雅如云、曼妙若仙的身姿吟唱里,痴痴狂狂,禁不住要跟着台上这般美丽如诗如歌的妙龄女子吟唱舞蹈起来。彼时,沁娘着一身玫瑰红的柔润绢缎,衬得她人如玉生辉,那是温婉细腻的润泽光辉。两支浓密黑亮的秀发披散在柔弱香肩上,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仙气,似妖似狐,却又温柔若水,静素若风,更兼那如泉潺潺,如铃悦耳的缱绻吟唱,让柳庭芳心魂出离,情不自已。他仿佛觉得有一阵携带着温润迷香的清风柔柔扑面而来,漫过他火热的胸膛,扇起更加猛烈的旺火,那火烧得他眼神迷醉,浑身躁动不安,他拼命吞咽着口水,茶都不知道喝了多少杯,可还是不解渴。他觉得他找到了他一直追寻的梦,他的红颜知己就在眼前,他于是想到了一句话,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一曲完毕,众人皆喝彩夸赞不已,高呼沁娘再来一曲,戏班老板上来应对,说这沁娘今日玉体欠安,由他人继续为大家献艺,众人皆遗憾无奈。沁娘下得台来,柳庭芳立马来到后台,顺便叫手下仆人去对面西街给沁娘买来燕窝让她润喉滋补。沁娘娇嗔腼腆,福了一福,问询眼前这等温厚端正的中年男子姓什名谁,两人在后台一番细细交谈,把各自的大体了解个清楚,沁娘打心眼里对这个相貌堂堂的敦厚男子深有好感,想到自己多年飘零,打小卖艺,个中滋味,谁人能知?再兼她身为戏子,身份低微,虽是名角,白日里受着众人追捧,但这等唱戏卖艺终究不过是碗青春饭,再过些年岁,又会有更加年轻漂亮的人儿出现来顶替她,那时她又该如何度过下半生呢?这些年,追求她的王公贵族不是没有,而是数不胜数,但是她觉得一直未能觅到如眼前这般稳重敦厚的男子托付终生,她见他第一眼便在心里漾起羞涩的情愫,知道自己终于盼来了意中人。 此后,柳庭芳成了祺祥楼的常客,而沁娘也觉得在台上不是为别人演出,而单单是为着柳庭芳献艺。她在台上翩翩曼歌时,眼眸一直默默含情地向柳庭芳传递着爱慕的情愫,而柳庭芳也是癫醉痴迷不已,仿佛这偌大的祺祥楼早已没了旁人,独独剩下他俩眉目传情。 柳家那两房闻听柳庭芳找到了合适的对象皆为他高兴不已,虽暗夜也会面壁而泣、暗暗哀伤,毕竟谁叫自己肚子不争气呢,终究能给柳家续上香火才是大事。不久,柳家大张旗鼓,操办婚事,迎娶沁娘。万般娇媚的沁娘沉浸在无边的幸福里,太过美好,让她一直晕晕乎乎,仿若在梦。婚后,沁娘与柳庭芳举案齐眉,卿卿我我,花前月下,仿佛神仙眷侣。三个月后,柳庭芳带着沁娘到了京城,因有几大客户在此,他们要在京城待上半年有余。 沁娘自此变成相夫教子的温柔小妻,如同小鸟依人一般日日陪在柳庭芳侧,再也不用登台献艺做个身份卑微的戏子。最初,她很是享受了一番这等衣食不缺的安静平常日子,也喜欢这等锦衣玉食,可日子长了,她也觉得太无聊,太漫长了。柳庭芳日出夜伏,有时三天两头因生意缠身而不归,沁娘只得独守空房,她便渐渐觉得孤寂无奈,度日如年。 这日,深感无聊的沁娘独自来到京城最为繁华的长安街上闲逛,她还是喜欢有人群的地方,跟这么多人在一起熙熙攘攘还是比独自孤苦凄凉地在家等着柳郎回来要好得多,这些繁华是她过去所熟悉的,是她已经习惯了十多年的生活。她便独自悠闲自在地从长安街这头走到那头,不过瘾,又穿越密密人群,从那头挤到这头。正当她享受着人群喧嚣的快乐时,一匹高大白马在她跟前刹住了,那马仰天长嘶了一番,吓了沁娘一跳,惊魂未定之际,从马上下来一个风流倜傥的翩翩公子,这公子长得可真叫一个俊啊,鼻若悬胆,剑眉星目,有如玉树临风,潇洒不羁,气势逼人,一双明眸定定地看着娇羞受惊的沁娘,沁娘玉手轻轻抚着心口,好久才平静下来。公子自我介绍说乃当朝十一皇子,出门视察民情,本不想轻易以真实身份示人,但见姑娘慈眉善目,因此不碍透露身份,方才是马儿受惊,吓着了姑娘,还请姑娘见谅,为表歉意,欲请姑娘赏脸到皇宫一游,我欲设宴压惊赔罪。 第44章 沁娘自知道他乃当朝皇子就已经惊诧不已,再听说要去皇宫重地,心下震动,犹豫不决,便告知十一皇子自身已是有夫之妇,草民百姓,不敢随便去那圣地惊扰。无奈十一皇子态度异常坚决,几番邀请,沁娘也几番拒绝,推脱不下,便随十一皇子进了皇宫圣地。这里雕梁画栋,金壁辉煌,威严沉穆,简直不是人间的时日。 十一皇子刚一吩咐下去,满汉全席便堆在了沁娘眼前,沁娘的心自见到皇子就没停止过狂跳,一直忐忑不安,面对这许多人间不可多得的美食,她却没了胃口,只顾着忐忑了。心神不定间,十一皇子亲自为她夹来好几头鲍鱼,她不好意思地推却,无奈十一皇子已将鲍鱼夹来要亲自喂她,这下她更局促不安了。纵然她前十几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遇到过千变万化的场合,可今日却是当朝十一皇子亲自在皇宫里给她夹菜亲自要喂她,她何时见过这等场合,又有几人经过这等场合,这样的际遇是好是坏,她心下自然忐忑不已。 好不容易应付了这顿丰盛却如鲠在喉的盛宴,她说天晚了,要回家,皇子便亲自驾着马车将她送回了家,柳庭芳还是没有回来。这一晚,沁娘的心辗转不已,难以成眠。皇子那张秀美俊朗的脸,那温柔痴缠的举动,那体贴熨籍的举动和话语老是在她心里碾过,搅得她心海翻腾不已,挥之不去。 第二日,皇子早早骑马来到了她的住处,说邀请她上郊外去游玩,她矜持但是却又有些欲拒还迎地说,不去了,柳郎可能今日回来,我在家等他算了。皇子不由她再推辞,而是拉起她就上了他的马。在姹紫嫣红、缤纷明媚、柳绿桃红的京城郊外,沁娘很开心地被皇子温柔地引领着环游了一圈,不时地被皇子的甜言蜜语逗地娇笑不已,还在皇子的纠缠下为他唱了一曲曲子,他则吹起长萧轻轻和着,引来无数游人驻足观赏,皆叹郎才女貌,天造地设,沁娘听这话脸红心跳不已,偷眼看皇子却是得意舒畅不已。 晚上回到家中,柳郎回来了,很高兴地告诉沁娘说要去四川做几单大的生意,是朝中权贵介绍的,且有朝廷密信保驾护航。沁娘惊诧不已,但随即明白了其中玄机。她掩饰着心跳和不安,不知该不该告知自己与皇子交好。可是她犹豫再三,还是说不出口。柳郎一早起来就去了四川,嘱咐沁娘先在京城待上一段时日,过段时日等四川那边安顿好再过来接她。她眼泪婆娑地送走了柳郎,却又有点点莫名的兴奋和期待,仿佛在等着什么。皇子在这天中午又骑着他的高头大马来到了她的住处,邀请她去皇宫游玩,她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在皇宫里待了四五日,天天与皇子在一起嬉戏游玩,她完全忘记了自己已是个有夫之妇,只觉得跟皇子在一起日子过得飞快,而柳郎一去居然杳无音讯,她想他定是忙于生意而忘记了跟她联系,她有点盼望,却又有点害怕他会跟她联系。 这几日与皇子相处下来,她发现了皇子眼中那默默的温情,他是爱她的,他对她说要娶她,哪怕不要这大好河山和荣华富贵。她知道他是有希望继承皇位的,因为所有皇子里就剩他和三皇子,其他的都夭折了。可是他居然告诉她,为了她这样一个有夫之妇而愿意放弃皇位,还要娶她,这让她感动得泪水涟涟,却又深感对不住柳郎,他还一直蒙在鼓里,而且他去四川肯定是十一皇子暗中安排的。皇子就是想多些时日跟她在一块温柔缠绵,完全不在乎她已是人家妻室,完全不在乎她过去曾是一卑微戏子。 皇子在京郊给她安置了一处更好的住处,她便安静而又惶恐不安地待在这里,后来她对皇子说这里风景不够优美,皇子于是斥巨资给她建了个人工花园,她说她喜欢吃荔枝,于是一骑红尘妃子笑,她便如同当年的杨贵妃一般吃到了他派专人从岭南运回来的新鲜荔枝。她真是享尽了荣华富贵,享尽了皇子的温情体贴。 许多时日过去了,她却等来了柳郎的一纸休书。她并不知道,这也是深深爱慕她的十一皇子差人以朝廷的名义逼迫柳郎做出如此举动的。柳郎那时方才醒悟这一切的一切,登时昏死过去,醒后心泪枯竭的他无奈只得写一休书交付皇子仆从。她接到休书后,心里像刀子在撕剜一般,泪雨滂沱,她知道自己辜负了曾经深爱她的柳郎,她知道她永远地伤害了曾经对她那么好的柳郎,可是这一切皆不能再回头了。可是她知道自己的心很痛很痛,为了柳郎,为了自己对他的辜负。 再过些时日,忧伤渐渐平复了些,皇子还是似往常一般对她千般万般好,她也非常享受着他的柔情蜜意。他说过些日子,就跟她拜堂成亲,她心虽有不安,可想着能跟他在一起也是好的,毕竟自己是喜欢他的,这喜欢不同于对柳郎的喜欢。对柳郎,她觉得他带给她安心的感觉,跟他在一起她觉得什么也不害怕,而对皇子,她觉得他带给他很多青春的激情和快乐,跟他在一起总听不够他对她的甜言蜜语,总觉得日子过得飞快,而他对她也是这般的好,这般的把她当成手心里的宝贝一般疼爱不已,还为了能够拥有她而做出与他性格不符的逼迫柳郎的举动,她虽也有几分怨他,可感动于他对她的痴心,知道他是爱她如命才做出如此举动,也就原谅了他。 那日,皇子从她住处离开,说是今日父皇要求他和三皇子来个比赛,有武斗,有文斗,主要想看看到底谁更适合成为未来的一国之君。她倒并不希望他成为什么皇帝,只求与他过平常百姓家的日子就好。她在住处等他回来,可是等了好些时候也不见消息,还是皇子的一个亲信仆从趋马而来,告知她噩耗,原来十一皇子在与三皇子斗武时不慎被三皇子的长毛刺中胸膛,救治无效,已经归西。她听后觉得悲痛欲绝,心如刀割,昏厥过去,良久,她才悠悠醒来,却茫然无措,不知身在何方,又将向何处去。 多年以后,已经白发苍苍的她在一处僻静庵里静静修行了几十年,日日诵经,吃斋念佛,深感自己已与红尘断了干系,只想做那浮云野鹤,从此了无牵挂。 笙歌梦断蒺藜沙,罗绮香余野菜花 汝宁是个很有才气的女子,不光才气逼人,而且相貌也很美,又很年轻,所以这样才色兼备的妙龄女子自然被众多的男子追求,每日里应付这些人都成了她的一大烦心事,因为她原本只爱写写字,画几笔画,有灵感时作作诗,她还有一大爱好,那就是喝酒。说起喝酒,那可是海量啊。只是她家境贫寒,买不起很好的酒,一般只能喝些自家酿的酒。 要说这酒量还是从老爹那里学来的。老爹是个老秀才,虽有满腹诗书,可是一直在功名路上不顺畅,他一直想考到更好的功名,无奈每回都名落孙山,这样过了许多年后,他头发也白了,心力交瘁,所以恋上了酒,从此对仕途功名也失去了信心和兴趣。汝宁她娘是个不识字的农家女子,这许多年跟着汝宁她爹可受了不少苦,一直靠着自己那点酿酒的技艺再兼帮人做点女红而供着丈夫考功名,还要供养汝宁。 虽然穷困潦倒,可看着自己的闺女出落得越发窈窕秀丽、婷婷袅袅,做娘的心里也万分的高兴和欣慰,一心希望她能嫁个好人家,不要再过这等苦日子。老爹打她很小时就教她诗词歌赋,有事没事地教她书法和画画,她娘那时候看着这爷两一老一少只顾着忙活这些玄乎的东西,却不帮正忙得不可开交的她哪怕一手,就对汝宁说,女儿家家的,学这些劳什子有什么用,还不如跟为娘的学些女红,将来嫁人可是要学会女红的。每每她娘这样对她说时,小小的她就朝她娘挤眉弄眼,撇嘴翘鼻,才不信她娘那一套呢。她可不想将来像娘这样天天只知道酿酒、做女红,她喜欢的是诗词歌赋,舞文弄墨,这样的事情才能让她感觉到活着的价值和意义,才能让她感觉到快乐,这是她那个不识字的娘永远也理解不了的。 汝宁在诗文方面颇有天分,她爹看着很高兴,到她稍大一点时,爹就时常和她对对联,一起作诗,爹说出上一句,汝宁就马上接下一句,她爹就很认真地给她分析哪个字用得好,哪个字用得不好,她因而从中学到很多作诗的玄机和技巧,灵感当然是最重要的。汝宁从小跟爹一起喝酒,一喝酒就特别有灵感,一有灵感她就文若泉涌,写出来的诗作让爹大为赞赏,甚至知府大人都知道了她的大名,百姓们都说这姑娘将来可是要成为班婕妤那样的女官的,都说她老爹老娘有眼光,她一定能实现她老爹的夙愿的。 到汝宁十六岁时,她遇见了让她心动的男子,这男子叫木元,乃是邻县知府,已有一妻庞氏。木元也是早闻汝宁的才华名气,故在自己寿辰之时邀请汝宁和她爹来府上做客。席间,汝宁与木元一唱一和,作诗作画,木元深叹该女子乃巾帼奇才,不可多得,再见她朱唇皓齿、嫮目宜笑、娥眉曼只、容则秀雅,穉朱颜只,出落得如此窈窕姝秀,姱修滂浩,因此心中有些想入非非,这一切都没能瞒过庞氏的眼睛,她妒火中烧,恨不能立马将汝宁父女赶出去。年少单纯的汝宁可是不管这许多的,她也深为知府大人的才气所倾倒,看他的诗作,看他的画作,居然跟老爹有得一拼,不愧是知府大人。更何况他也还算相貌朗朗,轩昂若玉的,年岁虽大自己一轮多,但是不碍自己对他的爱慕,于是心也飘飘,老爹也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但有种感觉,即是不想让女儿嫁给知府为妾。 第45章 回到家里,汝宁就开始想象着嫁给木元的好光景了,她想象着,两个人一起天天诗词歌赋的肯定比跟爹在一起吟诗作对浪漫多了,更何况她看得出木元也对她有意呢。木元也在思忖着该怎么跟庞氏说要娶汝宁为妾的事情,庞氏恨恨地根本不理会他,只见他眉头紧锁,在屋里来回踱着方步。木元终于跟她来说此事了,庞氏突然笑着答应了。那厢,汝宁也求爹娘能够答应她嫁给木元,爹娘死活不同意,说这知府大人家虽然也算有地位,他人也有才华,但是无论如何不能让你嫁过去做人家的小妾,更何况那木元的妻子庞氏看来不是面善之人,你嫁过去只恐没有什么好日子过。奈何汝宁铁了心,她以死相求,说是非木元不嫁,爹娘见她态度如此决绝,知道多说无益,也只得由她去,是福是祸,也终究是她自己的命。 于是,木元就大张旗鼓地将汝宁娶了回来。本想着两夫妻能恩恩爱爱、和和美美地过小日子,却没想到汝宁的苦日子就此拉开帷幕。这庞氏本就诡计多端,心胸狭窄,她原本就恨死了汝宁,木元先前要娶汝宁时,她辗转难眠,心里始终咽不下这口气,心想绝对不能让木元这个见异思迁的死鬼得逞,可后来她又转念一想,何不让她进得门来好生教训教训她这等狐狸精,让她尝尝老娘的厉害,看她还想不想做木元的小妾。于是当木元亲口跟她说此事时,她一脸的笑容,木元心下感激不尽,觉得庞氏真是贤妻,大度豁然。 汝宁一进门,庞氏不准许木元去她房中过夜,连洞房花烛夜都是汝宁独守空房。后来,府里每日本是仆从丫鬟们做的事情却轮到汝宁来做了,更加让汝宁气愤的是,庞氏说自己陪嫁的金手镯不见了,就说是汝宁偷的,说这么多年都好好的,怎么你一进门家里就丢东西,不是你偷的是谁偷的?汝宁眼泪婆娑地去找木元,无奈木元也只有叹气的份,他是个怕老婆的人,想当年,他虽有才情,可要不是靠着老婆她爹爹的权势,他也不会这么快就当上知县的。所以他能有今天可说是老婆的恩赐,老婆既然能够将这些地位财富赐予他也就能够剥夺,让他变得一文不值。因此他虽然对于老婆如此苛刻地虐待汝宁也心感愤愤不平,可又能怎么样呢? 又过了不久,府中的一条狗死了,后来发现是吃了有毒的食物,那狗是庞氏喜欢的一条很名贵的狗。庞氏做出很心痛的样子,一哭二闹三上吊,说是汝宁跟她过不去,故意毒死了她心爱的狗。汝宁只有抹眼泪的份,百口莫辩,庞氏于是叫家丁狠狠将她打了一顿,打得她后背和屁股皮开肉绽的。 半年后,庞氏偶然看到汝宁的腹部微凸,她气不打一处来,心想在老娘我的眼皮子底下居然让你怀了孩子,这还了得,于是当着府中男女老少的面硬说是汝宁在外偷人所生,说老爷都没去几次她房间过夜,怎么会莫名其妙怀了孩子呢,这等不守妇道的女人就该打。说完一脚朝汝宁腹部踹去,她登时倒地,随之大出血,那庞氏还恶狠狠地逼她说出奸夫是谁,她用求救的眼神望着站在一旁一动不动的木元,木元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他既不敢告诉庞氏说是自己偷偷跑去跟汝宁约会的,更不敢替她求饶,所以只能望着地面,不敢看庞氏,更不敢看汝宁求饶的可怜的眼神。汝宁痛得昏厥过去,庞氏指挥下人说不要管她,这种女人死了世道干净,还把木元也拉走了,任由汝宁自生自灭。 自嫁进这个门以来,她就每日里提心吊胆,小心翼翼,生怕惹出什么岔子来又让那凶狠的庞氏生气找茬。可是不管她如何小心,那个凶残有如母夜叉的庞氏就是能想方设法折磨她,而懦弱的木元也只有暗暗陪着她掉眼泪的份,根本帮不上她半个指头的忙,甚至在庞氏面前他连半句话都不敢帮汝宁说。 多少个黑夜她独自对着月亮默默流泪到天明,爹娘根本不知道她在这里过着这样的日子,因为庞氏暗中安排了两个下人监视她,她走到哪里都有人跟踪她,所以她压根就回不了娘家,只怕还没出门就会被庞氏拽回来又找个什么借口将她暴打一顿。她抚摸着自己身上各种各样的伤痕,深深浅浅,那都是血啊,都是泪啊,都是痛啊,更痛的是她的心,那些悔恨啊,那些抱憾啊,可有什么用呢,无济于事。她想到了逃跑,跑到庵里去剃度修行,这样庞氏就奈何不了她。于是她趁一个下着大雨的深夜,悄悄从后院逃了出去,一路狂奔,逃到了静宣庵,跟庵里的尼姑说了自己的遭遇,她们都很同情她,于是收留了她,并说这里很安全,庞氏是不可能到此闹事的。 她于是静下心来,可是往日的悲惨遭遇让她对庞氏充满了恨意,她几乎都想跑回去把庞氏杀了,不光要杀了庞氏,连木元也该杀,就是因为他的懦弱,所以庞氏才会如此嚣张,才会如此地虐待她,让她受尽非人的折磨。如此这般她便觉得天下男人都靠不住,做个好女人又能怎么样,到头来还不是像自己这般受尽欺凌,倒不如做庞氏那样的恶妇,只有别人受她气的份,她是从来不会受别人的气的,她总是骑在别人头上作威作福的,过去都是自己太软弱了,从此要做就做庞氏那样的恶妇。 不久,她听说木元带着庞氏到扬州做官去了,她于是在城里贴上一张告示说“韩汝宁诗文候教”,从此静宣庵成了她汝宁的天下,那些老尼姑们都拿她没有办法,纷纷转到别的庵里去了,就剩下她每天迎接一个又一个以交流诗文为名而来的男人,她成了半个娼妓,这是她的爹娘始料未及的,甚至是木元和庞氏始料未及的。 慕她芳名而来的不光有普通寻常的男子,还有当朝权贵名士,他们都是打着诗文会友的幌子而来,实则将静宣庵当成了寻欢作乐的烟花柳巷。就这样,她跟这群名士中的一个叫于蔚的人产生了感情。这个于蔚也是个附庸风雅之人,爹在朝中做官,故家中也算有权势地位,再加上这人样貌风流潇洒,身形笔挺直立,气度也算卓尔不凡,又写得一手好字,做得一纸好诗,因此汝宁倒真正对于蔚动起心来。而于蔚当然是慕着她的如画容貌、不凡才情而来,再兼江湖传闻此女极其妖冶妩媚,很会讨人欢欣,于是前来会会,果不其然,于是也对她产生了些许感情,只是不明白她为何如此自轻自贱。 两人时常在一起饮酒取乐,吟诗作画,于蔚也叫她不要再这般作贱自己,好好过正常人家日子,汝宁于是说,那好啊,你娶我为妻吧,可于蔚犹豫了,没有答话。汝宁也不再追问下去,而是倒上满满一杯酒,仰头一饮而尽,只有她自己知道,泪水掉进了杯盏,和着苦涩的酒水一股脑儿灌进了肚里,当面对于蔚那张俊秀的脸庞时,她依然笑得无比灿烂妩媚,仿佛从来不曾有丝毫怨愁停留似的。 晚上,于蔚在庵里留宿。半夜,汝宁醒来,发现于蔚不在身边,就轻声唤他的名字,不见人答,于是她就到隔壁丫鬟箐枚屋里去,想问问她有没有看到于蔚。当她敲箐枚的门时,她听到箐枚屋里有男人说话的声音,那声音虽然很轻,但是她听出来是于蔚的声音。于蔚好像在对箐枚说早就很喜欢她了,要娶箐枚回去做小妾,要箐枚答应他,箐枚好像是答应了,所以于蔚很高兴地说太好了,过几日就摆酒席娶她过门去。汝宁听得火冒三丈,真想踹门而入,给他们两人一人一记闪亮的耳光,可是她又压抑住自己内心如火山一样熊熊喷涌的火势,心里闪过一个念头。 她蹑手蹑脚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假装睡着了。过一会儿,于蔚轻手轻脚地回来了,在她身边躺下。第二天早上,汝宁装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依然很高兴地称呼于蔚为于郎,但是劝他早点回去,过些日子再来,因为庵里这几日请了人来装饰,等装饰好了就立马叫于郎过来。于蔚想着也好,正好可以回去好好准备迎娶箐枚,于是就高高兴兴地回去了,临走时还偷偷冲站在汝宁边上的箐枚眉目传情,这丝毫没有逃过汝宁的眼睛,她恨得咬牙切齿,可是还是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依然妖娆妩媚、风情万种地目送着远去的于郎。 等那于郎一走,汝宁就在箐枚的饭菜里下了砒霜,可怜箐枚这年方二八的俏丫头,悄无声息地就这么去了。汝宁悄悄将她的尸骨埋在了后院里。时值夏日,庵里这几日来客也还算多,三五成群说是来跟汝宁探讨诗文技巧,汝宁正为除了心腹大患而舒了一口气,虽然有些惊魂未定,但是她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很会乔装掩饰,所以过一会儿她又变成了以前那个在众男人面前风情万种、魅惑妖娆、才气四溢、容颜绝美的女子了,引得那些所谓的附庸风雅的男人涎水淌了一地。 午间,有两个男人到后院纳凉,却发现石榴树下苍蝇蚂蚁成群,于是拿树枝悄声挖开一点土,惊奇地发现一具女尸,衣着还很鲜丽,仿佛是之前见过的汝宁身边的丫头,怪不得这两日没有见那丫头呢。这两个人也不好声张,只装作若无其事,迅速离开静宣庵,到衙门报了官。衙门立即派人过来调查了此事,尸检发现了箐枚腹中的砒霜毒物,汝宁心知不妙,不得不含泪如实交代了一切,衙门立即抓捕了她,将她关进监牢,处以斩刑。 在法场时,当刽子手的刀即将砍向汝宁秀美的头颅时,她脑袋里除了怨恨还是怨恨,她回想起短短二十四载韶华,不知道这个结局是否早就注定好,不知道到底是男人毁了她还是自己毁了自己,她无限无奈地仰头长叹了一口气,人群中站着木元,站着于蔚,站着她的爹娘,他们仿佛都没了表情,一切都随她那颗曾经装满了才华诗文的秀美的头颅落地而尘埃落定了。 第46章 阴冷的风吹起法场四围的野菜花,众人看到汝宁的那颗滚落在地的头颅上的乱发如同这四围的野菜花一样凌乱不堪、肃杀萧瑟,一滴泪从她的眼里缓缓流了出来。 萋萋芳草忆王孙,柳外楼高空断魂 那日,季渺闲来无事,便邀三五好友吟诗喝酒,酒醉七分时,他们打月华楼前经过,一众烟花女子挥舞着红红绿绿的绮罗手帕浪声莺唤,娇媚招人,公子季渺与好友皆兴致纷纷,眼神迷离,更兼方才在酒楼茶肆畅饮一气,海侃神聊,兴致颇高,余兴尤浓,见这等妙龄烟花女子声声腻耳,娇羞沁扉,怎生耐得住寂寞,于是脚下不听使唤般与众人拥堵而至。 到得厅前,众莺莺燕燕,香脂媚粉,投怀送抱,一时间有如云雀翩飞,百灵齐鸣,好生热闹,老鸨那张皱巴得如同菊花的脸笑得脂粉乱颤。季渺和其他几位好友几乎是被这些姑娘们架着往楼上走的。上楼间,他的眼神自然在这一帮女子中寻找最为中意的,忽而眼神被楼上一幔帘背后稍纵即逝的一张脸给深深吸引了过去,他赶忙揉揉眼睛,再看时已不见了刚才那仙子绝美容颜。他急急挣脱几位掺扶着他的姑娘,三步两步的赶紧攀上楼去,追寻那姑娘已经消失的身影。 寻了几个房间,皆没能看到那女子,他于是问老鸨,形容了一番刚才惊鸿一瞥间留存的些许姑娘的容貌,只说是貌赛天仙,胜过玉环的那位,这老鸨自然明白他指的是哪个,可也故作糊涂,王顾左右而言他。季渺急得不行,可又奈何不得。其他几个好有皆跟姑娘们在饮酒作乐,独他郁郁寡欢,老鸨叫来其他几个姑娘陪侍他,他毫无兴致,推脱而去。 其时,他年已二八,刚考取功名,即将赴任苏州守帅,家中已有三房妻室。回到家中,他百思不得其解,心中思忖那姑娘究竟为何人,莫非仙人妖狐,竟然如此美貌动人,却为何在那等烟花之地出现,却又为何一闪即逝,仿佛还对他巧笑倩兮。他更为牵挂的自然是那姑娘的非凡美貌了。 过后几日,他每日逗留月华楼,苦心翘首期盼那女子露面,只可惜他等来的却是老鸨不甚高兴的颜色,还有其他姑娘们的白眼,心想你到我们这里来却谁人你都瞧不上,这不是摆明了说我们颜色残破,入不得你的法眼么,既然如此,你又何苦来此地生生硬缠呢?这些女子和老鸨不知他身份来历,只道他是一痴缠书生而已,便不拿他当回事,他也不计较,心里只心念念地想着见到那个鬼影一般消散的姑娘。 他守了好几日,终究不见那姑娘倩影,于是只得回去,这时他也赴任了,官袍加身,众人道贺,受人拥戴,感觉颇好,心想也不负那十余载寒窗苦读,今朝终可衣锦还乡,对的起那老朽爹娘了。他摆了宴席,宴请了当地知名官绅,席间,有官绅唤来月华楼一众姑娘歌舞助兴,正忙于觥筹交错的季渺突然惊住了,他立在那里,眼神和魂魄似乎都已经游离于天外了,众人也都停下喧嚣,不知季渺何故,只见他双眼紧紧盯着一个方向,目瞪口呆,顺着他的眼神望去,那是一个绝色妙龄姑娘正轻盈抚琴,低吟浅唱,余音袅袅,仿若清泉,众人也被眼前这位容颜绝俏的姑娘给深深吸引住了,没人再似刚才那般喧嚣不堪了,只听得那如花女子纤指柔柔划过筝弦,清泉幽幽流淌在这府第之上,再听那姑娘红唇贝齿间轻缓流泻的悠扬歌子,还有那姑娘沉鱼落雁之绝美颜色,真乃人间罕见的绝美景致啊,不怪季渺如此心魂出离。 宴席过后,季渺方才恢复了神智。他向那官绅打听得知,这姑娘乃月华楼的花魁幂虞,才色艺俱佳,性情孤傲,只卖艺不卖身,今日是闻听苏州城守帅上任,故肯赏脸献艺。季渺这才知道方才让自己魂魄出窍的女子就是那日在月华楼惊鸿一瞥的女子啊,他刚才才算仔细看清了她的容颜,怎一个国色天香,闭月羞花形容得了,又是这般才情皎皎,气性孤傲,真乃人间奇女子啊。只是这等清丽芳华的女子怎会在那烟花之地逗留营生,定是有她不得已的难言之痛吧?他想。 官绅见他心魂荡漾,于是说当地好些名望贵族皆想娶他为妻,无奈这幂虞姑娘谁也看不上,老鸨也不答应,指望着她这棵摇钱树呢。要是守帅您想抱得美人归,只要那幂虞姑娘答应,老鸨不可能不给您老这个面子,我等可从中牵线搭桥,玉成此等美事,何乐而不为呢?此番话正中季渺下怀,于是,次日,那官绅便前去月华楼跟那老鸨商量此事,老鸨先是犹豫,可一想到以后在这苏州城还得指望着守帅大人呢,怎么着也得忍痛割爱啊,于是对那官绅说,只要幂虞姑娘答应,便只收个当初买她的身价即可。 季渺欢欣不已,立马前去月华楼见幂虞。这回老鸨可不敢怠慢了季渺,对他千鞠躬万作揖的,说是自己先前有眼不识泰山,还望宰相肚里能撑船,不要跟草民一般见识。季渺也不理会她这般啰嗦套话,只急着问幂虞在何处。老鸨唯唯诺诺赶紧带着季渺去了后院,季渺这才知道这月华楼还有个深深的后院啊,怪不得之前自己在月华楼守了这么多天,硬是没见着幂虞只影半人。 进到幂虞的香闺,老鸨知趣地退下了,只剩季渺和幂虞了。幂虞眼波流转,含羞带笑,一直望着季渺微笑不语,季渺被她望得脸都红了。说来也奇怪,他们两人只见过一面有余而已,却仿佛先前见过很多回似的,丝毫没有疏离感,反而彼此心里都知道对方的想法似的,很有默契。季渺只得故作安闲地环顾幂虞的闺房,这房间不大不小,光线明丽,素雅恬静,四壁都挂着书画,或兰或菊,墨香四溢,几上一只青色长颈花瓶,内插一枝绿竹,那绿竹上还带着滴滴鲜露呢。几上还有若干宣纸,一方看似很有年头了的砚台,一排各色毫笔,显得整个屋子充满了书香气。几案边上摆着一把筝,一把琴,还有一把琵琶。屋子西头是塑花雕凤的大床,挂着银白色的帘帐,窗台上熏着幽幽兰香。 季渺收回眼帘,柔声开口问幂虞,那日为何只匆匆一现便不再露脸,幂虞说,我只是打那经过,偶然遇见你罢了,此后我就回了屋子,不知你在寻我,后听老鸨子和众姐妹说有个痴人那几日天天在院里寻人,却不知他寻的谁人。说这番话时,幂虞有些娇嗲,有些责备,也有些戏谑的意思。她自然是明白那个痴人就是季渺,而季渺寻的人就是自己,但她出于矜持又不好直说,只得故作埋怨,也的确是埋怨,在季渺那几日在月华楼痴心守候自己时,她几度想从后院走到前院去,去看那呆子的傻傻痴痴相思象,无奈老鸨不准许,说是这书生开起来没钱财,不值得对他如此好,而自己多年来也是性情孤傲得很,怕被姐妹们笑说此番为何改变得如此快,于是拼命压抑住自己。心里也不断埋怨老鸨,也埋怨这呆头鹅不聪明点,往后院走不就可以寻着她了吗?后被老鸨安排去给新上任的守帅大人献艺道贺,这才知道这守帅大人原来就是那日在月华楼匆匆一瞥的那个痴书生。其实,那一眼便让幂虞心生无限爱慕,她虽性情孤傲可也敌不过那一眼情深。她看到季锋进了月华楼来,看着他的身形俊朗,相貌堂堂,别有一番动人气质,与其他公卿贵族皆不一样。在他身上流露出的是一个朗朗男儿的真性情,仿佛才情在他身上流淌着,这是别的人所欣赏不到的,独独幂虞这个至情至性、兰心慧质的女子才可察觉。这便对他动了情,但眼见他上得楼来,迫于羞涩,还有众姐妹的嫉妒,她只得抽身逃离,只留给他一眼惊鸿,独留他苦苦寻觅相思。 季渺把自己对她的一片痴心说与她听,还说要娶她回去,她感动,泪水湿了衣襟,她当然是万分愿意,也是多年等待,今日夙愿终将达成,更何况这季渺仪表堂堂,身居守帅,才华四溢,气质朗朗,而且可以离开这个喧闹酴醾的地方,自然是可遇不可求的。 季渺大设宴席,娶得美人归,很是高兴了一把,觉得有此美眷在侧,此生无憾,老天待他不薄。公务繁忙之余,他皆会跟幂虞到城里美景之处游玩,也会跟幂虞共同作画,一起作诗,那三房妻室恨得牙痒痒的。不久,季渺的一个好友乐天来到苏州城游玩,这乐天可是一个了不起的大诗人,一手好诗,一手好字,世人无不敬仰称道。季渺很是高兴,设宴热情款待乐天。席间,为了助兴,季渺唤来幂虞奏琴献艺,乐天感叹世间竟然有这样的才貌双馨的奇女子,而且是好友季渺之妻妾,乃对季渺说,兄乃有福之人,能拥着如此绝色佳人,红袖添香,白头偕老,实在是人间一大幸事。羡煞不已之余,乐天作诗相赠,诗赞幂虞“醉娇胜不得,风嫋牡丹花”。季渺也深感自己有福,心飘飘然也。 好景不长,两年后,季渺病故。那三房妻妾皆纷纷离去,各寻出路,独留幂虞默默守候在季渺的旧宅云雀楼,她决心不离不弃,要守候夫君魂魄终生,以报答夫君的知遇之恩,也告慰夫君的思慕之情。这一守就是十年光阴,这十年里,她每日吃素念经,为夫君虔诚祈祷,每日里对着自己为夫君画的画像喃喃自语,诉说相思之苦,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好几次她都梦到夫君从画像上走下来,为梦中泪雨滂沱的她擦拭泪痕,醒来时总能看到画像上夫君眼中似乎含泪欲滴,眼眸凄怨。这十年光阴匆匆而逝,她也从一个妙龄女子变成了一个忧怨的少妇,依旧不改的是她举世无双的才情和芳华绝丽的容颜,改变的只是她的眉眼深处的对于夫君早逝的遗憾和凄零。 第47章 无数个孤灯照壁的凄清寒冷,她独自垂泪,难以成眠,心里充满着对夫君的深深思恋,她多想夫君能够起死回生啊,能够再和自己一起饮酒赏花,吟诗作画啊。可是夫君不会再回来了,他在黄泉路上孤独徘徊,而她却在人世间独自凄凉。 十年后,乐天闻听幂虞为季渺独自守候了整整十年,震撼之余,却又作诗一首“黄金不惜买娥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托人付与幂虞,说她既然已经为夫君守节这么多年,何不干脆以死殉夫,以名垂千古,为后世所效仿敬仰,成就千古美名呢?幂虞一见此诗书,泪如雨下,心如刀割,她想自己痴心为夫君守候,独自凄凉苟活于俗世间,就是怕世人误会夫君季渺自私,死了还要夫人陪葬,所以她为着夫君的名节着想,才这般苦苦苟活,却不想她对夫君的一腔深情却换来夫君好友乐天以诗相讽,这怎么不叫她十年含辛茹苦、凄凉悲郁幻化成影,怎不叫她心寒荒芜呢?此后十日,她整日对着夫君的画像以泪洗面,茶饭不思,绝食而逝。一个如此才情皎皎、芳华盖世、痴心昭昭、情深款款的女子就这样香消玉殒,去那黄泉路上会她朝思暮想的夫君了。 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姬雪生于贫寒之家,打小失去父亲,与母亲相依为命。 她自幼聪颖过人,虽然母亲没有钱财供她去私塾念书,但是她却自己学会了诗文,也擅长琴棋书画,被人喻为才女。更难得的是她还是个大美人,纤瘦腰肢,婀娜曼妙,明眸皓齿,面若桃花,袅袅动人,为当地的众多达官显贵、青年才俊所仰慕。 很多当地的贵族子弟们都上门来提亲,却被姬雪一一拒绝,也有人见她家破败不堪,提出要出资为她母女两修缮房屋,但姬雪谢绝了,她觉得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些达官显贵们嘴上说着不要你任何回报,免费帮你修屋子,可要是真的让人家破费了,人家肯定还是希望有所回报的,聪明若雪的姬雪怎么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家里虽然贫困不堪,但是粗茶淡饭更加锤炼出姬雪的天生丽质难自弃,有人夸她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因此她的美在当地羡煞了多少大家千金和小家碧玉啊,人人都拿她当美人的标准,都像她看齐。她没有绫罗绸缎加身,没有胭脂水粉装饰,可却比那些整日穿着锦衣华服,抹着香脂红粉的大家闺秀出落得婷婷秀雅,出落得水润光华,真不知她吃了什么灵丹妙药。 从小,姬雪就跟着她那心灵手巧的娘学女红,她在这方面也很有天分,所以上门来求她女红的人络绎不绝,都以能得到她绣品或女红者为荣。稍大点时,她就利用帮人家做女红来养家糊口了,毕竟娘也老了,眼睛不好使了,只得指望着她了。由于她误性颇高,绣啥是啥,甚至比真实的更美,更动人,所以人家拿回去都舍不得用,而是把那些姬雪亲手绣成的绣品当艺术品放在家里观赏。 到了十五岁时,姬雪被许配给了一个叫鸠玉的男人。这个男人也出身寒门,当过别人的幕僚,后来又在外经商多年,只是一直不怎么顺畅。鸠玉的爹娘一把年纪了,眼见鸠玉三十出头了还功名未卜,前程茫茫,更没个一妻半子的,担心连香火都要断了,于是催促他赶快回家来找个对象。爹娘一直都想鸠玉能娶个姬雪这样的女子为妻,因为在他们眼里这样的女子方才配得上自己的儿子。鸠玉虽说功名没能考取,但是聪颖过人,爱好诗文,琴棋书画也是样样拿得出手,只是运气不佳,屡试屡败,因此他也无心功名而想寻求别的出路。只是鸠玉常年在外经商,对一直待在家乡足不出户的姬雪先前并不知晓,只是听从父母之命而回家来成亲。这鸠玉父母托媒人到姬雪家提亲,还拿出鸠玉的画像让姬雪她娘看,她娘想着不错,鸠玉虽没考上功名,可也一表人才,又听得鸠玉父母夸赞儿子文采极佳,诗书不逊,心想姬雪也是这般爱好风花雪月之人,再加上她心高气傲,是看不上那些王公贵族的,因此当时就同意了。 鸠玉回家来第三天,在和姬雪连面都没见过的情况下,两人在双方父母和一帮乡亲的见证下举行了简单的婚礼。进洞房时,鸠玉挑开姬雪的红盖头,惊诧不已,心想人间真有这样美貌极致的女子么,这女子真是自己的妻子了么,他看得目瞪口呆,傻傻痴痴,而姬雪则被他盯得不好意思地羞红了脸,娇嗔道,夫君,你不要再这般望着我了,羞煞小女子了。鸠玉这才回过神来,心下激动不已,心跳的厉害,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自己的那种欢愉,心想老天真是没有亏待自己,虽然功名路上一直不畅,却让他娶得如此美艳销魂的人儿做妻子,此生何憾啊。 此后,小两口过着情浓蜜意的小日子,虽然也是粗茶淡饭,但夫妻两因有着共同的爱好和才情,也能够在这等平凡艰苦的日子里苦中作乐,倒也不觉得有什么苦的。一日,姬雪又端出了顿顿都吃的山药蛋,怕夫君吃这山药蛋口味都腻了,于是说咱们来个对诗,如果谁对不上就罚吃一颗山药蛋,对上的就不用吃,鸠玉一听对诗就来了兴致,这可是他的强项。于是两人对了几个回合,姬雪故意输给了夫君,于是鸠玉高兴万分,大吃特吃起山药蛋来,觉得那山药蛋真是香,平时咋就没这么香呢?姬雪在一旁偷笑不已,心想鸠玉真是傻得可爱。两夫妻的感情也就在这种艰难的日子里变得更加亲密和坚固了。 婚后第二年的一天,鸠玉的一帮从前的好友邀请他去外省玩,可能一去好十几天,夫妻两可舍不得奋力这么长时间,于是决定由姬雪女扮男装随同夫君出游。夫妻两在那名山秀水间如同鸳鸯结伴一般形影不离,其他好友皆没能识破姬雪乃是女儿身,还以为十几年不见,这鸠玉咋就有个龙阳之癖呢?也不管他,只要大伙玩得尽心就好,再兼这趟出游乃是由鸠玉这帮好友中经商最为出色的一个富家子弟出资,因此众人便直观放心游玩,不用担心资费,因此鸠玉和姬雪放宽心地对着大好河山好好享受了一回。 回到家来,面对的却是鸠玉爹娘拉长的脸子,老两口非常反感姬雪女扮男装陪夫君出游的做派,心里非常失望,因为一心想要早些抱个孙子,却没一点动静,倒还女扮男装混在一大堆男人里游玩,成何体统,这要传了出去可是有辱家门的啊,于是搬出家法将姬雪教训了一顿,说她不守妇道,鸠玉站在妻子这边,认为爹娘太过小题大做了,并说姬雪如此打扮是他的主意,要罚要骂骂他好了,再说姬雪也没什么地方做错了,她这样做纯粹是为了他,他们在一起游山玩水增进了夫妻感情。老爹老娘被儿子这番话弄得气晕过去,心想真是娶了媳妇忘了爹娘,这么多年养了个白眼狼,胳膊肘往外拐,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过后,鸠玉和姬雪跟爹娘提出要分家另过,不想受老爹老娘这般陈腐的思想的管制,爹娘想想也好,自己老了,由他们过去吧,眼不见心不烦。只是自此以后,小两口就很少跟爹娘有来往了,老爹老娘也不太愿意打理姬雪,更不愿意打理鸠玉,在他们眼里,他俩一个是不守妇道,一个是白眼狼,这样的人没什么好跟他们瓜葛的。 本就贫寒的姬雪和鸠玉自从分家后就更加贫寒不堪了,住的是破茅草屋子,穿的是简朴得不能再简朴的粗布衣衫,姬雪还是靠着做女红养家糊口,鸠玉在城里跟朋友合伙做点小买卖,进账不多,家用微薄得很。但两口子感情甚笃,夫唱妇随,什么苦在他们眼中都不见得苦了,因为他们比常人乐观,想得开。在他们看来,精神上的富裕那才叫做真正的富裕,只要一日三餐不饿着肚子,能够一起吟诗作画就是很美好的人生了,不光鸠玉这样想,姬雪也这样想。 这日,姬雪等鸠玉从外面回来就笑嘻嘻地说要跟他商量件事情,鸠玉不解,问她什么事,她说想给他纳个小妾来服侍他。鸠玉听着很生气,说我鸠玉有姬雪你就够了,你这般温柔体贴,聪颖伶俐,知书达理,才貌双全,能娶到你是我鸠玉几辈子修来的福份,我只要有你就够了,别的人我都不要,你不要再说这些傻话了。姬雪仍旧笑嘻嘻地瞒着他给他四处物色。鸠玉很想不通,两个人这么相爱,为何姬雪一定要自己纳个小妾来打扰两人的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再说这家徒四壁的,谁会愿意进门来做小妾啊?他百思不得其解。 姬雪闻听城中惠香楼有一名妓绫悦才貌俱佳,遂拉着鸠玉一同去惠香楼看。进得门来,姬雪看那绫悦果然貌若天仙、兰心蕙质,再看她闺房挂着的那些字画皆是才情四溢,心下喜之。可是再凑近点仔细看那绫悦时,居然看到她眼角难以察觉的几丝细纹,心想这绫悦虽美貌非凡,可也已是徐娘半老啊,于是又改变主意不想让凌悦给鸠玉做妾了。鸠玉在一旁局促不安,不知道姬雪这是怎么了,为什么非要给自己找个小妾不可,而且要求还这般高,自己一介寒门子弟,家徒四壁,还有什么资格来娶三妻四妾,更没资格来要求别人这个那个的。 正在姬雪仔细打量绫悦时,一个满脸笑容、天真纯丽的小丫头进门来,叫了一声娘,绫悦便面带笑容地迎了出去,那丫头声似银铃,貌赛貂蝉,杨柳细腰,真是个俊俏的小美人啊。姬雪看着就打心眼里喜欢,眼前一亮,心想就是她了。 这个秀丽的小丫头是叫姝汐,是绫悦的女儿,今年十四岁,打小随同绫悦在惠香楼这等烟花之地长大,乃是绫悦和一书生所生,虽是生在烟花之地,倒出落得尘埃不染,如同粉荷一般出尘,又如同清风一般恬好,真是惹人怜爱呀。 第48章 姬雪于是送了个翡翠钏给姝汐,这可是她唯一值钱的东西了,也是她娘唯一传给她的陪嫁物。满脸安慰地拉着一脸疑惑的鸠玉回到破败不堪的茅草屋来,鸠玉闷闷不乐,虽说姝汐那小丫头的确很美,可是在他心里,姬雪才是圣洁的女神,才是谁人都不可媲美的仙子。可是为什么她一定要这么做呢,问她,她只笑着不答,笑容里却仿佛又若有所思。 姬雪跟鸠玉商量说两个月后迎娶姝汐,这两个月就赶紧多做点女红,叫鸠玉也抓紧去借些钱财来,准备摆酒设宴。期间,姬雪又去过惠香楼几次,跟绫悦商量婚事,绫悦心想自己烟花女子,女儿姝汐要是能嫁个寻常百姓就不错了,因此很赞同姬雪的提议,也在准备着姝汐的嫁妆。 一个月过后,一个不好的消息传到了姬雪的耳朵里,城里的一个富家子弟早就贪恋姝汐的美色,于是设法将她抢了过去做妾,并且已经成了亲,那姝汐也怀了富家子弟的孩子了。还是绫悦告诉姬雪这个消息的,当时一听此消息,姬雪大吐一口血,居然就这般香消玉殒了。临死时,鸠玉拉着她的手心痛不已,问她为何这般为此事伤感,又为何这般为他张罗娶妾之事,姬雪眼含热泪,狂溢不止,只是她已经没了说话的力气,鸠玉撕心裂肺地看到她瞳孔里的光亮一点一点地消失,那泪还在悄无声息地淌着,只是到最后鸠玉也没能弄清楚姬雪到底为何要这般打算。 或许姬雪是太过爱他,或许姬雪对他的爱已经超越了普通的男女之情,或许姬雪对自己深有信心,觉得不会因纳妾而失宠,又或者姬雪是想找个人来试探一番鸠玉对自己的感情,或许……总之,鸠玉只得怀着这样的疑惑度过下半生了。 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 淼婗和淼孀是一对亲姐妹,两姐妹都出落得如花似玉,堪称绝色。两人都生就两条春烟含翠的柳叶弯眉,都有一双春水无声的杏花眼,都是俏媚灵韵,朱唇皓齿,莲面桃花,粉腮媚颜,莞尔一笑众生销魂,所以整日里蜂蝶萦绕,狂追痴缠,将两姐妹家弄得好不热闹,而爹娘也不知是喜是忧。 十五六岁时,两姐妹同时出嫁,淼婗嫁给了朝中宰相之子凌御风,淼孀则嫁给了朝中翰林公子尉迟俊璘。这两个公子皆是翩翩才俊,气度不凡,才华浩荡,风流不羁,再加上这等地位身份,故而也是深深吸引了众多的朝中公卿贵族之千金闺秀,无奈这两人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百花丛中对淼婗和淼孀情有独钟、痴心不已。 婚后,两对小鸳鸯皆柔情蜜意,举案齐眉,卿卿我我,好生亲昵,羡煞旁人。淼婗和淼孀的爹娘笑在眼里,喜在心里,甜滋滋的,一天到晚沉醉在众人的夸赞和羡慕声中,觉得上苍真是造福,让他们生就一双如此美貌绝艳的娇娃,还都嫁得风流倜傥的才俊公卿,真是祖上积德啊。 第三年,妹妹淼孀回家省亲,但想到姐姐淼婗也许久没有回娘家小住了,于是想邀姐姐一同回娘家看看。这样她便来到姐姐淼婗的府邸,这府邸自然也和她自己家的府邸一般气势恢宏,院深墙高。进得门来,见姐姐姐夫正在院中赏花喝酒,姐姐淼婗一看是自家好些时日不见的妹妹,就高兴万分地迎了过来,正喝着小酒的姐夫凌御风一见淼孀的面就惊呆了,连酒杯都不知道往哪放了。他趁姐妹俩高高兴兴地话家常时,拿眼偷偷打量着淼孀,只见髻拥春云鬆玉钗,眉淡秋山羞镜台,只见雅鬓春云婵,象梳秋月攲,鸾镜晓妆迟,香渍青螺黛,盒开红水犀,钗点紫玻璃,只等待风流画眉啊。真像是一幅画儿一样勾魂摄魄,原以为她姐姐淼婗已经是天姿国色了,没想到这妹妹更胜一筹啊,当下凌御风心里就打起小算盘了,心想早知如此何不当初把姐妹俩一并娶回来,岂不快哉。 淼孀跟姐姐如此这般那般叙了很久的旧,都很高兴。她要姐姐和她一道回家看望爹娘,无奈姐姐淼婗说这几日府里上下都在操办着公公的大寿,过几日才能成行,要她在府中等几日。于是淼孀便在府中等着姐姐,这倒给了姐妹两许多时光一起回忆少时时光,两人想到爹娘已不年轻,又辛辛苦苦把两人拉扯这么大,如今却只能两个老人家相濡以沫,而一双闺女皆嫁做他人妇,轻易不能回去看望伺候,都唏嘘不已。 淼孀跟姐姐拉家常时,姐夫凌御风会时不时找个借口过来看她两,实际上是为了看淼孀,淼孀也早从姐夫第一天看她时暧昧而火热的眼神里看出了端倪,这姐夫也确实是人中之龙,气度翩翩,器宇轩昂,也着实招人爱慕,只是碍于他乃自己姐夫的份上,自己又是有夫之妇,万不可越了礼法规数,那可是有辱家门的啊。于是她躲避着姐夫那热情似火的目光的纠缠,只是淼婗怎么也没想到这两个自己最为亲近的人之间涌动的暧昧情愫,只当淼孀还是少时天真娇憨、纯真可爱的妹妹,只当夫君凌御风的殷勤是出于礼数规法,是对自己的妹妹出于亲情的一种亲近感。 这日吃午饭时,淼孀跟凌御风坐了对角,淼孀只顾埋着头吃饭,连筷子也不伸过对面去夹菜,她知道姐夫凌御风正拿那如炽如炬的目光在她脸上扫视,凌御风确实是苦苦压抑住自己对姨妹淼孀的思慕之情,她像是一把火一般在他心里点起熊熊大火,这火烧得他痛苦不堪、憔悴不已,连淼婗都说他这几日瘦了不少,还以为他是因为操办老爹的寿宴而辛苦成这样的,心疼地要他好好静养,不要太过操劳。他心里愧对贤良淑德的淼婗,可压抑驱赶不了对于淼孀的如饥似渴的思慕。他见那淼孀使劲躲避逃离他的目光,丝毫不理会他的苦痛,便再也压抑不住了,他在饭桌底下伸出一只脚轻轻踢了踢淼孀的三寸金莲,可淼孀还是若无其事地避开了他,她不想让姐姐为难,不想闹出这般不合礼教规数的丑事来,心里盼着姐姐的公公的寿宴早点到来,这样她就可以早些和姐姐回家看爹娘了,也不用待在这里受姐夫的骚扰了,这种尴尬让她再也承受不住了。 过了三日,淼婗公公的寿宴终于结束了,于是和淼孀踏上了回家省亲之路,临别时,淼婗对夫君依依不舍,说是过几日就回家来,叫夫君好生歇着,千万不可再操劳了,因为他已经形销骨立了。那凌御风眼睛却只直勾勾盯着淼孀的脸,淼孀冷若冰霜一般不予理会,只是回避着,巴望着能快点和姐姐离开姐夫家。 在家待了三天,爹娘很高兴,热菜热饭地张罗着招呼两朵姐妹花,周围的邻居也踏破门槛来看望两姐妹,两姐妹还给家里带来了好些器用什物,金银财帛,供老爹老娘使用。老爹老娘脸上的皱纹笑成了花,众邻居只有艳羡不已的份,都对自己的小丫头说要她们向姐妹两学习,今后也嫁个宰相公子和翰林公子,光宗耀祖,衣锦还乡。 三天后,姐妹两又踏上返程之路。淼婗回到自家府中,夫君尉迟俊璘早巴望着娇妻早回了,不想她一去就是近十天。自妻子走后,他是茶饭都思,坐卧不宁,连上朝时都没了精神,几次上朝圣上问他话时他都走神。这下可把妻子给盼回来了,他于是拉过妻子的手,让她好生歇息着,唤来丫鬟端上燕窝,自己亲手喂着如花娇妻吃下,等她吃完又扶着她到房间好生歇息着。他见淼孀的包裹在厅里几上放着,就拎起想送到妻子房间去,却不想从中落出一封信来,他好奇地打开一看,不禁火冒三丈,气冲九霄,怒发冲冠,青筋暴露,眼里都布满了血丝。 这信不是别人写的,正是姐夫凌御风所写,信中尽是倾诉对淼孀的倾慕深情,倾吐自见到她第一眼以来自己内心无以言述和形容的焦灼和思恋,说希望淼孀能有所回应,有所感悟,不要辜负大好韶华,不要被所谓礼教数规所囚,不要辜负自己对她的一腔深情,还责怪那日饭桌上淼孀为何毫无回应,白白辜负他的一片情深款款。他本以为淼孀回家会打开包裹看到这封情信而有所回应的,却不知淼孀回到父母家根本没来得及打开随身携带的包裹,本来那包裹里也就放了几件换洗衣裳,回到父母家时,爹妈拿出姐妹两以前的衣服让她们穿上,姐妹两都说以前的衣服比现在的漂亮,于是淼孀压根就没打开过这个包裹。 尉迟俊璘想冲进房里去质问娇妻,可从这信里可以看出娇妻似乎并未出轨,而是那好色的凌御风单相思。不知怎么的,他脑海里老是想象着信里所描述的饭桌上凌御风用脚踢自己的妻子,而妻子尴尬地躲避的情形。他恨凌御风的色胆包天,可想到自己在朝中的地位却又不及凌御风和他爹,自己想要报仇都难啊。这样想着他便发愁得很,眉头紧蹙,一心想着怎样才能报仇雪恨。他到院里吹着风,眼神迷离空洞,突然心生一计,他恶狠狠地想,凌御风,不给你点教训,我尉迟俊璘誓不为人。 那凌御风自淼孀走后便害起了相思病,憔悴不堪,上朝也老是出错,常常是圣上问东他答西,问西他答东,惹来圣上和朝中大臣一片哗然。他一心等着淼孀的回信,却不见片纸只言,不知如何是好,心想自己堂堂朝中宰相之子,也算拥着高官重权,七尺身躯,却为了一个女人如此相思成灾,还得不到她片纸只言,真是折煞了大丈夫的美名啊。这日早朝,尉迟俊璘等着看好戏,他前几天写了匿名奏折,参了凌御风一本,说是凌御风和他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一心谋逆,不可不除。 第49章 圣上其实早有铲除凌御风和他爹之意,因为他们在朝中的权势越来越大,站在他们那边的人越来越多,圣上时常感觉自己的地位不保,早就动了杀念。 圣上发令,要朝中吏部秘密派人收集证据,欲治凌御风父子于死地。吏部回报,凌御风和他老爹确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一心想着篡位夺权,证据确凿。圣上连夜发令将凌御风父子逮捕关押起来,择日候斩。其他人等皆纷纷倒戈,生怕连累了自己,都跟凌御风父子划清了界线。这凌御风父子树倒猢狲散,顷刻间便从往日的繁华似锦变成了腐朽如泥,淼婗也自缢而死。 尉迟俊璘心中得意忘形,却装作若无其事,仿佛事不关己一般。可圣上早已猜到那封匿名信乃是尉迟俊璘所为,圣上身边的谋士分析给圣上说是因为尉迟俊璘的如花娇妻使得尉迟俊璘和凌御风之间产生了如此深仇大恨。这圣上倒好奇起来了,心想到底是个怎样的美人儿,使得两个大丈夫为此翻脸而大动干戈。圣上也才三十而立,又是好色之徒,因此就暗中派人劫来了淼孀,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怪不得这两个大男人会为了她而大动干戈呢,这等美人儿先前怎么就没能被朕发现呢,这可把朕那三宫六院的嫔妃全给比了下去,那可真是六宫粉黛无颜色啊,顷刻间就为淼孀的天仙美貌而倾倒迷醉不已。 于是乎,这好色的圣上叫人秘密禁锢了淼孀,而尉迟俊璘也猜到了离奇失踪的妻子很可能是被这贪恋美色的圣上掳掠,可是他能怎么办呢?他只得郁郁寡欢,心下极度思念着自己的爱妻,却别无他法。这淼孀从此待在圣上为她安置的深宫大院里,虽享尽人间荣华富贵,可自她被禁锢以来她就再也没笑过一次,心也早已如同死灰。圣上隔三差五就会来看望她。两年后,她生了两个孩子,可是她恨这个害得她家破人亡的好色成性的圣上,因此她想着要杀了他才能解恨。 趁圣上酒醉之时,她掏出早就备好的一把匕首,正要刺向仿佛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的圣上,可就在她感觉刺中的时候,圣上迅疾地拽住了她的手,她都没来得及看清他是怎么抓住她的手的,他不是醉了吗?不是醉得不省人事了吗?怎么会突然这么清醒呢?圣上什么也没说,将匕首丢给她,冷漠地转身离去,她绝望的眼里滚出一滴清泪来,她终于知道这个如同恶魔一般的男人,剥夺了她所有美好的男人,她是无论如何都斗不过他的,他像是蛇蝎一样,而她只不过是白白挨宰的羔羊。 她悬了一丈白绫在宫院的大梁上,结束了自己年轻而多舛的生命,留下的是无限的哀痛和悲凉。 那个让我无比心疼的女子 (一) 遇上她非常的无意却也仿佛冥冥之中注定。 因为最近写了一些叫做文字的东西,不到二十天我写了十六万多字,从来没想过自己要以数量来计算自己的文字,曾经以为追求质量才是我写字的初衷。 最初只是好玩而把写好的文字发在自己在新浪的博客里,可是有一天深夜偶然心血来潮,百度了一下发现有很多可以发文字的地方,于是并不作过多念想地注册了烟雨和红袖、天下。 此后,我的文字通常在新浪里完成,而后马上搬家到烟雨或者红袖、天下。第一次发的五篇统统被推荐了,感谢烟雨的编辑厚爱,能让我这个虽然从小爱文字但最近才真正开始认真写作的女子过一把发表文字的瘾。 后来的几天里,深深地迷醉上了唐诗宋词元曲,于是写的那些古代红颜女子的凄美故事统统用宋词或元曲作标题,而且统统被烟雨的编辑推荐了。 (二) 就在我因为要忙于导师布置的论文而决定暂时歇笔几天时,漫不经心地浏览着网页时,瞥见我的qq栏里有个加好友的信息提示,打开,看到烟雨字样,我知道是烟雨的一个会员,我从前在打开烟雨中篇首页看自己的文章时便经常能看到她的名字,但还是觉得有些奇怪。 加上她,她问我有空否,我说有,于是我们便聊了起来。 她说我的文章其实每次离加精都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因为我不注重格式排版,也不注重文章标题,或者不注重文章主人公的名字而与加精失之交臂。 我点头答是,确实,我很佩服她分析得这么仔细,更感动于一个陌生人能够这样坦诚相见,毫无保留地跟你分享她的经验和心得。 她说其实关注我很久了,我问她是做什么的,她说是她是烟雨的小说编辑,她说其实好几次都想给我审稿,但是每次都犹豫着,又害怕审我的稿件。 后来她要我猜她的年龄,我之前加她时就已经在她的qq资料上看到年龄栏里显示着29岁,于是对她说应该只比我大一点点,可是当她告诉我她的真实年龄时,我还是吃惊了不少。 我绝没有想到她是个这么小的女子,从她跟我说话的语气,从她说的那些理性的话语里闪现的睿智和成熟,仿佛经历过很多沧桑岁月的洗礼和历练,才能有这般的沉静和持重,可是她居然刚刚20出头,羞煞我也。 (三) 我知道她跟我在同一座城市,我说我还在上学,早该去挣钱了,她笑,说自己也是学生,并告诉我她不喜欢读书,因此在一所不太好的大学里念着自己不喜欢的专业。 她说她很想逃离这座城市,因为某些不太愉快的过往,她还说希望我们能够成为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朋友,因为之前我说过跟她有种知音的感觉。 我说很好奇这样知性的女子到底是什么模样,她说她很丑,后来她给我发来一张她的近照,那是一个面色有些苍白犹如一朵淡雅的茉莉花一般文秀的女孩,有着一种难以描述的沉静和美好,可是她落寞的眼神告诉你她有很多伤感的故事,她的淡淡的忧伤刻在她的眉间,轻易不让人发觉,可是我居然能读懂她伤感的目光,能看到她受伤的心。 她很瘦,比我还瘦,那双忧郁的眼,那张苍白的面孔,总在我眼前挥之不去,我的心开始为她而揪紧,莫名地为她牵挂。仿佛她是我早就相识的一个亲人。 很晚了,我打开了她从前的文字,如同她忧郁的眼神一般的那些文字飘然入眼,颗颗透着血,和着淡淡哀伤的心便在我眼前呈现,撞击着我的心魂,那些故事里仿佛都能看到她的影子。 从她的文章里我知道了她与一个叫尘的美好的男子相爱了,爱得很纯,如同经典的爱情老片里那样两小无猜一般。那是令人羡慕的爱,那是纯纯如茉莉的爱,我突然有些释怀,终于有个人可以给她完完全全的爱了,终于她那瘦弱如花的身躯和面孔有另一个人去呵护了。 (四) 今晚,照旧打开她的文字,那些流泻的忧伤,那些伤感而灵动的文字,让我看不到一个20出头的女子,而是一个经历了多年的人生沉浮的女子,看到她那颗时刻都缺乏安全感却又是那么神秘而美好的心。 我说她是一个非常让人怜惜的女子,我在她的文章底下留言说要她注意身体,不要那么瘦,第二天她回复了我的留言,说谢谢我,要我也照顾好自己,说她要到另一个城市去,可能很久不会出现在网上。 我给了她我的手机号,我没问她要她的手机号,她也说她没有手机,我知道她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所以我不问,我只希望她能记住我的手机号就好。 在人群之中遇见一个跟你有知音一般,让你相见恨晚的人,那是多么的不容易啊,那是上天安排好的缘分吧,所以我从那天以后开始牵挂着我的这个知音,我的这个如同茉莉花一般透着淡淡伤感的妹妹,我的这个神秘如诗,优雅如兰,聪慧如雪的知己。 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只能从她的那些滴着伤感的血一样的空灵的文字里找到些许关于她的心情和故事,感念与期盼,知道她是个与众不同、有着很多故事的女子。 愿一切安好,我在这样如水的深夜记录下这些文字,只为这个茉莉一般让我心疼的女子。 流年似水里你是否依然想起我 流年似水里你是否依然想起我 (一) 我总在黑暗的夜里默默将你想起,你可否知道。 许多的年华逝去,不觉间已是十年。十年前你的笑容灿烂,明晃晃如同太阳一般刺眼,那是让我羡慕的笑容,那是无比明媚的笑容,深深刺痛我那少女情窦初开的心扉。 只是没想到,风雨会在那么年少时降临,你消失无踪,杳无音信。 我站成了路边的一棵梧桐,无论春夏,无论秋冬,总在那里将你期盼,心里给自己一个安慰的期许,说不定哪天你又会从我站在的路边经过。 我想那时我的心定是无比欣喜的,可是我在那里痴痴站了十年,守望了十年,而你,依然如同天空里的一只飞鸟,飞走后再也没有留下一叶飘飞的羽毛,没有在长空里闻听过你一声的鸣唱。 又或者,你在世界上别的地方已经找到一个窝,一个只属于你的幸福的小窝。我在想,是什么样的女子的笑颜挽留住你多情飘漾的心,将你的眼神牢牢地锁住。我想象着你跟那个女子在一起,你眼眸深处溢出的欢欣,那是令我妒忌的欢欣,是会让我心底流血的欢欣。 又或者,你也如同我一般在路边站成了一棵梧桐,无论下雨刮风,无论严寒酷暑,你痴心守望着,等待着岁月赐给你的答案,用你的苦心感动上苍,求他赐给你你要的那一朵红颜。 第50章 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如果你也变成了一棵等爱的梧桐,你就会有如同我一般的心酸和苦涩。 路边的丁香花已经开了,它张扬着小脸,努力抬头给我一个温暖而灿烂的笑脸,因为它为我的痴情而感动,也为了安慰我如水斑斓的心事,我想它定是也在责怪你的悄无声息的离去吧。 只有我知道,在你离去的日子里,我的心便已经换了颜色。我从一个懵懂纯真的少女变成了多情哀怨的梧桐,一棵带雨的梧桐,一棵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在痴心守望你无尽归期的梧桐。 连天上的繁星都歇了,连夜里的露水都不再睁开疲累的眼睛,我的枝丫还在尽力向着远方和天空努力伸张,只有这样我才能感受到生命的气息,感受到我的心还在跳动,感受到我已经疲累不堪的心还能承受,还有希望在我温情脉脉却又疲乏不堪之时说不定能遇见你路过我脚下的样子。 (二) 你在什么样的女子的臂弯里天真地笑,你在什么样的女子的蜜语里迷失了方向?你是否会偶然想起我,如同我想你这般将你时时记挂? 你是否还记得我们那些如同烟花般绚丽却瞬即消逝殆尽的过往,是否还记得你写给我的那些如雪花翩飞的信件,是否还记得在绿水青山间你我游荡的影子? 不要告诉我你都已经忘记,那样我已经憔悴枯竭的心会承受不住的,我的本已麻木的泪腺会宣泄若泉的。我不想让人看到我的眼泪,我不想让人看到我的悲伤。那朵小小的丁香花儿已开过了四季,每每看到我纷飞若雨的眼泪,它的眼眸里也盈满泪水,那是同情,那是悲怜,而我已经受不了这种同情和悲怜的泪水和眼光了。 我对自己说,从此以后,我要展现给路人一个灿烂明丽的形象,让人感受我的阳光和灵动,可是我在这样对自己说的时候明显地感觉到底气不足、心虚气短,我知道我那样说只不过自我安慰,反而印证我已陷得太深。 你从前总说我很可爱,可我的可爱在你走后便消散不见,我想我的可爱只会永远停留在你的记忆深处了,没人还能记起我可爱的笑,可爱的媚眼,可爱的表情,那是属于你的专利,那是留给你的美好,旁人无法与你分享。 十年,流年早如水一般奔流倾泻,一去不返。十年的光景对一个人的改变是巨大的,你应该明白,虽然你杳无音讯,虽然我心若死灰,但我想我还是在心底深处念着你,时常忆着过往的时光。 虽然韶华无可回头,但此情可待成追忆,我已经没了当初站在路边翘首期盼你路过的激情了,爱如流水一般疲倦了,所以不管你在等待那个女子,抑或你已经拥着她在属于你的幸福的小巢甜蜜着,我都只能祝福。 只有一个念想,那便是你偶尔能够想起我,在如水的流年里。 告诉你一个你不曾了解的我 告诉你一个你不曾了解的我 (一) 最近写了很多字,连右手掌下部都因拿鼠标在桌上蹭来蹭去而起了淡黄色的薄茧。 回头看看那些文字,大多是写着别人的故事,很少涉及我自己的生活和感受。我在别人的故事里笑着,哭着,揪心着,伤感着,笑着别人的笑,落着别人的泪,却发现现实中的自己已经很少会再感动和心酸落泪了,我禁不住问自己,上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不落泪,不代表我活得很快乐,不落泪,也不代表我就没有忧伤。 很多的时候,我最怕的事情是看着别人或者热热闹闹、轰轰烈烈,或者冷冷漠漠、寥寥落落地过活,而我却只能作一个旁观者,躲在纱帷的背后,用一种羡慕的眼光和心态看着别人的抑或热闹如歌,抑或冷落如诗的生活。 是的,这些都是我所羡慕的。很都时候,你是看不出我眼底的忧伤的,你以为我是一个几乎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人,仿佛云淡风清,仿佛世界上所有的硝烟、所有的愁雾、所有的欢欣、所有的笑颜都与我无关,仿佛我就是一个跟现代人的生活格格不入的人,不,你错了,大错特错。 人世间的一切喧嚣寂寞都是我羡慕的,都会引发我的感慨,只是我不再像从前一般充满了热情,我的眼神不再为这些而放光,那些我所羡慕的东西只会在我藏在深海里的心上开满花朵,长满虱子,一直怒放到酴醾,而这些都是你所不知道的。 (二) 两岁时我就跟奶奶生活在一起,是奶奶拉扯我长到少时,直到奶奶去世我也没能尽孝,那时得知她去世的噩耗已是她入殓好些天了,因为有个非常重要的考试,爹娘瞒了我,我在千里之外揪心裂肺,那大概是我此生永远无法再弥补的伤痛了吧。 记得小时候我还算个听话的孩子,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都喜欢我,经常受老师的表扬,小小的我内心有些激动。时常觉得与远在他乡辛苦谋生的父母有些隔阂,甚至一度觉得他们很是陌生,奶奶成了我童年唯一的印记。 但欢笑的背后,我知道我对着远方有些牵挂,舅妈告诉我,不到三岁的我时常在黄昏拽着她的衣角,央求她带我到对面的山坡上望着沉沉暮霭中的烟云大声呼喊妈妈的名字,要她早些回来,舅妈每每这时便会很伤心,可是我现在已经没了这段伤感的记忆。 两岁多一点时,舅舅用绳子把我绑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把我从他家驮到几十里之外的姑妈家。舅舅现在告诉我,当年他逗我说,你去不去姑妈家啊?小小的我扬起天真的眉眼,欢欣却迅即带些深沉的忧郁问,我去是想去啊,可我去了怎么回啊?舅舅于是笑我傻得可爱,但随即是怜爱的眼神,大概他在想着一个这么小的孩子离开爹娘的伤痛吧。 两岁时我在镇上的姑妈家生活了一段时间,姑妈是个极其能干的女子,懂得好多高深的学问,还会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是当地有名的才女,家里也经营得颇为红火。我当时和表姐一起睡个屋子,大我十多岁的表姐时常带着我去几十米远的邻居家看电视,那时电视机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件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 我还记得那台黑白的电视机大概就十几寸吧,已经忘记当时看的什么片子了,只知道有一天晚上我看到十二点多才发现原本很是热闹的屋子里就剩下我一个人了,表姐是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知道。两岁多的我便一步一颠地在电视机屏幕上投射的光影里摸索着向门口挪去,出门便是一道宽而深的沟,幸好没有水,瘦小的我只得小心翼翼地从这边慢慢爬下去,又慢慢而艰难地爬上沟的另一边,再摸索着回到几十米远的姑妈家。我还记得我在穿越那道沟时有个妇女端着碗边吃着东西便看着黑暗中正在艰难翻越沟壑的我说,这是哪个的细伢子哦,看电视看到这么晚哦? 于是,你便知道我是属于夜的精灵了。从很小时,我便在电视机前长大,每天看电视看到深夜,上小学的年纪了,奶奶早睡了,我和她睡一个床,可我还趴在床上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写着作业。原本一两个小时可以做完的作业我硬是看一会儿电视做一会儿作业,一拖拖到十一二点甚至一两点,你无法想象一个那么小的孩子那么爱看电视,而且第二天就得早起去上学,居然丝毫没有影响到上课的状态。 (三) 上小学三年级时,我被推荐去参加一个奥林匹克竞赛,比赛的地点是在离家很远很远的镇子里,老师说要我早起到学校集合,我便起了个大早,自己做早餐,锅碗瓢盆一阵响,香喷喷的饭菜便可入口了。天刚麻麻亮,我就启程了,等我到达四五里之外的学校又等上四五十分钟时,天才泛着亮光,远处的鸡才开始清脆地打鸣,街上才有了一两个慵懒的人影。学校还没开门,我便选了个墙角坐着等,那是初秋的早晨,夜里的露水似乎还未褪去,我的衣着有些单薄,寒意料峭间,我不由自主地打了好几个寒颤,你无法想象一个这么小的孩子在那么早的初秋里穿着单薄的衣衫忍受着寒冷徘徊在紧闭的铁门外的感觉,是的,你不可能知道,年幼的我似乎总干些傻得可爱而令人心疼的事情。参加完考试,直到暮色苍茫我才疲乏无力地踱回了家,奶奶早已在门前翘首期盼我瘦小的身影,她早做好了饭菜,热在锅里,我埋头大吃,把满满的一大钵饭全部填进了肚子,那个香啊,是奶奶去世后好些年的今天依然让我回味和怀想不止的。因为那天中午在参赛的学校里我压根就没吃下什么东西,太难吃了,考试时我饿得饥肠辘辘,两眼冒着金星,头晕目眩,最终好像还是得了个什么奖,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冷和饿的滋味。 似乎从我上小学起就一直要做很多很多的作业,有一回停电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出奇的多,我点着油灯一直到三点鈡才写完,第二天我才知道班上几乎就我一个人完成了作业,我不记得那个时候自己是什么感觉了,只记得老师表扬了我,同学们投来羡慕敬佩的目光。现在想来觉得好搞笑,甚至有些傻乎乎的可爱。小时候的记忆力非常好,那些唐诗宋词、课文段落几乎可用过目不忘来形容,现在简直没法比,健忘地很,估计是未老先衰了。 (四) 那时候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看琼瑶的梅花三弄了,还有新白娘子传奇,还有林志颖徐若萱主演的旋风小子。不明白那时候还算小的自己怎么会这么痴迷于这些爱情片,看得如此地迷醉"奇-_-書--*--网-qisuu.",难道是我早熟吗? 第51章 不见得,因为我大学之前都没谈过恋爱。 梅花三弄里的那些发生在古代的事情,那些女主角芳华绝代的美在我小小的心里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几乎成了我的一个心结,那是无法复制和逾越的经典,不知人间是否还可寻着这样的女子,这样极致的美,这样极致的情。以至于后来我写雨玉兰时就想到了杜芊芊,想到了梅若鸿,想到了漾舒的春风里美人凭栏清浅的笑,想到了梅若鸿翩然回眸一瞬间瞥见的绝世仙子。西湖,烟雨浩渺的西湖,从此成了我心里最为梦想的地方,尽管有人告诉我西子最初的容颜已经不再,我仍然渴望有朝一日,我也能够穿着素雅的旗袍环绕着烟雨凄迷的瘦西湖款款而行,我也渴望着在那时与我的王子装作偶然邂逅让后畅游人生,演绎出绝美的爱的神话。我的电脑桌面的背景现在就是梅若鸿斜靠在杜芊芊柔弱的香肩上,那般柔情荡漾,如水泱泱,四周是西湖浩渺如梦的烟雨迷蒙。 新白娘子传奇里的那个容颜秀美盖世、温婉多情、娴雅惠淑的白娘子成了我的偶像,我曾一度为了看她而废寝忘食。我细心地收集着他们的画片,贴在我最心爱的歌集里,还就着电视屏幕把他们剧中演唱的歌曲的歌词一一记录下来,心想着以后一定做个白娘子这样温柔多情的女子。巧合的是,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也是发生在我钟爱的西湖边上,我那时就不明白,为什一旦爱情跟西湖扯上关系都会那么让人难以忘怀、向往不已? (五) 妈妈告诉我,在我很小时,有一回她逗我,鹃儿,你是喜欢姆妈些还是喜欢爸爸些?我天真无邪,大声说我喜欢妈妈,爸爸便鼓着眼睛故作生气地问,到底喜欢谁?我便绕着躲到妈妈的背后,轻声如蚊子哼着说,我不说了,说了他待会会骂我的。妈妈和爸爸便都被我逗得乐不可支,我现在想象着觉得小时候的自己远比现在可爱淘气,那时候虽然贫困不堪但是我想爸爸妈妈因为有我应该是很开心快乐的事情吧。 少女时代,我随同父母背井离乡来到了繁华如鸿的大都市,但我觉得我的根一直在那个生养了我的秀美的小山村里,我永远觉得我老家的山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山,虽然都不高,但是都很秀丽,老家门前就是一个大水库,那里的水一年四季都蓝盈盈的,映照着恬淡干净的天,映照着四围碧绿的青山,不似我后来在别处看到过的水都是混黄混黄的,一点都没有水本来秀美的样子。我甚至一度想把我老家的那栋大房子改成休闲山庄,如果你想去度假,我强烈建议你去我的老家。 大都市里我最初很不习惯,连过马路我都要适应好长一段时间。老师上课用的是他们的本地话,而我的普通话还说得不是那么标准,更听不懂他们的本地话,经常听不懂作业在哪一页,于是最初经常被班主任批评。我不喜欢数理化,毕业时老鼠逮了死耗子,居然数理化都考了高分,然而我还是离当地最好的学校差了十一分。初中没毕业时就被分到高中提前班里了,我那时梦想着考大学,可爹妈硬是逼着我去念了中专,这样我便在一个卫校里待了四年,学了四年的化学。那时我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社团活动上,在学校身兼数职,算得上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其实我还是要感谢这四年时光的磨砺,把我从一个腼腆的小孩变成了一个在人前能够从容自如表达观点,做事情也比较有主见和担当的人。可是我现在却丝毫不喜欢当干部,可能那时候操了很多心,现在只喜欢被人管着,再也不想操那些无谓的心了。 (六) 那时候我想过该行去当导演,真的,我甚至都在报上找了个戏剧学校,可最终没能迈出关键的一步,从而错过了我的梦想。后来,我考上了某医科大学的外科专业,但就在拿通知书的那天我做出了惊人的决定,我要去为我喜欢做的事情而努力,不能再任由父母主张了。面对着父母的哀怨的眼神,我苦苦诉求,终于在艰难的争取下我放弃了四年的药剂专业而到了京城一流学府里念起了法律。学校的老师非常的厚爱我,我成了学生会副主席,遇见了我的多才多艺的师兄,他是主席,我这个小妹妹便时常屁颠屁颠地跟在师兄后面学习他的为人处事,学习他的才华横溢,无奈师兄太过优秀,这些才华是我所望尘莫及的。他现在留学德国,也拥有一大批粉丝,真很为他高兴,也继续向他学习。 后来大学毕业了,我就考了司法考试,本想成为一个大律师的,但是听老师说了当律师犹如站在悬崖之巅,随时有可能掉下去,我胆小,怕死,怕痛,所以我不想时刻站在悬崖边,所以我不知道我现在还能不能当好律师。 接着我考了研,考研的日子超级郁闷,那两个月里与枯燥乏味至极的砖头一样厚的书本抗争,让一向讨厌考试的我痛不欲生,我便找亲戚红雨借来低音炮,每天一刻不停地听着那十几首歌,有李宗盛的鬼迷心窍,有陈奕迅的十年和爱情呼叫转移,有王菲的容易受伤的女人,有陈慧娴的千千阙歌和飘雪等等,我想我天生就是一个怀旧的人吧,虽然我在新浪的博客的背景我喜欢换来换去,虽然我电脑的桌面我也喜欢换来换去,但这并不影响我对老歌和老电影的伤感怀恋。 (七) 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自己,发现心依旧如同当年一般或者幼稚或者年轻,可岁月的沧桑还是在我的面庞上留下了不易察觉的痕迹,我和很多周遭的女伴一样害怕细细的皱纹,害怕黑眼圈,害怕蝴蝶斑,害怕粗毛孔,害怕长豆豆,可谁说过女人一生不是与皮斗就是与肉斗,好在我现在不用与肉斗,因为我几乎瘦得可用轻盈若风来形容,以至于老爹老妈见我如此瘦削就说你要再这么瘦下去不到三十就得拄拐棍了,仿佛我如果一如既往这般瘦削,他们就会嫌弃地把我丢到一边再也不理会似的,当然我知道他们是心疼得紧。 我喜欢美丽的裙子,每回逛街都有压抑不住的购物的冲动。我的裙子和衣服都不贵,当然贵的也有那么些,但是不多。我始终认为,我不需要所谓的名牌来伪装自己,即使我将来富有了,我也不会用它们来武装自己。只要一件衣服或裙子样式漂亮,质地过得去,我便会买下来。我自己也数不清我现在有多少裙子了,五颜六色,缤纷绚丽,我喜欢穿着它们,行走在人海里,如同一道流动的风,轻盈飘飞,这是我喜欢的感觉。 我承认我是个购物狂,每次我都是陪同女伴们去买衣服,结果我成了最大的买家,琳琅满目的各色衣裙鞋袜挂满我双手双肩。我还有一大癖好,别人买了衣服都是小心翼翼地叠好装进带中带回来洗过再穿,而我则每每穿上就走,无论鞋袜还是衣裙,我觉得衣服买了就是要穿的,没必要买回去在柜子里放上好久然后举行一个重大仪式般再拿出来穿。 我喜欢黑夜,通常黑夜里的我会更有灵感,所以我白天基本是在睡觉。白天太喧嚣,我不喜欢这么喧嚣,我也不喜欢去人很多的地方,我宁愿一个人静静地待着。可是有时候我却又很喜欢做些激烈的运动,比如我会去跳健身操,会在爬山的伙伴里跑在最前头。换在小时候我会去爬树,会骑着老高的男式单车轻松自如,会路见不平而跟调皮的男生打架,可能我天生就是个矛盾的人,可我不是ab型血,我是酷酷的b型血。 我很懒,这点我毫不隐晦,我甚至因为不想每顿饭后洗碗而想着暑假不回家,我可以用两分钟洗完澡再用一分钟洗完衣服,但是我对做菜情有独钟,我会愿意花上几个小时一动不动地坐在电脑前看明星的娱乐八卦,而在现实中我对那些一天到晚关注别人的隐私、挑拨离间的小人深恶痛绝,我也根本对别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丝毫不感兴趣。 这就是我,你可以把我看作一阵风摇,看作一弯水湄,或者看作一个虚浮的梦幻,但我的真实向你敞开,告诉你一个如此本色的我,一个总爱做梦的我。 你是我此生永远无法释怀的爱恋 (一) 你在彼岸昏黄的灯火里粲然嫣笑,而我却在芜杂俗世间凄然苦笑。 今夜,星空若水,你是否会在皎皎银河之端深情将我凝望和记挂? 为何,你不能等我,哪怕给我一个最后的笑颜,一滴最后的清泪?徒留我在千里之外揪心裂肺,只是在后来的日夜里你悄然潜入我的窗际,将我轻声呼唤,一如当年你的柔情款款。 三月的桃花已经谢了芳华,四月的玉兰也已失去了芳香,五月的石榴开得正艳,这些都是你所喜欢的,只是现在他们只能落寞寂静地开了又谢,谢了又开,只是再也没有如同你一般恬静安详的行吟诗人将他们轻轻爱抚,柔声颂赞。 (二) 没有人能抛却你的笑颜,没有人能忘却你恬美的吟唱,只是,你不再回来。你将一腔憾与怨抛掷与我,而你却轻巧飘然,落入云端。 你可知道,多少人曾思恋你的芳华容颜,多少人曾爱慕你多情温婉的心,而你,终究不再回来,只留给人世多少遗憾,多少思念。 