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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酸》

    作者:饶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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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酸:part1田丁丁

    我看见满天花儿都开放,

    但我却不是那个歌唱的少女。

    ——摘自田丁丁的博客《来不及学坏》

    甜酸:part1田丁丁(1)

    梧桐又黄了,大雁又南飞了,秋天又来了,我们又开学了。

    我还记得,那是高二上学期的秋天,语文老师林庚给我们布置最老土的话题作文:理想与现实。我的开头是:我愿成为一个问题少女,然而我却循规蹈矩这么多年。

    林庚在我的这句话下面划了一条重重的红杠,并在旁边打了一连串的问号。这些问号飞舞蹁跹,东倒西歪,一个比一个夸张,一个比一个笔迹潦草。我甚至能够想象,他是怎样用两根指头将一支笔高高直立起,漫不经心地在我的作文本上胡乱写意。

    可是,除了这些蒙太奇般的问号,他却没有给我任何评价。我知道他是懒得评价,在他看来,一个高中二年级的女中学生有脸写下如此不知所云毫无斗志的作文,实在是孺子不可教也。

    我也只是可惜,他竟读不懂我字里行间的真情实意。

    当然不怪他,其实不只是林庚,很多人都对我懒得评价,这其中包括我的死党林枳以及我的老妈罗梅梅女士。如果说罗梅梅对我恨铁不成钢是多年以前就有的事,而我的同桌美女林枳则是最近才开始对我失望的,她总是在下课的时候歪着头问我:“田丁丁,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是啊,让你说我什么好呢?

    一切的一切只因为,我恋爱了。

    更要命的是,我没有爱上rain没有爱上郭小四没有爱上吴建飞没有爱上飞轮海没有爱上183club,我爱上的是一个年近三十相貌普通喜欢穿一件白色运动背心在操场上打篮球的老男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的语文老师林庚。

    准确地说,我没有恋爱,只是暗恋,而已。

    爱上自己的语文老师,爱上一个永远表情温和的老男人。敢问,全世界还有比我更土的十七岁的女生吗?

    林枳看着我的眼睛,表情忧伤地问我:田丁丁,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我,想,告,诉,他。

    “好吧。”林枳低声说,“你最好换了短裙去他家,问他题目。”

    她把玩笑开到我的限制级,我的脸红得像蕃茄。她得逞,把头埋在手臂里咕咕地笑。我看到她雪白的脖子,忍不住想伸出手掐一把,看看她是红还是痒。美女就是美女,脖子都美得让人嫉妒到发狂。而田丁丁就是田丁丁,就连恋爱都是这么没有浪漫感。可怜我是真的爱林庚,我迷恋他上课时微带儿话音的普通话,迷恋他手指轻叩黑板提醒我们注意听讲时的神态,迷恋他微笑时眼角细密温顺的纹路,甚至迷恋他高高举起课本时的那双布满青筋的双手。如果他不经意和我的眼神相撞,我就有一颗想要去死的心。

    天中的秋天永远充满了变幻莫测的色彩,黄的草红的跑道,男生天蓝色的球衣和少女粉红的球鞋,组成一块巨大的调色盘,等待成为一幅好看的油画。但我是没有色彩的,灰色的我淹没于灰色的教学楼中,唯一庆幸的是我还有林枳,她参与我的喜怒哀乐,知晓并洞悉我的一切,没有她,我猜不到我的生活该有多么单调,就像开水就着白面包。

    夜里七点是晚自修的时间,但我忽然想逃课。因为晚自修没有林庚,林庚去了南京,那里有个为期一周的青年教师交流培训班,据说他是做为骨干,被特别招去的。三天没见到林庚,我像是被人抽去了筋,全身软弱无力。更没脸皮的事情是,我给他发了三条短消息,有问好的,有装模作样问问题的,他均没有回我。

    不回就不回,他以为他是谁?

    只是,我再也无心向学。

    林枳说好吧,我就舍命陪君子,今天我们都逃课,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去哪里?

    “算了。”林枳说完这两个字,一双大眼睛仿佛被点亮一般,流光溢彩。

    我知道“算了”。那是学校附近一个著名的酒吧,那里出过无数的英雄人物,他们的故事在天中流传,经久不息。但是,那绝不是一个普通女生应该去的地方。这一点,我相当相当的清楚。

    “不是想做问题少女吗?”林枳用挑衅的眼光看着我说:“怕了?”