在那浩浩银河之中,在那皎皎长空之上,在那点点繁星闪烁的彼岸,你可曾安好,而我在这泠泠沥沥的尘世,在这寂寥冷落的红尘,在这熠熠灯火璀璨的此岸,只能在心里默默记挂着你曾经的笑语。 你在那里可否会怀恋人世的繁华和冷寂,是否会想念过眼的云烟,是否会将深深爱恋你的我时常记挂? 第52章 是否会想念红尘之巅的芳菲与飘零? (三) 我只能站在这如水泱泱的江畔,凄冷徒然地仰望浩浩夜空,盼望能寻着一点点你的影子,能让风儿传递我对你不止的念想,能让星子告诉你我对你无尽的怀想。 我时常在想,你究竟中了什么蛊,是什么样的魔向你递出了请柬,将你这般美好的生命带到遥远的天际之外,你竟如此地匆匆而别,不曾留给我最后一丝笑容。 今夜,摇曳的江船也早已熄了渔火,两岸闪烁的灯火也渐渐失去了光华,我只能依稀看着天空,期待你的身影能够闪现天际,期待你的笑颜能划破苍穹,期待你能给我一点点爱的启示。 你曾经的浩浩胸怀,你曾经的秀美容颜,你曾经的荡荡情谊,都给我无限深刻的记忆,那将伴我一生行走世间,在繁华与喧嚣,在落寞与寂寥,在每一个时刻,在每一个角落,我都不曾忘却,都不会忘却。 (四) 我曾以为,我柔嫩的臂膀有朝一日能为你撑起一片晴空,可是我只是在舔食着你给与我的无尽的爱的温情,却从不曾为你记挂丝毫,可我再也不能弥补一二了,你爱我如此之深,视我若命,可你也是如此的残忍,不给我丝毫的机会与希望弥补。 如果能有来生,你还会愿意用你有力的臂膀将我拥抱吗,你还会愿意我依在你温柔的怀里撒娇巧笑吗,你还会在我小小的面颊上印上你深情的轻吻吗? 任那过往的时光在我心上不停地烙上深深的辙痕,一道又一道,一道又一道,以至于我的心里再也盛不下因为思念你的惆怅和伤痛。 而你的丰茂的灵魂也被岁月镌刻上不朽的印记,那是红尘里你来过的印记,那是沧桑岁月里对你最好的祭奠和纪念,那是只属于你的荣耀与光华。 (五) 有谁可以告诉我还能怎样爱你,有谁能告诉我还能怎样思念你,我的心早在你离开我的那一刻被思念的灰尘布满、封闭,再也经不起任何的揪心牵扯,可我知道我的魂在你那里,永远守候着你,也守候着我自己已经迷失斑驳的灵。 裂开的心痕再也无法缝合,没人告诉我离开你我还能到哪里去找寻当年你赐予我的那般深爱,没人能够代替你在我心里的位置,没人还能让我一如当年在你怀中那样开怀天真地笑。 寂寥如花,在这样的深夜里只为你放,落寞如歌,在这样的月光里只为你唱,可是你能否感知,能否看见我的心上早已长满荒草萋萋,能否看见我漆黑如夜的眸子里满含的深情? 你牵起浩浩风尘,翩然游走人世之外,我仍然凄零行走于这世间,只是从此失去了方向,没有了你的指引,没有了你恬静的怀抱,我只能让我长满荒芜的心放逐,流浪,直到天之涯,直到云之端。 遁入红尘喧嚣之上的你,我最深的爱,在天堂可好,只想告诉你,你是我此生永远无法释怀的爱恋。 (写给我此生最爱的奶奶) 此刻,我心尘若海 (一) 今天,又被批了一顿,心情灰灰的,连晚饭也不想吃。也责怪自己,为何总是这般浮躁,总是这般散漫? 别人无心的一句玩笑却能在另一个人心里长久地种下根苗,不断滋长的苦果是一遍又一遍的叮咛,而这叮咛却让我无奈、苦笑。 不明白自己为何突然变得如此患得患失,我不曾要求过什么,也不曾奢望过什么。现在的我只是一个躲在某个角落悄悄欣赏着别人不断上演的成与败,得与失。 我压根不想成为主角,不希望别人关注的目光,不需要别人的喝彩抑或揶揄。我只喜欢静静待在某个角落,仔细回味着只有我自己才了解的忧伤和欢愉,不想与任何人分享。 是我已经变得太过冷漠么,还是我已经变成了未老先衰的老太,有着一颗苍凉而寂寥的心,只喜欢自顾自地说着,笑着,别人的眼泪和欢颜丝毫不能在我心里掀起任何的风浪? (二) 那些过往,若可以说得上是荣耀,哪怕小小的,或者大大的,那都只是成了过去时,现在的我几乎将它们看得轻如尘埃。 我要的只不过是一句鼓励而温暖的话语,那是我继续行走的支柱和支撑,可是现在的我连这么简单的话语都得不到,得到的只是一遍又一遍的好心的责备。 虽然知道那是对我善意的提醒,希望我能成为好孩子该有的样子,可是我不明白是什么使得现在的自己如此的浮躁,是什么改变了一度如水沉静的自己。 难道是年华,难道是时光? 听着别人博客里落寞伤感的情歌,仿佛那是属于自己的,仔细听,那不是属于自己爱情的写照。可那种伤感却能在此刻穿透骨髓。 那是熟悉的曲调,而我却忘记了名字,如同很多时候,我遇见的人,我只依稀知道他们的模样,却从来不曾了解和记住他们的名字。 没有别的解释,只能说我是真的变成了一个老太,被时光和世事搅合得失去了关注别人的热情和激情。可我却不曾为之伤感过,也不曾以为自己出离于他们。 (三) 这个世界越来越叫我看不懂了,我能看懂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或者,我从来就没看懂过什么。 很多的事情都是飘忽不定的,你不要太过在意那些结局,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把尺,他们在丈量自己的时候也在偷偷丈量着你,可你要记住,这世间有太多的人,太多的人有太多的尺子,你永远无法变成别人用他们的尺子所丈量出来的完美典范,所以不必强求,我在这样对你说着的时候也这样在我心里轻声重复着。 那首落寞伤感的歌儿已经结束它最后一声低吟,重复的乐曲又再想起,却少了先前我所感受到的伤感和悲情,原来心情也是一段一段的啊,你不会永远都处在伤感落寞里,你不会永远都拥有灰暗的颜色,就如同你过往和你将来的人生,永远是起起落落,沉沉浮浮,会有曼妙缤纷的多彩,也会有抑郁悲凉的伤情,所以每一段都只是你走过的路上的足迹,不要太过在意它的颜色,我在这样对你说着的时候也这样在我心里轻声诉说着。 别人带着满目苍凉而滴血的文字继续在我眼底划过,黏黏的,泛着思念或怀想的腥味,不知道此刻的主角是笑着爱还是哭着痛。 (四) 昨夜有些失眠,因为睡得过早,反而失去了睡眠的乐趣,今早醒得太早,脑袋晕沉,今天只吃了一顿中餐,是大伙的聚会,觥筹交错里,欢歌笑语,可我却分明看到他们背后的泪和伤。不知道是不是我太过伤感,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我的眼里不是永远只有灰暗的天空,只是我若海深沉的心会比别人看得更深而已,你可以不同意我的眼神,可是我分明看到了,所以喧嚣里的落寞我不喜欢,那样更显得落寞,不是吗? 郁闷地回来跟师兄在网上发了一通牢骚,他安慰我,说自己一切做好就行,别人的事情永远是别人的事情。是的,我知道,没人比我更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我释怀了,我的这篇文章也要到此打住了,因为我的心慢慢明亮了起来,我的眼底那抹灰色不会是它永久的装饰。 静静地待着,让你的胃放个不长的假,听一首别人的歌,或许你会如同我一般想清楚很多事,会明白很多你从前的困惑,所以,记着,心,是自己的,主角是你自己,你才是自己的主人,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你让自己快乐,静心,放开,你会如同我一般洒脱。 那些让我心上血流成河的老歌 (一) 其实无伴侣也不必寂寞正好将一切感觉遗忘如若能习惯忘掉你也不错 我说我不哭泣所以不难过再次见你如何可决绝干这一杯却等于解脱 爱多一次醉多一次也得分手醒觉后不再回头爱多一次痛多一次 谁能忍受一个人痛苦已足够忘掉谁是我暗室中独坐想当天一切所爱为何 其实难习惯离别你也许错却永远不必奢想你想念我再次见你如何可决绝 干这一杯却等于解脱爱多一次醉多一次也得分手醒觉后不再回头 爱多一次痛多一次谁能忍受一个人痛苦已足够 爱多一次醉多一次也得分手等最后一次白头 爱多一次痛多一次谁能忍受一个人痛苦已足够 忘掉谁是我暗室中独坐想哭出一次都不等于难过(《爱多一次痛多一次》谭咏麟) (二) 是对是错也好不必说了是怨是爱也好不须揭晓何事更重要比两心的需要 柔情密意怎么可缺少是进是退也好有若狂潮是痛是爱也好不须发表 曾为你愿意我梦想都不要流言自此心知不会少这段情越是浪漫越美妙 离别最是吃不消我最不忍看你背向我转面要走的一刻不必诸多眷恋 浮沉浪似人潮那会没有思念你我伤心到讲不出再见讲不出再见 是进是退也好有若狂潮是痛是爱也好不须发表曾为你愿意我梦想都不要 流言自此心知不会少这段情越是浪漫越美妙离别最是吃不消我最不忍看你 背向我转面要走的一刻不必诸多眷恋浮沉浪似人潮那会没有思念 你我伤心到讲不出再见我最不忍看你背向我转面要走的一刻不必诸多眷恋 浮沉浪似人潮那会没有思念你我伤心到讲不出再见讲不出再见(《讲不出再见》谭咏麟) (三) 每次听到这两首歌,都会有种揪心的疼痛,许久不曾落泪的自己都会有缤纷落泪的冲动。 第53章 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动容,如此悲郁沉痛。 歌被他演绎得如此凄零,凄冷得让我无法形容我每当听到它们时的伤感,仿佛我的心都碎成一点点,一点点,惨不忍睹。 秋风在此刻的夏夜刮起,掀起我寥落的蓝色窗帘,它在瑟瑟的风里跳着寂寞的舞蹈,也许,它也懂得了我的心事,莫非,那秋风也懂得我的心事? 难道是在想念一个人,一个远在天边的人,一个永远远离了这个世界的人? 那些伤痛的记忆,那凄凉孤寂的转身,他留给我的是无尽的心冷寂寒。 无法忘却那种心裂的感觉,也许你曾有过,那不是流泪可以表达的,那是欲哭无泪,那是无以复加的癫狂决绝。 (四) 为何人世间总要上演这样的伤痛和悲情,难道电影里的情节总要在现实中寻找它的灵魂和载体,可是,这样岂不是太过残忍? 不,我不忍心看着他这样满腔憾怨地离去,他还有那么多菁菁的年华,他还那么地年轻如歌,他还有那么多的故事要去续写,他还有那么多的豪情壮志要去实现,他还有那么多的浪漫情怀要去释放。 可是,我不得不接受这个残忍的事实,他,这样年轻如诗的生命终究随风而逝,如花凋零,在那深秋的寒夜,在那寂寥的星空下,在那苍凉的夜露里。 我曾以为我不会再悲伤,我告诉自己,要好好地生活,为着他在天国永远灿烂的笑颜,为着他默默的期许,也为了安慰自己流泪流血的心疼,我用时光和冷漠麻痹自己,还一度以为自己真正走出了那道迷雾凄离。 可是,为何当我听到这两首歌时,我的心一下揪紧,思念一下子纵横穿越了好多年岁月的风华,窜到了多年前的凄凉情境。 (五) 他在血泊里犹如带血的玫瑰,绽放着最后的娇艳,用的是他毕生的力量,那个笑容已经僵硬在他柔和的面庞,已经看不出当年他的灿烂和阳光,温情和缱绻。一点一点的光亮消散在他曾经深情而温柔的眸子里,却没来得及滴下一滴泪,但我知道那泪一定在他心里泛滥成灾,我知道,那时,我心里的太阳落下了,永远不会再升起,永远。 曾以为,所有的过往都会消散若风,都会落寞成雪,化作云烟,曾以为,所有的故事都会落幕,都会结束,曾以为,时光是位疗伤的神医,会把我所有的伤痛带走,直到消失殆尽,可为何我心里在听到这些老歌时会血流成河,会滴泪成霜,会纠结成茧,会落寞成泥? 所以,我终于知道,不是所有的伤感都会被岁月的口袋携走,不是所有的故事都会随主角谢幕而结束,不是所有的时光都会被黑匣子尘封在记忆深处。 (六) 我不知道,这样的伤痛还要伴随我走过多少的人生长路,都说路会遥远,都说路会漫漫,当思念成灾,你是否会因心疼我而将我麻醉,不让我的心因承受不住太多的伤痛而崩塌溃决? 你定是心疼我的,虽然这许多年里你不曾给我一个梦的讯息,但你在天边一定日日静静地望着我的身影,你在那里一定夜夜默默地将我守护,因为怕我受伤而独自饮泪,因为怕我苦苦思念而沉痛不已。 再一次听着这些歌儿,让思念的泪水在我心底流成汪洋,我会一直听着,一直听着,直到我也去了那遥远的天际,直到我在多年后见到你依旧温情脉脉的笑嫣。 (写给我的兄弟) 我那辗转蹉跎寂寞飞扬的青春 我那辗转蹉跎寂寞飞扬的青春 (一) 很久很久以前,我一直是个爱做梦的孩子。 我沉醉在那些美丽如蝶的梦想里,看着它们在我明丽的世界缤纷绚烂着,似乎都长着一张张可爱而又温馨的笑脸,始终对着我调皮地眨眼,甜美地微笑,将我小小的心涂满了七色的流光和炫美的光华,是那般妙不可言,是那般让我迷醉不已。 当岁月的风尘慢慢抚过我的面容,我从青涩的孩童成长为花季雨季里的少女,然后,在岁月的蹉跎和年华的轮回里,我又变成了今日的青年。 或许我们这一代人都很爱做梦。 当街上那些流光溢彩的喧嚣和浮华闪过,当传媒里那些躁动不安的声音传来,当市井里那些大叔大妈们相互吹捧着各自的孩子,我们的梦想便如同吹出的七色泡泡般膨胀,膨胀,看着非常赏心悦目,可是它终究逃不过碎裂无影的宿命。 那些喧哗和浮躁让我们的心也越来越躁动不安,我们的青春从来就无处安放。当一道道霓虹闪过,当一堆堆红男绿女飘过,当酒吧茶肆里飘出暧昧的音乐和气息,我们就已经迷失在了这份浮躁的氛围里,缺失了安全感,心都一颤一颤的,不知道灯火璀璨而光华亮丽的城市里哪一处才是我们最终的归宿。 电视里,网络里,报纸上,充斥的是各种各样的炫富,自杀,艳情,走光,傍款的消息,那些字眼和画面深深地刺痛着我们的神经和眼神,不明白世界是不是太过荒唐,已经出离了我们的想象,于是,我们的心变得更为浮躁了,我们再也找不到过去的纯真和自在了,我们所谓的梦想已经变得斑驳迷离了,远远不是当年它该有的乖巧纯真的样子。于是,我们问自己,这世界怎么了,当没有答案的时候,我们便以为是自己本身出了问题,于是,我们苦恼,我们思索,但是在懵懂间,我们越过了一道又一道的年轮和沟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当飘进我们耳朵的大多是诸如关系、背景、二奶、离婚、财富、地位、炒作等等刺痛神经的字眼时,我们便开始动摇了,不知道自己的坚持还有没有意义,不知道自己曾经坚信的那些纯纯的信念和原则是否还有立足之地,不知道自己如果继续坚持下去会不会变成别人眼中的傻瓜。我们便觉得,这世界给了我们太多的疑惑,我们有太多的不解。 可我们终究是要成长的,当这些字眼,当那些画面,充斥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眼帘和鼓膜的次数多到我们熟视无睹的时候,我们释然了,可是新的困惑又来了,我们该怎么办,是随波逐流,还是坚持信念,是冷眼旁观,还是积极投入? 当这一切找不到答案时,我便让心悄悄封闭起来,轻易不去触及这些敏感的话题,因为我不知道真切地面对它们时,我该怎么办,我不知道要怎样才算既不做傻瓜又保持着自己梦想的纯真。 但是我知道,梦想不过是梦想,它早已经如同那些吹出的五彩的泡泡一般烟消云散了,未曾留下丝毫的痕迹供我怀想,即便怀想,那也只有疼痛和无奈,苦涩和苦笑。 (二) 我总是想到多年前那黄昏如血的残阳照在笔直得如同玉龙一般的高速公路上,路两旁高大笔挺的白杨树的叶子在深秋瑟瑟的风里呼啦啦地翻动着,反射着昏黄而刺眼的太眼光。 那些时候,学业的压力可谓沉重,当考完试,带着一段时间的极度疲乏不堪,带着满脸的青春逼人的痘痘,将一颗落寞的心抛露在车窗口,任秋里有些冷寒的风使劲吹起我的长发,凌乱如麻的不只是我的头发,更是晒在残阳余晖里的心。 当斑驳如水的心事在这样寂冷的深秋里一一如同打开的相册闪现脑海时,那种撕裂的疼痛便更显得剧烈,但我的眼里没有泪水,有的只是一种桀骜不驯、绝不屈服的坚决。 如果时光可以倒回,会否人生会是另一番景象。 但我依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至少我拥有的许多是别人没有的。 深秋的风很大很大,深秋的太阳很冷很冷却刺眼明晃。 那些银杏的叶子如同黄黄的蝴蝶翅膀从树上一一飘飞,在那条长长的路上铺满一地,让我想到了生命和死亡。 那些被寒风使劲掀动的白杨树叶,总让我感到生命的寂落和无奈。 每当骑车在风雪里飘摇,在大雨里飘过,看着河面结的好厚的冰,看着那些垂下的柳条上悬挂着的晶莹的冰凌,还有我刚洗过便变成了冰柱的硬硬的头发,还有那没多少暖气的屋子,那种奋斗的激情便在我心里涌动,却也为了自己身在异乡苦苦执着而感动不已。 美丽的碧水里倒映着我和老伴的身姿,她和我都捏着一段玉米在未名碧绿的柳丝下啃着,聊着未来的美好蓝图,聊着过往的如烟往事。 博雅的身影倒在湖面上,一漾一漾的,闪着迷人的光芒,仿佛那里有无尽的宝藏,仿佛那是一个非常迷人的去处。 飘过了四季,娇来到了我的身边,我们在烈阳里登上烽火万里的长城,下来的时候我另辟蹊径,脚受了不少罪。 八大胡同的遗风和香艳的故事犹在耳边,故宫的雍容和如烟的繁华一一掠眼,在心里轻轻地掀起波澜。 天桥的老剧院里古朴的老照片静静诉说着那也许并不遥远的故事,大栅栏成了历史的印记。 颐和园的旖旎风光揉搓着我们年轻的心,圆明园的沧桑和耻辱刻上我的心底。、、、、、、 过往如风,飘散得不见痕迹,如今的我在风里呼吸着,梦想在那遥远或也许并不算遥远的彼岸,只是我不再轻易提起梦想这些字眼,我的青春便是这样辗转着,蹉跎着,寂寞着,也飞扬着,你呢? 分飞燕 雪郁这天下午来到了私家侦探肖一鸣的办公室。 “我怀疑我老公有外遇,我需要你的帮助。” 两人谈好价格,肖一鸣便说一个星期后给她回复。 第54章 雪郁悠然点起一根香烟,吐着烟圈,悠悠答道,“一个星期太长,两天,两天你就给我答复。” 起身,离去,留下一屋子的香水味,肖一鸣耸耸鼻子,闻不出这股独特的香。 此后两天里,肖一鸣一头栽进这个婚外情调查中。他跟踪雪郁的丈夫马剑,从他上班都下班,他都跟踪着,用职业的眼光探寻着这个看似老实的男人,他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是这么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会是背着老婆在外偷腥的男人? 马剑很清癯,瘦长瘦长的个子,长相很端正,鼻子挺挺的,脸型也方方的,西装革履的,比较整洁大方,不善言谈,但实在跟外遇扯不上关系。 不过,事情也不是绝对的,肖一鸣想,说不定这马剑就是当着人一套,背着人一套,这样的外表只是他的保护色,说不定他就是打着这样的幌子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 肖一鸣不断在心里想着马剑到底是个怎样的男人,当然还有他的老婆雪郁,还有她身上古怪的香水味。 两天里,肖一鸣毫无所获,雪郁又来到他的办公室。依然,悠然地吐着烟圈,悠然地转着椅子,身上漾着那股古怪的香水味。 “肖先生,这价钱我是给你最丰厚的了,但是你这事儿办得可不怎么样啊?” 她冲他喷出一口香烟,媚眼如丝地盯着他,那股香烟和她身上散发出来古怪的香水味令他头晕目眩,几近窒息。他看到她猩红的嘴唇和猩红的指甲,觉得像极了恐怖片中的女鬼,可她是个妖娆妩媚的女鬼,他不由自主地掏出她给他的酬金,递过去,还给她。 她纤细白皙的手指轻轻拈过那叠钱的一半,把剩下的一半推给恍惚的他。起身,优雅妖娆地扭动腰肢,到了门口,转身,又一个烟圈轻盈飘来,媚眼秋波传送,狐狸一样的魅惑火焰在空荡的办公室蔓延,“再给你两天时间。”狐狸样的女人摇曳着远去,走廊里回荡着高跟鞋得得的声响。 肖一鸣禁不住打了个寒颤,这才清醒过来。他数着这叠依然不算薄的钱,有些发愁了。他披上外套,点了一根烟,带上包,快步走出去,见那女人上了一辆黑色轿车,粉色的长裙和她的秀发在车窗里跳跃,那是狐狸该有的样子,他想。 肖一鸣驱车来到马剑的公司,他还在办公桌前忙碌,丝毫不曾抬眼看一下周围。他依旧西装笔挺,依旧文质彬彬,丝毫没有杂质浮现在他脸上。他的手指纤长,皮鞋擦得很亮,蓝色的西服配着白色的衬衣将他衬托得非常儒雅。无论如何,他不像是搞外遇的人,他应该受过很好的教育吧,肖一鸣疑惑地想着。 第二天下午,肖一鸣的神经紧张了起来,因为他看见马剑急匆匆地收拾好办公桌上的东西,他急急下楼,没有似往常一般到停车场开走自己的车,而是步行,而且他左顾右盼地转了很多条街,好几次他回头警惕地张望差点发现跟在不远处的肖一鸣。 肖一鸣巧妙而紧张地跟着他的脚步,始终与他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心想,这小子上学时肯定是长跑冠军,要不怎么跑得这么快,而且他尽捡一些旮旯的地方拐,拐了不下十几个小巷,终于他在一家不甚起眼的酒店前停下了脚步,肖一鸣的神经高度兴奋起来,职业的敏感神经告诉他,有重要的线索了。他拍下了好几个马剑进这家酒店的镜头。 马剑跟酒店前台低语了几声,肖一鸣躲在马路对面的墙角给雪郁打了个电话。马剑匆匆上楼,肖一鸣装作要找人,进了酒店,蹑手蹑脚地来到了马剑所在的210房间门外,他听不见屋里的声响,但是感觉有个女人在里面,里面传来他们模糊的对话声。五分钟后雪郁赶到了酒店,她得得的高跟鞋在铺着地毯的走廊里根本发不出任何声响,敲门,里面传来慌张的男声,“谁呀?”继续敲门,良久,才有人来开门,开门的是马剑,他的衣衫很是不整,头发凌乱,眼神慌张,可以用身体遮挡着门缝,可还是遮挡不住背后女人的惊恐的眼神。肖一鸣端起相机咔嚓拍了好几张这种局面的照片,这是雪郁所需要的。 雪郁盛怒,一脚踢开门,把踉跄而狼狈的马剑推倒在地,她大踏步冲进去,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见,那女人的脸上留下了五根通红的手指印,那女人只穿了件单薄的纱衣,披头散发,捂着那通红的手指印记垂头哭泣,并时不时抬起头来哀求一脸杀气的雪郁原谅自己,奇怪的是,那女人居然一口一个“雪郁姐,原谅我,都是我不好”,而马剑则如图一只斗败的狮子一般瘫在地上垂头丧气,肖一鸣站在屋子一端看着三个人各自的表情,猜测着他们的走向,有些不适应这种压抑的气氛。 他没等雪郁发泄完毕就走出了那家酒店,他的任务完成了,照片过两天就可以出来了,到时候再给雪郁送去。他没有丝毫的完成任务的喜悦感,虽然他必须经常面对这种尴尬的局面,必须经常同这些不堪入目的事情打交道,可这次他看见马剑眼神中闪过的无助,却非常同情他,因为他与以往自己所接手的那些案子里的男主人公不一样,他没有一点嚣张跋扈的气势,相反,倒是雪郁这个狐狸一样的女人,她似乎处在主导的位置,似乎她是女皇,而马剑不过是她的奴仆,听她颐指气使,任由她差遣,这一点在肖一鸣第一天见到雪郁时就感觉到了。虽然职业使命迫使他必须放下这些偏见,但是他自我地同情起了马剑,觉得他的出轨似乎是有理由的。 第二天,肖一鸣决定关机,给自己放一天假,他时时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天天追踪着这些烦心的丑恶的事情,有时候还不得不面对一些人身威胁,他实在需要放松放松了。他驱车几十里来到郊外的一个公园,在这里垂钓,垂钓时他任何思绪都没有了,天气真是好啊,云淡风清,微风送爽,他好久都没有感受过这样别致动人的时光了。 傍晚,他带着一身惬意回到家里,刚打开手机,发现上面十几条短信提醒他有个陌生号码打了他的电话,他感觉到那是马剑,拨过去,正是马剑,他声音低沉得很,说想约肖一鸣出去喝茶。肖一鸣感觉他有重要的事情要跟自己说,于是说好在城西的茶楼见面。 如期而至,马剑消沉了很多,胡子拉杂的,一见面就说要委托肖一鸣去跟踪老婆雪郁,因为自己老感觉她早就有点不对头,她之前一直喜欢的是迪奥香水,现在喷的却不知道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香水,每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有时候几天不归家,再说这雪郁的脾气火爆,心思细腻,自己内向沉默,根本管不住雪郁,而雪郁也吃定他这种性格,根本不把他这个做丈夫的放在眼里。 说着,掏出一把钱放在肖一鸣面前,肖一鸣沉默了,良久,他打算接下这个案子,但是他让马剑把钱收回去,他不知道怎么的,他很想帮他,他甚至在冲洗照片时故意没把在酒店房间门口拍下的马剑的狼狈照寄给雪郁,他想她用不着这个了。 当晚,肖一鸣就跟踪了雪郁,她坐在城里顶级豪华的五星级酒店里,很优雅地品着咖啡,暧昧的灯光和更加暧昧的音乐衬托得她更加魅惑,她化着很浓的妆,真是像极了一只狐狸,魅惑妖娆的狐狸,随时用勾魂摄魄的媚眼游走在每一个成功男人或长相俊秀的男人身上。而她对面,坐着的是一个肥头大耳、膀大腰圆的中年男人,他手上戴了个超级无敌的宝蓝戒指,脖子上的项链那叫一个粗啊,他满面红光、眼神迷迷瞪瞪地望着对面同样迷迷瞪瞪的雪郁,时不时地,那胖男人的手会在雪郁的脸上摸一摸,要不就是抓住她的手细细摩挲,似乎连口水都要流出来。而雪郁则任由那男人的肥厚的手掌在自己细嫩的手背上蹭来蹭去,肖一鸣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他妈的”,他搞不清楚自己在骂谁。不知道为什么,肖一鸣感觉整个酒店大厅里都溢满了他们两人身上发出的古怪的香水味。肖一鸣掏出相机一顿狂拍,不放过任何一个他们调情的镜头。 过了一会儿,有个女人向他们走了过来,雪郁热情地招呼那女人在她边上坐下,三个人亲昵地说说笑笑,肖一鸣震惊了,这女人就是那天跟马剑在酒店的那个女人,按说当时肖一鸣知道她和雪郁是认识的,但没想到两个本该有着血海深仇的女人怎么会转眼之间就好得如胶似漆呢?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肖一鸣又疯狂地对着那正在说说笑笑的三人按下了快门。 他拿着那些照片找到马剑,马剑倒很平静,说那女人原本跟自己就认识,是雪郁的大学同学,叫云瑶,婚后他们一直有来往,只是这雪郁个性太要强,而云瑶跟她丝毫不是同一类型,她很温柔,所以从后来的交往过程中慢慢对她产生了感情,所以最近她给他打电话,打了好几次,邀请他一起出去玩什么的,他起初都拒绝了,心想这可是为出轨创造机会啊,虽然自己对她有好感,可也不能做对不起雪郁的事情。可后来实在招架不住云瑶的火热攻势,只好缴械投降,不想就被雪郁盯上了。 一个念头在肖一鸣脑海中闪过,“有可能你是被你太太设计陷害的。你看,她们两走得非常近,按道理两个女人应该是水火不容的,现在她们却是如此亲密,按照我的职业敏感度来分析,她们事先就合计好了,你是不是有什么把柄在你老婆手里?” “把柄?那倒没有,我们夫妻之间有个协议,如果谁出轨则要把自己财产的三分之二划给对方,而且我们还去进行了财产公证,可能雪郁就是为了这个才这样陷害我的。 第55章 实不相瞒,我家资产千万,雪郁是个有心机的女人,她也许早就盘算着这一天,想要拿到我的财产然后拍屁股走人。她现在傍上的这个男人其实我早有耳闻,是个香水制造商,资产上亿,所以雪郁想早点跟我离婚,她一早就跟我提出过,但我一直不答应。你知道,我家也算是有地位,有名望的,轻易离婚对家族企业会有影响,而我父母也不会轻易同意我们离婚的,所以就一直拖,拖到现在。” “所以她就要云瑶来勾引你,抓住你的把柄,然后要挟你离婚,并将三分之二的财产分给她。” 两个男人都沉默了,马剑更是一下苍老了好多似的。 不久,雪郁向法庭起诉离婚,并说自己掌握了老公出轨的充分的证据,法庭上,雪郁振振有词,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被人背叛抛弃的怨妇,而马剑被她丑化成了现代版的陈世美,正当人们想要纷纷指责马剑时,马剑和他的律师出示了很多张雪郁与那香水制造商调情的照片以及与另一个女主角云瑶亲密如同亲姐妹的照片,那个香水制造商就坐在旁听席上,他这时才发现这个女人真是个不一般的狐狸精啊,惹不得,惹不得,难怪她一搭上他就要他为她买别墅,买名车,买名贵的珠宝首饰,还想嫁给他做妻,幸好他没有上当,否则不定哪日,这个狐狸一样的女人就会把他也告上法庭,然后要求分他的财产,想来真是后怕。他悄悄出了法庭,从此再不想与雪郁有任何干系。 雪郁气得青筋暴露,她大声斥责马剑和他的律师歪曲事实,凭空捏造,云瑶站了起来,她的良知在最后一刻觉醒了,或者她原本就是同情马剑,也爱着马剑的吧。 “首先,我想请大家原谅我,我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女人,我帮助雪郁女士设计陷害了马剑先生,雪郁女士那时候跟我说若是我帮助她离婚并且得到马剑的三分之二的财产,她便分给我一部分不菲的财产,说实话,我当时动心了,可是我很矛盾,因为我是爱着马剑的,从我知道他在婚姻生活中处处受到雪郁女士的牵制时就爱上他了,不是同情,而是惋惜,他是个好男人,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可惜他遇人不淑,没有碰到一个好的女人来爱他,最终还被我给害了。” 说完,云瑶泣不成声地跑出了法庭。 当一行人怀着沉重的心走出法庭时,雪郁颓丧地瘫坐在法庭门前的台阶上,她没有搜寻到香水制造商的影子,连他的黑色奔驰都不见了踪迹,那古怪的香水味熏得每个从她身边经过的人都几近晕倒,马剑和肖一鸣无声地从她身边走过,只有那股香水味还在空中肆意蔓延。 那一夜的流星雨 我那时读着大学,因为家里极为贫困,我不得不在上学期间就到外面找工作以养活自己。 那些时日,日子虽然很清苦,却很值得回味,因为我虽然没有能够过着富足的生活,却有着一位温情脉脉、柔情款款的女友薇薇时时对我关爱有加,她的家境还算富裕,时常接济我,但我却把这份关爱当成了负担,心想下辈子要好好对她,不让她跟着我受苦。 总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我会牵着我心爱的她的手漫步在余晖里,青草就在这个时候向着那迎面吹来的微风徐徐颔首,那清丽的风儿撩拨着我们年轻的发丝,她柔柔黑亮的长发痒痒地挠着我的青春逼人的面颊,她洁白飘飞的衣袂随风轻轻舞蹈,她长长翘翘的睫毛在夕阳里变得如同轻盈的蝴蝶翅膀般透明闪动、、、、、、我时常以为我遇到了世上最最美丽温柔的姑娘,她像一首小诗一样撩拨着我多情年轻的心灵,时而,她又像是一阵小雨,打湿我悸动不安的湿漉漉的心,更多的时候,她在我心里是一阵风儿,在我忧伤寂寞的时候送上清新,送来轻柔的安抚,从而让我觉得我的青春年华里虽有风雨沧桑,可因着我心爱的她的出现和陪伴,我的世界里满是浪漫曲折动人的童话和情话,我把这辈子最最动听的情话都说给了她,她是我的天使,是我这个世界上最为牵挂的人,是我心底最让我魂牵梦萦的那朵红颜。我想她是山谷的一朵迎风而放的小花,她静静而努力地绽放只为等待远方的我,只为等她的心上人来欣赏和爱慕。 在这个时候,我遇见了铃兰,她是我的上司。从她见我第一眼开始,我就感觉那火热的眸子里奔涌着万般的柔情,只是那一眼,便让我觉得此生我会与她有着扯不清理不断的情缘,居然在那一刻,我没想起我心爱的薇薇。我躲避着铃兰那直射过来的火热,可是无论我如何躲避,那股激烈的火热将我灼烧得无所是从,无处逃遁,我内心里不是没有波澜,面对如此美好的一个青春亮丽的女孩。 我在这个公司待了三年,三年间铃兰对我照顾得无微不至。业务上她无私地向我传授宝贵的经验,那些经验对于一个做广告行业的人来说可是关乎前程的啊,可是她对我如此的无私,甚至把她的客户都介绍给我,这样我的业绩飙升得超快,而她的业绩却开始下滑了,可就是这样她也丝毫没有减弱过继续对我的关照和帮助。 记得有一回,公司派我和她到海南出差,我由于不适应气候一下飞机就病倒了,是铃兰,这样一个柔弱而坚强的女孩,这个和我年纪相仿的柔女子,用她坚强的肩膀为我扛起了晴空。记得当天下午就要见好几个客户,而且那几个客户都是出了名的刁钻难搞,可铃兰把我安置在酒店,又为我买来好些药片,嘱咐我静静修养,不要担心公司交给的任务。她独自去应付那些难以合作的客户,好晚了,铃兰回来了,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虚弱无力的我心疼地看着有些憔悴的她问如何,她给了我一个调皮的v字型手势,掏出签好的几份合同,我当时高兴得恨不得跳下床去拥抱她,再抱着她转几圈才好,可是她在沙发上一瘫,便沉沉睡去,我知道她太累了。 还有一次,下班路上,因为我没有交通工具,公司离学校路程又非常之远,于是铃兰便用她的女式摩托车载我。那时候正在修路,刚下过一场大雨,路上泥泞不堪,我们两在坎坷不平的路上小心翼翼地颠簸着,溅起的黄泥把铃兰美丽的白色百褶裙上点缀得斑斑驳驳,她艰难地把着扶手,我心里紧张到不行,心想要是两个人一不小心便会掉进这泥海里,而且这条路边便是一个说高不高说低不低的悬崖。好几次,我对艰难行进的铃兰说,算了,我走回去吧,铃兰坚决地说,不行,那太远了,你好好坐着就行。我于是只得紧张而安静地扶着她纤细的腰肢,我才发现,铃兰的腰肢是那样的纤细如柳,柔若无骨,那一刻,我真想给柔弱的她以依靠。她的白洁绯红的面颊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晶莹若雨,一颗一颗吧嗒吧嗒地滴在她翻飞的荷叶袖衫上。我想给她轻轻擦拭,可就在这个时候,摩托车碰到了一块坚硬的大石头,铃兰先倒在了泥泞不堪的泥水里,而我由于惯性的作用而侧翻着滚到了悬崖边上,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铃兰连爬带滚地翻过来死命地拉住了我的手臂,她的指甲几乎是深深地陷入了我的肌肉里,我惊魂未定,半个身体悬在了悬崖下,再晚半秒我就已经葬身悬崖底下了,铃兰的目光有力地照射在我的身上,我感觉那是一轮太阳在温暖地照射着我,让我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那目光告诉我不要放弃,还有希望,于是我们就这样死死地拽着彼此,拽着我的生命,拽着生的希望。她气喘吁吁,最后她平静下来,积蓄着力量,我也在运气,倒数三秒鈡,我们一同用力,我获救了,是铃兰用她柔弱如水的臂膀救了我,我们躺在满是泥泞、污水横流的淤泥里仰望着虽然阴沉却辽阔无比的天空,此刻我重新认识了生命的意义,是铃兰给了我重生的希望,我想我的生命此后不光是属于我的,它更是铃兰的,是她让我懂得活着就会有无限的希望和动力。 在这段时间里,其实发生了很多铃兰不知道的事情。薇薇离开我了,不是因为感情的原因,而是因为现实的原因,我家在华南,而她家却在遥远的东北,靠近俄罗斯边境,她的父母听说她交往的我是一个远在华南的穷光蛋,于是坚决反对,并且早已为她物色好一个留学归来的富家公子,那公子家说要帮助她家移民去美国,于是她的父母便强行为他们订了婚,我知道薇薇连死的心都有了,因为我知道她爱的是我,她不像她的父母那般势利,那般现实,她是深爱我的,要不我们怎么可能如此风雨同舟地走过三年都的时光。 在薇薇离开我的日子,我终日以泪洗面,铃兰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可她没有开口对我说过一句所谓安慰的话,她只是默默的用她的眼神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用眼神传递着对我的关爱,那柔情如同一阵风儿一般轻轻将我受伤的心抚慰,不留痕迹地,她本是个聪慧如雪,兰心蕙质的女孩,怎会察觉不到我流血的心痛呢?可是她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问,却将千般万般柔情已经深埋在那爱怜的眼神,时时刻刻给我温暖和信念。 我知道她在悄悄走近我,甚至她从一开始就想走进我的心里,可年少懵懂的我固执地以为自己深陷在我和薇薇的爱情里,那时候我以为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了奇-書∧網,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三年多的山盟海誓,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风花雪月怎么会在一瞬间说变就变了,现在想来我也许并不是因为和薇薇之间走到了现实的悬崖边缘而哭泣,而苦苦执着,寻觅,或者我只是想要一个纪念,一个对过去难忘岁月的祭奠而已,仿佛不这般将自己折磨得死去活来便不能证明曾经存在过的美好,是的,也许我只是想要一个祭奠,一个证明,一个任性的借口而已,于是我对自己残忍,却忘记了这是对铃兰更大更不堪的残忍,而她是如此默默地为我付出,是如此的无辜,是如此沉静安好的一个孩子。 第56章 后来的日子里,我试图忘记过往的一切,我试着打开心扉,重新呼吸崭新的空气,享受纯净的阳光,于是我试着接受了铃兰,接受了她便是接受了新的生命旅程。铃兰是美好的,她的美好深深震撼着我这个卑微如泥土、平凡如草木的年轻男人的心,她总是能将我照顾得很好,也时常带给我小小的新奇和惊喜,我享受着她带给我的崭新的人生,我感觉岁月的日历翻开了新的篇章,我要好好书写它,和我的铃兰。可老天硬是要折磨我,我的梦里时常会出现薇薇的影子,或者在日间发呆的时刻我的思绪也会飞回从前,我甚至怀疑我现在是不是爱着铃兰,聪明如雪的铃兰还是什么都没说,也许她眼底闪过一丝丝不易察觉的感伤和失落,但是她什么都没说,她总是给我灿烂如虹的笑脸。她笑起来真是好看,两个小小的酒窝若隐若现,两颗小小的洁白的虎牙俏皮地粘着她红樱桃似的嘴唇,她的眼睛大而灵秀,睫毛长得如同两把拍刷,她的眼神永远是那么干净透明,那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杂志,安详得让你觉得时间都是静止的,世间的一切都是美好安宁的,一张鹅蛋形的脸蛋衬托着绯红如花的面色,真是羡煞多少市井男女。 每每我走神归来,就会深深懊悔,暗自在内心底里发誓,要用一辈子来爱铃兰,来爱这个给了自己重生,给了自己如此多希望和力量的美好的女孩。是的,我应该这样做。我时常感慨,我是个如此懦弱而平凡的男人,却拥有如此动人娇俏的红颜相伴,我想我前生定是做了很多好事,行善积德,于是今生便深得老天眷顾,感谢老天赐给我如此美好的人儿相守一生。 那个夜晚,听说会有流星雨,于是铃兰拉着我去中山陵看流星雨,好多的情侣啊,他们也像我和铃兰一般相依相伴,那一刻,我感觉我的生命从未有过的美好和甜蜜,浪漫和温馨。看着天上真的下起了流星雨,我们都兴奋得蹦跳起来,仿佛两个调皮的小孩,可是突然间原本高兴的铃兰却瞬间安静下来,她抬头仰望着那如雨纷纷而下的流星,眼里溢满了泪水,晶莹的泪水流满她光洁的面颊,湿透了她的衣襟,我轻轻地将她的头放在我的肩上,泪水也漫过了我的眼,我的心,我不知道铃兰此刻为何如此脆弱,我伸手轻轻揽过她的腰肢,将她紧紧地搂着,仿佛稍有放松她便会如同这划过天际的流星雨一般飞走陨落、消失成灰。 好不容易平复了心情,铃兰跟我说起了从前的事情,我这才知道其实那次去海南出差她也很不适应那里的亚热气候,早在飞机上就已经头晕目眩了,可她却坚强地扛了过去,我哭了,为了自己的懦弱,我后悔,深深感到愧疚,因为我似乎都不配作为一个男人,我不知道柔弱如柳的铃兰是用怎样坚强如钢的信念支撑着自己同那几个精明狡诈的客户周旋斗智的,我只知道她让我汗颜。我的心里充满了无限的怜爱,温柔的疼痛让我仿佛在此刻失去了呼吸,而我的铃兰,此刻却没了眼泪,她只是静静地诉说着,像在说着别人的故事,却不知道我的心里眼里泪水泛滥成灾。 她还说她早就察觉到我与薇薇分手的事情,可是她害怕她一安慰我反而会更加痛苦,更加难以自拔,于是她只是远远地张望着我,用眼神传递着对我深切的关爱,希望我能从她的眼神和举动中感受到我在世间并不孤独,除了薇薇,还有很多值得我去留恋和追求的事情。是的,我早就从她的目光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希望的火种,感受了人生除了脆弱更需要坚强,这些都是铃兰告诉我的。 她还告诉我,她知道我有一个弟弟还在念高中,家里捉襟见肘,父母贫病交加,于是她背着我给我的弟弟每月汇去三百块钱,还写信不断鼓励他要好好学习,将来像哥哥一样考上大学,成为有出息的人。她没在信中透露她的身份,而是说自己是一个志愿者,有不错的工作,要弟弟安心学习,不要为她担心。我还一直以为这个不断资助弟弟的人真的是个有着丰厚收入的志愿者呢,没想到是我的铃兰,她的工资并不丰厚啊,甚至为了我放弃了好多客户,放弃了她的大好前程,放弃了原本可以丰厚的收入,我的心又一次纠结成团,是那般的刺痛,我已经无法言语了,眼泪似乎都流干了,剩下的只有心痛,只有心痛。 她说,在那些我走神思念薇薇的日子里,她曾一度以为自己魅力不够,每当我眼神迷离开始发呆时,她的心里便如同刀割一般锥心疼痛,一度她逃进厕所捂住嘴巴呜咽着,因为怕别人听见,她不敢放声大哭,那个时候她开始心疼自己,自己是多么的可怜,连哭都找不到一个地方,更找不到一个肩膀,连哭都害怕别人听到。她觉得自己彻底失败,因为我是那么容易走神,仿佛随时随地都布满薇薇的影子,可自私愚蠢的我居然没发觉我的自私冷漠彻底伤害了外表坚强而内心脆弱的铃兰,还以为她真的始终如同阳光那般灿烂,从来没有什么事情可以给她皎洁如花的颜容抹上深沉灰暗的色调,是的,我几乎从来没在她的脸上找到过阴霾,她始终用她灿烂的笑容和明净的眸子告诉我,这世界上都是美好光亮,从来没有沉郁痛苦。 后来,铃兰靠在我的肩头睡着了,她睡得那么香,她的脸是那么地恬静安详,仿佛一个熟睡的婴孩,我就这样轻轻地却紧紧地拥着她,紧紧地拽着她,如同那时我掉下悬崖她死命地拽住我一般。天上的流星雨还在下着,情侣们三三两两地走了,只剩下不多的几对,我仰望着这漫天的星雨,心里在虔诚祈祷老天赐给我和铃兰美好幸福的一生。这个美好的孩子,她此刻在我的怀中似乎做着美梦,她的嘴角浮现着丝丝笑意,她的梦里定是出现了我的影子,只有我才能给她如此美丽安详的笑容,我很自信这一点。 第二天,我将铃兰送到了住处,让她好好休息,她似乎有些虚弱,而我要上班,于是我跟她说好中午下班来给她做饭吃,煮她最爱吃的红烧鱼给她吃,还熬粥给她喝。她微微笑着,虚弱柔嫩的面庞上泛着沉静的笑,不知道为什么,这笑容让我想起了圣洁的观音菩萨的笑容,转身之际,她跑过来,从后面用手轻轻地环抱着我的腰,久久不肯松手,我回转身,在她额头上轻轻印上我的吻,而她也在我的脸颊上轻轻地留下一个香甜的吻,许久,她松开了手,催促我快去上班,我出门,关上门的那一刻,我仿佛看见从她眼里滑落的泪滴。 中午,当我提着买好的鱼到了她的住处,却发现她消失无踪了,如同昨夜的流星雨一般,消失得不见痕迹,没有片纸只言留给我,指引我她的所在。那一刻,我颓丧地瘫坐在地上,如同手里的那条死鱼一般,我内心里一片空白,老天啊,为何如此待我啊,将我的幸福就这样生生剥夺,我还没来得及好好爱她啊,我的天使,我的太阳,我的铃兰,你在哪里啊? 此后的日子里,我苦苦搜寻着她的讯息,而此刻我才发觉,我除了知道她是苏州人之外根本不知道她家在何方,茫茫人海,我如何去寻找一个我曾深爱过的刻在我灵魂深处的女孩啊?那时候,我多么希望老天显灵,我甚至都跑到苏州去过,可是一番苦苦打听,我还是毫无所获。就在我灰心绝望的时候,2005年7月我生日的那天,我意外地收到了一份来自苏州的邮件,里面是三本日记和一封信,我轻轻打开这些日记,怀着激动而神圣的心情,怀着忐忑而期待的心情,期待着它们告诉我我心爱的铃兰的所在,可我分明有种不详的预感。 在这些日记和信件里,详细地记录了铃兰走过的短暂却又丰满的一生,尤其关于她与我相识相知和相爱的一段,这些点点滴滴她记载得如此详细,以至于我不看这些我似乎都已经忘记了原来我们直接发生过如此多的故事。还有她爱上我的那些心情,有调皮的,有可爱的,也有忧伤的,有寂寞的,有悔憾的,也有对我的责怪,当更多的是对我的思念。 她在那封信里说,“那浓得似蜜般化不开的思念和热烈如火的情感曾将我的生命点缀得如此灿烂缤纷,绚烂多姿,让我不觉得短暂的一生有什么不足,唯一的不足是不能陪我心爱的你一路走下去,还有我曾经最美的梦想是希望有一天能和我深爱的你一同到云南丽江去游玩,因为听说那里的水非常地明朗纯净,可以涤荡人世间的喧嚣与躁动,可以洗涤人们心头的烦恼和愁绪,可以让相爱的两个人走的更近,从而更加地相爱相守相伴一生。我多想陪你走过一生啊,这是我此生最大的遗憾了,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老天能保佑你过得幸福快乐,我便此生真正了无遗憾了。我爱的人,不要因为我离去而悲伤,因为我会在天国静静为你祷告,为你守望,为你祈福,请相信我,我永远与你同在,我永远在天的那一端牵挂,你永远在我的心里、、、、、、” 信的底端是别人的字迹,我猜测那是她家人的笔迹,那些字迹传达的信息是,她在2005年6月19日,因先天性心脏病而在苏州医院病逝。看到这里,我的心碎得斑驳不堪,没有什么字眼可以形容我此刻的心情,虽然早有思想准备,可这几个陌生的字眼却真真切切地告诉我,她永远走了,永远不会再回到我的身边。我恨这几行陌生的字迹,是它们将我原本还存着的一丝侥幸击碎了,我的太阳啊,她永远陨落了,我的天使啊,她永远只能在天的那一端对我远远微笑了,我的铃兰啊,你叫我今生何以存活啊,你难道不知道吗,没有你,我活着没有了力气,没有了指引,没有了支柱,我要永远活在孤独和黑暗里了,是你带走了这一切,我还没来得及给你哪怕半点温存,从前都是你用无限温情在温暖着我孤寂的心,冷漠自私的我何曾顾及过你的所想所思。 第57章 后来的日子里,我带着铃兰的骨灰到了丽江,将她撒在她深爱的丽江里,我想,她定是欢欣的,我想,我死了,也要把我的骨灰撒在这里,因为铃兰说过,这里的水可以涤荡人世间的喧嚣与躁动,可以洗涤人们心头的烦恼和愁绪,可以让相爱的两个人走的更近,从而更加地相爱相守相伴一生。 我心爱的人儿,愿在天国安息吧,带着你曾给过我的温暖如同太阳的温情,带着我美好的祈祷,带着我托风儿捎带给你的悔意和永远不变的爱恋。 霸王传奇 大王,今夜,垓下,你站在那高高的战壕之上,你威武雄壮的姿态令多少敌军为之魂飞胆丧。 我的大王,乌江亭亭长早已驾着一叶小舟在那江水呜咽的乌江边等你了,他对你说,现在整个乌江之上,只有我这一只小船,请大王即刻登船,汉军无论如何是追不过江的。再说这江东虽小,但地方千里,人口数十万,大王完全可以在此再成霸业,可你却谢绝了亭长一番良苦用心,只请亭长带着你心爱的战马过江,你自己却和随从将兵一起下马步行,准备与浩浩汉军作最后的生死搏斗。你率领八百骑兵冲出重围却又在阴岭迷路,这时你领兵东进,身边只剩下二十八骑,可是我知道你此刻的斗志已经处在顶峰,你对随从们说,自二十四岁起兵以来,八年中身经七十余战,从未败过,此方天要灭我,我就痛痛快快与诸位一同战那汉军,定要打他缺口,斩他将领,砍他旗帜,看是我不会战还是天要灭我。话毕,挥军拼死,汉军魂飞魄丧,你回头得意异常,问将士们,如何?将士们纷纷拜倒在地,皆呼,“如大王言”。 其实天下人都知道这场战斗你的失败似乎是注定的,毕竟敌我力量太过悬殊,你再怎样勇武善战,可面对这浩荡的汉军,你与你为数不多的将士们又能怎么样呢?虽然这场战斗打得气势雄浑、天地失色,可汉军越来越多,你以一人之力杀敌数百,身上负伤十余处。最后,你对汉军将领王翳说,听说归国赏千金封万户,买我项上人头,我就送你一个人情,话毕挥剑砍下自己的头颅。那王翳抢得你的头颅之时,其他汉军一拥而上,争抢你的尸体,最终,王翳得一首,杨喜、吕马童、杨武、吕胜各得一体,他们分享了汉王刘邦封赏的那块土地,每个人都当了小小的官吏。乌江上空的天顿时黯然失色,天地间昏暗肃杀,一片阴沉暗淡无光之相,乌江之水卷起滔天浩浪,呜咽奔腾,我的大王啊,那是天地都为你哭泣流泪啊。 大王,你为何宁死不肯过乌江啊,你感叹“纵江东父老怜我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难道江东的父老乡亲们真的会因为你战败而看轻你、鄙夷你吗?难道你的英雄业绩真的比你的性命重要百倍千倍吗?难道你宁愿舍弃你如此深爱的我而顾全你的名节吗?你忘记了你曾经对我说过的要与我此生长相厮守的柔情蜜语了吗?你忘记了你我曾经相处的多少美好动人的时光吗?你的英雄霸业为何一定要以死来终结?你想让天下人为你如此慷慨赴死的英雄气节而震撼感动,可你独独没想过我内心深处与你天人永隔的伤痛之深。 你放眼看一看这深沉的夜,天上的星子也沉沉睡去,四面响起的是缠绵凄婉的楚歌,我们的将士们都已经被这样凄婉的哀歌唱得丢了魂魄,而你还伫立在那高高的战壕之上,迎着夜风,仿佛遗世孓立。巨大的夜的冷风拼命地吹起你的战袍,发出哗啦啦的巨响,你的眼眸深处依然决绝勇猛,丝毫没有被这哀歌震得心魂出离。你的胸膛剧烈起伏,那里定是波浪滔天吧。 我知道你也和将士们一样在思念着故乡,思念着亲人,也被这样的悲凉气氛笼罩,我看见你心里流着的泪,只是你不让它们溢出眼眶,你的眼睛布满了血红的血丝,那样地悲壮,那样地摄人。 你生在贵族之家,你的祖上世世代代皆为楚国的将军。秦王二十三年,秦将王翦攻破了楚国,俘虏了楚王,你的祖父项燕便只好做了濒临灭国的国之将军,淮南起兵反秦却兵败身亡,然后你就出生在了下相,后又随叔父项梁逃亡到了吴中。我想,小小年纪的你是否继承了祖上勇武光荣的血统,当你听闻祖父的悲壮故事时,是否你小小的心里便已经萌生了为济苍生舍我命的雄浑胸怀。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涯是否在你小小的脑袋里刻下不灭的印记,让你从此记挂着天下的百姓民生。 还记得当年秦王游会稽山时,你跟随叔父项梁去看热闹,你脱口而出一句豪言壮语,“彼可取而代也。”吓得叔父立即捂住了你的嘴巴,那时你的气概就是何等地震慑人心啊,是何等的大而无畏啊,你的雄心壮志就是自那一刻疯狂滋生、史无前例地壮大的吧,我年少的盖世英雄。 当年赵王君臣被秦兵困在巨鹿,而救赵的诸侯之兵凡十余壁皆做壁上观,而我的大王你却率领楚军破釜沉舟,以一当十,九站秦军,那混天黑地、不遗余命的厮杀把众人的心魂都吓得破碎不堪,你的骁勇善战,你的盖世武力最终大胜秦军,成功地救出了赵王。在那时,天下人谈论你时莫不歌颂你的孔武有力,莫不赞叹你的魁伟雄壮,连后来的《史记》都赞你“长余八尺,力能扛鼎”。我想自那时起,你的盖世英名便已在天下苍生中流传甚广了吧,天下的百姓便都已经在内心里臣服于你了吧。 虽然你在天下人的眼中是那么的威猛善战,是那么的英武过人,可在我眼里你就是一个小孩子,你就是一个外表坚强如铁,而内心温柔如水的人,你看不透你自己,而我却可以将你看清。只有我知道你是怎样柔情满怀、悲悯天人的一个真男儿。你还记得,当你手下将士受伤了或者生病了,你都会亲自去看望,你总会拉着将士们的手,细细地询问他们的伤病,柔声轻语地安抚他们,经常,你会为了他们而潸然泪下,你还为为他们送去汤药饭菜。我在想,那时的将士们心中定是流淌着温暖如火的激流吧,他们受伤的心被你温情的眼泪和柔声的话语安抚得迅即好转吧。你的威信和勇武就这样在你的将士们心中建立,他们真诚地爱你,跟随你,不惜性命地与你一同为着更好的填写而战斗,而你也真心地爱着他们,将他们都当成你的亲人,你的乡亲,你的视死如归的好部下。 你从来都谦恭有礼、你随时都温文尔雅,你的以礼待人,你的行礼貌如仪,都让天下人为之倾倒。你看,韩信都说你“恭敬慈爱”,连陈平都说你“恭敬爱人”,连高起、王陵都说你“仁而爱人”,可见你的来自你贵族家世的礼仪熏陶和仁爱之心为你赢得多少的赞誉啊,也令世人为你威猛勇武的外表之下那颗温柔缠绵的心而更加倾慕和敬佩不已,这也是我之所以如此深爱你的原因啊,我的大王。 可你也犯下如此多的错误,可你从来不觉得那是错误,你以为你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对的。 当年的会稽郡守殷通与你无冤无仇,并且他还打算跟你一起起义反秦的,可你呢,把人家说杀就杀了。令尹宋义虽然曾经预言项梁失败而不幸言中,虽然他有些夸夸其谈,但也并无大错,可你也是把他说杀就杀了。那个烂泥扶不上墙的怀王对你俯首贴耳的,没有碍着你半点事,你也派人把他给杀了。秦王二十万降兵,你在一夜之间将他们全部杀死坑埋,你有没有想过,他们是为他们的朝廷效力,他们自己本身并不恋战,他们也是被逼无奈啊,他们也是父母生养有儿有女的人啊,你这样仁爱为何能做出如此惨绝人寰的事情来啊。 可汉王刘邦,连范增都说“其志不在小”,有“天子之气”,乃是你的心腹大患,必须除之,而且下手机会很多,樊哙都对刘邦说认为刀俎我为鱼肉,可你优柔寡断,任凭范增又是使眼色又是施暗号,你就是按兵不动,黯然不觉,气煞范增也,他最终丢下一句话“竖子不足与谋”。范增是看透了你啊,知道你“君王有不忍之心”,可你不觉得你之所以有今天就是因为当初轻纵了汉王吗?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啊,大王,现如今,除了惋惜,我还能说您什么好呢? 对于范增,他“素居家,好奇计”,是如此有勇有谋之人,你叔父项梁起兵时他已年逾七十,却还毅然从军,随你和叔父南征北战,他对项梁说陈胜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没想到真被他说中了。后原本贪财好色的汉王刘邦一入关中却秋毫无犯,他对你说汉王此次野心不小,果不其然又被其言中。你敬他为“亚父”,称他为“阿叔”,连陈平都认为他是你身边不可多得的几个“骨鲠之臣”的头一名。他其实是对你最为忠心耿耿的人,可却被汉王小小的离间之计破坏了他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你立刻对他起了疑心,他又是何等聪明之人,对你说“天下事大定也,君王自为之。”随之拂袖离去却死在了回家的路上。 我知道你虽身为主帅却好冲锋陷阵、身先士卒,你只需一瞪眼,一声高昂的嚎叫,便已让敌人魂魄尽失、肝胆俱裂,进而他们就会溃不成军、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你的英雄史话也就越来越是神奇,天下人便以为你可以不战而胜,敌人觉得你是战神,令他们不战而降。你很得意,于是你对汉王刘邦说,天下如此不安宁多年就是因为你我,不如我们战一场,谁赢谁得天下,何如?只可惜胆小阴险的汉王并不上钩,他是不会跟你如此较力的,于是他笑嘻嘻地对你说,我刘某人斗智不斗勇。他是明智的,以他个人的力量十个他也不是你的对手,所以他只在背后使阴招,而侠肝义胆、心无城府的你又怎能轻易识破呢? 第58章 大王,今夜帐内灯火通明,帐外火把熊熊燃烧,你看那蜡烛的眼泪一滴又一滴地往下淌,四周的楚歌还在凄迷沉吟,似利剑穿心,阴风四起,吹进帐内来,烛光摇曳不定,似乎它们都已感知了你的结局,都为你淌下泪滴。我知道你现在最放心不下的是你心爱的我和你的骏马,你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你已经做好慷慨赴死的准备了。你敞开胸怀,举杯豪饮,继而天地间回荡你雄浑悲壮的高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你的生命在你刚三十出头时戛然而止,你用你特有的人性魅力成就千古不朽的传奇,因着我这一抹红颜使得你灰色的战袍上洇上一股浪漫的颜色,便被世人传唱千载,只是我始终怜惜你,因为你要用那浩浩汤汤奔流不息的鲜血来洗刷你孤独脆弱的内心,你需要一个又一个战斗的胜利来抚慰你悲悯孤苦的灵魂。 你听是谁在吟唱,“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而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那是后世人对你最好的缅怀和悼念。 爱的代价 爱的代价 米阳走下飞机的那一刻,抬头看了看天空,那里有灼热的太阳,虽说是早上,可夏日里的太阳升得早,刺得他险些睁不开眼睛,他用手遮了遮眼帘,又使劲掰了一下领带,这玩意儿勒得脖子像上吊。 他感到喉头干涩至极,可分明刚才在机上才喝过水的。心里有些焦急如焚,一种不好的感觉渐渐涌上心来,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怎么回事。 三年前,米阳新婚不久就被公派出国了,他是个聪明人,从小便是,所以他凭借聪明才智考了国家公务员,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因为表现突出而被公派出国了,新娘黎晓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看到自己老公这么年轻有为,当然很是高兴,虽然新婚不久就要分离,可为了老公的前程和事业她还是怀着一腔缠绵和不舍送走了米阳。 那时候她和米阳都不知道,她已经怀孕了。 临行前,米亚来送米阳,米阳便半打趣半认真地说拜托米亚照顾黎晓,怕她一个弱女子一个人在家什么都不方便,一些重体力活,比如扛煤气罐啊,比如扛米啊,一个女人是不适合做这些事情的。米亚一本正经地承诺,“没问题,你老婆就是我老婆。”米阳狠狠给了米亚一拳,两个人笑作一团。 米阳和米亚都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两个身世凄零的小男孩从小结下深刻的友谊,连名字都取成了同姓,本来米亚不姓米而姓廖。 米阳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听说他还在襁褓中时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的,身上没有关于他身世的片纸只言。倒是米亚是两岁多时才被人偷偷送进孤儿院的,他知道他就是这座古城的一份子。他倒是时常同情米阳,米阳比他大一岁,他们结拜为兄弟时,米亚就改姓米了。 上大学时,米阳和米亚同班,两个人都聪明异常,但米阳还是稍胜一筹。那时候,两个人上学的路上总会遇到一个美丽的姑娘,那便是他们的同班黎晓。最初,米亚就发现了米阳看黎晓的眼光有些异样,他压抑住自己的心跳,悄悄地从他们中退出来,真心地祝福他们两。每次他都只是在远处静静地看着他们两温柔缠绵的身影,心想他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双佳人。 他们结婚时,米亚真诚地送上祝福,可镁等婚礼结束,他回家把自己灌得烂醉,心底的疼痛只有他自己知晓。 米阳出国的三年里实在太忙了,忙得他有时候都忘记了自己还有个妻子在家等着他,又因为时差的原因,所以夫妻两通话都很困难。黎晓怀着一颗孤苦的心切切等待着米阳早日归来,有时候为了等他一个电话,她一整天都请假在家,连上厕所都带着电话,生怕错过了。 可就是这样揪心等待三年里他们也只通了不超过十个电话。 米阳走后不久,米亚同一个别人介绍的姑娘易一结婚了,因为他也到了结婚的年纪了,自己经商挣了不少钱,大把大把漂亮的姑娘走马灯似地在他眼前轮换流过,但他就是不为所动。婚后,他们生了三个孩子,一个男孩米锦,两个女孩分别叫米佩和米环。 米阳走后第九个月,黎晓生下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她给他取名米帘。 是米亚把黎晓送到医院去的,又在医院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医院的医生和护士都对黎晓说,“你先生对你可真好,真让人羡慕。” 每当听到这话时,黎晓总是勉强地笑着,没人的时候她就会偷偷掩面而泣,她多想米阳此刻在她身边啊。 朝夕相处的日子久了,黎晓总能从米亚深情的眼眸里读懂很多东西,那些东西似乎在她第一次见米亚时他的眼里就流露过,只不过此刻更为深情罢了。看着他为自己忙前忙后,真像丈夫对妻子一样照顾着自己,她心里居然有些泛着酸酸甜甜的味道,不知道是种什么样复杂纠结的情绪,总之,她越来越喜欢看到他为她忙碌的样子,越来越希望每天看到他出现在她眼前,她不再那么紧张米阳的电话了,不再那么期望听到米阳的声音了。或者,她是一个在沙漠中等水的人吧,那水一直不来,令她干渴若火的心一次又一次被煎熬得绝望了,她开始有些恨米阳了,恨他如此折磨她,折磨得她痛不欲生,她再也不想过这样的日子,让这种日子见鬼去吧。 仔细看着米亚时,他的额头渗出了细细的汗珠,在五月的太阳光里晶莹透亮,躺在床上静养的黎晓轻轻用衣袖给他拭去了汗珠,那一刻,她看到他的眼眸通红,似乎在呼呼地往外冒火,他原本忙碌的手停了下来,抓住了她那只为他拭汗的纤手,她是如此地美丽动人,如此的让他心动,从一开始,她就始终占据着他的整个心扉,没人知道曾经多少次他跟在他们后面羡慕而心酸地欣赏着他们的甜蜜浪漫,多少次他都幻想着她挽的是他的手臂,她的小鸟依人一般的美丽身姿是依靠在他的怀里,多少次她都出现在他的梦里对他甜蜜微笑。没人知道她和米阳结婚那天他是多么地心碎疼痛,感觉人生走到了死亡的边际。也没人知道当米阳走时他的心里甚至翻腾起兴奋的泡泡,当他和易一走进结婚的礼堂给她戴上戒指低头吻她时,他的眼前浮现的是黎晓的影子,他以为那是真的,无比兴奋地抱起易一转了好几个圈子,当冷静下来发现这张脸不是黎晓的,他的情绪变成了死灰一般冷寂,易一从巅峰被抛下了冷谷,眼泪在她心里流成了一条小河。 就这样,米亚虽然已经和易一结了婚,可是易一和黎晓都知道他深爱着的是谁,是谁能牵动他的心魂,是谁主宰着他的生命。他不经常回去,而是住在公司的办公室里,这样他就可以更加方便地照顾黎晓了。他甚至经常在想,要是米阳永远都不回来该有多好。他又想起那句玩笑话,“你的老婆就是我的老婆”。事实上,黎晓已经彻底对米阳死了心,她现在只喜欢听到米亚的声音,只希望看到米亚的身影,他们就像一对真正的夫妻一般,时常他们会带着米帘去郊外烧烤,去名山大川旅游,而这些都是易一和她的三个孩子享受不到的。 米阳回来了,他早就听说了黎晓和米亚的事情,但是他没办法及时赶回,即使他那时赶回来又能怎么样呢?他们之间的感情难道会因为他回来就斩断情思吗?虽然深爱着黎晓,可在国外他遭遇的诱惑也不小,有本国的留学生,有美国本地女孩,还有外国女同事。而他在与一个来自韩国的女同事金淑敏共事的日日夜夜里,彼此都产生了好感,随着时日迁延,他们的感情也进展得很快,所以他更少往家里打电话了。而这些事黎晓和米亚都是不知道的。 他没有通知黎晓自己回国的具体日期。家里没有人,收拾得很干净,门口的鞋架上放着好几双男式皮鞋和拖鞋,茶几上的烟灰缸里有好些烟头,卧室的衣架上甚至都放着一件男式睡衣。他愤怒地打开洗手间的门,果然洗手间里有男式洗面奶,一把剃须刀,一个高级打火机、、、、、、他觉得他的心快要跳出胸腔了,他听到他的手指咔嚓咔嚓地响,一拳击中了洗手间的镜子,那镜子里的人突然间放声大笑,支离破碎的镜子上血迹斑斑,触目惊心。他颓废地出了门,临行前,他砸碎了屋子里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 此后,再没人听说或看到过米阳的身影,他离开了公务员的岗位,有人说他跳楼自杀了,有人说他去韩国了,有人说他在美国跟别人结婚了。总之,黎晓和米亚再也没听说他的消息。 十多年后,米帘长大了,他开始懂得自己从未谋面的父亲之所以失踪的原因,他开始憎恨这个始终跟自己的母亲走在一起的男人,虽然自他出生第一眼起见到的就是这个男人,虽然这个男人视他为己出,可是他恨这个男人,恨自己的母亲,若不是他们两个干出这等丢人的事情,父亲米阳就不会远走他乡或者如同流言所说的踏上不归之路。他深深地同情着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父亲,他只看见父亲和母亲的结婚照,那上面父亲笑得如此灿烂,如此儒雅,如此风度翩翩。 他考上了大学,选择了一所离家很远很远的名校,他不想回家,不想看到那两张在他看来异常丑陋的面孔。四年大学期间,他只回过家一次,就是母亲黎晓因肺癌病逝的那一次。医院通知他的时候母亲已经去了,他的泪水顿时流满面颊,他虽然恨她,可是再怎么样,她都生养了他,都对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第59章 于是,他连夜赶了火车回去,在太平间里见到已经冰凉僵硬的母亲的尸体,那个可恶的男人也在,一直陪着他,这个他曾经以为是自己的父亲的男人此刻像个小孩子一样嘤嘤哭泣,他的头发瞬间白了好多,米帘厌弃地看着他,觉得他在惺惺作态。 米帘不知道的是,米佩和米环也先后考入了这所大学。原本他们几乎就不认识,只是在同乡会时看到彼此的姓都是米便觉得有些亲切。米佩比米帘低一届,米环又比米佩低一届。她们两个都学文科,而米帘学的是理科。 他们三个开始经常在一起聚餐、游玩,米帘很喜欢跟她们在一起。两姐妹都很乖巧懂事,但性格各异,姐姐米佩性格温柔沉静,妹妹米环像只小麻雀唧唧咋咋个没完。时常,米帘和米佩就一起坐在学校的草地上,看着远处米环调皮地放风筝,米环总觉得米帘和姐姐有说不完的话,跟她则没有什么话可说,于是她少女情窦初开的情怀里悄悄把姐姐当成了情敌,而米帘与米佩早已产生了感情。或许因为两人都是遭受过家庭纷扰的吧,或许两个人都是幽怨多情的吧,总之两个人觉得就这么一坐就有很多共同语言,有时候都用不着开口,对方便知道自己想要说的话,很是默契。 日深久远,两姐妹较着劲儿要跟米帘好,米帘只对米佩情有独钟,当然米环在他眼里有如小妹妹,他只把她当妹妹般疼爱加怜惜。米环老大不乐意,天天穿得跟花蝴蝶似的围着米帘转,米帘的哥们一见米环来找他,就打趣说,“瞧,米帘,你的小蜜来了。”随之一阵哄笑。可米环可顾不了那么多,她最喜欢站在男生楼下高声叫喊,“米帘哥,吃饭去吧?”“米帘哥,陪我上自习去吧?”“米帘哥,我们出去玩吧?”、、、、、、每每这时,就有调皮的男生应声,“好啊,妹妹,你等着哥哥,哥哥就来哦。”整个男生宿舍楼都沸腾了,大家纷纷探头来看这位美丽而天真的女孩,都猜测着她和米帘的关系,米帘每每这时总想找个洞往里钻,再也不出来。这栋楼的男生基本都认识米环了,把她当成一道风景,若是哪天她没来喊米帘,大家便觉得奇怪,仿佛都在等着她来似的。 那厢,米佩遇到一个强劲的追求者,是在舞会上认识的,那人是个当地有名的富商,卖珠宝的。他从见米佩起就对她展开了热烈近乎激烈的追求,米佩走到哪儿都躲不过他的纠缠,他总能找出千般万般的借口来纠缠她,她防不胜防,烦恼不堪,好几次郑重告诉他,自己有男朋友了,可那人还是不死心。米环自从知道有人拼命追求姐姐后就兴奋异常,于是她极力怂恿那人继续对姐姐展开追求,这样姐姐米佩就不会和自己抢米帘了。 米帘也知道了那个富商对米佩的追求,他约那人出来见面。那人财大气粗,压根不把他小毛头放在眼里,但还是答应他出来一见。 “这位先生,请你不要再纠缠我的女朋友米佩小姐了,她是我的女朋友,她爱的是我,除了我,她不会再爱上别人了。” “你的女朋友?”那人冷笑一声,“你们结婚了吗?” “、、、、、、”米帘没了声响。 “在你们没结婚之前我就有追求她的权利” “但是我想你也知道了,她不爱你,她爱的是我,你这样对她纠缠不休让她很痛苦,很为难,她还是个学生,是个孩子,希望你不要玩弄一个纯真女孩子的心、、、、、、” 米帘话音未落,一记黑拳落在他的左脸颊上,是那财大气粗之人的手下,“敢这样对我老板说话,你找死啊,谁说我们老板玩弄她了,小子,不要乱说话,否则不客气” 那人示意手下退下,笑得意味深长地对左脸乌青的米帘说,“小老弟,我也不跟你一般见识,我会让米佩死心塌地跟我的,你就放心好了,再说了,你不是还有米环嘛?那小丫头不错。在你没跟米佩结婚之前,你说什么都是白说,我们后会有期,走着瞧。” 傍晚,米帘乌青着脸颊和眼眶疲乏地回到学校,米佩担心死了,一见他成了这样就知道是那个珠宝商做的好事。她给他找来冰块帮他敷着,又弄来红花油帮他细细揉搓,心疼得眼泪掉了一地。 米环在那富商那里,富商请她在城里最好的酒店吃大餐,要她帮忙搞定姐姐米佩,还给了她一大把钱让她买裙子。她想着,反正只要姐姐跟富商在一起了,米帘哥就是我的了,再说有个富商姐夫也不错,于是答应他帮他约米佩出来。 第二天,米环对米佩说有人在市中心广场等她,找她有事,要她快去。米佩问她是谁找自己,她说是一个师兄,米佩便迷迷糊糊地去了,还未到市中心广场,便被一辆黑色轿车拦住了去路,米佩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几个黑衣人拽上了车。 到了一个黑乎乎的大屋子里,她的眼罩被取下,她看到的是那个珠宝商的嘴脸,他一脸淫笑地坐在那里,翘着二郎腿,点着雪茄,饶有兴味地看着她,她挣扎着,怒斥他不要脸,居然青天白日干这种勾当,法网恢恢,不会放过他的。他任由她骂,只是笑意盈盈地盯着她,仿佛看一件宝贝似的。 这天晚上,米佩的人生彻底被改变了,她没有回到学校,那个畜生一样的男人玷污了她,然后把她丢在那个废弃的黑屋子里,任由她自生自灭,临走还对她说,“好好想想吧,想清楚点,做我的小老婆也挺不错的,我不会亏待你,要么你就走吧,我也不会为难你的,老子有的是钱,不缺女人,没想到你也差不多嘛,除了性子烈点,我看也就是个普通的女人嘛、、、、、、” “呸,”米佩朝他那张丑恶的嘴脸上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她的牙齿紧咬着,咯咯作响,全身神经质地发抖,嘴唇都被牙齿咬得渗出血丝来,双目怒视,仿佛有熊熊大火在燃烧。 第二天,新闻节目报道说有个某大学的女生在城中河里被打捞上来,警察分析系自杀,生前有被强暴的迹象。 米帘一听这消息就蒙了,他从昨天一直找米佩,就是没她半点消息,问米环,米环就说不知道。她正拿着那一大把票子在城里最好的商场潇洒呢?哪里想到就此将可爱美丽的姐姐送上了绝路。 这天下午,米亚乘飞机赶到了学校,见到爱女的尸体,这个年过半百的男人颓然跪倒在地,抚摸着米佩的尸体,泣不成声,语不成句,米帘这才知道原来米佩是这个跟自己有着深仇大恨的男人的女儿,一时间他内心翻腾着滔天的波澜,理不清,乱纷纷,为着米佩的死而悲伤不已,又为着米佩居然是这个男人的女儿而震惊和悔恨不已。米环站在一旁,惊愕地望着姐姐的躯体,昨天她还是那么鲜活,那么动人,今天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呢,她不敢看她的眼睛,因为她的眼睛里有太多的不舍,有太多的留恋,她想,姐姐定不会原谅自己的,就是做了鬼也会一辈子追杀她的,她不敢告诉米帘和父亲,是她害死了姐姐,她冲出去,跑到河边痛哭流涕。 警察的介入让这件事情的眉目渐朗,那个龌龊的男人被以强奸罪罪名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而米环也被警察传唤,包括米帘,米亚。米帘和米亚这才知道米环在这起惨案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米帘恨米亚,此刻他更恨米环,是她这个愚蠢贪财的人害死了他心爱的米佩,他要她还他心爱的米佩,用命来还,用一辈子的幸福来还。他痛心疾首地想,天啊,米亚,我究竟跟你有何过不去的怨仇,你要这样害我,先是我的父母因为你而分崩离析,然后是你的女儿米环害死了我心爱的米佩,我要让你们一家付出沉重的代价,为你们的罪孽。 毕业后第二年,米帘娶了米环,米环自知对不起米帘,但是见米帘从姐姐死后反倒对自己热心起来,也就高兴坏了,米帘向她求婚,她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心里憧憬着与米帘未来双宿双飞的好日子。倒是父亲米亚极力反对米环嫁给米帘,因为他深知米帘恨自己,刻骨铭心地恨,他担心米帘娶米环就是为了报复他,也为了报复米环。可米环哪里管得了这么多,她高兴地做着她的春秋大梦,丝毫不听父亲半句,米亚摇摇头,心想,由他们去吧,这是命啊。 婚礼很隆重,受到了众多好友亲朋的祝福。当晚,米环静静地在新房里等着米帘时,米帘打电话告知她,自己今晚不回来了,要跟同学聚餐豪饮,不醉不归。米环当时眼泪就流了出来,她蜷缩在那洁白而豪华的婚床上,望着四周冷僻的墙壁,这偌大的屋子是如此地冷清,阴森森的,她这才想起了父亲米亚的那些被自己当作耳边风的话,悔恨的泪水浸透了床单和她的洁白婚纱。 此后的日子里,米帘很少回家,偶尔回来一次也是当住宾馆似的,他跟米环分居,米环泪往肚里咽,心想这一辈子都欠着他的,谁叫自己这么爱他呢?所以每此他回来,她都像招待贵宾似地把家里整理打扫得窗明几净,还洒上香水,铺满玫瑰花瓣,自己也换上锦衣华服,可米帘对这一切都视而不见,只当她不存在。 婚后第二年,盼子心切的米环终于有喜了,她生了一个女儿,给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米恋,像极了她爸爸的名字。这个小女孩成了米环唯一的牵挂和寄托,她把全部的心思都花在了米恋的身上,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她的心就像久旱干裂的土地遇到天将甘霖一般,兴奋得忘乎所以,完全忘却了米帘给她带来的伤害。 有一天米环从外面回来却不见了可爱的小女儿,她像疯了一般四处寻找,没有一点米恋的音讯。 第60章 从此她真的疯疯癫癫了,米帘给她买了好多药让她吃,说是治好她病的药物,她任由他灌进那些乱七八糟的药片。两年后,憔悴不堪、未老先衰的米环在寂静的房子里孤苦地死去,尸检发现她长期服用一种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这种药物一旦长期过量服用会导致神经系统紊乱,最终加速衰老死亡。 米亚知道女儿死讯时已经老得不能动弹,他中风多年,瘫痪在床,全靠儿子米锦服侍着。 米锦得知妹妹是被妹夫米帘用药物毒死的,心中那股恨啊,简直想手刃这个千刀万剐的畜生。他想起爹曾经跟他说过的那些话,知道米帘这是在报仇,可是小的时候,当父亲抛却他们三兄妹和母亲易一,而带着他米帘母子享尽荣华富贵时,他心里就涌起一股莫名的心酸,为着他可怜的守活寡的母亲,最终母亲在不到三十就抑郁而死,还有他和两个可怜的妹妹,父亲在他们童年时几乎没抱过他们一下,没亲过他们一下,仿佛他们不是他的孩子,仿佛只有他米帘才是父亲的孩子。父亲把整个身心都放在他米帘母子身上,他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怎么能如此对待自己的妹妹呢?再说,米佩的死也或多或少与他有关系,米环就更不用说了,父亲如今多年病重在床,他这个白眼狼只知道记仇不知道报恩,可曾来看过这个养育了他十多年的老人半眼?每每想起这些陈年往事,风烛残年的老爹米亚就老泪纵横,可是他因为中风想说又说不出话来,别提有多可怜了。 想起这些,米锦就义愤填膺,他要替父亲和两个妹妹还有母亲讨回公道。 他跟踪米帘来到一栋别墅,发现他在外有女人,那个女人好像是城里某大官的千金,很有些地位和金钱。那个小女孩不就是米恋吗,她原来在这里,米环找她这么久都没有找到。 “这个挨千刀的米帘,我不让你尝点厉害我就枉来人世走一遭。”米锦咬牙切齿地在别墅窗户外看着里面的米帘和那女人还有米恋。 米帘刚从公安局回来,关于米环的事情警察有话问他,他很可能被以故意杀人罪而定罪判刑。可他也在动用一切可能的关系以求自保,那个女人正在想方设法利用老爹的关系以求洗脱米帘的罪名。 米锦在别墅外面等着天黑,他要给米帘一些教训。他想到了米帘停在别墅外面的奥迪轿车,他是学汽车专业,于是他悄悄地弄坏了汽车的刹车装置,他干完这个就在一旁冷眼看好戏,心想这小子这回死定了。 这栋别墅是在郊外,一出门就有个很大很高的陡坡,陡坡一旁是一条宽宽的河。 米帘走了出来,那女人带着迷恋也出来了,米锦一看以为米恋也要上车,心都跳到嗓子眼了,还好,那女人是和米恋出来送送米帘的。米帘刚接到公安局的电话,需要他再过去一趟,有些情况需要详细地了解。 米帘上了车,发动,踩下离合器,松开,踩油门,突然,汽车像长了翅膀一般飞出去,直接飞下陡坡,沉沉地掉到河里,冒了好些泡泡,只留一点黑色的车顶在水面上若隐若现,米锦和米恋还有那个女人都傻了,尖叫声声,没了反应,过了好久,迷恋哇的一声大哭,惊醒了身旁的女人,那女人疯了似地跑进屋子里去打急救电话。米锦慌乱地逃离了现场。 警察赶到了,米帘永远地停止了呼吸。 米锦自首了,被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九年过去了,米锦的儿子米旭如今都已经十八岁了,父亲在他八岁时去服刑了,他跟着母亲孤苦伶仃地苦苦过活,还要照顾病重瘫痪的爷爷。后来爷爷和妈妈双双去世。但他是个懂事的孩子,从小虽然在小朋友们异样的眼光中长大,在小朋友们讥笑他有个杀人犯的父亲的谩骂声中成人,这一点都不影响他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他的学习成绩是最好的,因此毕业时被保送到了当年米帘所在的学校。 而米恋如今也是个如花似玉的姑娘了,她一直在那个女人身边长大,她叫她阿姨。米恋后来虽然知道造成可怜的母亲悲惨的命运也有这个女人的一份,但是她实在待她不薄,她后来没有再嫁人,或许她爱米帘爱得太深,以至于把米恋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养着。因此米恋也就不想过多地沉溺纠结于先辈们的恩怨情仇中去。她是个开朗的孩子,是个快乐的孩子,不愿意永远把自己禁锢在孤苦的境地。米恋于是打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七八岁时就被送到国外留学,十八岁归国时她已经是个美国著名大学里的大学生了。 此行回来正是清明节,她开着阿姨给她买的宝马车,急急地往市郊陵园而去,一个急转弯,不好,撞到人了,她赶紧踩了刹车,下车察看,是个小伙,他骑着自行车在这个急转弯处被她的车撞到了,自行车飞出去好远,幸好他人跳车跳得早,躺在车轱辘前哎呦连天,一只手拼命揉着屁股,痛得呲牙咧嘴的。 米恋赶紧过去扶他,问他伤到哪儿了,要不要紧,那小伙子动弹不得,米恋只得打急救电话,可情急之下她打的是美国的急救号,拨了半天也没拨通,那小伙只得躺在地上有气无力地哼哼。 米恋急了,问小伙,“咱这边的急救电话多少来着” 小伙子痛归痛,但不忘记怪怪地瞟她一眼,当她是外星人来着。“122,你是不是中国人啊?哎呦” 米恋斜厄他一眼,转过身去,不理会他。 过了几分钟,救护车来了,米恋也跟着到了附近的医院,一检查,小伙子骨折了,需要住院。 “呃,你叫什么名啊?耽误我课程我可找你算账啊。” “米恋,恋爱的恋,你呢?” “你也姓米啊,巧了,我也姓米,米旭,旭日东升的旭。你在哪上学啊还是工作啊?” “美国马里兰州立大学,学刑事司法的。你呢?” “海归啊,不错啊。我浙大的,学金融的。你开车咋那么不小心呢?看把本公子撞得,哎呦、、、、、、” 米恋一脸坏笑,“还不是公子你的自行车太爱我的汽车了,想跟我的汽车亲嘴呢” 米旭被她逗得哈哈大笑起来,心想这姑娘可真有意思。 扫墓是扫不成了,还摊上这么一件事情,米恋打电话跟阿姨说了这事,阿姨安慰她,说要她别急,要多少钱马上给她送来,她说钱不急,倒是自己过五天后学校要上课,自己得赶回美国去。 米旭本来也是回家来给爷爷奶奶扫墓的,不想却遇上了车祸。 米恋在医院照顾了米旭三天,他恢复得很快,过几天就能下床走动了。医药费都由米恋承担了,米旭倒有些难为情起来。迷恋说过两天自己要回美国学校上课,米旭就说去机场送她,米恋说,你拄拐棍怎么去送了,可是米旭说到做到,真打的到机场去送她了。两个人留下彼此的联系方式,说是以后要经常联系的。 不知怎么的,临行前,两颗年轻的心都有了些依依不舍,仿佛送走的是相识多年的爱恋一般。彼此都读得懂对方眼中的暧昧与深情。从此,两个人就开始了鸿雁传书,有时候是打国际长途,通常是米恋打过来,因为她知道米旭家经济条件不好,更多时候是发电子邮件,或者用msn聊天,每天他们都能通过视频看到对方,询问彼此的身体状况和学习生活,思念在一天天浓厚,一天天溢满两颗心。 终于,米旭毕业了,他获得了美国一所著名大学的全额奖学金,从而可以继续到国外深造了。米恋在机场接他。两个人久别重逢,一番激动,一番情深,都有说不完的相思,真正面对,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说些什么,尴尬之余,米旭轻轻地拥抱了这个令他朝思暮想的女孩。米恋也轻轻地拥抱了他,将脖子上的围巾围在他的肩头,说是给他织的,他掏出一副大红手套,一只套在她的手上,一只套在自己的手上,两个人发现原来彼此是如此的默契和心灵相通啊。 后来,他们在国外举行了婚礼,由于路途遥远,米旭的父亲和米恋的阿姨都没能到场,只是在远方给他们电话祝福。 他们说好暑假回来看望父亲。到了家里,米旭给米锦介绍说,“爸爸,这是米恋”。 米锦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对米旭说,“你说什么?她叫什么?米恋?” “爸爸,我是米恋,很高兴见到您。”米恋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道。 米锦一下瘫坐在沙发上,眼里溢出浑浊的泪水。 “不,这不是真的,怎么可能是这样呢?” 米旭和米恋都呆坐在那里,米锦不知了去向。 许久,人们在郊外的陵园找到了米锦,他已经不省人事,他是服毒自杀的。死在了米帘的墓前。 多年后,米旭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了一封信,那是父亲的遗书,他早就写好了的,他觉得孩子有必要知道这一切扯不清理还乱的恩怨情仇。在这封遗书里,米锦详细地讲述了几代的恩恩怨怨。过不多久,他又收到一封陌生字迹的信,那是米恋的阿姨写来的,她告诉他,在米恋很小时,一次米恋连续几天昏迷不醒,她便请来最好的医生给她诊断,医生说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活不过三十岁。 当米旭完全了解这一切时,他没有告诉米恋,他对米恋说,“亲爱的,我们去看海吧,从此后,我们每天都要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好好地珍惜每一天好吗?” 米恋如同小女孩一般,认真地点点头,“好啊,就让我们每天都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吧” 她的笑脸是那么明朗,不染纤尘,毫无俗世的芜杂纷扰,看她每天这样的笑,此生足矣,就让流年随风吧,就让过往烟消云散吧。 第61章 缘起缘灭,终归逃不过一个情字,他想。 人间自是有情痴 人间自是有情痴 (一) 诺,那是一种什么样深情而真挚的魂魄,一旦出口,便已在另一个人的心上镌刻了深深的痕迹,你便用一生去苦苦守候,苦苦等待。 那时节,正是阳春三月,花开春暖,江南的碧水渺烟里,我和你便在这样风光旖旎、秀美明丽的大明湖畔相遇了。还记得,那时候,你我两小无猜,我在你耳边轻轻巧笑着,等我,等我高中状元便回来娶你,让你做我的俏媳妇儿。你仰起莲面桃腮,银铃般的清浅盈笑落了一地,美润光洁的脸颊泛起丝丝桃红,羞煞了多少俏丽的花骨朵儿。你晶莹透亮的眸子里流烟溢水,烟波流转间,你默默含情地将一方素雅秀致的手绢塞进了我怀里,然后,轻盈转身,悄声离去,依依柔风抚弄你飘飘的紫衣白纱,清香袅袅。我惊愕,摩挲着莹洁的绢丝,却突然回过神来,你已绕过深深庭院,在那幽幽长廊一端,苍枝翠竹于姹紫嫣红掩映间,你的明眸皓齿宛若星月般灿烂光华,俏笑如云,转而,你眼中的灿烂星辉和你脸颊的若花春红暗淡下去,轻启朱唇幽幽开口道,只恐妾有睿华君不省,花无恩爱犹相并,花却有情人薄幸。但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我目光如炬,心海翻腾,定定地告知你,世事沧海桑田,变幻莫测,但我心日月可鉴,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此生,你我便苦苦守诺。十年光阴,白驹过隙,我寒窗苦读,历尽风雪,终于考取功名,高中状元,衣锦还乡,可你已不在人世。故人告知我,你谢绝了几多富豪权贵,苦苦等候,日四夜慕,只为守候我早日还乡,从此比翼双飞,只可惜,你愁肠望断,秋水枯竭,心力憔悴,天妒红颜,早早离世,临终时,你万般不舍,千般留恋,将我苦苦记挂念叨,守着你对我不变的诺,永不瞑目。从此红尘两断,天人永隔,叫我如何不五脏具裂,肝肠寸断,从此余生孤寂终老,凄凉苦守。 (二) 雪,始终以她晶莹剔透的圣灵展现于世人心怀,为多少卿卿才俊佳人感叹万千,也寄托了千秋万载岁月长河里多少才子佳人的相思情长。 剑出鞘,光影夺目,天地间飞雪漫天,剑光的寒气直逼这厚厚的白雪。 你的青衫随着你流星般翻腾飞跃的身姿而上下翻飞,朵朵剑花携着莹丽的雪花弥漫过我的双眸。 我还在痴痴看你舞剑,完全忘却了这透骨肃杀的寒气,你不知何时已为我披上了你的长袍,星月般朗朗的眸子漾荡着如火的热情,等我,雪儿,我要去,一定要去,否则我枉为男儿身。保重,我会安好归来。我苦苦哀求,冰,不要去,你是何苦,难道你的武林地位就真的如此重要吗?难道我在你心里的位置比不过你的名气吗?难道我不够让你留恋吗?你为我轻轻拭去被雪花冻成了冰的眼泪,执意转身,丝毫没有犹豫,也终究没有回头看我一眼。冰啊,我哀愁深深、悲鸣声声,为你唱着哀歌,一曲离歌两行泪,不知何地再逢君啊? 谁人不知你此去即是不归路,可你不顾我万般苦苦哀求,执意前行,迎战那所谓的武林怪魔,他是魔啊,已经失却了常人的心志,你又何必介意他成了天下武林至尊呢?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你有何必要跟他这样一个走火入魔的人一争高下啊。 刀光剑影里,漫天雪花里,你倒下了,殷红的血迹浸透了满地的雪花,像点点红梅遍地漫开,可是你却不知道,你的血在流,而我的心已生不如死。最后一刻,我轻轻捧起你的头颅,亲吻着它,一滴眼泪悄无声息地滚落在我手心,又跌落在了雪地里,顷刻间便消失不见,我想,它定是与这雪花融为一体了吧,你我的前世定都是雪花吧,那么,就让我们在来世也化作这漫天圣洁的雪花吧,继续空灵缱绻地舞蹈,继续在天地间纠缠飘飞,继续、、、、、、 (三) 沉,有谁敌得过你这样倾城的容颜,有谁抗拒得了你这样盖世的气度,有谁可以媲美你这样柔弱但却如钢的力度。 当年,你比昭君秀美百倍千倍,真正的沉鱼落雁之貌定非你莫属。可历史的烟尘却悄悄将你埋没。 你是高贵的汉室公主。你有超凡脱俗的气质和美貌,你聪慧过人,无论典章、音乐、歌舞和礼仪,你皆使得世人惊叹不已。从此你才艺双绝、声名远播,芳名冠盖天下。 乌孙国王昆莫向长安送来聘礼,请赐一位汉室公主为妻。武帝为联合乌孙共同对抗匈奴,便左挑右选选中了你担此重任,为国出塞。 元封六年,为你送嫁的队伍从扬州向着八千多里外的乌孙出发了。车马辚辚,华盖亭亭,你的车队行走在两千多年前的黄尘飞扬之路上。快到灵璧境内,你壁立山前,人踟蹰,马不前。你轻盈的身姿徐徐下了木轮车,痴痴泪眼望着家乡方向,扬州城早已飘渺如云;再看长安城,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返回故里。前路茫茫,一股沧桑悲戚涌上心头,你手抚巨石,久久不忍离去,你手上的汗渍居然在石上留下了一枚清晰的手印…… 千年以后,元代钱塘诗人钱惟善挥笔题诗《灵璧手印篇》,万里穷愁天一方,曾驻鸣镳倚灵璧。灵璧亭亭立空雪,石痕不烂胭脂节。 你嫁到乌孙后,牢记使命,广泛交游,与君臣百姓巧妙周旋。因着你的才华横溢,因着你的谦逊有礼,从而赢得了乌孙国上下的敬重。可按照乌孙国的风俗,国王死后,年轻的王后必须嫁给王室子孙为妻。这样的习俗令你无法接受。你那时内心定是掀起滚滚波涛,辗转难眠的吧,于是你上书武帝,请求在老昆莫去世后将你召回故土,让你叶落归根。武帝为了国家边陲的安宁,下旨曰:“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你经过反复思量,毅然遵从他乡习俗,与其昆莫之孙岑陬军须靡举行了婚礼。军须靡继承了王位,汉、乌两国交好达60余载。你和军须靡生下一女,名少夫。 你的美貌坚忍,你的智慧沧桑,虽然沉埋了几千年的光阴,但定会有无数世人为你感动,为你歌颂,你是真正的巾帼,你是真正的女人。 (四) 香,你让世人心神荡漾,千百年来,谁人不愿闻听你入耳,谁人不愿品闻你的秀雅幽魂,谁人不颂你,赞你,念你,慕你、、、、、、 歌罢杨柳楼心月,舞低桃花扇底风。香,你娇俏玲珑,媚眼生辉,樱桃小嘴微微上翘,俏皮可人,香艳婉丽,客人们都笑赞你是“香扇坠”,真合了你的韵味儿。雾水清碧、画舫流彩的秦淮河畔映照了你多少的风华姿秀,流淌着你多少的悲情萋萋?媚香楼里,你演绎了多少风花雪月的迷离?你的倾国倾城的才貌令多少文人雅士惊为天人。你成了他们的红颜知己,令他们纷纷倾倒,从此忘却归途。 十六岁那年,你第一次遇见了你的真命天子从此便一见倾心。他入你香闺,见你墙上一幅“寒江晓泛图”,在那寂寥飘渺的寒雪清江之上,一叶孤舟飘零于浩渺江中,天高水远,辽阔清远,寂静空旷,好一种悠远淡泊的意境,画上还题诗一首:瑟瑟西风净远天,江山如画镜中悬。不知何处涸波叟,日出呼儿泛钓船。 他惊叹如此佳作竟然出自与你这样娇俏可人的青楼小女子之手,一种敬佩欣赏油然而生。临行前,他与你皆依依不舍,留恋几许,又不好点破。 于是他挥毫泼墨,作诗一首,赠与佳人:绰约小天仙,生来十六年;玉山半峰雪,瑶池一枝莲。晚院香留客,春宵月伴眠;临行娇无语,阿母在旁边。 他与你一个是风流倜傥的翩翩少年郎,一个是娇媚多情的青楼俏佳丽,两情相悦,正是才子慕佳人。 可惜他无钱财为你赎身,后又遭奸人所害,不得不暂且逃亡。你便洗尽铅华,闭门谢客,一心盼他归来。在那奸人怂恿之下,一王公贵族大张旗鼓地来迎娶你做妾了。你坚决拒绝,可那王公贵族还要坚持纠缠,你便一头撞在栏杆上,血溅桃花扇。可那奸人并不放过你,等你稍微痊愈了后,便打着圣谕的幌子将你征入宫中充当歌姬。不久,扬州城城了清兵的天下,落魄的皇帝四处逃亡,最终被部将劫持献给了清军,随后南京城不攻自破,你便随着一帮宫人趁夜色逃了出去。 那时清兵烧杀抢掠,难民四处逃窜。你来到长板桥上,站在桥头,发现媚香楼也已陷入一片火海之中。正巧,当年为你教曲的师傅苏昆生路过长板桥,带你去了苏州。其实,这天夜里你的他在扬州兵败后脱身返回南京了南京城。到达时正逢清兵肆虐屠城,他心里焦急地挂牵着你的安危,等他赶到秦淮河边时,却看到媚香楼燃成一堆灰烬,其实那时你就坐在离媚香楼仅有一箭之遥的长板桥上。 你在苏昆生的照顾下来到苏州,此时你已身染重病。几经周折,你找到了昔日好友卞玉京。她热情收留你在小院住下,并请来名医为你诊治。原来你患的是肺痨。 病中的你深深思念着公子,夜夜捧着那把血染的桃花扇,回想着公子的音容笑貌,回想着与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无边无尽的泪水浸透了衣襟。 古道热肠的苏昆生见你痛不欲生,为你们的深情所感动,先是返回南京后又北上商丘,为你们彼此传递消息。 在他北上不久,你开始咯血,病情一日重于一日。 第62章 弥留之际,你挣扎着让卞玉京为你剪下一绺青丝,小心翼翼地用红绫包好,再把它绑在比生命还珍贵的桃花扇上,然后交给卞玉京,请她转交给你深爱的公子,并留下遗言说:“公子当为大明守节,勿事异族,妾于九泉之下铭记公子厚爱。” 你爱的人得到苏昆生送来的消息,立刻启程,赶往苏州。可惜,当他来到卞玉京的小院,你已于前夜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徒给他留下一片空空悲切,令他心伤欲绝。 你用性命来维护自己的贞节和道德大义,而你苦苦等待的他却耐不住寂寞,参加了顺治八年的乡试,而且只进了副榜,引来诸多非议。让人不得不感叹,青楼皆为义气妓,英雄尽是屠狗辈啊。 此情可待成追忆 此情可待成追忆 恋芸自小进宫当宫女。稍大点后就跟在了公主身边伺候公主的饮食起居。 长宫里总是充满了三千后宫嫔妃们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公主难免也会牵扯进去。恋芸看透了这些俗恶的明争暗斗,厌烦了参与其中,因此处处谦让,小心翼翼。 岁月流逝,一天天长大的恋芸渐渐出落成了粉面娥眉的小美人。其实她内心里还是希望有朝一日也能如同武才人一般被君王看中入得高堂,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荣光她不是没想过。 那不是她非要这么想,而是在这浩浩皇宫,年深久远,若不能得赏龙心,大好菁菁年华便要白白在这寂寞深宫中蹉跎流逝,所以不管有心无心,大凡宫里有些姿色的女子都会有此心愿。 可渐渐地,大家都看清了形势,武才人那样的好运不是谁人都能有的,更何况这涣涣长宫里佳丽如此众多,花团锦簇,迷乱了君王的眼睛,哪里还有心思来欣赏和临幸她们这些如同蚂蚁般卑贱的小宫女呢? 所以恋芸还是隐隐期待着好运会从天而降,但已不似从前那般激烈热情地做着那等浩渺的美梦。 到了怀春的豆蔻年华了,恋芸开始和宫里其他的宫女一样折一些小船小鸟什么的,在那上面写上一些诗词或涂鸦几笔,让它们随宫里的一条通向宫外的小河流去,期待它们能遇上卿卿男子,说不定上天赐缘,不定哪天有机会出宫就能遇上那个老天牵线的人呢。 这样的日子一日捱过一日,那条多情的小河也寄托了几多女儿春心,从此恋芸和姑娘们都都了一份等待,等待那不可知的幸运垂青,想着原本来自孤苦百姓之家,在这寂冷的皇宫呆久了也没多少意兴,若得一风流才子相识相知一辈子,也不枉此生来世间走一遭了。 或许真是老天开眼了,虔诚祈祷痴心等待的恋芸的小纸船终于遇到了它的归宿,只是不知道最终的故事为何演变成了那般模样。 一日,落魄潦倒的公子玉溪打那宫门外过,柳深红墙的宫门外一条小河寂寂流淌。玉溪抬头看清晨的日头已经年过升高了,虽然有长丝绿绦的遮掩,但终究是有些灼热的。出了一身热汗的玉溪便在这宫外小河边捡了一处阴凉地歇了下来,整理衣衫间,一扭头发现了河里水草阻着的小纸船。 他便好奇地捡起,仔细而小心地打开,那上头一阕好诗,娟秀小楷,一入深宫思尘缘,黛眉春深锁莲心。青天若是有凡怜,愿得佳郎相思意。还配着淡淡几笔涂鸦,聊聊几笔便呈现出一个婀娜灵秀的妙龄女子眉目衔春,眼眸深处含怨思春,仿佛有千般万般的柔情蜜意无人诉说,仿佛在痴痴守望等待着远方的情郎。才智国人、多情风流的玉溪一看就知道这幅纸船诗画想要传达的情意。他看到落款处写着作诗女子的名儿,碧杳。他反复念叨着碧杳这两个字,想象着这个女子会是个什么样的模样,他想她定是位才貌绝佳的佳人吧。整个上午他就坐在那柳荫下的小河边,定定地看着这幅诗画,痴迷入神了般。 那时候,崇道之风兴起,士人学仙修道一时间成为世间风尚,耐不住寂寞的玉溪便也加入这群人士中间。他上了玉阳山,对道家经典《道藏》兴致颇高,下了一番苦功细细研究,期待得到老子等人的精髓。还真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后来他写的很多情诗里的佳句和隐喻都是源出于《道藏》。可谁知世事难料,他沉迷典籍研究的同时,也深受其中某些异邪思想的影响,从而使得正当韶华的他更加春心荡漾不已,从此整日里思慕着能逢着一个心爱的姑娘共谱天上人间妙曲。也时常拿出那张珍重若宝的诗画在深夜里挑灯冥想,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各样对那神秘女子的思慕和想象。他总觉得冥冥中有种力量在牵引,让他感觉此生与碧杳有缘,上天有一天会安排他们见面的,他笃定。 那日,道观里的师傅派他下山去办事。他走着走着,觉得天气太热,便捡了一处阴凉地坐下歇息,又从怀中掏出那张被他视若珍宝的诗画来,细细品评着,不觉间,嘴里念念有词。 正当这时,一个姑娘打那经过,见路边一青年男子坐在一块巨石上念叨着:一入深宫思尘缘,黛眉春深锁莲心。青天若是有凡怜,愿得佳郎相思意。这姑娘倏的立住了莲步,那摇头晃脑、痴痴狂狂的玉溪此时也回过神来,见一有如天仙下凡的妙龄女子在离自己不过两米远的地方有些惊愕而痴怨地定定望着自己,一双烟波深深的乌黑眼眸仿佛把他的魂魄都勾了去,那女子眼中仿佛升腾起一股烟雾,水波流动间,一行清泪滚落在她绯红玉润的俏脸颊。玉溪摸不着头脑,却又深为这落入凡间的女子的美貌而震撼,这不正是自己心魂里,痴梦里多少次出现过的人儿啊,她终于出现了,终于来到了他的身边。 他慢慢起身,开口问那正深情凝望他的女子,“姑娘,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么?” 那女子低垂了眼帘,长长的睫毛上粘着晶莹的泪花,她掏出手绢儿轻轻拭去脸颊的泪珠,转过身去,却越发伤感了,她在默默流泪,秀丽柔弱的背影随着她的啜泣而轻轻颤动。没有玉溪心里升腾起万般柔情和爱怜,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他奔过去绕到她跟前,轻轻扯过她手中的手绢,为她细细拭去泪水。她低着头,很羞涩地,却又不知所措,面对着眼前这个陌生却似乎又并不陌生的俊秀明朗的男子。 玉溪将她扶到那块石头上坐下,两人一番交谈,这才知道这妙龄女子乃是这幅诗画的作者恋芸,碧杳是她给自己取的号。两人又如此这般那般地说了说是怎么想到要放纸船的,又是如何捡拾到这个小纸船的。渐渐地,山风习习,吹得人惬意无比,太阳收敛起他的威力,已经躲到了云背后。两个年轻男女都觉得相见恨晚,那玉溪更是倾吐着对眼前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女子的思恋,恋芸何尝不是,但是她一个女儿家如何能如此大胆向眼前这朝思暮想的男子吐露心事?当然,聪明绝顶、风流俊秀的玉溪又何尝读不懂她眼中的深情,她内心的起伏呢?若不是她心底藏着他,念着他,慕着他,思着他,她为何会在听到他念叨着她的诗而感怀万千终至泪海滔滔?她的诗是她动情的心声,她的画是她思念的写照,这些早已不用她用言语传情,他早已千遍万遍地揣测和解读,他的洞若观火,他的天生多情,早在未见她之前将她的心事看透无疑,那幅诗画也早将她的心意泄露直白。 原来这恋芸是陪着公主在玉阳山西峰的灵都道观中修行,此番她是奉公主之命到玉阳山玉溪所在的道观里求玉溪的师傅赐符来的,不想在路上恰好碰到了下山办事的玉溪。 从此两人在这紧邻的两座山峰间来来往往,早已堕入深深情网不能自拔。两人都知道这样的的感情是不容于清规礼教的。可是他们无法压抑那如同风吹草长一般恣肆蔓延的情感之火,越是压抑便越是抵抗不住思念之苦。他们只能背地里来往交结,这样的躲躲藏藏反而更加深了他们对彼此的思恋,反而更让他们体会到了爱情的妙不可言。 可是两个如胶似漆,爱得死去活来的年轻男女的感情却见不得天日,不能朝朝暮暮相守相伴,于是欢乐过后的悲哀和凄凉更深一层,那种落寞和忧伤让玉溪写出了“相见时难别亦难”的千古佳句。 时常在一番短暂的温柔缱绻、耳鬓厮磨过后,玉溪都会轻轻拥着怀里如同羊羔般温柔乖巧、若玉生香的恋芸感叹道,“若是晓珠明又定,一生长树水精盘。”每每此时,两人对月垂泪,悲戚哀怜,却毫无办法。他们多么希望太阳永远不要升起啊,这样他们就可以长久地痴心相伴相守了,就可以此生朝夕共处,去谱写属于他们的爱曲了。 不久,恋芸怀孕了,这可是为世俗不容的啊。首先,两人都为修道之人,其次,两人尚未婚配。这事惊动了公主和道观,于是他们商议决定将玉溪驱逐下山,恋芸被强行除胎遣返回宫。 这道命令无疑令他们的孤苦爱情雪上加霜,他们深知,这样的结局就是此生永无再见的可能了。这是让他们多么揪心疼痛的事情啊,两个相爱相恋的人,都苟活于这茫茫人世,却从此不再相见,从此一刀两断,怎能不让人肝肠寸断,惆怅遗憾啊。 岁月只可以徒添皱纹,却更改不了有情人的深情。这段山盟海誓的痴心苦爱早已在两人心底种下不朽的根苗,日日滋长,令他们被相思之痛折磨得苦不堪言,可又别无他法。 许多年过去了,玉溪时常感叹道:“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第63章 他日日思念,夜夜落泪,这思念,这泪水,让他写下许多不朽的诗篇,是为她而写,更是为祭奠他们的苦恋而写。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她被禁锢在寂寞长宫深处,终日以泪洗面,心早已凋敝如泥,零落成霜,后来连泪都流干了,心也麻木了。可谁不知她内心莫大的伤痛与思念?她是痛到不能痛、爱到不能爱啊,所以选择让自己麻木、让自己心死,可真会心死吗?如若真能心死,便也罢了,倒省却她心泪纠结,沉痛一生,可偏偏世间真情似魔,远不会如此轻易放过彼此深爱的人,定要让他们的心都碎成残埃,斑驳破朽,却不让他们相见,这可说是天大的惩罚,天怨人恨的人世惨剧。 多年以后,玉溪痴心守候无望,遂灰心别离京城。 “回望高城落晓河,长亭窗户压微波。水仙欲上鲤鱼去,一夜芙蓉红泪多。” 月光清冷,一如你我悲苦的爱情。如若苦苦痴心换不来任何的相见相守,那便让我们怀着一世的疼痛,知道彼此的思慕就好,从此心魂不再寂寞。虽然孤苦不堪,但红尘里用着你的记挂,我会感到些许温暖,人生苍白如雪,却因着你的点缀而添上几许浓墨重彩,这便足矣,就让我们这对苦心人儿来世再相逢吧。 十年一觉扬州梦 牧遥出身书香门第,其祖父曾为宰相,是一位博古通今的大学者,而且著有二百卷的《通典》。在他尚未参加科举考试之前,就曾经写过一篇《阿房宫赋》,此赋一出,牧遥之名与其赋便在文人雅士之间流传甚广,赞叹颂扬之声不绝于耳,太学博士吴武陵由衷击掌称好,甚至跑去向主考官登门直荐。牧遥的才华还不只是展现在诗词歌赋方面,他还专门研究过孙子,写过十三篇《孙子》注解,也写过许多策论咨文。甚至还献计平虏,被宰相李德裕采用,大获成功。 文宗大和二年牧遥中进士,授宏文馆校书郎。后赴江西观察使幕,转淮南节度使幕,又入观察使幕。史馆修撰,膳部、比部、司勋员外郎,黄州、池州、睦州刺史等职,最终官至中书舍人。牧遥以峻峭矫之。七绝龙有逸韵远神,晚唐诸家让渠独步。牧遥很有抱负,好言兵,以济世之才自诩。工行草书。《宣和书谱》云:“牧作行草,气格雄健,与其文章相表里。”董其昌《容台集》称:“余所见颜、柳以后,若温飞卿与牧之亦名家也。”谓其书”大有六朝风韵”。传世墨迹有《张好好诗》。著作甚富,主要著有《樊川文集》、《旧唐书》卷百四十七、《新唐书》卷百六十六皆有传。 牧遥人如其诗,个性乖张,如鹤舞长空,俊秀脱俗,飘逸风流。他的诗词歌赋皆风流华美而又韵致雅丽,雄浑跌宕而又婉约细腻,为世人久久传唱不止,堪称杰出。 可惜牧遥徒有相才,而无相命。他生在江河日下的晚唐,那时候,帝将平庸无能,国无宁日,宦官专权,朋党相争,内忧外患,风雨如晦。“请数击虏事,谁其为我听”,牧遥纵有通天才干,也因其生不逢时、遇人不淑,从而埋没了一代治世圣贤,但却成就了一代杰出文人。 由于看透了时局面,知道江山不久便很有可能异帜他手,以他牧遥一介书生,且在这没落世道又得不到重用,反而受到牛李党争的纷扰牵扯,自己渺小得如同沧海一粟,无法回复盛唐气象,因此,牧遥便终日纵情生色,大肆地饮酒,出入青楼烟花之地,以此疗伤。他的悲愤,他的理想似乎都只能沉浸在这苦涩的酒里,让绚丽即逝的烟花来点缀和麻木他那颗忧国忧民却又无能为力的憔悴不堪的心房。 从此,牧遥诗中时常出现酒的身影,“高人以饮为忙事”,“但将酩酊酬佳节”,“半醉半醒游三日”,“一世一万朝,朝朝醉中去”,“乞酒缓愁肠”,“得醉愁苏醒”,“醺酣更唱太平曲,仁圣天子寿无疆”、、、、、、 烟水浩渺,繁花似锦的扬州城里,牧遥流连于那烟花柳巷,不醉不归。整日里将自己放纵在那酒海里,每每醉卧温柔乡,无限缱绻缠绵的深处是他深深地哀伤,因为无力为苍生百姓着想,空有一方盖世才情和济世雄心却英雄无用武之地,他心里苦啊,每每想到这些,他便豪饮不止,痛哭流涕,那些烟花女子也不免感怀伤物,落下泪滴来。 那些时候他写了《郡斋独酌》来表达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岂为妻子计,未去山林藏?平生五色线,愿补舜衣裳。弦歌教燕赵,兰芷浴河湟。腥膻一扫洒,凶狠皆披攘。生人但眠食,寿域富农桑。”还有《河湟》一诗,“元载相公曾借箸,宪宗皇帝亦留神。旋见衣冠就东市,忽遗弓剑不西巡。牧羊驱马虽戎服,自发丹心尽汉臣。惟有凉州歌舞曲,流传天下乐闲人。”有时候他会借历史典故来讽刺统治者的骄奢淫逸,如《过华清宫三绝句》中的两首,“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新丰绿树起黄埃,数骑渔阳探使回。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 牧遥的抒情写景的七言绝句有很多成了后世传颂的名句,比如,“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江南春》)比如,“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泊秦淮》)又如,“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山行》)等等。 由于牧遥过度地放纵自己在那烟花之地,使得淮南节度使牛僧孺很不放心,遂叫人暗中保护。杜牧调任回京之日,牛僧孺便委婉地劝他切莫“风情不节”,还拿出兵卒们发回的满满一箧平安帖以暗示他不要再像从前这般纵情声色。牧遥见状,羞愧交加,无地自容。于是作《遣怀》一诗以自嘲。诗曰: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蠃得青楼薄幸名。这落魄江湖载酒行不正是他内心苦闷沉郁的写照和哀鸣吗?充满了几多无奈和心酸。楚腰纤细掌中轻不又说明了他自觉济世无方于是只得在那红颜纷飞中去迷醉自己以解心头无限忧愁吗?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牧遥在吟出这两句时似乎是在笑着的,可是笑中是带着泪滴的,仿佛千年的风霜吹过后,他的面颊由泛红的肉色变成了骷髅面上覆盖着的那灰乌干瘪的死皮,是何等的苍凉而无奈啊。 自古文人多风流,牧遥也不例外,他的风流轶事也如同他的才华一样,流传世间。但是牧遥风流得很有些特色,与众不同,从而使得他的风流名声得以声名远播。 当年牧遥在宣州幕下任书记时,闻听世人说湖州美女如云,便兴致盎然地到湖州游玩。湖州刺史崔君素久仰牧遥盛名,遂设下盛宴浓情款待。为附庸牧遥文人骚客意兴,君素唤来本州所有名妓,供牧遥细细挑选。随后,为助兴致,君素为其举行了一次赛船水戏,引来全城大家闺秀观看。这牧遥眼光刁得很,在这美女如星子的湖州却没能相中其一。令君素深感失望,也令他自己也困惑自己与世人眼光的差别之大。 后来某日,他和君素在城中茶肆小憩,这时,一个老妈子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来到近前卖艺讨赏,牧遥眼前一亮,心花怒放,激动不已,心想终于在此流芳之地寻着自己想要的佳人了,只可惜这姑娘年纪太小,将来必定是女中翘楚,看她这杨柳细腰,看她这花玉面庞,看她这星月明眸,真正一个绝色的美人坯子。 于是,牧遥当即给了老妈妈一些金银财帛作为聘礼,与她商定十年之内必来当湖州刺史,到那时再盛情迎娶。如若十年之内不来,姑娘便可另嫁他人。 十四年过去了,牧遥果真来湖州当了刺史,可时过境迁,约好的十年光景早过,牧遥一到任就苦心寻那姑娘,这才知道她三年前就已嫁人,而且还生了两个孩子。可这能怪谁呢,因为是自己失约,这姑娘并未爽约啊,于是牧遥对天长叹,无可奈何。于是作《怅诗》,诗云:自是寻春去较迟,不须惆怅怨芳时。狂风落尽深红色,绿叶成阴子满枝。 牧遥还曾经在扬州遇到过一个让他刻骨铭心的女子,但是这个女子只有十三岁。不过那时候的人都是早婚,十三岁对于当时的女子来说已经知道如何思恋男子,如何讨取男子欢心了,更何况她是在这烟花之地长大,定是对男人颇有一番研究的了,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知道察颜阅色,知道哪个男人好,哪个男人不好了。 他与她就在这烟花滴翠之地相遇,他见她第一眼便深深迷醉,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便日日夜夜守着她,只与她一同赏玩诗词歌赋,偶尔她为他弹琴奏曲,偶尔也会在他的央求之下为他翩翩起舞,为他低吟浅唱,也会为他细细研墨,与他共同作诗作画。那些红袖添香的日子里,那些彩袖飘飞的日子里,那些花前月下的浪漫多情,那些凄婉百折的柔声吟唱里,有着多少共同的甜蜜回忆啊,有着多少诉不完道不尽的相思相知意啊。他视她为仙子为娇娥,她看他为才俊为情郎,几多绵绵情意,切切情丝,怎能说离别就斩断呢? 第64章 可是离别是难免的,大和九年,牧遥要离开扬州城而赴长安任监察御史了,永远都记得那个夜晚,深情款款之余,惆怅悲痛之际,无可奈何之时,他为她挥毫写就《赠别二首》:其一,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其二,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与君此别不知何时再相逢,小小的青楼柔弱的歌妓流着不尽的泪水,却无法用一颗虽饱经尘世摔打碾揉但却对他无比深情的心来将他留在身边以求朝朝暮暮相守相伴,却无法用曾经温情默默柔情戚戚的相思回忆来挽留住往日的情深意长。那时,她心里的伤痛定是纠结难止、悲情深切的,可能怎么办呢?要怎么办呢?她再令他爱得深切,也只不过一小小歌女,甚至在世人眼中连人都不佩称。于是她泪水涟涟,悲痛难抑,他心下怜惜不已,泪水也早就沾满前襟,于是他回头,酸涩难言,不无感伤地说,“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从此成为千古流传的佳句。 晚年大限降至的牧遥为自己写了墓志铭,但却文采平实无奇,丝毫不似出自名家之手。据《新唐书》载,墓志铭写好后,他闭门搜集从前的书稿,大肆焚烧,,只留下十之二三。其此等举动令世人甚为不解。也许在牧遥盖世豪情加才情的背后,在旁人眼中无比飘逸潇洒、狂放恣肆的他,风光背后的心酸凄凉、强笑欢颜的苦楚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爱新觉罗胤祥小传 爱新觉罗胤祥,生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乃为清康熙帝第十三子,努尔哈赤裔孙。其生母乃是敬敏皇贵妃章佳氏,满洲镶黄旗人,于胤详十四岁时去世。 胤祥在一废太子之前是除太子之外康熙帝最宠爱的儿子,从康熙三十七年也即胤详十三岁时起,每逢康熙帝出巡就必定带着他,所以他是唯一的一个跟着康熙帝南巡达四次之多的皇子。 在康熙四十一年第四次南巡的时候,只命胤祥单独一人祭拜泰山而弃随行的太子和四阿哥于不顾,足可见康熙帝对这位十三阿哥的宠爱之深了。 据说秦始皇和汉武帝都曾多次封禅泰山以示最高皇权,所以泰山象征着最高皇权。康熙帝此番举动大有深意,也许在那时候他就有心将帝位传之于胤详吧。 第二年索额图被康熙斥责“天下第一罪人”,康熙因此对太子信任大减。 八阿哥的老师曾经在康熙四十三年写信给家人,说十三殿下是皇上最宠爱者,前途不可估量。老八的老师都这么说,可见当时十三阿哥的圣宠如何。 只是在康熙四十九年时,康熙给三,十三,十四阿哥三个人的请安折子的朱批上说胤祥绝非勤学忠孝之人,如不严加约束,必当生事。这说明胤祥在一废太子时做了什么非常出格的事情让父亲康熙对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此不再宠他如前。至今他究竟做了什么让父亲对他印象大打折扣的事情仍然是个不解之谜。 可能正是因为父亲康熙对他前后的态度判若两人才使得胤祥心情极度郁闷,情绪很是低落,因此患上了一种叫做鹤膝风的病,这病时好时坏地拖延了好几年,一直到雍正登基才算基本上痊愈。 从现有的资料上看,胤祥在康熙年间没有任何爵位。胤祥出生以后康熙曾经两次给儿子们封爵,康熙三十七年年一次,那时候胤祥还小,故而自然轮不上。康熙四十八年一次,此时胤祥已经失宠,因此也没有封爵。在康熙所生的众多儿子之间,雍正帝在诸兄弟中,为确保王位,严厉打击政敌,但唯独对怡亲王胤祥恩宠有加,情同手足,生死与共。雍正更先后推崇胤详为“自古无此公忠体国之贤王”。因此,雍正与胤祥的关系远远超出普通的君臣关系,更非一般兄弟王子的关系。 胤禛继位之后,即封胤详为和硕怡亲王,总理朝政,又出任议政大臣,处理重大政务。胤禛念国储关系民生,即位不久,命领户部,管理三库事务。他以“国家休养生息,民康物阜”为务,针对前朝财政积弊,清理天下赋税,稽核出纳,量入为出,致府库充盈,国用日裕。天下浮粮,害民甚剧,在胤禛支持下,胤详竭力剔除,仅江南之苏、松,浙江之嘉、湖,江西之南昌,通计每年减除60多万两,直省正供蠲免多达数百万两。雍正三年(1725),总理京畿水利营田事务,将直隶分作四区,区设专官,负责疏浚河渠,筑堤置闸,区分疆亩,经划沟腾,千里之内,沮洳污菜,都化作良田。江南水道,多致浅塞,因其倡导兴修,数十州县,河流畅通,几千顷良田,悉获灌溉之利。因官吏徵求、苛索,两淮盐政一直不振,自总理户部,便力加整饰,取消一切浮费,由此商力日苏,盐务渐见起色。雍正七年(1729),准噶尔部策妄阿刺布坦、噶尔丹策零父子叛清,朝廷决定对西北两路用兵,他奉命参与帷幄,筹划建立军机处,出任首席军机大臣,全权筹措兵马粮草以及各类军需之转输。以所领度之储备充足,调度得宜,而屡博奖谕。胤详在其位谋其政,一心济人利物,为国为民。经过他积极向朝廷请奏而宽免了雍正三年以前天下“积逋”,恢复了一切“诖误”。 他忠厚心诚,听断公明,从不误听偏信。曾奉命讯鞫大案,在审讯中,他不用重刑,坚持以诚动人,以理服人,重证据,不轻信口供,虽涉及人众,从不株连无辜,使得数十件大案桩桩处理公允,深得当时民众拥戴。胤祥才华横溢,且好藏书字画,在书画等方面的艺术修养很高。史载他“精于骑射,发必命中,驰骤如飞”,“诗文翰墨,皆工敏清新”,可惜遗存甚少。 据说他曾随祖父围猎,突然林间窜出一只凶猛的老虎,那老虎张牙舞爪,气势汹汹,直扑祖父而来,胤详见之面不改色,从容操起手中利刀向着猛虎砍去,血溅淋漓间,老虎倒地而毙,随行者无不称颂其“神勇”。 史书记载他如汉侍卫之管理,守卫圆明园八旗禁兵之督领,养心殿用物制作,雍邸事务,诸皇子事务,雍正陵寝,凡宫中府中,事无巨细,皆他一人筹划料理,而且“无不精详妥协”,因此甚合皇上心意。在他谋政的八年中,他精白一心,从不居功自傲,又极其谦逊随和,忠心事君,皇上自然待他非同寻常。 雍正八年(1730),胤详去世,时年四十五岁,雍正帝亲临其丧,并辍朝三日痛悼之。诏令怡亲王名仍书原“胤”祥,以志思念,配享太庙,恤葬从优。六月溢号贤,并命将“忠敬诚直勤慎廉明”八字冠于贤字上,还特於奉天、直隶、江南、浙江各建祠宇,以褒赏其贤德忠良。建祠于京西白家疃正阳门内东顺城街,改所居府为贤良寺,以祈冥福。据说诚亲王允祉会怡亲王允祥之丧,迟到早散,面无戚容,交宗人府议处。议削王爵监禁景山永安亭,得旨削爵拘禁。雍正八年八月,雍正命怡亲王七子弘晓袭封亲王,五子弘皎封宁郡王,均世袭。建贤良祠,以怡亲王允祥功勋卓著而奉为首位。设立军机处。后乾隆十九年(1754)九月诏入盛京贤王祠,乾隆三十九年(1774)诏以其爵位世袭罔替“铁帽子王”。 胤祥自做亲王以后,封诰命的有嫡福晋一个,侧福晋三个,庶福晋两个。从他和嫡福晋生儿育女的数量来看,他和嫡福晋兆佳氏的感情非常非常好,甚至一度专宠她一人。 胤详有子九人,有封爵者五人,除上述说的七子弘晓和五子弘皎外,长子弘昌封贝子后晋贝勒。三子弘暾初封为世子,早殁,按贝勒例殡葬。六子弘昑,早殁,按贝勒例殡葬。 怡贤亲王园寝即胤详陵寝,也叫十三爷坟,位于今北京西南大约88公里、涞水县以北12.5公里的石亭镇东营房村西云溪水峪。 关于胤详陵寝还有一段来历,即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怡亲王胤祥和总督高其倬奉命为雍正皇帝选陵。他们选中了易州境内泰宁山(后改为永宁山)的太平峪,(即现在易县清西陵泰陵陵址),在奏章中称,“相度得易州境内泰宁山太平峪,为‘万年吉地’,实乾坤聚秀之区,阴阳会合之所,龙穴砂石,无美不收,形势理气,诸吉咸备。”雍正阅后龙颜大悦:“山脉,水法,条理详明,洵为上吉之。”遂决定将陵寝建造于此。又降旨对怡亲王胤祥嘉奖,赐其距雍正泰陵东北面六十华里处一块“平善之地为墓地”,即今涞水县东营房村云溪水峪--怡贤亲王园寝。园寝地处丘陵地带,三面青山环抱,依山傍水,林木秀颀,卉草荫葱,闲静肃穆。陵寝坐西向东,占地面积约40万平方米,全部建筑物30余座。建筑全采红砖绿瓦,其规模浩荡,布局严谨巧妙,工艺精湛绝叹,气势恢宏雄伟。四周苍松翠柏,风来涛声瑟瑟,一派庄严肃穆、华贵典雅之气,在清代所有王陵中算得上是独树一帜。 胤详一生先是受尽康熙帝极度恩宠荣耀,后又陡然失宠,但大起大落并没有改变其谨慎忠诚的性格。在康熙帝晚年驾崩之际,众阿哥内讧夺权,拼得你死我活,但胤详从不参与其中。后又深得四阿哥雍正信任厚爱,委以重任,实心任事,勤奋奉职,公正不阿,可谓历代皇族中不可多得的实干忠良之才。 乱世红颜叹 为君别唱吴宫曲,汉水东南日夜流 我乃常州武进(今属江苏常州)人,本姓邢名沅,字圆圆,又字畹芳,只不过一介无根草民,只可惜命运蹉跎弄人,世人硬将“红颜祸水”骂名强加于我,还道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 第65章 但说良心话,这事儿虽与我有关,但真是我的过错吗?难道以我一人之力就真能改变了苍苍世道吗?于是,即便好几百年岁月流逝无尽,我也不能瞑目心甘。 可怜那时生母早亡,我小小年纪便跟随养母陈氏,遂随她姓陈。后来迫于生计我便沦落为歌妓,曾在秦淮一带停留,后人便将我列入了“秦淮八艳”,并说我是“前朝金陵倡家女”。 世人道我秀容殊丽,貌比天仙,长袖善舞,歌艺精绝,色艺盖世,芳名远播,只是我却从未觉得这等夸赏之词给我带来过好处,反而成了我的心头隐痛,让我坐卧不宁,时常感觉会出什么乱子。果然,几百年后,我成了“祸水”的代言人,成了历史的罪人,我悔啊,恨啊,无辜啊,可曾有人仔细替我这个小小弱女子辩解过,可曾有人设身处地地为我思虑过? 崇祯末年,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威慑四方,让风雨飘零的大明江山摇摇欲坠,懦弱无能的崇祯帝日日忧心、夜夜难昧。外戚周奎为排解圣忧便派遗田妃的哥哥田畹来到江南选取绝色佳人入宫以悦龙颜、安抚圣心。 田畹便相中我与杨宛、顾秦等人。当时时局战乱频频,那崇祯帝食不知味、夜不成眠,哪还来心思寻欢作乐?于是我又被遣返田府,那好色之徒田畹仗着自己是国丈垂涎于我的姿色而想要强行将我占为私有。 那时,李自成的起义军队伍已经长驱直入,直逼京师而来,忧心似焚的崇祯帝便急急召来吴三桂商议,让他镇守山海关。农民起义军也使得田畹整日里忧心忡忡,那日他设盛筵为吴三桂饯行,命我率众歌舞乐伎前来献艺。吴三桂见我后便一见倾心,借着酒兴揽我入怀,亲密地搂着我要我陪酒。我只得强笑欢颜、勉为其难地陪着。 刚开宴不久,便闻听警报突起,那田畹惶恐至极,问吴:“寇至,将若何?”吴三桂便说:“能以圆圆见赠,吾首先保护君家无恙。” 田畹尚未来得及回答,吴三桂即拉起我的手一同向田畹拜辞离去。留下田畹一脸惊愕凄惶。吴三桂对我说要我做他的妻妾,我想着自己身世飘零辗转不如嫁与他从良,于是便答应做了他的小妾。 吴三桂本要带走我去战地的,但在其担任督理御营的父亲的劝说下,便将我留在了京城府中,说是为防同行招惹是非让皇帝知道。 在李自成打进北京城后,三桂的父亲便投降了农民起义军。那时,农民军被战争冲昏了头脑,李自成也失去了理智,带着军队在北京城烧杀抢掠,还搜罗劫夺美女。我一介柔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又无处躲藏,于是被李之部下刘宗敏劫了过去。 本来那时吴三桂已经答应投降李自成了,但听说我被李自成的部将掠夺而去,于是正在山海关率兵抵御清军的吴三桂盛怒之下高呼一声“大丈夫不能自保其室何生为?”他立即灭了要投降李自成的念头,而是投降了清军,引领清军急速入关,与清兵一道进入北京攻破李自成的农民军。这就是后来人所谓的“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 后来,李自成战败,便将吴三桂的父亲和家中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共38口人全部杀光。吴三桂心里那个恨啊,悲愤难忍的他带着满腔的灭门夺妻之仇,昼夜兼程地追杀农民军,一路追到了山西。 其时,吴三桂的部将在一片战火纷飞过后凌乱不堪的京城搜救出了我,一骑飞马将我送到吴三桂身边。此后吴三桂带着我由秦入蜀,然后独占云南。 清顺治中,吴三桂被封爵为云南王,他便对我说想将我立为正妃,我想着自己如草凄零般的身世,中间又经过如此多的波折起伏,早已被天下人不齿谩骂,再说这其他几房皆为厉害尖刻之辈,我有何必要将自己再度推到那风口浪尖之地呢?不如规规矩矩、冷冷寂寂,了此余生。于是我找了个借口谢绝了吴三桂的好意,吴三桂便另娶了正室。 不曾想,这新娶的正妃彪悍任性,阴险多妒,吴三桂的其他爱姬差不多都被她栽赃陷害然后找借口冤杀了。见此惨状,我为自保苟活,便向吴三桂提出独自到其他地方居住,守得清净,吴三桂便应允了。 不久,我渐渐失去了吴三桂对我的宠爱,我也因着个中种种原因而不想再与他有更多瓜葛,这吴三桂便对我起了杀心,还曾想阴谋杀害我,只因我命不该绝,知悉得早,遂到寺中削发为尼,改名寂静,字玉庵,从此在五华山华国寺长斋绣佛。 后来野心勃勃的吴三桂在云南宣布独立,康熙帝便出兵云南。 1681年冬昆明城被攻破,吴三桂死。 他死后不久,我回想这半生以来,有如噩梦一场,看着漫天的落叶纷飞,那不是我凄惨人生的写照吗?于是我便心无尘世了,不想在这人世间受苦飘零了,我受的罪和遭的骂名够多的了,这吴三桂虽然曾想杀我,但他的确爱过我,的确在我一生里留下过不可磨灭的踪迹,如今他也去了,我活着还有何念想呢?于是我选择了逃离,那庵外有一莲花池,终年水流清澈澄澈,我想我生不得清名,死却要死个清澈的地方,于是我纵身一跳长眠于这荷花飘香水波碧绿的荷花池里,后来,我被葬在了荷花池边上。这正合我意。就让这清水粉荷来洗涤我不幸生命的斑斑血迹,涤荡我心头的哀怨伤痛吧。 后有清人吴伟业作了《圆圆曲》来描绘我的一生,也许后来人可以从中更多地了解事实吧,也可能会引发他们更多的感慨吧,从而对我的误解和骂名也会少很多吧。 圆圆曲(清-吴伟业) 鼎湖当日弃人间,破敌收京下玉关。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 红颜流落非吾恋,逆贼天亡自荒宴。电扫黄巾定黑山,哭罢君亲再相见。 相见初经田窦家,侯门歌舞出如花。许将戚里空侯伎,等取将军油壁车。 家本姑苏浣花里,圆圆小字娇罗绮。梦向夫差苑里游,宫娥拥入君王起。 前身合是采莲人,门前一片横塘水。横塘双桨去如飞,何处豪家强载归? 此际岂知非薄命,此时只有泪沾衣。熏天意气连宫掖,明眸皓齿无人惜。 夺归永巷闭良家,教就新声倾座客。座客飞觞红日暮,一曲哀弦向谁诉? 白皙通侯最少年,拣取花枝屡回顾。早携娇鸟出樊笼,待得银河几时渡? 恨杀军书抵死催,苦留后约将人误。相约恩深相见难,一朝蚁贼满长安。 可怜思妇楼头柳,认作天边粉絮看。遍索绿珠围内第,强呼绛树出雕栏。 若非壮士全师胜,争得娥眉匹马还?蛾眉马上传呼进,云鬟不整惊魂定。 蜡炬迎来在战场,啼妆满面残红印。专征箫鼓向秦川,金牛道上车千乘。 斜谷云深起画楼,散关月落开妆镜。传来消息满江乡,乌桕红经十度霜。 教曲伎师怜尚在,浣纱女伴忆同行。旧巢共是衔泥燕,飞上枝头变凤凰。 长向尊前悲老大,有人夫婿擅侯王。当时只受声名累,贵戚名豪竞延致。 一斛珠连万斛愁,关山漂泊腰肢细。错怨狂风飏落花,无边春色来天地。 尝闻倾国与倾城,翻使周郎受重名。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 全家白骨成灰土,一代红妆照汗青。君不见馆娃初起鸳鸯宿,越女如花看不足。香径尘生鸟自啼,屧廊人去苔空绿。换羽移宫万里愁,珠歌翠舞古梁州。为君别唱吴宫曲,汉水东南日夜流。 秦淮悲歌 秦淮悲歌 眉淡衫轻春思乱,不怪无情,反受多情绊。怕上层楼凝望眼,落花飞絮终朝见。钗凤暗敲双股断。划损雕兰,一一相思遍。香袅兽炉空作篆,茶麻开谢闲庭院。 寇白门名湄,字白门。《板桥杂记》曰:“白门娟娟静美;跌宕风流,能度曲,善画兰,相知拈韵,能吟诗,然滑易不能竟学。” 湄儿生在寻常百姓家。虽是生在那等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家,可爹娘待她也是如同手中明珠天上星月一般地娇贵。 只是后来父母早逝,留得她孤苦凄零,生活难以为济,于是沦落为金陵歌舞伎,日日人前强颜欢笑,夜夜垂泪哀叹。 湄儿的家在江南水乡,那里有着典型的江南人家的风景,如画风情,仙韵飘飘,一年四季花红柳绿,莺声袅袅,燕翼飘飘。家门前就是一条静静流淌着盈盈碧水的小河,河边种着一棵棵青翠鲜丽的绿柳,春里的徐徐细风轻轻吹来,那些飘摇新绿的娇柔碧柳轻轻地晃动着它们曼妙的身姿,真是江南水乡别致韵雅的一大迷人景致,惹人万般怜爱感慨,顿时充满了无限诗意柔情,女儿的心事也就在这烟柳曼妙里被锤炼得迷迷离离,格外地旖旎动人。 自卖身这烟花之地后,湄儿经常会在下雨的时节定定地伫立窗前,回想小时候的日子,常常泪流满面。 还记得那时雨季,水乡的空气里满是清新,氤氲的气息在家门前的那条河面上弥漫着,这样时节的水乡就会有笼罩着一股淡淡的忧伤,多情的媚儿在这个时候总会眼眶莫名地湿润,仿佛有什么东西温柔地撞击了她本就脆柔如烟雨迷蒙里的碧柳一般的女儿心。她总在窗前定定地看着屋外的霏霏细雨,看着水乡里的摇橹,那些河面上的小船在烟雨凄迷里像极了一个个故事,乌黑的顶棚仿佛在雨里静静诉说着它们经过的风霜。 窗外的红芍药也开得烂漫缤纷,绿竹阑干也被雨水淋得更为新鲜动人了,可在湄儿如烟的心事里它们太过仿佛笼罩上了一层细细的霜,带着淡淡的愁。 第66章 那年她十七岁,正是大好花样年华。这日,她正在楼上闺房里绣着牡丹花儿,老鸨子来了,后面跟着一个翩翩青年公子。 湄儿赶紧放下手中活儿,略带羞涩矜持地起身,给那公子道安。道安时她偷偷抬起眼帘来,瞥见眼前这个青年男子很是风流倜傥,心里顿时生起一股爱慕之意。这男子也惊讶于媚儿的娟娟静美,婀娜姿秀,雅韵清新,一时陶醉地不知如何是好,竟呆立在那儿只痴痴望着眼前这等美好若花的人儿。 时逢雨雾飘渺,两人相对,半饷无言,后来,那公子恍然回过神思来,面色羞涩得微红地自我介绍,湄儿这才知道他乃是保国功臣龙少吟。这秦少吟可是声势显赫啊,当年他保护圣上立了大功,皇上对他恩宠有加,谁人不敬他三分,让他七分? 闻听盛名,湄儿有些惊讶了。不知这大名鼎鼎的秦公子来此地有何贵干,难不成他是专门到此地来寻花问柳不成。 许是看出了湄儿眼中的疑惑,秦少吟解释说,有人跟他提起过湄儿芳名,心里早就生了爱慕之心,故而慕名前来会会,领教传说中姑娘的那等芳华秀雅,才色奇绝。湄儿闻听此言,登时红了脸面,虽说她日日在这烟花之地打滚,阅人无数,早就处变不惊,宠辱从容,淡定如风,但不知怎的,当听闻眼前这俊秀公子早就对她心生爱慕之言便有些面红心跳的,心下鼓鸣锣响的。 秦公子一时激动,对眼前的美人儿说,我此番是前来与姑娘商讨要事的,请姑娘一定答应。湄儿这回笑了,被秦公子的憨态和着急给逗笑了。问秦公子,我有什么值得秦公子您大老远地赶过来商讨的? 那秦公子便说想将湄儿娶回去,因为早就闻听姑娘大名,心里一直思念着,爱慕着。 湄儿惊了一下,转而又有些失落,却又高兴起来。但碍于矜持,没有马上表态,但她的笑颜分明告知秦公子这事儿有谱。 这年秋天,湄儿登上了秦少吟来迎娶她的大红花轿,她那本就倾国倾城的姿色在大红大彩的的凤冠霞帔的衬托下越发显得娇艳无比,醉人无数了。 按风俗,当时金陵的乐籍女子,脱籍从良或婚娶都必须在夜间进行,但秦少吟想着自己的地位,也为了显示威风和隆重,就特地派了五千名手执红灯的士兵从武定桥开始,沿途肃立到内桥秦府,盛况空前,成为那时南京城里最大的一次迎亲场面。 这场声势浩大的迎亲虽然风光无限,但是却并没让湄儿感到丝毫开心,因为她本就不想如此招摇的,因为自己的出身如此卑贱,这样地过度炫耀招摇还不让是更加人耻笑啊。之前她跟秦少吟商议过的,秦少吟那时答应她简单低调办事,却不想他临时又还是按照他之前的想法行事了,这让湄儿还未入得秦府就心下忐忑,心想自己再美也终究不过一个卑贱的歌舞伎啊,这秦少吟只是垂涎于自己的美貌,何曾把她的话放在心上过,何曾真正看得起她这等卑微人儿? 刚进秦府那会儿,湄儿确实过了段郎情妾意的美日子,秦少吟一有时间就陪在她身边,跟她一起赏花饮酒,吟诗作对的。可聪明多情的湄儿总是隐隐感到不安。时常在独处时深深感慨,自己在风月烟花之地也是供人玩赏的歌舞伎,来到这秦府中也不过是一叶飘萍,这秦少吟现在对自己是好,但都是表面上的,就是贪恋她的美貌,没有别的。等过了这段时间,他的新鲜劲过去了,也就不会把她放在心上了。每每想到此处,她都觉得自己太可怜。 果然过不多久,玩腻了的秦少吟就把湄儿给冷落了,他依然流连于烟花柳巷之中,陶醉于温柔缱绻之乡。那曾经芳华盖世的湄儿也不过他眼中的过眼云烟,不曾在他那颗滥情自私的心里留下丝毫痕迹。 湄儿起初以泪洗面,过后也就看清了,其实她早该看清的。她想着自己这短短韶华就经历过这么多的人生磨难,在这秦府总归还是比在那烟花之地卖笑的好,起码衣食无忧,起码再不用强颜欢笑,再不用被人诋毁看轻,所以她也就死了心,过起了清心寡欲,悠闲自在的日子。 世事沧桑变幻,那时清兵南下,秦少吟见风使舵,为保身家性命,不惜忘国降清。不久,他就带着全家人移居京师。时日不久,彻底掌握了政权的清廷又将他软禁起来。 此时,湄儿深感颠沛流离,受尽了朝代更替的战乱之苦。那秦少吟想着自己现在身陷囹圄,性命难保,身无分文,这大帮的歌姬婢女跟着自己也没用,于是他就想着把她们都卖掉,包括媚儿。 湄儿眼含无尽哀凉,泪水涟涟,心寒凄切,但决绝地对秦少吟说,“若卖妾所得不过数百金……若使妾南归,一月之间当得万金以报公。” 秦少吟想了想,答应了。于是湄儿当即穿着单衣骑着快马带着婢女斗儿就返回了金陵。她又回到了原先当歌舞伎的地方,向姐妹们求助,在姐妹们的帮助之下好不容易筹集了二万银子,她带着这辛苦筹集的二万银子速速返回京城,又跟清廷交涉,将秦少吟赎释了出来。 刚一出那关押之地,秦少吟立马转变了态度,他情深意切、深情款款、柔情无限地对她说想要重修旧好,湄儿一听心陡地更寒了,不等他再纠缠就严词拒绝了。她一边往前走一边流着无尽的泪,心里深感凄凉,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秦少吟灰灰地跟在她后面,还是上前来试图说服她,她泪眼一片朦胧,悲愤交加,伤痛难抑,好不容易才控制住激动的情绪,对眼前这薄情寡义的人悲痛地说道,“当年你用银子赎我脱籍,如今我也用银子将你赎回,当可了结。” 后来,湄儿又返回了金陵,世人赞她豪气,遂叫她女侠。 她回金陵后,就筑了一些园亭,广交宾客,时时与文人骚客交往,豪饮成酣,时歌时舞,或哭或笑,经常自叹美人迟暮,红尘飘零,感怀自己的凄零身世,每每此时甚是令人心寒动容,深深同情。 这期间她遇到过一个扬州孝廉,也以为可以依附于他,不想竟与先前嫁给秦少吟时的凄苦结局无异,于是她怀着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又返回了金陵,最终凄惨地病死在先前与众姐妹当歌舞伎的地方,一代秦淮佳人就这样香消玉殒,怀着无限的伤悲,徒留千古悲歌任世人评说。 当时文坛祭酒的东林领袖钱谦益作《寇白门》诗追悼曰:“寇家姊妹总芳菲,十八年来花信迷,今日秦淮恐相值,防他红泪一沾衣。丛残红粉念君恩,女侠谁知寇白门?黄土盖棺心未死,香丸一缕是芳魂。” 一见鈡情的后果 对于爱情,我了解不多。关于与你的一见钟情,我更是无法解释,还有那以后的痛苦。 但是本来自由的我自从遇见你之后,我想我就陷入了痛苦的泥淖。 我本来是一只自由自在飞翔在浩浩长空里的小鸟,可是是你用你的心,你的眼,你的魂,为我编织了一个笼子,从此我便被凄惨地关进了这个笼子里。 其实,不能怪你。这样悲苦的境地是我自己堕入进去的,是我心甘情愿地闯了进去。 为什么我会日思夜想地苦苦念叨着你,在我的内心里任由你的身影和踪迹,你的话语和神情一遍又一遍地碾压我的心房?让我的心从此不再如同从前一般平静如水,碧蓝如洗,现在的它是装满了苦涩,如同一杯涩涩难看的咖啡,品一口,苦不堪言。 我本不想这样折磨我自己的心,可是它离我的主宰越来越远,我怎么使唤它都不肯回头。 所以我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很没出息,我也不止一遍地问自己,我到底怎么了,我为什么要让自己变成这样作茧自缚,自作自受,自怨自艾的可怜人啊? 你是魔鬼,是你偷偷偷走了我的心,从此让我的灵魂永不安宁。 我愿你只是我人生路上的一个匆匆过客,你的回眸,你的笑颜,你的温情,你的笑语,我只愿意把它们当成我脑海中的臆想和幻觉,唯有如此我才能从痛苦的牢笼中逃离出来,才能让我的痛苦减轻一些。 我本来是那么地自由自在地飞翔着,歌唱着,可是都怪你,谁叫我不经意间遇上了你,谁让你向我投来带着些许暧昧色彩的眼神,谁叫你似是而非的表情挑逗,让我本来如水的心变得跳跃了起来,闪烁着蓝色的兴奋而忧郁的火苗? 你却如同一阵风一样,匆匆拂过我的心房,留下一些暧昧的讯息,然后匆匆而去。 既然你注定要走开,为何要这般暧昧,为何要如此挑逗? 难道是我太敏感,难道是我太多情,难道是你太滥情,难道是你太无情? 我相信人的一生当中会遇到很多让你有心跳的感觉的人,但是并不是每一个让你心跳的人都会成为陪伴你行走一生,共担风雨的人,你是否也和我一样这么认为呢? 我的心告诉我,你是真心喜欢我的,这也许会是我的主观臆断,但是谁说过女人的直觉通常是正确的,所以我确信,并且自信。 也许你也会在深夜辗转难眠吧,为了我,因为你也许会觉得我也偷走了你的心,偷走了你的情,我也无意中为你筑起了一个牢笼,从此让你的心变得不再自由,那么我们能怎么办呢?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无奈,从前我这么听着别人感叹这句话时总觉得那人或多或少无赋新词强说愁,如今我觉得这句话简直是不一般的真理。 是的,因为有太多的无奈,所以我们的心本来就不自由,然后因为遇上你的暧昧而变得更加不自由了,而更加痛苦不堪。 第67章 你可以说这是相思成灾。呵呵,相思?相思未免太过严重,因为我们只是匆匆擦肩而过,因为我们说过的话不会超过十句,因为我们甚至在说话时都会彼此红着脸庞。 可又是谁说过的,有些人相处了一辈子都不见得有缘分,而有些人即使只匆匆见过一眼,便一眼千年,从此相思如愁? 我信这话,真的,缘分这个东西真是不可理解,真是妙趣横生。当我们无法解释一件事情的巧合时,便将之归结为缘分,于是缘分成了非常美丽美好以及美妙的邂逅的代言词。 我相信我们之间是缘分,若不是因为缘分,我们怎么可能在这个星球茫茫众生中相遇呢?若不是缘分,我们又怎么从这么多与我们相遇的人中唯独对彼此一眼深情呢? 你的那些在我看来带着暧昧色彩的言语和眼神,那都是你向我抛出的诱饵,虽然不是你成心要将我套牢,可是也许我也回应了你某些暧昧而温情的话语以及表情,因为我看见你看我时的眼神很是迷离,你甚至在我面前有些害羞和不自在,你的眼神中夹杂着无法形容的情愫,我确定那是因为你开始钻进我无意中为你编织的牢笼,是的,我相信。 不知道要如何面对这种揪心的相思,不知道这种揪心的相思还要持续多久。 难道我的心还要这么继续痛苦下去吗?难道我还要继续把它关在你编织的牢笼里吗? 你不是如此狠心的人,我看得出来,我可以感知。但是我们自此以后就不再相见,正因为没再相见,所以我的心才会总是充满着隐隐的期待,总好像在等待下一秒你会装作不经意间闪进我的眼眸,就像我们第一次相见时那样。 或许我是个太多情的人,我又是个太爱自由的人。 我总是一次又一次想过着自由费翔的生活,却又总在不经意间无辜而懵懂地跌入痛苦的桎梏之中,无法自拔。 每当我痛苦时我就会想着我要是个医生多好,可是又有人说医者不能自医。 我不知能怎么办,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不想如此痛苦下去,那么就让我自由吧,可是我要怎样才能自由,你能告诉我吗?能给我答案吗? 我是如此顽皮的一个小孩,我的心如此跳跃,我如此地脆弱,如此的不堪一击,我需要保护。因为爱,我会受伤,所以我经常麻痹自己,让自己远离爱情,可你不小心如同蜜蜂一般蛰了我,你既然不能给我答案,为何要将我招惹? 都怪我自己太过多情,明明知道这是在玩火,却还是如同飞蛾一般义无反顾地扑了上去。 我别无他法,只能继续放任我的心在油锅上煎熬,翻滚,你不是神,你救不了我,也许你也救不了自己,那么就让我的心继续放逐吧,我相信,有时候,时间会是疗伤的神医的,它会将我的心从牢笼中解救出来,是的,会的,因为我是如此顽劣的小孩。 只做你的红颜知己 你问,难道我们之间就不能有爱情吗? 我沉静,转而微笑,转而深思。 我对你说,我只想做你的红颜知己。 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也不想给自己增加负担。 我深知爱情是需要好好去经营的,而我担当不起这样的重任。 我感动于你的深情,真的,可是我却不能成为你爱情里的另一个主角。 当我轻轻转身,也许你真正的爱情主角便在那一转角处已等了你多年。 我是一阵风,而你要的不是这样飘渺的风,你要的是静静陪着你看天边的云飘,看路边野花摇曳的那个恬静安详的姑娘。 我太爱自由,我受不了任何的牵绊和压抑,所以我不能让自己好好地去成为爱里的一份子。 并不是我不懂得感知爱,也并不是我不需要爱,而只是我不知道如何爱一个人以及如何被一个人爱。 你难道不觉得,如果我只做你的红颜,你会得到更多吗? 当你烦恼的时候,我可以静静地仔细地聆听你的纷扰。 当你痛苦的时候,我会细细而温情地安慰你的灵魂。 当你快乐的时候,我会像个孩子一样顽皮地放肆开怀大笑,直到眼泪笑出眼窝,直到肠子笑得打结、、、、、、 你说,这样不是很好吗? 我不会因为你受了伤而替你垂泪,我只会默默地用我温情的眼神鼓励你。 当你遭遇打击时,我虽不会说动人的情话来安慰你,但我也许会豪迈地揽过你的头,让它轻轻靠在我的肩头,默默陪伴你听海,让滔滔海浪静静涤荡你心中的烦闷和苦涩,我相信那样是你疗伤的良方。 我不会在你忙得焦头烂额、心烦意乱时对你啰嗦唠叨个没完,因为我知道你只需要一个懂你的人默默的聆听,你只需要一个可以静静听你倾诉心声的人陪在你旁边。 当你满腹心酸的时候,我只会安详地听你诉说,陪你喝酒,陪你狂奔,陪你蹦迪,因为我知道你的情绪需要宣泄,因为我知道我是你最最信任的人。 在你需要解闷的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到那灵山秀水间去肆意挥霍我们的豪情,去感受大自然赐予我们的美好和宁静。 我们可以手挽着手,我们还可以勾肩搭背,甚至我还可以像小孩子一样爬上你的肩头,只因为我们心无芥蒂,只因为我们心底坦荡,只因为你我都是纯真无邪的顽皮的孩子。 只需一个眼神我便能懂得你的所思所想,只需一个眼神我便能感知你的心灵深处。 所以你我都应该感谢上天,感谢他的安排,让你我在茫茫人海里相识相知,即使相隔千里也会觉得彼此的心靠得很紧很紧,很近很近。 因为懂得你的信任,所以我感到心安。 因为懂得你的心声,所以我感到我人生的丰满富足。 因为有你的陪伴,所以我不会感到人生孤寂。 因为你有了我这样的知己,所以彼此的灵魂可以取暖依偎。 我们一起听歌吧,听那些长满故事的老歌,分享着彼此过往生活中的心酸与落寞,孤独与欢笑,让那些老歌和故事陪着这样天真而又浪漫的你我,因为只有我们懂得彼此的心灵,只有我们能领悟彼此的感伤。 爱的滋味 爱情是种煎熬,像是把你的心放在铁板上慢慢煎着,翻烧着,那火还不温不火的,让人备受折磨。 爱是索取。爱上一个人便意味着你会不自觉地向他索取,索取他对你的关注,索取他的时间,索取他的自由,索取他的眼球,索取他的关爱。 爱是付出。当真正面对你爱的人,你便要对他付出你的心,你的全部注意力,你做任何一件事情时都或多或少会想到他。比如你走过橱窗时,会不会在瞄哪件适合自己的衣服时也会想到你爱的那个人有什么适合他穿的吗? 爱是等待。当你真的爱上了一个人,你便会等待着他的电话,等待着他的信息,这种等待有时候是种小小的甜蜜,但如果时间太长,也会是种揪心的疼痛。 爱是唠叨。面对真爱的人,你会有不尽的甜言蜜语要对他说,无论大大小小的事情你都愿意告诉他,让他跟你一起分享,可是时间长了后,慢慢的,你的甜言蜜语,你的喃喃倾诉,都会变成唠叨啰嗦。 爱是疼痛。为了你爱的人,你会在意他的每一个眼神,他的每一个表情,他的每一句话语,他的每一个语气、、、、、、所以你会累,你会感到痛苦。 爱会慢慢变得平淡乏味,在岁月的蹉跎中。 不要以为你的爱情是个例外,几乎任何人的爱情都逃不过这种宿命。 当年的山盟海誓依然在耳边响起,可是时过境迁,爱情终究很难抵挡世事沧桑的变更和洗礼,所以它也会像铁遇到雨水的腐蚀一般变得斑驳不堪。 所以不要相信什么天长地久的神话,神话之所以是神话就因为他们只存在于神话中而很少在现实中上演。 但并不是说因为爱会渐渐趋于平淡,会像机器一样生锈,而就不去爱,而就害怕爱。 为什么要害怕爱,拒绝爱呢?基本上任何人都逃不过的宿命你为何就一定要去充当改写这种结局的英雄呢? 当然,你也可以这样选择,前提是你要有足够的勇气,有一颗百折不饶的心,经得起任何的风吹雨打,经得起任何的冰雹霜冻,火烤刀刺,这样锤炼上百次千次后也许你就可以改写这种宿命了。 爱其实是一种过程,人活着大概是不能没有爱情的。很多年前,有人告诉我,爱情有如吃饭,吃饭一定要有菜下咽,否则光吃饭而没有菜则太过乏味,光有菜而没有饭也不成,那就会饿着肚子。 生活需要点缀,虽然它大多数时候的颜色是灰色活着白色的,就因为它的平淡无奇,所以才需要爱情这样的刺激来点缀它的平淡,否则你会觉得走过一生太乏味,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你留恋。 一生能够遇上一个你爱的人或着爱你的人太不容易。我们也许会对不少人动心,但是真正称得上爱的人不多,因为爱一定是种揪心的甜蜜和痛楚,如果只有其一便称不上爱。 我们大多数时候不很关注那个爱我们的人,我们只关注那个我们爱的人,因为人都是自私的,人的本性都是有些自讨苦吃,说的不好听点就是犯贱。如果死心塌地追着我们不放手的人我们反而容易忽略,我们觉得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可贵的,越是想去一探究竟,越发有种征服的欲望,这可说是人类的劣根性。 第68章 当那个以往使劲追着你不放而被大多数情况下被你忽略冷落的人突然撒手,你却也会有点落寞,因为你觉得人家之前一直对你痴心在乎不已,如今却突然放手,你也许会觉得轻松,可心里却还是有说不清楚的惆怅,说不定转而又想起人家的好来,也许转过头去爱上了这个可怜的人,这不是人的劣根性吗? 在你身边对你关怀备至的人容易被你忘却,但在你记忆深处的那个人却永远占据你的心窝,其实真正说去来也并不是你真的有多爱你记忆里的那个人,其实也许是你贪恋这种爱的虚幻,这种所谓的浪漫的心酸,从而忽视了你身边活生生的爱,这也是我们经常犯的错误,可见人们经常爱的是自己编织的那个虚幻的影子。 我们经常在爱情里犯的错误还有喜新厌旧,当身边那个对我们好得不能再好的人对我们付出了他的热情后,我们贪婪的劣性便开始发作,我们的心开始不听使唤,我们的眼睛放着火热的像狼一样的光芒,只为着我们心里以为能给我们的荒芜的灵魂带来新鲜空气的那个人而放光,而发热。其实过不久热情冷落过后,我们发现生活只不过是一段又一段的重复而已,最后会回到原点,不管你找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不管爱情的本来面目是什么样,也不管爱情的滋味甜酸苦辣,我们作为人类无可逃避,所以还是不要想太多,该怎么着还怎么着,怎么样幸福怎么样过,你说呢? 爱情这场战争 很多人,很多年都在问,爱情到底是什么? 爱情到底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也许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但也许一句就已足够,或者根本不用言语半句。 不论你是正在经历着爱情,或者你的爱情已经远走,或者你根本都还未来得及走进爱情里边,只要你已经开始发出这样的疑惑和不解,就证明你的人生是丰满的,不会是苍白无色有如一只透明的水母。 真正爱上一个人不容易,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几乎都变得越来越浮躁,这个世界也同样如此。我们成天被一些精神以外的东西所包围纷扰,哪里还有心情去仔细思考和细细品味那高贵的爱情。 于是爱情在我们心里眼里成了无比珍贵的奢望,犹如远天的星辉可望不可及。 很多的人,很多的时候,当你对一个人似乎产生了某种异样的情愫时,渐渐地,总会或多或少地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再把自己的这点分量跟对方的比照一下,那这些东西无非就是地位,金钱,学历,背景,关系等等。 你不得不承认,我们几乎每个人都会这么俗不可耐,这不是你的错,人性本就如此丑陋,只是我们很少意识到,很少去思考,即使偶尔良心发现,想着自己要真正地面对自己,却也因为怯懦而不敢深究自己的内心,怕在别人否定自己之前自己就先否定了自我,怕这样的认清会使得自己心理阴暗,从而失去面对世界和他人的信心。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需要,不需要,不需要,需要、、、、、、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说需要的人是真诚的,他是个认真而实在的人,这样的人会踏踏实实地去生活,他们没有什么浪漫的细胞,你可以说他们是显示动物,一切在他们眼里不过平凡如水的日子,只要将这些日子每一天都涂上一些颜色不留空白,那么他们就会认为这样的爱情和生活是美满的。当然说白了,就是他们心里有杆秤,只有对方的那些条件在他们的心理天平上符合了要求,他们便以为遇到了爱情,从而也就这样过着下半生,没有更多所谓精神上的追求和要求。 说爱情不需要理由的人,不知道值得称颂还是不值得称颂。这样的人要么自欺欺人,要么就是极度浪漫,与这样的人相处,他们会给你带来无限的激情,让你感动得泪雨纷飞,他们会做出一些惊人出格的举动,只为博你会心一笑,可是你要知道,这样的人太容易动情,说得不好听点就是滥情,他们可以这样穷尽心思来讨取你的欢心,让你觉得自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美好,那么他们说不定哪天又寻找到了新的激情对象,你便成了昔日黄花,再也在他们心里或眼里泛不起半点涟漪。他们的激情如同烟花,虽然浪漫多姿,可转瞬即逝,因此,他们会在你耳边说着这个世界上最为动听的情话,可当你一不小心着了他们的魔,死定的是你而不是他们,哪天当你心如死灰,灰头土脸地路过从前你们浪漫的地方时,会发现他们又在对另一个令他们心跳的对象说着同样或者更为动听的情话,你是不是想走过去扇他们一耳光呢? 