    “怕……个屁1我犹豫了一小下,终于说了粗话。

    那天我真的穿了短裙,牛仔的。裙子是林枳的,她说她穿太大了,会从腰上滑下去,而我却费了老大的劲儿才把腰上的扣子扭起来。在林枳的指挥下,我还化了淡汝,用她的金粉在眼睛附近狠整了好几下,林枳看了哈哈大笑,终于肯评价我:“像孙悟空。”

    孙悟空就孙悟空。谁叫林庚你离我十万八千里,{奇书手机电子书网}我今晚就要大闹天宫。

    我摇着短裙和林枳一起,趁着门卫转身的空档,偷偷溜出校门。如果现在被如来佛罗梅梅女士看见,我一定会被压在五行山下永世不得超生。不过如果是那样,我会不会就会从此不再想念老男人林庚呢?我忍着内心的折磨转头看林枳,这才发现她光记得折腾我了,自己脸上干干净净的,和她比起来,金光闪闪的我简直就像个小丑。

    “你为什么不化妆?”我跳到她身前质问她。

    “楚暮喜欢我素面朝天。”她优雅地说。

    她叫她楚暮。她有权叫得这样亲热。因为周楚暮不是别人,周楚暮是她的男朋友。

    boyfriend。俗称bf,或者蝙蝠。

    我没有见过周楚暮,但从这学期开始,这三个字就已经在我耳朵边成了茧。林枳喋喋不休的时候我疑心她是在做梦,但林枳这样的美女拥有如此这般的爱情也是完全应该的。他们应该是青梅竹马,小时候在一条街上长大,他弄坏过她的小辫,她撕碎过他的纸飞机。后来他们分开,十几年后重遇,帅哥变成流氓,美女依旧是美女,但是他们顺理成章地相爱。让所有知情者都羡慕不已。

    当然在我们学校,我是唯一的知情者。

    这是美女兼优等生林枳的天大的秘密。

    偶尔逃学,用一个字形容,爽。两个字形容,真爽。几个字形容:真他妈的爽。可是,我却忘了我早该积累下来的一个经验,那就是,每一件想像中很爽的事情总是会在事实中变得很不爽。这不,当我和林枳一同走进“算了”的大门,我就忽然很想打喷嚏。我攥紧拳头,拼命克制。这才忽然想起来,我原来是对酒精过敏的。酒吧里浓重的酒精味着实让我头脑发胀,全身软得冒泡。

    就在这混乱的时候我居然清晰地想起往事一桩。爸爸年轻时闲得无聊,有一次喝完酒,对着刚满月的我打了一个酒嗝。我就像中了蛊,一个喷嚏接着一个喷嚏,打得脸白成透明色。罗梅梅以为我快死了,把爸爸暴打一顿,哭着闹着要跟他离婚。而我打了半个小时,却自动恢复正常。

    从此爸爸喝酒都是极力回避我。

    再再后来,我只是在记忆中回忆爸爸的酒味,因为他在我七岁的时候跟着别的女人走掉了。这是罗梅梅女士毕生最大的痛和耻辱。动不动就吵着要离婚的她却被别人莫名其妙地甩了,不痛苦不耻辱才怪。但奇怪的是,我却没有那么恨他。

    也许我是个需要父爱的女孩子,所以才会在林庚的身上找到安慰。当他俯身跟我说试卷上一处错误的时候,我就有种要流泪的冲动。

    是不是真的很夸张?

    但,我总是无比深情地想,他是懂我的吧,对我的欣赏,他是受用的吧,只是,他为什么要不理我?想到这里,我就又开始想流泪,泪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喷薄欲出。我难受得几乎要死掉,而林枳却完全没有发现。她只顾拉着我往里屋走,我脚步散乱地跟着她,而脸上却是泪水涟涟。

    林枳推开里间包厢的门,昏暗灯光下,红红眼圈中,我只看到一个脸埋在垫子中的人。他好像睡着了,整个人放松地躺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林枳忽然松开我的手,轻手轻脚地走向前,我也不由自主地跟着林枳的脚步,探头想看个究竟。可就在林枳的手快要碰到他脸上那个垫子时,他却忽然整个人弹坐起来。

    “哈1他飞快地拿掉垫子,在林枳的脑袋上狠狠打了一下。一只手伸出来拉林枳,林枳轻轻地尖叫一声,娇笑着倒在了他的怀里。

    林枳没有骗我,传说中的周楚暮,果然帅得不像话。

    在一边傻掉加吓倒的我,忽然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一个喷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我的身体里发出了。

    “啊嚏1

    一个惊天动地的喷嚏,外加一张充满泪水充满五颜六色金光闪闪的脸。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周楚暮时发生的一切。

    “丁丁,你没事吧?”林枳惊呼起来。我羞得无地自容。此刻田丁丁唯一的念头就是夺过周楚暮的垫子盖到自己头上,再不出来。

    “嗯嗯,我有点头晕,低血糖,你知道的。”我心慌意乱地解释着,尽管我自己也不知道打喷嚏与低血糖头晕有什么关系。我只想给自己找个借口,迅速离开“算了”,让刚才的窘态统统算了吧!而且,瞧瞧瞧他们现在的样子,我呆在这里算什么呢,简直太丢人了!