所以,说爱情要理由或者不要理由的人都是有或多或少的缺点的,你要找到真正的幸福和找对真正能带给你幸福的人还真是不那么容易。你既想要浪漫又想要安稳,可世界上的事情不会那么尽如人意,你的那个对象或许浪漫至极但你觉得他们不能给你带来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担心他们会出轨,你的那个对象或许稳重成熟懂得呵护体贴你,把你当皇宫贵族般伺候照顾,可你觉得他们太木讷,没有一点浪漫激情,这样的生活在你看来简直死水泛不起微澜,于是你便知道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出轨和婚外情了。 如果爱情是一只风筝的话,我宁愿做那只风筝而不愿意做那永远牵扯和追随着风筝的线轴。因为我喜欢自由,我不愿做那个永远守候却不知对方归期的人,那样太恐怖了,会让我鲜活的生命如同死虾。或许是我太自私了,或者是我太容易受伤,或者是我懂得保护自己,总之,我不做那等爱的线轴,只做那高翔的自由的风筝。 爱情是两个人的较量,可以说是一场异常艰辛却又精彩纷呈的战斗。当你真正遇上一个让你感到心跳不正常的人时,战斗便开始了,尤其当你觉得对方面对你时心跳也失常时。如果在这场拉锯战中你把握不好,先行投入,那么你便输了,输得溃不成军,输得一败涂地。为什么?因为你比对方先让步,你的矜持先行打开决口,你的心理忍耐力和爱情临界点比对方低,或许对方的就只比你高那么一点点,当你忍耐不住相思的时候其实对方也许比你更甚,可是你还是先溃败了,你投降了,从此你就只能成为那那只高高飞扬的风筝的线轴,而你深深爱着的人就成了风筝,虽然线在你手里,但是你没法完全掌控对方,他们想要飞到哪里你就追随到哪里,他们不愿回来你就只能苦苦等候,他们执意要奔向更远更美的地方,你在底下流泪又能怎样?终究你的泪眼和心口的伤痕换不回往日的温存和甜蜜回忆,他们可以用劲挣脱你的掌控,而且你如果太用力,则是帮助了他们奔向远方,也许从此再不回头,即便回头,你心里的伤疤早已造就,时光蹉跎,世事变迁,你不是从前的你,他也不是从前的他了。爱情容不得丝毫的沙尘,如同眼里容不得沙。一旦爱情里有了伤痕,即便小心翼翼不去碰触可终究在彼此的心里已经埋下了地雷,随时都可引爆,然后炸得你粉身碎骨。 不愿做等爱的人,不想因为先行投入而变成一个痴痴的痴男或怨女。一旦你成了这样的失败者,你就为自己挖好了痛苦的坟墓,然后亲手将自己送进那黑暗枯寂当中。你会苦苦搜寻关于你爱的那个人的讯息,你会苦苦等待对方的电话或信息,如果对方不理你,你就以为自己犯下了滔天的罪孽,于是放下身段去苦苦哀求对方原谅,万般委屈自己去讨得对方的原谅。因为你如此委屈自己,对方于是再不珍重你,再不把你当回事,只是把你的好当成了天经地义,以为你是个好欺负的人,他们在你身上再也找不到能够激起他们的热情的任何刺激点,于是你就这样轻而易举得将你深爱的人拱手相送了,然后你就进了自己掘好的坟墓了。这就是你的爱情悲剧。 爱情这场战争,只要有男人女人在,它就永远不会结束,所以爱情是一门永恒的艺术,婚姻也如此。关于这场战争,你懂得多少呢,你又懂得了多少关于它的艺术了呢?你是否做好了准备来迎战它,那么就做那只风筝吧,只要你懂得如何欣赏自己,如何修炼自己,你就永远不会输。 女人为什么喜欢傍大款 关于这个问题,已经成了普遍的社会现象,我看可以在大学里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了。因为这个问题不是一句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 关于这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可以从社会学、心理学等等角度来分析。 现在,我们这个社会整体的发展是趋于平稳上升的。在人们开始过上全民温饱的生活后,古人的那句“饱暖思淫欲”也开始发挥了作用。人们不再满足于过去苦苦追求的一顿饭,一件衣服了,尤其是爱美的女人。 可是现在这么多下岗工人,这么多要工作的大学生,可见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很不容易,于是对于之前社会地位一直比较低下直到新中国建立后才开始有了扬眉吐气的女人们来说,在这么激烈甚至残酷的竞争面前如何才能获胜呢? 很多女人便不得不走上了这条被大多数人所不齿但又司空见惯的道路了。她们爱美,爱玩,爱虚荣,爱所谓的品位,当在日益激烈的竞争面前她们的能力有限时便会想到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这资源不外乎年轻,有几分姿色。即使不年轻了也可以好好打扮一番,买些漂亮的衣服,买些高级的化妆品来弥补。即使没有姿色的也可以通过整容加化妆来弥补,反正现在满大街的人造美女,连那些所谓的电影学院,戏剧学院的毕业生都百分之九十去整容,所以大家见怪不怪,君不见那些所谓的美女连鼻子都整成了一个模样么? 第69章 还有那些所谓的演艺圈明星,百分之九十几的都去整容,几乎没几个原装的,不化妆简直能吓死人,这不是主观臆断,而是真被那些所谓的美人的真面目给吓出后遗症来了。 在充分的拾掇了自己后,女人们,爱慕虚荣的女人们就开始寻找猎物,她们可以为了找到一个所谓的大款而不惜一切代价,也不在乎什么名誉,不在乎人家背后说三道四,总之,她们要的就是个钻石级别的大款,不管是大款还是小款,只要达到她们心里认定的那个标准即行。 女人爱美,天经地义,但是现代社会的消费水平高,女人,尤其是没有什么学历,技能的女人,又尤其爱慕虚荣的女人,便只能在别的事情上动起脑筋,这便是找一个长期提款机。她们要开名车,买名牌,戴名表,要路人和同伴羡慕得眼珠都快掉出来的虚荣,要那所谓的锦衣玉食,要那所谓的荣华富贵,于是削尖脑袋找所谓的大款,美其名曰“钓鱼”。甚至有种女人,在全国各地很多城市都有所谓的大款情人,她们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然后悠游于各大城市,在每个风景秀丽的城市都会有个所谓的男人在那里热烈地等待她款款走下飞机,然后她就大肆挥霍那些所谓大款的钱财,今天要大款买这个,明天要买那个,这样全国各地走一遍回来后就挣了个钵满盆满的。 据说,还有一种新型的傍大款方式,那就是想要傍大款的女人先是不榨取那大款一分一毫,反而自己先砸下一两百万在那大款身上,这样比较愚蠢的男人是比较容易上钩的,还以为自己遇到了金领阶层,还以为这个金领阶层都么的自主独立,却不知道人家这只是钓鱼的诱饵而已。 反正女人们就是爱慕虚荣,要吃好的,喝好的,要穿世界名牌,要开名牌跑车,要别人嫉妒得眼光放红,要别人对她的顶礼膜拜,但是自己又没那条件,更没那本事,于是就走上这条路,天天醉生梦死,却也会在某个清冷的夜里辗转难眠,毕竟不是自己挣来的钱,毕竟要付出作为人的尊严,毕竟要付出青春,毕竟要出卖灵魂,所以她们偶尔也会感到不安,想着多榨取一些这大款的钱财然后抽身而退。大多数情况下,她们住在大款们为她们购置的豪宅里,享受着锦衣玉食,可毕竟见不得光,大多是二奶甚至三奶四奶等等,出入开着非富即贵的名车,经常光顾那些高级会所,流连于高级消费场所,一出手就是好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支票,一回来就是一大车的名牌衣服首饰和高级化妆品,但是你去问她们有几个过得真正幸福,我想没有几个会那么自信满满,神情自然地告诉你她们过得幸福吧。 不但普通女人喜欢傍大款,就连那些在常人看来甚是风光无限的女明星照样傍大款,有几个傍得真是人老色衰居然还不死心,就是这样苦苦追随那一个又一个大款,机关算尽,终究没能踏入大款豪门半步。但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估计她们的傍款之路漫漫其修远兮,还将上下而求索啊。想到这里,不禁深深同情这些年老色衰还不死心的女人们。 其实,那些傍上了大款的女人们,又有几个幸福的呢?多年来,那些嫁入豪门的除了极少数在家相夫教子的女人外,其他的都放弃了原本可以大放异彩的事业,全身心地投入想要做一个温柔体贴的小鸟依人,可天不遂人愿,纵使再如何小心翼翼,大款和大款的家人们还是苛刻以求,丝毫不能让这些人前风光无限的女人安生,所以你不用羡慕她们灿烂虚伪的笑容,因为背后的眼泪和心酸也许可以化作一片深海,如果再给她们一次选择的机会,她们一定会告诉你,不要傍大款。 大款之所以是大款,就是因为钞票多,真正既有钞票又有修为的大款大概不多。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越来越拜金,这种风气助长了那些别的没有就是有钱的人的富贵气,他们所看到的都是别人对他的点头哈腰,溜须拍马,他们走到哪里都受人追捧,都被人虚伪地顶礼膜拜,于是他们飘飘然也,自以为老子有钱就天下第一,于是一大堆的女人慕钱而来,围着他们莺歌燕舞的,让他们觉得人生有钱真是畅快无比啊,于是就在脑海里有了怪念头,那就是有钱就什么样的女人都可以得到,自然对于那些前来傍款和帮他们花钱的女人不怎么上心了,只不过把她们当成一件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物品和玩偶而已,不见得会动真情,用完了就甩。 再说那些傍款的女人们最关心的是她们那张脸蛋和那付骨架,这可是她们安身立命的本钱啊,怎能不好生打理呢?于是就只知道出入美容院,出入健身会所,出入高档时装店和高级化妆品专柜,哪里想过要把自己锻造得才色艺俱佳呢?哪里想过大款也是人,不是木头,他们也会有动真情的时候,他们也会真正爱过一个女子,只是绝对不会是这些所谓的花瓶。 武才人尚且洗净红妆去问色相不及她的徐才人何以讨取君王欢心,徐才人恬静地答道,以色事君不如以才事君,可见对于大款尤其是有修为的大款来说,他们不会真正去爱上一个只知道修饰外表的花瓶,而是爱上一个才色俱佳或很有内涵的女子,以内唯有这样的女子方能在他那空寂的灵魂里留下长久的印记,让他深深回味,这样的女子于他而言才是真性情的女子。 所以女人,还是不要老想着傍大款吧,毕竟傍上了又如何,你进了豪门谁能保证你百分之百的幸福?你睡的床铺都不是你的,你吃的饭菜也不是你的,大款可以随时叫你滚蛋,你又何必要这样的生活呢?那些虚荣的浮华只不过一场云烟,多年以后你会后悔你当初付出过的青春和尊严,你会懂得人生不是只有金钱的装饰就会富足丰满。与其成为别人的一件附属物,不如好好修为自己,好好用你的诚恳和勤奋来获得理想中的生活,放下那可笑的虚荣。 做二奶的女人 她家里很穷困,于是她尚未初中毕业就到了南方某个沿海城市打工。 在那个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地方,空气中满是腐蚀的味道。 她起初很看不惯周围打扮得很妖艳、穿着很暴露的女人,她觉得这些女人很暧昧,肯定不是什么好女人,好女人是不会化着黑黑的眼影像只熊猫一般,好女人也不会将头发烫得蓬松老高像个鸡窝,好女人也不会将香水洒得浑身都是熏死人,好女人更不会暴露得像肉铺上摊陈的白花花的肉一般、、、、、、 每当她在枯燥乏味却又繁重琐碎的制鞋车间走出来时,都会觉得灰头土脸的,连身上都粘着一股腐朽不堪、难闻至极的皮质味道,是那么令人难以忍受。 宿舍在离厂子一里多路的地方,她茫然地走着,这路上经过了很多的发廊,很多的美容院,很多的酒吧,很多的餐馆。无一例外的是那些地方的女人都是穿成了她眼中坏女人的样子,都有一双妖娆魅惑、勾魂摄魄的眼神,懒懒地又好似充满期待地满不经心地看着街上的行人。她们连头发都烫成了一个样子,当然,也有长发飘飘、白衣翻飞的女子,那清纯秀丽如同春天里的杨柳碧荷,让人觉得销魂噬骨。 到了宿舍区,这里附近有个高档住宅区。她经常能看到那些衣着光鲜亮丽的年轻女子开着或坐着她连牌子都叫不出来的高档车出出入入。她们都是长裙曳地,珠光宝气,都爱戴着一幅大大的墨镜,仿佛见不得人一般,当然,无一例外,她们都划着浓妆,偶尔也有一两个不化很浓,那是特别年轻如同粉荷刚开的样子。 她那时就对这些女人充满了好奇心,不知道这些衣着女人是做什么的,为什么她们能住在这么好的房子里,为什么她们都开着这么高档的车,为什么她们都穿着如此秀美华丽的服装,为什么她们身上都散发着熏死人不偿命的香水、为什么她们都戴着硕大无比的墨镜? 她只是在心里偷偷猜测,只是用她尚且天真的眼神去猜测她们的身份。她从来不敢走进去看她们,她那时候除了好奇之外,并没有羡慕过这些女人所拥有的豪宅名车、珠光宝气。因为她的眼神尚且单纯,她的心也如同一池碧水,不经人世的风尘,所以纤尘未染。 可是有一点最让她好奇,那就是这些女人被厚厚大大的墨镜遮盖着的脸庞上似乎并没有流露出多少笑意,并没见到她们兴高采烈的样子,偶尔见到一个女人笑都是那么勉强,那么皮笑肉不笑的尴尬,丝毫不似她宿舍里辛苦打工的姐妹们的开怀畅快、明媚如风。 每当看到这些女人似乎很高傲很冷漠地开着车或坐在车里经过她身边时,她看不出那些女人脸上有任何表情,或者干脆当她不存在一般,她便下意识地立在那儿,扯扯自己那有些不合事宜的衣服下摆,看着那高级轿车绝尘而去,眼底是说不清楚的淡淡惆怅,她自己也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后来,厂主的儿子金帆看上了她,可是她早就爱上了另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子何远。 金帆的爹是台湾商人,在大陆做了多年的生意,除了这个皮鞋厂还拥有多家酒店等生意。这金帆也还算长得清秀,就是太纨绔了,一幅富家子弟的浪荡气,听说厂里有个叫明秀的女孩还曾为他寻死觅活过,就因为他玩弄了明秀的感情,还害得她怀了他的孩子,可是他却把人家一脚踹开了。自从知道了明秀的遭遇后,她就很是同情那个叫明秀的女孩,听说这明秀后来跳楼跳残了也就伤心地被家人领回去了。 她很讨厌这个玩弄别人感情的公子哥,所以当他来挑逗她时,她起初还忍耐着,毕竟她要在人家手下吃饭。 第70章 她本在最底层做着最累的活,他一见这厂里还藏着个这么秀丽的小美人,就找个借口把她调去当秘书,她几次三番推脱,说自己文凭低,没那本事,还是另找他人吧。可那金帆哪里会听她这等推脱之词,于是就强行将她要来当自己的秘书。 她没办法,毕竟厂里还欠着她三个月的工资呢,如果这个时候离开厂子的话就拿不到那辛辛苦苦干了两个月的钱了,可如果真去给那花花公子当秘书的话岂不是羊入虎口? 她就去找何远商量,其实她还没怎么跟何远说过话,只是在进厂不久,他作为主管教过她一些最基本的流水线操作。那时,她就用一双未染尘世的眼神热切而矜持地看着这个比自己大两岁的阳光的男孩,觉得他实在像一轮明丽的太阳,不那么强烈而是柔和地照耀着她。何远对着这个小巧而秀气的女孩也有种说不清楚的好感。只是两个人平时都忙着各自的岗位,而很少有交谈的时间。 她是苦苦挣扎了好久才决定去找何远商量的,因为她觉得这事情本来跟何远没有任何关系,可是此刻在她心里,在这个陌生的都市里,她只有他可以依靠。 她鼓足勇气约了何远出来,何远还根本不知道她遇到了金帆的纠缠,听她这么一说也很是犯难,毕竟金帆臭名昭著,可这三个月的工资对她来说也很重要,她当时找到这份制鞋的工作都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她的年纪还没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用工年龄,又没技术,又没学历。离开这里再去找份工作谈何容易,家里生病的母亲和正上学的弟弟妹妹还等着她的工资呢。何远抽了一根又一根烟,两个人在河边站了好久,也没得出一个好法子。 傍晚,何远来找她,将三千块钱塞到她手里,要她先用着,不要受这份委屈。她万般推脱,感动得泪雨纷纷,也对这个善良阳光的大男孩充满了更深的感情。何远深锁着眉头,抽了一根烟走了。她拿着那三千块钱待在原地好久好久。 何远的家庭负担也很重,家在偏僻贫穷的小山村,母亲早逝,就靠着有严重的心脏病的父亲艰难地种着那点薄地维持生计,两个妹妹都辍学了,只有一个弟弟还在上学。何远还是找朋友和老乡好不容易给她借来这三千块钱的。 正当她准备离开厂子到另外的地方去找工作时,一个姐妹叫她快去传达室接电话,原来老母亲的脑溢血犯病了,非常危险,已经送进了县里的医院,正等着她的钱做手术呢。 她欲哭无泪,第二天起个大早就把这三千块钱给家里汇了回去。可是那边说不够,还差三千块呢。她这个时候才觉得尚且年幼的自己人生几乎走到了边缘,一分钱急死英雄汉啊,更何况是等钱救命的老母亲。想起母亲,她的泪水就像短线的珠子一般往下掉,母亲太可怜,父亲在世时打骂折磨她,父亲酒精中毒死后,母亲辛苦拉扯他们几姐妹,老累过度才留下了病根。母亲为他们付出得太多了,却不想在她尚且无力报答她的养育之恩时她就要离开她了,不行,一定要想办法救活母亲。 她去找宿舍的姐妹们借钱,可是大家都是苦孩子,微薄的工资在这个消费高的城市里实在是很容易就花光了,更何况都要接济家里的,而且厂子里都三个月没发工资了呢。 她东借西借只借到了五百块钱,拿着这五百块钱,颓废悲痛地往银行走去,都不知道是怎么走到银行里的。汇钱的时候,她填错了好几张单子,险些把帐号填错。 汇完了钱,暮色已经有些苍茫了,她走出银行大门,无限凄凉地在银行门前的阶梯上坐了下来,泪水漫过了她苍白的面庞。远处的灯火霓虹璀璨无比,喧闹的人群里男男女女笑嫣如花,他们都是那么地幸福啊,都是那么地充满了温馨和浪漫的气息啊,那些闪烁的华灯里却没有一盏是属于自己的。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连生计都难以为继,可如今连可怜的母亲都要离开她了。她抑制不住自己的悲戚,瘦弱的肩膀止不住地抖动着。 两年后,她在一辆超级豪华的跑车里妩媚地对着一个男人笑着。那个男人就是这个银行的行长,他已经五十多岁了,连女儿都比她大上快十岁了。 母亲在那次手术后还是在世上多活了两个月,是行长给她钱的。母亲的走让她觉得人世间实在太痛苦。 她沉沦着,挣扎着,却怎么也走不出如今的境地,或许她太无奈,根本也不想走出来了吧。 这个行长不光是有她一个情人,他有几个情人,她也管不了,也不想管。她每天根本不知道做什么,也不知道究竟要怎么样生活才算是有些许意义。她就这样麻痹着自己,恋上了烟和酒,每天把自己沉醉在烟酒当中,青春和光华在这烟熏酒醉里慢慢蹉跎着、耗噬着,她却怎么也找不回原本单纯如水的自己了。 她也成了那个高档小区的一份子,她也戴着大大的墨镜,只是她那尚且光洁青春的面庞不用那么多浓妆艳抹来修饰遮掩罢了。 后来她有一次开着车进别墅区时碰到了何远,她想赶紧躲开,无奈他已经看清楚了是她。何远什么也没说,只是那样静静地站住了,看着她,紧锁着眉头,狠狠地将刚抽了几口的烟丢出老远,她极力地装作很镇静的样子开过他身旁,装作没有看到他,可是等她刚刚开过他旁边,她猛踩油门就冲了过去,泪水在她眼前肆意飞扬,她知道她年轻的爱情还没开始就要永远谢幕了。 当她开着那辆名贵的跑车出入那片曾经她驻足过的地方时,她仿佛看到两年前清纯如水、干净透明的自己就站在那里好奇天真地打量着如今笑颜如花却心如死灰的自己,两年前的那个清纯女孩分明在那里不屑地嘲笑着她。那一刻,泪水无声地漫过了她尚且年轻的面庞,她知道她永远回不到从前了、、、、、、 这个夏天,遇上我爱的女孩 火热的六月,门前的石榴开得火红热情,一支支一瓣瓣似乎都向路人倾泻着它独特的激情,仿佛一个火红艳丽的女郎在炽热的太阳光底下执着地等着她爱的人。 这样的季节总是没有太多安详恬静的时候,那热得发白光的太阳照耀得我的心都长满了斑点,那是燥热的斑点,那是烦闷的斑点。我不停地喝水来缓解喉头的干燥,可是无济于事。 知了在梧桐树上没命地叫唤,仿佛全世界都进入了可怕的灼热,人人的脸上都写着燥热和烦闷,都写着不耐烦和忧郁,看来他们都和我一样,被这热得过头的天气弄得郁闷不堪。 我打开电脑,在我喜爱的文字堆里漫无边际地搜寻着,突然,我本来无聊而漫不经心的眼神被一个叫纳兰若兮的名儿给吸引住了。纳兰若兮?这让我想到了纳兰若容这个浪漫的大才子。我在想这个有着如此浪漫动人的名字的女孩是不是也跟纳兰若容一样才华横溢、浪漫奇特呢? 打开她的文字一看,发现她在短短时日里写了很多的文章,我仔细地看了几篇,发现她很是热爱古典诗词,她的文章当中总是充满了诗情画意,这让我觉得她定也是个诗情画意的女孩。 偶然间,我正给她的一篇文章写评语,不想她马上就回复了,于是我知道她也在线。我问了她的qq号,她很爽快地告诉了我,于是我们在网上聊了起来。这个时候已经很夜深了,但是我们好像都没有意识到时光的流逝,因为相谈甚欢的缘故。 彼此都有一种相识恨晚的感觉。我问她为什么取这个名字,她说她从小就很喜欢纳兰若容的词,尤其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句总是给她很多的忧郁和深沉的感慨。她说如果人们与他们的爱人若一生都像是初次见面一般该有多好,那样激情和浪漫就会更加久远地留存,而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和蹉跎而变味变质,而渐渐稀释减弱。 听她这样说,我久久没有说话。我也在沉思,我也渴望有个我爱的人永远与我相知相守,不离不弃,我们之间有着永不褪色的激情和五彩绚烂的梦想,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人生啊。 她给我传了好多她最近拍的荷花图,那些碧绿的荷叶衬托着娇艳却也脱俗的花朵,顿时让黑夜里的我觉得置身于江南烟雨中,仿佛我和我心爱的人儿一同驾着小船穿梭于茫茫的碧叶粉荷中,我们一起采着莲蓬,赏着荷花,水波澄澈的光影映照着我们动人的身影,是那般地充满了诗意。 后来的日子里,我问她为何好久不曾动笔了,她说没有素材,没有灵感。我于是告诉她一个题材,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她问这是不是我的故事,我当时还犹豫着说不是,但是她笃定地在网络那一端说这一定是我的感情故事,她还说这个故事非常感人,说我能够经历这样一段传奇的感情虽然是个悲剧,但也不枉来人世走一遭了。 我看着她发过来的信息,泪光闪烁,思绪拉回从前,从前我爱的人已经永远地走了,虽然浪漫传奇,可是毕竟在我的青春岁月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和痛楚,而这些伤痕和痛楚也许将伴随我一生的时光。 第二天我看到她给我发来的根据我的亲生经历整理好的故事,觉得她的文采真好,写得很动人,我只是告诉她最最基本的梗概,其他的细节和故事情节都是她虚构的,但是却是那般地让我感动,仿佛我真的融入了我曾经拥有的过去,仿佛我真的也重新经历着她所写的故事。 再后来,我让她写了我的名字,一个很有诗情画意的名字,是我自己取的,她也写得很让我感动,很能打动人心。 第71章 看着那些美好的文字,读着那些充满了诗意的字句,我的心底开始泛起涟漪,一种异样的说不清楚的感觉在我心底浮动。 我回了老家一趟,女孩也回了她的老家去了,这样我们就有好几天没在网上联系。等我从老家待了两天回来后,发现她在网上,她说她也回来了,因为家里太无聊。我们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很开心,很高兴。 我问她要了照片,她给我传了一张,很忧郁但很恬静地靠着一堵红墙,很沉静很美好的感觉,看着图片我又想起了烟雨江南,想起了那些碧绿的荷叶和娇嫩的粉荷,感觉她也变成了一朵荷花,一朵恬静安详的荷花,透着无尽的诗意和浪漫。她问我对图片有什么看法,我说人如其文,秀丽可人,她发了一个用锤子锤脑袋的表情过来,我笑了,觉得她很可爱。 再后来,我给她传了我的照片。我是个不爱照相的人,所以我费尽心思才找到了这么几张。她开玩笑说不错嘛,很帅啊。她以为我拿别人的照片骗她,因为之前我都对她说我长得又黑又矮又丑又胖,身高165,体重180,她笑得乐不可支,一看到照片上的我自然觉得有些疑惑。说实话我自认为我爹娘的优秀基因还是遗传给了我,让我拥有了眉清目秀的样子。我告诉她在生活中追求我的人数不胜数,她笑,发来一串的锤头的表情,我说是真的啊,你不要不相信啊。 她问我为何现在还是单身,是不是眼光太高了,我说不是,我只想找个知己,能知道了解我的心的人,能和我心心相通的人。她说是不是眼光太高了。我说不是,是因为现实中的那些女孩有些长得确实漂亮,可是一开口能吓死人,太没品味,没内涵。她还是笑,说我要求太高了,说这世界上这么多人不可能就没遇上一个合适的,我开玩笑地说,有啊,现在遇到了,她问谁啊,我说你啊。 就这样,我知道我已经无药可救地陷了进去,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暗示她我对她的感觉,可她总是装作看不懂我说的话,跟我打太极。 有一天晚上,我回来得太晚,本以为她已经睡了,我打开qq给她发了一个表情,没想到她还在,她说过她是个夜猫子。我看到她回复的笑脸心里暖洋洋的,忙了一天的疲劳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种说不出的快乐和兴奋在心里涌动着。 我说我饿了,在泡方便面,她说方便面吃多了没营养,对身体不好,我打字过去,说我突然感觉我们之间好近好近,我的心离你好近好近,虽然我们离得很远很远。她还是像个小孩一样顽皮地笑着,逃避着我有些火热的话语。 此后,我们以兄妹相称,她说的,她从一开始就是把我当个哥哥看待,有什么话都愿意跟我说说,我也觉得跟她有说不完的话,自从认识她以后,我觉得我的生活开始有了新的颜色,每天不再像从前那样忙得焦头烂额回来就倒在床上,空虚寂寥得很。我觉得她就像一束阳光一样照亮了我的天空,也像是一阵清风一般为我送来清凉,可是我们终究不能像一般的情侣一样相爱相守,但我心底除了遗憾更多的是高兴和开心,因为我的生命里从此要多一份缤纷绚烂的色彩了,她在我人生旅途上将不是一个匆匆过客,而是一个永远相伴相知的亲人。 这个夏天,因为有你,我不寂寞,因为有你,我很快乐,我所有的悲伤和忧愁是因为你,我所有的快乐和欣慰也是为着你,你牵动着我的心魂,你吸引着我的情怀,虽然我们之间不能言爱,但请你记住珍藏有个我曾对你动过情,有个我曾深深地将你记挂,我感谢上天,赐我这样神奇而乖巧的你,我曾爱过的女孩,我将一直爱你,只是不以情人的名义,而以亲人的名义,让我们惜缘,好吗? 我是那只深爱着你的忧郁青鸟 我是一只鸟儿,一只忧郁的青鸟。我爱的人儿,在千里之外。 莫名地相逢,痴绝的相思,撩拨起七月暖暖的风。 时常,心口会莫名地疼痛,因为思念,因为牵挂。 不知道你在遥遥彼岸过得可好。万家灯火里会否有一盏是属于你我的温馨港湾? 此刻,我烦躁不安地飞过茫茫如海的人流,火热的阳光刺疼我的双眼,四周是烦躁不安的车水马龙,我很不适应,我只想快快逃离这份喧嚣,去独自享受那份自得的娴静恬适。唯有在那份恬静的天地里我才能忧郁地将你记念,将你牵挂,让思念的利刀在我心里划上或深或浅的口子。 在我飞翔的岁月里,在我不停的旅途间,我一直爱着江南,那是你的家乡,我却没去过那里,但那一直是我梦想的彼岸。 会否,有一天,我们能在烟雨凄迷的扬州城里相逢,我们是否会同看西湖的日出日落,晓风残月,风荷飘香?会否我们会同去周庄看着那些水乡小镇上的人们恬适安详地为着生活而奔波忙碌?会否我们也会一同去那美丽安静得如同一个娇柔可爱的女孩一般的西塘,静静地伫立在小窗前看着碧水悠悠,赏着布满灰尘但依旧绚丽的红灯笼的丽影?会否我们也会去到同里,坐着水乡的小船悠悠荡荡,听着摇橹汉子思念姑娘的幽幽情歌? 你曾告诉我,你的家乡是个非常诗意的地方,我笑,因为看到你就知道你的家乡的美好。 有时候真奇怪,因为一个人会喜欢、想念一座城,也会因为一座城,而想念、喜欢一个人。 是的,就因为我一直向往那座碧水云天、烟波浩渺的城,所以我遇到了你,看到你的第一眼我知道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就是因为喜欢上你,我知道我对那座我格外钟情的城市有了更深的眷恋和痴狂。 我们约好过一起在三月的杨柳依依的青绿里赏着桃花的艳红,慕着杏花的芬芳,一起在烟雨如画如愁的江南撑着古朴的油纸伞去雨中漫步,一起绕着美丽的西子湖畅游欢歌,潋滟的湖水定会浮现你我美好的倒影,我们还说过要一起看天涯尽头孤鸣的哀鸿,一起听黄昏暮色中啼血的杜鹃,一起看残阳如血里空寂的碧帆远影、、、、、、 可是现实是一座无比坚固的城墙,那么地难以攻破。总有一些无奈会横档在你我之间,千里之外的距离不算远,远的是人与人的心。我没有办法不将我的心封存起来,不让它靠近你,虽然我是那么地想要靠近你,靠近那座我心魂记挂、日思夜慕的城。我的痛楚无法言述,所以我选择逃避,逃避你的如火热情,逃避你的灼热激情,逃避我心中念想的那座城池。 无法形容我对你的思念,以及这种思念带来的痛楚。也许你也经历着,你也心魂荡漾着,可是我们的距离何止千里万里? 我曾一度拒绝爱情,因为我深知自己太过脆弱,太容易受伤,所以我不停地逃避,轻易不敢涉足其中,轻易不敢言爱。就这样深深浅浅、浑浑噩噩地撕扯着我的青春年岁,让它本来美好明艳的颜色涂上一层灰,一层忧郁无尽的灰。我拒绝所有的好奇和好感的目光,拒绝所有投掷而来的明丽阳光和和煦清风,就这样独自怀揣着我的落寞而孤寂地舞蹈。是的,我不需要观众,我只让我的孤独的灵魂不停地旋转着,直到无意中遇上了我爱的那座城来的你,可是你明媚如春、灿烂如虹的眼儿和脸儿还是被我阻挡在了我的心门之外。 有谁可以看到我在黑暗里偷偷哭泣的眼泪,有谁会懂得我灵魂底里深深的孤寂,有谁会来安慰我心上斑斑驳驳的伤痕? 我是那只你苦苦寻找的青鸟,你耗尽心血,蹉跎青春,就为了等待我的出现,你以为我会是你孤寂落寞的天空里那只高翔的青鸟,你以为我是你的幸福,可是当我们好不容易相遇后,却发现我的心湖里早就有了你的影子,而你的明眸里也早就刻着我的身影,我们的灵魂是相通的,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可是原谅我,我还是不能为你逗留,我要继续飞,我也不知道我的尽头究竟在哪里。 也许我是天生属于孤独的,只有孤独是我不变的身姿和魅影,只有尝遍无尽的孤独的苦我才能有更美更好的舞姿吧。只是,我会在每年的春天回到你在的那座城看看你,看看那座美得心碎的城。但愿我飞过时,你正抬头仰望天空看见我孤寂凄美的舞姿,能深深感触到我眼底划过的泪痕,能将我在心魂里深深地记挂。 我就是那只青鸟,那只孤独忧郁的青鸟,那只爱你至深的青鸟,那只日日将你思念、夜夜为你垂泪的青鸟,那只用尽一生去飞行和爱你的青鸟。 结婚前后 很多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大多数人看来是赞同的。 结过婚的同志可能是感通身受,非常赞同这句名言。 是啊,结婚之前,你想出去玩就出去玩,想玩多久玩多久,想喝酒就喝酒,寂寞了想找谁来陪陪自己就找谁,不管是红颜知己蓝颜知己还是旧时同窗还是仅仅公司里认识不到三天的同事甲乙丙丁。 结婚之前,你可以夜不归宿,没人会问你到哪里去了,做什么了,为什么不回家。 结婚之前,你高兴了可以邀请三五好友将家里搞的乌烟瘴气而无人过问,更无人责怪。你不高兴了,也可以半夜拽出一个同样单身的同伴来喝闷酒,喝完了你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发疯就发疯,想骂人就骂人,想蹦迪就蹦迪、、、、、、总之,只要不是违法犯罪太扰民的事你大可以出格地疯。 结婚之前,你是天上的风筝,你想飞到哪里就飞到哪里,你觉得哪里风景独好,你就可以随便扛个背包豪迈上路,你的那点或者微薄或者丰厚的工资你想干嘛就干嘛,你爱怎么花怎么花,没人会过问你这钱是怎么花的,没人会责怪你这钱花得太浪费,没人会因为你如此花钱而变成光荣的月光族而跟你怄气。 第72章 结婚之前,你想上班就上班,你不爱这个工作你大可以换,趁着你尚且年轻。你不想上班了大可以蒙头睡上一整天,没人会在你耳边苦苦唠叨纠缠你去上班挣钱。 结婚之前,你有钱可以买下一整个专柜的奢侈品,你没钱可以找哥们姐们借,哥们姐们也没钱了你可以和他们一起嚼方便面,那香味儿也是那样地诱人,不会有人在你耳边唠叨着说方便面没有营养,容易致癌。 结婚之前,你有钱可以买房子,没钱可以随便租个小窝,甚至可以露宿街头高唱以天为衾以地为席以显示豪迈。没人会整天在你耳边唠叨说你看隔壁家多出息买豪宅了,你看楼上人家多能耐升官了、、、、、、 结婚之前,你大可以把你的屋子弄得像猪窝,你可以一个星期不洗衣服,你可以马马虎虎随随便便,不会有人责备你不讲卫生,不会有人埋怨你不懂整理,不会有人说你不爱清洁。 结婚之前,你甚至可以不在家弄个厨房,你想到哪里到哪里吃,你想吃鲍鱼吃鲍鱼,你想吃路边摊就吃路边摊,你想喝酒就把自己灌醉,你想抽烟就可以把自己的肺熏得乌黑,你想跟哪个漂亮点的妹妹或帅点的哥哥搭讪就搭讪、、、、、、绝对没人过问,没人揪你耳朵。 可是结婚后,你发现一切都变了,会有一人分享了原本只属于你的床铺,你原本可以横七竖八地睡,甚至可以不要床铺而睡地板,但是结婚了就不一样了,你再也不能自由自在睡得像猪一样香了,因为你的空间只有这么大。 结婚了,你不能随随便便夜不归宿,否则你等着看一哭二闹三上吊或者遭遇家庭冷暴力,这样离分甭裂析也不远了。你不能随便就晚回家,晚回一会儿就会有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一般的电话追踪着你。你就不能和几个哥们喝的烂醉如泥地疯了,你也不能随便找个姐们哥们陪你聊天谈心了,哥们姐们也有老婆老公孩子,哥们姐们也不敢轻易招惹你的老婆老公大人。 结婚了,就意味着你从此跟某个本来素不相识的人捆绑在一起了,你的工资不再只属于你一个人了,你不可以像从前一般爱怎么花怎么花,爱买啥买啥,你要是结婚了还当个月光族,除非你的另一半很欣赏你的这一点,否则你们喝西北风时离走到婚姻尽头也不远了。 结婚了,你不可以再随便邀上你过去的姐妹哥们将你的屋子弄得像狗窝,除非你的另一半比你更疯狂,否则你就等着一顿暴风雨来袭吧。 结婚了,你要考虑买个屋子了,不可以像从前那般想住哪里住哪里,想睡马路睡马路,想住哥们姐们家住哥们姐们家,你如果还不买或者甚至根本不思考这个问题,只能说明你还没进入角色或者你太不懂事。 结婚了,你家里要弄个厨房了,不可能再像过去那般有上顿没下顿,不想吃时随便弄个方便面肉夹馍之类的,也不可能天天下馆子或到人家家里蹭饭吃,否则家就不叫家了,你的那位离开你也是迟早的事情了。 结婚了,你抽烟喝酒,会有个人来对你说不要过度抽烟喝酒,最好把烟戒了。你如果不听劝告就会很伤对方的心,因为对方会觉得你不懂得爱自己的同时更不爱他们。 结婚了,你做什么事情都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只考虑你自己了,你要开始考虑整个家庭,考虑家庭现在和未来的状况走向,你不可以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干什么,想到哪里到哪里。 结婚了,你也不可以随便找哪个帅哥美眉聊天搭讪了,除非你的对方根本不在乎你,否则你也就等着质问争吵怀疑甚至暴力,总之是不幸不乐的事情,甚至会成为你们婚姻崩溃的导火索。 结婚也有好处,你生病了不会像从前那般锅盆冷灶,无人问津,毕竟哥们姐们都有他们自己的生活,他们不可能陪你一世,只有你的另一半才会悉心照顾你,嘘寒问暖,为你衣不解带地陪床守候,为你心急如焚,马不停蹄地为你前后奔波忙碌。 你在外面受伤了,回家还有个人会是你的支柱和依靠,只有他们才是你最终的港湾,你在那一刻会感到原来这世界上最最在乎和关心你的是你的那个另一半。 在你失意时,只有你的另一半会静静地听你诉说,安慰你孤苦的心灵,为你永远点上一盏温情脉脉的灯痴痴守候你的归期,无言但温暖地照亮你回家的路。 在你春风得意马蹄疾时,只有你的另一半会为你感到高兴和欣慰时,更看到你奋斗的酸甜苦辣,会心疼你一路上走过来所流的血和泪,只有他们才会关心你背后的心酸与孤寂。 不管你走到哪里,不管你经历多少岁月的沧桑洗礼,你会知道这个世界上的某一个角落始终有个人在为你担忧,为你牵挂,为你痴心守候,无论你拥有的是无上荣耀还是悲苦失意,只有他们的怀抱和臂弯是你最终的归宿和让你感到无比地安全和舒心。 所以,婚姻并不是爱情的坟墓,说这话的人定是有不幸的婚姻。 婚姻和事业一样,是需要经营的,不是说你领了一张纸,就栓牢了这个人。 生活是一种态度,你含笑,它便也笑,你总是哭,那么它如何笑得起来。只有常怀感恩,心存平静,恬淡从容,这样才会拥有一个比较充实和美好的人生,从而也才能拥有幸福的婚姻。所以丢掉那些不必要的包袱,轻装上阵,好好珍惜身边那个爱你的人,恬静而从容地奋斗,充实而有成地忙碌,将每一天都当成是和你爱的人初次相见,好好调剂你们的婚姻生活,像谈恋爱时一样对你的爱人,也许婚姻就不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的温床了,祝有情人幸福。 喜欢与爱 也许你会喜欢上很多人,但在我们心底称得上爱的却也许很少很少。 正因为爱来之不易,所以便弥足珍贵。 喜欢是一种美好的感觉,因为动心所以喜欢。 因为欣赏某个人的某一种有点或者是习惯,我们也许就会喜欢上这个人。 有时候,也许并不是因为对方跟我们说了什么动听的话,也不是因为对方为我们做了什么让我们感动的大事,也许就是他的一个很小很小的举动,便会在我们的脑海里种下这个人的影子,许多年以后,你依然清晰地记得这份小小的但却珍贵无比的记忆。 有时候我们在茫茫人海中很偶然地会看到让我们心下一颤的那个人,也许是因为他的神情,也许是他的一个眼神,也许是他的一个动作,也许是他的长相,也许是他的身材,也许是他的声音,也许是他的气质、、、、、、总之,是让我们感觉到心里突然一动的感觉。 也许,并不是因为他本身有多么优秀,有多么有地位,有多么有才华,有多么有钱,而很可能是因为他的某一个侧面就打动了我们。 也许,并不是因为他有多帅多漂亮,也不是因为他有多伟岸多潇洒,而只是我们在他身上找到了过去我们喜欢过的一个人的特征和气质,仅此而已就会有种很熟悉很亲切很久违的感觉,这时我们的心也会为之而动。 爱一个人也许要很长的时间,但也许仅仅三秒钟就决定了。 也许真爱不是用时间来衡量的,并不是说你们在一起待了足够长的时间就能培养出真爱,也不是说你们也许只在一起待了一个小时就不能产生出真爱,这些都是偶然的,都是需要缘的。 爱上一个人也许很难,需要你经历了一些沧桑才发现真爱,但有时候对一些人来说,爱上一个人也许不那么难,这也是因人而异,因际遇不同而造成的,无可厚非。 爱,不管时间长短,过程艰难曲折还是一帆风顺,它总是由心动到喜欢,然后由喜欢到爱,并不会跳过前两个阶段而直接进入第三阶段,因为这第三阶段才是人类所追求的至高境界。 不管你是干什么的,不管你是男是女,不管你地位高低,不管你年长年少,我们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在找我们的真爱,找那个让我们全身心投入的人,找那个让我们心魂荡漾的人,找那个可以在我们心底铭记一生的人。 有的人说他为了事业和地位而可以舍弃爱情,这样的人应该不值得推崇,因为他是一个自私的人,是一个心灵荒芜的人,是一个冷漠的人,是一个没有人性温情的人,相信这样的人事业和地位也不见得能好到哪里去,最终在他某个时刻清醒过来会发现他即使赢得了全世界,可是却失去了最宝贵的真情,他的一生也只能是徒留空叹和余恨。 喜欢一个人是心动的感觉,是愿意为他而细心和耐心的感觉,是愿意去为他做一些改变的感觉,是愿意做一个温柔妩媚的小女人的感觉。 但是喜欢并不等于爱,爱是喜欢的升华。 爱一个人,我们甚至可以为之放弃我们最为在乎的东西,比如生命。爱一个人,我们可以为之放弃那些虚华的东西,比如地位,比如金钱,比如名利。 为了爱一个人,我们愁肠百结,为了爱一个人,我们可以不远千里万里,为了爱一个人,我们可以舍弃很多,为了爱一个人,我们宁愿牺牲自我。 但是喜欢一个人是不能达到这种程度的,除非喜欢上升成了爱。 喜欢很容易成为过去时,而爱却是永恒的,即使两个人没有缘分而相守一生,这份深情也会长久地保留在心底最不为人知的角落,一想到,一触景生情,便会涌起无限感慨,便会心里隐隐做痛。 真爱是超越时空的。即使两个人相隔天涯,也会心心相通,也会寻求一切办法去超越这种距离。 第73章 真爱一个人,即使与他已是天上人间,那份真挚炽热的感情也不会因为伊人已乘黄鹤去而付诸东流,那份想念和爱恋也许会日益深沉和沉重。真爱不会因为相隔多年未见而减退,这份情感永远是在我们心底折磨着我们,因为这份深情也会感到生命有所牵挂,有些温情,有些多姿的色彩。 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心会颤动脸会红得发烫,人生也会因此而多了几许动人的颜色。因为爱一个人,所以会感到生命的温度,所以会感到人世的可贵和对生命的留恋。 我们活着,大概是逃离不了喜欢一个人或被一个人喜欢着,我们终其一生,不过是在执着寻找那个藏在我们心魂深处的人,只有那个人才是我们生命天空里最为永恒的色彩,才是给我们一个世界都抵不上爱他的感觉,才是我们生命里最大的慰籍。 爱的岁月 她出身书香门第,受过很好的教育。父母一辈子对她格外疼爱,因此她养成了比较任性的性格。 二十三岁那年她遇到了一个男人,她自以为她遇到了生命中的真命天子,觉得自己真是幸运,终于找到了从此可以与自己双宿双飞、幸福甜蜜、天长地久的人儿了。 这个男人长得很有气魄,很有气势,虽然只比她大了不到一岁,但在她的眼中,他显得格外地成熟与稳重,浑身散发着魅力。 相处了一段时间,她嫁给了他。 他们没有大张旗鼓地举办婚宴,在她看来,婚姻的幸福并不是靠着结婚这天的风光与否来衡量,婚姻幸福不幸福是看往后的日子,那应该是细水流长,那应该是静水流深。所以她只是脉脉地温情地看着她身边的男子。 他是个热情开朗的人,深知大丈夫能屈能伸的道理。在外面闯事业总是要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不顺,要跟不同的人打交道,这些人鱼龙混杂,有时候不得不委屈自己去跟自己很讨厌的人打交道,甚至低三下四地去求他们,否则事情就办不成。为此,他没少受罪,但是他从来没向她诉过苦,他觉得他的心理调节能力和承受能力就是这样锻炼出来的。最初的那个张牙舞爪、性格火爆的少年已经被生活的风霜给磨砺成了如今这个很能忍辱负重的男人。 这个男人用他所有的温情与宽容来对待他深爱的柔尔,虽然只比她大了一岁,可是在他眼中,她更多时候是个孩子,是个需要他呵护照顾的孩子。 他每天在外面奔波忙碌,而孩子般的她则喜欢在家看看电视,睡睡懒觉,吃吃水果,有时候出去逛逛街,买买衣服,总之,她是个像极了孩子的女人。那些现实,那些残酷,她从来不愿意去考虑,那些风霜,那些沧桑,在她脑海里还没有概念。她就喜欢这样安静恬适的生活,不想去考虑更多的辛酸与苦辣,因为她觉得这样没有必要。 他每天都会匆匆忙忙地买回她喜欢吃的菜,烧得一手好菜的他从来不让她进厨房,她只需要躺在床上看着她喜欢的电视剧,嘴里品尝着他为她买回来的各种各样新鲜的水果零食,等着吃饭就行。有时候,她会跑进厨房去,像小时候爬上父亲的肩膀一样攀在他的肩膀上,他这时候也像个孩子一样大笑着,转而又会故作成熟地训斥,走走走,油烟熏人,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她故意撇撇嘴,又回到电视机前吃起她最爱的水果。 吃饭之前,他总是很细心地为可爱的孩子气的她盛上一碗汤,等她喝完汤了他就去给她装饭,可是她不爱吃饭,于是他总会心疼地训斥她,说她瘦得皮包骨还不好好吃饭,她这个时候就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低着头,不停地往嘴里扒饭,眼神里满是委屈,等他来抢她的碗想要再给她装饭时,她就把碗藏到背后,格格地笑个不停,他只能无奈地笑着作罢。 他每餐都喜欢喝点小酒,她为此多次跟他说过,喝酒可以,但是不能餐餐都喝,对肝和胃都不好。可是他不听,他觉得现在已经养成了习惯,如果不在饭前喝上那么几口的话,吃饭就索然无味。有一次,他抽空从厨房过来倒了一些酒在杯子里,等着待会儿吃饭之前喝。调皮的她便将他的杯子藏到了桌子底下,等到他吃饭时到处找也没找着,就笑盈盈地故意求她,她被他逗乐了,但还是不告诉他酒杯在哪,他低头一看,在桌子底下找到了酒杯。虽然知道她不想让他喝酒,但是他戒不了酒,却把烟戒掉了,这一点让她很高兴,觉得他是在乎自己的。 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是他总是满足她的各种需求。只要是她想吃的,只要是她爱穿的,只要是她喜欢的,即使兜里没有钱了,他也会想尽办法为她买回来。她觉得自己很幸福,是天底下最最幸福的女人。 有一回下了好大好大的雨,天地间黑蒙蒙地一片,他回来时浑身都湿透了。她问他怎么不早点回来,怎么不知道好好披着雨衣,心疼地拿毛巾给他擦着雨水,嘱他赶快换衣服。他这才告诉她,当时她发了一条信息给他说自己想吃西瓜时,他其实已经骑着摩托车到了家的楼底下,但是为了她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冲进雨里,重新回到市里给她买回来她爱的西瓜。她听了很感动,也埋怨自己的不懂事,也嗔怪他。 那一回,南方遭受了罕见的冰雪灾害,她独自一个人在黑漆漆的停水停电的屋子里待了三天,因为他去省城开会了。交通受阻,天寒地冻。他每天焦急不已,恨不得插上翅膀赶紧飞回去,可是能怎么办呢,高速全封了,路上全是厚厚的积雪,车辆根本过不去。他急得直跺脚,感冒又来袭了,再加上水土不服,天气不适,他一到省城就拉肚子,瘦了一大圈。电话也打不通,他知道她的手机没电,又没地方充电,心急如焚的他不知道她这几天靠什么生活,因为她一向不懂得好好照顾自己,更何况是现在这种困境之下。 好不容易,他和同事冒险租了辆私车,胆战心惊地绕了好远好远的路走了八九个小时回到了她身边。她正把自己窝在背子里,满头大汗,她感冒了,发高烧,很严重。他看着桌上的三个空空的方便面袋,知道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这几天就是靠着这三袋方便面而度过的,这没水没电的除了吃方便面似乎也没别的办法啊。他的眼泪,心疼的眼泪,浸湿了被褥,他自己感冒也越来越严重了。好在不久,电路水管和交通都恢复了,只是两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她后来对他说,那几天是她最难熬的日子,每天毫无他的音讯,简直像是与世隔绝一般。他也是这么告诉她的,他说得不到她的讯息他简直要疯了,要崩溃了,没人能知道他是多么多么地放心不下她,没人知道他是多么地想快点回到她的身边去照顾可爱的她。她说此生再也不想这般心痛了,他坚定地安慰她也好像是安慰自己说,不会的,再也不会了。孩子气的她便用手绕着他的脖子又哭又笑起来,他也像个孩子一般笑笑哭哭着。 后来她腿上长了一个很大的包,快化脓了,她只得天天一个人去打点滴,他没有能够陪在她身边,因为公司这些天刚好抽调了他去外地出差。他走时看着病恹恹的她眼泪都流出来了,千般万般地舍不得,放心不下,可是没有办法。父母都离得很远,孩子气的她居然非常勇敢,医生说必须尽快做手术,要知道这可是她这二十几年来第一次进医院啊,别说做手术了,就是打针她都没怎么打过。临上手术台时她心里那个紧张啊。她没有告诉他自己独自接受手术,因为他走时对她说过如果要做手术一定要等他回来陪着她去做,但是现在她选择了一个人独自面对痛苦,当麻药打进她身体里,那股钻心的疼痛简直不是人可以忍受的,她倒抽着凉气,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为自己的勇敢而骄傲,那个护士很温柔地安抚着她,伸出自己的手臂让她抓着,她痛苦地抓着,似乎是抓着一根救命的稻草。 等他回来,她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他心疼地责怪这么大的事情为何不跟他商量就一个人去面对,他心里也很震惊,原来如此娇小淘气的她却是如此的勇敢啊,是这般地令人心疼。 他始终是如此地深爱她,从结婚那天起,他就告诉自己要一辈子把她当个孩子来疼爱,因为她就是一个孩子,一个令人心疼不已的孩子。 出轨 最初,她嫁给他,是因为他对她的无比体贴,是因为他的无限温情,是因为他的稳重大气。 可后来,不知道人生前进的列车上哪一节车厢出了毛病,她出轨了,是精神出轨。 他向来对工作兢兢业业,总是想着怎么样超额完成任务,因此他每天都沉浸在他的工作当中。他给自己立下的目标是三十岁之前成为公司里在全国少有的几个大区经理之一,为着这个目标他不停地奋斗。但工作的同时,他还是也常常想着他可爱的她,她是个没有心机不会算计的可爱的人儿,她很浪漫多情,她很诗情画意,她并不奢求别的,只希望他每天能有足够的时间陪陪她,不要让她一个人天天孤单地在家里无聊地等他归来。他通常一出去就是一整天,她就只能和电视机作伴,要不就是出去逛街。在这个陌生的都市里,他们的父母远在家乡,他们的亲人也不在身边,刚来这座城市自然认识的人也不多,所以她没有地方去,就只能这样孤独无奈地打发日子。 也许尘世的心酸和苦痛尚且未来得及在她天真的心和眼里留下丝毫痕迹,因此她感觉不到为生活而苦苦奔波的那份伤痛,她在意的只是她小小的心房里那些多情而温柔的疼痛,那缱绻而浪漫的情怀。 第74章 时常,一首优美伤感的词或曲或诗会将她的心碾成一瓣一瓣的,时常,一首伤感落寞的老歌也能让她想到过去伤感的往事,泪水也就在不经意间洒落一地。 他只忙着他的事业,他从来不知道这些诗情画意的东西有什么意义,为什么值得她这样玩味。她也不跟他争辩,毕竟人和人的性格喜好是不同的,他不爱好这些,并不代表他不优秀,他喜欢的是比较阳光灿烂,比较意气风发的东西。 也许性格互补是好的吧,可是相差太远了也会有距离感的。她渐渐觉得两个人除了吃饭就没有别的共同语言了,不知道说些什么才会有意思,于是通常两个人除了埋头吃饭就不想说别的,在他看来她不懂得他的工作,那些繁杂的事情说了也没意思,在她看来,他不懂得欣赏她所爱的那些情调,跟他说了还会让他觉得她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她简直应该活在古代。 两个人各自活在各自的心里,互不相干,也很少交流,各忙各的事情。以前,两个人还手牵手地去附近的公园里散散步,聊聊天,即使什么也不说,往那石凳上一座,看看来往的人群,看看河岸飘摇的碧柳,看看远处浩渺的江水、、、、、、那都是充满了生活的质感,都是那么地真实,都是那么地温馨。 而现在,两个人早已没了当初那份默契和温馨的感觉了,反正两个人走在一起也是没话可说,那还有什么心情去浪漫呢。 有一回,她心血来潮,拉着刚吃完饭的他去公园走走,他说热得很,不如在家看看电视。她硬是要去,他拗不过她,于是一前一后出了门,没多久,他的电话一个接一个地响起来,都是谈公司的事情,她一路委屈地跟着他,听他急躁地讲电话,直到他们走了一圈回来,他的电话还没有讲完。她那天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但是强忍着,他知道她不高兴,但是也没说太多的话来安慰她,因为不知从何说起。 他总说她不理解他的工作,不懂得像他那样与人沟通,就时常将她当作他的属下一般教训一通,说这个应该怎么做,那个不应该怎么做,好胜的她也毫不示弱,对他的这些言论嗤之以鼻,说自己虽然没怎么经历过社会可也懂得如何与人相处,也知道如何为人处事,可他就觉得她固执,她也觉得他太倔强,于是,每每这种争论都以不快收场,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不把谁的话放在心上,谁都以为自己是对的。 后来,他被调到了外地去负责那个省区的工作,她只能一个人待在家里。 每天,她不是看看电视就是上上网,偶尔也写点文章,她本来文笔就很不错,再加上她的性格又是很多愁善感的,因此总会如同林黛玉一般看到落花就葬花吟,看到落叶就落叶吟,看到细雨打叶也能引起她的无限情丝。都说女人的心是水做的,这话说得一点不错,她就是个心思细腻如水的女子,虽然大多数时候她像个孩子一般调皮可爱。 他走后的日子里,她百无聊奈,无所事事。这样的日子真是痛苦,他忙着他的事业,连电话都很少记得打。她想着跟他没什么话说,因此也不太愿意听他训话。 她一个人在家不怎么想吃饭,就到附近的超市买回一大堆水果,因为水果是她的最爱。有时候去逛逛书店,逛逛服装城,逛逛公园,总之日子太无趣了。 在家时,就看看电视剧,看看小说,看看电影,听听音乐。 这天,她在网上百无聊奈地跟老同学聊天,不料有个陌生人加她,她想也没想就接受了。然后开始聊了起来。 起初也就是漫不经心地聊着,后来慢慢地,一天没在网上看到他就觉得魂都丢了。 也许网络那端的那个人也有同样的感觉吧,每天早上一起来他就会上线看看她在不在,如果她不在的话他就会感到特别失望,后来他问她要了电话号码,于是他们不在网上见面就在电话里问候。 他们之间有说不完的话,她觉得他懂得她的心,他也觉得她能懂得他的心,所以每天能说上话对他们来说就成了生活里最重要的事情。 她终于不再感到寂寞,不再感到无聊,可是新的困惑出现了。如果某天她没能看到他在线或者没有接到他的电话,她便失魂落魄,他也是一样的。 他们之间相隔了千里路途,坐火车过去至少也得十几个小时吧。 他曾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她说有一天要飞过来看她,她笑了,说浪费你的钱做什么,你过来又没什么事情,他也无奈地笑笑,不知道自己会否真有一天飞到她的身边去看她。 她的生活里从此多了一份等待,等待那个只是看过他照片的人能够每天都跟她说说话,哪怕是拉拉家常也让她觉得高兴。 等待一个让自己心动的人的电话原来是这般的心酸啊,她站在窗口看着外边的细雨霏霏,看着雨水淋透了梧桐树叶,那些落花是那般凋零,如同她此刻等爱的心一般。她就像一个初恋的少女,想象着她喜欢的那个人的模样,想象着他们相见的场景,回忆着他们之间的对话,脸上满是寂寞的表情,时而又会泛起一些害羞的红晕,她知道自己深陷这份看似虚幻的爱里了,这种感觉甜蜜而夹杂着心酸,让人欲罢不能。 她心里几乎没怎么想过她的另一半了,每当接到他的电话也很平淡,说了不几句就没话可说了。但是接到网络那一端的那个人的电话则无比欢欣,仿佛吃了什么神丹妙药一般,连声音都变成了羞涩的少女一般发嗲撒娇,恨不得跟他说上一辈子的话。 他们之间也会生气,有时候一句话没说好,她就会像谈恋爱那时候一样不理他,这个时候网络另一端的他就会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想着法子要逗她开心,让她原谅他。 时光荏苒,不一会儿就过去好些年月了,他们仍然没有见面,不知道是一种默契还是什么,反正两个相隔了千里的人就是这样相思着,总说着有一天去见见对方,却总是轻易没有行动起来,但两颗心却总是贴在一起,紧紧地贴在一起,彼此安抚着对方的灵魂。 堕落 红泥村,一个还算开放的山村,因为此地泥巴呈现红色所以得此名。 这红泥村地处江南水乡,有着温润的气候,虽不见得有别处江南典型的旖旎风光,但却也因这肥沃的红泥而物产丰富,高粱、莲蓬、荷藕、水稻、家禽、玉米、瓜果、水产……都很富足。 因此地泥巴呈红色,因此水也是红色的,倘若将衣服尤其是浅色的衣服在这样的水里洗,久而久之,衣服就会失去本真的颜色而变成了红色。 此地人喝水都喝井水,好在这井水不红。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此话不假。 这村里有户人家闻名十里八乡,那便是住在村东头的王老二家。 王老二一共生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叫王有福,二儿子王有财,第三个是闺女叫王秀晶。 (一) 王有福人老实忠厚,一辈子谨小慎微的,倒也博得周围人的好感。只是他生的这三个孩子倒是一个比一个让人头疼,一个比一个闻名。 王有福的大儿子王齐灵未到二十就娶了隔壁村的周莲花,开始时两夫妻也是举案齐眉的,人家都赞是一对金童玉女。 刚结婚时的确是过了一段夫唱妇随的让人羡慕的日子。 要说这周莲花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她当闺女时到她家提亲的人都排着队,追求她的小伙子那硬是可以用前赴后继来形容了。谁叫人家外号一枝花呢。也许是这红泥村的红泥巴和红泥水不光养庄稼也养人,瞧这周莲花长得那个水灵啊,那可真是人如其名啊。粉嫩粉嫩的脸蛋,洁白如玉的皮肤,乌黑亮丽的秀发,婀娜玲珑的身段,一双水汪汪的丹凤眼,真不知道迷倒了多少男人的心和眼,令多少男人为之魂不守舍。 听说那时候周莲花跟好几个后生谈过,但都没成,原因外人不知,有人传说是这周莲花人模样虽然俊俏,但心也太花了些。 至于她为何嫁给了王齐灵,大家都猜测也许是因为王家祖上还算有些余荫,再说这王齐灵人模样也还俊秀,身段也算高挑,就是单瘦了些,最紧要的是周莲花的名声坏了,她老爹老娘着急啊,看到老王家来提亲,就顺水推舟地答应了这桩婚事。 这周莲花最初嫁过来的日子倒也还安分,许是新鲜感还没过去。可不久就出问题了。那会儿好些村里人家都结伴到沿海城市去谋生,都说去那里有挣不完的钞票,于是周莲花一颗本就闲不住的心早就飞到那流光溢彩的大都市里去了。临走时,丈夫王齐灵很不放心,悄悄叮嘱两个同行而去的妹妹多盯着点嫂子。 王齐灵的大妹妹王齐云嫁了个村里的后生于树生,这于树生要说家庭条件也还过得去,人也长得还算过得去,唯独有个毛病就是好赌,一上赌桌就忘记了爹娘和老婆孩子。王齐云管他不住也不想管了,于是赌气就要跟嫂子周莲花去外挣钱。 二妹王齐英嫁了个远村的后生彭玉昌,生了个娃后不久,这彭玉昌不知怎么地就一命呜呼病死了。后来在人家的介绍下,王齐英又嫁给了彭玉昌的邻居彭好年,没多久,彭好年也一命归西了。村里人就说王齐英克夫,也就没人敢给她说媒了。她想着委屈就也说要跟嫂子一块出去闯世界。 周莲花一到大都市,由于她天生的开朗性格使得她在这里简直如鱼得水。她充分地发挥她的交际才能,不到三四天就有好几个所谓的富商看上了她。 第75章 王齐云和王齐英一来就进了个灯管厂,但看到嫂子这不到三四天的功夫就轻轻松松地穿金戴银的,自己累死累活也还穿得像叫花子,心里颇不平衡,但又恨老爹老娘没给她们也生就嫂子那样如花似玉的脸蛋,不过好在两姐妹都年轻,年轻就是资本,这话不知道是谁说的,反正她们两姐妹是觉得这是自己唯一的资本。 某天,累得疲乏无力的两姐妹在街角看到周莲花被一个胖胖的男人搂着,两个人笑得很是放肆,那胖男人的手指上戴了个硕大无比的戒指,他的肚子实在有些大,走起路来可没周莲花那么轻快,看着周莲花穿得花枝招展,脸上涂得红红白白,身上挂着金链银链的,两姐妹羡慕又嫉妒得牙痒痒的,却又鄙夷地吐起口水来。 王齐云一看他们那么招摇,气不打一处来,几步追上前去拦住了周莲花,“嫂子,我哥可是交代过我们姐妹两,要我们看住你,我们给你好脸,你自己可不要太过分。” 那胖男人伸出胖胳膊,肚子往前一挺,横在两个女人中间,心想要给这个扫兴闹事的女人一点颜色。王齐英马上上来拉姐姐,周莲花也赶忙拉着这个胖男人。 晚上,周莲花一身香气袭人地就来到了两姐妹的租屋里,说是要带她们去见个人,两姐妹都不理她,她又变戏法一般地从提包里拿出两个纸袋,一人一个,两姐妹起初不露表情,后经不起诱惑就打开看了看,眼睛都直了,那是两摞厚厚的票子啊,少说也有两千多块吧,两千多块啊,这在八十年代中期来说可是价值不菲啊。 周莲花看着两姐妹放绿光的眼睛就偷偷地笑了。 当晚,两姐妹被周莲花带着去见了几个财大气粗的人,说是来见她们,其实是来熟悉环境的,那几个老板模样的人里就有白天搂着周莲花的那个胖子。他一见到周莲花,就迫不及待地伸手拉她坐到他膝盖上,这周莲花也爽快无比地跟大伙一起喝酒划拳起来。两姐妹起初很不习惯,那几个老板模样的人就过来拉她们两坐到他们身边去,渐渐地,两姐妹也加入了喝酒划拳的行列。 那周莲花从此和王家两姐妹就干起了皮肉营生,起初她们是跟着别人干,可后来嫌来钱慢就三个人又招募了一批人马,或者又到乡下以招工的名义骗了些纯真的姑娘们,渐渐的,家乡人都知道她们在外干的丑事了,所以三姑嫂很少回乡来。 起初,周莲花的老公王齐灵一听妹妹们告诉他说老婆在城里不正经,他捶胸顿足,也想过跑城里去把老婆拽回来,父亲王有福也是这个意思,希望他能够把老婆找回来,不要在外面给他家人丢脸抹黑。可是等他到了城里,看着老婆住在那么豪华的房子里,简直是人间天堂、锦衣玉食一般的日子,他便舍不得走了。周莲花又出手阔绰地给他买了几件名牌西装,还有一辆名牌摩托车,这在九十年代初也算是很不错的了,因此他更迈不动脚步了。到了后来居然发展到他成了拉皮条的,老婆周莲花成了老板了。 转眼间,周莲花和王齐灵的两个孩子也长大了。儿子王耀十六岁不到就找了个十四岁的女孩,结果书也不读了,就跟着周莲花和王齐灵混,天天只顾着跟那尚未成年的女孩谈所谓的恋爱,周莲花压根不管,王齐灵早就麻木了。后来王耀和这个女孩生了个孩子,可怜这个孩子一岁多一点时就病了一场,找了个诊所打针时给打死了。周莲花的女儿王雪也是十五岁不到就跟一个吸毒的二十七岁的男子走到了一起,还怀孕了。 周围的人们都深深为这一家子感到不解,但是他们自己却不觉得有什么。心想自己过得不比别人差,反而比那些天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好多了,甚至比有些城里人也活得好很多。他们把别人对他们的鄙夷都看做是嫉妒和眼红,因为他们早已沦陷太深太深,早已没了人世间的羞耻感了。 王齐灵的大妹王齐云后来跟于树生闹离婚,但是于树生拖着就是不离,一拖就是八年。他恨她在外给他丢脸,她很他好赌。他还曾发誓说今后再也不赌了,如果再赌就砍掉自己的小手指。那一回,王齐云又去找于树生,哀求他跟她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不要赌了,两夫妻就在赌桌上吵了起来,那于树生不知从哪儿找来一把菜刀就将自己左手的小手指给砍了,只是后来听人们说,他好赌的恶习并没有因为砍了那个手指而从此金盆洗手。于是王齐云根本就不再管他,自己更加堕落在红尘喧嚣里。 王齐英因为干了这等营生,也就不想着再找什么丈夫了,反正找了她觉得自己也是克夫的命,而且反而会阻挡自己的财路,何必呢,所以她也不想这么些了,今朝有今朝醉,从此醉生梦死,彻底堕落。 (二) 再来说说这王老二的儿子王有财,也就是王有福的弟弟。他可生得眉清目秀,是红泥村有名的美男子,身形颀长,可惜娶了个老婆简直可以用母夜叉来形容,此女毫无姿色可言,但性格格外厉害泼辣,谁人也占不到她的便宜,只有别人吃亏的份,因此根本没什么人愿意跟她打交道。 那年,王有财没像周莲花她们一样到沿海去闯世界,而是选择到了内陆某个中小城市。这王有财还真应该感谢他爹王老二的战略眼光,人如其名,不到三十岁的王有财果然打下了半壁江山,人人传说他少说也有两百万。 不过这两夫妻走到一块可真不像是两夫妻。 有一回,凶悍成性的王有财他老婆用扁担追着王有财打,王有财绕着家具城跑了好几个圈,周围不明就里的人就惊叹,“天啦,这娘打崽能这样打吗?”边上有认识他们夫妻两的人就提醒说,这不是两母子,而是两夫妻,那些不认识他们的人闻听皆半信半疑的。 这王有财后来拿出部分积蓄和他老婆的弟弟沈居先合伙办了个厂,这个厂办起后,王有财的老婆根本不过问,她天天泡在麻将馆里,但是账目都在她心里。那沈居先也不是个好惹的,虽然没读过多少书,但是算数可是一把好手,比电子计算机可快多了,真替他感到遗憾,有这等本事咋不去当个会计。 由于王有财的老婆和他老婆的弟弟沈居先都不是好惹的主,两强相争必有一伤,结果这个厂是办不下去了,沈居先也跟他的姐姐姐夫闹得分崩离析的。 那沈居先老婆换了好几个,这可带坏了王有财的儿子王齐迈。这王齐迈从小就跟着这个不成器当却风流成性的舅舅混,耳濡目染,别的事情不行,但是玩女人则学得精得很,完全得了他舅舅的真传。 王齐迈读了个初中毕业都是勉强毕业的,他老爹老妈没办法就花钱托关系把他好不容易弄进了部队,心想这下顽劣成性的儿子交给部队管总会有所转变吧。于是王有财照样忙他的生意,他老婆照样沉溺于麻将馆。 不久,王齐迈所在的部队来人向他父母打听情况了,说是王齐迈到那里不到三个月就不知去向了。这王有财的老婆一听就像剜了心头肉一般在大街上又哭又闹,说要部队赔她儿子,任那几个部队官兵怎么拉她就是赖在地上不起来。直哭得昏天黑地,人群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的,那王有财虽说也替儿子担心,但这会儿知道老婆发作了,不敢轻举妄动,但是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围着他们,也看着那几个官兵无奈求助的眼神,他只好麻着胆子近前去好言相劝,可谁知,他老婆随手赏了他一个闪亮的耳光,指着他的鼻子高声叫骂,“你个没用的,你个窝囊废,儿子都不知死活你还在这里劝我不要闹,你个丧尽天良的,咱们儿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我绝不饶你……” 王齐迈从部队逃回来的事情他只告诉了他舅,他舅沈居先不安好心,给了他几千块钱,还说给他介绍一个女朋友。要说女朋友,王齐迈可是从来没缺过呀,那简直是如同换衣服一般爽快。 着王齐迈深知如果回去定会被他那凶悍的老妈用拳头生生打死,他那有钱的父亲很可能也不会帮他,因此现在就只有舅舅帮着他了,他想还是舅舅好。 沈居先给他介绍的那女孩其实是个毒贩子,沈居先就是想报复姐姐姐夫合伙做生意时没让他得利,他觉得受了很多委屈,受了他那泼辣厉害的老姐不少气,因此把气出在他们的儿子王齐迈身上。 起初,那女孩给王齐迈免费吸食毒品,还给他洗脑,说这是来钱最快的路子。从小娇生惯养、骄纵纨绔的王齐迈哪经得起这般美人加飘飘欲仙的吸毒后的快感啊,他本就没多少墨水的心里一边在吞云吐雾一边在想象着大把大把的票子从天而降,还有大把大把的美女围绕在他身边。 这期间,沈居先还把自己玩腻了的一个女孩介绍给王齐迈,后来这女孩怀孕了,王齐迈一脚把她给踹了,又勾搭上一个老家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可是跟他结了婚,是经过他老爹老妈的认同的,家里还摆了几十桌酒席,可惜一年多不到,这女孩给他生了个女娃,就又被他一脚踢开,他照样天天人五人六,醉生梦死,而忙于生意的王有财和忙着麻将的王有财的老婆却还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儿子已经在沉沦的路上滑下好远了。直到有一天,他们发现儿子偷了五万块钱消失了他们才知道可能出事了。不久,他们的儿子被人发现死在了一家出租屋内,是吸食毒品过量造成的。儿子给他们留下了可怜的孙子,一看到这活脱脱儿子模子刻出来的孙子,老两口就老泪纵横的。沈居先也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判刑入狱,等待他的将是不归的铁窗生涯。 第76章 王有财的女儿王齐春幸好比她妈长得漂亮点,勉强还看得过去,但是也和她弟王齐飞一样没读什么书,小学毕业就读不下去了。当地流传着一句话,蠢不蠢,就看王齐春,坏不坏,就看王齐迈。据说小学六年级时王齐春连二十加三十等于多少都要算上好一阵子,真不知她老娘这么优秀的算术基因咋就没遗传给她。她后来嫁了个军官,这军官是跟她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据说小学二年纪时两个人就知道约会了,看来王齐春虽然学习差劲得很,这谈恋爱倒是不差。 旁人说这军官之所以还娶她是因为他当年高考时没考上,家里又穷,于是王齐春家就跟他家签协议说要是王家支持他去考大学并且资助他大学学费就娶王齐春,就这样两个人结婚了。听说倒也还幸福。只是几年后,这军官锒铛入狱了,因为贪污受贿的缘故,于是那王齐春只得带着孩子又回到父母家整日里郁郁寡欢。 两位老的便也整日里蔫蔫的,全然没了往日的神气劲。 (三) 王老二的女儿王秀晶是在三十岁那年成的寡妇。 起初,新婚的日子里,人人都叹她好八字,嫁了个长相如此俊秀的男人沈玉。沈玉是村上杀猪的,村里大大小小的猪都是经他宰割,切成一块块,然后成为人们口中的美味。红白喜事、过年过节,人们总不能忘了他。 王秀晶很骄傲,因为这个俊男人很爱她,虽然她自己也说不上这个男人为什么独独对自己如此死心塌地。要知道村上悄悄思恋他的姑娘可不少,连那些半老徐娘都对着他暗送秋波,春心荡漾。 说实话,这王秀晶实在算不上什么美人胚子,一身的肥肉赘肉直往裤腰外翻滚,终年四季她都要为这堆肉发愁,不知道多吃一点是否那裤腰带又得弄长一些,否则根本栓不住那些不听话的肉。皮肤粗糙发黄,单眼皮,而且呈倒三角形,塌鼻梁,厚嘴唇,时常呈现乌色,真是怎么看怎么有点吓人。她唯一的优点就是高了,比她男人还要高。村里有人打趣说,沈玉实在与猪有缘,连老婆都长得有些像猪了。当然这话是有些侮辱人格的迹象,所以大家不当着他们的面说,但背后都给王秀晶取了个外号叫猪婆子,意思是说她心宽体胖,很像家家户户养的肥胖的母猪。村里的七大姑八大婆聚在一起就要唧唧咕咕将王秀晶和她男人品评一番,说这王秀晶长得实在跟她的这个美丽的名字八竿子打不着,她既不秀也不晶,村里的老秀才读多了古书,便对这些姨婆们说诸葛亮的老婆也是奇丑无比的,众姨婆们便纷纷大笑。 打她们身边经过的王秀晶自然知道她们是在笑话自己,但是她天性要强,冲到她们面前,两手叉腰,骂骂咧咧,“我抽你们这些骚货的烂嘴巴,我丑我有用,我男人就看上我,怎么样,你们谁的男人有我男人强,你们有本事也找个这样的男人来显摆……” 老秀才不停地咳嗽起来,不知道是真咳嗽还是假咳嗽,见王秀晶这架势,他是被吓着了,那干瘪的躯壳和浑浊的眼神显得他更加地矮小枯朽了,他甚至缩在姨婆们后面不敢伸直他早已弯曲的脖子。几个泼辣的姨婆们也毫不示弱,于是双方一场混天黑地的大战在所难免,一时间,只见口水横飞,泡沫成雨,几下里交锋,终于王秀晶使出了杀手锏,她冲过去,一把拽住骂得最凶的那个婆娘的头发,其他婆娘们便跳将起来扯她的衣服,抓她的脸,拽她的头发,拖她的手……结局是那几个婆娘都不是王秀晶的对手,纷纷被她摔倒在地,虽然她的衣衫被扯得七零八落,头发被抓掉好几把,脸上留下斑斑血印,但她是高兴的,她双手叉腰站在那里,如同一个凯旋归来的战士,如同一尊高高在上的铁塔。 她会生养,可是用村里人的话来说,生的都是赔钱货,她先后生过五个女娃,但不知怎么的,明明第五个也是女娃,长大后却变成了男娃,人们都说是王秀晶和沈玉盼儿心切,于是偷偷用幺女跟人家换了的。可秀晶始终不承认这事,她说是人们看错了,她原本生的就是男娃。于是村里人就都去问接生婆崔妈,崔妈只含笑不语,她当然知道王秀晶是说谎的,明明是个女娃,她王秀晶偏说自己生的是个男娃,男娃就男娃吧,反正她王秀晶的蛮横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惹不起的。 后来沈玉咳血而死,在三十出头时。 王秀晶眼泪流了一把,她哭着念叨,“该死的啊,挨千刀的啊,你怎么舍得一个人走啊,你丢下我一个人守寡啊,我这辈子怎么过啊,你这个该死的啊……” 村里人都说没想到这王秀晶平时蛮横得很,这哭丧倒是挺柔情的,挺伤感的,连平时讥笑妒忌她的姨婆们都掉了几滴眼泪,老秀才给沈玉写了祭文。 沈玉过世后好些日子,姨婆们又聚在一起,她们说王秀晶克夫,你看她的颧骨突得像尖利的锥子,她印堂发黑,人中深陷而且不清晰,额角尖锐狭窄,眼神浑浊……这回老秀才打那经过只静静地听她们瞎扯,可再不敢也不想发表任何言论了,他担心王秀晶那婆娘会把他像拎猴子一样甩出去老远,自己这把老朽的骨头可经不住她那猪婆子半根指头的威力哦。 后来,改革开放的春风也吹到了闭塞的小山村,王秀晶听人说去城里做事有钱挣。她没跟着周莲花她们三姑嫂去沿海,而是不顾三七二十一,拖着五个孩子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里,也就是王有财打天下的这个城市。她从小就跟两个哥哥关系不好,于是根本就不想跟他们有任何瓜葛。好在省城有个混得挺不错的亲戚,听说是电视台的什么领导。那亲戚便建议她做杂货生意,还借给她一些本钱。 于是她就拿着这些本钱租了个摊位,进货渠道首先她是懵懵懂懂的,但是她可不管这么多,把孩子往租住的屋里一扔,提了个编织袋就跟着隔壁摊位的那个刚认识的男人去了浙江,好在她还认识几个字,那男人其实是很不乐意带她的,要知道这可是商业机密啊。于是半路上把她甩了,她凭着记性,自己慢慢摸索,居然进了一大包货物,又扛到火车站,挤上了回去的列车,这就是她的第一次进货经历。由于没有经验,她进的第一批货简直五花八门,但是她觉得只要能挣几毛钱都值得,于是她就疯狂甩卖,比同行们都卖得快,自然遭到同行们的唾骂和排挤,她可不管这些,甩完这批马上就又去了浙江,这回有经验一些了,知道哪些货好销。果然,进的第二批货质地都不错,销路也挺好,这回她不再甩卖了,而是能多挣一分是一分,跟人家讨价还价咬得挺紧的。 时间真是个神奇的魔鬼,转眼间已是十多年,这十多年里,秀晶可说是经历了很多风风雨雨,沧桑变幻,酸甜苦辣,她样样尝遍。 两个大些的女儿都嫁人了,大女儿中专毕业后找了个村里考出来的大学生男人嫁了,二女儿初中毕业就嫁了个做小生意的男人。 三女儿跟着她继续做生意,但两母女的声名渐渐远播,原因不是因为她们会做生意,而是另有原因。她们这几年里挣了不少钱,有人估算不下50万,是怎么挣来的呢?还在市中心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人们只见到滚滚的货源流向母女俩的摊位,却从没见过她们去汇货款给货物提供商。很多时候是看不到她的三女儿的,后来谜底被揭晓了,原来沿海某大城市一个专门做杂货生意的老板和他的侄儿在不计代价地给她们娘两供货,而真正的代价则是她陪着那个老板,三女儿陪着那个老板的侄儿,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被他们包养了。这事情老家的人都知道了,于是王秀晶便也觉得抬不起头来,更何况这事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了,而是长达四五年。再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她们把那老板给得罪了,于是就断了货源,生意也一天暗淡过一天。只是老家的婆姨们聚在一起仍然会以王秀晶为话题,觉得依她这样的长相,这样的身材,这样一把年纪,居然有人包养,世界可真是无奇不有啊,那个男人是什么样的审美观哦。 由于王秀晶母女从前仗着有那富商老板撑腰而飞扬跋扈惯了,得罪了不少老乡和同行,再加上她母女两为人的嚣张和尖刻,真是人人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人人得而诛之。 这一回,王秀晶跟一个同是做杂货生意的老乡发生了争执,她以为她还是过去那个有人撑腰的时光,于是双手叉腰站在杂货城走廊中间手指着那老乡破口大骂,直把人家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整个杂货城的同行和老乡都震怒了,纷纷指责她和她的女儿。那老乡起初半天没吭声,任由她骂个够,后来她见指责愤怒的人实在太多,人们都涨红了脸,随时可以用口水吞没她们母女,她有些害怕了,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感到害怕,于是她有些退缩了,也没了先前嚣张的气焰了。 那老乡这时慢悠悠地开口道,“你们一家真是我所见过的最为寡廉鲜耻的一家人,谁不知道你家开窑子?你真够不要脸的,回去照照镜子吧。再说,你自己好好想想,这周围究竟有谁还愿跟你打交道,做人不要做得太过分,太缺德了,否则天理不容。” 大家都沉默了,很多人都觉得那老乡的几句话就是他们的心声,他们实在痛恨这嚣张刻薄的母女俩,也实在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跟她们打交道,但是她们自己却依然浑然不觉,还当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女皇。 三女儿早到了出嫁的年纪了,但是周围的人都知道她是干什么的,背后都叫她破鞋,所以根本没有哪家人愿意娶个这样的破鞋回去做老婆。 第77章 但姻缘是前世注定的,居然有个老乡不信她是个这样的人,在他父母的极力反对之下跟她成了亲,婚后好久都不见她肚子有动静,于是人们便说看看吧,这就是报应,谁叫她缺德事干多了,连孩子都没得生。听说后来他们夫妻俩四处求医问药,终于在几年后生了个女娃。 自从三女儿结婚后,原先跟她打情骂俏的那帮浪子们再也没谁跟她有过交往,或许他们原本就是冲着她未婚放荡而跟她交往的吧。这也是让三女儿最感到落寞的一件事。 四女儿脑袋很僵硬,思考问题一根筋,说白了,就是不聪明,脑子不灵光。但是唯一的优点就是刻苦死学,学得太死真是看得人着急。高中考大学时第一次考了三百多分,王秀晶还四处宣传说四女儿没考试之前就已经被报送到了某名校,结果就真有好事者到学校去看榜,才发现她女儿连名字都没一个在榜上,但是王秀晶就是死要面子,硬是说女儿已经被保送,但女儿看不上那学校,于是没去。第二年再考的时候,王秀晶对人宣称女儿考了五百多分,上了重点大学。可是后来人们知道了,她的四女儿只考了四百多一点,连个大专都没考上,还是托了那个在省城电视台工作的亲戚找了好多的关系还花了一两万块钱才把女儿弄进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所谓表演学校,她便四处宣扬说女儿以后会很有出息,某某领导还接见了女儿,自己女儿以后可以媲美李湘等人,旁人一听这话就嗤之以鼻,都知道她那个四女儿的那点出息和德性。 不知道为什么,王秀晶死要面子,特别爱吹牛,简直能吹破天,逢人便吹她老公当年多么漂亮,她的几个女儿多么漂亮,多么有出息,简直能吹上一天一夜不停歇,第一次遇见她的人还勉强应付她的话痨,第二次见她就都绕道走,唯恐避之不及。足可见人们嫌弃她和她家人的程度了。 有一回,明明是人家的外孙长得俊秀可人,她的那个瘦小如豆芽的外孙真是瘦巴得可怜,可她硬是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人家的外孙没她家外孙长得好,还说什么龙生龙,凤生凤,自己女儿长得漂亮果然生出的孩子就是不一样。 她还有个特点,就是吃人家的可不嘴软心软,能吃多少吃多少,能拿多少拿多少,可人家要是哪怕喝她家一点茶叶沫子,她死了都会记得,好比严监生临死看着灯芯而舍不得闭眼一般心下纠结不忍不甘,一张原本就可以媲美钟馗的脸更是拉得老长,阴云密布,这样下去人家根本连她屋门前都不愿意涉足了。 再后来她又跟人们吹嘘她的四女儿被保送研究生了,结果根本子虚乌有的事情。再再后来,她说她四女儿找了个好有钱的男人,那男人父母都在美国,将来要移民的,在北京上海深圳都有好多房子,说她四女儿跟那男人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还说她女儿现在又斥资四五十万在省城买房子,还说她四女儿在某大型国有企业轻轻松松就拿两万多块钱一个月,说以后女儿和儿子都要出国的,去伊拉克……人们简直当她的话是耳边风,觉得她肯定是疯了,她一日不吹便不能成活,便不能睡着觉,久而久之,邻居们都厌烦透顶,巴不得她赶快搬离这个社区。她又爱挑拨是非,弄得婆姨们之间矛盾重重,后来大家看清了她的真面目也就不理她了,都躲瘟疫一般绕着走。 对于这样一个寡妇,人们原本是同情的,是钦佩她一个人拉扯大这么多孩子的坚韧和坚强的,可是她却成了人人唾弃嫌恶的对象,不能不说是她人生的一大悲剧。或许人生更大的悲剧倒不是她成了寡妇,而是她成了人们嫌恶的对象还不自知,还越是得意洋洋地炫耀着那些虚幻的乱象,还以为人家都会羡慕嫉妒她,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红泥村的山是青的,水是红的,人心也是红的,可是有些东西改变了一些人,比如时光,比如境遇,比如……改变最大的大概属王老二家的这些人了,因为他们迷失了自我,迷失在滚滚红尘里,从此无法自拔。 永别了,我爱的永城 永别了,我爱的永城 2005年年底的一天,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当我第一次从吴侬软语的江南水乡披着一身的水润潮湿来到了这片中原阔地时,她那与江南迥然不同的别致风韵就深深地震撼着我年轻如水的心,我在心里轻轻地说,永城,我来了。 此后的日子里,我沉浸在工作带给我的充实和愉悦里,偶尔也会有淡淡的忧伤和无奈,但看着她的如画容颜,我就忘却了这些不快。 我工作的地方是个美丽异常的学校,这个学校就像我的家园一样,我告诉自己,要好好经营她,经营这如诗如画的家园。 我住的地方有青青碧绿如丝的草,春天里它们便在雨水的浇灌和抚爱下长得郁郁葱葱,整个校园里弥漫了一股好闻的青草气息,让我想起了我的江南,想起了我在江南的家。这样的味道是如此地惬意舒畅,如此地让人心旷神怡,让我沉醉,痴迷,醉心于这中原难得的美丽意境中。 从前,我脑海里的中原风光是粗犷的,如果我在江南的家乡是一位带着满身水淋衣着碧绿罗裙、长袖翩翩、轻盈曼丽的柔媚少女的话,那么中原就应该是一位有着少妇特有的似火热情,有着汉子的雄浑气概,有着老者的敦厚持重,可是我爱的永城却也如同我的江南一般风光旖旎,丝毫未曾让我觉得她那粗犷的一面,她只给我展现了她的温柔如水,她的柔美如诗。 我时常唱着小调轻快地往来于办公室和住地。每每我的欢快小调都会引来路边高高的白杨树上调皮可爱的小鸟的婉转吟唱附和,我总爱吹着口哨逗逗这些富有灵气的小家伙。每当我吹口哨时,他们便会像可爱而精灵古怪的小孩一样,用他们的细小爪子抓抓树皮或树叶,于是就有一点点尘埃落在我飞扬的发丝上,那时候我的笑脸定是无比清新而妩媚的,像极了我如歌惬意也如雪寂寥的青春。 永城的树特别的高大,永城的花香也格外地沁人心脾。每当永城的天空中飘起霏霏细雨时,我总喜欢撑一把蓝色的伞在雨中懒懒地漫步,看着四周参天秀木,闻着带雨落花的芬芳,心情不知道是感慨着我的青春还是在思念我心爱的姑娘,那一刻,心事是如此地潮湿而沉重,却也夹杂着莫名的惬意和诗意,也许只有永城的风景和雨中的树木花朵能给我这样难以言说清楚的感觉,而这种感觉也许多年以后都会飘荡在我的关于永城的记忆中,难以忘却抒怀。 偶尔我也会在闲暇之时去永城四周踏青,去探访这位神秘而美丽的女郎。我这才知道,她竟然是最具魅力的旅游城市,难怪我从踏上这片热土的那一刻就有种抑制不住的心跳,仿佛这里已经等待和召唤了我多年。 在北部的芒砀群山之中,留下了我潇洒肆意、纵横激扬的抒怀,这里的名胜古迹、如花胜景,令我深深为之赞叹,那些过往的灿烂或灰暗的岁月似乎都对我有着无可描摹的吸引力,牵引着我追寻芳踪的热血沸腾的心。西汉梁国王室陵墓群,它的结构如此复杂精巧、工程如此壮观浩荡,都让我感到了历史烟尘的弥漫和古人粲烁光华的智慧。尤其李王后墓还被中外专家学者誉为“天下石室第一陵”,梁王刘买墓中的“四神图”壁画被中外专家、学者评价为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历史最悠久、艺术价值最高的稀世珍品,称为“敦煌外的敦煌”。 这些古老而深重的历史印记都让我感到了永城的历史的厚重感,她再一次用她的深厚底蕴和历史沉积向我展现了一幅五彩斑斓、波澜壮阔、如诗如画的历史画卷,她再一次用她的厚重的内涵向我证实着她的独特风姿和魅力,从此更深地将我的明眸牵引,将我的心魂激荡。 这里还有淮海战役第三阶段陈官庄地区歼灭战烈士陵园和新四军名将彭雪枫创建抗大四分校旧址,这些均被列为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的记忆也让我想起了血雨腥风里永城人民保家卫国的坚贞不屈和坚若磐石的爱国意志,是啊,美丽的永城,美丽的永城人民,你们对得起这片用心抚育你们的热土,你们的勤劳和智慧一直在为永城的美丽和不朽而不懈地装点着。 美丽如歌如诗的永城还有远古时代的“王油坊龙山文化遗址”,有春秋时期一代文化巨人孔子途经芒砀,山避雨晒书的“孔夫子避雨处”、“晒书台”,有保存完整的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之墓地,有三国时期留下的“张飞寨”…… 我的美丽永城也是最具活力的文化城市。她娇美的容颜和身躯承载着悠久璀璨的历史,她就像一位历尽了沧桑却依旧光鲜华丽的少妇,携着一身的历史风尘款款前行,步履沉重却依旧不减她的美好沉静,她的端庄婉丽。 早在四千多年前,永城这片富饶丰裕的热土上就有了人类群居的痕迹,我想可爱的祖先们定是也爱上了这片美丽富饶的沃土,知道她身上蕴藏着的无比巨大的魅力吧。永城的文化底蕴也丰厚异常,历史遗存风貌依旧。汉高祖刘邦曾在这里斩蛇起义,成就一代帝王伟业,开创四百余载气势磅礴的汉室江山,永城因此被称为“汉兴之地”。汉梁文化也成了永城的文化品牌,豫剧、柳琴等传统戏种,坠子、大铙等民间曲艺,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都一直是永城民间艺术的精萃和宝藏,历经多少时代的风雨变迁,它们依旧在永城的历史长河中熠熠闪光,散发着夺目的光彩和青春的光丽。 第78章 在这座城市待得越久,就越发感受到她身上散发的无尽魅力,就越是引发我对她孜孜不倦的探求热情,可能我天生就是个好奇心重的孩子吧。我查阅了无数的资料,因为这座神秘的城市实在对我有种天生的召唤感。 我这才知道,她除了有厚重的历史积淀外,今天的永城人民正用他们的勤劳和智慧在建设着一个崭新的永城,让她变得更加地富饶丰满,让她更加地迷人夺目。 永城,她地处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素有“豫东门户”的美称。全市辖29个乡镇,她用她的广袤胸怀无私地哺育着138万的儿女,她的总面积达两千平方公里。在她的胸膛上连霍高速、311国道、永青铁路纵横穿越,使得永城儿女拥有着便捷发达的交通优势。她还是河南省五个重点扩权县(市)之一,名列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50强,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100强。她还是最具潜力的资源城市,矿产资源非常丰富。她也是最具实力的工业城市。以煤炭资源为依托的“黑色经济”和以面粉资源为依托的“白色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煤炭、电力、冶金、建材、面粉食品加工、酿酒等主导产业不断壮大。 我的美丽永城,我就要告别你了,我在你如画的容颜里意气风发地度过了我宝贵的三年青春,我非常深刻地意识到你在我人生的旅途上所烙下的印记。如今,我要卷起行囊,要挥手向你作别,我不能停止我年轻而激情豪迈的脚步,我的心告诉我要趁着年轻到更远的地方旅行锤炼。 原谅我,不能一直陪伴在你身边,原谅我,只能将你永远记挂在我记忆的天空里,每当我抬头仰望我年轻的岁月,我定会泪眼朦胧,定会无比地怀念你曾无私赐予我的美丽,那些抑或朴实抑或华丽的历史和今天都是你赐予我的无比宝贵的青春礼物。要怎样才能告诉你我有多么地舍不得离开你温柔沉静的胸膛?要怎样告诉你我此刻即将离你而去的万般惆怅和伤感?要怎样才能永恒地将你在我躁动不安的灵魂里和悸动如歌的青春里惦念? 我想,在梦里,在梦里,我一定会永远地一遍又一遍地将你记念和感怀。等我,我爱的永城,我一定还会再来的,再来瞻仰你不朽的光华容颜,再来祭奠我如歌如诗的青春年华,但此刻,我只能满噙着泪水、轻轻挥手,轻声对你说,“永别了,我爱的永城”。 我用我的方式爱你 我用我的方式爱你 宁怡痛苦地来到了离医院不远的河边,这条并不宽的河流承载了他太多的记忆和心酸,那些过往的繁华或落寞竟然像是记忆的洪水决堤一般汹涌而出,泪水浸润了他的双眼,心不知道是不是带着一颗钉子,顶得那般生痛,令他几乎直不起腰来。他猫在了路边,手抚着胸口,那里太疼,泪水早已滂沱,倾泻,犹如飞流而下的瀑布般汹涌澎湃。 从小时候起,宁怡一直是个安静的孩子。 每当他瘦颀的身材披着黑色的长风衣从校园教学楼前经过时,不知道谋杀了多少女孩子的心眼。他的风衣随着他不羁的步伐而飘逸若风,那样子像是三十年代旧上海的许文强,许多女生禁不住想起了发哥,心想要是宁怡也戴顶黑色礼帽说不定就是当年许文强的风采了。 孙柔柔就是在这样一群花痴般的女生里特别另类的,她看着那些趴在窗户口或走廊楼道里向下争相一睹校草风采的女生,嘴角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转而她起身默默走出了喧嚣不堪的教室。 宁怡的眼神里总是夹杂着一些忧郁的东西,他的轮廓很柔和,应该是花样美男有的样子。他的眼神偏又很清澈,乌黑的眼珠像星星一样闪亮,白皙的皮肤却又不会让人觉得他过于阴柔,他的发丝太过飞扬,伴随他走路的不羁,发丝也一颠一颤的,那些女生的心便也随着他那飘扬的发丝的颠颤而碎得七零八落的。 孙柔柔长得很有一股英气,挺直的鼻梁,线条明朗的嘴唇,秀丽的大眼睛,乌黑的长发,算是个美女吧。 孙柔柔从来不参加校园的任何活动,她通常是安静的,但是她的安静却不似宁怡,宁怡的安静是彻底的,是如同深山里的一棵秀木,这样忧郁而沉静的男子是很多大学女生幻想的理想男友,她们评他为“校草”。而孙柔柔的安静时常带着一股杀气,让人想到爆发前的火山。因此,孙柔柔几乎没什么朋友,她不屑于跟班上或系里的其他人打交道,每天她都独来独往,几乎从来没见她笑过,男生背地里叫她“冰美人”。 宁怡的功课不算好也不算坏,他也不太跟周围人打交道,和孙柔柔一样,他几乎从不参加学校和班上的任何活动。 宁怡的家境不错,父亲经商,母亲是公务员,所以他几乎从来没为钱而发愁过。他穿的用的吃的都是相当好的,这也引得很多女生大胆向他表白,甚至有个外校的校花跑到他所在的学校向他示爱,被他拒绝了。从小到大,他收到过的情书都有一打了,但他几乎从来没有为哪个女生动过心,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周围的人不了解他,从他那汪深潭一样清澈却幽深的眸子里读不懂任何的内容。 和孙柔柔的相遇很有些偶然。那是那次学校为了给毕业生举行晚会,校模特队的两位男女模特因为赶车途中塞车了,宁怡和孙柔柔被模特队的老师钦点临时顶替,谁叫他们俩都是校园里有名的人物呢。宁怡和孙柔柔起初死活不答应,说自己没有舞台表演尤其是走猫步的经验,可人家老师都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说救场如救命,你们俩就答应了吧,回头我请你们吃大餐。不等他们拒绝就被推上了舞台,因为音乐声已经响起了。 两个根本没走过猫步的人演绎了一对情侣,凑巧的是他们那天穿的都是白色,宁怡上穿白色t恤,下穿一条蓝色牛仔裤,脚上是一双阿迪的球鞋,很随意但却很阳光,孙柔柔则穿了一袭白色连衣裙,一头披肩的长发,秀气的脚上穿了一双七公分的高跟凉鞋,很是性感,衬得她原本就婀娜秀丽的身材越发显得飘逸若仙了。 孙柔柔挽着宁怡的手臂,两个人居然毫不怯场,走得还有模有样,引来同学们的高声喝彩,大家都说他们俩是金童玉女,风头盖过了校模特队那些比较专业的模特们。下台时,两个从来没有说过话的人相视一笑。 这一晚,他们成了校园的话题人物了,许多女生的梦破碎了,心也碎得不成样子。许多男生的梦也破碎了,心碎得七零八落。他们都说他们俩会在一起,居然还有人为此打赌。 这一晚,孙柔柔彻夜未眠,其实宁怡的影子在她心里何止碾过千遍万遍,孤傲的她也敌不过宁怡那双深情的眸子里的忧郁若水,是谁说过忧郁的男子更动人,更何况是宁怡这般花样而阳光的忧郁男孩。 第二天,宁怡在去食堂的路上碰到了孙柔柔,孙柔柔看似无意实则是故意与他相遇的。她在宿舍的阳台上看到宁怡去打饭了,于是快步下楼,抄了近道跟他相遇了。宁怡飞扬的眉眼给了她一个温暖的笑容,高傲而不可一世的她就在这个笑容里融化了,或许她早就融化在他的忧郁里,早就不可自拔了。 打完饭后,两个人很自然地坐到了同一张桌子,相视而笑,孙柔柔的脸居然绯红了起来,周遭走过的男男女女窃窃私语,好奇却又觉得自然地扫射他们。 看到孙柔柔的绯红的脸和她低垂细密而长翘的睫毛,宁怡的脸不知怎地也红了起来,居然不敢再望她第二眼,就这样两个人很尴尬很忐忑地揣着一颗蹦跳如兔的心慢慢吃完了饭。真是煎熬啊,孙柔柔觉得自己都快要窒息虚脱了,她一方面觉得心跳地太快,一方面又觉得跟宁怡在一起吃饭的感觉真是浪漫而温馨,可是她又得注意自己的吃相,总不能在自己心仪的男子面前狼吞虎咽吧,也不能因为吃得太大声而破坏了自己的淑女形象吧。 回宿舍的路上,孙柔柔走前边,还一直沉浸在刚才的美好里呢,脸上泛着花痴通常才有的古怪表情,一会儿痴痴傻笑,一会儿甜蜜浪漫地笑,一会儿又为刚才是不是在宁怡面前失态而懊恼地撅嘴。宁怡的嘴角始终是泛着些微的笑意,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或者他根本什么也没想,只顾低着头慢悠悠地跟在孙柔柔后边走着。路边走过的同学都奇怪地看着这两个人,感觉那一向冷若冰霜的孙柔柔居然此刻像是一朵温情无限的雏菊一般娇柔。 这两个人开始了总是有意无意地相遇,在去食堂的路上,在去教室的走廊里,在图书馆里,在通往校外的长长的林荫道上、、、、、、 二十天后,他们的感情有了大的进展。 一大早,宿舍的哥们回来告诉宁怡,孙柔柔昨晚进医院了。 宁怡二话没说就跑到了医院,他没忘记带上一束鲜花,还有一些水果。 透过病房虚掩的门,他看到孙柔柔安静地躺在那里,她睡着了,头发有些凌乱,有些憔悴的样子。他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没有惊醒她。他坐在床边,安静地看着她,发现她真是好看,是他心里想要的女子的样子。他伸手过去抚了抚她额角的那缕黑发,居然发现黑发遮盖下她眼角的泪滴,再仔细一看,枕头上也湿了一大片,他的心里一下升腾起无边的怜意,这股温柔的怜意震荡着他的心扉,他知道他爱上了这个女子,他知道他近来为何总是期盼看到她的身影的缘故了,他知道他为何一听到她病的消息就心里发颤打鼓一般紧张了,他知道他多年来等待的人儿就在眼前了。 第79章 他温柔地抚过她有些苍白但无比美好的脸庞,她醒了,很惊讶但随即很高兴地看着他。他握着她的手,是那么自然,那么亲切,这是他们第一次牵手,之前他们只是有意无意地相遇,很少说话。 她任由他抚摸着她光洁柔软的手,感受着他指尖传来的温度,四目相对,无限温情荡漾,爱的花朵绽放得那么美丽,那么突然,却又那么自然。一滴泪从她的眼中滚落,她的心等这一刻很久了,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她得的是急性肠胃炎,没有任何人在她生病时来看看她,除了他。 心酸和寂寥让她在梦里都能哭得稀里哗啦,没人知道她桀骜的表层下藏着的那颗脆弱透明的心。 三岁时,发了横财的父亲跟母亲离了婚,跟一个妖娆妩媚的女人鬼混去了。后来,她跟孤苦苍老的母亲相依为命,她发奋读书,终于考上了这所重点大学,可惜母亲在她大二时就抑郁而死,临死都忘不了对父亲的恨,因此她也恨父亲,从小就恨。 上大学的钱是一个据说是做电子产品生意的老板赞助的,但条件是她做他的情妇,她做了,她的心里早就划上了千百道口子,她以为她从此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了,因此她总是把自己伪装得很高傲,直到遇上了他,他替她撕开了伪装,可是她的心上又添了新的伤口,她不知道该不该接受他的爱,因为她觉得自己不配得到他的爱。可是她抗拒不了,因为她是那么地喜欢他,那么地爱他,多少个日日夜夜,她的心里反复只有一个影子,她的嘴里只默念着一个名字,她的魂只为一个人而牵挂。现在,他终于来了,并且爱上她了,她能拒绝吗,她抗拒不了自己的内心,他的爱对她而言是鸦片,一旦闻者了,浅尝了,便拔不出来了,她想任由自己沉沦下去,沉沦在他的爱里,哪怕死了也愿意。 她没有告诉他自己的身世,他以为她是纯洁如水的,因为她看起来就是那么地单纯,那么地透明,仿佛一株出泥的粉荷,不染尘世的俗恶。 他们相爱了,校园里有他们缠绵而温柔相依的身影,通常他们都会去城里最好的地方消费,因为他有足够的金钱来支撑,他只要她的笑,她跟他在一起总是笑,开心抒怀的笑,畅快淋漓的笑,可是一旦到了黑夜里,独处时的她便会嘤嘤哭泣,为她的青春而哭泣,为她的爱情而哭泣,更为了那么纯洁如阳光、忧郁如香草的他对她深情的爱而哭泣。 毕业不久,她嫁给了那个赞助过她学费的老板,因为那个老板的妻子去世了,而在他所有的情人里她的条件是最好的,因此他选择了她。 而宁怡是最后一个得知这个消息的人。 婚礼上,她笑得灿烂如阳、明媚如春,中途她进了洗手间,久久没有出来,泪,滚落在她的婚纱上,汹涌,如海浪,把她涂得厚厚的妆容洗得如同剥落的墙面一般斑驳不堪,她怀疑此刻镜里的那个妆容惨淡凌乱的人是不是个可怜的魔鬼。 他得知她莫名其妙地嫁给了一个可以做她爹的老头很是惊诧了一阵,但随即是揪心裂肺的疼痛。他想着去找她理论,可是他知道她的个性,再说她都已经成了别人的新娘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从来不喝酒的他把自己关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屋子里,拼命地灌醉自己,可却越灌越是清醒,他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酒量如此地惊人啊。 父亲安排颓靡的他进了朋友的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工作,希望他能振作起来。在这里,一个美丽的女孩南蔚走进了他的生活。南蔚对他太好,好得让他感动,可是他还是沉醉在孙柔柔赐给的痛苦里,他始终不明白为何两个如此相爱的人会说分就分了,而居然他是最后一个知道她嫁给别人的人,这不是讽刺吗?他爱孙柔柔,爱得太深太深,以至于知道她突然嫁给了别人,他觉得自己人生的末日来到了,他回忆着从前的点点滴滴,觉得那些甜蜜温馨的日子仿佛就在眼前,可是为什么一瞬间就化为乌有了呢。 此后不久,孙柔柔瞒着她的大款丈夫给宁怡打电话见面,宁怡拒绝了,他不希望她背叛她的丈夫,他不想搅合进她现在的生活,虽然他还是那么爱她,也那么恨她,虽然他也很想当面质问她为何如此选择,为何置他对她的感情于不顾,可是他还是拒绝了她的邀约。 南蔚用自己的温柔和体贴静静地抚慰着他受伤的心,他也渐渐地接受了南蔚,毕竟她对自己太好太好。半年后,他们走到了一起,公司上上下下的男士们都很羡慕他,因为他有着一个如此温柔体贴的女朋友,对他痴心不已,对他坚贞不二。要知道南蔚可是有着高学历的海归派,前不久在美国一家著名医科大学获得了硕士学位。要知道在他进这公司之前,南蔚是公司里多少男同胞们的梦中情人啊,他们都说她是典型的东方女性,如同小鸟依人一般甜蜜温馨,美丽温婉,追求她的男士们都排起了长队,连公司里的钻石王老五级别的副总都对她垂涎不已,可是她就是不动心。 她对他说,自己是为了等他而生的,他感动不已,笑,说那好,那就天长地久地永远待在一起吧。她美丽光洁的面庞笑得柔美极了,是令他心碎的美,这种美他曾在孙柔柔的脸上看到过。可是他害怕她也会像孙柔柔一般从他身边溜走,于是他一把拉过她,紧紧地拥抱着她,生怕她会消失无踪。 她抚着他的背,像母亲抚着孩子一般,我哪也不去,哪也不去,就待在你身边,跟你一起慢慢变老。 他的眼里便滚了泪出来,这样的话孙柔柔也说过,可是她还不是嫁给了别人,而且他还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 他捧着她的脸,紧紧地抓着她的肩膀,泪眼朦胧地望着她,定定地望着她,仿佛要看进她心底深处,仿佛要知道她内心里藏着的任何一丝一毫的秘密。 她说,“你把我抓疼了。” 他松开,转身颓然地出了门,在街头的酒吧买醉。 正当他喝得晕晕乎乎时,手机响了,他醉眼朦胧地接了,是孙柔柔的声音,是他曾经最爱听的声音。 “你在哪,我过来。” 他说了酒吧的名字。 五分钟后,依然美丽妖娆的她跟他并肩坐到了吧台,两人一大杯一大杯地喝着,仿佛比赛一般。 她狂饮了一阵,泪水滚落在酒杯里,她仰头喝了这杯掺和了泪水的酒,突然趴在吧台嚎啕大哭。 他自顾自地饮着,迷醉地伸手抚着她的背。 “哭吧,哭吧,想哭就哭个够。” 南蔚透过酒吧的玻璃看着他们,不知道为什么泪水肆虐飞扬,她转身默默地离去。 好一会,孙柔柔哭累了,接过他递来的纸巾狠狠地擦过花了的妆容,悠悠地叹息。 “我离婚了,他在外边有好些女人。” 宁怡静静地听着,他知道自己此刻是醒着的,他并没有醉。像是听着别人的故事一般,他还是自顾自地喝着。 孙柔柔啜了一口酒,这酒太烈了,呛得她喉头一阵发热,疼痛难忍。 “我知道我错了,我当初太过武断,当初就应该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现在后悔有什么用呢。” 一个月后,孙柔柔再次进了医院,这次是医院打电话告知宁怡的,宁怡去了医院,医生说孙柔柔得的是白血病,宁怡当即差点晕倒在地。 病床上的孙柔柔很是虚弱,仅仅一个月光景,她就成了这个样子,简直形销骨立,他都快不认识她了。 他无比心疼地看着她这个样子,实在不敢相信一向看起来很健康的她怎么会好端端地就得了白血病。 医生说这病要是能找到合适的骨髓配型就能救活她的命,但是找到这样合适的骨髓很难,而且费用也很昂贵,时间也很紧迫。 他急了,他不能让她就此离去,因为她的影子一刻都没有从他脑海消失过,尽管他曾经恨过她,他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救她。 他上网查资料,向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的骨髓库发送求助信息。 父亲在他毕业后不久就去世了,生意也停了,所以他根本拿不出这么昂贵的手术费,只得向亲朋好友借钱。 南蔚给他做了晚餐,第二天她就出国了。 不久,他收到了从国外汇来的一大笔钱,汇款人是南蔚,还有一封信。 “我结婚了,对象是美国一家骨髓库的负责人,我与他达成了协议,他说只要我嫁给他,他就会免费提供骨髓和做骨髓移植的全部费用。忘记告诉你了,他是我以前的师兄,曾经苦苦追求过我,但是我那时拒绝了。我不爱他,但我会慢慢试着努力去接受他。希望这些钱能帮到孙柔柔,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深深地爱着孙柔柔,虽然我非常非常爱你,可是我不想看到你失去你的爱的痛苦,我希望你以后每天都能开心,而不是失望,而不是伤心,所以,祝你们幸福,好好珍惜她。” 他看着这张来自大洋彼岸的汇款单,突然想起了那天晚上南蔚给他做晚餐后久久拥抱着他流下的伤心欲绝的眼泪。他那时一心为着孙柔柔的病而奔忙,丝毫没能顾及南蔚,没能想到她为了爱他而付出了自己的爱和婚姻,他此刻才知道她对他的爱是如此地深沉,这样的牺牲只为了成全他对孙柔柔的爱,这样的牺牲只为了成全他的自私。是啊,他是多么的冷漠啊,为什么之前一直是南蔚在为自己付出,为什么自己丝毫不曾顾及她的感受,这个傻姑娘啊,就忍心这样伤害自己,却为了换得他的自私的爱。 泪水和心疼将他击倒了,他跪倒在手术室外,久久不能起来,直到眼泪干涸了,直到心疼得麻木了。 第80章 手术正在进行着,他来到了从前和南蔚经常散步的河边,他曾在失去孙柔柔时来到这河边流泪悲叹过,这河边也曾留下过他和南蔚卿卿我我的甜蜜记忆,如今,南蔚远在海外,不知道她是否过得幸福,而孙柔柔躺在手术台上,他祈祷着,眼里满是泪水。 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她30岁了,可还没遇上可以跟她一起走进婚姻殿堂的男子。 老妈急得不行,四处托人给她介绍对象。 其实,她不是没有想过办法,连婚介所她都去过,也上过一次电视征婚节目,可惜都无疾而终。 后来又在报纸上登了个征婚启事,配了一张她的背影照。 还别说,真有十多个男士给她打电话,当然是因为她的那张婀娜秀美的背影照起了作用。 只是,这些男子跟她见过面就没再约见第二面了,唯独有个男子还打电话过来约约她,她便感动得一塌糊涂,心想着这世界上还是有懂得自己的男子。 精致地化了妆,扑了好几层粉,还有美白遮瑕的,遮住了脸上的细纹和斑点。又选了一支大红色的唇膏描了又描,终究那厚厚的嘴唇还是没能被她描得薄些,她有些懊恼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皱皱眉头,这张脸无论如何终究算不上美女。但她转念又想到了要去见的那个男人,虽然他不帅也不高也不是很有钱,但终究还算好,而且他还懂得欣赏自己,这样她就笑了,还练习了一下等会儿见到他是露八颗牙好呢还是露六颗牙好呢。 换了一条平时不大穿的黑色连衣裙,只是胸口有点低了,稍不留神就会走光,不过这黑色能衬托她的气质,长裙能更衬出她的婀娜身姿。她在镜子前转来转去,把自己前后左右各个角度都照了一遍,终于在心里给自己打了八十分,顺手拿起白色的手提包,换上精致的白色高跟凉鞋,优雅若兰地去赴约了,临出门时她又返回在手肘和脖子喷了好些香水,还不忘戴了根项链。 他在市中心的不见不散等她,他说请她喝茶。 她打的去的,到了不见不散门口,她轻移莲步,款款若柳,腰肢轻摆,洒下一路的香。有些紧张,却又掩饰不住的激动。她看到了坐在靠窗的他的背影,他正低头看着一本书还是报纸什么的。她于是快步溜进了不见不散的洗手间,对着洗手间里的镜子又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裙子,闻了闻身上的香水味,喉头清了清,给了自己一个坚定的眼神,默默告诉自己,“yes,ican”,还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扬了扬拳头。 她优雅而高贵地向他走过去,他听到了她的高跟鞋敲击地面发出的好听的声音,抬起头来,将手里的报纸扔到一边,看她款款入座。 他问她喝什么茶,她点了一杯玫瑰花茶,她说玫瑰花茶养颜。 他便仔细地盯着她被遮瑕粉底涂得瑕疵不现丝毫的脸看了看,她逃避了他的眼神,因为她知道自己经不起他这样细究的眼光,转而她叉开了话题,听说今晚市电影院上演大片《赤壁》,你去看吗? 他收回眼神,说好啊,好久没看电影了,看看也好。 喝了一会儿,她把茶喝了个精干,他的绿茶却连茶叶都不剩下一片了。 他结了账。 在街上看到有卖糖葫芦的,她突然像个少女般说想吃糖葫芦,他说,好啊,想吃就买吧,于是她自己掏钱买了根糖葫芦,掏钱的那一瞬间,她觉得有沙子进了眼睛,有泪水滚落,但她终究没让那泪水滚出眼窝。尝了尝那支糖葫芦,全然没了小时候吃的甜滋滋的味道。 不见不散离市电影院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她本想他拦个的士什么的,因为她穿着至少七公分高的高跟鞋呢。他却丝毫没有这样的想法,自顾自地往前走,她跟着走了一会儿,说拦个的士吧,他说好啊,于是就拦了个的士,他却顺势坐在了后座,坐在了靠车门的位置,她只得坐了前排副驾驶的位置。下车,他连装作抢付钱的样子都没装一下,她付了钱。眼里还是很不甘心的样子,眼前这个男人在她看来真是龌龊极了,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来见他,看来还真是因为他是第一个也许也是最后一个第二次约她的男子的缘故。 到了电影院门口,熙熙攘攘的都是年轻的情侣,男的搂着女的,亲亲热热,热热闹闹,很少有像他们俩这般穿得很是正式,而且又不很年轻了的男女,而且别人都是亲昵无比地,只有他们俩之间还隔着一段距离。她看着周遭那些小鸟依人一样的女孩温柔如水地像藤缠树一样地依偎在男的身边,嫉妒,更多的是尴尬,她觉得自己今天真是没来对地方。 到了售票处,他却像没事人一样杵着,她尴尬地等了五秒钟,后面排队的有些不耐烦地看着前面这两人,芋丝毫没反应,于是她只得掏出了自己的钱包,真够贵的,八十块钱一张票,杀人不眨眼啊。她心疼得紧,不光是为钱。 坐在漆黑的电影院,看着林志玲的扭捏作态,她居然想吐了。没再跟他说过一句话,她巴不得中途走人,而他却坐在那里很是投入地看电影,周围的观众时而会发出一阵阵笑声,因为电影的台词太搞笑,他也跟着笑,笑不可抑。他丝毫没有理会边上坐卧不宁的她。她在心里诅咒着,这电影啥时能结束,自己今天肯定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没等看完电影,她对他说自己有些不舒服,说想早点回去,于是他说,那好,你早些回去也好,她没指望他送她出来,她巴不得赶快逃离这个可恶的男人。他只起身象征性地跟她道了别,就又坐下继续看他的电影,继续笑得前仰后合。她厌恶地借着屏幕投射来的光影冲着他撇了撇嘴巴,心想让这个男人见鬼去吧。 顾不得脚上高跟鞋的折磨,她一路小跑跑出了电影院,大口大口地呼气,心想外面的空气真好,随即却又笑了,泪水在远处的霓虹的映照下倾泻而出。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她拦了的士,不出十分钟她回到了家里,坐在了电脑前。 她有一肚子的话想要发泄,登上qq,那个通常在十点钟闪亮的头像还是灰的,她看看墙上的钟,那钟还在九点半的位置。她不管了,发了一句话过去,说今天碰到个男人真是小气死了,真是倒霉透顶,气得姑奶奶我眼冒金星。 十点钟,那个头像亮了,回话,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理会,没必要放在心上,好好地过好每一天才最重要。 她看着他发过来的字句,回话,你真是个好男人。 他说他这段时间调到她所在的城市上班了,她很兴奋,说好啊,那我们见面吧。他说好啊,那我们约约时间和地点吧。 这个男人跟她在网上聊了有一年了,起初只是每天打个招呼而已,渐渐地,她变得有些依赖他,很想见见他,无数次幻想过跟他见面的场景,她那是想,要是见到他,一定把自己化得美美的。 她觉得跟他特别投缘,总有说不完的话语,而他总是那么善解人意,总是那么细心体贴。她还想过嫁给他,可惜他们相隔得太远了,他在哈尔滨,她在海南岛,似乎很不实际。 现在好了,他调到她所在的城市来了,她心里莫名地兴奋和激动,憧憬着走进结婚礼堂的盛景。 他说,今天遇到个女的,真是难看死了,却还老是缠着他,他就不喜欢这样的女的,明明没什么资本却还老惦记男人的口袋。 她心想今天真是凑巧,怎么他遇到一个讨厌的女的,而自己偏又遇到一个恶心的男的,这可真是缘分啊,要不怎么两个相隔千里的人会在同一天遇到自己讨厌的人呢。 他们约好在不见不散见面,他说请她喝茶,她说她喜欢喝玫瑰花茶,他说他喜欢喝绿茶。她还提出去看电影,他说他最喜欢看《赤壁》。她说她最喜欢吃的小吃是糖葫芦,他给一个笑脸。 她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那件黑色的连衣裙,登着那双性感的高跟凉鞋,打的到了不见不散的门口,她进了洗手间,对着镜子前后左右地照了个遍,给自己打了九十分,揣着心跳款款走向他的座位,他转身看到轻移莲步的她,四目相对,电光火石在空中交战,她恨不得立马脱掉这讨厌的高跟鞋,几乎是连滚带爬地滚出不见不散的,她大口大口地呼气,心想外面的空气真好,随即却又笑了,泪水在远处的霓虹的映照下倾泻而出。她再也不想吃糖葫芦了,再也不想进电影院看《赤壁》了,再也不想来不见不散了。 生活就是一团乱麻 生活就是一团乱麻 朝阳村是个美丽的地方,有着很多美丽的传说。据说古时候这里有块巨石老是朝着太阳转动,故而得名朝阳村。 朝阳村的林老汉和老伴英姑生了四个儿子,周围人都羡慕他们这一家子,因为这在农村来说可算是人丁兴旺,而且以后老两口做事有了好帮手,根本用不着他们到场了。 (一) 老大林初,人长得瘦长而嶙峋,像海边的岩石一般有棱有角。娶了媳妇沈玉芬,这沈玉芬可不是好惹的,生性粗暴得很,给林初生了个儿子,这儿子叫林翔,两夫妻希望他能像雄鹰一样高高飞翔。可谁知,在林翔十五岁时受同村一女孩刘云灵的教唆居然偷了人家的东西,这可不是小偷小摸,而是把同村一户姓王的人家里的抽水机给偷了,后来乡政府和派出所都来人了,把他用手铐铐了去。林初不得已去求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弄出来,花了不少钱。林初气恼得紧,把林翔绑在堂屋的梯子上,狠狠地用竹条抽了不下百下,直抽得林翔休克过去,那哭声简直可以媲美鬼哭狼嚎了,令周围邻居不寒而栗。 第81章 刚好沈玉芬从娘家回来,一见老公把好不容易弄出来的儿子抽得奄奄一息,一把就跌在地上,眼泪鼻涕流了遍地,嚎啕大哭,说林初不是人,儿子是心头掉下的肉,哪能这样不当人打。那林初越听越有气,忍不住又朝已经气息微弱、遍体是伤的儿子身上抽了几下,沈玉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冲上去,夺过林初手里的鞭子,狠狠地朝林初身上抽了起来。林初毕竟是男人,他立马爬了起来,跟身宽体胖的老婆争执起来,周围的邻居都赶了过来,都想劝架,结果却被这夫妻俩的大动干戈给镇住了,看来一场熊熊战火在所难免,谁叫他们夫妻俩通常隔三差五就要打得鸡飞狗跳呢,所以大家只能动口,谁也不敢近前去动手拉架。 好不容易,夫妻俩打累了,那根大拇指粗的竹条早已被折成几段了,夫妻俩各自坐在堂屋两侧相互对望着,眼神里满是仇恨,布满红红的血丝。林初的脸上斑斑血痕,"奇-_-書--*--网-qisuu."是沈玉芬的利爪的杰作,而沈玉芬则衣冠不整,前襟被扯得七零八落,头发凌乱不堪,原本烫的卷发此刻更像个鸡窝了,她擤着鼻涕,抹着眼泪,邻居们都好言相劝,也有好些邻居散了开去。就在大家都以为他们夫妻两不再大动肝火时,沈玉芬一把冲出了堂屋,她朝门前的那口大大的池塘奔了过去,众人的脚步都乱了方寸,知道她要干什么,尖叫声连连,林初也急了,赶忙起身奔了出去,还好,沈玉芬还没有往池塘里跳,只是在池塘边上围着池塘转圈,便转便破口大骂林初没良心,不得好死,要断子绝孙,千刀万剐,林初毫不示弱,也涨红了脸,脖子上的筋鼓得老粗,他追着沈玉芬,你跳噻,有本事你就跳,你不是要寻死吗,不敢跳是孙子。那沈玉芬被他激得气不打一出来,就真跳下了深深的池塘,这下林初傻眼了,楞了好一会儿没见胖婆娘冒半个泡泡,于是赶紧脱了鞋子跳进水里,邻居们也高声喊村里的其他会水的男人来救人,好不容易来了两个男子帮忙,他们一头扎进水里,摸索了半天,终于将胖胖的沈玉芬捞上了岸,只是她早已没了呼吸,被水涨得像只喝饱了水的蛤蟆,林初浑身湿漉漉的,站在那里像只斗败了瑟缩发抖的公鸡,他觉得他的世界天旋地转,他知道老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但是他有些不敢相信。他哇地大声哭了起来,冲到玉芬的尸体前拼命摇晃着她湿淋淋的身体,玉芬啊,都是我的错啊,你不是不知道我的脾气,你怎么能真当真了啊,你真舍得丢下我和崽女去死啊,你真是没良心啊、、、、、、周围的人们都傻眼了,因为十多分钟前还生龙活虎的沈玉芬,此刻却躺在地上毫无生气了。 葬礼在三天后举行的,林初躺在床上一病不起,儿子林翔被人送了乡医院,村里人背地里都在说林初的脾气要不得,活活气死了老婆,又打伤了儿子,可真是作孽啊。也有好心的婆婆提了鸡蛋去看望躺在床上泪水长流、口鼻乌青的林初,林初见了人只是流泪,很少说话,他已经说不出话来,因为他心里太苦了,老婆玉芬虽然是蛮横了点,可是她毕竟是自己的老婆啊,毕竟是同床共枕多年的夫妻啊。他的脾气太火爆了,把儿子打成那个样子他也是在发泄,因为他恨儿子不成器,怎么会听了那死女子云灵的教唆,要知道云灵她爹可是跟林初有深仇大恨的,因为云灵她爹从小就欺负林初,而云灵的爷爷也是经常欺负林初的爹爹林老头,可说两家是不共戴天。林初怀疑云灵教唆儿子林翔去偷东西就是因为云灵和云灵她爹对他们家的报复,因此气愤得难以自持,遂狠狠将儿子往死里打,恨铁不成钢,他想让儿子记住他们家跟云灵一家是世代仇人,想让儿子永远记住他们家跟云灵家老死不相往来。 可没想到,他的火爆脾气断送了同样火爆脾气的老婆,儿子也躺在医院里郁郁寡欢,因为儿子知道娘被爹逼死了,他恨爹,不知道他为何如此残忍,不但将自己打成这个样子,还狠心地将娘整死了。 过了好长一段日子,病恹恹的林初才从散妻之痛中好转了起来,脸色也红润了不少,只是越发沉默了。 林初的女儿叫林玉,这林玉学习很不行,但是却很早熟。虽然长得跟豆芽菜似的,也没姿色,但心性却天生成熟。十三岁时就跟云灵的哥哥振浩谈起了恋爱,这振浩比林玉只大了四岁,学习成绩也好不到哪里去。两人偷偷摸摸谈了一阵,还真是卿卿我我,连放羊放牛都在一块,村里人看久了就看出了端倪,当着林初的面就笑他快要当外公了,林初一听这话很不高兴,他趁着林玉这天又出去放牛,就跟在她后面,躲在土坡后面观察起来,果然发现过了一会儿刘振浩也牵了牛过来,两人坐在草坡上聊天,可是聊着聊着林玉就躺到了刘振浩的怀里,两个人你亲亲我我亲亲你的,林初都看不下去了,心想这女娃可真不成器啊,他痛心疾首,觉得自己生的儿子和女儿咋都这么不成器呢。但他不好意思走过去喝止女儿跟振浩的鬼混,他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回走,边走边流泪,玉芬啊,我没教好孩子啊,对不住你啊。 傍晚时分,林玉牵着牛回来了,一到村口就看到爹坐在堂屋门口,脸色黑沉沉的,盯着她像盯着陌生人一般,她以为爹是因为娘死了才这个样子,开口叫了声爹,爹不应声。她将牛栓好,自顾自地进了房间,爹喊她出来,她听着爹的语气很不正常,出来见爹默默地流着眼泪。她的眼泪也哗地流了下来,爹你怎么了,是不是娘走了,你心里难过啊。爹还是悲恸难忍,好久没说话。 第二天,林玉背着书包要去上学,爹叫住了她,对她说,要好好读书,不要跟振浩鬼混,她这才知道爹昨天晚上支支吾吾地只是流泪却不说话的原因,原来爹知道了她早恋的事情啊。她难为情地羞得无地自容。爹说,你还小,再说咱们家跟振浩他们家有仇你又不是不知道,为什么还要跟他们搅合在一起呢?林玉不做声,因为她觉得她和振浩是真心相爱的,别人不懂得他们之间的深情那是别人的木讷,她只要和她深爱的人一起相依相伴就好。 后来林初在老乡的帮助下到城里做起了生意,不出几年发了财,于是在县城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把林玉带在了身边,只是这林玉还是老瞒着爹跟振浩联系,这可让林初生气得不行。他于是托人给女儿介绍了个对象,先前介绍的对象是个小学老师,林玉第一次跟他见面,他便问林玉,你有啥理想?林玉笑而不答,反问道,那你有啥理想?这男的一本正经而又充满了豪情地答道,我的理想就是在我三十岁之前让全世界人都知道我。林玉看着这个满脸自负却又很是幼稚的男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心想,你要是在三十岁之前能让这个县城的人都知道你就不错了。 第二个对象叫周风,是个浪子,没读什么书。林玉是在姑爹的葬礼上认识他的,当时他正随着师傅在学吹唢呐,帮林玉的姑爹做祭祀。林玉见他白白净净的,染了一头黄头发,很时髦的样子,长得也不错,于是动心了,这周风见过的姑娘不少,哪一个都比林玉漂亮,但是林玉却用一双勾魂的眼和她的细腻打动了他,于是他三天两头跑到林玉家或林玉所在的学校,他们同居了,两个人成了众人眼中名副其实的夫妻,。因为林初总在外面做生意,根本难得回家,而此时林玉被林初费了老大的力气找关系安排进了一个乡村小学。 但是林初不同意林玉跟这个浪子在一起,因为他没读过什么书,家里又穷得叮当响,他怕周风是看中了他的家产而非林玉。后来周风的姐姐问周风,怎么你跟林玉在一起这么久,她的肚子没丝毫动静,是不是她没有生育能力。于是周风拖着林玉去找医生,医生检查了一番,说林玉确实可能无法生育,周风这下傻眼了,也迅速找了个女的结婚了。 林玉伤心不已,林初再次托人给她介绍了个对象,这对象是个医生,读过大学,自己开了一个诊所。他见了林玉,很失望,再说他的姐姐跟林玉老家是一个地方的,因此林玉跟周风的事情她知道得一清二楚,于是他她跟弟弟说这女子不能要,他便见过林玉第一次后再也没见她了,倒是林玉还在那里思忖着这个医生的条件不错,遗憾着没能跟这个医生走到一起。 最终,她找了个小学教师,这男的牛高马大,站在林玉跟前像座铁塔似的,但长相也跟林玉似的毫无特色,家里也穷得叮当响,而且兄弟姐妹也多得很,但他对林玉好,而且有正当职业,因此林初同意了他们的婚事。 林翔考进了大学,这在村里可是大喜事啊,因为这个村子里压根就没出过大学生。林初也高兴得什么似的,还放了鞭炮,在家乡摆了酒宴,接受着众人的夸赞。 林翔上大学的第二年,学校来信了,叫林初到学校去走一趟,他心慌慌地去了。学校老师将一张成绩通知单摆在他面前,他一看,傻了,那上面三十多门功课他几乎都是缺考,要不就是三四十分的成绩。他捶胸顿足,找到正在网吧的林翔,拖着他回到他在校外租的民房,一顿拳脚相加,那种疼痛他无法形容,我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作了什么孽,怎么生出你这样一个化生子,朽木不可雕啊。已经五十多岁的他老泪纵横,垂头丧气地帮着林翔收拾好铺盖,拽着他回家了。 (二) 林老头的二儿子林根,他生了一个儿子,叫林洋。 第82章 这林洋长了一副猥琐相,五短的身材,但却很喜欢在手臂上,手指上纹上些龙啊凤啊的,还叫哥们给他在前臂上歪歪斜斜地刻了个忍字,又在右手中指上刻了把匕首的形状。走到哪里他都叼着一根烟,没烟抽了他就回来找林根要钱,林根起初还给他一些零花钱,可后来他要的次数多了,他就不给了。三天两头他会拖着不成器的孽子打一顿,因为这林洋实在太不成器了,简直叫人心寒。 林洋从爹那里弄不到钱,于是就跑到亲戚朋友那里去骗钱,一会说是爹要找他们借钱,一会说是爹病了,起初亲戚朋友们都给他一些,以为真的是林根要他来找他们借的,可后来打电话向林根求证时,才大呼上当。 有一次,林洋跑到林玉家里,林初外出做生意去了,他一进屋就说自己好久没吃东西了,饿了,自顾自地把林玉家的冰箱打开,能吃能喝的都吃个遍。后来又要林玉去给他买烟和槟榔,林玉不肯去,他就偷了林玉放在书桌上的钱自己去买了。回来后又跟林玉说老爹欠了人家的钱,要林玉先借些给他,林玉知道他是骗人的,于是说不给,说自己也没这么多钱,于是林洋说,那好,你不给,我就在你家待着,看谁耗得过谁。林玉不理他,随便他怎么耗,他于是像孙悟空到了花果山一般,自由自在,翻箱倒柜,把能吃的,能喝的,都吃了个底朝天,并且把林玉家的三台空调全部开启,还偷林玉的钱去买酒买烟,又召来几个狐朋狗友打麻将,简直把林玉的家弄得像狗窝,这下林玉只差报警了,她无可奈何地给了他两百块钱前打发了他,他接过那两百块钱还讨价还价一般对林玉说,哎,你怎么这么小气,才两百块,你当是打发叫花子啊。林玉气愤地将门狠狠一关,把林洋关在了门外。 从此,林洋恶名昭著,亲戚朋友们像是躲瘟疫一般躲这着他。 有一回,一个老乡不知道他是个这样的人,那老乡也在城里做生意,但村里有人去世了,老乡没法抽身回去喝丧酒,于是就想让自己的儿子代替自己去喝丧酒,刚好林洋来到他家里,他于是叫林洋带着年幼的儿子回老家去,给了他三百块钱,说是路费喝吃饭的费用,这林洋听了真是高兴得乐开了花,满心答应,说,您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保证您儿子顺利平安回来。等他一拿到钱便把那小孩丢在火车站,自己拿着那三百块钱溜之大吉,不知道上哪里潇洒去了。 后来,林根给他张罗了个对象,那女孩人长得很普通,但配林洋绰绰有余。那女孩长了一口暴牙,手很是粗大,人很矮小,但林根想着自己的儿子这般不成器,能有个女孩跟他就不错了,于是劝他们快结婚。林洋哪里想过结婚啊,结婚不结婚他才无所谓呢。那个女孩不久就怀孕了,肚子挺得老大,但是林洋一天到晚不见人,这女孩天天吃了上顿没下顿,终于忍不住回了娘家去,在家里人的劝告下把孩子打掉了。 林洋丝毫不在乎自己的孩子没了,也不在乎那女孩跑了,他在乎的只是自己的吃喝玩乐。好几年过去了,家乡人始终没再听到过他的消息,只是有个老乡说曾经看到他在一家娱乐城当保安,而且染上了毒瘾。 前不久,在沿海某城市的一条河里,捞上来一具尸体,有一只手被砍了,衣服里有一张身份证,警方证实是林洋。后来调查,才知道是因为林洋欠了人家的赌债,还有毒资,于是被狠心的黑道上的人给废了。 林根去见了儿子的尸体,他没掉一滴眼泪,虽然眼泪在心里涌动着,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挤不出来一滴。 (三) 林老头的第三个儿子叫林弥,他是个小学教师,但他爱好唱戏,喜欢吹唢呐,因此当地的红白喜事都会找他来吹吹打打,他也因此挣了点补贴家用的钱。说起他的老婆春银那可是赫赫有名的。春银其实长得还算过得去,只是她非常非常地不爱干净,谁进了她的屋子都会被那股恶臭熏得透不过气来。因此久而久之,就没人愿意踏进她家门半步了。偏偏林弥是个非常爱干净的人,他为人师表,西装笔挺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油光发亮,可老婆春银如此邋遢,真是让人忍无可忍,所以他压根就不爱回家。 学校里新来了个女老师,大概三十出头吧,长得还不错,丈夫刚因车祸去世不久。这女老师一来就跟林弥对上了眼,时常在一起眉来眼去、暗送秋波。两个人又经常都不回家,于是日久生情,两个人走到了一起,这事儿成了学校的公开秘密,可也没人跟春银说起这事,反正大家都知道春银太邋遢所以林弥才不愿意回家的,再说林弥的同事去过林弥家一次,后来说再也不去了,打死也不去了。可见大家对春银的印象何其深刻了。林弥为此还特别尴尬,觉得对不起大家,于是请大家在馆子里吃了一顿,席间,有同事万分同情地对林弥说,老兄啊,我可真是同情你啊,你说你人五人六的,怎么就栽在了这样一个女人手里呢。林弥不知是喝醉了还是真有感而发,说,我还真是瞎了眼,当初就不该听爹娘的,包办的婚姻啊,就是不行。说着说着就吐了起来,眼泪都流了出来,那女老师心疼得紧,也不避嫌了,拿起纸巾就给林弥揩眼泪和呕吐物,一副贤妻良母的样子,大家都起哄说,这才是天生一对嘛。那女教师就红了脸。 春银给林弥生了两个女儿,大的叫林倩,小的叫林美,为此林弥非常不高兴,在农村,家里没个带把的那是要被人笑话的,别人会说他们家无后的。可是生了两个本来就已经违背了计划生育政策,第二个女儿出生时还被罚了款,春银又被叫去结了扎,因此林弥想要个儿子的希望彻底破灭了。 那女教师的老爹据说在县城当了个什么小官,她对林弥说,只要林弥跟她结婚,她就可以叫老爹给他升职。他于是跟春银提出要离婚,春银死活不肯,两个女儿也哭得稀里哗啦地哀求爹不要跟娘离婚,可林弥铁了心要离。其实除了升职,他还有个打算,那就是让这女教师给他生个儿子。 他软硬兼施、连哄带骗地拖着春银到乡政府办了离婚手续。那春银哭得眼泪鼻涕一起流,西装革履的林弥看着这个跟自己做了十多年夫妻的女人,看着她凌乱邋遢如同枯草的头发,看着她系在腰间的草绳,看着她那破了好些洞的蓝咔叽裤子一个裤管卷起老高,一个裤管卷在脚踝,他真是有些不忍心,可是又觉得无可奈何。关于那跟栓裤腰的草绳子还有个来历,春银的大女儿林倩初中毕业了就到沿海打工,回来什么也没买,就给老娘买了跟皮带和一把梳子,可春银舍不得用,她说自己老在田里和泥巴打交道,用这么好的皮带太浪费了,于是就扯了几根稻草熟练地编了个绳子系在裤腰间。那把梳子她也舍不得用,说留着给两个女儿用。 后来据说女教师给林弥生了对双胞胎,都是女孩,而且林弥的升职梦也破灭了,因为他跟女教师结婚不久,女教师她爹就犯错误被革职了,手里没了权力帮不上林弥的忙了,这林弥只得仰天哀叹,这都是命啊。 林倩后来打了几年工又被林弥叫回来读了个高职,毕业后林弥托关系把她弄到小学教书。这林倩也挺有意思,毕竟自己肚里没什么墨水,于是对那些无辜的小孩子是又凶又骂的,说了几遍如果小孩子们还不懂,她便双目圆睁,一脸凶相,拿跟竹条,叫人家伸手出来,啪啪几声脆响,或者干脆不用竹条,直接用她的长满长指甲的利爪赏那些天真无辜的小孩子几个闪亮蹦脆的耳光。因此,“恶婆娘”的名声不胫而走。许多家长都到学校投诉,可投诉归投诉,林倩照打不误,她实在是心肠太硬了。 她找对象也闹了不少笑话。那年有人给她介绍个当兵的,那当兵的明明是本地人,却偏偏跟她说普通话,她的普通话偏偏又很是不利索,两个人像说鸟语一般交流着,让周围人笑掉大牙。那天,当兵的没回去,而是在她家留宿,那时候春银出去打工了,奶奶英姑来陪林倩睡。那当兵的睡在楼上,半夜里,原本跟奶奶睡一床的林倩偷偷摸摸爬到了当兵的床上。 后来,两个人闹翻了,谈不成了,林倩骂那当兵的不是人,那当兵的骂林倩不要脸,哪有女孩子这么不自重,自己爬到人家床上的,林倩便说没这回事,这英姑平时也看不惯孙女林倩的种种做派,对春银和林弥说,那晚林倩的确爬到人家当兵的床上去了。这事儿后来传成了笑话。 后来林倩找了个对象嫁了,她明明在乡下教书,却偏偏要跟林玉比赛似的,也东挪西凑地借钱在县城买了套房子,现在还放在那里空着。老公对她不好,因为他后来也知道了那个笑话。 林美倒是比较听话,读了个师范学校,毕业后到沿海当了个老师,可是她却得了她娘的真传,那就是邋遢至极。而且她还有个毛病,那就是上身超级肥胖,以至于有一次,当她从沿海回来喝别人的喜酒时,别的村里的人见了她问她是不是怀孕了,边上有人立马帮她解围,笑话,人家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哪里的孩子,人家只是胖了点而已。不过她这身形在当地可真是一大奇观了,后来有人劝她去检查,医生说她是得了一种叫做巨乳症的病,要开刀做手术。可家里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呢,她恹恹地回到沿海从教的学校里。不久她被辞退了,原因是她太不讲究了,太不注重自身形象了,严重地影响了教师的形象。 (四) 林老头的第四个儿子林文据说不是他亲生的,村里比较老点的人都说林文是英姑跟村里的单身老汉朱老爹生的,你看他这眼斜斜的,而朱老爹也是个斜眼。 第83章 村里人说的没错,英姑当年确实是跟朱老爹好过一阵子,并且这朱老爹就是因为英姑嫁给了林老头而终身未娶的。当年林老头跟着伯父在远离家乡的一个县城里学造纸,长年不在家,孤独寂寞的英姑看着昔日的恋人朱老爹孤苦伶仃,并且为了自己都没娶媳妇,就时常提了点心去看看他,一来二去的,两个人旧情复燃,结果就诞生了眼睛斜得跟朱老爹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般的林文。 林老头起初不明白这孩子咋是个斜眼,后来听村里人隐秘地说了原因,他压抑着内心里的火气,终究没对英姑动粗,他想着自己长年在外,冷落了英姑,再说她一个人拉扯这么多孩子不容易,于是他没再说什么。给孩子娶了个叫林文的名字,希望他今后能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 可惜这林文并不好读书,他自小也知道他不是林老头的儿子,但是他不想去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太深奥,太头疼。小学没毕业他就跟着村里其他人到沿海去闯世界了,英姑在弥留之际担心他长成这副矮瘦如同猴子般的模样会连媳妇都娶不到,就叮嘱林文的三个哥哥今后一定要好好照顾林文。 林文到了沿海,起初是有了上顿没下顿,东飘西荡的,后来过了好几年,他进了个卖电脑配件的公司,帮人拉业务,拉了不久,有个姑娘走进了他的世界。那姑娘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就到这里来打工了,家里负担挺重的,底下还有三个妹妹在读小学,家又在偏僻的农村。 那姑娘不知道看中了他哪一点,这是他至今都迷惑的,也是周围人都很迷惑的。姑娘长得非常水灵,白皙的皮肤透着红润的光芒,虽然相貌并不算很好看,但身材苗条高挑,跟林文站一起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人们都说林文命真好,林文只是傻笑。 两个人后来把老板的客户全部变成了自己的客户,于是回到内地城市租了个门面也卖起了电脑配件,不几年就发了大财,家里房子买了好几套,还是复式的,又买了辆丰田车,那姑娘给他生了个男孩,还好,这孩子的眼睛没斜视。只是他和老婆挣的钱有大部分被老婆拿去接济娘家了,要知道娘家那三个妹妹后来读上学的钱全是他供的。 起初,老婆的娘家人死活不同意女儿嫁给林文,说自己女儿长得如花似玉咋这么没眼光嫁了个这样瘦猴似的其貌不扬的斜眼睛,可那姑娘铁了心地要跟他,现在看到林文发达了,还无私地资助了自己的另三个女儿上大学的全部费用,姑娘的娘家人也就什么都不说了。后来林老头去世,大部分的丧葬费用都是林文出的,朱老爹去世时林文帮他安葬办了丧事。 朝阳村的人们在村子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太阳依旧升起,朝阳村的人们依旧该怎样还怎样地过着他们的日子。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生活的车辙也是如此。生活就是一乱团麻,人们总在理清它的头绪,可有时候总是越理越乱,有时候不理它,它却又清晰了。 致命邂逅 致命邂逅 烟霞的家在乡下,爹妈生了她共姐妹五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于是姊妹们都没读什么书,排行第三的烟霞也只读了个初中毕业。 初中毕业后,她别无选择,只能跟大伙一起出外打工。于是她和大多数人一样选择到沿海城市去。在那里她通过老乡的介绍认识了一个叫游海的男人,这男人比她至少大了八岁,长得大块头,满脸横肉,但是海拔还成,最重要的是肚子可以媲美游泳圈了。 烟霞和游海不在同一个厂里,烟霞起初进了个厂子,结果那厂里老板调戏她,她一气之下就炒了老板的鱿鱼,无处可去了,没说过几句话的游海就帮她介绍了另一个厂子,因此她对他感激不尽。 这游海可是出来闯荡好些年头了,大概有八九年了吧。 跟游海第一次见面时,烟霞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游海脖子上那粗粗的项链和手指上那个大大的戒指。回来后她悄声问同伴,这游海做什么的,同伴轻蔑却又神秘地一笑,不搭理她。她便越发好奇了,就又找到另一个男老乡问,那老乡也是表情古怪得很。 进了游海帮她介绍的厂子没多久,她又遇上倒霉事了。那天她当班,她是最后一个离开厂里的,结果第二天厂里就发现丢了好些现金和机器,这下厂主把责任追究到她这个弱女子身上来了,说谁都有被怀疑的可能,尤其是你烟霞。从来没经过大事的她吓得瑟瑟发抖,不得已就又去找游海来摆平这事。 厂主一看是游海,竟然有些热情地上前去,两人握起手来,又相互递了烟,就这样烟霞被游海“救”了出来。她跟在他后面,还有些瑟瑟发抖,但是又不知道这游海究竟什么来头,怎么这厂主都听他的呢。 他什么也没跟她说,就大摇大摆却又放荡不羁地腆着个大肚子走在她前边,嘴里叼着根香烟,胡子拉咋的,看起来像个黑社会。 她跟着他走了一里多路,停了,抬头看,火凤凰娱乐城。她不明就里,跟着他进去了,四周看看,还真是豪华气派啊,炫目的灯光,激烈的摇滚音乐,弄得她有些头晕目眩。 游海跟几个黑衣男青年耳语了一下,就直接带她上楼了。她还是不明白他要干嘛,只觉得肚子饿了。但她怎么好意思开口向她的救命恩人说想吃饭呢。 但是那游海像是她肚里的蛔虫似的,刚才在门口见的小伙子就端了饭菜上来,她大口大口地吃着,边吃还边感激涕零地望着眼前这个三番五次救过自己的男人,虽然他这副尊容实在称不上帅气,但自有一股男人味,想着想着她的眼神直愣愣定在他身上,他只顾抽烟,后来才发现她在发愣,他就问,怎么了,我很好看吗?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忙低头像只猫一样赶紧扒完了碗里的剩饭剩菜。 过了几天,她还是被他安排在娱乐城的一个单独的房间里休息,她自己想出去找份工作,他说你就待着吧,我这里什么都有,不会亏待你的。但是她在这里转悠着才知道这个地方是干什么的,居然还在这里看到了那个怀疑她偷了他厂里东西的厂主,他醉醺醺地被好几个穿着暴露的女子围绕着,他色迷迷地对那些女子动手动脚,而那些女的居然丝毫不生气,烟霞看得眼睛都直了,脸也气绿了,她明白了游海干的是什么勾当了。 于是她对他说她想出去找工作,不想老是打扰他了。他一把拉过她,把她按在床上。后来她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的时候泪水溢出了她的眼眶,而游海不见了踪影,可能他在忙吧,她想着。脑袋昏沉沉的,此刻,她什么都不愿意去想了,她也不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办。 过一会儿,游海回来了,提了一大堆水果补品什么的,说要她吃,又说想去什么地方玩就跟他说,他带她去。她不说话,只冷冷地望着他,心里不知道该恨他还是该怎么洋,转念一想,眼前这个彪悍的男子也是别有一番男人味的嘛,居然她看他的眼光有些柔和了,她想她此刻定是疯了。 此后的日子里,她什么也不用做,就在他安排的房子里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无聊了就跟他说她想去哪哪哪,他就真抽空带她去。她知道他挣的不是干净钱,可是她管不了这么多,她只知道这个男人对她还好,她跟着他日子也过得去,她是个不愿意多想问题的人。 不久,政府大力扫黄打非,他树大招风,被判了八年刑。他进监狱前,她怀孕了,她流着泪,觉得自己命比黄连苦。 她去探监,问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他说要她生下来,要她等他,不准嫁给别人,否则……他放低了声音,眼神里充满了杀气,说,否则我出来就杀光你全家,你信不信? 她听到他咬牙切齿说出来的话,看着他令人毛骨悚然的充满杀气的眼神,知道他不是开玩笑的,她不由得打了个寒颤。虽然边上有狱警在,但是她还是好害怕,感觉这里真是阴森极了,眼前的那个男人仿佛魔鬼一般,眼眶里布满红红的血丝,额上青筋暴露,长满横肉的脸涨得通红,指骨捏得咔咔作响,仿佛他捏着的是她的脖子一般,她突然想到了农村里杀鸡的场景,感觉自己如果背叛他就会被他像杀鸡那样咔咔两下就收拾了。不,他不光针对她,他还会针对她爹妈,她的姊妹们。想到这里,她不敢往下想了,只是万分惊愕地看着眼前这个魔鬼,突然监狱里响起一声凄厉的尖叫,那是她失神落魄、凄惨绝望的发泄。 起初肚子还不很大时,她还曾经进了个做编织袋的厂,后来到了六七个月大时,厂里把她辞退了,她自己也受不住了。没了经济来源,她不得不靠着姐妹老乡的接济过日子。这样捱了些日子,她便只得选择回老家去,回到爹娘身边去,虽然会被村里人耻笑,可是她走到这一步什么都不想了,她只想着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好好对孩子,尽管是那个魔鬼的种。 回到老家,爹妈听了她的遭遇,都唉声叹气,村里的人风言风语,可是她管不了那么多,每天窝在家里不出门,看着肚子一天大过一天。 孩子大概八个多月大的一天,她的肚子剧烈地疼痛起来,可是爹妈都不在家。她额头上的汗像断线的珠子似的滚落,很快,疼痛难忍的她不得不高声喊救命。邻居听到了,觉得她可怜,于是几个汉子用木板架着她赶了好几里路来到乡医院,医生说是早产,而且是个三胞胎,这下可难为这医疗设施简陋得很的乡医院了。医生不敢接这活了,说要她赶快去县里的医院,可是这去县医院少说也要四五个钟头啊,而且现在又没车了,那客车都是每天只在早上发两班的,现在都黄昏了,到哪里去找车啊,这村里又不像城里,又没什么私家车出租车之类的。 第84章 看着她疼得已经奄奄一息,医生和那些汉子还有周围的村人们都流了眼泪。那医生不得不临危受命,可惜那几个孩子因为难产加早产还是没能保住性命。她醒来后,虚弱万分,严重缺血,嘴唇发紫,爹妈陪着她眼泪流了一大把,她娘说这都是命啊,那畜生作恶多端,所以天都不让他有后啊,只是可怜这三个娃啊,这么乖巧咋就没命活在这世上呢? 休养了几个月,她又到了沿海,她去看他,他以为她会带给她惊喜,当他满怀着期待地望着她时,她冷冷地开口了,孩子没了。他觉得有个闷雷炸开了,用万分惊愕的眼神看着她,仿佛要把她吞了似的,什么,你说什么,孩子没了?怎么可能,你是故意的,故意打掉的,对不对,对不对?她不做声,低着头,泪水洗刷了整个面颊,不,我爱我的孩子,我不会这么残忍地打掉他们的,他们早产难产,所以就……他颓然地瘫坐在那里,像只被拔了毛的公鸡,忽然,他趴在桌上嚎啕大哭起来,狱警说今天见面到此为止。正要被狱警带走时,他转过脸来,问她,你刚刚说什么,他们?是双胞胎?她摇头,说是三胞胎。他软软地瘫坐在了地上,怎么拉也拉也拉不起来,哭声动天。她揩着纷纷如雨的眼泪深一脚浅一脚地出了监狱的大门。 她又进了厂,厂里有个二十七八岁的男人看上了她,她也暗暗动了心,可是她不敢接受他的爱,所以她拼命压抑着自己的情感。他三番五次邀她出去坐坐喝茶之类的,她网统统推脱,找了百帮万般的借口。每每看到她思慕的男人疑惑不解地离去的背影,她都要流下长长的泪水,痴痴地望着那渐行渐远的人儿。她不是没想过跟他走,她的心里翻腾着千层波浪,她觉得自己太痛苦了,可是她知道如果她真的跟了别人走,她的结局就是那只被宰杀的鸡一样,轻轻一捏就会了无生气,还有爹娘,还有姊妹。夜里,她总是能梦到那张魔鬼的面庞,青面獠牙,全身是血,恐怖极了。那魔鬼总是恐吓她,不准嫁给别人,等我,一定要等我,否则我杀光你全家…… 八年后,他出狱了,她去接他。她老了不少,他都谢顶了,比先前瘦了些,但是块头还是十足,走路还是像个黑社会老大。 一进她租住的屋子,他就厉声问,有没有背叛我?她不理他,他扯过她,用手卡着她的喉咙把她顶在墙上,狠狠地问,到底有没有背叛我?他的手越卡越紧,泪水无声地从她无辜的双眼默默而泻,她的头艰难地摇晃着,他凶狠的目光渐渐离开了她凄怨的脸庞。 他没提跟她去领结婚证,他不提,她更不想提。 她在厂里打工,他整天东游西荡,偶尔会有一两个同样乱七八糟的男人随同他来到家里,进门就躲到里间关起门来,好像商量着什么,她不管,也不想管,对他,这个恶魔,她早死心了,或许她从来就没对他动过心吧,她想。 两个月后的一天,她下班回到家,做好了饭菜,等着他,可一直到晚上十二点也不见他人影。她不想打他电话,心里虽然有那么点不安,但是她不想管他。第二天他也没回,第三天他照样没回,就这样好些日子过去了,他都没了音讯。她于是想到了报警。可报了警也没起多大作用,没找到他。她心里暗暗诅咒着,死了好,永远都别回来。 这天下午,骄阳似火,但是城里的一个公园的大水塘里冒出来一个头颅。那头颅的脸庞被水浸得膨胀得像是被水发过的馒头,面色呈黑紫色,双眼紧闭着,头发稀稀拉拉,已经谢顶了。那人仰着头,黄黄绿绿的水,很是浑浊不堪,偶尔一阵风吹来,一股鱼腥水气扑面而来,很有些难闻。 虽是夏日,烈阳晒得人心慌慌,大多数人都躲在家里或阴凉的地方避暑。可有个眼尖的人儿不知怎么的到了公园,在这水塘边一站,结果就发现了那个浮上来的头颅,他惊叫起来,赶快去喊了公园的保安,随即大堆大堆的人们仿佛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一般,他们把水塘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密不透风,水泄不通,这会儿大家都踮起脚尖或者跳起来看,更有甚者爬到了公园新种的小树上,结果那些倒霉的小树就变成了残疾或者连根拔出。也有胆小的妇人和孩子遮了眼睛,却又分开手指,似看非看、想看又害怕看的样子。有个小孩据说当时看了那浮出来的人头,他娘叫他不要看,他硬是要看,结果晚上睡觉时就哇哇地大哭着,怎么也睡不着了,好不容易睡着了,却又做噩梦惊醒了。 这个公园是新建的,周围的人们都很高兴。毕竟这个地方比邻繁华的商业区,人口非常复杂和拥挤,四围的建筑物也雨后春笋似地拔地而起,还有不少正在建设当中。那条原本就不怎么宽阔的街道被两边高高耸起的建筑遮蔽得越发像个害羞的小媳妇儿。所以人们做梦都没想到这周围能建个公园,而且是个大大的公园,如果环绕整个公园走一圈,怎么也得二三十分钟。 尸体被赶来的警察打捞了上来,人们这才发现他的双手被捆绑在后面,背上还绑着块很大的石头,身上穿着黑色的衬衣,三十多岁的样子。 警察是在发现尸体后调查走访了好些人,包括跟他以前混在一起的人。这才知道他是出狱后被以前的仇家报复,那仇家也是黑道上的人物,也同样开着另一家娱乐城,由于各方面的生意往来结下了深仇大恨,双方都是欲除对方而后快,于是他就伙同以前认识的所谓兄弟密谋去收拾那人,结果那两个兄弟早就被对方收买了,专门诱他上当呢,于是乎他就这样沉尸塘底了。 五天后,派出所通知她去认尸。自始至终,她一滴眼泪都没掉,反而觉得解脱了。回到家里,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那个外貌与年龄不成正比的女人这么多年来终于会笑了,而且布满细纹的脸上居然泛着久违的青春的光泽。这天晚上,她睡得特别香,从来没有过的轻松愉悦环绕着她。她想,明天的太阳应该会更好吧。 火车拉着的爱情 那一年她刚考上北京的一所著名高校,心跳,狂喜,之余,是要离开父母独自生活的忐忑。 她第一次买了北上的车票,是成都开往北京的一趟列车。那时,已经染上了岁月的风霜和痕迹的爹妈依依不舍地送她上了车厢。隔着车窗,她努力地压抑自己的泪水,心海翻腾,仿佛她的心都已经带不走了,列车徐徐开动,爹妈不再硬朗的脚步努力地随着车厢在站台上奔跑起来,边跑边挥手,气喘吁吁,妈妈的眼眶红红的,爸爸的眼睛也湿了,那几乎是她长大以来第一次看到他们的眼泪。而车上的她此刻已经泣不成声,电影电视里所有经典的催人泪下的分离画面一一闪过她的脑海,她甚至都想到了“多情自古伤离别”这样的诗句。边上的人看着哭成泪人的她都带着恻隐之心似的,用同情的眼神向她传达温情与安慰。 车开出好久了,爹妈的影子越来越模糊,渐渐地,变成一个小点,渐渐地,消失不见。而她,一个十八岁的黄毛丫头还在低头痛哭着,抽噎着。好久过后,她才慢慢平静了下来。她觉得自己刚才哭了这么久,哭得这么惊天动地,肯定让周围人看了笑话,一向爱美的自己脸上此刻肯定是泪痕点点,斑斑驳驳,花容失色。不,她不容许这样的自己出现在众人面前,于是毅然起身,挤开重重人群,奔赴车厢过道上的洗手间,拧开水龙头一阵狂洗,仿佛想洗掉刚才的所有尴尬和狼狈一般。当她从水龙头下抬起头时,一张洁白的纸巾出现在她的眼帘,随之是一双细长而好看的手,再是一身蓝色制服,再是一张帅气阳光带着温暖笑容的青春面孔。她惊愕地接过他递来的纸巾,却忘记了要说谢谢,也忘记了这纸巾是用来做什么的,就那样傻傻地望着他,望着他像太阳一样温暖的笑容,沉醉在他像月儿星辉般温情的眸子里。她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定是像个十足的花痴吧,那副流口水的神情一定像是粉丝见了自己崇拜的偶像吧。 他给了她一个温情荡漾的笑容后就离开了,她还立在洗手间的镜子前,傻傻呆呆地目光空洞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这才发现自己的心跳居然刚刚才恢复,它此刻狂烈地跳动着,敲打着,她感觉自己都快透不过气来了。 此后,她回到了座位上,看到他在车厢忙着整理行李,整理好行李后又满头是汗地扫地。车厢有些拥挤,他不得不一个一个地叫人家抬起脚来,大多数人还是配合的,偶尔也有人不是那么配合,他就不得不把原本高瘦的身体弯得更低,以免那些隐蔽的角落的垃圾被遗忘。碰到很不懂公众场合礼貌的在车厢抽烟的人,他会很礼貌地提醒人家不要在车厢抽烟,她觉得他的声音真是好听,很干净,很温情。大多人都抗拒不了这样一张阳光帅气的面庞,所以他们还是乖乖地到车厢连接处的吸烟区去吸,或者掐灭烟头。 他还在埋头收拾着垃圾,快走到她跟前了,她发觉自己的心再一次不争气地狂跳着,心虚气短的,让人好生不安,但又带着小小的激动和期盼。 他来到她的跟前,她跟前的茶几上有好些四围旅客制造的垃圾,他再一次冲她温暖地笑了,闪亮的眸子里是跳跃的温馨和鼓励,仿佛在安慰她一般,她白皙的脸颊上便盛开了桃花的绯红,躲避着他的目光,而是很殷勤地帮他把茶几上的垃圾清理到他手中的垃圾袋里,同样,他忘记了说谢谢,而还是那一脸温情的笑容,这股温情就像小小的花儿一般漾开在她的心扉。 第85章 她敏感的心却仿佛看到了他眼底常常浮现的一抹阴郁,他的背影也总是带着淡淡的哀愁。 第二天差不多中午时分,列车开进了北京西站,她该与他分别了。下车时,她是最后一个起身离开的,不知道为什么,仿佛有什么东西落在了这车上,她觉得她好像在这车上不只是待了十六个小时,仿佛有一根若有似无的线在拉扯着她的心,但她别无选择,西站是她的终点站,她含着淡淡的惆怅下了车,他站在车厢门边指挥着人们上下车的秩序,此刻的他很是忙乱,但还是给了她那么温情的笑容,目送着她的背影。 学校放寒假了,好些老乡都买了飞机票,就也邀她一起跟他们坐飞机回去。可她还是买火车票,还是这趟车。其实从北京到老家不是只有这趟车,还有一趟更为快捷但价格稍微贵那么一点点的特快车和其他可供选择的车,但是她不知道为社么自己想也没想地就买了这趟车。自进候车室开始她就在期待着什么,她知道自己想见到他,她等会儿想跟人调换一下座位,因为她的车票是十一号车厢,而他所在的车厢是十六号。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上了车,她找到一个同样是学生模样的女孩,跟她商量着调换了车厢座位。坐下来时,她边整理着行李,边用眼光搜寻着他的身影。张望了好一阵子也没能在人头攒动的车厢里发现他的踪影,她感到一阵小小的失落。其实他就站在离她背后不远处整理行李罢了,而她张望的是另一个方向。从她上车的第一时间他就看到了人群中娇小秀气的她,心里充满了喜悦和欢欣。他在整理着行李时偶尔会扭头看看她,他看到她在努力地朝另一个方向张望着什么,他猜,她一定在是在找寻他的身影,他便笑了,好看的嘴角微微上扬着。他发现她有些失落地坐下了,他心里在大声地喊她,我在这里。 于是他快速地整理好那个角落的行李,来到了她的跟前,整理着她所在位置上端行李架上的行李,他对她温暖地笑着,她猛一抬头,他看到她的眼神里闪过了许多惊喜,仿佛他是从天而降似的,转而她的眼里居然有一丝水雾升起,再接着他偷偷地看到她的脸又红了,娇媚可爱,绯红若花,这样的女孩早就打动了他青春悸动的心。 自第一次看到她在车厢上与她的父母分离时哭成悲痛欲绝的泪人儿时,他就注意到了她,这么乖巧可人、惹人怜爱的女孩怎会不让他心动怜惜呢。后来看到她一直在那哭,他就想上前去安慰她,可是这众目睽睽的,他又有职责在身,如何他都迈不出这一步。看到她梨花带雨的惹人怜爱的样子,他觉得他的心都被她的眼泪浇湿了,揉得愁肠百结。直到她跑到洗手间去,他这才有机会送上他的安慰和鼓励。 深夜,四周的人们都进入了梦乡,车厢里鼾声一片。而她,却伏在茶几上怎么也睡不着。望着漆黑的窗外,愁绪飞上了她的眉梢,思绪拉得很远。 三个月前,小凯,她的男朋友,向她提出了分手。他们是高三快毕业时开始相恋的。高考前夕,她被高考折磨得快要崩溃而想放弃高考时,小凯及时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开导她,安慰他,甚至放弃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来辅导理工科特别差的她,帮她树立信心,这样她才得以考上了全国有名的重点大学。小凯也考上了另一所重点大学,只是他在杭州。开学不久,相互还通信打电话,小凯还说要来北京看她,还说要她好好照顾自己,想吃什么特产或者家乡菜,他就给她带到北京来。可是一转眼,他就给她写了封电子邮件,向她提出分手,原因是他爱上了别人,一个漂亮秀丽如同温柔的西子湖一般的杭州女孩。他说要她原谅他,他希望还可以跟她做朋友。她看着这封电子邮件,良久无语,后来她彻底地删除了它,然后一个人去故宫逛了一整天。当夕阳照在天安门城楼上时,当国旗徐徐降下时,她泪流满面,心里默默地说,小凯,再见了。 这样的往事在此刻深夜的列车上的她的脑海里像电影镜头一般放映着,她靠在座位上,闭着眼睛,两行泪悄无声息地滑落。此刻的她,如同午夜里悄声绽放的夜来香,袭人的芳香,令人心碎怜惜的美。他站在车厢离她不远的地方看着她脸上无声流淌的眼泪,心事也斑驳了一地。 两年前,他在哈尔滨读大学。那会儿,他和班里的一个叫杨未的女孩走到了一起。杨未是个非常漂亮迷人的女孩,父亲是做建材生意的,因此家境甚好。而他,只是一个乡下来的穷光蛋,但是杨未爱他,她拒绝了所有抛向她的热烈的情书和激烈的追求,坚定地跟他走到了一起。他很感动,心想着要用一辈子来疼她爱她。就这样,两个家庭如此悬殊的人在众多的非议声中相亲相爱着。有一天,杨未说家里有事要回去,他于是把她送上了归途。临走时,杨未紧紧地抱着他,说过两天就回来,但是她又说自己右眼最近老跳,感觉不祥。他安慰着她,深情地拥抱着她,在她光亮青春的脸颊上印上深深的吻,说着那些地老天荒的情话。 后来,他再也没能见到他心爱的杨未。他发疯一般地跑到了她的老家,四处找寻她的踪迹,打听她的下落。终于在派出所打听到她父亲做生意得罪了黑道上的人,于是他们把杨未从学校骗了回来,对她施暴,然后用硫酸毁了她的容貌,听说很惨。虽然那几个罪犯都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是他心爱的人却永远回复不了原本的花样青春与健康,于是她选择了逃离,永远离开她至爱的人,永远留给他她最美的一面。他又找到她原来的家的住址,却从邻居嘴里得知,她出事后,她的父亲就病死了,母亲带着她不知到哪里去了,这房子也卖给了别人。 他的泪,无声地滑落着。而靠在座位默默回想着伤感的往事的她突然回过神来似的,她睁开了眼,看到了离她不远处靠在车厢门边的他,他正低着头,偶尔抬头望着什么也看不见的窗外,脸上的泪珠在车厢昏黄的灯光里晶莹透亮。 她默默起身,走到他身边,纤细的手指从素雅的包装袋里取出一张带着淡淡兰香的纸巾,温柔地递给他,他默默地接过,揩干了泪水,又是那样温情默默的笑颜,这样的笑颜在这样的深夜里绽放,是如此动人,如此令人心碎的美丽,让她觉得如此的温暖,她想,她的青春从此不会再孤独了。 火车又到站了,她最后一个起身,依依的眼光牵挂地停留在他脸上,他还是在紧张地指挥着滚滚而来的上车的人群,他没忘记冲她温暖地一笑。她僵立在那里,挪不动脚步,仿佛是根深埋在地底的柱子一般。她看到火车又徐徐地发动了,轰隆隆的敲击铁轨的声音震动着她的心房。他站在车门边,隔着玻璃向她用力地挥手,她突然跟着火车跑了起来,他快步地往车厢后面跑着,冲到一个可以打开窗户的窗口,大声地问她,你下次还坐这趟车吗?她边跑边用力地点头,激动的泪水在她抽动的面颊上飞落,而他,两行清亮的泪珠也滚落出车窗,随风飞扬着。 火车开出好远了,依稀还看得到他在用力向她挥手,还看得到他温情的笑容。火车像风一样呼啸而去,渐渐远离了她泪眼模糊的视线,那车上好像有根线在拉扯着她的心,让她感到生生地疼痛。他的火车什么时候会再来?她想她的心遗落在了他的火车上。 迟到的玫瑰花 迟到的玫瑰花 十八岁时,她到广东打工了,因为她学习成绩不好,没考上大学,爹妈也没别的办法,她于是卷起铺盖和姐妹们南下闯世界了。 初来乍到的她心是欢腾跳跃的,她满怀希望地憧憬着能在这个城市打拼出一番事业来,虽然现在一切都还那么的茫然,甚至她连工作都还没着落。 她和几个姐妹东奔西跑地到处应聘,好在沿海城市招技术工的多,像她们这样既没有学历也没有技艺的,那些厂子还是会考虑的,因为都是流水线作业,技术含量不算高。于是在到广东的第八天,她找到了工作,进了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厂家。 工作很枯燥乏味,但一个月工资能有个千儿八百的,这让第一次挣钱的她很是高兴,也很满足。 寒来暑往,不知不觉间她在这个厂子里干了一年多。这期间,那些一同前来的姐妹们都谈恋爱了,只有她还是形单影只。其实不是她长得不漂亮,也不是没人追求,而是她对那些追求者都丝毫不理会,这样的态度竟然让厂里的男孩子都以为她高傲、目中无人。 不是她高傲冷漠,而是她心里早已有了一个人。 厂子离住宿的地方有点远,她每天都要坐公交车上下班。每天早上七点她准时上了十六路公交车,下午七点她又准时挤上这趟车,每天她都坐在车后部靠窗的那个位置,从来没有变过。几天后,她发现有个人,一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孩,每天都坐在她后面的那个座位上。十几天,一个月,半年,一年,时间就这样如同流水一般逝去,但是她和他的座位从来没有变化过,仿佛彼此间都有了一种不言而喻的默契。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话,但每次都能感觉到对方有很多话要对自己说。害羞的她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因为她每天感到坐在后座的他的热烈而沉静的呼吸,感觉到他炽热的目光和温情脉脉的眼神的注视,好几次她都想鼓足勇气回头跟他故作轻松地打声招呼,也在心里预演和想象了无数遍他回应的表情和话语,可是她终究没能大胆迈出这一步。 第86章 有时候她坐在前排,故意把手肘伸出窗外,尖俏的下巴顶在她丰盈但纤细的胳膊上,风吹起她的柔亮乌黑的秀发,有好几次那秀发都被风吹到了他的脸上,那股少女特有的芬芳和发香几度让他沉醉不醒。每当她这样趴在窗口眼神迷离而悠远地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时,他都像欣赏一副美人图一样深深痴迷,他可以看得到她的侧脸,她长了一张标准的鹅蛋脸,脸子上一双乌黑秀美的大眼睛,挺直的鼻梁,小巧红润的嘴巴,白皙绯红的皮肤,长而浓密的睫毛时不时地开合关闭,那眼珠流转的烟水仿佛都要盈溢而出。这样美好的姑娘,这样钟情的少年,怎会不动心呢。 他在悄悄望着她的时候,其实她的眼角余光也在搜寻捕捉着他的表情和眼神。谁说过女儿心细如发,女人是水做的骨肉,是的,少女的心事就是这般迷离,就是这般多情。 她其实从来没敢正眼看清楚过他,每次都在下车时她故意磨蹭一会儿等他走到她跟前下车时她再装作若无其事一般偷偷瞄上一眼他的侧面轮廓,就那样一个侧面都是那么令人心动。他有着柔和流畅的面部线条,明朗,如同阳光一般,他的眼睛是大大的,身上有着一股很是文秀的气质,她想起了一个人,黄磊,那是她喜欢的男子该有的样子。 一年过去了,她对于他长的模样还是很模糊,但是她敢大胆地张望他的秀颀的背影,就那样的背影已经足够揉碎她少女的芳心了,就那样的背影已经在她梦里浮现和滋长了无数的情愫。她迷恋上了这个背影,陶醉在这个在她心里依旧面容模糊但美好的男子,虽然,他们一句话都不曾说过。 偶尔有那么一天,她的后座空荡荡的,这一整天她就会心神不宁,仿佛丢了魂魄一般心慌意乱,猜测着他是不是病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没来上班。她也曾想过他是哪里人,他是做什么的。无数的疑问终究只是在她波澜起伏的心里掀起滔滔海浪,没有人可以给她答案。 一年多过去了,这一天她看着他带着一大包玫瑰花上车了,照样无声地坐在她后面。车开过市中心,她发现满街的玫瑰花和粉红的彩带,好多的商家打出了标语“情人节快乐”,好多的情侣相拥着,那是多么温馨的画面。她这才知道,哦,情人节到了。那些男男女女无比舒心而温情的笑语欢颜深深刺痛了她的心,街上四处飘散的玫瑰花香,哪一朵是为自己盛开的呢。眼泪,溢出了她秀美的眼眶,顺着她光洁秀丽的脸庞无声落下。 她在猜测,他手中的玫瑰花是送给谁的呢?一定是送给他心爱的姑娘的吧?她的心被生生刺痛了,她为自己的胡思乱想而感到懊恼不已,坐在座位上的她是那么的坐卧不宁,仿佛凳子上有刺似的,浑身难受极了,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渴望早些到站下车,早些离开这个座位,早些离开他的视线,早些离开他手中那娇艳的玫瑰飘洒过来的芬芳香气。 终于到站了,她逃也似地下车了,但是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他的方向,果然,有个漂亮娇俏的女孩站在站台上向还在车里的他招手着。她猛然扭转了头,泪,再次滑落,这次是彻底的绝望了。她便擦着眼泪便在心里恨自己自作多情,想着自己这一年多来的好笑的想法和暗恋,原来这一切只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啊,原来这一切只不过是她自编自导自演的独角戏啊,在她梦里反复上演的感人的情节的那个男主角的梦里原来根本没有丝毫她的身影啊。她这才发现自己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搞笑的人,最最可怜可悲的人。 这一整天她都心神不宁,觉得自己的世界变得一片黑暗。由于走神,她把好些产品的配件给装错了位置,结果被主管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傍晚,她有史以来第一次走路回宿舍,不知道怎么的,她不想再见到他,不想受刺激,她对自己说,就这样忘了他吧,从此要好好地活着,为自己活着。但她的脚步依旧是缓慢迟重的。 家里打电话来,说爹爹中风了,都不会说话了。她一听就急得哭了,在电话里安慰了母亲好久,电话那头,年迈的老母亲也哭,她自己的眼泪也流了一通。最后,她决定跟厂里请假,回去照看父亲一阵子,毕竟父亲年岁大了,身体经常不好,他和母亲不容易,辛辛苦苦大半辈子还没享到一点福,她还没能来得及尽一点孝,他就要离开她和母亲而去了,她不想失去父亲,她爱他,她想无论如何要救父亲。 于是她连夜买了回老家的火车票,踏上了回乡的路途。 第二天,她一下火车就接到了姐妹们的电话,她们告诉她,昨天傍晚,有个帅小伙子到厂里打听你,他说是你朋友,我们告诉他说你因父亲病重回乡下去了,他就问我们要了你的家庭住址。 接着她又收到一条短信,你好,我叫磊,我们认识很久了。昨天来公家车站接我的是我妹妹,我是叫她陪我上我以前的女朋友的坟墓去拜祭的,因为昨天是我前女友的忌日,她一年前的昨天因为车祸去世了。昨天我手中的玫瑰花是为你而买的,可惜我当时没有勇气当场送给你,想着下午在你上车时再给你,没想到你没能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公交车上,现在玫瑰花有点枯萎了,你还要吗? 她看着这些陌生而又那么熟悉的字眼,激动的泪水在眼里打转着,幸福的光圈似乎在她透顶萦绕着,她原本因为他和父亲的病而抑郁的心情此刻变得如此轻盈,她看到二月萧瑟的天空似乎都阴霾散尽、云淡风清了。 她激动地回复着信息,手指颤抖着,好几次都打错了字,不得不删除重打,她回复,我要,枯萎了我也要,凋谢了我也要。 幸福而喜悦的泪水在她脸颊上大肆飞扬,她又哭又笑着,在人流穿梭不息的火车站,人们都很惊诧的气望着这个眼泪滂沱却又喜笑颜开的姑娘,不明白她究竟怎么了。 她接到他回复的信息,你往后看。 她转身,那张陌生而熟悉的脸带着抱歉歉疚而又阳光灿烂的脸在人海里闪耀着天真无邪的灿烂笑容,手里是一束枯萎凋零的红玫瑰。 她再也顾不得周围的人流了,她急不可待地绕过重重人流朝他飞奔过去,扑向那个她等待已久的陌生而又熟悉的怀抱,泪水和欢欣沾染着那行将凋零的玫瑰花,人们看到那枯萎的玫瑰花瓣居然渐渐变得新鲜而光丽了。 遗失的美好 遗失的美好 玄也是个美丽的姑娘,山野的清新给了她清新的气质。她站在那儿就能让你想起山谷的柔风,时而又像春天里一株碧绿柔嫩的小草,或者她原本就是山间一棵娇小纤细的小树儿。 爹妈没读过什么书,但是这个名字不知怎的取得这么有韵味深意,要知道周围的姑娘们清一色的什么燕、英、花、霞、丽、秀等等之类的。玄也很是为自己的名字高兴了一番。但时常她是沉静的,如同墙角里寂寞而开的丁香花,可是她的美是不容忽略的,从小就是。 村里人很少读书,但大家都知道林黛玉,于是有嬉皮笑脸的后生便涎了脸子跟在害羞而沉静的玄也身后,笑她像林黛玉。他们说的没错,玄也的幽怨的眼神,娇柔的身段,柔弱无骨一般的纤细,真是让人禁不住地怜爱。不用说,这般娇俏可人、淡淡哀愁的少女是无比动人的,村里和十里八乡的后生凡见过她、知道她的没有不爱慕的,也有好些后生央了人去她家提亲,但是玄也都不答应。 不知哪年哪月,大概是玄也十五岁吧,读初三的她正好放学往回走,有个男人在楼上看见了她,像是蜜蜂见了蜜一般,眼睛从此被玄也清新美好的气质和娇柔秀丽的身姿给深深吸引住了,他静静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心里想,我找到我要的姑娘了,这一辈子我认定你了。 其实这男人是学校里一个老师的亲戚,是个城里人,此番前来是受家人所托来看望这老师的。他跟那老师说好久没在学校待过了,想体验一下学校生活,于是也跟着来学校逛逛,这一逛不打紧,原本他觉得蚊子苍蝇飞舞黄土灰尘飞扬的农村很不适合他,想着到学校看看就回城的他,却在此邂逅了让他怦然心动的女孩。所以他跟那老师说觉得农村生活很自在,空气也好,想多在此地待上几天,那老师不知他是恋上这里的人儿了,当他话是真,就也热情地留他多住些日子,多呼吸呼吸农村里的清新空气。 这男人叫郑萌,这年二十四岁,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好在家里都还有些关系背景,别看他长了一副斯文相,还架着副金边眼镜,但时而会在他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凶煞。他留着一头类似于现在的f4一般的长发,但是是卷的,不知道是自然卷还是烫卷的,像个金毛狮王,在这些农村孩子眼里可算是个城里来的另类人物。他的面孔是白皙的,但老天没能赐给他英俊的面孔,所以怎么看起来都有些怪异,好在他天生优越的城里人感觉给他加了一些分,他的背影看起来还破像韩国男星那般忧郁而动人,有些瘦削颀长,似乎还透着些许气质。 第二天,他起了个大早,随同这老师来了学校,老师要上课,他就趴在二楼的走廊看着校门的方向,眼镜在努力地寻找目标,抬腕看看表,已经二十多分钟了,佳人还没出现,他有些不耐烦了,但还是紧紧盯着来来往往的孩子们鱼贯而入。五十多分钟后,他的眼神闪亮着星辉一般灿烂的光芒,玄夜低着头缓慢地映现在他的眼帘。他只差喊住她跟她打招呼了。 第87章 话到喉头才觉得有些冒失,人家还不认识自己呢,于是他咽了咽唾沫,饶有兴致地欣赏着这个如同粉嫩的荷花又如同淡雅的茉莉花一样的女孩。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淡雅的有荷叶边大翻领的上衣,下穿了一条白色百褶裙,脚上是一双白色的小巧的凉鞋,长长的黑发披散着,如同天使一般可爱美丽,他看呆了,口水直咽,他想他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动心了。忽而,他感觉到自己的脸红了。 玄也进了教室,她不知道有双眼睛始终在窗户外面紧紧盯着自己,她要中考了,没时间顾及任何学习以外的事情,虽然男生写给她的纸条数不胜数。 第三天,郑萌照样出现在学校,照样隔着玻璃盯着玄也看,仿佛她是他的整个世界一般,让他忘乎所以,渐渐地,有些眼尖的女孩子发现了窗户外这个看起来斯文的城里男人,也顺着他的炽热眼神知道了他内心的秘密和渴望。 下课后,有好事的女生就笑玄也,说有个城里人看你看了好久呢,口水都流出来了。玄也羞涩地顺着女孩们指引的方向看过去,正好与郑萌的火热眼神相触,突然间,玄也感觉到心跳不正常,她有种头昏目眩的感觉,心下一软,忐忑如潮,汹涌澎湃,却又极度空乏一般,慌乱不堪,忙收回了眼神,转过身子,再不敢与那双勾魂摄魄的火热眼神接触了。柔亮乌黑的秀发遮挡了她秀美白皙的面庞,郑萌只能看得到她的侧脸,他发现她的睫毛好长好翘好卷,忽闪忽闪的,像一个诗里走来的人儿。 上课了,好久过后,玄也禁不住转过脸来偷偷望向窗外,看到是令她心潮涌动的背影,那个背影如此秀颀,带着淡淡的忧伤,带着斯文人特有的忧郁,是的,那是令她无比心动的,是她梦里的白马王子该有的背影,虽然他长得并不那么帅气,可是他的忧郁的背影和他勾魂的眼神打动了她少女怀春的心扉,深深地触动了她萌动的少女情怀。 自与他相望那一眼时,她再也不能认真而平静地听课了,看书时几个小时过去了书页还停留在原来的位置,脑海里全是他的眼神和背影,她知道她陷进去了,她再也无心学业了。周遭的同学们都在忙着混天黑地的备考,可她丝毫感觉不到紧张,她只感觉到想起他时的那股心酸,连脚都站不住,腿脚和背脊全身发软,酥麻酥麻的。 放学后,她特意从他身边经过,幽怨而缓慢地飘过他身边时,他叫住了她,她红了脸,心如鹿撞一般打鼓,差一点站立不住,她立马抓住了走廊边缘。他又何尝不是下了好大的决心,在心里演练了无数遍呢,红着脸的他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告诉了他,两人很尴尬地站在走廊上,好久没有说话,此刻,内心里都好像堵着什么东西,喉头都像塞着什么,脑子里一片混乱,理不清头绪。良久,他说,过两天就要回城里了。她不知道说什么,本想说点什么,话出口却变成轻轻一声迟疑的“哦”。 又过了良久,他告诉她自己的名字,她仿佛觉得自己和一个陌生男子站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周遭还有些稀稀拉拉的同学的影子,天色也不太早了,回家要走四五里路呢。于是她深吸一口气,平了平不畅的呼吸,悠悠说道,我要回家了,回晚了爹妈会骂人的。不等他再说什么,她低头慢慢地走了。他看着她缓缓消失的背影,心里有点淡淡的酸楚和惆怅,竟然有丝泪滴萦绕眼眶,真是莫名其妙,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仿佛生离死别似的。 第四天,他又来到了学校,那个亲戚老师觉察出他的变化,便问他在学校干嘛,他王顾左右而言他,说散散心,说乡村里的空气和小孩都很纯净,比城里好多了,城里太喧嚣太吵闹,工作压力也大,生活节奏也快,还是乡里好。那老师也是听到几个嘀嘀咕咕的女孩子的谈话才知道他的这个亲戚天天待在学校看心上人。老师笑道,我知道你的心思了,你是看上我们这里的姑娘了吧。他脸红了,像小偷偷了东西被人识穿揭发一般心虚得很,呵呵笑着,不做声。老师道,那个姑娘性格很安静,现在要中考了,不要过多地打扰她啊,做老师的和做家长的都希望孩子能考个好学校,她这年纪不适合谈恋爱呀,你真对她有意思的话,来日方长嘛。他听着老师的这番话,怎么听怎么不是滋味,还是沉默着,那老师知道他没听进去自己的话,于是也不理会他,自顾自上课去了。 这天他没能看到玄也的身影。他很是焦急,不知道她是不是病了还是怎么的。于是他也不顾不了这么多,一路上打听着玄也的家,好在十里八乡的人家都知道玄也,于是他很顺利地就到了玄也的屋门口。 屋里有些漆黑,他人高,只得猫着腰进了屋子,突然间从门后闪出来一条黑狗朝他汪汪汪地大叫着,吓得他出了一声冷汗,随即出来一个中年妇女,他猜这是玄也的妈妈。果真,那中年妇女把他上下打量个遍,看着他这身时髦的打扮,有些诧异这个城里人为何会来到她家里。她问他有什么事,找谁?拎了把椅子给他,还给他泡了杯茶,和他一起坐在堂屋里聊了起来。他说他是玄也的朋友,不知道玄也今天咋没去上课,是不是病了?他猜得没错,玄也确实有些晕乎乎的,她想她是得了相思病了,爹妈跟她说的那套要好好读书的话早被她抛到九霄云外了,学习成绩顶多只算中等的她现在压根就没心思学习。 她在里间听到了他的声音,一阵莫名的激动和兴奋,好像头也不晕了,即使晕也是幸福的眩晕。她躲在门后面偷听他和妈妈的谈话,觉得他的声音真是很有磁性,是她喜欢的声音。后来,妈妈留他吃饭,他毫不客气地就留下来了,妈妈还叫她起来招呼客人朋友,她红着脸出去见他,眉目传情着,细心的妈妈从这个年轻人进屋起就感觉到他和玄也之间定是有着什么,但村里人都好客,人家大老远地从城里来,能不喊人家吃个中饭什么的吗。 当着妈妈的面,两人都没有说话,但眉眼之间传递的信息是丰富的,是他们只以为只有他们俩才懂的深情。傍晚时分,郑萌才依依不舍地踏上了回亲戚家的路途,玄也送他,一直送到村口好远。他们一前一后地走着,都低着头,都默不作声,但都仿佛有前言万语似的,却又欲说还休,走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路上时,这路两边都长了高高密密的杉树林,他激动地抓过她的手,她被他突然的举动吓坏了,要知道她这可是第一次跟一个男人这么近距离接触啊。但过了不久,幸福的眩晕就振昏了她的头,她任由他抓着,那指尖传来的力量和柔情几乎让她瘫倒在地,于是他只得扶着她,他顺势揽住了她的肩头,她心跳如麻,也能明显地感觉到他的心跳,如同战鼓一般轰隆隆地作响。他说,跟我走好吗,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跟我走。她有些猝不及防,还陷在幸福的漩涡里难以自拔,她知道自己不愿意离开他的怀抱,她多么希望她永远都能被这样一个胸膛环绕啊,当她听到他激动的表白时,她非常非常想点头,没人知道她此刻是多么想永远跟他走,想永远跟他在一起,可是话出口却又变成了“不”。他惊愕地望着她,激动地问,为什么?她的泪水便滑落了,滴在他的白色t恤上,不为什么,我爹妈年纪大了,我不想离他们太远。他沉默了,替她拭去泪水,良久,他说,没关系的,我们又不是不回来,再说现在交通很方便的,想他们了你就可以回来见他们啊,我也会经常带你回来看他们的,好吗?答应我,你知道,我爱你,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女孩这么动情。 她抬起头来,睫毛上的泪花还闪闪的,仿佛被他说动了,他把她的头轻轻掰过来放在他的肩头上,又在她的额间轻轻而深情地吻了一下,她觉得自己此刻太过幸福,多想时光就在此刻停留,多想永远依着这样温暖的胸膛。一个大胆的念头在她心里萌生了,她要跟他走,要永远守候在他身旁,要永远依偎在他的怀抱。 她问,明天,你还来找我吗?他点点头,无比深情而坚定地眼神告诉她他的决心和对她的爱恋情深。明天,跟我回城好吗,我们明天一起说服你爸爸妈妈,不管什么困难我们都一起去克服,去战胜,相信我,好吗? 这天晚上,玄也一夜辗转难眠,脑海里始终浮现着那甜蜜的一幕和他温情的话语,幸福的水波好像在她四走漾动,让她时而兴奋,时而惆怅,时而甜蜜,时而苦恼。 第二天一早,她跟妈妈支支吾吾地说要和她商量件事情,妈说我正好也想跟你说件事情,你是不是跟那男的好上了?面对妈妈的质问,她像只受惊的小猫一般,但脑海里突然闪现了他坚定而温情的眼神,那个眼神给了她无限的信心和鼓励,她坚定地说,是的,妈,我喜欢上他了,他要我跟他走。妈有些无可奈何,问,那你决定怎么办?你难道不读书了?你年纪还不算大,不好好读书就谈恋爱,还想跟着男人走,你可真是胆子大啊。这事我管不了,你好自为之,不听话我这做娘的也没什么办法,你就当做娘的我没生过你,就当我死了。说完妈气冲冲的气扛起锄头就出门去了,留给她决绝的背影。妈在一转身就泪流满面,她也有过少女怀春的时期,她知道女儿长大了,懂事了,女大不由娘啊,现在跟她说什么都无济于事,只是她要离开娘到城里去,以后家里就剩下他们俩个老家伙了,凄凄惶惶的,多孤单啊。这死女子,读书是不指望她了,只能指望她嫁个好人家,这城里小伙子看着倒是不错,只是对人家又不了解,万一是个人贩子可咋办? 第88章 但看着玄也那副表情,硬是铁了心的要跟他走,为娘的要拦是拦得住她的人,拦不住她的心啊。 妈一出门,郑萌就进了屋,他看见玄也正趴在地上伤心地哭着。他拉起她,帮她揩干眼泪,细声温柔地安慰她,怎么了,是不是为了我跟你妈吵架了,她一把趴在他肩头大哭起来,口齿不清地说,我对不住我娘和爹啊,可是我能怎么办啊?他抚着她的头,拍着她的背,紧紧地抱着她,安慰着怀中如同受伤的小鸟一样的她说,没事的,别怕,有我呢,就交给我吧,我来说服他们。 郑萌是拎着一大堆礼品过来的,都是高级的烟酒补品之类的,他特意起了个早坐车到镇上买的,他今天要带玄也回城,他要说服玄也的爹妈同意他们俩的事情。 玄也的妈还没回来,爹到外面给别人帮工去了,一去好几日没回来。玄也就和郑萌一起在家等妈回来。好不容易快到中午了,妈终于扛了锄头回来了,她冷眼看着这两个眼巴巴望着她希望得到她准许的人,始终不说话。玄也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清楚什么,郑萌很坚决地对玄也妈说,妈妈,请容许我叫您一声,虽然有些早,但是我跟玄也是真心的,我对她也是真心的,我知道您担心我是骗子,我可以给您看我的身份证,再不您就和我们一起到乡里派出所去,他们可以跟城里联系证明我不是骗子。我对玄也是真心的,虽然认识不久,但我对她产生了真正的爱情,我会对她好的,您相信我。 他又把那一大堆礼物提到玄也妈面前,还从包里掏出好几百块钱来,玄也妈厉声说,把你的钱收回去,我们农村人再穷也不稀罕你这些钱,这礼物太贵,我们受不起。郑萌碰了一鼻子灰,但并不灰心。他耐心地说,妈妈,我知道您是担心玄也跟我走以后离您太远,我会经常带她回来看望您二老的,您放心好了。这点钱和礼物是孝敬您二老的,请您无论如何收下。以后逢年过节我们都回来看望你们,希望您能成全我们。 说着就拉起玄也的手要走,玄也一步一回头,眼泪汪汪地流了好长,泣不成声。玄也妈腿一软就跌在椅子上,呆呆地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那玄也还在凄楚地哭喊着妈。过了好久,玄也的妈才回过神来,她立马起身去追他们,可是他们走得太快,玄也妈追到村口时,他们已经离村口好远了,玄也回头看到妈妈站在水库的堤坝上,她再次忍不住嚎啕大哭,高声呼喊妈妈,我会回来看你的,多保重,哭着又朝妈妈跪拜三下,郑萌也跟着她朝玄也妈的方向跪拜了三下。玄也妈的眼泪都快流干了,心碎得疼痛不堪,她久久地待在那里,可是他们的背影看不见了,只能看到远处的云雾飘渺,那阵凄凉被山风夹带着似乎弥漫了整个村子。 玄也随郑萌到了城里,由于她还没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于是结婚是不行的,但他们是事实上的夫妻了。由于没有文凭,又没有技能,玄也没法找到合适的工作,郑萌便让玄也在家里当起了全职太太。郑萌虽然也没学历,但他的姐姐开了个大公司,于是他就在他姐的公司里上班,一个月也能挣些钱养家糊口。 起初,郑萌很是疼爱玄也,玄也觉得日子跟蜜糖似的。可过不久,她就想爹妈了。于是,郑萌为了不违背当初的誓言,就带着她回到乡下,可他其实很不喜欢去乡下,他嫌那里蚊子太多,嫌苍蝇老是围着饭桌转,嫌玄也家没有消毒碗柜和冰箱,当然,他没有太过地表露。只是在玄也妈拿筷子和碗给他时,他问玄也有没有开水,玄也说要开水干什么,他说没什么,你就给我把开水提来吧,玄也就给他把开水提了过来,他把开水倒进碗里,又把筷子和碗左烫右烫的,玄也和妈看在眼里,心里很不舒服。 晚上,他不愿意去玄也家的厕所,嫌那里太多苍蝇,还有蛆偶尔会爬出来,吓得他毛骨悚然的。于是他就在屋后面找个地方上厕所,玄也也拿他没办法,说他太娇贵。 睡觉了,他说蚊子太多,又热,没法睡,说乡下就是不好,连个空调都没有,敌敌畏也没得卖,真是的。 玄也妈悄声拉玄也到一边问,他对你还好吧,没欺负你吧。 玄也说,他对我倒还好。 玄也妈说,他这也太娇气了,起初死活要你跟他去城里咋没嫌弃我们乡下和乡下人,这会儿倒嫌弃得要死,好像他是什么金枝玉叶似的。以后回来你就一个人回来,他不来我不怪他,免得看到他这副样子难受得慌。 玄也说,妈,你少说点。他在城里生活惯了,我也不好说他什么,您就将就点,我们明天就回城去了。 果真,郑萌后来很少陪玄也回乡下去了,每次都是玄也一个人回去。 玄也在家做着全职太太,她一颗心全都在郑萌身上了。郑萌走到哪里她都会打电话追踪,因为她害怕失去郑萌,她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同事,每天,郑萌一去上班,她就只能独自对着电视和空荡荡的房子,心里孤寂得慌。她知道自己除了长得漂亮之外一无所有,因此她总担心哪天郑萌会不要她了。 不久,她怀孕了,十月怀胎,她生下一个女孩,郑萌和郑萌的爹妈很是不高兴。但她心里是高兴的,因为有了孩子她就不再寂寞孤独了,从此她的生活里除了围着郑萌转就是围着孩子转了。孩子很健康,也很可爱,郑萌看着这么可爱的孩子也渐渐地改变了态度,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啊。 只是郑萌很受不了玄也对他的管束,无论他走到哪里,她的电话就追踪到哪里,起初他感到甜蜜,觉得老婆这样做是在乎他的表现,可久而久之,他觉得很累,都快要窒息了。他不能晚回家,晚回一会儿,玄也就在阳台上很紧张地朝下张望,他一进门她就紧张地问他上哪里去了,他忙了一天,烦得要死,因此不太想回答她的问题,她就坐在那里抱着孩子边哭边说,乖宝宝,你爸不要你妈了,你爸变心了,不再对你妈好了。起初,他还劝劝她,哄她开心,可后来她老是这样,他就失去了耐心,渐渐地,他都害怕回家了。 一个周末,大家说好久没放松了,一起去放松一下,蹦迪,喝酒什么的。他们拖着郑萌一起去,郑萌正好不想回家,于是就一起去了。 他们很high地蹦迪,大汗淋漓后觉得畅快无比,于是又大口地喝酒。他正在豪饮时,一个女同事小琪坐到了他身边,小琪对他暗恋已久,他不是不知道,但他那时觉得不能对不起玄也,于是对于小琪的明腔暗语的挑逗都装作若无其事。这回小琪不知是真醉了还是假醉,最眼朦胧地趴在他肩膀上,呵气如兰,当然还夹杂着酒气,眼神妩媚迷离地对他说,郑萌,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好久了,你为什么不能接受我,为什么? 他也有了几分钱醉意,脸被酒气熏得红红的,仿佛没听进去刚才小琪的话似的。他说,什么,你喜欢我?喜欢我好久了?呵呵,不可能,不可能,你喝醉了,喝醉了。 小琪晕头晕脑地把他的头掰过来,两手捧着他的脸,醉眼迷离地说,我没醉,我是说真的,我喜欢你,早就喜欢你了,你真狠心,真狠心,我很差劲吗,你看不上我? 我没看不上你,你是个好姑娘,是我,是我不够好,我不够爷们,我窝囊、、、、、、 俩人你一杯我一杯地灌着。到了十一二点,大家决定回去休息了,小琪和郑萌住同一方向,于是两个人一起打的往回走。到了小琪的住处,小琪下车来,郑萌醉醉地挥手说拜拜,小琪说,你就不下来送送我吗,楼上黑得很,你送我上去吧,我怕。郑萌于是下车来,送她上楼去,其实楼道一点也不黑,但是小琪故意说自己怕老鼠,怕蟑螂,怕这个怕那个的。上楼时,她像藤一样死死攀着郑萌的肩膀,两个都有些醉意的醉鬼摇摇晃晃地上楼去。 第二天一早,郑萌晕晕地睁开眼,发现自己衣冠不整地躺在一个陌生的屋子里,随即看到一张青春逼人的脸庞,是小琪,他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一看手机,果然,无数个未接电话,最后一个电话是凌晨五点打的,他知道玄也一夜没睡,一直在给他打电话。小琪笑嘻嘻地贴过脸来,在他脸上吻了一口,他把她推开去,说对不起,昨天我喝醉了,我得回去了。说着就起身整理衣裳,小琪调皮地拉着他的手,说不准走,你是我的,你昨天还对我说你喜欢我来着。他挣脱她的手,说对不起,昨天我是喝醉了。 听到铁门关上传来的砰的声音,小琪的眼泪就滑下来了。她想,难道自己喜欢一个人有错吗,难道自己对他的思念和喜欢就换取得他这样一句冷漠的话,喝醉了?喝醉了是什么意思?难道对我的喜欢是因为他喝醉了而已吗?想着自己这么久以来对他的思念,对他的喜欢,她就止不住心疼和流泪,虽然她知道自己不该去破坏他的家庭,但是她无法遏制自己对他的喜欢。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么喜欢他,二十四五的年纪了,爹妈和亲戚都劝她趁年轻找个对象,可是从她二十一岁进公司时看到他的第一眼,她就知道自己陷进了这个男人无意结好的一个网,于是她拒绝了所有的小伙子的追求,一心想着他,憧憬着有一天能成为他的新娘。多少次她都想大胆向他表白,想约他出来约会,可是她又没有足够的勇气。昨晚其实她并没有醉得很厉害,她就是借着酒精给自己壮胆的,终于说出了心里话,可是他却扔过来一句说是她喝醉了,说他也喝醉了,这不是笑话吗? 第89章 泪雨纷纷的小琪觉得天都要塌下了。 郑萌一进屋,发现屋里黑漆漆的,没开灯,他把灯打开,看到玄也披头散发地坐在沙发上,泪痕尚未干,她眼窝深陷,目光呆滞,就连他回来,她也仿佛没有察觉一般。茶几上的烟灰缸里少说也有二十几个烟头,她是何时学会抽烟的?茶几边上还有两个空酒瓶。他觉得她一下苍老了好多,他走过去,把她轻轻抱在怀里,泪水顺着他胡子拉杂的脸而下,滴落在她暗淡无色的脸颊上。他说,对不起,玄也,对不起,我错了。她闻着他衣衫上混杂的香水味和酒味,还有他脖子上的口红印,什么也没说,她从他怀抱里挣脱出来,只说了一句,你没吃早饭吧,我去给你做早餐。 一整天,他哪里也没去,就在家陪着她,可是她没跟他说一句话,也不愿意跟他呆在一个屋子。她如果在客厅,一看到他来,她就跑到卧室去,他就也到卧室去,她就跑到厨房去。不管他说什么,不管他怎样求她原谅,她都默不作声,她觉得她的心已经碎了,死了。眼前这个男人再也不是当初她第一次见的那个让她无比动心动情的男子了。晚上,他睡在床上,她却抱了被子睡到了沙发上。一整夜,两个人都无眠。第二天晚上照旧是这样,他知道他们之间的沟壑太深太深,似乎永远都不可愈合了。这两天,他觉得仿佛像是过了两百年,非常难受,非常压抑。 就在他辗转反侧时,玄也静静地在床边坐下,似乎下了好大的决心似的,幽幽开口道,郑萌,我们分开吧。他震惊了,觉得有个惊天轰雷在他透顶砸开,一股热血直冲脑门,浑身都像有无数个小虫子在咬他,让他难受极了。 为什么?我不是道歉了吗?我说过,那是我喝醉了,我是爱你的,我不想跟你分开。他咆哮着,非常不相信分开这样的字眼是从柔弱的她口中蹦出来的。 她不做声,低着头,长发遮盖了她的脸,他看到大颗大颗的泪滴掉在她的手背上。他跪下来,跪在她跟前,摇晃着她,对不起,我是爱你的,我不想失去你,你原谅我,看在我们的孩子的份上,原谅我好吗,我们重新开始,你要什么我都答应你,我们不要提分开好吗? 星期一上班时,郑萌一下憔悴了好多,小琪跟郑萌碰到一起时也眼神瞬间逃避。下班时,他鬼使神差地叫住了小琪,说要小琪陪他去喝酒,小琪问他为什么,他说没什么,太烦躁了,太郁闷了,所以想喝酒。于是小琪就陪他去,他边喝边流泪,说,我跟玄也完了,我背叛了玄也,我知道她不会再原谅我了,我知道她的脾气,我是爱她的,可是她不肯原谅我,我们完了,彻底完了。小琪笑了,凄楚地笑着,大声地笑着,笑声震荡着整个酒吧的上空。她听着这个自己苦苦爱了三四年的男人在自己面前哭得像个孩子一般,小琪终于明白,他爱的还是玄也,不管她如何付出,他的心还是在玄也那里,她知道他永远也不可能属于她了。那个孩子一般哭泣的男人还在那里喃喃念着,玄也,我爱你,玄也,不要离开我、、、、、、 她转身离去,没人知道,泪水是怎样在她青春的面庞和心上残忍的气划上深深的口子的。她辞职了,没人知道她漂泊到哪个城市去了。 郑萌晕乎乎地回到家时,家里没人,桌上静静地躺着一张纸条,郑萌,我走了,孩子在她爷爷奶奶那里,我们不曾真正结婚,所以谈不上离婚。你当初对我和我妈说你会一辈子对我好的,可是我没有信心。原本以为你就是我的世界,可是我抓不劳你,我整天都在担心会失去你,这样的生活让我觉得好累,我再也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还有,我不是因为你喝醉了跟别人胡来就不原谅你,而是我想到了以后,谁能知道你有了第一次出轨就不会有第二次呢?好好照顾自己和我们的孩子,或许将来有一天我累了,就会回来看你和孩子的。我对自己太没信心,你放手吧,不要找我,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该去哪里、、、、、、 郑萌泪雨滂沱地看着这些话语,字字如刀,都刻在了他心里,直到血流不止。他跌坐在地上,泪眼朦胧地仰天长哭,天啊,这是为什么、、、、、、 当不能再相爱时 当不能再相爱时 芦苇在表哥的拖拉机上抿嘴微笑着,她低着头,像是想着什么心事。车太晃了,她被颠得左摇右摆的。 这拖拉机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左拐右拐,像个走不稳路的小脚老太太,又像是耍龙灯一般划着“8”字。 芦苇的姑妈姑爹姨妈姨夫们都站在拖拉机上左摇右晃,二姨对驾驶座上芦苇的表哥舒心说,把我们颠下去不要紧,可不要把芦苇颠下去了啊。随即大家哄笑开来,那芦苇脸红得像火烧,舒心坐在驾驶座上紧握着车把手,手心都紧张得出了好些汗,但听到这样的玩笑话他心里是开心的,是甜滋滋像喝了蜜糖水一样。 芦苇从小就喜欢和表哥舒心待在一块儿。那时候她家离舒心家有三十好几里路,每逢爹妈说要去舒心家走亲戚,小小年纪的她就满心欢喜地找出自己最漂亮的衣服换上。只是每次都是逢着过年过节或者亲戚生日了才会去舒心家走动,于是芦苇便日日盼着过年过节或舒心家的人过生日。有时候,好久都没去舒心家了,她就问妈妈,舒心家的人怎么还不过生日呀?妈妈就笑她,你真是个笨丫头,他们家就三个人,每个人一年只过一次生日呀,他们三个今年的生日都已经过了呀。她就不做声了,独自走开去,心事重重地样子。妈妈看到她搬了个小椅子坐在屋门前望着远处的山,好像在出神地想着什么。妈妈心里思忖着,这孩子,小小年纪就这么成熟了?都会思春了?这一年,芦苇十岁。 她不会读书,也讨厌读书,小学读了四年就死活都不肯去学校了。于是她有足够多的时间来想表哥舒心。 舒心也不太爱读书,唯独对武侠小说情有独钟。那一次,他到芦苇家做客,芦苇妈妈安排他睡楼上。半夜里,芦苇家的楼上却着火了,原因是舒心半夜点了蜡烛在蚊帐里看武侠小说,结果熬不住睡着了,蜡烛被他碰倒点着了蚊帐,幸好发现得早,舒心才没烧伤。舒心爹妈把他狠狠抽了一顿,看着他哭得可怜兮兮地摸着被竹条抽得通红的屁股,芦苇偷偷躲在墙角抹了好些眼泪。后来,她趁妈妈不注意,从厨房偷了好几个鸡蛋偷偷塞到舒心怀里。妈妈问这鸡蛋怎么少了这么多?她说是狗吃了的,她说她看到狗刚才偷吃了。 舒心很调皮,他趁大人都出去走亲戚了,就对芦苇说,你去不去集市?去的话我带你去。芦苇想也不想就猛点头,她巴不得能跟表哥单独呆在一起呢。可是这去集市有二十好几里的路程,可怎么去呢?舒心左瞄瞄右瞄瞄,看到芦苇家的侧屋里有一辆自行车,芦苇说没钥匙,钥匙在爹身上了。舒心叫芦苇找根铁丝来,芦苇很听话地从爹爹的工具箱里找了根铁丝,舒心就用铁丝把那自行车的锁给撬了。芦苇看着他撬锁的举动,心跳得厉害,她怕爹妈回来会打她骂她。可也有着小小的压抑不住的喜悦和激动,她马上就要跟舒心一起去集市了。 她坐在自行车后座,路颠颠簸簸的,很是不好走,时不时遇到上坡,舒心用尽全身力气想蹬上去,可是没有办法,坡太陡,于是她就心疼而温柔地对舒心说,我下来吧?看着舒心太用劲,连脖子都粗了,根根筋鼓起老粗,汗滴如雨,他的后背都湿透了,她心疼地掏出手绢帮舒心细致地揩着。舒心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又很享受似的。 好不容易到了集市,舒心把车寄放在一个修鞋的老头那里。芦苇很高兴,集市上人可真多,东西也琳琅满目,看得她眼花缭乱的。走到一个卖皮鞋的摊位前,芦苇挪不懂脚步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漂亮的小皮鞋,舒心拖她走,可她还是不停地回头眼巴巴地望着那小皮鞋。舒心带着她从集市这头逛到了那头,都逛了一遍后,他买了两根冰棍,两个人坐在一家商店门前的台阶上歇息。舔着甜甜的冰棍,可是芦苇还是心事重重的样子。舒心舔完了那根冰棍,就又拖了芦苇的手,芦苇被他拖得有些急,问他,表哥,干嘛呀?去哪呀?舒心把她拖到那卖皮鞋的摊位前,问老板,那皮鞋多少钱?老板说八块钱一双。八块钱在八十年代来说也算是比较贵的了。他于是问芦苇,喜欢什么颜色?芦苇的眼里泛着欣喜的光芒,咽着口水,说喜欢红色。于是舒心从裤兜里掏出一把整理得齐整整的角票块票,这些钱是他自己捉泥鳅卖了所得的,本来他是留着买他喜欢的玩具枪玩具剑的。那是夏天的夜里,他在田里捉了好多次泥鳅,好不容易才凑足了这买玩具的钱的。芦苇爱不释手地捧着这双漂亮的小皮鞋,喜悦,但又很愧疚地偷偷望着走在一旁的舒心。舒心转过头又跑到那鞋摊上,他嬉笑着给自己也买了双皮鞋,逗芦苇开心说,你看,咱们这下成“情侣装”了,芦苇便开心地笑了,脸红红的。 两个人又蹬着那辆没锁的自行车走走停停地回到了芦苇的家里。好在大人们都还没有回来,这单车的锁变成了这样,两个人都有些担心了。舒心要芦苇把她爹的工具箱拿出来,他便把那把被他撬开的锁用钳子起子一番敲敲打打,嘿,居然被他弄好了,自行车的锁又恢复了原样。芦苇崇拜地看着表哥。 第二天早上,大人们都起得比较早,两个小屁孩却还在呼呼大睡,于是芦苇妈去叫他们起床吃早饭。 第90章 她掀开舒心的被子一看,乐了,他把那双新买的皮鞋穿在脚上睡觉。芦苇妈妈笑晕了,喊来其他大人们。后来她又去喊芦苇起床,发现她也穿着皮鞋睡觉。原来这两个小孩觉得这么漂亮的新皮鞋平时没什么机会穿,也舍不得穿着它们在地上粘泥巴,于是就睡觉时穿着过把瘾,当然,对芦苇来说,还有一个顾虑,那就是她怕爹妈问她这皮鞋是怎么来的。这事儿后来成了笑话。 两个人青梅竹马地长到了十八岁,很小就暗生了情愫的两个人感情如胶似漆,就在要谈婚论嫁时,姑妈姑爹姨妈姨夫们却开始强烈反对了,虽然他们时常也会拿他们开开玩笑。他们说,这样结合不好,你们是近亲,以后生孩子说不定就是个低能儿,那可怎么办?舒心他爹妈一听有可能生个低能儿,态度一下就从原来极力赞同变成了竭力反对,说舒心,你还是为后人多考虑考虑吧。 可是两个人感情太深了,要分开还不如把他们杀了。 自从他们不能在一起后,两个人都把自己关在家里好久没出门,瘦了一大圈,泪也掉了一箩筐。可是痛苦归痛苦,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呀。 于是不久,芦苇爹妈开始央人给她马上介绍对象,舒心爹妈也毫不示弱,马上托人给舒心介绍对象。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这两个人不得不分开起,芦苇爹妈和舒心爹妈四个人仿佛结仇了一般,相互不理睬,亲戚们都从中撮合,但是无形的矛盾好像还是横在他们之间,无法冰释前嫌。 媒婆果真马上给芦苇介绍了个对象,芦苇看了照片时就很满意,说那男的长得好,算是山窝子里的一只金凤凰,媒婆听了这话马上回去告诉男的,那男的也见了芦苇的照片,连声点头。 舒心的对象长得高挑苗条,虽然颧骨有些突出,牙齿有点暴,但很爱打扮,甜言蜜语的极度讨人喜欢,看上去也很精明强干的样子。舒心爹妈很满意这个儿媳。他们偷偷打听那芦苇找的对象咋样?亲戚们告诉他们,芦苇找的那男的也是高高大大,仪表堂堂,舒心爹妈心里听着很不是滋味,虽然舒心也长得很不错,但怎么着都觉得芦苇她爹妈在挑衅。当然,芦苇爹妈也偷偷打听舒心找的对象咋样?亲戚们便告诉他们,舒心的对象高高挑挑,时髦洋气,很会讨人喜欢。他们听了心里也很不是滋味,虽然芦苇长得也很甜美的样子,但怎么着都觉得舒心她爹妈在挑衅。 后来这两对都结婚了,但是从此这对人看那对人怎么看怎么不顺眼,那对人看这对人也是越看越光火。两对人走在一起都是你不理我我不理你。芦苇逢人便说舒心他老婆怎么怎么不好,而舒心提到芦苇老公时鼻子里就会情不自禁地冷冷地“哼”一声,犹如芦苇老公提到他舒心时一样的表情。而舒心的老婆对芦苇也是怨言颇多。 自此以后,两家几乎不曾来往。 只是舒心买给芦苇的那双皮鞋她还是不曾丢,被她小心翼翼地瞒着丈夫藏在了某个角落。只是舒心偶尔还会想起小时候芦苇偷鸡蛋给他吃,给他细细地擦汗、、、、、、 失忆男女 失忆男女 绿檬被小妖拖着去看画展。 本来她是不想去的,好不容易有个星期天,她想好好待在家里做做面膜,好好打理打理自己的“面子”,毕竟已经是二十七八的大龄单身贵族了。 小妖本来不叫这个名字的,但是大家都觉得她是个小妖精一样的女子,所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大家见到她就只记得她叫小妖,而把她本来的名字给忘了。 小妖是绿檬认识不久的朋友,比绿檬小五岁,在市里一所艺术院校念美术。 在众人的眼里,小妖是那种很讨人喜欢的女子。如同她的名字一样,她长得很妖娆,很妩媚,打扮得也很火辣,再加上年轻,性格又很活泼,很会玩弄风情,因此是那种令男人见了心甘情愿为她去送死,令女人见了嫉妒得眼红羡慕得要跳楼的类型。 临出门前,小妖花了一个多小时来化妆,衣橱里的衣服被她试了个遍,绿檬靠在门边望着穿得像花蝴蝶、妆化得跟妖精似的的小妖,无可奈何地问她还要多久,再折腾个没完可就不陪她去了。 小妖正涂着口红呢,听她这样说,赶忙笑嘻嘻地跑过来,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说好姐姐,我就好了,你再等我一下下嘛,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她拿她没办法,于是转身到洗手间去了。镜子里的自己还是很美丽的,记得曾有人说她像林间的一棵碧绿碧绿的柠檬树。她趴在水龙头前认真仔细地用洗面奶洗着小妖留在她脸上的口红。 小妖好不容易打扮完毕,两个女子相伴着出了门,小妖眉飞色舞而又神秘兮兮地趴在她耳边说,绿檬姐,等会给你介绍一个人,你可别看傻了呀。 绿檬心想着,小妖这孩子,男朋友都有一打了,估计又是哪个倒霉的男人栽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 到了市中心的展览馆,来看画的人稀稀拉拉,场面煞是冷清,绿檬想着这些艺术的东西离现实生活似乎还是远了点啊,要不怎么会这么冷清。 小妖已经不见了踪影。正当绿檬停留在一副抽象画前时,小妖笑盈盈地站在了她身后,边上站着个男子。绿檬扭过头来,那一眼看得她眩晕不已,天,怎么会是他?这世界也太戏剧化了吧。 思绪拉回了两年前。 那时候,绿檬在另一座城市的画廊工作,每天除了上班就是看看绘画方面的书籍。 画廊里的工作相对还算轻松,她也就是负责向前来的顾客介绍画作情况,向他们推销出售。但薪水却不太多,毕竟来买画的人只是极少数搞艺术的人士或者附庸风雅的人士,真正懂画的人少,买画的也就更少了。 有一天,一个男人进了画廊。他独自安静地在画廊里转了一圈就走了,并没有问绿檬任何情况。第二天,他又来,还是一个人在那里转悠,绿檬从昨天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就挪不开眼神了,但出于女子的矜持,他没问她她当然不好意思先开口跟他说话。 第三天,那男人还是来,还是没说话。到了第四天,实在按捺不住的绿檬在他临出画廊前,终于鼓起勇气问他,先生,看了好几天了,有没有对我们这里哪副画作产生兴趣呢? 那男人本来沉静的面孔上忽然莞尔一笑,明媚的阳光便洒满了整个画廊,绿檬感觉到了一阵眩晕。 那男人说,明天星期天,不知小姐你有没有空,我们喝杯茶吧。明天我下午过来叫你。 说完就转身走了。绿檬愣在那里,好久没回过神来。她在想,自己刚才是不是听错了。好久过后,哑然失笑,觉得这个男人真是奇怪。可是转念又很是兴奋激动起来,这个男人的魅力实在令人无法抗拒,任哪个正常女人碰到这样优雅英俊的男子的邀请能拒绝得了吗?更何况这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更何况她是个大龄单身女。 第二天本来不用上班,但绿檬还是早早起来,昨夜兴奋得一夜未眠,此刻她最关心的是自己的眼睛会不会肿,自己的皮肤会不会因为没睡好而变得很暗淡无光。 跑到镜子前,还好,这张原本就很秀丽的脸庞并没有因为失眠而变得憔悴。有些头晕脑沉的绿檬连早餐也顾不上吃,就在镜子前试衣服,一整个上午她就在镜子跟前晃着,不是试衣服就是化妆,哎,女人啊。 下午时分,绿檬终于穿了一条湖绿色的长裙出了门。 等她穿着至少六公分的高跟鞋款款走下出租车时,她第一眼就看到他正在画廊前冲她浅浅微笑,她感觉到自己的脸有些微红发烧,仿佛又回到了少女时期,但还是很优雅很淑女地走到他跟前。 两人一起到了市里很有名气的一家叫兰香之茗的茶楼。她还是面带着优雅迷人的微笑面对着他,心里却一直不停地打鼓,害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他一直浅浅地笑着,一直这般优雅迷人。 终于,他开口道,你真像春天里山林间一棵碧绿碧绿的柠檬树。 柠檬树?她有些惊讶,问,你怎么会想到柠檬树,怎么不是其他的树? 他大笑起来,露出很好看的八颗牙齿,真正明眸皓齿,比女人还好看。 他说,我第一天来你们画廊就对一副画作特别感兴趣,那画上就是一棵充满了生命力的绿柠檬树。当然,画这画的人就叫绿檬。我一直在想这个叫绿檬的女子会是个什么样的女子? 绿檬听到他夸自己的画,又由画想到了画作者,心想眼前的男人真是很感性啊。 她静静地笑着,并不接他的话茬。 此后,他经常来画廊,依然是静静地在四处转一圈。 终于,有一天,他对绿檬说要买那副柠檬树的画作,问价格多少,绿檬说不卖,他很惊讶地望着她,为什么?画廊不就是卖画的吗?既然不卖干嘛放在这里啊? 后来,他不来了,她心里天天巴望着他来,可是望穿秋水也不见他。 可是有一天,画廊老板却告诉她,你那副柠檬树我卖了,卖给了一个叫桑子的男人,他昨天央求我好久我才肯卖的,价格也是所有这些画里几乎最高的。他说想要画作者的电话,想认识画作者,所以我把你电话给他了。 她有些怅然若失。他还不知道她就是画作者呢,他还不知道她就是绿檬呢。 下午,她的手机响了,是个很陌生的号码。她知道是他,他说我叫桑子,很高兴买了您的画,请问您是绿檬小姐吗? 第91章 我明天下午能请您喝杯茶吗? 听着他一连串的话语和问题,她愣了半饷才轻轻地发出了一声“哦”,那边说那好,那我们就明天下午三点到兰香之茗见面吧?她还是轻轻的一声“哦”。 他并没有听出电话里是她的声音。 不知道为什么,她虽然很想看到他,可是这次的约会她却不是很想去。但是强烈的好奇心又驱使着她,她觉得他心头一定有个心结,她很想探究,仿佛他是一个潘多拉盒,里面有着无穷无尽她想知道的秘密。 第二天,她还是化了细致的妆容,穿了另一款湖绿色的短裙,她一直偏爱裙子,尤其湖绿色的裙装,这样的颜色能将她的秀丽雅致衬托得更为清新美好。三点,她准时出现在兰香之茗的门口,可是一直到四点,五点,还是不见他的踪影。她很是焦急,犹豫了很久,才决定拨了他的号码,却是无人接听。 此后,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从她的视线里消失了。 她还是日日盼着他的身影出现在她面前,他于她而言就像一个充满了无数秘密的神秘的魔盒,她总想着有一天能再遇见他,能探知他所有的秘密。 此刻,这个男人就在她眼前,他消失了两年,可是他还是那般英俊,那般优雅,岁月丝毫不曾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他冲她浅浅一笑,伸出手递向她说,你好,我叫桑子。她也伸出手,可是心却是很痛的,不知道眼前的他是不是已经忘记了她,还是他碍于小妖而不得不装作不认识她。 小妖腻在他肩头,毫无顾忌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仿佛当绿檬透明如玻璃似的。她心疼得厉害,可是她强装着笑颜,因为她不想在小妖跟前失态。 她看到他的眼神很是热烈地一直追逐着小妖的身影,一刻都不曾从她身上挪开过。那是令她嫉妒得发狂的眼神,她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眼前这个男人看她就像看一个陌生人?难道他真的一点都不记得她了吗? 她对那些画作已经毫无兴趣了,此刻,她就想逃离小妖和他,因为他对小妖的火热态度与对她的冷落形成了鲜明对比,这对比让她发狂,让她作为一个女人的自尊都丢到了垃圾桶。她看着他和小妖亲昵万分的举动,终于开口对小妖说,我不舒服,我先回去了。正在兴头上的小妖说,好吧,那姐,你自己注意点,我等会还要跟他一起去酒吧呢。 她独自默默离开,心像是被挖走了一般空落落的。坐上出租车,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了。后来,她又想,人家干嘛要记得你啊,你以为你是超级大美人啊,你以为你倾国倾城啊。不记得就不记得呗,有什么关系啊,真是自作多情。想到这里,她狠狠得擦干了泪水。 晚上,一身酒气的小妖终于回来了。一进门就笑嘻嘻地问绿檬,姐,你说我的新男友帅不帅?绿檬很勉强地一笑,说帅啊。小妖继续说,我看上他就是因为他这张脸蛋。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对我倒是真的好,不过就是脑子有点毛病。 绿檬很诧异,问,怎么了,他脑子怎么有毛病了? 小妖叹口气,说,他失忆了。 绿檬惊诧不已,他怎么样失忆了呀? 小妖说,听他同事说,他家进了小偷,那小偷刚从窗户爬进来,被他发现了,结果那小偷就用手里的大锤子狠狠地捶了他,结果他就变成了这样。 绿檬惊愕的同时,却又舒心了一些,她坐在梳妆台前,若有所思,啊,原来他是因为失忆了才忘记我的,原来他并不是真正忘记了我,也不是故意装作不认识我。想到这些,她觉得自己原本抱紧的心像玫瑰花一样盛开来。可是一想到好端端的人就这样失忆了,也挺可怜的。难怪他此后就再也没来过画廊了。 过了不久,小妖又神秘兮兮地趴在绿檬耳边说,姐,我又认识了一个大帅哥,这帅哥是我同学的表哥,年纪轻轻就身价好几千万呢。 看着小妖得意洋洋的样子,绿檬心里有些气恼,但是她并没有指责小妖,虽然她对她感情方面的事情很看不惯,可是她现在孤苦零丁地漂泊着,早就把小妖当自己唯一的亲人了。 过了一些时日,小妖又拉着绿檬去参加她新认识的那富豪帅哥的party。绿檬无论如何是不想去的,因为她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更何况是那般高高在上的大富豪,她从来对富豪没有好感,虽然她并没接触过什么真正的富豪。可小妖硬是要拉她去,说姐姐你不去的话我一个人去有些害怕呢。 没办法,她只得陪着她去。 富豪就是富豪啊,那别墅少说也上千万吧,亭台水榭,楼阁风光,依依碧草,盈盈水波,真是人间天堂一般的动人景致。 可是就在小妖很热情地围着那富豪转时,她手机响了,是桑子打来的。小妖非常勉强地冲富豪帅哥笑着,说这电话是找她姐姐的。于是她迅速地跑到不远处的绿檬那里把手机一把塞到她怀里。转而又笑吟吟地围着富豪,那富豪的眼睛却自打刚才看到绿檬的第一眼起就被粘着了。 绿檬很惊愕地接过手机,看到上面显示的是桑子的来电,于是紧张地接了。那边传来的是桑子虚弱的声音,绿檬问,你怎么了?桑子说不知道是怎么搞的,肚子疼得要命,疼死了,哎哟。绿檬赶忙问,你别急,你告诉我你住哪,我马上过去。 于是绿檬匆匆离开了那富豪帅哥的party,那富豪帅哥看着她匆匆而去的背影有些失落,他抿了一口酒,装作若无其事地问小妖,那是你姐啊,叫什么名啊?小妖并不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把一块菠萝塞进了他的嘴巴。 绿檬火急火燎地赶到了桑子的住处,他正疼得翻来覆去的,额头的汗像珠子一般,衣服早就湿透了。他一看是绿檬而不是小妖,有点惊讶,但是这会儿他的注意力更多的是在疼痛上。 绿檬心疼地看着痛苦万分的他,于是说我扶你下楼吧,我们赶快去医院。于是娇柔的她扶着根本走不动路的高大的他好不容易挪到了电梯口,又花了十多分钟到了楼下拦了出租车。一路上,他疼得直冒冷汗,她紧紧地抱着他,柔声地安慰他,为他拭去汗水,说就快到了,就快到了,别着急啊,马上就会好的。 到了医院,医生检查说是急性肠胃炎。于是开了一大堆药,要他在医院住两天观察观察。半夜,他终于不再那么疼了。睡了一会儿,看到绿檬还在他床边守着,他很歉疚地说,对不起,害得你这么晚都不能回去休息。 她有些疲惫的双眼充满柔情地望着他,温柔地摇摇头,说,不要这么客气,你是我妹妹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 他这才想起小妖,就问小妖干什么去了,怎么她没来? 绿檬差点说出小妖在参加别人的聚会,好在她此刻还算清醒,说她有急事呢,就叫我过来了,明天我叫她来看你,别担心。 他听说她明天会来看他,也就安下心来。 转而,他又问她,对了,我现在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上次看画展时你好像没有告诉我你叫啥? 绿檬有些苦涩地笑道,我叫绿檬。 绿檬?绿色的柠檬树?他念叨着。突然间,他从床上坐了起来,眼神是空洞的,也装满了无限的凄凉。 绿檬惊愕地望着他,不明白他这是怎么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复了安静。他说想去上厕所,绿檬不好意思地问你一个人去要不要紧,别摔着了。他也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没事的,我这大男子汉一个不碍事的。 于是绿檬就在病房里等着他。可是不一会儿,她便听到一声惨叫。不好,她想,于是马上冲到厕所一看,果然,他躺在厕所满是积水而溜滑的地板上,不省人事。 绿檬焦急万分地边拖他起来边高声喊人来帮忙。 医生检查说他这跤摔得不轻,需要住院,有可能还要动手术。 绿檬急了,说医生,他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吧? 医生说病人之前脑部好像遭受过什么硬物的袭击啊? 绿檬点头说是的,他被小偷用锤子锤得失忆了。 医生说我们再给他详细地检查看看,有些时候一个失忆的人再次遭受脑部的震荡是有可能恢复记忆的。 绿檬一听这话,心里有些高兴,但更多的还是忧愁,因为她不想看到他现在遭受的这些痛苦,失忆已经够可怜的了,现在脑部又再次遭受重创。 好在,第二天医生告诉她,经过进一部的详细检查,他的脑部不需要动手术,但要住院观察。而他在第三天时也清醒了过来。 醒来后的第一眼,他看到绿檬,很是诧异,说你怎么会在这里。之前的一幕幕又在他脑海里一一浮现,可是要命的是他把他失忆后的记忆又给忘记了,所以他只记得他认识绿檬的样子,却又忘记了绿檬的名字。 他问她,我这是怎么了,怎么在医院? 她舒了一口气,说你摔了一跤,现在好了,终于清醒过来了。 他说我们好久没见面了吧。前几天去过你画廊的,后来就再没去了。我手机被小偷前几天晚上被小偷偷走了, 绿檬苦笑着心想,怪不得我打你电话没人接呢。 这时,小妖来到了病房,刚进门就直往他怀里扑,在他脸上大声地“啵”了一口,笑嘻嘻地问,好些了吗,我的大帅哥? 他惊愕不已地望着小妖,不明白这个陌生的女子是怎么了,怎么会如此轻浮? 小妖望着他的古怪而惊愕的表情,转而问绿檬,姐,他这是怎么了? 第92章 好像不认识我一样。 绿檬示意她出来,到了医院的走廊上,她告诉小妖,桑子现在恢复了两年前的记忆,但两年后的记忆又全给忘记了。 小妖一听可晕了,她说,这可怎么办?这大帅哥把我这超级大美女都给忘了。这可不成,我一定要让她想起我来。 绿檬制止了她,说你别瞎折腾了,让他好好休息,他也够可怜的了。 小妖的另一个手机又响了,是那帅哥富豪打来的,问她在哪,问她有没有空,想邀请她和她姐一起参加他的聚会。 心细如发的小妖当然知道那富豪看上了绿檬,从他那天第一次看到绿檬的眼神小妖就知道了富豪帅哥的心思。这两天,绿檬一直在医院陪着桑子,那富豪帅哥就一直旁敲侧击地缠着小妖打听绿檬的情况,一会问她你姐叫什么名字,一会儿问她你姐做什么的,一会儿又问她你姐找对象了没、、、、、、 这可打翻了她的醋坛子,心想我这么个大美女在你跟前你不要,偏想着不如我的人,我姐是漂亮,可有我漂亮吗,有我性感吗,有我年轻吗?哪一样我姐也不及我,这富豪帅哥莫非脑子也有问题了? 她听着那电话气不打一处来,但是又不好发作,毕竟嫁入豪门可是她的梦想。于是对着电话里的富豪帅哥说,我姐啊,她没空啊,她要陪她男朋友呢。 绿檬不理她,无可奈何地苦笑着回了病房。 桑子用热烈的眼神望着她,问她刚才那个热情的姑娘是谁?绿檬说,是我妹妹。 桑子又问绿檬,对了,上次跟你见面请你喝茶时,我都忘记问你叫什么了,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绿檬静静地说,我叫绿檬,绿色柠檬树的意思。 绿檬?你是绿檬?那幅画就是你画的? 他一下坐起来,抓住她的双肩猛烈地摇晃着,情绪万分激动。 她不明白他为何一听她说绿檬两个字就如此激动。她想问他,这是怎么了,可是她没好开口,她想,他还是个病人,身体还很虚弱,不能这样刺激他。 两天后,桑子出院了。 他和绿檬又一起坐到了兰香之茗。他跟她说起了他的往事,而她,也怀着忐忑和激动轻轻地打开了他心里的潘多拉之盒。 他告诉她,我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也叫绿檬,也喜欢画画,而且只画柠檬树,因为我和她的故乡最多的就是柠檬树了。从小,我们就爱在家乡满山遍野的柠檬树下嬉戏玩耍,就爱喝柠檬片泡的有点涩涩的茶。我们从出生就待在一起。可是有一天,她却突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死了,为什么要离开这么爱她的我呢?于是我四处寻找她,可是没有一点她的消息。大学毕业后,我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在这个城市里,我第一眼就发现和绿檬长得很像的你,但是我不敢贸然相认,于是我就故意装作看画,在里面转悠了好几天。进画廊第一眼我就看到了那幅柠檬树的画作,我就在想,这幅画作是不是就是我的女朋友绿檬画的呢?我觉得太有可能是她画的了,我太熟悉她的风格了,她画的柠檬都是那么碧绿碧绿的叶子,每一片叶子都充满了生气,都张扬着生命的气息。所以我就想买下来,可惜你死活不肯卖给我。我后来趁你不在店里,就跟那老板磨了好久,才买下了这幅画,我感觉我的绿檬就在这个城市。于是我就磨着老板要老板告诉我这幅画作者的电话,想见到她,可是没想到我当天晚上却被小偷打晕了,还偷走了我的手机。 绿檬静静地听着,泪水流了一地。 好些年前的一天,她过马路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轿车撞得飞了出去,当时好心人把她送到医院,医生说很可能会变成植物人。而且,她的容貌也被毁了,好在她年轻,于是慢慢恢复了过来,只是她醒来后却失去了以前的记忆。从身上带着的身份证知道自己叫绿檬,而身份证上的地址她也给忘记了。后来,有家整形机构为她免费做了整形手术,但依稀还是看得出来她先前的面容。 此后,她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在画廊找到了一份工作,好在她只是失去记忆,而并没有失去画画的天赋,于是她还是画柠檬,一张接一张地画,老板见她画得不错,于是叫她选个最好的挂画廊里供客人欣赏,她说好,但是画不卖。 此刻,他悠悠地诉说着,绿檬知道了自己就是他苦心要找的那个人,原来他们之间相恋过十多年啊,这世界是如此地奇怪,生生地折磨着两个彼此深爱的人儿,好在,最终上苍还是让他们相见相认了。 正当两个人感叹世事沧桑时,绿檬的手机响了,是个陌生的号码,她接了,对方称上次在聚会上见过一面的,叫亚翎,是小妖的朋友。她这才想起来,是小妖的那个富豪帅哥男朋友。她问他,你有什么事情吗? 他说我在你住处,你什么时候回来? 她觉得很奇怪,心想,都不怎么认识呢,在我住处干什么? 桑子很关切地问是哪位找她,她说小妖的朋友。 桑子于是送她回了住处,见到亚翎的第一眼,桑子就惊呆了。亚翎也惊呆了。 但是两个人都没说话。 绿檬问亚翎,你有什么事情吗? 亚翎嗫嚅着,没什么事情,路过就来看看。现在没事了,我先走了。 说着就上了车。过不一会儿,桑子追了上来。 在街角拐弯处,亚翎下了车。两个人相互望着对方,红了眼睛,剑拔弩张。 桑子问,你到这里做什么,你又想对绿檬怎么样? 亚翎惊讶地问,什么,她叫绿檬?是我们班上原来的那个绿檬?不,不可能,怎么会这么巧呢?她怎么会变成了这个样子?她如果是绿檬的话怎么可能不认识我了呢? 桑子从鼻孔里发出了一声轻蔑的“哼”,她失忆了,全拜你所赐。要不是你,她怎么可能失去记忆,她怎么可能被车祸毁容,又怎么可能变成了现在这样子?你要她认识你做什么,她认识你有什么好处?你是个恶魔,你只会给她带来痛苦。我警告你,你最好离她远点,不要碰她,如果她有丝毫闪失,我唯你是问。 说着给了亚翎一记闷拳,直打得他眼冒金星。那桑子早已扬长而去。 这一整晚,亚翎都没睡着。 那时候,亚翎是城里转到他们这个镇上的高中的。初来的他就对班上的绿檬产生了强烈的好感,可是他知道绿檬和桑子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大家都认为他们俩是天生的一对佳人。他只能在远处默默地望着他们卿卿我我的样子。三年来,英俊阳光的他拒绝了很多女生的示好,心里只想着绿檬。那种得不到心爱的人的痛苦像魔鬼一样咬噬着他的心。 就在高考过后的第三天,他在路上堵住了绿檬,热血沸腾、被痛苦折磨得失去了理智的他对绿檬施暴了。 绿檬虽然平时对他也有好感,也知道他很喜欢自己,可是这样的结果绝对不是她要的。 她不敢告诉任何人,也不敢告诉桑子,她想就这样默默地独自承受着痛苦吧。 可是两个多月后,她发觉自己有些不对劲,于是就偷偷到图书馆查了些资料,这才知道自己怀孕了。她很害怕,于是找了个借口独自到城里去准备做手术。结果就遇到了车祸,不光失去记忆,毁坏容貌,孩子也被车祸带走了。 绿檬走后,亚翎看到桑子一日日忧郁消瘦下去,看到他满世界里找绿檬,于是备受良心谴责的他给桑子留下一封信,然后回城了,后来他到一所远在北方的财经大学读书去了。 在那封信里,亚翎向桑子表示了深切的忏悔,说很后悔这样莽撞地对待绿檬,希望桑子能减少一些对他的怨恨,也希望他能找到绿檬。事实上,后来亚翎也一直在找绿檬,可是世界如此之大,他没能如愿。那个美丽的女孩不知道漂流在哪里,更不知道她好不好。这些年来,他一直为自己过去的行为感到良心的谴责,几乎夜夜失眠。 那天在聚会上看到小妖带来的她,他就觉得这女孩跟之前他喜欢的绿檬很有几分神似,可他还是没想到此绿檬就是彼绿檬。他被她的那份娴静雅致所打动,因此他总是缠着小妖打听她的情况,可一心想嫁入豪门的小妖硬是没有向他吐露丝毫。 现在这个曾被自己上海过的女孩居然就跟自己在同一个城市,甚至是同一个区,可是她还会原谅他吗?她都已经失去了那段记忆,也许这对她来说是好的吧,至少能忘却他带给她的痛苦。可是她已经忘记了他,这让他感到伤心,他还爱着她啊。 尽管绿檬找不回当初的记忆了,但是她爱着桑子,而桑子也爱着她,于是他们越走越近,原本他们就是一对人见人羡的鸳鸯嘛。亚翎自从知道绿檬就在眼前时,尽管深爱着她,可是他选择了退出她的生活,他希望她永远不要想起那段痛苦的岁月。 不久,绿檬和桑子走进了结婚礼堂,而小妖和亚翎也踏上了红地毯。在人们的真诚的祝福声中,这两对佳人笑得很是灿烂,虽然各人心里都有如水一般的心事。 借我一生等你 借我一生等你 那年的夏天特别的热,你走下飞机看我的第一眼,我就被你融化。 天真的我以为这一眼就可以定了我们此生相守相爱的格调,于是幸福如同初夏的石榴一般绯红妖艳,任它在我心房怒放滋长。 终于,我知道任何事情太过美好都会是一种错,上天总会在最最美好的时刻弄出些许麻烦。 第93章 你终于还是走了,悄无声息。 剩下我在寒冬的北国独自飘零辗转。 红墙绿瓦间我独自徘徊着过了四季,杨柳飘摇,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可始终没有半点你的消息,而我,我还在心心念念着有一日你会再回来寻我。 那时,在人前,我把泪水拼命压抑着,强装着欢颜,因为我不想别人看穿我的心事,我不想别人知道我对你的一往情深,因为没人会相信,在这个浮华的年头,还有我这样的傻瓜为爱情坚守。 无数个黑夜,我辗转难眠,寒冬腊月里,我没感觉到冷,因为我的心早已冰冻得可以浇灭一个燃烧得旺旺的火炉。天再冷,它哪里冷得过我的心? 后来,人们都劝我,放手吧,放手了,你会找到更适合你的爱。 还有人对我说,我守着沙漠却不肯走向近在咫尺的碧绿芳草地。 我苦笑,知道他们都是好心,也知道他们说的在理。可是我知道我对你的爱不是可以用俗世的标尺可以衡量的,那是对我的一腔真情的亵渎,我不能容忍。 曾经,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被他们说服,可过后不久,我好不容易坚定起来的信念又被记忆中你天真明媚的笑颜给击垮。思念,如同千万只虱子在撕咬着我的心房,让我无法停止对你的想念,一刻也无法停止。 你到底在哪里? 我问天问地,问风儿问云朵,问河流问溪水,问花儿问小草,可是没人能告诉我你究竟在世上哪个角落。 这么多年来,我不是没有遇到过别人炽热的追求,相反,很多很多。而且那些善良大度优秀的人儿明明知道我心中永远藏着你,却还如此情深地为我付出他们无私的爱,也帮着我一起寻找你,可是我对他们说,我要独自等爱,等我要的爱。于是他们含泪痛苦地退出,并且将真诚而美好的祝福送给了你和我。 偶尔听闻你在彩云之南,我便拖着疲乏不堪的身躯千里南下,只为寻你蛛丝马迹。茫茫人海,你的脚印如此模糊。泪,比那清澈莹亮、碧蓝如洗的丽江还要多。 无功而返,但我没有停止找寻你的脚步,因为我不能让你独自承受癌症病魔折磨的苦痛。 又听闻你回到了家乡,于是我又一次从千里之外赶赴岳阳城下。再次与你无缘相见。我站在历尽千年风霜的岳阳楼上,看着眼前浩浩荡荡、暮霭沉沉的洞庭湖,苦涩,比眼前这奔流不息的混黄更甚千倍万倍。我想,这样滔天的浩浪也无法涤荡我心中对你永远的念想。我已经不想问天也不想问你你在哪儿了。 每当我坐在火车上,想着你当年穿着的格子衫,想着你当年留着的小分头,想着你秀气好看的面庞,想着你天真如同孩提的话语和笑颜,脑海里就冒出幸福而苦涩的泡泡,奇怪的念头也就随之产生,我真恨不能见到你,把你吃进我的肚子里,这样你就永远不会从我身边离开了,这样你就永远逃离不开了。想着想着,我就被自己这样古怪的念头逗笑了,随后是无尽的泪。 我自己也弄不清楚,这许多年来,我究竟为你流下了多少的泪水,那些苦涩的泪水如果可以堆积起来,我想,也许比一条河不会少吧。 可你就如此狠心,你有苦衷我也有苦衷啊,凭什么就因为你得了绝症就可以这样左右我对你的感情?你自以为你这样做是很高尚的吗?你以为这样我就真的可以更好地开始新的生活了吗?你这样做,你的心是安静了,觉得这样于我于你都是最好的结局,可是我告诉你,你这样做是自私的表现,你凭什么以为这样我就可以过得更好了?难道你不知道,我对你的爱,那样地深沉,深沉得连我自己都会感动流泪,深沉得让我觉得,只要此生还能见上你一面,哪怕只见一面,我就觉得满足了。这样爱你,你难道还不懂吗?你难道还要逃避吗? 多少次,为了寻你,我都身无分文了,为了生计而苦苦奔波,多少次,我都快坚持不下去了,可是一想到你,我又坚强起来了。你始终是我的阳光和空气,没了你我就会死去。你于我而言,就是那水,而我是一尾畅游的鱼儿,鱼儿如果离开水还能活吗? 我知道你需要安静,可是难道我连见你一面都不行吗?就让我见上你一面吧,哪怕明天你就会死去,我也将无憾此生。 如果我的生命只剩下一秒钟了,你问我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我的答案是,我要好好爱你。所以,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一秒钟了,请不要逃避我的爱,就让我好好看看你,这么多年来,得不到你丝毫的讯息,我觉得我都要疯掉了。 难道你是害怕病魔把你折磨得丑陋憔悴而害怕我看了会失望吗?不,不会的,真正爱一个人,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爱你,都不会害怕,因为我深深爱着的是你的灵魂。 别人都说你是这世界上最为幸福的人儿,可他们不知道的是,我也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儿,因为爱你,所以坚持,因为坚持,所以充实,因为充实,所以感到我人生的羽翼丰盈。 曾有人问过我这样傻傻等待一个未知数是否不值?我浅浅地笑着,因为我懂得了真爱,而这样问我的人是不懂的,也许他们永远都无法体会挚爱一个人的那种甘愿牺牲和奉献、甘愿等待和憧憬的那种幸福的感觉,他们也许永远都体会不到真正的爱情的模样,而我,无疑是幸运而幸福的,因为上苍赐给我真爱一个人的力量,教会我爱情可以创造超越时空的奇迹。我深信,我的爱情会是这纷繁世间最美最动人的一幕,即使是绝唱,那也无憾于此生来过这世间。 从前看到《诗经》中“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痴情女子的誓言,我都会觉得很荒唐甚而发笑,你走后的这许多年里,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几千年前那个痴情的女子的一片痴心,她一定像我这样心里写满了苦涩吧。 哭倒了长城的孟姜女,自挂东南枝的刘兰芝,我感动于她们如此的痴情。而我,也站成了天涯尽头那颗望君石,站在望夫崖上痴痴守候你的归期,千年的风霜也无法锈蚀我等你的决心和对你的深情。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从少女变成了青年,等你的心长满了思念的芜草,湿漉漉的,仿佛发了霉,你还忍心我对你的爱这样荒芜下去吗?你还忍心这样折磨着我吗? 还记得当年我们一起哼唱的那首我们都喜欢的《别人都在传》吗? 在人群背后你握我的手我们俩一句话都没说 你一个眼神我就能明白在你心深处那份悸动感摡 看着你掉泪看着你喜悲我真的在乎你的一切 我愿意挑战最难度的爱约定好我们永远诚实对待 别人都在传我是你的宝都想猜测究竟我有多好 能让你快乐能讨你欢欣缘份总不是局外人能明了 别人都在讲你对我的好或许只是一束短暂烟花 任他们去猜管他该不该我只想和你一起坦白地爱 还记得昨天要珍惜今天却说好不必承诺明天 如果忽然间谁没了感觉也答应彼此一定不能欺骗 当年你说过,这首歌仿佛是为你我而写,只是我们猜对了过程却没猜对结局。 我不想放手,从来不曾想过。如今我已经成了别人眼中的执着等爱的表率,但那些异样的目光和话语我不想去理会,如同歌词里唱的“任他们去猜,奇-書∧網管他该不该,我只想和你一起坦白地爱。” 我对你的爱从来没有隐晦过,尽管当年珍惜我的你连我的手都没有牵过,但谁能说我们的灵魂就没有交集呢?后来的岁月里,我从来都不掩饰对你的爱,从来都是那么坦荡地告知世人,我是爱你的,因为爱你,所以觉得骄傲,因为爱你,所以想把这份真情与全世界分享。 又听了好多的歌,都是你我喜欢的怀旧的歌。选了一首最喜欢的《倾国倾城》送给远方的你,希望上天保佑你此刻正平安幸福。 雨过白鹭洲留恋铜雀楼 斜阳染幽草几度飞红 摇曳了江上远帆 回望灯如花未语人先羞 心事轻梳弄浅握双手 任发丝缠绕双眸 所以鲜花满天幸福在流传 流传往日悲欢眷恋 所以倾国倾城不变的容颜 容颜瞬间已成永远 此刻鲜花满天幸福在身边 身边两侧万水千山 此刻倾国倾城相守着永远 永远静夜如歌般委婉 忘记告诉你了,我去找过你的爹娘,告诉他们,我的心永远属于你,我此生都将等你。 亲爱的人儿,我已经心痛到不能言语,如果还有来生,请借我一生吧,借我一生来好好爱你,借我一生来好好等你。 (写给痴情等爱的姐姐) 摇摆 摇摆 冯泉二十岁不到就做了父亲,老婆是邻村姑娘月桂。 他们只摆了酒,没领结婚证,在农村,这样的事情好像不算怪事似的。 月桂虽说不上花容月貌,可也温柔贤惠,里里外外,全是她一个人操持。 自从月桂给冯泉生下这个女娃后,冯泉总是东走西荡,全然不顾家。 即使回到家也总是大呼小叫,对月桂颐指气使,一派天皇老子的作风。 月桂从不争辩,只是默默地帮他把洗脚水打好,又帮他脱鞋洗脚。 第94章 端来热好的热气腾腾的饭菜让他吃,又给他去村口小店里买了冰镇啤酒。 冯泉一边咀嚼着饭菜一边口齿含糊地责骂着月桂,不中用的家伙,不下蛋的母鸡能叫鸡吗?你看看人家隔壁罗寡妇,怎么生那么多儿子?你怎么就一个都生不下?、、、、、、 月桂任凭他数落责骂,只是埋着头默默地做着家务活。 她不是没有感情,也不是没有眼泪。 时常背着冯泉,她就会暗暗落泪,谁也不知道她到底流了多少泪水。 看着襁褓中乖巧可爱的孩子,她觉得安慰,可一想到冯泉对她和孩子的冷落指责,她就觉得心寒,觉得苦涩,对不起这么幼小的孩子。 婚前,冯泉追了她好久,她才答应做他的老婆。 那时候的冯泉虽然有些大男子主义,可是因为追她的缘故,他竟也放得下架子。 要是时光能够永远定格在过去相爱的岁月该有多好。 那时候的他们是卿卿我我,甜甜蜜蜜的,可摆了酒生了这女娃,冯泉的本性就暴露了出来。或许是因为他看到村里其他后生都生了儿子,从而觉得自己没生个儿子就有些抬不起头来吧,所以把怨气都发泄在月桂和孩子身上。 这孩子自从生下后,冯泉连正眼都没瞧过她一下。 那一回,寒冬的半夜,孩子感冒发烧了,月桂还在坐月子。看到孩子哇哇哭得特别揪心,虚弱的月桂摇醒熟睡的冯泉,叫他带孩子上乡里的医院去看病。 冯泉听着孩子的哭闹声很不耐烦,说,死了好,这没把的东西有什么用。 说着就无比厌恶地用棉被蒙了耳朵,呼呼大睡。 月桂流的泪都有一箩筐,只得拖着虚弱的身子,抱着已经不知道哭了的孩子在大雪里踉跄地走了十多里,天快微微亮的时候才连滚带爬地到了乡医院的门口。 乡里和村里人知道冯泉如此狠心,都大骂他是禽兽畜生。说虎毒尚不食子,对自己这么小又病得这么重的孩子怎么能如此狠心,更何况老婆还在坐月子,虚弱得不行。 从此,冯泉臭名远扬、恶名昭著,他在心里对月桂的反感更深一层,他觉得是月桂故意这样让自己不堪的。 后来,冯泉去了广东打工。 也许是时来运转,他偶然得知一个老乡在做油漆生意。于是他也就东挪西凑地借了些钱跟那老乡合伙。不出几年,冯泉就自己单干,竟然挣了个钵满盆满,车都买了两辆。 大都市的五光十色将他的心也熏得不再单纯,有了大把的钞票后,围着他团团转的漂亮年轻女人也跟着钞票的厚度成正比增长。 他过上了奢华糜烂的生活。 对于月桂母女,他很少问津,不知道她娘俩在乡下过得怎样,他也没寄过钱回去,月桂也没来找过他。 就这样过了四五年,冯泉进了班房,因为他涉嫌走私。根据刑法,他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那些曾经慕着他厚厚的钞票团团转的、哥哥长哥哥短、亲爱的长亲爱的短的被他视为红颜知己的女人却一个个消失得无影无踪,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来探望过他。他长叹道,女人啊。 倒是月桂拖着已经七岁大的女儿从乡下坐了好久的火车来看他了,还给他带了乡下的他最爱吃的桐叶粑粑和蒿子粑粑,那个香啊,是这么多年吃腻了山珍海味的他所怀念不已的。 女儿见了他很是生疏,月桂暗示女儿喊爸爸,乖巧懂事的孩子躲在月桂身后探出半个脑袋,怯怯地小声喊了一声爸爸。 冯泉泪如雨下,百感交集,连声应着,又哭又笑,说,孩子她妈,我对不起你们娘两、、、、、、他再也说不出话来,鼻涕眼泪弄花了他那张晦涩蜡黄的脸。 月桂没说什么,只平静地嘱咐他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来,说往后还会来看他。 两年后,冯泉出狱了,月桂和女儿来接他。 他这才感到自由是多么可贵,平淡的幸福又是多么难得。 于是他租了间房子将月桂母女安顿下来,决心重振雄风。 又是两年过后,冯泉遇到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心荷,那心荷据说是某市市长的千金。市长家很有钱,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年轻的女儿却爱上了有妇之夫,而且还是坐过班房的。 市长很是反对,可心荷硬是像王八吃秤砣一般铁了心。于是本来希望女儿出国留学的市长大人发怒了,说要跟女儿断绝父女关系,他以为这招可以阻止女儿糊涂的爱,却没想到倔强的心荷对他说,就算断绝父女关系也要跟冯泉好。气得市长大人心脏病都发了,血压升得老高。 心荷一不做二不休,搬出她豪华的别墅,而跟冯泉住到了一起。 不久,心荷怀孕了,冯泉欣喜若狂。 十月怀胎,心荷给冯泉生下一个大胖小子。这可高兴坏了冯泉,圆了他的梦。 心荷逼着他同自己去领结婚证,冯泉犹豫了。 因为他感到这个年轻貌美的姑娘不及月桂一般温柔体贴、贤惠持家。 也许是因为心荷从小生活富足,养尊处优惯了,她以为冯泉也如同她从前接触过的那些人一般会对她惟命是从,于是她对他颐指气使,仿佛自己是个高高在上的女皇,有意无意间就流露出她高人一等的优越感,这让本就大男子主义的冯泉生不如死。 早在她怀孕前他就不想跟她在一起了,可当听到她怀孕的消息,他决定先稳住她再说,于是就对她说如果生了儿子就同她去领结婚证。 生了儿子的心荷越发觉得自己是女皇了,也根本不把冯泉放在眼里。 终于,火山爆发了。 那是寒冬的半夜,心荷醒来说自己想吃西瓜,要冯泉去给她买西瓜吃。 累了一天的冯泉好生不耐烦,说这大冬天的,哪来的西瓜,而且又是大半夜的,即使有西瓜又上哪里去买? 于是不理会她无理的要求又倒头沉沉睡去。本来只是说说而已的心荷的拗劲被他这不耐烦的态度给激起来了,她使劲摇晃着他,他烦躁地起身跳下床直奔隔壁的沙发。她愤怒地跑过去用她尖利的指甲掐他的胳膊,哭着骂他没良心,不得好死,生儿子没屁眼,狼心狗肺,以后要断子绝孙、、、、、、 冯泉突然噌地从沙发上坐起,一脚踹过去,心荷被踢得飞出去好几米,重重地倒在地板上。 心荷在医院躺了两个星期,老父亲眼泪婆娑地来看她照顾她了,冯泉却没来。 老父亲说,你看你,我说得没错吧,跟这样一个浪荡子就是没好下场,你都变成什么样子了。 说得心荷肠子都碎了,恨死了冯泉。她在住院期间天天巴望着冯泉来看她,可是冯泉从来没来过。那时候她就想再要也不理他了,要离开他去过幸福的生活。 可是人都是有贱性的,心荷也是这样,好了伤疤忘了痛。她还是心念念地想着冯泉,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从前跟冯泉相爱的甜蜜而浪漫的情景。 她去找了冯泉,可冯泉不见她。 老父亲见女儿硬是对冯泉不死心,心想也没别的办法了。 他亲自出马去找冯泉,冯泉见老爷子都出马了,只得硬着头皮出来见了老人家。 心荷的老父亲对冯泉说,若是跟心荷打结婚证,就把那栋别墅送给他。 冯泉听得两眼放光。 要知道早在他进班房之前他的那些钞票就吃喝嫖赌花得没剩下多少了,后来做生意又赔了一笔。等他从监狱里出来,身上也就没几个子了。 出狱后这两年,倒是也挣了点钱,但相对于从前,那可是小巫见大巫。 心荷她爹那别墅少说也上千万吧,听心荷说她还有个姑妈在瑞士,也特别有钱。 可是一想到心荷那颐指气使的贵族气,他就气不打一处来,觉得这辈子若真是娶了她,估计自己也得脱一层皮。 于是,冯泉犹豫着,说考虑考虑看。 这一考虑就是好几年,这期间,心荷对冯泉冲追猛打、纠缠不休。 月桂对冯泉这些事情早就知晓,可隐忍的她是爱丈夫的,她相信他一定还是会回到自己的身边来。 又到了年关,家家户户出外闯世界的人们都衣锦还乡来了。 冯泉带着月桂母女和心荷的儿子也回老家来过年了,他前脚刚进门,那心荷后脚就追了来,于是就闹出了五个人同睡一张床的笑话。 冯泉至今也没搞清楚,自己到底要怎样的生活,在这两个女人中间,到底哪个才是自己想要的,他一直摇摆着,摇摆着,没有答案。 秋天童话 秋天童话 童话在病房里察看病人,他是尽职尽责的。 突然手机铃声大作,一同查房的护士偷偷抿嘴笑了。 谁都知道童话有个厉害女友,一天不下十余通查岗电话。 女友曾对他说过,你这么年轻英俊,又是医生,护士那么多,我能不看牢你吗? 童话无奈,笑,起初当是幸福,后来烦了,倦了,也厌了。 跟女友说过这问题,她不重视,仍是放心不下,仿佛全世界的女子都会爱上他而对她构成威胁。 童话是爱她的,从大学一年级起开始了爱情长跑。 当时的哥们都跟女友孔雀东南飞,唯独他还守着初恋,因为珍惜。 第95章 尽管厌烦,想想皆因爱而如此在乎,所以也只平声静气安慰她,说自己很好,放心,别人抢不走你老公。 那边似有不放心似的,但还是乖乖挂了电话。 童话不敢也不想关机,一个小时后她还会准时打来。 不久前,她出差去外地,被人用刀子大白天逼着抢走了身上所有东西,回来后精神大受刺激,因而比从前更需要他,更怕失去他,电话也打得更为频繁。 深秋的一天,童话接待了一个病人,是个女子,她叫秋枫。 他问她哪里不舒服? 她说浑身都不舒服。 他说你要跟我说清楚到底哪里不舒服,我才好给你诊断。 她说我要是知道我还来问你吗? 他问你做什么的? 她说律师。 他投降了。 仔细给她检查了一番,又让她去照片、做b超。 她问没什么关系吧? 他答不碍事,不要吃辛辣冷寒刺激的。 开了药方给她。 她接过,又问他,我当真只是轻度胃炎,没其他病? 他神情坚定,眼神却闪烁。 她放心,长舒口气,高跟鞋咔嚓咔嚓地慢慢走出病房。 他倚门静静看她,心隐隐作痛,说不出来的滋味。 后来,他想告知她实情,或者他希望她能有亲属陪同前来,告知她亲属实情。 可她没再来。 他心里放心不下,早知如此不如当初就告知,但他不忍。 自己是医生,告知病人实情是天职,可她苍白的面容和凄凉的眼神让他恻隐不已。 他平生头一次说谎。 辗转难眠,起身,在电脑上查了她所在的事务所。 周末,驱车前去她所在的所。 被告知,不在,出差去了。 问多久能回,答不确定。 失落,再次占据心房。 女友渐渐好转起来,也敢上街,也敢见人,也敢去上班了。 电话打得少了一半,仿佛解脱一般,但新的枷锁又来。 他仍不得轻松,反比先前更为紧张,毕竟这次不是精神刺激。 一个月后,她来医院,仍然孤身一人,脸色苍白如纸,神情却坚定。 她说胃疼得厉害。 他没再给她检查。 他说我去找过你。 她愕然。 他说晚上请你吃饭。 她愕然。 晚间,烛光摇曳,花香四溢。 他问你亲人呢? 她啜口茶,良久不说话。 他正欲说没关系,我只随便问问,你可以不答。 她幽幽开口,我没亲人。父母于我两岁时就离婚,后双双过世。我从小跟姨妈生活,姨妈前年也过世了。 他良久没再开口。 后他说起自己的事。 他说我从前本来想当军人。 那怎么后来成了医生?她问。 我五岁时看到一个小孩溺水,周围人束手无策,不知那小孩后是死是活,所以决定当医生。他说。 她说我原本想做个老师。 那你怎么后来成了律师?他问。 我十岁时看到一个小孩的父亲为了给他找吃的而去偷东西被人活活打死,所以决定当律师。她说。 沉默,无语。 两个月后,她在他的悉心照顾和安慰下,安详离世。 他把她葬在乡下,那地方,枫叶飘落,姹紫嫣红,他想她一定喜欢。 每年秋天,他都去扫墓,给她墓上放上一些秋里深红的枫叶。 总想起她临终前两人的对话。 他说,我就是那个爸爸为了给我找东西吃而被打死的小孩。 她说,我知道。 她说,我就是那个溺水而差点死去的小孩。 他说,我知道。 她问,为何不当初告知我实情?为何亲自去找过我? 他说,我爱你。 她说,我爱你。 他问,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问,什么时候开始的? 两个声音说,第一次在医院见面时。 比较爱情 比较爱情 (一) “弦弦,答应我好吗?跟我走,我不能没有你。” “弦弦,我知道我错了,我对不起你,我们难道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么?” “弦弦,我现在才知道我最爱的是你,我跟她不合适,一点也不合适。” “弦弦,弦弦、、、、、、你要我怎么做你才能回到我身边,我求求你,答应我吧、、、、、、” 皮皮跪在我身边,摇晃着我,我转过脸不想看他。 曾经,这张脸如此让我着迷,而现在,我不知道面对它我还能说什么。 皮皮还在使劲摇晃着我,声泪俱下,仿佛世界末日到来一般。 西餐厅里的灯光柔和,此刻外面的世界正是黄昏。 幸好还没到用餐高峰期,稀稀拉拉几个坐得远点的顾客偶尔回头朝我们张望。 服务生偶尔装作无意地抬头看我们一眼,他一定对眼前的情景感到奇怪。 我是这里的常客,但皮皮不是,而蘑菇是。 皮皮哭诉着他们的痛苦生活,努力回忆着当年我们在一起时的浪漫温馨。 他想用过去的美好来打动我,把我带回过去。 可是,这是山无棱天地合的事情了,于我而言。 我跟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起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 在周遭人的眼里,我与他一个佳人一个才子,极为登对。 就在别人都以为我与他要谈婚论嫁之际,他速速结了婚,新娘不是我。 当时我连死的心都有,二十几岁的大龄青年受到如此打击,痛不欲生。 我那时开始怀疑爱情,难道二十多年的情感比不过二十天? 后来方知皮皮父母看上了对方的钱财家势。 而皮皮只不过成了换取这一切的工具。 后来,皮皮经常来找我,经常给我讲他的悲惨遭遇,那女人把他当仆人使。 这两年女方家势开始衰落,源于她有钱有权有势的老爹仙逝。 于是皮皮找我的频率更为频繁。 正当我被皮皮伤痛欲绝的哭诉带回从前美好而痛苦的回忆中时,皮皮的手机响了。 “老公,你在哪里呢,快回来,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那女人连珠炮一般欢叫。 皮皮手机的声音很大,以至于我听得清清楚楚那女人的欢欣雀跃。 皮皮脸上的泪光一扫而光,仿佛孙悟空似的一下从地上跳将起来。 “我们发财了,我姑妈刚过世,给我留下300万美元的遗产,300万美元啊、、、、、、” 那个女人仿佛兴奋得要死过去,声音尖利刺耳,兴奋无以复加。 “我还有点事情要去处理,弦弦,我们改天见,好吧、、、、、、” 皮皮迈着无比轻快而欢欣的步伐出了餐厅,对着手里的电话兴奋不已。 我终于知道那些突然中了彩票发了横财的人为什么有些人会突然兴奋得死去了。 望着他消失在霓虹璀璨里的身影,我的嘴角不知何时泛上一丝冷笑,是的,冷笑。 (二) 蘑菇,皮皮走后出现在我生活里的男子。 蘑菇本来不叫蘑菇,而叫磨磨,但我觉得他老慢腾腾的,遂封他如此雅号。 蘑菇长得一脸阳光,但就是太没城府,我时常问他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 他说,“老子说过,简单的就是复杂的,复杂的就是简单的。” 我很好奇,“老子没说过这样的话吧,是你杜撰的对吧?” “哈哈,现在才知道我不是简单的了吧?”蘑菇顶着一脸邪门的笑得意洋洋。 我莞尔,阳光融化在我心里。 是的,我喜欢这样揣着单纯的心的阳光男子,与他一起,我总是那么开心,欢快。 “闲闲,你快出来,没事钻到厨房干什么,瞧瞧,把手都洗糙了。” 蘑菇总是不让我进厨房,一切家务活他全包工。 他说女孩子的手不是用来跟这些粗活打交道的。 这话我爱听。 我本来不叫闲闲的,死蘑菇给我取了这个名儿。 他说,“你呀,就是贤惠型,闲在家里什么也不会的类型。” 说着用脏兮兮的刚从洗碗槽里捞出来的手刮我的鼻子。 我大笑,哈哈大笑,幸福如此简单。 “别刮了,再刮我鼻梁都塌了。”我娇嗔,真正一个小女人。 在认识蘑菇以前我是个超级男人婆。 从前认识我的人看了现在这一幕估计眼珠一起掉地上。 但我为我的转变感到高兴,非一般的高兴。 依靠男人肩膀的感觉是如此之好,皮皮从来没给过我这样的感觉。 “塌了啊?更好。”他坏坏地笑。 “为什么塌了更好?塌了不是不漂亮了吗?” 我追着他,粉拳一顿乱捶再兼挠痒痒,直捶得挠得他不停求饶。 “姑奶奶,我投降,我投降。”他举起手来,眼里笑出了泪花。 “快说,不说的话,罚站跪搓衣板没饭吃随便挑一样。” 我故意整他,其实我才不会如此心狠,对他,天晓得我有多珍惜。 “不漂亮才好呢,不漂亮就没人跟我争了啊。” 蘑菇的哲学学得相当好,尤其婚姻恋爱哲学。 “坏小子,原来你存着私心呢。真坏,没存私房钱吧?”我笑骂。 过后,我央蘑菇拿出“私房钱”陪我一起去城里最好的咖啡厅喝咖啡。 那儿的咖啡最便宜的也要八十多块钱一杯,而我,每次都挑中上档次的喝。 第96章 我喜欢享受坐在窗边轻啜咖啡看着窗外霓虹璀璨,思绪悠远绵长。 秦淮河的夜色温柔无比,让我想起了古代那些妖娆文秀的佳人和才子。 他笑,“亲,你每个月都至少要去那地方八、十次,我们会喝穷的。” “我就要喝,就要喝,喝穷了也要喝。”我喜欢在他面前撒娇耍赖。 终于知道真正爱一个人就会满足她无理的要求,任她无理取闹。 “谁让你说我闲闲呢,我就是闲在家里什么也不会的小资白领,哼。” 蘑菇还是一脸灿烂的笑,他这个人,从来就这么“没心没肺”,真好。 “嗯,只要你开心就好,我最怕看你愁眉苦脸的样子了,那样容易变老哦。” 蘑菇的逻辑从来让我不着边际。 一会儿怕我漂亮有人跟他抢,一会儿又提醒我不要变老。 呵呵,傻孩子,我心里装满幸福,媚眼飞扬。 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资派,做牛做马地挣了些钱,都被我花在吃喝玩乐上了。 蘑菇真正好脾气,还给我取了个这么符合我个性的名字,知我者,蘑菇也。 但蘑菇偶尔也会发飙。 喝咖啡时,他上洗手间,手机来了信息。 我忍不住,翻看了,看了一条又一条,都是蘑菇前女友发来的。 “磨磨,我好想你”,“磨磨,我不能没有你”,“磨磨,我快死了”、、、、、、 我越看越气愤,心想蘑菇可真不简单。 他出来后看到我满脸怒火地盯着他,再看我手中拿着的手机,一切都明白了。 他很生气,但什么都没说。 我看到他气得额角的筋突突地跳着,我的心也突突地跳的厉害。 后来,我走了,手机关机,泪水成了我的伙伴。 蘑菇也没来找我,我悲痛地想,我们是不是从此完了,蘑菇是不是不要我了? 我无比地思念他,整夜整夜地失眠、哭泣,悲伤到没有眼泪,没有力气。 原来深爱一个人是会让自己的心破碎不堪的啊。 那些日子,我感到我是那么可怜,没了蘑菇仿佛没了全世界,我被全世界抛弃了。 把自己关在不见天日的屋子里好几天后,我想着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于是,我的小资做派在关键时刻又附身了。 我去了常去的西餐厅,我要大吃大喝,狠狠弥补这几天消耗掉的能量。 失恋事小,失命事大吧,我这样安慰自己,其实多么盼望蘑菇出现。 老天真是显灵,我大口大口往嘴里扒拉着塞得满满当当的时候,蘑菇出现了。 我透过朦胧的泪眼看清楚了,是他,那个一脸阳光的坏小子。 他西装革履,站在那儿邪邪地朝我笑。 相持一分钟。 灯突然灭了。 四周燃起温馨摇曳的红烛,玫瑰花香幽幽飘来,小提琴的悠扬在我耳边想起。 我愣了,一时间没搞明白这阵势。 蘑菇突然单膝跪地,我的手指上多出一个精致完美的钻戒。 蘑菇低头轻轻在我脸颊一吻。 我顿时魂魄出窍,幸福得眩晕,这幸福来得太快,让我措手不及。 周围的人们为我们鼓掌祝贺。 泪水夹着幸福在我心里奔涌,我时哭时笑,我想我是最丑的被求婚的姑娘。 (三) 后来,皮皮再也没来找过我,听说他和他的女人到国外去了。 我和蘑菇不久之后幸福地走进了结婚礼堂。 但我一直对蘑菇手机里的短信耿耿于怀。 压抑如此之久,他不提,我现在却不得不问。 “老实点,有什么隐瞒的。”我厉声,仿佛审问英勇的革命战士。 “什么啊,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我哪有什么隐瞒的?” 蘑菇一脸无辜地嘀咕着。 “是不是要我灌辣椒水上老虎凳你才肯招啊?” 我“威胁”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从来是男人婆我的作风。 “她过世了。”蘑菇的声音一下低沉下来。 良久,他抬起眼来,满是泪水。 我有些恨自己,为什么这么残酷。“对不起,蘑菇,我不是有意的。” “不怪你,你有权利知道。”蘑菇悲痛不已,但还是那么迁就着我。 “我没照顾好她,我辜负了师傅的期望。” “师傅临终前将她交给我,但是我没办法好好照顾她。” 蘑菇喃喃自语,很是无奈,很是痛苦,很是自责。 “这不怪你,蘑菇,真的不怪你。” 我流着泪,为我的蘑菇感到深深的委屈和无奈。 蘑菇以前告诉过我他前女友的事情。 蘑菇的前女友在她爹去世后不久就离开了蘑菇。 蘑菇找了她很久,但是不见她的踪迹。 后来听人说她出国了,跟一个老外。 再后来她又只身回国,听人说是跟那老外离婚了,因为老外虐待她。 “她在国外染上了艾滋,亲友们都不要她,都躲着她,她没办法,所以才跟我联系的。” 蘑菇哭得声泪俱下,我的心也纠结成一团,我心爱的蘑菇,他太可怜了。 “我本想告诉你的,但怕你不理解,又怕你介意我去照顾她,毕竟她得的不是一般的病。” “蘑菇,你怎么这么傻啊,你告诉我的话我怎么可能不理解,我怎么可能那么小心眼?” “都怪我,都怪我没照顾好她,师傅泉下有知也不会原谅我的。” 蘑菇狠狠抽着自己的耳光。 我抓住他的手,心疼地抚着被他抽得红红的脸颊。 我的蘑菇从来都是阳光灿烂的,我从没见过他如此悲痛。 “蘑菇,我们好好过日子吧。” 我紧紧地抱着他的头,原来男人也有如此脆弱的时候。 “嗯,我们一辈子也不要分开,一辈子、、、、、、” 我心爱的蘑菇和他深爱的闲在家里什么也不会的小女人拉着勾勾。 茉莉花开 茉莉花 我端着有些沉的花盆站在她门边,有些迟疑而紧张地轻声试探,嗨。 她转过头来,那时,她正站在屋子靠窗的角落对着镜子梳头。 和几乎所有直发女孩一样,她的头发也是拉得直直的。 只是很黑,很黑,像墨汁一般透亮乌黑。 她的手停在了半空中,原本被手拢起来正要用橡皮筋扎上去的长发飘落开来。 一种飘逸出尘的美,我听到自己的呼吸有些不太均匀。 她用一双乌黑的眼睛回头望着我,脸上写着狐疑。 我想拜托你再帮我照顾照顾它几天,我吞了吞口水艰涩地表达着。 她看了看我手中的那盆茉莉花,突然漾开了微笑。 她笑起来真动人,清纯得如同茉莉花。 此后的半个月,我一直在外面奔波着找工作。 几乎每天早上六点多出门晚上十点多才进门。 生存的不易和艰辛让我感到背上和心上都压上了沉重的担子。 我几乎都很少想到我的那盆茉莉花了。 偶尔静静躺在床上时,脑子里总会回想到从前。 那一切在我看来都太不可思议了,等我醒来,每每都发现枕巾湿得很。 我在梦里流了很多泪,而在不睡觉时我不知道原来我在梦里哭泣。 莫琳琅是我的前女友,我们在一起三年了。 她很喜欢茉莉花,我便走遍了那个城市的花卉市场。 给她挑了这盆我认为最好的茉莉花。 她每天最高兴最沉静的样子就是给茉莉花浇水的时候。 总是带着温馨的微笑,那微笑可以杀人。 每每那时,我总靠在柜子边,望着她的侧影,感到青春和生命的清新与美好。 感到爱情的温馨与甜蜜,虽然我那时并不富有,甚至很是穷困。 和所有的恋人一样,我和莫琳琅很相爱。 但我们也会吵架,吵得有些凶,但过一会儿又好了。 那天,我照例下班,回到屋子里。 我的屋子虚掩着门,我轻轻推开,心里有些不安。 果然,屋子里寂静无声,光线暗淡,蓝色的窗帘遮住了所有的阳光。 我拉开窗帘,阳光便洒遍了屋子的每一个角落。 只是,莫琳琅的一切印记似乎在一瞬间都消失不见。 我听到自己的心狠狠地摔打在地上,七零八落。 她所有的化妆品,所有的衣服,所有的用品,一概不见。 仿佛她从来没在我生活中出现过一般。 我是好几天后才发现抽屉里的八千块钱不见了的。 一同消失的还有我的存折,那上面有三万多块钱,密码是她的生日。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的整个天空都灰暗下来,闻到了废墟里绝望的气息。 愤怒夹着眼泪,我长叹无言。 但我没跟任何人提起,跟远方的家人也没提起。 三年的感情就这样烟消云散,我爱上了烟。 想想过去,也许是我真的不够好。 可是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世界上对她最好的男人。 虽然我不够富有,但我用心地为她构筑着温馨。 无论她想要什么,我都会想尽办法满足她。 我以为这样就是爱她,我以为这样就可以栓住她的心。 可是事实证明,这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我埋怨自己为何不及早发觉她的不对劲,导致了如今的悲剧。 那时候,我只顾得着忙工作。 每天在外奔波劳顿,就是为了多挣些钱。 第97章 就是为了让她生活得更好些,为了将来能给她一个体面的婚礼。 但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嗅到她离开的气息。 她经常在半夜跑出去上厕所,一上就是半个小时,我狐疑,但还是没放在心上。 后来,她经常背着我发短信,我升过头去偷看,她便把手机藏起来。 我有些不高兴,但没多想。 也许,她早就想走了吧。 也许,我真的给不了她好的生活。 我以为我给了她我的所有,我以为我给了她我所有的热情,但她还是离开了我。 我觉得自己像个被枪林弹雨打得浑身是孔的蜂窝煤。 后来,我提着我唯一的行李——一个密码箱,里面是几件换洗的衣服。 走时我没忘记放在窗台上的那盆茉莉花。 我是蹑手蹑脚从租屋里出来的,已经拖欠了半个多月的房租。 我已经无力还清了,所以我不得不出此下策。 希望有一天我还能回来把这份歉疚弥补上。 数了数身上不多的几百块钱,我买了一张到北京的硬卧车票。 几乎身无分文的我那一刻只想逃离这座给了我太多伤痛和甜蜜记忆的城市。 去哪里都好,越远越好,只是我不知道我为何选择了北京。 第二天,温暖的阳光找在我身上时,我已经站在了深秋里的北京西站。 漫无目的,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我的终点和归宿究竟在何方。 偌大的城市里,我孤独而决绝地行走,漂流,仿佛秋天里的一枚凋零的落叶。 孤寂,瑟缩,是我唯一的感触。 走了好久好久,穿越长长的长安街,穿越繁华和寥落。 我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歇息下来。 问了一家又一家出租屋,租金贵得吓人。 但我又不想住地下室,我喜欢阳光,地下室会让我感到自己是被埋在废墟里。 不,我是个阳光的人。 我不能让不见阳光的地下室埋没我的生机,我这样倔强地想。 我终于拿起电话拨通了远方的家里的号码。 说到最后我的喉咙艰涩不已,但强压着泪水。 我不想爹和后妈担心,虽然我跟他们关系并不太好。 我只说自己最近把钱都投资了,身上没有现金,暂时需要点钱度过难关。 爹问我要多少,我说八百吧。 其实我可以多要些的,爹在家乡那个小镇还算个成功人士。 只是我多年不回家了,自从娘死后,自从他娶了后来那个我不喜欢的女人后。 我一直都是靠自己打拼,从来没问过爹要钱。 我不喜欢那个做我后妈的女人,从第一眼见到她起,我就感觉不好。 我感觉她尖酸刻薄,感觉她是狐狸精。 这天晚上,我睡在了附近一所大学的长椅上,幸好没有保安来赶我。 虽然已是深秋,但蚊子却还是光顾了我这个流浪汉。 它们给我盖上大大小小不朽的印记。 寒冷,凄清,泪水无声泛滥。 我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的黑夜里悲叹着我二十几年的人生。 人生啊,怎么会是这样? 我禁不住问自己,也同情起自己来,不由得抱紧了胳膊。 深秋的北京的夜开始让人感觉到寒冬的气息。 两天后,爹汇了一千块钱到我新开的帐户上。 我第一件事情就是跑到一个饭店里大吃特吃了一顿,然后去洗了个澡。 我不能容忍自己身上已经发出的难闻的味道。 我不能容忍自己油腻的头发。 我不能容忍自己手指甲里的污垢。 然后,我找了这间房子,这一带仿佛都是出租屋。 第一次见花满楼时,她正拿着拖把在拖狭窄的走道上的积水。 我拎着我唯一的行李——那个密码箱,在她跟前左躲右闪。 但还是被她的拖把拖到了我已经不白的球鞋上。 她抬起头,绯红的脸颊上闪过微笑,不好意思地望了望我。 我进了门,开始打扫起来,我喜欢干净,绝对不能容忍丝毫的灰尘。 等我想起我放在门口的茉莉花时已经是我搬来的三天后了。 那天我正要出门,隔壁的门也拉开了。 嗨,花满楼站在门口,说,你等一下,她转身又进了屋子。 我有些奇怪,不知道这个陌生的邻居有什么事情找我。 她把那盆茉莉花递到我跟前。 我这才想起,那天我搬过来时随手把它放在了走道里。 本想等着把屋子收拾干净了再把它端进去的,没想后来忙着忙着就给忘记了。 本来都有些枯萎了的叶片此刻却舒展开来,莹润透亮,我闻到了生命的气息。 我很感激地望着她笑笑,却忘记要说声谢谢。 我把它端进屋子,可是两分钟后,我站在了花满楼的屋子门口。 我端着有些沉的花盆站在她门边,有些迟疑而紧张地轻声试探,嗨。 她转过头来,那时,她正站在屋子靠窗的角落对着镜子梳头。 和几乎所有直发女孩一样,她的头发也是拉得直直的。 只是很黑,很黑,像墨汁一般透亮乌黑。 她的手停在了半空中,原本被手拢起来正要用橡皮筋扎上去的长发飘落开来。 一种飘逸出尘的美,我听到自己的呼吸有些不太均匀。 她用一双乌黑的眼睛回头望着我,脸上写着狐疑。 我想拜托你再帮我照顾照顾它几天,我吞了吞口水艰涩地表达着。 她看了看我手中的那盆茉莉花,突然漾开了微笑。 她笑起来真动人,清纯得如同茉莉花。 那时,她穿着浅蓝色的吊带纯棉上衣,白色的曳地长裙,脚上一双白色的帆布鞋。 我想,她是与众不同的。 因为我从前所见的女孩都喜欢穿高跟鞋,可是花满楼不喜欢。 我所见的几乎所有女孩都喜欢化妆。 可是花满楼是素面朝天的,我喜欢这样的女子。 她清纯秀美的样子真像极了茉莉花,我喜欢的茉莉花。 她接过我手中的茉莉花,低头浅浅一闻,很陶醉,很深沉的样子。 我想,我那时一定像极了花痴。 我站在她的屋子门口,看到阳光洒满了她屋子的每一个角落。 我想,她也和我一样,喜欢阳光。 屋子被她装饰得非常温馨而浪漫,四围的墙壁都用淡黄的墙纸糊上。 她的窗帘也是蓝色的,是我喜欢的蓝色。 她的被子和床单是浅蓝色的,是我喜欢的浅蓝色。 也许,在我第一眼见她的时候就喜欢上她了吧,我想。 我就这样站在她的门口傻痴痴地望着她在屋子那端照顾着茉莉花。 仿佛曾经看着莫琳琅一般。 有那么一刻,我的心纠扯疼痛不已。 哦,莫琳琅。我都快要将她忘记了,虽然在梦里我总是含着泪水。 有那么一刻,我的眼睛湿润了。 花满楼,她让我看到了从前的温馨与甜蜜,可也让我想起了从前的灰暗与晦涩。 花满楼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是一个多月后。 我搬进来后十多天的一个晚上,因为工作找得不是很顺利,我便喝了些酒。 想借酒消愁,不想,一贯不喝酒的我不胜酒力。 迷迷瞪瞪间,闻听到隔壁隐约传来争吵声,还有什么东西摔碎的声音。 但我无暇顾及这些,我很想睡,脑子眩晕不已。 等到第二天早上时我起床时,门口摆着那盆茉莉花。 它长得很好,比莫琳琅照顾它时要好多了。 隔壁空荡荡的,一片狼藉,蓝色的窗帘在风里孤寂地舞蹈。 一丝凉意从背后袭来,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花满楼,她走了,我那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 我心里一下失落开来,不,是无比失落。 花满楼,你在哪里? 每天,我在奔波的间隙总会想到她, 想到这个跟我没说过几句话却帮我照顾了十多天茉莉花的茉莉花一样的女子。 我多希望能再见到她,可是我知道希望太过渺茫。 那晚,我拖着一身的疲惫回到屋子,那时已是十一点多了。 我连晚饭都不想吃,把自己扔在床上,不久便沉沉睡去。 也不知迷糊了多久,一阵敲门声把我从睡梦中唤醒。 我不知道这么晚了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还会有谁来敲我的门。 除了房东,除了派出所来查暂住证,我实在想不出来还有谁。 但瞬间,我从床上跳起来,心里荡漾着无比的欢欣,连鞋子都顾不上穿。 我猛地拉开了门,花满楼,她泪流满面地站在我的门口。 我的脑子一瞬间停止了思考。 我紧紧地拥抱着她,泪水夹着无比的欢欣在我心上奔腾不已。 花满楼在我怀里哭得像个孩子,她浑身颤抖,让我心疼不已。 我觉得我是个太容易动情的男子。 我没问她怎么突然走了又突然回来,我也没问她为何哭得那么伤心。 只要她回来,只要我还能看到她,我便觉得上天待我不薄。 我仿佛重新拾到我失去的宝贝一般。 这种失而忽得的感觉太幸福了,太让我感动了。 我的鼻子翕动着,嘴里却说不出任何话来。 此刻,我只知道幸福而泪眼朦胧地看着眼前的她。 那天晚上,我睡在了那张有些破旧的沙发上。 第98章 我把我那张并不算宽大但很温馨的床让给她。 我想,她需要温暖,需要安慰,需要安全感,我愿意给她这样的感觉。 很多时候,我认为我是个好男人,是个温情而多情的好男人。 我总以为这世界上像我这般的男人已经不多了。 但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很可笑很迂腐。 我并不想对着这个我心爱的女孩动任何歪脑筋,我只想这样跟她相守就够了。 在那一刻,我的脑海中居然浮现了一幅令我非常感动的画面。 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妻相互搀扶着走在夕阳的余晖里。 温暖的阳光镀着他们,和风吹起他们的白发, 那场景曾无数次无意地闪现在我脑海中,在我跟莫琳琅在一起的时候。 我为这个莫名其妙的想法感到可笑。 此后,我在电脑城找到一份销售工作,老板还给我配了一台笔记本,方便做账。 薪水虽然不多,但基本的开销还是可以维持的。 花满楼在我的屋子里住下来。 房东老太太偶尔会鬼头鬼脑地窥探着我们的屋子。 当我们进进出出时,她总用意味深长而又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们。 但我和花满楼都不在乎,我只要花满楼的笑,是的,只要她笑我便觉得幸福无比。 可是,有一天,我下班回来,花满楼不见了,一如当时莫琳琅消失时候的模样。 只是,我的抽屉里却多出了两千块钱。 我握着这些钱,无数的画面闪过我的脑海。 莫琳琅的样子,花满楼的样子,一一如同电影一般从我眼前闪过。 我的脑海里没了别的念想,我不能思考。 我只知道我的泪水汹涌,我只知道我的心被掏空了。 此后的日子平淡如水。 只是,偶尔,我还会想起花满楼来。 等我想起那盆摆在窗台上的茉莉花时,它差不多都快枯萎了。 我这才想起,自花满楼走后,它已经很久没有喝水了。 花满楼再次出现在我眼前已经是大雪纷飞的寒冬了。 冬季里的北京,只闻得到雪花的味道,四处都白茫茫的。 屋子的暖气几近于零,好在我不是很怕冷,只是心里时常感到冷寒孤寂。 这一次花满楼没哭,她只是站在我的门口,眼神里满是无辜和幽怨。 我照样没问她为何不辞而别,我也照样没问她为何又回来。 我们没像上次见面时那样拥抱,我只是愣愣地伫立在门前。 看着她带着一身风雪进了我的屋子,看着她把我的屋子装满生活的气息。 她就像个结婚多年的妇人一样忙着装点我的屋子。 我就像个结婚多年的男人一样温柔而沉静地看着妻子一样的她忙来忙去的身影。 那时,我想,我看到了多年以后我结婚后的样子,平静而温馨。 老板给我放了几天假,我便待在屋子里陪着花满楼。 呃,你为社么叫这么个名字?我问花满楼,像个武侠小说里的名字。 从知道她的名字那一刻时我就充满了好奇。 没什么,别人也都觉得奇怪,其实一点都不奇怪。 我爹姓花,我妈姓满,我出生在楼上,就这样有了这么个名字,很搞笑吧。 花满楼笑着说。又问我,那你为什么叫叶袭人?像红楼梦里的袭人的名字。 看来我们都得怪老爹老妈偷懒了。 我爹姓叶,我妈姓袭,他们说是叶家和袭家生出来的人,所以就叫叶袭人了 其实他们没读过什么书,更不知道红楼梦,也不知道红楼梦里的花袭人。我说。 其实,我这个名字的确让很多人感到稀奇,相信花满楼也一样。 因着这一点,我也觉得我们有种天然的默契。 她照旧睡在我的床上,我照旧守着那张破烂沙发。 茉莉花在这个大雪飘飞的季节居然没被冻死,花满楼把它照顾得很好。 楼下传来清脆的车鸣声,我看到花满楼原本欢欣的眼暗淡下去。 那车鸣声还在执着地响起,我狐疑而好奇地到走道上往楼下看。 一辆白色本田停在楼下,年纪与我相仿的男子在不停地摁着喇叭。 花满楼冲下楼去,我眼睁睁地看着她被那辆车带走。 居然,我的心已经感受不到任何的疼痛。 我想,花满楼,再见了。 一年多后,我已经成了一家电脑公司的经理。 经济状况也渐渐好起来,我也搬离了那个地方。 某天,我正忙着问讯下属业务方面的情况。 花满楼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我还是眉眼充满了欢欣地看着她。 她瘦了很多,但更有女人味了。 她不再穿着蓝色纯棉的吊带装了,也不穿白色曳地长裙了,更不穿白色帆布鞋了。 她穿着细高跟鞋,头发烫成了大大的波浪,也化上了精致的妆容。 她也开始穿着剪裁非常得体的紧身职业套装了。 我们在一家咖啡厅里坐定。 她埋头搅着咖啡,问,那盆茉莉花怎么样了? 你走后,我也没时间打理,就把它送人了。 她脸上的笑容淡了一下,但瞬间又眉眼飞扬起来。 我想,她已经不是当年清纯的样子,而是多了一些人间烟火的世俗,我不也是吗? 良久,我们想看无言,彼此有些尴尬。 你呢?个人问题怎么样了?她问。 老样子,忙工作,顾不上个人问题,也不急。我说的是实话。 那也是,男人三十结婚都不晚,她应承着。 又喃喃道,我结婚了,不过前不久又离了。 我笑笑,也许这个结局早在我的预料之中。 但我不能欺骗自己,我还是爱着眼前的花满楼的。 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不管她结婚还是离婚。 许多的往事在我脑子里流过,也许,许多的往事也在对面的她的脑海中流过吧。 也许,我们都一同回想起了过去我们短暂的相聚,分别,又相聚,又分别。 青春,不知不觉间已经从我和她的指缝中偷偷溜走了。 时光,它真是个神奇的魔术师,我们永远也不知道它能把人和事改变成什么模样。 我和花满楼开始了恋爱,像所有的恋人一样,温馨,浪漫,甜蜜。 我们从不曾轻易去碰触过去的伤口,过去的让它随风而逝吧。 我只想陪着她慢慢变老。 我又去从前住过的地方要回了那盆茉莉花,它还好好的,像我和花满楼的爱情。 我和花满楼挣钱,把钱都存在一张存折里。 我们想买个房子,我想给她一个浪漫的婚礼。 虽然存折上的数字离梦想还很远,但我不害怕。 正当我准备要跟她走进结婚殿堂时,花满楼,她再次消失了。 我没有满世界去寻找,我想,她也许迷路了。 那么,我就在原地等她吧,也许,她还能回来找我。 许多年后,我已经有了孩子,也有了妻,日子恬淡平静,但温馨和谐。 我和花满楼是在医院再次遇见的。 那时,她正推着一个看似傻痴的男人在医院的花园里散步晒太阳。 我一眼就认出了她,也一样认出了轮椅上的那个看似傻痴的男子。 我跑过去,唤她,花满楼 她回头,也一眼就认出了我,欢欣,但瞬间暗淡。 仿佛不太愿意我看到眼前的景象。 袭人,对不起。我们在医院的长廊坐下来,花满楼幽怨而歉意满怀。 但在我看来,那一切仿佛都是别人的故事一般,我居然觉得从前如此陌生。 她幽幽道,年轻的时候,我和他都太不懂爱情。 那时候,也许我是真的爱他,但他脾气和性格太急躁了。 总是有事没事打我,把我对他的爱都打跑了,所以我独自住了出来。 但是,我跟他谈了那么久,所有的过往岂能如同云烟一般消散。 我还是舍不得他。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没有别的亲人。 我知道你是个好男人,曾经,我想,我是爱你的。 后来,我也是那么地渴望跟你走到一起。 但是,我不能丢下他,他用他的生命向我证明了他对我的爱。 那是在高速公路上,我们起了争执,他正在气头上,所以把车开得飞快。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我们的车撞上了前面一辆满载钢材的大货车。 他在关键时刻把方向盘往左边打,我获救了,但他却差点死去。 好在如今我还能守着他的生命。 虽然他成了植物人,但我想我一辈子都要记得他的爱。” 远处的花店里飘出阵阵茉莉花的清香,是我和花满楼喜欢的味道。 花满楼搂着轮椅上的男人,我默默地握住了她的手,泪如雨下。 啼笑姻缘 啼笑姻缘 我那时还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像花儿一样的年纪。 刚进一个陌生的环境。 有些欢欣。 像离开笼子的鸟儿。 终于不用听爹妈唠叨了。 天空的湛蓝粉粉的煞是可爱。 我拎着开水壶去水房。 前面一个讨厌的男生插队。 后面群雄起而攻之。 那男生灰溜溜的拎着空水瓶离开。 却不想撞到了我后面的那位。 我不经意一回头,天、、、、、、 霎时间眩晕不已。 第99章 心跳,脸红,像小偷被人揭发。 我想我的耳朵根子都红得发紫吧。 他定是将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虽与他如此近的前后排着队。 但我其实是个超级近视眼。 那张脸在多年后的我想来并不清晰。 是谁说过,朦胧就是美。 就因这模模糊糊的印象。 我便以为潘安宋玉在世。 我竟然以为自己是古代走来的仙子。 遇着了她千年前的心上人。 我的回眸一笑百媚生不知将他倾倒否。 然,那一刻。 我是多希望将他倾倒。 让他拜倒在我的脚丫子前。 也许正因为我的近视眼没能将他看清。 所以多年来他一直被我的想象加以美化。 直接影响我后来的择偶标准。 我一直拿着他这个模子去套别人。 天知道这世上会否还有这般美好的男子。 于是,他成了我心里永远的痛。 直到我长成大龄也未能在浩瀚男人海里觅得一颗我以为的珍珠。 开水房事件过后两天我就忘记他了。 天知道我从小健忘怎会连带爱情都健忘。 算命先生说我超凡脱俗。 看来他说得一点不错。 这世上连触电对象都能于两天后忘记的天才估计非我莫属。 直到某天我去竞选学校干部。 那天自我感觉非常不良好。 心灰意冷踱下搂来。 却在转角处遇上一温情微笑。 我彼时无暇顾及那微笑。 只顾着失意灰心。 如同秋里打转的叶子。 哦,叶子? 我这才觉察一丝凉意。 原来秋已经来到。 我抱紧自己的胳膊。 衣着的淡薄使得我寒颤不已。 这一晚我高烧42摄氏度。 一病不起有两天。 悉悉索索。 一好姐妹在我耳边嬉笑暧昧。 我问咋了? 她一脸神秘笑说你白马王子出现了。 我惊愕不已说你别乱说。 她将我从病床强行拖起。 我的大头照被张贴在学校宣传栏里。 原来我竞选成功。 有种范进中举的癫狂。 只是有个陌生的背影在我的大头照前徘徊不已。 我嫌恶地盯着那背影。 心想它真影响我欣赏顾盼我的玉照。 真想冲上前去一把拉开他来再训斥两字:色狼。 无奈那背影别转身来。 天,我又开始眩晕。 这会儿可不只42摄氏度。 知道什么叫蓦然回首吗? 知道什么叫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吗? 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 知道什么叫电光四射吗? 知道什么叫媚眼如丝吗? 那一刻我全知道了。 虽然老爹老妈给了我如此高智商和如此低情商。 那算命先生说得没错。 我是如此超凡脱俗。 超脱得见了人家三面我才想起他是谁来。 冤家路窄原是这么回事。 因为我此后屡屡有意无意遇上他。 于茫茫人流中总能一眼寻出他的身影。 感觉他给我头上带了金箍。 像唐僧给孙悟空上的那个大金箍。 我怎么也赶不走那个影子。 某天我低情商的脑袋终于开窍。 想起那个被我忽略的微笑的主人来。 啊。 原来世界上有如此甜蜜而温暖的微笑。 啊。 原来有种东西可以杀死人的啊。 啊。 原来我这种如此低情商的人也会开窍啊。 从此开始在心底一遍又一遍地怀想着那个动情的微笑。 即使在今天的我看来那都是上帝赐予我最美的回忆。 从此我便开始有意无意对他视而不见。 每每经过他身边却用余光扫射他的微笑和疑惑。 天晓得我有多想跟他说说话。 鬼才知道我为啥如此表现。 明明喜欢得不得了却装作毫不在意。 他仿似觉察我与他有仇一般的矜持。 距离横在我与他之间。 我想我是女孩。 我不会主动。 我要我的矜持。 我在等待。 忍受煎熬。 可是有一天我的梦碎了。 彻底碎裂。 连同我的心和青春。 舞会上他拉着别的女子旋转。 如同风车飘摇。 那女子裙裾飞扬媚眼四射。 傻子都看得出来她有多属意他。 我静静一旁看着。 心里淌着血。 不觉已是天晚多时。 周遭人群早已散去。 灯光暧昧昏黄。 只有三个人影如同鬼魅。 他她还在旋转。 没人顾及一个受伤的孤魂野鬼于一旁心若死灰。 我开始恨爹娘为何当初只叫我死命读书。 导致我情商如此晚才开发且如此糟糕。 遇上这样境况却还傻傻不懂离开。 此后我几乎当他透明。 从未正眼瞧他。 也当他是仇人。 认为他玷污了我心中的白马王子。 我的白马王子怎可让旁人染指? 我一直孤独着。 我一直等待着。 低情商的我以为这样傻傻等着就会开花结果。 可是我空等了一场。 那天他在路上拦住我。 你不认识我吗? 我不理他。 你真不认识我吗? 我还是不理他。 他从身后拿出一把玫瑰。 很香的味道。 很娇艳的花笑。 我欣喜。 心想我终于盼来我要的爱。 心想不开窍的我终于不再超凡脱俗。 有件事情想、、、、、、。 他期期艾艾。 什么事? 我板着脸压抑住心跳和兴奋。 那个时刻我以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时刻。 那个时刻我以为是我此生最值得期待的时刻。 那个时刻我以为是我此生最难熬的时刻。 我深深陶醉在花香和甜蜜里。 呃,这花我想麻烦你帮我转交给小弄。 什么?小弄? 我一下从云端跌落谷底。 滔滔泪海似雨纷飞。 我飞也似的落跑。 天公也来凑热闹般大雨滂沱。 我如同落汤鸡在雨中的球场一圈一圈跑着。 仿佛要让这雨洗去我自尊的屈辱。 仿佛要让这雨清洗我的记忆。 仿佛要让这雨彻底浇透我那弱弱的情商和可恶的超凡脱俗。 没有人知道我是多么伤心。 没有人知道我心里有着怎样一个温情微笑的影子。 没有人知道我的白马王子瞬间已成永远的过去。 而我只能将这些伤痛一一独自舔食。 再一次我躺倒病床。 42摄氏度为什么这么依恋我? 我的超凡脱俗我恨它。 我的高智商我恨它。 我的低情商我更恨它。 还有他。 大病初愈后好些日子他在路上叫住我。 那天怎么了? 他似乎含着关切。 我什么也没说。 只笑笑如同一朵寂寞盛开的茉莉花。 我的情商终于开窍了点。 知道如何维护自尊了。 没什么,只是突然想起了家里的伤心事。 我答得如此恬淡。 恬淡得让他吃惊甚至失望。 聪明如他怎会不知我心里有他。 他定想看着我说出那几个字。 无论男人女人都喜欢听那几个字。 尽管他们也许并不喜欢对方。 但对方只要说出这几个字。 就成了他们自我炫耀和增强自信的一个筹码。 我任他失望着。 心在得意洋洋。 以为折磨着他。 我本想问他和小弄怎样了。 不想他却沉默下来还落了泪花。 小弄走了。 她跟别的男人走了。 他低低沉沉喃喃。 接着他泪花变成了泪水。 一如我当日的如雨纷飞。 我感到心软了一下。 温柔了许多地暖暖着。 仿佛又看到他温情的微笑。 苞苞,我们恋爱吧? 我惊呆了。 为什么? 苞苞,我就想有个人陪我。 可我不是替代品,我心里喊着。 但我没有说出这话来。 心里下着大雨。 大雨打湿了我的魂。 连魂都高烧42度然后晕了么? 我居然默默答应了他。 牵起他的手在雨中的球场一圈又一圈地跑。 直到我确信这样跑下去怎么也死不了为止。 此后我和他出双入对。 苞苞,我有件事情和你说。 他犹疑不决。 好像几个世纪过去了。 他拿出一辈子的勇气。 苞苞,她回来了。 我没了反应。 手脚冰凉。 木然而立。 良久,我才知道泪滴点点滚落下来。 冰凉,凉透心扉。 六月火夏却暖不过我的悲凉。 小弄站在他身旁如同藤蔓。 周围鄙夷的眼光扫过她的脸上。 但她毫不在乎。 于她而言无人能干涉她的豪放滥情。 于她而言见惯风月无边。 我冷冷旁观不发一言。 日子过得久些我心也麻木。 虽偶尔隐隐作痛。 第100章 但毕竟不想再揭伤口。 多年后的某天。 我的手机显示一陌生号码。 接通。 那头是欢欣无比的声音。 带着春风得意风尘仆仆。 哦。 我心底还是泛起了丝丝涟漪。 只是没他想象中的激动。 他定是失望了吧。 苞苞,我们见个面吧。 我无言,想推脱。 但鬼使神差还是答应了。 某家高级饭店里我们相见了。 十年后的今天。 他已微微发福。 头顶似乎开始早谢。 我极力装作镇静。 他眼里满是欢欣。 星光闪烁。 带着意气风发的得志。 小弄呢? 他沉静了下去。 眼里的星子暗淡了。 我知道我问了愚蠢的问题。 事实上我早知毕业后她就跟他分开了。 小弄啊?她挺好的。 我们在一起过得挺幸福的。 他极不自然地挠着有些稀松的头发。 你还好吧?还没找吗? 他关切不已。 仿佛找到了最好的话题解除尴尬。 我还好,一个人过也挺好的。 我们在靠窗的位置尴尬地没话找话。 突然他的眼睛被什么深深吸引。 顺着他的眼神我望见了他极不愿意看见的场景。 小弄在一个秃顶凸肚的老男人怀里娇俏地媚笑。 我只有一个感叹。 岁月不饶人啊。 当年自以为青春无敌却原来也敌不过时光的雕琢啊。 纵然粉扑得再厚再多也掩盖不了岁月的沧桑。 我想难道小弄还是习性不改? 这么多年过去难道她还在一个又一个男人手里打转? 青春啊、、、、、、 我无端地感慨着时过境迁。 对面的他惊得目瞪口呆。 我却装作对小弄视而不见。 不想他太尴尬。 无奈冤家就是这般路窄。 小弄扭捏暧昧着在那老男人推搡下也进了这家餐厅。 对面的他已是无比坐立不安。 他脸通红,局促无比。 遮过脸,不想看见小弄。 小弄却发现了我和他。 拖着那老男人朝这边而来。 他的脸色越发难看。 像被开水烫过的猪皮。 哟,苞苞柳芽你们也在啊? 这么多年不见了你们还是一点没变啊? 小弄像朵交际花。 那老男人仔细瞅瞅柳芽。 咦,柳子啊,你回国咋也不跟老爹我说一声啊? 好让我去接你啊。 什么时候回来的? 啊,我和小弄都呆了。 你,柳芽,你们是父子? 小弄花容失色,惊讶不已。 不过她一会儿就镇静了下来。 我惊叹着柳芽和那老男人的关系。 更惊叹于小弄的惯看秋月春风。 此后,我们开始了四个人的聚餐出游。 此后,我们开始了四个人同一屋檐。 此后,我和柳芽十年磨成了一情。 此后,小弄成了我的婆婆。 我终于把自己嫁了出去。 只是那个温情的微笑却永远成了我的回忆。 卖花姑娘的爱 卖花姑娘的爱 (一) 落落在店里整理着那些花儿,看着花儿张开笑脸的样子,她很是开心。 她经营这家花店已经三年了,附近是家医院,因此来买花的人不少。 落落总是很周到地帮买花人建议和挑选,仔细地包装好,甜美的笑容是她最好的推销方式,四围的店铺换了好些主人和行当,可落落的花店始终屹立不倒。 这天,一个男青年来到了她的店里。 她热情地问他要买什么花? 他脸色有些凝重,说买玫瑰花。 落落又问他买几枝,他挑了十一朵。 落落仔细地替他用精致的玻璃包装纸包好,又在花柄处弄了一朵用粉红丝带编好的好看的带着长长飘带的花儿。 那男青年看着她巧手上下翻飞,瞬间就成了一束无可挑剔的艺术品,娇艳新鲜的玫瑰花在她艺术手法的装点下怒放着,仿佛他此刻汹涌的心潮,仿若他心里喷涌的浓情。 男青年接过那束落落用心包好的玫瑰花走了,落落看着他的背影,说不上来的感到空气里有种凝固的味道,那个身影仿佛有些寂寞。 男青年走后好久,落落还在想着他的背影,这背影竟然让她觉得似曾相识,可是她不知道自己何时曾见过这个人,这个背影竟然让她如此感怀,有种心酸的感觉。 第二个星期那个男青年又来了,还是挑了十一朵玫瑰花。 第三个星期,第四个星期、、、、、、以后的每个星期落落都为他细心包好他挑的十一朵玫瑰花。 他越来越低沉,走时的背影也越来越让落落心痛。 好几次她都想问问他,为什么这么伤感,可是她下了好大的决心,也没好意思问出口。只是看着他越发消瘦颓废的样子,她的心也和他的心一样被撕扯着。 再后来,那男青年没再来了,落落天天盼着他能来,可是盼了好久,他也再没来过。 (二) 落落是个爱干净的姑娘,三年前她租下了这间单间,她总是把里里外外打扫得一干二净。 隔壁是做什么的她从来没过问过,因为她和隔壁家隔了一道墙。 这天,落落下班回去,看到自己晾在窗台上的衣服不见了,她于是到处找,心想会不会被风吹到了隔壁呢? 当她在隔壁家的院子里发现了自己的衣服时,失而复得的感觉很好,因为这衣服是她买过的最好的一件了。 正准备离开院子回去,转身之际,落落立住了。 院子的水泥阶梯上有许多枯枝,干枯成了褐色的花瓣,她认出这是玫瑰花。还有那些粉红丝带编好的花儿,还有那精致的蒙了灰尘的精美的包装纸。 落落立在那儿,一瞬间没了思考。 当她回过神来,才发现这家门窗紧闭,锁孔里满是锈蚀,铁门也被风吹雨打得锈迹斑斑。她想应该好久没人住过了吧。 仔细一看,在窗台侧边不起眼的地方有个蓝色的邮箱,那蓝色也早被风吹雨淋得斑驳不堪,甚至有片木头都掉了,露出里面厚厚的信件。有些信封都已经发黄了。好几封还被人拆过又胡乱地塞在里面。 落落犹豫了一下,从破旧的蓝色信箱里取出了所有的信件,厚厚的一摞把小小的信箱塞得满满当当的。 她一看信封上全是英文字母,她没读过多少书,因此她不认识。 回到家里,强烈的好奇心驱使她还是看了被人拆过的那些发黄的信件。 从信里她知道了这是个痴情的男子写给他深爱的女友的,他叫许末。从信里落落得知他在美国留学,一去要三年。这些信全是抒发着他对女友的一往情深,看得出他很爱他的女友。 他在信里总责怪他爱的女友不给他回信,问女友是不是出什么事情了。他在信里对女友说,我很快就要回到你的身边了,亲爱的,我不能没有你,失去你,网我宁愿失去我自己、、、、、、落落读着读着就落泪了。 她想到了那个落寞的背影,难怪他的背影这样凄楚这样让人怜惜,原来他一直给女友写信,可是却得不到女友的回音,真不知道他爱的那个女人是怎么回事,怎么能对一个如此深爱她的男人这样狠心。落落在心里责怪着那个女子,也有些淡淡的嫉妒。 落落疼惜着这个写信的男人,盼望着他能再次出现在她眼前。 (三) 一个阳光刺眼的午后,落落照旧整理着她的花,心事迷离。 帮我挑些花儿吧。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落落身后响起。 落落惊喜地回头,眼里溢满泪水,幽幽开口道,你终于来了。 落落发现眼前的许末越发消瘦了,好像大病初愈的样子,很是虚弱,她的心温柔地疼痛起来。 许末看着她眼里溢出的泪水,不明白她为何这般。 落落帮他挑好花,说你等等我,我有事情和你说。 于是以最快的速度关好店门,随着许末一同来到了她家的隔壁。 落落说,我就住在你女朋友的隔壁,我也是不久前才知道的。 许末惊讶万分,惊喜地抓着落落的手臂说,你怎么知道她是我女朋友?你知道她上哪里去了吗? 落落摇摇头,许末眼里刚燃起来的光亮一瞬间消失了。 落落从屋子里拿出那一摞厚厚的信,她告诉他,这些信件是自己前不久在隔壁的破损的邮箱里发现的。 许末看着这些自己发出却几乎没拆封的信件,一种无法言述的苦痛在他沧桑的心里升起,他趴在这雪片一般的信件上嚎啕大哭,落落陪着他流下悠长无尽的泪。 突然间,许末把信件一阵狂洒,漫天都是白晃晃的信件。 两行清泪无声地蔓延在他瘦削而胡子拉杂的脸颊上。 忽然,眼尖心细的落落发现了一封淡蓝信封的信件,收信人写着许末。 像发现了珍宝一般,许末的眼光也定格在这份信上,他飞也似地拆开已经有些发黄的信封。 抽出折成千纸鹤的信笺,泪水迷蒙,看完信他痛不欲生地发着呆,落落知道他心里已经痛到不能再痛了。 落落把信从他手里取过来,看完后,悲痛无以复加,眼泪流成了河,心更痛得让她几欲昏厥。 第101章 (四) 那个叫蓝萧的女子在信里说,许末出国后不久,自己去医院检查发现患上了一种叫做xp的极度罕见的皮肤病,不能见阳光,否则必死无疑。这让她很痛苦,她说反正自己是个孤儿,养父母早就去世,自己独自这么痛苦地活着还不如了此残生,于是想到自杀。 可是在自杀前,她看到电视上一个新闻节目正在报道一个见义勇为却被凶狠的歹徒残忍地刺瞎了眼睛的女孩的英雄事迹,她深深地为这个女孩的勇敢而打动,所以她想将自己的眼角膜捐献给这个勇敢而可怜的女孩。 于是,她在夜里来到了医院,跟医生说了自己的遭遇,说自己行将离世,所以慎重考虑,要捐献眼角膜给那个英雄女孩。 医生并不知道她要自杀,于是同意了她的捐献。 取下眼角膜后她回到家里,吃下了大半瓶安眠药,留下这封信给许末,说自己很爱很爱他,可是不想打扰他在国外深造,只好来生再相爱了。 她并没把信寄出去,因为已经来不及了,死神在向她召唤,而且她也并不想寄出去。只是把它折成千纸鹤,放在信箱里,她想着许末回来一定会看到这封信的。于是这封信就静静地在斑驳的信箱里躺了三年,和许末写给她的这么多信一起。 许末还是痴呆呆地瘫坐在那里,落落拉他起来,在沙发上坐下。 许久,落落过来轻轻地拥抱着许末。 让我来爱你吧,她给了我她的眼睛,那么,就让我来替她爱你。 许末惊愕,一瞬间过后,他紧紧地拥抱着眼前这个有着他熟悉的眼神的女孩。爱,如同潮水一般汹涌、、、、、、 梧桐花开的季节 梧桐花开的季节 那是一条长长的水泥路。 路两旁站满了梧桐。 花开的季节,很好看的粉紫夹着白,耐闻的气味,是我喜欢的。 不知道她喜不喜欢。 我和她在同一所小学念书,每天都必须经过这条路。 这条路很悠长,很美,只是奇怪的是,很少有人经过,长时间以来只有我和她。 时常,我会像一只快乐的鸟儿,撒野似地在这条路上飞奔,偶尔,我又像个诗人,忧郁而深沉。 只是,不知哪个年月的哪一天开始,我心底滋长了对她的朦胧。 一旦这种东西开始萌芽,便如山洪爆发,它刺激得我年少懵懂如同芜草一样的心中不断滋长着疯狂的芽苗,我不知如何压抑它,便任它这般生生地折磨着我。 终于,在一个湿漉漉的阴天,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的我下了决心。 我故意磨蹭磨蹭,等待她走近我。 眼看她如同小花朵一样清新和美丽的身影就要走到我跟前,我欣喜也紧张,眼里放着狼一样的光。 可是她飘过了我身边,只留下雪花膏好闻的味道。 许多年后我还记得那种香味。 我只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飘过我的身边,一颗紧张如同战鼓擂的心终于轻松了、解脱了。 但很快,一丝不甘心的情绪在我脑海飘散开来。 难道这就是我等待了许久的结局?难道这就是我朦胧的初恋? 不,我不能就此作罢,我不能就此放手。 年少的我如同出生的小牛一般充满了意气风发的激情。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要我的初恋开花结果,我要她永远记得我,我要永远和她徜徉在这梧桐花儿飘落的悠长的路上。 我便撒开了腿上前追她,我只想牵牵她的小手。 很多时候,我只关注她的手。 那双小手,实在太过好看。 白皙,如同玉儿一般光洁亮丽,散发着莹润而温婉的光,让我想起家里的执莲童子。 因此,我把我全部的爱恋都记挂在她的一双小手上,仿佛那是只属于我的宝贝,不容任何人靠近。 她惊愕回头,像受惊的小鹿一样狂奔而去,回眸的幽怨里含着清泪。 瞬间,如同风儿一般消散在长路的尽头。 我望着她渐渐成点最后无终的身影,只记得雪花膏的味道,还有梧桐花开的味道,还有雨后湿漉漉的青草味道。 我愕然,颓丧地依靠着一棵大大的梧桐树,眼泪便打湿了我年少的心。 我的初恋还未出发就已经死了,死在三月梧桐花开的季节。 从此,我再也没在这条路上看见过她,她消失了,永远地从我的世界和视野消失了。 我始终没能明白,为何她看到我会如此表情,如此伤心,难道,我伤着她了? 许多年以后,当我老得不成了样子时,我时常去教堂向上帝倾诉我的心事,可是万能的上帝一直没能解开我心中的这个疑团。 一个修女在我又一次祷告时叫住了我,那时候我心里正苦涩,眼中正含泪,为我逝去的青春,为我逝去的初恋,为我逝去的梧桐花香和雪花膏一般湿漉漉的初恋。 我们在一棵梧桐树下的石凳上坐定,花儿已开了,粉紫夹着白,点点雨滴打湿了它的面容。 修女一脸的皱褶,比我更老,但她的眼里满是慈祥和蔼的光,照耀着我湿漉漉的心。 她拉着我的手,我感受她手心传来的温热的力量,这力量让我安心、沉静、没有了尘世的喧嚣与躁动。 我很小时遇见一个男孩,我喜欢的男孩。 我们一同走在一条长长的开满梧桐花的湿漉漉的水泥路上。 我们从没说过话,从没并肩走过,总是我走在他前面三四百米远的地方。 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发了疯似地追赶我,我害怕了,疯狂地跑开了。 从此,我再也没去过那条路,我转学了。 只是,我一定伤着了他,我看见他眼里的泪花,知道我伤他很深。 我没有父亲,也不知道父亲是谁,从小便被别的孩子欺负,他们叫我野孩子。 我的妈妈在我很小时告诉我,她还小的时候,有一天,也在这条路上,遇见了她喜欢的男子,可是她和我的悲剧也从那个湿漉漉的梧桐花开的季节开始了。 从此,那个男人不知道去了哪里,而我可怜的妈妈便在众人的唾骂鄙夷中孤独终生。 于是,我记住了妈妈的悲剧,我害怕有男人朝我奔过来,我害怕这样的悲剧在我身上续写。 可是我是喜欢他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内心渐渐得以平息,因为我归顺了耶和华,他教导我忘却,教导我安心。 修女的泪水淡淡滴落,而我,此刻却泪水悠长。 泪眼朦胧里,梧桐花飘落了一地,夹着好闻的雪花膏的味道弥漫开来,弥漫开来、、、、、、 再见了,我的爱 再见了,我的爱 (一) 罗里羡慕而也有些心酸地看着身旁的金枫,他很潇洒,俊秀,是女人喜欢的样子,不是吗? “周末去我家吧,就要分别了,我请了舟子和其他几个朋友开个小party。”金枫两手插在裤兜里,有些怅惘地懒洋洋地眯着眼睛,暖风吹起他飘逸的发丝,很动人的模样。 “如果我是个女子,我也会喜欢上他。”罗里想着。 “那好吧,我去。”罗里在心里迟疑了一番,才下了决心去的。 从小就玩得很好,家里又是世交,上大学又在一个系,罗里却也总感到一丝失落,因为自己只要跟金枫在一起,就永远只能待在他的阴影里。 他太优秀,优秀得近乎完美。 周末,罗里晚上八点多到了金枫的家。 进门前,罗里心里有些慌乱,有些怕见到舟子。 客厅里灯光有些昏暗,如同歌舞厅,放着强劲的音乐,和着几个男子声嘶竭力的歌声,他们在唱张国荣的《当年情》,很伤感,很真诚。 还好,这是郊外,周围的邻居住得很散,不至于有人跑过来喝止他们的疯狂嚎叫。 金枫见罗里来了,起身去冰箱给他取了一罐可乐。 昏暗中,罗里并没发现舟子的身影。 他像是解脱了一般,但还是装作不经意地问了句,“舟子呢?” 金枫替他打开可乐盖,递给他,“她原本答应来的,可她姑妈生病了,所以她去看望去了。” 大伙唱累了,安静了下来,大家喝的喝可乐,喝的喝啤酒,听听音乐,看的看电影,看的看漫画,吃的吃水果,总之,大家的表情似乎都流露出淡淡的伤感,但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毕竟不是生离死别,毕竟大家都是男子汉。 罗里跟他们都不太认识,只知道他们是金枫爸爸的部下的公子或者他的搞音乐的朋友。他跟这些人也没什么话可说,就坐在那里,金枫陪着他偶尔说说话。 他喝着可乐,偶尔瞟一眼电视里正放着的电影,是周润发的《英雄本色》。他感觉到有些无聊而空虚。 九点半时,罗里向金枫道别。 金枫善解人意,心里有些责怪自己安排不周到,冷落了罗里。他原本想着舟子来的话罗里就不会孤单了,老同学话肯定多些。 他问罗里“要不要我送送你?” 路确实有些远,但罗里拒绝了,他想静静。 打的半个小时到了家,倒在床上,脑子有点乱,说不上来在想什么。 金枫的电话来了,“到了吗?” 罗里掩饰了一下自己疲颓的声音,用轻松的语调回答,“到了,放心吧。” 金枫这个人,好得真是没话说,罗里甚至有点嫉妒得恨他了。他对谁都这么好,在学校人缘更是一流,家庭条件又这么好,人又谦逊,又有才华,长得又帅、、、、、、简直只有天上才有这么好的人了,罗里颓颓地把自己扔在床上想。 第102章 想着想着,他抄起枕头狠狠地把自己蒙住了,发出几声低沉的嘶吼。 他很早就知道舟子喜欢金枫了,傻子都知道。 金枫这样的男人,谁会不喜欢呢?连男人都会着迷,更何况女人? 只是他还是带着一丝侥幸,以为奇迹会发生,以为电影里那些感人的奇迹会在他身上发生。 (二) 一个多月前的一个清凉的夜晚,他正准备洗澡早早上床休息,因为第二天要参加学校的足球比赛。突然接到舟子的电话,“今天我生日,我在海边,你来吗?” 他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脑袋似的,半天忘记了说话。“哦,好的,我就来。”马上,他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他会来吗?” 舟子的语气沉了下去,顿了顿,缓缓道,“我给他打了电话,他今晚有个演出,来不了。” 他听出了她的失落,此刻,他自己也有些失落。但马上,他又高兴起来,迅速地洗了个澡,连肥皂泡沫都没冲得太干净。挑了一件淡红色的衬衣,配着奶白色的休闲裤,仔细地刮了胡子,喷了好些啫喱在头上,左梳又梳地折腾了一番。 最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练习了一下微笑。 有些忐忑,但更多的是期待,不经意的笑飞扬上了他的嘴角。 他没忘记在市中心百货店挑了一条粉色的裙子,他喜欢女孩子穿着这样的裙子,清纯而飘逸。 出租车以最快的速度把他拖到了海边,卖花的小女孩围了上来,“哥哥,买枝花送给女朋友吧。” 罗里迟疑了,说“我没女朋友呢。”话一出口他就觉得有些不妥,“来一枝吧。” 接过花后,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置这朵花了十五块钱买来的玫瑰。 “送给其他的人?别人不会以为我是个神经病吧?送给舟子?”他犹豫着,不知道到底该如何。 他决定先看看舟子的反应再说。 于是,怀着扑扑跳个不停的心,也怀着满心的喜悦和憧憬,他朝舟子所在的方向走去。 夜晚的海边摆满了卖小吃的小摊,有些昏黄的灯光照射整个海滩,人们的欢声笑语此起彼伏。他扫视了一眼海滩边的小吃点,眼光终于发现了舟子。 那一刻,他的心突然被雷击中了,从巅峰摔到了谷底,那么痛,那么伤。他躲到了树影里,背靠着那粗糙而高大的椰子树,眼泪像洪水汹涌。 她正背对着他的方向,埋着头,好像在喝饮料,笑得那么欢欣,笑得那么开怀,虽然他看不到她的正面,可是他知道她此刻的眼中满溢着幸福。 金枫坐在她的对面,他的笑依旧那么灿烂,海滩上头黄黄的灯光照射得他的眼睛更加闪亮。 罗里默默地把买的玫瑰花送给了一个卖花的小孩,那件裙子他也不好意思送出手了,当着金枫的面这算什么事呢? 揩干了泪水,整理好情绪,带着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哭还是笑的表情,装作若无其事地朝他们走过去。 舟子很开心地招呼他,“这么晚才来啊,都等你老半天了。” 金枫大声招呼老板,“加个座,来个椰子,再来一盘沙虫。” 沙虫是他和金枫都爱吃的,舟子不喜欢,说那东西看着恶心极了。 舟子是个可爱美丽的女生,她的美很纯净,不是漂亮,漂亮太张扬,而美则很沉静。 他本来想问“金枫你怎么来了,不是要演出吗”,可还是没问。 没想到金枫自己却开口了,“本来今天有演出的,但临时又取消了。”他顿了顿,又笑嘻嘻地望着舟子说,“取消了好,要不然可不能为美女寿星庆祝生日罗。” 罗里轻声地应了一声,“哦”,笑得很勉强。 他也想笑得更自然些,可是却不知道在舟子面前如何自然,尤其在这样尴尬的境地。 此刻,他连舟子的眼睛都不敢看。 舟子和金枫继续说笑着。 罗里闷闷地喝着那个大椰子的椰子汁,对沙虫也没了往日的兴趣。 大概是意识到冷落了罗里,金枫停住了说笑,转过脸来问他,“系里有交换学生出国的名额,你去不去?” 这事罗里早就知道,而且知道这样的好事往往只是那些有钱有权有势的同学的事,跟他扯不上关系,再说,名额只有一个,金枫这么优秀,他不去,谁去? 罗里淡淡地笑着,摇摇头,说,“没想过。” 舟子却紧张起来,很专注地望着金枫,“你是不是想去啊?” 金枫低着头,笑了笑,没说话。 舟子的情绪一下冷落了下来,像是燃烧得旺旺的火炉被喷了一盆冷水。 三个人都沉默了,空气仿佛凝固了。 (三) 两个月后,金枫踏上了去美国的飞机。 罗里知道他一直有个梦想,他想到美国去学习那里的音乐创作,然后成为一个知名的音乐人,这是他从小的梦想。 临走时,罗里来送行。 舟子没来,金枫有些低落。他知道舟子喜欢自己,可是他却只当她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如同妹妹一般。 舟子其实来了,她躲在候机厅的大柱子后,抹着伤心的泪水,看着远处金枫有些失落的表情,他正和罗里轻轻地拥抱着,罗里好像在叮嘱他什么。 他拖着行李往里走了,回了几次头,舟子的眼睛全被泪水模糊了,没谁知道她此刻是多么心酸。 她曾经鼓了无数次的勇气,可终究没敢行动,只任凭感情的魔鬼折磨着她,多少个夜晚彻夜难眠,暗恋一个人的喜忧参半的滋味简直能把她折磨个半死,她觉得自己都憔悴不堪了。 昨晚,她喝了两杯红酒给自己壮胆,借着酒劲向金枫道出了心中压抑太久的思慕。可金枫却没有像她想象中的那样热情地回应她。 她想象中金枫应该是喜欢她的,应该在她向他说出那句“我喜欢你”后热烈地回应她同样的话语。可是,她失望了。金枫只是木然地站在那里,有些惊愕地看着她,像看着来自外星的怪物。 于是她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自尊心仿佛在垃圾桶里呻吟,心流着血。 她狂奔而去,淋着老大老大的雨,那雨何止浇透了她的身体,更把她的整颗心都浇得冰凉,寒透骨髓。 回去后,一进门她就栽在妈妈怀里哭了,像个伤心的孩子一般。 她一向跟妈妈的关系不好,嫌她老爱在外面跑,不顾家,还出轨气跑了爸爸,可这个时候她唯一能依靠的只有妈妈,她这才觉得全世界只有妈妈才是最疼爱她的人。 金枫走后,罗里跟他偶尔有联系,金枫也时常向他问起舟子的情况。 金枫出国,罗里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仿佛阳光一瞬间照进了他灰暗的人生,仿佛清风朗月也愿意与他为伴了。 他时常去看望舟子,安慰舟子。 舟子的情绪一直低落,人也瘦了大半圈。 他看着心痛,更加怜爱起眼前自己深爱的女孩来。 终于有一天,他实在是压抑不住自己对她的一往情深了,他觉得自己已经被情感这个魔鬼折磨得快要疯掉了,如果再不找个出口,他怀疑爹妈只能到精神病院去看他了。 他决定在舟子的生日那天向她表白,他们约好在海边老地方见面。 这次他毫不犹豫地买下了一枝鲜艳的玫瑰花,怀揣着无限的激动,捏着那件粉色裙子的手心都出汗了。 他觉得自己此刻像一个战士即将奔赴前线,去完成他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一次战斗,想着,他的心都要跳出来了,脚腿颤抖地发软,浑身都燥热,却又冒出些虚汗。 他站在树影里,眼睛搜寻着舟子的身影。 那一刻,他泪雨滂沱,他觉得他人生最重要的一场战斗还未打响就已经结束,他败了,败得那样彻底,败得那样可怜。 他缓缓靠着棕树坐下来,心被划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苦涩的眼泪流进了嘴里,没人知道他究竟伤得有多深,心有多痛。 他把玫瑰花轻轻地插进了脚下的沙滩里,又把那件被他捏得包装袋上沾满了汗珠的粉色裙子埋进了沙堆里,埋得深深的。 远处,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求婚仪式,提前回国的金枫正给笑得灿烂而又感动得一塌糊涂而哭得稀里哗啦的舟子戴上璀璨的戒指。 那戒指发出的无比耀眼的光芒深深刺痛了罗里的眼睛。他转身,心里轻轻说,再见了,我的爱。 幸福啊,请为我多停留片刻吧 幸福啊,请为我多停留片刻吧 猫一样的女子,妩媚,神秘,眼里透着幽幽忽忽的光。 流浪,飘摇,如同风里的叶子。 孤独,行走,在云起云落间,在黑夜白天里。 纤细,小巧,苍白,如同精灵。 她遇上了他,温情缱绻的男子。 他在清晨的垃圾堆旁捡回了她。 那时,她一脸泪痕,憔悴不堪,却带着遗世孤立的美。 他怜惜,心微微颤抖。 猫一样的女子,乖巧,无语,只用无辜的眼神打探他。 他不问她从哪里来,也不问她为何在垃圾堆边瑟缩发抖。 他给她体贴,如同亲人。 她喜欢这样被他宠着,很喜欢,很喜欢。 一个月后,她说,旧旧,我怀孕了。 她心虚着,不敢看他的眼睛。 他稍稍地吃惊,心一点点地痛。 他不知道她的过去,也无权干涉她的过去,他想。 他带她去医院。 旧旧,我要吃雪糕,你给我买雪糕吧。 她央着他,撅嘴,小小的腰肢扭捏摇摆。 第103章 他一脸坏笑,仿似神秘。 任由她细长苍白的手指轻拽他的衣角,只顾低头徐徐前行。 旧旧,我要吃雪糕,糕,糕、、、、、、她娇声如同洪水。 他进了kfc。 她在门口等着,一脸天真而虚幻的笑,如同透过树隙漏下的阳光。 两只甜筒软化了两张柔软的嘴唇,甜滋滋,清新,美好,只是看不到未来。 旧旧,我们还要走多远? 她颓颓地踢踢脚上的高跟鞋,白色上沾了细细的灰尘。 不远了,再走十分钟就到了。他答。 不情愿的她又想撒娇耍赖。却被他拖进了一家台湾美食店。 精致,宁静,温馨。 黄黄的墙,暖暖的白灯,绿绿的葡萄叶子,还有吊椅,摇摇晃晃。 她笑,欢欣,如同一只欢快的鸟,扑棱棱飞向靠窗的吊椅。 摇啊,摇啊,吃吃的笑融化了对面的他。 他为她端来店里准备好的红红绿绿的饮料。 她轻轻啜着,一一浅尝。 她喜欢这些,还有轻柔的音乐,还有架上的新杂志。 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扒拉着价格不菲的饭菜,心总隐隐不安。 幸福,你很快就要离开我了,她在心里默默想着。 一点泪花沾上她细长浓密的睫毛,眼却满含欢欣。 他感觉到幸福,眼含深情。 相看无言,似乎温情默默,流水清浅,悄悄漫过心间。 小憩一忽儿,前行。 旧旧,到底还要走多久? 不远了,再走五分钟就到了。他答。 她故意赖在路边不肯起来。 太阳的光芒刺眼,她感觉毛孔都张开许多的口子。 幸福啊,请为我多停留片刻吧。她在心里深情祈祷。 泪丝盈动在她深深的眼窝,但欢笑从来没离开过她精致的面庞。 他看不到她的忧伤,只以为她原本调皮。 他拉她起来,她不。 他再拉她,她一下窜上他的肩背,仿似山林间的小猴。 吃吃的笑落了一地。 旧旧,有烟没? 微微皱眉,他掏出烟和火机给她。 转脸看到她悠游地在他肩背吐着烟圈。 偶尔,她会在他脸颊赏过一记带着浓浓烟味的吻。 他感到心一点一点下沉,幸福仿似越来越远,有点点不好的预感。 幸福,我能留得住你么? 他不知在心底问自己还是在问谁。 她把烟圈吐得悠长悠长。 看着它们一点点消逝,心被什么撕扯得忽忽地痛。 黑紫黑紫的眼影遮盖了她黑亮黑亮的眼神。 阳光把她长长直直的彩发照得透亮。 旧旧,放我下来。 他擦着一脸细密的汗珠,看着她缓缓走向那个红色十字架。 她回头,眼神哀怨,凄凉。 四周来来往往的白衣飘飘深深地刺痛着他的心和眼。 良久,他没等到她出来。 他知道,幸福已被流水带走了。 许久过后的一日清晨,他收到没有地址的信。 旧旧,我走了,原谅我。 我从小没家,男朋友也抛弃我了。 我没有怀孕,只想你背背我,只想体会一下有人陪我上医院的感觉。 你的背,很温暖,像曾经的爸爸的背。 只是那已经太过遥远,遥远到我已经记不起我曾有过爸爸。 你太善良,太干净,而我、、、、、、 没人知道我是多么的渴望留在你身边、、、、、、 但我知道我注定是属于远方的,我无法停止我流浪的脚步。 永远爱你。 猫猫字。 泪,滚烫,深沉,无法抑制,就任它一直倾泻吧,他想。 那纸信被一阵风携走,飘远,飘远,直到再也看不见的远方。 亲爱的,没有了你的北京好冷…… (亲们,欢迎加入糖糖杜鹃的文学交流群72308827) (一) 萧城和童然是大学同学,和很多的言情小说里的男主人公一样,萧城的家在南方一个有名的贫困县,兄弟姊妹加起来有五个,萧城排行老大。也和所有的言情小说里的女主人公一样,童然的家虽然在南方的某个县城,但家境却是很优越的,精明的父亲开了个酒店,挣了不少钞票。 大学时,童然发现年纪已经有些大了的县城里的他开始慢慢改变了对自己的态度,不再像小时候那样拿着棍棒和扫帚追着她四处打了。他反而有时候会打电话问她缺不缺钱花。她回家看着他有些斑白的双鬓想,哦,他老了。这样想着的时候,她居然看到他那曾经令她无比生畏的眼里散射出温情慈爱的光辉,她感到久违的温馨和甜蜜,眼不由得湿了,心疼起已经有些佝偻的他来。 童然在大学里用他寄过来的钱接济着萧城,如果不是童然的话,萧城的学业很可能无法完成,这一点,萧城比谁都清楚,因此,在他心里,他总觉得自己这一生都欠了童然的。但是,他是那么地爱她,把她当作自己的生命一般,没有了她,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独自活下去。 令人意外的是,学校居然选派萧城远赴俄罗斯留学,是以交换留学生的形式出国的。 临行前,童然去送萧城,泪眼朦胧,伤心不已,但没有办法,她只能眼睁睁看着泪流满面的萧城离她远去。 蒙萝站在她身后不远处望着她忧伤的背影,眼泪在他心里泛滥但无声地流淌着。 而她,她的眼泪已经干了,心不知道是不是也跟着飞机飞往了俄罗斯,那遥远的圣彼得堡,那莫斯科红场,那大雪纷飞……这些都只是她的想象,她不知道萧城此去将是何种状况。她感到自己此刻是在一片汪洋中,四处白水茫茫,渺小若尘的她不知自己身处何方,该向何处去。 毕竟跟萧城在一起已经三年了,无论如何,人是有感情的,跟动物相处久了都会有恋恋不舍的感觉,更何况跟人呢?萧城此去,把她的心拉扯得有些生疼,仿佛那远去的飞机上萧城投下来一根无形的绳子,就这么生生地拉扯着她,拉扯着她,让她感到心已经不在了自己的躯壳里,而是被生疼地牵扯着飞往了远方。 没有人比蒙萝更清楚萧城和童然之间的恋爱故事,因为萧城追求童然就是蒙萝出的主意。 那时候,来自贫穷的小山村的傻小子萧城一眼就看上了童然,然而囊中羞涩、衣衫有些褴褛、家境颇为贫寒的他如何向一个自己心仪的家境优越的女孩开口求爱呢?他为此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之中。 蒙萝,内秀而沉稳,他看出了这个睡在上铺的农村小伙子的惶惑,他试着走近他。终于,在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的一个多月后,萧城拉着蒙萝买了一整件啤酒在校园的草坪上喝了起来,他有些羞涩又仿佛豁出去一般“英勇”地想蒙萝道出了自己的心事。 蒙萝沉默了,默默地喝着酒,沉默了许久以后,蒙萝说,我帮你。 过了几天,蒙萝写了一封情书,萧城看着那封充满了柔情蜜意的情书,落款人是自己的名字,感动不已,也对追童然有了一些信心。 萧城将情书偷偷寄给了童然,然后紧张而激动地等待她的回音,他生怕她会生硬地拒绝他,那样,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将会充满苦涩,因为这是他的初恋。 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三个星期……萧城绝望了,他没觉得童然的表情有任何变化,她看到他的时候依旧是微微一笑,她对任何人都是这样打招呼的。 萧城消瘦下去,如同他的名字一样消沉下去。蒙萝有些急了,他再也坐不住了,因为他觉得自己对这件事情有责任,毕竟萧城如此信任自己,而这主意又是他给萧城出的。 但无论如何,蒙萝的心总是被扯得有些零碎,从萧城告诉自己他喜欢童然的那个夜晚开始。 他约了童然出来,在学校通往西门的那条长长的林荫道上,他有些局促而心情复杂地问她收到那封情书没。 昏黄的路灯中,他只能看到她的睫毛好看地眨了眨,看不清她的表情。 她笑了一笑,眼睛望着前方,边走边有些茫然地说,收到了,但我把它撕了。 撕了?为什么?蒙萝突然停住脚步,心震荡了一下。 不为什么,因为不是我喜欢的人写的,我怎么能接受?童然立定,眼睛很亮很亮地望着惊愕不已的蒙萝,仿佛要望进他的心底,这目光让他越发不安起来。 那你希望是谁给你写的你才接受?他感觉自己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逃开她的注视,他转眼望了别处。 突然,童然和蒙萝都惊呆了,西门外一片骚乱,瞬间围拢很多很多的人。 一个穿着一条连衣吊带群的长发飘飘的女子过马路时被一辆黑色奥迪撞飞了,“啪”,一声沉闷的响声撕扯着四周散乱的人们的注意力。 童然和蒙萝不早不晚刚好看到了这一幕,童然像只受惊的小鸟一般立在那里没了知觉,蒙萝的心在猛烈地沉下去的一瞬间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人群如同潮水一般汹涌围拢来,只有童然和蒙萝像个天外来的傻子一般木然地呆立在如潮的人流之外。蒙萝看到,童然的眼里满是泪水,他轻轻揽过她,将他拥挤怀里,她在他怀里呜咽嚎啕,四围的嘈杂声淹没了她的哭声。蒙萝像哄着一个受伤的小孩一般轻抚着她颤抖不已的背脊。不远处,萧城望着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相拥着的他们,泪水如洪,但他强忍着不让它们滚落,但,终究滑落了一行清泪。 第104章 晚上,宿舍,蒙萝和萧城谁也没说话。 三天后,班上同学盛传蒙萝找了女朋友,是一个学艺术的女生,人长得很漂亮,大家都说他们很般配。 萧城还是不理蒙萝,蒙萝跟他说话,他仿佛没听见一般。 童然冷冷地看着蒙罗带着他的女朋友上课下课打饭打开水散步…… (二) 她感到深秋的北京真的好冷,校园临河的小石凳上,童然独自冷寂地坐着。冷风四溢,吹得她牙齿咯咯地打颤。她不由得不停地打起了寒颤,抱紧了自己的胳膊,腿脚已是冰凉,清亮的鼻涕不断地从她冻得通红的鼻子里流出来。 但她还是不想回宿舍,她希望这冷冷的秋风能够把她的心吹冷,只有当它冷寂时才不会有任何感觉,没有了感觉,也就没有了痛苦。 她又想到了遥远的南方那个小县城,不知道他在家可好,他是否还如同从前一般酗酒,将自己灌得烂醉? 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他对她的到来很不欢迎,她感觉他希望她死去,于是他总是找妈妈吵架,从小,她就是在他们不断的争吵声中长大的,所以,她时常觉得自己是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的小猫,甚至,她是多么羡慕那些小蚂蚁,至少,它们有很多的伙伴,有温暖拥挤的小窝,而她呢,什么都没有,她甚至都不敢回去,害怕他操起扫帚四处追打她。 她不明白他为何如此恨她?难道自己不是他亲生的吗?这个答案无从知晓,她只能在心里自问自答地折磨着自己。 后来,终于有一天,长期被他打得遍体鳞伤的妈妈忍无可忍了,一辆大货车终结了她年轻的生命,她死的时候才三十岁,而她,童然,也才五岁。从那以后,她很害怕坐车,看到车她就往一旁躲,也很害怕过马路。每每在电视里看到出车祸的新闻就会心惊肉跳,赶紧换台,然后痛哭一场。许多年过去了,大货车碾过妈妈年轻的身体而绽放出的大朵大朵触目尽心的红花依然让她感觉历历在目,让她觉得毛骨悚然。 从此,她开始了噩梦般的生活,每每总会莫名其妙的招致一阵如雨而下的棍棒或者扫帚的扑打,时常夹杂着他尖刻而刻毒的臭骂,打死你个不要脸的野种,你这臭不要脸的野种还好意思活在世界上?…… 太过年小的她始终不明白他为何总是如此恨她,后来听县城里大人们的闲聊,好像是他很爱妈妈,但妈妈不爱他,婚前妈妈就跟一个后生谈恋爱,但妈妈却被逼着嫁给了他,但没结婚之前妈妈已经怀上了她,他后来才知道她不是他亲生的,而是妈妈婚前喜欢的那个后生的孩子。 她没有伙伴,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对着她指指点点,喊她野种,骂她不要脸,她都忍受了,因为她的一颗心从小就浸满了眼泪和血水,当这些眼泪和血水积蓄得不能再多了的时候,她就已经麻木了。 泪水无声地滑落,她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孤苦的人,在这遥远的京城,她找不到一个可以收留自己的悲伤和孤寂的地方。 一件温暖的外套拢在了她的身上,转头,是他,萧城,那个给她寄上言语热烈的求爱信的穷小子。 他在她身边静静坐下,掏出纸巾替她揩干泪水,她忍不住趴在他肩头放肆地奔流着眼泪,太过的悲痛让她无法抑制住自己的颤抖。他的泪水也随之奔涌而出,但却不知该如何安抚她,他只知道她太伤心了,以至于她的哭泣声一下接一下地纠结着,好久都回转不过气来。 哭了很久很久,谁也不知道她究竟流了多少眼泪。他的黄色夹克外头大半边都被她的泪水浸透,他紧紧地拥抱着她,像拥抱着一个脆弱的小生命,仿佛她马上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一般,他告诉自己,这一次绝不放手。 后来,学校那条长长的林荫道上时常出现她和他手拉着手散步的画面,四周的眼光有迷惑不解的,有羡慕的,有嫉妒的,但她和他都不想管。 偶尔,他们会遇到蒙萝和他的女朋友也手牵着手地散步,四目相对,想看无言,彼此都只轻微地点一点头,仿佛蜻蜓点水一般一晃而过,再不过多关注,其实彼此心中波澜滔天。 蒙萝已经不经常住宿舍了,自从萧城跟童然走在一起后。他不想与萧城同处一室太过尴尬,那只能让他的心撕扯得更痛。 (三) 四年很快过去,萧城远在莫斯科,而蒙萝的那个女朋友也早已去了国外发展。临行前,蒙萝的女朋友对蒙萝说,男人要有事业,我喜欢事业成功的男人。丢下这句话,她转身而去,蒙萝愣在机场好久没回过神来,他不知道女友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说她不喜欢他,觉得他没有事业心,还不是事业成功的男人? 他到学校找到童然,周围的同学们都在为工作而奔波。 童然突然说想喝啤酒,于是蒙萝去买了好多的啤酒,两人坐在校园里临河的石凳上,你一罐我一罐地干杯,童然觉得喝得畅快极了。 萧城走了两个月了,自从他到莫斯科后,他们也很少联系,就连msn也很少上了。 蒙萝问她毕业有什么打算,她说,她想考研,以后做个学者。 蒙萝拿起一罐啤酒,爽气地揭开拉环,说,来,为我们未来的大学者干杯。 喝下那一瓶瓶啤酒的时候,蒙萝的胃里翻江倒海,但他觉得只要她开心,无论她想要做什么都无所谓。 此后,童然投入了备考中。她报考的那所著名的大学指定的考试用书简直多得让人想吐,都跟砖头一样厚。她住的地方离那所学校远得很,临近考试那段时间,那所学校举行了考前培训班,但是是在晚上培训,回来晚些连公交车都没有。 培训前,童然一直为这件事而苦恼。蒙萝好几次看到她时她都愁眉不展的,问她,她犹疑了好久才说了为坐车的事情担忧。 蒙萝说,那我开车接送你吧。 童然猛烈地摇头,她还是害怕坐车,一看到车她就会想起那大朵大朵触目尽心的红花,令她毛骨悚然的红花,那殷红的鲜血简直是她童年唯一的印记,除了扫帚和棍棒的猛烈抽打。 蒙萝问她为何不愿意。 她喃喃地诉说起了童年那至今令她难以释怀的场景,这一次,她没有眼泪,而蒙萝却流下了无尽悠长的泪水。他明白了她为何那时候看到西门外那场车祸会哭得那样伤心欲绝,会那样悲苦无助。 他越发觉得他应该保护她,可是自己这个混蛋,居然为了所谓的信义,而把心爱的女孩让给了萧城,以为这样就对得住萧城的信任了,以为这样萧城就会幸福了。自己还为了萧城能顺利地跟童然在一起,而迅速地找了一个跟自己的性格并不合适的学艺术的女孩谈恋爱。 童然突然说想去兜风。 他愣住了,说,你不害怕坐车么?你刚才还说害怕坐车来着。 她说,我想坐一次你开的车。 她坐在副驾驶室里,将手伸出窗外,深秋的夜色里,有些凄冷的风将她黑色的牛仔外套的衣袖吹得呼呼作响。突然,她感觉自己紧张的心情一点一点放松下来,她发现自己再也不怕坐车了。原来,在车里吹着冷冷的风的感觉如此之好啊。她想。 她的长发被车窗外的风吹拂得飘飞纷乱,她眯着眼睛在风里享受寒风带给她的略为有些不舒服的刺激。这让她感到清醒,她感觉自己像一面蒙了厚厚的灰尘的镜子,在这一刻,有些刺骨的寒风替她拂拭了镜子上的灰尘,露出它本来明光可见的样子。 他一边驾车,一边侧脸望着发丝飞扬的她的背影,他看不到她望向窗外的脸,但她将头、脸和手许久地伸向窗外而没有回转过来的姿态告诉他,她许是在默默地想着从前,因为她的背影那么忧伤。 暮色已经很深沉了,车开过长长的长安街,童然看着霓虹灯一闪一闪的,它们在秋风中摇晃着行人的眼眸,那一层层透过来的光晕有些晃眼。长安街怎么这么长呢?她想,这么长的街道,这样迷乱人眼的霓虹,这样萧瑟的秋风,这样苍茫的夜幕,让她觉得莫名地惆怅。那冷冷的风依然无法完全让她释放沉重,她不明白自己究竟在想着什么。 蒙萝望着她的背影,她的背影那样凄凉,黑色的牛仔外套显然显得有些大了,她娇小瘦弱的背脊在外套里显得越发瘦削,蒙萝突然有种想将她拉过来好好拥抱一下她的冲动,因为他感到秋风中她的落寞与凄凉。 (四) 培训那几天,蒙萝的车坏了,送往修车厂检修,于是他借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 自行车的后座在半途上光荣下岗,童然不得不坐在了自行车的横杆上,她的脸红了,心怦怦地跳着,感觉到幸福而心慌。 他的鼻息底下就是她飘飞的长发,乌黑柔亮,散发出来的淡淡清香让他感到陶醉不已,他多么希望这条路能再长一点啊,就这样永远地骑下去该有多好。 怀中的女孩如花的脸颊泛着丝丝桃红,让他想起人面桃花来,他想,自己曾做了一件那么愚蠢的事情,自己曾把爱情推给了另一个人,让自己心爱的女孩在别人的身旁一待就是三年,而自己则苦苦受了三年的煎熬。 她很想告诉他,她小时候偷偷去看过县城大人们说是自己的亲爹的那个妈妈曾喜欢过的后生,她很想告诉他,他跟那个是自己亲爹的妈妈喜欢过的后生长得很象很象,所以从开学第一眼见到他,她就对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依赖感,她是多么希望他走近她,她是多么希望他能一生呵护他,然而,她失望了,她看着那封情书,那字迹是他的,文采也是他的,可是落款却是她不喜欢的萧城。 第105章 后来,他速速找了学艺术的女孩做女朋友,还拉着那女孩的手在校园里无比恩爱地散步,她知道他为何如此,他不就是想让萧城能顺利地追到她吗?她有些恨他,于是她接受了萧城,她想着,你不就是希望我能跟萧城好吗?那好,我就成全你,让你体会到失去爱的痛苦。 是的,每当他看到萧城牵着他心爱的她的手漫步在校园里时,他感到眼前阵阵眩晕,心突突地跳着,仿佛在往外面涌着无尽的血流,可是他不得不克制自己,因为学艺术的女孩很爱他,他觉得他对相处了三年多的这个女孩有义务和责任。 这些天,他每天都骑着自行车陪着她上培训班,她在上课,他就站在校园里的小草坪上等她,那时,北京已是皑皑白雪的冬天,肆虐的寒风冻得他瑟缩发抖,但他觉得很幸福,胸腔里涌动的全是暖流,只是胃部有时候会剧烈地疼痛。他多么希望就这样陪着她一辈子。 八天的培训课上完了,她仍然埋头于书本,他陪着她上自习。 下晚自习时,他送她回宿舍。路上,大学又开始纷纷扬扬地落下,他试探着将手揽过她的腰肢,她没拒绝,反而靠他更近了,他感觉到温馨,久违的温馨,不,应该是渴望已久的温馨和幸福。 低头看她,她不好意思地羞红了脸也低了头,抿嘴笑着。 他将自己的围巾解下来系在了她的脖子上,她将自己的一只手套取下替他戴上,他拉过她没有了手套的那只手塞进他厚厚的棉衣的口袋。 路边风雪飞扬的昏黄路灯下,有个卖糖葫芦的老人伫立在那里如同一尊雕塑。 她像个孩子眉眼飞扬地说,我想吃糖葫芦。 他高兴,欢笑着,掏钱买了一根糖葫芦,递给她,这个孩子般的女孩实在让他心疼不已。 只是,他的眉头一忽儿又紧锁了,胃部又开始了剧烈疼痛,但他掩饰住了,豆大的汗滴在厚厚的棉袄内蒸发升腾。走在他身旁的她依旧一脸幸福灿烂的笑,像个天真无比的孩子一样,那么幸福,她将糖葫芦递到他嘴边,他忍着剧痛努力地给她一个灿烂的笑,咬下一颗小小的红艳艳的糖葫芦,仿佛咬着幸福的尾巴一般。他在心里祈祷,老天,请给我足够的时间让我来好好爱她吧。 (五) 照样,他依旧每天去陪她上自习,给她买有营养的饭菜,看着她开心地吃着,他却吃不下一口,他只得说,他现在在减肥,不能吃这些大鱼大肉。她信了,也没时间来操心他,因为考试就在十几天后。 吃中饭时,他在她跟前接了一个电话,她见他皱着眉头良久没说话,狐疑,但没多问,他跑到外边去接电话去了。 晚上,照旧送她回宿舍。路上,他终于喃喃开口说,原谅我,我要离开一段时间。 她没说话,只顾静静地低头走着,那只已经习惯了他的厚厚的棉衣口袋的手也从暖暖的毛绒里抽了回来。空气仿佛凝固了,四周只有厚厚的雪被踩得嘎吱嘎吱作响的声音。 她没像往常一般冲他笑着说拜拜,转身,泪雨扑簌直下,他也是。 第二天,她独自上自习,可是脑子里全是他的身影,他的笑容,他的体贴,他的充满爱意的眼神,像极了小县城里那个妈妈喜欢的被大家说成是她的亲生父亲的后生,只有他才能带给她温暖。 不知为什么,她有一种感觉,他再也不会回到她身边了。 一只飞机从头顶轰隆隆地飞过,四处都是皑皑的白雪,寒冬的北京像是个巨大的冰窖,怕冷的她在心里默默地对着远去的飞机说,蒙萝,我需要你,我需要你的温暖,没有了你,我该怎么办? 当她再次仰望天空,她仿佛看到了他温暖的笑,眼泪,无声地滑落,没人注意到她的伤悲和落寞,因为离考试只剩下三天了,教室里的人们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张而专注于课本。 经历了两天痛苦的考试后,她把自己扔在那没多少暖气的狭小得不能再狭小的租房内更为窄小的铺着薄薄的床垫的床上,她太累了,眼皮都打架了,可是她却没法睡着。 打开电脑,电子信箱里躺着一封邮件,是萧城发来的,日期显示是两天前发的。 童然,我首先要请你原谅。你一定要原谅我和蒙萝。 其实,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你喜欢的是蒙萝,而我也知道他喜欢你。但我因为太爱你的缘故而自私地将你绑在了我的身边,我现在非常痛恨自己。 其实这次学校公派出国交换留学的人是蒙萝,但他把机会让给了我。因为他得了胃癌,而且是晚期。他对我说,他会好好照顾你,让我安心到莫斯科留学。我哭了,求他不要这样做,可是他很坚决。我想,他一直那么爱你,而你也那么爱他,于是,我答应了他的请求。我希望你能在我离开北京的这段日子里好好地爱他,让他不多的人生能够好好地体会到他最爱的女孩给他的真情,这也是我为什么出国这么长时间以来没有跟你联系的原因。请原谅我,我跟他一直有联系,你们之间这段时间的点点滴滴他都告诉我,我嫉妒他,但我更希望他幸福。我曾经痛恨他,觉得他是可恶的第三者,是会随时破坏我和你的感情的魔鬼,总躲在黑暗的角落窥视并寻找机会出击。可后来,我发现我自己才是可恶的第三者,但我因为太爱你的缘故还是自私地把你留在我的身边,而丝毫不想给他任何机会接近你,我不想轻易认输,因为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生命一般,直到他告诉我他得了晚期癌症。 他此去是因为他的女友在国外遭遇了一段爱情,然后失恋,那女孩因为承受不住打击而准备服用安眠药自杀,自杀前给他打了电话,他便不顾医生的劝阻毅然踏上了去救女友的命的遥远的路途。昨天,他的女友被抢救过来,但是他却因为癌细胞扩散而永远地去了…… 童然木然地看着最后的几个字,她不知道自己的脑海里此刻在想着什么,她只知道,那个温暖的笑已经永远成了过去,她再也无法找到她要的温暖了。 当她拿着那所名校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她站在北京早春的寒意料峭里,仰望着有些阴沉的天空,心里在默默地说,蒙萝,亲爱的,没有了你的北京好冷…… 让我来照顾你一辈子,好吗? 让我来照顾你一辈子,好吗? (一) 许离离站在北京西站的门口,深秋的北京有着懒懒的阳光,仿佛一个没睡醒的孩子。 人潮涌动中,她抬手遮了一下眉眼,刚从有些幽暗的出站口走出来,瞳孔还不能完全适应外面的阳光和明朗。 她放下手中有些简单的行李,四处张望着,并没有发现她要找的人,有些茫然,有些寂落,对于一个刚刚踏上这片陌生的土地的来自遥远的南方的她来说。 叶星辰不是说他会在出站口等她的吗?怎么没有那样一个男孩出现呢?她惶惑着,不知道该往哪里去,还是就这样傻傻等着? 张望了好一会儿,也惶惑了好一会儿,深秋肃杀的风被懒懒的阳光衬托着居然让她觉得比南方的冬天都要寒冷凄凉,她不由打了一个寒颤,坐在打倒的行李箱上把自己尽量缩成一团。人潮涌动的北京西站,来去匆匆的人们没有人会注意她,因为她也只不过这个演绎着无数的离别聚散的纷乱迷离的车站的一个匆匆过客罢了。 不知等了多久,许离离都要睡着了一般,睡眼朦胧间,一双白色球鞋映现在她迷离的眼帘里。她茫然地抬起头来,看到奶白色的休闲裤,白色的长袖t恤衫,蓝色的外套搭在他的手腕上,一张有些孩子气但又刚毅的脸,跃动闪烁的发丝,温暖脉脉的微笑,闪亮温情的眸子…… 许离离笑了,有些不好意思地站了起来,伸出手来。 他握住了,说,对不起,车堵得太慌了,久等了,饿了吧? 她摇摇头,说,没事,就是坐这么长时间的车有点累而已。 他拖着她的行李,另一只手里还拿着一块薄木板和三朵玫瑰花,她顺手从他手中接过那玫瑰花和薄木板。 她莞尔笑了,喃喃念着那薄木板上歪歪斜斜而调皮的字迹——欢迎许离离姑娘进京。三朵玫瑰花还是那样娇艳无比,花蕊间还有着点点细微的亮亮的水珠儿,芬芳但是清香,是很名贵的品种吧,她想。 这玫瑰花是送谁的呀?她笑着故意为难他。 他的脸唰地红了,微笑着,一只手搔搔后脑勺,说,谁现在心里最想要就送给谁,呵呵…… 她不时地边走边嗅嗅那花香,沁人心脾应该就是这样的感觉吧。花儿的笑脸把温暖送给了她,她低头浅笑着,淡淡的甜蜜和着温馨悄悄潜入秋日萧瑟中来自远方的她的心里。 (二) 叶星辰帮她把行李寄放在一个老乡那儿,然后她央求他带着她坐公交车在北京城里不停地穿行。 她有一点点兴奋,有一点点激动,但更多的是惶惑和渐浓的忧伤。 窗外渐渐浓烈的夜幕,华灯初上,秋风萧瑟,夜幕清冷,深秋的北京的夜色不能用温柔来形容,尤其对于她这样一个刚来的陌生人,这样一个即将漂流于它的怀抱中的柔弱的女子来说。 叶星辰坐在她的边上,静静地看着她的侧脸,什么话也没说。 大大的公交车里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很是空荡,让人感到无言的孤寂,正如现在的叶星辰和许离离。 昏黄的街灯的魅影透过车窗一一投射进来,叶星辰的眼睛注视着一道又一道幽暗昏黄划过许离离的脸,她的睫毛很久都不曾眨动一下,他想,她很好看"奇-_-書--*--网-qisuu.",是他梦里的那个女孩的样子,是他喜欢的样子,可是她是如此的忧伤,难道秋夜的萧瑟更增添了她此刻的忧伤? 第106章 他突然很想伸手揽过她的肩头,抚慰她的忧伤,但他抬了抬胳膊,终究没敢伸过手去。 许离离的眼泪突然寂静流淌,她越加侧过脸庞望着窗外,她不想叶星辰看到她的眼泪,她不想使得他也感伤起来,她是个善良的孩子,一直都是,她懂得不要将忧伤传染给别人。 但叶星辰还是感知到了,他的心沉沉地,多想替她拭去泪水,可是他又不是她的谁,不能带给她安慰。 电台的歌曲一直在放着,朱铭捷凄清而磁性的声线蔓延了整个车厢,渲染出一朵又一朵冰冷而惆怅的心花。叶星辰跟着哼唱起来,“看不穿你的眼睛,藏有多少悲和喜,像冰雪细腻,又如此透明,仿佛片刻就要老去。整个城市的孤寂,不止一个你,只能远远的,想像慰藉,我们之间的距离。我又不是你的谁,不能带给你安慰。内心里枯萎凋零的玫瑰,仿佛希望化成灰。要不是痛彻心扉,谁又记得谁,只是云和月,相互以为是彼此的盈缺。不能哭喊已破碎,曾经的最美,独自一个人熟悉的街,别问你在想谁。不去追悔已粉碎,爱过的机会,真实已粉碎人事已非,还有什么最可贵……”他的泪水滚落下来,冰冷而潮湿、热烈而浓郁,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许离离一直听他哼唱着,那是她喜欢的声音,是她曾经最喜欢的歌,此刻更多了一份清冷的忧伤。她的泪眼里的他的眼泪在车窗外昏黄的灯影里斑驳不已、破碎不堪,四目相对,许久无言,他们就这样一直一直坐下去,时间也仿佛一点一点远离了,远离在无尽而凄清的深夜…… (三) 许离离是一年前跟叶星辰在网上认识的。那时候,许离离开玩笑说毕业后去北京发展事业。叶星辰说好啊,那我在北京等着你。 后来聊得多了些,彼此熟悉起来,叶星辰问,有男朋友了吗?许离离发了秦未央——她的男朋友的照片给叶星辰,说,就是他。 很精神,不错啊。叶星辰回话,心里却有点点失落。 许离离说,那当然,我们在一起四年了,很幸福,他对我很好。 祝福你们,真正的爱情真令人幸福和感动。叶星辰说完这话就下了。 许久,许离离没再上网,叶星辰期待她的出现,但终究,他失望了,心里却一直惦记着这个不曾谋面的远在南国的女子。 突然某天,叶星辰刚一上线,许离离灰色的头像就在闪动,她只说了一句话——他走了,我要去北京寻他。 叶星辰看着这句话,半晌没有回过神来。 后来,他就一直盼着她来北京,只是她一直没再上线过。 然后,她就来到了北京西客站,从那么远那么远的地方坐着硬座而来,为了寻找她遗落了的爱情,那曾经的甜蜜转眼就化为了泡沫,可是她不甘心让它就此成了永远伤痛的记忆,她要找到秦未央问问清楚,问问他为何一声不吭地就消失了?哪怕,秦未央给她的答案还是那样伤透她的心,割破她的魂。 叶星辰开始注重修饰自己起来,同事都笑他是不是思春,他只淡淡一笑。 许离离就要来了,他就要见到这个让他牵挂的人了,他想给他一个更好的印象,尽管,在旁人眼中,他是个长得不错的人。 去接她之前,他去了花店,犹豫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买那代表爱的宣言的红玫瑰,送给她,她会接受吗?他不住地问自己,最终,花店的小姑娘看他在门口转了好久,就出来问他有什么事,他一急,脱口而出说给我三朵玫瑰,最贵的。 他捧着那三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漂亮而温馨的红玫瑰呀?从前他送给女朋友的都是路边的小孩叫卖的小玫瑰,花瓣都是皱巴巴的,像那远去的青涩的爱情。 他笑自己多情,还不知人家许离离如何想的呢?她可不是来看他的,可是来寻她的爱情的,自己这样拿着玫瑰去见她会不会太冒失、太唐突了? 堵了将近半个小时的车终于抵达北京西站时,他已经来不及决定究竟如何处置手中的玫瑰花了,就这样站在了她的跟前。 她蜷缩着,坐在行李箱上,埋着头,秀发一缕一缕地垂下来,温柔地垂下来,掩盖住了她的脸庞,她娇小的身影在这样寂冷肃杀而空旷的北京西站显得是那么无助,像极了一副静物画,格外地令他动容、动心,他怜惜起她来。 玫瑰,终究没好意思送出手,他怕她心更伤。 (四) 夜已深了,公交车抵达了一个荒凉的郊外,四周黑漆漆的,只有简陋的车站门口一盏昏黄如豆的灯在透骨的风里摇曳着灯花,黑影如同鬼魅,许离离有些害怕了,那么冷的风吹得她倍感凄凉慌张。 叶星辰脱下蓝色外套,套在她娇小柔弱的肩上,又拉过她冰凉的手,伸手揽过她的肩头,她感到了温暖和安全。 他们就这样走啊,走啊,可是偌大的北京的郊外,连个旅馆都没有。不知走了多久,在荒凉与冷寂中,许离离看到一堵废弃的桥墩下站着一个穿着皮靴的女人,那女人站在那么冷酷的寒风中,清冷的街灯将她的影子拉得老长。她有些同情和不解起来,问叶星辰,那女人为何这么冷还站在风里? 叶星辰笑了笑,若有所思,但终究没说出口。 又转过几条有些脏乱的小街,在昏暗的灯影里的交叉路口,也站着一个穿着长风衣的女子,许离离好奇地张望着,但没再问,心底仿佛明白了她们是干什么的了。 她为这个明白感到更加凄冷,突然想到了命运。哦,命运?多么沉重的字眼,她遇到秦未央不也是命中注定一般吗? 许离离认识秦未央的时候正是高中毕业,等待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出生在小镇上的她总喜欢在小镇的那条并不太清澈的河边沿河漫步,看着河水倒映着自己修长而婀娜的身段,白衣飘飘的青葱年代,黑黑的长发将她多情萌动的少女情怀悄悄开启,拉得老长老长。 她便在小镇那座并不宽阔好看的小桥上遇到了秦未央,那时候的秦未央是那个镇子里很有名气的人,许离离从前只是听说过他的名字,但因长年随同父母在城市居住便并未见过他。 他是镇子里打架最闻名的人物,有一大帮哥们兄弟成天围着他,跟他混。但他为人最是讲义气,好打抱不平,从不欺弱怕强,但他在高二时就因学习成绩欠佳而被学校劝退。 遇见许离离的时候,他正趴在有些风尘古朴的石桥栏杆上皱着眉头抽烟,灰色的烟雾里,他看到白衣女孩姗姗婷婷、袅袅娜娜,在杨柳依依下跳跃轻快,青春纯美的眉眼里溢满天真与欢欣,但她没有发现他这个在远处窥视她的人,他若有所思地远远望着她像个少不更事的孩子一般调皮着、也小小地开心着飘摇而来,皱着的眉头也舒展开来,浅浅的笑窝乱了他的表情,心底也如同小桥底下的水流一般静静地泛起细微的浪花。 他望着眼前如同一副画的景致,而她是那灵动飘逸的画里唯一的主角,也是唯一唯美浪漫、天真跳跃的音符,给了他一直有些晦涩的天空带过来杨柳飘摇、和风轻拂的云淡风清。 她还在跳跃着、散漫的脚步透着凌乱而灵动的美好,待到走近了石桥,她站定了,一眼看见石桥上那个浅浅的又仿似很多意味的笑,微风便捎带着她的发丝拂过了她纯洁的眼眸和面颊,他觉得她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仙子。 她走过他的身旁,低着头,羞红着脸,心怦怦着,小鹿乱撞,真是受了天大的折磨一般,连气也不敢大喘,生怕他看出她的慌乱,少女多情的心事就这样被初秋的风撩拨起来,荡起了一圈圈细细的波纹,有如青春纯美的影子打碎了宁静的河面。 他从来没觉得自己如此心慌,桀骜不驯是他永远的表情和心语,他以为他不会为着一个女孩如此打乱自己的豪迈气概和潇洒劲酷,可是他错了,他开始失眠,开始无止境地想起那迤逦而来的白衣女孩,那如同画里走下的仙子,那纯净若水的眼眸,那乌黑闪亮的发丝……一切的一切,都从那个初秋的小桥相遇而开始。 (五) 许离离和叶星辰走了很久很久,根本弄不清楚到底走到了哪儿。 看到一条比较宽阔的大街,秋风卷起满地大大小小的塑料袋,哗哗哗地发出哀鸣呜咽。 叶星辰朝那条街上亮着一盏灯的地方走去,许离离走近些,发现那是一家旅馆,叶星辰一忽儿又出来了,说,我们走吧。 许离离又跟着他离开了那盏给了他们希望的灯,许离离问,怎么了,不能住吗? 叶星辰说,没什么,满了,只有一间房了,更何况还问我要不要别的服务,我说不要,就出来了,不是什么好地方。 许离离突然笑了,抿嘴笑着,仿佛幸灾乐祸一般。 叶星辰本来因为觉得没有理智地让她早些回到他给她租的房子里休息,而是害得她跟着他吃苦,从而心情很有些阴郁灰暗,却被她这一笑给逗得舒心了,他也笑着自己,但不知道究竟在笑什么。 又走了良久,两个人在如同鬼魅一般的大街小巷里冒着寒风冷冷落落地行走着,很有些疲倦和困乏,但冷风又将他们的思绪吹醒。 后来,许离离说,累了,我们歇歇吧。 于是两人在一处仿佛街心公园的地方找了个石凳坐了下来。 许离离将叶星辰的外套脱了下来,披到他的身上,他坚持着不要,说自己身体好得很,女孩子怕冷些,需要保护…… 许离离也很坚决,她看到他的鼻子冻得通红,发丝纷乱,衣着单薄,但却故作轻松地耸耸肩说着那些安慰她的话,很感动。 第107章 深秋的夜里居然有着这样明亮的月光,那月光照在他身上,朦朦胧胧,仿佛他是沐浴着月光的王子,深秋里的深夜里深情的王子,她望着他,温暖地笑了。 后来,她喃喃地讲起了她和秦未央。 许离离静静地诉说着,叶星辰的心如同深秋里深夜的月华和露水,很沉静很沉静,但还是有着丝丝的波澜,搅动着他,让他仿佛也去到了那个古朴的小镇上,让他觉得自己仿佛也站在那座并不太好看的石桥上无意间碰到了杨柳依依、波光闪闪里走来的白衣仙子,纯美如花的笑颜、天真顽皮的欢欣,那一望见底的清澈和清纯不正是每个男人在年少时不结的情缘和梦幻吗?此刻,那个画里走来的仙子正在自己的身旁,而他的心,却遗落在多年前他从未去过的她的家乡的那座小镇里古朴的石桥上,醉在那小河岸初秋懒懒的依依杨柳风里。 她拼命地打着寒颤,话都讲得有些不利索了。 她是太冷了,衣着太单薄了。他很是诅咒和埋怨自己,为何不阻止她要求他带着她一直坐公交车、一直坐下去的听起来很是浪漫唯美实则有些孩子气的荒诞请求?他想,要是不这么不理智的话,她早已睡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香甜的梦了,也不会随着自己沦落到此等境地。露水仿佛都累得懒于睁眼了,月亮不知何时偷偷隐藏了起来,而她,不停地发抖着,还讲述着她和秦未央的故事。 他突然拉过她,紧紧地拥抱着她,真想自己此刻是个火炉,只为给她带去她最需要的温暖。她挣扎了一下,然后就那么静静地依偎在他温暖的怀里,暖流使得她不再颤抖了,她抬眼看了一下他的脸,他闭着眼,她听到他砰砰砰的剧烈的心跳声。 (六) 自那日小桥初见后,秦未央后来就总去那里,总趴在石桥的栏杆上,总皱着眉头抽烟,总希望能再看到他的白衣仙子摇曳而来,那是在他梦里碾过他心房千遍万遍的动人景致,也是他相思如愁所结的细网,他把自己毫不犹豫、毫无预兆、心甘情愿、无可救药地网在了这张自己织好的网子里,从此不愿意逃出来。 可是他一日又一日地失望了,因为她没再来过。 她考上了省城的大学,父母让她回城做好开学的准备。于是她将心遗失在家乡小镇里的小桥上,日日巴望着能早些回去再到那座小桥上去遇见那个人,那个让她一眼千年的人,那个牵动她魂魄的人,那个在她少女萌动初开的情怀里扯起第一把风尘的人。 可是她也失望了,父母不是让她回去做开学的准备的,这只不过一个让她回城来的借口。母亲对她说,父亲要与自己离婚。 她愣了,从来没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她的身上,从前都只是看电视和小说里说父母要离婚而孩子很可怜的故事,可如今,她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故事会真实地在她身上上演。 岁月的沧桑写在了母亲的眉梢眼角,风吹乱了她已经有些白发的双鬓,她伸手揽住了母亲有些佝偻的身躯,母亲哇地一声嚎啕大哭,她感觉自己的心里有一道口子嘶地一声突然开裂,泪,无声而清冷地滑落在母亲灰白凌乱的发间。 良久,她扶起神情寥落的母亲,说,离了吧,我不会哭。 后来,她才知道,父母多年来一直感情就不好,因为父母结婚并非自由恋爱,而是大人们一手包办的。父亲在遇到母亲之前就爱上了镇子里的一个姑娘,只是那姑娘突然离开父亲而嫁给了别人,奶奶便速速给父亲另找了一个姑娘,这便是她的母亲,后来父亲与母亲就速速地结了婚。但多年来,父亲的心并不在母亲身上,他一直在心底爱着那个女人。 后来,听说那个女人的丈夫早逝,父亲与她重新打得火热,母亲一直坚强地隐忍着,因为她要考大学,母亲不想让这么年少的她来为自己分担这样的事情。 她泪眼朦胧,更多的伤痛流在了心底,母亲,多可怜而坚强的母亲,她从不曾想到过母亲这将近二十年来的生命里从来没感受到过父亲的爱,但母亲都忍了,只为了她。而母亲也从不曾在她面前流露过对父亲的怨恨,她一直以为母亲很幸福,天啦,母亲,你是如此地可怜…… 父母离婚就在她开学的那一天,她牵着母亲的手默默地往街的这一头走着,并没回头看一眼父亲。 她知道父亲站在那里,他多希望她回头看一眼他,可是她就这么倔强地不肯回头去,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感觉到头顶的天空一分为二,阴霾沉沉地压了下来。反倒是母亲,可怜的母亲,无比深情而无限眷恋地回头望了一眼风中有些萧瑟凄凉的父亲的背影,干枯灰暗的发丝在他已经不再挺拔的身躯上没落着生命的弧线,她回头望着父亲渐行渐远的背影,泪雨纷飞,突然有种想要飞扑上去拥抱一下他佝偻的身躯的冲动,他是那么地孤独,他的干枯的背影是那么地凄凉,她突然想到,父亲,他也是个可怜的人。 (七) 大一那年的暑假,她迫不及待地回到了家乡那个小镇上。 包袱还来不及放下,她就去了那座小桥,果然,那个熟悉的影子正低头望着幽幽的河水抽着烟,烟雾缭绕里,她看不清他的面容。 她走过去,站在他面前,他慢慢地转过脸,一回眸间,水样晶莹的东西从他和她的眼里一同滑落…… 此后,他和她便经常在小镇的河边手牵手地散步,一起看着彩霞满天,一起看着夕阳西下,一起看着蝴蝶翩飞,一起看着杨柳青黄…… 盲了眼睛的奶奶摩挲着她带回来的小伙子的手,张着没了牙的嘴笑得脸上绽开了一朵朵好看的菊花,幸福,原来就是看着奶奶没有光亮的眼子里流露出闪亮的颜色的那一瞬啊。那一刻,她紧紧地拉着秦未央的手,泪水奔流,那是幸福的泪水,她想到了父亲和母亲的悲剧,会否,此刻如此幸福的她和秦未央也如同父亲和母亲那般不幸? 暑假结束了,她依依不舍地回到学校,但心始终遗落在镇子了,在小桥上,在秦未央那里。 而秦未央也因敌不过思念的痛楚,而来到了省城,来到了她的身边。 他找了一份并不太好的工作,拿着不太高的工资,做着不太轻松的活,但他喜欢和她在一起的那种幸福,恬淡而温馨,平和而温情。 她以为这就是永久了,这就是幸福了,可是,她还是有些惴惴不安,总是感到像个随时会受伤的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她总是害怕秦未央会像父亲离开母亲那般毫无征兆、令人猝不及防。 她需要的是十足的安全感,可是也许是因为父亲和母亲的分离让她感觉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恒,秦未央与她更是不可用永恒来圈定。 他拿着第一个月的工资,给她买了一大把玫瑰花。 她欢欣无比,像个孩子,把玫瑰花都装进了一个硕大的花瓶里,每天都给它们浇水,可是看着它们每天一点点地枯萎,她便想到了她和他之间的爱情,想到了父亲和母亲的爱情。这联想让她痛苦不堪、空乏不已,可是她无法克制自己这样的联想。 后来每个月发工资时,秦未央总是给她买一把玫瑰,她的心总是从最初的欢欣一直到最后一片玫瑰花瓣的凋落而暗淡,但在秦未央面前,她从不轻易流露她的忧伤,她只是想把最可爱、最美丽、最温馨的笑颜张开在他眼前,看着他眼里流露出的温情,她便觉得那就足够了。 在她大学毕业不久,秦未央给她买的那把玫瑰的最后一片花瓣枯萎凋落的时候,秦未央突然不见了踪影,她想,他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如同父亲离开母亲那般。 她没有流泪,只是痴痴地望着远方,她想到了父亲和母亲的结局,那结局仿佛早就注定,那早就注定的结局如同魔鬼手里的指挥棒一般指挥着她的潜意识朝着父亲和母亲的结局而去。 秦未央走后好久的一天,她经过一座石桥,看着桥底哗啦啦流着的河水,突然哇地嚎啕大哭起来,她无助地蹲在桥上,双手抓着斑驳的石桥栏杆,就那么任凭悲伤无尽而畅快地流淌,无数的行人和车流在她身边轰轰如虹,无数惊诧的目光投射过来,但她不管不顾,她只要她的伤悲被这河水带走,她只要尽情让心中积压太久的伤情得到释放。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夜空中都闪着星子了,她才拖着一身的疲乏和风尘回到了家,母亲一直等着她,连晚饭都没吃。 母亲知道秦未央走了,知道她为他而哭泣而伤心,但母亲什么安慰她的话都没说,只平静地说,吃饭吧。 那一刻,她好佩服母亲,这个弱小坚强的女人,她经历了大半辈子的风霜,却用坚韧包容了命运赐予她的所有不公。 那晚,她辗转反侧,下了决心,她要去找秦未央。 (八) 她托人四处打听,终于在秦未央父母那里打听到他去了北京,但具体的位置不清楚。 她已经很开心了,虽然北京城那么大,茫茫人海寻觅一个人很艰难,但她觉得这个信息已经很不错了。 不久,她就来到了她梦想中宏大的北京城,那里有她需要的答案,那里有牵动她心魂又给了她不解之谜的爱情。 叶星辰拥着她,她一直喃喃地讲述着,没有波澜起伏,没有泪水如潮,仿佛讲着的并不是她自己的故事,他却心生唏嘘和慨叹,怀中的女子真是令人心痛,她此刻如同一只无助而孤苦的小猫,没有人来救她的话,她也许就要在寒风中冻死。 第108章 他的心底涌起一阵躁动,一句令他自己都震惊的话脱口而出——让我来照顾你一辈子,好吗? 许离离抬起头,愣愣地望着他,好久好久,他也愣愣地望着眼前的她,相互看不清彼此眼眸里的深情。 良久,许离离的眼闭上了,在他怀中沉沉睡去,一滴清亮的泪溢了出来,他轻轻地替她拭去,眼里旋着一丝水雾,鼻子一阵一阵地泛酸。 清晨,阳光穿透厚厚的云层,照耀在叶星辰的脸上和许离离慵懒而疲倦的发丝上。 许离离的手机响了,她醒过来,打开手机,是一条信息,秦未央的父亲发过来的,说秦未央从新疆打了电话回家来了。 许离离念叨着——新疆? 叶星辰听着,愣了,新疆?这么远,你难道要去新疆找他吗? 许离离定定地点了点头。 叶星辰的心猛地下坠,他没说什么,但他很想说,许离离,让我来照顾你一辈子吧,好吗? 在起身的那一刹那,许离离重重地跌倒在石凳上,叶星辰猛地抱住了她,她的面孔绯红,浑身滚烫,昏迷过去。 叶星辰急了,他像揣着自己的生命一般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荒僻的地方,连人都很少,车辆就更少了。 他背着她,浑身无力,虚汗直冒,眼前发黑,但他觉得她更重要,他不能让她就这样睡过去,他在心底不停地呼唤,许离离,你不要睡过去,你不要离开我,我不容许你就这样离开我,我还要照顾你一辈子的…… 终于,在高高的路牙子上,他再也支撑不住了,脚下一歪,身体斜斜地倒下去,连同背上的许离离。 睁开眼来的时候,许离离感到一阵刺眼的白,一股浓烈的巴氏液的味道扑鼻而入,她发现自己躺在了医院里,她第一个念头就是,叶星辰呢?叶星辰哪里去了? 她感到无比的害怕和恐惧,紧张地追问着护士,她突然感到叶星辰对自己是多么地重要,她突然好害怕失去叶星辰,她害怕得连心都纠结成一团,她害怕叶星辰也如同秦未央一般悄无声息地离自己而去,她无法想象这样的结局对她将是何等重大的打击…… 护士的胳膊被她抓的生疼,她告诉她,你们两被发现的时候是摔在了一个高高陡陡的路边的崖低,被人发现然后拦了过路的货车给送来医院的。那小伙子是你男朋友吧,奇-書∧網他受的的伤可比你严重多了,现在还处在昏迷状态,右腿也骨折了,要做手术,摔得好严重呀。听那救了你们的人说,发现你们的时候,你男朋友是将你紧紧地抱在怀里的。 许离离愣愣地听着,丝毫回忆不起昨天发生的事情。 突然,她脑中闪现着昏迷和骨折的字眼,她猛地起身要下床去看叶星辰。 护士赶忙拦了她,说,现在不行,他还在手术中呢。 她急了,眼泪扑簌着大肆飞溅,没有人知道她此刻是多么想见到叶星辰,她在心底不停地紧张地祈祷,叶星辰,你一定要好好的,求求老天爷,保佑他吧,叶星辰,你还说过要照顾我一辈子的,你忘记了吗?你不能有事,你不会有事的…… (九) 许离离买了飞往新疆的机票,她发短信告诉叶星辰,我去找他了,你好好照顾自己。等我找到他了,我会回来见你。 躺在医院病床上打着厚厚的石膏的叶星辰看着这条短信,泪就滚落下来,他试着阻止过许离离,他知道她此去结果非常渺茫,新疆那么大,她到哪里去寻秦未央?就算有个号码,但那是个公用电话呀,叶星辰瞒着许离离偷偷帮她拨打过秦未央父亲告诉她的那个新疆号码。他比她更想早些找到秦未央,这样,许离离就不会这么痛苦了,心结也就打开了。 她还在医院静养的时候就跟他说要去找秦未央,他说,你等我腿好些了,我陪你一起去新疆找他,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去。 她没做声,她想,她只要他好好的。他不知道,当他还处于昏迷的时候,她多么懊悔自己的任性和不理智,如果不是她那么不理智地央求他带她一直坐公交车兜风下去的话,他怎么会摔成了这个样子?如果他真的有个三长两短,那么这一辈子她都不会心安,她当时就轻轻地对叶星辰说,如果你真的醒不过来了,我就照顾你一辈子。说这话的时候,她看到昏迷不醒的叶星辰的眼角淌下来一行泪,她想,也许他的心感知到了她的急切和祈祷吧? 他醒过来了,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但她等不及他的腿好,她想尽快找到秦未央,无论如何,她都要去,那个心结一定要打开。 他看着这条短信,心如刀割,她还没去呢,他的心就已经在了那遥远的新疆了。 他想,不行,无论如何,不能让她独自去那么远的地方去独自面对那希望无比渺茫的结果。 于是,他偷偷瞒了护士,艰难地挪到了医院门口,打的去取了八千块钱,那是他不多的积蓄。然后他又让司机以最快的速度朝首都机场的方向赶去,他默默地说,许离离,不要离开我,我来了,等等我,我说过,我要照顾你一辈子的…… 车载着他风驰电掣一般来到了机场,可是,许离离已经远在了飞往遥远的新疆的飞机上,他还没来得及跟她说一声再见呢,还没来得及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呢,她只是个那么瘦小娇柔的女孩,她还是个那么让人心疼的孩子。 他的脚因为伤得太严重又加上这样来回的奔波,现在钻心似的疼痛,那疼痛是那么地深入骨髓,让人痛不欲生,可是,在他心里,没有比许离离的离去更让他心痛的事情了。 他拖着那条血肉模糊的打着厚厚重重的石膏的腿,拄着拐杖,挪到了售票厅,买了最快到新疆的机票。 好久后,他拖着那条伤痕累累的痛得他奄奄一息的腿挪下了舷梯,新疆的阳光是那么的温暖,他感到生命是那般美好,可是许离离…… 一想到许离离,他的心就莫名地揪紧,他心爱的女孩,那个孩子一般的女孩,那个需要他照顾的女孩,她现在在哪里? 他一步一步地挪了出去,艰难地挪向机场的出口,那里,有明媚如同暖暖的阳光一般的面孔朝他飞奔而来。许离离,她张开双臂,泪流满面,深情地像拥着生命一般紧紧地拥抱着他,而他,在这一刻温暖地笑了,幸福闪耀在他眉间眼底,他说,许离离,让我来照顾你一辈子吧,好吗?剧烈的疼痛和巨大的幸福袭来,他倒在了她温暖的怀抱…… 姐姐,你的爱为何葬送在了我的手里? 姐姐,你的爱为何葬送在了我的手里? (一) 雨濂很清楚地记得那个让她现在想来无比伤心悔恨的场景。 雪濛送她到村口,因为要开学了,她要到省城的大学去上学,录取通知书在六月份就已经飞进了她所在的这个闭塞的小山村,在村子里引起了一阵骚动。她,是这个村子里唯一考取大学的人,更何况,她还是个女娃。 雪濛跟在她后面,路上遇到一些乡亲,她和雪濛都低着头,雪濛的神情很低落,什么话也不说,她更不想说。 在村口站定,她转身,语气强硬地冷冷地说,姐,你别送了,我自己去就行。 说着就匆匆往前疾行,并不理会在她身后的雪濛,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是很想逃离这个村子,逃离姐姐,因为这个村子的人们无不在她们背后指指点点。 雪濛追上去,大声喘气,说,你等等,没有学费你怎么上学? 说着雪濛从裤兜里掏出一叠还带着体温的钞票,塞到她手里,她二话不说地就把那一大把钞票扔了出去,纷纷扬扬的钞票在雪濛的脸上砸开,然后又如同一只只粉红的蝴蝶般纷飞而落,又好些被冷冷的山风吹到了水库的坝子底下,雨濂仿佛听到它们躺在露水打湿的枯草丛里默默叹息。 雪濛的眼泪流了下来,是那么默默无声。雨濂看到她眼里的泪滴旋即溢满,如同开闸的水流一般汹涌,她的鼻翼猛烈而急剧地翕动,连同脸上的肌肉一并紧张地抖动,她的手一直抖着,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说,但雨濂转身决绝而去,绝不给她丝毫机会。 在转身那一刹那,雨濂觉得堵在心里的那一汪如泉的泪水喷涌而出,她悲恸不已,边跑着边让泪水飞扬在小山径上。 村口好几户人家都看到那一只只粉红飘飞的蝴蝶砸在雪濛脸上的一幕,他们只是冷冷地在远处望着这姐妹俩,望着还呆呆伫立在村口的雪濛,望着泪雨菲菲奔跑的雨濂。 好久好久过去,雪濛还僵立在那里,萧瑟的秋风吹起她的长发,凌乱,但凄美。 雨濂的身影早已消失在茫茫的白雾里,远处的群山显得有些诡异而荒凉,一如她此刻孤苦凄凉的心境。 (二) 大概十三四岁的时候,雨濂悄悄跟在雪濛身后,看她跟村子里新来的城里小伙子楚曳谈恋爱。 楚曳是城里人,刚刚从师范大学毕业,响应下乡支教的号召,来到了这个荒凉闭塞的小山村,想用他一腔的豪情热血将村子里一只又一只的金凤凰送出去。 很自然的,他爱上了村里秀美如水、纯净若泉的雪濛。 他总是找借口往她家跑,说想教她一些知识,她很高兴地停下手里的活,很崇拜地望着眼前这个城里来的干净俊秀的男青年,他乌黑的眸子和暖暖的微笑在她心里荡开了层层涟漪,那还是少女怀春的时节,她的脸羞红了。 此后,她和楚曳总是在傍晚一起到镇上的电影院去看电影。 第109章 那时候放的都是黑白影片,古旧的人物在古旧的沾满黄黄黑黑的幕布上演绎着古旧的故事,她和楚曳似乎对那些电影并没多大兴趣,重要的不是电影,重要的是在那昏暗幽闭的电影院里,他可以拉着她的手,她就甜甜而害羞地在黑暗中笑了,荧幕上投下来的光影在她脸上明明暗暗,那时,在他心里,身旁这个美丽的山村女孩纯洁得如同仙子,他就这般坠落在她织的情网里,一直坠落下去,不愿醒来。 他们不知道,那时候的雨濂也已经到了少女情窦初开的年纪,她总是偷偷跟着雪濛和楚曳,她总是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看着他们,电影里讲了什么故事她全然不关注。她想,她嫉妒得眼睛都要流血了,她想,他们定是在黑暗里手拉着手吧,她多么希望坐在他身边的是自己而不是雪濛。 从那时候开始,她就有些恨姐姐了,虽然她从小是姐姐带大的。在她不到三岁而姐姐雪濛不到七岁时,父母因为一次争执而双双喝下农药离开了她们俩。 为了她,姐姐连小学都没毕业就辍学了,然后养猪、种田,用微薄的收入供她上学。 有一天,雨濂照样待在幽黑的电影院后座看着前面的楚曳和雪濛,突然,楚曳跟雪濛紧紧地抱在一起,楚曳的嘴唇还贴在了雪濛的脸颊上,那景象令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她觉得一股热血直接从胸腔里窜到了脑门,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出如此举动。 她冲过去,朝雪濛的脸上扔了一个响亮的巴掌,整个电影院都响彻着那一声惨亮的声音,雪濛起身哭着跑了出去,楚曳愣愣地望着眼前杀气腾腾的她,他显然没有搞明白眼前的状况。 (三) 从那以后,楚曳再来约雪濛的时候,雪濛总是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躲着他,总说自己没空。楚曳很伤心,他不知道雪濛为社么这样对自己,要知道在那无数个电影院度过的日子里,雪濛不止一次地说过此生只爱他,他也对她说,这辈子娶定了她。 那些山盟海誓,那些耳鬓厮磨,是那么清晰地映现在眼帘,历历在目,可怎么转眼就成了昨日黄花? 他不再去找雪濛了,只是不断地折磨着自己,把自己沉浸在工作上,唯有如此,才能让自己解脱心里无尽的悲苦。 自那以后,雨濂很少跟雪濛说话,雪濛也默默地进进出出,两人没有过多的交流。 不久,村里就传开了雪濛跟外村的一个小伙子谈恋爱的事情,村里人指指点点,说雪濛真是不要脸,这么快就跟新来的小伙子打得火热,过不几天又把人家蹬了,转而又跟另一个小伙子好上了。 雨濂听着很不舒服,但她暗自有些高兴,因为这意味着雪濛将不再属于楚曳。 她开始勤快地去找楚曳,总是找借口说自己有很多不懂的问题要问他。 楚曳是个热心的人,更何况她是他心爱的人的妹妹。 很快,楚曳也知道了雪濛跟另一个小伙子谈起了恋爱的事情。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把自己整整在小屋子里关了三天三夜,流了三天三夜的眼泪,抽了无数根烟,连工作他都无心做了。 后来,他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他终于知道,他要永远地失去他最爱的人了。 那次,他到雪濛家隔壁去做家访,刚好碰到雪濛和那个小伙子在一起剥苞谷,雪濛一看到他就赶紧拉着那小伙子亲密地嬉笑,那场景令他痛不欲生,他知道自己的整个脸都憋的紫红,真想上前去拖起她的手好好地质问她为何如此对待他们之间的感情。 但他克制住了自己,毕竟他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毕竟他为人师表。他夹着书本匆匆进了隔壁那户人家的屋子。 雪濛在他转身的一刹那,突然起身进了屋子,眼泪就那么淌了下来,那个小伙子跟了进来,眼里满是嫉妒和怨愤,他突然明白,眼前这个女人还是爱着那个老师,自己在她眼里不过一个替代品。这个发现让他暴跳如雷。 他恨她,但他不想放手,因为他爱她。 他们领了结婚证,然后,他开始想尽各种办法来报复她,他打她,折磨她,无论他把她打得如何遍体鳞伤,无论他如何用最恶毒的字眼骂她,她都默默地忍受着,眼泪也不给他一滴。这越发激起了他心中无比的恨意。 (四) 雨濂恨雪濛,因为她知道楚曳的心中一直藏着雪濛。她觉得雪濛真如同村里人说的那样水性杨花,真是给她丢脸,这么快就跟别的男人好上了。她知道那个男人一直打雪濛,她想,那是她该有的报应,但雪濛从来没跟她说过这些事,只是做了好吃的就给她端过来,有了好看的布料就给她做好看的衣衫,但她不愿领情,不愿穿她做的衣衫,尽管那衣衫是那么好看,她也不愿吃她端过来的好吃的东西,尽管那是那么地香甜诱人。 她看到雪濛脸上身上手臂上的斑斑伤痕,心里有那么一刻涌起了酸涩,但一想到楚曳,相到楚曳至今心里还装着这个女人,她喉头就如同哽着一只苍蝇,同情的酸涩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楚曳慢慢地接受了她,他这才知道她那时为何会在电影院甩了雪濛一巴掌,他想,也许,那时候她就爱上了他。 雨濂把所有的柔情都倾泻在楚曳身上,性情本来很是倔强的她为了楚曳而改变了很多,本来不喜欢化妆的她开始注意起自己的眉毛来,开始注意起买些唇膏眉笔眼影来,开始打扮起自己来。 她也想着要离开这个村子,于是,她拼命读书,考上大学就可以永远地离开这里了,永远地离开雪濛,永远地离开这里的风言风语。 雪濛结婚两年后就跟丈夫离了婚,因为丈夫把她打得实在太惨了,打得她连腿都骨折,身上斑痕累累,奄奄一息,连村里人都开始说她丈夫禽兽不如了,怎么能把一个人这样毒打?于是有人叫来了镇上派出所的公安警察。 就这样,雪濛跟丈夫离婚了。离婚后她就到外面打工去了,走时也没来得及跟正在拼命啃书的雨濂说一声。雨濂对于雪濛离婚的事并不放在心上,仿佛这事在她看来是迟早的。她还在心里想,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品尝,雪濛能怨谁呢?她冷冷地笑了一声。 后来,村里有从外地打工返回的后生说,在沿海的一个夜总会看到了雪濛。村里又开始掀起了轩然大波,都说雪濛给村里人丢脸,怎么能去那种地方,那种地方能有好女人吗? 后来,雪濛回来看雨濂,给她带了好多漂亮的衣服,买了好多学习用品,还给了她好几千块钱,可是雨濂把这些东西统统扔了出去,钱她也砸在了雪濛的身上。 她恨她,恨她为何如此给她丢脸,她想,她一定要离开她。 (五) 许多年后,雨濂跟楚曳在省城买了房子,也生了一个可爱的小男孩。 那天,楚曳出差了,但他的手机却忘记带了。 好奇心重的雨濂打开了丈夫的手机,发现有发件箱有好几条已发送短信,“楚曳,我想见见你,就见你一面,一面就行了”“楚曳,你能来吗?我会等着你,直到见到你。”“不要让雨濂知道你来见我,我不想让她伤心”…… 她看着这些短信,脑子一下停止了转动,她这才知道楚曳原来不是去出差而是去会老情人去了。她气不打一处来,心想,雪濛真是个坏女人、狐狸精,怎能如此对待自己,怎能和妹夫偷情? 怪不得这几天晚上楚曳都不关机呢,还把手机压在枕头底下,一来信息他就去洗手间。那时,她就狐疑了,觉得他很不对劲。 想到这里,她再也坐不住了。匆匆收拾了一下就出门直奔机场,买了雪濛所在的那个城市的机票,她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去,去阻止一场丈夫与姐姐的偷情,去将丈夫重新拉回自己的身边。 她顺着丈夫手机短信里雪濛发过来的地址,找到了雪濛的家,但雪濛的邻居告诉她,雪濛住进了医院,于是她又打的直奔医院而去。 在病房门口,雨濂一脸的泪水。 “你一定要好好对她,我爱她,比我爱自己更爱她,因为她是我的妹妹。当初,我知道她也爱上了你,如同我爱你那样深深地爱上了你。从小,她就是个可怜的孩子,父母在她那么小的年纪就离开她了,我从那时候开始就想把世界上一切好的东西都留给她,只要她喜欢,只要她要。所以,我选择离开你,而嫁给了那个我不爱的男人,我希望你跟雨濂好,希望她能得到她深爱的人的真心。后来,我看到你们过得很幸福,我也就放心了。 这许多年来,我一直在外打拼,却因为种种误解被人指指点点,这些我都忍了,只是觉得对不起雨濂,让她也和我一样被人戳着脊梁骨骂。 帮我转告雨濂,我没有做任何败坏道德的事情,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祖宗,我没给爹娘、祖宗、村里人和她丢脸。 之所以在夜总会做事,是因为我那时出去打工被人贩子拐卖到了一个偏远的小镇上,我半夜逃了出去,人贩子发现了,就开车来追我,后来我被一个开车路过的人救了,他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大刘。 大刘是个可怜的男人,他是一家夜总会的老板。虽然有钱,但他的妻儿都在旅游途中坠机而死,他从此借酒消愁,医生说他长年嗜酒因此患上了肝癌,而且是晚期了。我觉得他很可怜,又是我的救命恩人,不知该如何报答他,于是我就留下来照顾他,他很感动。不久,大刘就去世了,我料理完他的后事,准备离开,他的律师找到我,说他把他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我,遗嘱里还说要我替他将这家夜总会经营下去,那是他全部的心血。 第110章 大刘的这家夜总会并不像一般的夜总会那样乌七八糟,他从来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一直都走高雅路线,没有所谓的公关小姐,都是一些很高雅的演出,因此在当地很有名气,去享受的也都是一些很有品味的人。我于是接手了大刘的这家夜总会,我想好好地经营它,因为它是大刘的心血和期望所在。 没想到,我这个小学都没毕业的人居然能把夜总会经营得红红火火,每天都有进账,于是我拿着这些钱以大刘的名义捐建了希望小学。我还想用这些钱供雨濂读书用,但我知道雨濂只要看是我给她的钱一定不会要,于是我化名资助了她四年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我只想我的妹妹能过好的生活,将来能有出息,不要像我这样一辈子庸庸碌碌。 前不久,我把大刘的夜总会转托我的一个好朋友经营了,剩下的钱我没有要一分,都捐给了敬老院和学校,我想大刘是会同意的。医生说,我之所以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都是这些年操劳得太狠了,又一直抑郁,所以才会得了癌症。 我马上要离开你们了,我最舍不得的还是你和雨濂,我不放心她。我本想联系她,见她最后一面的,但我知道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恨我,她是不会来见我的。” (六) 说到这里,虚弱无比的雪濛的眼里泪水幽幽地溢了出来。 一直在边上拉着雪濛的手的楚曳早已泣不成声,他静静地听着她的诉说,知道这已是她最后的遗言,她实在太瘦弱了,如同骷髅一般,与先前他记忆里那个丰润饱满、充满了青春激情的美丽的雪濛判若两人。他伤心,怜惜,心痛,因为多年来,他的心底一直藏着这个女人啊。 现在,自己一直深爱的女人就这般行将离世,最放心不下的居然还是夺走了她的爱人的妹妹和眼前这个辜负了她的男人,怎不叫他心生唏嘘。想想自己曾经对她的误解,想想世人对她的恶语风言,这个弱女子只是一声不吭地默默扛下了所有,她所承受的痛楚从来无处诉说啊。 雨濂觉得自己的心被一把刀剖开,那把刀是那么锋利,直刺着她的冰冷和僵硬,麻木和残忍。她觉得自己这个可恶可耻的刽子手夺走了姐姐的爱,还如此地恨她,还将她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砸在她的脸上,逼地她不得不化名为自己捐助学费。 她还记得那一次,雪濛到省城办事,火车抵达的时候已是寒冬的深夜,雪濛无处可去,就打了她的电话,恰好楚曳早几天出差去了,她一听是雪濛的声音就挂了。雪濛愣住了,她口袋里没有足够的钱住旅馆,所以她只得在立交桥下吹了一夜的寒风,回去后就病倒了。这些都是后来一个村人告诉她的,她当时没多大反应,反而觉得她活该。 她想起了小时候,爹妈没有给姐妹俩一间可以遮风挡雨的屋子,那屋子一到下雨就成了水帘洞,雪濛便每每在这个时候都把小小的她抱在怀里,挤在墙角,尽量不让雨水打湿她,可雪濛自己却成了落汤鸡。 她还记得,小小的雪濛总是天不亮就起床去割稻子,那时候身高还不到一米二的瘦小的雪濛却挑得起七八十斤重的担子。一个鸡蛋,她总是全部夹到她的碗里,她于是对雪濛说,姐姐,你也吃啊,雪濛就笑了,咽着口水,说姐姐不喜欢吃鸡蛋,你吃吧。可她仍然把鸡蛋夹到她的嘴边,她只用牙齿轻轻碰了碰鸡蛋,装作很厌恶的样子说,姐姐不爱吃,雨濂乖,快都吃了。从此,她就真的以为雪濛不爱吃鸡蛋,也不爱吃鱼,也不爱吃肉。 每回送她去上学,雪濛总是背着她,害怕泥巴弄脏了她的鞋子,而雪濛自己却没有一双像样的鞋子,总是光着脚,风里来雨里去,为了她而奔忙。 雪濛总是省吃俭用,为她买好看的衣服,而她自己身上却总是穿着邻里送的打着补丁的衣服,后来她长身体了,那些衣服都小了,可是她还是穿着,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一点点钱,但对她这个做妹妹的却是有求必应,无论她想吃什么,想要什么。雪濛说,我的妹妹最聪明,最乖,别人有的我妹妹也要有,不能输给别人。因此,虽然家里贫寒如洗,但小小的雨濂从来没在这些方面感到过自卑。 她不知道此刻是该进去还是出去,她只知道她恨自己,无比地痛恨。 她就这样傻傻地呆立在病房门外,里面突然传来楚曳的嚎啕大哭。雪濛,她已经永远地闭上了她曾经秀美的眼睛,一行冰凉的泪滴滚落在楚曳的手背上……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